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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书作文(实用20篇)

许多书中的精华,大多从旧书中得来。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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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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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是新鲜的果汁,是芳香的咖啡,是滋美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我以前读过许多的书,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名叫《雪地精灵伶鼬》的书了。

其实,这本书是我表姐给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位漂亮的小姑娘莫莉抱着一只雪白的伶鼬。但书中统统都是字,一张插图都没有,真是古板!我就随便看了一两段,没想到,书越看越精彩,就一口气读下来了。

《雪地精灵伶鼬》这本书讲述了:祖国最北端的泊阳岭,有一片辽阔的原始森林里,野生动物繁衍生息,顽强而艰难地生活着。少女莫莉的父母是森林防护员,她从六岁起就寄宿在省城的奶奶家。阔别八年,莫莉带着对亲情的眷恋回归,却找不到丢失的自我。她的童年与森林息息相关,只是城市里的寂寞模糊的记忆,对森林的感情在潜移默化中发生变化。失意之时,一只小小的伶鼬闯入她的生活,带给她不曾拥有的快乐,也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痛……

小小的伶鼬与莫莉才生活了几天,就逐渐产生了感情。我想,这应该就是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吧!在生活中,我们也要爱护动物,不管是一只虫,还是一只蚂蚁。我们都要爱护它们,不能伤害它们,它们也是一条生命啊!我们只要善待它们,我相信,它们也会善待我们的。

这本书的作者任纹写了自己的创作感言:在城市里,我们都会尽心照顾自己的宠物,并力所能及地帮助流浪动物。但在森林里,野生动物们不仅面临严峻的生存考验,还要时刻提防贪婪的偷猎者。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亲人、家庭,有浓厚的亲情,但它们在人类主宰的世界里居于弱势,它们需要人类的爱护,希望大家对野生动物多一份关注,生命都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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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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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因为她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爱迪生只读了3个月的书,在他的成长道路上,有流浪,饥饿和数不清的失败,可他一心爱科学,每一次实验都夜以继日地工作,肚子饿了就随便吃点东西,眼皮困了,就在桌上打个盹,有时连睡觉也顾不得睡了……

爱迪生,他一步一个脚印,刻苦钻研,没有向困难低头,而是勇敢地面对,克服困难。在实验中,他有过无数次的失败,但是他却没有放弃,他一次一次地做,直到实验成功为止……他,永不满足,不知熬过了多少个白天,黑夜终于到达了成功的彼岸,终于成为了世界著名的科学家,发明家。

爱迪生这个名字,总在我的脑海里荡漾着。我深刻地感受到要取得好成绩不容易,要有所成就就更不是一间轻而易举的事了,必须付出艰苦的劳动。古话说的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现在就要像这句话所说的去做。我们现在要取得好成绩,就必须从作业做起,独立思考,认真钻研,不怕困难。记得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百分之一的灵感。”我想:我不是特别聪明,灵活,所以我必须付出百分之一百的勤奋,才能取得成功!

这,就是我读了这本书最大的收获!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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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作文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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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非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习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习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习,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习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现在的我虽然学习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换一种思维来热爱我的学习,我的生活,都是这本书的功劳。整本书,三百多个小故事,简单地阐明了三百多个浅显的道理,我将不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习,鞭策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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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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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到店里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一本曾经让我难以忘怀的童话书《格林童话》,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童话故事,可是它却深深吸引了许多的学生。其实书不一定是看外表,内容就丰富,而是要先看它的内容,才知道这本书是那么的有魅力。

详细的内容我就不一一说了,在这本有趣的故事书里,它给予我们许多道理和启发,让我们,甚至每个人知道如果遇到什么危险,应该怎么做。虽然童话不一定是真的,而且世界上根本没有女巫,童话只是让我们多看书,让我们明白什么叫做传说,其实有一些传说是真的,就是少数,多数的都是假的,虽然《老夫子》不是童话,而是漫画,可是这个也算是一个传说,如果这个传说是真的,难道以前的世界真的有“老夫子”吗?这是没可能,就算世界所有人都说这是真,它也不会是真的……这个故事给予了我们许多道理,我们应该多看一些有关这样的书,增强多一些课余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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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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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看的女孩,我看过很多书,有《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格林童话》《西游记》还有《小鹿斑比》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跳舞》。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非常非常喜欢跳舞的小女孩,她有一个很爱很爱她的爸爸,她家院子附近有一片茂密的草地,四周开满了花儿,小女孩常常在草地上跳跃和旋转,她的爸爸一直都在认真的看着她。从她小时候扮演一个玉米的角色,到她成为台上美丽优秀的芭蕾舞者,爸爸都在背后台下默默地微笑地注视着她,开心地为她鼓掌,直到她恋爱结婚,有了自己的家,爸爸还是一直微笑的看着她,直到爸爸生命的最后一刻,女儿回来看她,为他跳舞,可是爸爸已经看不见了。

这本书读了一半的时候我已经泪流满面,我想到了自己,我的爸爸也是这样默默地为我付出、为我努力,不管刮风下雨都按时按点送我去上舞蹈课。当我有了进步,爸爸就会鼓励我;当我有了成绩,爸爸会为我鼓掌。爸爸真的真的很爱我,我也很爱爸爸。

在《跳舞》这本书中,我看到了自己和爸爸的影子,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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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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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了一本,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如此啊,《青铜葵花》就为我的生活开了一扇大窗,一扇我最喜欢的大窗。

第一回读《青铜葵花》,我流泪了。泪水像一条止不住的河水,不停地流,流在我的脸上,流自我小小的心里。

那是一个昏沉的阴天,我津津有味地看《青铜葵花》。看到青铜一家的酸、甜、苦、辣,也看到了人世间所谓最珍贵的东西--亲情,而使我最感动的,是看马戏的那一段。

青铜家的房子刚建好,一天,远处的村落有马戏团来表演,于是青铜和葵花便一起去看马戏。那一天,葵花骑在青铜的脖子上看完了这场马戏。

看完了这段,我的眼泪在眼中打转儿,忽然感到青铜好象就在我眼前,他吃力地背着妹妹,而妹妹却高兴地看马戏,全然不知哥哥的苦处。青铜对葵花的这种感情,是一般的兄妹不会有的,更何况是血脉不同的兄妹呢?让我更为感动的还有他们一家相依为命的那一段和葵花与他们分别后又回到一起的那一段。

青铜他们一家相依为命,而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与葵花分别了一段时间的哑巴青铜竟然因为见到了葵花而开口说话,可见亲情是多么的伟大啊!

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的不幸遭遇而流泪。

我流泪,为书中感人的情景而流泪。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感动。哦,对了,它是由江苏儿童出版社与凤凰出版社联合出版的。这本伟大的书的作者是——曹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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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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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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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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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格林童话》、《伊索语言》等,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给予了我丰富的知识。

我一回到家便会捧起书来看,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以至于连饭都忘了吃。《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教给了我许多知识,让爸爸、妈妈对我刮目相看。

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弟弟到阳台上?赏美丽的月亮。忽然,圆月缺了一角,变成了一叶扁舟,不一会儿,圆月又缺了一角,变成了树梢,再过一会儿,月亮全没了。天空一片漆黑,像个黑漆漆的屋子,伸手不见五指。全家人惊奇不已,我想了想,便知道了这是怎么回事了,对妈妈说:“妈妈,这种现象叫月食,月亮公转转到地球和太阳中间,这样太阳光就不会被月亮反射到地球上来,所以这是天空就会黯淡无光,你们只要等一会儿,月亮就会恢复原状的。”他们听了,说:“你怎么知道?”我神秘地说:“不告诉你。”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对我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我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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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00字]

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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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叫:《经典寓言故事》它的作者是:崔钟雷。一共有343个故事,这本书文字优美,内容丰富,全面展现了一个多彩的世界,让我们在读故事的同时学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第16篇《夸父追日》讲了一个叫夸父的巨人追太阳的故事,夸父执着地追逐着太阳,克服各种困难,他的这种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做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坚强、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不要退缩。

这本书让我每天都过得充实、精彩,希望这些故事能陪伴大家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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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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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歌德曾今说过这么一句话:“读一本好,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句话的确说得不错。有的书读起来像甜甜的蜜桃,有的书读起来像青青的橄榄……书各不相同,各有各的味道!我今天向大家推荐的是《作文大本营》。

《作文大本营》这本书既有用,又有趣。里面有许多板块,比如说名师魔法棒、可乐世界、生活大风车、开花有声、绝对小孩……不管怎么说,反正我看作文大本营是看入了迷。

“吴汶容!睡觉了!”只听妈妈一声命令。我不情愿的放下了《作文大本营》,缩进了被窝,那篇作文还没看完呀!于是我想到了一个怪招,只见客厅里的灯被妈妈“啪”的一声关掉了,我偷偷的开启了小夜灯,借着微弱的光芒看了起来。当看到一个让人高兴的片段时,我忍不住“哈哈哈”的笑了起来。老妈听见了,不但把我的《作文大本营》没收了,还张口大骂:“看看看,你就知道看,你要是在偷看,就别想我给你订了!”哎!

我最喜欢《作文大本营》这本书了,它让我知道了写作的方法,还带给了我许多乐趣。《作文大本营》,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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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看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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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养宠物,有人喜欢做手工,有人喜欢看电视,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看。因为看书能增长知识,积累词语。我每天至少有三个半小时在看书,至今为止至少积累了成百上千个好词好句,难道还不让你惊讶?

对于我来说,书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了。没有书,对于我来说就像没有一生命一样。不过,长期以来的看书习惯,让我写作下笔如有神,从来不用打草稿、查资料,都是一气呵成,半个小时内搞定,积累的好词好句使我的作文栩栩如生,几乎就是用好几百个成语连起来的作文;还给我的绘画带来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虽然我没学过画画,但老师都夸我的画作远远超越了同龄人的水平。

我一开始接触书的时候,妈妈说我还很小,刚满月,当时我以为它是个玩具,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地从色彩鲜艳的图片、绘本到文字小说都会读了。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

但是喜欢看书也是我的一个缺点,有一次吃饭,我拿着书走到餐厅,一边津津有味地看书,一边慢悠悠地吃饭,妈妈看见了,一下子抢过的的书,对我说:“边吃饭边看书对肠胃不好!”我没把这当回事,顺手拿起妈妈抢过的书,一边看一边吃饭,这个样子接二连三,妈妈已经筋疲力尽了,可我还在看。没办法,妈妈只好让我一边看书一边吃饭。

书使我的生活绚丽多彩,希望大家也能养成阅读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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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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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是浩瀚的海洋,书是知识的空间”。今天我就从金灿灿的海滩上捡到一颗美丽的贝壳,这颗贝壳就是《美丽的乔》。它是我精神上的伴侣,我随着它一天一天地长大,书中的道理也逐渐被我理解。 从书的封面上,我看到了这本书的作者是桑德斯,他是加拿大人,虽然作者不是中国人,但通过阅读我却觉得我离他很近。别看这本书有320页这么厚,而且制作这么精美,可还不到20元。这本书是新年时姐姐送我的,我真感谢姐姐令我结实了这位“好朋友”。 书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凶恶的詹金斯用残忍的手段,杀死了许多的小动物。我看到这儿非常伤心,但是在后面还有更令人伤心的呢!詹金斯杀死了保护小动物的乔的妈妈,还把乔的耳朵给剁了。 但最终,乔和小动物们还是战胜了詹金斯!我真为他们高兴啊!这本书告诉世上的孩子们要从小就知道不应该虐待动物,要和小动物成为朋友。 如果听了我的介绍你也喜欢上了这本书,那欢迎你来找我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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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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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张贴在我床头柜上的名言,是我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中摘取的。假期里,爸爸从图书馆里借回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读着读着,我被书中一些故事情节迷住了,读到感人处不由自主地流下热泪。这是一本能让你从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展现出的品质、意志、耐力得到强烈震撼的好书。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在经历了战斗的洗礼、工地上的磨难与病床上的痛苦等种种考验后,具有了坚强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战胜了艰难险阻,把自己铸成一块“钢铁”。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灵魂对话。

的确,这书好像具有一股强磁力似的,我反反复复读了三遍才还掉。生命诚可贵。三年前,我还是个肿瘤病患者,爸爸妈妈背着我大江南北不知道跑了多少家医院。手术期间,他们无时无刻不陪护在我的身旁,照顾我,安慰我,鼓励我。在爸爸妈妈的精心呵护下,我的身体慢慢康复了。

这场重病让年幼的我比同龄人对生命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所以,当我手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时,我心里总是感到有股热流流遍全身。贴在我床头的这段关于“生命”的名言,在我读第一遍书时就已经被我捕捉到了。如今,她陪伴我已走过许多个日日夜夜。

自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精神时刻鞭策着我,鼓舞着我:我也要做一个强者!尽管周围的人说我已经做得够好,但我说,我还远不如保尔!同学们,我们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我们要以保尔为榜样,努力学习,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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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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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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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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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可多了,五花八门。可属我最喜欢的书,那就是《女生领地的捣蛋鬼》。

当我刚看《女生领地的捣蛋鬼》这本书时,还不懂里面所要告诉我们的含义。觉得这本书一点儿也不新奇。可我又想起妈妈曾对我说,读书不能囫囵吞枣,一定要精读,读懂里面每一句话的意思才行。我又下定决心,打算再仔仔细细地读一遍。

我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读啊读,我越读越起劲。我读到第五篇时,仿佛进入了这本书中,吸取着这本书的知识,分享着快乐。与作者在沟通似的。我感到无比的幸福,我读了好一会儿,终于再一次把这本书读完了。我好像重新认识了这本书。因为我在这本书身上找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与他的心灵沟通了一下。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情变得轻松了。身上那块有着压力的石头彻底不见了。读了这本书,仿佛身边的东西都是崭新的。读了这本书,我像是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感到这个世界非常的美好。这就是我读完这本书之后的感受。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因为他给我带来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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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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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的菲德鲁斯说过:“有学问的人本身就永远蕴藏着财富。”美国的布朗宁曾经说过:“无知不是无辜而是罪过。”如果人缺少了血液,身体就要衰弱,如果人缺少了知识,头脑就要枯竭,学问是从本里获得的,我就介绍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分为六个部分,现在我就讲六个部分中的一个故事——恐怖的白骨这一个故事。一天,鲁滨逊来到小岛西南角,惊恐地发现那里的海滩上有无数的白骨。他盯着那些白骨,想到了食人族吞吃同类的情景,差一点就晕倒了,于是他快速地往他的住所奔去。回到后,经过分析,得出结论:食人族总是在小岛西南角靠岸,很快就离开。有一次他想到了来将他们一起杀死,他观察了两三个月,一直没什么发现。又想了想他们没有伤害我,我为什么要杀死他们呢?想到这里他停止了这种行为。

《鲁滨逊漂流记》这有许多的道理,大家应该学习这里面的东西,学习生存的道理。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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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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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神奇的东西,往往就如一瓶神奇的药水。有人喝下它,就会变得坚强勇敢;有人喝下它,会开怀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发愤图强。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科学斗智的书——《大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政法大学文学学士历河。我非常佩服书中的人物福尔摩斯,因为他文武双全,而且我还认识了为人善良、乐于助人的华生,头脑愚钝的猪格林。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就是——“空中悬头”。这个故事讲的是:老人屡次看见儿子的灵魂分身,更目睹了“空中悬头”的可怕景象,传说中的分身降临到底是不祥之兆,还是另有隐情?于是,老人去找福尔求助,福尔摩斯觉得这很离奇,它查阅了很多资料。华生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如果一个人看到了自己的分身,就应该是魂魄离体。这时,一个颤巍巍地老人,弓着背,拄着拐棍出现了。老人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给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让老人回家时把门栓打开,第二天晚上10点左右,华生和福尔摩斯进了花园,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很难看清一个人。这时,突然有动静了,一个头颅缓缓地漂浮出来,华生大吃一惊。只见福尔摩斯迅速捡起一块石头,朝头颅投掷过去,“乒乒乓乓”一些镜子的碎片落到了地上。同时,一个男人奇迹般地显现出来了。当然,无巧不成书,他竟朝着福尔摩斯和华生两人的藏身之处跑来,福尔摩斯用脚轻轻一绊,那个人摔了个四脚朝天。

在福尔摩斯的质问下,他们俩人都坦白招认了。原来,他们不务正业,要抢父亲的财产。他们俩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本书不仅故事内容丰富多彩,而且还有漂亮的彩图,所以我推荐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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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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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让我说出一本最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三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有时妈妈会偷偷的买几本给我看。他买回来的时候,我会高兴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会偷偷的躲在每个角落,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着爸爸没有在家的时候,我开心的走到秘密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拿相互一本书,我刚拿好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本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也没讲。

这件事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定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的一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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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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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奥秘世界大百科》。它是一本内容丰富、生动活泼、图片精美、知识系统、探索神奇奥秘天地的百科全书。

这本书介绍了各类科学文化知识。包括八个部分:神秘的外太空、光怪陆离的大自然、探索人体的奥秘、开启神奇的科学大门、闯入精彩的动物世界、奇趣无穷的植物王国、追寻遥远的古代文明、等你揭开谜底的未解悬疑等,每个部分都有许多精彩的故事和文章。我最喜欢的是开启神奇的科学大门这个部分,它告诉了我电和光的奥秘、神奇的磁铁、航空母舰和核能的奥秘等科技知识。

读了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磁悬浮列车的奥秘》这一篇。磁悬浮列车跟普通列车是不一样的,它是没有轮子的,它的速度要比一般的列车快得多,它是在列车和铁轨上都装上强力电磁铁,通过电磁铁的N极和S极随着电流方向的变化,不断变换,使列车和轨道的磁极间总能产生推动列车向前的力。它在轨道上是悬浮飞驰的,摇晃和噪音可以降到最小,因此,大家都叫它“飞行列车”。它是一部现代化的、最先进的交通工具,它的建造给我们的学习和生话带来了极大的方便,阅读后我知道了我们可以通过电流控制磁铁产生作用来为人类服务,它是科学发展的结果。

我很喜欢这本书,一有时间,我就会读这本书。这本书给我了解到很多科技知识,通过读书,我懂得了宇宙和地球的形成、神奇的流星雨、生命和人类的起源、恐龙之谜、爱听音乐的植物等等。让我掌握了课堂以外的许多科学知识,知道了宇宙、自然、人体、科学、动物、植物、历史和悬疑的精彩世界,它不仅能使我开阔视野,而且对我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这是一本好书,是我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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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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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两句经典的读书名言都出自前苏联的著名作家——高尔基。高尔基为什么能成为作家,因为他会从一本书中找到自己想要找到的。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城南旧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的女儿被扔到城墙底下,生死不明,英子对他十分同情。英子知道了自己的好朋友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后,又发现妞儿的脖子后面也有一块胎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可没过多久,她们母女俩就被火车压死了。英子为此伤心了好一段时间。在英子家门前,有一片无人管理的荒地,她在那里又认识了一个为了供弟弟上学,而不得不去偷东西的年轻人。当时英子还不知道“偷”是什么意思,便答应了他不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不久,英子又在这里捡到了一尊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糊里糊涂地带着警察把那个年轻人抓走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中把那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描写的淋漓尽致,我最喜欢的一点是,它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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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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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黄的午后,走进飘满着香的书房,从书架上轻轻取下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来回味、回忆一下遥远的古代,领会古代的英雄情结与战火销烟。

《中华上下五千年》是一本十分有益的书,“廉颇的负荆请罪”让我体会到了蔺相如的宽容大度与廉颇的知错就改的优良品质。“张骞通西域”写出了张骞不怕吃苦、一心为国的精神品质,十分可嘉,值得我们向他学习报效祖国的思想。但是总有一些不合拍的人物在其中,秦桧就是其中的代表。他贪生怕死,恬不知耻的向外夷求和,杀害了精忠报国的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让天下之人何以理解呀!?而岳飞这一死为人们留下了对秦桧的诸多怨恨。在沈阳亭中的对联有“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现在天下太平,世界安宁,却不时有纷争与战乱。而古代又有许多名君给人以醒悟,也有许多暴君、昏君使国家灭亡。名君有唐太宗李世民,而暴君则有商纣王、秦始皇、秦二世等。商纣王因施行暴政,而受百姓唾弃,无休止的酷刑,更使大臣与百姓叫苦连天,最后还将比干挖心处死;秦始皇天资聪颖,统一六国之后虽做了诸多贡献,但是他征发大量农民修筑长城,使得人们怨声载道。死后,他的小儿子胡亥与赵高串通一气,秦二世登位。后又遣人在骊山修建秦始皇陵墓,又叫人修建阿房宫,后因暴政才被推翻。

在漫游过这茫茫五千年后,细细的回忆一下,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就有着像古人一样的精神与品质,不过却少有人像暴君那样凶残。不过,古人的缺点与不足已经得以改正,而古人的美好品质却被我们学习、传承与歌颂。同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具有与古人同样的品质,宽容大度、知错就改,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有的;诚实守信、一心为国,难到我们都该置之身外吗?当然不是。不仅仅如此,还有忍辱负重的司马迁,刻苦学习的杨时都应该是我们的榜样。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品质,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传统文明。而相继传承了五千年的文明转轮就在我们手中,等待我们去发扬、去光大、去让世人皆知!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呀!是你给了我人生的启迪,是你给了我引以为戒与努力学习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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