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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书作文(合集20篇)

许多书中的精华,大多从旧书中得来。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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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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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我觉得书就是我营养的面包。当我一看起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本书就是《楚汉英雄传》。

《楚汉英雄传》是我的第一本有关历史的书。里面讲的是项羽和刘邦怎样争夺天下的事。在这本书里项羽是个很残暴的人,有时生气就拿老百姓出气,就把有些老百姓杀掉。

我当时真是恨不得把项羽杀掉。刘邦呢?他是一个对老百姓很好的人,就在争夺城池的时候也不让士兵杀老百姓。我可是希望刘邦快点把项羽打败。这书是勾起我对历史感兴趣的第一本书,后来借的都是有关历史的书籍。

《楚汉英雄传》让我对中国古代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与好奇,让我对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感到无限的向往。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我们灵魂的食物。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写作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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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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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

我是一个比较爱看书的人,而在我看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姜戎所着的《狼图腾》。

以狼为图腾?狼分明给草原民族带来了那么多惨不忍睹的损失,为什么还要将狼视为图腾神灵,甚至连死后的尸体也让狼吃掉?我带着事先了解到的问题,开始了对这本书的阅读与理解。“民族性格决定民族命运”、“草原狼是草原的守护神”、“天兽人草合一”、“草原骑兵是草原狼训练出来的”……各种新奇的概念颠覆了我对草原安详、宁静,对草原狼冷酷。黑暗甚至邪恶的认识。这些理论对我来说如雷贯耳,让我豁然开朗。这不正是中华民族这个文化古国被游牧小民族和西方列强打的体无完肤的原因吗?我如饥似渴地读了下去。

到了深夜,在妈妈的多次催促下我终于恋恋不舍地放下书。一连几天,我几乎一有空便捧起了《狼图腾》:抓住小狼时的激动,围狼打狼时的害怕,狼掏马群时的刺激,反被狼包围时的紧张,杀死小狼时的悲痛欲绝……各种心情杂乱无章,无一刻放松,解脱。人生是战斗,不战,死;战败,死;战胜,再战!草原如此残酷。草原人从小生活在战争中,他们从小受到狼性的熏陶,他们有狼的智慧、勇敢、耐力、坚强、战术,甚至狼不惜自断一臂以求保命的狠劲。忽必烈、成吉思汗那个时候学狼学的最像,中国也最强大。她创造了历史上最大的一块版图。我渐渐清楚了为什么游牧民族以狼为图腾,是狼给了他们战斗的精神和坚强的意志,狼是草原人的导师,是带他们走向强大的图腾导师!

我时常想,如果中国能减少些农耕民族的畜牧性,增加些游牧民族和西方国家的狼性,以中国五千年的文化沉淀,绝对能在短时间内跻身一流大国,超越美国,成为第一强国!可在中国传承了几千年的畜牧性又那能那么容易改变?

我真的希望中国攻破这个难关,竖起那面狼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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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最让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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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树林》是我最难忘的一本,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这个学期因别的原因没有订阅,但这本书有很多好看的故事,没办法,只好借同学的看。

一拿到书,我就被封面吸引了,那古灵精怪的画面在我眼前岀现,一翻开第一页,就是目录,下面是封面的含意和故事。最吸引我的栏目是——毛毛侦探事务所,那里有许多案件,什么化妆间风波……它能锻炼我们的观察力和思考力。还有一个吸引我的搜乐,每期栏目都有可爱的四毛为我们表演精彩的节目。还有很多的故事我都很喜欢。

同学们,你们喜欢我这本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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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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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西西外传》,我每天都如饥似渴地阅读它,这本书的每一个细节,都像磁铁一样吸引我。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鲁西西,她还有一个哥哥叫皮皮鲁,鲁西西是一个可爱,大方,漂亮的小女孩,她经历了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先是鲁西西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在这里她又碰到了新奇有趣的事情,每一件事都让我好奇,好像把我也拉进了这本书。和鲁西西一起,她走到哪儿,我就好像真的在那玩了一圈回来。

例如:眼泪湖奇遇这一篇故事就使我感动,眼泪湖是女孩子的眼泪聚成的一个湖,还有一个是男孩子眼泪聚成的一个湖,女孩子眼泪湖里的眼泪太多了,可男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又太少了,鲁西西知道女孩子哭的次数太多了,她把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放到男孩子的眼泪湖里,现在两个眼泪湖里的泪水一样多了,她说以后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水不会再比男孩子的多了……这让我懂得女孩子不比男孩子差的道理。这笨书的作者是郑渊洁叔叔,他所有的作品栩栩如生,让我回味无穷。

我家的书柜上堆满了书,可我还是单单喜欢这本书,它什么地方都吸引了我,也让我喜爱,更让我念念不忘,鲁西西的特别经历让我浮想联翩,文中的人物让我流连忘返,鲁西西经过的地方让我好奇……

鲁西西有一种精神让我学习,那就是她永远那么乐观,每次在书中见到她,她总是笑眯眯的……没有看这本书之前,我很会生气,一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会气嘟嘟的,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人哭着过也是一天,笑着过也是一天,何必不快快乐乐过每一天呢!我要放开一点,快快乐乐过好每一天。

《鲁西西外传》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可以每天都开开心心,我们要笑着去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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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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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书似一片宽广深遂的海洋,让我这艘无知的小船在里面闯荡;书似一位慈祥的母亲,让我吮吸它那甘甜的乳汁;书似一股幽幽的芬芳,陶冶着我幼小的心灵。如今,书已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在我的读书生涯中,我最喜爱的,莫过于《鲁滨逊漂流记》了。鲁滨逊出生于英国约克郡的中产家庭,由于不听父亲劝告做了船员,途中突遇风暴,只身飘流到无人荒岛上,但他没有绝望,凭借惊人的毅力和智慧,顽强不息地在荒岛上安居了28年后,最终得以返回英国。从鲁滨逊身上,我们看到了种种人类的优良品质:勇敢、智慧、意志坚强和挚爱劳动,是我们一生学习的榜样。

其实人生就是这样,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有人喜欢顺利,希望一生都不流泪、不疼痛、不危险,不过这是不可能的,即便可能,这一辈子也就没什么意义。挫折不是魔鬼,顺利不是天使,相反,我倒认为挫折是财富,能帮助我们迎接顺利天使的到来。

生活中,没遭受过挫折的人是根本不存在的。我们只能像鲁滨逊一样以我们的勇敢接受挫折,以平常心善待挫折,以聪明智慧战胜挫折,面对困难,取得成功。而勇敢和智慧是要靠积累的,我们必须从书中积累。书是无言的,却给予我们太多太多,让我们懂得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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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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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认为小说没什么好看的,但是最近新出了一本小说《神印王座》后,我才知道小说有多么好看。

这本讲人和魔数十年的斗争,然而一个人打破这场战争,那人就是——龙皓晨,龙皓晨不畏困难从10岁就开始修炼。最后与魔族皇者展开战斗。读到了这里我仿佛看到了龙皓晨手摘日月星辰与魔族皇者展开战斗。

龙皓晨和魔族皇者战斗了两天两夜,他击退了魔族皇者,但自己也为此死去了。读完了这本书,我产生了疑问,龙皓晨是胜利者还是失败者?他成功鸡腿魔族皇者,他是胜利者。但又想一想,带着伤,又死了,也确实算不上是胜利者。“胜利”一词在这本书中意义非凡,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又重新读了一遍《神印王座》。

这一次,我是和龙皓晨一起去对抗魔族皇者的。面对着疼痛、死亡、魔龙,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恐惧,多次向困难妥协了。可是,龙皓晨始终没有向魔族皇者妥协。它勇敢的坚持着,最后凭借着自己坚强的意志战胜了魔族,保卫了人类的家园。在通往理想的道路上,龙皓晨追求过,也奋斗过,怎能说他是失败者?他不但胜利了,还是大英雄。

龙皓晨让我懂得,人的身体是脆弱的,但人的精神却硬过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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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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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的一本是《名人传》,因为这本书来之不易。在得到的过程中,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而且这本书同样也教会了我许多道理。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讲讲我和这本《名人传》的故事吧!

盼呀盼呀,好不容易盼到了星期六,一大早我从床上蹦了起来,因为我们班要组织集体活动。吃过早饭,我们就迫不及待地来到了集合地点——绿野山庄。那里的风景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们的眼球,树木郁郁葱葱,云雾缭绕。绿野山庄真像是仙人们住的地方呀!随着“嘟嘟”的哨声响起,我们赶快站好队,老师宣布,首先进行分组。我被分到了厨师组,任务是擀饺皮和包饺子。

我们厨师组又进行了细致地分工,我负责擀饺皮。一开始我擀得大小不一,而且坑坑洼洼,有的厚,有的薄,但是我依旧热情不减,仔细观察大人们怎么擀,向他们请教,反复尝试,手也酸了,我仍然不放弃,最后经过大人们的耐心指导和自己的不断努力,我擀得越来越好了,大小和厚薄都匀称了,大人们都夸我擀得好,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中午,我们厨师组包的饺子上桌了,我夹了一个,尝了尝,心里想:这次的饺子怎么这么好吃呀!有的大人也在夸,这饺皮怎么擀得这么好,大小一样,又松又软,口感真好!听到这些,我高兴极了,心里美滋滋的,我深切体会到了“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的道理,因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最后到了评选“最佳小厨师”的时候,家长和同学们都一致推荐我,说我能吃苦、勤奋肯学,坚持不懈,我因此得到了这一本《名人传》的奖励。

通过这件事,我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道理。《名人传》这本书也介绍了名人们勇于直面困难,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取得成功。我相信,只要我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也一定能实现我的梦想!我喜欢《名人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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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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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既不是《三国演义》,也不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而是被家长们视为“儿童不宜”的《射雕英雄传》。可能有人会奇怪,《射雕英雄传》不是武打小说吗,你为什么最喜欢这本书呢?不,你错了!《射雕英雄传》是一把双刃剑,就看你怎么使用它了。你可以把它往好处用,也可以把它往坏处用。而且,金庸先生把他笔下的人物的心理、动作、神态、善恶全部都刻画得一清二楚,让我们明辨是非。

《射雕英雄传》是一本讲侠骨柔情的书。那么,什么是“侠骨”呢?是仗义。例如:穆念慈被杨康欺侮时,郭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与杨康打得昏天黑地。这便是侠。又例如:在黄蓉落难时,郭靖帮她付清酒钱。这也是侠。原来侠就是不求回报地帮助比自己弱小的人。但是,这只能算“小侠”,真正的“大侠”是为国为民,也只有为国为民,才能算“大侠”。

至于“柔情”,我也不太懂。不过我想,等我将来长大了,我自然会明白的。

为什么金庸先生笔下的侠客,既有英勇无畏的一面,又有侠胆柔情的一面呢?那是因为金庸先生自己的经历就潜藏着侠骨柔情的故事:学生时代的金庸,就表现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他在浙江省立联合高中的初中部就读时,深得校长张印通的赏识。但金庸的性格桀骜不驯,常常秉笔直书,针砭校规,张校长迫于压力,不得不开除金庸。但张校长又给他写了封引荐信,让他去衢州中学。风雨中,仿佛出现了一道彩虹。金庸不禁百感交集:为了维护校风校纪,张校长铁面无私,将他开除;另一方面,内心又无比柔软,给他指明了一条道路。

正因为张校长的侠骨柔情,让金庸成为一个著名作家。几十年后,金庸先生深情回忆道:张校长的锋利与柔软,给他的武侠小说带来了很大影响。

综上所述,《射雕英雄传》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武打小说,而是一部教我们怎么做一个“大侠”的书。我又有何理由不喜欢它呢?!

我喜欢《射雕英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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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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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寒假,我看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这本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我一连看了好几遍,还觉得不过瘾。书中描绘了不少精彩的故事,其中“火烧赤壁”最为惊心动魄。

曹操率领着百万大军,誓要拿下江东,浩浩荡荡的战场将长江都堵住了,而军力薄弱的孙权选择了与刘备联手,共同抗击曹操的进攻。

周瑜与诸葛亮商定计谋,一步步地将曹操大军击溃,他们先是用反间计让曹操误杀自己的水军大将,造成了曹操水军无人操练的后果,接着,黄盖用苦肉计诈降,将曹军引入设下的陷阱里,最后诸葛亮又生一计--借东风火烧连环船,曹操溃不成军只能从华容道狼狈而逃,这一计接着一计,一环连着一环,设计得精彩,令人叹服。

读到这里,我仿佛身临其境,来到了当时的战场上,看到周瑜借酒醉让蒋干盗走“密信”,陷害蔡瑁,张允,看到诸葛亮羽扇纶巾,谈笑间草船借箭,看到忠勇老将黄盖站着船前,指挥冒火前进的英勇士兵攻打敌军的舰队……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还介绍了许多忠肝义胆,英勇善战的英雄人物,他们的智慧,他们的忠义,他们的勇敢,令人佩服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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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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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枝红玫瑰,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书是《动物农场》。《动物农场》这本书还对我自己的阅读起到了带领的作用。记得那个时候……

我在一个休业式的早晨,我们正听着老师慢慢地介绍着假期里要看的书,听到《动物农场》这个书名时,我脑子里的问题一下子就来了:为什么这本书叫“动物农场”呢?这又不是动物开的农场。

带着这一问题,我从放假的第一天起,就在网上买了书,等待着书的到来……

果然,书三天后就到了,我兴奋地翻开了那本书,里面主要讲的是动物占领农场的故事。里面不仅文字内容丰富,而且少量的图片也生动有趣。以前我是十分不爱看书的,可是通过这一本书,我改变了许多:一旦我遇到好书,我就很想看完。一本书一天读个五、六遍也是正常的事情。

总之,就一句话——只要有时间我就看!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让我们领略到书的真谛,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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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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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捧的那本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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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读的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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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的几本是,十大名著中其中两本《水浒传》和《三国演义》。它们非常好看,里面的人物令我敬佩。

《水浒传》一看这名字就知道非常有意思,果不其然,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开头第一章的主人公,鲁智深,这一篇文章叫《鲁智深倒拔垂杨柳》,一看这个题目就知道鲁智深就是一个力大无穷的汉子,这篇文章可畏是整本书的经典文章,内容讲述的是鲁智深去镇上吃酒,然后把店小二的牙打掉了。鲁智深俗称鲁达,读过《水浒传》的人在讲述的时候,很少人叫他鲁智深,都叫他鲁达。至于我为什么叫他鲁达呢?因为它有一身疙瘩肉,力大无穷,别看他表面那么粗鲁,其实人家心善的很,不会伤及无辜。所以,他是一个值得尊重的人物。

再来说说《三国演义》,作者是罗贯中,这是四大名著中最好的一本书。《三国演义》的人物各个厉害,个个威武,个个霸气,其中比较令人难忘的故事就是“桃国三结义”了。有大哥刘备,过五关斩六将的二哥关羽,最后就是三弟张飞了。还有三国中最强大的吕布,其中一篇文章就叫做“三英战吕布”,“三英”就是刘备,关羽,张飞他哥仨了,他们三人挑战吕布,吕布敢应战,可想而知吕布的强大了吧。号称无敌战神吕布有一批非常厉害的坐骑,叫做赤兔马,在人间流传着一句话叫做,“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还有当时的神医华佗,只要略知三国的人,一定知道华佗,他的医术在当时天下无敌,没人比得过他。对关羽“刮骨疗毒”的就是神医华佗。华佗救过多少条命,数都数不清了。还有赵云,曹操,周瑜,诸葛亮。周瑜死的太过于奇葩了,竟是被诸葛亮气死的。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可谓是无人能敌。赵云在那时除非吕布能勉强打得过他,其他人都是以卵击石。还有就是三国中最忠诚一员老将黄盖,他是周瑜的手下,周瑜和黄盖还出了一句歇后语,“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据说,当时周瑜和曹操对战的时候,曹军军队太过于强大,于是黄盖出了一个计策“苦肉计”,也是出于这件事,“苦肉计”就是当时周瑜和曹操敌对,黄盖对周瑜说,你把我捆在刑具上打,要打的狠一些,然后我就去假装投奔曹操,让他误以为你不要我了,然后我在里面当卧底,为大人您提供情报。果不其然,最后魏国曹操战败了,吴国周瑜取胜,曹操怒发冲冠,三国的人物各个机智勇猛啊!

赵云,蜀国刘备最强的一位部下,五虎上将之一。除了第一名关羽之外,就当属赵云了,一个人大战长柏坡,敌军有上千万的人,赵云还是活了下来,就是为了救刘禅。不愧是号称“白衣将军”的赵云啊!

下面介绍的就是五虎上将中的黄忠了,我最敬佩的是黄忠的箭,百发百中,是三国中最强神箭手。

马超,三国根本很少提到他,但是它的飞矛很厉害。张飞,粗中有细,一声吼死了夏侯渊。关羽五虎上将之首。过五关斩六将,刮骨疗毒,温酒斩华雄。在阎良,朱文丑,关羽非常忠厚,被圣人称为“武圣”,但是夜走麦城被吕蒙袭击而牺牲了,关羽也是我比较喜欢的英雄。

三国让我不禁赞叹,让我佩服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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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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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的海洋中,知识是源源不断的,在读的天空中,读书是源源不断的,只有读书,才能在读书的天空中翱翔,才能发现读书中的黄金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主要讲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在荒岛附近触礁,其他人都死了,只有鲁滨逊活了下来,利用船上的食物和工具在岛上生存了28年。之后,他和在他生存之时救出的人发现轮船后解救了出来。

在这故事中,鲁滨逊是一个聪明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在他身上能让我们学会很多东西,他能教我们如何生存,如何坚持,如何坚强,让我们做一个要有冒险精神,要有坚持的精神。

书中有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这句话一点儿也不错,我们在危险面前都会失去理智,而它却说不要在危险面前低头,要去坚持,要去反抗,要去战胜它,这就是我为什么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希望所有人都要向鲁滨逊那样的人学习,学会坚持,学会生存,学会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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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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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义的才是真正的好书。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是《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介绍的是主人公鲁滨孙在一次乘船时遇到了可怕的风暴,船上只有他一人幸存下来,他就靠着岛上的资源、大船上仅剩的物资生存了28年!

其中,他还经历了许多的危险:有一天,他住的洞穴发生了地震;还有一天,他看见了许多野人在岛上开“人肉宴”……但他毫不惧怕这些困难,永远充满希望地努力地活着。后来,他拥有了第一位“仆人”星期五。正是因为星期五,最后他才成功从岛上脱险。

其实这本书出自一个真实事件:一位苏格兰水手在海上叛变,被抛弃到了一个荒岛上。在这个荒岛上,他独自生活了5年,最后获救。读这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想过,世界上竟有生存能力这么高的人。

贝尔·格里尔斯说:“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也正是我喜欢鲁滨逊最重要的理由。他能在这样的环境中还保持微笑,这种精神令我十分佩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要像书的主人公鲁滨孙一样拥有微笑着面对困难的勇气。这就是我从这本好书中领悟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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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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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让我为之改观的,是我读到过的一本――《狼国女王》。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可想而知,故事有它神秘有趣之处。

大多数时候,我们意识到狼捕杀弱小动物,场景惊心动魄。其实这只是它们必不可少的生存方式,是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成为生物界威严而可怕的存在。狼异常勇猛,对于任何物种而言,虽比不上人类的进化,却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狩猎的危险和外族的入侵,王者的责任感让它奋力突破极限,一次次创造了奇迹,树立自己在狼群中的威信。

故事中,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灾难和痛苦,危险和挣扎,无奈和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我感受到它对待生命的态度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智慧!为狼群而欢呼,也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这是一只带领狼群历经生死,不退缩,不逃避,直至打败对手的狼。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汗血、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领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对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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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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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我就有一种莫名的兴奋。

截至到现在,我读过的书估计有30——50本。我最喜欢的书有:《笑猫日记》、《皮皮鲁》、《中国儿童百科全书》、《没有尾巴的狼》、《海底两万里》、《民间故事》、《小学生搞笑故事会》、《长袜子皮皮》等。我最喜欢的书类有:科普类、童话类、小说类、搞笑类、科幻类、全解类等。

杨红樱系列的书我读了17本之多,而郑渊洁的书我只读了两本,所以我才抓紧时光,多多看书,上品社课的时候,多给老师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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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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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乍起,吹得阳光洒落一地,“哗啦哗啦”,我坐在阳台上,享受着风的清凉,观赏着远方的风景,不经意间,瞥见那本我最喜欢的一本《总想回到你身边》。

封面仍是熟悉的纹路,像许久未见的老友掌中的脉络。

慭慭然翻开书,依然刻着那清晰而有温暖人心的字,我却总爱读书中主人公被困难种种阻挠的执着。

书中主人公男孩王买松跟着油漆工爸爸从遥远的贵州来到苏南沿海城市生活。临近春节,王买松和爸爸都希望回贵州与亲人团聚。然而身边发生的一件件意想不到的事,动摇父子回家的决心,阻挠着父子俩回家的脚步,他们一次次满心欢喜的确定回家的日子,又一次次无奈的将好不容易买到的火车票退掉。后来,父子俩终于放下了所有的牵绊,决定花大价钱乘长途汽车回家,但却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文中买买所述,回家的路为什么绕那么多个弯儿?奖金、大雪、意外、干活……

想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对于我们大多数来说,回家是多么简单而又快的事,但在买买这里,回家却又是多么奢侈、多么漫长的事……远处传来一阵鸟鸣,使我神似一阵抽搐,睁开眼,目光所及已一片模糊。

主人公买买对亲情看得十分厚重,对于亲人,他们甚至不顾一切,一个刚满13岁的孩子只身上路,回距离那么远的家乡。那需要多大的勇气来战胜它呀,真的很为他骄傲!

这一身中,最重要的就是亲人,错过了亲情也就错过了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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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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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喜欢,然而我喜欢的书是一本小说,它就是着名的美国大作家E`B怀特写的---《夏洛的网》。

这是一篇十分感人的童话故事,它深深的打动了我。故事情节里有一只叫夏洛的蜘蛛,令我最感动。它用了它的一生在蜘蛛网上编织字,为的就是让威尔伯出人头地,不让它被朱克曼一家吃掉。第一次,夏洛熬夜为威尔伯编织出了“王牌猪”这三个字,人们听到了这个消息十分惊奇,纷纷过来看,夏洛怕看腻了,就叫老鼠“坦普尔顿”找一些字,让自己在网上编织一些有用的字。到了最后,又编了“光彩照人”几个大字,让大家以为是神迹,最终,编了两个字,那就是“谦卑”二字。可就在这时,夏洛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当我合上这本书时,我的泪珠已哗哗的流淌下来,谁能把承诺演绎得十全十美?我想只有夏洛能做到,别人是做不到的。这本书让我受益非浅,也让我明白了承诺的力量是多么的巨大,无论怎么样都要信守承诺;教会了我们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帮助互相关心。

夏洛的网上有什么?当然只有那一点一滴的诚信。诚信,可以让我们获得真挚的友谊。如果你想再收获无限的友谊,那你就从现在开始播种诚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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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这样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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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高尔基认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籍是通往智慧殿堂大门的钥匙;书籍是带我飞向天空的翅膀;书籍还是一个时光机,让我了解历史上那些英雄创下的丰功伟绩……

喜欢的书,那它一定是一本环境、动作描写丰富,以历史为题材的书。就像《三个火枪手》,这是法国文学巨匠大仲马的作品,以法国路易十三那个时代为背景,情节跌宕起伏,内容丰富。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部队,为我们讲述了达达尼安和他的三个火枪手朋友,为法国和平奋斗的故事。书中宏大的历史背景和曲折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

它还是一本富有人生哲理、充满智慧的书。例如:《欧也妮·葛朗台》。我对书中老葛朗台的吝啬感到可笑,也为欧也妮的天真感到不平,还为查理的自私感到可怜。这本书告诉了我做人不能只为钱而活的道理。

它还有可能是一本具有魔法色彩、内心描写生动的书。像英国作家J·K罗琳的《哈利波特》。《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哈利从伏地魔手中逃脱后,住在德思礼家。然后,他在11岁的时候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并和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成为了好朋友。并和朋友们一起从被伏地魔控制的奇洛教授手里夺回魔法石的故事。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仿佛进入了这个奇妙的魔法世界,为魔法的神奇而感到惊奇。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讲述了:哈利与他的朋友们一步步战胜伏地魔,拯救世界的故事。我对于书中伏地魔为了得到永生而甘愿使自己的灵魂分裂感到可笑,对哈利和他的朋友们的勇敢感到由衷地佩服。

人们常说:开卷有益。是的,我喜欢这样的书。它能让我在阅读中吸收到知识并且感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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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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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裘可,来自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是北海小学508班的一名学生。我很喜欢,下面就让我为你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吧!

我最喜欢看《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它是美国的莎朗。徳蕾珀写给她女儿——温蒂。米歇尔。徳蕾珀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美乐笛,她是一个不能说话的女孩儿。于是她的爸爸妈妈和V阿姨从小就把许许多多的词语灌输进她的脑袋里,希望能弥补她不能说话这个先天缺陷。她的爸爸妈妈还给她买了一台“语音电脑”,只要把想说的话输进去,这台“语音电脑”就能代替美乐笛说出。美乐笛很聪明,她打败了许多竞争对手,赢得了参加“中小学生知识竞赛”的机会,又在比赛时,遥遥领先,最终她和她的队友获得了去美国华盛顿的机会。为此,她们还庆祝了一番。可飞机改时间了,美乐笛的队友并没有通知她,使她错过了机会。

每个人都不完美,但美乐笛的不完美很特别:她能听见所有五颜六色的话,并能像摄影机一样把它们全部记下来。她有过失落,有过伤心,有过愤怒……可她坚强、坦然地面对了生活,这就是生活的赢家。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教会了我面对生活要乐观向上、不畏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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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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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里,收藏着许多我珍爱的书籍,其中有一本书令我无比喜欢,那就是《智慧儿童》。

说起这本《智慧儿童》,它已经伴随我多年了。

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书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转身去做午饭了。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桌前,提起袋子,跑进房间,从袋子里拿出书。哇多漂亮的书啊!湛蓝的封面上画着七个可爱的小女孩,在小女孩的中间,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四的艺术字“智慧儿童”。在“童”的下面还有三个红色的小字:中外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翻到目录,哇!好多故事呀。有《司马光砸缸》《曹冲称象》《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拿破仑以少胜多》《巧买“啊”和“哇”》……最让我惊奇的是《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了,为什么绑架案会藏在图书里呢?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我找到这个故事,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噢,我明白了,这个故事讲的是小罗宾很爱看书,他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横渡大西洋》的书,书里有好几个字被人挖掉了,他向管理员记下了这些字,回家以后把它们拼成了一句话:如果想保住你孩子的性命,就准备十万美元。不许报警,再联络。小罗宾一看,赶快上警局报了警,经过警察们的努力,终于破获了这一桩绑架案。真是太精彩了,我越看越入神,不出半天,一本书就被我“啃”光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哪儿脏了,哪儿皱了,把它当稀世珍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地不得了!

现在,当我再翻开《智慧儿童》,翻阅着中外儿童的智慧精华,看着跟我同龄的孩子们惩恶扬善的事迹时,心中就会涌出一种激动,一种感慨:是啊!正是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怎样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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