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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精品20篇)

读书笔记是对于文章或者小说,读完之后的一种感悟,或者是对于原文的中经典句子的摘抄。读书笔记与读后感类似。今天开学吧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写一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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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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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那何须我多说。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平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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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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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我非常喜欢,中的那些草房子,总时不时地映现在我的脑海里……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男孩桑桑小学六年的生活。六年中,他经历了许多看似寻常却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情。桑桑在这六年里感悟到友谊、亲情和触摸死亡的体验,这一切,都将成为他生命中难以抹掉的回忆。

桑桑很是顽皮,经常给人制造“风景”,如在大热天里穿棉衣棉裤;将秃鹤的帽子挂在旗杆上;用蚊帐打鱼……但,就是这个调皮的孩子,对待困难却是无比的坚强和勇敢。

当发现有人欺负纸月时,桑桑立即站出来替她抱打不平;帮蒋一轮老师送信,虽然早就想放弃;陪秦大奶奶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刻……而最让我佩服的是桑桑面对死亡的那种平静及对生活充满希望和信心的精神。

桑桑在六年级上学期时生了重病,父亲带着他到处看病,几天就踏破一双鞋底,大家都对桑桑表示关心,但那掩饰不住同情与悲悯。桑桑拒绝了再次看病,那么多天苦药快让桑桑失去信心,不过温幼菊的“别怕”和那首无词的歌却给了桑桑力量……经过几番周折,桑桑的病终于好了,他对死亡有了自己的认识……

桑桑一家要搬走了,离开油麻地,离开草房子。

再见了,再见……

合上书本,我闭目沉思,一幢幢草房子里面学生的欢声笑语,为平凡的油麻地增添了色彩。纯洁的友谊,生活的变故,大人们之间的情感纠葛,这些既感动着我,又使我感到迷茫。是的,人与人之间的事情太多,有些孩子们能懂,有些则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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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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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我们可以穿越时空,感受主人公那个年代的生活。红色的革命小说无疑是最吸引我的,因为我可以了解到革命先辈们的英雄事迹。《红岩》就是其中的一部佳作。

《红岩》的作者是革命中的幸存者罗广斌和杨益言,这本书带我们走进了一个腥风血雨的年代。1948年,也就是新中国成立的前一年,那时人民们还处在国民党的黑暗统治下,重庆的地下党组织正积极与敌人作斗争,江姐、许云峰、成岗等先烈用自己的坚强意志守住了我党的机密,他们即使在敌人的严刑拷打下也绝不松口。革命总会死人,有许多人不幸被敌人残忍杀害,但他们没有白白牺牲,我们最终迎来了胜利。

看了这本书,我十分敬佩这些人民英雄,他们的心中装满了祖国,装满了人民,有了这些愿意为革命牺牲一切的英雄,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其中的小萝卜头是一位战争中的孩子,因为父母的关系被关进了白公馆,后来也被残忍地杀害。他在囚牢里帮助大家传递了许多信息,帮助大家建立起联系,为革命胜利贡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多么可怜而又伟大啊!

作为祖国花朵的我们,生活在这幸福的和平年代,更应该向先辈们学习。我们要建造更高科技的武器,让侵略者们得到应有的惩罚。其实今天的中国并不和平,有许多国家挑衅我们,我还记得去年的南海事件和近些天的“萨德”反导系统,这都是其他国家对我们的阴谋。

瞻仰这五星红旗,上面撒满了先辈们的鲜血。阅读着这本《红岩》,我的心中掀起了阵阵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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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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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我读了《地下一百二十一天》,感觉非常喜欢,现在把它介绍给你们。

这本是美国作家费利斯·霍尔曼写的,讲述了一个孤儿的神奇经历。故事发生在美国纽约市大中央地铁车站。在这个纵横二百二十公里、包含着二百六十五个地铁站的“城市之下的城市”,故事的主角——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史雷克竟要在这里独自生存。

在地下生活的这一百二十一天中,史雷克遇到了有爱心的“粉红脸”女士,举止神秘的却又让人心里倍感温暖的“缠头巾”男士,还有一只小老鼠,他们让史雷克的生活不再冰冷,让他在逃入地下的一百二十一天中,得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冒险和蜕变。

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主人公史雷克只是个软弱可欺的受气包:父母双亡、亲戚们也没有善待他。后来他因为被欺负而逃进地下的地铁站,在那里,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神秘的空洞,于是选择留在那里生活,以卖二手报纸和在地铁站的餐厅打扫为生。一天,他遇上了一位顾客——“缠头巾”男士,不仅衣着奇怪、举止神秘,还总是在买报纸时跟着他、盯着他看。我第一次看到书上描写“缠头巾”先生的这段文字时,还以为他是坏人呢!之后却发现他是个外冷内热的人,我甚至还喜欢上了他,史雷克也是如此。后来史雷克又遇上了一位“粉红脸”女士,她也和“缠头巾”一样,成了史雷克二手报纸生意的“固定客人”。她在史雷克面前展现出来的热情及爱心在我看来简直超出寻常,有一次,她甚至还将自己儿子的衣服送给史雷克。

经历了这么一些“热心肠”的人和事后,再次走回地面世界的史雷克,和以前的他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充满了“向上”的勇气和力量。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希望你们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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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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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书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知识,还给我们带来了快乐。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法布尔身上所具有的超人的观察力和超强的意志力。那些昆虫要么躲在草丛洞穴中,要么生活在树叶枝丫上,法布尔居然能一动不动地扒在草丛里、土堆上、枝杈间观察它们,一连就是几个钟头。要不他怎么能掌握第一手资料呢?怎么能为我们揭开不为人知的奥秘呢?记得他描写螳螂捕食蝗虫的那段:“它的翅竖了起来,直立得像船帆,身体上端弯曲起来,不时地上下起落,还发出像毒蛇喷吐气息发出的声响,就在蝗虫被这声势吓得不知所措时,那两条锯子用力劈了过来。”这一幕让我们见识到了螳螂那奇特的心理战术,使我知道了蝗虫一半是被吓死的。每每读到这样精彩的地方,法布尔那手持放大镜、专注于细节发现的一丝不苟的探索神态仿佛就浮现在眼前。

其次,吸引我的便是法布尔那不畏困苦、不惧失败、勇于尝试的科学精神。法布尔的观察研究不是一帆风顺的,只靠微薄的工资购买瓶子、笼子、箱子,自己准备材料,一遍又一遍地反复试验,失败了再重来直到成功为止。有时,他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不惜用自己身体做实验。记得有一次,他为了证明毛虫的血液中有毒素,就把毛虫粪便涂在自己身上,以致皮肤红肿、溃烂,惨不忍睹。当我看到这儿时,不由地被他这样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神所深深打动。想想自己,有时只是遇到一些难题就不在做了,我得向法布尔学习,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

同学们要多读书。读好书。一句句名言警句不都应征了书的重要性,和书在人生中的地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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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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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是我在学习上取得了成功,妈妈送给我的礼物。这本书给予妈妈对我的希望,希望我更上一层楼,我对这本书可是爱不释手!这本书是由美国19世纪著名作家海伦·凯勒写的,是她的自传。主要叙述了她小时候因生了一场重病,便失去了听觉,视觉以及说话的能力,在老师安妮·莎莉文的教育与帮助下,健康快乐的成长,度过了令她难忘的童年,而且步入了知识的殿堂,完成了在哈佛大学的四年学业。不仅如此,海伦还为了改善美国的残疾人的工作和生活水平,而四处奔波!她这一善举,让我对她肃然起敬!

在这本书中有一个内容让我记忆犹新。这内容的名字叫做《哑巴、哑巴开口说话》,主要讲了,海伦凭着惊人的毅力,克服身体上的困难,开口学习讲话,重新获取讲话的权利。当她开口学说“我”这个字时,我心里就像装了一只小兔子,心脏不停跳动,头上渗出豆大的汗珠。当我看到这集时,我目瞪口呆,舌头麻木。我觉得我看到了那勇气的火焰正在熊熊燃烧!我真为之前自己遇到困难就哭哭啼啼的举止而感到羞愧!我应当学会坚强!哑巴都能开口说话,这些如蚕蚁般的困难就能难倒我吗!当读完这些充满人生哲理的内容后,我有一种急切想要表达的欲望!我明白了:困难是人生最好的“财富”!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我可是感同身受!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时候,我摘录了许多好词佳句,当老师叫我们写作文《我喜欢》时,我可不像同学们那样千遍一律的写:我喜欢冬天,因为冬天有雪花,当我提笔要写时,我那些平时“储存”在那儿的精辟的诗、词、句,犹如放电影一般,浮现在我眼前。因此我以文质优美的特点胜出一筹,被选贴在本班作品展示栏上了!这本书带给了我成功的喜悦和作文水平的提高!

我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在我读这本书时,我的心灵深深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震撼!这本书让我学到了知识!我爱这本百看不厌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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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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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十万个为什么》因为,这本里面可以学到许多的知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接下来,我给大家讲一个里面的知识是:龙会飞吗?

科学家研究目前所发现的恐龙化石,还没有发现恐龙会飞的证据。

当恐龙在陆地上称霸的时候,空中也有霸主,那就是翼龙类。科学家认为,翼龙类只是恐龙的近亲,不能算是恐龙。另外,同样出现在恐龙时代的始祖鸟,虽然有滑翔的本领,但它们是介于恐龙和鸟类中间的动物,也不能算是恐龙。

有一些恐龙,外形长得和鸟类极为相似,甚至也有翅膀和羽毛,但它们都不会飞翔。比如似鸟龙,它的前者太短了,所以飞不起来。再比如似鸵龙、似鸡龙,也都不会飞。

同学们你们想知道更多的知识吗?那就快买《十万个为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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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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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要借,尽管来找我哦!不是我吹牛,在我的房间里,简直是书的海洋,而在这么多的书中,我最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了。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罗贯中,这本书详细地讲了东汉末年朝廷腐败,黄巾军起义到后来的司马炎称帝,三国归大晋的历史故事,成功地塑造了众多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的人物:关羽、张飞、赵云、黄忠、马超、诸葛亮、刘备,还有曹操。这些英雄人物的事迹,给了我很多启发,引起了我深思。而这些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关羽。在《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有很多事迹是关于关羽的,就说五光斩六将,还有兵败走麦城、温酒斩华雄、华容道义释曹操、水淹连环城。这些事迹充分说明了关羽的忠、勇、智、,充分地说明了关羽也是一代豪杰。

这本《三国演义》,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历史,明白了大义,让我看到东汉末年宫政专权、独立无理、收割百姓,使东汉王朝在群雄纷起中圭崩瓦解的直接原因。让我有了很多启发,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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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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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正在读一本关于中国历史的——《中华上下五千年》。

轻轻翻开这本书,我便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吸引了。这里的故事可真精彩,其中我最喜欢三国时期的一个故事——赤壁之战。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曹操势力最大,平定北方后便计划一统天下。这时刘备和孙权联合抗曹,用水陆联军打败了曹操的八十万大军,这就是赤壁之战。这场大战是中国军事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还产生了“草船借箭”“借东风”“火烧连营”等好几个典故。此战之后,刘备借荆州发展壮大,从此形成三国鼎立之势。

读了赤壁之战,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曹操八十万大军却敌不过孙刘联军呢?我们来分析分析都有什么原因吧。

首先,曹操已经平定了北方,兵多将广,一直打胜仗,非常骄傲自大。这次又带着八十万大军攻打江东,自我感觉一定会大胜;而孙刘在面对强敌时则放下矛盾联手抗曹。其次,曹操兵将多为北方人,骑兵重甲很厉害却没有水战经验,更不了解江东河道。曹操自以为很聪明,将船用铁索连接起来,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而孙刘水军大都督周瑜非常了解长江,士兵善水战。再次,聪明的诸葛亮利用江面大雾,草船借箭,得了十万支便宜武器;他又巧借东风、火烧连营,杀得曹军片甲不留。

赤壁之战,孙刘联军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大伤了曹操,充分说明了战场上不是谁兵多将广谁就能胜利的。

爸爸告诉我,遇到事情时千万不要学曹操,即便自己很强大也要怀着谦虚谨慎的心去面对;处理事情时要善于利用各种条件,要学会与朋友分享、合作。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有机会我再一一介绍给大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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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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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春阳

俗话说“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动物小说《狼国女王》。这本书可以说是人见人爱呀!

该书主要讲了原本的老狼王被猛虎咬死了,经狼群见识最多的老狼让母狼紫葡萄出任狼王。狼群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牦牛蹄下,狼王威信屡遭挑衅,大公狼歪歪脖甘心上演苦肉计,力助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

围攻宿敌宛莫沙狼群,紫葡萄网开一面,给对手留出一条生路,联合宛莫沙狼群,与断崖雪瘤虎展开一场最终决战,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了一步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感受到了狼王有着仁慈的一面,也有着宽容的一面。

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为达到一个目的而伤害对手,否则连狼都可以评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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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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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让我不再迷茫;书,如同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如同一只红玫瑰,沁人心脾,神清气爽……

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童年》。

这本书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此书通过一个儿童无邪的眼光,向读者生动的展示了19世纪中叶俄罗斯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描绘了许许多多社会小市民丑陋和愚昧的生活风貌以及当时俄国的宗教、丧葬等民风民俗。这些回忆有助于我们了解沙皇俄国那个时代的风貌,了解一代文学大师高尔基童年时的社会环境。

小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一种浓厚的、色彩斑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仿佛是由一个闪亮而且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地讲出来的悲惨童话”。在叙述童年中,几乎每遇到意见较大的事,都会引起他一种意识的觉醒,在作品中的表现就是每一件事情的叙述之后都紧随一句或一段哲理性的语言。

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的丑陋面貌。这使我不禁想到自己的童年真是太幸福了,每天被父母宠着;每天大鱼大肉吃着,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如果有人欺负你,父母会毫不犹豫地教训那人一番。而高尔基呢?却是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珍惜自己金色的华年。

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我打开了蕴藏无穷力量的宝藏。如今,我的生活依然离不开书。闲暇之时,翻开一本书,旁边放上一杯热茶,安静祥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那本书——《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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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爱的书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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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是明代罗贯中所著《三国演义》了。这本书我百看不厌。今年暑假我终于又有时间捧起这本书细细地品读起来,深深地沉浸于其中,以至于“两耳不闻窗外事”,常常连别人喊我都听不见。

《三国演义》为什么能让我如此痴迷呢?是因为它那曲折动人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我。这本书讲述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从崛起到鼎盛时期,乃至衰败,最后归于西晋的历史故事。其中有关羽温酒斩华雄、诸葛亮舌战群儒、草船借箭等精彩纷呈的故事。书中成功地塑造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有奸诈过人的曹操、义重如山的关羽、机智过人的孔明……

读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一个个精彩的画面浮现在我的眼前,其中《典韦生死当塞门》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闪现。敌将张绣假降曹操,待曹操进城后,来了个“瓮中捉鳖”。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曹将典韦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掩护曹操脱身,一人与张绣苦战,杀敌近百人,将敌军挡在辕门外,最后终因势单力薄,死于乱箭之下。在他死后五分钟内敌兵竟无一人敢在他面前走过。作者成功塑造出了一位可歌可泣的救主英雄,我对典韦肃然起敬,不禁赞叹道:“典韦真是一位盖世英雄!一条顶天立地的好汉!”

《三国演义》这本书也告诉了我一些做人的道理,让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讲诚信,做事要顾全大局,在困难面前不退缩。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读完这本书,我还惊喜地发现自己阅读文言文的能力提高了,越来越喜欢中国的古典文学了。

《三国演义》不愧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它将伴随着我度过金色的童年,伴随着我一天天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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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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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样也是人类精神上的粮食,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没有了书便像没有了灵魂,所以我们要多读书,多看书,丰富自己课外知识,我最喜欢看《论语》了!

《论语》这本书是春秋时代的孔丘写的。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就是因为这本书有前人的想法,也有有趣的小故事,故事和想法结合在一起,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些做人的道理。这本书可“迷人”了!有一次,吃饭时间到了,妈妈叫我吃饭,我看这本书“耳聋”了,没听见!有时,我最喜欢的电视剧开始了,可是我也“忘记”了看。最后,我在书海中不知不觉睡着了。

虽然“完全”地看一本书要看好长时间,但是你看的时间越长,所获取的知识就越多。我在这本书里学到了好多道理:不能失信与人;要学会忍让;人没有仁爱之心,有礼仪也没用……

看书,要看好书。一本好的书滋润着我饥渴的心灵,让我的知识面逐渐增宽,生活得更加充实,促使我更快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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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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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的钥匙;书,时代的生命;书,饥饿时的“美餐”……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书。下面我就来说说我最钟爱的书——《孤独的幸存者》。

《孤独的幸存者》的作者是美国畅销书作家帕崔克·罗宾逊和美国海豹突击队队员马库斯·鲁特埃勒。小说的主人公是美国东德克萨斯州的马库斯·鲁特埃勒,他1999年3月加入美国海豹突击队,进行了长达五周的海军新兵训练后,又接受了海豹基础水下破坏训练、跳伞训练、战地医生训练、海豹突击队资格训练、潜艇训练、狙击训练、通讯训练、联合战术空中指挥训练等一系列高强度的训练。

这些训练极其残酷:凌晨四点穿上水下爆破小组的帆布游泳衣到冰凉的喷水口下“冲凉”;为了吃一盘面包片、鸡蛋和熏肉就得跑两英里,每天为了吃饭就要跑六英里,每天除了做上千个俯卧撑外还有八英里的跑步训练;在冰冷的太平洋里游泳后,还要在沙滩上打滚;爬绳、六十英尺索网、障碍墙、平衡木、缅甸桥等都是每天的必修课;在荒凉的原野上花几个钟头向一千码以外的目标移动,在教官没有发现的情况下进入最佳射击位置并一枪命中金属标靶的靶心,然后悄然返回……

要成为海豹突击队员需要付出多么大的代价呀!他们从来没有停止过学习,也从来没有终止过训练。正如书中所说:“每个海豹突击队员都极其自信,因为我们的信念就是不惜一切代价赢得胜利,坚信世界上没有什么力量能够抵挡我们雷霆般的攻击。”这是最值得我们欣赏也是我们大多数人所缺乏的。

2005年6月,马库斯和他的队友迈克、丹尼艾克斯被派往阿富汗库纳尔省山区,执行代号为“红翼”的猎杀行动。他们的目标是乌萨马·本拉·登的亲信、XX的一支主力部队的指挥官——本·沙马克,目的是要生擒或击毙这个对美军来说极其危险的家伙。他们因遵守《日内瓦公约》放走了三个牧羊人,而引来了大量的基地分子,背包、急救用品、食品、水壶、通讯器材在撤退的过程中都弄丢了,电台天线也被折断。经过一场生死血战,队友们牺牲了,马库斯身受重伤,后来得到了遵循“洛克海法则”的萨伯拉村村民的帮助和保护,他安全归队。

这本书全景式地展露了美国特种兵的生存状态和作战能力。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明白了:在这种完全孤立的处境中,面对最绝望的生存环境,即使有最压抑的恐惧,面对困难,也应该永远自信、永不言弃地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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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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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作家尼古拉。奥特洛夫斯基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写的。他幼年失学,后来当过工人,参加过战争,成为红军战士,身体残疾,最后躺在病床上靠口述完成这部着作。书中的主人公保尔就很像他。

保尔是一位倔强好斗的少年,在他成长时期,国家正在革命,他渐渐成为一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在一次次的战斗中,他都接受了考验,最后因为残疾和失明离开了前线。在这期间,他曾经动摇过,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他主语拿起了新的武器——笔,进行文学创作。

读了这本书,我被保尔的坚强意志深深打动了。一次战斗中,他受伤了,伤口很深,颅骨被打穿,头部麻痹,昏迷了十三天,人们都认为他不可能活过来了,但他凭着顽强的生命力竟然活过来了,简直像一个奇迹。更让我吃惊的是换药时,他疼得失去知觉,昏了过去,竟然没有吭一声,没有喊一句,硬是忍着,多么了不起呀。这种非凡的意志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到我自己平时的表现,真觉得羞愧不已。

还一次,他得了可怕的伤寒,生命垂危,也是凭着顽强的意志,最终战胜了病魔。这是他第四次跨过死亡的门槛,回到人间。更让我惊讶的是:他此时对生命的思考,他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当他临终时,它能够自豪的说,我把整个生命和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自己的人类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崇高的追求啊!

我想:正是因为有这样高尚远大的理想,保尔才会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才会永不放弃,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创作了让人赞不绝口的小说《暴风雨的儿女》成为一名着名的作家。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保尔也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他是我的榜样,我心中的偶像,我做梦都想像他一样坚强,勇敢,现在努力刻苦地学习,将来做一番大事业。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有什么感想?想认识这位英雄保尔吗?如果想,就赶快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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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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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文彬

我最喜爱看的是《鲁滨逊漂流记》,里面的鲁滨逊做事聪明,思想开阔。在书中,鲁滨逊从陆地走到船上,他的整个人生就变了。

他在一座荒岛上险象求生,就仅凭身上带的东西,在岛上生存下来,在一次巡逻时,救回了马上就要被吃掉的星期五,并教会了他说话,最后,他们还是回到了人类文明。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在危险中一定不要慌张,要冷静思考什么办法最好,而且做事情前一定要想好了再做。

我认为呢,这是一本好书,因为里面注入了许多真情实感,而且语言优美,情节跌宕起伏,真是引人入胜,让人浮想联翩。所以,我十分喜欢这本《鲁滨逊漂流记》。真的是非常喜欢它。

人有生存的决心、欲望、信心,就一定能够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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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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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阅读历程中,有一本,我印象深刻并感慨万千——《不老泉》。

《不老泉》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在静谧的树林中与塔克一家相遇,得知了他们一家不老的秘密——喝下了不老泉,并为他们保守了这个秘密,把它带进了坟墓里。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物。其中一个人是珍妮。她守信,她虽然知道不老泉能使人长生不老,如果她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她不仅可以从售卖不老水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而且可以喝下不老泉里的水,长生不老并保持年轻貌美。但她非常守信。当塔克把不老水给她,让她喝下时,她微笑着把那杯珍贵的水倒在一只蟾蜍的身上。与珍妮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物是黄衣人。他邪恶,当塔克一家不同意把不老泉当作赚钱工具时,他挟持了梅,胁迫他们交出不老泉里的水。他贪婪,为了获得数不清的财富和永生,命令无数的黑衣人闯入森林,像强盗一样得抢夺不老泉水。

故事中的黄衣人,不就像是生活中的那些贪得无厌、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人吗?有些无良商家制造商品,表面上是合法安全的产品,实则偷工减料,加入某些添加剂损害食用者的身体。我在新闻上看到一则报道,一位老人买保健品,卖家给他试吃时感觉很好,而买回去尝时却身体不适,爬楼梯时头昏眼花,还摔了一跤。唉!真是“利”字头上一把刀啊!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最明白贪得无厌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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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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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妈妈给我买的《绿野仙踪》。我得到它时,心里甜滋滋的,我捧着它和妈妈回了家。一回家,我就把《绿野仙踪》打开,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连饭也顾不上吃一小口。妈妈担心地说:“孩子,快吃饭吧!”我说:“看完这一本书,我就吃,”可是,我看到了7点,也没吃一口饭,一直看到快9点了,我大声对沉睡的妈妈说:

“妈,我看完了,您瞧,一本这么厚的书我都看完了。”妈妈瞪大了眼睛,吃惊得说:“这么快就看完了?真有本事!”我得意地对妈妈说:“哈哈,真没想到,我也能读这么多呢!”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许多有趣的想象力,我会编许多有意思的小故事,比如我想象的《宇宙上的电视》、《水果服装店》等等。

就因为这本书,我家的墙上有两张读书明星奖状了!爸爸看了以后,高兴地对我说:“小书迷,你可真行呀!”

有一天,我办了一件大大的好事,也和这本书有关事情是这样的,我和奶奶正在看电视,忽然听到水流动的声音,奶奶下了一跳,我跑过去,按着书里的事情,我受到了启发,用一本本书垫上,还有毛巾等物品,经过我的办法,水不流了。等奶奶找来爸爸,我已经修好了!爸爸夸我说:“真聪明,急中生智啊!”

直到现在《绿野仙踪》还像刚买回来一样呢!因为我非常爱护它呀!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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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一本我喜爱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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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你喜爱就是一个朋友,以为慈祥的家人,你的灵魂……如此,我又怎能不好好读书!

我有一本喜欢的书叫《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中有一个小女孩,他无比坚强勇敢……一艘来自东方的大船来到了海豚岛,东方人很热情的将这个岛上的人类带到更美好的地方。然尔主人公的弟弟未能上船,所以主人公卡拉娜下船游回岛上……可是此后他弟弟被穷凶极恶的野狗咬死了,剩她独自一人在岛上生存。卡拉娜开始制造工具为弟弟拉莫报仇……经历千难万险才得以生存,有好多次她与死神擦肩而过……他一直坚持了十八年终于那艘船又回来了。

十八年能使一个穷人变得富有,使一个国家变得强大,也能使一种动物进化成功。而对于卡拉娜来说十八年是老天给她一个认知自己的机会,她经历了多少苦难才得以证明自己的强大,证明自己是可以坚持的啊!

说到她我不禁想起原来的运动会,我们班同学好胜心很强一场又一场的比赛接连不断,我们忍住劳累继续坚持直到成功。

我不得不敬佩卡拉娜,也敬佩像卡拉娜一样坚韧的同学。一个书中的人物让我变得更加珍惜身边的每一个朋友,让我更加坚强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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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爱的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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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鲁滨逊当了一名水手,到了西班牙买了一块田,返回时遭遇风暴,被吹到了荒岛上,从此开始了求生之路。这本书的内容惊心动魄、险象环生。

读了这本书,我学习到鲁滨逊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放弃,勇于克服困难,最终一定会取得成功。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求生技巧,知道在如何在险境下求生存。我还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不能没有朋友。多亏他发现了星期五,才让他枯燥的生活变得有趣,才让他看到了生的希望,最终在星期五的帮助下,他才成功获救。

这本书是我读的第一本外国名著,是妈妈带我到图书馆经过精挑细选后才选出来的,我非常喜欢它。

难怪妈妈常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可真是件趣事啊!以后我一定会跟书交上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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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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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这本时,我的两眼湿润了。保尔坚强不屈,与困难作斗争的精神,时时出现在我的脑海,这本书从此成为了我成长的伙伴。

有一次放暑假,妈妈教我学游泳,妈妈说想学游泳首先学在水里憋气,我吸了一口气钻到了水里,没等站稳我就露出水面还呛了一口水。妈妈告诉我在水里憋气要很长时间才可以的,我又连续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晚上我躺在床上拿出了我枕头下的那本书,我想保尔双目都失明了还继续写作,他有一次不幸染上了伤寒,他凭他那坚强的毅力,奇迹般地从死亡线上走了回来了,重新义无反顾地走向火热的工作岗位,而我这一小小的失败又算的了什么。我在床上辗转反侧怎样才能练好憋气呢?对了!我灵机一动我冲到卫生间取出脸盆接满水猛地把头扎到水里,一次,两次……我成功了。是保尔告诉了我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学习中遇到困难都要坚强的站起来,只要站起来就一定成功。“人最宝贵是的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自从我有了这本书以后,我慢慢地改变了,是悲剧中少了一个主人公,励志剧中多了一个不抛弃,不放弃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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