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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本好看的官场小说推荐【合集20篇】

经典革命小说《红岩》讲述了1948年在国民党的统治下,处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的共产党员在渣滓洞和白公馆中,敌人为了得到口供,妄图用炎热、蚊虫、饥饿和干渴动摇革命者的意志,但在共产党员的坚强意志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下面是关于小说的读后感范文,希望你喜欢。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一些几本好看的官场小说推荐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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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足球皇帝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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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皇帝这本小说大家有没有看过,是不是特别精彩过瘾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说足球皇帝的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2年利物浦成为了史无前例的七冠王,红色王朝在欧洲成为最耀眼的存在!

利物浦俱乐部也通过球队在竞技场上的巨大成就获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

秦雄的个人品牌在欧美市场也获得了显著的提升。

2012年的夏天,利物浦完成了新一轮的建设。

门将位置上引进了更年轻的库尔图瓦,边后卫位置上补充了经验丰富的老将斯尔纳,中后卫位置上花费了天价从多特蒙德引进了胡梅尔斯,同时还从多特蒙德带走了德国天才格策,意欲将其打造成为杰拉德的接班人。

利物浦一系列建设举动令红军在欧洲赛场保持着顶尖竞争力。

在随后几年里,完成了三年两夺欧冠,在2016年之前成为了比肩皇家马德里的欧冠十冠王!

唯一遗憾的是在2014年的世界杯,秦雄率领中国队以极限防守反击艰难地杀入了半决赛,最终败给了当届世界杯冠军德国队,秦雄泪洒赛场的画面令所有中国球迷心碎,三四名决赛中中国队又输给了荷兰队,将中国队世界杯历史最佳成绩刷新为第四名,也追平韩国队在2002年世界杯创造了亚洲球队世界杯参赛最好成绩,2015年亚洲杯再度夺冠,此后留下了一个脍炙人口的说法:足球皇帝秦雄在位一天,中国队亚洲无敌手!

2018年世界杯中国队小组出线便被淘汰,33岁的秦雄竞技状态开始走向下坡路,巅峰不再,但是他依旧成为了世界杯进球数最多的球员!

秦雄直到2019年夏天才以34岁的高龄离开了利物浦,带着妻子孩子奔赴美国大联盟。

他在欧洲赛场的职业生涯总共7次夺取金球奖,10次欧冠冠军,书写了一系列的个人记录,被视为21世纪的记录缔造者。

秦雄退役那天的新闻成为了轰动全世界的消息,全球无数球迷为秦雄送上了祝福。

而秦雄在退役后选择继续从事足球工作。

在中国领导人重视足球的发展之后,秦雄以绝对的威望成为了中国足协的掌门人,并且兼任亚足联副主席。

秦雄将他职业生涯所学习和总结的经验植入中国足坛,从底层建设中国足球的根基,在十年之后,中国队在缺席了三届世界杯之后,终于又有了一批能够站在世界舞台上的球员,同时中国队也已经恢复了亚洲霸主的地位。

那些被誉为秦雄的孩子,成为中国球迷心中的骄傲。

在49岁时,秦雄入主了fifa,成为了国际足联的掌门人,以更大的舞台推动足球在全球范围内发展!

作为一个时代的绝对巨星,秦雄虽然终身没有获得过世界杯,却被誉为无冕皇帝。

他影响了数不清的后来者,同时改变了亚洲足坛,还有此后从政改变了国际足坛的局势。

他被誉为活着的传奇!

(本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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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小说围城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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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x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x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x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x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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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形容女人好看的句子

全文共 2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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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

2、这个女孩站在那里的感觉,象是有一股清新的芬芳在整个室内悄然的散开,慢慢的蔓延在每个人心头。

3、一群傣族少女姗姗走来,肩上扛着小纺车,手里提着小灯笼,紧身拖曳的筒裙在随风摇摆。她们的身材是那样苗条,步履是那样轻盈,仪态大方,好像一群美丽的仙子从天而降。

4、这个女孩给人深刻的印象是她眉宇之间有种超越了她年龄的惊人的美丽,淡淡的柳眉分明仔细的修饰过,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象两把小刷子,亮得让人觉得刺目的一双漂亮到心悸的大眼睛,异常的灵动有神。

5、她那张小嘴巴蕴藏着丰富的表情:高兴时,撇撇嘴,扮个鬼脸;生气时,撅起的小嘴能挂住一把小油壶。从这张嘴巴说出的话,有时能让人气得火冒三丈,抽泣不止,有时却让人忍俊不禁,大笑不已。

6、你是花丛中的蝴蝶,是百合花中的蓓蕾。无论什么衣服穿到你的身上,总是那么端庄好看。你身着一件紫红色旗袍,远远看去,真像一只小蝴蝶飞过一样,既美丽称身,又色彩柔和。

7、青翠的柳丝,怎能比及你的秀发;碧绿涟漪,怎能比及你的眸子;有时,我凝视床头你那张玉照,简直觉得整个世界都永远沉浸在明媚的春光之中。

8、尽管你身材纤弱娇小,说话柔声细气,然而却很有力量,这是一种真正的精神美!

9、她听到这儿,噗哧一声笑了,就像石子投进池水里,脸上漾着欢乐的波纹。

10、你是那样地美,美得象一首抒情诗。你全身充溢着少女的纯情和青春的风采。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你那双湖水般清澈的眸子,以及长长的一闪一闪的睫毛。像是探询,像是关切,像是问候。

11、象一枝傲雪的寒梅,伫立在幽静的山谷中,恬静优雅的径自绽放,无论身周左右有多少人注视着她,她都象独自置身在空无一人的原野中一样,眼角眉梢,无不洋溢着自由浪漫的气息。

12、你像一片轻柔的云在我眼前飘来飘去,你清丽秀雅的脸上荡漾着春天般美丽的笑容。在你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里,我总能捕捉到你的宁静,你的热烈,你的聪颖,你的敏感。

13、世上有两种女孩最可爱,一种是漂亮;一种是聪慧,而你是聪明的漂亮女孩。

14、那女孩有一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不知她想到了什么,对着自己兴奋的一笑,眼睛弯的像月牙儿一样,仿佛那灵韵也溢了出来。一颦一笑之间,高贵的神色自然流露,让人不得不惊叹于她清雅灵秀的光芒。

15、就算是瞎子也可以闻得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那一缕缕甜香也可以听得到她那销魂荡魄的柔语。

16、一头波浪般的秀发随风飞舞,如月的凤眉,一双美眸含情脉脉,挺秀的琼鼻,香腮微晕,吐气如兰的樱唇,鹅蛋脸颊甚是美艳,吹弹可破的肌肤如霜如雪,身姿纤弱,一如出水的洛神。

17、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

18、我地同学萧红,梳着一条大辫子,黑亮黑亮的,浓浓的眉毛下嵌着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看起来蛮漂亮的。

19、她夹上书本,朝我莞尔一笑,脚步匆匆地走了。

20、你笑起来的样子最为动人,两片薄薄的嘴唇在笑,长长的眼睛在笑,腮上两个陷得很举动的酒窝也在笑。

21、"那小姐相貌娇美,肤色白腻,别说北地罕有如此佳丽,即令江南也极为少有。她身穿一件葱绿织锦的皮袄,颜色甚是鲜艳,但在她容光映照之下,再灿烂的锦缎也已显得黯然无色。"

22、她甜甜胖乎乎,白里透红的小脸蛋圆圆的。大大的脑袋瓜上面有一撮黑油油的头发调发地垂下来,盖在他那宽宽的额头上方。那两道淡淡的、短短的小眉毛下面,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啊,多么活泼的眼睛,好像会说话似的,还流露出一丝调皮的神色哩!那美丽的眼睛下面有一个微微上翘的小鼻子,还有两片红红的小嘴唇。

23、平心而论,你虽和“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形象有距离,但你肤色白皙,身材苗条,五官端正而显得秀气,颇有“清水出芙蓉”之感。和你刚刚接触的一瞬间,我就强烈地感到你身上散发出一种妙不可言的温柔气息。

24、她的脸上有一双带着稚气的被长长的睫毛装饰起来的美丽的眼睛,就像两颗水晶葡萄。

25、你那瓜子形的形,那么白净,弯弯的一双眉毛,那么修长;水汪汪的一对眼睛,那么明亮!

26、在人流中,我一眼就发现了你。我不敢说你是她们中最漂亮的一个,可是我敢说,你是她们中最出色的一个。

27、你像一片轻柔的云在我眼前飘来飘去,你清丽秀雅的脸上荡漾着春天般美丽的笑容。在你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里,我总能捕捉到你的宁静,你的热烈,你的聪颖,你的敏感。

28、你是那样地美,美得象一首抒情诗。你全身充溢着少女的纯情和青春的风采。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你那双湖水般清澈的眸子,以及长长的一闪一闪的睫毛。像是探询,像是关切,像是问候。

29、尽管看不到她刘海下的容貌,却也可以清楚的看见她两边脸颊连同后面修长白皙的脖颈整个都红了,嫣红透白的煞是好看。这时才注意到女孩的打扮,上身穿着一件可爱的卡通T恤,下身是雪白的七分裤。

30、你带着一串笑声从屋外走进客厅,轻松随便地穿一套红色运动衫,那么美丽多姿,那么热情似火,又那么恬淡简朴,一种不可名状的爱慕之情,蓦然在我心中升起。

31、瀑布一般的长发,淡雅的连衣裙,标准的瓜子脸,聪明的杏仁眼,那稳重端庄的气质,再调皮的人见了你都会小心翼翼。

32、只见她身穿一袭大红色的新疆舞裙,上面用金线绣着带有浓郁维吾尔族民族风情的各种花纹,头上带着一顶俏皮可爱的朵帕小花帽,帽沿上还插着一根翠绿的羽毛、一看就知道是个维吾尔族的少数民族姑娘。

33、她的脸好象绽开的白兰花,笑意写在她的脸上,溢着满足的愉悦。

34、尽管看不到她刘海下的容貌,却也可以清楚的看见她两边脸颊连同后面修长白皙的脖颈整个都红了,嫣红透白的煞是好看。这时才注意到女孩的打扮,上身穿着一件可爱的卡通T恤,下身是雪白的七分裤。

35、只见她身穿一件粉红色露脐短装T恤,下身一条牛仔裙,脚上一双韩式的板鞋,上面全是韩文字符,式样新潮、一看就是直接从韩国买来的,而不是西单的那种进口货或者仿制品。

36、她那张小嘴巴蕴藏着丰富的表情:高兴时,撇撇嘴,扮个鬼脸;生气时,撅起的小嘴能挂住一把小油壶。从这张嘴巴说出的话,有时能让人气得火冒三丈,抽泣不止,有时却让人忍俊不禁,大笑不已。

37、她秀美的娥眉淡淡的蹙着,在她细致的脸蛋上扫出浅浅的忧虑,让她原本美得出奇的容貌更添了一份我见犹怜的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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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默小说之名字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1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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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的第一天,总是带着兴奋的心情来到的。

我刚把书包放下,安雨尘就跑来神神叨叨的说;“小晴,你知道吗?我们要换老师了。”

“知道啊,赵亚飞跟我说过了。”

“他怎么会突然跟你讲啊?”雨尘疑惑的看着我。

“哎,你是不知道,他住进我们小区了。”

“不会吧,你可真倒霉。”

“就是,哎对了,你是怎么知道的啊?”

雨尘笑了笑,指了指赵亚飞。我见赵亚飞正手舞足蹈地在和一群同学说话。我心里就有谱了—肯定是赵亚飞这个“大喇叭”说的。

“同学们,请安静一下。”讲台上传来很好听的声音。全班立即安静了下来。我抬头一看,是一位年轻的女老师。她的头发长长的,像黑瀑布一样垂下来。一双水汪汪大眼睛不停地眨巴着,注视着我们,嘴角泛着笑意。难道她就是我们的新班主任?

“同学们好,我姓杨,叫杨依,是你们的新班主任。”杨老师笑容满面的说。

全班立刻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

“谢谢大家,我也很高兴能当上你们的班主任。因为我还不知道你们的名字,所以我想……”

“我知道,杨老师你是不是想我们做个自我介绍。”江明超忍不住插嘴。“我姓江,名明超。连起来就是江明超。”

“不是的,我是想让你们说说自己名字的来历。好让我了解你们。”

“那杨老师,如果我想听某位同学的名字来历,可不可以请那位同学来讲。”宋诗问道。

“如果那位同学愿意,当然可以啊!”

“那我要听江思美的名字来历。”江明超抢先发言。他说完后坐下看了看江思美,江思美瞪了他一眼,站了起来。

江思美是我们班有名的“假小子”。她和江明超可真是一对欢喜冤家,他们从三年级起就开始同座,自从同座后火药味就没断过,一直到现在仍是如此。“僵尸妹”这个外号就是江明超给江思美取的,江明超每叫一次“僵尸妹”,都会被江思美打一次,打多了,他就只敢在背地里叫了。这次江明超又向江思美发起了进攻,下课后有他好受的了。

“那江思美同学,你就说说你名字的故事吧!”杨老师亲切的说。

“其实我的名字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妈妈说在我出生前,他们本想把我取名为江楠的,因为这个名字男孩女孩都可以用。等到我三岁时,才发现我的性格像个男孩子。爷爷觉得是我的名字不好,所以就和爸爸妈妈商量好把我的名字改为‘江思美’了。”江思美说完就坐下了。

江思美起了个头后,同学们显得很有兴趣,开始踊跃举手了。这回老师叫到的是赵亚飞。

“杨老师,我想让楚晴晴讲她的名字故事。”赵亚飞坏笑道。

我站了起来,说;“我的名字来历我没有问过我的爸爸妈妈,所以我并不清楚。但我想‘晴晴’这个名字里应该包含着爸爸妈妈希望我乐观向上,天天开心吧。”

“恩,请坐。”杨老师边说边示意我坐下。

江思美把手举得高高的,杨老师点到了她。她笑眯眯地说:“我要宋诗讲他名字来历,你看宋诗的爸爸妈妈多有想象力啊,宋诗的名字像极了送死啊!”宋诗气哄哄地在一阵嬉笑声中站了起来。

杨老师为宋诗辩解道:“老师觉得宋诗的爸爸妈妈把他取这个名字一定有其它用意,是吧?宋诗。”

“就是,还是杨老师深知我老爸老妈的心。我看我老爸老妈是想我拥有诗人一般的风韵,将来当个文学家,多光荣啊!”宋诗吹嘘道。

“就你,我倒。”江明超嘲笑道。

“江明超,你可别狗眼看人低啊!”

“好了,宋诗你先坐下吧。”杨老师说。

宋诗并没坐下,他继续说;“杨老师,我刚才很卖力的举手,你也没叫我。我可不可以让傅新楠讲他老爸老妈给他取这个名字的用意啊?我看他爸老妈才真是整他的,傅新楠,负心男,笑死人了。”

“宋诗,你不知道就别乱说。”带着400度眼镜的傅新楠站了起来,朝宋诗叫道。

“那你说这是为什么?”宋诗不服气。

“这个么?我也不太清楚。但肯定不是你这个意思。”

“老师也觉得傅新楠的爸爸妈妈不是这个意思,哪位父母会希望自己的孩子不好呢?傅新楠,你坐下吧,”杨老师温柔的说。

傅新楠坐下后,宋诗朝他做了个鬼脸,傅新楠没有理会。

我一直都举着手,可大家都很积极的举手,杨老师没有点到我。我有点沮丧了,正当我耐不住胳膊的酸痛时,杨老师叫到了我的名字。我喜出望外的说;“我想听安雨尘的名字来历,因为我觉得这个名字很有诗意。”

“我?”雨尘似乎不太高兴,“其实我的名字一点诗意也没有。在我出生后父母一直在为我叫什么名字而苦恼,为此他们没少吵架。爷爷不想他们再这样,于是就说叫安雨尘好了。因为我爸爸姓安,妈妈姓陈,爸爸妈妈的结合就是安与陈,然后把与改为雨,陈改成尘,就这样呗。”

这节有趣的课继续进行着,大家都对这节课很感兴趣。基本上同学们都是让别人讲,可莫佳佳除外,因为一直没有人叫到她,她就只好自告奋勇自己介绍自己的名字了。

下课后,不出我所料。江思美去“追杀”江明超了。宋诗不敢去惹江思美,就坐在课座上看江思美和江明超之间的恶斗。

[默小说之名字的故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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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水浒传》经典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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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个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__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水浒传》有感500字。读完全书,忠、义二字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忠,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侮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尽,这也是忠。

义,包括了两个方面:一百零八个好汉为兄弟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这是义;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是义。要无愧于“义”字,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要有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能做到“义”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今中外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义”字,为了真理就可以奋不顾身了。一个不信奉“义”字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除了敬佩故事中体现的忠、义二字之外,我对故事中的一些情景还略感不仁。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还有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看马的也不放过……毕竟是一条人命,人的生命是多么宝贵啊,即使他嫂嫂做了出轨的事情,也不必用性命以偿吧。还有那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有这样滥杀无辜的必要吗?

故事里体现的忠、义二字固然可歌可泣,但是,在现在的法制社会里,像武松那样凡事用武力解决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此,由于时代的变迁,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盲目地学习其中的处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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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福顺

全文共 1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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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顺的名字是她的外公在她刚生下时取的,这寄托着多少幸福的愿望。

可是福顺一天天长大,却渐渐被发现是个精神病患者。她的父亲死前教会了福顺两件事:放牛,砍柴。她的母亲死时她也才十七八岁。留给她一个弟弟,一幢房子,一头牛。牛养到很大她却不知该怎么卖,十一岁的弟弟费了好大劲才卖掉这头牛。福顺嚷着要再买头小牛犊,弟弟却不愿了:“把钱存起来,我们就是有钱人了。”福顺很开心地鼓掌夸自己能干,弟弟精明。自那以后福顺每天早上起得很早去砍柴,回到家中吃弟弟烧好的饭菜,然后跟弟弟一起去卖一部分柴,钱都让弟弟存着,她一个子儿也没碰,她不会卖也不会买。他们越来越“有钱”,她却穿得越来越破烂,然而她的日子也就这么艰难地过了下来。

福顺二十八岁那年的冬天,雪下得很大,白色吞噬了阳光带来的温度。在这个安静的小乡村里,她的心正慢慢失去活力,当她啃着弟弟结婚时硬邦邦的大红喜字馒头,坐在算不得家的屋子里时,连锅也没了,能卖钱的都没了。弟弟结婚了,却没有领媳妇进门,反倒离开了这个小乡村。弟弟允诺每年过年一定回家。福顺听着爆竹声声,躲在屋子里,没那么疯癫。

那天,福顺又砍了一天柴,却发现没有人卖,生气地把柴丢进河里。那天,她没吃饭。

第二天是年三十,她可没什么过年的概念,但是看到村里人越来越多她就想到了弟弟,每年的这段时间就可以见到弟弟让她觉得很开心。

福顺饿了,饥饿使她学会了乞讨。起初人人都可怜她,她得以饱餐。后来,人们对她感到厌烦。一年后,几乎人人都躲着福顺,在人们眼里,她甚至不如垃圾,她无处可丢。幸亏福顺是个精神病患者,她读不懂人们眼神中传递着的鄙夷,她依然快乐。

又一年春节将至,福顺却奇迹般未忘弟弟的承诺。村里的人越来越多,又变得越来越少,弟弟始终没有出现过。接下来的这几年,她越来越遭人唾弃。她可不管人家乐意与否,站在门口死缠烂打就是不走。哪家死了人就跑去哪家蹭饭吃。总之,福顺的心没变,福顺的生活却变了;人们的生活没变,对福顺的心却变了。

好在福顺的身体很好,像是从不生病一样。

福顺六十岁那年作为低保残疾人士每月有300元钱可领。那年春节,她的弟弟突然出现。福顺以为双喜临门,差点乐晕过去。福顺的弟弟教会福顺捡垃圾再走的,每月300元钱也转入作为家属的弟弟手中。除了乞讨,福顺不知疲倦地捡起了垃圾。那以后,福顺的弟弟真的年年春节都回乡村去,卖掉的空瓶竟能值几百元,然后弟弟会拿一张百元大钞给福顺买面,买饼干。福顺很开心地夸弟弟好,给自己买了那么多好吃的。

今年冬天雪也下得很大。我和爸爸找了很久才找到她的住所,我捧着一箱饼干走进她的屋子。她像是两眼放光,马上咿咿呀呀地说些什么,然而我听不懂她的话,她是个半哑的疯子,或许她精神错乱,说的全是些胡话罢了。面对福顺,我是有些害怕的,小时候被她一把抓住,她向我索要手里的面包使我满腹委屈,每次想起来都后怕。于是我只想快些离开这个屋子,却看见她惊喜的面孔,和不时看着那箱饼干的样子,猜她是在感谢我,便对她笑笑。福顺紧跟着又像噙了些泪水对我说话,而我真的无法理解她的意思。她有些急了,便走出屋子,衣服的穿法有些像犀利哥,白色卷曲的头发随雪花飘落寒风鼓吹而更凌乱。她指着她的老屋,又指指墙瓦,然后走进屋子指指那物什——几张木板铺在底下,铺着稍厚的有洞的两床被子,算是床,接着就看我,像问我能不能懂。庆幸的是她能听懂我说的话,猜了好几次我终于弄明白,她是想告诉我为什么搬家,原先的房子全是洞,雨会下在床上,现在的屋子虽然也漏风漏雨,但是床不会弄湿。当我说出她的意思,她竟然哭了出来,点头,又笑。我也替她委屈,这日子哪像是人过的,屋里堆着空瓶,没有炊具,没有温暖。她又跑出来,指着她的邻居们,摇手,摇头,咬牙齿。“他们对你不好?”福顺点头,又是一阵咿咿呀呀。

回到外婆家,我问为什么邻居们待她不好,外公说福顺总拿根棒子敲邻居家的门,常做些令人无法理解的事。大家都说她是疯子,看不起她。她学猫叫狗叫来换得一餐饭,甚至一个馒头。她真的痴痴傻傻吗?也许每一天她都会有那么一刻清醒的时候,会知道爆竹声声赶走的不是年妖,是她。她的心会冷,虚无得像雪一样。福顺是雪的最上面一层,一点点阳光就可以让她融化了。而阳光在哪儿?后记:

这篇小说选材于真实生活。每年我去外婆家时都会遇见那个可怜人——福顺。

与福顺的相遇让我知道,社会的底层有人是这样生活着,而我的生活是多么幸福。面对她的时候,我差点忍不住泪奔,写作时想到她的模样也几度哽咽。生活为什么可以对有些人熟视无睹,这种可怜人是不是应该成为上世纪的故事了?还是,只要有人存在就依然会重演?

愿小说只是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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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好看的职场励志小说3:《地产女皇》——柳依晨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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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都市丽人,静如花,动如蝶,留一头乌黑的长发,有一双如秋水般的眼睛,她的身躯柔弱无骨,她的笑容妩媚动人,她,善良中不失干练,真诚中不失聪颖,她象一张无边无际无穷无尽的网,将身边的男人牢牢地套住……

她与他一见钟情,却隔海相望;她和他曾是同事,可他一如既往地保护着她;她和他素不相识,却欠了他的人情债;她和他无冤无仇,却要将他的公司置于死地……她莫名其妙地卷入一个家族的的仇恨中,身不由己地和自己心仪的男人在商场上残酷地较量……

她从哪里来?也许事情要追溯到二十六年前。

从繁华都市中的走来的这个男人一出现在这个偏僻的小乡村,就让这个情窦初开的女孩砰然心动。他们轰轰烈烈地爱了,又稀里糊涂偷吃了禁果,然而没过多久他回城了,只留下她独自品尝着自己种下的苦果,她发现她怀孕了……

若干年后,当这个没有父亲的女婴长大成人后,她带着对父亲的仇恨,带着母亲的声声嘱托,来到了这个令人心碎又令人欢喜的城市里……小说就从这里开始的……

他们都在狭xiao逼仄的生活空间,在我们所不能左右的生活里,在苦苦寻找着自己的心灵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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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庄羽的网络原创小说《圈里圈外》有感作文

全文共 11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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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件真事儿:一位生活在德国慕尼黑的网名叫“莱茵河畔的孤影”的网友,在看了网络原创小说圈里圈外》后,给作者发去一封电子邮件,说:“你的《圈里圈外》带给了我一个好男人。真的不可想象,也许说起来你不会信的。我生活在枯燥死板的德国,他生活在北美。当我们偶遇在网络上的时候,他推荐我看你的《圈里圈外》,当时已经是33(即第33章)了,我将所有的帖子找出来整理后发给他,因为他不大会文字处理,每次都要在这里找啊找的,又禁不住看了第二遍。每天我都等待,等待……然后继续把小说发到他的邮箱。现在你的《圈里圈外》要结束了,我们也成了很好的朋友,而且也要结束网络生活走到现实生活中了……你的意外写作可能带来的是一个意外婚姻。不管你信不信,缘份!”

再说《圈里圈外》的作者庄羽:女性,现年23岁,北京城市读物的新兴代表,人称晚生代“美女痞子”。在网络上写作并已经以纸质媒体出版了小说《风雨读书声》、《半张脸》,剧本《愿赌服输》和长篇散文《天堂怎么走》。这部《圈里圈外》是她在北美名城多伦多瞎混时写成的。据她说,她在多伦多写作该小说时,她几次想放弃,但每天又都在世界各国朋友的鼓励下放弃了那份放弃的想法。她说,如果没有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和中国等地网络读者朋友的鼓励,她也许就不会给大家像现在这样一个完美的“交待”。

最后说我的看法:我看过许多文学名著,中国的像《围城》、《子夜》,外国的像《麦田里的守望者》、《第二十二条军规》、《人鼠之间》、《喧哗与骚动》、《变形记》等等许多,但都觉得它们多少有些遥不可及,近一二十年里看的国内新派名著如王朔小说、苏童小说、格非小说等,多少算有些新感觉,最主要是觉得与作为读者的我有些亲近。但是,这些名著无论如何都不及我读《圈里圈外》这样震撼我,因为它给我的印象是离我们身边的生活太近了,近到仿佛昨天甚至今天都正在经历。于是,我读《圈里圈外》就真的是一口气,那种经过提炼后呈现出来的原生态生活让人感觉真实可信、亲切感人。另外还有一点特别让我感到亲切的地方,因为我也曾在北京,也曾混迹于娱乐圈,对书中生活非常熟悉,只是书里的时间感觉更近一些,别的都没什么变化。庄羽才23岁,但她已娴熟地继承了王朔式的调侃口气,这让人读起来觉得非常开心与幽默。然而,23岁的庄羽又具备不少王小波早期作品中的冷峻与深刻,这恐怕又是别的网络写手哪怕是高手难以望其项背的强势。可喜可贺!想必这个柴禾妞儿已经变成白天鹅了!

题外的想法:由祝勇主编的“非常小说”系列能够相中庄羽的《圈里圈外》推出,说明主编者眼光敏锐,捕捉年轻一代思维模式变化的速度快、感觉准、力度狠!如果估计不错,这类小说是会在年轻读者群中形成气候的,那么,记载文学潮流嬗变轨迹的功劳簿上自然少不了祝勇一笔。

[读庄羽的网络原创小说《圈里圈外》有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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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夏至未至小说番外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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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是郭敬明写的一部小说,根据小说改编的电视剧正在热播,不过郭敬明的小说结局一般都很悲惨,那么夏至未至小说大结局是什么呢?傅小司立夏结局在一起了吗?据说夏至未至还有大团圆的番外也被网友扒出

电视剧《夏至未至》里,傅小司结局注定悲剧,这样的结局令很多人都无法接受。然而,有网友透露,在《夏至未至》傅小司番外中,会有另一种结局,而且这个结局相对比较圆满幸福,更受观众所喜爱。在夏至未至中傅小司番外中,结局会是怎样的呢?

夏至未至中傅小司番外,傅小司后悔没有找立夏留下终身遗憾?原著中,傅小司花了很长时间去寻找立夏,终于黄天不负有心人,两人终于碰面……“小司,过了这一夜我就身为人妻了。”刚刚还紧紧抓住立夏的手突然松开了。那是一种绝望更是一种无奈。

傅小司将头深深埋在两膝间,似有似无的抽噎声一下一下的撞击着她的身心再也忍受不了了。

“别走,求求你,好不好!”

“小司,别闹了今天是我的新婚之夜。你该祝福我。”

“立夏,我已经失去了陆之昂。我不想再失去你。如果连你也要离开我,我觉得再没什么好让我留恋``````”很长的沉默。

“``````祝福你,再见。或许再也不见”傅小司站起身,回头。落寞的身影,沉重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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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鬼吹灯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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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由什么小说改编?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结局介绍,小说《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是完善《鬼吹灯》系列的重要环节,揭秘了大量该系列中读者感兴趣的疑点,对整个《鬼吹灯》系列而言意义重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鬼吹灯小说结局,欢迎来参考!

可以说,这本书能够给之前留下的诸多问题作出很好的解释,是《鬼吹灯》的揭秘书。这将是《鬼吹灯》系列作品的完美里程碑,是对这个系列的一次总结。

而此次续写并改编成超级季播剧,除霸唱本人任剧本顾问外,更有田羽生的圣堂工作室一起合作开发剧本,续写属于胡八一、大金牙等主线人物的后代们的故事。《鬼吹灯之牧野诡事》从开始到定稿经历了16稿。

讲的什么故事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该剧讲述了25岁的上京小地痞胡天,原来和如同亲妹妹一样的小金牙生活得如鱼得水。

但是万万没想到,神秘女子冰轮则是为其带来了消失了20年的父母的消息。与此同时,口口声称是他父辈故交的后人雷厉,也是不怀好意的找上门来。

各种变故之下,胡天、小金牙和王耀等人整个陷入了其中,胡天决定带着小金牙和王耀,跟随着冰轮和其养父孙教授上路。去寻找父母的下落,但是就此没想到终极大BOSS,竟然就是冰轮的养父孙教授。

真相就此浮出水面,孙教授正是20年前引诱胡天父母去寻找霸王冢的坏人。其真正身份就此揭开,就是一直守墓的拘尸一派的叛徒。

他一心就是想利用摸金一门的人开启霸王冢,得到里面包含着败者墓地图的雮尘珠,老胡等人彻底失踪后,就此盯上了可以摸金的后人胡天。

当胡天的身上再现了明月石现世,就此引发了拘尸法王注意后,就此派出了顶尖高手黎若花和掘子军,试图阻止胡天等人寻找霸王家。

孙教授不怀好意的利用之下,胡天等人经历了诡异的鬼市、恐怖的古宁村、凶险的剑陵。但是老胡等人是否真的如此,就一直活着被困在霸王冢中呢?

其实说白了,孙教授无疑就是想利用胡天的后人,进行开启盗墓的行动而已。但是胡八一真的在墓中待了10多年?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结局是什么

胡八一在霸王冢里得到了包含世间所有败者墓地图的雮尘珠,里面的大秘密让胡八一有了新的想法,随后离开霸王墓去了下一站。

据悉,《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小说至是揭秘了大量的疑点。而电视剧则是续写属于胡八一、大金牙等主线人物的后代们的故事,所以具体结局还要等到剧情的播出,以上只是猜测而已。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原著原本只是天下霸唱的随笔,改编成剧本后变动很大,天下霸唱介绍,自己监制的是文学剧本这一部分的内容。

而谈及这部剧最大的特点,他表示就是“青春范儿”,“新生代的观众更愿意接受一些年轻的故事,就像看他们自己一样。”

天下霸唱认为《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有一个所有影视作品共通的核心价值观“爱”,同时他笑称自己内心只有16岁,因此创作这些年轻化的内容没有隔阂,比如剧中“摸金二代”的设定。而对于演员们对角色的诠释,天下霸唱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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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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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呼兰河传》,灰暗的色彩,平静的叙述,把我们带到了20世纪初的呼兰城。

走进小城,在灰色的天空下,人们日复一日平静地生活着,春去,秋来,循环往复。唯一飘出笑声的地方,就是作者跟祖父在一起玩耍的后院。作者的童年生活快乐,却也寂寞,从祖父这里她获得里唯一的家庭温暖,祖父对作者无微不至的关爱,是作者心底最温暖最美好的回忆。除此之外,在《呼兰河传》中,作者通过所见所闻,描写了呼兰人的圣湖和他们身上发生的故事。

小城种的人们,大部分都是看客,他们愚昧无知,冷酷无情,对生命漠视。

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见人一点不知道羞”“头一天来到婆家,吃饭就吃三碗”“大漠大样的,两个眼睛骨碌骨碌地转”……这一切都表明了这个女孩子并不像谨小慎微的团圆媳妇。于是,婆婆开始“好心”地教导才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了。却没想到出了事,小团圆媳妇“病”了。然后,“热心”的各位邻居带来了各种偏方,请胡仙、跳大神、闹神闹鬼、画符、用开水烫……一一试过后,小团圆媳妇终于不再反抗,不再天天笑呵呵的了。她死了,终于“回家”了。

让人毛骨悚然的治病过程,就是在各个“热心肠”的邻居的围观下完成的,人命在他们眼里算什么!也许还比不上几块豆腐。这是什么样的吃人规矩!这就是打得小团圆媳妇丢了半条命的规矩,这就是呼兰人守着的老祖宗留下的封建礼教和迷信思想。它吃掉了小团圆媳妇的生命,更吃掉了千千万万呼兰人的心。他们像是没有知觉一样,麻木愚昧,自欺欺人,真是可恶,可叹!

万幸,在冯歪嘴子身上,我们看到了些许希望。他在王大姐死后,一个人独自带着两个孩子,生活虽是艰辛,但他并没有放弃,他“改担水,担水,该拉磨,拉磨”。冯歪嘴子坚强地过着自己的日子,“他虽然也常常满满含着眼泪,但是他一看见他的大儿子会拉着小毛驴饮水了,他就立刻那含着眼泪的眼睛笑了起来”。是啊,哪怕生活再苦再难,只要有希望,一切就都会好起来的。而这,我想也是作者萧红的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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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耽美小说排行前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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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随着小说的发展,出现了很多新的名词,比如说耽美这一词。 “耽”,沉溺;入迷。耽玩/耽于幻想;“美”,则指美好的事物,这里特指美少年。耽美,即沉溺于美少年之恋。耽美最早是指一切以美为基准的事物,让人看了赏心悦目的。不过目前逐渐指向描写男男恋(BL~boys love)或者女女恋(GL~girls love)的小说或者动漫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耽美小说排行前十名,欢迎大家参考!

1.孤芳不自赏

孤芳不自赏,主要讲述了镇北王楚北捷与小敬安王的侍女白娉婷之间的爱情故事。中国网络人气最高的女作家之一风弄的作品,数年来积聚了无数读者好评,被评为“第一好看的帝后小说”。也是一部经典的男强女强古风小说。

2.天下

天下是梦溪石的一本耽美小说。创作于晋江文学网。天下中,本来赵肃的存在影响了大明的结局,却并没有天马行空的大改动。而故事在赵肃与万历修成正果,鸿鹄双飞之后画上句号,并没有展开写大明最终的结局如何如何,清军有没有入关之类。梦溪石的历史文兼具起点历史文的磅礴大气与晋江耽美文的温润细腻,让人欲罢不能。

3.暴君

暴君小说免费阅读,作者:风弄,古策,散发着邪魅光芒的黑夜帝王,是女人心中象征着狂野诱惑的黑马王子。但是,在孤傲冷漠的杜云轩眼里,古策只是一个——十足的暴君!猝不及防的相逢后,紧接着的,是邪恶的圈套、要挟、侵犯、恐吓、监视……

4.逆袭

逆袭小说百度云资源,作者:柴鸡蛋,这是一个穷diao丝逆袭成为高富帅并抢走前任女友的现任男友的故事,欢乐多多,精彩连连。

5.凤于九天

凤于九天是2004年威向文化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风弄。主要讲述了凤鸣在上学途中,为了救小孩而不幸身亡,但这位小孩的父亲是灵学者,为了答谢凤鸣所救小孩之恩,将凤鸣重拾新的生命,将他「穿越」到另一个时空,而凤鸣所转移的身分为西雷国的太子,不过这位太子的地位似乎并不是凤鸣所想象的崇高,与摄政王容恬有不寻常的关系,容恬也发觉太子的内在并不是之前的太子,加上凤鸣时常脱口而出的不可思议的观点,进而对凤鸣产生兴趣。

6.重生之嫡女多谋

重生之嫡女多谋免费阅读全文,一杯毒酒强行灌下,韦墨琴死不瞑目。太师府中,董阡陌的眼睛突然睁开。她要拿回失去的一切,她要让董家大院从此家宅不宁,她要毁去毓王登基的每一分机会。月凉如沙,她就如同一个抓不到的虚无缥缈的影子,安静地在某处阴影下冷眼旁观,不动声色,那一双因仇恨燃烧的黑眸,像一盅没有解药的蛊。

7.少帅你老婆又跑了

少帅你老婆又跑了结局免费阅读,作者:明药,少帅说:“我家夫人是乡下女子,不懂时髦,你们不要欺负她!”那些被少帅夫人抢尽了风头的名媛贵妇们欲哭无泪:到底谁欺负谁啊?少帅又说:“我家夫人娴静温柔,什么中医、枪法,她都不会的!”那些被少帅夫人治好过的病患、被少帅夫人枪杀了的仇敌:少帅您是瞎了吗?

8.一见倾心

一见倾心小说怀榭执笔全文免费阅读,小说一见倾心是作者怀榭执笔最新原创作品,身为名门望族的他反对商业联姻,离家出走在某一古镇遇见那个一见倾心的她,也许这就是爱情吧——只一眼就决定终生!

9.落魄千金薛少认真疼

落魄千金薛少认真疼全文免费阅读,哥哥为了钱要将他嫁给一个傻子,为了逃避这场婚姻她决定一年内帮哥哥找到这笔钱作为收回婚约的条件,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她会怎样生活呢?

10.嚣张欧巴请淡定

唯爱豪门嚣张欧巴请淡定季雪免费阅读,季雪和杨天昊、温斌三人之间的感情纠葛会是怎样的结局呢?商场争斗、权衡利益之间她会如何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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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科幻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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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前进,人们不再像以前一样过着艰苦的日子,现在,越来越多的科技产品已经诞生了,那就是――机器人。想象一下,在未来有机器人当我们的朋友那决不是梦想!

机器人的大脑其实就是一台微型电脑,使它具有辨别、分析和规划的功能;机器人的听觉只是通过语音处理及辨识技术可以正确理解一些极简单的语句;机器人可以像人那样交替行走还可以像汽车、坦克那样用车轮或履带“行走”

要说机器人的本领,那可就大着呢!

听说过机器人踢“世界杯”么?没有吧!让我介绍给你听听:今年的科技展中,机器人们就开展了“世界杯”,这些机器人的外形是圆的,前面是个挡板,用来接球,这些机器人不是由人控制的,而是由他们的“大脑”自己来控制的,如果你看了这场激烈的球赛,你会发觉一点也不比世界杯逊色!

你还见过机器人“消防队”么?在科技馆里,就表演了“消防官兵们”救人灭火的事情!一间小房子着火了,这时一群“消防机器人们”立即赶到现场,从消防车上下来,然后一个机器人冲进房子里,其他的机器人便开始灭火,不一会,那个机器人抱着一个洋娃娃出来了,火扑灭后,他又分析着火原因,或许你对他的分析有疑问,但据专家说,正确率达到90%。

除了我介绍的方面外,机器人在军事、农业方面、生活方面等等都会起到重要性,自打机器人诞生的那一天,机器人和我们就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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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好看的男生励志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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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叶青,菜花黄,谁家选我做娘娘。。。。。。”

灵芝婶一面熟练地干着她那老营生,一面笑嘻嘻地唱歌。

她娘家村有一个珍珠胡同。据说,早年那里曾经出过一个娘娘。娘娘回来省亲,把珍珠洒在生她养她的故土上让人捡,故那条街起名珍珠胡同。岁月沧桑,这个故事的真假已无从考证,但这个民谣在那个地方已经传唱好多年了!今天灵芝婶高兴,又想起来唱。

“你屎壳郎挂层霜,就变了个人了?还当娘娘?看你现在打扮成啥模样?老妖精一个!”

石头叔抬头看妻子,嘴上挖苦,心里倒是甜丝丝的,一阵赞叹!

“别看我那傻婆娘,那紧身裤一穿,大花褂子一披,又烫了个爆炸头,还真是像变了一个人!要不人都说,人是衣裳马是鞍。这话一点不假!就是我那一百多块钱打水漂了吆。。。。。。”

石头叔一面干活一面想,她也该打扮一下了!不说儿子看不起,就是现在有人给宝贝儿子提亲,当老人的也不能太邋遢不是?何况她也不太老。是自己没本事,让妻子一直跟着过苦日子!

石头叔正在那里检讨自己,儿子宝贝,不知什么时候立在了他们的面前,盯着几个人看,最后眼光落在了他娘的身上。

“儿子,我理的发好看不好看?还有这衣服。。。。。。”

石头叔没说话,灵芝婶抬头看见儿子,高兴地问。

宝贝儿子可是见过世面的半个城里人!灵芝婶把儿子当神人。

“赶快把头发给我弄回去。丢死人了!傻乎乎地只知道臭美!”

宝贝对他娘说完,气哼哼地转身就走。

“凭什么?凭什么要你妈把头发弄回去?我可是花了百十块钱给她整的!你看不惯,你看不惯算个球。她是我老婆!”

石头叔脸红了起来,双眉倒竖冲着儿子的背影喊,宝贝绕过一个墙角,已没了踪影!

石头叔本来是想把家庭整理一下,来收拢一下儿子的心,反而遭到儿子的反感。他不知道儿子为什么不愿意进这个家,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儿大不由爷。随他的便吧!”石头叔想,“我养大的儿子,我自己越来越不了解他了!”

宝贝出去几年,人生观和价值观变了!这在理论上属于哲学的范畴。人的世界观变了,人生观和价值观也跟着变了。别说石头叔弄不明白,那种潜移默化的侵入性改变,连宝贝自己也弄不明白!但他的确是跟以前大不一样了!他对这个世界进行了重新的定位、思考。他像一叶飘泊在港湾的小舟,既开不出去,又不能上岸。他的人生处在十字路口,不知往何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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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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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迷上了阅读;这不仅是在读别人的故事,而是在体会、欣赏。

最使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萧红后期的代表作《呼兰河传》,这本书是作者记忆中的家乡,一个北方小镇单调的美丽,也介绍了人民的善良与愚昧。它透彻体现着作者巨大的文化,含量与生命的厚度。打开书卷,默默的欣赏作者赋予着小镇的情感。灰色的色彩,平静的叙述,灰白的画面将我带到那暗淡无味并不繁华的小城。

在那里,春夏秋冬,一年四季周而复始,到处都是寂寞。没有色彩的绚丽,没有活力的人生,整个村庄都笼罩在灰暗中。在这里,因为人们的无知愚昧,发生着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都在等待幸运的光临。同时也有死亡的号召,我读后与作者相同,不知该对他们是同情还是憎恨……最使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美丽的团圆媳妇小姑娘,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十二岁就卖到别人家的家里做童养媳。她受尽欺凌!婆婆的打骂,外人的误会,只是认为婆婆对媳妇的管教。刚最使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美丽的团圆媳妇小姑娘,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十二岁就卖到别人家的家里做童养媳。她受尽欺凌!婆婆的打骂,外人的误会,只是认为婆婆对媳妇的管教。刚刚开始活泼、开朗、健康的花季少年,没多久就匆匆去世了。而让亲人伤心的并不是她的去世,而是他们做了一个赔本的买卖。

在旧社会中,有多少像团圆媳妇那样,等待接受生命中的折磨。就因为旧观念,旧思想,我庆幸现代的人们在知识中变得更睿智,能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未来,也没有了男女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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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看小说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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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我:“你有烦恼吗?”我总是漫不经心的说:“废话,谁还没个烦恼啊?”“那是什么烦恼啊?”“这个……”

最近,爸妈给我买了一套火遍全班的著名科幻小说——《三体》。这本书在班上几乎是人手一本,而它的作者刘慈欣,我本人也是他的忠实粉丝,所以我刚一接过书,就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别太着迷呀,还是要以学习为主。”旁边传来妈妈的声音。“哎呀,知道了知道了。”我不耐烦的回答道,心想着看个书都不消停。

之后看得更着迷了,用见缝插针来形容毫不夸张。我无时无刻都在想着它,甚至包括做作业。作业质量的下降,能换来的只有父母叨唠频率以及持续时间的大幅上升。“哎,你看买了这小说是不害了你了,你看看,这怎么做的作业?你注意点啊!小心让你永远见不到它。”我在一边默不作声,心里却犯嘀咕了:什么呀,我不就看了个书,还能和作业扯上关系,还准备没收我书。这可真是一个大烦恼啊!

睡觉前,我正在看《三体》,脑子里还时刻担心着书的安危。我想着,书里的光速飞船飞出了书本,飞到了现实,那会成啥样呢?一定是一个庞然大物,飞到作业本里一定成了几个“庞大”的红叉。这是一道尖锐的声音,打断了我的联想。“刚说过你,怎么还在看,没收!”

我耸了下肩,装做乖乖就范的样子,蹑手蹑脚的尾随着妈妈,发现她把书放在了她卧室五斗柜中的第三格。好,取书行动现在开始。每天放学,我都要像打游击战似的把书拿过来,再原封不动的放回去。赶在妈妈下班回来之前完成定量的作业,还真挺累的,这样的烦恼何时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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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白发魔女传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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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练霓裳去武当找卓一航(此时卓已是武当掌门),伤了两位武当长老,卓刺了练一剑,练伤心欲绝离去,加上被卓刺得剑伤,一夜青丝变白头,之后上了天山南峰隐居了起来,收一徒弟叫飞红巾

卓伤心之下辞去武当掌门追随而去,但练心已死,两人同在雪峰10年,邻而不见。(个人理解:练就是让卓认个错两人就能和好,可卓就是不认,本人表示灰常纠结)卓一航收一徒弟辛龙子,辛龙子听他父亲说优昙花可以将白发变黑,此花60年开一次,卓守着此花老死也没有等到花开。之前其实卓已知道自己等不到花开,就留下一个锦盒放于明慧禅师处

注:(明慧禅师,也就是岳鸣珂,因为没能和铁珊瑚在一起在天山北峰出家了,是霍天都的徒弟,是楚韶南的师傅,也算是练霓裳的师兄)

卓死前交代辛龙子,摘得此花者上天山北峰取得取得锦盒,一起送到天山南峰白发魔女处可得他的一套拳法和剑法,由辛龙子代为传授。细节不说了,自己看小说去吧,后张华昭(七剑之一)带着花与锦盒上天上南峰,练拿到锦盒打开有一封信:

别后音书两不闻,

预知谣琢必纷坛,

只缘海内存知己,

始信天涯若比邻;

历劫了无生死念,

经霜方显做寒心,

冬风尽折花千树,

尚有幽香放上林。

这首诗正是卓一航当年受她误会之后,托人带给她的。当时她火气正盛,还咀嚼不出其中滋味,如今重读,只觉一片蜜意柔情,显示出他的深心相爱。这首诗首两句是说分别之后不通喜讯,他已预测到一定有很多谣言了;三四两句说,只要彼此真心相爱,只要是知己尚存在世间,那就算人在天涯,也不过如隔墙邻舍一样;五六两句则表示他生死不渝的真情,说是越经过劫难,越经历风霜,相爱的心就越发显现出来;最后两句说纵然劫难像冬风一样,吹折了千树万树爱情的花朵,可是美丽的爱情花朵,仍然是放着不散的幽香!这些话当时读还不觉怎么,现在几十年过去了,卓一航死了,她也满一百岁了,卓一航的诗恰恰做了时间的证人,证明在这几十年间,卓一肮的心事正如他所写的诗一样,一点也没有变。

卓死后,辛龙子用药材处理过卓的尸体,卓的尸体容颜未变,只是尸体整体缩小成了原来的一半,卓做了时间的证人,练原谅了卓,后合葬于天山的一个上洞中,练抱着卓坐着,白发魔女自己葬的。石壁上白发魔女写着:凡入次洞,动我二人遗骸者,定出不得此门。书中交代是白发魔女用手写的,笔笔入石三分,触目惊心。至于为什么得问梁老前辈了,或许梁老也不知道吧,练本来就是狼养大的,后来才被凌慕华收留,狼女的思维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纵观全篇,她做很多事情都和一般人不一样。卓是官宦世家,养尊处优,行事优柔寡断,我认为他是个懦夫,而练是狼女,两人的悲剧是注定的。

金老先生的神雕侠侣吧,看看成书时间,神雕侠侣在白发魔女成熟之后,可能是金老受了白发魔女的启发吧,神雕中,十六年后,杨过也有白头一说。

小龙女虽然性格古怪,但是没有练霓裳古怪,也没有练霓裳狠辣,杨过也比卓一航果断,敢爱敢恨,不会像卓一航畏首畏尾,囿于门户之见,多次令练伤心欲绝。所以杨过和小龙女在一起了,卓练没有在一起。

2、在梁羽生另一部小说《七剑下天山》里面,写到他们最后的结局,就是卓一航一直在寻找一种花,可以将白发恢复为黑发,这花60年开一次,卓一航没有等到花开就死了,留下一封遗书,说谁找到那个花并奉给白发魔女,他就让他的嫡传徒弟传那人绝世武功,后来张华昭找到并送去了白发魔女那里,练霓裳捧着花读着卓一航的遗书,觉得万念俱灰,但她最终原谅了卓一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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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琅琊榜小说结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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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电视剧大结局居然收到了观众“再拍一百集”的要求,这大概也是前所未有的。很久没有一部电视剧让我没按快进了,最近的一部剧是三年前的《甄嬛传》,这一次是《琅琊榜》,一部快进了就会脱节、就会跟不上节奏的剧。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琅琊榜小说结局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甄嬛传》之后终于再见一部有剧情、有逻辑、有集体演技、女主角终于不傻白甜不玛丽苏、没有出现“第八集吻戏”定律的古装剧,真是可喜可贺。

《琅琊榜》在播出之初并未引起多大关注,收视也一直低走,然而随着剧情的深入,《琅琊榜》的优势渐显——张弛有度的剧情,心思缜密的逻辑,精美细致的服装道具,丰满的人物角色设置,以及碾压玛丽苏杰克苏xx苏的集体走心演技,尤其是在同期其他电视剧的比较之下,《琅琊榜》在内容后半段集中发力,成为近期最具好评的国产剧。

《琅琊榜》矫正了国民的审美

“那些只能在课本上感受到的‘长亭外,古道边’送别的场景居然在电视里看到了。”

看《云中歌》的时候再一次被国内最具争议性的编剧于麻麻的色彩学亮瞎了眼睛:叶子必须绿得发亮,花儿必须永远娇艳欲滴,女主角特写下的胭脂、眼影、唇妆必须呈现出令男主角想“一亲芳泽”的光芒来......比起2014年五颜六色、令人眼花缭乱的新《神雕侠侣》和2013年《笑傲江湖》里著名的奇禽珍鸟装过之而无不及。

这几年被于正的拼凑型色彩学不可避免地降低了审美标准后,我终于得以在水墨画风格的《琅琊榜》里找回了自己基本的审美能力。《琅琊榜》在美术设计上严格地遵守了“一切设计均为剧情服务”的原则,坚决杜绝某些工作人员的个人爱好创作(于正在履行电视剧编剧职责的同时,还兼美术指导、服装设计、主题曲写作等多项工种),使得该剧在整体色调上与剧情内容保持高度的一致。

在这个以男人戏为主的电视剧中,我们见不到以出位妆容和服装造型而过分显目的女主角、女配角,所出现人物所着衣衫一面与电视剧整体风格保持一致,一面又与人物身份、人物个性相得益彰。

譬如女主角霓凰郡主、譬如宫中嫔妃所穿戴的衣服首饰大部分都呈冷色调,与剧中出现的宫苑、住处、走廊、郊外等场景地、背景色毫无色彩冲突感。剧中的主角配角大多妆容干净、素雅,不见深厚的粉底,没有五颜六色的眼影,就连几位主要女演员的唇妆都以淡色为主,不显突兀。

主角的妆容、服饰在色彩上虽不十分显眼,但其实十分讲究,十分经得起特写,特写之处,主角衣服上的纹理、图案、绣工等细节往往被显现出来,可见其质感。据《琅琊榜》的服装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这是我合作过的在服装方面投入最大的剧组。”,可见该剧的诚意。

《琅琊榜》的台词会让你的耳朵怀孕

“只要一听靖王说话,我的耳朵就会怀孕。”有追剧观众如是说。据《琅琊榜》原著粉丝评价,剧版《琅琊榜》很大程度上遵循了原著内容,尤其是原著台词的保留,譬如:

“遥映人间冰雪样,暗香幽浮曲临江,遍识天下英雄路,俯首江左有梅郎。”

“麒麟才子,得之可得天下。”

“慧极必伤,情深不寿。”

“这宫内的风从未止。”

《琅琊榜》的很多台词乍看之下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细细读起来听起来之时却有一种无以名状的优雅感。《还珠格格》《情深深雨蒙蒙》“你侬我侬”的琼瑶时代已经过去很久了,天雷阵阵的新偶像剧里男女主角说出来的话总能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于正剧的“霸道总裁杰克苏式”肉麻情话仍然让我无法适应。

《琅琊榜》的台词却无端升起了一种赏心悦目感,“江左梅郎”“我选你”居然在社交网络兴起了和当时《甄嬛传》“就是矫情”一样的效果,朋友圈中“琅琊榜”毒的人多不胜数,每个人穿越至南北朝,在那里“之乎者也若”“为什么我没有一个梅长苏”。

一部敢让女主角消失20集的古装正剧

《琅琊榜》在视觉听觉上给人享受之外,在感觉上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舒服感,这种舒服感归功于很多方面,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包括导演、编剧、演员在内的主创人员的集体成全。与大部分电视剧不同的是,《琅琊榜》是一部少有的以男人戏为主打的电视剧。

不管是金庸的武侠古装,琼瑶的清宫古装,又或者是这些年大行其道的韩剧和日渐衰落的台湾偶像剧,均是以男女之间的爱恨纠葛为故事主线,很少有像《琅琊榜》有着“家仇国恨”大视野的又不是正剧的电视剧。

至少,没有一部剧会让女主角消失二十集,但《琅琊榜》做到了。很是怀疑,由刘涛饰演的女一号霓凰郡主绝对是山影用来糊弄总局的,绝对了为了掩盖《琅琊榜》卖腐的“罪名”,这个“名义上的女主角”居然二十集没有上线,更重要的是,观众居然还觉得毫无违和感。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因为剧情实在是太好看了,因为演员们演技实在是太赞了,随便一个路人甲都浑身是戏,因此大家没有过分关注“女主角到底什么时候出现”这件事。

继《甄嬛传》之后又一部少见的集体演技爆发之作

毫不夸张地说,《琅琊榜》是继《甄嬛传》后又一部少见的集体演技之作,又或者有人直接说它是男版的《甄嬛传》。

《甄嬛传》走红让女主孙俪的演艺事业再攀高峰,曾经红极一时的TVB花旦蔡少芬翻红,在电视圈混迹多年的蒋欣一夜走红,斓曦、陶昕然、蓝盈莹、唐艺昕、毛晓彤等新人演员集体崭露头角。

《琅琊榜》则成全了一大批男演员,第一男主角胡歌演技和人气再上一层楼,靖王的扮演者王凯成为女粉丝们争先恐后为其“生猴子”的新晋男神,从《伪装者》穿越过来的明楼大哥靳东和老师刘奕君人气继续上涨,黄维德、陈龙、高鑫等一批许久不见的老演员重回观众视野,飞流的扮演者吴磊以其呆萌、忠主、一根筋、惜字如金的个性形象人气直逼男一男二。

女演员方面,刘涛(霓凰)、刘敏涛(静妃)、王鸥(般若)、周奇奇(宫羽)、张龄心(夏冬)、张棪琰(长公主)、杨雨婷(越贵妃)、皇后等女主女配均不以颜值抢戏,而是以演技碾压众生。

这部既具庙堂之高又有江湖之远的独树一帜的古装正剧,成功地向我们演示了一部网络文学作品是怎样拍成高大上之作的实验过程,《琅琊榜》之后,国产剧或将迎来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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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著小说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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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一个极为平凡的女孩,从小失去父母,被寄养在里德舅妈家,但是无论她怎样做也讨不了舅妈的欢心,于是她决定要上学。到了学校听她的好朋友海伦说那里是一个相当于孤独院的学校时,她万分欢喜,正因那里的孩子都是孤儿,她们的想法是一致的。从此开始了新的生活,她在那里又做了两年老师,当她离开了学校,开始找工作,不久她就拥有了一个不错的工作,在那里,她救了罗切斯特先生,并和罗切斯特先生生了一个可爱的小孩。

是的,这就是简爱的一生,从书中我看到了她的勇气,看到了她的爱与尊严,我感到一种惭愧,如果换作是我的话,罗切斯特先生的房间着了大火,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会冲进去用水把火浇灭。

现实生活中父亲母亲他们做错了,我却不敢反驳,但是简爱却立即纠正了大人说的话,我却说都不敢说,其实我心中的小人在大喊:不!你们错了。简爱的勇气我十分佩服。

简爱一个平凡的女孩,其实她并不平凡,她很伟大,正因她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即使是最平凡的女孩子,也要有自己的勇气、爱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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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东野圭吾小说介绍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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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野圭吾的小说玩的大都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招数,看多了不免感到同质化,但依然吸引我一本接一本,废寝忘食地看。这几天一连看了《分身》、《黑笑小说》和《嫌疑犯X的献身》,今晚在网上又将《嫌疑犯X的献身》的视频拿下,边看边抖豁:

1、《嫌疑犯X的献身》中受害人遇害的日子是12月2日,今天恰好也是12月2日。早不看晚不看偏偏今晚看,吊诡伐?12月2日星期四农历10月27,80%逢双,应该蛮吉利的呀;

2、白日里闲来无事在网上乱逛,看见韩寒生女的消息,还有他的老婆叫金丽华——又是一个“丽”字辈!(关于“丽”字辈的故事以后详谈。)又瞎逛,陡见郭敬明搬家,不管三七二十一闯进去瞧瞧,看到这个自诩为优秀商人的暧昧写真,以及他的女友痕痕,挺漂亮,但没金丽华清纯。接着打开郭的博文《我只在乎你》,突然我的博客电台响起邓丽君的同名歌曲,一首老掉牙的情歌竟然唱得我鸡皮疙瘩锡粒锁落掉了一地~~~此为吊诡之二;

3、1不过2,2不过3,我不由得检视今天一天里发生的所有的事。老公10点半出发去医院配药,1小时不到就全部搞定,因为他持有专家门诊预约券;而我的舅妈大清早去同一家医院排队,辗转普通门诊、专家门诊,终于在正午之前得到一沓化验单以诊断究竟得了什么病。同一时间去同一家医院看病,因为是亲戚吊诡之说似乎牵强,但事先毫无通气,365天单单是今天、全市几十家三级甲等医院偏偏同一家却也是不争事实。

人的一生总会碰到几件吊诡之事吧?表面现象的底下究竟隐藏着什么,穷极所有也许也找不到答案,成为又一个斯芬克思之谜。《嫌疑犯X的献身》中的罪犯——一个天才数学家说“看上去是几何问题,实际上是函数问题”,也许道出了其中的奥秘和精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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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择天记结局原文

全文共 3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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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三十三年春,生了很多事情。

先是大周皇帝陛下颁布了一道旨意,要求离宫尽快推选出一位新的教宗。这件事情引了轩然大波,没有几个人知道,在颁布那道旨意之后,皇帝陛下坐在皇位上呆了很长时间,然后让师弟给圣女峰写了一封信。

太平道上也很热闹,中山王因为炸酱面的味道不对把新来的厨子骂成了牛屎。不远处的薛府,在大朝试里拿了第二名的薛业谨,出了天书陵第一件事情便是被母亲带着到处相亲,每天夜里长吁短叹。薛府旁边那座周通的秘宅则是被莫雨暗中收了过去,最近下朝后她最爱做的事情便是与娄阳王在这里研究酸萝卜怎么做才好吃,看来她是真的怀孕了。

前浔阳城奉圭君一直留在雪老城,据说是在学习歌剧的唱法,魔族的文明成果被大周王朝毫不客气地举世共享,最珍贵的通古斯大学者的研究笔记由朝廷与离山各自拿了一半。到现在为止,苟寒食已经三年没有离开过主峰,日夜与那些研究笔记相伴,秋山君则只是看了三天,便不顾父亲的苦苦恳求,单身离开,去往遥远的寒冷的雪原。待关飞白知道消息从汶水赶回来后,已经看不到他,也没有机会再问大师兄当年写给梁半湖的那封信里究竟是什么内容。

没有人知道秋山君去了北海,在那里他找到了伊春山人与镜泊山人。他没有隐瞒自己的意图,直接告诉两位山人,他准备在北海边生活很多年,等到对方自然老死,然后会拿着通古斯大学者的笔记解剖研究他们的身体,希望找到让魔族继续繁衍下去的方法。两位山人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他是个疯子,笑了笑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第二天清晨秋山君看到南客,才知道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只是看起来她的病没有好,反而有些加重。

他微笑说道:“巧了,我最近学一剑曲,你要不要听?”

……

……

世间一切都很好,唐三十六不怎么好。

在汶水城再如何嚣张也显不出本事,回京都又受不了折袖与七间那对狗男女秀恩爱的模样,老太爷身体健康,明显几十年里还死不了,父亲的毒已经全解,至少还能再活个几百年,他能做些什么呢?

他去了城外的桃花山,进了那家桃花庵,要了一杯桃花茶,一坐便是三个秋天,却始终没能得到回音。

落落过的也不好。春天的时候,她被正式封为太女,但那对她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除了读书练功画梨花之外,她最常做的事情便是看云海,手指下意识里搓着那颗石头,神情寂寥。

轩辕破没有继续领兵,也没有跟金玉律去种地,做了落落的侍卫官。

落落站在圆窗边看着云海呆的时候,他也在看着她呆,他知道殿下不会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因为殿下的修行真的很刻苦,而到了越过那道门槛的那一天,殿下便一定会去那个世界找陈长生。

暮色下的桐江如金带一般美丽。

小镇上的生活还是那样安宁而悠闲。

翠绿的竹牌倒在牌桌上,引来一阵惊呼。

清一色。

徐有容静静看着竹牌,忽然说道:“感觉不错。”

妇人与另外两个牌客正准备迎合两句,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她的这句话好像说的并不是牌。

……

……

终年缭绕圣女峰的云雾忽然散开,难以计数的珍禽异鸟从大6各处飞来,如朝圣一般。

一场秋雨洗桐江,世间各处都有感应。

王破站在梧桐树下,望向南溪斋方向,感慨说道:“了不起。”

他很清楚,当年徐有容没有随陈长生一道离开,不是因为南溪斋事务多,或是天下大局未定。

她只是不服气,她要自己离开。

当年陈长生在雪老城里破境入神圣,有各方面的原因,过程无法重复。

真算起来,徐有容进入神圣领域的年龄才是最小的。

……

……

离开之前,徐有容收到了京都寄来的一封信。

字迹很干净,和陈长生有些像,和余人也有些像。

信里的内容,是余人的原话抄录。

“三年后我会退位,把他找回来替我。”

……

……

有人比徐有容更早离开这个世界,她也是去找陈长生的。

黑衣少女走出深渊,望向前方那座雄伟至极的冰雪要塞,听着城墙上传来的喊声,满脸不解。

如果她没有听错,那些人喊的是龙骑士,但是风雪里飞来的不是一群蜥蜴吗?

……

……

陈长生蹲在溪边,用手帕仔细地擦拭干净水珠,起身穿过树林,越过栅栏,向着远处那座建筑走去。

头已经剪短,微微卷着,乌黑茂密,没办法再梳道髻,但看着也很清爽。

他穿着的衣服洗的一尘不染,和别的魔法学徒形成鲜明的对比。

或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论是学院里的教授,还是牧场里的那些大妈都很喜欢他。

陈长生现在是一名普通的魔法学徒。

在灰堡公国里,像他这样的魔法学徒有数万名之多。

他不担心会被人现自己的秘密、知道自己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学院有很多优秀的魔法师,甚至还有两名魔导师。

在魔法学院里,他表现的非常普通,无论是魔力波动还是念力强度,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微弱的魔力波动都可以随时消失,变成真正的普通人。

就算神明看到他,应该也无法现他的真实身份,因为他真正做到了神隐于内。

当他来到圣光大6的那一刻,现这里的天地间到处都是圣光。

那些圣光与他身体里的圣光本来就是相同的事物,二者自然交融,这也意味着他真正的做到了与天地相合。

是的,他现在是神隐境界,也就是天海圣后当年的境界。

别的人类来到圣光大6,应该不会像他这样得到如此可怕的提升,但也应该会变得强大很多。

天地之间到处都是能量。

数年前,苏离能够一剑斩断空间通道,想来也与此有关。

在中土大6的时候,他的剑虽然也很厉害,但应该强大不到这种程度。

当初在遗弃之地时,他曾经有过疑惑,既然伽蓝寺是空间裂缝,为何神明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王之策对他说,那是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现在他明白了原因。

神明在害怕。

他害怕人类来到圣光大6。

……

……

暮色落在窗户上。

陈长生走到窗边,望向学院外围的草坪。

草坪上,有很多老师与学生正在去吃晚饭,看见窗边的他,都热情地打着招呼。

看着人们,他忽然生出一些不舍。

到了离开的时候。

这几年他在学院里非常认真的学习,整个大6的历史、魔法知识、地理与人文相关的记录,都已经掌握的非常充分。

而且按照他的推算,有容应该快来了。

世界这么大,他担心她找不到自己。

他曾经打听过苏离的行踪,却一无所获,就连碰巧被他制住的一位红衣大主教都没有听说过。

能如此完美掩去行踪与消息的人只能是那位刺客领。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教廷在刻意阻拦消息。

他决定去一趟圣城,看看教廷的情形。

最重要的是,他确定徐有容一定会去圣城。

因为教皇在那里。

神圣皇帝与教皇是圣光大6最有权力的人,谁也无法确定,谁的权力更大。

可以确定的是,教皇是圣光大6的最强者。

他被称为最接近神的男人。

……

……

从绿弓郡到圣城,如果用最快的马车,需要一个半月,可以说得上是漫长的旅途。

很多旅客习惯在拉罗塞尔修道院稍做休整,补充一些食物。

陈长生看着盘子里的土豆泥与硬硬的黑面包与炸鱼,前所未有的开始想家。

很随便地吃完晚餐,他回到房间里认真的洗漱,十点钟的时候准时躺上床,开始睡觉,等待着五时醒来。

奇怪的是,不知道是因为窗外的月亮太过惨白,还是秋蝉最后的鸣叫太过凄厉,他始终没有睡着。

看着床前如霜般的月色,他决定接到有容,陪她在这里到处转转,然后就回去,不等落落她们了。

做出了决定,却依然不能平静,他还是睡不着觉。

陈长生没有挥手把修道院四周所有的秋蝉全部杀死,也没有召来一片阴云挡住月亮,披了件衣服去院外散步。

不知不觉,他走到了修道院的最深处,那是一座石堡,没有任何灯光,显得格外阴森。

对神隐境界来说,没有不知不觉这种事情,他早就已经觉察到了问题,只不过不想理会。

除了教皇等极少数存在,这个世界没有谁能够威胁到他,陷阱与埋伏更没有意义。

石堡地底有一座阵法,野草里到处都是无形的魔力线,即便是大主教与圣骑士这种层级的强者,都无法越过。

陈长生听到了呼救声。

呼救声来自地牢,拨开野草才能看到一个很小的通气孔。

地牢里没有点灯,但他能把里面看得清清楚。

关在地牢里的人,头上戴着被焊死的铁面具,穿着破烂的衣裳。

当惨白的月光落在铁面具上时,更是显得恐怖至极。

铁面具的缝隙里,生着杂草。

也不知道这个人被关在这里多少年了。

那个囚犯看到了陈长生,狂喜至极,甚至有些疯颠,不停地用铁头撞着墙壁。

陈长生静静看着他,等着他冷静下来。

“老师,救我!”

铁面人趴在通气孔上,用颤抖的声音哀求道。

陈长生问道::“你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是奥古斯都。”

陈长生说道:“你在等我?”

很明显,修道院里被人做了手脚,刻意引着陈长生来到这里。

能够悄无声息影响陈长生的判断,必须要说,那个人的境界高深难测。

陈长生更是从这种安排里闻到了某种熟悉的味道,所以他这时候心情不错,愿意听听对方准备说些什么。

“一位自称旅行者的先知曾经告诉过我,只要我耐心等等,真诚祈祷,您便会来收我为学生,救我出去。”

铁面人明显没有撒谎。

自称旅行者,也只有那位才会闲的无聊做这种事情。

“你怎么判定那个人就是我?”

陈长生问道。

铁面人有些激动说道:“完全无视黎塞留那个恶贼设下的禁制,那就必然是您!”

陈长生记得,那位叫黎塞留的红衣大主教是神圣皇帝的支持者。

“你到底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确实叫奥古斯都,曾经被封圣骑士,是神圣皇帝的孪生弟弟,已经被关在这里很多年了……”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再次颤抖起来,显得非常痛苦,充满了怨毒的情绪。

他的目光里自然没有这些情绪,满是希冀与紧张,害怕陈长生就这样离去,隐有泪光。

很简单的一句话,便能推演出来一个很常见的宫廷故事。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要去圣城,我们可能不顺路。”

铁面人焦急说道:“一定会顺路!一定会顺路!就算您要去地狱,我也会毫不犹豫跟随您的脚步!”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要去的地方是神国呢?”

……

……

(全文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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