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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书作文合集20篇

许多书中的精华,大多从旧书中得来。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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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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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捧的那本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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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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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其实有很多,只不过说不过来,所以我只能说一本了,那就是《三国演义》,这本书我非常喜欢,里面都是一些三国英雄,下面,让我们进入三国世界吧!

《三国演义》里的人物非常多,因为多,所以我就说一些大将吧,有: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曹操、孙权、周瑜……非常多的人物,你一定会喜欢的。《三国演义》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因为他料事如神、神机妙算,一直都是刘备的军事,立下了很多功,要是我有那么聪明该多好呀,最后就是因为时间太长,诸葛亮老了,也就去世了。要不三国早就归他的了,哎~~真为他感到悲哀呀。

《三国演义》里也有许多着名的故事,都被选上语文书上了,比如: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我最难忘的一个故事是《刘玄德三顾茅庐》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徐庶接到了曹操的信,说他母亲在那里,徐庶在临走前告诉刘备:“慌忙之中,我忘了告诉你一个奇才,他能帮你完成大业,他就是卧龙先生,诸葛亮,字孔明。”说完就走了。刘备听了,就和张飞、关羽一起去找诸葛亮,第一次去,一个童子说出去了,第二次去,还说出去了,张飞想:就一个军事还用这么辛苦吗?刘备留下了一封书信,第三次去的很早,这次终于找到了诸葛亮,诸葛亮被他感动了,所以同意当他的军事。这就是《刘玄德三顾茅庐》的故事,这件事给了我们一个启示:不管做什么事都不能半途而废。

我觉着这本《三国演义》写的非常好,因为听朋友说《水浒传》也不错,所以等我读完老是要说读的《居里夫人》,就开始读《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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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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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大世界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鲁滨逊漂流记》则是我的精神食粮。

《鲁滨逊漂流记》以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鲁滨逊漂流记》我以看过很多遍,每一遍都会给新的感受,我羡慕鲁滨逊的机智,勇敢,敢于探索,同时又为他的悲惨经历而感到伤心,鲁滨逊在孤岛上曾呆过27年,道尽了人间的复杂多变,此曾多次提出鲁滨逊离开家乡,想于家人团聚,我不由得想起自己的童年,我从小有个无话不说 的朋友,他因为转学离开了我,很长时间,我都沉浸在伤心中,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鲁滨逊在孤岛,到处是一片荒凉,他利用自己的智慧开荒垦地,但他面对逆境,不气馁,不放弃,与其沉浸在伤心中,不如学会好好的生存,于是,从那时起,我不再伤心,每天仍开开心心,这一切的一切,都要归功于笛福那真实直白的字眼。

其实,要感谢它的地方还有很多,是它,让我学会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要学会接受现实,慢慢体验人生的酸甜苦辣,是它,让我学会了凡是要硬着头皮去做,就没有办不成的事,以前我很胆小,当我领悟到这句话并照着做时,我发现所有的事也没有原先想象的那么难,只不过是自己给他带上了一个放大镜而已,是它,让我学会了很多很多……

它将永远伴随我,陪伴我长大,在用米饭满足我的食欲后,它将永远成为我的精神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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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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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法国的高尔基这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国古代的宋真宗这样说。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读书,而我们这些祖国的未来怎能不多读好书?

我的爱好也是看书,而且尤其喜欢历险类的书,而《鲁滨逊漂流记》则是历险类的书中的“王者”,这本书的引人注目之处不但在主人公鲁滨逊坎坷曲折的经历之中,还在主人公鲁滨逊怀有一颗坚强、不随便向大自然认输的心中。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见识见识。可他的父亲却是个固执的人,只想让鲁滨逊继承他的商人事业。鲁滨逊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亲的管束,就瞒着父亲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钱的朋友,一起买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伦敦了。

在前往伦敦的路上,鲁滨逊先遇上了大风暴,船被撕了个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总算“苦尽甘来”,他一帆风顺地到非洲,他凭借天生的商人头脑在非洲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办事时划着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着商船来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着在非洲经商赚来的钱买了一座庄园,做了庄园主。可他不甘心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经商。

可这次运气也不太好,船遇到风暴触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他一个人侥幸存活了下来,他在风暴中拼命游泳,最后还是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潮水冲到了一个偏离航线、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冷静下来,把被潮水冲到岸边的沉船残骸里可以利用的东西都给搬了上来。他用从船上搜刮来的亚麻布做了帐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桩在家旁边做了一圈栅栏,防止野兽入侵大本营。他用从船上拿来的枪支和弹药猎捕野味为食,以家旁的小池里的淡水为饮,用简单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还种植小麦并成功地做出了面包。度过了最初的困难。

当鲁滨逊已经在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他在一次环岛旅行时看到了几个巨大的脚印和几堆已经腐烂的骨头。当时,鲁滨逊恍然大悟,这些骨头并不是动物的骨头,而是人类的骨头!他终于知道,这座岛并不是一座荒无人烟的荒岛,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开过食人宴会的小岛!鲁滨逊知道这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的时候,吓得魂不附体。因此,鲁滨逊十几天内没有安稳地睡过一次觉,每次想睡觉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同样的噩梦:他被食人族捆了起来,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同类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个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会被噩梦惊醒,害得他好久没好睡觉,长出了像熊猫的眼睛一样的黑眼圈。直到他又过了三年,亲眼看见一群食人族来到岛上吃抓来的奴隶,他实在怒不可遏,抓起猎枪和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把食人族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食人族。当时,鲁滨逊实在不想杀生了,便留下了一个伶牙俐齿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隶。由于鲁滨逊收他为奴隶时是星期五,鲁滨逊便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和“星期五”又在荒岛上生存了几年后,一艘商船来到了荒岛,他们十分兴奋,可不幸的是这艘商船的船长对他们说,这艘船以经被海盗俘获,海盗们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后鲁滨逊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盗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收复商船,并把海盗留在了小岛上。船长十分感激地带他们回到鲁滨逊的故乡——英国。当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家里时,父母亲早已双亡。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后,我要对大家说,我们的身边有许多一见到困难就说不的人。可你看看鲁滨逊,我们应该多学习他看见困难并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冷静下来,仔细观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战胜困难,并在受挫时不放弃希望,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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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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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如果你叫我从书架上挑出我最喜爱的一本,实在不容易,因为书架上的书真是太多了,如果马上说出的话,那么《查理九世》肯定是我最喜欢的书,因为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我的快乐的金色童年。

《查理九世》是一本冒险,探究系列的书,是雷欧幻像的作品之一。内容情节曲折生动,常受到大多数小朋友喜爱和购买。《查理九世》是一本连续书,第一季共有25本,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七册:《青铜棺的葬礼》,主要写了查理九世收到豪华社区“汉庭秋月”的小少爷寄来的一份神秘的邀请信。原本愉快的小伙伴却在旅游途中打开了一条青铜甬道后有了十分奇怪的转折。黑漆漆的深夜里,在这个被奇怪的气息包围着的社区,恐怕的噩梦成了现实!黑暗的大门就这样的慢慢地打开,一个不可告人的计划在后面悄悄地启动------

《查理九世》不仅精彩好看,还让我爱上了看书和写作文,知识也越来越多了。每当做好作业,都会坐在椅子上,专心地看书,经常被人物和故事情节所被感动,被一张张插图看得入了迷,被一句句好句引我进入了现实情景,也被曲折生动的情节有所感动------

这就是我最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由雷欧幻像写的冒险探究系类的连续书集《查理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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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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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既可以引发人们的深思,又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个深刻的道理。《哈佛家训》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刚接触这本书时,我还不懂书中的道理,可后来,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分为几个部分。每个部分中,都有一篇篇短小、动人的故事。

其中,有一篇文章,名叫《永远都要坐前排》。故事的主人公是玛格丽特,她从小接受了严格的教育。父亲要求她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争第一,绝不能落后。面对父亲的严格要求,她以坚定的决心做好任何事,养成了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这使她于1997年担任英国首相。

她的成长路途是艰辛的。每一件事,她都要力争一流。这使她不得不最好地解决每一个问题,因此十分辛苦。但她没有放弃,依旧保持着良好的态度。正是这种态度,使她成为名人,使她成为优秀的人。在我们身边,有许多人都想得第一,但没有采取行动,使原本应该得到的第一挥之而去。正如塞维斯所说:“放弃毕竟太容易,前进才是难题。”

《哈佛家训》这本书激励着我前进,让我知道了许多感人的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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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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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淘气包马小跳》再本书在我上一年级时候看见四年级的大姐姐在上阅读课时借给她弟弟看的,当我看见这本书书面上的一个小男孩时,我就开始丰富地想象了:这小男孩是不是很淘气?为什么他头上要戴一个鸭舌帽?他叫什么名字……总总问题让我不经想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写了什么?放学后,我就一直缠在妈妈身边,向她要这本书,妈妈为了让我更好的用功学习便说:“宝贝妈妈答应你,但是你必须要连续考四个一百分,我就帮你买全套,而且每天唤上都读给你听。”这时我的心情又高兴,又失望。之后的几天,我认真完成作业。每天都学习到八点钟。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考到四个一百分。在放学时,我的心情不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这本书中马小跳虽然淘气,但他是个正直,勇敢,内心充满爱心的人,我相信世界上很少有人是这样的,更让人羡慕的是他有一个天真老爸,和宝贝妈妈,他们是多么的善良,天真!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犹如一杯水中的巧克力,看起来就像在细细地品尝这美味的茶一样。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在我孤独的时候,让我走进一个童话世界,在我迷茫时,让我无比的依赖。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让我的人生有了一个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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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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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橱里放着许多书。有《三国演义》、《100个启发故事》、《水浒传》、《红楼梦》、《伊索寓言》……不过,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

《西游记》这本书是我上三年级时老师给我们推荐的课外读物之一,它也是我过八岁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礼物。这是少儿版《西游记》,是陕西旅游出版社出版的,它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可是咱们中国古典文学宝库的四大名著之一啊。

这本书的封面上是唐三藏骑着白龙马,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分别在前后左右保护着师父,就连书页里的插图也是栩栩如生啊。这本书讲述了179个小故事,每个小故事都很精彩。它以神奇的想象和动人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这本书主要是写孙悟空足智多谋、变化多端、一身正气、火眼金睛,能分出好人和妖怪,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作风。我也很喜欢孙悟空,因为它见了坏人不慌张,而是冷静,这一点值得我学习。

每当我写完作业或星期六、星期天有时间时,我都会看上一、两个小故事,这本书对我的启发是遇事要冷静,不要慌张,这样才能做好事。我真喜欢看这本《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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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套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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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里有四个架,一个在书房,一个在大厅,一个在楼梯旁,还有一个在我屋里。

但不管是哪个屋子,哪个书架,甚至是哪个书架的格子里,我始终最喜欢的一套书都是——《恐怖的世界地理》。

我很喜欢这套《恐怖的世界地理》。因为它很搞笑,每几页都会布置一个笑话,但它们并不是毫无意义。这些笑话都是专业的地理用词编成的,让你不仅可以快速地记住地理词汇,还可以让你在很闷或很烦恼的情况下也能读的津津有味。不仅仅是这样,它的每段文字间还都配了清晰的插图,用清楚、严谨的语言来表达,让你一读就懂。

这一套书是上个学期妈妈当做一个惊喜送给我的。当时,我一看到这套书就惊喜万分,立刻把它抱上了楼去。接着,就把其中的一本书,匆匆忙忙地抽出来,迫不及待地就读了起来。我刚读了一个开头,立刻决定把它放到我的书包里,我要利用每天在校车上的时间去读。因为我每天坐校车来回需要一个小时,以前我都是发呆来打发时间,这一套书改变了我在校车上的时光。

我这套书已经在读第三遍了。记得,我们的课本上有一篇课文——《煮书》,就是说要把书读熟读透。我想我还会继续读这套书的,甚至还要读第四、五、六、七、八次,将来我也要当一名地理学家。

我要多读书,因为“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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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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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家闲来无聊,随手拿起一本翻着。忽然,当我看到《小英雄雨来》这篇文章时,被里面的生动情节吸引了。

这篇文章的情节很有意思。尤其是这段:

雨来一会儿把敌人领到田地里,一会儿又领到大路上,弯弯转转,在这片假地雷阵里走。雨来故意扯开嗓子喊叫一声:“小心地雷呀!”一个小鬼子兵正好踩到松软的土地上,以为踏着地雷了,惊叫一声,趴到地上。这一叫,整个鬼子大队忽啦啦地闪到了一边,叽里咕噜趴下来,吱哇乱叫。趴了一会儿,不见雷响,才松了口气站起来。很多鬼子,因为刚才把头埋进土里,弄得满脸沙土,只露着滚动的小眼睛。一个个缩头缩脑惊慌的样子,仿佛都吓掉了魂。

这个故事,讲述了小英雄雨来和小鬼子们斗智斗勇的故事。写出了雨来的机智勇敢,热爱祖国的优秀品质。

雨来小小年纪就这样的勇敢,我们的年龄与他相仿,却在很多方面无法与他相比。他生活在战乱纷飞的坚苦年代,却那么的勇敢、机智、热爱祖国。我们和他比起来,我们更幸福,但我们没有表现出他那样的优秀品质。我们应当以他为榜样,向他学习,向他看齐。

雨来说:“真想与你一起到还乡河游泳;真想与你一起在夜校读书。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而我想说的是,“真想与你一起和日本鬼子周旋,可惜我们不在同一个时代,只有把你的精神传承下来,只有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长大后才能为我们的祖国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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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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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它的相遇有些许潦草,假期闲暇刷小视频时,刷到了中的一句话“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我当时觉得它象一束光一下了击中了我内心的柔软,我非常喜欢这句话,便开始在网上了解书的大概。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当时搜这本书简介时的心情,是兴奋极切的,像刚品尝了一块蛋糕后的一角后,迫不及待地再尝下一口一样,简单了解后,不加思索地开读了。

这是一个相互救赎的故事,蒋丞在高二时得知自己相处了十几年的父母是继父母,回了亲生父亲的家。一个心高气傲的大城市学霸来到钢厂,她是挣扎的,对钢厂这块土地,她是不屑的,但是她在这个小地方遇见了顾飞。

顾飞是一个独自扛起一切的孤勇,爱当旁观者的学渣,他因为家庭避无可避的因素,不得不收起自己的光芒,不能离开这个小地方,他是被现实捆绑着的,他是一直装睡的人。

他们两个人的撞击给了我极大的冲击。

书中的丞哥,并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而堕落,他努力的生活,拼命的学习,他跟顾飞说,“我就是那种越往地下拍,弹越高的人,我不会在这儿的,我要出去”,她也带动着顾飞,成为人们口中“走出去的人”。

很现实的故事,很鲜明的人物,我也因为这本书对学习生活有了新的定义,我开始不满自己单一枯燥的生活,想做出些努力,并且将生活中的循规蹈矩做得更好,试着做之前自己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比如:弹钢琴。其实,学习钢琴是我一直想做的事,哪个女孩子不想当在钢琴键上弹出优美旋律的公主呢?之前其实跟父母讲过学习钢琴的事,妈妈非常支持,但是爸爸认为没有什么用,毕竟初中了,花费太多时间会影响学习,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但书给了我做出改变的勇气。

我重新提出学习钢琴的想法,对父母表态度表决心,一番努力我开始学习钢琴了,每晚写完作业后坚持15分钟练琴,上课时在老师的指导下,一遍遍重弹,终于学会了一首小的曲子,后来学习的曲子,节奏越来越复杂,有时一首曲子重复练习,谈半小时都弹不流畅,当然想过放弃,但妈妈总在这时鼓励我“想想你当初想学琴的决心”,我就在心中安慰自己说“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仿佛是自己的信仰班,让我坚持了下去!坚持着一遍遍的打拍子,不厌其烦地弹奏曲子,唱音阶,后来开始能弹一首流利的曲子,自如的谈一些有些难度的钢琴曲,现在我已经有自己最喜爱的钢琴家,并且正在学习他的钢琴曲了。

生活就像登山,开始总是最难的,但人们最缺少的往往是开始一切的勇气,等你登上山峰时,你将会发现你最喜欢的还是山顶的景色,“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总会给我背后的勇气,让我在希望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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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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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难过的时候,在我失败的时候,在我委屈的时候,有一本永远在激励着我,那就是四大名著中人人皆知的《三国演义》。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泪……”历史已经远去,只留下后人在笑谈古今,批评前人的过错,表扬前人的功劳,吸取前人的教训,学会面对成败,面对人生。

曹操被耻笑为白脸奸臣,刺杀董卓失败;二打张绣险失性命;官渡之战差点被袁绍打败;赤壁之战更是被孙刘联军打得落花流水,狼狈不堪。刘备呢?卖草鞋时不知受了多少耻笑,多少白眼;徐州之败,他投靠曹操,每日种菜施肥,为的就是海阔鱼游,天高鸟飞的出头之日。他们虽然受了许多耻辱,但他们从未丧失统一天下的志向和称霸一方的霸气,他们遇到失败时,从不屈服,永不退缩。相反,如果一个人胆小如鼠、昏庸无能,那他怎能担当什么英雄、霸王呢?即使这样,他们也会被别人打败,甚至被消灭,最后成了别人的阶下囚。《三国演义》中蜀国的后主刘阿斗就是这样一个人。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经历一些不幸、挫折,也包括我。在几次考试中,我成了一个失败者,在我难过的时候,我想起了韩信有胯下之耻,张良有捡鞋之辱……与他们相比,我的失败又算得了什么?

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我下决心要把失败当成磨练,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件事,证明自己的价值。我相信,只要在困难挫折面前永不退缩,绝不低头,那就会很快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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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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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自己喜欢,有的同学喜欢《安徒生童话》,有的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而我喜欢《克雷洛夫寓言》,因为它就像明亮的镜子,反映了社会。

《克雷洛夫寓言》的作者是俄国著名寓言家克雷洛夫,是四大寓言家之一,它一生创作了203篇寓言。那么,这本书的“庐山真面目”究竟是什么呢?

比如《蜻蜓和蚂蚁》。蜻蜓整个夏天都在纵情歌唱,而到了冬天,蜻蜓不再唱歌,饿着肚子爬来找蚂蚁,求食物和温暖的住所。蚂蚁回答说:“亲爱的蜻蜓,这可是有点稀奇!请你告诉我,你夏天可曾工作过?”蜻蜓回答:“夏天到处是嫩绿的芳草,我们成天纵情歌舞,哪还顾得上工作?”“那就请你继续唱歌跳舞吧。”蜻蜓没有食物,饿死在了风雪之中。这个故事告诫我们:如果一味的玩乐,而不辛勤劳作,最后只会落得蜻蜓的下场,一定要珍惜时间,利用宝贵的青春作重要的事。还有《大象和哈巴狗》。哈巴狗没什么事就向大象又跳又叫,还对周围的狗说:“大象没什么厉害的,我只要拿出一点本领,就能做一个英勇的猛将!"结果差点被大象踩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蛮横地向强者挑畔,要运用智慧,有勇有谋,屡建奇功。

对我印象最深的是《鹰和鸡》。一只雄鹰在空中盘旋,它落到一座鸡棚上休息,一只母鸡看见了,和他的同伴议论起来:“鹰凭什么那么受尊敬?我也可以从这座鸡棚,飞到那座鸡棚,它凭什么做鸟中之王?”鹰听见了,说:“是啊,虽然有时我们飞得比你们还低,但我从没见过一只鸡能飞上天空,冲上云层!"告诉我们在评价别人的才能时,要善于把别人的长处与自己的短处比较,而不是总拿别人的缺点与自己的优点作比较。

这就是《克雷洛夫寓言》,它像一个魔袋,虽然袋子很小,但是却能取出很多有价值的东西,甚至比袋子更大,大到好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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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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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哪本?”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你:“当然是《未来简史》啦!”

《未来简史》是由尤瓦尔。赫拉利博士于2017年出版的科技理论巨著。这本书先是讲述了二十一世纪的人类消灭了瘟疫、饥荒和战争后,开始追求永生不老、幸福和快乐的高难度追求。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经过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反复分析,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人工智能和生物基因技术正在重新塑造这个世界,人类正面临一个全新的议题。生命本身就是不断处理数据的过程,生物本身就是算法;计算机和大数据,将会比我们自己更了解自己未来,只有1%的人将完成下一次生物进化,升级成新物种,而剩下99%的将彻底论为无用阶级!

我认为,优胜劣汰是历史的必然性,不用担心被淘汰,就像在手机和报纸中,我们选择了手机,报纸被淘汰。在镐子和钻头中,我们选择了钻头,在电子书和实体书中,我们习惯了电子书;也就是说,我们无法进行成为新物种,我们就会被淘汰。也许我们的未来被预测到后,我们就不会那么做了,从而达到扭转未来的局面。但不管是什么,都让我们来应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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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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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被海伦凯琴的坚强和乐观与勇气深沉而感动。

海伦凯琴原来是一位健康活泼的小女孩,在她19个月大时,因一场发烧而导致失明,从此变得暴躁和孤独直到七岁,在充满爱心的那与耐心的莎莉文小姐的引导下,她才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会到了知识的神奇。从此,海伦凯琴求知若渴,凭着精人的毅力,在莎莉文小姐的教育和帮助下,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业,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

读完这本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最可贵的是有坚韧不拔、积极向上的优秀品质,有了这种品质,就可以克服一切困难,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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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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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爸爸就给我讲三国演义的故事,其中的“桃园三结义”,“三英战吕布”,“三顾茅庐”这些精彩的故事我听了好多遍。刘备,关羽,张飞三兄弟‘不去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兄弟情义让我感动极了。

这本的开头说的是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时间长了,分裂的国家就会统一,时间长了,统一的国家又会分裂,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这学期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但愿人长久》,里面的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千里共婵娟。”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啊。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数不胜数,有天下无双的吕布吕奉先,白马银枪的常山赵子龙,仁义忠勇的关羽关云长,狡猾多疑的曹操曹孟德,聪明多智的诸葛亮,其中我最喜欢诸葛亮,因为他非常聪明,足智多谋,是智慧的化身,诸葛亮的故事有很多,有“草船借箭”“三顾茅庐”,“舌战群儒”,“火烧赤壁”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看“草船借箭”的故事。

《三国演义》是一部英雄的史诗,是一曲生命的赞歌,里面的英雄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散发着无穷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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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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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她妈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她妈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习,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也羡慕着梅小雅,在遇到困难时,有那么多朋友帮助她。而我的身边也有许多让我骄傲的朋友。他们在我哭的时候用温柔的话语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相互拥抱着一起笑,在我孤独的时候牵起手陪伴我,在我失去信心时鼓励我……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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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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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的一本是《名人传》,因为这本书来之不易。在得到的过程中,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而且这本书同样也教会了我许多道理。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讲讲我和这本《名人传》的故事吧!

盼呀盼呀,好不容易盼到了星期六,一大早我从床上蹦了起来,因为我们班要组织集体活动。吃过早饭,我们就迫不及待地来到了集合地点——绿野山庄。那里的风景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们的眼球,树木郁郁葱葱,云雾缭绕。绿野山庄真像是仙人们住的地方呀!随着“嘟嘟”的哨声响起,我们赶快站好队,老师宣布,首先进行分组。我被分到了厨师组,任务是擀饺皮和包饺子。

我们厨师组又进行了细致地分工,我负责擀饺皮。一开始我擀得大小不一,而且坑坑洼洼,有的厚,有的薄,但是我依旧热情不减,仔细观察大人们怎么擀,向他们请教,反复尝试,手也酸了,我仍然不放弃,最后经过大人们的耐心指导和自己的不断努力,我擀得越来越好了,大小和厚薄都匀称了,大人们都夸我擀得好,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中午,我们厨师组包的饺子上桌了,我夹了一个,尝了尝,心里想:这次的饺子怎么这么好吃呀!有的大人也在夸,这饺皮怎么擀得这么好,大小一样,又松又软,口感真好!听到这些,我高兴极了,心里美滋滋的,我深切体会到了“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的道理,因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最后到了评选“最佳小厨师”的时候,家长和同学们都一致推荐我,说我能吃苦、勤奋肯学,坚持不懈,我因此得到了这一本《名人传》的奖励。

通过这件事,我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道理。《名人传》这本书也介绍了名人们勇于直面困难,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取得成功。我相信,只要我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也一定能实现我的梦想!我喜欢《名人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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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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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学六年级读的当中,我最喜欢的是王一梅阿姨写的《雨街的猫》,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神秘的雨街上的雨女巫和一个流浪猫的故事。这本书令我非常有感触。读了以后,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善与美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外表凶恶的女巫,但她的内心却十分善良,对人和蔼可亲,不像其她女巫,外表美丽,内心却十分恶毒。善良的女巫用她的爱心拯救了一个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流浪猫的故事。它告诉了人们“美”不是从就所能看出来的。善与恶要从人的内心和实际行动才能知道的。雷莎太太就是用那一颗温暖、善良的心让那只流浪猫的找到了自信,也让那只猫有了自己的名字――阿洛。使它和雷莎太太一起快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黑猫也成了雷莎太太最好的伙伴。一个外表凶恶的女巫能做到这样,我们更加要以一个“美丽”的爱心来关怀这个世界,爱护这个世界,还要关切他人、帮助他人,这是我们中华名族的美好品德。

《雨街的猫》这本书还使我懂得:人与动物的关系是要以“爱心”来编织的,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使我们这个世界更加灿烂。我们更加要以无比的爱心来关怀保护它们,用我们的乐于助人的行动使这个世界更加充满爱,让动物永远成为我们人类最好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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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这样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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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高尔基认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籍是通往智慧殿堂大门的钥匙;书籍是带我飞向天空的翅膀;书籍还是一个时光机,让我了解历史上那些英雄创下的丰功伟绩……

喜欢的书,那它一定是一本环境、动作描写丰富,以历史为题材的书。就像《三个火枪手》,这是法国文学巨匠大仲马的作品,以法国路易十三那个时代为背景,情节跌宕起伏,内容丰富。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部队,为我们讲述了达达尼安和他的三个火枪手朋友,为法国和平奋斗的故事。书中宏大的历史背景和曲折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

它还是一本富有人生哲理、充满智慧的书。例如:《欧也妮·葛朗台》。我对书中老葛朗台的吝啬感到可笑,也为欧也妮的天真感到不平,还为查理的自私感到可怜。这本书告诉了我做人不能只为钱而活的道理。

它还有可能是一本具有魔法色彩、内心描写生动的书。像英国作家J·K罗琳的《哈利波特》。《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哈利从伏地魔手中逃脱后,住在德思礼家。然后,他在11岁的时候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并和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成为了好朋友。并和朋友们一起从被伏地魔控制的奇洛教授手里夺回魔法石的故事。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仿佛进入了这个奇妙的魔法世界,为魔法的神奇而感到惊奇。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讲述了:哈利与他的朋友们一步步战胜伏地魔,拯救世界的故事。我对于书中伏地魔为了得到永生而甘愿使自己的灵魂分裂感到可笑,对哈利和他的朋友们的勇敢感到由衷地佩服。

人们常说:开卷有益。是的,我喜欢这样的书。它能让我在阅读中吸收到知识并且感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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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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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里摆放着很多很多的,有的是小说、有的是绘本,还有的是睡前故事、古诗词、百科全书、十万个为什么……。

在一个很不显眼的位置上,放着一本书,名字叫《长袜子皮皮》。我对这本书很有兴趣,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应该叫皮皮,可是为什么是长袜子皮皮呢?那她的袜子有多长呢?那就要走进这本书里去寻找答案了。

这本书的封面上,有一个长着红色头发的小女孩,她叫皮皮。她的头发是扎的两个刷刷,就像两团熊熊燃烧的大火。最有趣的是,她的一只脚上穿着长到膝盖上的黄色的长袜子,可另一只就是到脚脖的红袜子,还穿了一双特大号皮鞋,就像两条黑色的小船。皮皮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她的一只手可以举起一匹强壮的骏马,这证明她的力气很大。

看完封面,我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打开了这书。

目录上写着,皮皮搬进维拉。维洛古拉,皮皮捡破烂并和别人打架……看到这些有趣的目录,就忍不住想看。

故事讲的是维拉。维济古拉里住着一个小女孩叫皮皮,邻居杜来和阿妮卡成为了皮皮的好朋友,她们相邀去了黑人岛。经历了无数次旅行,最后她们来到了一个孤岛上,并在那里生活。她们不仅去航海,还去了好多其他的地方,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

我印象最深的是皮皮劝告基姆和伯克、皮皮对基姆伯克的不耐烦。有一天国王说:“只有小孩留在岛上,其余的人都跟我去打猎。”大家说:“好啊!”于是国王他们就走了,皮皮说:“我们去山洞里玩抓石子吧!”大家说好啊,好啊!然后大家就爬进了山洞。

这时,强盗伯克和吉姆偷偷来到霍屯督岛来偷珍珠,他们故意对皮皮说好话,想把珍珠骗到手里,可皮皮就是不给他们珍珠。于是伯克和吉姆想:我们两个大人怎么骗不过那些小孩,看来我们得大显身手了。可皮皮力大无穷,他们当然斗不过皮皮。只见皮皮一手抓着基姆,另一只手抓着伯克,一下两个人就飞上了天空。过了一会儿,然后重重摔到了岩石峭壁上,痛苦的呻吟了好久,才爬起来一瘸一拐的逃跑了,从此他们就再也没出现过这片海域。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以后我还要看1遍、2遍、3遍、无数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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