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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书作文精品20篇

许多书中的精华,大多从旧书中得来。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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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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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本,比如《笑猫日记》、《蓝熊船长的13条半命》、《三角地》、《甜橙树》《野风车》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野风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二疤眼子和他的父亲守护一架老风车的故事。这架风车承担着三十亩地的灌溉重任。他俩花了很大的精力终于把这架老风车重新修理好,并为它举行了庄重严肃的扯蓬仪式。风车正常运转后,将一股股清澈的河水运进了干渴的稻田。可是有一天,突然狂风横扫大地,风车狂转,不停地摇晃着,即将倒下,在这紧要关头,二疤眼子勇敢的抓住了风车,用尽全身的力气拉下一叶叶风蓬,一阵狂风,二疤眼子被吹进湖里……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在文中作者曹文轩对风的描述,他把一个从无风——微风——大风——狂风的过程描写的活灵活现,层层推进,细致入微。他把微风比作为一个娇弱无力,穿着白裙的女孩子;把大风比作为一个汉子,像是披着斗篷骑在马上的侠客;把狂风比作为一把巨大而锋利,锐不可当,削铁如泥的砍刀。同时通过这个故事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事千万要认真、认真再认真,那样你才能在生活学习中走的更高、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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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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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_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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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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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六年级的同学们应该都不陌生,这个著名科幻小说家,带我们走入一个又一个奇幻之旅。其中,《地心游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

“地心游记”,顾名思义就是去地心探险。这几乎是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脾气暴躁、对科学痴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带了热爱科学、循规蹈矩的侄子阿克赛和沉静、稳健而又充满热情的向导汉斯,按照前人的指引,从一个火山口下降,历经缺水、迷路、暴风雨等艰难险阻,最终受火山熔岩的冲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回到了地面。

环环相扣的紧凑情节、种种奇观让爱科学爱探险的我跟着主人公同喜同悲。合拢书,那些情景还在我脑海里像电影般一幕幕上映

一颗永不泯灭的好奇心加上寻求未知世界的信心,会让你看见一些你从未看到过的情景,发现一些你从未找到过的真理,创造一些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被凡尔纳虚构的这个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想:若我处处留心身边的事物,在书本中汲取知识,敢于探索,那么,我是否也会有像他们一样有趣、神秘、新奇的经历呢?我是不是可以在一条河流中追溯远古的影子,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找到未来的能源?

一本书就是一个导师,它把我带到一个我向往的世界,它引领我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路。书在我心中,路在我脚下。

《地心游记》,这样精彩的情节,这样鲜明的人物难道不足以吸引你吗?读者们,赶快看起来吧,它会带你们飞到你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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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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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的名著,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曹雪芹写的《红楼梦》。

《红楼梦》塑造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鸳鸯、晴雯、贾政、贾赦、贾珍、贾琏等一大批千古不朽的典型形象。贾宝玉是封建贵族阶级的叛逆者。他生活在腐朽、虚伪的封建大家庭里,由对它的怀疑、憎恨发展到弃家出走,与封建统治阶级彻底决裂。他反对封建主义生活道路,对贵族生活的厌倦冷漠,是他反封建叛逆性格的最高表现。贾宝玉性格中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轻蔑、憎恨封建的世俗男子,同情、热爱受封建主义压迫与蹂躏的女子,表现出明显的民主思想。

作者还怀着正义、同情和爱惜的感情,塑造了晴雯、鸳鸯等一大批如同过江之鲫的丫环形象。她们大多善良、纯洁、有理想、敢于反抗、坚决大胆地追求幸福生活。这些被压在最底层的丫环形象的成功塑造,是作者民主思想的进一步显示,在当时很有进步意义。

中还真实、深刻地描画出贾赦、贾琏、贾珍、王熙凤等封建统治势力的代表人物的丑恶嘴脸。在他们身上集中了剥削阶级荒淫无耻、贪婪凶残、阴险毒辣的特点。其中“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笑着,脚底下就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的王熙凤,留给我的印象最深刻。

《红楼梦》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巨大的,这首先体现在典型形象的塑造上。《三国演义》和《水浒》中写的大多是英雄人物,这些人物的斗争故事本身就具有激动人心的力量。《红楼梦》是探索到人物灵魂的深处,描写不同人物的精神面貌,塑造出不同的典型。

《红楼梦》这不亏是我国的四大名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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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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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阳光姐姐写的,因为阳光姐姐写的书非常的生动、有趣,能让我们百看不厌,虽然阳光姐姐书里的句子非常朴实,没那么深奥,但还是能让我们通过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去明白一些道理。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的书是《阳光姐姐小说派之最后一条班规》这个故事所讲的内容是:五(三)班的班主任李老师住院了,学校派给五(三)班一个新的代课老师——黎老师,黎老师一来到班级,就给五(三)班定下了四条残酷的班规:一是不能带饮料和零食来学校;二是不许带课外书来学校;三是在食堂就餐时,不能剩菜剩饭;四是课间休息时,除了去上厕所外不能离开教室。这四条残酷的班规让大家叫苦连天。(中 国 作文网_)

为了废除第一条班规,大家在科学课上(因为科学老师对他们很好)每隔7秒钟喝一次水,科学老师问同学们怎么了,同学们有气无力的对老师说黎老师不让带零食来学校,肚子饿的只好喝水。科学老师马上找到黎老师,叫黎老师撤掉第一条班规,还和黎老师两个人凑了一点零食给大家吃。

为了废除第二条班规,作文课上,黎老师让大家写作文,几乎没有一个人动笔,黎老师生气了,问大家为什么不写作文,有人说老师不给他们带课外书来学校,他们写不出作文来,为了让大家写出作文来,黎老师又撤掉了第二条班规。

为了废除第三条班规,在中午吃饭的时候,有大家最不爱吃的肥肉,可是原来最不爱吃肥肉的一个女同学,大口大口的夹起一把青菜,几乎不嚼就吞了下去,只见她越吃越快,忽然,她开始吐了起来,不仅是刚刚吃的东西,就连早餐都吐了出来,同学找来了老师,同学们又让黎老师撤掉了第三条班规。

为了废除第四条班规,在运动会上,原来成绩很好的五(三)班,得到了一个惨不忍睹的成绩,黎老师很生气,大家说是因为黎老师下课时不让大家出去运动,所以在运动会上才得到了这样惨不忍睹的成绩。黎老师只好把最后一条班规给撤掉了。

可是等大家好不容易废除了四条班规,时间光阴似箭,两个月转眼就过去了,班主任李老师出院了,代课老师——黎老师也要走了。

我的感受:这个故事讲了大家怎样费尽心思,要不容易用各种办法撤掉了黎老师那残酷的四条班规,大家的课间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可黎老师又要走了,经过了两个月的点点滴滴,大家和黎老师产生了很深的感情,一时都很舍不得黎老师,大家的眼圈都红红的。

这本书真的很有趣很好玩,你们不妨也看一看吧,我家里还有阳光姐姐小说派一系列的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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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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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人类的老师,让我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一个人生道理。

喜欢什么样的书?我喜欢---《百科全书》。这是爸爸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对爸爸说:“是一本书?”。爸爸笑着对我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我们的朋友,当你没有朋友玩时可以读书,当你寂寞的时候可以读书,因为你读书的过程中你就会陶醉在书中。所以说书是我们朋友。

我爱不释手的拿起了这本书,非常认真的读了一遍。我看到一句:再过50亿年太阳将变成白矮星再一次爆炸,再向下看,原来这不是真的,这篇是宇宙的概括。

第二篇是宇宙中的秘密。我想问题:天空是蓝的,宇宙是黑的?宇宙科学家揭示了这个道理,原来宇宙中有物质,这个物质是黑色的。而且有无数个。这本书真有趣,讲述了宇宙的秘密。

我和书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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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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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歌颂了人们的美好的心灵,这本书故事有时令人感动,有时也令人捧腹大笑,它就是加拿大作家蒙格玛丽写的-----《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的大致内容是:安妮、雪莉从小父母就不在她身边,好心的邻居将她扶养到了6岁,就把她送进了孤儿院,住在绿山墙岛上的马修和玛瑞拉收养了她,玛瑞拉严厉地教育安妮,她上了学,在家里也是一位能干的小姑娘,并认识了戴安娜,很快,安妮因为诚实纯真的性格得到了真挚的友情,她和戴安娜是一对不分彼此的好朋友,安妮因为天真活泼爱幻想而闹出了不少笑话,她通过努力学习,考上了一所很有名望的大学,马修被击倒后,安妮为了照顾生病又寂寞的玛瑞拉,放弃了大学,到家乡当了小学教师。

在马修和玛瑞拉收养安妮时,我体会到了他们的善良;在安妮和戴安娜所发生的事情时,我体会到了她们纯真的友谊;在安妮努力学习时,我体会到了她强烈的上进心;在玛瑞拉严厉教育安妮时,我体会到了她的用心良苦……

街道上,一位衣衫简陋的小女孩用乞求的目光看着过路的行人,可没有一个人可怜她停下来给她钱…‥我问了问她的情况,原来这位小女孩的父亲去世了,母亲最近又病倒了,她不得不放弃学习来这儿乞讨,为母亲治病,我联想到了与她身世有几分相似的安妮,便把身上所带的钱都给了她,行人也纷纷赞叹这位小女孩的孝敬心,都解囊相助。

这就是《绿山墙的安妮》带给我的启示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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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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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是与高尚的人谈话,在书里面学到的知识是我们一辈子都受用不尽的。在我的小书橱里有许多的书,有《海蒂》、《茶花女》、《简·爱》、《呼兰河传》,还有《柳林风声》……。不仅有着名的童话还有生动、有趣的小说。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日本的岛田洋七写的《佐贺的超级阿嬷》下面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是在和作者岛田洋七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佐贺的超级阿嬷》讲的是昭广(作者的本名)八岁那年,昭广离开广岛来到佐贺乡下的阿嬷家,迎接他的,是一间破烂的茅屋,以及曾经带着七个子女熬过艰难岁月的超级阿嬷。虽然日子穷到不行,但是乐天知命的阿嬷总有神奇而层出不穷的生活绝招,在物质匮乏的岁月里丰富了昭广的心灵,让家里也随时洋溢着笑声与温暖……

《佐贺的超级阿嬷》这本书记载了昭广来到阿嬷家后的一段真实时光,这段时光奠定了他辉煌一生的基础。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很深,现在这样的阿嬷已经找不到了,已经消失了。其实这样子的阿嬷才是真正的好阿嬷,她才是真的为孩子着想的阿嬷。虽然环境不好,但是教给孩子的却是让他生存下去的能力。让孩子知道即使贫苦也要有好的对待别人,因为一万个人生下来,总有几个要出故障的;成绩单上的分数可以加起来,因为人生就是总和力;如果实在想练什么,就练跑步,因为跑步不需要道具,跑的路也不需要花钱,只是脚前后移动一下就行了;捡来的东西都不应该扔掉,就像弯曲的小黄瓜,切碎了拌上盐,味道都相同等等奇怪而又富有内涵的“格言”。

朋友们,跟我一样,拿起手中的一本书,尽情的享受,尽情的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我相信不用多久大家一定会懂得更多的知识。记住书籍是人类思想的宝库、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书籍就是这个时代的生命!谁说二十一世纪缺人才,我们个个都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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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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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笨女孩安琪儿》。

一拿到书,我就被它的封面吸引住了,书的封面是一台ATM自动提款机,马小跳正在把一张卡插在里面,另一只手伸得老长,好象在向我挥手,自动提款机还喷出许多十元的钱,安琪儿正捂着脸惊讶得尖叫。

故事的内容更是有趣。这本书叙述的事发生在马小跳、毛超、张达、唐飞、安琪儿之间。故事主要讲了安琪儿很笨很丑,可是马小跳等人照样和她玩,从而生出一串串令人捧腹的事。如安琪儿上美术课画小猪,送珍珠熊等,很贴近我们现实生活,在我和我的朋友之间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因此读起来很亲切。

文章丰富的想象力、幽默色彩也深深地吸引了我。像安琪儿居然想和比她大那么多的韩力哥哥结婚,马小跳一生下来就一蹦三尺高,这都太有趣了。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知识,而且还带给我许多欢乐,也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我要像马小跳那样诚实勇敢有责任心。

我非常喜爱这本书,我常常看得入迷,妈妈喊我吃饭我都听不到,太好看了。小朋友们,你们要是喜欢,就去书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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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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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读的女孩,在闲暇之时总要读一些小说散文或杂志上的文章,但比起这些充满幽默、传奇色彩的书刊,我更钟爱于卢勤姐姐写的《做人与做事》。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是一面无私而又伟大的镜子,把我的不足之处与闪光点毫无保留地照出来,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总而言之,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啊。

记得我以前很自卑,凡是遇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常常会灰心丧气,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结果我常常发现,自己有时离成功已经不远了,但由于自卑使我与触手可及的成功只能说Bye-Bye了。

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你毫不气馁,勇敢地面对,这时,成功就会向你微笑。我心想:是啊,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但失败之后仍有一个好心态的人将会是成功者。

从此以后,我变得自信了起来,凡是面对平常很多人看起来很糟的事,我就会大声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之后坦然面对。渐渐地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做人与做事》的功劳啊。

……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中,不断地遨游着,探索着,发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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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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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中有很多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看《快乐王子》这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很感人。它讲了在一座城市中央,有一座雕像,这座雕像叫快乐王子。他浑身上下披着薄薄的金片,全身金光闪闪.一天,一只路过的小鸟来到雕像上休息,发现快乐王子在哭,小鸟就问他为什么哭,快乐王子说“这个城市中有很多穷人都生病了,还没钱买药吃,结果都病死了。”快乐王子让小鸟把他身上的金片摘下来一一送给穷人,最后快乐王子身上暗淡无色,那只小鸟非常感动,它说“我不走了,我要永远陪着你。”

我被他那舍己为人的精神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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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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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所以我看过许多的书,我认为茫茫大世界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书则是我的精神食粮。书以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他是一个勇敢坚强的男孩,他在人们心中已经是一名正直和坚强的象征,是艰苦奋斗和自强不息的象征。书本上的他,是一个嫉恶如仇的男孩,他最看不惯的人就是那些有钱的子弟们,他最喜欢和那些子弟们作对,虽然每次都是被自己那强壮的哥哥打了一顿才算完事。

小时候的保尔因为家里贫困,所以处处遭人的欺负,在校神甫欺负,在外有钱子弟们欺负,不久后就被学校开除在外打工,在他哥哥阿尔焦姆的庇护下慢慢成长,在最后成为了一名伟大的红军战士。

在他当上红军后,他在战争上是上受过严重的伤,死神的魔爪曾一次次的向他伸来,但他一次次都无所畏惧,以坚强的意志力打败了病魔,赶走了死神。他去参加共青团,去消灭一些坏人和土匪,生病了也要坚持去工作,打击不良分子。在他病的无法工作的日子,他绝望了,不过他想到了新的生活方式,就是写作,他要用笔杆子代替枪杆子,最终他出了书《暴风中的儿女》。

我们与保尔相比,这些困难是多么微不足道啊!一个人只有胸怀广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才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才不会被客观条件所束缚,才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保尔不就是这样的吗?我们也不何尝不可以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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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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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喜欢在花丛中翩翩起舞,蜜蜂喜欢在花丛中采蜜,鱼儿喜欢在水中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老鹰喜欢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翱翔,而我则喜欢在屋子里安静的读,我想和大家一起分享《雷锋的故事》。我与《雷峰的故事》结下姻缘,还有一段小插曲呢!记得那次,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一句雷锋的名言:“我愿做高山岩石之松,不愿做湖岸河旁之柳,我愿在暴风雨中锻炼自己,不愿在平平静静的日子里度过自己的一生。”后。我便对雷锋很崇拜,想更深入的了解他,才央求爸爸买下来的,刚得到这本书,我爱不释手,起床看,中午看,晚上看,下课时看。这本书好像成了我生活的全部。读这本书时,当我读到雷锋童年悲惨的经历时,我哭了;当读到雷锋引领人们打倒地主时,我笑了。为此妈妈经常笑我是个喜怒无常的疯丫头。有时,一个故事我要看好几遍,甚至上十遍,真可畏是百看不厌呀!

《雷锋的故事》中的雷锋原名叫雷正兴,出生于湖南省望城县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小时候的雷锋是不幸的:三年失去了所有的亲人,为了生活,只好给地主放猪,却不料被大黑狗追咬,他打死大黑狗,却遭到了地主的毒打,上山砍柴,手被地主婆砍伤??雷锋的童年经历,真是让人唏嘘不已。

但从少年时期开始,雷锋的新生活也开始了:当上儿童团长,帮助彭大书捉坏蛋,进行土改,上了小学,毕业后在乡政府当通信员,后来又去县政府当公务员,先后当上了拖拉机手和推土机手,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光荣参军??生活对雷锋来说一直充满甜蜜,他满怀热情的生活在新中国。

可不幸的是,这个生在旧社会,长在新中国的中华人民的好儿子最终在一次意外中因公殉职,永远长眠于他所热爱的祖国的土地下,去世那年仅22岁。

雷锋的螺丝钉精神和他那乐于助人的品质感染了我,我们今后无论在工作学习、日常生活、还是在人际交往中都不能遗忘雷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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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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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着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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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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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别看它只是薄薄的一本,里面的知识可多呢。

书带领我从东飞到西,从南飞到北,从高山到平原,从江河到大海四处游览;它带领我来到长江大桥,看到一列火车鸣着汽笛从桥上呼啸而过;一叶扁舟在滚滚波浪的满面上行驶;大桥像一条钢铁飞龙卧在江上,在明媚的阳光下显得十分壮丽。

我想:工人叔叔的本领真大!书带我坐上轮船,轮船驶进了大海。我一眼望见辽阔的大海,碧绿的海水,海鸥在天空中飞翔。我坐上潜水艇进入海底,看到各种各样的鱼,在水中快活的游来游去。五光十色的珊瑚,有的像鹿角,有的像扇面,有的像菊花,有的像树枝,美丽极了!书又带我来到重庆红岩,带进关押小萝卜头的监狱。我看到大脑袋的小萝卜头,穿着妈妈给他改小的囚衣,正用小石子在牢房的地上写着、算着,他多用功啊!书又把我带进幸福的校园,带到首都天安门城楼……

书使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我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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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300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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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列宁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不知从何起,我与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看到的众多书籍中我最喜欢《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四匹公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地培养自己的孩子,虽然美好的希望一次次变成残酷的失望,三匹小公狼一只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当我读到紫岚与金雕搏斗时,我的眼眶湿了,母狼紫岚用自己残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儿女和第三代的幸福,我想这就是母爱吧!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汶川5.12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只见:“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会回忆许久。回忆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有些酸,有些苦。

[300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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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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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我就那么喜欢.我家有整整一书柜都是我的书.每次爸爸出差我都请求爸爸给我带书回来.妈妈偶尔会说这么多书你看完了吗?看懂了吗?,还买!我不管妈妈的唠叨总让爸爸给我买,而且每次都能如愿在这里我想对爸爸说:爸爸,谢谢您".

因为我有一柜子书,所以我常常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读过的书有>,>,>>>......虽然我看过很多书,但是我渴望看更多的书,因为从书中我可以吸取更多的知识。

在我看过的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主人公夏林果, 她不仅是一个活泼开朗,可爱聪明,落落大方善解人意、爱跳芭蕾舞的女孩子.,而且她还是一个爱帮助别人的小女孩,她常常在同学有困难帮助她们.还有一点是因为这本书告诉女孩子在什么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会发生什么事情,.让我懂得了很多生理知识.

同学们,让我们多看书,看好书吧!另外在这里向各位女同学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有机会看看这本描写我们小学生的书,或许在书中有你喜欢的人,或许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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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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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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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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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把书比作是营养品和阳光;海伦则把书看为是船只……而作为“书迷”的我,要把书当成我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位良师益友,把我带入了写作的殿堂,让我领略到知识海洋的无边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

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失去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学海拾贝,童年生活多么快乐;书中寻宝,精神世界多么美好同学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做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去书籍的万花丛中轻舞飞扬,去为冬天增添一些生机,去开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我们的精神旅程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_六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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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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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为什么我偏爱动物小说?那么多动物,为什么我钟爱猫?其实,这都是因为一套书,一套令我如醉如痴,浮想联翩的《猫武士》。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成天围着爸爸转,让他给我讲故事。

长大一点,我觉得狼酷酷的,很是喜欢,就嚷嚷着让爸爸给我借关于狼的书。

上小学了,我常在图书馆中找写狼的图书。虽然书中的地位等级、语言、名字,很多是似懂非懂,但也有不小的乐趣。

然而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乐趣,竟是误打误撞找到的。

那是我又来到图书馆,开始了地毯式搜寻。我的眼睛机械地寻找,一目二十行,一遍,一遍,又一遍……咦?一本书,一本封面精美,却又不大引人注意的书!好奇心驱使我“不务正业”地翻看起来。

当耳边再次传来管理员的怒吼时,我才发觉已经读了近二十来分钟了。书里的精彩内容像磁场一样,深深吸引了我这只求知若渴的小猫。于是,我与猫,我与《猫武士》就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中的好词好句、信仰、权力的纷争……像黄牙储药洞中的一团蜘蛛网,把我粘得动弹不得。那些严谨的“族群守则”反衬出了人性的黑暗、善良,彻彻底底申明了书中的正义所在。坏脾气的、已经去了星族的老巫医黄牙;被黄牙的徒弟炭毛的灵魂宿身的煤爪;坚持正义、“多管闲事”的火星;视武士守则如命的冬叶青;盲眼超能力巫医松鸦羽……深深刻在了我的心中。

如果有人问起我一直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什么,那一定是《猫武士》,因为它陪伴我度过了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时光不会有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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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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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的众多课外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要数《西游记》啦!

以前电视上也播放过《西游记》,看了几集我就被故事中的几个人物吸引了。2015年寒假,妈妈又为我买了一本《西游记》,这下把我高兴坏了,一连几天,我每时每刻都捧着书看。没多久,我就把一本书看完了。我不仅喜欢《西游记》中几个主要人物,还喜欢书中很多精彩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我学到了很多新奇的知识,同时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处事的道理。

《西游记》中有一身正气、目标专一、一心想去西天取经的师父唐僧;有神通广大、拥有百般智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有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有任劳任怨、不离不弃保护师父的沙和尚。其中我最喜欢人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有很强的法力非常厉害;我最讨厌的人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

《西游记》主要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在取经的道路上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在众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它讲述了由于悟空太顽皮喝了王母娘娘的玉酒又吃了她的仙桃和太上老君的金丹,才引起“孙悟空大闹天宫”的趣事。

我真喜欢《西游记》这本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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