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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书作文【汇总20篇】

许多书中的精华,大多从旧书中得来。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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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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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天我又在书店里逛,突然,一个奇特的名字进入了我的眼帘——《笑猫日记》。世界上竟然还会有会笑的猫?这书里又讲了些什么神奇的故事呢?

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那轻松幽默的文字,那活泼动人的人物,那扣人心弦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我立即向妈妈申请:“您给我买一套笑猫全集。”妈妈答应了。

一回到家,我立刻投入到书中。书中那些可爱的“人物”让我魂牵梦萦,笑猫是一只有思想通人性,懂人话的猫,我特别喜欢他,对了,他还会笑,他常常用笑来表达自己的心情。我也喜欢始终幸福的鸭子麻花儿他让我明白要快乐的对待生活,这样才会始终有幸福感。我还很崇拜那只不知火了多少万年的老乌龟,他居然能闻出孩子味儿。我不知道他老了没有如果遇见那只老乌龟,一定请他闻一闻。嘻嘻!

《笑猫日记》中从严冬写到金秋的故事,就像是温暖童年心灵的鸡汤,就像是陪伴我成长的心情宝典。让我在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时而感动,时而流泪,时而哈哈大笑,学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笑猫日记》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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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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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宝贝是一本“乘着文字的翅膀”,里面有我们写作班的同学们的文章,也包括我的,这是我最最喜欢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心爱的宝贝。

这本书是我的写作老师冯老师亲手制作的一本书,我常常拿出来看,每篇文章都一看再看。边看边笑,彷佛有一阵风轻轻吹过,感觉到老师的用心,也好感谢老师呢!

这本书是我学习的好帮手,我可以在别人的文章里,学习到很多的优美句子,还有很好用的成语,还可以参考大家的写法,我想我的文章一定会越写越好,那时我就可以慢慢的变成一个小作家了。

因为我实在太喜欢这本书了,所以我的阿姨帮我做了一个书套,这个充满爱心的书套,也变成我的宝贝,每天摸着、看着,心情就像要飞起来了。

我已经开始期待,今年的新作品了,那会是我将来的新新宝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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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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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汽车族》,这本书非常好看。

我小时候特别想看关于车的书,终于到了四岁,我求着爸爸让他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汽车族》的书。当时,我大字不识几个,只好看里面的图。现在我长大了,能看懂其中的意思了。

虽然我搬了一次家,有些书找不到了,不过这本《汽车族》还是跟着我到了新家。

搬家的第二天,我又把它给找了出来。这本书的封面早就没有了,可是,我还清楚地记得封面上是一辆闪闪发光的银白色的捷豹车。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汽车设计家,我极其喜欢和崇拜这位和我兴趣爱好一样的汽车设计家。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100页有一个国产好品牌,是比亚迪,车的名字叫秦。宽敞的内饰、精致的方向盘、动感的科技,这真让我惊讶。下面就更惊人了,它能远程遥控,还可以自动倒车,而且它是混动车,动力强,油耗低,这太完美,太让人喜欢了。虽然是国产车,但一点不比进口车差。

现在我已经九岁了,这本书看了五年,总是那么喜欢。我希望这本书一直陪伴我,因为我就是一个每天都离不开车书的车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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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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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从小就培养了我爱读的好习惯,家中我的书就占了一个大书柜。有童话故事、历史人物、科幻小说……而我最喜欢《贝壳》。

《贝壳》讲述了两个女孩的故事,一个叫林贝壳,一个叫shell林(shell代表贝壳);名字是相同的,命运却千差万别。林贝壳的父母是公务员,shell林是单亲家庭,母亲是军人家庭出生,但因母亲远离家族,又被父亲抛弃,后来致疯。由此造成了她们个性迥异:一个活泼开朗,一个内向独立。终有一天,命运的绳索让她们相遇,风云变幻,暗潮汹涌,一次次的波折过后,痛苦过,彷徨过,失望过,快乐过!林贝壳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进重点高中,shell林也成了特长生,她们用行动证明了自己!

无论多难,多坎坷,多心酸!她们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坚持下来,这正是我的感动!

其实,每一枚贝壳的形成,又何尝不是一个少年内心的成长?风雨过后,终有一天,我们要为自己披上“刀枪不入”的铠甲,用来抵御一切外来伤害我们的势力!

在这个过程中,委屈甚至是挫折总是有的,但要用微笑、坚忍不拔的生命力面对一切!就算哭,也要嘴角上扬!

人生的路还在延伸,为自己插上梦想的双翼,无所畏惧,振翅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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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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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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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读的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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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想读的一本就是这本《拉·封丹寓言》。这本书很好看,它是世界经典寓言文库。

这本书里有许多寓言故事,里面有伊索寓言,还有许多故事,比如《两个谋熊皮的伙伴》、《龟兔赛跑》、《小老鼠、小公鸡和猫》、《狮子的朝廷》。这些故事是我比较喜欢的。

《小老鼠、小公鸡和猫》讲的是一只小老鼠在外面玩耍的时候,看见公鸡迅速向他跑来,而猫装得很温和。回家后和妈妈说了,老鼠妈妈说:“公鸡凶而不吃我们,猫温柔而凶猛,所以说孩子你不要被外表迷恋。”

《狐狸和病狮》讲的是狮子捕不到食物,号召大家去看狮子,谁去看狮子,他就不吃谁。大家一听这件事都去了,只有狐狸没有去,最后狮子下旨问罪问:“你怎么不去看我呀?”狐狸说:“我是想去的,但一看人们都进去了,我等了半天,也没有动物出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善于观察,认真思考以后再去做。

《两个谋熊皮的伙伴》讲的是两个人缺钱花想去捉熊,然后把熊皮卖给商人邻居。这两个人看见熊向他们走来,吓得如雷击一般,往回跑,结果这桩买卖泡了汤,合同也就作废了。庆幸的是商人没有提走钱。这时一个人爬上树梢。另一个人早就吓得冰凉。熊看了看,就走了。树上的人下来说:“千万不要为了图谋熊皮,去卖一头没有打死的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为了一些不现实的事情,把放弃。另一方面也告诉我们做事要动脑筋。

其实每个故事都在告诉我们怎样做人怎样做事的道理。因此,我最喜欢这本书。我能从书中学到好多有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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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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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家闲来无聊,随手拿起一本翻着。忽然,当我看到《小英雄雨来》这篇文章时,被里面的生动情节吸引了。

这篇文章的情节很有意思。尤其是这段:

雨来一会儿把敌人领到田地里,一会儿又领到大路上,弯弯转转,在这片假地雷阵里走。雨来故意扯开嗓子喊叫一声:“小心地雷呀!”一个小鬼子兵正好踩到松软的土地上,以为踏着地雷了,惊叫一声,趴到地上。这一叫,整个鬼子大队忽啦啦地闪到了一边,叽里咕噜趴下来,吱哇乱叫。趴了一会儿,不见雷响,才松了口气站起来。很多鬼子,因为刚才把头埋进土里,弄得满脸沙土,只露着滚动的小眼睛。一个个缩头缩脑惊慌的样子,仿佛都吓掉了魂。

这个故事,讲述了小英雄雨来和小鬼子们斗智斗勇的故事。写出了雨来的机智勇敢,热爱祖国的优秀品质。

雨来小小年纪就这样的勇敢,我们的年龄与他相仿,却在很多方面无法与他相比。他生活在战乱纷飞的坚苦年代,却那么的勇敢、机智、热爱祖国。我们和他比起来,我们更幸福,但我们没有表现出他那样的优秀品质。我们应当以他为榜样,向他学习,向他看齐。

雨来说:“真想与你一起到还乡河游泳;真想与你一起在夜校读书。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而我想说的是,“真想与你一起和日本鬼子周旋,可惜我们不在同一个时代,只有把你的精神传承下来,只有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长大后才能为我们的祖国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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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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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人问我:“你最喜欢什么呀?”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生活中的科学》,超好看,我已看了五遍了!”

这本书是叶永烈写的,叶永烈汲取了很多科学的知识。趣闻及生活窍门。告诉我们要多喝牛奶,少吃糖精,教育我们要尊重权威,但不能盲从,告诉我们电影是周恩来带到中国的。

《复活之谜》是《生活中的科学》的最后一篇,也是最精彩的一篇。它主要讲了有许多科学家发现死了还能复活!有人相信,又有人不相信。在争论中,人们分成两大阵营,一部分说死了不能复活,一部分说死了能够复活,这针锋相对的两大阵营,都用各种各样的实验证明自己的观点。一直到现在,还没争个水落石出。

科学家施密特把一条蚯蚓放在滤纸上,把它放在装有氯化钙的钟罩里。很有趣,蚯蚓失去水分,皮肤皱得很厉害,体重轻了四分之三,体积缩小了二分之一,这说明它已是真正的僵尸了!当科学家把它放在潮湿的滤纸上时,它复活了!

还有一位科学家拿乌龟来做实验:把乌龟干燥,使它体重轻了28。4%——要知道,乌龟身体大部分是沉重的骨头,失去这么多水,当然死了!可当将它放进养鱼缸时,它复活了!

还有人用人来做实验,叫别人给自己打麻醉药,然后冰冻,第二天,人们把他放在暖和的地方,给他喝热咖啡,他复活了!而且安然无恙!

……

这本书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当我无聊时,我翻一翻它,它会带我到知识宇宙里去游玩,一会儿把我带到变化莫测的物理世界,一会儿把我带到有趣的动物王国,一会儿带我到化学城市,它还是一块砂胶橡皮,擦去我生活中的问号,它还是一位老师,使我受益匪浅,伴我成长……

读了这本书,让我的知识更加丰富,还等什么,快去买本来看看,读完了,你还能在你的朋友面前炫耀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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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喜欢的书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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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漫漫的人生旅途中,是我的精神食粮,我经常吮吸着它那知识的甘霖,并将其消化成这世间人生路上的精神驱动力。每有空闲,不是手不释卷,就是温故知新,不断充实自己闲暇时光。

儿时,我就喜欢阅读一些课外书籍,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宛如一地磁铁紧紧的吸着我。我爱不释手,经常“废寝忘食”。对,《西游记》、《海的女儿》……这些名著情有独钟。是它们首先打开了我的心扉,带着故事中的神奇飞入了我的心灵世界,留下了一个百世无法褪去的印迹。

记得有一次,我中午刚放学回家,拿起一本书就开始看,我边翻边想:昨天看到哪里了?第38页……啊,找到了。这时妈妈进来了,她看见了我说:“你怎么书包都没放下就看书呀?”“哦,没关系,只看一会儿。”一页、两页,我象一个饥饿的孩子贪婪地吮吸着母亲的乳汁,目不转睛地看着书,眼睛都没眨一下。“吃饭了,菲儿。”妈妈在叫我,这时候我才发现我已经读了好大一会了。

今天我非常高兴,因为我又学到了一些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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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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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骑马咚哪个咚,后边跟着个孙悟空,孙悟空跑的快,后面跟着个猪八戒,猪八戒鼻子长······

在幼儿园的时候,我就背了这首诗。后来妈妈就给我买了一套《西游记》的儿童读本,一看,那么厚两本,我还有点怕呢。然而,看了几页以后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西游记》中描写了许许多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一心想到西天取经的唐僧、有能降妖除魔、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有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僧,有贪生怕死、又好吃又贪睡的猪八戒,还有诡计多端,一心想吃唐僧肉的妖魔鬼怪……

在这些人物里我最仰慕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有一条神奇的金箍棒,这条金箍棒能变得像柱子那么粗,也能变得像绣花针那么细,孙悟空还会七十二变,还会腾云驾雾、翻一个跟斗就能飞出十万八千里,孙悟空还机智勇敢,武功高强。

而且,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在陪同唐僧取经的路上,孙悟空不怕困难、勇敢的精神去消灭了许许多多的妖魔鬼怪。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表现在,找到了什么好吃的食物,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唐僧。一路上,他保护唐僧,斩妖除魔。为了救唐僧,他凭借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与妖怪斗智斗勇,成为妖怪们惧怕的对手。最终把经取回来了。

《西游记》是一本值得大家阅读的书籍,还没看的同学,快点去买一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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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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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爱漫无边际地思索,所以我的柜摆满了一堆书,但我最喜欢的是《素材大全》这本书,因为它能给我带来很多知识。

有一次,我在吃着香甜的蜂蜜时,妈妈突然问道:“你知道蜂蜜是怎么样酿制出来的吗?”我听后,思忖良久,无果,马上想到去查查我的素材大全,才知道蜂蜜是怎样酿制出来的。《素材大全》里面其中的一页写道:春夏季节,蜜蜂们伸出细管似的“舌头”,在花朵中一伸一缩,把花的甜汁吸到蜜胃中去,再运回来,就可以酿蜜了。蜜蜂们采回来的甜汁吸到蜜胃里进行调制,又吐出来,就这样反复一百多次,才能形成香甜的蜂蜜。我把这些内容说给妈妈听,妈妈夸我真棒,其实这都是这本书的功劳。

还有一次,我发现学校的玉兰树是先开花后长叶子的,我非常疑惑,百思不得其解。这时,我想到了我的《素材大全》,急忙翻出来一看,才知道,主要是开花和长叶子需要的温度不一,花芽开放的环境温度比叶芽萌发的要低,所以玉兰就先开花了。我很高兴又用《素材大全》这本书解决了难题。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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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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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伴随着小学六年学习生涯的当然有许许多多的课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学会爱》,因为是它让我学会了感恩!

还记得那年期末结束的时候老师送了我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刘墉先生。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作者和他儿子,女儿和妻子之间,引人深思,看了之后让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我学会爱了吗?”

书中有个故事让我看了之后尤其觉得惭愧。有一天,刘墉到朋友家做客。晚餐之后,刘墉指着桌子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的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啊!”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我婆婆等一会儿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高兴!”难道他们就不能理解老人是因为爱才宁愿自己吃残羹冷炙,而把新鲜美味的食物留给自己爱的人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记得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妈妈烧的红烧小排,只要妈妈一烧小排,我就能吃满满的两碗饭。“开饭啦”妈妈悦耳的声音从厨房飘来,早已饥肠辘辘的我赶紧跑到了餐厅,”Yeah!今天有小排!“我高声喊道。端起饭碗,我就开始像这盆小排发起了积极的进攻,没过多久,餐桌上的这盘小排就被我快消灭完了,爸爸妈妈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吃得这么香的样子,妈妈说:“还有几块,孙霄你都把它给吃了吧!”“可是妈妈,你和爸爸都没吃过呢?”妈妈一说,我才猛然发现爸爸妈妈根本还没有尝过这盆小排的味道呢!妈妈说:“你爱吃,你就吃掉吧,爸爸妈妈不爱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马上毫不犹豫地把这盆小排都给吃完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瞬间明白了“爸爸妈妈不爱吃”的这句话的含义了!我为自己当时的不懂事而惭愧,也为自己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自己又该如何去感恩这份爱而感到庆幸。就像书中所写的“有一种爱,它深藏在内心,温柔而克制,却在生活的每一个琐碎的瞬间,每一个琐碎的细节上,得到呈现。”父母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到温暖,但我们必须要懂得那份爱,必须要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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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喜欢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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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

非常喜欢。

因为,看书让我快乐、心静,让我懂得善良、乐观,让我有了好脾气、交到更多好朋友。每次捧着书的时候,每次沉浸在书的精彩故事里的时候,每次淋漓尽致地阅读所体验到的快感的时候,我都会很激动。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如今,在我的书架上,已经堆满了各类书籍。但是,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基本经典书。

看《稻草人》让我懂得善良

这一本童话书里的内容我都喜欢,但更喜欢《傻子》这篇。我感觉宁愿做一辈子“傻子”也不做一天聪明人,因为这里的“傻子”不是说一个人很傻,而是一个从不贪心的人。他愿在国王生气的时候,砍掉自己的头博取国王的快乐;捡到钱,一定要等待失主回来才肯走,在冬天的时候帮别人干活,自己不睡觉把被单让给师兄……他是多么善良,心里装着别人。

这种“傻子”似的善良,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我身边的同学、老师,有时候也是这样“傻”,心里只想着别人。而我呢?有时候也跟这个“傻子”一样,那次有个同学没有带美术用品,而我慷慨地借给了他,最后自己没有了,被美术老师批评一顿,最后还要向同桌借。不过,我愿意做这样的“傻子”,因为我很快乐。

读《木偶奇遇记》让我懂得乐观

这本书的主人公当然是匹诺曹,匹诺曹是一个木偶,他原来性格很不好,爱撒谎、自欺欺人、不爰学习……后来他被朋友叫去到玩具国玩,一到玩具国就变的更贪玩,导致后面变成了一只毛驴,最后有了仙女的出现才把匹诺曹改过自新,成了一个守信、爱学习、不贪玩的一个人,最后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匹诺曹的经历,不就是一个孩子的成长历程吗?

每个孩子在成长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也会像匹诺曹一样,爱撒谎、自欺欺人、不爱学习……可是经过老师和家长的教导,慢慢变好了。我原来也是如此,不够乐观,爱说慌,现在我也变的守信了,也变得乐观了。遇到问题时,我都会积极地克服。

读《坏脾气的玛格力特》让我有了好脾气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做人脾气不能太坏,因为玛格力特以前脾气很坏,导致没有人愿意跟她交朋友,她很孤单,后来,她慢慢改变了自己,收敛了脾气,人也变得乖巧懂事,就连她的姐姐小六、小七、小八也喜欢自己的妹妹了,大家都喜欢玛格力特了。

所以,一个人有好脾气是多么重要,我以前脾气也不好,因为一点小事都会跟同学大吵大闹,乱发脾气,很多同学不愿意跟我玩。慢慢地,我改变了自己,收敛了脾气,像玛格力特一样,拥有了许多朋友。

有人说,书像朋友,阅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其实,书还像老师,每次读一本书,就像一位老师站在跟前,谆谆教导我,让我懂得许多道理。

就因为我爱读书,让我懂得善良、乐观、心静、好脾气,同时拥有许多“好朋友”。我将继续做一个阅读达人,继续在书海里畅游,努力到达知识彼岸,希望大家也做一个爱阅读的人哦。

喜欢书。

非常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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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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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吗?喜欢,当然喜欢!在美丽的星空中,书就是一颗颗小星星,那么繁密,那么闪耀。现在我就摘下一颗与大家分享吧!

关于友谊的文章不计其数,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夏洛特的网》。文中,夏洛是一只蜘蛛,而威尔伯则是一只小猪,这两种完全不相干的动物因为友谊而擦出了火花。

当威尔伯的命运遭遇危难,马上要变成烤肉时,他便向夏洛发出了求救信号,夏洛为了自己的好朋友不被吃掉,三天三夜,不眠不休,最后终于想出了一个妙计——她在猪圈周围织起一层网,然后在蜘蛛网上写下“王牌猪”、“了不起”等字样。人们见了,都觉得这真是不可思议,认为猪有神灵的庇护,不敢对它下手了。

就这样,小小的蜘蛛网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而当威尔伯可以享受晚年时,夏洛的生命却在一点一点地流失。最终,夏洛死了,她留下的后代在威尔伯的照料下,渐渐长大,它们便架着伞飞向四方。在威尔伯心中,没有一只能比得上好朋友夏洛,夏洛将永远活在他的心中。

友谊是一笔任何东西都不能交换的可贵财富,面对我们的将是一个崭新的世界,里面充满快乐和希望,但是同样不能缺乏友谊,这是《夏洛的网》这本书让我懂得的,你是不是和我一样珍惜友谊呢?就请你也读读《夏洛的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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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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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书可以让人善良,让人快乐,使人知足。

“叮叮叮叮——!叮叮叮叮——急促的铃声传入我的耳朵,我的心急促地跳了起来。蹭,我像火箭发射一样,向门冲去,

“嗨,小子!你要去救火吗?”

“哼!救你个头!”我说。

“嘿!真是我的书。”呀!烫金的字——查理九世印在了书面上,我轻抚着书,书里的字仿佛小溪在心里流过。我拿起来套上书套,忍不住翻看了两页,便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想考考大家,假如你坐船旅行,周游世界,如果只能带一样东西供自己娱乐,你会带哪个?一盒扑克牌,一个百音盒,还是一支口琴……你一定难以选择,如果是我,我就会带一本书。一本书?你确定吗?肯定会有人这样问我。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的——!”首先,我会思考,故事中的人为什么这样做,作家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然后,我会把这个故事读一遍下去,回过头来品味我最欣赏的一些片段;最后,我会把从书中学到的东西写在本子上,并从中找到我忽略的东西。这真像和一个朋友说话!

喜欢书,书就是我的伴侣。书不是呆板的,而是生动的,让天下人们体验书的乐趣和它的芬芳,赏悦书给予人们的聪明与才智!让天下人在书海中遨游,吸收书的精华。体验书的美丽吧,成为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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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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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虽然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讲的是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的事

他们怀有一颗好奇、善良一群调皮可爱的小学生在课堂内外发生的故事,书里的故事幽默生动、十分逗人。比如说:被同学们称为河马大叔的张达吧!因为他嘴长得大,舌头也大,所以说话含糊不清,把马小跳喊成马到,是不是说成气不气,闹了不少笑话。再说废话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妈妈生气不理他的时候,他竟然对着一盆花说: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水你就泛滥。气得妈妈朝他干瞪眼。马小跳更逗,他之所以这么调皮好玩,还因为有一个和他一样好玩的爸爸。他爸爸十分同情他的作业多,多得和爸爸玩的时间都没有,于是忍不住帮儿子做,可糟糕的是还写了个错别字,把真字少写了一横,结果被老师查出来罚他老爸抄100遍认真的真字,你说逗不逗?

书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气包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儿,疯丫头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涛每次读到他们的故事都感到快乐无比,对生活充满自信,有时还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一员,写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欢这本书了!

后面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书吧!书能告诉你天涯海角每个地方发生的事。《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马小跳成了我在书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给我的课外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并从书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学到更多知识吧!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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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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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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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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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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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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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妈妈把香喷喷的饭菜做好了,桌上冒着热气,可儿子还没来吃饭。爸爸妈妈等了好久,儿子还是没来。妈妈就对爸爸说:“去叫他。”

于是,爸爸在家里搜了一遍,好不容易才在儿子的房间里找到他,儿子正津津有味的看着一本,只见他趴在地上,双脚翘着,手撑着下巴,嘴里还念念有词。爸爸推了推他,儿子才回过神来:“出什么事了,爸爸?”“你该去吃饭了。”爸爸说。“这本书太好看了,让我再看一会儿吧。”“不行,你再不去,饭菜都凉了。”儿子只好依依不舍地去吃饭了。可爸爸心里还有个疑问:到底是什么书那么吸引儿子呢?于是,爸爸弯下腰,看了看。原来这是本《世界未解之谜》。不知不觉地,爸爸也喜欢上了这本书,竟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儿子到了餐厅,妈妈问:“你爸爸呢?她怎么还不来?”“刚才不是他去叫我的吗?怎么他自己还没来?”儿子说,“我去看看。”

儿子来到自己的房间,见爸爸正坐在摇椅上,聚精会神地看着那那本《世界未解之谜》。儿子对爸爸说:爸爸,该去吃……“儿子话还没说完,爸爸就说:”儿子,快过来看,百慕大三角竟然有死人复活!“”真的呀?“于是儿子同爸爸一起看了起来。

妈妈见他们俩还未来,只好亲自出马,好不容易才把他们两个”拉“过来。

吃饭时,儿子和爸爸还在讨论刚刚那本书。妈妈说,”你们爱看书是好事,但也不能不吃饭呀!真是废寝忘食呀!“大家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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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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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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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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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让我为之改观的,是我读到过的一本――《狼国女王》。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可想而知,故事有它神秘有趣之处。

大多数时候,我们意识到狼捕杀弱小动物,场景惊心动魄。其实这只是它们必不可少的生存方式,是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成为生物界威严而可怕的存在。狼异常勇猛,对于任何物种而言,虽比不上人类的进化,却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狩猎的危险和外族的入侵,王者的责任感让它奋力突破极限,一次次创造了奇迹,树立自己在狼群中的威信。

故事中,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灾难和痛苦,危险和挣扎,无奈和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我感受到它对待生命的态度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智慧!为狼群而欢呼,也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这是一只带领狼群历经生死,不退缩,不逃避,直至打败对手的狼。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汗血、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领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对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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