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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书作文(最新19篇)

许多书中的精华,大多从旧书中得来。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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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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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智慧的泉源,也是知识的结晶,而没有书,就如同没有食物,使人没有知识的力量,所以哥德说:“读一本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书在外表看来不甚起眼,但当你翻开歌剧魅影时,你会发现魅影面对他那张被诅咒的脸,因为他怕被世人会用异样的眼光来看他,只能躲躲藏藏的戴上面具行动,不愿面对残酷的现实,这时,你会替他感到怜惜,所以书,可以带领我们进入梦幻的书中世界

但要说到,最喜欢的一本书在这浩瀚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书莫非是西洋名着——《老人与海》,它是一个有关一位老人出海捕鱼的故事,由于那位老人已经连续79天没 有钓到鱼了,面对别人的耻笑他依旧出海捕鱼,而不管是马丁资助给桑蒂阿哥一些补结品,还是桑蒂阿哥跟黑人比利器的情节,都让我陶醉在其中!尤其生存在全世 界有百分之七十面积是海洋地球的我们,可以藉这本书了解渔夫的辛苦,体会渔夫的心情。

但是最让我佩服的,是他的毅力,因为,不管别人嘲 笑他多少次,他还是会乘风破浪的出海捕鱼,就算遇到了无数的挫折,他依然拿着钓竿等着大鱼上钩。而且,不管他碰到暗礁,还是被鲨鱼突击,都不会击退他破釜沉舟的决心,因为他想,即使运气欠佳,只要秉持着一颗坚持的心,最后一定会成功的!终于”上天不负好心人”桑蒂阿哥钓到了一只巨大无比的旗鱼,并与它折磨 了三天三夜,虽然在返航的路上,旗鱼已被鲨鱼吃得一干二净,剩下鱼骨,但是,这过程使其他渔夫都对他啧啧称奇。

所以对我而言,老人与海不只是一个老人跟海搏斗的故事,更是教我毅力的一位导师啊!尤其当我遇到挫折时,我就会想起老人坚持的决心,之后就会鼓励自己从挫折中站起来,愈挫愈勇,迎接新的挑战,而且我在书上还学到只要有一颗义无反顾的心,在难的挑战也能迎刃而解!

所以阅读一本本书可以让人沉醉在其中,也能看见人生的真谛!来吧!跟我一起遨游书中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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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看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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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各种各样的,无论是厚的书、薄的书、好看的书、难看的书、故事书、漫画书、科普书还是工具书,我都喜欢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科普书。

科普书像一位智慧老人,好象在说:“小朋友,快来看我吧!我的知识很多哟!”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生命源自三十五亿年至四十亿年前的海洋,有机分子经过长久的演化,形成了简单的生物体。距今二亿多年前的中生代,出现了一群庞然大物——-恐龙。在海马的世界里,怀孕生小宝宝是海马爸爸的责任。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科普书带给了我知识,科普书带给了我许多知识,科普书带给了我许多知识和智慧,科普书带给了我许多知识和无尽的智慧。

我喜欢看科普书,我更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记住“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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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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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爸爸就给我讲三国演义的故事,其中的“桃园三结义”,“三英战吕布”,“三顾茅庐”这些精彩的故事我听了好多遍。刘备,关羽,张飞三兄弟‘不去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兄弟情义让我感动极了。

这本的开头说的是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时间长了,分裂的国家就会统一,时间长了,统一的国家又会分裂,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这学期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但愿人长久》,里面的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千里共婵娟。”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啊。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数不胜数,有天下无双的吕布吕奉先,白马银枪的常山赵子龙,仁义忠勇的关羽关云长,狡猾多疑的曹操曹孟德,聪明多智的诸葛亮,其中我最喜欢诸葛亮,因为他非常聪明,足智多谋,是智慧的化身,诸葛亮的故事有很多,有“草船借箭”“三顾茅庐”,“舌战群儒”,“火烧赤壁”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看“草船借箭”的故事。

《三国演义》是一部英雄的史诗,是一曲生命的赞歌,里面的英雄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散发着无穷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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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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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你一生的挚友。书,更是人生的导航。它能给人们带来欢乐,带来悲伤。古时候那么多的名人,正因为他们多读书,所以,书中的智慧让他们更有学问。在群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鲁滨孙漂流记》。

相信大家一定都看过,里面的故事情节震撼人心。下面我就来为大家再来科普一遍。

在一次航海中,鲁滨孙所乘的船触礁了,船上的其他乘客全都被淹死了,只剩下鲁滨孙一个人幸运的活了下来。在一个荒岛上,他凭着自己的毅力,和大自然展开了斗争。没有房子自己搭,没有食物自己捕,自己做桌椅自己做。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荒岛上过起了艰苦的荒岛生活,孤身一人都能克服许多让人无法想象的困难。想想看,如果我们去荒岛上生活,能有几个人坚持下来呢?我想应该是没有的吧,因为我们从小依赖父母,面对各种挫折我们可能会手足无措。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学会挑战,挑战自我,挑战别人,去点燃自己心目中的希望之灯。鲁滨孙救下的食人族的俘虏“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就成了鲁滨孙最忠诚的伙伴和仆人。鲁滨孙还教会了他很多外国语言,和他一起生活,一起劳动。终于有一天,一艘英国船来到了荒岛,鲁滨孙帮助船长一齐制服了水手,在感激之下,船长决定和鲁滨孙一齐回国。啊!在这长达二十八年里的日子里,鲁滨孙忍受了孤独,终于有一天,他的梦想成真了!

这本书对我的启示真的太多太多,每一条启示都对我有很大的帮助,所以,这也可能是我喜欢这样一本书的原因吧!世界上的书很多很多,但是能让你真正喜欢的,却没有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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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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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汪浩瀚的海洋,让人视野宽阔;书,是一座缤纷的花园,给人以不同的美丽;书,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指明了黑暗中光明的方向……每个人心中总有一本书,让自己印象深刻,体味无穷,而对我来说,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在1861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的社会生活。书中最主要的四个人物: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和梅兰的情感纠葛,命运去向紧密相连。作者把他们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郝思嘉,她不仅美丽动人,敢爱敢恨,更吸引我的是她身上体现出的那种历经战火洗礼,却仍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谁能想象,一个出身优越的大小姐,在经历情感和家庭变故后,能主动挑起整个塔拉庄园的重担,义无反顾地一往直前。书中有一段文字,令我不得不敬佩她的精神:“她想起了父亲为这份家业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经历多少的磨难,因此她也不能向生活屈服。至少,现在她还有塔拉的土地。”她为了生存,原本柔弱的心变得坚强起来。她为了复仇,原本胆怯的姑娘开枪杀死入侵的北方佬;她为了土地,原本高傲的她放下架子,亲自耕种……她的信念,也是全书中我最受感动的一句话“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永恒只是幻想,一切的繁华与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我们要坚定地相信未来,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都会有回报。

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中,都会遇到无法负累的痛苦和悲伤,“诗仙”李白在仕途失意后,挥毫写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坚信自己会有重展辉煌的一天;而民国名媛阮玲玉只因社会的流言蜚语,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从此香消玉殒。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去年五年级的期末考试遭挫折,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在黑暗中我想起郝思嘉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心情舒坦许多,第二天清晨,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亦深知,我开始拥抱新一天的太阳,我去追逐我的梦想!

我爱《飘》,她给予我勇往直前、相信未来的力量!让我一直记住:“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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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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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人问我:“你最喜欢什么呀?”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生活中的科学》,超好看,我已看了五遍了!”

这本书是叶永烈写的,叶永烈汲取了很多科学的知识。趣闻及生活窍门。告诉我们要多喝牛奶,少吃糖精,教育我们要尊重权威,但不能盲从,告诉我们电影是周恩来带到中国的。

《复活之谜》是《生活中的科学》的最后一篇,也是最精彩的一篇。它主要讲了有许多科学家发现死了还能复活!有人相信,又有人不相信。在争论中,人们分成两大阵营,一部分说死了不能复活,一部分说死了能够复活,这针锋相对的两大阵营,都用各种各样的实验证明自己的观点。一直到现在,还没争个水落石出。

科学家施密特把一条蚯蚓放在滤纸上,把它放在装有氯化钙的钟罩里。很有趣,蚯蚓失去水分,皮肤皱得很厉害,体重轻了四分之三,体积缩小了二分之一,这说明它已是真正的僵尸了!当科学家把它放在潮湿的滤纸上时,它复活了!

还有一位科学家拿乌龟来做实验:把乌龟干燥,使它体重轻了28。4%——要知道,乌龟身体大部分是沉重的骨头,失去这么多水,当然死了!可当将它放进养鱼缸时,它复活了!

还有人用人来做实验,叫别人给自己打麻醉药,然后冰冻,第二天,人们把他放在暖和的地方,给他喝热咖啡,他复活了!而且安然无恙!

……

这本书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当我无聊时,我翻一翻它,它会带我到知识宇宙里去游玩,一会儿把我带到变化莫测的物理世界,一会儿把我带到有趣的动物王国,一会儿带我到化学城市,它还是一块砂胶橡皮,擦去我生活中的问号,它还是一位老师,使我受益匪浅,伴我成长……

读了这本书,让我的知识更加丰富,还等什么,快去买本来看看,读完了,你还能在你的朋友面前炫耀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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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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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问我最喜欢的一本是什么?我准会脱口而出四个字:“荒野之王。”

《荒野之王》是牧铃爷爷写的一本动物小说,讲了一只雄白腹隼雕“金爪儿”本来生活得很幸福,却因一次意外被走私动物的人捕获。并在贩卖动物的地方认识了另外一只雌白腹隼雕—“银脖儿”并最终一起回归山林并有了小雕。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中,我非常敬佩“金爪儿”那有勇有谋、机灵敏捷的优点。并且它还宁死不屈、忠心耿耿。“金爪儿”使我联想到了一些成功人士。如:高尔基、林肯、克林顿、邓小平…他们都是自己从事的领域中的精英。他们同样都热爱自己的职业,这种热爱就跟“金爪儿”对不断挑战大型动物的热爱一摸一样!

回顾从前,多少烈士们为祖国浴血奋战,被日本鬼子百般虐待后仍宁死不说共产党的秘密。这种宁死不屈的精神不正是“金爪儿”被抓后仍一心回归自然、半点也不肯屈服于大胡子精神的写照吗?

那些古代流传千古的人物,如:宋江、吴用、诸葛亮、刘备…他们都曾在危机时刻,以妙计救了他们自己,同时也救了许多人于危难之中,一时智慧,已经让他们自己成为了永恒的胜者!这不也正映衬出了“金爪儿”那一次跟恶雕交锋时,那稍稍的退让,反而让它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占了上风,最终把恶雕赶跑了。这不正是“金爪儿”有勇有谋、机灵敏捷的体现吗?

当然,最后,我们的男女主人公:“金爪儿”和“银脖儿”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牧铃爷爷写的《荒野之王》可是我最钟爱的书籍了,如果听了我的读后感受,你们也动心了的话,那就赶快到书店找到这本书,细细品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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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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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丁丁历险记》里的丁丁,因为他:勇敢,善良,勇于尝试并乐于助人,他解决了许许多多的案件。

他为什么要管这些案件呢?因为有一次他去刚果游玩无意中发现有很多坏人在密谋坏事。丁丁心里想:我一定要阻止他们!丁丁用他的智慧把坏人都抓住了,但只有主谋逃跑了,主谋逃到了美洲,于是丁丁跟着到了美洲。

到了美洲之后,大幅主谋就对印第安族长说了许多丁丁的坏话,族长都信以为真,丁丁来到美洲就被印第安人抓住了,族长判丁丁死刑,在执行死刑的时候丁丁急中生智把树上的树胶弹了出去打倒了族长,族长以为是拿弹弓的孩子打的,但有一部分族人认为是丁丁打人,于是他们吵了起来……丁丁趁他们不注意偷偷溜了出来。

在丁丁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他就想我的老师教我勇敢地面对让我害怕的事情。如果你们也想看这本书,可以来找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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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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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丹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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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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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野生动物大世界》这本,这本书讲了50多种动物,我最喜欢里面介绍的东北虎。

东北虎又叫乌苏里虎,常被称为虎中之王,因为在虎的诸亚种里,它的个头最大。毛皮条纹为赤褐色,非常柔软。它生长在北方地区,这里冬季非常漫长而酷寒,渴了就舔雪解渴,累了就在雪地上睡。东北虎是会游泳的,还懂得游之前先用前爪试探一下水面再游。它平日孤独多疑,胆小警觉。

为什么我喜欢它呢?因为它吃的是破坏森林的动物,比如野猪、狍子等,是神猎手,而且它平常不轻易伤害人的。老虎可以维持森林的生态平衡。现在很多动物都减少了,我们要爱护动物。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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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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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读《父爱是把铁铲》,我的心又一次被它揪得生疼,禁不住泪流满面。

一个爱打架的儿子无疑是家长的一块心病,大多数父母认为这是家庭的累赘,只好听之任之,反正孩子转变的可能性不大,何必费力不讨好呢?可爸爸没有放弃,因为血浓于水的骨肉亲情无法使父亲对儿子的顽劣和堕落,他相信,再坏的孩子也有好的一面,儿子身上不是缺乏善良和美好,而是缺乏发现善和美的眼睛。于是,父亲把自己的爱心变成一把铁铲,因为儿子优点被种种恶劣的表象遮盖和掩埋,所以这把锋利无比的铁铲铲走了人见人恨的缺点,孩子那闪光新鲜出土了。

儿子心灵最柔软的地方被父爱凝成的这把铁铲深深触动了,原来我的父亲还没对自己失去信心,“天生我材必有用”,儿子决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一半为了父爱,一半为了自己,父亲欣慰地笑了,好孩子是夸出来的,父爱是把铁铲,帮助儿子铲平前途的路障,给孩子铲出一片辉煌的前程。父亲对儿子的希望和信念永远是供儿子畅通无阻的水泥路面,儿子驾车行驶在用父爱浇筑的公路上,那上面满载着父亲的希望和自己的责任。

无意间,我看见在地里劳作的爸爸的身影,夕阳将他瘦弱的身影拉得老长,像一把铁铲。喔,我终于读懂了父爱,一个对杂草都不肯轻视的难怪对孩子的错误总是耿耿于怀,他想让孩子把优秀变成一种习惯。

我明白了,父亲为什么要用铁铲一铲一铲把我的缺点挖出来,原来他只是为了警告我:“这就是原来犯的错误,不能重蹈覆辙了。”原来世界上没有相同的父亲,父爱也不同,我终于读懂了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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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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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那何须我多说。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平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河南三门峡灵宝市灵宝市西华小学五年级:吴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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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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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超级不喜欢,因为要看一些密密麻麻的字,使我头昏脑胀!但是,自从上了今天的作文课,才知道原来阅读那么重要,而且在看童话故事的时候,才发现里面藏有许多启示,像是放羊的孩子,让我学到不可以说谎骗人;还有白雪公主,让我知道不可以乱拿陌生人的东西。这些都是在书本上可以学习到的。

喜欢读书的人,常会沉浸在书本里,连旁边发生了什么事都不知道!以前我一拿起一本书,时常会觉得,为什么要读书?读书可以做什么?还会看到一半就睡着呢!

读书就像是前往成长的路线,读了一本书,就成长一步。下次我要多读书,让自己更有智慧!现在我觉得读书很有趣,不读书很空虚。现在读书还来得及,我要变成一个爱读书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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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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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橱里有许许多多的书:有法布尔的《昆虫记》,有叶圣陶的《稻草人》,也有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因为书中许多活灵活现的人物和有趣的故事让我读后回味无穷。

我喜欢三国演义中的一些英雄人物。三国里的人物个个都被作者描写得维妙维肖,里面好多人物都有一颗精忠报国之心,很令人敬佩。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孔明了,因为他足智多谋,遇事沉着冷静,非常善于分析。比如草船借箭,他就借助稻草人顺利取得魏军的十万支箭,以备后用。魏、蜀、吴三国互相残杀,损失了不少精兵强将,令人觉得惋惜。如果我是三国里面一名将领,我会学习吕布精兵习武,学习孔明用好计谋,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

我更喜欢三国演义中的精彩故事。其中“三英战吕布”这个片段描写得最为精彩:吕布是董卓手下的一员大将,他武功高强。有一次,张飞拿着丈八蛇矛应战吕布,俩人战了五十多个回合,张飞的阵脚渐渐乱了,而吕布越战越勇。眼见张飞招架不住了,关羽着急了,他舞动着八十二斤的青龙偃月刀冲了上来,和张飞一起应战吕布。刹那间,尘土飞扬,三匹马厮杀在一起,三十多个回合过去了,俩人仍然战不过吕布,这时,刘备也持着双股宝剑来帮忙,他们弟兄三人把吕布团团围住,吕布招架不住,只好起着赤兔马飞快地溜走了。读这个故事,我仿佛也来到了三国时的战场,听到了震耳欲聋的战鼓声,看到了激烈的战争场面,从“三英战吕布”这个故事中我也明白了“团结一心,其利断金“的道理。“三顾茅庐”“连环计”“火烧赤壁”等故事都写得非常精彩。

《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我真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同学们,你们也赶快来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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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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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能让你从作者展现出的品质、意志、耐力,得到强烈的震撼,该蒙尘的灵魂得以洗涤。你想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吗?

它就是盲聋女作家、教育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书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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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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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哪本吗?那就是——《课堂内外.创新作文》。那你知道我为什么我这么喜欢这本书吗?

我的原因是:这本书里有很多栏目。其中,“吹牛大王”是我最喜欢的栏目。而且,这本书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很多。

每个月的月初,我都盼望着新一期的《课堂内外.创新作文》。每次我们经过书摊,我都要问一问有没有这本书,如果有,我就让家人买。到了家,我就一屁股坐在床上,津津有味的翻着书页。看到好看、好笑的话,我就旁若无人的哈哈大笑。

这不,我写完了这篇作文,又要去书摊问老板:“书到了没有?书到了没有?”

瞧!我心急的样子,你们说,我是不是很喜欢这本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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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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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他是我国元末明初的著名小说家罗贯中所写。

【三国演义】这本书讲述的是汉末天下大乱,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这段时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关羽和诸葛亮是我在三国演义中最喜欢的角色,关羽讲义气,誓死追随刘备,曾活捉曹操,后放掉。因为他还记得几年前曹操曾送他赤兔马并保他一命,他知恩图报。主要战绩有:水淹七军,千里走单骑等被誉为:“武圣”、“武财神”。

诸葛亮在刘备军队担任军事统帅和军师,后为丞相。他本想就安然自乐的在山上远离战争,但刘备连续请他3次,他深受感动,后追随于刘备。主要战功有:舌战群儒,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木牛流马等。

我最讨厌的人物是曹操,因为他奸诈无常,他的处事格言是:宁叫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但我也挺佩服他,是他统一了中原地区,结束了“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的战乱,也算是当时的一个英雄。

[三国演义]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它向我们描述了宏大的战争场面,也描绘了人物各自的性格特征,写的栩栩如生,令人看了还想看,它教给我做人的原则,教给我层出不穷的计谋,让我看到了当时的历史,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实。我喜欢这本书,有机会我还会详细的阅读。

[精选以书为话题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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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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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淘气包马小跳》再本书在我上一年级时候看见四年级的大姐姐在上阅读课时借给她弟弟看的,当我看见这本书书面上的一个小男孩时,我就开始丰富地想象了:这小男孩是不是很淘气?为什么他头上要戴一个鸭舌帽?他叫什么名字……总总问题让我不经想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写了什么?放学后,我就一直缠在妈妈身边,向她要这本书,妈妈为了让我更好的用功学习便说:“宝贝妈妈答应你,但是你必须要连续考四个一百分,我就帮你买全套,而且每天唤上都读给你听。”这时我的心情又高兴,又失望。之后的几天,我认真完成作业。每天都学习到八点钟。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考到四个一百分。在放学时,我的心情不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这本书中马小跳虽然淘气,但他是个正直,勇敢,内心充满爱心的人,我相信世界上很少有人是这样的,更让人羡慕的是他有一个天真老爸,和宝贝妈妈,他们是多么的善良,天真!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犹如一杯水中的巧克力,看起来就像在细细地品尝这美味的茶一样。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在我孤独的时候,让我走进一个童话世界,在我迷茫时,让我无比的依赖。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让我的人生有了一个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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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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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快事,就好如读。因为它能够让我们认识天地之广,晓人生之道;有预料之先;不以物喜,不以已悲。因为它是我们精神的营养品。朱光潜曾经说过:“学问不只是读书,而读书究竟是学问的一个重要途径。”一家农村的写社的门前写着这样一副对联:让有钱的人读书,让读书的人有钱。

当然,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金波写的《半个月亮》,因为这本书中共有三辑,则第一辑就是童话篇,第二辑就是散文篇,而第三辑就是诗歌篇。在这第一辑里的内容丰富多彩,也告诫了我们什么事情的重要性和启示,也在第二辑里的散文篇就更加的有趣了,就让我们尽快的了解散文和写散文吧!在第三辑里的诗歌篇就像我们体会到了中华民族光荣的传统,就是这一本书——《半个月亮》给予我更多的知识和信心。因为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一个重要的启示;也让我想起了古时诲人不倦的孔子,忧国忧民的屈原,才华横溢的李白,精忠报国的岳飞,救国救民的毛泽东……在读书中使我知道了许多在课堂上无法学到的知识。在第二辑的散文的一束康乃馨的内容很有趣,写出我对母亲的爱,更体现出了母爱的伟大性,母亲把我看作宝似的,每天呵护着我,照顾着我。母亲她宁愿损坏自己也不愿弄伤自己的宝贝,不让宝贝伤心,无论我有什么要求,母亲都是义不容辞的答应,义不容辞的一一帮我解决。就连我夏天时很热,母亲也到我的身连来帮我扇风,她宁愿自己流着汗珠。她总是把最好的留给我,最差的就自己留着。母亲只要看见我很伤心的样子,就马上跑到我的身边给我讲道理,安慰我。我睡觉时,经常梦到家里的后园开满了一束束的康乃馨,开得正明丽而烂漫。我从中获取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做出对父母不敬的事,也让我明白了读书的重要性。

一本好书就像自己的好友,能够长久的滋润着我们的心灵和心性,也伴随着我们的成长。读书,它始终是我的最爱,因为书是我永远的良师益友;书,永远是我真诚的好朋友,读书乃是人生的乐趣之一;因为这本书将成为我永远的至爱,将永远伴着我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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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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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路遥,大家肯定不陌生,在他四十二年的生命中,留下了无数的优秀作品。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作家路遥所写的《平凡的世界》,这部书在1988年出版以后,被抢购一空,获得了无数读者热爱。

这部书主要描写的是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俩。

孙少安是一个农民,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让他帮家里去砍柴。他的头脑十分灵活,所以在十七岁时,孙少安便当上了生产一队队长。也因为他的能力和智慧,一队的产量要多得多。但是孙少安并不满足,他和妻子秀莲建了一个砖场,生意兴隆之后,他们把全村生活困难的人都招过来,给他们工钱,改善了双水村的经济生活,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成为一个不再为生活发愁的成功人士。

弟弟孙少平读完高中后,因为家庭的经济问题便没有上大学。但是他不愿白白受别人的恩惠,所以当孙少安叫少平来砖场帮忙时,孙少平断然拒绝,独自跑去工地干活。少平十分喜爱读书,虽然干活十分辛苦,但他空闲时分,都会读书。也因为他喜欢读书,经人介绍后,他去了大牙湾煤矿,当上了矿工。在矿工生活中,他品味了更多的人情味儿,也明白了更多的道理。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平凡的生活中,只有自己敢于奋斗,才会让自己变得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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