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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书作文(精品20篇)

许多书中的精华,大多从旧书中得来。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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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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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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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丹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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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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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张贴在我床头柜上的名言,是我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中摘取的。假期里,爸爸从图书馆里借回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读着读着,我被书中一些故事情节迷住了,读到感人处不由自主地流下热泪。这是一本能让你从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展现出的品质、意志、耐力得到强烈震撼的好书。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在经历了战斗的洗礼、工地上的磨难与病床上的痛苦等种种考验后,具有了坚强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战胜了艰难险阻,把自己铸成一块“钢铁”。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灵魂对话。

的确,这书好像具有一股强磁力似的,我反反复复读了三遍才还掉。生命诚可贵。三年前,我还是个肿瘤病患者,爸爸妈妈背着我大江南北不知道跑了多少家医院。手术期间,他们无时无刻不陪护在我的身旁,照顾我,安慰我,鼓励我。在爸爸妈妈的精心呵护下,我的身体慢慢康复了。

这场重病让年幼的我比同龄人对生命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所以,当我手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时,我心里总是感到有股热流流遍全身。贴在我床头的这段关于“生命”的名言,在我读第一遍书时就已经被我捕捉到了。如今,她陪伴我已走过许多个日日夜夜。

自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精神时刻鞭策着我,鼓舞着我:我也要做一个强者!尽管周围的人说我已经做得够好,但我说,我还远不如保尔!同学们,我们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我们要以保尔为榜样,努力学习,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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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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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们称为文明的“长生果”。这个比喻,我觉得十分亲切,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阅读一本好书,就像同智慧而高尚的人对话,而不论时间和空间。许多成功人士,也正是从书中汲取了养分,才走上了成功之道。

在我的童年生活中,我也读过许多书,印象最深的一本叫《秘密花园》。这本书是我的最爱,因为它影响了我的学习生活。

这本书,让我一生受用不尽。这本书,让我明白:快乐是给予,而不是索取;快乐是奋发向上,而不是碌碌无为。快乐,离我们尽在咫尺。有些人觉得快乐离自己很近,是因为他们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有些人觉得快乐很遥远,是因为他们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秘密花园”,只要我们积极向上,奋发图强,就可以找到开启这座心灵花园的钥匙,就可以让快乐永驻心中。从开始读那本书,我便若有所思!

从那时开始,我便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记得那决赛般的期末考试,我考得十分不好,到家后,受到爸爸妈妈的批评,我变得十分沮丧,直到又一学期的第一次月考。在月考前,我想“以我这样的心态参加考试,肯定考不好。”我猛得想起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于是,我变得坚定,心里想“我要沉着冷静,积极向上,争取考个好成绩,加油!”你还别说,我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从那件事后,我便立志让心中那座“心灵花园”开花结果,生气勃勃,让快乐永驻我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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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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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伊索寓言》,这本就像一棵花,每一个花苞都绽放出一个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蕴藏着一句句经典的寓言,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也是一个很经典,每个人小时候都听过的故事—农夫与蛇,接下来我就为大家简述一下吧:在一个隆冬时节,有个农夫遇到一条冻僵了的蛇,不觉动了恻隐之心,弯腰把他拾起来,放在自己温暖的胸口上。在农夫怀里暖和了半天之后,那条蛇渐渐地恢复了体力,等到他能活动自如时,便露出了残忍的本性,在他的恩人的胸膛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农夫的伤是致命的,他临死前说:“我真是自作自受!因为怜悯恶人,我活该遭受此恶报。”对呀!因为恶人终究是恶人,他们邪恶的本性很难改变,有时候对恶人的盲目同情到头来也会害了自己。伊索寓言的每一个故事虽然不长,但却是浓缩的故事精华,每一个故事都突出了重点,非常吸引人!

读完了《伊索寓言》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收货了沉甸甸的果实。这本书值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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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看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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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热爱读,特别是神话类的书籍,把我深深的吸引住了,书里讲的很生动、形象。把故事中的人描绘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牛郎织女》是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篇神话故事,故事讲述了牛郎织女相亲相爱,忍受着一年只见一次的痛苦。从中我体会到了牛郎织女无法割舍的爱情。他们的故事使我感动。

《女娲造人》的故事传遍千家万户,女娲造了男人和女人,使人们可以生儿育女,繁衍后代,使人们过上了幸福和谐的生活。

《女娲补天》这个故事讲述了女娲为了让人们过上幸福的生活,冒着生命危险,帮助人们补天,从中我体会到了女娲不惜一切也要造福人类的决心与毅力,不屈不挠,顽强不屈。最后,经过一番努力,女娲终于将天补全了。从《女娲造人》和《女娲补天》这两篇神话故事中,体会到女娲不仅是人类的创始者,还是人们的保护神,灾难面前总有女娲保护人们。

神话故事是我们中国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使我们仿佛身临其境,我爱读神话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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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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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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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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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它给我带来了许多的乐趣。

还记得在暑假的时候,我十分希望有一本好看的书,在一次上街,我和妈妈去了书店,我十分开心,因为可以买书了!我在书店里挑来挑去,最后挑中了一本《木偶奇遇记》。我翻开两页看看发现还行,就要了这一本书。

回家之后,我更是爱不释手。刚到家里,我就打开书认真地看了起来,妈妈叫道:“婷婷,快来帮我把锅刷一下。”我“嗯”地回答了一声,又继续看书了。接着,妈妈又说:“快点!”我不耐烦地说:“知道了!”可我依然目不转睛地看着书,连屁股都没挪一下。直到妈妈亲自来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刷锅了。

《木偶奇遇记》有什么能让我如此着迷呢?关键是它的内容。《木偶奇遇记》写的是一块木头被人雕成木偶,从此成了一个能说会跳的木偶人,它的爸爸,也就是雕刻它的人给它取名为皮诺曹。皮诺曹十分顽皮,而它的爸爸却十分仁慈,皮诺曹每次犯错误,爸爸都原谅了它。一次,它与爸爸失散了,皮诺曹开始了寻父之旅,在旅途中认了仙女作妈妈,仙女便一直暗中保护它。最后,皮诺曹找回了爸爸,并以自己的努力养活父亲,仙女看见这个木偶人从顽皮到现在,已经长大了,便让皮诺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原先的木偶皮诺曹变成了一个布娃娃,它歪着脖子,样子十分滑稽。这个内容虽然枯燥,但他用上了许多修词手法,使内容更加丰富,中心明确,让人一看就懂了。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木偶奇遇记》,它让我懂得了要做一个好孩子,向皮诺曹一样孝敬父母,好好学习,不能向木偶皮诺曹一样顽皮,不理会父母的感受,被别人骗了都不知道。

一次在做数学题的时候,有一道不会写,我十分着急,可是我越急越想不出来,这时我想到了皮诺曹,学习它那种沉着冷静。我静下心来仔细想想,终于,我会写了!此时我无比高兴,这还要感谢《木偶奇遇记》呢!

《木偶奇遇记》让我受启发、受教育,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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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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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馨

三国志里面曾说过“读百遍其义自现”。有的人喜欢读寓言;而我喜欢读字里行间透露着美感的散文。今天,我要告诉你的是我读过很多很多的书就像天上的星星,但是我要向你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稻草人》。

这本书是叶圣陶先生写的。它的书名是里面文章的名字。这篇文章也让我记忆犹新。它主要写了在广阔无边的田野上,生活着一个老太太和一个稻草人。老太太想要什么,稻草人都努力满足。老太太上哪它都跟着,最后,老太太病逝了。稻草人把她干的事全部接手,直到有一天,稻草人倒在田地中间,真是让人感动啊!

这本书里面有许多好词好句好段。让我们仿佛身临其境,畅游在叶圣陶先生的笔下,跟着故事情节一起笑一起哭。它还让我们开阔了眼界,告诉我们:世界上简直无所不有。读了这本书,我敢确定你肯定会爱上读书。

这本书具有好的文采,丰富想象,告诉我们;世界上无所不有,亲情友情一定要珍惜。所以,我推荐大家读一下这本书。“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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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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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汪浩瀚的海洋,让人视野宽阔;书,是一座缤纷的花园,给人以不同的美丽;书,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指明了黑暗中光明的方向……每个人心中总有一本书,让自己印象深刻,体味无穷,而对我来说,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在1861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的社会生活。书中最主要的四个人物: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和梅兰的情感纠葛,命运去向紧密相连。作者把他们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郝思嘉,她不仅美丽动人,敢爱敢恨,更吸引我的是她身上体现出的那种历经战火洗礼,却仍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谁能想象,一个出身优越的大小姐,在经历情感和家庭变故后,能主动挑起整个塔拉庄园的重担,义无反顾地一往直前。书中有一段文字,令我不得不敬佩她的精神:“她想起了父亲为这份家业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经历多少的磨难,因此她也不能向生活屈服。至少,现在她还有塔拉的土地。”她为了生存,原本柔弱的心变得坚强起来。她为了复仇,原本胆怯的姑娘开枪杀死入侵的北方佬;她为了土地,原本高傲的她放下架子,亲自耕种……她的信念,也是全书中我最受感动的一句话“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永恒只是幻想,一切的繁华与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我们要坚定地相信未来,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都会有回报。

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中,都会遇到无法负累的痛苦和悲伤,“诗仙”李白在仕途失意后,挥毫写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坚信自己会有重展辉煌的一天;而民国名媛阮玲玉只因社会的流言蜚语,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从此香消玉殒。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去年五年级的期末考试遭挫折,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在黑暗中我想起郝思嘉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心情舒坦许多,第二天清晨,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亦深知,我开始拥抱新一天的太阳,我去追逐我的梦想!

我爱《飘》,她给予我勇往直前、相信未来的力量!让我一直记住:“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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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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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日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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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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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人类的老师,让我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一个人生道理。

喜欢什么样的书?我喜欢---《百科全书》。这是爸爸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对爸爸说:“是一本书?”。爸爸笑着对我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我们的朋友,当你没有朋友玩时可以读书,当你寂寞的时候可以读书,因为你读书的过程中你就会陶醉在书中。所以说书是我们朋友。

我爱不释手的拿起了这本书,非常认真的读了一遍。我看到一句:再过50亿年太阳将变成白矮星再一次爆炸,再向下看,原来这不是真的,这篇是宇宙的概括。

第二篇是宇宙中的秘密。我想问题:天空是蓝的,宇宙是黑的?宇宙科学家揭示了这个道理,原来宇宙中有物质,这个物质是黑色的。而且有无数个。这本书真有趣,讲述了宇宙的秘密。

我和书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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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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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因为她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爱迪生只读了3个月的书,在他的成长道路上,有流浪,饥饿和数不清的失败,可他一心爱科学,每一次实验都夜以继日地工作,肚子饿了就随便吃点东西,眼皮困了,就在桌上打个盹,有时连睡觉也顾不得睡了……

爱迪生,他一步一个脚印,刻苦钻研,没有向困难低头,而是勇敢地面对,克服困难。在实验中,他有过无数次的失败,但是他却没有放弃,他一次一次地做,直到实验成功为止……他,永不满足,不知熬过了多少个白天,黑夜终于到达了成功的彼岸,终于成为了世界著名的科学家,发明家。

爱迪生这个名字,总在我的脑海里荡漾着。我深刻地感受到要取得好成绩不容易,要有所成就就更不是一间轻而易举的事了,必须付出艰苦的劳动。古话说的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现在就要像这句话所说的去做。我们现在要取得好成绩,就必须从作业做起,独立思考,认真钻研,不怕困难。记得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百分之一的灵感。”我想:我不是特别聪明,灵活,所以我必须付出百分之一百的勤奋,才能取得成功!

这,就是我读了这本书最大的收获!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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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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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小学五年来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了。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独特女孩——安妮的成长故事,安妮,一个十一岁的孤儿,一头红发,满脸雀斑,整天耽于幻想,嘴巴喋喋不休。安妮的内心充满阳光,她对生活和大自然中的一切始终保持一颗热爱与感激之心。她拥有两种极其宝贵的财富:一是对生活的景气干,二是乐观丰富的想象力。对于安妮来说,每一天都是新的开始,每一天都有新的期望,生活在她的想象和努力中变得丰富多彩,她给绿山墙农舍和整个亚芬里村庄带来无尽的欢乐和朝阳般的气息。

这本书中安妮活泼可爱,她一生经历了许多坎坷,但她毫不惧怕,乐观地面对困难,从不退缩。她的想象力丰富的惊人,时不时就跌入幻想的世界中:她幻想自己有一头漂亮的黑头发;幻想自己穿着白纱衣,衣服上有渴望的泡泡袖;幻想自己是一个勇士,正在经历探险;幻想大自然有水神、树神,甚至有鬼……她还不断地闯祸曾对嘲笑她长着红头发的林德太太发脾气,用石板教训了讽刺她的男同学吉尔伯特,在一次茶会中误把知心朋友戴安娜灌醉,因为争强好胜从房顶上摔下来,为了漂亮错把头发染成绿色……她的故事让人忍俊不禁,却又不得不对她另眼相看。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充满朝气,充满正能量,能使人学到许多东西,比如在安妮身上就能学到很多:热爱生活、勇于担当、知错就改……

《绿山墙的安妮》就是这样一本书,他俘获了无数孩子和大人的心,相信每个人都能从安妮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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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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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们看过许多各式各样的书,从无字书到绘本,从绘本到童话,从童话到小说,又从小说到传记……在数不胜数的书中,总有一本使你爱不释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萤王》。

这本书十分感人,它讲的是:一个小男孩为了抓一只豆娘,不幸在高高的芦苇荡中迷了路,他在漆黑的夜晚中无助地走着,边走边掉眼泪,就在他要绝望的时候,一道美丽的亮光从远方连了过来,他跟着亮光走,这才走了出去;那亮光是成千上万只萤火虫连起来的,为了报答它们,男孩一辈子都在保护萤火虫;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天,所有的萤火虫都来了,落满了他一身;他的儿子按照他的愿望将骨灰洒在萤火虫常出没的小溪边,就在他儿子将骨灰撒向空中的那一瞬间,萤火虫如礼花绽放一般在空中出现,星星点点一直亮着,向远处飘散,好像在为他送行……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男孩在芦苇荡中被萤火虫带出来的那个部分,萤火虫在男孩最无助的时候出现在了男孩身边,为男孩带来了光明,带来了希望,并带着他走出了黑暗,走出了绝望。这让我感受到人与动物美好、充满善意的感情。

我最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文轩笔下的《萤王》十分纯美、简单;里面的人物更是刻画得栩栩如生,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都很有特点;里面的内容很贴近事实,讲的都是乡村里的美好生活;主角的经历总是曲曲折折,不会一帆风顺;故事情节不会平淡无奇,很耐看;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真的很感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萤王》这本书,并从中体会人与动物美好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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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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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的众多课外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要数《西游记》啦!

以前电视上也播放过《西游记》,看了几集我就被故事中的几个人物吸引了。2015年寒假,妈妈又为我买了一本《西游记》,这下把我高兴坏了,一连几天,我每时每刻都捧着书看。没多久,我就把一本书看完了。我不仅喜欢《西游记》中几个主要人物,还喜欢书中很多精彩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我学到了很多新奇的知识,同时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处事的道理。

《西游记》中有一身正气、目标专一、一心想去西天取经的师父唐僧;有神通广大、拥有百般智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有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有任劳任怨、不离不弃保护师父的沙和尚。其中我最喜欢人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有很强的法力非常厉害;我最讨厌的人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

《西游记》主要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在取经的道路上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在众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它讲述了由于悟空太顽皮喝了王母娘娘的玉酒又吃了她的仙桃和太上老君的金丹,才引起“孙悟空大闹天宫”的趣事。

我真喜欢《西游记》这本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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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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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艘潜水艇,带我遨游知识的海洋;书是一个摄像头,能把所有快乐、悲伤的心情记录下来;书是一架飞机,带我翱翔在文字的天空。如果我有一个书架,只能放一本书,那我一定会放《笑猫日记》的。

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是一本字里行间都散发着童真和有趣味道的书。每当我读到万年龟变成绿毛龟时,都会想到如果我家那只“小龟龟”变成绿毛龟的样子;每当我读到小可怜死去时,都会留下泪水;每当我读到老老鼠变成球时,都会捧腹大笑;每当我读到……总而言之,这本书中的有趣的地方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读书也给我带来了很多好处,不如说,我现在做阅读题不会理解不了了,认识的字也比较多了,性格还算文静。

书可能是有趣的,也可能是伟大的,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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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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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最喜欢,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一想到福尔摩斯,我就满心崇拜。他是个行为孤僻怪异的私家侦探,精通许多偏门的专业,就连不起眼的烟灰都研究的透彻,作为侦探,他是真的出类拔萃。

拿起这本书,往往就放不下来了。房间里静悄悄地,只有纸张翻篇的声音。我捧着书,仿佛捧着宝物一般。

我折服于福尔摩斯的渊博学识。当他与华生初次见面时,他仅仅瞥了一眼,就凭借自己的知识说出了华生去过的地方、做过的事情。在调查侯波的凶杀案时,所有的警员、官方侦探都认为墙上的“RECHAL”是一位女士的姓名,认定被害人是侯波妻子的情人;而福尔摩斯转念一想,认为“RECHAL”是凶手有意为了混淆警员的思路而写的,而这几个字母所组成的单词不是哪位女士的姓名,而是德语“复仇”的意思。在后来,有一起案件中,福尔摩斯在勘察现场时留意到了一小堆烟灰,他捻了一撮,闻了闻,一语道破这烟灰是什么品种的烟留下来的,然后根据烟的价值准确地判断出了凶手的身份地位。

我钦佩福尔摩斯的勇敢无畏。他精通拳术、剑术,这使他身体健硕、身手敏捷,有资本去与凶手搏斗。在侯波案的最后关头,福尔摩斯在侯波(当时为了犯案做了马车夫)收拾行李时,眼疾手快地用手铐将他铐住,最后凶手落入法网,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在红发会案件中,福尔摩斯与警员一同追捕罪犯,书中描写到“福尔摩斯一个箭步冲上去,一把揪住了小个子”。丝袜案中,罪犯运用一系列化学知识和科学技巧装神弄鬼,杀害了许多无辜的生灵;福尔摩斯不顾危险,毫不犹豫地与他交锋,中途几次危及生命,但是他还是义无反顾,最终罪犯也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我敬重福尔摩斯的凛然正义。他一直在钻研着医学、化学,想为世界做出更多的贡献,拯救更多的人。在一次次的案件中,他并没有感到疲惫,为了黎民百姓的安全,他总是冲在最前面;他做这些并不是为了出名。在丝袜案中,有位记者在拍摄犯案现场和警员的照片用来写报道。镜头对准福尔摩斯时,福尔摩斯迅速的用手挡住了自己的面容——明明是一个名利双收的大好“机会”,但是他拒绝了。他这种正义是真正的正义。

在我们身边,有些人学识丰富,但是他们不勇敢、不正义,还用自己的学识来害人、骗人赚取污秽不义的钱财。有些人知识渊博、勇敢、正义,就像福尔摩斯一样,不在乎名与利,默默地为社会作出贡献;我想,这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人生吧!而我,深受福尔摩斯这样一个学识丰富、勇敢、正义的绅士形象的影响,立志要成为一个像他一样对社会贡献出自己力量的人。

我深深、深深地崇拜着福尔摩斯,从而深深、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是我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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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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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我发现了马小跳一1个活泼可爱、调皮捣蛋、用快乐填满心灵,用童真,童心点缀生活的小男孩!他使我阳光向上,他带走了我所有的忧郁,使我感到快乐的气息。“淘气包马小跳”主要讲的是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四个铁哥们在小学时代的一个个感人的小故事,其中他们那种阳光、诚实、有骨气、善良的精神感染了我。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每个人的童年都有不同的意义,都希望自己快乐、自由、幸福。

在空余时间我常常捧起它品读几遍品尝他们那种童真、童趣和童心,如果你对它有兴

趣我会把它借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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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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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本,读过之后,让你受益匪浅;有这样一本书,读的时候,你的心情会随着跌宕起伏的故事而波澜壮阔,它,就是英国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在荒岛上独自生活了28年,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他曾与野兽斗勇,也曾与野人斗智,救出了“星期五”,他也曾祈求上帝来帮助自己,他甚至和自己的良知争吵,可是他最终熬了过来,靠着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熬了过来,等到了回英国的轮船。

面对挫折与挑战,绝不轻言放弃,摔倒了,爬起来;受伤了,不哭泣。只有扬起自信的风帆,心态乐观,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铸就辉煌的人生。鲁滨逊创造了不朽的传奇!

合上书,我久久不能回神,如果我是他,我不可能去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不可能去接受重重困难和波折,因为我没有那个能力和勇气。

同时,我也被丹尼尔·笛福的文笔所折服,笛福对人物的理解十分深刻,他笔下的鲁滨逊是那么聪明,那么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细节逼真,如同身临其境。

三毛曾说过:“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

毛姆说,养成读书习惯,也就是给自己营造一个几乎可以逃避生活中一切愁苦的庇护所。有了庇护所,苦闷受伤时,才有治愈的地方,才有面对这慌乱世界时的强力后盾。

有书相伴的日子,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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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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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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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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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一句话:籍是人类进步析阶梯。我看过很多书,有《小红帽》、《长袜子皮皮》、《昆虫记》……但我最喜欢的是《昆虫记》。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法布尔非常喜欢观察昆虫,他把自己观察到的昆虫都真实地记录了下来。法布尔也很仔细,用不同的方式来找昆虫的特点,他写的昆虫记大多有二十几本呢!

有一次,我到图书馆里准备借一本有关蜜蜂的书,忽然,那本《昆虫记》映入了我的眼帘,被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知道这书里面的内容跟蜜蜂有很密切的关系,于是我找了很久的蜜蜂来仔细观察。

我借了《昆虫记》回到了家以后,就把书放到阳台上看。突然,有一只蜜蜂飞过来,书上的和这一模一样,哦!原来这是节腹泥蜂呀!《昆虫记》还说了节腹泥蜂是个厉害的捕捉能手,可以捉住全部的象鼻虫,不管再好、再强、再厉害的象鼻虫都可以被随时捉住的。啊!原来捕捉能手——节腹泥蜂这么厉害啊!有着无敌的能力啊!

第二个艺术专家那就是——砂泥蜂,砂泥蜂的外形十分有趣,起先是一个矮矮胖胖的幼虫,慢慢地就变成了高高瘦瘦的砂泥蜂,大概有一根面条和铅笔这么高,看起来非常苗条。砂泥蜂有很多种类,比如银色的砂泥蜂……

我看完关于砂泥蜂和节腹泥蜂的内容,它们的确都是很厉害的昆虫。法布尔的《昆虫记》,都是他认真、仔细观察的结果,才写出了各式各样个性鲜明的昆虫。以后,我要博览群书,像法布尔一样仔细观察生活中的事物,做一个热爱大自然的有心人!

同学们,你们喜欢看书吗?那就看看《昆虫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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