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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书作文【实用20篇】

许多书中的精华,大多从旧书中得来。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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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左右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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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扩充我们的知识面,让我们获得更多知识,并获得一种身心上的愉悦,快乐。每个人肯定都会有各自喜欢的书籍,我喜欢的书,就是这本杨翠的《镜子里的猫》。

这本书获得了以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而命名的青铜葵花奖。主要讲了一个叫七月的小女孩不经意间进入了一个小房子,那个小房子里有7只猫还有1个晶莹剔透的镜子。七月照了照镜子,却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那里有透明人,有柜子精灵,甚至还有魔法!在那里,一位名叫庄先生的人收留了七月,于是七月就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但在文章最后,柳树婆婆告诉七月,庄先生其实五年前就死了,只不过他在用他的灵魂招待七月,就在这两天,他准备和这个世界告别了。这一消息对于七月和庄先生家里的其他人犹如晴天霹雳。但他们坚持了下来。到最后,七月再次找到了那个有7只猫的小房子,照了照镜子,就回到了原来的世界……

这本书拥有着巨大的想象力。从刚开始“照一下镜子,穿越时空”到“发现这个世界还有魔法”最后“再穿越回去”整篇文章绽放了文学界最美丽的花---想象力。就连外国读者看到这本书后,都不禁赞叹:“这就是中国想象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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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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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爸爸就给我讲三国演义的故事,其中的“桃园三结义”,“三英战吕布”,“三顾茅庐”这些精彩的故事我听了好多遍。刘备,关羽,张飞三兄弟‘不去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兄弟情义让我感动极了。

这本的开头说的是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时间长了,分裂的国家就会统一,时间长了,统一的国家又会分裂,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这学期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但愿人长久》,里面的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千里共婵娟。”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啊。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数不胜数,有天下无双的吕布吕奉先,白马银枪的常山赵子龙,仁义忠勇的关羽关云长,狡猾多疑的曹操曹孟德,聪明多智的诸葛亮,其中我最喜欢诸葛亮,因为他非常聪明,足智多谋,是智慧的化身,诸葛亮的故事有很多,有“草船借箭”“三顾茅庐”,“舌战群儒”,“火烧赤壁”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看“草船借箭”的故事。

《三国演义》是一部英雄的史诗,是一曲生命的赞歌,里面的英雄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散发着无穷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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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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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读童话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即将融化的神秘城堡》这本,有趣离奇的故事内容牢牢地吸引了我的眼球。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作者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例如:有巨大的冰淇淋城堡。城堡里大到城墙、小到花瓶,都是用各种口味的冰淇淋做的;令人想想都觉得过瘾……书中还有像迷宫一样大的蚂蚁洞、有半人高会说话的蚂蚁,蚂蚁还和人进行拔河比赛;令人想想都觉得有趣……书中还有一种大扫帚形状的金色棒棒糖,里面含有胆子和自信增长剂。帮助人重新树立信心,增加战胜困难的勇气;令人想想都觉得渴望……

我喜欢书中的人物,他们都很有性格。例如:会魔法的棒棒老师,她能带领同学在玩中增长知识;收发室的阿婆是位悠悠球高手;主角是“捣蛋头儿”高大威;还有个“假小子”巴佳佳;电脑高手小本;爱吃零食的牛一……在他们身上,我都能找到我们同学的影子。

我喜欢书中的语言,生动活泼,联想丰富。例如:描写冰淇淋化了的样子:“冰淇淋像得了软骨病一样,越来越弯,越来越软,最后终于站立不住,脖子一歪——‘啪’地从扇形蛋筒上一头载到了地上。”描写风吹树叶时的样子:“风吹过来,树叶悠闲地给大树扇着风。”……书中这样独特生动的联想还很多。

我最喜欢这本书,它既像我的一位知心朋友,又像我的一位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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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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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是国际天文月,我最喜欢恰好是《恒星与行星》。它的作者是英国的伊恩.里德帕思。

书里从地球到太阳系、银河系、全宇宙全部给你一一详细介绍。现在我知道了在那美丽的夜空中蓝色的星星比太阳的温度还高,而红色的星星却比太阳温度低。

这本书介绍了很多美丽的星座,它们还有很多有意思的传说。我尝试着在夜空中找到了北斗七星、天狼星和猎户座等。

看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天文在生活中很有用,比如辨认方向:可以通过在夜空中找北极星,就知道北方在哪里了。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很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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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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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问我最喜欢的一本是什么?我准会脱口而出四个字:“荒野之王。”

《荒野之王》是牧铃爷爷写的一本动物小说,讲了一只雄白腹隼雕“金爪儿”本来生活得很幸福,却因一次意外被走私动物的人捕获。并在贩卖动物的地方认识了另外一只雌白腹隼雕—“银脖儿”并最终一起回归山林并有了小雕。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我非常敬佩“金爪儿”那有勇有谋、机灵敏捷的优点。并且它还宁死不屈、忠心耿耿。“金爪儿”使我联想到了一些成功人士。如:高尔基、林肯、克林顿、邓小平…他们都是自己从事的领域中的精英。他们同样都热爱自己的职业,这种热爱就跟“金爪儿”对不断挑战大型动物的热爱一摸一样!

回顾从前,多少烈士们为祖国浴血奋战,被日本鬼子百般虐待后仍宁死不说共产党的秘密。这种宁死不屈的精神不正是“金爪儿”被抓后仍一心回归自然、半点也不肯屈服于大胡子精神的写照吗?

那些古代流传千古的人物,如:宋江、吴用、诸葛亮、刘备…他们都曾在危机时刻,以妙计救了他们自己,同时也救了许多人于危难之中,一时智慧,已经让他们自己成为了永恒的胜者!这不也正映衬出了“金爪儿”那一次跟恶雕交锋时,那稍稍的退让,反而让它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占了上风,最终把恶雕赶跑了。这不正是“金爪儿”有勇有谋、机灵敏捷的体现吗?

当然,最后,我们的男女主人公:“金爪儿”和“银脖儿”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牧铃爷爷写的《荒野之王》可是我最钟爱的书籍了,如果听了我的读后感受,你们也动心了的话,那就赶快到书店找到这本书,细细品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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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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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六年级的同学们应该都不陌生,这个著名科幻小说家,带我们走入一个又一个奇幻之旅。其中,《地心游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

“地心游记”,顾名思义就是去地心探险。这几乎是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脾气暴躁、对科学痴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带了热爱科学、循规蹈矩的侄子阿克赛和沉静、稳健而又充满热情的向导汉斯,按照前人的指引,从一个火山口下降,历经缺水、迷路、暴风雨等艰难险阻,最终受火山熔岩的冲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回到了地面。

环环相扣的紧凑情节、种种奇观让爱科学爱探险的我跟着主人公同喜同悲。合拢书,那些情景还在我脑海里像电影般一幕幕上映

一颗永不泯灭的好奇心加上寻求未知世界的信心,会让你看见一些你从未看到过的情景,发现一些你从未找到过的真理,创造一些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被凡尔纳虚构的这个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想:若我处处留心身边的事物,在书本中汲取知识,敢于探索,那么,我是否也会有像他们一样有趣、神秘、新奇的经历呢?我是不是可以在一条河流中追溯远古的影子,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找到未来的能源?

一本书就是一个导师,它把我带到一个我向往的世界,它引领我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路。书在我心中,路在我脚下。

《地心游记》,这样精彩的情节,这样鲜明的人物难道不足以吸引你吗?读者们,赶快看起来吧,它会带你们飞到你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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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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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最喜欢,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一想到福尔摩斯,我就满心崇拜。他是个行为孤僻怪异的私家侦探,精通许多偏门的专业,就连不起眼的烟灰都研究的透彻,作为侦探,他是真的出类拔萃。

拿起这本书,往往就放不下来了。房间里静悄悄地,只有纸张翻篇的声音。我捧着书,仿佛捧着宝物一般。

我折服于福尔摩斯的渊博学识。当他与华生初次见面时,他仅仅瞥了一眼,就凭借自己的知识说出了华生去过的地方、做过的事情。在调查侯波的凶杀案时,所有的警员、官方侦探都认为墙上的“RECHAL”是一位女士的姓名,认定被害人是侯波妻子的情人;而福尔摩斯转念一想,认为“RECHAL”是凶手有意为了混淆警员的思路而写的,而这几个字母所组成的单词不是哪位女士的姓名,而是德语“复仇”的意思。在后来,有一起案件中,福尔摩斯在勘察现场时留意到了一小堆烟灰,他捻了一撮,闻了闻,一语道破这烟灰是什么品种的烟留下来的,然后根据烟的价值准确地判断出了凶手的身份地位。

我钦佩福尔摩斯的勇敢无畏。他精通拳术、剑术,这使他身体健硕、身手敏捷,有资本去与凶手搏斗。在侯波案的最后关头,福尔摩斯在侯波(当时为了犯案做了马车夫)收拾行李时,眼疾手快地用手铐将他铐住,最后凶手落入法网,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在红发会案件中,福尔摩斯与警员一同追捕罪犯,书中描写到“福尔摩斯一个箭步冲上去,一把揪住了小个子”。丝袜案中,罪犯运用一系列化学知识和科学技巧装神弄鬼,杀害了许多无辜的生灵;福尔摩斯不顾危险,毫不犹豫地与他交锋,中途几次危及生命,但是他还是义无反顾,最终罪犯也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我敬重福尔摩斯的凛然正义。他一直在钻研着医学、化学,想为世界做出更多的贡献,拯救更多的人。在一次次的案件中,他并没有感到疲惫,为了黎民百姓的安全,他总是冲在最前面;他做这些并不是为了出名。在丝袜案中,有位记者在拍摄犯案现场和警员的照片用来写报道。镜头对准福尔摩斯时,福尔摩斯迅速的用手挡住了自己的面容——明明是一个名利双收的大好“机会”,但是他拒绝了。他这种正义是真正的正义。

在我们身边,有些人学识丰富,但是他们不勇敢、不正义,还用自己的学识来害人、骗人赚取污秽不义的钱财。有些人知识渊博、勇敢、正义,就像福尔摩斯一样,不在乎名与利,默默地为社会作出贡献;我想,这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人生吧!而我,深受福尔摩斯这样一个学识丰富、勇敢、正义的绅士形象的影响,立志要成为一个像他一样对社会贡献出自己力量的人。

我深深、深深地崇拜着福尔摩斯,从而深深、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是我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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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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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超级不喜欢,因为要看一些密密麻麻的字,使我头昏脑胀!但是,自从上了今天的作文课,才知道原来阅读那么重要,而且在看童话故事的时候,才发现里面藏有许多启示,像是放羊的孩子,让我学到不可以说谎骗人;还有白雪公主,让我知道不可以乱拿陌生人的东西。这些都是在书本上可以学习到的。

喜欢读书的人,常会沉浸在书本里,连旁边发生了什么事都不知道!以前我一拿起一本书,时常会觉得,为什么要读书?读书可以做什么?还会看到一半就睡着呢!

读书就像是前往成长的路线,读了一本书,就成长一步。下次我要多读书,让自己更有智慧!现在我觉得读书很有趣,不读书很空虚。现在读书还来得及,我要变成一个爱读书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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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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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能成功的人大多都爱读书,也会有自己最喜爱的书籍。我也有一本特别喜欢的书,我喜欢的是怎样的一本书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身着羊皮短衣短裤,腰间别一把小锯、一把斧子,肩上挂着弹药袋子,背上背着一个筐子,头顶撑着一把又丑又笨的羊皮伞……”你知道这是哪本书中的人物吗?当然就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的文明巨作《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

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在长达28年的荒岛求生中克服了夜晚无边的黑暗以及只身一人的孤独与恐惧,克服了食物的短缺,以及恶劣的住宿环境。鲁滨逊在持久而严酷的挫折中不断成长,不再是以前那无拘无束的小小少年郎,“挫折和失败会使人成长”,这句话一点也没有错。

这本声名远扬的书不仅使人学会了生存、学会坚强,还使人学会了不畏惧困难。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在书中还写道:“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确实如此,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鲁滨逊以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生存下来,他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只要坚定信念,向希望充盈着的地方努力着,不止会造就生命的奇迹,更会体现出生命的活跃与强盛。

《鲁滨逊漂流记》被誉为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这确实是一本好读书的人都会喜爱的书,因此我强烈希望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阅读,激励大家能够和鲁滨逊一样,即使面对再大的艰难险阻,也能克服困难、顽强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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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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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书是知识渊博的老师,书是我们进步的阶梯,还是我们亲密的朋友。我就喜欢看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昆虫记》。

这本书是老师推荐我们买的,妈妈爽快地给我买了这本书。回家的路上,我抱着这本书爱不释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封面上画了两只可爱的小蜜蜂,仿佛在采花蜜,而小蜜蜂上面是十分引人注目的三个大字“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他为研究昆虫花费了很大的心血。我立刻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各种昆虫的饮食习惯、生活习性等。其中我最难忘的昆虫就是大孔雀蝶和螳螂了。记得法布尔曾经做过这样一个实验:把一大群大孔雀中的一只抓走,放在木棍上,然后把大孔雀罩在玻璃杯中,然后把木棍放在大孔雀们的旁边,结果那一群它的同伴,都围着那根木棍转,仿佛那根木棍就是它们的同伴。动物真是太神奇了!

螳螂也很让我难忘。螳螂被人们称为祈祷者。因为它总是摆出一副祈祷的样子。可是它的性格却十分凶猛,一旦有猎物经过,它瞬间变得凶恶,用它的大刀,瞬间将猎物杀死。

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希望你也能跟我一样快乐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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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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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们称为文明的“长生果”。这个比喻,我觉得十分亲切,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阅读一本好书,就像同智慧而高尚的人对话,而不论时间和空间。许多成功人士,也正是从书中汲取了养分,才走上了成功之道。

在我的童年生活中,我也读过许多书,印象最深的一本叫《秘密花园》。这本书是我的最爱,因为它影响了我的学习生活。

这本书,让我一生受用不尽。这本书,让我明白:快乐是给予,而不是索取;快乐是奋发向上,而不是碌碌无为。快乐,离我们尽在咫尺。有些人觉得快乐离自己很近,是因为他们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有些人觉得快乐很遥远,是因为他们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秘密花园”,只要我们积极向上,奋发图强,就可以找到开启这座心灵花园的钥匙,就可以让快乐永驻心中。从开始读那本书,我便若有所思!

从那时开始,我便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记得那决赛般的期末考试,我考得十分不好,到家后,受到爸爸妈妈的批评,我变得十分沮丧,直到又一学期的第一次月考。在月考前,我想“以我这样的心态参加考试,肯定考不好。”我猛得想起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于是,我变得坚定,心里想“我要沉着冷静,积极向上,争取考个好成绩,加油!”你还别说,我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从那件事后,我便立志让心中那座“心灵花园”开花结果,生气勃勃,让快乐永驻我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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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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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文章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

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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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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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让我为之改观的,是我读到过的一本――《狼国女王》。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可想而知,故事有它神秘有趣之处。

大多数时候,我们意识到狼捕杀弱小动物,场景惊心动魄。其实这只是它们必不可少的生存方式,是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成为生物界威严而可怕的存在。狼异常勇猛,对于任何物种而言,虽比不上人类的进化,却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狩猎的危险和外族的入侵,王者的责任感让它奋力突破极限,一次次创造了奇迹,树立自己在狼群中的威信。

故事中,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灾难和痛苦,危险和挣扎,无奈和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我感受到它对待生命的态度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智慧!为狼群而欢呼,也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这是一只带领狼群历经生死,不退缩,不逃避,直至打败对手的狼。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汗血、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领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对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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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一本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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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说过:读一本好,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也曾因为一本书沉迷过,思索过,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被这个透彻又不透彻的书名被吸引了,书中的主角海伦·凯勒是一个失明的人。海伦因一场大病失去了视觉和听觉。一开始的海伦,情绪暴躁,行为冲动。其实我很能理解,我很怕黑,在黑暗的夜里,我常常也因为什么也看不清楚而恐惧,躁动。

海伦说,想获得三天的光明,仅仅三天,她希望她能看得见,而且,她很规律地安排了这三天她要看的东西。

她说,第一天,她想看到那些好心的、温和的、友好的、使我的生活变得有价值的人们,想把那些人存进记忆里,尤其是她的老师——莎莉文小姐;她还要看一个婴儿的脸,因为婴儿给她带来蓬勃的生气;还有她忠诚乖巧的宠物狗的脸,因为那样使她温暖。还有美丽的森林,广阔的农田,墙壁上的图画……她都要仔细的看过。

第二天,她要看日出,她认为这是黑夜变成白天的奇观,虽然海伦的世界里从未有过光明,也分不出昼夜,她还是对万物的变化如此好奇。她甚至想把整个世界看一遍!把整个地球的历史读一遍!

最后一天,她依旧要迎接旭日,接着去游览这个城市,游览她一直居住的地方,一直到午夜,到她失去了眼前的光明,再次迎来黑暗——她却依旧说,他的心中充满甜蜜的回忆。

多好的孩子!她渴望着,渴望着拥有光明,哪怕只有三天,她也不懊悔,仿佛她的生命里,已经充满了光明,她又一次接触了世界,用自己的双眼,把世界又看了一遍,这时间虽短暂,却在海伦心中添了一份美丽的梦。

可我更看到了,海伦在书中不断提到“有视力的人”,这让我心中又是一震。她多番提醒,我们都是看得见,她三天里看到的事物,我们都能看见,而且不论何时,我们都有看见那些事物的权利,因为我们看得见。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我们可以看见春天万物复苏,夏日艳阳高照,秋天硕果累累,冬日大雪纷飞……这些对于失明者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幸福啊!对于他们来说,就好像生命中缺少了什么一样,他们对我们,必定是羡慕,又嫉妒啊。我们何曾想过,自己,竟是被这样羡慕着的。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感受到的,感谢有这样一本好书,让我更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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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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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笨女孩安琪儿》。

一拿到书,我就被它的封面吸引住了,书的封面是一台ATM自动提款机,马小跳正在把一张卡插在里面,另一只手伸得老长,好象在向我挥手,自动提款机还喷出许多十元的钱,安琪儿正捂着脸惊讶得尖叫。

故事的内容更是有趣。这本书叙述的事发生在马小跳、毛超、张达、唐飞、安琪儿之间。故事主要讲了安琪儿很笨很丑,可是马小跳等人照样和她玩,从而生出一串串令人捧腹的事。如安琪儿上美术课画小猪,送珍珠熊等,很贴近我们现实生活,在我和我的朋友之间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因此读起来很亲切。

文章丰富的想象力、幽默色彩也深深地吸引了我。像安琪儿居然想和比她大那么多的韩力哥哥结婚,马小跳一生下来就一蹦三尺高,这都太有趣了。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知识,而且还带给我许多欢乐,也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我要像马小跳那样诚实勇敢有责任心。

我非常喜爱这本书,我常常看得入迷,妈妈喊我吃饭我都听不到,太好看了。小朋友们,你们要是喜欢,就去书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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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一本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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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本,把我们带入浩瀚的天地;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本书,带我们欣赏人间美景。我是一个“小书迷”,读过的书不计其数,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像《四大名著》《昆虫记》《安徒生童话》等等,我都爱不释手,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数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西游记》出自清代小说家吴承恩之手,是一本老少皆宜,中外欢迎的一本神话小说,以丰富瑰奇的想象描写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在迢遥的西方路途上和穷山恶水冒险斗争的历程,经过和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方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这本书,故事扣人心弦,让人入迷,我恨不得一口气读完。我最喜欢“大闹天宫”这一章了。写的是孙悟空多次乘筋斗云到天庭上偷喝仙酒,偷吃蟠桃,又私自放御马,到太上老君那里吃光他的金丹,踢翻炼丹炉,害的大火四处蔓延。玉皇大帝知道后,连忙派各路神仙带着法宝来降服孙悟空,可孙悟空却并不害怕,他拿起金箍棒和他们打得天昏地暗。最有趣的是和二郎神比七十二变,一会儿变成猎物,一会变成庙宇,有趣极了!“大闹天宫”最后以如来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下收场,但孙悟空并未放弃,他以顽强乐观的精神在山下生活了五百年。后来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克服重重困难,永不言败,最终取得成功。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孙悟空那永不放弃、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感动。它教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有一颗执着的心,不怕困难,敢于拼搏,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西游记》,这本书还有太多曲折精彩的故事,同学们不妨在课余闲暇时看一看,读一读,相信你们也会和我一样喜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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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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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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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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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这是李若禅说的。是啊,“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很喜欢读书,而且我也读过许多好书。如《马戏团》、《窗边的小豆豆》、《魔法手指》…….

其中《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抹灭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母亲在孤儿院里领养了一个女孩,取名叫王家点点。两年后,这个妈妈又生了一个小男孩,取名叫王家保保,可这个男孩患了自闭症,妈妈知道后想尽办法让王家保保好起来,家里的钱都花光了,爸爸妈妈离了婚。妈妈带着王家保保来到了乡下,开始了保保的康复计划,经过一次次的努力,出现了一个个奇迹,王家保保给了母亲一个最轻最轻的拥抱,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拥抱,啊,真是奇迹!在这本书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位伟大的母亲了,因为这位母亲从未放弃过一丝希望,她相信只要努力就能实现自己的愿望。这位母亲每天不怕辛苦,每天都对着保保说一千遍妈妈、爸爸,保保看都不看这位母亲一眼,但这位母亲还是一遍一遍地教保保。这本书使我明白了:我们自己就是一盏灯,前方的路由我们自己来照亮!不要因为黑暗而放弃,不要因为艰难而退缩。是啊,母亲是伟大的!在四川大地震中,有多少母亲为了孩子而失去宝贵的生命。

又有多少母亲为了已故的孩子而痛不欲生,如果可能的话,母亲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孩子的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急切地想对母亲说:“谢谢你对我无私的爱,将来我一定会报答您的养育之恩!”读书让我学会感恩,读书给我知识和力量,我愿作一条鱼儿,在书的海洋里尽情游,汲取精神营养!“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这是李若禅说的。是啊,“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很喜欢读书,而且我也读过许多好书。如《马戏团》、《窗边的小豆豆》、《魔法手指》…….其中《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抹灭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母亲在孤儿院里领养了一个女孩,取名叫王家点点。

两年后,这个妈妈又生了一个小男孩,取名叫王家保保,可这个男孩患了自闭症,妈妈知道后想尽办法让王家保保好起来,家里的钱都花光了,爸爸妈妈离了婚。妈妈带着王家保保来到了乡下,开始了保保的康复计划,经过一次次的努力,出现了一个个奇迹,王家保保给了母亲一个最轻最轻的拥抱,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拥抱,啊,真是奇迹!在这本书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位伟大的母亲了,因为这位母亲从未放弃过一丝希望,她相信只要努力就能实现自己的愿望。这位母亲每天不怕辛苦,每天都对着保保说一千遍妈妈、爸爸,保保看都不看这位母亲一眼,但这位母亲还是一遍一遍地教保保。这本书使我明白了:我们自己就是一盏灯,前方的路由我们自己来照亮!不要因为黑暗而放弃,不要因为艰难而退缩。是啊,母亲是伟大的!在四川大地震中,有多少母亲为了孩子而失去宝贵的生命。

又有多少母亲为了已故的孩子而痛不欲生,如果可能的话,母亲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孩子的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急切地想对母亲说:“谢谢你对我无私的爱,将来我一定会报答您的养育之恩!”读书让我学会感恩,读书给我知识和力量,我愿作一条鱼儿,在书的海洋里尽情游,汲取精神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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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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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路遥,大家肯定不陌生,在他四十二年的生命中,留下了无数的优秀作品。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作家路遥所写的《平凡的世界》,这部书在1988年出版以后,被抢购一空,获得了无数读者热爱。

这部书主要描写的是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俩。

孙少安是一个农民,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让他帮家里去砍柴。他的头脑十分灵活,所以在十七岁时,孙少安便当上了生产一队队长。也因为他的能力和智慧,一队的产量要多得多。但是孙少安并不满足,他和妻子秀莲建了一个砖场,生意兴隆之后,他们把全村生活困难的人都招过来,给他们工钱,改善了双水村的经济生活,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成为一个不再为生活发愁的成功人士。

弟弟孙少平读完高中后,因为家庭的经济问题便没有上大学。但是他不愿白白受别人的恩惠,所以当孙少安叫少平来砖场帮忙时,孙少平断然拒绝,独自跑去工地干活。少平十分喜爱读书,虽然干活十分辛苦,但他空闲时分,都会读书。也因为他喜欢读书,经人介绍后,他去了大牙湾煤矿,当上了矿工。在矿工生活中,他品味了更多的人情味儿,也明白了更多的道理。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平凡的生活中,只有自己敢于奋斗,才会让自己变得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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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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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人为什么活着?我觉得就像我最喜欢的余华所著——《活着》里写到的一句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书中,福贵在年轻时,就把家产输完了,从此过上了穷人的生活,后来因为政治变革和其他原因,他的家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下福贵的孙子和福贵。主人公活着只是为了历经种种磨难吗?不,不是的,他不仅勇敢地面对了这些磨难,并且在晚年把希望留给了自己的孙子——苦根。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勇敢地面对各种困难。就比如说我吧!上个学期,有一次,我的英语课堂作业本一直没清完,所以我被老师叫到了办公室里,骂了一顿,并且要家长到学校里来——一个星期的期限。而我那天回家并没有对家长说出这件事,我一直在思考该怎么开口。而且做什么事都不愉快,心里沉甸甸的;第二天我还是很犹豫,也没开口;在第三天的时候,妈妈无意中从别的家长口中听到,有几个家长要被请到学校去,妈妈一问才得知我是其中的一个。后来当事情解决的时候,我心中的那块大石头才落下来。

看了这本书,又想起了五年级上的那件事,老师骂我们一顿,也算是一种鼓励,只是有时候我们接受不了。这也体现了老师对我们的良苦用心。还有在以后,我都要积极勇敢地面对任何一件事。

每个人对“活着”的理解都有所不同,有的人只想健健康康的活着,有的人要在有生之年为别的人服务,这都是活着。反正,人要活出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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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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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曾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不可以一日不读”。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王子》,它是由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写的。

《小王子》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书,它被评为20世纪最佳法语图书,全球发行量超过了5亿册。我拿到书后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至今已经读了不下10遍了。小王子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去远行,一共游历了7个星球,在旅途中见到了许多奇怪的人。他认识了威严的国王,狂妄自负的人,嗜酒如命的酒鬼、占有欲强的商人,勤劳的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点灯人了。他的工作很单调,他的星球每转一圈,他就要点灯、熄灯。结果他的星球越转越快,一分钟转一圈,因此他就要不停的点灯、熄灯。连一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但他仍然坚守自己的岗位,他的忠诚让人敬佩。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点灯人。比如环卫工人,他们不管严寒酷暑,刮风下雨,每天都从大清早开始就工作,兢兢业业,为城市的优美环境奉献了自己的一份力。再比如边防战士,他们驻守在祖国的边疆,一年才回几天家,十分辛苦。但他们却毫不抱怨,一直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他们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知道许多有趣的东西,是一件十分美妙的事情,让我们爱上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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