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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春阅读题(汇总20篇)

导语:阅读山,则有登山之乐;阅读海,则有观海之情;阅读花,则有观花之趣而我却喜欢阅读我的自然。下面小编分享的关于送春阅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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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的阅读笔记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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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长过程中,无数本书滋养着我,伴我度过漫漫长途。我对书如鱼和水,紧紧系在一起不可分开。臧克家说过“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当一本书真正住进你的心里,你就会有这种感触。

小时受爸爸的影响,对书很感兴趣。爸爸便买来了几本名着以陶冶我的情致。但我太小,只是随便翻翻。

上学后发现小时爸爸买的书竟是四大名着,便来了兴致,随手拿了一本《水浒传》看看,却一下被吸引住了。小时的零碎记忆在一页页纸中被重现,记忆也随之深刻起来。当合上最后一页时,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灵久久地被那一个个英雄豪杰所震撼着,感动着。

在这昏暗迂腐,官官相护的年代,无数好汉被处处欺压。但乱世出英雄,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他们义聚梁山泊,汇成了一股连朝廷也不敢忽视的势力。在一次次征战中,他们为了义,救出兄弟,杀除贪官,却也冲为了朝廷眼中的最大贼。在几经波折下,朝廷招了安,让他们四处奔波扫平其他势力,但结果却是,在百经沙场后散的散,死的死,就如同一部戏完结后的惨淡收幕。

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角色印我的脑海,挥之不去。急公好义的宋江,智慧多谋的吴用,豪迈大力的鲁智生,武艺高强的林冲等等,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他们是天上108位星辰,来到人间替天行道。他们豪气冲天,为了兄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在宋江的带领下,他们打倒贪官污吏,济世救民,颠覆了我们心中所谓的“义”。何为真正的义,谁也说不清。但他们却说明了一点善、正即义,民心所向即义。他们用自己的义,反对朝廷的腐败。

但当他们实力达到顶峰时,宋江却不顾反对要朝廷招安即使有义,却依然要顾到忠。不是所有义都是大逆不道,也不是所有忠都不能与义并存。也是他们四处征伐,扫灭那些本与他们同道的贼。从那一刻开始,故事就发生了戏剧性的扭转。即使如此,朝廷依然是朝廷,它永不会为了你一点战功,而天真地以为你以忠顺。所以,当他们得胜归来时,硬生生地拆散了他们。

直到现在,我依然为他们的结局而感叹。但转念一想,觉得又能怎样呢?或许那已是最好的结局了。那个时代成就了他们,却也毁灭了他们。但到最后,他们的情也依然存在,想起吴用、花荣随宋江自杀,我眼中便盈满了泪水。

在书的世界中,我忘记了时间,只是为那一个个故事感叹,在书的世界中,我忘记了空间,任思绪随那些好汉心神往之。

书,带着我的灵魂在一点一滴中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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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阅读史记读书笔记六百字左右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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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本书,我觉得里面的故事样样精彩,而且每个故事都有深刻的含义在里面,把各国的兴衰都展现出来,让我知道古代的一些方方面面的事情。不仅这样,里面的人物刻画看得栩栩如生,让我知道每个人的谋略,每个人的性格。

短命的秦王朝,没看之前觉得秦朝不是很强大吗?它把另外几个国家全都统一了呀。势力不够大吗?看完后我知道了,这个秦王赢政小时候因他爸爸成了赵国的人质,所以在赵国尝尽了人间的苦难,他的城府渐深养成了不好的性格疑心。记仇。暴躁。

在还未统一六国时他有励精图治的目标,可是统一后不久,秦始皇就开始放纵自己了,不再像原来那样努力而是甩了手,原来百姓们还算幸福的,可是由于他用大量的金钱去建自己想要的王宫,百姓生活开始艰难起来了,可是正在享乐的秦始皇并没有意识到危险地来临依旧如此,并且脾气非常暴躁,一不顺心就残杀百姓。看到这里我真想大声告诉秦始皇“您就不能像以前一样发奋图强吗?要想让自己国家长久,一定要爱戴自己的臣民呀!”

鸿门宴的故事相信很多人都熟悉。刘邦为人很好很宽厚,喜欢结交好朋友,不管别人犯了什么错,都会以礼相待。而项羽呢?恰恰相反,很辣毒不爱交朋友,很阴险脾气也挺暴躁。不接受别人的建议因而丧失了绝好的机会,因而王位就跟他失之交臂。你在看看刘邦由于他的性格和举止赢得了别人的爱戴,大家都追随着他。用现代话说“人缘好”。从这就可以看出来,你对别人好,别人不会忘恩负义的。

刘邦建立了汉朝之后,他的妻子吕后心狠手辣,皇上渐渐没有喜欢她了,夫妻之情有些疏远了,刘邦像把戚夫人的儿子立为太子,吕后并没让戚夫人得到利益,还是让自己的儿子当上了皇帝,自己的儿子当上皇帝已经该心满意足了吧,可吕后并没有放过母子俩,并用最残忍的方式报复,用毒酒害死如意。砍掉戚夫人的四肢,挖掉她的双耳双眼,放在坛子里丢在猪圈里,这简直就太狠毒了。妒忌别人,今后也得不到好,心太狠会有报应的。

史记这本书使我受益无穷,对待别人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善待朋友,不要妒忌别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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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最新初中生名著阅读笔记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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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就是弱肉强食,人类也不例外。所以列那每次吃掉一只动物,就代表一个弱小的党派被一个强大的党派所吞并,这种群雄争霸的场面我国历史上也出现过,五代十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这篇《列那狐的故事》中的主人公列那经常这样子做过。

有一次,你用花言巧语骗叶森格论把自己粗大的尾巴伸进冰冷得冰窟窿中去钓肥大的鳗鱼们,而列那你却满脸得意地托着腮,躲到远处的灌木丛里观看叶森格伦的“钓鱼”行动。可是夜凉如水,拴在叶森格伦尾巴上的水桶逐渐被冰冻住了,可怜的他还自认为桶中已装满鱼呢,便对自己越来越重的尾巴毫不为意。不多一会儿,那些冰块变的又厚又硬,叶森格伦终于动不了了。当他大喊列那时,狡猾的列那却一走了之,留下了可怜的叶森格伦,使他被出来打猎的绅士斩断了他冻在冰里的尾巴。

还有一次,你故意躺在鱼贩子去城里的必经之路上装死,使鱼贩子把你扔在装满鲜鱼的车上。你小心翼翼地用锋利的牙齿咬裂了一个大鱼筐,看着那些美味的活鱼,你抓起一条,便津津有味地享用起来,不多一会儿,就把三十条鲜鱼塞进了肚子。饱餐一顿后,你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又咬裂了一个鱼筐,灵巧地串起几条新鲜的鳗鱼,做成一条美丽的鱼项链挂在自己的脖

子上,然后悄悄地顺着车尾滑了下来,虽然十分小心,却还是弄出了一点点响动。气急败坏的商贩们当即停下大车,去追赶列那,但是列那总是比他们快一步,渐渐的列那消失在商贩的视线,迎接他的将是热烈的赞赏,而商贩们只好无耐的上车了。

然而,列那也不是常胜将军,他也被他人戏耍时。白颊鸟梅赏支多次识破列那的诡计,从列那的嘴中逃生;公猫梯培巧妙地骗过列那独享了他们共同的战立品—香肠;就连被他捉弄多次的叶森格伦也曾成功地戏弄过列那,把他偷来的鱼全部拿走。

列那这个既狡猾又可爱的动物形象向我们表达了中世纪时法国政府的无能和腐朽,让我们在动物王国里看到了这一幕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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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暑假阅读《水浒传》读后感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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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与《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齐名,合称四大名著,其中《水浒传》出自施耐庵之手。《水浒传》里有许多英雄,比如:宋江、卢俊义、吴用、公孙胜、关胜、林冲、段景住。但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忠义。

我最喜欢宋江,因为他非常忠义。每次打仗都照顾他们,对朋友十分忠诚,做事十分仔细,死后怕李逵造反便和李逵一起死。关于他的故事有,宋江楼头题反诗,宋江雪恨受天书,宋江三败高太尉。其中我最喜欢宋江三败高太尉,这里面写了因为种种原因招安未成,于是,高俅起兵去打宋江,第一次打的时候,就损失两将了。这时宋徽宗又想招安,却因高俅在上面做了手脚没招安成。这时有一个叫叶春的人给高俅一张海鱼秋战船图纸,等到入冬时已有几十只船了,可梁山水军个个都是水中蛟龙,而且船的弩台太高打不着小船,并且张顺还将船底凿漏,活捉了高俅。

其中我最讨厌李逵,因为他非常鲁莽,就是这个习惯所以曾经脑袋还差点掉了。那次先是在东京看花灯时让李逵看门。可是,李逵见到了东京还不能理解,为什么让我们看啊?正撇了一肚子气,这时杨太尉正好来找皇上。这时李逵说也不说声,就拿起椅子向杨太尉砸去,这时宋江等人来了,见李逵行凶,就把李逵拉走了,可是李逵在路上还见人就打,这时李逵还没有到,宋江让燕青等李逵自己先回梁山去了。燕青、李逵两个人一路回梁山,中途在一个人的口中得知宋江抢了那人的女儿。回到梁山,李逵先砍倒了杏黄旗,把“替天行道”的旗撕得粉碎。宋江问:“你要干什么?”燕青将路上的事情说了遍,宋江就与李逵赌,还签了军令状,可最后刘太公一看,不是这个人啊。回到山寨,李逵按照燕青教他的负荆请罪,宋江还是不肯,非让李逵杀了那个假宋江才行。李逵听了很高兴,把刘太公救出来,把两个贼人的头颅给宋江,才免了砍头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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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真好作文600字初中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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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苍白如纸的生活中,在清冷干涩的空气里,总有一束光线打破沉寂,那是生活中最根本的温暖。

思绪跨越时空,带我回到小时候,连书柜的第三层都够不到的时候,那时候的阅读有如囫囵吞枣。我读不懂“日晚倦梳头”的惆怅,只知道秋高日晚的慵懒;我读不懂“听取蛙声一片”的喜悦,只明白夏夜的静谧吵不过生机;我读不懂“关关雎鸠”的忧伤,只懂得绵长秋水的寂寥。合上书,便跑下楼,拥抱大自然去了,真好。

再大些,我上了学,了解到了海子的诗。这是一个苍老的小孩,就好像是雨过后留在叶子上的晶莹水珠。万里无云,阳光透过窗子上的绿纱筛进卧室,就好像本来就住在这里一样。窗外的熙熙攘攘被薄薄一层玻璃完全隔开,真好。

我在树下踱来踱去。春天,溢满绿色。但是风中的缕缕寒意还没有完全褪去,所以尽管满眼春色,我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寒颤。“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仿佛有魔力似的,春天的感觉在一瞬间猛地涌上来,满目山河也变得生动。五月,真的很温暖,真好。

我抬起头,月亮看不清。夜色幽深,星河滚烫,在天地之间,究竟有多少人在安静地等待死亡呢?人们碌碌无为,无论用多大的力气往前冲,最终都是在原地打转。星星很好看,书也是。在你感到迷茫的时候,为什么不选择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或者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休息休息呢?别忘了,陪伴你的,还有生活中最根本的温暖。

阅读,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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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阅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启发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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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张平乐爷爷写的《三毛流浪记》,讲述的是一个可怜的孤儿三毛在旧上海的流浪生活。

三毛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里。他从小父母就去世了,没有一个亲人。三毛他骨瘦如柴,衣不遮体,吃不饱,也穿不暖,每天只能靠讨饭来维持自己的生活,要是讨不到,只能饿肚子了。他每天不止没有什么饭吃,还总是被人嘲笑,三毛看见和自己同年龄的孩子都可以和自己的家人一起生活,心里很不是滋味。一到晚上,三毛要找到能睡觉的地方,找不到只能睡外面又冷又饿,碰到了下雨天,就遭殃了。

三毛还当过报童,捡垃圾卖钱,黄包车车夫,印刷匠等等等等,各种各样的苦活都做过。又是干完了活,老板还故意刁难他把全部的家务干完;晚上不睡在床上,只能睡在一个有着许多老鼠的阁楼里,让他睡不安稳。

当有一个人不小心掉了钱包时,三毛正好看到并帮他捡起来,冲上前,还给那个人。那个人非常感谢三毛,拿一些钱给三毛,三毛却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看完了这一本书,我想,我一定要像三毛那样的精神学习,还要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能浪费现在的生活,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做一个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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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生阅读《西游记》读后感经典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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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四大名著,曹雪芹的《红楼梦》;施耐庵的《水浒传》;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吴承思的《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西游记》了。

西游记中有许多人物,各种各样。但主要人物就是唐僧、孙悟空、沙和尚还有猪八戒,师徒四人一路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到达西天取回了真经。

这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就孙悟空了,第一我喜欢他的七十二变,在和怪兽打斗的时候常常会变成小房子、小蚊子之类的东西,让怪兽防不胜防。每次遇难都是孙悟空想出办法,救出师傅师弟。这说明孙悟空很聪明,遇事多动脑筋。这和我们生活一样,打不过别人就要智取。

第二我佩服孙悟空有一双火眼金睛和刀枪不入的身体,和怪兽打拼时,它们都被孙悟空打的落花流水,双眼直冒金星,可孙悟空却毫发无损。你看那个白骨精伪装得多像呀!猪八戒与唐僧都被骗了,只是孙悟空就是不上当。这也说明了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有多么厉害。在现实生活中,也会有好多这样的“白骨精”需要我们分辨清楚,我要是有一对就火眼金睛就好了,这样我就能辨别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了。

第三我同情孙悟空,他特别能吃屈。因为每次都是师傅辨别不了是妖还是人,冤枉他,就会念紧箍咒,让孙悟空疼得死去活来、头疼欲裂,痛得直撞墙。就是这样对了还要受紧箍咒的气,但孙悟空依然忍着痛,打败敌人,保护师傅。我觉得孙悟空受了这么多委屈,可师傅还是误会了孙悟空,没有理解孙悟空的好意。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孙悟空还是对师傅全心全意,宁可自己付出生命也要保护师傅。

我还喜欢孙悟空的大闹天宫时的英勇不屈,渴望自由,反抗压迫,大胆无畏,多让人喜爱啊!读了西游记,让我永久难忘,在我的记忆里也画下了一道美丽的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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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水浒传读书笔记及启示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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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为救柴进,攻打高唐州,遇到会呼风唤雨的高廉,全无取胜的可能,可见这高廉的法术了得,宋江要想胜,只有请来也会法术的公孙胜方有胜算。

此处把高廉说的利害,自然是为了证明公孙胜利害。

先前,戴宗到蓟州去找过一次公孙胜,没有找到。现在,只有找到公孙胜,方可战胜高廉,才能救得柴进性命。戴宗又一次接受了寻找公孙胜的任务,带着李逵前往蓟州。

戴宗再去寻找公孙胜,幸亏带着李逵。李逵做了什么?

他做的第一件。在去蓟州的途中,他不听戴宗招呼,偷吃荤食,犯了禁忌,被戴宗收拾得够呛,李逵这才收敛了一些,但在路上吃素食时又同一老者争执起来,偏偏是这老者指出了能寻找到公孙胜的地方,因这老者是个道教信徒。

他做的第二件。好不容易找到公孙胜的家,没见着公孙胜,他便劈了人家的一堵墙,还以要杀公孙胜的老娘相威吓,这才逼着公孙胜露脸。

他做的第三件。公孙胜以师傅为由,不愿下山,当拜见到公孙胜的师傅罗真人,罗真人也以出家人不管闲事为由,不放公孙胜下山。这本人他们师徒合谋好了的。李逵见此,想绝公孙胜的后路,便于深夜上山杀了罗真人和一个道童,到第二天,再去见罗真人,罗真人不愧为是真人,竟毫发无损。李逵见此,大惊失色。罗真人用了法术,他就被抛到了蓟州府。

他做的第四件,他人落到了蓟州府的大堂,跌得头破血流,接着被人家当做妖人,受到狗血尿屎伺候,紧接着又是一场严刑,被打得死去活来,他招了个“人妖李二,”官府才住手,将他入监了事。入了监,他借罗真人的江湖名气作起文章来,骗得好吃好活。

正是这四件事,使得李逵的形象更丰满,正是李逵所为,才有了公孙胜再上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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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阅读故事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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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写了作者黑柳彻子(小豆豆)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她在一年级时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护和引导下,让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并奠定了她一生的基础。

说实话,我有点羡慕小豆豆。因为她遇到了一位超级棒的校长?——小林宗作先生。小林宗作先生对教育有着独到的见解。他连续听小豆豆讲四个小时的话不打哈欠;想到用废弃的电车改装成上课的教室;尊重小豆豆天马行空般的想法等等。其实,大家不妨想想小豆豆的特点:朝气蓬勃、天真烂漫、十分懂礼貌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基本上具备的。我们每个人都是“小豆豆”,只是没遇到像小林宗作先生这样善解人意的好校长。

和那么好的妈妈。这是我在寒假里看的一本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雨果曾经说过书籍便是这种改造灵魂的工具。人类所需要的,是富有启发性的养料。而阅读,则正是这种养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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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学生阅读《西游记》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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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木偶奇遇记》《斑羚飞度》《水浒传》……都是我喜欢的书,但让我百读不厌的书要数《西游记》了。

《西游记》里面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一心想修得正果的唐僧,降妖除魔、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贪生怕死又好吃贪睡的猪八戒;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和尚。他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得了真经。

他们取得真经靠的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慈大悲的胸襟,才能到达遥远的古印度。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他们只有依靠这种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越过陡峭的大山,跨过宽广的大河。

只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具有高超的武功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在辨别什么是妖怪,什么是普通的凡人,孙悟空与唐僧彼此间产生了许多矛盾和误解。

比如说,《西游记》中最精彩的片段是“三打白骨精”中的白骨精非常狡猾,他想长生不老,就想捉住唐僧吃唐僧的肉。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想借助孙悟空不在这一机会对唐僧痛下杀手,因为唐僧一向是以慈悲为怀,所以这个办法成功率很高。果然孙悟空去为唐僧化缘了,白骨精发现这是天赐良机,便变作一个年满十八岁的女子走到了唐僧面前,用花言巧语哄骗了唐僧和剩下的两个徒弟。

刚要下手,孙悟空就回来了,他用火眼金睛认出来是白骨精举棒便打,不料,白骨精把假尸留下,真身回到了白骨洞。唐僧本想把孙悟空赶走,在两位徒弟的劝说下,孙悟空便留了下来。故事中唐僧第一次误会了孙悟空。接下来,白骨精接二连三的变化,都被孙悟空识破。到了第三次变化,孙悟空忍无可忍。举棒打死了白骨精。唐僧以为孙悟空接二连三的行凶,把孙悟空赶走了。这次唐僧真的误会了孙悟空,本来孙悟空的目的是保护唐僧,没想到却错以为行凶杀人。

读了《西游记》之后,我想,如果我也能像孙悟空那样神通广大的话,我要让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没有垃圾,让世界变得更加美丽;我要把世界上所有的坏人都抓起来,让这个世界没有小偷和强盗,没有战争,让所有的人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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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心得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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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是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家,没有父母,没有亲人。他没有饭吃,就吃贴广告用的浆糊;没有地方睡,就睡在垃圾车里。为了生存,他小小年纪,就做过各种各样的事:卖报纸,捡垃圾,帮别人推车……就是这样,三毛捡到一个钱包,也还是还给了失主;他宁可饿肚子,也不帮别人干坏事。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但他的坚强、勇敢、善良却是可敬的。

和三毛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有父母的疼爱,有可口的饭菜,有优越的学习环境。而我们却不知道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我想,如果三毛生活在现在的社会,一定会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想想过去,看看现在,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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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简爱全书阅读心得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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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作业后,再看一会儿书放松一下,是最惬意的。上次妈妈买给我的一本书还放在书柜上,书名是《简·爱》,书的封面是崭新的。

这是一本脍炙人口的名著,才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是一个热爱生活,以德报怨的人。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家里,后来,她被送进慈善学校,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她不但没有退缩,反而迎难而上,仍旧坚持学习。

毕业后,她又回到舅母家,对舅母仍是毕恭毕敬,接着,她去到菲桑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负责教育罗切斯特先生的女儿,与罗切斯特先生擦出了爱的火花,但在他们结婚当天,简·爱意外发现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并没有死,而是疯了,并且被关在庄园里。简·爱为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名生离开了庄园。

之后,罗切斯特的疯妻纵火,让庄园毁于一旦,罗切斯特先生也因此致盲,心灵有所感应的简·爱回到庄园,与罗切斯特先生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我很喜欢《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在书中的一句名言:“你能够真心忏悔,这是医治心灵创伤的良药。”事实上的确如此,一个人只要意识到自己错了,而且知道悔改,就是好的。所以,当我们做错事时,只知一味的后悔,过分的去苛责自己是没有用的,只有认真悔改,努力去想办法弥补,才是最清晰明智的举动。

我也非常喜欢简·爱这个人物,她寄人篱下的痛苦激发了我对自己幸福生活的珍惜;她无微不至的照顾自己的舅母让我明白要以德报怨;当她知道罗切斯特的妻子没死而选择离开时,让我明白了做事不能光考虑自己而忽略别人……

合上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它告诉我:生活不是一帆风顺的,难免会有风浪和波折,我们唯有像简·爱一样积极乐观,大胆勇敢地去征服,才会走向那避风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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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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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特别长的时间在读书,每一次都将我读过的好书送给大家,接下来就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我从二年级开始就和同学们一起在微信群中分享各自读过的好书,就像我四年级时说的:“读好书,读书好。”其实“读好书”就是让我们明白读好书特别好,能让我们增加更多知识,并且在那本书里面还能知道好词好句,让我们的作文有所提高,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作文就是打水仗,后来在妈妈和老师的帮助下,我的作文终于有所提高,原因是老师让我们班所有同学一起在一个老师建的群里发语音,必须每个人每天发,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作文有所提高。

我记得有一次四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我花了一天就看完了,但是我没有发语音。还有一次,妈妈在网上给我买了一套——八本的书。八本书到了之后我就把包装拆开看一看,都是对我的学习和学习状态有帮助的,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坏习惯,快走开》因为这本书名让我明白只要从小养成一个很好的习惯,就能实现我们的梦想。其实《坏习惯,快走开》这本书,很好看,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同时也让我知道21天是一个好习惯的养成。

这一次“讲述我的读书故事”不仅让我告诉大家一些书,还让我在其中领悟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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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茶馆》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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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让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的同样还有剧中充满京味的语言,每次读到老舍先生的作品我都忍不住嘴角牵动。因为在他的作品中,那些早已沉睡多年的北京土话又变得活灵活现起来。儿化音加的恰到好处,老北京人的幽默也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我总是在脑海里想象着一个慈祥老者的形象,将听过的故事用口语化到极点的北京土话一一娓娓道来。

在《茶馆》中,大力妈向老掌柜道别的时候说的“硬硬朗朗儿”,老掌柜在请客人落座时说的“您请着”都蕴含着浓郁的老北京特色。就像飘香的炸酱面,就像浓郁的豆汁,就像蜿蜒曲折的胡同,这都是属于老北京独一无二的味道。老舍先生作为一位地道的京城作家,作为一位血统纯正的旗人作家,向世人展示了一个最地道、最纯正的北京。

也许有的人会说老舍先生的《茶馆》没有革命意识,没有向人们展示一个光明的未来。但我认为在那个腐朽的时代,改革的志士都被杀头,搞实业的商人都被欺压,在这样一个时代又如何看得到光明的未来?我记得剧中有一位曾经搞过实业、进过国会的知识分子到寺中念起了经文,不问世事。面对政治家的邀请,固执的坚持自己除了念经什么也不会。因为他已经对那个时代失望了,他已经对那时的政治失望了。我愿意相信这是真实出现在那个时代的场景。面对这样的黑暗,该到哪里寻找光明?我相信从始至终老舍先生斗不过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最真实的北京,也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最真实的时代。

在那个时代,人们看不到光明,看不到未来。下层人民生活在黑暗当中,每天都在为下一顿饭在哪里而担忧。而统治者则夜夜歌舞,时时丝竹,不关心社稷,更不担心人民的死活。试问这样的时代,又要如何看得到未来?

这一篇《茶馆》道尽了无尽的沧桑,历久弥新。而这些历史的沧桑也终将伴着我们一直走下去,如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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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嘉年华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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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天气晴朗、阳光明媚的下午,育英二小的操场上人山人海、热闹非凡。这是在做什么呢?原来是在举行“阅读嘉年华”的活动。同学们既兴奋又激动,有的扮演《大闹天宫》里的齐天大圣;有的扮演《红楼梦》里的林黛玉;还有的扮演《绿野仙踪》里的小狮子。他们的服装真是千奇百怪、丰富多彩啊!

主持人开场白后,校长妈妈上台了。她的服装很特别,上面点缀着很多的红心图案。她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呢?哦!原来校长妈妈扮演的是《爱丽丝梦游仙境》里的红心王后呀!她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后,号召大家和书做朋友。操场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我们班饰演《绿野仙踪》里的人物:女巫、多萝西、狮子……书中的人物都栩栩如生的站到大家的面前。在活动当天,我是班级的主持人,在台上演讲的时候,我非常的轻松、自然,仿佛像在家里练习一样。同时我也扮演了既善良,又勇敢可爱的小女孩多萝西。其实活动之前我很紧张,因为订的服装好几天都没到。我心里想:我盼望已久的服装是不是不会到了?到了活动前一天,我的服装终于到了,我也松了一口气。迫不及待地把裙子试穿了一下,发现非常的合适,我兴高采烈地跳了起来。妈妈给我扎上了头发,她扎的时候是多么细心多么细致啊!

俗话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在今天的活动里,我感受到了阅读的重要性。以后我会跟书做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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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包法利夫人阅读笔记

全文共 1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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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楼拜(1821-1880),是法国现实主义文学大师,法国19世纪小说史上三位巨人之一,福楼拜出生于一个医生世家,曾在巴黎攻读法律,因病辍学。福楼拜的出身对他的写作有巨大的影响:看惯了手术刀的他不相信宗教,崇拜真实——这在他的小说中都有充分的反映。他依靠丰裕的遗产过活,专心于文学创作,他终生过着独身生活。

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作者以简洁而细腻的文笔,通过一个富有激情的妇女爱玛的经历,再现了19世纪中期法国的社会生活。《包法利夫人》的艺术形式使它成为近代小说的一个新转机。从《包法利夫人》问世以后,小说家知道即使是小说,也要精雕细琢。这不仅是一部模范小说,也是一篇模范散文。但是,《包法利夫人》也为作者带来了麻烦。许多人对号入座,批评福楼拜这部书“破坏社会道德和宗教”,他还被法院传了去:原来是有人告他“有伤风化”。这时许多读者纷纷向福楼拜表示同情和支持,甚至连一向反对他的浪漫主义作家也为他辩护。法庭上,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作家被宣告无罪——由此可见《包法利夫人》的影响。

书中的女主人公爱玛出生在外省的一个还算富裕的农家

.她从小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在那期间,爱玛迷上了看小说,尤其是那些有关男女情爱的书.书中男主人公不是伯爵就是子爵,这让她深深地着迷了.小说中的情节使她对爱情充满了童话般的幻想,以为结婚就可以实现她的愿望.在机缘巧合下,爱玛嫁给了医生夏尔.可是在婚后才发现一切远没有想象中的美好.在蜜月里,她体验不到快乐,在此后的相处中,她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个胆小懦弱,迟钝无能的人.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在哪

生活在她看来变得不再绚丽多姿,只不过是日复一日的活着罢了.

这时莱昂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有着共同的爱好, 在频繁的交谈中,莱昂发现自己渐渐爱上了这个有夫之妇 可莱昂不敢向爱玛袒露自己的心迹,他怕被爱玛拒绝 最后

选择了逃避,去了巴黎.爱玛在莱昂离开之后才后悔没有挽留他。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怀念被渐渐冲淡了,另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罗多尔夫第一次见到爱玛就被她与众不同的气质深深地吸引了.于是乎他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个女人弄到手,他很自信自己能够成功,因为他有钱.

罗多尔夫用尽花言巧语是爱玛神昏颠倒,她的虚荣心迅速膨胀起来.一开始爱玛有过犹豫,但在罗多尔夫一波又一波的攻势下,她臣服了.爱玛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小说中向往的生活,感到既刺激又欣喜.可是爱玛的独占欲很强,久而久之,罗多尔夫对她产生了厌倦

。当爱玛下定决心抛弃眼下的生活,和罗多尔夫双宿双飞时,他退缩了.罗多尔夫觉得一切都是逢场做戏罢了。他狠心的写下了一封信,可笑的事文字中完美的掩饰着自身的疲倦,反之把一切都归咎于"命运"二字,极力地推卸责任。他无情的走了,好像一切都没发生过似的走了.爱玛崩溃了,从此一蹶不振.

最终她积债如山

陷入身败名裂的绝境.爱玛求助于她的情夫,但他们在这时却像个缩头乌龟似的避之不及,没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在这一刻,危急自身利益的时候,世间丑态在爱玛眼前展露无遗.她走投无路了,最后选择了死亡.

爱玛,也就是包法利夫人是一个悲剧人物.她追求浪漫的爱情,奢华的生活,却不知她所处的环境给不了她想要的.当爱情建立在物质基础上时,就注定了它的悲剧结果,无论过程如何使人沉沦,结局都只有一个.是谁使她走向了绝路

。是人们的冷漠淡然使她求助无门,还是自己对命运的臣服,最终导致了爱玛的悲剧,或许可以说是当时的社会逼得她服毒自杀的。

现实与理想总会有差别,当现实于理想中的情况不同时,我们不应该把这一切归结为命运的安排。当我们遇到挫折或者意外时,或许这是上天给我们一次调整心态的机会。在繁华和虚荣里,也许你会忘了自己的正面目。但要知道自己拥有的,珍惜自己获得的,不要总陷入没有结果的幻想中,来虚度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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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使我快乐作文800字

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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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余落晖,我捧一抹最亮的;涓涓溪流,我选一条最清的;灼灼枫叶,我摘一片最红的;漫漫人生,我要采人世间最重的——阅读

七岁时,爱读《西游记》。无所不能的孙悟空多少次玄幻了我的童年。可是我发现孙悟空纵然拥有火眼金睛,七十二变等神通,因为大闹天宫,依然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并且一压就是五百年!风吹日晒,狂风暴雨——坚强竟被一只猴子演绎的如此悲壮。被师傅从五指山救出之后,皈依佛门,陪他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纵使被师傅误解,也心甘情愿护他西天取经。孙悟空,一只不甘平凡历尽艰险最终修成正果的美猴王,在《西游记》中我认识了你,愿与你为友,共享你的经历。

十岁时,爱看《三国演义》。“桃园三结义”、“温酒斩华雄”、“火烧赤壁”、“空城计”……曲折的故事情节让我夜不能寐,智慧的孔明、忠义的关羽、奸诈的曹操让我荡气回肠。起初,讨厌曹操,因为他手段奸诈,“宁我负天下人,也不可让天下人负我”,为了成功可以不择手段。直到那次考试失利,再次翻开书,却对曹操改变了看法。因为曹操纵使宛城失子,悲痛万分,却毅然忍住悲痛,继续征战。相比之下,刘备被火烧七百里连营后,一病不起,白帝城托孤,毫无气魄可言;袁绍,头脑简单,不重用贤士,不听信忠言,毫无胸襟可言;孙权,守着父兄的基业,胆小如鼠,不愿参与任何有风险的事,毫无斗志可言。顿悟之后,觉得曹操才是个真正的英雄。宛城失子,败走华容道都没有磨灭进取的棱角,勇敢地走了过去,最后取得了成功。在《三国演义》中我认识了一个个英雄豪杰;看到了一次次战争;懂得了一条条用兵之道。《三国演义》,给予我无限前行的动力!

十五岁时,我的性格渐渐变得孤傲,而《名人转》却逆转了我。我看到了贝多芬出身贫苦,饱尝人间的冷暖,瘦弱的身躯过早担起家庭重任。成年后,惨遭失聪的折磨,命运如此的不公,贝多芬“扼住命运的咽喉”,谱写了《田园曲》、《欢乐交响曲》、《命运交响曲》等倔强的乐章。列夫?托尔斯泰、贝多芬、米开朗基罗,经受无数挫折、险阻,却始终没有对这世界屈服,而是向世界亮出了自己最好的一面。《名人传》逆转了我的孤傲,让我懂得了“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的真谛。

初中三年,读过无数本课外书,更加懂得了阅读的真谛。回顾走过的三年,阅读已深深植入我的脑海。面对过去,我只想说:“阅读伴我成长,阅读使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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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阅读初三作文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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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读百遍,其义自现”这是我国唐代诗人杜甫的名言。意思是书读多了,书中的意思也便明白了。

我喜欢读书,我并不认为读书是一种枯燥无聊的行为。相反,我认为读书可以使我烦躁一天的心情平复下来,可以是我明白非常多的常识和道理,还可以提高写作能力,何乐而不为呢?我喜欢看杂书,各类各样的。因为在书里我可以获得一种别样的快乐。

有一本书,我百看不厌。当读到女主为了保住男主,坠落悬崖是,我会潸然泪下,当看到女主和男主重逢时,我又会新笑颜开。书籍对我来说是一个益友,也是一剂医治心灵创伤的灵药。每当夜深人静时,总喜欢拿着一本书翻看一下。

我喜欢的书有着非常多种。我喜欢在早晨或着傍晚,迎着朝阳或晚霞,拿着一本书,坐在院落中细细品味。妹妹曾经说我是一个“书呆子”只要看到一本好书便想将她带回家。但我对于这个称呼特别喜欢。

还记得有一次,在姥姥家发现了一本好书,便立刻拿起来,直到吃饭的时候,我依旧再看妈妈叫了我好几声,我始终没有答应。之后,妈妈便进屋里去叫我,看到我还在看书,就说了一声:“真是个书呆子。”我依旧沉迷于书中所描绘的景象,直到妈妈的河东狮吼响起,我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下去吃饭。类似于这样的事情还有非常多种。

读书,是快乐的源泉;读书,是慰及我心灵的良药;读书,是精神的一种寄托。

读书,原来如此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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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生阅读课外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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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我不喜欢余华这个人的文章,在我看来他的文章太过鄙俗,就算这些文章是在真实反应社会的某种黑暗面,但我还是更倾向于鲁迅的批判和马克.吐温的戏谑。

《活着》这本书是余华为了教会我们,人要好好活着这个道理,他说:“……《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必须承认这句话很经典,但我的想法和余华的完全背道而驰。

我完全不认为父母给了我生命就是让我一味地活着,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有什么意思?这客气地说,余华是个过度珍惜生命的人,也就是贪生怕死的人。当然我不是在说生命是不值得珍惜的。同样一条生命,他可以在死亡的洗礼中把生命的意义升华到极致,也可以把生命尽可能地延长,最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在尽头。相对于后者,我更倾向于前者的毫不畏惧,和死亡的绚烂。

我不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是为了我的灵魂而选择活着或死亡。只是为了活着而违背了灵魂的本意,这是令我发指的。就像浮士德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恶魔,从那时开始浮士德就已经死了,纵使他出卖灵魂是为了换取知识和青春,他也已经亲手把自己扼死了。

有人说,生命是流星,一瞬即逝。但我却可以用死亡的火焰把我的生命变为烟火,变为昙花,纵使只有那一瞬的美丽,因为灵魂轰轰烈烈的演绎,我把那刻骨铭心的美变为永恒,留在人间。

烟花给了天空一个最唯美的微笑,然后为这微笑而被撕碎开去。

我就是在追求这样残破的美,但我也很清楚,这个世界上像我一样可以为了灵魂而舍弃一切的人是少数。

在普通人的眼中,灵魂不过是人死前后体重0.000046克的差异,从而将灵魂的重量定义为46微克。然而灵魂到底存不存在,人从哪里来,又该往何处去,天堂是否真的向人类敞开,通往天国的阶梯到底在哪里?之所以这些成为人类千年的难题,只是因为时间有多少灵魂想要被拯救,想要得到救赎,从而人性中的善与恶,一切的一切,全部纠缠在这46微克中,被沉重的锁链羁绊,浑浊了再沉淀,沉淀完再浑浊,不断地周而复始,永恒地循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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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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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束了学习战场上的奋勇拼杀后,我躺在了床上,周围是一片静谧,翻开柔软的书页,好似拉开了智慧的大门,我缓缓地走进了文学的世界……

尘烟滚滚,喊杀震天,罗贯中为我描绘出一个群雄四起的时代;披皮的鬼,妩媚的狐,我被蒲松龄吓了一跳;一份勇敢,一份乐观,我跟随笛福的笔迹走进了鲁滨逊的荒岛生活;忽然,我看到了一个人,她凭借着她不屈的精神用轮椅划出了炫丽的生命轨迹,《|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便是对她精神的最好诠释;《简爱》中的真,善,美令我动容,我在文学的世界里流连忘返。

还记得曾经为了看《鲁滨逊漂流记》以至于忘了吃饭,结果差点把妈妈气成了野人;还记得曾经为了看《三国演义》,居然钻进被窝,结果成了“熊猫眼”;也还记得看《说唐后传》时被自行车撞,因为我边走路边看书,没注意到有车……这些事情都好像发生在昨天,都好像历历在目,这些不一一证明我是一名不折不扣的“书痴”。

在文学的世界里,我学到了很多。在漫游文学世界时,我乐在其中,更是学到了许多做人道理。我明白了遇到困难时不能放弃;我明白了不管任何时候,都要有一个乐观的心态;我明白了善良就是我们最好的武器……这些都将会使我一生受益。

文学,真是一个奇妙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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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简爱全书阅读心得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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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经典名著都已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的旷世奇作并不多。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

《简爱》是一部自传色彩极其浓厚的长篇小说,它以平实却又震撼人心的语言向我们阐述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生的价值=自尊+爱。

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却又毫不低俗。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新社会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却为人们所赞赏。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舅母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谩骂与毒打。我们很难想象她到底经历了什么,但我知道这些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无疑是对其尊严的无情践踏。

或许,正是因为这一切的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的人格力量。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的爱情。她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加强了他的人格魅力。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是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正真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正因为如此,在罗切斯特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的地位低贱而感到自卑,反而是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就不被别人尊重。也这是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又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才使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且慢慢爱上了她。他的真心也赢得了简的真心,并接受了他。

但过程并不平稳。其实罗切斯特已有妻子,简默默地离开了。当简再度归来,庄园毁了,罗切斯特也成了一个身染残疾之人。但正是在这样的大条件下,简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

《简爱》展示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自尊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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