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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做面包的作文(通用19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多力量大,齐心协力能把不可能的事办成功。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学做面包的作文,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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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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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面包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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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想起这件事,就后悔不该用一些小把戏来欺骗老师,可是我也被逼无奈啊!就像歌里唱的那样:“小小少年背着书包,做不完的功课,听不完的唠叨……”

记得那天晚上,各科老师布置的作业都非常多,我写到了很晚,语文老师要求背诵的课文我实在没有精力去背了,但是明天老师还要求检查,可能么办呢?

心急如焚的我,脑子里突然闪出一个念头,找多面体帮忙去。多面体是快乐星球上的孩子,他的许多发明在我们地球上只能幻想而看不到的东西。于是我通过长长的时光隧道来到了快乐星球,多面体正在搞实验。多面体,快帮帮我吧。”我跑着过去“慢点,别着急,怎么了,慢慢说。”多面体放下手中的实验来到我身旁。“老师要求背的课文,我还没有背呢?明天老师要检查怎么办啊?”说着说着我的眼泪流出来了。

“没关系,你别着急,我这有记忆粉,你回家把它撒到面包上吃掉,然后你就很轻松的记住课文了。”回到家后,我从冰箱里取出几片面包,边吃边看书。第二天,到了学校我果然把全部课文背出来了,并且没有一点错误。下课后,老师找到我说:“思雨,明天我有节公开课,你到时候再背一遍这篇课文,好么?我充满了自信,一口答应了。

回到家后,我想再次利用记忆面包背课文,这样明天就可以大出风头了。可是我发现昨天剩下的几片记忆面包不见了。大叫起来,“妈妈,妈妈,我桌子上的面包呢?”“你这孩子,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怎么了呢?让我放到新买的面包袋里了。”

完了,这么多面包我怎么找哪片是记忆面包阿?索性,我晚上不吃饭了,就吃面包。

第二天到了学校,临上课前我的肚子突然痛了起来。当我上完厕所后,公开课已经开始了,我高高兴的举起手,想大出风头。“陈思雨,你把昨天的课文背一遍。”老师叫到我的名字。可是,就在站起的那一瞬间,我竟然一个字也想不起来了。无奈的低下头,向老师表示歉意。

后来,我问了多面体才知道,吃了面包记住的东西,有效期只能在把面包消化掉的几个小时内管用。罢了,虽然风头没出上,到出了一个洋相,不过我还是懂得了一些道理:只有你真正学到的知识才是永久的知识,是永远也消失不了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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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面包旅行记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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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乡下小小的面包店内,面包炉中的面包正在……

“嘿!大家伙们!我打算出去玩一玩,见见世面,谁要和我一起去呀?”我兴致冲冲地问大家。

“哼,要玩你自己玩去,我们大家伙才不会跟你呢!”一个面包用高傲的语气代表全面包拒绝了我。

“切,不去拉倒,我自己去!”说着,烤炉开了,我溜了出去……

一出来,我便被这景色给迷住了:郁郁葱葱的树木,树林中,从树丫上洒下点点金光;绿油油的草地,铺满了整个小路,踩上去,就像踩在云上一样软而柔;清澈的河水中不同的鱼儿在“追赶打闹”;黄透一片天的稻子、麦子,在阳光照射下,显得十分诱人……我躺在软绵绵的草地上,休闲的看着羊群。瞧那只羊!吃草吃的忘了跟上队伍,直到羊群走远了,它才发现自己掉队了,赶快停下吃草,追队伍去了。“喂,山羊兄,下次可别再因贪吃而掉队了哟!”我对山羊提醒道。

我正昏昏欲睡,一只偌大的脚“啪”的一下,踩中我的脸蛋,那痛楚!看我脸上的脚印清晰可见,我边抚摸着脸蛋,边报怨:“哎哟喂,好痛啊!你们人类眼睛都是长在后脑勺的呀!你瞧我这白似雪的脸蛋上无缘无故地多出了个脚印,多丑呀,你们是成心整我的吗?”不知是我喊的太大声了还是它的听力太好。我的面前,突然冒出了一只咧着尖牙,盯着我口水直流的老鼠。我望着老鼠,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眼睛瞪的圆圆的:天啊,霉事天天有,但也不能一个接一个啊!我马上向正在收衣的妇女身边跑去。老鼠恶狠狠地向我扑来,我拽都会妇女衣角,一拉,一跳,再爬,哈!妇女见了老鼠,直接用脚踩了过去。我得意的望了望老鼠:嘿,笨蛋,谁不知道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呀,嘻嘻!

我又回到草地上,在草地上走动着。咦?前方,我前方,有一块钻石在闪耀着,一闪一闪……我立刻跑了上去,里面有一颗、二颗……我在宝石堆中安详的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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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做云朵面包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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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妈妈说要让我学做云朵面包

烘培开始啦!首先要准备一个鸡蛋,对蛋清和蛋黄进行分离。我把敲碎的鸡蛋倒入分离器中,“咕咚”一声,小胖子蛋黄一马当先稳稳当当地跳进了分离器,圆滚滚的身体把整个空间都占满了,蛋清只好不情愿地流到了下面的碗里。看着它们俩“泾渭分明”的样子,我觉得有趣极了。

接下来是将蛋清打成云朵般的形状。你瞧,随着搅拌机的转动,奇迹出现了,原本没有颜色的像水一样的蛋清,竟然慢慢地开始发白发胖,变成了无数个鱼眼大小的泡沫。搅拌机越转越快,这些泡沫也越变越多,越变越密,最后细腻得看不出泡沫的形状,蓬松得就像一小团松松软软的云。

最后,我将这白色的“云朵”涂抹在面包上,再在上面放上蛋黄,放进了烤箱。一分钟,两分钟……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烤箱里的云朵面包逐渐成型,一股香味也飘出烤箱,直钻入我的鼻子,让我情不自禁地连连吞了几下口水。“滴——”,时间到啦,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烤箱,顾不得烫手,抓起面包咬上一口,啊,那脆中带软,软中有脆的感觉真令人回味无穷。

吃着我自己做的云朵面包,心里别提有多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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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面包作文900字

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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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吃什么样的面包啊?”母亲边整理我明天穿的衣服边问我。“不知道,烦死了,你每次买的面包都是一样的,有什么好问的!”我不耐烦地低吼着。“我怎么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母亲的声音也提高了几度,我更不耐烦了:“我早上不吃甜的,不喜欢连着几天都吃一样的,知道了?”“砰”我甩门进了房间。

如果不是与母亲吵架,我或许不会打开这个视频,也不会知道面包对母亲来说早已不是一顿早餐、一顿点心那么简单了,更多的是对我关怀的爱。

“哼,不就一个面包嘛,也跟我吵,我不吃了,她满意了吧!”我恼火地点击眼前五花八门的标题,点一个,关一个,就是看不到顺眼的,手上的动作也更重了些,鼠标在我手里都要被甩出去了。又点开一个,手也习惯性地将鼠标砸向“关闭”按钮上,正准备关闭时,出现的画面却让我的手缩了缩。

那是几个母亲站在面包店门前,手里拿着装着面包的袋子,嘴角尽是满足的笑容。这本来也没什么,可是她们口中都是如出一辙的“我孩子喜欢呢,我特地赶过来为他买的。”不知怎么,我的喉咙有些涩涩的,鼻子也有些酸,我不自然地清了清嗓子,想躲避这种不适感,可是从音响里传出来的声音让我不得不面对。“每个母亲都回来面包店,可是她们从来不为自己买面包,只为了她们自己的孩子,而孩子却从来没有想过要为自己的母亲买面包。”瞬间,眼中的酸胀感让眼泪有机可乘地划过脸庞,“啪嗒”滴在了桌上,一滴又是一滴,越来越多……

恍惚间看到,母亲好像就在店中细细地挑选着,手指掠过一个又一个面包,口中还在嘀咕:“不行,这个面包太甜了,她会嫌腻的。”一会儿,又说道:“这个又太油了,对身体不好。”突然,她的眼睛一下亮了起来:“终于找到了,就是这个,她前几天还说喜欢吃这个呢!”她笑了,笑得很开心,就像小孩拿到糖果一样幸福满足……

到这里,我再也想不下去了,我捂着脸,指缝间尽是眼泪。我为什么是这样的人,为什么面对辛辛苦苦买回来的面包我要挑三拣四,吃到不好吃的我还要大诉意见……我深吸一口气,不让自己泣不成声。我不是一个好女儿,一直都不是。

我打开了房门,母亲坐在沙发上低着头,落寞悲伤的背影让我的心更是被揪得透不过气来。我走到她面前轻轻拥上去:“妈,对不起,你买什么我就吃什么,下次我买面包给你吃,我们一起吃好不好……”

母亲的爱融化在面包里,面包的香甜亦是母亲浓浓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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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亲情是风雨中的面包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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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是亲人间相互的照顾和关爱;亲情是爸爸妈妈的一声声叮咛;亲情是妈妈冒雨买回的面包

有一天,下午六点多,天已经黑了外面下着倾盆大雨,狂风暴雨打在窗户上啪啪直响。我一个人在家写作业。爸爸不在家,妈妈还没有下班。这时我感觉到很饿,肚子咕咕叫。于是我拿起手机给妈妈打电话,让妈妈下班回来的时候给我买一个面包,妈妈电话里说:“我现在在车上,等会儿下车了我去给你买。”我这才放心地放下电话,盼望着妈妈快点回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都快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我越来越饿,忽然我听到楼道里面有脚步声,我敢紧打开门一看,不是妈妈,是楼上的一个阿姨。我心里失望极了,又拿起电话,很不耐烦地对妈妈说:“妈,快点,快点,我快饿死了”。妈妈电话里说:“儿子,妈妈现在正在买马上就到家”。然后我又坐在沙发上等,过了一会儿,突然响起来脚步声,然后就响起了钥匙开门的声音,肯定是妈妈。我百米冲刺地跑过去把门打开,当我把门打开的一瞬间,我愣住了,妈妈全身都是雨水,今天她上班没有带伞,外面狂风暴雨,天冷路黑不好走,雨水順着妈妈的头发一直滴到她的鞋上,她的鞋上也湿透了,还粘着好多泥巴。

妈妈进门的第一件事不是把衣服换了,鞋换了,而是从包里把一个热呼呼地面包递到我的手里,我拿着面包,一股暖流流进我的心田,再看看面包上一滴水也没有,妈妈的全身都湿透了。我的鼻子不由地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我把面包递到妈妈嘴边说:“妈妈你咬一口。”妈妈轻轻地咬一小口说:“乖,你吃吧,吃完还要写作业,我去给你做饭”。说完妈妈就边换衣服边往厨房走去。我望着妈妈的背影,手里拿着面包,久久地站在窗前望着窗外,想了许多许多……

妈妈的亲情是风雨中的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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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神奇的面包树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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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开始读《小王子》这本书,我就被它深深的吸引着。这是一个诗般的寓言童话故事,仿佛文字就像音乐一样优美。让我觉得既有趣、又新奇。

这个“小王子”可不是一般的“小王子”哦!他是一个忧伤而寂寞的小王子,独自一人住在一个小小的星球上,你想象得到他的星球有多小吗?比方说他很想养一只羊,必须要养一只很小很小的装在箱子里的小羊,要不然,小王子的星球就盛不下啦!

这本书里还讲到了一种庞大的,叫猴面包树,就像宫殿一样大。对这个小小的星球来说,这是一种坏树,种子是个坏种子,它只要刚一发芽,就要立即拔除,不然,它的根会穿破星球,把整个星球毁掉。

一开始,我和妈妈都以为这是作者想象出来的一种树,我只是对这种树的名字非常感兴趣。为什么叫猴面包树呢?我皱着眉头,想了又想,怎么也想不明白,就问妈妈,妈妈说:“我也没有听说过这种树,可能是它的形状像面包吧!要不然是它的果实像面包?”我又绞尽了脑汁的想了好久,就又问妈妈:“可是为什么要加个‘猴’字呢?”妈妈也觉得很奇怪。

于是,我和妈妈就一起上网查阅资料,原来猴面包树就生长在我们的地球上,它的家在非洲干旱的热带草原上,树冠巨大,树杈千奇百怪,像树根,远远的看着就像摔了一个倒栽葱。它的树干很光滑,就像一个大瓶子,又像一个大圆桶,里面储存着大量的水分,让它们能够在干旱的季节里生存,就像骆驼的驼峰一样,最大的树干要四十个成年人才能合抱。它的寿命很长,一般都能活到五千年,超过一千年的树,树干就空了,人们还可以在小房子一样的树洞里开酒吧呢!它的果实像皮球一样大,味道甘甜,许多猴子喜欢吃,所以叫做猴面包树。

我和妈妈查完之后,感到惊叹不已,妈妈说:“这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今天,我又学到了新的知识,真高兴啊!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大家都来看这本书吧!你一定也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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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玉米面包

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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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面包,这是英国人和印第安人都喜欢的食物。根据感恩节的由来,最初英国清教徒移民到美国没有食物吃,当地的印第安人就送上了自己的食物给了他们,为了表示感激,从此有了感恩节。故这玉米面包就这样延续了下来,成了感恩节必备的一道美食。

据说玉米面包是美国妈妈们几乎都会做的食物。简易面包最大的优点就在于它的制作非常方便快捷,不需要像制作酵母面包那样费时费力,而且也不用考虑面粉的筋度问题,几乎所有种类的面粉都可以拿来使用。烤好的玉米面包,松软、香甜,带着玉米谷物特有的香气,爱吃粗粮的不妨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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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语录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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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2、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3、喜欢我,该千方百计查出我的电话,那是一个男人爱慕一个女人的表现。后来我当然知道,他不是那类男人,他要女人付出。

4、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5、所有为爱而做的事,都不是坏事。

6、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7、纯情的女人是天使,放荡的女人是魔鬼,魔鬼总是比较好玩的。

8、并非每一个女人都要得到最好的爱情,她们明白代价。只有我这种女人,才会为了虚无飘渺的爱情浪掷青春,到头来一无所有。

9、明知留不住的,不如潇潇洒洒地放手。我觉得我的心好象有一道疤痕,早已结成厚茧,现在即使再被伤害一次,也不象从前那么痛了。

10、我的不治之症是爱着一个不能给我半点安全感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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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阅读第1章

全文共 1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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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鍕。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鍕?」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鍕,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 。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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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来之不易的面包渣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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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风和日丽的的上午,小蚂蚁丽丽独自出去散步,一路唱着跳着,十分快活。

它蹦着跳着,不知怎么的,就撞到一块软绵绵的东西,丽丽忙停下脚步,眼睛瞪得向铜铃一样大,嘴巴圆成了“O”字形了。咦,这是什么东西?它从上往下打量着,又用舌头舔了舔,惊奇的发现“哇。这是一块小面包哎!”难道只是人们特地为我准备的美餐吗?

它高兴的一蹦三尺高,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我得赶紧的把它搬回家。丽丽前脚一蹬,开始“哎呦,哎呦”的往前推,但是面包渣纹丝不动。丽丽并没有泄气,继续使出吃奶的劲儿往前推着,面包渣还是不动,丽丽一边喘气,一边休息,心想:为我看光我一个人不行了,我得去请哥哥姐姐来帮忙了。

它匆忙跑回洞里,说:“哥哥姐姐,我发现一块面包,我搬不动,你们快来办公我吧!”

于是它带领着一群蚂蚁一起来到面包渣前,有的用夹子从面包渣上掰下一小块,摇摇摆摆的往前走,有的集成一小群,使劲在后面推,还有的在左右两边死死地攥着…

最终,它们齐心协力地吧面包渣运回了洞里,美滋滋的享受着这来之不易的“战利品”同时我也深深感到:虽然蚂蚁这么弱小,但是它们团结起来的力量是强大的。

[关于蚂蚁的想象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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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蚂蚁搬面包的作文

全文共 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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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珍珍在公园玩累了,她拿出面包大口大口的吃起来,无意中把面包屑撒到地上。正好砸到一只蚂蚁身上,它用触角碰碰“哇”好大好香甜的面包。怎么搬回洞呢?突然,它像离弦的箭一样跑回去搬救兵了。不一会儿来了一大群蚂蚁,成群结队的赶来一起搬面包。它们拉的拉,推的推。眼看就到家,胜利的曙光就在眼前了,几根杂草挡住了它们的去路。它们齐心协力的推,可杂草一动也不动。突然,它们把面包咬碎,直到一只蚂蚁都搬的动时,一点一点的搬回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多力量大,齐心协力能把不可能的事办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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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做面包的日记三年级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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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的人长大后想成为公正、严肃的律师,也许有的人长大后想成为伟大的警察,也许还有的人想成为能够传授学生们知识的教师……而我,却想成为一个能做出美味点心的烘焙师。

烘焙师也许在人们心中是一个厉害而又神秘的角色,他们为什么个个心灵手巧,能够做出让人垂涎三尺的食物。而我长大之后就想成为这样神秘的角色,探索这样神奇的魔法并学会这种魔法。

做一个烘焙师可不这么容易,要有深厚的基础功,所以,从现在开始我在家里就要学习并担起烘焙师的这样一件事。每周一到每周三做曲奇饼干,周四到周五这两天创一个新的食品,让爸爸妈妈尝尝鲜,开开眼界。周末呢就要上网学习一些国外的小点心。做完这些基础功还是远远不够的,我还要学习做稍微难一些的点心。比如,我打算做椰丝球和炒酸奶或其它小食品。其实,我应该定一个小小的而又对我充满挑战的小目标,做一个马卡龙,不同口味、不同形状的马卡龙,只要是现在没有的,我都可以试着做,开拓新的蛋糕、点心领域。

我在电视上,经常看见他们山区里的孩子饭菜特别不好,我们吃一餐的量他们分为三餐吃,还有那些独居老人,他们行动不是特别的方便,做菜做饭更是一件难事了。所以,如果我真的当上了烘焙师,我想帮助他们,尽一份自己的力量为他们服务!

为了实现这个烘焙师的梦想,我要从现在做起,做得好做得认真。

为了自己心中的烘焙梦,加油!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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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品尝老面包作文650字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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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作为一道山西的美食,深受人们的喜爱,自古以来许多文人墨客都对老面包有着独特的描写,说他老实际一点也不老,只是口味独特,风味犹存罢了。

刚开始拿到老面包的时候,发现他和其他面包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灰黑色焦黄的面庞,还有那软绵绵的质感,就和其他的面包一般不二,但是,我觉得不平凡的外表下总是藏着不平凡的内在,所以迫不及待的就撕开了包装。

第一口咬上去,他确实和普通的面包没有什么区别,但是细细的品尝里面有一种山西人独特的味道,小麦的麦香,这种味道一直弥漫在口中,让你久久忘怀,再一次吃下去,这种面包的香味愈加浓厚,并不同于那种香精的香,而是出自自然的醇香小麦中,麦壳中,散发的最自然最本真的香味。我不禁吃了几块,上网也搜查了一下关于老面包的故事:相传在清朝的时候,有一个人叫马琳,他每回都要出差在外,而且距离家非常的遥远,经常一年半月都不回家,而他非常喜欢妻子做的面包,但是不易保存,经常在路上就坏掉了,这是他想,小麦可磨碎以后放入其中,不就能延长保质期了吗?想到这里,他说办就办,然后,令他惊奇的是,这种面包不仅口味风格独特,而且保质期非常的长,他把这种方法教给四邻居,便渐渐的流传了下来。

老面包我把它放了之后,却还留恋着这独特的味道,其实老面包代表的是一种山西人的生活态度,本真快乐,自然醇厚,就像黄土高原默默耕耘的人民,淳朴自然,没有丝毫的矫揉造作,正如这平凡外表下的老面包一样,看似平凡,实则不然,一口下去,感受到的不仅仅是其中的香味,更感受到山西这个地域传承千年的文化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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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面包树的

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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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里好热闹,有好多家长和小朋友。公园里好有趣,有那么多好玩的游戏;公园里好美丽,有姹紫嫣红的花,青翠欲滴的,碧波如镜的湖。小女孩有那么多的新奇,怎么也看不够,忍不住跑到这,奔向那。忽然想起了什么,一回头,发现爸爸妈妈不见了。这可怎么办呀?小女孩着急的从原路往回跑,试图遇到爸爸妈妈。珍珠豆豆从眼睛里像断了线的珠子急急的涌出来,都快成蜿蜒的小河啦,嘴巴里却只是咿咿呀呀的发着不成调的声音,无从表达。小女孩是聋子并且是哑巴。

小女孩找了很久,都没再见到爸爸妈妈,公园像一个迷宫,小女孩迷路啦。迷迷糊糊的就走到了公园的一个角落里,这里有一棵奇怪的大树,树叶是蓝荧荧的,果实是黄灿灿的。这是一棵面包树。树周围有高高的镂空的金属围栏,人们只能在围栏外面充满渴望的观望。面包树上的面包其实是可以用钱买的,只是非常的昂贵,但还是有一些人纷纷购买。管理员是用一种专制的工具小心翼翼摘取面包的。而买到面包的人,同样是小心翼翼的捧着面包,仿佛那是自己的生命。小女孩挤在人群里,望着黄灿灿的面包也想要,不光是因为它是这样奇特的面包,还因为小女孩的肚子早已经咕噜咕噜的叫了。可是,没有人看到小女孩渴盼的眼睛,即便看到,应该也没有人会给她买吧。

暖暖的夕阳已经挂在了天边,风将云朵织成了七彩霞衣,公园里的人渐渐的少了又少,小女孩还是没有找到爸爸妈妈。

最后一个游客也准备离开面包树了,他犹豫了很久,刚付了钱,拎着面包回过身对另一个激动不已的小女孩柔声的说:“宝贝,我们该回家了,妈妈该等着急了,咱们回家再吃面包哦。”那个小女孩压抑着无比的兴奋点点头,牵起爸爸的手离开了。淡淡的黄昏里,影子拉了好长好长。小女孩只是忧伤的望着,望着越来越淡的影子,还有渐渐模糊的面包,直到什么都看不见了。

管理员也要回家了,小女孩舍不得面包树,就躲在一棵大树后面,没有被发现。

弯弯的月儿悄悄的升上了天空,银色的光辉洒了一地,面包树仿佛被罩上了一件银色的轻纱外衣,美的不像属于人间。小女孩终于怯怯的从树的阴影里钻出来,这时的公园已经没人了,寂静的空气里,只有快乐的青蛙在不知疲倦的唱着歌子。小女孩又来到面包树前,靠着另一棵树干坐下来,痴痴的望着那充满光辉的面包,小河又开始在那张疲倦的小脸上泛滥,哭着哭着,小女孩睡着了。梦里小女孩看到爸爸妈妈来找她了,手里还拎着一个面包树上的面包。小女孩笑了,下巴上的一颗晶莹的泪珠儿滑落在身边的草丛里,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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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长在面包树的女人小说改编电视剧结局

全文共 1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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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正在热播电视剧《长在面包上的女人》男女主角程韵、林方文由黄宗泽、唐嫣主演,该剧开播以后很多看过小说的网友好奇电视剧的结局会不会和小说一样。该剧现正在热播,剧情人设基本延续了小说,但是在细节方面应该会有一些改编。《面包树上的女人》大结局是什么,程韵和林方文在一起了吗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到底结局如何呢?

《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改编自张小娴新小说作品,该剧讲述了女主角程韵以及她的两个好朋友宋迪之、沈光蕙在情感路上经历的坎坷和难忘的故事。三个单纯的女孩面对物质的考验,做出了不同的选择,各自为了寻找属于自己的爱情而努力。特别是唐嫣饰演的女主角程韵遇到了男主角林方文以后,开始了人生一系列的转变,最终两人在经历了各种坎坷以后重新走在了一起,但是彼此已经不是当年认识的那个单纯的年轻人了。

《面包树上的女人》电视剧结局应该会延续小说结局,那么小说结局是什么呢?在小说终结篇《流浪的面包树》当中,讲述了程韵和林方文的最终结局,林方文在一个小岛上过着属于自己的安静的生活。程韵以为林方文死了,所以在林方文出事情以后就和韩星宇分手了。韩星宇是程韵在林方文以后又遇见的一个人。还有葛米尔生病去世了,而程韵最后和谁在一起呢?这部分说的很模糊,好像是和暗恋她的房东在一起了,房东是谁?据说是她的一个小学同学。最后,程韵得知林放没有死的消息,但是两个人已经是错过了,不仅程韵有了自己的新生活,林放也有了自己的家庭,所以结局还是很虐心的。

《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是一个充满思考的小说,爱情在物质、家庭面前往往显得很脆弱,而女主角程韵作为一位对爱情充满幻想的浪漫女孩,她最想得到的爱情是单纯的没有任何杂质的。但是遇到了林方文以后,注定了她的爱情路上不会平坦。《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男主角林方文是一个内敛忧郁的作词人,他虽然喜欢程韵但是两人之间的各种误会让他逐渐失去了安全感,程韵可以给他温暖和快乐,但是却给不了她要的安全感,从小失去家庭温暖的林方文最需要的就是一份稳固、坚定的安全感,而浪漫的程韵扎起很多时候不会让他有这种感觉。所以两个人注定会分开。

《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之所以受欢迎,是因为它的故事情节真实曲折,男女主角感情复杂虐心,但是又摆脱了一般烂俗的偶像剧的结局设定,灰姑娘、白马王子的常见情节在这里没有,取而代之的是对于爱情与现实的一种思考,它非常的贴近现实,也很容易让观众产生共鸣。淡雅、疼痛、流离是张小娴小说的一大特点,这部剧也不例外。虽然最后男女主角程韵和林方文没有幸福的走在一起,但是它留给大家的思考远远比大圆满结局要深刻的多。

电视剧《面包树上的女人》的大结局预测应该会延续小说结局,算是一个悲伤的结局,是一个彼此错过的故事。那么小说结局是什么呢?在小说终结篇《流浪的面包树》当中,讲述了程韵和林方文的最终结局,林方文在一个小岛上过着属于自己的安静的生活。程韵以为林方文死了,所以在林方文出事情以后就和韩星宇分手了。韩星宇是程韵在林方文以后又遇见的一个人。而程韵最后和谁在一起呢?这部分说的很模糊,好像是和暗恋她的房东在一起了,房东是谁?据说是她的一个小学同学。最后,程韵得知林放没有死的消息,但是两个人已经是错过了,不仅程韵有了自己的新生活,林放也有了自己的家庭,所以结局还是很虐心的,虽然说爱是成全,但是最终还是错过了彼此,是一个忧伤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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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学会了烤面包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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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妈妈爱烹饪的缘故,从小我就爱呆在她的身边学习,有时候也会帮着妈妈打打杂。其实很多时候我都很想自己亲自尝试一下。

看着我如此想要尝试,妈妈决定首先教我烤面包,妈妈说如果我自己学会了,以后就可以自己准备早餐。妈妈告诉我,先用一瓶纯牛奶加上一个鸡蛋;混合以后需要290毫升的液体;将液体倒入面包机里面;加上2大勺白砂糖;再加入29。3克的橄榄油或者黄油;高筋面粉396克;干酵母4。1克。妈妈说这个环节很重要,酵母的多和少,或者放的顺序错了,就会影响面包的发酵,烤出来的面包就会很难吃。因此,配料的顺序必须是先放液体,再依次放入固体,面粉加入2/3以后,再放入酵母,然后再把剩下的面粉倒在酵母上,垒成小山的样子,才可以让面粉充分的发酵。发酵和烤制的时候一定不能随便打开面包机,以免影响温度和发生危险,等面包机发出蜂鸣声就可以取出蛋糕,但是一定要带上隔热的手套,以免烫伤。

根据妈妈教给我的秘诀,我开始马上自己动手做面包。可是妈妈总是不放心,在一旁指手画脚,让我很不开心。我心想:这根本就不是我自己在做面包,我想自己做。于是生气的离开了操作台,回房间去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进房间找我,并向我保证,她绝对不会再插手,让我独立的去完成这个面包。于是我开心的回到了操作台,并按照妈妈讲的秘诀和步骤开始做起面包来。3个小时以后,一个香甜美味的面包出炉了,我终于成功的做出了我人生的第一个面包,我赶快让妈妈给我拍了一张和面包的合影,见证我成长中又一个重要的时刻。随后我将面包切片,让爸爸妈妈和外婆一起来品尝,他们都说我做的面包非常好吃,今后家里烤面包这项工作就交给我了。

现在,我已经能够熟练的烤面包,而且还可以将自己烤出的面包作为礼物,送给朋友和家人们分享,让他们跟我一起感受甜蜜和快乐,我非常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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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DIY手撕面包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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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期盼已久的面包机终于到货了,我和妈妈要一起用面包机做手撕面包了!

首先,我们准备好了90毫升牛奶、1克盐、27克白砂糖、1个鸡蛋、黄油14克,高筋面粉200克,酵母3克。妈妈说,这些材料可以让我们做一个550克重的面包。开始做面包了,我把桶从面包机里面拿了出来,先倒入牛奶,打入鸡蛋,然后把盐和糖放在桶的两个不同的角落里,在放入黄油之前,要把黄油放在温热的地方软化,软化好后也放入牛奶中,接着把面粉倒入桶里,并使它覆盖住所有牛奶,最后酵母来喽,在面粉中间挖个小洞放入酵母,要确保酵母不与牛奶和盐握手哦!这是为了提高酵母的活跃性,使面包能够发得更加蓬松。

一切工作准备就绪。我把面包桶装入面包机,调到和面档,开始和面。妈妈说,每40分钟需要暂停、休息10分钟,这是为了确保面包机的电机不会烧坏。等到面团轻轻一拉可以拉成像橡皮手套一样薄,和面就成功了,这时把面团分成3份,并排放入面包桶开始发酵。大约一个小时左右,面包就发好了,就剩下最后一步烘烤了。烘烤时,面包机那边传来了阵阵香气,馋得我垂涎三尺。25分钟了,面包机发出了“嘀嘀嘀……”的响声,松软的面包烤好了。我们把面包取出放在架子上凉一凉,心急的我不顾面包还烫手,快速地撕下一块放入嘴里,哇!香香甜甜的面包,真好吃呀,而且还是我自己动手做的,那味道就更不一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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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云彩面包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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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下,草坪上,有两只活泼可爱的小花猫。姐姐名叫可可,妹妹名叫皮皮。姐姐喜欢戴蝴蝶结,妹妹喜欢卡小发卡。

一天早上,天气晴朗,姐妹俩在院子里玩耍。突然,皮皮像是捡到了金子似的喊叫道:“姐姐!姐姐!快看!大树的树枝中间卡着一团白绒绒的东西,好像是一朵软绵绵的白云!”可可不屑一顾地向上一看:“天哪!密密层层的枝叶里竟然躲藏着一朵洁白无瑕的云!可可和皮皮兴冲冲地搬来梯子,把它架在树上。然后,可可便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爬上去,生怕一不留神就摔个底朝天。终于,那朵白云被可可给摘了下来。

可可跟皮皮手捧着那朵白云找到了她们的妈妈,然后把白云递到妈妈跟前。她们的妈妈惊讶得嘴巴都张成了一个大大的“O”字。好几分钟过去了,妈妈才渐渐的恢复了意识,说话还是有点结结巴巴的:“宝……宝贝们,这不是一朵白云吗?”可可和皮皮连忙点头不已。猫妈妈想了想又说:“这朵白云软绵绵的,真像一个香喷喷的大面包啊!要不,我们把这朵白云烤成一个个面包吧!”两只小猫听得眼睛都笑弯了,异口同声地答应着:“好!好!真好极了!”

可可和皮皮期待的眼神伴随着妈妈熟练的双手,切片,放进烤箱,打开开关……“叮咚”一声响后,烤箱的门自动打开了,一个个诱人的金灿灿黄腾腾的小面包出炉了。可可和皮皮感觉那一个个小面包正跳着轻快的舞步向她们走来。两个人一拥而上,顺手就抓起了一个,“啊呜”一口咬了下去,还没等第二口接上,奇迹发生了。可可和皮皮的身子顿时变得轻飘飘的了,接着双脚就不由自主的离开了地面,两只小花猫仿佛插上了翅膀,飞出了自家的窗户。她们飞过了田野,穿过了小树林,哦哦哦,看见了,那是小兔的家,那是小狐狸的家,还有小喜鹊的,小熊的……,老半天后,两只小猫又飞回了自己的家!啊!就像做梦一样,“云彩面包”真奇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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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面包里的幸福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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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大家都在吃面包,唯独我坐在位子上发呆:哦,为什么点心发到我这儿就没了呢?我该怎么去找出一包点心呀!我用手托着头,既生气,又焦急。

正在我急得像一只热锅上的蚂蚁时,章诗彤走了过来:“航航,你在干什么呀?大家都在吃点心,就你托着个头,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不顺心的事了?”“啊,不是的,彤彤,其实没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就是没发到点心……有点不开心罢了。”“这不是也算得上不顺心的事吗?我分你一半吧!”章诗彤把自己的面包分成了两半,递了一半给我。“不不不,这是你的面包,我不能吃。”我拒绝了她的好意。“哦……既然你不吃我的,那我就带你去食堂问问还有没有多余的点心吧。”一说完,她就拉起我向食堂跑去。

章诗彤和我来到了食堂,找了一位厨师:“那个……阿姨,这儿还有多余的面包吗?”“不太清楚,这个事儿你们要去保安室问问。”阿姨回答。“好的,谢谢你!”我们又向保安室跑去。

“保安叔叔,还有多余的面包吗?”一进门,章诗彤就问道。“我还有吃过。”我接着说。保安叔叔点点头,“刚刚来了个小朋友,说多了一份点心,看来,就是你们班的了。”我和章诗彤都很开心。

在回教室的路上,我边吃面包边和章诗彤聊天。我感到,今天的面包特别好吃,越吃越香,里面,好像藏着一样东西——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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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熊花花数面包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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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动物王国里,熊妈妈开了一家面包店,店外每天都排着长队。

熊妈妈不仅要烤面包,还卖面包,可忙了,小熊花花见了,想:妈妈真忙,怎么办呀?于是她对妈妈说:“妈妈,我来帮你您数面包吧!”妈妈微笑地点了点头。

于是,小熊花花就是“数面包员”了。山羊妈妈走来,笑眯眯地说:“哇,面包做得这么油黄,看起来非常可口,就买这个吧。”“我要十个面包,都是奶油的。”山羊妈妈说。花花飞快地数了起来:“1、2、3、4……8、9、10,好了,给。”熊妈妈说:“一共10元。”山羊妈妈从口袋中拿出10元,手里提着面包走了。

马大娘和猫小姐……都来了,争着要这个,要那个。花花飞快地数、飞快地装,一下子就让每位客人都吃上了面包。

不久,他们满脸严肃地走了回来,一起说:“我要10个,可刚吃了一个就剩下6个了,这太不公平了吧!”

花花把一袋面包放了下来,又数了一遍:“1、2、3、4……8、9、10,看,这不是10个吗?”山羊妈妈说:“那5、6、7呢?”“什么5、6、7?”花花糊涂了。

“哈哈,花花,你错了,1—10中间可包含着5、6、7,如果漏了5、6、7,那当然不够10了。”熊妈妈说。

花花想起了老师教数数时,自己在下面偷吃蜜糖的事,脸“唰”地一下变红了,大家帮小熊花花补上了正确的数量,又回各家了。

以后,再也没有花花数错数的事了,因为她已经学会了。

小朋友们,记住,上课可别开小差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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