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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朝花夕拾读书笔记怎么写【20篇】

《西游记》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最杰出的充满奇思异想的神魔小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范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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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六年级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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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鲁宾逊漂流记》之后我心中满是震撼。我十分佩服鲁滨逊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他的坚持不懈,对生活的乐观。二是他能够凭借着自己的信念闯过一次次难关。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8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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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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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我读了许多书如:《草房子》、《女儿的故事》、《西游记》、《德国一群老鼠的童话》等等。从这些书中有的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有的让我学到了可贵的精神。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草房子》这本书。

《草房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写过很多作品,有《根鸟》、《红瓦》、《细米》等,《草房子》这本书写了许多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如:将一轮与白雀之间毫无瑕疵的事,不幸的桑桑与厄运相拼时的悲伤与优雅。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桑桑与父亲来到油麻地,桑桑认识了许多朋友,因没有头发而被人称“秃鹤”的陆鹤,、心地善良的纸月、美丽多姿的白雀,细条高个的细马,家境富裕的杜小康。主人公桑桑是一个调皮、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为了引起别人对他的注意,他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在烈日炎炎的夏天,穿着爸爸的大棉袄,弄得满头大汗;把自己家里的蚊帐拿下来剪成鱼网;把家里的碗柜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虽然在前面他很调皮,但在最后一章,他面对困难的坚强让我敬佩不已。

读完这本书,桑桑的调皮让我难忘,桑桑面对病魔不屈服的精神更是让我铭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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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父与子》读书笔记 劳煜来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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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父与子》是我看得最久的漫画书,我记得第一次看它是在寒假的时候,老师推荐我们买,我就立即把它买回了家,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一边吃东西,一边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我一看封面,咦,就很有意思。画面上的三个人,有一个坐在木马上的小孩,还有一个长得像甘蔗的人和一个长得像皮球的人,其中:“皮球”在倒立,“甘蔗”在扭着头,给小孩子剪头发。而且“皮球”的屁股上还顶着一顶帽子。我一下子明白了,坐在木马上的是儿子,那根“甘蔗”是理发师,而倒立着的就是孩子他爸了,于是我津津有味地翻开书看了下去,我发现,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更好看,每一页都有一个真实发生的故事。

《雪人的反击》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太过分;《会走的箱子》告诉我,人不要动歪脑筋;《我们还缺少的晨报》告诉我们要敢于创新。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失败的音乐会》。一天,父亲和儿子想办一场音乐会,于是,父亲买了一把萨克斯,儿子买了一把小号。两个人回到家,滴滴滴地开始练习。可是,两个人都认为对方吹的不够好,所以最后只是各自坐在一边生闷气,音乐会最终也没有举办。后来,他们两个盯着自己的乐器看了很长时间,父亲发现自己的萨克斯像个大烟斗,儿子觉得自己的小号像个平常玩的吹泡泡玩具,于是父亲倒了几盒烟丝在萨克斯的斗里,点上火,美美地抽了起来;儿子拿来一大桶泡泡水,把小号的口泡到里面,吹起泡泡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东西都不是绝对的只有一个功能,要学会开动脑筋,开发出新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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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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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爱丽丝和姐姐坐在河过看书,爱丽丝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她在梦中为了追赶一只怀揣着怀表、会说话的白兔,掉进了一个兔子洞,进入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她喝了一瓶味道很好的水后就变成她希望的小人,吃了蛋糕后希望自己能变大一点,果然又变大了……她遇到了会说话的老鼠,和小动物们进行会议式比赛,一个大家都赢的比赛。她还遇到了毛毛虫、蛙脸仆人和鱼脸仆人、狮身鹰面兽、壁虎、公爵夫人、……遇到了坏脾气的王后差点被砍头,还参加了槌球比赛,遇到一堆稀奇古怪的事,在扑克牌攻击她的时候她醒了,原来是她做了一个千奇百怪的梦。

我觉的爱丽丝这个梦太好玩了,可以变大变小,可以和小动物们对话,我还觉的爱丽丝是一个特别勇敢善良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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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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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叫《木偶奇遇记》的书。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科洛迪的原著。书中主要描写了老木匠杰佩托有一次在森林里得到一段神奇的木头。之后他把这段神奇的木头精心雕刻成一个木偶,他还给木偶取了一个名字,叫皮诺乔。

老木匠杰佩托非常喜欢皮诺乔,可木偶皮诺乔却是个让人失望、淘气、撒谎、不爱读书、好吃懒做的孩子。杰佩托为了让皮诺乔能够好好地学习,卖掉了自己的上衣给皮诺乔买本子。可这淘气的皮诺乔却卖掉了自己崭新的识字课本,买了门票到马戏团去看戏,马戏团好心的班主看他家里很穷,就给了皮诺乔五个金币,叫他带给爸爸用。在回去的路上,拿着金币的皮诺乔相信了假扮成穷人的瘸腿狐狸和瞎眼猫,结果被他们的花言巧语骗去了所有的钱。后来,皮诺乔跟着班上的同学小灯芯到了玩儿国,他们整天在玩儿国里玩。有一天他洗脸的时候,发现自己变成一头驴子,他害怕极了,幸好有个披着蓝头发的仙女帮助了皮诺乔,但仙女告诉他要好好学习,孝敬父母。他醒来的时候,已回到了老木匠杰佩托身边。从此,皮诺乔刻苦学习,他不在是木偶了,而是一个聪明漂亮的男孩子了。

我最喜欢看《木偶奇遇记》里的最后一篇,皮诺乔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那时皮诺乔有多么高兴啊。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很多道理。一是要听父母的话,做一个孝敬父母勤奋学习的好孩子;二是不能像皮诺乔那样不动脑筋,随便听坏人的话,结果被骗去了金币;要想想有些事情会不会发生;三是做错一件事后要马上改正,不能像木偶皮诺乔那样,经过了一连窜的教训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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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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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父与子》这部漫画书,作品中一个个生动、幽默、滑稽的小故事都是来自于漫画家卡劳思与儿子克里斯蒂安在生活中的真实写照。

这本书讲的是长着刺猬头、调皮、可爱、喜欢搞恶作剧的儿子与长着大胡子,善良,经常被人嘲笑的父亲,他们演出了一场场生动又好玩的画面,看后使我哈哈大笑,回味无穷。

漫 画《父与子》这本书非常有趣,处处显示父子之间深深的爱。《父与子》中我最喜欢的画面是《父亲帮忙》这幅画面。这个小故事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件事:儿子在写 家庭作业的时候,父亲看孩子非常的为难,一时糊涂的父亲心疼儿子,就替儿子写起作业来,儿子非常高兴。第二天,老师检查作业时,发现儿子的作业跟平常的笔 记不一样,经过老师三番五次的审问后,最终儿子承认是父亲替自己做的作业。于是,放学后,老师一起和孩子回家,要家访,进到家里,就对孩子的父亲说:“既 然你愿意帮孩子做”好事“,也帮孩子接受惩罚吧!”于是就出现了老师打爸爸屁股的这幅滑稽的画面。

从这幅画漫中,我知道: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能依赖家长,作业对于自己非常重要。这位父亲对孩子的爱是不对的,这是溺爱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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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描写初一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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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此时正拿着《朝夕拾》这本书回味着,它依稀带我回到了民国时代。我站在喧闹的街上,突然一辆马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泥水溅了我一身。哎!那不是陈莲河先生吗?满脸的“义正词严”,听说现在正与西医搏斗呢!看到他的人,脸色却各自不同。有的充满敬畏,有的怀恨在心,有的却羡慕他的名利与地位。

继续往前走,看到了那“精明”的衍太太,她已是祖母了,看着小孙儿和人家孩子比赛打旋子,眼看要输,衍太太一记“绣花腿”把别人家孩子的旋子给钩倒了。由于没法分辨,只好平局。衍太太太好强了,要她的孙儿输,她总是不肯的。

到了一家酒店。我准备歇歇脚,却发现了孔乙己正在店里喝酒,身上仍旧穿着破旧不堪的长衫。掌柜和“短衫”都在笑他,他正红着脸,说着一堆让人听不懂的话为自己辩解。孔乙己还没为自己辩解完,孩童们便一拥缠上了他,争着要吃茴香豆。他只得给了几颗,又怕自己喝酒时不够,显得好无奈。

继续前行,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三味书屋。我悄悄走进去看,寿镜吾正捧着古书摇头晃脑地读得如醉如痴。孩子们却在描图画,玩捉来的蚂蚱,弄得课堂好不热闹。孩子们的吵闹声终于打断了先生读书,先生发现了自己的学生竟然在课堂上调皮捣蛋而不好好读圣贤书,他怒斥着吹须瞪眼,调皮的孩子们这才回到座位上装模作样开始读书……

《朝花夕拾》这本书带我遨游了鲁迅先生整个的精神世界。让我看到了许多从清朝到民国期间的事情。犹如亲眼目睹了社会的各种黑暗:邪恶势力压迫“低等人”,还有因千年封建思想的熏染而被禁锢的人们,也看到了知识分子为中国的存亡而做出的贡献和牺牲。我深深感受到了近代人民的痛苦和自己生活的幸福。这使我深刻意识到只有祖国富强了,人民才能有安定的幸福生活。

鲁迅先生的这本书同时激励我们:一定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只有这样才能让祖国富有强大,祖国才能永远在世界之林屹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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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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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常会不由自主地想,活着的意义是什么?进一步来说,活着的定义是什么?在当今这个年代,我们所想的是如何让自己的生活更有意义,如何让自己的人生更有价值,这是我们对活着的理解。然而,当活着都成了一种奢望,当自己生命都不能把握的时候,正如本书作者余华所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以一个老人的视角娓娓讲述故事,讲述的是一段关于命运与死亡的斗争史。这位经历了亲人相继离世的老人,他内心微小的希望一次次地在现实中破灭,他生命中的温情一次次地被现实所剥夺,直到他唯一的外孙也离开了人世,活着成为了他人生最大的奢侈,他从此和一头垂危的老牛相依为命,故事也至此结束。他的活着是一种结局,同样是一种新的开始。在我看来,这位老人在人世经历了这般遭遇之后,他的灵魂早已没有了生命力,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躯壳,活着仅仅是在维持肉体的生命力。他看淡了世间所有活着之外的事,没有什么能再唤起他的灵魂。他甚至倦于死亡,只是静静地以一种活着的方式度日,不用思考,不用担忧,只是静静等候。我们很难想象与理解主人公当时的心境,但透过文字我们能感受他对生活的无力感,所有的感情融为了一种缓慢的活着方式,一种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生存方式。这种结果的出现必然与当时的社会背景密不可分,而主人公福贵正是大部分劳动人民在那个时代的缩影。一个兵荒马乱的时代总会给老百姓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为了活着,人们经历着层出不穷的逃亡和失去。为了活着,人们一次次失去了底线。我不禁认为,人本身一定是惧怕死亡的,人本身就是自私的,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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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迅作品呐喊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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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

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

《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孔乙已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读书人,在黑暗的社会里,他唯唯喏喏她活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shi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这就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结果,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到底孔乙已这个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有两点,一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作者在每一篇小说里,运用了不同的手法,将现在的人物与过去的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对周围人物的形象描写,以及周围的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统治制度,但在另一方面,我觉得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出作者对祖国的热爱,希望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使这个社会能振作起来,这是他一种爱国的表现,他并没有去用语言激励人们,而是用文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欢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喜欢鲁迅先生的原因,他的爱国情怀激励着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祖国作出献,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

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中国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习,作为工作,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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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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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个充满幽默的女孩,一个既调皮又善良的女孩。一年级的时候,她因为淘气而被退学。之后,她又有了新的学校——巴学园。巴学园是个与众不同的学校,教室都是一节节废弃的电车车厢。她就是在这“电车教室”学习,才会有这么多好朋友的。她和大家一起品尝了“山的味道”和“海的味道”,还一起光着身子游泳,一起霞营。点点滴滴都记录了她在巴学园的真实、快乐的时光。而她,就是小豆豆。

其实小豆豆的名字不叫“小豆豆”,而是叫“彻子”。后来,大人们都叫她“小淘淘”,因为她太淘气了。久而久之,她就听成了“小豆豆”。于是在她的作业本上总是会出现“小豆豆”的名字。在巴学园,小豆豆就像一只飞翔的小鸟,在自由的天空中歌唱。小豆豆和任何一个孩子都是朋友,她们一起快乐的生活着。她们每天吃完饭都会去散步,在散步的过程中,她们还拥抱大自然,了解大自然。学习、游戏都一起进行。她们 在小林校长的带领下度过了一段美好又欢乐的时光。

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令我哈哈大笑。一会儿让我泪流满面,一会又让我感概不己。我觉得我都快成书里的小豆豆了。把她的不幸与欢乐都放在了自己的心里。我从一开始就在想,它到底要告诉我什么?可当我完全化在书中的时候,一切的一切都已经成了1+1=2。它的道理一个一个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而这些都是能触动我一生的道理。

在这本书中,我找到了人生最可贵的东西——做人。也尝到了“天上人间”所拥有的无比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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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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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读过《木偶奇遇记》的故事吧,但我们对其中的道理认识也应该不同吧,现在我们一起来交流,分享一下吧!

《木偶奇遇记》的主要讲,老木匠杰佩托因为爱心把一块能哭会笑的木头雕成了木偶,取了一个可爱的名字:匹诺曹,并把木偶当成自己的儿子。匹诺曹和许多男孩一样,调皮、捣蛋,给他的亲人带来了一系列的麻烦:父亲因他差点送了他的命……他自己也遭到了很多的惩罚……经过种.种遭遇,匹诺曹终于认识自己的错,痛改前非,并努力学习、辛勤劳动,最后救出了父亲,他变得诚实、勤劳、善良,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

和匹诺曹相比,我觉得自己就是现实版的匹诺曹:把手机充电器插进弟弟屁股里给他充电;把妈妈的手机放到鱼缸里,想让小鱼给我打电话;把家里雪白的墙壁上画画……好不容易长大了,又迷恋上了网络,每次看到妈妈生气的样子,我很是得意……

看了《木偶奇遇记》,我也认识到自己的缺点,要学习他的有错就改优点,做一个诚实、善良、坚强、上进的好孩子,相信我,到时候你们一定会看到一个全新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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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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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捧上手的《水浒传》是少儿版的,彩色的图,带着拼音的楷书,简短的文字,却还是让当时六岁的我看不懂,但是每当看到书中的好汉把“反派”打得落花流水,鼻青脸肿时,我总会拍手叫好。这个周末,我再次打开少年版的《水浒传》,却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豪爽感。

细细品读一遍后,我不禁哼上了那首耳熟能详的好汉歌:“大河向东流,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哇……”颇有一番梁山好汉豪放的气势。书里记录了一百零八个头顶,排定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的座次,《水浒传》里好汉聚集了四大高贵品质:忠、信、义、勇,让我崇拜得五体投地,以他们为榜样,故事中让我最喜欢的人物有:力大无比的鲁智深,机智冷静的林冲,英勇无畏的武松,还有千万人敬佩的宋江,因为他们都具备忠、信、义、勇!

最让我体会到好汉精神的情节是“景阳岗打虎”。 武松,人称“行者”, 他武艺高强,嫉恶如仇,又行侠仗义,好打抱不平。一天,他去镇上会哥哥,在景阳岗旁的一家小酒馆里喝酒,一碗又一碗,第四碗时,老板不让他喝了,毕竟这可是“三碗不过岗”的超烈性酒,可他执意又来了几碗,不听劝告,不顾旁人阻拦过景阳岗,遇上了白虎,借着酒劲儿,空手打死了凶猛的白虎,他为老百姓除了害。他当时的无畏,连白虎见了恐怕也会心虚。看到这儿,我不禁联想到了中国共产党党员们,他们就像无畏的武松,带领人民打倒一批批凶猛的白虎,毫不畏惧,勇往直前。

古往今来,有多少位好汉舍身取义,难道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我们也要学习好汉的精神,为国家做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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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中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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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这部作品是我国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鲁迅所写的。《朝花夕拾》是作者从大脑里挖出来的,大多都是凝练,稳重的笔法摘取那些深藏在内心深处的难忘的生活片段。

我最喜欢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个片段中的第二段,这段话一开头就运用了排比手法,用了一组连词,如: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菜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了。

这些自然而又逼真的景物描写,读起来仿佛身临其境,仿佛碧绿的菜畦,高大的皂荚树就在我们眼前,轻捷的叫天子在我们头顶上盘旋。我还喜欢《藤野先生》这一片段中的第一段,例如:上野的樱花烂熳的时节,望去却也像绯红的轻云,但花下也缺不了成群结队的“清国留学生”的速成班,头顶上盘着大辫子······

这段话一开头就运用了比喻手法,形象生动地把成朵成朵的樱花比作绯红的轻云,而又从侧面描写出清朝留学生不学无术的丑态。总之,作者的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了人物的独特个性。

作者在行文中经常插入一些与文章内容有关的典故等,使文章内容更加丰富多彩,使行文更有说服力。而且《朝花夕拾》这部作品不但手法犀利,入木三分,而且语言也与众不同。作品的语言清新自然,朴实而又不失稳重,读起来琅琅上口,亲切感人,总能勾起人们对往事的留恋与回味......

我们以后也要与鲁迅“同行”,为祖国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用自己的`双手写出一篇篇优美而又蕴含哲理的美文,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新天地,去海边采撷属于自己的一朵浪花,为太阳添上笑脸,为蓝天涂抹色彩。我们还要去天边寻找属于自己的伟大理想,并为之努力奋斗。

让我们共读《朝花夕拾》,在记忆中追寻,在记忆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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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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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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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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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假期中我读了《百万英镑》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亨利。亚当,因故迷失方向后,幸被轮船遇救,然后随船来到英国伦敦。他身无分文,特别孤独,有两个富有的兄弟打赌,把一张一百万借给了一个诚实的穷人,在这时找到了亨利。亚当,并以他在一个月内不将一百万的支票兑换成现金而能否活下去。他去了饭店丶服装店,两个老板都对他十分刻薄,可当他拿出一张一百万的钞票后,个个都对他十分热情,还对他说:“这点小钱,你可以无限期还。”就这样这个消息传开了,一张一百万的钞票让他成为了爵士,美国公使邀请他去一个宴会,在宴会中他认识是了一位叫波霞的女士,并和她结婚了。当一名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的手中时,那位贵族说:“上帝保佑了您!”衣服又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在一些情节中,一些医生为了钱,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这些医生早已失去做医生的品德。

这本书让我知道无论怎么爱钱,都不要失去做人的基本品德: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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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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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老师向我们推荐《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我花了将近一个星期把它看完,里面的故事把我深深地打动了。

主人公三毛,头顶三根枯黄的头发,瘦小的身子,好像一阵风就能把他吹倒。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家。街边、桥洞是他晚上睡觉的地方;他睡得是砖;枕的是瓦;身上盖的是晚霞。为了生计,他卖过报纸、拉过黄包车、擦过皮鞋、卖过艺……可是,他吃尽了千辛万苦还是吃不饱穿不暖。

每天和自己的爸爸妈妈围坐在桌边吃着可口的饭菜,感受着双亲的爱抚和体贴;背着崭新的书包去上学;和同学们一起感受着灿烂的阳光;聆听着老师温暖的话语;接受着知识的洗礼……这是在当今的中国大多数孩子都能享受到的快乐。

然而,在旧中国,那三毛却是个无爹无娘的流浪儿,他小小年纪却饱尝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他没有饭吃,常常拣别人的剩饭吃,甚至还啃过树皮;他穿不起衣服,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光着膀子,而且常常被人欺负。对他来说能够拥有一个家庭,能够背着书包去上学,简直是是天方夜谭。

三毛的生活和我们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想想现在的我们生活如此幸福,有一个完整而温暖的家,有时候我多想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帮三毛这样的可怜人。所以,我们只有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将来长大后能够帮助更多的人,帮助那些像三毛那样吃不饱、穿不暖,无家可归的可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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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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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看书。一天妈妈给我买来了一本厚厚的《西游记》,我一看,高兴极了,就立刻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没过几天,这本几百页的书就被我看完了。

《西游记》中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一心想修得正果的唐僧,有能降妖除魔、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有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僧,还有贪生怕死又好吃贪睡的猪八戒。在这些人物当中,我最羡慕孙悟空了。因为他有一条神奇的金箍棒,这条金箍棒能变得像碗口那么粗,也能变得像绣花针那么细。孙悟空还会七十二变,腾云驾雾,翻一个跟头就能飞出十万八千里。可是最让我佩服的,还不是这些呢!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在陪同唐僧取经的路上,他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消灭了许许多多的妖魔鬼怪。

读了《西游记》之后,我想,如果我也能像孙悟空那样神通广大的话,我要让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没有垃圾,让世界变得更加美丽;我要把世界上所有的坏人都抓起来,让这个世界没有小偷和强盗,没有战争,让所有的人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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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200字]

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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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木偶奇遇记。这本书真的很有意思。一个雕刻家雕刻出来了一个木偶,这个木偶从顽皮、任性、不爱读书到了爱读书、善良、听话。中间经历了生死考验,而木偶也从中明白了善和恶。这个木偶也知道了父母为它付出的一切,也知道了孝敬父母。

木偶从坏孩子变成了好孩子。它的经历也有所不同,坏孩子时,他遇到了很多倒霉事;被警察以为是小偷、受委屈、被骗钱······,当它变成了好孩子时,他不仅收获了很多道理,最后还变成的一个孩子,不再是木偶,家境也变富。读了这本书,我真的收获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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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朝花夕拾的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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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鲁迅先生的《朝夕拾》,品味着字里行间年少轻狂时的童真,原本悠长遥远的思绪,似乎也飘向了春花秋月,莺歌燕舞般柔丽清新的岁月。

清晨绽放的鲜花,饱蘸着晶莹剔透的露珠,用梦一般的清新与旖旎,染指青翠欲滴的嫩叶。万紫千红的花瓣上闪烁着初生的喜悦,别是一番不胜凉风的娇羞与婀娜,氤氲着沁人心脾的香。当晚霞泛滥着金色的枫林,用一双诚挚的手撷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却平添一种柔艳与悠长的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仿佛回到了那星芒蝶舞的时光,迤逦的流金岁月,原本模糊的记忆渐渐清晰。朝花夕拾,这个优雅独特的名字,像鲁迅先生优雅动人,情切意真的文字附丽的温床。它,是一个铁骨铮铮的好汉笔尖上流淌的三分柔情。它,是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如乱琼碎玉般绝美瑰丽的回忆。信手翻阅泛黄的书页,仿佛置身其中。纯真的童年岁月像东风挟着万紫千红的馥郁芬芳,沁入回忆的长流,心底又是一片兰馨蕙香。

朝花夕拾,像一曲超凡脱俗的乐曲,勾起往昔阔别已久的回忆,原本模糊的童年渐渐清晰,像水中望月,雾里看花般朦胧的柔情。童年的无知,在星月斑斓的夜放歌的不羁……于心底渐渐清晰。

朝花夕拾,用看似漫不经心的笔法,随心所欲的童心,将鲁迅先生旖旎的童年跃然纸上。年少无知的轻狂任性,百草园的无忧无虑,三味书屋的枯燥乏味,鲁迅一片质朴的孝心,以及背井离乡颠沛流离的求学经历,直至最后琐记,无常,二十四肖图中以一颗天真无邪的童心对反动势力的批评与嘲讽。平淡无奇的语言中炽热的情感表露无遗。没有“文坛从此感彷徨”的一枝独秀,没有“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腊梅般的高洁伟岸,冰清玉洁。没有那寒光凛冽,一针见血的批判与嘲讽。鲁迅,一代文豪,并非不食人间烟火,是个有些有肉的人。他憧憬流连山水间,品味“日照香炉生紫烟”的雄奇壮丽,“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繁华馥郁。

童年,像岁月折叠的雾岚在蔚蓝的云霓中渐渐清晰,又宛如月中的桂影般在朦胧的月影中浮动。呵,朝花夕拾,你是在回忆长流中悄然绽放的蓝莲,氤氲着沁人心脾的香,你是梦中暗香浮动的流萤,依稀中望见了童年渐行渐远的脚步。

童年,追思中最美最自由的岁月啊,你为何这般行迹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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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一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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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初中的前两个月,我拜读了鲁迅的《朝夕拾》这本书。《朝花夕拾》只有十篇散文,篇幅都不大,我只用几天时间就读完了。可是我意识到阅读名著只浏览是不行的,必须细细品味。之后的很长时间里,我又多次阅读《朝花夕拾》。

鲁迅先生是一个爱国的人,这在《朝花夕拾》中就有很大的体现。在《父亲的病》一文中,鲁迅的父亲得了水肿,鲁迅是一个孝子,为了治好父亲的病,他不惜花大价钱为父亲请“名医”治病。“名医”们用一些奇怪的药引子,比如经霜三年的甘蔗,蟋蟀一对,还要用“原配,即本在一窠中者”,平地木,败鼓皮丸等。

这些药引是多么的荒唐可笑!还有一种药丸,叫败鼓皮丸,因为水肿又叫鼓胀,就用打破的鼓皮去破水肿,也是十分荒唐可笑。直到他的父亲生命垂危时,所谓的名医仍旧泰然自若的开着这样的方子,然而却没有挽回父亲的生命。

文中鲁迅先生批判了这一些庸医故弄玄虚、草菅人命的恶行,也下定决心去了日本仙台学习西医。他希望用自己高明的医术去救治那些被庸医所误的病人,由此可见鲁迅先生是很爱人民的。

《藤野先生》讲述的是鲁迅先生在日本留学的经历,当时日本人都瞧不起中国人,认为中国人都是低能儿,鲁迅先生考试得了60多分,就被他们认为是作弊。之后他和同学们去看了一部关于日俄战争的影片,讲的是日本和俄国都企图得到中国东北的大片土地从而引发战争,而剧中的中国人不是想如何保卫自己的祖国,竟去给俄国人当间谍。

被抓后要当众枪毙时,围观的中国百姓不但没有一丝愤怒,反而拍手叫好。屏幕之外的同学们也都拍手叫好。这一情景刺激了鲁迅爱国之心,使他走上了弃医从文,用文字去救治中国人沉睡的心灵的道路。

读了这些,我感觉现在我们国家虽然没有处于危难之中,但我们也要保持一颗爱国之心,从点滴做起,努力学习,使自己成为一个有益于祖国,有益于社会的人,向鲁迅先生学习他老人家的爱国精神。

好人?坏人?鲁迅先生的笔触前不见古人,后者也难以追去,他笔锋的犀利,令我久久难忘,连那笔尖的韵味,也难以从心头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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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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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崇高、最无私的爱莫过与母爱,动物也不例外。在辽阔的大草原上有一只非常伟大的母狼——紫岚。它有一个梦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至高无上的狼王。

为了即将出生孩子们有足够的奶吃,它不惜冒险去与猎狗斗智斗勇,在被猎狗追杀的途中生下了五只狼崽,其中一只发高烧死了。余下的三只公狼崽也相继死去,只剩下一只母狼崽,紫岚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孙子身上。

这种爱多么无私伟大呀!这不禁让我想到以前发生的一些事。

回想以前,妈妈爸爸天天为我们操劳可我们却和他们顶嘴。

父母在我们身上撒下了爱的种子,我们要孝敬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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