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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书作文(精彩20篇)

许多书中的精华,大多从旧书中得来。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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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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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别看它只是薄薄的一本,里面的知识可多呢。

书带领我从东飞到西,从南飞到北,从高山到平原,从江河到大海四处游览;它带领我来到长江大桥,看到一列火车鸣着汽笛从桥上呼啸而过;一叶扁舟在滚滚波浪的满面上行驶;大桥像一条钢铁飞龙卧在江上,在明媚的阳光下显得十分壮丽。

我想:工人叔叔的本领真大!书带我坐上轮船,轮船驶进了大海。我一眼望见辽阔的大海,碧绿的海水,海鸥在天空中飞翔。我坐上潜水艇进入海底,看到各种各样的鱼,在水中快活的游来游去。五光十色的珊瑚,有的像鹿角,有的像扇面,有的像菊花,有的像树枝,美丽极了!()书又带我来到重庆红岩,带进关押小萝卜头的监狱。我看到大脑袋的小萝卜头,穿着妈妈给他改小的囚衣,正用小石子在牢房的地上写着、算着,他多用功啊!书又把我带进幸福的校园,带到首都天安门城楼……

书使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我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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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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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里一直存放着一本书《小猪唏哩呼噜》。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这本书里有很多的人物:小花蛇、八哥、月牙熊、大灰狼、小狐狸……还有小猪唏哩呼噜的一家。我最喜欢的是小猪唏哩呼噜。小猪唏哩呼噜是十二胞胎姐弟中最小的一个,也是惟一的男骇,因为他吃东西的时候声音特别的响,总是头也不抬地“唏哩呼噜、唏哩呼噜”,所以爸爸妈妈就叫他唏哩呼噜。他是一只不平凡的小猪,别看他小,经历过的事情可不少,恐怕有的大人都不如他。他被大狼叼走,可是他并没有怕,而是巧妙地逃脱了大狼的手心,还在八哥“你好再见”的帮助下战胜了要吃掉小狼们的月牙熊,成功地保护了小狼们。他还吓跑过大老虎、斗败了坏心眼的猩猩老二,他为鸭太太做保镖、帮鸡太太鸡宅捉鬼……大家都叫他“猪大侠”。 他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麻烦事,狐狸掌柜的说话不算数、象博士的“咬文嚼字”都使小猪唏哩呼噜受了不少的冤枉气,也吃了好多的苦。可是天性乐观开朗的小猪唏哩呼噜却不在乎这些。因为他是那只著名的小猪呀! 我很喜欢小猪唏哩呼噜,是他教会了我自信、勇敢、聪明、开朗、坚强……我相信我也会像他一样,自信、勇敢、聪明、开朗、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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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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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法国的高尔基这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国古代的宋真宗这样说。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读书,而我们这些祖国的未来怎能不多读好书?

我的爱好也是看书,而且尤其喜欢历险类的书,而《鲁滨逊漂流记》则是历险类的书中的“王者”,这本书的引人注目之处不但在主人公鲁滨逊坎坷曲折的经历之中,还在主人公鲁滨逊怀有一颗坚强、不随便向大自然认输的心中。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见识见识。可他的父亲却是个固执的人,只想让鲁滨逊继承他的商人事业。鲁滨逊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亲的管束,就瞒着父亲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钱的朋友,一起买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伦敦了。

在前往伦敦的路上,鲁滨逊先遇上了大风暴,船被撕了个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总算“苦尽甘来”,他一帆风顺地到非洲,他凭借天生的商人头脑在非洲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办事时划着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着商船来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着在非洲经商赚来的钱买了一座庄园,做了庄园主。可他不甘心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经商。

可这次运气也不太好,船遇到风暴触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他一个人侥幸存活了下来,他在风暴中拼命游泳,最后还是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潮水冲到了一个偏离航线、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冷静下来,把被潮水冲到岸边的沉船残骸里可以利用的东西都给搬了上来。他用从船上搜刮来的亚麻布做了帐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桩在家旁边做了一圈栅栏,防止野兽入侵大本营。他用从船上拿来的枪支和弹药猎捕野味为食,以家旁的小池里的淡水为饮,用简单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还种植小麦并成功地做出了面包。度过了最初的困难。

当鲁滨逊已经在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他在一次环岛旅行时看到了几个巨大的脚印和几堆已经腐烂的骨头。当时,鲁滨逊恍然大悟,这些骨头并不是动物的骨头,而是人类的骨头!他终于知道,这座岛并不是一座荒无人烟的荒岛,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开过食人宴会的小岛!鲁滨逊知道这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的时候,吓得魂不附体。因此,鲁滨逊十几天内没有安稳地睡过一次觉,每次想睡觉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同样的噩梦:他被食人族捆了起来,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同类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个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会被噩梦惊醒,害得他好久没好睡觉,长出了像熊猫的眼睛一样的黑眼圈。直到他又过了三年,亲眼看见一群食人族来到岛上吃抓来的奴隶,他实在怒不可遏,抓起猎枪和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把食人族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食人族。当时,鲁滨逊实在不想杀生了,便留下了一个伶牙俐齿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隶。由于鲁滨逊收他为奴隶时是星期五,鲁滨逊便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和“星期五”又在荒岛上生存了几年后,一艘商船来到了荒岛,他们十分兴奋,可不幸的是这艘商船的船长对他们说,这艘船以经被海盗俘获,海盗们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后鲁滨逊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盗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收复商船,并把海盗留在了小岛上。船长十分感激地带他们回到鲁滨逊的故乡——英国。当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家里时,父母亲早已双亡。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后,我要对大家说,我们的身边有许多一见到困难就说不的人。可你看看鲁滨逊,我们应该多学习他看见困难并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冷静下来,仔细观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战胜困难,并在受挫时不放弃希望,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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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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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做《小哥白尼》,它是本向我们少年儿童介绍科学知识的杂志。不信你们也可以看看,它里面的内容可多啦!

它的五大主题内容是宇宙、海洋、物理、环境、生命。从史前动物到现代科技应有尽有。最近一期的杂志里就有说这样一个故事:帐篷里面开飞机。

它讲的是位于亚洲西伯利亚的正中心,哈萨克斯坦的首都阿兹塔纳,一年当中有半年是冬天,温度是零下30度,于是想造个超级大帐篷,把整个城市都罩在帐篷里。这样不管帐篷外多么寒冷,被帐篷罩起来的阿兹塔纳城都将温暖如春,并且还可以在里面开飞机进行人工降雨呢!同学们,你们觉得神奇吗?据说,这个超级大帐篷很快就可以建好。

其实这本里比这更神奇的故事还有很多。通过这本书,我们不仅可以学到很多科学知识,还可以激励我们更加努力的学习。这真是一本好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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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推荐一本喜欢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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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这个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从妈妈给我讲的故事里,从美丽的画册里。今年暑假我在店里第一眼看到《精灵时刻》这本书时,便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它。

一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随着我的浏览,一只只可爱、善良的精灵跃然纸上:心地善良的梦枕熊和梦见熊;为拯救星际、抵御南斗熊的肆虐勇敢地帮助星座们的阿雪;秋风中那个给阿薰带来无比奇妙感觉的亦真亦幻的少年……

所有的童话故事在最后的“精灵时刻”里,作家秦莹亮通过“我”的亲身经历,告诉了我们:在所有被温柔以待的时刻里、在自由亲近大自然的时刻里、在祥和宁静的时刻里,我们都会碰到可爱的精灵。精灵就是温柔善良、勇敢正义的化身。是啊,那次我期末考试没考好,平时总对我“河东狮吼”的妈妈却一反常态,把我搂进怀里柔声安慰,瞬间化解了我难过的心情,那一刻我恍惚看到了精灵的光环罩在妈妈的头上——多美啊!开学初,班长程梅莹为了改变同学们不良的行为习惯,给老师出了许多金点子,还从家里带来了好些课外书,充实了班级图书角,带动大家开展阅读活动。老师总是亲切地称她“小精灵”:“我们班的‘小精灵’今天又给大家带来什么惊喜呢?”对了,在《彩色的翅膀》这篇课文里,为海岛上的瓜花传播花粉的蝴蝶不也被称之为“精灵”么?

合上书本,我的思绪似乎还在与精灵共舞。我明白了:我不应该只是期待“精灵”来到我的身边,我更应该把自己变成“精灵”,为身边的人们送上温暖和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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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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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我读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这本书叫:《名叫牛皮的插班生》作者是杨红樱,出版社是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名叫:“天上五颗星,地上五颗星。”讲了马小跳、唐飞、毛超、还有牛皮(他是外国人)再爬一座雪山的时候,遭遇了雪崩。马小跳和几个小伙伴想出了办法,他们堆了两个雪柱,在一个雪柱上面放一个手电筒,另一个雪柱放一面镜子,这样,就能反射出强光,让大人们来救他们。最终,他们获救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只要团结,就可以战胜一切!”

每本书都会改变我,但是,这本书改变了我的习惯,改变了我的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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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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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们爱科学》这本,因为这本书太有趣了,里面有好多的科普小知识,还有让人捧腹大笑的小故事。

我们都知道胡萝卜是一种非常有营养的蔬菜,但是,您知道它还有别的什么功能吗?通过读《我们爱科学》,我学会了怎样把胡萝卜做成笛子。先把胡萝卜钻空,然后再在侧壁上打上小空,这样就做成了一根胡萝卜笛子,怎么样?简单吧!我还学会了做相框、做小风车等等。

我最感兴趣的一篇文章是《把垃圾变成宝》,一看到这个题目,我就忍不住要看下去,先把废纸打碎,再放在水里混合,然后加热、压平,这样就做好一张纸了。里面的魔术小讲堂更是吸引人,还有一点点搞笑,能教会我们做好多有意思的小魔术,在去年我班的元旦晚会上,我就为大家展示了《变硬币》魔术。

我最喜欢的小故事是《哈哈狗侦探》,机警聪明的哈哈狗总是能把一个个难题解决掉。

每一期的《我们爱科学》,我都是爱不释手,看完了这一期,盼着下一期快快的到来。

我喜欢《我们爱科学》,它不仅让我增长了见识,还提高了我的动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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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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徜徉在无尽的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深深吸引了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述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慨,我为之动情,而一本《海底两万里》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牢牢地抓住了我的心!

从小,我就对海洋世界充满向往。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它满足了我对海洋世界所有的渴望,同时又感受到了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法国生物学家,应邀登上一艘驱逐舰,参与驱逐盛传的海上“怪物”反而被“怪物”俘获。但其实,所谓的“怪物”是一艘当时尚无人知的潜水艇。他们虽然身为俘虏,但却收到尼摩船长的善待。只不过为了保密的缘故,不许他们离开潜水艇。因此,生物学家一行人被迫随潜水艇游历各个海洋。后来他们几经艰险终于逃脱。最终将这一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在潜水艇中生物学家一行人与世隔绝,但他们仍然存活了长达十个月的时间。这一切都是因为尼罗船长高于常人的头脑。他利用海浪发电,用海中的植物做衣服、食物。

说实话,我十分羡慕这位生物学家同他的伙伴们在海底的这次游历,他们乘“鹦鹉螺”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北两极海岸,遇见了许多罕见的海底动植物。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最终到达挪威海岸。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森林打猎,“鹦鹉螺”号搁浅,进入珊瑚墓地,经过阿拉伯海底地道,地中海48小时……

但是在这将近十个月的漫长旅程中,他们也经历了土人围攻,冰山封路,鲨鱼,章鱼袭击等许多危险。小说通过巧妙的构思和诡谲多变的情节,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充满神秘色彩的海底世界,情节古怪离奇,对各种海底事物的说明,入木三分,惟妙惟肖,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如痴如醉。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发现自身有很多的不足,阿龙纳斯教授的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摩船长的勇敢,遇事冷静,都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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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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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里,收藏着许多我珍爱的书籍,其中有一本书令我无比喜欢,那就是《智慧儿童》。

说起这本《智慧儿童》,它已经伴随我多年了。

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书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转身去做午饭了。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桌前,提起袋子,跑进房间,从袋子里拿出书。哇多漂亮的书啊!湛蓝的封面上画着七个可爱的小女孩,在小女孩的中间,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四的艺术字“智慧儿童”。在“童”的下面还有三个红色的小字:中外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翻到目录,哇!好多故事呀。有《司马光砸缸》《曹冲称象》《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拿破仑以少胜多》《巧买“啊”和“哇”》……最让我惊奇的是《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了,为什么绑架案会藏在图书里呢?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我找到这个故事,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噢,我明白了,这个故事讲的是小罗宾很爱看书,他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横渡大西洋》的书,书里有好几个字被人挖掉了,他向管理员记下了这些字,回家以后把它们拼成了一句话:如果想保住你孩子的性命,就准备十万美元。不许报警,再联络。小罗宾一看,赶快上警局报了警,经过警察们的努力,终于破获了这一桩绑架案。真是太精彩了,我越看越入神,不出半天,一本书就被我“啃”光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哪儿脏了,哪儿皱了,把它当稀世珍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地不得了!

现在,当我再翻开《智慧儿童》,翻阅着中外儿童的智慧精华,看着跟我同龄的孩子们惩恶扬善的事迹时,心中就会涌出一种激动,一种感慨:是啊!正是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怎样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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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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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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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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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了,当我们正准备回家时,张老师走进教室,交代我们一件事:十月二十八日,黔东南要对全县的六年级学生进行水平测试,范围无限。因为范围是无限的,可能一到六年级的所有知识都会考到。我推荐你们去买这本:《语文知识集锦》这本书包含了小学的知识。对我们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交代完,我们就回家了。

我回到家,从家里拿着20元钱,就往书店走去。不过一会,我走到书店里,细细端详着整整齐齐放在书柜上的书。“《字词句篇》……呀!怎么没有啊?”我自语道,身后走来一位叔叔,把我吓了一跳。原来,他是这个书店的推销员,他答应,帮我找《语文知识集锦》。我付好钱,兴高采烈的拿着书跑回了家。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翻起了这本书,“哇,果然有许多的知识啊!书上有许多个专题,有谚语、歇后语、谜语、对联、公益广告等许多课外知识。”我边说边翻着书。我翻了关于《三国演义》的歇后语:关羽赴宴——有胆有魄。包含十二生肖的歇后语:龙王跳海——回老家。天气谚语:天上星星密又密,地上下得烂如泥;天上星星稀又稀,地上渴死老母鸡……

这本书还教会我们:写作文应该按这个顺序来写,要先审题意,然后定中心,选材和列提纲,最后修改作文。可以修改语句,将可有可无的语句尽量删除去。可以修改思想内容,就是看所写的内容有没有意义,如果没有,或是没有一个明确的中心,内容就应做重大修改。

写作文过程的具体方法是教我们:根据题目要求确立中心确定好中心选好材料后,合理安排先写什么。那些要详略写。书上还教我们总结点题式的结尾。例如:“如果将来我有什么交给我的孩子,我会告诉他:假若你一直和时间赛跑,你就可以成功。”练好作文的基本功因该在平时注意积累,语言简练、词汇丰富。注意标点符号的用法和书写格式。而如何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则可以有计划有目的的地进行阅读。在阅读时边读、边想、边写读书笔记,做到动眼、动口、动脑、动手。

这本书使我在学习中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体验到快乐。我们应该多读读课外书,充实自己对学习才会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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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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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对自己来说最宝贵的东西。每个人都不一样,对我这个虫而言最宝贵的自然是书了!

我至今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青铜葵花》。它以青铜一家领养因父亲淹死而孤身一人的葵花为原由,塑造了一篇波澜起伏、感人肺腑的小说。女孩葵花与哑巴男孩青铜拥有一段深厚的兄妹情谊:从送她上学、看马戏、捉萤火虫为灯等都体现出他对她的关怀。而之后的蝗虫灾、水灾、唯一的老牛去世、奶奶去世等天灾人祸又让青铜一家和“女儿”葵花体会到各种人间疾苦……

这是一本蕴含着欢笑与悲伤的故事,尽管它的结局并不美好,但他们之后的生活又该何去何从令人心生遐思。特别令人震惊的是,青铜因过度思念被迫回城的葵花绝食而导致被饿得出现了幻觉,使他出乎意料地喊出声来,从一个哑巴变回普通人。

虽然它是一篇悲剧性的故事,但是每一个人都要懂得去正视痛苦、尊重痛苦、面对痛苦。欢乐与痛苦应当都值得称颂。唯有真正去体味痛苦,方能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世时的甜蜜。让我们在少年时便养成一种面对痛苦时应有的风度,这样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强者。

它就是我最喜欢、最记忆犹新的书,因为它给予了我一个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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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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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很多数学,比如:《马小跳玩数学》、《奇妙的数学》、《数学童话集》等等,可是我最喜欢的却是《课本上学不到的数学》这本书!

这本书一共有十二课,每节课讲的内容都不相同,而且每讲一课都会有关于本课的一篇小漫画,看了漫画你就大概知道要讲什么内容了!

比如第一课:1和0的故事。背景是六一儿童节联欢会,1和0通过对话让大家记住了他们!随后课文又紧抓重点详细介绍了1和0的诞生!让我们知道了1和0是两个非常重要的自然数!

小朋友,你知道是谁发明了阿拉伯数字吗?我猜想很多人都会回答是阿拉伯人,其实在没有认真阅读这本书之前我也不知道!课本的第三讲就回答了这个问题,原来阿拉伯数字是印度人发明的!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古代人怎么测量时间》这课,原来在3000多年前,中国人就开始利用影子来确定时间了,并且发明了最原始的计时工具圭表!而且在阴雨天和夜里可以用水钟和漏壶来计时!

通过对这本书的认真阅读,还让我知道了“+”、“-”符号的来历,扑克牌里每种花色代表的意义,以及人头牌代表的是12位著名的人物!

《课本上学不到的数学》虽然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的,但是我从来没有认真阅读过,这个暑假我再次认真阅读后除了让我知道了很多书本上不会讲的数学知识外,也让我体会到了学习没有年级高低之分,只有知道与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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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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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它的相遇有些许潦草,假期闲暇刷小视频时,刷到了中的一句话“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我当时觉得它象一束光一下了击中了我内心的柔软,我非常喜欢这句话,便开始在网上了解书的大概。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当时搜这本书简介时的心情,是兴奋极切的,像刚品尝了一块蛋糕后的一角后,迫不及待地再尝下一口一样,简单了解后,不加思索地开读了。

这是一个相互救赎的故事,蒋丞在高二时得知自己相处了十几年的父母是继父母,回了亲生父亲的家。一个心高气傲的大城市学霸来到钢厂,她是挣扎的,对钢厂这块土地,她是不屑的,但是她在这个小地方遇见了顾飞。

顾飞是一个独自扛起一切的孤勇,爱当旁观者的学渣,他因为家庭避无可避的因素,不得不收起自己的光芒,不能离开这个小地方,他是被现实捆绑着的,他是一直装睡的人。

他们两个人的撞击给了我极大的冲击。

书中的丞哥,并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而堕落,他努力的生活,拼命的学习,他跟顾飞说,“我就是那种越往地下拍,弹越高的人,我不会在这儿的,我要出去”,她也带动着顾飞,成为人们口中“走出去的人”。

很现实的故事,很鲜明的人物,我也因为这本书对学习生活有了新的定义,我开始不满自己单一枯燥的生活,想做出些努力,并且将生活中的循规蹈矩做得更好,试着做之前自己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比如:弹钢琴。其实,学习钢琴是我一直想做的事,哪个女孩子不想当在钢琴键上弹出优美旋律的公主呢?之前其实跟父母讲过学习钢琴的事,妈妈非常支持,但是爸爸认为没有什么用,毕竟初中了,花费太多时间会影响学习,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但书给了我做出改变的勇气。

我重新提出学习钢琴的想法,对父母表态度表决心,一番努力我开始学习钢琴了,每晚写完作业后坚持15分钟练琴,上课时在老师的指导下,一遍遍重弹,终于学会了一首小的曲子,后来学习的曲子,节奏越来越复杂,有时一首曲子重复练习,谈半小时都弹不流畅,当然想过放弃,但妈妈总在这时鼓励我“想想你当初想学琴的决心”,我就在心中安慰自己说“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仿佛是自己的信仰班,让我坚持了下去!坚持着一遍遍的打拍子,不厌其烦地弹奏曲子,唱音阶,后来开始能弹一首流利的曲子,自如的谈一些有些难度的钢琴曲,现在我已经有自己最喜爱的钢琴家,并且正在学习他的钢琴曲了。

生活就像登山,开始总是最难的,但人们最缺少的往往是开始一切的勇气,等你登上山峰时,你将会发现你最喜欢的还是山顶的景色,“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总会给我背后的勇气,让我在希望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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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作文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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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文库像一艘船,把我们载入了知识的海洋之中。这些中,有歌颂英雄人物的,令人钦佩;有介绍科学知识的,饶有趣味;还有描写神话故事的,优美动人?

其中,《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给予我很大的启迪。

“钢是在烈火中和急剧冷却里锻炼出来的,所以才能坚强和什么也不怕。我们这一代也是这样在斗争中和可怕的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学会了不在生活面前屈服。”这是保尔?柯察金生前说过的话。每当想起这句化,我就思绪万千,浑身增添了无穷的力量。

保尔生长在极其艰苦的战争环境中,他的一生是与挫折、困难作斗争的一生。面对凶恶的病魔,他没有屈服,面对生活的挑战,他没有退缩。跌倒了,又爬起来,甚至在双目和下身瘫痪的情况下,他还靠口述完成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著作。

保尔之所以有这样的惊人的毅力,来源于他正确的人生观念。他认为:人生最美好的,就是在你停止生存时,也还能以你所创造的一切为人们服务。”

作为独生子女,我们生长在蜜罐里,既没有尝过旧社会的辛酸,也没有像老前辈那样经过生与死的考验。大家称我们为掌上明珠,帝国主义也把和平演变的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怎样才能成为像保尔那样勇敢坚强、不怕困难的战士呢?我觉得最重要的应当树立正确得人生观念,自觉地在惊涛骇浪中磨练自己的意志,在与各种困难的争斗中经受住考验。

真金不怕火炼,百炼方能成钢。保尔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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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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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过《笑猫日记》吗?哈哈,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哦!最近还出了新篇——《转动时光的伞》,我给你们讲讲吧!

首先,笑猫找天神借了一把“甜蜜伞儿”,“甜蜜伞儿”就是那把可以转动时光的伞。笑猫用伞穿梭到10年前,笑猫发现,它原来是杜真子在垃圾场旁捡的,杜真子见它很可怜,就把它抱进自己的房间,放在床下的拖鞋里。她每天做完作业就把它抱出来谈心。笑猫又用“甜蜜伞儿”穿梭到20年后,我们已经知道马小跳的妈妈是服装设计师,马小跳的爸爸是游乐设计师。马小跳小时候如此淘气,长大后却成了一名玩具设计师,他们是多幸福呀!

时间过得真快,笑猫就要把“甜蜜伞儿”还给天神了。真希望我也能有这样一把伞。

我喜欢《笑猫日记》,我还正期待杨红樱再写一本。虽然我已经看完了笑猫日记,但我的思绪却依然还飘荡在《那个黑色的下午》、《永远的西瓜小丑》、《转动时光的伞》……它让我看到了笑猫五彩缤纷的世界,也看到了笑猫身上的美好品质,那不正是我们人类应该有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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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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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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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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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让我为之改观的,是我读到过的一本――《狼国女王》。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可想而知,故事有它神秘有趣之处。

大多数时候,我们意识到狼捕杀弱小动物,场景惊心动魄。其实这只是它们必不可少的生存方式,是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成为生物界威严而可怕的存在。狼异常勇猛,对于任何物种而言,虽比不上人类的进化,却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狩猎的危险和外族的入侵,王者的责任感让它奋力突破极限,一次次创造了奇迹,树立自己在狼群中的威信。

故事中,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灾难和痛苦,危险和挣扎,无奈和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我感受到它对待生命的态度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智慧!为狼群而欢呼,也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这是一只带领狼群历经生死,不退缩,不逃避,直至打败对手的狼。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汗血、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领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对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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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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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所以我看过许多的书,我认为茫茫大世界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书则是我的精神食粮。书以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他是一个勇敢坚强的男孩,他在人们心中已经是一名正直和坚强的象征,是艰苦奋斗和自强不息的象征。书本上的他,是一个嫉恶如仇的男孩,他最看不惯的人就是那些有钱的子弟们,他最喜欢和那些子弟们作对,虽然每次都是被自己那强壮的哥哥打了一顿才算完事。

小时候的保尔因为家里贫困,所以处处遭人的欺负,在校神甫欺负,在外有钱子弟们欺负,不久后就被学校开除在外打工,在他哥哥阿尔焦姆的庇护下慢慢成长,在最后成为了一名伟大的红军战士。

在他当上红军后,他在战争上是上受过严重的伤,死神的魔爪曾一次次的向他伸来,但他一次次都无所畏惧,以坚强的意志力打败了病魔,赶走了死神。他去参加共青团,去消灭一些坏人和土匪,生病了也要坚持去工作,打击不良分子。在他病的无法工作的日子,他绝望了,不过他想到了新的生活方式,就是写作,他要用笔杆子代替枪杆子,最终他出了书《暴风中的儿女》。

我们与保尔相比,这些困难是多么微不足道啊!一个人只有胸怀广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才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才不会被客观条件所束缚,才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保尔不就是这样的吗?我们也不何尝不可以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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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读的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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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的几本是,十大名著中其中两本《水浒传》和《三国演义》。它们非常好看,里面的人物令我敬佩。

《水浒传》一看这名字就知道非常有意思,果不其然,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开头第一章的主人公,鲁智深,这一篇文章叫《鲁智深倒拔垂杨柳》,一看这个题目就知道鲁智深就是一个力大无穷的汉子,这篇文章可畏是整本书的经典文章,内容讲述的是鲁智深去镇上吃酒,然后把店小二的牙打掉了。鲁智深俗称鲁达,读过《水浒传》的人在讲述的时候,很少人叫他鲁智深,都叫他鲁达。至于我为什么叫他鲁达呢?因为它有一身疙瘩肉,力大无穷,别看他表面那么粗鲁,其实人家心善的很,不会伤及无辜。所以,他是一个值得尊重的人物。

再来说说《三国演义》,作者是罗贯中,这是四大名著中最好的一本书。《三国演义》的人物各个厉害,个个威武,个个霸气,其中比较令人难忘的故事就是“桃国三结义”了。有大哥刘备,过五关斩六将的二哥关羽,最后就是三弟张飞了。还有三国中最强大的吕布,其中一篇文章就叫做“三英战吕布”,“三英”就是刘备,关羽,张飞他哥仨了,他们三人挑战吕布,吕布敢应战,可想而知吕布的强大了吧。号称无敌战神吕布有一批非常厉害的坐骑,叫做赤兔马,在人间流传着一句话叫做,“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还有当时的神医华佗,只要略知三国的人,一定知道华佗,他的医术在当时天下无敌,没人比得过他。对关羽“刮骨疗毒”的就是神医华佗。华佗救过多少条命,数都数不清了。还有赵云,曹操,周瑜,诸葛亮。周瑜死的太过于奇葩了,竟是被诸葛亮气死的。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可谓是无人能敌。赵云在那时除非吕布能勉强打得过他,其他人都是以卵击石。还有就是三国中最忠诚一员老将黄盖,他是周瑜的手下,周瑜和黄盖还出了一句歇后语,“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据说,当时周瑜和曹操对战的时候,曹军军队太过于强大,于是黄盖出了一个计策“苦肉计”,也是出于这件事,“苦肉计”就是当时周瑜和曹操敌对,黄盖对周瑜说,你把我捆在刑具上打,要打的狠一些,然后我就去假装投奔曹操,让他误以为你不要我了,然后我在里面当卧底,为大人您提供情报。果不其然,最后魏国曹操战败了,吴国周瑜取胜,曹操怒发冲冠,三国的人物各个机智勇猛啊!

赵云,蜀国刘备最强的一位部下,五虎上将之一。除了第一名关羽之外,就当属赵云了,一个人大战长柏坡,敌军有上千万的人,赵云还是活了下来,就是为了救刘禅。不愧是号称“白衣将军”的赵云啊!

下面介绍的就是五虎上将中的黄忠了,我最敬佩的是黄忠的箭,百发百中,是三国中最强神箭手。

马超,三国根本很少提到他,但是它的飞矛很厉害。张飞,粗中有细,一声吼死了夏侯渊。关羽五虎上将之首。过五关斩六将,刮骨疗毒,温酒斩华雄。在阎良,朱文丑,关羽非常忠厚,被圣人称为“武圣”,但是夜走麦城被吕蒙袭击而牺牲了,关羽也是我比较喜欢的英雄。

三国让我不禁赞叹,让我佩服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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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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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有一本爱不释手的书,书名《可乐小子错别字王国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爸爸跑了几个店,终于买到的这套书中的最后一本。所以我更格外珍爱。

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四个小朋友在一个城堡里和一群野猪斗争呢。其中一个小朋友好象在说“你们这群可恶的野猪,让我们消灭你们!”

我的这本新书不但封面好看,故事也很精彩,故事的四个主人公:可乐、橙橙、何毛毛、许多四个人。他们有不知不觉来了奇异世界,这个国家的国王只会写错别字,例如把瓜子城写成了“爪”子城;把名珠城写成了名“猪”城;把黄纱巷写成了黄“沙”巷;把治病林写成了“致”病林,把沉默河写成了沉“没”河。结果瓜子城的人头上都长着爪子;明珠城的人都变成了猪;黄纱巷天天刮着沙尘暴;还倒致进治病林治病的人全都得了更厉害的怪病;进沉默河的船全都沉没了,但英勇的四个小伙伴最终靠机智战胜了邪恶的国王。

我非常喜欢故事里英勇机智的可乐,因为他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做一个有用的人。

为了看这本书我可是废寝忘食,不是忘记睡觉,就是忘记吃饭,妈妈说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看书看成这样的,吃饭看、睡前看,睡醒接着又看,就连上厕所也不忘记拿着看,迷恋的程度已经达到走火入魔的程度了,妈妈说我要再这样看就没收我这本书呢,哈哈,我只有稍稍收敛了些,在她看不到的视线里继续我的最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多读好书,一本好书不但能让我们受益非浅,还能教会我们一些道理,能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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