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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书作文(精彩20篇)

许多书中的精华,大多从旧书中得来。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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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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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叶扁舟,乘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打开知识的大门。古人常说:“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可见读书有多么重要。

在暑假中,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这本书以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冒险的主人公格列佛四次周游世界的故事,经历了大人国、小人国、慧马国、飞岛国里奇妙、惊险的旅程。作者以幽默的手法,详细的介绍了格列佛的四次奇遇,使人仿佛身临其境。游记中大人国、小人国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但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慧马国。1710年,格列佛再次出海,途中遭遇了海盗的劫持,被流放到了慧马国海岸,结识了仁慈、和善的慧马,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在慧马的国度里,没有“欺骗”、“怀疑”、“不信任”,只有友谊与仁爱,在它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

我真羡慕格列佛能到达慧马国,慧马国是我们追求和向往的地方。在那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有没有欺骗你,没有欺诈,没有虚假,一切都是洁白无瑕的。在那里,不会有人花言巧语骗走别人的血汗钱;也不会有人挑拨离间、陷害他人,所有人都乐于助人。而在现实生活中,别人遇上困难,我却不敢挺身而出帮助他人,自己遇上困难,也不敢接受别人的帮助,这样,既错过了别人对自己的关爱,又失去了一次关爱别人的机会,这不是一种悲哀吗?我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马国一样,没有虚伪,没有欺诈。希望大家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让这个世界能像慧马国一样,少一点虚伪,多一点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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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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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的众多课外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要数《西游记》啦!

以前电视上也播放过《西游记》,看了几集我就被故事中的几个人物吸引了。2007年寒假,妈妈又为我买了一本《西游记》,这下把我高兴坏了,一连几天,我每时每刻都捧着书看。没多久,我就把一本书看完了。我不仅喜欢《西游记》中几个主要人物,还喜欢书中很多精彩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我学到了很多新奇的知识,同时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处事的道理。

《西游记》中有一身正气、目标专一、一心想去西天取经的师父唐僧;有神通广大、拥有百般智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有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有任劳任怨、不离不弃保护师父的沙和尚。其中我最喜欢人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有很强的法力非常厉害;我最讨厌的人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

《西游记》主要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在取经的道路上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在众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它讲述了由于悟空太顽皮喝了王母娘娘的玉酒又吃了她的仙桃和太上老君的金丹,才引起“孙悟空大闹天宫”的趣事。

我真喜欢《西游记》这本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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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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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最爱看的书莫过于施耐庵撰写的《水浒传》,里面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有智能双全、爱打抱不平的武松,有委曲求全的林冲,心直性急的阮小七,莽撞的李逵等,令读者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水浒传》这本书主要介绍了很多的英雄好汉都是逼上梁山。因为那时北宋朝政极端的腐败,掌管全国兵力大权的高级官员,仅凭皇帝的喜好,不问能力随意任用,而对许多有才华的人,责是肆意凌辱,毫无顾忌,而且让很多的老百姓受到了很大欺辱。

而最让我佩服的英雄是武松。梁山泊一百零八将第十四位,三十六天罡星之天伤星。绰号“行者”。武松是梁山好汉众多英雄中最知名的人物,是水浒传中的核心人物之一。在民间武松是一位“天神”似的人物,许多文学评论都将其与二郎神杨戬并列对比。在中国人的思想中,武松是一位孤胆英雄,他一身是胆,嫉恶如仇。他胆大心细,对黑恶势力从不低头。其中如“景阳冈武松打虎”、“报兄仇怒杀西门庆”、“武松醉打蒋门神”等一个个故事都能够使我不厌其烦地去读它、去品它。

在景阳冈打虎之前,他喝了十八碗“出门倒”的酒,而且那大虫杀死了很多的人。但老虎的三大本领一扑、一剪、一掀,都被武松破了。而且是赤手空拳打大虫让人惊叹。比起鲁智深的三拳打死镇关西,武松打大虫更显得凶险。武松与酒有着不解之缘,每遇强敌只要饮酒之后,必然大获全胜。武松在清醒的时候非常理智,给人以威胁;而醉酒之时,在敌人看来则粗笨糊涂,其实那时的武松才更加清醒。这就是他惑敌的奥妙所在。

在《水浒传》中很多的故事都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读后让我浮想联翩。小说写出了典型的英雄形象,为了塑造人物性格,作者还不惜笔墨对一些情节进行了细致地描写。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每个故事的高潮都能紧扣读者的心弦,富有特色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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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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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里摆放着很多很多的,有的是小说、有的是绘本,还有的是睡前故事、古诗词、百科全书、十万个为什么……。

在一个很不显眼的位置上,放着一本书,名字叫《长袜子皮皮》。我对这本书很有兴趣,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应该叫皮皮,可是为什么是长袜子皮皮呢?那她的袜子有多长呢?那就要走进这本书里去寻找答案了。

这本书的封面上,有一个长着红色头发的小女孩,她叫皮皮。她的头发是扎的两个刷刷,就像两团熊熊燃烧的大火。最有趣的是,她的一只脚上穿着长到膝盖上的黄色的长袜子,可另一只就是到脚脖的红袜子,还穿了一双特大号皮鞋,就像两条黑色的小船。皮皮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她的一只手可以举起一匹强壮的骏马,这证明她的力气很大。

看完封面,我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打开了这书。

目录上写着,皮皮搬进维拉。维洛古拉,皮皮捡破烂并和别人打架……看到这些有趣的目录,就忍不住想看。

故事讲的是维拉。维济古拉里住着一个小女孩叫皮皮,邻居杜来和阿妮卡成为了皮皮的好朋友,她们相邀去了黑人岛。经历了无数次旅行,最后她们来到了一个孤岛上,并在那里生活。她们不仅去航海,还去了好多其他的地方,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

我印象最深的是皮皮劝告基姆和伯克、皮皮对基姆伯克的不耐烦。有一天国王说:“只有小孩留在岛上,其余的人都跟我去打猎。”大家说:“好啊!”于是国王他们就走了,皮皮说:“我们去山洞里玩抓石子吧!”大家说好啊,好啊!然后大家就爬进了山洞。

这时,强盗伯克和吉姆偷偷来到霍屯督岛来偷珍珠,他们故意对皮皮说好话,想把珍珠骗到手里,可皮皮就是不给他们珍珠。于是伯克和吉姆想:我们两个大人怎么骗不过那些小孩,看来我们得大显身手了。可皮皮力大无穷,他们当然斗不过皮皮。只见皮皮一手抓着基姆,另一只手抓着伯克,一下两个人就飞上了天空。过了一会儿,然后重重摔到了岩石峭壁上,痛苦的呻吟了好久,才爬起来一瘸一拐的逃跑了,从此他们就再也没出现过这片海域。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以后我还要看1遍、2遍、3遍、无数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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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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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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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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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的,有的令我难过,有的令我愤怒,有的令我高兴,还有的令我感到欣慰,可是有一本书,它让我非常感动,永远难忘。

这本书就叫做《狼王梦》,这里讲的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生命,关于母爱的故事。书中的紫岚原本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可是,黑嗓在即将当上狼王时死去,于是它发誓便要培育自己的子孙成为狼王。可是当自己的子女一个个夭折死去,它自己也失去了原来的美貌,变成了一只“丑狼”。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一个破灭,紫岚心中对“狼王”这个宝位的想法也一点点散去。有一次,当一只全雕想要吃掉它的狼孙时,紫岚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去,在与金雕搏斗时,紫岚不幸被金雕打得奄奄一息,可紫岚却又不顾伤痛又与金雕搏斗,最后它咽下了最后的一口气,倒在了血泊中……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母狼的伟大母爱,令我非常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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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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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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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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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义的才是真正的好书。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是《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介绍的是主人公鲁滨孙在一次乘船时遇到了可怕的风暴,船上只有他一人幸存下来,他就靠着岛上的资源、大船上仅剩的物资生存了28年!

其中,他还经历了许多的危险:有一天,他住的洞穴发生了地震;还有一天,他看见了许多野人在岛上开“人肉宴”……但他毫不惧怕这些困难,永远充满希望地努力地活着。后来,他拥有了第一位“仆人”星期五。正是因为星期五,最后他才成功从岛上脱险。

其实这本书出自一个真实事件:一位苏格兰水手在海上叛变,被抛弃到了一个荒岛上。在这个荒岛上,他独自生活了5年,最后获救。读这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想过,世界上竟有生存能力这么高的人。

贝尔·格里尔斯说:“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也正是我喜欢鲁滨逊最重要的理由。他能在这样的环境中还保持微笑,这种精神令我十分佩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要像书的主人公鲁滨孙一样拥有微笑着面对困难的勇气。这就是我从这本好书中领悟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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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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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本,比如《笑猫日记》、《蓝熊船长的13条半命》、《三角地》、《甜橙树》《野风车》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野风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二疤眼子和他的父亲守护一架老风车的故事。这架风车承担着三十亩地的灌溉重任。他俩花了很大的精力终于把这架老风车重新修理好,并为它举行了庄重严肃的扯蓬仪式。风车正常运转后,将一股股清澈的河水运进了干渴的稻田。可是有一天,突然狂风横扫大地,风车狂转,不停地摇晃着,即将倒下,在这紧要关头,二疤眼子勇敢的抓住了风车,用尽全身的力气拉下一叶叶风蓬,一阵狂风,二疤眼子被吹进湖里……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在文中作者曹文轩对风的描述,他把一个从无风——微风——大风——狂风的过程描写的活灵活现,层层推进,细致入微。他把微风比作为一个娇弱无力,穿着白裙的女孩子;把大风比作为一个汉子,像是披着斗篷骑在马上的侠客;把狂风比作为一把巨大而锋利,锐不可当,削铁如泥的砍刀。同时通过这个故事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事千万要认真、认真再认真,那样你才能在生活学习中走的更高、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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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看书是我最喜欢的事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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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越嵩

。书,我的生活中全是书,车上、桌子上、椅子上……

可见我真恋看书啊!

一天晚上10点,我才刚刚把全部作业“打倒”,我写得腰酸背痛,我上床时,妈妈大声地对我喊道:“别看书了!已经很晚了,快睡,不然明天不能早起。”但妈妈的这句话也不能阻挡我对书的迷恋,于是,我悄悄地把书拿来,坐在床上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我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也完全没注意已经11点了,我漫游在小说里,突然,妈妈来了,她看见我在打哈欠,就叫我不许看书了。

还有一次,我在车上看书,我把每一个字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呀!好痛,”原来妈妈踩了一个急刹车,我因为看书所以就没注意,然后我就重重地把脸撞在了书上。

我是一只“书虫”我迷恋“吃书”,我有无数本书,一本本的书被我“吃完”,我脑子里装的东西也很多,我有时觉得头好重好重,看来看得多脑子就很重吧!

我迷恋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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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书优秀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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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西游记》,书中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在取经路上遇到了很多困难险阻,最终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我看完了这本书,思绪万千,下面我就来讲讲我想了什么。

首先,我要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点。唐僧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在《三打白骨精》这一回中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尽管他分辨不出人妖,但他看到孙悟空打死了变化成人形的白骨精后,急火攻心,念紧箍咒惩罚他,还要赶他回花果山??这全都是他那颗仁慈的心驱使他这么做的呀!由此可见他有多么善良。孙悟空心里总是装着师傅,就算自己被赶回了花果山依然时刻牵挂着唐僧,生怕他被妖怪抓去。多么重视的徒弟呀!猪八戒原本是一个贪生怕死、迷恋酒色的家伙,但经过取经这几十年的“改造”,逐渐克服并改正了自己的缺点,成为了一个正直的人。至于沙僧,他虽然比较愚钝,但他和孙悟空一样忠诚,愿意誓死保卫唐僧。这四个人都是我学习的榜样!

这部书的情节紧凑,一环扣一环,引人入胜。有一天晚上,九点多了,妈妈叫我去睡觉,当时我正在看《西游记》,便请求她让我看完这一回。她同意以后,

就先睡了。结果,我看完这一回又看了两回。回过神来时,已经十一点一刻了。 啊!《西游记》,你是我生活中一颗璀璨的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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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850字

全文共 8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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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我读了着名的文学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虎女蒲公英》,这篇小说主要讲了作者在西双版纳捡到了一只小老虎,在陪伴小老虎成长时,作者和这只名叫蒲公英的小老虎建立了深厚的友情,最精彩的一段是作者无意中遭到了大象群的攻击,千钧一发的时刻,蒲公英及时赶来,它灵活机智地和大象斗智斗勇,淋漓尽致的导演了一场“虎象游击战”,最终把作者从大象的铁蹄下救下来的故事……

读到这里,我真羡慕沈石溪叔叔啊,有这么好的小老虎陪他,要是我也有这样一只小老虎该多好!想到这里,我眼珠一转,计上心来,嗨!我们家不是也有一只这样的“小老虎”吗?那就是我的虎兄“志达”哥哥啊!

只见他浓密的眉毛下一双大的惊人的“虎眼”,平时这双黑黑的“虎眼”活灵活现地转个不停,可他生气的时候“虎眼”里射出的“虎光”象一支支利剑能把人身体刺穿,他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情就叫:“赖死了,赖死了”,所以人称“杨辣子”,想到这里,我赶紧跑到妈妈那里:“妈妈,您就让我和我的虎兄培养培养感情吧。”

妈妈笑着说:“外婆早下命令了,寒假里要好好驯驯这只小”老虎“”。虎兄到我家的第一天,就开始发起“虎威”来,由于临时有事,哥哥的语文补习课取消了,听此消息,只见他浑身上下流露出来的舒坦劲儿让妈妈恨不能咬他几块“虎肉”尝尝,值得庆幸的是,他还记得要背新概念课文,只见他心不在焉地读书两遍,便迫不及待地想背给妈妈听,“虎兄”结结巴巴地连背带蒙,妈妈义正严词用训犯人的口气要求他重背两遍,这下可摸了老虎的屁股,妈妈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就从板凳上跳起来,脸上青筋根根暴起,涨红了脸虎啸起来:“怎么可能,这样背我到老死了也达不到你的要求,你又不是我爸爸!”

他双眼露出“虎光”让人不寒而栗,妈妈却笑着和哥哥斗智斗勇,软硬兼施,“虎兄”在妈妈的强大攻势下象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瘪了下来,妈妈让“虎兄”每天背英语,练钢笔字,哥哥的学习习惯有了很大的改变。

其实,最最高兴的是我啊,因为一个人在家里多孤独啊,有了“虎兄”的陪伴,我真觉得这个寒假是最快乐的一个寒假!读过《虎女蒲公英》,想到我的“虎兄”,我明白了爱的力量是强大的,爱可以改变许多,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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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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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一本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习,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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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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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本让我如痴如醉。它就是《天使在人间》。

这是一本集有新编小小说的书,它反映了人间的真情和善良,是一本感人肺腑的书。

这本书的来历不同寻常,是老师赠送于我的。拿到这本书,我粗略地翻了翻,立即被里边生动的语句,感人的故事迷上了。

“叮零零”,下课了,我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着,不时抹了抹掉出来的泪珠,继续往下读。“叮零零”,上课了,我见老师还没来,忙抓紧时间,老师来了,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里。

一整天,我都魂不守舍,就像被书勾走魂。

放学,走在路上我不敢看书,生怕出了什么事。一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拿出书,有滋有味地读了起来。我遨游在书的王国里,忘了别人,也忘了自己。“开饭了!”我被奶奶的呼声拉回了现实。我眷恋地看了看书,拿起筷子,赶紧吃饭。三下五除二,我吃好了饭,又沉浸在一篇篇动人的小说中。

就这样,我仅花了一天的时间就看完了这本书。现在也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忍不住再拿来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欢乐,也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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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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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伊璇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丰富我们的知识,陶冶我们的情操,是学习和生活的一大乐趣。我也喜欢读书,在我所读的众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要数《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的主人公是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猪威尔伯长大后被送到农场里,整天快乐地生活着,而当它知道自己难逃被宰割的命运后,垂头丧气。这时,它结识的朋友夏洛决心帮助威尔伯。于是夏洛便在网上织出“王牌猪”等字,成功解救了小猪威尔伯,但也因此耗尽精力而死。

这本书中我特别欣赏小蜘蛛夏洛,书中夏洛说:“虽然我很渺小,但为你能做出一点贡献,也算我的生命有一些意义吧。”然后它真的日夜不辞劳苦地帮助小猪,最后使威尔伯逃脱被宰割的命运。一个小蜘蛛是那么地渺小,而它却说出如此有同情心、有哲理的话,真是令我佩服。在后面它也为此付诸行动,为朋友的安好而失去了自己短暂的生命,小蜘蛛的言而有信,为同伴以命相舍,这种精神更是我们所崇敬和赞美的。它的行为,有时我们人类都自愧不如,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帮助他人,遵守诺言。

我喜欢《夏洛的网》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人生的哲理,启示我们,生活在祖国这个大家庭里,要互相帮助,架起心与心之间沟通的桥梁,将心比心,与人友善,共建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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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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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被海伦凯琴的坚强和乐观与勇气深沉而感动。

海伦凯琴原来是一位健康活泼的小女孩,在她19个月大时,因一场发烧而导致失明,从此变得暴躁和孤独直到七岁,在充满爱心的那与耐心的莎莉文小姐的引导下,她才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会到了知识的神奇。从此,海伦凯琴求知若渴,凭着精人的毅力,在莎莉文小姐的教育和帮助下,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业,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

读完这本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最可贵的是有坚韧不拔、积极向上的优秀品质,有了这种品质,就可以克服一切困难,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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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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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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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一本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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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说过:读一本好,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也曾因为一本书沉迷过,思索过,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被这个透彻又不透彻的书名被吸引了,书中的主角海伦·凯勒是一个失明的人。海伦因一场大病失去了视觉和听觉。一开始的海伦,情绪暴躁,行为冲动。其实我很能理解,我很怕黑,在黑暗的夜里,我常常也因为什么也看不清楚而恐惧,躁动。

海伦说,想获得三天的光明,仅仅三天,她希望她能看得见,而且,她很规律地安排了这三天她要看的东西。

她说,第一天,她想看到那些好心的、温和的、友好的、使我的生活变得有价值的人们,想把那些人存进记忆里,尤其是她的老师——莎莉文小姐;她还要看一个婴儿的脸,因为婴儿给她带来蓬勃的生气;还有她忠诚乖巧的宠物狗的脸,因为那样使她温暖。还有美丽的森林,广阔的农田,墙壁上的图画……她都要仔细的看过。

第二天,她要看日出,她认为这是黑夜变成白天的奇观,虽然海伦的世界里从未有过光明,也分不出昼夜,她还是对万物的变化如此好奇。她甚至想把整个世界看一遍!把整个地球的历史读一遍!

最后一天,她依旧要迎接旭日,接着去游览这个城市,游览她一直居住的地方,一直到午夜,到她失去了眼前的光明,再次迎来黑暗——她却依旧说,他的心中充满甜蜜的回忆。

多好的孩子!她渴望着,渴望着拥有光明,哪怕只有三天,她也不懊悔,仿佛她的生命里,已经充满了光明,她又一次接触了世界,用自己的双眼,把世界又看了一遍,这时间虽短暂,却在海伦心中添了一份美丽的梦。

可我更看到了,海伦在书中不断提到“有视力的人”,这让我心中又是一震。她多番提醒,我们都是看得见,她三天里看到的事物,我们都能看见,而且不论何时,我们都有看见那些事物的权利,因为我们看得见。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我们可以看见春天万物复苏,夏日艳阳高照,秋天硕果累累,冬日大雪纷飞……这些对于失明者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幸福啊!对于他们来说,就好像生命中缺少了什么一样,他们对我们,必定是羡慕,又嫉妒啊。我们何曾想过,自己,竟是被这样羡慕着的。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感受到的,感谢有这样一本好书,让我更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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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读的书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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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著名前苏联俄罗斯作家高尔基写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之一《童年》。它也成为我最爱读的一本,在短暂的假期里,我把这本书整整读了三遍。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记印。

我觉得阿廖沙是一个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的孩子,也就是说对自由生活的热烈追求。在本书第七卷中写到了小主人公常常受到整条街上孩子们的痛打,通常是鼻子被打出了血,嘴唇也被打破,脸上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浑身都是土。外祖父下了禁令不许他再跑到街上去了。如果大街上静悄悄的,大街对他就不那么有吸引力了,可是一听到孩子们快乐的喧嚷声,他就顾不得外祖父的禁令,从院子里溜出去了。可见,阿廖沙也是一个比较贪玩的孩子,我还可以再举一个例子。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从开学的第一天起,学校就引起他的厌恶,因为教师和神甫都不喜欢他,后来神甫让他退学,不过这并不使他伤心,他离开了学校,一直到放学之前都在镇上的几条肮脏的街上闲逛,细细地察看镇上的喧闹的生活。尽管如此,但作者又是一个知错就改、善于听取别人意见的人。后来学校来了一个叫赫里桑夫的主教,他认真地跟小主人公交谈了一番,使他十分激动,所以也就表现得比水还要安稳,比小草还要顺从。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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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50字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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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要介绍的是一本有趣的,它不是叙事的小说,不是无味的论文,而是一本幽默的漫画。说是漫画,它却十分有用;说是漫画,它却记载了中国5000多年的历史;说是漫画,不如将它比作一本厚实的历史书,带我们在5000多年的历史长廊中遨游。这本书以宋神宗的一句名言“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来作为开场。在已进入速度时代的当下,历史类的读物,对于现在工作学习都相当繁重的我们来说未免有些枯燥和乏味。但这本《半小时漫画中国史》却能通过用漫画的形式和幽默的语言带领读者进入5000年的精彩世界。

作者用聊天说话的方式,加上现今社会的网络流行用语,把历史事件放在我们熟悉的现实场景中,结合漫画的表达,把历史讲成了活生生的小段子,仿佛就在眼前。读者在爆笑中慢慢记住了那些艰涩难懂的历史事件。例如其中有一段,作者将春秋列国比喻成一个班级,把周朝比喻成班主任,十分诙谐幽默。让大家在捧腹大笑的同时,知道了很多成语的真正来源,如秦晋之好、朝秦暮楚、退避三舍等。

正如诸多历史学家所言:“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作为读者,我认为正确解读历史,了解历史,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处世接物有潜移默化的作用;让善于反思的人或民族在历史的兴亡更替当中领悟;使国家与民族更加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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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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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到了。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了一本曹文轩写的,书名是《草房子》。

《草房子》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叫桑桑的小男孩小学时在油麻地里发生的一件件有趣又感人的事:秃鹤尽管被同学嘲笑,但他还是为学校努力争取名次;秦大奶奶为救乔乔而落入水中;因为桑桑得了重病,所以桑乔每天背着桑桑四处求医等各种故事。到故事的结尾时,因为桑乔校长被调到了县城的中学当校长,所以桑桑只能离开油麻地,告别他的朋友,去往县城。

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感叹,这些故事里的人物是多么的善解人意啊!特别是第四章“艾地”,原来油麻地小学是秦大奶奶的地,但后来人们把这块地改造成了学校,只给秦大奶奶留了一小块位于学校角落艾地和一座小草房 ,但因为桑乔一直觉得那个小角落对他的学校环境有影响,所以人们用千方百计想把秦大奶奶赶出油麻地小学,秦大奶奶也默默的跟人们抵抗,仿佛在说:“这块地本来就是我的地,你们休想把我赶出去!”直到有一天,一位二年级的小女孩乔乔一不小心掉进了河里,多亏了秦大奶奶救了她,乔乔才保住了一命,而秦大奶奶却因为救乔乔自己也掉了下去,人们赶快把秦大奶奶救了上来。就这样,人们就和秦大奶奶和好了,人们让秦大奶奶在这儿住下来,而秦大奶奶给学校看守庄稼,而且同学们也喜欢秦大奶奶,还经常到秦大奶奶家玩。可惜的是,有一天,秦大奶奶看见学校里的一个南瓜要掉到河里了,就拿着拐棍想把南瓜捞上来,却一不小心摔进了河里,虽然人们把她救了上来,但秦大奶奶已经去世了。人们很伤心,为秦大奶奶办了一次隆重的葬礼。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就是《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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