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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做面包的作文精品19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多力量大,齐心协力能把不可能的事办成功。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学做面包的作文,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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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面包的日记三年级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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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之后,我想吃面包,就跟妈妈一起走进了面包房。我进去一看,哇!货架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美味的面包、蛋糕、切片吐司、果酱和点心……真是应有尽有,要什么就有什么啊!收银台前挤满了同学。有的同学在结账,有的在挑选面包,还有的同学坐在摇椅上津津有味的吃着面包。我赶快拿好了托盘和夹子去挑自己喜欢的面包了。

这时候,我忽然看见旁边的玻璃门里有几位面包师正在制作着那香喷喷的面包。我急忙趴上去,观察他们怎样做面包。我心想:这可是个学做面包的大好机会呀!我边想边看他们做着快要出炉的面包,馋得我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

只见面包师拿出几个小面包,里面有一层巧克力酱。然后把小圆面包用擀面杖擀成了椭圆形片状。再拿一个精致的小刀片,在上面划出许多斜线。瞧!发现巧克力酱了吧!接着,把它卷成“u"形,团在一起,就做好了。将它按在放芝麻的盘子上,嗯,我已经闻到它的香味了!妈妈说,这就是我最爱吃的巧克力味芝麻面包啦。

将它放在烤箱里烤一下,面包就要出炉了。做这种面包真简单!我回家也要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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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雨伞和面包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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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在什么地方都有真情。一件很小的事情,至今让我刻骨铭心。

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早餐,我正兴致勃勃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蝴蝶在空中飞舞,花儿在太阳公公的阳光中向我点头,可是这一切都是短暂的,过了一会儿天色逐渐变暗,然后随着一阵雷声,就飘起了牛毛细雨,于是我加快了步伐,我一边走,一边想:可恶,这是什么天气哪?刚刚是晴空万里,阳光灿烂,转眼间就乌云密布了,还飘起了牛毛细雨,这让我非常生气,不过幸好是小雨而不是大雨。突然又一声雷声让原本的细雨变成了瓢泼大雨,一滴一滴的打在我脸上,有一点痛。“该死的天气”我说:“真是翻脸比翻书还快,说大雨就大雨,老天爷是成心跟我过不去啊!”我只好忍气吞声了,反正不管我怎么喊都无能为力。

我顺着房檐下走,心里一直在抱怨,走着走着忽然我停下来了,面前已经没有什么地方可以遮雨了,只好戴上帽子向前冲,每过一分钟身上就多了几个雨点,我一直在奔跑,可是脚一滑,忽然摔倒了,身上很脏,心里伤心极了,随后我又路过一个超市,站在门口,寒风一吹,我马上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然后自己的肚子响了几下,肚子饿了。我伸进裤包摸了摸,“没有”小声的嘀咕了一句,此时的我身无分文,饥寒交迫。“小朋友,你怎么了?”一阵清脆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回头一望一个素不相识的阿姨在和我说话,然后我小声的说了一句,“阿姨,有纸吗?”阿姨马上用几元钱买了一包纸帮我把头发擦干,还给我买了个面包并给了我一把伞让我回家。我走出了超市,手中拿着一把伞,这把伞的柄虽冷,但是让我的手我的心里都充满了温暖,吃一口面包,面包里的爱心,温暖一丝一丝的流进我的心里。

吃着面包,打着伞,走在漫天大雨的路上,看见两旁的街道仿佛都闪闪发光,充满了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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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蚂蚁运面包作文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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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蚂蚁王对手下的小蚂蚁们说:“兄弟姐妹们,冬天马上就要来临了,我们要开始准备过冬的食物了,大家有什么好主意?”小蚂蚁们齐声说道:“大王,您说怎么干就怎么干,我们都听您的。”

第二天清早,小蚂蚁们精神抖擞的在广场上集合,听蚂蚁王的吩咐:“我昨天在路边发现了一块大面包,今天大家一起齐心协力的把它搬回来,出发!”

蚂蚁大军排着整齐的队伍,浩浩荡荡的向目的地前进。当它们来到面包旁正准备动手时,面包说道:“喂,你们这些小东西想干什么?”

蚂蚁王说:“我们是来把你搬回家,当作过冬的食物的。”

“哈哈……”面包嘲笑道:“就凭你们芝麻点的小身板吗?真是自不量力!”

“你先别得意,看我们怎么收拾你。”蚂蚁王说完,大手一挥,成百上千只蚂蚁从四面八方一起冲上前来,围着面包不停地撕咬。不一会儿,在面包痛苦地呻吟声中,小蚂蚁们很快就把它四分五裂,变成了面包屑。蚂蚁大军高兴地唱着胜利的战歌,三个一群,五个一伙,齐心协力地把战利品搬回家去了。

虽然面包的个头比蚂蚁大了许多,但是在小蚂蚁们团结的力量下,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蚂蚁运面包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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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阅读第1章

全文共 1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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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鍕。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鍕?」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鍕,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 。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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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蚂蚁搬面包的作文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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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观察了一种动物,那种动物我们常常可以看见,那就是蚂蚁

中午,我在爸爸的单位的角落里发现了几只蚂蚁在寻找食物,那大大的头,前面还长了两颗大牙齿,那是用来搬食物的,他的头上长了一对触角,他的身体分为头。胸。腹三部分。

我拿了一小块面包放在它的前面,那只蚂蚁凑上前看了看,好像觉得自己搬不动,便转身去找其他蚂蚁,我在他去找边的蚂蚁的时候,我又把面包放到了另一个地方。

刚刚那只蚂蚁回来了,旁边跟了一只个头比较大的蚂蚁,后面还跟了好几只蚂蚁,等到那些蚂蚁们爬到以前放面包的地方的时候,却不见面包的影子,大个头蚂蚁往后面一站,好像在说:“你们去找那面包。”后面那群蚂蚁就四面八方逃开了,突然,有只蚂蚁找到了那块面包,就来报告大蚂蚁,好像在说:“首领,面包找到了。”大个头蚂蚁走了过去,看了看,连忙喊其他蚂蚁,这群蚂蚁用头顶着面包,还有一只蚂蚁便爬到面包上指挥,“往前,往左……”到了东门口,那些蚂蚁想让面包进去,可就是进不去。经过哪些蚂蚁的努力,终于搬进去了。

蚂蚁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有点感动,我们学习中不正缺乏这种精神吗?

[蚂蚁搬面包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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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一块面包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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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块普普通通的面包。从我出生的时候,上天就决定了我的寿命极为短暂,因为我要让孩子们健康成长,奉献出我短暂的一生。

叮咚,当糕点师父把我从烤箱里拿出来的时候,一大群孩子像饿狼一样把我和旁边的兄弟姐妹提回教室与大家分享。我很快乐,因为我活着是有意义的。可等我来到三(3)班才知道面包的一生会如此漫长。

午觉过后,同学们把我提进三(3)班的教室时,我以为他们跟上界的学生一样,都会抢着来选我。可事实不是我想象的那样,他们如同一个一个木头人,无视我的存在,将我冷落在一边。我很伤心,因为他们根本看都不看我一眼就出去玩了,那我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呢?

一天,两天,三天…。我变得像石头一样坚硬,就在这时,一个同学走了过来,我以为他要把我带回家去吃,可他竟然把我丢进了垃圾桶。

在垃圾桶旁边,一堆蚂蚁来啃食我庞大的身体。我拼命的叫啊,哭啊,可是没有人在意我的哭声。

这就是我在三(3)班的一生,可我多么希望同学们吃掉我,健康的成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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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面包作文900字

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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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吃什么样的面包啊?”母亲边整理我明天穿的衣服边问我。“不知道,烦死了,你每次买的面包都是一样的,有什么好问的!”我不耐烦地低吼着。“我怎么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母亲的声音也提高了几度,我更不耐烦了:“我早上不吃甜的,不喜欢连着几天都吃一样的,知道了?”“砰”我甩门进了房间。

如果不是与母亲吵架,我或许不会打开这个视频,也不会知道面包对母亲来说早已不是一顿早餐、一顿点心那么简单了,更多的是对我关怀的爱。

“哼,不就一个面包嘛,也跟我吵,我不吃了,她满意了吧!”我恼火地点击眼前五花八门的标题,点一个,关一个,就是看不到顺眼的,手上的动作也更重了些,鼠标在我手里都要被甩出去了。又点开一个,手也习惯性地将鼠标砸向“关闭”按钮上,正准备关闭时,出现的画面却让我的手缩了缩。

那是几个母亲站在面包店门前,手里拿着装着面包的袋子,嘴角尽是满足的笑容。这本来也没什么,可是她们口中都是如出一辙的“我孩子喜欢呢,我特地赶过来为他买的。”不知怎么,我的喉咙有些涩涩的,鼻子也有些酸,我不自然地清了清嗓子,想躲避这种不适感,可是从音响里传出来的声音让我不得不面对。“每个母亲都回来面包店,可是她们从来不为自己买面包,只为了她们自己的孩子,而孩子却从来没有想过要为自己的母亲买面包。”瞬间,眼中的酸胀感让眼泪有机可乘地划过脸庞,“啪嗒”滴在了桌上,一滴又是一滴,越来越多……

恍惚间看到,母亲好像就在店中细细地挑选着,手指掠过一个又一个面包,口中还在嘀咕:“不行,这个面包太甜了,她会嫌腻的。”一会儿,又说道:“这个又太油了,对身体不好。”突然,她的眼睛一下亮了起来:“终于找到了,就是这个,她前几天还说喜欢吃这个呢!”她笑了,笑得很开心,就像小孩拿到糖果一样幸福满足……

到这里,我再也想不下去了,我捂着脸,指缝间尽是眼泪。我为什么是这样的人,为什么面对辛辛苦苦买回来的面包我要挑三拣四,吃到不好吃的我还要大诉意见……我深吸一口气,不让自己泣不成声。我不是一个好女儿,一直都不是。

我打开了房门,母亲坐在沙发上低着头,落寞悲伤的背影让我的心更是被揪得透不过气来。我走到她面前轻轻拥上去:“妈,对不起,你买什么我就吃什么,下次我买面包给你吃,我们一起吃好不好……”

母亲的爱融化在面包里,面包的香甜亦是母亲浓浓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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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面包树的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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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洲的热带草原上,生长着一种形状奇特的大,19世纪一位博物学家是这样描写它的:“由于树干膨大,当它落叶后光秃而憔悴地站在那里,仿佛中风病人伸展开臃肿的手指。”另一个更早的探险者则描写道:“半兽半人一样的树,像一个头披白发、脑袋斜歪而且挺着大肚皮的老妖怪,皮如犀牛,无数细枝恰似乎指紧紧抓住天空。”这种树叫做波巴布树,它的树干很大,有的要40个人手拉手才围它一围,但个头不高,只有10多米,是名副其实的“大胖子树”,因为它的果实鲜美,是猴子等动物喜欢吃的食物,又叫作“猴面包树”。

猴面包树的故乡在干旱的非洲。为了减少水分的蒸发,它的枝头经常是光秃秃的,一旦雨季来临,它就利用自己粗大的身躯拼命贮水,一株猴面包树据说能贮几千公斤甚至更多的水,简直成了荒原的贮水塔,当它吸饱了水分,便会长出叶子,开出很大的白色花。猴面包树浑身是宝,它的鲜叶是当地人喜爱的蔬菜。树皮可以制作绳索、袋子、渔网等,还曾用来治疗疟疾,有退热作用。它的树叶和果实的浆液,至今还是民间常用的消炎药物。猴面包树还是植物界的老寿星之一。18世纪时,法国一位植物学家在非洲见到一棵,据他估计这棵树已活了5500年。有趣的是,猴面包树看上去很丰满,但中间往往是空的,这就无法从年轮上来推断它的年岁。

在非洲,猴面包树常常与庆祝丰收以及其他的一些宗教活动有关。在塞内加尔的塞仑斯,诗人、音乐家、魔术师和史学家这一阶层的人,死后就葬在猴面包树的空洞里。有个著名的英国旅行家就曾在一棵猴面包树的树洞里看见里面躺着20多个人的尸体。除此以外,猴面包树还常常用作旅行者以及动物们的休憩场所。不仅在非洲,在毗邻非洲的地中海、大西洋和印度洋诸岛上,乃至澳洲北部都可以看到猴面包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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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蚂蚁运面包作文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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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一只从外面巡逻的蚂蚁,它走到了一块空地上,这时它发现了一块面包,故事就开始了。

这个巡逻兵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跑回王国,对自己的手下说:“我发现了一大块面包,把我们的20只蚂蚁找来,一起去搬面包。”全齐了,巡逻队长带着兵去搬那块大面包了。士兵们看着,说:“我们几个根本不可能搬回去。”队长说:“那我们就把这块面包咬碎,然后让国王配给咱们军队。”说着,蚂蚁兵们有的发信号让国王配兵,有的把面包咬碎,弄成面包渣,等大队军马来搬运。

过了没多久,大内侍卫就带来了几队人马,然后一个个把面包渣咬在嘴上,带回了王国。

经过了几次来回,一大块面包被搬运完了,再看看士兵,都累的筋疲力尽了,多么团结的部队呀!

我们也要学会团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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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做面包的日记三年级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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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的人长大后想成为公正、严肃的律师,也许有的人长大后想成为伟大的警察,也许还有的人想成为能够传授学生们知识的教师……而我,却想成为一个能做出美味点心的烘焙师。

烘焙师也许在人们心中是一个厉害而又神秘的角色,他们为什么个个心灵手巧,能够做出让人垂涎三尺的食物。而我长大之后就想成为这样神秘的角色,探索这样神奇的魔法并学会这种魔法。

做一个烘焙师可不这么容易,要有深厚的基础功,所以,从现在开始我在家里就要学习并担起烘焙师的这样一件事。每周一到每周三做曲奇饼干,周四到周五这两天创一个新的食品,让爸爸妈妈尝尝鲜,开开眼界。周末呢就要上网学习一些国外的小点心。做完这些基础功还是远远不够的,我还要学习做稍微难一些的点心。比如,我打算做椰丝球和炒酸奶或其它小食品。其实,我应该定一个小小的而又对我充满挑战的小目标,做一个马卡龙,不同口味、不同形状的马卡龙,只要是现在没有的,我都可以试着做,开拓新的蛋糕、点心领域。

我在电视上,经常看见他们山区里的孩子饭菜特别不好,我们吃一餐的量他们分为三餐吃,还有那些独居老人,他们行动不是特别的方便,做菜做饭更是一件难事了。所以,如果我真的当上了烘焙师,我想帮助他们,尽一份自己的力量为他们服务!

为了实现这个烘焙师的梦想,我要从现在做起,做得好做得认真。

为了自己心中的烘焙梦,加油!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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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云朵面包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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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小兔蹦蹦就起床了。蹦蹦看了看床头的时钟还没有响,就跑到外面去玩。

蹦蹦玩着玩着就累了。她就在一棵大树下面休息。蹦蹦抬头望着天空,忽然发现一朵白去挂在树枝上。蹦蹦爬起来,飞快地爬上大树,摘下树枝上的白云玩了起来。可是她一松手,白云就飞快地飘走了。蹦蹦怎么也追不上白云,伤心地回家了。

回到家,蹦蹦发现妈妈已经把早餐给做好了。蹦蹦才想到她要迟到了。蹦蹦赶紧抓起一个面包。吃了一口,发现了小白云。她大叫起来:“哇!云朵面包呀!”“是呀,好吃吧!”妈妈边说边把书包拿给蹦蹦。没想到的是,她背着书包像羽毛一样飞起来。吃完面包后,蹦蹦飞的更高了。妈妈看了看钟说:“要迟到了,快带几个云朵面包去上学吧!”妈妈刚说完,蹦蹦就飞走了。

时间刚好,蹦蹦飞到教室里,她没有迟到。她把今天的奇遇讲给了同学们听。还把面包分给了同学们。大家吃了后都没有飞起来,原来小白云已经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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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不吃面包省钱买书

全文共 2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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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还没有开门,一个瘦小的孩子已经等在书店门口了。他有一头浓密的头发,一双闪着智慧的大眼睛,他苍白的脸色显示出营养不良,他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书店门前有一大排台阶,为了增加一点热量,他便一级一级地从台阶上跳下去又跳上来,慢慢地,身上感到暖和一点了。来往的行人看见这个小孩在台阶上跳来跳去,都很奇怪地看他几眼。

这个小男孩名叫海因里希·伯尔,是小镇上伯尔木匠家的第八个小孩。他是这个书店的常客。每天一放学,他便往书店跑。节假日,做完父亲交给他的活,他几乎整天泡在书店里。可他只看不买。书店里的店员都认识他了,知道他家里很穷,买不起书,也从不阻止他,让他尽情地在书的海洋中遨游,一来新书,书店里的店员还会向他介绍。

终于,门开了,小伯尔第一个走进了书店。他很有礼貌地向书店里的店员阿姨问好。阿姨热情地问他:“小伯尔,今天想看什么书?”

“《格林童话》还没有看完呢。”小伯尔熟悉地走到书架前,拿起那本《格林童话》便急切地翻看起来。

小伯尔眼睛发亮,紧紧地盯着书本,全神贯注地看着。他完全沉浸在故事中了。《白雪公主》中7个小矮人有趣的生活,机智的谈话逗得他轻声笑了起来。他心想:7个小矮人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从来不会饿肚子,也没有人欺负他们,我要像他们一样该多好!他看到7个小矮人救了白雪公主,又深深地被他们善良的行为打动了。他的眼睛湿润了,他慌忙用手擦掉就要流出来的泪水,生怕被别人看见。

小伯尔被书迷住了,忘记了时间,可肚子并没有忘记时间,这时“咕咕”地叫了起来。小伯尔才想起父亲要他了中饭后给教堂送雕像的事。他很不情愿地放下书,拔脚往家里跑。

小伯尔的父亲是一个木匠,专门给当地的教堂雕刻一些手工艺品。父亲每天都要让小伯尔给教堂送一次雕像,再把钱带回来供一家人吃用。每次父亲都要留给小伯尔一点零钱,让他第二天上学时在路上买面包吃。

小伯十分爱惜他那少得可怜的钱。他每天买一个最小的面包吃,把省下来的钱很小心地放到一个铁罐里,再把铁罐藏在一个别人都不知道的地方。小伯尔决定存了足够数量的钱以后,就去买一本他最喜爱的书。

然而,小伯尔的这个计划不得不改变了。星期一在学校时,老师宣布为了让同学们开阔视野,多阅读一些课外书,他要在同学中开展一项活动,要求每个同学都拿出几本课外书来,大家交换阅读。

小伯尔这下可着急了。他连一本自己的课外书也没有。到时,同学们都有书交出去,唯独他没有,那多丢脸啊。可他铁罐里存的那点钱还不够买一本书呢。怎么办呢?又不能向爸爸要钱。爸爸每天从早到晚地干活,挣来的钱只够一家10口人吃用,不可能再有多余的钱给他买书。如果每天能多存一点钱,那他很快就可以买到一本书了。要是把所有的钱都省下来,他两三天以后就可以买本书。对呀,何不把买面包的钱都是都省下来,这样,两三天后一本崭新的书就是他的了。

想到几天后他将拥有一本自己的新书,小伯尔不由得兴奋起来。下午,送完货回来,爸爸又给了他一点零钱。他把那个小铁罐拿出来,把钱一枚枚地放进铁罐里,又小心翼翼地把铁罐藏起来。

晚上,他躺在床上,便在心里默默计算着他已经有了多少钱,还要多少钱才能买本书,慢慢地,他进入了梦乡。他做了一个很美的梦:在梦里,他有了很多很多的新书,一会儿看看这本,一会儿又摸摸那本,他不知道看哪一本才好。他在梦中想:这么多的书,我怎么看得过来呢?让那些没书看的人都到这儿来看书吧。于是,就有很多的小朋友到他这儿来看书。小朋友们拿着新书,大家都很开心地笑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小伯尔便向房间四周打量:“我的书呢,我的书到哪儿去了?”房间里空空的,一本新书也没有。他才知道是做了一个好梦。他想:总有一天,我会有梦里那么多书的。

上学路上,他又经过那个面包坊。一阵阵的奶油面包香味直扑鼻孔,他使劲地咽着口水。面包坊的老师看见他走过来,亲切地招呼他:“小伯尔,今天想吃什么面包?我这里有奶油面包、火腿面包,还有新来的葡萄夹心面包。”

小伯尔真想吃一个香喷喷的面包,但他喜爱的新书在向他招手呢。他慌忙撒个谎:“谢谢您,我已经吃过了。”说完,他拔脚跑了起来。他想赶快离开这儿,逃离那阵阵香味带来的巨大诱惑。

老师在讲台上讲着数学题,可小伯尔的肚子在唱“空城计”了。早上没吃面包,现在肚子里空空的。小伯尔在心里说:“肚子,你别叫了,我要买一本新书呢。等我把新书买回来,一定把你喂得饱饱的。”

就这样坚持了三天,他终于存够了买一本新书的钱。他把铁罐里的钱倒出来,仔细地数了一遍又一遍。“足够买一本新书了。”他自言自语道。他把钱又放回铁罐中,抱着小铁罐朝书店走去。

来到书店,他大声地对书店里的店员说:“阿姨,我要买一本新书。”店员奇怪地看着他,说:“孩子,你有那么多钱吗?”

“我有,阿姨你看。”说着,他把小铁罐高高地举了起来,摇了摇,铁罐里的硬币发出清脆的响声。

“你哪来那么多钱呢?”店员不相信似的问他。

“我省下来的面包钱呢。”

店员叹了口气,说:“可怜的孩子。”说着,她便去书架上拿了小伯尔最喜爱的《格林童话》。

买了新书,小伯尔别提有多高兴了。他把新书紧紧地抱在胸前,生怕它逃走了似的,一路蹦蹦跳跳地回到家。

回到家里,他找了一张牛皮纸,小心地把书的封皮包起来。他把新书放在鼻子底下,久久地闻着书页中散发的油墨芳香。“这本书是我的啦,我有了一本新书了。”他有点不敢相信似地喃喃自语着。晚上他把新书放在枕头底下,美美地睡着了。

长大以后,爱书的小伯尔终于成了一个写书的人,还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金。

1.苏轼读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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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简介

全文共 1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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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简介

一直向往上海生活的程韵作为交换生成为了上海某知名大学的学生,带着未考上大学的迪之与上海本地的光蕙见面并成为最好的朋友,三人彼此交流着自己的心事。光蕙看到叔叔对生病卧床的婶婶关怀备至,这种不离不弃的爱让她为之感动,同时也激发了她对美好爱情的憧憬和向往。迪之是一个喜欢追逐的人,她时刻追逐着自己的爱情和面包。勇于追逐的个性使她爱上了程韵学校排球队的年轻教练邓初,但是邓初的懦弱和安于现状让她失去了生活的激情。她开始寻找借口远离邓初,去追求另一片自由放逐的蓝天——卫安,一个电视剧特技演员。光蕙充满孝心、争强好胜,她宣告要做一个靠自己努力赚钱买面包的女人。望女成凤的光蕙母亲迫不及待地给光蕙安排相亲,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光蕙嫁一个好人家。为了当个孝顺的女儿,光蕙总是尽量满足母亲的心愿。

程韵发现哥哥程浩和嫂嫂美伦之间的感情存在危机,为了家庭的和睦稳定,她想尽一切办法从中调解,经过一番努力之后终于化解误会,程浩和美伦也合好如初。程韵自己却因此与同学林方文之间造成了种种搞笑的误会,误会尚未解除林方文却已远走美国求学。随后光蕙、迪之和程韵陆续毕业,光蕙成为一家投资公司的白领,迪之继续追寻自己的爱情,程韵则成为了一家报社的记者。一年以后,程韵带着哥哥程浩的儿子帮帮外出休闲,偶遇林方文,两人这才消除误会并彼此表明心迹。

光蕙总是被母亲催促早日找个好归宿,不堪其扰中让同事威廉假扮自己的男友混淆母亲视听。在压力下光蕙去足疗店减压,相识了足疗店小师傅安小禄,两人逐渐萌发出爱意之后便开始偷偷交往,直到光蕙母亲的一次突然来访才让两人的爱情暴露在阳光下。迪之和卫安的感情也日渐升温,在两人热恋准备订婚时,却遇到种种原因的阻挠和牵绊。卫安和迪之都不愿放手彼此,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两人都做出了自认为正确的决定,并各自找回属于自己的生活。

因为一次偶然相遇,程韵与徐起飞相识并成为他的“粤语课的学生”。无意中程韵向徐起飞谈起林方文写的歌,徐起飞不但采纳了程韵的推荐并暗中签约林方文的公司。对程韵来说,林方文的一个个绯闻总带给她很多不安全感,不论是风骚多情的费安娜还是热情似火的乐姬,都让程韵感觉到林方文的飘忽不定。两人的感情也在众多的人情和波折中渐渐凸显出不信任的问题。方文姐姐林日的突然到来却让这对恋人的感情稳固了很多,她让程韵深深了解了林方文一直隐藏的故事。得知林父和林母的事情之后,程韵不觉心疼起林方文来。她主动担任林方文和林母之间的润滑剂,去化解两人的误会,传达两人都没有勇气说出的话语。

面对程韵的调解和劝说,林方文碍于自己大男生的面子问题,不仅没有接受反而对程韵大发脾气,最后还选择了再一次的逃离。林方文的逃离让程韵不知所措,她没想到自己的好意会让林方文拒绝。她回忆和林方文一起去过的每一个小地方,努力寻找着林方文的下落。

为了满足母亲的心愿,光蕙重新交了一位医生男友孙维栋,并带其回到乡下老家看望自己的父母。乡下房屋的简陋让孙维栋很不习惯,光蕙母亲虽对孙维栋一见面就送药的方式很不喜欢,但是对他的职业却非常喜欢。她觉得医生是一个有身份又有前途的职业,女儿嫁个医生就等于有了一个很好的归宿。孙维栋的母亲在上海见到了光蕙,对光蕙也非常喜欢,希望光蕙能及早和维栋结婚,并当面送上传家之宝的手镯以表心意。

届时,迪之和自己的姐姐美之生活在一起彼此照顾;光惠也如偿所愿找到了一个符合母亲要求的男友,并得到双方家长的支持和祝福,算是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生活;只有程韵还在为林方文的逃离而惴惴不安,她不知道自己和林方文的未来将会是如何。

徐起飞体贴又细致入微的关怀,让程韵的内心安稳许多,甚至很多时候在想如果徐起飞是林方文该有多好,自己或许就不会如此狼狈、如此不安。林方文不在的日子,徐起飞和程韵的关系日渐亲密。程韵能感受到徐起飞的感情,但是自己一直在等林方文,不该在爱着林方文的同时再来爱徐起飞。

为了继续等待林方文,程韵拒绝了徐起飞并决定回到父母身边。走之前程韵答应了光蕙和迪之陪她们一起过除夕,在充满新春气息的除夕之夜竟意外遇见林方文。林方文深情地对程韵表达爱意,希望每年除夕之夜都会陪在程韵身边,并送上一首除夕之歌《烟雨》。感动不已的程韵甜蜜的享受着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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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面包树的

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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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平洋的热带岛屿上,生长着一种面包

面包树是桑科常绿植物,可高了,一般在十米左右

它树干通直,粗壮,叶柄长,叶子大而美丽;面包树花单性,雌雄同株,雌花簇成球形,雄花集成穗状;它的果实就像一个个大面包,呈椭圆形,果肉是白色的,闻起来很香甜。

前几天,我在电视上看到,太平洋岛国萨摩亚居民就以面包树果实为食。面包树果实难道真的可以吃?于是,我决定上网寻找答案。果然,网上的内容告诉我:面包树的果实含有大量淀粉和维生素,和面包一样非常有营养,能够提供我们每天所需的营养物质。很多热带岛国的居民把面包果用水煮着吃,就像我们每天吃大米饭一样。

面包树的用途可多了,不仅它的果实可以食用,而且当地居民用它的树干来盖房子,打家具,它的树皮还可以做纺织原料呢!

看来,我们不能小瞧我们身边的每一种植物,它们不仅帮助人类保持水土,净化空气,而且还能为人类提供建材,有的还能提供食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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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袋面包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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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阴凉的晚上,天特别冷,我舒服地躺在家里的床上。这时,耳边传来一个声音,妈妈告诉我:“你们老师说了,明天要去养老院做义务劳动,让你们好好准备!”“真的?”我立刻坐起身。马上开始为“大扫除”做准备工作。

那时我还在上一年级,听说要去除学校以外的地方就兴奋不已!我把家里所有面类食品都找了出来,包括最喜欢吃的面包。这个晚上,我兴奋地睡不着觉,在床上翻来覆去,期待着明天的到来。

第二天一早,我们从学校出发,前往养老院,那是在人民公园院内。我强烈感到车里的气氛,那是兴奋里夹杂着些许疑问。对呀,养老院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大家议论纷纷。

车到了,老师组织同学们下车,原本嘈杂的气氛沉闷下来。大家怀着复杂的心情向养老院走去。活动内容大概是送礼、表演等。我亲手送上了昨天准备的燕麦和面包,虽然送面包时怀着一点不舍,但想到这是奉献爱心,还是忍下心来送出去了。陌生的老奶奶不会说话,向我点了点头表达谢意,我也勇敢走过去抱了一下老奶奶,我看到她脸上浓浓的笑意,我也跟着笑了。

那时候小,并不懂什么是帮助,只会笑。可现在想来,这就是帮助,很小的一件事,却能让人受益匪浅:在别人需要时能伸出援手,给予别人最需要的东西。别人快乐了,自己也快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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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第一次烤面包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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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所做之事勿候明天,自己所做之事勿候他人。”读着这句出自德国歌德的警句,我不禁想起我第一次自己动手做美食——烤面包的事。

夏天是出游的好季节,我最喜欢在夏天去野外游玩。蓝蓝的天空中,朵朵白云慢慢从远方飘过来,又不知去向地飘向另一处的远方。牧羊人带着牧羊犬,赶着羊群,踏着软绵绵如地毯似的青草,沿着山坡上蜿蜒的羊肠小道,往山上而行。

我特爱这山野清幽,鹰飞草长,野花遍地的景象。我们游过山间小路,来到茂密的的林间草地。午间的野外盛宴一直是我最关心的,爸爸妈妈把食物和餐具布置好,烤箱点起红红的炭火。“当当”,我抄起大勺和锅铲,“我来也,本大厨上场,今天我来老面包!”我响彻云霄的声音把鸟儿都招引了过来。

烤面包看似简单,其实要烤好也不容易!我先用竹签穿好面包片,穿一根不牢固,就穿两根,刷上油,马不停蹄地放在烤箱的篦子上烤了起来。我小心翼翼地翻动着,很怕一不小心把下面烤焦。

一会功夫,一个个烤好的面包片呈现在大家的眼前。爸爸妈妈帮我在烤熟的面包片上撒上作料。我们一家人围坐在散发清香的草地上,享受着迎面吹过来的暖风,听着枝头悠扬婉转的鸟叫声,品尝自己动手制作的美食,好不惬意!

美好的生活就在眼前,悠哉,悠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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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叮当猫的记忆面包作文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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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怎么办啊?快考试了,可是还有那么多的公式、古诗没背会,我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正在这时,叮当带着记忆面包出现在我的眼前。于是它一摇一摆的走到我身旁,像长辈一样拍拍我的肩膀问:“干嘛愁眉苦脸的,你忘了,一考完试就可以放假了?”我摇摇头,说:“可是还有许多公式和古诗没背会,怎么办啊?”“没有关系。”叮当猫拍拍它自己“你的事包在我身上,只要一吃我的新发明-----记忆面包,你考试就有十足的把握了。”我高兴的围着它跳了好几圈,一直对它说谢谢。

“但是-----”它的口气一变,“你得答应我一件事。我才能给你吃记忆面包。”我点点头,让它快往下说那就是-----你下次考试不准发生这样的事了要不然你就要接受惩罚的,你可要考虑清楚。”“好,我答应,以后绝对不会出现类似情况了。”

“我来一回也不白来,我小时候成绩可好了,你要有不会的可以问我。”我虚心的向叮当猫“老师”请教,它都一一为我解答,为我讲解,真的好像一个老师。末了它要走了,它从它的口袋里拿出小汽车来准备走,我急忙叫住它,还没有给我记忆面包呢!它神秘地笑了笑,说放在桌子上了,再见!就一溜烟地走了,我迫不及待的打开记忆面包的包装,想看看记忆面包是什么样子,结果出人意料,这个盒子里只有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学习没有捷径,只有自己勤奋、努力、刻苦钻研,才能得到知识的果子。努力吧!叮当猫。我想:我已经得到了记忆面包。谢谢你,叮当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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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第一次做面包

全文共 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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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中,有过许许多多的“第一次”:第一次去旅游,第一次登台表演,第一次养小动物,第一次一个人睡觉……可我最难忘的是第一次做面包

我的生活中,有过许许多多的“第一次”:第一次去旅游,第一次登台表演,第一次养小动物,第一次一个人睡觉……可我最难忘的是第一次做面包。

记得那是一个双休日的早晨,我在客厅看电视,电视里在播放教我们怎么做面包的节目,我觉得很有趣,就想自己也做面包试一试。

动手做一做,我去拿来笔和纸,把制做过程记下来。看完电视后,我来到厨房,把面粉、白糖、还有红枣都拿出来,妈妈问我干什么,我说:“妈妈,你先出去吧!等我做好了你再进来品尝。”说着,我把妈妈推了出去。我把面粉倒进了盘子,把鸡蛋打进去,再把白糖放进去,我伸手把袖子卷上去,开始和面粉,和了一会儿,有点干燥,用勺子舀水,我小心翼翼的加一点水,感觉脸上有点痒,就用手擦了一下,咦,弄得脸上都是白白的面粉,不管了,还是继续和吧。我左一遍右一遍地和,可是,它总是散出来,哎呀!气死我了!我冷静下来一想:不是常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嘛,继续努力,一定会成功的。我和了好长时间终于和好了,我把它和成圆圆的馒头形状,再把红枣一个个按到上面,最后把它放到蒸笼里蒸一会儿。

二十分钟后,我打开蒸笼盖,顾不得烫手,飞快地把面包端了出来。闻一闻,嗯,还挺香的,有浓浓的红枣味道。我急急忙忙地把门打开,让妈妈进来看看我做的面包,妈妈说:“挺漂亮的,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说着,妈妈吃了一口,说:“有点硬,没有加过发粉。”我暗暗下定决心:下次一定要做得更好。

我已经学会了做面包,如果你到我家来作客的话,我可以做给你吃哦!经过这次努力,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一件事,不能半途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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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神奇的面包树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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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间破旧、丑陋的小房子里,住着穷人强强一家。他们天天靠拾废品生活。

一天强强出去拾废品的时候,看见一只小灰狗都奄奄一息了,小强不忍心小灰狗无辜失去生命,便把小灰狗抱回家了。

强强看小灰狗又累又饿,于是就把家里剩下的食物给小灰狗吃了。小灰狗吃完饭菜后,发出一阵阵光芒,说:善良的强强你好!我原来是玉帝的宠物,可因为触犯了天条,被玉帝打下了人间。我本以为我会死,可是你救了我,谢谢你!话音刚落,小灰狗就闭上了眼睛,从嘴里吐出一颗种子,又说:“这是一颗神奇的种子,只要你精心照顾着它,那么它也会好好地报答你的。”说完后,小灰狗就化作了一条飞龙飞走了。

强强小心地捧起种子,跑到房子旁边,把种子种到了地里。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种子长成了一棵大。风儿吹过,它的枝叶也随风飘荡。更神奇的是,树上居然结出一只面包

从此,强强一家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再也不要靠拾废品来换食物填饱肚子了。有时,强强也会分一些面包给其他穷人吃。有了这棵树,强强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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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面包风波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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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国庆

早上豆豆收拾好东西就走了,桌子上放着一块面包。豆豆心想:留着晚上回来当夜宵!

妹妹丫丫在收拾东西的时候看到了豆豆留下的美味的面包,丫丫心想:我到底是吃还是不吃呢?犹豫了好久,转念一想:反正他是我哥,没关系,明天我再还给他。于是丫丫狼吞虎咽地把面包解决了。

晚上豆豆回来了,走在路上的时候豆豆就惦记着终于可以吃到美味的面包了,但是他发现桌子上只有一个面包袋,他追问妹妹:“是不是你偷吃了我的面包?”丫丫吓破了胆说:“是…是,我今天早上太饿了就吃了,明天我还你一个嘛!”豆豆生气地离开了。

第二天,丫丫把自己的面包还给了豆豆,惭愧地说:“哥哥,是我不好,我再也不偷你的面包吃了。”豆豆说:“没关系,知错就改就是我的好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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