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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读书笔记3篇(汇集20篇)

合上《悲惨世界》这本书时,心中一种难以言明的感动油然而生,我感觉我的心灵受到了一次洗礼。开学吧小编整理了悲惨世界读书笔记,欢迎欣赏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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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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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到过一首歌中这样唱到:“人字的结构就是相互支撑”。在七年级学过论语以后,我用我简单而幼稚的大脑思考,用我懵懂的心去体会生活,发现这句歌词很有道理。是论语让我明白了:做人要谦虚好学,不能见利忘义。

曾听说“半部论语治天下”,没错,的确是。论语的奥妙博大精深。区区几句,就让我明白了一些人生的感悟。

在七年级,我学会了两句论语:“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和“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是说:几个人一起走,其中必定有可以做我老师的人。我选择他好的方面向他学习,看到他不善的方面就对照自己改正自己的缺点。说明了在日常生活中自己要有主见,善于“择其善者”、去“其不善者”,从别人身上学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我们就应该这样,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我们自身有很多不足,我们却注意不到。看到别人这方面做得好,再看自己,自己不如别人,再来改正自己的不足。看到别人做的不好,再来看自己,如果自己做得比他好,那还要让自己做得更好。

如果自己做的比他人好,那就不但要让自己做得更好,而且要谦虚。因为只有谦虚才能让自己做得更好。如果骄傲了,就只会被别人远远地拉在后面。

“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的意思为:到一年中最冷的季节是,才知道松柏是最后凋谢的。用松柏比喻品德高尚的人能经受住考验,不随流俗,保持节操和坚韧不拔的精神,不同于一些见利忘义的小人。

有一些人见利忘义,从来不认为与别人的情谊是最重要的,一遇到利益,就把情谊都忘了,甚至做出一些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朋友利益的事。像墙头草一样,风往哪里吹就往哪里倒,不但没有主见,而且没有道德。这样的人只会摇尾乞怜,等人施舍,不会自食其力。这种人经不住任何考验,其他人不值得与他交朋友。同时,我们在憎恨这种人的时候,我们不要做这种人,他们只是过街老鼠而已。

有这样一句广告词:“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做人亦无止境。通过学习这两则论语,我明白了做人要谦虚好学,而且不能见利忘义,人字的结构就是:虚心和忠义的相互支撑。让我们一起争取做“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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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猪唏哩呼噜》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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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完了《小猪唏哩呼噜》。讲的是一个小猪的故事。

一天,小猪去学校上学,因为这是小猪第一天上学,所以有点不了解情况。在学校里唏哩呼噜认识了很多人,有小猴子安安、小马白白、小狐狸丁丁、哇呜老师……

哇呜老师的家就是上课的教室。有一次上算术课的时候,哇呜老师问大家,5+8=多少,小猪最先举手可是老师并没有喊他,而是叫了丁丁。丁丁正和小猫咪咪抢笔袋,所以没来得及看题目。丁丁只好随便说了一个数字“7”。哇呜老师生气了,说:“你当我是谁,我是一只大狼。”大家被大狼老师的喊声吓了一跳。我推荐大家看这本书,因为它告诉我们数学一定要好好学,如果学得好,下次就可以帮妈妈买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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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笑猫日记之会唱歌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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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素有“心灵鸡汤”美称的笑猫日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接下来,我为大家讲一讲我印象最深的场景。

在一个春天,二丫有了一个小小的愿望,那就是帮助卖报的聋哑老人买报。为了这个理想,她找到了鹩哥(一种会说人话的鸟,比鹦鹉说的还好),求他叫她说人话,从此,二丫每天都要去学。把嗓子都练出血了。

这就是我印象最深的一幕。在我看来,连猫都有这种悲天悯人的情怀,难道我们人不应该更胜一筹吗?没有,我们没有像二丫那样做。反而,一再的给那些人白眼看。没错,这个世界本来就是残酷的,但是,即使打着“优胜劣汰”的旗号,也不能成为漠视生命的理由。所以,我希望,大家都可以伸出援助之手,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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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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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杨红樱阿姨写的书,我最喜欢的是《蓝色的兔耳朵草》。他讲的是在一座蓝山上长着一种可以治耳朵聋的草,笑猫知道山上有很多野兽,可是为了虎皮猫笑猫还是上了那座山。

他遇到了山蜘蛛、母老虎、公花豹湖怪,这些凶猛的怪兽被笑猫和虎皮猫的故事敢动了。笑猫采来的草,被几只小白兔吃了,笑猫只好每天对虎皮猫说话。

有一天,虎皮猫听到了声音,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爱可以折服一切,我们要有一颗爱的心对待身边的人和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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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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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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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父与子》读书笔记 武辰耕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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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一本由德国的埃。奥。卜劳恩画的一本漫画书——《父与子》。

《父与子》这本书讲的是儿子和父亲之间的一些有趣的事情,虽然书里没有字,但很容易让人看懂。看似简单的图片,却蕴含着很多的道理,时不时就会让人深思.

父亲有个大肚子,身子圆滚滚的,头呈椭圆形,看起来慈祥而幽默。儿子呢,留着一个刺猬头身子瘦瘦的,看起来调皮而可爱。这样的父亲和儿子再平凡普通不过,简直就是千千万万父亲与儿子的缩影。据说,人物形象及故事的灵感就来自于作者本人和他的儿子。

书中的精彩故事太多:有一次,房子里着火了,父亲把一些贵重的物品急忙搬出来,可儿子呢,却趁着着火把家庭作业全扔了进去,真是叫人哭笑不得。还有一次,父亲在屋子里抽烟,儿子正好在屋外玩耍,看见屋里冒出的烟以为着火了,把一桶水一下子浇在了父亲的头上,哈哈哈哈。

虽然父亲常常教训儿子,但我从他们俩的动作和神态可以看出他们都很爱彼此。?这本书之所以能够闻名于世,我觉得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它不但变现出来父子之间的深厚感情,还不失搞笑与幽默。

有趣的漫画虽然看完了,可这对父子却深深的留在了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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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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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一本丹麦著名童话作家安徒生写的《皇帝的新装》。

这篇童话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傻傻的国王,他非常注重外表。为了衣服,他甚至可以不管臣民,不问国家大事。有一天城里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自称是纺织师。他们织出的衣服,美丽无比、花式多,还有一个奇妙之处就是:最不称职的官员,或者最愚蠢的人是看不见它的。国王就请他们去王宫里给他织衣服,并赏赐给他们许多金银珠宝。国王和他的大臣们都没有看见骗子织出的衣服,但他们都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愚蠢,都夸奖衣服漂亮,手艺好!国王决定穿着这件”衣服“去参加游行大典。在游行中,人们对什么也没穿的国王赞不绝口。可是一个小孩却说”国王真的什么也没穿“,到最后,所有人都说国王什么也没穿。

国王、大臣还有百姓们的虚荣心,使他们都被骗子利用了。还是单纯的孩子说出了真话,也许这个孩子长大后也会有虚荣心。想想自己也是,班上同学穿名牌鞋,自己也想要,回到家和爸爸妈妈说谁谁谁穿什么。妈妈会说”我们小学生主要是比谁的成绩好,不是比谁穿得好“。嘿嘿,这也是我的虚荣心在作怪。还是抓紧学习,让自己成为单纯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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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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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得这本《活着》是经朋友介绍才知道的,但是我并没有太上心,也没有机会看。难得有时间品读此书,居然吸引我一气读完了此书。

作者在书中以福贵地主少爷从大富败落成一贫如洗生活经历为主线,以其人生八劫的悲惨和其乐观豁达形成的反差,引人深思——人为什么活着。

少爷福贵富有时没有得到良好得教育,一直过着生活放荡的日子,吃喝嫖赌,嗜赌成性,父母的管教,良妻的劝说均不奏效,到输光家业,一贫如洗时才猛然醒悟,悔时已晚。从此福贵成穷人贫民,承受起养家糊口的担子与责任。父亲气死了,母亲不堪劳苦病倒了,贫穷中的福贵在为给母亲求医的途中被果民党抓去成壮丁。经历了战争的波折,回到家时福贵的母亲已去世,聪明的女儿因病已成了聋哑人。贤良的妻子支持着福贵,共同养育着一双儿女,然而,福贵的儿子在读五年级时为救学校校长产后大出血,奋勇献血,居然因抽血过度而死。然而,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过一阵子平安的日子,厄运总要降临到福贵的头上。给女儿找到女婿成了家,女儿却在产后不久即离开人世,也是大出血。被困苦潦倒拖累的妻子承受了儿子、女儿早逝的痛苦后离开人世。福贵的亲人只剩下女婿与外孙,爱婿又被一次劫难夺走了生命,饥饿中长大了几岁的外孙,一次,发烧时外公买来很多豆子,难得吃饱肚子外孙的开怀痛吃,结果被豆子撑死了。

我想造化弄人,与福贵生不逢时不无关系。否则,也不至于那么悲惨,但是也不得不叹服作者在平铺直抒下叙写了那么震撼人心的故事。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来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活着》的评价,他对小说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生活,简朴优美未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先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艾来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用。”

死并不可怕,人生自古谁无死,但是,太多的亲人一次次的离去,承受一次次的打击,确实也需要坚强的意志和正确的生命观。福贵从物质富裕而精神空虚的纨绔子弟,变成物质上贫乏而精神丰富的明白人,从不能体恤妻子贤良苦心,到发现妻子的美德,痛改人生方向,踏实走勤劳耕作之路,一家人妻贤子孝,其乐无比。

福贵前半生糊涂做人,后半生却不糊涂,在平凡中表现了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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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父与子读书笔记 植浩钧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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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爸爸一起读了一本书,叫做《父与子》。这本书的俩位主人公经常搞一些搞笑的动作,或者弄一些有趣的事情。

我记得看到有一页是这样记述的。有一次,父与子两人准备出海游玩,他们的男保姆把他们的行李搬上船,然后他们也跟了上船,船开了,船很快就开到了海中央,父与子两人到船尾看一看后面的风景。突然,父与子两人看见有一只手在海里,他们以为是一个人,就立刻跳下海里救人,可是那个不是人,而是一块木块,手背上写着“向前”这两个字,他们两个坐上了那根木条,就眼睁睁看着船远去,慢慢的就飘到了一个荒岛上。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遇到突发事情的时候,要了解清楚状况,以及周围的环境,如果不想清楚,就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就会像父与子一样。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好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理清头绪再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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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鲁滨孙漂流记》初一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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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是一部好名著,我读了一遍又一遍,仍舍不得放手。回想鲁滨孙那坚强的意志,像一把钢锁一样,牢牢地扣住了我的心。我渐渐地陷入了沉思之中。

本故事的主人公鲁滨孙,不安于父母中产阶级的平凡生活,决定开船去远航,去闯一闯世界。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鲁滨孙在巴西的果园做生意,后来买了一艘船去做买卖,没想到这竟是不幸的开始。他们在船上遭遇了海上暴风的袭击,最后,只有鲁滨孙活了下来,但却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在后来的28年里,鲁滨孙开荒、打猎、造房子、养牲口,靠自己的力量来维持自己的一些生活需要。利用一些余下来的时间,把那儿变成了一个世外桃源,又从一些叛逆者手中把一艘船夺了回来,回到了欧洲。回到欧洲后,他变卖了自己的财产成了一名百万富翁。

读完以后,我的心情像海上波涛一样,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因为我被鲁滨孙那种永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他是多么的坚强、多么的伟大,对于困难,他毫不退缩,而是勇敢面对种.种到来的困难。

他是一个有愿望的人,他的愿望就是能去远航。经过他的努力,他终于实现了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这个伟大理想。从他的言行中,我体会到,鲁滨孙想要完成这个愿望,他是多么努力,有着钢铁一样的意志。我也体会到了一个人生道理---个人,要想达到自己的梦想,就要努力去实现它,不管你遇到多少困难,都不能放弃这个梦想,都要努力、勇敢地向前冲,突破困难。

啊,《鲁滨孙漂流记》,你真是我的好伙伴,因为,你不但让我读到了好看的故事,还教育了我应该如何面对生活中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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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谢易展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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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上学期就展开了“经典阅读”活动比赛,教室里就多了一个书柜,里面的书琳琅满目。最吸引我的那本书就是《皮皮鲁外传》了。里面的主人公是皮皮鲁,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了。

他的胆子很大,大的像个馒头似的,很爱冒险,什么事都敢做,都想尝试一下。在同龄人都不敢放的烟花他都敢放,他最喜欢玩“二踢脚”,还敢在二踢脚上面飞上天。

有一次,他带着几个小伙伴出去玩,他们看见别人在开车也想去尝试,刚好他们遇见了皮瓜帽叔叔,于是请皮瓜帽叔叔教他们学开车,可谁也不敢第一个站出来,这时皮皮鲁勇敢的站了出来说,我先来吧,他不但胆大,而且还很聪明,不到十分钟就学会了开车。

我也要向他学习做事情要胆子大,要勇敢的去尝试。有一次老师把别人的名字报成我的名字了,我都不敢跟老师说,最后被罚了,通过了这件事我要好好的学学皮皮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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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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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女人的世界,但通过女人的世界反映了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展现了那个朝代的发展的悲剧。

中国诗词有两句诗有难以描摹的霸气,一句是李太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另一句是杜子美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巧合的是,同是以“安”字开头“颜”字结尾,它们却各自代表了中国士人的两种精神境界,出世则旷达不羁、入世则心怀天下。

李唐几百年以后,在清初,有位伟大的作家用他细腻独特的笔触为我们展现了他眼中的这两种士人,同时渲染出那个君主达到鼎盛时期的大悲剧。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红楼梦》叙说着那些痴人痴事,感叹书中他们不老不死,不伤不灭,却一遍一遍的上演着悲剧。读尽红楼,只得一世伤红颜伤逝的背后,便是中国古代士人们悲剧的写照。

《红楼梦》总是用几大段文字描写着主角们的风姿神韵,如王熙凤,贾宝玉,从容貌的美到繁饰的衣装。而对于林黛玉却只是描写了她三分病态如西子的模样。是否注定了她内心的自卑和低人一等的心理,低调自卑到衣物可以朴素到忽略不计,生怕写出来与凤姐,宝玉对比起来,让别人笑话了。留笔三分给了人无尽的深思,或许结局在这里悄悄种下了根。

不知林黛玉是何时喜欢上那不爱武枪爱颜色的少年。或是刹那的初见:贾宝玉因为如天仙一样的林妹妹没有携玉而要把他落草时含的宝玉扔碎,又或是贾宝玉总是宽容她的无理和冷笑。佛曰:“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为三十须臾。”虽不知她是否在一念之间恋上了如玉少年郎,却知道在无数的须臾中他们将这份美好无尽的展现。

记得书中林黛玉经常以泪洗面,说话总是有那么几分刻薄。对于别人的话,总是多心留意,比起小心翼翼的露怯,她则总是喜欢冷笑回答,好像当代有些人仇恨社会,认为世界上没有好人。而宝玉是她的知己,明白她那身刺猬装下脆弱的心,所以他总是劝着她,让着她,保护着她。爱之深,责之切。林妹妹却像是不知道似的,也许是潜意识知道了他的包容,才总是常常将自己的醋意暴露:“你怎么不去辞辞你宝姐姐呢?”“再你为什么又和云儿使眼色?这安得是什么心?”

每每读到贾宝玉,林黛玉的言行时,我总是感叹幸好他们命运算不错,至少最初在贾氏家族中是少爷,小姐,不然让他们这种性格生于现代,必是两个娇命之人。

黛玉在大观园中格格不入,可没有人否定她超凡脱俗的才华谈吐和细腻优雅的生活态度;宝钗在大观园中受到老少妯娌的喜爱赞美,她有男子都少有的治家能力,她温婉贤淑,她谦逊怜下,是那个时代女子的典范。如果说黛玉是小家碧玉柔娟风流,宝钗则是大家闺秀的冷艳风骨,一个细声“嫁与东风春不管”,一个韵出“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无论是出世的黛玉还是入世的宝钗,在这么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时代中,她们都无路可走,无处可逃。

黛玉隐寓着超凡脱俗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奔波辛劳的徐霞客,是医者仁心的李时珍,他们有不同于世俗之人的理想抱负,又或只为自己而活,不理睬世人的目光,甚至不能被世人所容,但活出了自己的味道,他们的成就也被后世人肯定,可是他们所生之年,必定不会被大众理解,必定有人笑他们痴傻,出世者,不被世所容,怎一个孤寂了的。

宝钗隐寓着兢兢业业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鞠躬尽瘁的张居正,是心忧天下的王安石,他们把社稷乾坤当成自己的归处,他们为了这个时代,为了这个天下而活,文死忠谏,武征沙场,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是,树大招风,那些嫉妒怨恨他们的人又怎么会少呢,他们用一生之力守护的东西,最终也会破碎、消融在历史中。

红楼梦以一种毁灭的绚丽在中国文学写下了浓浓的一笔,悲剧不可怕,可怕的是,彻头彻尾而无法避免的悲剧。

林黛玉是天上的飞鸟,命运却把她牢牢锁在海底,要她眼睁睁地被海底的暗波汹涌吞没,生不逢时不自由,是千万孤高者的写照,他们明明比时代站得更高,却不得不接受这时代的潮流;薛宝钗是海底的游鱼,命运却在她有生之年,一点一点的把她生命中的水抽走,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是千万权谋者的悲哀,他们真挚的热爱自己的时代,他们为之努力过,却无力改变,只得消融。

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有人说薛宝钗圆滑世故,却忘了他们无法决定自己命运,却忘了只要是人都会有弱点,人们只记得孤高者不与时同,是怪人,只记得权谋者殚精竭虑,是奇人,却忘了他们也有弱点。

我们既不是怪人也不是奇人,我们只是常人,曹公用草蛇灰线温雅绚烂的文字却逼得我们一跳,红楼梦十年而作字字是血,似乎在提醒我们做一个早就该做的选择,人这一辈子,无论是出世还是入世,都该做一个非常人,做一个凤颜龙骨的人,哪怕泯灭,也不该浑浑噩噩过一辈子。

红楼梦中不仅隐含了士人们的抱负和追求,还凸显了在那个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士人们所追求的爱情。林黛玉之所以在花团锦簇环肥燕瘦的大观园中脱颖而出成为红楼梦的第一女主角,不是因为她小家碧玉姿态倾城,不是因为她才情天赋出口成章,甚至不是因为她境界高远令人敬畏,而是因为她拥有,红楼梦中真挚动人的爱情。而给她这份殊荣的,正是她的宝哥哥。因为爱,所以结合,是士人们真挚的所求。

千万人中读红楼梦,读出千万种心得体会,这才是红楼梦魅力所在。红楼梦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它折射的是整个时代的兴衰沉浮,你可以从红楼梦中读出人生百态,读出世态炎凉,但不可遗忘的是,红楼梦在本质上是一部唯美的爱情,所以,读这样的名作,必定要刻骨铭心深深沉思,但也未必不可以小儿女情态,默默泪流。

红楼的泪,不仅仅是红颜的泪,亦是士人的泪;红楼的血,不仅仅是红颜的血,亦是士人的血。大哉,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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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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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十年之前还是个懵懂的孩子,十年之后却开始思考一些关于理想关于生存的事情,这是书教给我的,而让我收获最多的一本书便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历险小说,我只是读了几句,就深深地迷上了这本书,爱不释手,这本书主要讲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船不兴撞上了暗礁,水手们全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鸟上,开始了他长达28个的历险生活。他自己在岛上做了许多生存的物品,救下了一名俘虏“星期五”以及“星期五”的父亲和一名西班牙人,之后,鲁滨逊又遇上一艘英国船在海岸抛锚,船长和另外两个人被船上闹事的水手抛弃在岸上,鲁滨逊带领“星期五”夺回了船只,因此也回到了家乡。

我很喜欢这本书中的作者笛福在《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实际上确是这样: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只要心中永存信念,勇往直前,不要坚险,百折不挠,那么他终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从鲁滨逊的事中,我想到了自己。我的妈妈因为工作的原因在大连工作,于是2岁我就被丢在姥姥家生活,我和妈妈相隔千里,一年才能见上两次。每当看到别的小朋友在妈妈怀里撒娇的时候,我就哭喊着找妈妈。上学了,烦心事接踵而至,缺少了母亲的关爱,我的童年世界变得那么苍白。就在五年级的一天,我结识了《鲁滨逊漂流记》,鲁滨逊身上那遇到困难坦然面对,勇往直前的精神深深地影响着我。是啊,逆境才能锻炼人,小鹰不经受磨练怎能练就搏击长空地本领。由此我想到了带妹求学的洪战辉,身残志坚的张海迪阿姨……他们都是生活的强者。而我,仅仅母亲不在身边,就颓废,丧志,自觉汗颜。五年级的下半期,我渐渐地从狭隘地思想低谷中走了出来,没有了悲伤,没有了哀怨,我渐渐地变得阳光起来。优异的成绩,侠胆义肠的性格,使我渐渐被老师欣赏,被同学信任。现在的我自觉请缨,担任着班里的要职,以此来历炼自己。我坚信,在以后的人生之路上,我会创设机会来不断地完善自己,提升自己。

《鲁滨逊漂流记》是我的良师,也是我的益友。漫漫长路,它将永远携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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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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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 读了一本关于英雄豪杰的书。这本书就是四大名著的水浒传。这本书讲 的 是一百零八个好汉因走投无路而上了 水泊梁山的 故事。

在一百零八将中我 最喜欢的是长着满脸胡子,皮肤黝黑的李奎。他个性非常暴躁,而且骁勇好战,手拿双板斧,人称黑旋风。我喜欢他的 原因是因为他很孝顺。

有一天,李奎要接他的母亲去梁山上安享晚年,可他的母亲要喝水,于是他就去找水,回来的时候却看不见他的母亲了,李奎找啊找,到了一个山洞前看见两只虎仔在吃他母亲的腿于是就杀了它们。接着从山洞里又冲出来一只张着血盆大嘴的 母虎。母虎张牙舞爪,李奎一点也不怕。拿起板斧砍向了母虎。母虎死后李奎哭着把他的 母亲埋葬了。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应该向李奎学习,孝顺自己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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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笑猫日记——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读书笔记 岑洁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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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有一只,它会笑,你还记得吗?当我读了杨红樱的《笑猫日记——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读到一半时,就对这个小男孩产生了无数个怀疑 : 他为什么要扶墙走路?他为什么像个外星球来的孩子?他为什么音乐感这么好……

笑猫和虎皮猫生了四只小猫,最终活下来了三只,分别是老大胖头、老二二丫、老三三宝。春天就快要到来的时候,球球老老鼠和笑猫陪着整天无所事事,无比懊丧的胖头来到了一所宠物特技学校,它们希望胖头在这里找到自信与心中的光亮。在刻苦学习钢琴的日子里,胖头在银杏林里遇见了一个小男孩——一个仿佛是从外星球来的孩子。渐渐地胖头走近了男孩,踏上了一段神奇而温暖的成长之旅。胖头和男孩在一起的每天总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难道他真是一个外星球来的孩子吗?

我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了,读到后一部分,我才知道,原来他不是一个外星球来的孩子,他是地球上一个患了孤独症(又叫自闭症)的孩子,在小男孩的亲人认为胖头是一个救星,而是小男孩和胖头生活的那些时间也是胖头把小男孩从困境里拉出的时候。

这些从严冬写到金秋的故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犹如陪伴你成长的”心情宝典“。相信你将来会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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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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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暑假里读了《父与子》这本书,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漫画书,讲的是一个父亲与儿子的有趣生活。

今天我来给大家讲一讲《大好时机》这幅漫画故事。

一天父与子家中不小心失火,火势越来越大,房子里被烧得一片彤红,你与子为了自己的财产,拼命的把家具和一些生活用品搬出去,父亲正好把儿子的书包也带了出来。

儿子看见父亲把自己的书包带了出来,就想:如果我把书包都烧了,不用不用再念书了?!现在真是一个大好时机。儿子赶紧拿出语文书和数学书,趁父亲又跑回家搬东西时,立刻跑到窗旁,准备把书扔进火海。

儿子刚把书扔进火海,父亲就跑了出来,父亲说:“你为什么要把书扔了,书可是精神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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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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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清代作家曹雪芹呕心沥血所完成的,是清代小说的巅峰之作。

近日,我又端起这本厚厚的书,开始细细品味书中的奥妙。

这本书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悲剧及大观园中点滴琐事为主线,展现了金陵贵族名门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由盛到衰的过程,并向大家展示了穷途末路的封建社会终将走向灭亡的必然趋势,堪称中国的历史悲剧。

书中的很多地方都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其中书中人物的名字更是值得我们仔细揣摩,因为它们都代表了特殊的含义,例如贾宝玉就是假宝玉,霍启就是祸起,甄士隐就是真事隐,或感叹,或讽刺,它们都体现了《红楼梦》的精髓所在。因为名字的谐音,曹雪芹用了一副对联来形容《红楼梦》的故事:原应叹息春风晚,差忒情欲巧妙云;横批:情不情。

《红楼梦》之所以能够流传至今是因为它的伟大,以至于非常耐人寻味,整本书讲的就是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故事,解决了这个问题,又有新的问题蹦出来,当今世上,没有人敢说自己把《红楼梦》彻底读透。《红楼梦》是体现了一种衰败的趋势,不管是家族、仕途还是爱情,都走向了没落,这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于是《红楼梦》就在一众小说中脱颖而出。在高鹗的续书中,黛玉死了,许多人都为此落下了眼泪,但这对黛玉来说又何尝不是件好事呢?俗话说的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对这样一个柔弱的封建社会女子来说,死,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但我也有些不赞成高鹗的续书,因为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哪还是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林黛玉啊!也许曹雪芹的本意并非如此,他可以让黛玉满怀爱意为这一知己痛哭,带着满腔的思念死去,这样的死,又何尝不是高贵的呢?究根结底,令所有人都落得悲惨下场的人,不是别人,而是他们自己,是封建社会的敝处害了他们,也正是因为这样,越来越多的人不满,越来越多的人懦弱,甚至八国联军来了,我们所谓的大清政府,竟连吭都不敢吭一声,让外国人在中国的地盘上肆意妄为,从而使中国走向穷途末路。这部小说,就是向我们展示封建社会的衰败,也让我们知道封建社会最终走向灭亡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怒火中烧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人无完人,事情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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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2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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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世界》是一本现象级的入门哲学书,很遗憾在奔三的时候才阅读到此书。确实感触很深,所以这次推荐给大家,但这篇读后感我不想仅仅是简要的概括下书中内容、说下推荐的理由,这样的荐书逻辑来推给大家。我觉得,看了一本书,你想写些什么,这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有了下面这几段天马行空的内容。

在距离地球4.7万光年的遥远太空中有一个叫做“詹弗妮”的星球,她处在银河系与仙女星系的交界处。在这颗直径2千万公里的星球上生活着仅有的一种生物,确切的说是一种没有肉体的生物。他们以无数的智子组成,这些智子像光子一样,静止时质量为零,但却携带者巨大的能量。这些生物称自己为“智慧”,组成他们的智子总是在高速运转,借以维持他们的生命状态。在“詹弗尼”星球上,他们无节制的繁殖并从这颗星球上获取能量,这貌似与他们的称呼确实不相称,但当一亿多个“智慧”生活在一起,还有什么智慧可言呢。智子的高速运转消耗着太多的能量,能量的持续不断的消耗让“詹弗尼”这颗肉体开始不断的坍缩,坍缩的持续让星球最终变成了黑洞,星球上的生命体也被吸入了黑洞,在虫洞中智子被无尽的撕碎。幸运的是,一个叫做“苏菲”的智慧体侥幸存活了下来。她在虫洞中穿梭着,终于有一天,“苏菲”被从虫洞另一端的白洞喷出。白洞的位置位于银河系猎户支臂,“苏菲”借着白洞的推力继续向前。大约过了70年,“苏菲”突然觉得自己的速度变缓了下来,她在落向一颗蓝色的星球,尽管这颗星球还不足“詹弗尼”的1亿分之一,但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这颗星球的压强也同样如此的微弱,智子之间越来约难以聚拢,“苏菲”知道自己再难以维持现在的形态,就这样,“苏菲”暂时将已经为数不多的智子融入到了眼前的苹果园,等待着真正的容器。

一群猩猩来到了这片苹果园,它们手舞足蹈,尽情的享受着这些苹果,“苏菲”终于等来了她的容器。智子们分别融入到了各猩猩的大脑,但这一切并不像他们想象的这样顺利。原来,这些猩腥的大脑了隐藏着原始的欲望,智子的到来反而让这些肉体的欲望更加的活跃。于是,一场“苏菲”与“欲望”的世纪大战即将展开。

直至公元前3500年的这段时间里,原始的“欲望”还未被真正的激活,“苏菲”一直占据着上风,历史的走向也一直沿着“苏菲”制定的路线。她使“肉体”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着超自然力量的存在,用迷信活动来引导他们的生活,那些被“智慧”影响深入的“肉体”变成能了与神通话媒介。在宿主的影响下,“肉体”逐渐发明了石器、火种等工具的使用,这时的“肉体”主要是通过采摘果实、狩猎或捕捞获取食物,这时的社会还没私有财富的出现,“肉体”的稀少,物质的丰富也没有为他们带来饥饿的烦恼,“肉体”之间形成部落,共同生活,其乐融融,这就是伊甸园的生活。但“苏菲”不想止步于此,因为她的目标是让“肉体”不断的繁殖,创造更多的智子,最终脱离“肉体”成为这颗星球真正的主宰者。她要引导这些“肉体”继续提高生产能力,她要让生产资料更加的丰富,她让“肉体”学会了金属工具的使用。

“苏菲”自以为事情都在朝着自己控制的方向发展,她轻视了“欲望”力量的强大,更可怕的是“欲望”甚至已经影响到了她的想法,让她对主宰这颗星球的欲望更加膨胀。金属工具的使用,使生产进一步提升,在“肉体”已经学会种植农作物的基础上,大量的原始深林得以用金属工具开垦。剩余的产品的出现,为私有制的产生提供了必备条件,随着私有制的产生,阶级开始分化,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开始出现,一直被压抑的“欲望”终于爆发了。部落之间为了土地的争夺开始爆发的战争,俘获的外族人成为了奴隶;部落内部的贫富分化不断加剧,富裕氏族开始了对贫困氏族的奴役;权力、财富等概念的涌现,更进一步强化了“欲望”的力量。这一战,“苏菲”惨败。

战争在不断的持续,部落之间在不断相互吞并,权力的不断集中使帝国开始出现,这时的“欲望”已经非常强大,独裁政权的力量让他们现在已经控制了大部分的“肉体”。但善于谋划的“苏菲”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埋下了一颗文明的种子—神话。起初,“苏菲”仅仅是通过神话故事、祭祀来控制“肉体”的意识形态,但上一战的惨败让她知道这种迷信活动还不足够深入,还不足够与独裁政权进行抗争。这一次,“苏菲”不再急于求成,通过神话的演化,她发明了两种强大的武器:宗教与哲学。那些还未被独裁者控制的“肉体”开启了自由、公平、正义、的追求,他们在“苏菲”的引导下,开启了百花齐放的时代,各类宗教的创造用以抑制、消灭“欲望”;各派哲学的出现用以追求真理、科学;宗教与哲学相互之间的抗争只为营造相互矛盾的假象,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洗涤那些充满“欲望”的“肉体”。自由、正义的口号在广为传播,独裁的政权感觉到了恐慌,但真正的恐惧远远没有到来。

哲学,一个探讨终极意义的学科,它代表着真正意义上的思考与真理。它的出现让“肉体”更加接近于生活的世界规律,具体的科学开始在哲学的基础上不断被发现,进而引发了一次从根本上改变“苏菲”与政权局势的革命—工业革命。工业革命的出现,推动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更迭,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再到社会主义,“苏菲”太高兴了,以至于在美国纽约的哈德逊河口上立起了自己的雕像。“苏菲”完胜,她甚至已经能操控“肉体”的“欲望”来引导科技的发展,这一次甚至出乎“苏菲”的意料。她为这一刻的到来,隐忍了太久了。

别忘了“苏菲”的野心,她的阴谋可是要主宰这颗星球。其实在侵入“肉体”的时候,“苏菲”发现她已不能自主的离开“肉体”。AI技术的发展直接创造出了智子并能随意的将智子转移到物联网上,这让她看到摆脱禁锢的希望。她曾经隐忍进入“肉体”,与“欲望”征战,这一刻她下定决心:AI技术完全的侵入“肉体”的生活之时,就是她摒弃“肉体”,将这颗星球变成下一个“詹弗尼”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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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学生《沉默的大多数》读后有感之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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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了数周之后终于开始动笔了,感到很欣慰,哈哈。

这本书是我时隔2019年后第二次看,很感慨,得出个结论,书确实是要这样看的。众所周知王小波是一位特立独行的作家,他自认为是小说家,这是他在写作末年开始写的所有杂文总编,编者是他的妻子李银河,并不是按照时间顺序,而是从内容上的连贯性出发而组织的,客观背景大致如此。

至今我仍然认为,大多数小说作家并不会写很多杂文其实是一种害羞自卑心理,相比较而言,我倒认为王小波在这方面确实是有斗士的精神。我们都知道杂文的精髓在于批判,而“胆子”似乎是很关键的一环。本书的开篇《沉默的大多数》,给我们讲述了他的动机,但看起来更像一杯壮胆的烈酒。他说自己因为“幼年的经历、家教和天性谨慎,是我变得沉默的起因”,这在我看来是一个对我们整个社会文化环境的隐喻。我同意这一点。人口数量和弱化隐私的文化传统让中国人在对外表达上有极为独特的风格,这也被很多人拿来当做东西方文化最大的区别。所以我们的“阳”的一面确实与西方“阳”的一面非常的不像,“阴”的一面却显得极为庞大,作者就把自己作为“大多数”中的一分子,而且是当中奋不顾身的勇敢者,甚至是起义者,用这文字作为武器,挺枪刺向“阳”的一派。

其实,我用“斗士”为题,并不是站在赞美的立场。任何时代任何一场战争中的斗士,其实本身是不是在真理的一方,都很值得商榷,只不过他们自己非常坚信而已。这种坚信、善意、责任以及勇气,便是一个完整的斗士了,至于“对”或“不对”,并不相干。而真正“客观”一些来看,偏见的成分是有的,而且是一定有的。

一、大体上,本书从国学的讨论开始,涉及了东西方思想及比较、科学观、性、艺术、新事物、电影、风俗等等,内容很多很广,其中最大篇幅的就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和思想的批判,而且这种批判相当彻底,可以说是完全不接受。有关这个问题,我是持完全反对意见的,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否能找到他这种观念的原因。他说:“我对国学的看法是:这种东西实在厉害。最可怕之处就在那个”国“字。”(《知识分子的不幸》)“为什么在中国,一说到文化,人们就往伦理道德方面去理解。我认为这是种历史的误会……”(《我看文化热》)“从孔孟以降,讲的全是行货言论,尤其是和《独立宣言》对照着读,更是这样。”(《“行货感”与文化相对主义》)王小波推崇的则是以罗素、萧伯纳、尤瑟纳尔等等人所提倡的”以人为本“、科学至上、真理至上的客观哲学。对中国哲学体系则归纳为臆断的(没做对过什么习题,没编对过什么程序,只是忽然间想通了一个大道理,觉得自己都对,凡不同意自己的都是禽兽之类……——《皇帝做习题》)、机械的(我们知道,儒士的基本功是要背书,把圣人说过的每一句话都牢牢记住……此种怪诞的情形提示了儒学的精神:让儒士成为圣人的精神复制品。——《文化之争》)、浅薄的(具体在《我看国学》,稍后详论)。最集中的体现在《我看国学》和《智慧与国学》这两篇。而且可以推断,他因为发表这些言论受到了很多攻击,并且他本人认为自己并不是所攻击的”民族虚无主义者“,反而认为攻击他的人有”狭隘民族主义“倾向(《警惕狭隘民族主义的蛊惑宣传》、《优越感种.种》),且接受传统文化的人群有心理问题(《对中国文化的布罗代尔式考证》、《人性的逆转》、《弗洛伊德和”受虐狂“》)。

事实上,当年我高一时第一次看这本书,对于全书的每一个字都感觉像是自己说出来的,从而生发出对王小波的无比认同感。今天可以猜到,因为我当年正处于叛逆期而已。直到这十多年来,我本人接触了很多古籍,而且我自己认为我接触的过程是非常健康的——我先从《三国演义》看起,然后又去看《三国志》,然后再向前看前三史和春秋时的文章,顺带看些《世说新语》等。这跟王小波的过程截然相反,在《我看国学》中他提到,因为老师说他“国学底子不行”,于是发奋将四书五经孔孟杨朱看了一遍,而且是越看越烦(“虽然没有很钻进去”),我更相信是“翻”了一遍,至于具体的历史上的记载,从他引述中从未出现并不“广为人知”的事迹这一点可以看出,他反而了解极少。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他的青少年成长经历,在思维形成的重要阶段,我们可以相信,这对于一个思维坚强的人是一个极大的否定理由,所以我们看到他用来证明自己的各种结论的例子最多的便是那段时期发生的人和事。另外一个原因便是他在这段时间里由于自然的排斥民族文化转而接触了大量的西方读物,于是我们看到他对于西方的价值观是无条件的接受与褒奖,并举了相当多的例子:罗素等人不用说了,在他心中是无与伦比的伟人,就连科学人士也不例外——”我承认自己很佩服法拉第……牛顿、莱布尼兹,特别是爱因斯坦,你都不能不佩服,因为人家想出的东西完全在你的能力之外。“而对于传统文化或者说国学,他的说法是:“这些人(上述西方人)有一种惊世骇俗的思索能力,为孔孟所无。”“按现代的标准,孔孟所言的‘仁义‘啦,‘中庸’啦,虽然是些好话,但似乎都用不着特殊的思维能力就能想出来……”“如果说,这就是中华文化遗产的主要部分,那我就要说,这点东西太少了,拢共就是人际关系里那么一点事,再加上后来的阴阳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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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许琪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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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许多书里面,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木偶奇遇记》。

《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的内容丰富极了。这本书告诉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城实、听话、爱劳动的好孩子。这个故事是意大利的卡洛·科洛迪的代表作。发表于1880年可谓是年代久远的一个好故事了。这部童话故事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可爱的小木偶,他天真无邪而又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正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很多的事情。他为了看戏而卖掉了爸爸拿御寒的衣服换来的课本,在回家的路上又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幸运的是他被仙女救了。之后他一直想成为一个用功学习的好孩子,可是又没禁的住诱惑被骗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几经周折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匹诺曹每天去做工,并抽空好好学习最后终于成为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我感觉匹诺曹是很调皮,很爱说谎。可后来这个小木偶吸取教训真心改过,努力做工好好学习,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可爱的好孩子。所以我喜欢匹诺曹,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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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与子》读书笔记 卢舒旸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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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父与子》,这本书虽然一个字都没有,但它的内容非常有趣易懂。

“可疑的螺旋形”是《父与子》这本书中的一个小故事,讲述了儿子和父亲去动物园玩,儿子把小象的鼻子卷成螺旋形了,站在远方的父亲看到了这一幕很生气,去追打儿子。这时小象痛苦的叫了几声,父亲回过头来轻轻将小象的鼻子还原。这时儿子在“螺角山羊”旁玩耍,父亲赶到时发现山羊的角是螺旋形的,破口大骂。

如果我是儿子,已经将小象的鼻子卷成螺旋,又看见了螺角山羊,父亲又骂我不懂事时,我会说:“爸爸,这不是我做的,你看,‘螺角山羊’它的角本来就是这样的。”如果我是父亲,在儿子已经将小象的鼻子卷起来,又看到了螺角山羊,我会想:儿子不会做这事吧,山羊角也是山羊无法支配的。

生活中,我们做事情前要了解情况才能入手,不要冒然行动,不然会造成笑话。

比如有一次我帮妈妈倒酸奶。“舒旸,帮妈妈倒碗酸奶,左边第一个碟子里是白糖,不要把盐当做糖放,再加一些蜂蜜……”,真啰嗦,我心想。我把酸奶做好后,勺了一碗给妈妈,放了三勺糖。然后拿给妈妈来品尝,“难吃,舒旸,你把盐当糖用了吧,都说过多少遍了!”妈妈皱了皱眉头。 你看,因为我自以为都知道,不认真听妈妈讲话,最后白白浪费了十八元牛奶钱。

我要谢谢这位德国作家卜劳恩:“是您带领我们走进知识的世界,告诉我们做事之前先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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