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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做面包的作文优秀20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多力量大,齐心协力能把不可能的事办成功。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学做面包的作文,欢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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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之不易的面包渣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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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风和日丽的的上午,小蚂蚁丽丽独自出去散步,一路唱着跳着,十分快活。

它蹦着跳着,不知怎么的,就撞到一块软绵绵的东西,丽丽忙停下脚步,眼睛瞪得向铜铃一样大,嘴巴圆成了“O”字形了。咦,这是什么东西?它从上往下打量着,又用舌头舔了舔,惊奇的发现“哇。这是一块小面包哎!”难道只是人们特地为我准备的美餐吗?

它高兴的一蹦三尺高,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我得赶紧的把它搬回家。丽丽前脚一蹬,开始“哎呦,哎呦”的往前推,但是面包渣纹丝不动。丽丽并没有泄气,继续使出吃奶的劲儿往前推着,面包渣还是不动,丽丽一边喘气,一边休息,心想:为我看光我一个人不行了,我得去请哥哥姐姐来帮忙了。

它匆忙跑回洞里,说:“哥哥姐姐,我发现一块面包,我搬不动,你们快来办公我吧!”

于是它带领着一群蚂蚁一起来到面包渣前,有的用夹子从面包渣上掰下一小块,摇摇摆摆的往前走,有的集成一小群,使劲在后面推,还有的在左右两边死死地攥着…

最终,它们齐心协力地吧面包渣运回了洞里,美滋滋的享受着这来之不易的“战利品”同时我也深深感到:虽然蚂蚁这么弱小,但是它们团结起来的力量是强大的。

[关于蚂蚁的想象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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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亲情是风雨中的面包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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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是亲人间相互的照顾和关爱;亲情是爸爸妈妈的一声声叮咛;亲情是妈妈冒雨买回的面包

有一天,下午六点多,天已经黑了外面下着倾盆大雨,狂风暴雨打在窗户上啪啪直响。我一个人在家写作业。爸爸不在家,妈妈还没有下班。这时我感觉到很饿,肚子咕咕叫。于是我拿起手机给妈妈打电话,让妈妈下班回来的时候给我买一个面包,妈妈电话里说:“我现在在车上,等会儿下车了我去给你买。”我这才放心地放下电话,盼望着妈妈快点回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都快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我越来越饿,忽然我听到楼道里面有脚步声,我敢紧打开门一看,不是妈妈,是楼上的一个阿姨。我心里失望极了,又拿起电话,很不耐烦地对妈妈说:“妈,快点,快点,我快饿死了”。妈妈电话里说:“儿子,妈妈现在正在买马上就到家”。然后我又坐在沙发上等,过了一会儿,突然响起来脚步声,然后就响起了钥匙开门的声音,肯定是妈妈。我百米冲刺地跑过去把门打开,当我把门打开的一瞬间,我愣住了,妈妈全身都是雨水,今天她上班没有带伞,外面狂风暴雨,天冷路黑不好走,雨水順着妈妈的头发一直滴到她的鞋上,她的鞋上也湿透了,还粘着好多泥巴。

妈妈进门的第一件事不是把衣服换了,鞋换了,而是从包里把一个热呼呼地面包递到我的手里,我拿着面包,一股暖流流进我的心田,再看看面包上一滴水也没有,妈妈的全身都湿透了。我的鼻子不由地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我把面包递到妈妈嘴边说:“妈妈你咬一口。”妈妈轻轻地咬一小口说:“乖,你吃吧,吃完还要写作业,我去给你做饭”。说完妈妈就边换衣服边往厨房走去。我望着妈妈的背影,手里拿着面包,久久地站在窗前望着窗外,想了许多许多……

妈妈的亲情是风雨中的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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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不吃面包省钱买书

全文共 2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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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还没有开门,一个瘦小的孩子已经等在书店门口了。他有一头浓密的头发,一双闪着智慧的大眼睛,他苍白的脸色显示出营养不良,他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书店门前有一大排台阶,为了增加一点热量,他便一级一级地从台阶上跳下去又跳上来,慢慢地,身上感到暖和一点了。来往的行人看见这个小孩在台阶上跳来跳去,都很奇怪地看他几眼。

这个小男孩名叫海因里希·伯尔,是小镇上伯尔木匠家的第八个小孩。他是这个书店的常客。每天一放学,他便往书店跑。节假日,做完父亲交给他的活,他几乎整天泡在书店里。可他只看不买。书店里的店员都认识他了,知道他家里很穷,买不起书,也从不阻止他,让他尽情地在书的海洋中遨游,一来新书,书店里的店员还会向他介绍。

终于,门开了,小伯尔第一个走进了书店。他很有礼貌地向书店里的店员阿姨问好。阿姨热情地问他:“小伯尔,今天想看什么书?”

“《格林童话》还没有看完呢。”小伯尔熟悉地走到书架前,拿起那本《格林童话》便急切地翻看起来。

小伯尔眼睛发亮,紧紧地盯着书本,全神贯注地看着。他完全沉浸在故事中了。《白雪公主》中7个小矮人有趣的生活,机智的谈话逗得他轻声笑了起来。他心想:7个小矮人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从来不会饿肚子,也没有人欺负他们,我要像他们一样该多好!他看到7个小矮人救了白雪公主,又深深地被他们善良的行为打动了。他的眼睛湿润了,他慌忙用手擦掉就要流出来的泪水,生怕被别人看见。

小伯尔被书迷住了,忘记了时间,可肚子并没有忘记时间,这时“咕咕”地叫了起来。小伯尔才想起父亲要他了中饭后给教堂送雕像的事。他很不情愿地放下书,拔脚往家里跑。

小伯尔的父亲是一个木匠,专门给当地的教堂雕刻一些手工艺品。父亲每天都要让小伯尔给教堂送一次雕像,再把钱带回来供一家人吃用。每次父亲都要留给小伯尔一点零钱,让他第二天上学时在路上买面包吃。

小伯十分爱惜他那少得可怜的钱。他每天买一个最小的面包吃,把省下来的钱很小心地放到一个铁罐里,再把铁罐藏在一个别人都不知道的地方。小伯尔决定存了足够数量的钱以后,就去买一本他最喜爱的书。

然而,小伯尔的这个计划不得不改变了。星期一在学校时,老师宣布为了让同学们开阔视野,多阅读一些课外书,他要在同学中开展一项活动,要求每个同学都拿出几本课外书来,大家交换阅读。

小伯尔这下可着急了。他连一本自己的课外书也没有。到时,同学们都有书交出去,唯独他没有,那多丢脸啊。可他铁罐里存的那点钱还不够买一本书呢。怎么办呢?又不能向爸爸要钱。爸爸每天从早到晚地干活,挣来的钱只够一家10口人吃用,不可能再有多余的钱给他买书。如果每天能多存一点钱,那他很快就可以买到一本书了。要是把所有的钱都省下来,他两三天以后就可以买本书。对呀,何不把买面包的钱都是都省下来,这样,两三天后一本崭新的书就是他的了。

想到几天后他将拥有一本自己的新书,小伯尔不由得兴奋起来。下午,送完货回来,爸爸又给了他一点零钱。他把那个小铁罐拿出来,把钱一枚枚地放进铁罐里,又小心翼翼地把铁罐藏起来。

晚上,他躺在床上,便在心里默默计算着他已经有了多少钱,还要多少钱才能买本书,慢慢地,他进入了梦乡。他做了一个很美的梦:在梦里,他有了很多很多的新书,一会儿看看这本,一会儿又摸摸那本,他不知道看哪一本才好。他在梦中想:这么多的书,我怎么看得过来呢?让那些没书看的人都到这儿来看书吧。于是,就有很多的小朋友到他这儿来看书。小朋友们拿着新书,大家都很开心地笑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小伯尔便向房间四周打量:“我的书呢,我的书到哪儿去了?”房间里空空的,一本新书也没有。他才知道是做了一个好梦。他想:总有一天,我会有梦里那么多书的。

上学路上,他又经过那个面包坊。一阵阵的奶油面包香味直扑鼻孔,他使劲地咽着口水。面包坊的老师看见他走过来,亲切地招呼他:“小伯尔,今天想吃什么面包?我这里有奶油面包、火腿面包,还有新来的葡萄夹心面包。”

小伯尔真想吃一个香喷喷的面包,但他喜爱的新书在向他招手呢。他慌忙撒个谎:“谢谢您,我已经吃过了。”说完,他拔脚跑了起来。他想赶快离开这儿,逃离那阵阵香味带来的巨大诱惑。

老师在讲台上讲着数学题,可小伯尔的肚子在唱“空城计”了。早上没吃面包,现在肚子里空空的。小伯尔在心里说:“肚子,你别叫了,我要买一本新书呢。等我把新书买回来,一定把你喂得饱饱的。”

就这样坚持了三天,他终于存够了买一本新书的钱。他把铁罐里的钱倒出来,仔细地数了一遍又一遍。“足够买一本新书了。”他自言自语道。他把钱又放回铁罐中,抱着小铁罐朝书店走去。

来到书店,他大声地对书店里的店员说:“阿姨,我要买一本新书。”店员奇怪地看着他,说:“孩子,你有那么多钱吗?”

“我有,阿姨你看。”说着,他把小铁罐高高地举了起来,摇了摇,铁罐里的硬币发出清脆的响声。

“你哪来那么多钱呢?”店员不相信似的问他。

“我省下来的面包钱呢。”

店员叹了口气,说:“可怜的孩子。”说着,她便去书架上拿了小伯尔最喜爱的《格林童话》。

买了新书,小伯尔别提有多高兴了。他把新书紧紧地抱在胸前,生怕它逃走了似的,一路蹦蹦跳跳地回到家。

回到家里,他找了一张牛皮纸,小心地把书的封皮包起来。他把新书放在鼻子底下,久久地闻着书页中散发的油墨芳香。“这本书是我的啦,我有了一本新书了。”他有点不敢相信似地喃喃自语着。晚上他把新书放在枕头底下,美美地睡着了。

长大以后,爱书的小伯尔终于成了一个写书的人,还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金。

1.苏轼读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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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学会了做面包作文300字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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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做了很多事情,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要数做面包了。

那天,我和朋友一起学用面包机做面包,我们按照说明书的步骤一步一步地做,却做了一个黑不溜秋的面包。看着这个不成样子的“成品”,我们都不好意思地笑了。

妈妈看到我们的黑面包,说我们做的是蛋糕,可是我想:我明明是用面包机做的,怎么可能是蛋糕。

爸爸又问我们是不是没放酵母,我们仔细回忆了做面包的过程,告诉爸爸我们确实放了。

姐姐又凑过来问:“你是不是盐放太多了?”我急忙说:“不多,才半勺。”

那这个黑面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都百思不得其解。大家都不敢吃这个怪怪的黑面包,只有我和朋友吃得津津有味,觉得又香又甜可好吃了,没一会儿功夫就吃了一半,连晚饭也吃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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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做面包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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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做面包

妈妈先把面粉倒入碗里,打两个鸡蛋,加入酵母和糖,再搅拌一下,一边搅拌一边加入纯牛奶,把面粉搅拌成絮状,再加入油,用手揉5分钟,摔打3分钟,然后放在那儿发酵。

40分钟后,妈妈打开盖子,把一些干面粉撒在案板上,案板下面用一张抹布垫着,防止案板滑动。先把发酵好的面团揉成长长的条状,然后用菜刀把长条切成大小均匀的块状,再把块状用擀面杖擀成牛舌状,卷起来,擀开来。这样重复3次,一次不要把面粉放太多,不然会散开。我学着妈妈的样子去做,有几次失败了,只好重新揉。面包是黄色的,擀好的面包非常嫩,像橡皮泥一样,非常有弹性。

接着,让面包进行二次发酵――即把做好的面包放进电饭锅里发酵,十五分钟后再做。

十五分钟后,妈妈开始做了。妈妈让鸡蛋的蛋清流到碗里,把蛋黄留在蛋壳里,放入另一个碗里。然后用勺子把蛋黄搅拌开,均匀地涂在面包上,盖上电饭锅盖子,打开快煮键。

大约三十分钟后,面包熟了,上面金黄金黄的,下面是棕色的,看起来非常有食欲。

我吃了好几个面包,又松又软,真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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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语录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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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2、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3、喜欢我,该千方百计查出我的电话,那是一个男人爱慕一个女人的表现。后来我当然知道,他不是那类男人,他要女人付出。

4、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5、所有为爱而做的事,都不是坏事。

6、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7、纯情的女人是天使,放荡的女人是魔鬼,魔鬼总是比较好玩的。

8、并非每一个女人都要得到最好的爱情,她们明白代价。只有我这种女人,才会为了虚无飘渺的爱情浪掷青春,到头来一无所有。

9、明知留不住的,不如潇潇洒洒地放手。我觉得我的心好象有一道疤痕,早已结成厚茧,现在即使再被伤害一次,也不象从前那么痛了。

10、我的不治之症是爱着一个不能给我半点安全感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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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理想与面包高中生作文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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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贫穷的人来说,他想得到的如此简单:一件厚厚的棉衣可以驱散刺骨寒风,一碗饱饭可以填补饥饿。他得到了,便说:“人生是如此完美。”但在我看来,他值得拥有的远不止这些。他的人生显得暗淡无光,他存活着只带了一副皮囊。

在我国极度贫困的农村中有许多人连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国家采取措施对他们进行援助,不仅给他们物质上的援助,还脚给他们致富维生的技术。在最低等的需求被满足后,他们得到了无法用确切数字来估量其价值的技术。于是,他们在有了面包之后又发现了理想

面包是物质的,哪理想又是什么?

唐朝是我国古代最鼎盛时期,经济繁荣。在当时的世界里唐朝的强大使许多外国学者慕名而来。当时人们都沉浸在享乐中,火药被发明后,人们只知道它能用来庆祝节日,但火药传入西方国家后,相继发明了火枪、弹药,被用于军事。这是更高层次的发展,所以以至于后来中国没落,只因人们不能幡然醒悟。理想由此可见,就是追求更高层次的发展。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理想,我们的社会才有了改变,我们的社会才有了发展。

面包与理想到底哪个重要已不需再多作说明,既需要面包作坚实的铺垫又需要理想来推动。这是对一个国家而言。

那么,我们自己呢?

四百多年前,那个连肚子也填不饱的人为何能神情专注,旁若无人地磨镜子呢?在当时的环境下,所有人都渴求慈善家能施舍自己。而那个人呢?他却忘记了自己的饥饿,专注于自己的奇思妙想。他说:“我想看到更内在的东西,我想看清事物的本质。”不过,也多亏了金钱,他们才能发明为后人做出巨大贡献的显微镜。

其实,我想说的是,你是否有充足的面包那一点儿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有闪闪发光的理想,那是你与这个时代碰撞出的火花。当然,谁也不会反对你做一只米虫,但你可能失去了提升自我的机会。

这个时代有人以面包维生,有人以理想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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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剧情介绍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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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剧改编自张小娴的知名小说《面包树上的女人》,是张小娴面包树系列的第一部作品。从小梦想着来上海的程韵(唐嫣 饰)终于进入上海某知名大学深造,同学朱迪之(隋棠 饰)也随她一起前往,两人和光蕙(刘冬 饰)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光蕙因叔叔婶婶不离不弃的爱而感动,激发她对美好爱情的向往。迪之与邓初(纪焕博 饰)开始了一段浪漫的恋情,而程韵却与一同上课的写歌才子林方文(黄宗泽 饰)因各种误会而矛盾不断,在青春的岁月里彼此心生爱意。一次偶然相遇程韵认识了徐起飞,起飞的热心和体贴让程韵感动不已。程韵的不安全感因为林方文一次又一次爆发,不论是风情画家费安娜、妙龄女郎乐姬还是能歌会唱的葛米儿。迪之则为了爱情不断的追逐,光蕙为了父母渐渐接受孙维栋。程韵和林方文彼此逃离;迪之成全田宏的爱情选择放手,成全他人也成全自己;光蕙在结婚前夕逃婚去找安小禄,为爱奔走。追求爱情的同时亦不放弃面包,爱让她们的人生轨迹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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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经典语录

全文共 1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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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如果世上有很多种不幸,那是其中一种可笑的不幸。 我突然明白,女人为什么为男人的诺言著迷,因为承诺总是那么的令人感动和软化。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我常常觉得两个人没有可能永远在一起,结合是例外,分开才是必然的,我们都是为终会分开而热烈相爱。 女人要是喜欢你,即使你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她还是喜欢你。如果她不喜欢你,你是善长仁翁也毫无意义。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我的不治之症是爱着一个不能给我半点安全感的男人。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一个男人,泥足深陷地爱上一个不爱他的女人,注定要放弃自尊。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原来一个曾经多么爱你的男人,有一天,也会变得很绝情,他最爱的,还是自己,他不想自己再受伤害.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寂寞最霸道,可以成为伤害任何人的借口.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如果一个女人无法在一个男人失意的时候留在他身边,她的爱情还值多少分?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原来被人思念比思念别人快乐。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想要忘记一段感情,方法永远只有一个:时间和新欢。要是时间和新欢也不能让你忘记一段感情,原因只有一个:时间不够长,新欢不够好。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深情是我承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尔兑现的谎言。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

才气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弯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词,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

那是她第一次明白爱情可以是游戏,她把那次玩弄当成是短暂的爱情,那样会使她好过点。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

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 ... 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我把青春投资在他身上,他成功了,也许会爱上另一个女人。他失败了,我 一无所有。

爱情太不可靠了,只有事业才是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的,我想有自己的事业。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我渐渐了解,我正爱着的人,是一个很难让我了解的人。

他会忘掉我在等待他,却为我写一首歌。听到那首歌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他对我那样情深。

他有本事令我快乐,也最有本事令我流泪。

他爱上一个人,说不出原因。不爱一个人,也不会说原因。他原来是一个不值得依赖的男人。

——张小娴《面包树上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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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面包机的生命周期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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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8号,经过两天的长途跋涉,面包机从快递员的车上下来,来到我们家,正式成为了我们家的一员。

晚饭后,我和妈妈开始分头行动。由我负责安装,我不费吹灰之力将它组装好,准备第二天开始试运行。妈妈则负责跑采购,买回了一堆做面包的原材料:玉米粉、奶粉、发酵粉、面包粉等等。

第二天,在妈妈的操纵下,面包机开始行使它光荣的使命。它的首次任务是做一份玉米面包。妈妈先往面包机里加入一杯清水、一大勺色拉油、4大勺白糖,还磕了一个鸡蛋进去,接着放进去两大杯面包粉和一杯玉米粉,最后放一小勺发酵粉。我问妈妈为什么要按这样的顺序放?妈妈说发酵粉不能跟白糖、油混在一起,否则就会失去发酵的效果,所以要把它放在面粉的上面。加好材料,妈妈设置了制作程序,启动按钮,面包机立刻“嘟嘟嘟”地叫了起来,好像是战士吹响了冲锋的号角,又好像是在提醒人们它要开始工作了。叫声停止后,随即又响起了“唔——”的声音,原来是里面的小拌片开始搅动材料,进入揉面团的阶段。小拌片左一下,右一下,不一会儿,一个黄色的面团就搅拌成型了。

十五分钟后,进入发酵面团的环节,小拌片停止了工作,面包机安静下来了。过了一个多小时后,原先小小的面团像被充了气的气球,膨胀了将近两倍大,我想这肯定是发酵粉的功劳吧。最后一个环节就是烘烤了。面包机的温度慢慢升高,面团的颜色也逐渐加深,由原先的淡黄色慢慢变成了深黄色,从上面的透气孔里散发出一阵阵香浓的味道,沁人心脾,勾得我肚子里的馋虫都快出来了!

过了差不多四个小时,金黄金黄的面包终于可以出炉了!“It,ssogood!”我边吃边啧啧称赞道,并央求妈妈每天都做面包给我吃。

可惜好景不长。2016年11月1日,面包机在工作时,由于旋转幅度大,从厨房台板上摔了下来,盖子掉了,系统故障,无法控制温度,不幸“身亡”。

忠诚的面包机死于“工伤”,享年4天。对此全家对它表示无限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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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面包树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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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里有一棵高大美丽的面包

春天时,面包树冒出新的枝丫,那些枝丫真绿呀,仿佛那是被染过颜料一般。灿烂的阳光洒在枝丫上,那绿油油的枝丫似乎要把金黄的阳光给染绿了,有了它,春天是那样的充满生机……(原创投稿 )

夏天时,太阳暴晒着大地,我热得直出汗。每当这时,我就会产生这样的一个想法:不管了,去面包树下乘凉吧!待我走到面包树旁时,突然感到很清新,这是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因为眼前的面包树是那么的绿,又那么的美,顿时令我心旷神怡……

秋天时,面包树的叶子枯了,变黄了。它的叶子开始慢慢往地上掉落,就好像一位年迈的大娘掉了自己心爱的头发,充满了哀伤。此时此刻树叶宝宝离开了妈妈的怀抱,鸟儿客人也离开了它曾经久居的住所,这样的画面令我很忧伤……

冬天时,面包树的叶子掉光了,秃秃的树木像个秃顶的老头,似乎在寒风中慢慢地摇曳着。此时,天空中飘下雨来,淅淅沥沥的洒落在干枯的面包树上,无情地拍打着枝干,无限的冷意顿时散开……

我曾经与面包树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记得那一天,同学讽刺我,嘲笑我,那时我伤心极了,很想哭,但又不想让人看到。于是,我就跑到面包树下放声大哭了一场,哭完后,我释然了,摘下面包树的一片叶子,用笔画了一个笑脸,埋在了泥土里。

我爱面包树,因为它带给我许许多多美好的回忆,同时它也像一个朋友一样,永远陪伴着我,激励着我成长……

[关于面包树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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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面包狼和糊涂先生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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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老爷爷,开了一家小小面包店。老爷爷做的面包又香又甜,是全城最好吃的面包。老爷爷年纪大了,没有帮手,怎么办呢?

老爷爷的办法可好啦!他做了一只名叫皮特的面包。皮特很聪明,没过多久就学会了干活,买面粉、做面包、烤面包、送面包……老爷爷轻松多了,每天都可以坐在墙角下晒晒太阳,或者到江边散散步。

小小面包店的生意非常好,做的面包都能一个不剩地卖掉。有一个人经常吃老爷爷和皮特做的面包,他想:“面包香喷喷的,真好吃!我也来做面包,赚很多的钱。”

这个人就是糊涂先生。说干就干,他在小小面包店的隔壁开了一家大大面包屋。糊涂先生干什么都是糊里糊涂,烤出的面包总是糊的,吃起来又硬又苦,是全城最不好吃的面包。

只有一个人买糊涂先生的面包吃,那就是面包狼。皮特自己也是做面包的,为什么还要买别人的面包呢?真是奇怪!

面包狼肚子大,一次要吃很多面包。为了把好吃的面包留给小朋友们,他自己就买糊面包填肚子。

每天,小小面包店的面包早早卖完了,而大大面包屋的面包一个都卖不出。糊涂先生只得站在街边大喊:“面包大降价,快来买呀!”

不管糊涂先生的声音有多响,还是没人买。正当糊涂先生非常失望的时候,面包狼就会笑嘻嘻地走过来,说:“糊涂先生,你的面包我全买了。”

“啊,可爱的皮特!”糊涂先生一见到面包狼就流口水,张开双臂想和皮特拥抱,顺便咬一口吃吃。皮特是老爷爷做的,当然也是一个好吃的香面包。

皮特被糊涂先生咬过一次以后,再也不敢跟糊涂先生拥抱了。皮特花不多的钱,把糊涂先生做的面包买下来,全部吃掉。他只要能填饱肚子,可不讲究味道。

糊涂先生对皮特是又恨又喜欢,恨的是皮特做的面包太好吃了,害得自己的面包天天大降价;喜的是有了皮特这个大肚子,大大面包屋才一直开着,不至于关门。

算账的时候,糊涂先生发现自己没有赚到钱。想来想去,他怎么也弄不明白,面包都卖光了,大大面包屋为什么赚不到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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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面包云的奇迹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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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老婆婆在做一个大面包时,一朵白花花的像棉花一样软的白云飞来,老婆婆没注意,一起做了一个大面包,又撒了一颗种子,一起放进了烤箱。

面包烤好了,一下子飞了出来,这一朵面包云可奇怪了,它有着和面包一样的颜色和条纹,可又像云一样那么一般的轻、软,更神奇的是它上边还有着一棵摇钱树,上面挂满了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各国钱币。老婆婆坐上了面包云,和摇钱树一起,跟着面包云一起飞到了埃及。

到了埃及,老婆婆还没有时间打量这个新的国家,就被一阵震天响的“冲啊!”“杀啊!”的声音吓坏了,于是她捂住耳朵,惶恐不安地转过头来,看到有军队在打仗,吓得一哆嗦,这时摇钱树开口了“老婆婆,不用怕,我们现在可是在面包云上呢!”

“是呀是呀!在我身上可是非常安全的呢!”

“哦!”老婆婆松了一口气,“这也很可怕了,我们还是赶快走人吧,吓死我了!”“不行,我们不可以走,不然,他们可能会越打越厉害的!”面包云和摇钱树异口同声地说道。老婆婆听了,眉头紧锁,沉思一下,便轻轻地答应了。

老婆婆一伙飞过去,正在打仗的埃及士兵以为他们是神,纷纷丢下武器,跪在地上。老婆婆看埃及士兵把自己当成了神,说道:“你们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是起义军反抗埃及政府,老婆婆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摸了个清楚后,对在皇宫里的国王说:“你不可以再损害埃及人民的利益了,不然,你会倒霉的。现在我给你一片面包云,吃下它,你的头脑会变得清醒,它会帮助你的。”国王听了,把面包云吃了下去,头脑果然清醒了,他十分惭愧,开始努力地治理国家,让埃及人又过上丰衣足食的好日子。

后来,他常常仰望天空,回想起这片面包云的点点滴滴。是的,人民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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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做面包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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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妈妈教我做香蕉面包,我可高兴了,我准备好了才料开始动手了。

我先准备好75克红糖,再加260毫升温水,要搅拌至红糖融化哦。再加两个鸡蛋和4克酵母粉,然后再一起搅拌均匀。

接下来就是分次加入400克面粉,搅拌至没有面粉颗粒,要搅拌成粘稠面湖状,妈妈说还要多搅拌几分钟,这样做出来的面包才会松软好吃。但是我的手真的很酸痛快没力气搅拌了,可想想美味的面包,我还是坚持了下来。然后我把面糊盖上了保鲜膜,让它自发到两倍大。

最后我就把香蕉切成片备用,先往电饭锅底部倒少许食用油,撒些白糖,再把香蕉铺满锅底,把发好的面糊倒入锅里。再按下煮饭功能,等电源跳到保温键就已经熟了。

哇,好香啊!浓浓的香蕉味道,颜色也很漂亮,是金黄色的。也非常的松软、香甜,真的是营养又好吃。我吃着自己动手做的面包,瞬间感觉不到手臂的酸痛了,也许这就是美食的力量吧!

小朋友你们也可以动动小手来做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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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阅读第1章

全文共 1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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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鍕。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鍕?」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鍕,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 。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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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神奇的面包树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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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开始读《小王子》这本书,我就被它深深的吸引着。这是一个诗般的寓言童话故事,仿佛文字就像音乐一样优美。让我觉得既有趣、又新奇。

这个“小王子”可不是一般的“小王子”哦!他是一个忧伤而寂寞的小王子,独自一人住在一个小小的星球上,你想象得到他的星球有多小吗?比方说他很想养一只羊,必须要养一只很小很小的装在箱子里的小羊,要不然,小王子的星球就盛不下啦!

这本书里还讲到了一种庞大的,叫猴面包树,就像宫殿一样大。对这个小小的星球来说,这是一种坏树,种子是个坏种子,它只要刚一发芽,就要立即拔除,不然,它的根会穿破星球,把整个星球毁掉。

一开始,我和妈妈都以为这是作者想象出来的一种树,我只是对这种树的名字非常感兴趣。为什么叫猴面包树呢?我皱着眉头,想了又想,怎么也想不明白,就问妈妈,妈妈说:“我也没有听说过这种树,可能是它的形状像面包吧!要不然是它的果实像面包?”我又绞尽了脑汁的想了好久,就又问妈妈:“可是为什么要加个‘猴’字呢?”妈妈也觉得很奇怪。

于是,我和妈妈就一起上网查阅资料,原来猴面包树就生长在我们的地球上,它的家在非洲干旱的热带草原上,树冠巨大,树杈千奇百怪,像树根,远远的看着就像摔了一个倒栽葱。它的树干很光滑,就像一个大瓶子,又像一个大圆桶,里面储存着大量的水分,让它们能够在干旱的季节里生存,就像骆驼的驼峰一样,最大的树干要四十个成年人才能合抱。它的寿命很长,一般都能活到五千年,超过一千年的树,树干就空了,人们还可以在小房子一样的树洞里开酒吧呢!它的果实像皮球一样大,味道甘甜,许多猴子喜欢吃,所以叫做猴面包树。

我和妈妈查完之后,感到惊叹不已,妈妈说:“这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今天,我又学到了新的知识,真高兴啊!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大家都来看这本书吧!你一定也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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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蚂蚁搬面包的作文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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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观察了一种动物,那种动物我们常常可以看见,那就是蚂蚁

中午,我在爸爸的单位的角落里发现了几只蚂蚁在寻找食物,那大大的头,前面还长了两颗大牙齿,那是用来搬食物的,他的头上长了一对触角,他的身体分为头。胸。腹三部分。

我拿了一小块面包放在它的前面,那只蚂蚁凑上前看了看,好像觉得自己搬不动,便转身去找其他蚂蚁,我在他去找边的蚂蚁的时候,我又把面包放到了另一个地方。

刚刚那只蚂蚁回来了,旁边跟了一只个头比较大的蚂蚁,后面还跟了好几只蚂蚁,等到那些蚂蚁们爬到以前放面包的地方的时候,却不见面包的影子,大个头蚂蚁往后面一站,好像在说:“你们去找那面包。”后面那群蚂蚁就四面八方逃开了,突然,有只蚂蚁找到了那块面包,就来报告大蚂蚁,好像在说:“首领,面包找到了。”大个头蚂蚁走了过去,看了看,连忙喊其他蚂蚁,这群蚂蚁用头顶着面包,还有一只蚂蚁便爬到面包上指挥,“往前,往左……”到了东门口,那些蚂蚁想让面包进去,可就是进不去。经过哪些蚂蚁的努力,终于搬进去了。

蚂蚁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有点感动,我们学习中不正缺乏这种精神吗?

[蚂蚁搬面包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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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面包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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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冬日的暖阳里闲庭信步于热闹的街市中,路过街边的面包店,看到橱窗里陈列着各种美味可口的面包,金黄松软的面包在阳光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秀色可餐,我的心情也随着欢快起来,仿佛空气中都带着香甜的味道。

面包是很多人都喜欢的一种食物,它不仅美味可口,还给我们现代快节奏的生活带来了方便,让许多忙于工作的人解决了用餐问题,可就是给我们带来方便的面包在它没成为面包之前的每一道工序都是及其不方便的,比如它的原材料小麦,庄稼人要根据不同时节栽种不同品种的小麦,然后浇灌、施肥、除虫、防病、除草,就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在各种精心的养护下才能让它们茁壮成长得到好的收成,再将收割好的麦粒送到磨房里,一粒粒金黄饱满的麦粒争先恐后的跳进了磨面机,它们都生怕落后于谁似的,牟足了劲儿的向自己的下一个目标努力,终于在经过无数道工序后它们都蜕变成了雪白的面粉,面粉被送到了面包师的手里,面包师用他独具匠心的巧手将面粉和其他各种辅料融合在一起,它们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变成了一个个精美可口的面包,它们被陈列在橱窗里等待着自己最终的主人,可最后不管它们成为谁的面包,但它们的曾经却是属于面包师、磨房的师傅和播种小麦的庄稼人,因为这是他们付出辛苦劳动后而收获的面包。

面包不仅仅是食物,它还是人们的精神食粮,我想只要是认真做事的人,他都会想要获得一份属于自己的面包。烈日炎炎的夏天转眼已到寒冷的冬日,我一学期的学习也即将结束,是否我也能收获到一份香甜的面包呢?叮铃铃!学校的上课铃声响了,教室里传来了朗朗的读书声,听着这读书声仿佛又回到了刚进学校的那一年,在一年级的教室里,第一节课上的便是语文课,学习的第一个内容就是拼音字母a。o。e,可别小看了这些拼音字母,它们看似简单,可书写时总让人混淆不清,发音有时也让人咬到舌头,还有汉子里的同音字、同义字、多音字、多义字等也是让人学得费神,不过在老师的耐心教学下还是终于学会了,现在回想,觉得那些内容挺简单的,但是再一想这还真像种小麦一样,在没有收获之前所有的付出都是很辛苦的,但得到好的收成后又觉得那些付出都不算什么,这也应了古诗里的:“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时光荏苒,一晃便是五年的光景,学习依然是我生活里的重心,各门功课无论学的好与坏,我依然用心学着,它们就像是做面包的小麦和辅料一样相辅相成,只有相互融汇在一起,我的学习才会学得圆满。鲁迅曾说:“伟大的成绩和辛勤劳动是成正比例的,有一分劳动就有一分收获,日积月累,从少到多,奇迹就可以创造出来。”我不需要奇迹,但我会用我的努力创造出属于我的面包。

暖阳里的街市依然热闹,面包店里阵阵香甜的味道飘进了每个喜欢面包的人心里,校园里时而传来郎朗的书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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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做面包作文300字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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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去爷爷家做面包,我和爷爷都是第一次做面包,所以做的是最简单的面包。

爷爷找到了说明书,找到了做面包的方法,我们就开始做面包了。按照说明书我们准备好了一个鸡蛋,一杯水,一小勺盐,三大勺奶粉,当然还要放入一大杯面粉。

我们把面包的配料放在小盆里,一摁开关,“嗡嗡嗡”,“嗡嗡嗡”面包机开始工作了,我隔着玻璃罩看着面团在面包机里转啊转,想着面团马上就要变成金灿灿、香喷喷的大面包,想着想着,我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转眼三个小时过后,一个热腾腾金黄色的大面包终于出炉了,我咬了一大口,啊!好吃,好吃,自己做的面包就是好吃!

我和爷爷都开心地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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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简介

全文共 1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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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简介

一直向往上海生活的程韵作为交换生成为了上海某知名大学的学生,带着未考上大学的迪之与上海本地的光蕙见面并成为最好的朋友,三人彼此交流着自己的心事。光蕙看到叔叔对生病卧床的婶婶关怀备至,这种不离不弃的爱让她为之感动,同时也激发了她对美好爱情的憧憬和向往。迪之是一个喜欢追逐的人,她时刻追逐着自己的爱情和面包。勇于追逐的个性使她爱上了程韵学校排球队的年轻教练邓初,但是邓初的懦弱和安于现状让她失去了生活的激情。她开始寻找借口远离邓初,去追求另一片自由放逐的蓝天——卫安,一个电视剧特技演员。光蕙充满孝心、争强好胜,她宣告要做一个靠自己努力赚钱买面包的女人。望女成凤的光蕙母亲迫不及待地给光蕙安排相亲,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光蕙嫁一个好人家。为了当个孝顺的女儿,光蕙总是尽量满足母亲的心愿。

程韵发现哥哥程浩和嫂嫂美伦之间的感情存在危机,为了家庭的和睦稳定,她想尽一切办法从中调解,经过一番努力之后终于化解误会,程浩和美伦也合好如初。程韵自己却因此与同学林方文之间造成了种种搞笑的误会,误会尚未解除林方文却已远走美国求学。随后光蕙、迪之和程韵陆续毕业,光蕙成为一家投资公司的白领,迪之继续追寻自己的爱情,程韵则成为了一家报社的记者。一年以后,程韵带着哥哥程浩的儿子帮帮外出休闲,偶遇林方文,两人这才消除误会并彼此表明心迹。

光蕙总是被母亲催促早日找个好归宿,不堪其扰中让同事威廉假扮自己的男友混淆母亲视听。在压力下光蕙去足疗店减压,相识了足疗店小师傅安小禄,两人逐渐萌发出爱意之后便开始偷偷交往,直到光蕙母亲的一次突然来访才让两人的爱情暴露在阳光下。迪之和卫安的感情也日渐升温,在两人热恋准备订婚时,却遇到种种原因的阻挠和牵绊。卫安和迪之都不愿放手彼此,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两人都做出了自认为正确的决定,并各自找回属于自己的生活。

因为一次偶然相遇,程韵与徐起飞相识并成为他的“粤语课的学生”。无意中程韵向徐起飞谈起林方文写的歌,徐起飞不但采纳了程韵的推荐并暗中签约林方文的公司。对程韵来说,林方文的一个个绯闻总带给她很多不安全感,不论是风骚多情的费安娜还是热情似火的乐姬,都让程韵感觉到林方文的飘忽不定。两人的感情也在众多的人情和波折中渐渐凸显出不信任的问题。方文姐姐林日的突然到来却让这对恋人的感情稳固了很多,她让程韵深深了解了林方文一直隐藏的故事。得知林父和林母的事情之后,程韵不觉心疼起林方文来。她主动担任林方文和林母之间的润滑剂,去化解两人的误会,传达两人都没有勇气说出的话语。

面对程韵的调解和劝说,林方文碍于自己大男生的面子问题,不仅没有接受反而对程韵大发脾气,最后还选择了再一次的逃离。林方文的逃离让程韵不知所措,她没想到自己的好意会让林方文拒绝。她回忆和林方文一起去过的每一个小地方,努力寻找着林方文的下落。

为了满足母亲的心愿,光蕙重新交了一位医生男友孙维栋,并带其回到乡下老家看望自己的父母。乡下房屋的简陋让孙维栋很不习惯,光蕙母亲虽对孙维栋一见面就送药的方式很不喜欢,但是对他的职业却非常喜欢。她觉得医生是一个有身份又有前途的职业,女儿嫁个医生就等于有了一个很好的归宿。孙维栋的母亲在上海见到了光蕙,对光蕙也非常喜欢,希望光蕙能及早和维栋结婚,并当面送上传家之宝的手镯以表心意。

届时,迪之和自己的姐姐美之生活在一起彼此照顾;光惠也如偿所愿找到了一个符合母亲要求的男友,并得到双方家长的支持和祝福,算是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生活;只有程韵还在为林方文的逃离而惴惴不安,她不知道自己和林方文的未来将会是如何。

徐起飞体贴又细致入微的关怀,让程韵的内心安稳许多,甚至很多时候在想如果徐起飞是林方文该有多好,自己或许就不会如此狼狈、如此不安。林方文不在的日子,徐起飞和程韵的关系日渐亲密。程韵能感受到徐起飞的感情,但是自己一直在等林方文,不该在爱着林方文的同时再来爱徐起飞。

为了继续等待林方文,程韵拒绝了徐起飞并决定回到父母身边。走之前程韵答应了光蕙和迪之陪她们一起过除夕,在充满新春气息的除夕之夜竟意外遇见林方文。林方文深情地对程韵表达爱意,希望每年除夕之夜都会陪在程韵身边,并送上一首除夕之歌《烟雨》。感动不已的程韵甜蜜的享受着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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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经典台词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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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伤比爱刻骨铭心.

2、我常常觉得两个人没有可能永远在一起,结合是例外,分开才是必然。我们都是为终会分开而热烈相爱。

3、男人,他们比女人原始,他们的需要也很原始,所有从来不懂得爱。 -所以女人常常吃苦。

4、多么不可一世的女子,在爱情或物质面前,还是要低头。

5、女人最害怕遇上悲观的男人,她要用双倍的爱心来呵护他.她的喜怒哀乐,都由他掌控.

6、我不想作长线投资。我把青春投资在他身上,他成功了,也许会爱上另一个女人。他失败了,我一无所有。

7、所有为爱而做的事,都不是坏事.

8、只有一天寿命的爱情从来没有机会变坏.

9、最可笑的,是在痛恨这个男人的时候,却热切盼望他打电话给我。

10、用行动证实我们的明天。 如果世上有很多种幸福,那是其中最动人的一种。

11、我已失去所有尊严,哀求一个男人占有我,以为因此我可以占有他。

12、你需要大量爱情,而我也许无法提供。- 原来多少往日的温柔也无法弥补一次的伤害。

13、我行使被抛弃的女孩的权利,使劲地将手上的书本、钱包、所有东西掷到地上。

14、想不到当一个人被抛弃,正常也是一种罪过。- 做第三者和做寡妇都很凄美

15、爱情到底是吞噬还是回吐呢?有时候,我想把你吐出来,永不分离。有时候,我却想把你吐出来,还你自由,也还我自由。 我不 也是曾经想过要把自己心爱的人藏在子宫里,长留在身上吗?爱情,原来是凄美的吞噬。 爱情本来就是寻找自己失落的一部份, 重新结合,从而找到了完整和填满。 爱对方多一点还是被对方爱多一点,从来不是我们选择的。我们所向往的爱情和我们所得到 的爱情,往往是两回事。

16、如果一个女人无法在一个男人失意的时候留在他身边,她的爱情还值多少分?

17、寂寞最霸道,可以成为伤害任何人的借口.

18、我突然感到莫名的愤怒,我无法再勉强自己,也无力为爱情做些什么。

19、我会在某一分钟内很爱一个女人,但这种感觉未必会持续。- 原来被人思念比思念别人快乐。

20、朝夕相对,多么绚烂的爱情也会变得平淡... ...每天晚上等男人回来,却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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