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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本好看的官场小说推荐【经典20篇】

经典革命小说《红岩》讲述了1948年在国民党的统治下,处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的共产党员在渣滓洞和白公馆中,敌人为了得到口供,妄图用炎热、蚊虫、饥饿和干渴动摇革命者的意志,但在共产党员的坚强意志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下面是关于小说的读后感范文,希望你喜欢。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一些几本好看的官场小说推荐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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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说局外人的结局

全文共 7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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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局外人》是法国加缪创作的中篇小说,也是存在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小说形象地体现了存在主义哲学关于“荒谬”的观念;由于人和世界的分离,世界对于人来说是荒诞的、毫无意义的,而人对荒诞的世界无能为力,因此不抱任何希望,对一切事物都无动于衷。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局外人的结局,以供参考。

我拒绝接待指导神甫,这已经是第三次了。我跟他没有什么可说的,我不想说话,很快我又会见到他。我现在感兴趣的,是想逃避不可逆转的进程,是想知道不可避 免的事情能不能有一条出路。我又换了牢房。在这个牢房里,我一躺下,就看得见天空,也只能看见天空。我整天整天地望着它的脸上那把白昼引向黑夜的逐渐减弱 的天色*。我躺着,把手放在脑后,等待着。我不知道想过多少次,是否曾有判了死刑的人逃过了那无情的,不可逆转的进程,法警的绳索断了,临刑前不翼而飞,于 是,我就怪自己从前没有对描写死刑的作品给予足够的注意。对于这些问题,一定要经常关心。谁也不知道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像大家一样,我读过报纸上的报道。 但是一定有专门著作,我却从来没有想到去看看。那里面,也许我会找到有关逃跑的叙述。那我就会知道,至少有那么一次,绞架的滑轮突然停住了,或是在一种不 可遏止的预想中,仅仅有那么一回,偶然和运气改变了什么东西。仅仅一次!从某种意义上说,我认为这对我也就足够了,剩下的就由我的良心去管。报纸上常常谈 论对社会欠下的债。依照他们的意思,欠了债就要还 。不过,在想象中这就谈不上了。重要的,是逃跑的可能性*,是一下子跳出那不可避免的仪式,是发疯般地跑, 跑能够为希望提供各种机会。自然,所谓希望,就是在马路的一角,在奔跑中被一颗流弹打死。但是我想来想去,没有什么东西允许我有这种享受,一切都禁止我作 这种非分之想,那不可逆转的进程又抓住了我。

尽管我有善良的愿望,我也不能接受这种咄咄逼人的确凿性*。因为,说到底,在以这种确凿性*为根据的判决和这一判决自宣布之时起所开始的不可动摇的进程之 间,存在着一种可笑的不相称。判决是在二十点而不是在十七点宣布的,它完全可能是另一种结论,它是由一些换了衬衣的人作出的,它要取得法国人民的信任,而 法国人(或德国人,或中国人)却是一个很不确切的概念,这一切使得这决定很不严肃。但是,我不得不承认,从作出这项决定的那一秒钟起,它的作用就和我的身 体靠着的这堵墙的存在同样确实,同样可靠。

这时,我想起了妈妈讲的关于我父亲的一段往事。我没有见过我的父亲。关于这个人,我所知道的全部确切的事,可能就是妈妈告诉我的那些事。有一天,他去 看处决一名杀人凶手。他一想到去看杀人,就感到不舒服。但是,他还 是去了,回来后呕吐了一早上。我听了之后,觉得我的父亲有点儿叫我厌恶。现在我明白了, 那是很自然的。我当时居然没有看出执行死刑是件最最重要的事,总之,是真正使一个人感兴趣的唯一的一件事!如果一旦我能从这座监狱里出去,我一定去观看所 有的处决。我想,我错了,不该想到这种可能性*。因为要是,有那么一天清晨我自由了,站在警察的绳子后面,可以这么说,站在另一边,作为看客来看热闹,口来 后还 要呕吐一番,我一想到这些,就有一阵恶毒的喜悦涌上心头。然而,这是不理智的。我不该让自己有这些想法,因为这样一想,我马上就感到冷得要命,在被窝 里缩成一团,还 禁不住把牙咬得格格响。

当然(口罗),谁也不能总是理智的。比方说,有几次,我就制订了一些法律草案。我改革了刑罚制度。我注意到最根本的是要给犯人一个机会。只要有千分之 一的机会,就足以安排许多事情。这样,我觉得人可以去发明一种化学药物,服用之后可以有十分之九的机会杀死受刑者(是的,我想的是受刑者)。条件是要让他 事先知道。因为我经过反复的考虑,冷静的权衡,发现断头刀的缺点就是没给任何机会,绝对地没有。一劳永逸,一句话,受刑者的死是确定无疑的了。那简直是一 桩已经了结的公案,一种已经确定了的手段,一项已经谈妥的协议,再也没有重新考虑的可能了。如果万一头没有砍下来,那就得重来。因此,令人烦恼的是,受刑 的人得希望机器运转可靠。我说这是它不完善的一面。从某方面说,事情确实如此。但从另一方面说,我也得承认,严密组织的全部秘密就在于此。总之,受刑者在 精神上得对行刑有所准备,他所关心的就是不发生意外。

我也不能不看到,直至此时为止,我对于这些问题有着一些并非正确的想法。我曾经长时间地以为——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上断头台,要一级一级地爬到架 子上去。我认为这是由于一七八九年大革命的缘故,我的意思是说,关于这些问题人们教给我或让我看到的就是这样。但是有一天早晨,我想起了一次引起轰动的处 决,报纸上曾经登过一张照片。实际上,杀人机器就放在平地上,再简单也没有了。它比我想象的要窄小得多。这一点我早没有觉察到,是相当奇怪的。照片上的机 器看起来精密、完善、闪闪发光,使我大为叹服。一个人对他所不熟悉的东西总是有些夸大失实的想法。我应该看到,实际上一切都很简单:机器和朝它走过去的人 都在平地上,人走到它跟前,就跟碰到另外一个人一样。这也很讨厌。登上断头台,仿佛升天一样,想象力是有了用武之地。而现在呢,不可逆转的进程压倒一切: 一个人被处死,一点也没引起人的注意,这有点丢脸,然而却非常确切。

还 有两件事是我耿耿于怀时常考虑的,那就是黎明和我的上诉。其实,我总给自己讲道理,试图不再去想它。我躺着,望着天空,努力对它发生兴趣。天空变成 绿色*,这是傍晚到了。我再加一把劲儿,转移转移思路。我听着我的心。我不能想象这种跟了我这么久的声音有朝一日会消失。我从未有过真正的想象力。但我还 是 试图想象出那样一个短暂的时刻,那时心的跳动不再传到脑子里了。但是没有用。黎明和上诉还 在那儿。最后我对自己说,最通情达理的作法,是不要勉强自己。

我知道,他们总是黎明时分来的。因此,我夜里全神贯注,等待着黎明。我从来也不喜欢遇事措手不及。要有什么事发生,我更喜欢有所准备。这就是为什么我 最后只在白天睡一睡,而整整一夜,我耐心地等待着日光把天窗照亮。最难熬的,是那个朦胧晦暗的时辰,我知道他们平常都是在那时候行动的。一过半夜,我就开 始等待,开始窥伺。我的耳朵从没有听到过那么多的声音,分辨出那么细微的声响。我可以说,在整个这段时间里,我总还 算有运气,因为我从未听见过脚步声。妈 妈常说,一个人从来也不会是百分之百的痛苦。当天色*发红,新的一天悄悄进入我的牢房时,我就觉得她说得实在有道理。况且也因为,我本是可以听到脚步声的, 我的心也本是可以紧张得炸开的。甚至一点点悉索的声音也使我扑向门口,甚至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发狂似地等待着,直到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很粗,那么像狗的喘 气,因而感到惊骇万状,但总的说,我的心并没有炸开,而我又赢得了二十四小时。

白天,我就考虑我的上诉。我认为我已抓住这一念头里最可贵之处。我估量我能获得的效果,我从我的思考中获得最大的收获。我总是想到最坏的一面,即我的 上诉被驳回。“那么,我就去死。”不会有别的结果,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谁都知道,活着是不值得的。事实上我不是不知道三十岁死或七十岁死关系不大,当 然喽,因为不论是哪种情况,别的男人和女人就这么活着,而且几千年都如此。总之,没有比这更清楚的了,反正总是我去死、现在也好,二十年后也好。此刻在我 的推理中使我有些为难的,是我想到我还 要活二十年时心中所产生的可怕的飞跃。不过,在设想我二十年后会有什么想法时(假如果真要到这一步的话),我只把它 压下去就是了。假如要死,怎么死,什么时候死,这都无关紧要。所以(困难的是念念不忘这个“所以”所代表的一切推理),所以,我的上诉如被驳回,我也应该 接受。

这时,只是这时,我才可以说有了权利,以某种方式允许自己去考虑第二种假设:我获得特赦。苦恼的是,这需要使我的血液和肉体的冲动不那么强烈,不因疯 狂的快乐而使我双眼发花。我得竭力压制住喊叫,使自己变得理智。在这一假设中我还 得表现得较为正常,这样才能使自己更能接受第一种假设。在我成功的时候, 我就赢得一个钟头的安宁。这毕竟也是不简单的啊。

也是在一个这样的时刻,我又一次拒绝接待神甫。我正躺着,天空里某种金黄的色*彩使人想到黄昏临近了。我刚刚放弃了我的上诉,并感到血液在周身正常地流 动。我不需要见神甫。很久以来,我第一次想到了玛丽。她已经很多天没给我写信了。那天晚上,我反复思索,心想她给一名死回当情妇可能已经当颁了。我也想到 她也许病了或死了。这也是合乎情理的。既然在我们现已分开的肉体之外已没有任何东西联系着我们,已没有任何东酉使我们彼此想念,我怎么能够知道呢?再说, 就是从这个时候起,我对玛丽的回忆也变得无动于衷了。她死了,我也就不再关心她了。我认为这是正常的,因为我很清楚,我死了,别人也就把我忘了。他们跟我 没有关系了。我甚至不能说这样想是冷酷无情的。

恰在这时,神甫进来了。我看见他之后,轻微地颤抖了一下。他看出来了,对我说不要害怕。我对他说,平时他都是在另外一个时候到来。他说这是一次完全友 好的拜访,与我的上诉毫无关系,其实他根本不知道我的上诉是怎么回事。他坐在我的床上,请我坐在他旁边。我拒绝了。不过,我觉得他的态度还 是很和善的。

他坐了一会,胳膊放在膝头,低着头,看着他的手。他的手细长有力,使我想到两头灵巧的野兽。他慢慢地搓着手。他就这样坐着,一直低着头,时间那么长, 有一个时候我都觉得忘了他在那儿了。

但是,他突然抬起头来,眼睛盯着我,问道:“您为什么拒绝接待我?”我回答说我不信上帝。他想知道我是不是对此确有把握。我说我用不着考虑,我觉得这 个问题并不重要。他于是把身子朝后一仰,靠在墙上,两手贴在大腿上。他好像不是对着我说,说他注意到有时候一个人自以为确有把握,实际上,他并没有把握。 我不吭声。他看了看我,问道:“您以为如何?”我回答说那是可能的。无论如何,对于什么是我真正感兴趣的事情,我可能不是确有把握,但对于什么是我不感兴 趣的事情,我是确有把握的。而他对我说的事情恰恰是我所不感兴趣的。

他不看我了,依旧站在那里,问我这样说话是不是因为极度的绝望。我对他解释说我并不绝望。我只是害怕,这是很自然的。他说:“那么,上帝会帮助您的。 我所见过的所有情况和您相同的人最后都归附了他。”我承认那是他们的权利。那也证明他们还 有时间。至于我,我不愿意人家帮助我,我也恰恰没有时间去对我不 感兴趣的事情再发生兴趣。

这时,他气得两手发抖,但是,他很快挺直了身子,顺了顺袍子上的褶皱。顺完了之后,他称我为“朋友”,对我说,他这样对我说话,并不是因为我是个被判 死刑的人;他认为,我们大家都是被判了死刑的人。但是我打断了他,对他说这不是一码事,再说,无论如何,他的话也不能安慰我。他同意我的看法:“当然了。 不过,您今天不死,以后也是要死的。那时就会遇到同样的问题。您将怎样接受这个考验呢?”我回答说我接受它和现在接受它一模一样。

听到这句话,他站了起来,两眼直盯着我的眼睛。这套把戏我很熟悉。我常和艾玛努埃尔和赛莱斯特这样闹着玩,一般地说,他们最后都移开了目光。神甫也很 熟悉这套把戏,我立刻就明白了,因为他的目光直盯着不动。他的声音也不发抖,对我说:“您就不怀着希望了吗?您就这样一边活着一边想着您将整个儿地死去 吗?”我回答道:“是的。”

于是,他低下了头,又坐下了。他说他怜悯我。他认为一个人要真是这样的话,那是不能忍受的。而我,我只是感到他开始令我生厌了。我转过身去,走到小窗 口底下。我用肩膀靠着墙。他又开始问我了,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他的声音不安而急迫。我知道他是动了感情了,就听得认真些了。

他说他确信我的上诉会被接受,但是我背负着一桩我应该摆脱的罪孽。据他说,人类的正义不算什么,上帝的正义才是一切。我说正是前者判了我死刑。他说它 并未因此而洗刷掉我的罪孽。我对他说我不知道什么是罪孽。人家只告诉我我是个犯人。我是个犯人,我就付出代价,除此之外,不能再对我要求更多的东西了。这 时,他又站了起来,我想在这间如此狭窄的囚室里,他要想活动活动,也只能如此,要么坐下去,要么站起来,实在没有别的办法。

我的眼睛盯着地。他朝我走了一步,站住,好像不敢再向前一样。“您错了,我的儿子,”他对我说,“我们可以向您要求更多的东酉。我们将向您提出这样的 要求,也许。”“要求什么?”“要求您看。”“看什么?”

教士四下里望了望,我突然发现他的声音疲惫不堪。他回答我说:“所有这些石头都显示出痛苦,这我知道。我没有一次看见它们而心里不充满了忧虑。但是, 说句心里话,我知道你们当中最悲惨的人就从这些乌黑的石头中看见过一张神圣的面容浮现出来。我们要求您看的,就是这张面容。”

我有些激动了。我说我看着这些石墙已经好几个月了。对它们,我比世界上任何东西,任何人都更熟悉。也许,很久以前,我曾在那上面寻找过一张面容。但是 那张面容有着太陽的色*彩和欲|望的火焰,那是玛丽的面容。我白费力气,没有找到。现在完了。反正,从这些水淋淋的石头里,我没看见有什么东西浮现出来。

神甫带着某种悲哀的神情看了看我。我现在全身靠在墙上了,陽光照着我的脸。他说了句什么,我没听见,然后很快地问我是否允许他拥抱我。我说:“不。” 他转过身去,朝着墙走去,慢慢地把手放在墙上,轻声地说:“您就这么爱这个世界吗?”我没有理他。

他就这样背着我待了很久。他待在这里使我感到压抑,感到恼火。我正要让他走,让他别管我,他却突然转身对着我,大声说道:“不,我不能相信您的话。我 确信您曾经盼望过另一种生活。”我回答说那是当然,但那并不比盼望成为富人,盼望游泳游得很快,或生一张更好看的嘴来得更为重要。那都是一码事。但是他拦 住了我,他想知道我如何看那另一种生活。于是,我就朝他喊道:“一种我可以回忆现在这种生活的生活!”然后,我跟他说我够了。他还 想跟我谈谈上帝,但是我 朝他走过去,试图跟他最后再解释一回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我不愿意把它浪费在上帝身上。他试图改变话题,问我为什么称他为“先生”而不是“我的父亲”。这 可把我惹火了,我对他说他不是我的父亲,让他当别人的父亲去吧。

他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说道:“不,我的儿子,我是您的父亲。只是您不能明白,因为您的心是糊涂的。我为您祈祷。”

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好像我身上有什么东西爆裂了似的,我扯着喉咙大叫,我骂他,我叫他不要为我祈祷。我揪住他的长袍的领子,把我内心深处的话,喜怒 交迸的强烈冲动,劈头盖脸地朝他发泄出来。他的神气不是那样地确信无疑吗?然而,他的任何确信无疑,都抵不上一根女人的头发。他甚至连活着不活着都没有把 握,因为他活着就如同死了一样。而我,我好像是两手空空。但是我对我自己有把握,对一切都有把握,比他有把握,对我的生命和那即将到来的死亡有把握。是 的,我只有这么一点儿把握。但是至少,我抓住了这个真理,正如这个真理抓住了我一样。我从前有理,我现在还 有理,我永远有理。我曾以某种方式生活过,我也 可能以另一种方式生活。我做过这件事,没有做过那件事。我干了某一件事而没有干另一件事。而以后呢?仿佛我一直等着的就是这一分钟,就是这个我将被证明无 罪的黎明。什么都不重要,我很知道为什么。他也知道为什么。在我所度过的整个这段荒诞的生活里,一种-陰-暗的气息穿越尚未到来的岁月,从遥远的未来向我扑 来,这股气息所过之处,使别人向我建议的一切都变得毫无差别,未来的生活并不比我已往的生活更真实。他人的死,对母亲的爱,与我何干?既然只有一种命运选 中了我,而成千上万的幸运的人却都同他一样自称是我的兄弟,那么,他所说的上帝,他们选择的生活,他们选中的命运,又都与我何干?他懂,他懂吗?大家都幸 运,世上只有幸运的人。其他人也一样,有一天也要被判死刑。被控杀人,只因在母亲下葬时没有哭而被处决,这有什么关系呢?萨拉玛诺的狗和他的老婆具有同样 的价值。那个自动机器般的小女人,马松娶的巴黎女人,或者想跟我结婚的玛丽,也都是有罪的。莱蒙是不是我的朋友,赛莱斯特是不是比他更好,又有什么关系? 今天,玛丽把嘴唇伸向一个新的默而索,又有什么关系?他懂吗?这个判了死刑的人,从我的未来的深处……我喊出了这一切,喊得喘不过气来。但是已经有人把神 甫从我的手里抢出去,看守们威胁我。而他却劝他们不要发火,默默地看了我一阵子。他的眼里充满了泪水。他转过身去,走了。

他走了之后,我平静下来。我累极了,一下子扑到床上。我认为我是睡着了,因为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满天星斗照在我的脸上。田野上的声音一直传到我的耳 畔。夜的气味,土地的气味,海盐的气味,使我的两鬓感到清凉。这沉睡的夏夜的奇妙安静,像潮水一般浸透我的全身。这时,长夜将尽,汽笛叫了起来。它宣告有 些人踏上旅途,要去一个从此和我无关痛痒的世界。很久以来,我第一次想起了妈妈。我觉得我明白了为什么她要在晚年又找了个“未婚夫”,为什么她又玩起了 “重新再来”的游戏。那边,那边也一样,在一个个生命将尽的养老院周围,夜晚如同一段令人伤感的时刻。妈妈已经离死亡那么近了,该是感到了解脱,准备把一 切再重新过一遍。任何人,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哭她。我也是,我也感到准备好把一切再过一遍。好像这巨大的愤怒清除了我精神上的痛苦,也使我失去希望。面对着 充满信息和星斗的夜,我第一次向这个世界的动人的冷漠敞开了心扉。我体验到这个世界如此像我,如此友爱,我觉得我过去曾经是幸福的,我现在仍然是幸福的。 为了把一切都做得完善,为了使我感到不那么孤独,我还 希望处决我的那一天有很多人来观看,希望他们对我报以仇恨的喊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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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的主题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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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万岁》是王蒙的一部长篇小说,创作此书时作者只有19岁。

该书是王蒙早期现实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小说描写了1952年北京女七中一群高三学生的学习、生活,赞美了她们不断探索的精神、昂扬向上的斗志,如诗似歌的青春热情,同时也探讨了当时学生中普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作品主要描写了郑波、杨蔷云等一些学生党员对一些生活困难、思想落后的女学生——如天主教会“仁慈堂”中长大的孤儿呼玛丽、出身资本家家庭的二小姐苏宁、一心想当科学家,对集体和他人缺乏热情的李春等人的热心帮助,使她们最终都能融入到学校这一大家庭中来,共同进步,展现了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学生们之间的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和很高的思想觉悟。同时作品中也穿插描写了郑波和杨蔷云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提高学习成绩,以及郑波与田林、杨蔷云与张世群之间的不成熟的、朦胧的爱情故事。

这本书向我展示了一个新的世界,那是一个我不可能去经历的一个世界,一切对于我都是那么新奇。例如书中的那些人的生活方式,周围的环境以及人与人之间的那种关系。从现在的眼光来看,那个时代的人是单纯的,甚至是有点“傻”。也许是因为当今这个社会发展的速度太快,所以人们都忘记了停下自己的心灵去和别人交流,而在19。嫑犇。52年,人与人可以敞开心扉的去交流,就算是两个有误会的人在一起,可以心平气和的互指出对方的不足并且诚恳地做自我检讨,之后两人就会和好如初,共同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现在来看,仿佛一切都会变的复杂。

同时,因为那时是刚建国没多久,大家都抱着远大的理想去为国家而奋斗,但是现在的生活太安逸,以至于使学生们都失去了斗志,每天得过且过。对比那个年代的人来说,我们是应该感到惭愧的,虽然生活条件要比他们好上太多,但是精神世界确是极度贫乏的。从这一点看来,他们要远比我们幸福。

现在我所处的这个年龄,正和书中的他们差不多一样大,在这几十年来祖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我觉得一些内在的东西还是不变比较好,如果我可以像他们一样有理想,有昂扬的斗志,不为身边的琐事计较,我会比现在充实的多。他们的精神值得去学习,去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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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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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本书皮金黄的文言文名著静静地躺在桌子上,轻轻翻开,细细品读,书中的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合上书时,我平静的心早已波澜壮阔。没错,它们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的故事。翻开第一页,首先我看到的是“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接着引入正文。作者罗贯中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把忠、仁、义融入书中,深入人心。

忠。他降汉不降曹,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他就是关羽。关羽不但忠,而且是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里描写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自从我读过《关羽刮骨疗毒》之后,关羽的形象在我心中高大了起来,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仁。刘备骨子里透着一股仁的精神,刘备携民过江事件也让他的爱民名声流传。刘备、诸葛亮大败曹军之后,移驻在樊城。曹操为了报仇,分兵八路,追杀而来。诸葛亮料定抵挡不住,劝刘备放弃樊城,渡过汉江。刘备不忍心抛弃百姓,便带着他们一起过江。刘备看见百姓拖儿带女,号泣而行,哭喊:“为我一人而使百姓遭此大难,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世上!”说罢就要跳江。幸亏左右急忙抱住,才免于刘备自尽。这件事,我一直记在心中。

读完《三国演义》,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三国演义》中的“义”,只是指兄弟之义,国家大义和知遇之义吗?它是否有着更深刻的含义等着我们去体会,发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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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九洲海上牧云记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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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风和叶回到北陆之时,正是暴雨之夜。

他回望自己的部下,只剩最后两千余骑了。

“当年……我对你们说,男儿志在天下,不能死于家园。你们相信了我……我们六万骑出征东陆,攻破帝都天启……你们真TM的是好样的……好样的啊……”硕风和叶抿紧嘴唇,“但是……我没有告诉你们……如果战败了……会怎么样……”他长叹了一声,抬天望着黑暗的天空,雨水狂泻在他的脸上,他忽然摘下头盔,狠狠往地上一掼,“你们以为……战败了,不过是一死!可是不对!”他口中喷出的热气在雨水中凝结,“我没有带着你们一起死,我把你们带回了北陆,我把你们带回来……回来承受耻辱,承受嘲笑,你们的父亲会抽打你们,你们的母亲会哀哭你们没有带回你们兄弟的尸首。这一切都比死还要难以忍受!”他望了望眼前的最后的两千骑兵,“但是……我不会死,你们也不能死!我们要活着,不管背负多么大的耻辱,我们做错了吗?没有!我们是瀚北八部的光荣,我们用六万人打败了东陆几十万人,我们攻取了帝都……但我们还是太弱了,我们没有力量守住我们所攻下的土地,因为我们的草原太穷困了,因为我们北陆悍族还没有真正统一起来,我要你们背负着马鞭去见你们的父兄,请求他们责打你们,就象我将要去做的一样。但是你要告诉他们,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一听到号角,你就会再骑上战马出征,而且还会带上你最小的兄弟,你刚学会射箭的长子,我们终会卷——土——重——来!”到了最后,他已然是在竭力狂吼,这声音盖过了暴雨的声响,盖过了厉鬼的哀鸣。两千骑士齐齐拔刀,冷雨打在他们的铁盔上,刀锋上,只是让他们更热血沸腾。

“卷土重来!卷土重来!卷土重来!”“王子殿下,你看!”忽然一名骑将挥刀前指。

硕风狂叶回过头,前面是一片黑茫茫,雨夜中什么也看不见。

仔细看时,似乎有一点微弱的光影在闪着,象是暴雨中仅存的火苗。

可是突然那一个光点变成了两个,象是有人用它点燃了第二根火把。

两个变成了四个,四个变成了八个……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好几处这样的火光从点变成群,迅速蔓延开来,象是油在草野上泼过,无数的火把正不断点亮着周围新的火把,黑暗中,一支无边无际的大军轮廓正在显现出来。

“是他们……是我们八部的人!”有将领兴奋的吼着。

“他们是来杀我们的……”却有人冷冷的说,“别忘了,我们当初跟随了二殿下,就相当于背弃了我们的部族。我们也曾立誓说过决不回来。”硕风和叶缓缓策马,向那片越来越广大的火光走去。

“殿下,不要去!”将领们都急吼着,催马要挡在硕风和叶的前面,却被硕风和叶挥手拦住了。

他独自孤马走向那大阵,还有两里……一里……如果有骑射冲出一轮箭雨,他就会栽倒在北陆的草地上。

当他离大阵只有半里的时候,突然阵中传来了齐声的呼吼。

“速沁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索达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和术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克剌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龙格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赫兰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丹尧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右金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冷傲的笑意那一瞬间又回到了硕风和叶脸上,他忽然猛的一催马,于大阵之前横掠而过,高呼:“只要纳莫罕大河的水不干!我硕风和叶就一定会带再破天启!”他奔过的地方,黑暗中的火把就亮起来,随着他的狂奔,象是整个北陆草原被燃着了,狂野的呐喊从北响到南,三十万铁骑正在汇聚。

穆如寒江回到了天启城中。

未平皇帝竟也在战场上失踪了。他莫非也死于阵前了么?诸侯连营破了,硕风和叶退了,宛州军败了,连牧云笙也不见了。突然之间,这天启城空空荡荡,再没有了争夺者。

他此刻站在帝国的荣耀的最中央,太华殿上,却和站在殇州雪山上一样孤独。

穆如寒江缓缓的转身,看见大殿门口同样孤单站立的影子。

他走下皇位前的玉阶,来到她的面前,轻轻执起她的手。

“我再也没有亲人了,只剩下你,肯陪在我的身边了。”苏语凝望着他的眼睛:“当年……你答应过……有你在……就不会再让我受委屈。”“是的……我答应过……”将军身经百战,此刻却流泪。上天从他身边夺走了所有的东西,亲人、家园、只剩下一个当年年少轻狂的誓言,却难得有一个人帮他记住,天天的念,时时的念。不论他去了多远,这个人不会忘记他的名字。他为了复仇,可以毁去一切,这个人却从来不会怀疑他说过的话。

“苏语凝,”他轻轻的拥住了她,“做我的皇后吧。”苏语凝伏在他怀中,手紧紧抓着他的衣襟。可是,她却轻轻摇了摇头。

“当年,硕梓郡守纪庆纲逼我与假未平皇帝成婚,我为了拒婚,发了一个誓,只有有人得到三样大端至宝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用它们来迎娶我,我才出嫁,不然……就死于断心草下。”“断心草?”穆如寒江痛心道,“你怎么这么傻……”“我那时候……怎么知道……你……还会重回到我的身边……”苏语凝紧紧握住他的臂膀,仿佛心已经开始被绞碎。

突然穆如寒江一把将她拉到身后,对着殿口喊到:“什么人?”殿前光道中的那个影子笑了起来:“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这三件宝贝并非世上不存在的,而且若是有这三样珍奇在手,得到的又何止是女人,而是整个天下,连大端朝的铁骑都不曾踏足过的天下。”“你是谁?你知道这三样东西的下落?”“未来的陛下,你也知道的。您难道不知牧云珠在何处吗?而得到了牧云珠,也就自然得到了鹤雪翎的秘密,如果再寻得开启龙渊之剑,那么,前人所不曾到达的世界将在你面前畅开。”那影子慢慢走近,显出他的面目:“在下路然轻,只要我们一同打败未平皇帝和他身边的那个小魅灵,我们就能掌握天下的命运。但是如果我们做不到,世间就要陷于灾难了。”“灾难?”“那魅灵心中被烙着不可抗拒的使命。要毁掉这片大地,把它改变成另一个样子。一个可怖的天象,辰月之变终会来临,那时暗月距大地只有数百里,海水会吞没一切,万物都失去重量。你们现在对天下的争夺,完全是毫无意义。”“辰月之变?怎么阻止?”“也许无法阻止……本来在七百年前,它就该来了。但当时的英雄们凭着周密的星术计算和牺牲的力量阻止了它。这颗牧云珠中,记载着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现在……星辰引力间的平衡已经到了尽头,积蓄了千百年的力量将爆发出来,而带来整个天海间的震荡。而她的使命,则是维护这一切的发生,并化生出新的生灵。”“谁?谁给她的使命?”“我不知道是谁造就了牧云珠,也不知道是谁把那些记忆和奥秘封存在了珠中。”“那么……我们还有几年的时间?”穆如寒江问。

“按推算,最多七年吧。”“七年……”4牧云笙一直向海中沉去,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穿破了海面,下面是浩渺的云山。

再穿破云雾,他看见了,那巍峨的皇城,他出生的地方。

“小笙儿醒啦……”她们欣喜的喊着,“小笙儿,来玩捉迷藏哦。”这些熟悉的面孔,她们原来都还在,原来那一场血火不过是场梦,她们从来不曾离开过他。

他欣喜的笑着,追着她们的脚步,穿过重重光影的纱幕,向外走去。

可身影一晃,一个稚气的孩子从他身边跑过,奔向那花园中的女孩们。他金冠玉带,目光纯静,却似在何处见过。

“小笙儿……捉得到我,便许你帮我画一张画哦。”她们围住那孩子欢笑着。

牧云笙在一旁呆呆看着这一切,那孩子却注意到了他,走近前来。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小笙儿?”他低下身去,扶住那孩子,“你未来……会成为一位皇帝,但你登位之时,就是天下血火降临之时。”“你是谁?却凭什么来预言我的命运?”那孩子眼神倔强,“我不要做什么皇帝,我只要和她们在一起,永远这样。”“没有永远的……你将来会遇见一个人,她让你懂得什么是你真正要寻找的,你会为了她,甘愿抛弃一切。”“她在哪?”少年愣了愣,伸手探入怀中。怀中的珠儿竟不知何处去了。他一惊,才恍然想起,自己现在就在珠境之中。

他继续向前走去,天空变得越来越可怖,象是鲜血在漫流。

“那灵鬼,你在哪里。”“你救不了她。”那空中的鲜红扭转狰狞着,“纵然你有强大的法力,但我已与她的灵魂锁绑在一处,你杀死我,也就会同时杀死她。”“没有任何一种可能么?”少年低下头,缓缓的说。

“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用你的自由换取她的自由。让我游入你的魂魄之中,她才能清醒。你选择吧。”“那我会再也感觉不到自己么?”“不,你仍然是你。但我会教给你什么是仇恨,什么是残忍,打碎你那些可笑的仁义与同情,为了你的志向把任何阻挡你的人碾碎。我也因为这些仇恨而有了力量的源泉。”“那她呢?”“我解开对她的心锁,却解不开她的宿命。她告诉过你吧,她不过是被人或是神造出的一颗种子,要倾覆这个天下,她将来会成为世人所痛恨的灾祸象征,维护她的人,也会被愤怒一同吞没。”牧云笙摇摇头,“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哪怕天下世人都恨我,但我不会退后。”少年缓缓抬头:“现在,给我你的冷血,而给她以自由吧。”5战马嘶鸣,火流翻涌,穆如寒江的踏火骑军正在向这里进发。大雨忽然倾盆而下,雨水与火焰相激撞,腾起白色烟雾,象无数魂灵直冲天际。

他们只有七年的时间,七年之内,有一个人必须被打败。男人总是为了一些女人无法理解的事情而战争,比如天下、家族和荣耀。可有时他们心中深藏的秘密,却连最爱他的女子也不会得知。不论世上存在过的多少英雄,最后却终能只有一个胜利者。而黄沙之下,总有相拥的白骨,没有人会记得曾经的风华绝代和年少轻狂。

这个时代,终于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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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秦时明月之丽姬传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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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

荆轲、丽姬本是青梅竹马。丽姬由于倾国倾城的美貌,被秦王政掳走。

几个月后,丽姬在秦宫生下荆轲之子。秦王政虽然知道不是自己的儿子,但由于之前丽姬的请求,也把荆轲之子视为己出。这个孩子被取名为天明(此时仍跟随秦王政的姓氏)。

后丽姬得知荆轲将刺秦,丽姬托付韩申(荆轲知己)与伏念,带天明逃出秦宫(天明从此开始恢复本名:荆天明)。秦王政念情感,放过众人。

由于卫庄的阻拦,荆轲刺秦失败,最后被秦国的卫士们砍成肉泥。荆轲与荆天明从未见过一面。

刺秦事件发生后后,秦王政再三思考,最终不再念旧情,派出四大护卫“风林火山”追杀天明。“风林火山”日夜追赶。易水之寒,乌江之畔,芦苇丛中一战,韩申为了保护荆天明,与双锤山同归于尽。幸赖荆轲友人“天下第一剑”盖聂及时赶到,施展百步飞剑后诛杀剩下的三大高手。从此,荆天明与伏念、盖聂、盖兰(盖聂之女)开始了逃亡之旅。

荆轲和丽姬育有一子,叫荆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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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宅妖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6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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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妖记》情节紧凑、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恐怖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宅妖记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呃……”许知乎目瞪口呆的睁大眼睛,突然觉得三观又要去充费了。

“咦……”赤姐儿和木柳、云帆、白素贞抱成一团,完全不知道这时候该做出什么表情来。

“唔……”牛魔王、吕奉后、燕赤霞一起抬头望天,心道我们这时候是应该满脸抽搐呢满脸抽搐呢还是满脸抽搐呢。

“这……”白眉真人、金光圣母、天河真君已经彻底石化了,旁边的苏妲己和石矶娘娘更是惊得连飘柔洗发水和小酥饼都掉了。

寂静,很奇怪的寂静,然后整整半个时辰的寂静之后,那仍然还陷在坑中的主上,终于满脸呆滞的喃喃自语道:“所以,所以说,那些天外邪魔,已经,已经……”

可怜的家伙,世界观和人生观都被彻底摧毁了吧!

许知乎很同情的叹了口气,看着失魂落魄满脸抽搐的主上,突然觉得这家伙好可怜,想想看,苦心积虑忍辱负重谋划了数百年之久,又经历了各种挫折和磨难,眼看着就要走上人生巅峰了,结果还没来得及享受那种成就感,突然发现……

“所以说,所以说?”诡异的寂静中,可怜的主上还在那里难以置信的颤抖着。

“没错,魔域已经变了,或者更准确的说,他们的文明进化了。”许知乎都不忍心说出真相了,但是该说的还是得说出来,“当年的那些天外邪魔,就像是原始人,然后经过了漫长的岁月,如今他们已经发展到了……呃,不知道怎么说,总之,他们进化了,而且进化得很奇怪。”

“文明?进化?”主上很茫然的瞪大眼睛,就连旁边的白眉真人他们都转头望来。

“没错,他们已经不是以前那些只懂得杀戮根本无法沟通的邪魔了。”许知乎满脸古怪的摸摸下巴,“不过想想也是,几万年过去了,没理由还是原来那样一成不变吧,会从原始文明发展到现在文明也是很正常的。”

“但,但是……”赤姐儿跟许知乎相处的时间最长,倒是勉强理解了一点,可是又觉得不可思议,“我们昆吾也经历了几万年啊,为什么都没什么变化?”

“那是因为,我们昆吾还在重建之中。”许知乎一本正经的看着周围,“再说了,很多变化都只是潜移默化的,也许现在没有察觉到,但是有一天回头看,突然就会发现原来世界已经变成这样了啊。”

“呃,也对哦。”牛魔王在旁边若有所思的挠挠头,“说起这个,我有个远房表亲在海外,最近他飞剑传书跟我说,他发现茶壶的水煮开以后,从茶壶里冒出的蒸汽,好像蕴藏着很神奇的力量,所以打算问我借点资金来研究……”

“咳咳咳!”许知乎直接呛到了,“老牛,你那个亲戚的名字叫瓦特?”

“不啊!”牛魔王很认真的摇摇头,“他也姓牛,因为说话总是一顿一顿的,所以大家都叫他……”

不用说了,就在这一瞬间,茫然中的主上终于怒吼一声,满口喷血的昏了过去,直到彻底陷入昏迷的那一刻,他狰狞面容的眼角仍然有热泪缓缓流淌,可怜的家伙,希望他将来能够学好普通话,顺便好好研究一下文明进化的知识。

好吧,这估计是昆吾有史以来最憋屈的大反派了!

一大群人满脸古怪的面面相觑,又看看天穹中那正在逐渐消散的巨大门扉,再看看仍然浓烟升腾弥漫的昆仑山脉,突然觉得,呃,突然觉得,觉得……

尴尬,好尴尬,日了狗的尴尬,尴尬症快要犯了的尴尬!

“要不然,我们就这样散了?”一片诡异的寂静中,许知乎终于忍不住挠挠头,小心翼翼的举手提议,“呃,我只是说说,主要看你们的想法,实在不行咱们办个篝火晚会,把能请的人都请来,庆祝昆吾顺利度过……”

“啊!”话音未落,赤姐儿突然惊呼一声,满脸苍白的靠在悬崖上。

“怎么了?怎么了?”许知乎吃了一惊,第一反应就是又有强敌来犯。

“肚子,肚子……好疼!”赤姐儿紧紧抓着衣角,满头冷汗的微微轻颤着。

“什么?”石矶娘娘的反应极快,直接抢上来搭着赤姐儿的手腕,仅仅几秒钟后突然轻呼一声,“啊!赤赤,你马上就要生了,来人啊,快点准备个干净的房间……”

“我擦!”许知乎整个人都晕了,“等等?现在就生?这才几个月,肚子都没怎么鼓起来,不是说要怀胎十月的吗?”

“谁跟你说要怀胎十月了?”石矶娘娘满脸古怪的抱起赤姐儿,“怀胎十月的是人族,你老婆是……少啰嗦,房间在哪,热水在哪,全都闪开,本宫今天要亲自接生,喂喂喂,还愣着干什么?”

哦哦哦,哦哦哦,目瞪口呆的众人总算反应过来,散开的散开,警戒的警戒,找热水的找热水,白眉真人还亲自动手,转眼间就用法术硬生生造了一间宫殿出来,然后一大群昆吾最强大的存在就这样杀气腾腾的往宫殿外一站,摆出了谁敢靠近就轰杀了谁的可怕气势。

讲真,这估计是史上最高级别的接生过程了!

一片混乱中,许知乎满脑子晕乎乎的站在原地,先是整整愣了半刻钟,又看着那座宫殿大门发了一会儿呆,突然就反应过来,赶紧朝着宫殿里跑:“我擦!所以说,所以说我就要当……啊啊啊,赤赤,坚持住,深呼吸,有我在,有我在呢!”

暗淡的夜幕渐渐明亮,不知何时,一轮温暖的红日正从远山后缓缓升起,笼罩在金色晨光中的昆仑山脉上,一阵微凉的清风拂过,带来了奇奇怪怪的讨论声音——

“下注!下注!你们猜,知乎和赤赤的孩子是男是女,不对,是胎生还是卵生?”

“呃,比起这个来,我倒更关心孩子长得像赤赤还是像知乎,像赤赤的话绝对很漂亮,可要是像知乎的话……咦,苏娘娘,您在干嘛?”

“哦哦哦,没什么,我正在给知乎家的孩子找见面礼来着,嗯嗯嗯,我记得我以前曾经从女娲娘娘那里得到两件法宝,好像就放在……啊,找到了,这块红布叫做混天绫,还有这个叫做乾坤圈!”

“唔,这么说起来,本尊这里还有一件名为风火轮的法宝……”

“很好,你们还有什么,全都拿出来当礼物啊!”

尾声——吕奉后的一封信

亲爱的蝉儿: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某家离开轩辕墓也有两个月了,不知道你那里怎么样,某家这里一切都好,就是很想你很想你,特别是看到那些混蛋秀恩爱的时候……

昆仑山的事情,用老许那家伙的话来说,虽然最后尴尬得节操三观全都碎了,不过总算是顺利解决了,蜀山和昆仑的那些家伙,好像正按照老许的提议,打算召开什么修真界联合代表大会,把整个昆仑正邪两派的大能都召集过来……嗯,某家很期待他们当场打起来的壮观景象!

说到昆仑,你还记得我们见过的那六只蜘蛛精小萝莉吗,她们居然是昆仑金光圣母娘娘的女儿,最近这段时间以来,因为六只小萝莉不愿意跟姐姐分开,金光圣母娘娘居然直接搬到东明山来住,而且还从老许那高价买了一大堆零食,每天哄着紫紫她们增进感情。

还有一件事,老许这家伙最近当爸爸了,那天在昆吾山上,赤姐儿突然觉得肚子疼,然后就在石矶娘娘他们一群大能的严密保护中,产下了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啊啊啊,真的好可爱,粉雕玉琢大眼睛眨啊眨,就连吐丝的样子也很有趣,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每次只要哇的哭起来,就会满口喷出三昧真火,最近盘丝洞已经被烧了好几次了。

提到盘丝洞,某家最近在这里住得还算不错,牛魔王那家伙虽然色眯眯的,不过喝起酒来倒是很干脆,听说他最近看上了什么女儿国附近的蝎子精,整天吵着要老许帮他去提亲,但是老许好像不是很赞同,还经常跟他说什么“老牛你知道铁扇公主吗”之类的奇怪话。

当然,最让人同情的还是老燕,作为东疆十万妖山失恋二人组之一,他最近的日子简直是很刺激啊,听说祝大小姐已经在东明山买了个很大的山洞,连家具带装饰全都搞定了,就等着哪天从草丛里跳出来,把哪个不识趣的家伙打晕拖进去洞房了……

对了,除此之外,某家还认识了好多新朋友,感觉都很不错啊!

比如说,最近琢磨着要开什么兰若大超市的木柳、计划着把电影院开到昆仑的敖樱殿下、还有那条最近不当奶妈改行当保姆的傻蛇……呃,偷偷的跟你说,石矶娘娘和苏娘娘最近有点母爱过剩,昨天某家经过她们旁边的时候,听到她们在很严肃的讨论怎么生孩子,没错,是她们两个来生孩子……

嗯嗯嗯,以上,就是某家最近在东明山的日常见闻,亲爱的蝉儿,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某家这几天就抓紧时间回去,陪着你一起等孩子出生……那么,先不说了,老许家的小姑凉又哭着喷火了,我刚看到老许顶着两个黑眼圈跑过去,不是要是去热牛奶就是要去哄孩子睡觉,深表同情!

想你一百遍,再一百遍,再一百遍——想你的布布!

尾声——五年后

做为一个有理想有前途的山贼,宁采臣一直觉得,打劫才是发家致富的正确方式!

所以,虽然曾经怀抱着成为书生的理想,虽然已经是大冬天,但他还是带着一大群穷凶极恶的手下,冲进了这座看起来很不错的山峰,打算把这里变成自己的山寨,然后以此为据点再向四周发展,强抢民女绑架大小姐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可是老大,我听说,这里附近有妖怪出没的传闻?”和他的豪言壮志不同,跟在旁边的几个山贼头目却有点战战兢兢,忍不住望着远处那烟雾弥漫的温泉,“呃,听说,听说闯进这座山的人,没有几个能再出来,还有人说,他们在山里看到了一个会说话的锅……”

“胡说八道!这世界上哪有什么会说话的锅!”宁采臣对属下的胆小怕事表达了极度不满,“劳资当年也是读过几年书的好吗,正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我就不信了,我们这么多人在这里,有哪个妖怪敢对我们……”

好吧,还没说完,前面的灌木丛中突然就传来了奇怪轰鸣声!

“妖怪!”大吃一惊,一群山贼几乎是下意识的抱成一团,就连号称什么都不怕的宁采臣,也顿时嗖的一声躲到属下后面去了,“不,不要乱,妖怪,妖怪有什么可怕……呃?”

几秒钟后,等他们看到灌木丛里冲出来的那个奇怪东西以后,突然就愕然无语了。

事实上,那并不是什么青面獠牙的妖怪,而是一只看起来很奇怪的坐骑,没有腿却长着奇怪的轮子,前面一只独眼闪耀着光芒,时不时还会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在这奇怪坐骑上,居然还坐着一个粉雕玉琢的五岁小姑娘,婴儿肥的粉嫩小脸颊,扎着两条摇摇晃晃的马尾辫,笑起来连大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淡红色的漂亮锦绣裙裳前面,还挂着一块看起来像是纯金打造的圈圈,随着道路崎岖轻轻摇晃着。

“玉佩!”出于职业的本能,宁采臣第一眼就看到这块看起来很值钱的纯金圈子,所以仅仅几秒钟后,他就立刻杀气腾腾的抽出妖刀,用那种很熟悉的打劫姿态跳了出来——

“打劫!那个小妞!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

很显然,看到这么多凶恶的家伙出来,那个粉嫩的小姑娘顿时就惊呆了,咬着手指整整呆了半刻钟,她才终于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又很期待的舔了舔小嘴唇——

“那个,那个,打劫……打劫好吃吗?”

寂静,古怪的寂静,宁采臣傻乎乎的举着刀,还保持着穷凶极恶的姿势,后面的一群山贼齐齐目瞪口呆,很无语的张大嘴,突然觉得……呃,这傻乎乎的小萝莉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偏偏这个时候,漂亮小姑娘还举起小手,认真的追问了一句:“嗯嗯嗯,比爹爹给的薯片还好吃吗?”

“呃……”可怜的宁采臣还在那里发呆呢,只是几秒种后,等他看到那个纯金的圈子以后,突然就精神大振,恶狠狠的咆哮一声,“蠢货,你们这些蠢货,还愣着干什么,全都给我上,把这小妞带回去!”

哦哦哦,一大群山贼总算反应过来,赶紧就杀气腾腾的冲上去,问题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伸出手,那个还在认真思考打劫好不好吃的漂亮小姑娘,却终于有点迷迷糊糊的反应过来,所以仅仅咬着手指愣了几秒种后,她直接就——

“哇!”明亮的大眼睛里泪光闪闪,被吓到的漂亮小姑凉直接放声大哭,“小阿姨,小阿姨,快来,救宝宝……”

“给劳资闭嘴!”宁采臣吃了一惊,却又立刻杀气腾腾的猛冲上去,“你叫啊,你叫破喉咙也没有用,别说是什么小阿姨……咦,为什么是小阿姨?”

好吧,还没别等他想明白为什么不是爸爸妈妈而是小阿姨,远处的山林中,突然就传来了草木剧烈摇晃的咔嚓声,仿佛有什么庞然大物正沿着山林高速冲过来!

“不……”宁采臣顿时毛骨悚然,第一反应就是带着山贼们逃走,只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转过身——

轰!

纷飞的草浪中,六只色泽各异的巨大蜘蛛腾空而起,在空中划过完美的曲线,却又在正午的阳光下迎风一晃,直接化为六个姿容明媚的俏丽少女,一模一样的打扮,一模一样的相貌,一模一样的神态,只有蛛丝裙裳分别是橙黄绿青蓝紫六种颜色……

“妖……妖……”宁采臣和一群山贼惊骇的抱成一团,结结巴巴的连话都说不出来。

“少啰嗦!”带头的紫裙少女不知从哪摸出一包薯片,一边心满意足的嚼着,一边杀气腾腾的威胁,“那个谁……咔擦……居然敢欺负我们家宝宝……咔嚓……过路费封口费惊吓费精神损失费什么的,全都交……喂喂喂,混蛋,我们还没说完呢!”

还说个鬼啊!

一群山贼惊到头发笔直竖立,宁采臣第一个带头,突然就怪叫一声,连滚带爬的转身就跑:“救命!救命!妖怪!有妖怪!有妖怪吃人了!”

“咦?我们吃的不是薯片吗?”六个明媚少女很迷惑的面面相觑。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了,一大群山贼这时候都已经逃出几百丈远,宁采臣看着后面那六个正慢条斯理追上来的蜘蛛精少女,忍不住泪流满面:“呜呜呜,没天理啊没天理啊,劳资只是想打劫点饭钱啊,为什么刚出门就撞上这么多……呃?”

轰!

还没来得及说完,高空中金光闪耀,就看到一千条金光龙舟呼啸而来,上面的可爱少女们长得一模一样,很整齐的催动龙舟俯冲而来。

紧接着,前方的山林中又是一声轰鸣巨响,然后就看到一只足有两三层楼高的巨大古怪坐骑,就这样摇摇晃晃的从林中冲出来,而且还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急速转眼,烟尘沸腾的急停在原地。

砰然一声,伴随着巨大坐骑的肚子突然打开,一个圆滚滚的电饭锅呼啸冲出,后面还跟着两个看起来很古怪的少女,一个额头镶嵌着银白色的苹果纹路,一个满脸严肃还举着青铜大盾:“我擦!哪个混蛋欺负我们家宝宝,站出来,本锅保证不蒸了他!”

目瞪口呆啊,宁财神和一群山贼已经快要崩溃了,问题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再度转身逃跑,就看到另一边的山林里也是轰鸣巨响,然后就有一大群杀气腾腾的妖魔鬼怪冲了出来——

带头的野猪精举着大斧满脸凶猛,后面的漂亮女鬼们一边讨论什么剧情一边呼啸飞过来,眯着眼睛不停画圈圈的白裙御姐好像看不清路,一头就撞上了旁边的大树,还有位宫装美人儿提着长裙满脸欢喜,隔着很远就眉开眼笑道:“咦,有人来了吗,太好了,最近兰若店的生意有点不景气啊!”

泪流满面啊,这一次,宁采臣和一群山贼真的泪流满面了:“呜呜呜,所以说,我们这是运气有多好,才会出门打劫就撞见这么多妖怪,还是这么多蛇精病的妖怪?”

事实证明,他们的运气还真是很不错!

下一刻,就看到半空中蛛丝呼啸而过,一位美貌到没朋友的红裙美人儿从天而降,左手平底锅右手酱油拌饭,想了想不对又从裙摆下抽出两柄大砍刀:“混蛋!哪个不开眼的,敢欺负我家宝宝?”

什么都别说了,刚刚还在眼泪汪汪的漂亮小姑娘,立刻就嗷呜一声扑了过去,抓着红裙美人儿的裙角就开始哭诉:“呜呜呜,娘,他们抢我……抢我的棒棒糖,抢了一百个!”

“我没有……”可怜的宁采臣拼命翻白眼,心道我要抢棒棒糖干嘛,还一百个。

问题是,解释无用啊,刹那间,一大群妖怪早就已经从四面八方围上来,杀气腾腾穷凶极恶,还有只不知道从哪跑出来的牛妖,气喘吁吁的边跑边大呼小叫:“啊啊啊,等一下,等一下,娘娘说她最近LOL需要有人扮野怪,所以说……”

救命!救命啊救命!

一大群山贼热泪盈眶的无语望天,已经崩溃的宁采臣靠在一棵大树上,浑身颤抖泣不成声:“救命,救命啊,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这里吗?”一个笑眯眯的声音,突然从后面传来。

正午的金色阳光下,从松林中悠闲走出的黑发男人,就这样很愉快的张开双臂,看着漂亮小姑娘欢呼着冲进自己的怀里,来了个很熟悉的八爪鱼缠绕,然后……

然后,迎着宁采臣和山贼们的惊愕目光,他满脸古怪的摸摸下巴,并且就像往常那样,开始了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唔,我要说我这里是东明山盘丝洞兼兰若店总店兼蜀山舰派度假村兼东海龙宫3dmax影院兼轩辕墓演唱会门票预订部……嗯嗯嗯,你们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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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诸天万界小说结局

全文共 3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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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万界这本小说大家有没有看过呢?是否看到大结局了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诸天万界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嗔非常清楚,这一次的献祭,绝对能够整个下界带来灭顶之灾。

两大霸主虽然在下界已经沉寂漫长的岁月,但将自己的根本魂魄献祭给天宇,所造成的威力有多大,可想而知。

所以他觉得,许道颜这一击,根本无效。

哪怕他能够看出其中的不凡。

在许道颜的体内。

苍卫所布下来的献祭大阵,在这一刻,全面爆发。

真空碑,虚空碑全部催动。

融入到众生之剑当中,来自苍卫的血脉,遥远的地方,似乎有一对眼眸张开,将它的力量加持在其中。

“破碎天宇。”

众生之剑,横击天宇通道,真空碑,虚空碑,结合苍卫献祭大阵,在这一刻,全面爆发。

所有的力量攻伐,都需要天地通道来承载。

许道颜自然深知这一次攻伐威力之恐怖。

所以他并不打算硬撼这一次的大术。

而是施展自己所领略出来的术法,破碎天宇,攻伐天宇通道。

众目睽睽之下,天宇通道被撕裂,真空碑与虚空碑同时融入到一片通道当中,引出千上万个通道。

一处处混沌的漩涡,疯狂吞吐,失去了通往永恒神庭的通道,这一击攻伐,直接分流到诸多个空间去。

来自天贪的自我献祭,攻伐,全部都被引流到其他的通道当中。

看到这一幕,天贪的意念,发出不甘的怒吼:“许道颜!”

他知道,自己这一次献祭的攻伐,彻底失败了。

来自天贪一部分的献祭力量攻伐,强强攻伐在众生之剑上。

承载了几次,众生之剑破碎,炸成劫灰。

与此同时,破碎天宇的大术也被波及得更广泛,几乎将天贪的攻伐引流到千万道空间,使得芸芸众生躲过一劫。

天嗔的脸色变得非常的难看,这种术法他从来都没有见过,如同一来,短时间内,天宇与下界的通道被断绝。

至少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恢复过来了。

“天贪,天痴,迟早有一点我会拿着许道颜跟侠尊的人头来祭奠你们的。”天嗔看着下界一片混沌,通道被破碎。

成千上万的通道,让他根本看不清永恒神庭接下来发生什么事。

许道颜大口咳血,众生之剑,是他一生的积淀。

所得的一切,全部都炼入其中。

不管怎么样,能够保住永恒神庭最后的这些生灵,也算是值得。

他的脸色苍白,受到的反噬,让许道颜心神摇曳,本源近乎都快要枯竭,是因为破碎天宇这一大术的攻伐太可怕了。

整个永恒神庭的星空,处处狼藉。

永恒神庭彻底渡过这一次危难。

天蛮族则是开始逃散,毫无疑问,这一次的侵略,注定失败。

永恒神庭一部分精锐,联合荒宇族的人,进行追杀。

一部分留下来固守。

到处都漂流这残碎的尸骨,这一战太过惨烈了。

许道颜用自己的月眼阳眸查探,看到依据尸体,她脸上是一张面具,已经破碎,露出一张清秀的脸庞,怪女,她也陨落了。

相柳念奴,与自己的关系不错,她的身躯出现两个巨大的血洞,死不瞑目,魂魄消融……

天光子被腰斩,然而他的魂魄也被斩碎。

六指剑圣,北斗,天元,万帝,孔雀天子,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在这一场与天蛮族的对抗,或是在天痴的献祭重被波及,陨落了。

怀旭他连续死了八次,在第九次他没有死,但似乎已经耗尽一切力量,但依旧直挺挺站在星空之中,在他体内有诸多暗伤,只怕很久之后才能够养得过来。

断的元魔骨剑断裂,初代石图也破碎了,他一身是血,目光已经有些呆滞。

昔日的诸天万圣,如今活下来的只有八百人。

苏惊圣站在星空中,沉默不语。

刑天氏一脉,死伤惨重,这一次他们都是站在最前线。

许天行断掉一臂,吴冕深受重创,许寒食头颅被斩,也幸好华言雪即使救治,才避免伤亡,但也伤及魂魄,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够养过来。

偌大的青樽楼,如今也变得很残破,紫林浑身淌血,来自青樽楼所有老一辈存在,尽数陨落。

紫王军府彻底消失了,老紫王燃烧尽自己最后的一滴血。

紫流离带着紫萧活了下来。

狻猊小兽关键时刻,带着石蛮躲过一劫。

田甜在中央皇朝之中,治理一方,也幸存下来。

白燕儿率领古龙族一脉,大战星空,眼下损失惨重,所剩之人不过千人。

聂沛儿于星空中,击杀上千名永恒境的存在,留下赫赫威名,然而她身上却也有诸多暗伤。

朱清凝战死星空,烧死诸多天蛮族人。

星葵带着星辰族,坐镇中央皇朝,承载诸多天蛮族的攻伐,立下巨大的战功。

大羿流寒近乎力竭,手已经握不住弓了,虽然踏入了半步永恒的境界,但是能够战到这一步,没有人俄可以想象。

永恒神庭的星空,一片狼藉。

各族,各大势力都拼尽全力,每个人都想活下来。

他们凭借着自身的努力幸存。

然而眼下,还有诸多黎民百姓生存在水深火热之中。

所有的天意陨落,失去了秩序,没有人来执掌,天地大道规则紊乱,自然有诸多灾劫降临。

尤其那些消亡的天意,残存的力量自主形成的土地,无时不刻都在变化当中。

红豆早就看到这一幕,她此刻正在全力救助这些黎民百姓。

在浩瀚的星空当中,她牵引着各大诸天所化的土地,将它们逐渐聚拢在这一起。

这些天意都在被斩杀之前,尽可能的保护那些无辜的生灵。

轩辕,苏若邪,鸿蒙帝君等一批人,都在帮忙执掌每一片土地的秩序,避免更多的黎民百姓伤亡。

红豆以自身为中心,体内的天宇毁灭树根茎,讲这些诸天土地贯连在一起,并且将自身力量融入其中。

“红豆,你要化为天意?”许道颜神色复杂。

“是啊,不然呢?如果我不怎么做,这些生灵就会死,我们做了那么多,不就是为了让他们活着吗?”红豆的身体,被一团团华芒所包裹,她的力量非常的强大,足以包容每一片土地上的力量。

因为她与许道颜已经结为道侣,而许道颜曾经汲取诸多天意的本源力量,只见红豆力量所波及之处,风调雨顺,天灾消散。

在这一片星空中,又有一处全新的天地孕育而生。

在这天地的中央,有一株来自天宇的古树,扎根其中,守护无数众生。

距离与天宇霸主那一战,不知道过去多少岁月。

这一处诸天,地域广泛,非常强大。

每一片地域,都有他们先祖所留下来的意志传承。

红豆所演化出来的世界,她保留着众多天意所留下来的一切,让天地众生去体会其中造化。

这些年来,天宇通道逐渐被修复。

侠尊带着许道颜的承诺,带着圣阳昊帝的魂魄以及陨落幽眼回到天宇当中。

许天行觉得亏欠吴冕太多,两人前往更遥远的星空,不理会世事。

许寒食接掌中央皇朝,并且融入自己诸多的想法。

小天师与素问经过当日一战,受创严重,隐居在这一片天地的一域,曾经多宝天所在的地方,很少出世。

华言雪行走天下,将自身医者仁心开枝散叶。

吴小白成为墨家至尊,掌器宗之主,代侠宗之主。

元宝则是成为玄宗之主,并且与这一片天地有异常紧密的交织,能够在第一时间知道天地灾劫,他贯连自然奇局。

孙灵与石云两人成婚,许道颜前往祝贺……

不知道多少岁月就这样过去,无数年来,有无数人飞升天宇。

人来人往。

石蛮与狻猊小兽云游天下,很多人都知道,她心里有一个人,喜欢了很久很久。

直到有一天,在星空中有一处墓冢里面,有一座碑文,在上面写着她心里的许多话儿,却没办法对他说,因为她知道自己说了,他会为难的。

青樽楼不复存在,紫林乃是曾经紫氏皇族所留下来的祖血,但她却独守一方。

早些年,吴小白与元宝没少去劝嫁,但却都是劈头盖脸被骂回来。

苏惊圣当上刑天氏的主宰,天宇战臂完全恢复。

聂沛儿行走天地之间,黑暗之中,默默守护着,斩杀一切对此地窥视的敌人。

这一片全新的世界,叫南国天。

天意叫红豆。

在这一片天地的中心。

这里没有几个人能够接近,乃是天地本源之所在。

但是有一个传说,南国里面有一个守护者,如果没有他。

就没有南国的存在,他叫许道颜,伴随着岁月的迁徙,能够见到的他越来越少。

有一株天宇古树。

古树旁边有个人,他在这里度过多少岁月,已经数不清了。

繁华似锦,叶落归根,从古树后有一名女子,身着黑衣,眸如黑莲,她坐在其身旁看着他,盈盈一笑:“你真的不打算离开吗?天宇可是有不少人在等着你。”

“在这里陪你挺好的。”他的眼眸,一如太阳,一如月亮,流转阴阳,天地五行汇聚,看向异常遥远的地方,那个地方叫过去:“记得当年我对你说过,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就陪你,看星辰生灭,天地混沌。”

(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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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形容女人好看的句子

全文共 2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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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

2、这个女孩站在那里的感觉,象是有一股清新的芬芳在整个室内悄然的散开,慢慢的蔓延在每个人心头。

3、一群傣族少女姗姗走来,肩上扛着小纺车,手里提着小灯笼,紧身拖曳的筒裙在随风摇摆。她们的身材是那样苗条,步履是那样轻盈,仪态大方,好像一群美丽的仙子从天而降。

4、这个女孩给人深刻的印象是她眉宇之间有种超越了她年龄的惊人的美丽,淡淡的柳眉分明仔细的修饰过,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象两把小刷子,亮得让人觉得刺目的一双漂亮到心悸的大眼睛,异常的灵动有神。

5、她那张小嘴巴蕴藏着丰富的表情:高兴时,撇撇嘴,扮个鬼脸;生气时,撅起的小嘴能挂住一把小油壶。从这张嘴巴说出的话,有时能让人气得火冒三丈,抽泣不止,有时却让人忍俊不禁,大笑不已。

6、你是花丛中的蝴蝶,是百合花中的蓓蕾。无论什么衣服穿到你的身上,总是那么端庄好看。你身着一件紫红色旗袍,远远看去,真像一只小蝴蝶飞过一样,既美丽称身,又色彩柔和。

7、青翠的柳丝,怎能比及你的秀发;碧绿涟漪,怎能比及你的眸子;有时,我凝视床头你那张玉照,简直觉得整个世界都永远沉浸在明媚的春光之中。

8、尽管你身材纤弱娇小,说话柔声细气,然而却很有力量,这是一种真正的精神美!

9、她听到这儿,噗哧一声笑了,就像石子投进池水里,脸上漾着欢乐的波纹。

10、你是那样地美,美得象一首抒情诗。你全身充溢着少女的纯情和青春的风采。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你那双湖水般清澈的眸子,以及长长的一闪一闪的睫毛。像是探询,像是关切,像是问候。

11、象一枝傲雪的寒梅,伫立在幽静的山谷中,恬静优雅的径自绽放,无论身周左右有多少人注视着她,她都象独自置身在空无一人的原野中一样,眼角眉梢,无不洋溢着自由浪漫的气息。

12、你像一片轻柔的云在我眼前飘来飘去,你清丽秀雅的脸上荡漾着春天般美丽的笑容。在你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里,我总能捕捉到你的宁静,你的热烈,你的聪颖,你的敏感。

13、世上有两种女孩最可爱,一种是漂亮;一种是聪慧,而你是聪明的漂亮女孩。

14、那女孩有一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不知她想到了什么,对着自己兴奋的一笑,眼睛弯的像月牙儿一样,仿佛那灵韵也溢了出来。一颦一笑之间,高贵的神色自然流露,让人不得不惊叹于她清雅灵秀的光芒。

15、就算是瞎子也可以闻得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那一缕缕甜香也可以听得到她那销魂荡魄的柔语。

16、一头波浪般的秀发随风飞舞,如月的凤眉,一双美眸含情脉脉,挺秀的琼鼻,香腮微晕,吐气如兰的樱唇,鹅蛋脸颊甚是美艳,吹弹可破的肌肤如霜如雪,身姿纤弱,一如出水的洛神。

17、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

18、我地同学萧红,梳着一条大辫子,黑亮黑亮的,浓浓的眉毛下嵌着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看起来蛮漂亮的。

19、她夹上书本,朝我莞尔一笑,脚步匆匆地走了。

20、你笑起来的样子最为动人,两片薄薄的嘴唇在笑,长长的眼睛在笑,腮上两个陷得很举动的酒窝也在笑。

21、"那小姐相貌娇美,肤色白腻,别说北地罕有如此佳丽,即令江南也极为少有。她身穿一件葱绿织锦的皮袄,颜色甚是鲜艳,但在她容光映照之下,再灿烂的锦缎也已显得黯然无色。"

22、她甜甜胖乎乎,白里透红的小脸蛋圆圆的。大大的脑袋瓜上面有一撮黑油油的头发调发地垂下来,盖在他那宽宽的额头上方。那两道淡淡的、短短的小眉毛下面,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啊,多么活泼的眼睛,好像会说话似的,还流露出一丝调皮的神色哩!那美丽的眼睛下面有一个微微上翘的小鼻子,还有两片红红的小嘴唇。

23、平心而论,你虽和“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形象有距离,但你肤色白皙,身材苗条,五官端正而显得秀气,颇有“清水出芙蓉”之感。和你刚刚接触的一瞬间,我就强烈地感到你身上散发出一种妙不可言的温柔气息。

24、她的脸上有一双带着稚气的被长长的睫毛装饰起来的美丽的眼睛,就像两颗水晶葡萄。

25、你那瓜子形的形,那么白净,弯弯的一双眉毛,那么修长;水汪汪的一对眼睛,那么明亮!

26、在人流中,我一眼就发现了你。我不敢说你是她们中最漂亮的一个,可是我敢说,你是她们中最出色的一个。

27、你像一片轻柔的云在我眼前飘来飘去,你清丽秀雅的脸上荡漾着春天般美丽的笑容。在你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里,我总能捕捉到你的宁静,你的热烈,你的聪颖,你的敏感。

28、你是那样地美,美得象一首抒情诗。你全身充溢着少女的纯情和青春的风采。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你那双湖水般清澈的眸子,以及长长的一闪一闪的睫毛。像是探询,像是关切,像是问候。

29、尽管看不到她刘海下的容貌,却也可以清楚的看见她两边脸颊连同后面修长白皙的脖颈整个都红了,嫣红透白的煞是好看。这时才注意到女孩的打扮,上身穿着一件可爱的卡通T恤,下身是雪白的七分裤。

30、你带着一串笑声从屋外走进客厅,轻松随便地穿一套红色运动衫,那么美丽多姿,那么热情似火,又那么恬淡简朴,一种不可名状的爱慕之情,蓦然在我心中升起。

31、瀑布一般的长发,淡雅的连衣裙,标准的瓜子脸,聪明的杏仁眼,那稳重端庄的气质,再调皮的人见了你都会小心翼翼。

32、只见她身穿一袭大红色的新疆舞裙,上面用金线绣着带有浓郁维吾尔族民族风情的各种花纹,头上带着一顶俏皮可爱的朵帕小花帽,帽沿上还插着一根翠绿的羽毛、一看就知道是个维吾尔族的少数民族姑娘。

33、她的脸好象绽开的白兰花,笑意写在她的脸上,溢着满足的愉悦。

34、尽管看不到她刘海下的容貌,却也可以清楚的看见她两边脸颊连同后面修长白皙的脖颈整个都红了,嫣红透白的煞是好看。这时才注意到女孩的打扮,上身穿着一件可爱的卡通T恤,下身是雪白的七分裤。

35、只见她身穿一件粉红色露脐短装T恤,下身一条牛仔裙,脚上一双韩式的板鞋,上面全是韩文字符,式样新潮、一看就是直接从韩国买来的,而不是西单的那种进口货或者仿制品。

36、她那张小嘴巴蕴藏着丰富的表情:高兴时,撇撇嘴,扮个鬼脸;生气时,撅起的小嘴能挂住一把小油壶。从这张嘴巴说出的话,有时能让人气得火冒三丈,抽泣不止,有时却让人忍俊不禁,大笑不已。

37、她秀美的娥眉淡淡的蹙着,在她细致的脸蛋上扫出浅浅的忧虑,让她原本美得出奇的容貌更添了一份我见犹怜的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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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迷爸爸作文模板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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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说迷”爸爸,每天晚上他一回家就坐到电脑前,看起小说来。

瞧,爸爸又下班了,他回到家就坐在电脑前,打开电脑,上网,选一个好看的小说看。

有一个晚上,我爬起来去上厕所,模模糊糊地看到爸爸坐在电脑前,津津有味地看着小说,手不停地移动着鼠标。上完厕所回来,我看见爸爸坐在电脑前傻笑,好像看到了好笑的地方或精彩内容,我有一次装睡着了,观察着爸爸看小说时的表情。我看到爸爸几乎可以不眨眼睛看完一章内容,如果带着这种状态去参加不眨眼睛比赛的话,肯定是第一。虽然眼睛很疲劳,但至少可以拿一个奖杯回来嘛!看着看着,我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第二天起来我问妈妈,昨天爸爸几点睡的?妈妈说爸爸三、四点才睡。哇!我十分惊讶,小说不至于这么好看吧!以看起来竟然可以看几个钟头。

爸爸这个“小说迷”我都说过好几次了,可爸爸就是听不进去。每次爸爸回到家,就看电脑,抢了我玩电脑的时间,我每次只要不让爸爸,妈妈就会过来跟我说:“你让你爸爸看会儿呗!再说多看你的眼睛会不好,你爸爸就相当于帮你分担了痛苦。”妈妈每次一讲就讲好久,我只好让爸爸看会儿。可是半个钟头过去了,爸爸还没看完,我只得强行关掉网页了。我关掉后,爸爸就会抱怨,我刚看到精彩的地方,就被你关了,真扫兴。

爸爸就是如此,一个忠实的“小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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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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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书中主要写了鲁滨逊的航海历险,他被吹到了一个岛上,自己丰衣足食,获取食物,还当了一回老师,他眼睁睁地看着野人吃掉自己的同伴,自己造了木船,还发现了许多矿,在岛上建了两个家。最后,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如愿以偿地回到了故乡。

不管多么困难,也要有活下去的意志!我大声地读完了鲁滨逊说的最后一名话,懂得了这本书的真谛,窗外细细的雨,凉爽的风,伴我读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我心中不由地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感慨。

我佩服鲁滨逊活下去的意志,佩服鲁滨逊那顽强不屈的精神,佩服鲁滨逊我读完了这情节曲折,连绵起伏的故事时,被它感动了,被它震撼了,这是心灵的震动,心灵的呼唤。任性、倔强、娇气、依赖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许多青少年的缺点,依赖父母、依赖学校已经成为了他们的习惯。

试问,如果父母不在了,这些青少年能不能靠自己的双手来取得劳动成果呢?这些性格已经成为了他们致命的弱点。读完了这本书。忽然,我懂得了人生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宝贵的。人生如一条小溪,会遇到不同的困难与艰辛,如果没有了困难,一路畅通无阻,那样的人生也就毫无价值和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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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作文之许半仙

全文共 1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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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有一位名叫“许愿”的人,他从小父亲早逝,留下孤儿寡母相依为命,母亲靠给大户人家打短工维持生计,日子过得异常艰苦。

许母虽穷,但性格坚强,无论自己多苦多累,都要让儿子吃饱穿暖,期盼他健康成长。她小时候念过几天私塾,也就认得几个字和学得一些道理,如今儿子渐渐长大,她无力供他上私塾,就把自己的所学教给了他,希望长大后能有所作为。

许母是虔诚的佛教徒,每逢农历初二和十六都要到佛堂去进香,祈求佛祖保佑她母子平安,儿子能出人头地,她俩能过上好日子。因此,儿子“许愿” 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时光飞逝,转眼间许愿已长成一个健壮的小伙子,他能够担当起家庭重任,成为下地干活的一把好手。在母亲的调教下,他知书达礼,为人和善,经常帮助村里的孤寡老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计,村里人总是对他赞不绝口。

有一天,许愿和往常一样,天刚蒙蒙亮就上山砍柴,准备在山上劳作一天,希望把家里的柴垛堆满。他临走前告诉许母,这次的砍柴地点,以便中午给他送饭,说完就匆匆上山了。

许母心疼儿子,早早地煮好了饭,打好包就上了山。从家里到砍柴的地方,大约有半个多小时的路程,是一条崎岖的山路。许母沿着山路往前走,刚走到近半路程的一个交叉路口,看到一个衣裳褴褛的乞丐,躺在地上低声呻吟,许母急忙把餐盒放在路边,走到乞丐跟前探个究竟。

许母问:“你怎么啦?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乞丐低声答道:“我,我好多天没吃饭了,快要饿死了。”

见许母迟疑,那乞丐用低沉的声音说:“求求你快救救我吧,我马上就快饿死了。”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许母心善,心想还是救人要紧,就让儿子先饿着吧。于是,把饭盒里的饭菜递给了乞丐,乞丐接过饭盒就狼吞虎咽起来,不一会儿就把饭菜一扫而光。

吃饱饭的乞丐立即显得生龙活虎,便与许母闲聊起来。

“你这饭是给谁送的?”乞丐一边满足地用细竹枝剔着牙,一边问许母。

“在山上砍柴的儿子,一会没见着我送饭,他肯定会又饿又生气了。”许母一边回答道,一边赶紧收拾饭盒,准备回家重新送饭上山。

“大娘不必着急,我吃了你儿子的饭,无以为报,就把这双鞋送给你儿子吧。”说着,他脱下脚上一双又脏又臭的破鞋,递给了许母。

许母哪会要一个乞丐的东西,就婉言谢绝。岂料这乞丐硬是把鞋放到她手里,说:“带给你儿子吧,让他好好保管。”

话音刚落,就化作一阵风,消失得无影无踪。许母幡然醒悟,知道这乞丐一定是神仙下凡,来点化她儿子的。

她小心翼翼地收好这双“神仙鞋”,兴高采烈地往家里赶,匆匆备好饭菜就重新出发了。这次她非常顺利地到达儿子砍柴的地方,一眼看见坐在树杆上休息的儿子,便三步并作两步走,来到他的跟前。

“娘,你怎么到现在才来啊,我都快饿死了。”许愿见到母亲,就抱怨道。

许母把刚才在路上的遇见的事情告诉他,并拿出那双又脏又臭的破鞋递给了他,说:“这就是那位神仙托我带给你的东西,嘱咐你要好好保管。”

许愿看着手中这双又脏又臭又破的鞋,还是将信将疑,顺手将鞋扔在地上,嘴里还不停地嘟哝着:“自己儿子快饿死了都不管,把饭给乞丐吃。”

此时,一阵风吹了过来,其中一只鞋跟着风飞了起来,越飞越远,另一只鞋也离开了地面,许愿见状,飞身摁住那只鞋子。

据说,这是神仙下凡给许愿送的“神仙鞋”,穿上这双鞋以后,他就可以成仙,可惜飞走了一只,因此,他只能成“半仙”。也就是说,他穿上这只鞋子,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能见到山势成形的灵动。

许愿穿着这只鞋子,走遍方圆百里之外的灵山大川,写下数十本厚厚的风水书籍,里面标注着各个山脉的点睛之笔,有福之人得到那块风水宝地,必能加官晋爵,富贵双收,福寿双全。

从此,这些地方世代官商兴旺,人们安居乐业,“许半仙”的名声也远扬千里之外。

[小说作文之许半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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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少女和小偷的故事小说作文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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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小偷被人追赶,他跑进一个小巷,跳进一座老宅。老宅很大,很静,也很荒凉。正当他想该藏在什么地方时,一个柔弱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你是谁呀,你找谁?”小偷吓了一跳,转身一看,只见一个少女正睁着一双大眼睛盯着他问呢。

“砰”院外传来急促的敲门声,小偷的脸都吓白了。

少女一把抓住小偷的手,拉着他来到门口,打开了门,一群人闯了进来。

“你看见一个小偷进来了吗?”

“没有呀”。

“我和我男朋友在院子里,没见到什么小偷呀”少女一脸天真的样子。

为首的男子仔细打量了少女,看她不像是在说谎。但他的目光却紧紧地盯着小偷。

“他是你男朋友?”

“那还有假?”少女说着,把身子靠在小偷身上。

那些人看没什么异样,就都走了。

“你,你为什么帮我?”小偷不解地望着少女。

“你一定由你自己的苦衷,谁都不是天生就想作小偷的”。

居然有人会为小偷辩护,小偷不禁又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少女,她不像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人。

“你坐一会吧,他们估计还没走远”。少女居然邀请他坐一会。

“就你一个人在这?”

“是的,我家不在这儿,房子是我外祖父留下来的”。少女伤感地说。“我身体又不好,很少外出的,你能常来陪我吗?”

“好吧”小偷犹豫一下答应了。

以后的日子里,小偷没事就去老宅陪少女。他后来才知道她患的是尿毒症,虽然是早期,但那却是个令人心惊胆寒的绝症啊!他能作是只是抽时间陪她,给她讲外面的世界,小偷的出现让少女黑白的世界变得多彩起来,她每天都盼望他的出现。

这年情人节,小偷带着一朵玫瑰出现在少女面前,向她示爱。她虽然知道那天以后他再也没有偷过东西,但她却是身患绝症的人,怎么能接受他的爱呢。

每个情人节,小偷都会带来一朵玫瑰向她求爱。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小偷一天天地消瘦。

一天,小偷惊喜地告诉少女,她有救了,他为她找到了肾脏。

这年情人节前夕,少女换肾手术的准备工作已就绪。这时少女才知道,她要换的是小偷的肾,他瘦的那么快是因为他每天不仅要卖,而且还要干很多重活,为的是早日凑够她的手术费用。

换肾手术非常成功,少女身体接受了小偷的肾,可小偷却因身体太弱而没能下手术台……

以后的每个情人节,小偷墓前都会有一朵玫瑰,并附着字条:永远爱你的妻!

[少女和小偷的故事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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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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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是精灵》是一部感人的奇幻小说,我百看不厌。

这本书讲述了,原本和睦的陈淼淼一家现在突然要分裂了?爸爸要跟妈妈离婚。原来,陈淼淼在妈妈的杯子里不小心加了一点黄酒。她喝下后,身体一点点变蓝,竟然变成了一个精灵,难道这就是爸爸和妈妈离婚的原因?陈淼淼很爱妈妈,不管妈妈是什么。妈妈拥有非凡的魔法,她会带着自己飞来飞去,还会变出许多新奇的东西。爸爸和妈妈还是要离婚,这怎么办?心慌意乱的陈淼淼连忙找来单亲家庭的同学李雨辰,她们想出了各种各样阻止爸爸妈妈离婚的方法:假装生病、离家出走、送花……可都不管用。一天晚上,陈淼淼偶然发现了爸爸和妈妈离婚的真正原因,它居然是妈妈会喝青蛙血补充能量!妈妈没办法,她买齐了陈淼淼18岁之前的所有衣服,还嘱咐李雨辰照顾好陈淼淼……等一切事情都做周到时,才完成了她们最后的心愿——带她们飞。之后,陈淼淼和爸爸、李雨辰就这样一点一点看着妈妈在空地中变为空气,消失在皎洁的月光中。她走了,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人是有感情的,世界万物都是有感情的。陈淼淼的妈妈虽然是精灵,但她爱陈淼淼,爱陈淼淼的爸爸,她也有亲情,她也有自己的伟大。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之所以一定要珍惜眼前的生活,是因为每个孩子都不想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

我与陈淼淼相比,是何等的幸福。我有一个和睦的家,有一个时刻关心我的妈妈。我应该用感恩的心对待家人:扫一次地,洗一次碗,帮他们捶一次背,用一次优异的成绩回报他们。我还有一个愿望:我的妈妈是一个美丽的精灵,拥有非凡的魔法,她不会喝动物的血来补充能量,会永远陪伴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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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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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我终于把《法布尔昆虫记》这套书读完了。这套书主要描述的是法布尔原著中具有代表性的十五只昆虫。书中每种昆虫的形象都栩栩如生,十分可爱,我们甚至可以透过文字看到它们的喜怒哀乐。

在这十五种不同的昆虫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夏日音乐家——蝉,和地下毒王——狼蛛。

蝉是夏天最常见的昆虫。因为每只蝉妈妈会在七月在比稻草梗粗一些,又比铅笔细一些的干树枝上挖许多深度在零点五厘米到一厘米的小洞,把大约四百枚卵产进去,然后就劳累地死去。等卵里的幼虫破壳而出后,它们就脱掉身上的薄膜,等身体变干后,它们就从树上跳到地面上,然后找一块松软的土地下盖房。它们的食物就是地下的树根里的树汁。蝉的`幼虫会在地下生活四年,脱四次皮,然后就爬上地面,再爬上树,经历最后一次脱壳。等身体完全从壳里出来后,再把身体晾干,就是一只成年蝉了。蝉有一个特点,就是只有公蝉会唱歌,而母蝉不会。

有一种蜘蛛的名字叫做“狼蛛”,顾名思义,就是像狼一样可怕的蜘蛛。狼蛛跟其他蜘蛛不一样,它们并不织网,而是在地上挖洞,在洞里生活,它们的洞很奇特,是由一个房间和一条通道组成的,当有猎物进洞时,它就飞快地从房间出来,将猎物咬死,再慢慢享用。

通过读《法布尔昆虫记》,让我认识和了解了很多昆虫。我喜欢这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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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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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阿廖沙的灰色童年后,我心中感慨颇多。我们的童年无一不是幸福的、欢乐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是在地狱边缘苦苦挣扎的,在困难地抉择过后,也只能坚强地忍受,痛苦地挣扎,隐忍地蓄力,为的只是长大后化茧成蝶的那一瞬间。

对比之下,在舒适环境中安逸学习的我们,有什么资格抱怨命运的不公?如果阿廖沙在这种痛苦压迫之下还能成为一名伟大的作者,那么我们有什么资格不像他学习呢?

阿廖沙三岁那年,一场灾难降临在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丧夫丧子之痛使坚强的阿廖沙母亲失去了生活的希望,在外祖父家住下后,阿廖沙幸福的生活被暴虐的外祖父狠狠打下句号。然而就在这种生活之下,阿廖沙坚持着自己的信念——仁爱,在黑暗中走向了光明的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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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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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快开学了,我还有最后一篇作文没有写,就是这个读后感,我想了半天都没想出来可以打什么读后感,于是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我这个寒假,读的最深刻的一本书神秘岛,这本书,名字很奇特,就单单三个字,神秘岛,单独听名字就很有兴趣,更别说看了,仿佛沉寂在魔法与元素的世界中,文字的世界多么美妙啊,我都说成这样子了,你们也来看一看吧。

故事说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有五个被困在南军的北方人,他们分别叫史密斯,史佩莱,纳布,潘克洛夫,赫伯特,其中一个还是个孩子,趁着一个机会用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到了早上时候发现他们的领导不见了,他们的领导就是史密斯,但是他们并没有绝望,而是团结互助,过了不久,史密斯的宠物狗托普,帮众人找到了史密斯,然后运用大家的智慧和辛勤劳动,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等等,从而过起充实的生活。

他们在一次意外中驯化了一只黑猩猩吉普,还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岛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艾尔通,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的忠实的伙伴。

有一次,一群海盗来到了这个岛,并发现了他们的存在,最后他们凭借自己多年的发展与神秘人的帮助打败了海盗。

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时间里,每当危难时刻,总有一个神秘人物在援助他们,每当我读到关于有神秘人的时候,都感觉好恐怖,但是,这个人就是我们以前读海底两万里的时候的尼摩船长,在他们到达之前就已住在岛上一个岩洞里了。

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返回祖国的努力。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这几个人都险些丧命,直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开的“邓肯号”经过那里,他们才得救。

回到美国之后,这几个“岛民”又重新开始他们在岛上建立的事业。

不得不说,这5个遇难者,真的非常机智勇敢,凭借着自己的双手,打造出每一份成就和资源,慢慢了解这个岛屿,达到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团结,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勇敢去面对,而且就算被救出来了,也无法忘记这段时光还要重新去打造林肯岛,这是让我记得的最深刻的一个地方,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完全浸在其中,因为这本书实在太引人兴趣了,一步步让你沉浸在其中,这一点我也是很佩服作者的,这本书我非常推荐大家看,这里面还有很多4字成语供大家理解,最好是买那种解读版的,有些呢我们还读的不是很懂,总之这本书非常的好,我推荐大家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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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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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正因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能够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正因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留意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最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期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去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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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温故一九四二小说结局

全文共 2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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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温故一九四二》讲述了一个关于饥饿的故事。1942年,河南大旱,灾民3000万,河南成了母亲煮食自己婴儿的地方。关于饥饿,有“我姥娘”“我花生二舅”的记忆,也有美国《时代周刊》记者白修德的考察,共同记录了一个民族最不应该忘却的一次灾难。以下是小编整理温故一九四二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蝗灾发生于一九四三年秋天。关于蝗灾的描写,我知道主编《百年灾害史》的朋友另有安排,我这篇《温故一九四二》,重点不在蝗虫。关于蝗虫,中国历史上有更大规模的阵仗;另一位我所敬重的朋友,正在描写它们。但这并不影响我对它们的提及,因为我们分别描写的是不同年代的蝗虫。他写的是一九二七年的山东的蝗虫,我写的是一九四三年生活在我故乡的蝗虫,蝗灾相似,蝗虫不同。据俺姥娘说,一九四三年的蝗虫个大,有绿色的(我想是年轻的),有黄色的(我想是长辈),成群结队,遮天蔽日,像后来发生的太平洋战争或诺曼底登陆时的轰炸机机群一样,老远就听到“嗡嗡”的声音,说俯冲,大家都俯冲,覆盖了一块庄稼地;一个时辰,这块庄稼地就没有了。一九四三年的春天,风打麦,颗粒无收;秋天又遇到蝗虫,灾民的生活,就可想而知了。蝗虫来了,人死了,正在继续一批一批地死去。据俺爹俺姥娘讲,蝗虫不吃绿豆,不吃红薯,不吃花生,不吃豇豆,吃豆子、玉米、高粱。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命,我故乡还无死光的难民,与蝗虫展开了大战。政府我们没办法,它的盘剥和压榨往往通过一架疯狂运转的机器,何况他们有枪;但蝗虫我们可以面对面地与它作战,且没有谋反的嫌疑。这是蝗虫与政府的区别。怎么搏斗?三种办法:一、把床单子绑在竹竿上挥舞,驱赶蚂蚱。但这是损人利己的做法,你把蚂蚱赶走,蚂蚱不在你这块田里,就跑到了别人田里;何况你今天赶走,明天就又来了。

二、田与田之间挖大沟,阻挡蚂蚱的前进。蚂蚱吃完这块地,向另一块转移时,要经过大沟,这时就用舂米的碓子砸蚂蚱,把它们砸成烂泥;或用火烧;这种做法有些残忍,但消灭蝗虫较彻底;我想被乡亲们杵死的蚂蚱,也一定像当年饿死的乡亲一样多。

三、求神。我姥娘就到牛进宝的姑姑所设的香坛去烧过香,求神保护她的东家的土地不受蚂蚱的侵害。但据资料表明,乡亲们所做的这一切,都是白费。蚂蚱太多,靠布单子,靠沟,靠神,都没有解决问题,蝗虫照样吃了他们的大部分庄稼。灾民在一九四二年是灾民,到一九四三年仍是灾民。

自然的暴君,又开始摇撼河南农民的生命线,旱灾烧死了他们的麦子,蝗虫吃了他们的高粱,冰雹打死了他们的荞麦,最后的希望又随着一棵棵垂毙的秋苗枯焦,把他们赶上死亡的路途。那时的河南人,十之八九困于饥饿中。

照此下去,我想我故乡的河南人,总有一天会被饿死光。这是我们和我们的政府不愿意看到的。后来事实证明,河南人没有全部被饿死,很多人还流传下来,繁衍生息,五十年后,俨然又是在人口上的中国第二大省。当时为什么没有死绝呢?是政府又采取什么措施了吗?不是。是蝗虫又自动飞走了吗?不是。那是什么?是日本人来了———一九四三年,日本人开进了河南灾区,这救了我的乡亲们的命。日本人在中国犯了滔天罪行,杀人如麻,血流成河,我们与他们不共戴天;但在一九四三年冬至一九四四年春的河南灾区,却是这些杀人如麻的侵略者,救了我不少乡亲们的命。他们给我们发放了不少军粮。我们吃了皇军的军粮,生命得以维持和壮大。当然,日本发军粮的动机绝对是坏的,心不是好心,有战略意图,有政治阴谋,为了收买民心,为了占我们的土地,沦落我们河山,奸淫我们的妻女,但他们救了我们的命;话说回来,我们自己的政府,对待我们的灾民,就没有战略意图和政治阴谋吗?他们对我们撒手不管。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生存,有奶就是娘,吃了日本的粮,是卖国,是汉奸,这个国又有什么不可以卖的呢?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你们为了同日军作战,为了同共产党作战,为了同盟国,为了东南亚战争,为了史迪威,对我们横征暴敛,我们回过头就支持日军,支持侵略者侵略我们。所以,当时我的乡亲们,我的亲戚朋友,为日军带路的,给日军支前的,抬担架的,甚至加入队伍、帮助日军去解除中国军队武装的,不计其数。五十年后,就是追查汉奸,汉奸那么多,遍地都是,我们都是汉奸的后代,你如何追查呢?据资料记载,在河南战役的几个星期中,大约有五万名中国士兵被自己的同胞缴了械。我们完整地看一下资料:

一九四四年春天,日军决定在河南省进行大扫荡,以此为他们在南方进行一次更大规模的攻势做准备。河南战区名义上的司令官是一位目光炯炯的人物,名叫蒋鼎文。在河南省内,他最拿手的好戏是在他的辖区内恐吓行政官员。他曾责骂河南省主席,使这位主席在恐慌之中与他合作制定了一个计划,这个计划剥夺了农民手中最后一点粮食。日军进攻河南时使用的兵力大约为六万人。日军于四月中旬发起攻击,势如破竹地突破了中国军队的防线。这些在灾荒之年蹂躏糟蹋农民的中国军队,由于多年的懒散,它本身也处于病态,而且士气非常低落。由于前线的需要,也是为了军官们自己的私利,军队开始强行征用农民的耕牛以补充运输工具。河南是小麦种植区,耕牛是农民的主要生产资料,强行征牛是农民不堪忍受的。

农民们一直等待着这个时机。连续几个月以来,他们在灾荒和军队残忍的敲诈勒索之下,忍着痛苦的折磨。现在,他们不再忍受了。他们用猎qiang、大刀和铁耙把自己武装起来。开始时他们只是缴单个士兵的武器,最后发展到整连整连地解除军队的武装。据估计,在河南战役的几个星期中,大约有五万名中国士兵被自己的同胞缴械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国军队能维持三个月,那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整个农村处于武装的状态,抵抗毫无希望。三个星期内,日军就占领了他们的全部目标,通往南方的铁路也落入日军之手,三十万中国军队被歼灭了。

日本为什么用六万军队,就可以一举歼灭三十万中国军队?在于他们发放军粮,依靠了民众。民众是广大而存在的。一九四三年至一九四四年春,我们就是帮助了日本侵略者。汉奸乎?人民乎?白修德在战役之前采访一位中国军官,指责他们横征暴敛时,这位军官说:“老百姓死了,土地还是中国人的;可是如果当兵的饿死了,日本人就会接管这个国家。”这话我想对委员长的心思。当这问题摆在我们这些行将饿死的灾民面前时,问题就变成:是宁肯饿死当中国鬼呢?还是不饿死当亡国奴呢?我们选择了后者。

这是我温故一九四二,所得到的最后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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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平凡的世界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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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看到乔伯年出现的那里了,看到这里,感觉在这片黄土高原上出现了一丝希望了,比起前面大家在对本村与外村的人进行的政治教育,有很大的不同了。

看到在孙少安遇到自己与润叶的爱情不能如意的时候,虽然是因为家庭背景的问题,他也没放弃自己,还是在外乡找到了一个爱自己的人,他是多么的平凡,而这样的平凡是很可贵的,还有在他向大家提出要改革他们村的生产方式的时候,是对当前的形势了解的很彻底,看的很远,这是他与别人很不相同的地方,也是这个人物的特色。他在那么小的时候就开始出去做事了,还处处为家里人着想啊,在那个时代的小孩子必须要承受的,就像少平读完高中之后,就只有回家务农,不过不久就去村里教书了。虽然这些在那个年代是很普通的,但是作者在他们之中通过这两个人物的描写,将人们那可贵的平凡很好的描写出来了。

在他哥哥与润叶没有结果之后,少平还是鼓起勇气与田晓霞好好交往,虽然只是很普通的友情,但是他也没有顾及那些,这就体现了他的与众不同。还有在他在之前喜欢的那个郝红梅,虽然之前她为了追求本版那个有地位的男生,对少平做了很多很过分的事,但是在她遇到偷东西被抓到之后,少平还是没有计较以前的事,将她救出来了,他是多么的大度与宽容,还有他对自己所在的那个时代会发生这些事已经不会感到吃惊了,但是他自己却没有被改变,还是保持自己的本色。

在这一段时间发生的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润叶与李向前结婚,不喜欢但是还是为了她的二爸的仕途,但是因为润叶还是没将少安放下,自己就离开家,自己一个人到外地去工作,期间过的很辛苦,但是在她身上有不想就此放弃自己,让自己随波逐流,这是对自己的爱护与保护。

还有关于田福堂是一些“伟大事迹”,在他们村发生旱灾,而且到了很严重的时候,他为了加强自己的威信,自己组织本村的人去偷挖河坎,结果发生了人命案,还有为了“学大寨”,他好大喜功,炸山修田,叫人搬家又弄的天怒人怨,这些事将他彻底的打垮了,身体也变得比以前差了好多,这个就是现在很多走上仕途的人的原型,体现了他的好大喜功与没有远见,考虑事情不够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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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血域小说作文

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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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我会打架

放学铃声响起,战盟学院,数千名学生欢呼着涌出校园,显然比起枯燥的校园生活来,校外的生活更精彩一些!

可是高一七班的教室中,却一片愁云惨淡!十多名男男女女正围绕在一名身穿粉色运动服的少女身前……

少女有着一头乌黑的长发,扎成马尾绑在脑后,一张精美的瓜子脸,嘴唇微薄,鼻子微挺,眼睛不是太大,但却非常的亮,那是一种只有在婴儿眼中才能够看到的清澈光芒——明亮而纯净!

她叫谭笑笑,是高一七班的班长,之所以放学之后还有这么多人留在这里,是因为班上的一名叫赵孟的同学保护班里的一名叫茗研的女同学得罪了校园霸王之一的张龙,如今张龙正带着人在校门口守候,扬言要给他一点教训。

茗研是谭笑笑的好友,赵孟是为了她才得罪了张龙,而自己本身又身为一班之长,自然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同学被欺负!

可惜高一七班并不是铁板一块,至少很多人并不愿意为了一个赵孟得罪有着市政委老爸的张龙,也因此放学之后,只有十几个留下来!

“笑笑,罗军那混蛋说今天他老爹生日,来不了。”

“笑笑,李凯那家伙说他老妈感冒了,正赶去医院,也来不了。”

“笑笑,李东明手机关机。”

一个又一个男生站在谭笑笑的身前,满脸愤慨的说道

“没用的,张龙已经放出话来,谁帮我们,就是和他为敌,他们是不会得罪张龙的……”看到叽叽喳喳的众人,谭笑笑轻声叹息了一声……

因为张龙老爸的原因,就算是学校里的老师,也不愿得罪他,况且这件事本来就是学生之间的事情,要是告诉了老师,以后他们也没脸在学校继续混下去了!

“那我们怎么办?难道真的要把赵孟交出去不成?”又一名男生不满的说道!

这人叫墨索禹,说实话,他心里倒是希望将赵孟交出去,张龙何许人也,校园霸王之一,老爸是市政委,没有人愿意得罪他?要不是自己在追求谭笑笑,他才不愿趟这趟浑水!

其实不仅是他,除了赵孟外,班上的其他男生同样是看在谭笑笑的面子上才留下来的!

“不行,赵孟是为了保护莉莉才得罪他的,莉莉可是笑笑的好友,绝对不能交出去,大不了和他们拼了……”

“对,拼了,不就是三十多个人吗?难不成我们还怕他们?”

一时之间,群起激扬,一个个叫嚣着要和张龙分个高下……

“拼了?难道你要让我们女孩子也去拼命?”看到这些热血沸腾的家伙,谭笑笑眉头微微一皱,这里只有十几个人,还有七八名女孩子,而对方有着三十多人,拿什么去拼?而且这件事闹大了对大家都不好,以张龙的关系他倒不怕什么,可是自己这些人呢?

听到谭笑笑一说,众人这才冷静下来,是啊,自己这边只有这么点人,这点力量拿什么去拼?这不是送上去挨揍吗?

可是不拼的话能做什么?根本没有人愿意帮助他们,一时之间,教室陷入了沉默……

“或许,我可以帮你们……”这个时候,一个突兀的声音响起!

众人随着声音的方向望去,就看到一名少年坐在角落的位置!

他怎么还没走?

这是谭笑笑心中的疑惑!

少年穿着一身休闲装,不显得很胖,也不是很瘦,他的头发乌黑柔顺,有一缕遮住额头,样貌看上颇为清秀,

他此时脸上正挂着淡淡的微笑,那是一种从容的笑容,仿佛就算天塌下来也不会变色!

这种自信的感觉让班里的男生更是不爽了,特别是他的口气,什么叫我能够帮你们?

好像你什么都能办到一样。

“阿瑞斯,你以为你是谁?你能帮我们做什么?”墨索禹不屑的瞥了瞥嘴,满脸的讥讽,不仅是他,其他人也是如此

“我会打架!”叶潇依旧挂着淡淡的笑容。

[血域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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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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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伴随着熟悉的开篇词,我徜徉于三国乱世的海洋中深深沉醉。《三国演义》的主要构成是一次次战争,线索是一条条计谋,主角一位位主公。让我感到战场上刀光剑影的同时更能领会到军事家们彼此之间富于智慧的谋略。让我最记忆犹深的是其中最的三绝——“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_绝”曹操。看到书中关于他们的文字,一个个人物从书中走来,不断鲜活了起来。

诸葛亮,估计是整本书里面最有名的人物了。在我还没正式读的时候就已经听到了许多有关他的故事。自从对刘备讲述了隆中对,被三请出山以来,几乎全部的谋略都由他策定实行。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火烧赤壁造就了“新官上任三把火”的传奇。尤其是赤壁一役,就是他“借”来了东风,助周瑜大破曹军,书中都有诗为证:“不是孔明施妙计,周郎安得程才能?”。一句,立马较出了两者间的高低。千古名计——锦囊妙计成功的帮助刘备摆脱了东吴,回到荆州。之后荐庞统,取汉中都是他立下的汗马功劳。

刘备死后托孤给他,他也倾尽了心力扶持刘禅。七擒孟获成功招降了蛮夷,保卫了边疆;六出祁山,险些成功,给予曹军巨大打击。用空城计退过敌,死后遗计吓走司马懿,借

刀杀魏延。其余的制作制作木牛流马更是小事。智绝称号,当之无愧!

关羽,以一身的义气闻名于三国。最的莫过于过五关斩六将和华容道义释曹操二事了。一骑绝尘,千里寻主,不背那时兄弟盟约;华容道上,义释曹操,还尽当初未断情谊。这样一位忠肝义胆、义薄云天的英雄,死后被后人封神为武圣也并不为过。

最后,就是三国乱世最的_雄曹操。年少时,旁人就有一句评价,伴随他走完了整个东汉末年“子治世只能臣,乱世之_雄”。他既有灭吕伯奢一家的心狠,又有宽恕许渚的仁慈。挟天子以令诸侯,谁可争锋?青梅煮酒论英雄,并非狂言。官渡一役,他处于弱势只因其求贤之性得了许攸,火烧乌巢,战败袁本初,平定了长江以北。即使有赤壁一败,他也能迅速从打击中走出来,汲取教训,挑拨孙刘两家。纵观其一生,有人说他_诈狡猾,有人说他审时度势。但无论我们怎么评价,逝者已矣,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遐想。这或许是《三国演义》所有人物具有的共性,更是整本书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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