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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做面包的作文(精选20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多力量大,齐心协力能把不可能的事办成功。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学做面包的作文,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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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的面包树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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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间破旧、丑陋的小房子里,住着穷人强强一家。他们天天靠拾废品生活。

一天强强出去拾废品的时候,看见一只小灰狗都奄奄一息了,小强不忍心小灰狗无辜失去生命,便把小灰狗抱回家了。

强强看小灰狗又累又饿,于是就把家里剩下的食物给小灰狗吃了。小灰狗吃完饭菜后,发出一阵阵光芒,说:善良的强强你好!我原来是玉帝的宠物,可因为触犯了天条,被玉帝打下了人间。我本以为我会死,可是你救了我,谢谢你!话音刚落,小灰狗就闭上了眼睛,从嘴里吐出一颗种子,又说:“这是一颗神奇的种子,只要你精心照顾着它,那么它也会好好地报答你的。”说完后,小灰狗就化作了一条飞龙飞走了。

强强小心地捧起种子,跑到房子旁边,把种子种到了地里。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种子长成了一棵大。风儿吹过,它的枝叶也随风飘荡。更神奇的是,树上居然结出一只面包

从此,强强一家过上了富裕的生活。再也不要靠拾废品来换食物填饱肚子了。有时,强强也会分一些面包给其他穷人吃。有了这棵树,强强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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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神奇的面包树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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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开始读《小王子》这本书,我就被它深深的吸引着。这是一个诗般的寓言童话故事,仿佛文字就像音乐一样优美。让我觉得既有趣、又新奇。

这个“小王子”可不是一般的“小王子”哦!他是一个忧伤而寂寞的小王子,独自一人住在一个小小的星球上,你想象得到他的星球有多小吗?比方说他很想养一只羊,必须要养一只很小很小的装在箱子里的小羊,要不然,小王子的星球就盛不下啦!

这本书里还讲到了一种庞大的,叫猴面包树,就像宫殿一样大。对这个小小的星球来说,这是一种坏树,种子是个坏种子,它只要刚一发芽,就要立即拔除,不然,它的根会穿破星球,把整个星球毁掉。

一开始,我和妈妈都以为这是作者想象出来的一种树,我只是对这种树的名字非常感兴趣。为什么叫猴面包树呢?我皱着眉头,想了又想,怎么也想不明白,就问妈妈,妈妈说:“我也没有听说过这种树,可能是它的形状像面包吧!要不然是它的果实像面包?”我又绞尽了脑汁的想了好久,就又问妈妈:“可是为什么要加个‘猴’字呢?”妈妈也觉得很奇怪。

于是,我和妈妈就一起上网查阅资料,原来猴面包树就生长在我们的地球上,它的家在非洲干旱的热带草原上,树冠巨大,树杈千奇百怪,像树根,远远的看着就像摔了一个倒栽葱。它的树干很光滑,就像一个大瓶子,又像一个大圆桶,里面储存着大量的水分,让它们能够在干旱的季节里生存,就像骆驼的驼峰一样,最大的树干要四十个成年人才能合抱。它的寿命很长,一般都能活到五千年,超过一千年的树,树干就空了,人们还可以在小房子一样的树洞里开酒吧呢!它的果实像皮球一样大,味道甘甜,许多猴子喜欢吃,所以叫做猴面包树。

我和妈妈查完之后,感到惊叹不已,妈妈说:“这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今天,我又学到了新的知识,真高兴啊!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大家都来看这本书吧!你一定也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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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不吃面包省钱买书

全文共 2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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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还没有开门,一个瘦小的孩子已经等在书店门口了。他有一头浓密的头发,一双闪着智慧的大眼睛,他苍白的脸色显示出营养不良,他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书店门前有一大排台阶,为了增加一点热量,他便一级一级地从台阶上跳下去又跳上来,慢慢地,身上感到暖和一点了。来往的行人看见这个小孩在台阶上跳来跳去,都很奇怪地看他几眼。

这个小男孩名叫海因里希·伯尔,是小镇上伯尔木匠家的第八个小孩。他是这个书店的常客。每天一放学,他便往书店跑。节假日,做完父亲交给他的活,他几乎整天泡在书店里。可他只看不买。书店里的店员都认识他了,知道他家里很穷,买不起书,也从不阻止他,让他尽情地在书的海洋中遨游,一来新书,书店里的店员还会向他介绍。

终于,门开了,小伯尔第一个走进了书店。他很有礼貌地向书店里的店员阿姨问好。阿姨热情地问他:“小伯尔,今天想看什么书?”

“《格林童话》还没有看完呢。”小伯尔熟悉地走到书架前,拿起那本《格林童话》便急切地翻看起来。

小伯尔眼睛发亮,紧紧地盯着书本,全神贯注地看着。他完全沉浸在故事中了。《白雪公主》中7个小矮人有趣的生活,机智的谈话逗得他轻声笑了起来。他心想:7个小矮人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从来不会饿肚子,也没有人欺负他们,我要像他们一样该多好!他看到7个小矮人救了白雪公主,又深深地被他们善良的行为打动了。他的眼睛湿润了,他慌忙用手擦掉就要流出来的泪水,生怕被别人看见。

小伯尔被书迷住了,忘记了时间,可肚子并没有忘记时间,这时“咕咕”地叫了起来。小伯尔才想起父亲要他了中饭后给教堂送雕像的事。他很不情愿地放下书,拔脚往家里跑。

小伯尔的父亲是一个木匠,专门给当地的教堂雕刻一些手工艺品。父亲每天都要让小伯尔给教堂送一次雕像,再把钱带回来供一家人吃用。每次父亲都要留给小伯尔一点零钱,让他第二天上学时在路上买面包吃。

小伯十分爱惜他那少得可怜的钱。他每天买一个最小的面包吃,把省下来的钱很小心地放到一个铁罐里,再把铁罐藏在一个别人都不知道的地方。小伯尔决定存了足够数量的钱以后,就去买一本他最喜爱的书。

然而,小伯尔的这个计划不得不改变了。星期一在学校时,老师宣布为了让同学们开阔视野,多阅读一些课外书,他要在同学中开展一项活动,要求每个同学都拿出几本课外书来,大家交换阅读。

小伯尔这下可着急了。他连一本自己的课外书也没有。到时,同学们都有书交出去,唯独他没有,那多丢脸啊。可他铁罐里存的那点钱还不够买一本书呢。怎么办呢?又不能向爸爸要钱。爸爸每天从早到晚地干活,挣来的钱只够一家10口人吃用,不可能再有多余的钱给他买书。如果每天能多存一点钱,那他很快就可以买到一本书了。要是把所有的钱都省下来,他两三天以后就可以买本书。对呀,何不把买面包的钱都是都省下来,这样,两三天后一本崭新的书就是他的了。

想到几天后他将拥有一本自己的新书,小伯尔不由得兴奋起来。下午,送完货回来,爸爸又给了他一点零钱。他把那个小铁罐拿出来,把钱一枚枚地放进铁罐里,又小心翼翼地把铁罐藏起来。

晚上,他躺在床上,便在心里默默计算着他已经有了多少钱,还要多少钱才能买本书,慢慢地,他进入了梦乡。他做了一个很美的梦:在梦里,他有了很多很多的新书,一会儿看看这本,一会儿又摸摸那本,他不知道看哪一本才好。他在梦中想:这么多的书,我怎么看得过来呢?让那些没书看的人都到这儿来看书吧。于是,就有很多的小朋友到他这儿来看书。小朋友们拿着新书,大家都很开心地笑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小伯尔便向房间四周打量:“我的书呢,我的书到哪儿去了?”房间里空空的,一本新书也没有。他才知道是做了一个好梦。他想:总有一天,我会有梦里那么多书的。

上学路上,他又经过那个面包坊。一阵阵的奶油面包香味直扑鼻孔,他使劲地咽着口水。面包坊的老师看见他走过来,亲切地招呼他:“小伯尔,今天想吃什么面包?我这里有奶油面包、火腿面包,还有新来的葡萄夹心面包。”

小伯尔真想吃一个香喷喷的面包,但他喜爱的新书在向他招手呢。他慌忙撒个谎:“谢谢您,我已经吃过了。”说完,他拔脚跑了起来。他想赶快离开这儿,逃离那阵阵香味带来的巨大诱惑。

老师在讲台上讲着数学题,可小伯尔的肚子在唱“空城计”了。早上没吃面包,现在肚子里空空的。小伯尔在心里说:“肚子,你别叫了,我要买一本新书呢。等我把新书买回来,一定把你喂得饱饱的。”

就这样坚持了三天,他终于存够了买一本新书的钱。他把铁罐里的钱倒出来,仔细地数了一遍又一遍。“足够买一本新书了。”他自言自语道。他把钱又放回铁罐中,抱着小铁罐朝书店走去。

来到书店,他大声地对书店里的店员说:“阿姨,我要买一本新书。”店员奇怪地看着他,说:“孩子,你有那么多钱吗?”

“我有,阿姨你看。”说着,他把小铁罐高高地举了起来,摇了摇,铁罐里的硬币发出清脆的响声。

“你哪来那么多钱呢?”店员不相信似的问他。

“我省下来的面包钱呢。”

店员叹了口气,说:“可怜的孩子。”说着,她便去书架上拿了小伯尔最喜爱的《格林童话》。

买了新书,小伯尔别提有多高兴了。他把新书紧紧地抱在胸前,生怕它逃走了似的,一路蹦蹦跳跳地回到家。

回到家里,他找了一张牛皮纸,小心地把书的封皮包起来。他把新书放在鼻子底下,久久地闻着书页中散发的油墨芳香。“这本书是我的啦,我有了一本新书了。”他有点不敢相信似地喃喃自语着。晚上他把新书放在枕头底下,美美地睡着了。

长大以后,爱书的小伯尔终于成了一个写书的人,还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金。

1.苏轼读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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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拿手好戏做面包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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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晟欣

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的拿手好戏是——做面包,而这拿手好戏中的背后却隐藏了不少的努力和坚持不懈。

那天家里将要来几位客人,我激动万分,想要做几份面包送给他们做伴手礼。我撸起袖子,穿上围裙,扎上头发,一副厨师的样子,准备“上菜”!

我看着摆满了一桌的食材和工具,心里充满了期待。

一开始,因为刚刚接触,急得无从下手,只能对着手机按图索骥。”打蛋、加面粉、搅拌、打发……”一连串的字符映入脑中,手不停地做着动作,一会儿转圈,一会儿磕蛋,一会儿小心翼翼的,忙得我团团转。可做出来的面团,不是硬成一块石头,就是湿成一片浆糊。但我不甘心,我一定要成一个属于自己的拿手好戏。

我上午练,中午练,做完作业继续练,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手法变得熟练,食材份量也控制得越来越精准。蛋壳一磕,将蛋壳分成两半,一翻一转蛋清和蛋黄顺利地分离出来,不留一点瑕疵。一下子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团子出现在桌板上。我一搓一揉,轻轻吹了口仙气,使它玩转了七十二变“小熊、蜜蜂、蝴蝶、圣诞树……”应有尽有,再将它们来了个摆盘,好似小动物们在开圣诞聚会。将它们送进了烤箱,等待着面包的成功。

终于房间里飘来阵阵香味,我急忙取出一个,瞧着面包表皮如同黄金一般金黄,咬上一口如同丝绵般的细腻。正好,客人们也来到了家里,我迫不及待地展示自己做得面包。客人们纷纷围过来,“做得都好啊,以后可以开店卖面包啦!””绝了!绝了!比外面买得还好吃。”……这一声声赞叹如同暖流一般流入我的心里。

练成自己的拿手好戏并非一朝一夕就能练成的,一定要坚持不懈,不放弃,相信自己一定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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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一块面包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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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块普普通通的面包。从我出生的时候,上天就决定了我的寿命极为短暂,因为我要让孩子们健康成长,奉献出我短暂的一生。

叮咚,当糕点师父把我从烤箱里拿出来的时候,一大群孩子像饿狼一样把我和旁边的兄弟姐妹提回教室与大家分享。我很快乐,因为我活着是有意义的。可等我来到三(3)班才知道面包的一生会如此漫长。

午觉过后,同学们把我提进三(3)班的教室时,我以为他们跟上界的学生一样,都会抢着来选我。可事实不是我想象的那样,他们如同一个一个木头人,无视我的存在,将我冷落在一边。我很伤心,因为他们根本看都不看我一眼就出去玩了,那我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呢?

一天,两天,三天…。我变得像石头一样坚硬,就在这时,一个同学走了过来,我以为他要把我带回家去吃,可他竟然把我丢进了垃圾桶。

在垃圾桶旁边,一堆蚂蚁来啃食我庞大的身体。我拼命的叫啊,哭啊,可是没有人在意我的哭声。

这就是我在三(3)班的一生,可我多么希望同学们吃掉我,健康的成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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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童话故事精选:踩面包的姑娘

全文共 2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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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故事是利用丰富的想象力构造故事情节,构造虚构的情景,引人入胜的故事。

面包姑娘

你大概听说过那个怕弄脏自己鞋子便踩面包的小姑娘,听说过她遭了多大的殃吧。这些事是写在纸上印在纸上的。她是一个穷孩子,很骄傲,自觉很了不起,像俗话说的那样,她这个孩子本性不好。还在她很小的时候,她便逮苍蝇,撕下它们的翅膀,让它们只能爬,以此取乐。她还把大甲虫和金龟子抓来,各穿在一根针上,在它们的脚下放一片绿叶或者一小块纸,可怜的小虫子便紧紧抓住叶子或者纸片,转过来,翻过去,想挣脱掉针。

“大甲虫会看书了!”小英娥说道,“你看它翻纸的那个样子!”

随着她渐渐长大,她不是变好一些而是更坏了。不过她长得很好看,这正是她的不幸,否则,她大概会被管束得和现在不一样。

“你的头得拿浓碱水好好泡泡!”她母亲说道。“你还是个娃娃的时候,就踩我的围裙,我怕你长大了会时常踩在我的心口上。”

她真是这么干的。

现在她到乡下有钱人家去帮工了,人家对她就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于是她穿得很好。她很好看,就越以为自己了不起了。

她在外帮工一年,她的主人对她说:“小英娥,你该回去看看你的父亲母亲了!”

她倒也回去了,不过是为了显示给他们看看,她穿戴得多么漂亮。然而在走出乡下快到城里的时候,她看见一群姑娘和小伙子在街头的水池边闲谈,而她的母亲正坐在一块石头上休息,旁边放着一捆劈柴,是她从树林中拾回来的。于是英娥扭身就往回走。她觉得自己穿得这么漂亮竟会有这么一个破衣烂衫拾柴禾的妈妈,是很可耻的事。她对回头一点也不觉得难过,心里只是烦恼。

又过了半年的时间。

“你一定得找一天回家去看看你的老父老母,小英娥!”她的女主人对她说道。“这里有一大块小麦面包,你可以拿回去给他们;看见你他们会很高兴的。”

英娥穿上最好看的衣服,穿上她的新鞋。她把裙子提起来,很小心地走着。她想保持她的双脚光洁美丽,这自然不能责怪她;可是她来到一片泥泞地,道上有水,有污泥,于是她便把面包扔到污泥里,她踩在上面走过去,不让鞋子沾上泥水。但是,当她一只脚踩在面包上,另一只脚刚抬起来的时候,面包带着她沉了下去,陷得越来越深直到她完全沉没,剩下的只是一个冒水泡的黑泥坑。

那个故事就是这样发生的。

那么英娥到哪里去了呢?她到了酿酒的那个沼泽女人那里去了。沼泽女人是妖女的姑妈。妖女们是很有名的,有许多关于她们的歌,还有不少她们的画,但是关于沼泽女人,大家知道的只是很少一点:夏天,草地上雾气腾腾的时候,那就是沼泽女人在蒸酒了。英娥就是沉到她的酿酒房里去了,那地方可是不能久呆的,和沼泽女人的酿酒房比起来,烂泥坑还算是明亮的上等房间呢!所有的酒缸都散发着怪味,熏得人晕晕乎乎,酒缸一个紧挨一个地排着,要是中间有一个小缝,容得下人挤过去的话,你也过不去,因为这里粘糊糊的癞蛤蟆和肥胖的水蛇缠在一起;小英娥便沉到了这里。所有这些叫人恶心的脏东西都是冰凉的,她浑身上下哆嗦起来,是啊,她的身子越来越僵了。她牢牢地踩着面包,面包又拽着她,就像是一颗琥珀钮扣吸着一根小草一样。

沼泽女人在家,魔鬼和魔鬼的曾祖母那天来酿酒房串门,她是一个十分毒辣的老女人,她总是闲不着;她如果不是带着她的手工活儿,就不会出门,今天她的手工活儿也在这儿。她专门给人的鞋子缝上“不停地走”之类的玩意儿,让穿着缝有这种玩意儿的人永远不得安宁。她还会绣谎话,会把掉到地上的一切胡言乱语都织在一起,拿来害人,诱人堕落。可不是,她会缝、会绣还会编,这老曾祖母!

她看见了英娥,接着又把眼镜戴上再看了她一眼:“这是个有灵性的姑娘!”她说道,“我请求把她给我,作为这次来访的纪念!她会成为装点我重孙子前庭的很合适的雕像。”于是她得到了她。小英娥就这样来到了地狱。一般说人并不是这样直接下到地狱去的,要是他们有灵性的话,他们便可以绕道去地狱。

那里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大空间的前庭;往前看你会头昏眼花,往后看你也会眼花头昏。在这儿,一大群死人正在等着慈悲的大门打开;他们要等很久很久!又肥又大爬起来东歪西倒的蜘蛛在他们的脚上吐着千年老丝网。这些蜘蛛网像脚镣一样勒进他们的肉里,像铜链一样地锁住他们。因为这个缘故,他们的魂灵永远都不得安宁。守财奴站在那里,他忘了带他的钱柜钥匙,虽然他知道钥匙插在钱柜锁眼上。是啊,要是把大家遭受的痛苦和灾难都叙述一遍,那会是冗长费神的。作为一座雕像立在那里,英娥体验到了这种悲惨。下边,她的双脚牢牢地陷入那块面包里。

“为了不把脚弄脏便落得这么个下场!”她自言自语地说道。“瞧,他们都盯着我!”可不是,大家都看着她;恶毒的念头从他们的眼里表现出来。他们讲着,但嘴角没有出声,这些人看去真可怕。

“看着我一定是件快事!”小英娥想道,“我的面庞很漂亮,穿着很好的衣服!”然后她转动她的眼睛,脖子太硬了,转不动。真糟糕,沼泽女人的酿酒房把她弄得多脏啊,她一点没想到。她的衣服就像被一整块粘液渗透;头发上爬着一条蛇,蛇头落在她的脖子上。她衣裙的每个褶纹里都有一只癞蛤蟆伸头往外看,像害着喘病的哈巴狗呱呱叫着。真不好受。“不过这里其他的人也都很吓人!”她这样自我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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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品尝老面包作文650字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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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作为一道山西的美食,深受人们的喜爱,自古以来许多文人墨客都对老面包有着独特的描写,说他老实际一点也不老,只是口味独特,风味犹存罢了。

刚开始拿到老面包的时候,发现他和其他面包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灰黑色焦黄的面庞,还有那软绵绵的质感,就和其他的面包一般不二,但是,我觉得不平凡的外表下总是藏着不平凡的内在,所以迫不及待的就撕开了包装。

第一口咬上去,他确实和普通的面包没有什么区别,但是细细的品尝里面有一种山西人独特的味道,小麦的麦香,这种味道一直弥漫在口中,让你久久忘怀,再一次吃下去,这种面包的香味愈加浓厚,并不同于那种香精的香,而是出自自然的醇香小麦中,麦壳中,散发的最自然最本真的香味。我不禁吃了几块,上网也搜查了一下关于老面包的故事:相传在清朝的时候,有一个人叫马琳,他每回都要出差在外,而且距离家非常的遥远,经常一年半月都不回家,而他非常喜欢妻子做的面包,但是不易保存,经常在路上就坏掉了,这是他想,小麦可磨碎以后放入其中,不就能延长保质期了吗?想到这里,他说办就办,然后,令他惊奇的是,这种面包不仅口味风格独特,而且保质期非常的长,他把这种方法教给四邻居,便渐渐的流传了下来。

老面包我把它放了之后,却还留恋着这独特的味道,其实老面包代表的是一种山西人的生活态度,本真快乐,自然醇厚,就像黄土高原默默耕耘的人民,淳朴自然,没有丝毫的矫揉造作,正如这平凡外表下的老面包一样,看似平凡,实则不然,一口下去,感受到的不仅仅是其中的香味,更感受到山西这个地域传承千年的文化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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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面包风波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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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国庆

早上豆豆收拾好东西就走了,桌子上放着一块面包。豆豆心想:留着晚上回来当夜宵!

妹妹丫丫在收拾东西的时候看到了豆豆留下的美味的面包,丫丫心想:我到底是吃还是不吃呢?犹豫了好久,转念一想:反正他是我哥,没关系,明天我再还给他。于是丫丫狼吞虎咽地把面包解决了。

晚上豆豆回来了,走在路上的时候豆豆就惦记着终于可以吃到美味的面包了,但是他发现桌子上只有一个面包袋,他追问妹妹:“是不是你偷吃了我的面包?”丫丫吓破了胆说:“是…是,我今天早上太饿了就吃了,明天我还你一个嘛!”豆豆生气地离开了。

第二天,丫丫把自己的面包还给了豆豆,惭愧地说:“哥哥,是我不好,我再也不偷你的面包吃了。”豆豆说:“没关系,知错就改就是我的好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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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制作葡萄干面包作文300字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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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闲的无聊,无意看见了家里已经好久没用过的,已经落了厚厚一层灰的面包机。我灵机一动: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做一个面包咧!我把我的这个想法告诉了妈咪,妈咪也赞同。于是,我们开工啦!

我们打开说明书,看看做什么面包,最终决定,做葡萄干面包。接下来准备材料:鸡蛋一个、水一百五十克、白糖四十克、盐三克、面包粉三百克、酵母三克、奶粉十五克、色拉油四十克、葡萄干五十克、麦片三十克。

然后我们按照说明书的顺序,将材料一一放进面包机里,除了葡萄干和麦片。之后,就开始烤了,烤熟还剩一小时五十分钟时,我们撒进葡萄干、麦片。在还剩三十分钟的时候,又涂上蛋黄加蜂蜜的调和品。

时间到了,我取出面包,尝了一口,真好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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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雨伞和面包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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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在什么地方都有真情。一件很小的事情,至今让我刻骨铭心。

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早餐,我正兴致勃勃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蝴蝶在空中飞舞,花儿在太阳公公的阳光中向我点头,可是这一切都是短暂的,过了一会儿天色逐渐变暗,然后随着一阵雷声,就飘起了牛毛细雨,于是我加快了步伐,我一边走,一边想:可恶,这是什么天气哪?刚刚是晴空万里,阳光灿烂,转眼间就乌云密布了,还飘起了牛毛细雨,这让我非常生气,不过幸好是小雨而不是大雨。突然又一声雷声让原本的细雨变成了瓢泼大雨,一滴一滴的打在我脸上,有一点痛。“该死的天气”我说:“真是翻脸比翻书还快,说大雨就大雨,老天爷是成心跟我过不去啊!”我只好忍气吞声了,反正不管我怎么喊都无能为力。

我顺着房檐下走,心里一直在抱怨,走着走着忽然我停下来了,面前已经没有什么地方可以遮雨了,只好戴上帽子向前冲,每过一分钟身上就多了几个雨点,我一直在奔跑,可是脚一滑,忽然摔倒了,身上很脏,心里伤心极了,随后我又路过一个超市,站在门口,寒风一吹,我马上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然后自己的肚子响了几下,肚子饿了。我伸进裤包摸了摸,“没有”小声的嘀咕了一句,此时的我身无分文,饥寒交迫。“小朋友,你怎么了?”一阵清脆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回头一望一个素不相识的阿姨在和我说话,然后我小声的说了一句,“阿姨,有纸吗?”阿姨马上用几元钱买了一包纸帮我把头发擦干,还给我买了个面包并给了我一把伞让我回家。我走出了超市,手中拿着一把伞,这把伞的柄虽冷,但是让我的手我的心里都充满了温暖,吃一口面包,面包里的爱心,温暖一丝一丝的流进我的心里。

吃着面包,打着伞,走在漫天大雨的路上,看见两旁的街道仿佛都闪闪发光,充满了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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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假如我是一块面包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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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一块面包,我有许多的心愿。现在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吧。

假如我是一块面包,我会帮助一些吃不上饭的人。让他们吃个饱。我还会变出各种口味的面包来,让那些喜欢吃面包的人吃个够、我还会到工人工作的地方,因为有的工人工作很认真,有时连饭也顾不上吃。所以我会让那些工人吃饭,有时间吃一口面包。对了,面包上刷上果酱,再配上牛奶吃,那真是营养十足啊。这样的面包会让一些身体得不到营养的人变得有营养。

假如我是一块面包,我会让人们过上好的生活。让人们吃饱,不再受到一点饥饿。对了,我还会让人们懂得怎样珍惜食物的,不会再让人浪费一点食物了。

假如我是一块面包,我想:能够自己飞翔,带着梦想的翅膀,飞到全国各地,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假如我是一块面包,我想:长出脚和手来,跑遍大街小巷,去看看那些名人的海报。假如我是一块面包,我想:有自己的一条船,游到一些著名的海峡,去观赏那里的风景。假如我是一块面包,我想:有自己的一个保镖,这样我就可以去冒险了。假如我是一块面包······总而言之,我有许多的心愿。还帮助别人实现他们的心愿,人们的心愿如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尽。

假如我是一块面包,我会去实现我那美妙的心愿。让那些旧心愿都慢慢消失吧。让那些新的心愿,再涌到我那里去吧。

一块面包多好啊,没有烦恼,只有心愿,为人们服务的心愿,为自己的心愿······唉,当一块面包真好啊。

假如我是一块面包多好啊。

[假如我是一块面包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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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励志散文:面包都要我自己买,你确定你是来爱我的?

全文共 2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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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放我最司空见惯的两个真理压场:不要以为丑男人就不会出轨,和不舍得为你花钱的男人不是男人。

弯弯是我见过最温柔傻气的姑娘。温柔是她待人处世温柔,性情温顺。傻气是相信一些不着边际的鬼话,比如一直为凤凰的抠门沉默妥协。

凤凰和弯弯来自同一个县城,念了同一所高中,自然而然的在初入大学这个大染缸时走到了一起。

没有轰轰烈烈,也没有媒婆中介,就像一小块冰糖丢进了一杯白开水里,冰凉的甜丝丝的。这是弯弯的原话。她穿着到脚踝的长裙,坐在我的床边上,让人感受到了江南女子的温婉和舒适。

那时大家都来自五湖四海,第一次在宿舍侃侃而谈,交代自己的过往情史,自报是单身狗还是比翼鸟,方便今后的相处是一起泡帅哥,还是一起分享甜蜜恋爱的心得。

在操场晨跑时,弯弯指着朝我们跑过来的凤凰介绍,这是她男朋友。凤凰手里握着一个保温杯,交给弯弯让弯弯注意喝水。

那时大家也都十八九岁,觉得凤凰比那些只知道煲电话粥的小男生体贴太多了。因此大家都抱着祝福的态度,弯弯也时常笑兮兮的。

如果不是到大二情人节那会儿,楼下表白的男生们阵仗越来越大,玫瑰花不要钱地砸,我们都没有发觉弯弯已经在大学里过了两个生日,两个情人节,两个圣诞节了。除了寝室姐妹互送的礼物,还有一个追弯弯追了一个多月的毛头小子每天早上送粥,周末送电影票,我们都忘了弯弯身边还有个凤凰这茬。

这时另一个男生已经成功荣升为我们寝室一个姑娘的男朋友,隔三差五都请我们出去胡吃海喝。大家提议让凤凰和我们大家伙聚聚,弯弯和凤凰说了以后,大家也都约着周末了。

我们寝室姐妹几乎每个星期都会聚餐,不吃最贵的,也会挑口味好的店,可凤凰请大家吃饭那天,居然把我们带到了学校后街的一家小自助餐里,每人29.9块,饮料也挑最便宜的三块一瓶的冰红茶点好了。

弯弯一路上有些不好意思,有些无奈的看着我们,我们都笑着打哈哈,大家伙儿一定吃回本哈。

冰凉的米饭,不新鲜的鱼轮番上阵,所有绿叶子菜放在大红汤锅里一熬,在上了两盘干滋滋的点心,大家食欲不欢,也都极力掩饰。

寝室五个女生里,有个舍友妹子生理期,不能喝冰红茶,弯弯让凤凰最买点热饮,凤凰随口说,你这朋友不好伺候呀……

大家的脸都僵了,弯弯的脸红成一片绯霞,饭局匆匆散场。凤凰也赶回学校做报告,我们几个女生沉默不语的回学校。

回到宿舍,大家都不太高兴。气氛格外安静,弯弯说,“对不起啊,改天我们再一起出去好吗?”

大家又都精神起来,坐在弯弯身边。

一个直肠子的妹子脱口而出:“凤凰太抠了,对我们抠无所谓,可你和他在一起三年多了,收到过一件礼物吗?大小节日我们一起逛街,你给他买过衬衫,运动鞋,眼镜框,袜子围巾保暖内衣……可他呢,他对你抠成这样,你真的还要和他在一起吗?”

弯弯一脸茫然地看着我们,“他家里一直主张节俭,况且我爸妈说我平时花钱不知轻重,不会过日子。如果在找一个和我一样花钱随性的,日子就没法过了。凤凰他可能以后会舍得一些吧,毕竟我们现在都是学生,花的家里的钱…”

大家面面相觑后,就将这事儿不了了之了。毕竟对别人的感情指指点点,如果出了什么差池也负担不起。

我们从前都认为可能是凤凰家庭经济情况不好,所以对弯弯格外苛刻,可后来发现凤凰不仅不会为弯弯花钱,居然还控制起了弯弯的生活方式。

弯弯喜欢的作家开签售会时,弯弯把卡交给凤凰去帮忙买票,那时我们学术考试忙碌又辛苦。

弯弯早就在网上查好了航班,让凤凰在网上下个单,可凤凰一看机票要一千多块钱,给弯弯订了张两百多的硬座火车票。

弯弯一查火车票要坐将近十个小时,眼泪要眼眶里打转。

弯弯说,“不是说了订飞机票吗?”

凤凰一本正经的说,“你就去见个从来没有见过的人而已,值得花那么多钱吗,飞机票来回要三千多呢。”

弯弯说,“那是我的钱阿。”

为此,凤凰半个月没有理弯弯。理由是:“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了,毕业就结婚了,你的钱我的钱还分得那么清,我替你省点不好吗…”

弯弯在宿舍里闷头大哭。

大家对凤凰的做法都表示无语,两个人恋爱不就是应该拼命对彼此好吗,可这凤凰自己掏腰包的事不会干,女方掏腰包呢,还嫌对方铺张浪费。

于是问起凤凰的家庭情况,弯弯说两个人都在一个县城,都是小康家庭,凤凰家有车有房,父母都是中学教师,也许是家教严苛,节俭也没有错,或许是自己太骄纵了。

弯弯最后还是妥协。

刚刚上线的好电影,去游乐场坐旋转木马,去海洋馆看看蓝色的小鱼……这些大学情侣都做过的事,弯弯和凤凰的恋爱过程里,一件都没有。

我们看着心累。弯弯无奈地说,“他也没有什么大毛病啊。”

看着隔壁寝室的姑娘背着男友从海外托人买的包包,弯弯叹了一口气,“我想要的都自己买吧。”

毕业时我们都忙着找工作,弯弯和凤凰也回老家谈婚论嫁了。

可谈了一个月不到,谈崩了。

让弯弯崩溃的是一件婚纱。

婚礼前夕弯弯和一个家乡的小姐妹去影楼看好了一款婚纱,因为凤凰说工作忙没有陪同,让弯弯自己去看。

弯弯回家后和凤凰商量去影楼看看,可凤凰妈妈倒腾出了一件凤凰姐姐半年前出嫁穿过的那件婚纱。

凤凰妈说,反正他姐都只穿了一天还是崭新的,影楼里的婚纱一件好几千块呢,反正只穿一天,让弯弯将就一下。

结婚是人生的头等大事,弯弯自然不悦,让凤凰拒绝他妈妈。

可凤凰也说,就只穿一次的衣服,我妈拿来了就穿吧。

弯弯不同意。

凤凰说已经将工资卡全交给他妈妈置办婚礼了,要买衣服也好,化妆品也好自己去买。

弯弯气得发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弯弯看着那件旧婚纱,想起了很多事,就连我们大学时期看过的文章片段都格外清晰起来。

文章作者说:我一定要一件薇薇王的婚纱,就算我的先生,在我试婚纱的时候跟那些准新郎一样呆若木鸡、一样不明所以,至少能在婚礼上看着从红毯上款款走来的我,热血沸腾、泪流满面地对我说:

亲爱的,那么多衣服,你还是选了最贵的那一件。

我所做只为互换你一份舍得。

弯弯冲出和凤凰同居的小家,往自己家里跑。

弯弯像喝了一碗醒酒汤清醒又冷静,她跑在大街上想起来,交往五年,凤凰没有为她花一分钱,她身上的衣服,佩戴的耳环,全是自己买的。

凤凰穿着弯弯送的昂贵的西装在朋友聚会时,搂着弯弯,开心地说自己有个好女朋友。可轮到他对待弯弯了,把金钱大权牢牢握在手里,吝惜分享,舍不得付出。

如果有人说金钱贫瘠,纯属扯淡。我们大都来自普通家庭,但却都是高等生物,毕生追求无非吃好的,穿好的,好好工作好好玩。爱是相互的,物质也是交换的,如果面包都要自己买,那还不如自己一个人生活。

我对你的陪伴,对你的爱,想和你生活在一起,所做的一切不过就换你一份舍得。我一步步的退让,但你却并没有一点点善待。

我不要求你为我买金买银,但请至少拿出一点点态度出来,让我知道,你是在意我的。

弯弯离开了凤凰,当了逃跑新娘。我知道,她逃脱了一场命劫,将会奔向余生漫漫里,会给她爱情,同时给她面包的先生。

最后,融我说一句:舍不得为你花钱的男人,请让他恢复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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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玉米面包

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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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面包,这是英国人和印第安人都喜欢的食物。根据感恩节的由来,最初英国清教徒移民到美国没有食物吃,当地的印第安人就送上了自己的食物给了他们,为了表示感激,从此有了感恩节。故这玉米面包就这样延续了下来,成了感恩节必备的一道美食。

据说玉米面包是美国妈妈们几乎都会做的食物。简易面包最大的优点就在于它的制作非常方便快捷,不需要像制作酵母面包那样费时费力,而且也不用考虑面粉的筋度问题,几乎所有种类的面粉都可以拿来使用。烤好的玉米面包,松软、香甜,带着玉米谷物特有的香气,爱吃粗粮的不妨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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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面包树的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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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洲的热带草原上,生长着一种形状奇特的大,19世纪一位博物学家是这样描写它的:“由于树干膨大,当它落叶后光秃而憔悴地站在那里,仿佛中风病人伸展开臃肿的手指。”另一个更早的探险者则描写道:“半兽半人一样的树,像一个头披白发、脑袋斜歪而且挺着大肚皮的老妖怪,皮如犀牛,无数细枝恰似乎指紧紧抓住天空。”这种树叫做波巴布树,它的树干很大,有的要40个人手拉手才围它一围,但个头不高,只有10多米,是名副其实的“大胖子树”,因为它的果实鲜美,是猴子等动物喜欢吃的食物,又叫作“猴面包树”。

猴面包树的故乡在干旱的非洲。为了减少水分的蒸发,它的枝头经常是光秃秃的,一旦雨季来临,它就利用自己粗大的身躯拼命贮水,一株猴面包树据说能贮几千公斤甚至更多的水,简直成了荒原的贮水塔,当它吸饱了水分,便会长出叶子,开出很大的白色花。猴面包树浑身是宝,它的鲜叶是当地人喜爱的蔬菜。树皮可以制作绳索、袋子、渔网等,还曾用来治疗疟疾,有退热作用。它的树叶和果实的浆液,至今还是民间常用的消炎药物。猴面包树还是植物界的老寿星之一。18世纪时,法国一位植物学家在非洲见到一棵,据他估计这棵树已活了5500年。有趣的是,猴面包树看上去很丰满,但中间往往是空的,这就无法从年轮上来推断它的年岁。

在非洲,猴面包树常常与庆祝丰收以及其他的一些宗教活动有关。在塞内加尔的塞仑斯,诗人、音乐家、魔术师和史学家这一阶层的人,死后就葬在猴面包树的空洞里。有个著名的英国旅行家就曾在一棵猴面包树的树洞里看见里面躺着20多个人的尸体。除此以外,猴面包树还常常用作旅行者以及动物们的休憩场所。不仅在非洲,在毗邻非洲的地中海、大西洋和印度洋诸岛上,乃至澳洲北部都可以看到猴面包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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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做面包的日记三年级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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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妈妈教我做面包。这是我第一次动手,所以我看得特别认真。只见妈妈把面粉倒进一个盆子里,接着用一个小碗装了点温水,然后往里面加了点白糖和发酵粉,最后把水一点一点地倒进面粉里,不停地揉啊揉。

不久,面粉就变成了一个胖乎乎的圆球,我问妈妈什么时候才能开始做面包。妈妈说还要再等等,发酵二十分钟,那样蒸起来的面包才好吃。

我一边盯着我的手表,一边寸步不离地等在面团边上。终于时间到了,我忙催促妈妈快开始。妈妈把面团分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我赶紧拿了一小块放手心里,学着妈妈的样子做起来。我先把它搓圆,再轻轻地按压了一下,哈哈一个圆形面包就做好了。太简单了,和学校里玩的粘土差不多。我不再老老实实地做妈妈教的面包,而是放开想象,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久菜板上就躺满了我做的面包:正方形的、三角形的、爱心形的、花朵形的、小鸟形的……五花八门,可爱极了。

妈妈把面包蒸熟了。我吃着各种奇形怪状的面包,开心地笑了。自己做的面包就是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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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种面包700字作文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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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或许童年是最宝贵最值得回忆的,那些日子里发生的那些事总能让我回味无穷,现在想起来还是会不由自主的笑起来。五岁那年,有一件趣事我现在还记得那么清清楚楚。

那时候我还在老家,饿了我就去要钱买个面包吃,我买完面包后急忙忙的想吃面包,我把面包那个塑料袋打开,然后几口就把面包吃完了,准备去扔塑料袋的时候,我看见院子里的那棵枣树结很多枣子。忽然产生了一个念头:如果我把面包种在地里,让它生根发芽长出一棵面包树,这样就可以长出一些小面包,这样就可以天天吃到面包了,我越想就越越觉得想的对,觉得主意真不错。于是,又去买了个面包当面包树的种子,我拿起锄头在一块肥沃的土地上挖了个坑,把面包扔进去又把它埋起来了在旁边做了个记号。

从此,我天天去看望它,看它生根发芽没。可是一天有一天的过去了,种子始终没有发芽,我忽然想起了什么,跑回家拿着水壶学着爷爷的样子向我种面包的那块地浇水。 过了一个星期,我发现面包种子旁边长出来一些杂草,我又细心地把杂草除干净,生怕把种子弄坏,一个月过去了,我等的不耐烦了挖开了那块种面包的地,发现面包都发霉了,我的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坐在树底下,妈妈听见了我的哭声便问了我事情的经过,我一五一十的把种面包的经过讲给了妈妈。妈妈听了大笑起来,对我说:“面包是不能种出来的,面包是由面粉做出来的!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渐渐停止了哭声。

呵呵,童年是美好的,充满了童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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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阅读第1章

全文共 1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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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鍕。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鍕?」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鍕,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 。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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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面包树的自述作文400字

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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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棵小面包,等我长大我就可以出去了。如果我长大可以去一个地方,我想去非洲,因为那里的人民都吃不饱饭。

我现在生活在很好的热带,但我并不适合生活在这里。因为这里的人民都很富裕,根本不需要我,所以我常常因为这件事跟妈妈吵架。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在这一天里,自己偷偷的到了非洲。

到了非洲,我看见这里的人民一个个瘦的只剩下骨头,个个脸色苍白。看到了这个样子,我更加下定决心留在这里。

留在来这里以后,每天都会有这里的人民来摘取我的果实。看着他们收获果实后的喜悦,我的脸上也有着幸福的笑容。

早晨,我从梦中醒来。但我还在回想刚刚的梦·。

我在心里许下了承诺·:我一定要去非洲帮助他们。不管是干旱还是战火,我都一定会留在非洲。让非洲人民的微笑永远留在他们的脸上,也留在我的心中。

非洲人民,等着我,你们的幸福日子就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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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面包五年级作文_600字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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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早餐吃面包时,我都会想起那一件事······

记得那是二零一四年的一个周末,我和妈妈来到了外婆家,与妹妹开心地玩耍起来。突然,我觉得肚子饿了,妹妹赶紧拿出了自己最爱吃的几包零食,我连忙撕开包装袋,开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一边吃我一边对妹妹说:“谢谢你,妹妹。下次我一定给你带我最爱吃的面包!”

妹妹听了,天真地伸出小拇指,说:“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可是,粗心的我一回到家就把这事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到了星期六,我看见别人在吃面包,突然想起了我与妹妹的约定,我一下子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我心想:怎么办?我们马上就要去外婆家了,妹妹一定在眼巴巴地等着我送她的面包呢!如果她见我空手而来,该多么失望啊!

我想了很久也没想出个好办法来。到了外婆家,我硬着头皮进了门,我都不敢看妹妹的眼睛。妹妹见了我,果然很失望,那一天她都没理我,我也玩得一点都不开心。

在回家的路上,我想:下次我一定要好好补偿一下妹妹。

又到了星期六,我早早地就买好了面包。到达外婆家,还没进门我就大声喊着:“妹妹,你看我给你带面包来了!上次是因为我忘记了,对不起,你能原谅我吗?”妹妹开心地说:“那件事我早就不放在心上了。”我如释重负,长长地出了口气。就这样我又和妹妹和好如初了。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失足,你可以马上恢复站立;失信,你也许永难挽回!可见,诚信对一个人来说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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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面包树的

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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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平洋的热带岛屿上,生长着一种面包

面包树是桑科常绿植物,可高了,一般在十米左右

它树干通直,粗壮,叶柄长,叶子大而美丽;面包树花单性,雌雄同株,雌花簇成球形,雄花集成穗状;它的果实就像一个个大面包,呈椭圆形,果肉是白色的,闻起来很香甜。

前几天,我在电视上看到,太平洋岛国萨摩亚居民就以面包树果实为食。面包树果实难道真的可以吃?于是,我决定上网寻找答案。果然,网上的内容告诉我:面包树的果实含有大量淀粉和维生素,和面包一样非常有营养,能够提供我们每天所需的营养物质。很多热带岛国的居民把面包果用水煮着吃,就像我们每天吃大米饭一样。

面包树的用途可多了,不仅它的果实可以食用,而且当地居民用它的树干来盖房子,打家具,它的树皮还可以做纺织原料呢!

看来,我们不能小瞧我们身边的每一种植物,它们不仅帮助人类保持水土,净化空气,而且还能为人类提供建材,有的还能提供食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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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经典语录

全文共 1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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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如果世上有很多种不幸,那是其中一种可笑的不幸。 我突然明白,女人为什么为男人的诺言著迷,因为承诺总是那么的令人感动和软化。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我常常觉得两个人没有可能永远在一起,结合是例外,分开才是必然的,我们都是为终会分开而热烈相爱。 女人要是喜欢你,即使你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她还是喜欢你。如果她不喜欢你,你是善长仁翁也毫无意义。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我的不治之症是爱着一个不能给我半点安全感的男人。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一个男人,泥足深陷地爱上一个不爱他的女人,注定要放弃自尊。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原来一个曾经多么爱你的男人,有一天,也会变得很绝情,他最爱的,还是自己,他不想自己再受伤害.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寂寞最霸道,可以成为伤害任何人的借口.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如果一个女人无法在一个男人失意的时候留在他身边,她的爱情还值多少分?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原来被人思念比思念别人快乐。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想要忘记一段感情,方法永远只有一个:时间和新欢。要是时间和新欢也不能让你忘记一段感情,原因只有一个:时间不够长,新欢不够好。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深情是我承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尔兑现的谎言。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

才气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弯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词,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

那是她第一次明白爱情可以是游戏,她把那次玩弄当成是短暂的爱情,那样会使她好过点。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

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 ... 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我把青春投资在他身上,他成功了,也许会爱上另一个女人。他失败了,我 一无所有。

爱情太不可靠了,只有事业才是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的,我想有自己的事业。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我渐渐了解,我正爱着的人,是一个很难让我了解的人。

他会忘掉我在等待他,却为我写一首歌。听到那首歌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他对我那样情深。

他有本事令我快乐,也最有本事令我流泪。

他爱上一个人,说不出原因。不爱一个人,也不会说原因。他原来是一个不值得依赖的男人。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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