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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人作文怎么写实用20篇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崇敬的名人。这些名人,可能是伟人、专家、学者……当然,我也不例外。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我最喜爱的人作文怎么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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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动物高中作文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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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只狗,名叫“豆豆”,它是奶奶送给我的。我之所以叫它“豆豆”,是因为它很喜欢吃豆腐。

它美丽、可爱,全身长着黑色的毛,一张圆嘟嘟的小脸蛋上嵌着一双乌黑亮丽的、炯炯有神、水汪汪、调皮的大眼睛,不时东看看,西瞧瞧,仿佛在侦察四处的动静。头上立着一对三角形的耳朵,倾听着周围的声音,一个乌黑的鼻子,还有一张贪吃的嘴巴。“豆豆”的四肢非常有力,可以快速地在陆地上奔跑,一条又细又长的尾巴总是来回地摇摆着。

“豆豆”很贪吃。有一次,我的奶奶来了,家人们忙碌了起来,切菜、烧菜、做饭、泡茶,忙得不亦乐乎。不一会儿,我们大家都开饭了。大家围着桌子坐下来,吃着可口的午餐。而“豆豆”在桌子底下“巡逻”,等待着美味的食物从天而降。过了好长时间,它依然一无所获。“豆豆”开始有点不耐烦了,就来到我的身边,不停地用身子蹭我的腿,用温柔的眼神望着我,还发出轻轻的“哼哼”声,好像在可怜巴巴地对我说:“小主人,行行好,给我一点吃的吧!”我被“豆豆”的神情感动了,就拿了一块还有肉的骨头,放在它的头上方。“豆豆”见我舍不得给它吃,就开始抢了,只见它用爬上凳子,等嘴巴快要够到骨头的时候,用一只脚支撑身体,迅速地伸出另一只脚,凶猛地与我抢夺食物,几乎没让我看清楚就把食物夺下来了。我被“豆豆”的搞笑动作,逗得哈哈大笑,差一点就笑破肚皮。“豆豆”咬着美食,躲到角落里,独个儿、津津有味地享受着美餐。

它虽很贪吃,但也很忠守职责。有一次,我在楼上看电视,正看得入迷。突然,“豆豆”发现了陌生人,就汪汪地叫了起来。我跑下来一看,原来是一位送报纸的叔叔。我抚摸着它的头,说:“‘豆豆’,送报纸的叔叔来了,不要叫了。”它好像听懂了我的话,走到一边,不叫了。“豆豆“对主人也很忠诚。我每天放学回家,它总是第一个迎上来,冲我又蹦又跳,又摇尾巴,讨好我。

我喜欢豆豆,它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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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爱的动物-猎豹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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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明瑞

我小的时候,爸爸妈妈经常带我去费城动物园。我看到了各种各样的动物,可是我看到的最有趣的动物是猎豹。他们的重量是从四十六磅到一百六十磅。猎豹的皮毛是黄色的,身上还带有一些小黑点。这种颜色的皮毛更有利于它们隐藏和捕猎。猎豹和其他肉食动物的区别是它们脸上带有黑色的条纹,看起来凶猛极了。猎豹大多生活在撒哈拉沙漠南面。它们还有特别好的视力,可以从五公里外看见猎物!可是现在,这种动物濒于灭绝。

我最爱猎豹闪电一般的速度。猎豹可以在两秒内达到时速六十五到七十五英里。猎豹是陆地上最快的动物。它们的腿特别强壮有力。我在打网球,踢足球时,都需要很强的爆发力和很快的速度,我也想像猎豹那样跑得快。

现在,你知道了为什么猎豹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和为什么我会想像猎豹那样!这就是我非常喜欢猎豹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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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爱的一个词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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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曾钓过鱼,但我了解沉稳的心态乃收获之本。我不曾对过弈,但我深知沉稳的棋路乃取胜之途。我不曾遇过险,但我明白沉稳的头脑乃脱险之方。“沉稳”乃是我最爱的一个形容词,纵然我有过浮躁,“沉稳”一词仍是我人生路上的指引——我想,我并不矛盾吧?

或 许并非每一个沉稳之人最终能成大事,但一个浮躁之人却必定成不了大事。当年武乡候兵出祁山,即使马谡失街亭导致了满盘皆输,他也未曾乱了方寸,新城上一出 空城戏吓退司马仲达。若不是沉稳的心态,此番蜀人怎能全身而退?纵然随后上方各火计未成,五丈原延寿未果,一代奇才还是留下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佳 话,即使未曾完成先帝托孤重任,又有谁会否定孔明传奇般的一生?

赵国之赵括,三军之统率,只凭纸上谈兵欲与秦国虎狼之众决一雌雄。作战时毫无目标,只凭男儿的血气方刚,意气用事。几十万大军葬身虎口。至此诸国再无力与秦国对抗。等待它们的只是灭亡的丧钟声。

凭 着对“沉稳”一词的喜爱,我不断说服自己做一个沉稳之人。但父母的唠叨,师长的叮咛总让我浮躁,我无法忍受他们总将我当成孩子一般,只有童心未泯的年代我 才需要太多的叮嘱。一旦这些朝我接踵而至,浮躁之情即刻涌上心头。就算我再推崇“沉稳乃成事之本”,也难说服自己还原回沉稳的心态。

一回 在与父亲斗嘴风波之后,我怀着郁闷的心态拿起钓竿品一回“垂钓之乐”,鱼塘周围多是花甲的老人,一袋水烟,一支钓竿,倚着大树,怡然心境尽显脸颜。我席地 而坐,或许是首次垂钓,或许是郁闷的心情传给了鱼竿,半晌过后,鱼竿已丢在一边,只剩一个压抑的我茫然望着水面。几条鱼被细线牵出水面,传来收获的笑声更 加刺激了我。随手拾起几块砖头,用力甩进水中,漾开的涟漪仿佛在嘲笑我的无能。“年轻人,意气用事可不行啊!”老人见我不语,接着说下去。我没有回答,也 没有钓鱼,只是叹了口气提竿回走,留下一连串无言的脚步。

回家之后,写字台上多了一张纸片,“沉稳”二字清晰可见。不清楚它能给我压抑的心境带来多少舒缓,但至少我明白了该做一个沉稳的人。或许我成不了大事,但这并不妨碍我学会沉稳。

多少年来,如同孩提时学走路一样,我在学习沉稳的道路上摸索。纵使我对“沉稳”一词爱得炽热,我至今未曾学会沉稳,现在没有,以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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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爱的校园的一角作文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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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的校园,更爱校园的一角——美丽的大花坛,它让我流连忘返。

春天,这里的小草颜色是嫩绿的。大花坛里的花种类很多,有金黄的迎春花,有艳丽的月季,还有雍容华贵的牡丹。看到那些花儿,我总会情不自禁地凑上去闻一闻:啊,好香呀!花丛中,勤劳的蜜蜂正在采花蜜,爱美的蝴蝶也穿着盛装翩翩起舞。这样的景色真令人心旷神怡。

夏天,小草的颜色由嫩绿变成深绿。在花坛旁边有一个小池塘,池塘里的荷叶挨挨挤挤的,像一个个碧绿的大圆盘。粉色荷花在这些圆盘之间,悄悄地探出头来,像娇羞的少女,亭亭玉立。

一阵秋风吹来,花坛里的小草穿上了褐色的秋装。这时,一股清香飘进了我的鼻子里,我仔细找了找,哟!原来这香气的来源是那棵看似朴素的桂花。金黄的秋菊绽开了笑脸,像小姑娘披散着金发。

冬天,大雪给小草们盖上了一层棉被。许多花儿都禁不住寒冬的考验,凋谢了。但是,花坛边上的那株梅花依然傲立于大雪之中,它这种不畏严寒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这美丽的大花坛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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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爱的保温杯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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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保温杯是我过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它已跟随我有一年半的时间了。

它身上有一只斑马的图案,所以我叫它“斑马儿”。斑马儿是紫色的,杯盖可以喝水,档底有杯垫,杯子的把手是透明的,把斑马儿放在阳光下是闪亮亮的。斑马儿的质量非常好,晚上放热水在里面,第二天早上水还比较温,所以它的功能很强大。

保温是斑马儿的强项,可是有几点却不是斑马儿的强项,而是斑马儿的弱项,一是杯子不小心刮到就会掉漆,它就失去了美丽又闪亮的外衣,露出了难看的银灰色。二是斑马儿只能装热水和冷水,它不可以装果汁、饮料以及汤。一旦装了这些东西,斑马儿就会生病,发出难闻的气味来。三是清洗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要温柔地对待它,只能用海绵球来清洗,也不能接触到醋。啊!这真是一只娇情又高傲的杯子呀,怪不得在超市里我一眼就看中了它。

我和斑马儿有许多小故事,其中有一天我带着斑马儿高兴地去上学,有两个幼稚园的小朋友向我冲来,他们撞到了我,我不生气,可是他们把我的保温杯撞到了地上,还撞掉了一块漆,小朋友们也没有说对不起,还不小心踢了斑马儿一脚,当时的我好生气,好心疼我的保温杯。

当然我的保温杯也有给我带来开心的时候,我见到斑马儿的那一天,阳光明媚,大家都在晒被子,我那天刚好过生日,我放学回来时家里无人,静悄悄的,斑马儿站在桌上。一瞬间,妈妈他们就端着蛋糕唱着生日歌走了出来,我很惊讶妈妈为我办了一个生日派对,最令我开心的是生日礼物是一个叫“斑马儿”的保温杯。

斑马儿的颜色很漂亮,而且还比较实用,我喜欢我的斑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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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爱的老师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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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1)班肖婉莹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啊,老师,是美的耕耘者,是美的播种者。是您,用美的阳光普照,用美的雨露滋润,我们的心田才绿草如菌,繁花似锦。

长长的秀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闪闪发光,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不大不小的鼻子下面有着红润的两唇,像两片淡红的正在开放的花瓣,说起话来妙语连珠。——她,就是我们的英语老师——Alice。我们是柔嫩的花朵老师就是园丁,我们在园丁的培养下成长。我们是活泼的鱼儿,老师就是海水,我们在辽阔的海洋下畅游。

我喜欢老李师的教学风格。您像春蚕,吐着智慧的细丝,编织着知识。我喜欢她严中有爱的态度以及对工作的认真。她每天都是笑容满面地跟同学们讲话,在她的课堂里满是生动有趣。

记得初一刚入学时,第一次见到她,给我的印象就十分亲切。如果说母亲对于我来说是宇宙,是一切。那您对于我来说便是太阳,您的名字和太阳一样美丽!刚开学时,我的状态很是不佳,回答问题总是回答错,每当我站起来时我的脑袋就一片空白。成绩也提不上去。但是,您却用您的言语来温暖我:“没关系,不要灰心哦,婉莹。”我怔住了。这句话直到现在都时常萦绕于我耳畔。

因为您的话语,让我重新找回自我,找到已经迷失的自信。在我晦暗的人生道路中,是您为我点亮了一盏最耀眼的灯;在我迷茫的人生道路中,是您做我的引路人,让我步入正轨,在我跌跌碰碰的人生道路中,是您,为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是您,给我一双强有力的翅膀,让我在有趣的知识世界里遨游!这都是您的谆谆教导。

在我们从幼稚走向成熟,从愚昧走向博学的道路上,是您用生命的火炬,为我们开辟前方的道路。谢谢您,老师,许多情不能够用言语来形容,只能深存在心底,永久驻留,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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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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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我读了《地下一百二十一天》,感觉非常喜欢,现在把它介绍给你们。

这本是美国作家费利斯·霍尔曼写的,讲述了一个孤儿的神奇经历。故事发生在美国纽约市大中央地铁车站。在这个纵横二百二十公里、包含着二百六十五个地铁站的“城市之下的城市”,故事的主角——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史雷克竟要在这里独自生存。

在地下生活的这一百二十一天中,史雷克遇到了有爱心的“粉红脸”女士,举止神秘的却又让人心里倍感温暖的“缠头巾”男士,还有一只小老鼠,他们让史雷克的生活不再冰冷,让他在逃入地下的一百二十一天中,得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冒险和蜕变。

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主人公史雷克只是个软弱可欺的受气包:父母双亡、亲戚们也没有善待他。后来他因为被欺负而逃进地下的地铁站,在那里,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神秘的空洞,于是选择留在那里生活,以卖二手报纸和在地铁站的餐厅打扫为生。一天,他遇上了一位顾客——“缠头巾”男士,不仅衣着奇怪、举止神秘,还总是在买报纸时跟着他、盯着他看。我第一次看到书上描写“缠头巾”先生的这段文字时,还以为他是坏人呢!之后却发现他是个外冷内热的人,我甚至还喜欢上了他,史雷克也是如此。后来史雷克又遇上了一位“粉红脸”女士,她也和“缠头巾”一样,成了史雷克二手报纸生意的“固定客人”。她在史雷克面前展现出来的热情及爱心在我看来简直超出寻常,有一次,她甚至还将自己儿子的衣服送给史雷克。

经历了这么一些“热心肠”的人和事后,再次走回地面世界的史雷克,和以前的他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充满了“向上”的勇气和力量。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希望你们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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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爱的动物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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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没有时钟,只能靠公鸡的啼叫早起,读书的人听到啼叫,就要起来复习功课,练武的人“闻鸡起舞”,农民们听到“喔喔”声就要起床烧饭、干活。这只公鸡也天天报晓。有一天,公鸡昂首挺胸、大摇大摆地走着好像在说:“瞧!我的衣裳多美丽。”我看见了它那美丽的羽毛,就躲在老树下,准备拔一根羽毛当作书签。这时,它从老树旁走过,我突然冲过去拔了一根毛,公鸡吓得慌忙地跑开。从此以后,我给它吃东西,它都不敢吃,以为它吃东西时,我会拔它的羽毛。在晚上十二点时,我学着公鸡“喔喔”叫,公鸡以为自己睡过头了,忘了报晓,也跟着“喔喔”地叫了起来,其它的公鸡也跟着“喔喔”地叫起来。我觉得十分有趣,“哈哈”地大笑起来。

我喜欢这只大公鸡,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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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查理九世优秀作文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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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查理九世是我最喜爱的书,他的作者笔名叫雷欧幻想,全书已出版了20册,每一本都有一个十分刺激、惊心动魄、扣人心弦、令人深思的故事。书中描写了一只有着超高智商(智商跟爱因斯坦相同)会说话的狗老大(就是本书的主角查理九世)带领着机灵的墨多多、漂亮睿智的姚婷婷、有着侦探头脑的扶幽、鲁莽而又勇敢的胡沙组成的冒险队,去探险的故事。他们破过幽灵列车的迷案,打败了鬼公主的阴灵,去过桃源仙境,阻止过法老王的复活会,干掉了不死国的生命树,破坏了简先生的阴谋……真是机关重重、惊险连连、可谓是危机四伏呀,但是每次冒险队都凭着团结、智慧、勇敢有惊无险的闯过了难关。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地是他们登上了“海神之子”的豪华游轮,进入了亚特兰蒂斯,保护了大西洋的王者亚瑟(也就是海神之子),但却没能阻止亚瑟的家乡亚特兰蒂斯的毁灭。

在读查理九世的时候就像在看一本电影一样,刚来到一个以为是安全的地方,但却总是不经意的一个小动作,又招来一场杀生之祸。比如,在鬼公主的嫁衣中他们刚刚逃离金丝线铺天盖地的攻击,躲进了神农百草园,却因胡沙碰了一下冬虫夏草,又引来了更大的麻烦……

在读查理九世时让我体会到了恐惧来源于自身的无知,知识、勇气和团结是克服一切恐惧、困难的根本。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查理九世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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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爱的植物作文350字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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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盆仙人球,是爷爷从花卉市场里买来的。

仙人球的盆是蘑菇形的,上面有许多紫色的点点,里面站着三根仙人棍,仙人棍上分别有着三个形态各异的仙人球,一个是红的像红色的小花,一个是绿的像一个绿色的地球,还有一个是黄色的像一个小杨桃一样,美丽极了!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小杨桃”了,它身上布满了高矮不同、参差不齐的小黄刺,下面还有一些大大小小的仙人球,有黄的有绿的,十分可爱!

仙人球不光可爱,它还有许多用途:治胃病、治腮腺炎、防辐射、做菜,还有制造氧气的作用。有一次,我得了腮腺炎,爸爸就把仙人球的刺拔掉捣碎敷在我的腮上凉凉的。

仙人球的生命力十分顽强,它为了能在沙漠里生存,叶子成了刺,减少水分的蒸发。夏天,烈日当空,所有的花花草草全蔫了,可是仙人球像士兵一样一动不动。

仙人球不仅可爱,而且作用广泛,生命力顽强。我怎么能不喜欢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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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爱的小狗作文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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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份的时候,妈妈给我买回来一只小,长得非常可爱。它的头圆圆的,两个水汪汪的大眼睛就像两颗蓝宝石,小鼻子是三角形的,而且湿湿的,耳朵毛茸茸的,浑身的毛左一块黄右一块白,身后还有一条短短的摇来摇去的小尾巴。因为它长得非常漂亮,又是一个“男孩子”,所以我们给它取名叫“帅帅”。

帅帅刚来的时候只有两个月大,每天做的事情就是吃和睡。吃饭的时候狼吞虎咽,有一次给它吃面条,妈妈把面条弄断,然后放到它的食碗里,只见帅帅马上扑了上去,头也不抬地吃了起来,吃完以后我一看,哎呀,满脸都是面条,我赶紧拿纸巾给它擦脸,它还把舌头伸出来,好像对我说:“我舌头上也有面条,用不用也擦擦呢?”每当它睡觉的时候就把自己缩成一个团,看起来好像一个小毛球,有时还伸出舌头舔一舔嘴巴。

帅帅渐渐长大了,也爱玩了。有一次,我把皮球向前用力一踢,球就跑了出去,帅帅也跟着追了出去,它一边跑一边还不时地看球一眼,好像在说:“我比你跑得快,哈哈!”从此以后,它就特别喜欢那个球,总学着我的样子,伸出前爪踢它一下。一次,我看见帅帅把球踢到客厅中间,然后两只前爪趴在球上,后爪一蹬,就上了球,小脑袋还一摇一摇的,好像说:“你看,你看,我多厉害……”正在这时,只听轻轻的“啪”的一声,帅帅摔倒了地上,我哭笑不得地把帅帅抱起来,揉揉帅帅的小脑瓜,说:“不能淘气了,再淘气又摔疼了。”

帅帅还做过许多好玩的事。比如:我放学回家时它总是用后腿站起来,结果还摔了一个大跟头;我写完作业去找它,它已经跑到我的书包里去了……帅帅非常可爱,也非常有趣,它是我生活中最好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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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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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是《美国国家地理少儿版百科》,这本书是去年我八岁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这本书是16开本的,很厚,有322页,印刷很精美,插图也很漂亮。它的封面是淡蓝色的,还有一圈黄色的边。封面上印着俄罗斯的红场、两头狮子和巨石阵。我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它是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更因为它能够带给我很多的知识,它能够让我了解很多外面的世界。

这本书总共分为九个部分,它们分别是:我们的世界、探险天地、动物世界、文化长廊、地理趣谈、环保先锋、历史之窗、自然之谜和超级科学。

我从“我们的世界”知道了轮滑鞋的由来,也知道了世界上有很多人喜欢轮滑活动,就像我自己也是一个轮滑迷,今年生日时妈妈还特意给我买了一双新的轮滑鞋。

我从“探险天地”里了解到人一生大约要走12万千米的路程,等于绕地球至少三圈呢,你能想象得到吗?

我从“动物世界”里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叫蜂鸟的小鸟,它是世界上最小的鸟,还知道了有一种青蛙还没有一元硬币大,还知道了美国有一种白头海雕,只有美国的海域才有,是世界濒危动物之一。

我在“环保先锋”里知道了我们国家目前是世界上利用水资源发电最多的国家,每年靠水利发电的电量达到了4300亿万千瓦时;还知道了现在地球上化石燃料紧缺,已经有很多国家在使用生物柴油和乙醇作为汽车燃料,还有很多的电瓶车也是环保的。

我从“超级科学”里知道了现在有一种打印机只要塞进去一堆废纸和一支笔芯,就能很快打印出一支铅笔;还有的打印机只要把面粉和油等材料放进去,就可以直接打印出面包来,还有一种打印机可以用茶叶和咖啡豆当坐墨粉使用。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我每天看也看不厌,妈妈说我只要一拿起这本书,就像着了魔一样,忘记了时间的早晚,甚至连吃饭也会忘记,我想这可能就是“废寝忘食”吧。这本书就像我的一位好朋友,它伴我成长,给我知识和快乐,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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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惹人喜爱的小猫作文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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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只惹人喜爱小猫

我家的小猫真漂亮。一张圆圆的、端正的脸,雪白雪白的,没有一根杂毛,就像白玉里没有瑕疵。一双圆圆的的眼睛,黄中带绿,就像一个翡翠。樱桃似的小嘴,棉花糖似的耳朵,硬邦邦的胡须,从猫的角度来讲,就是一位绝代美人。

我家的小猫又贪吃又调皮。别看它这么漂亮,其实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假小子”,你肯定会问:这么好的一个美人胚子,怎么会是一个假小子呢?别急,且听我慢慢道来。一次,妈妈从菜场上买来一袋鲫鱼,放在冰箱旁边,接着就去忙活了。而这时,一个娇小的身影闪过,定睛一看,原来是小猫。它偷偷摸摸的钻到冰箱旁边,去偷吃鲫鱼。它的头几乎要钻到袋子里了。也许是鱼很新鲜,这个贪吃鬼竟然“喵喵”地叫起来了。妈妈听到了动静,走过去一瞧,原来是小猫在偷吃鲫鱼。她好气又好笑的数落小猫:“你这个贪吃鬼,大半袋鱼都被你吃光了,你怎么胃口这么大呢!”小猫喵喵的叫了两声,似乎在说:嘿嘿,大半袋都被吃光了,剩下的就都给我吧!

说起小猫调皮捣蛋的事,这样的“光荣事例”还不少呢!把我们的衣服刮花,把被子刮破,甚至把电视机的屏幕刮花!为此,小猫受了不少挨骂。

我家的小猫,既漂亮又聪明,既机灵又调皮,能不惹谁喜爱呢?

[惹人喜爱的小猫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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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爱的一件物品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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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的一件物品___枕头.如果你看了这题目,一定会笑着说,这那是人喜爱的物品.你先别笑,如果你想知道我为什么喜爱它,就慢慢往下读吧. 我的枕头有着一件粉红色的衬衫和一件黑色的牛仔裤,衬衫上有许多的小狗在玩耍.你看,我的枕头多帅啊!

我喜爱它的原因还有,就是我每次在外面受到什么委屈,或者是被欺负.到了晚上,我都会把眼泪流在枕头上,小枕头每次都是安慰我,让我发泄在它身上,从不怪我的眼泪把它身上那漂亮的衣裳弄脏.你看,多好的枕头呀! 有一次,我和小伙伴们在空地上踢足球.有几个大哥哥过来,把我们的足球抢去,我跑到他面前说:大哥哥,请把足球还给我们吧。他们不但不把足球还给我们,还打了我们一顿,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晚上我把今天所发生的事告诉了小枕头,小枕头一边听着一边安慰我,还让我把今天被人欺负所受的委屈都发泄在它身上。顿时,我拿起枕头拳打脚踢,发泄一通后心情也好了起来。从此以后,我和小枕头的感情就更深了,我也更喜爱它了,我还帮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小龙。

[我喜爱的一件物品三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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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喜爱梅花的作文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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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角树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唯有暗香来。”这就是我最爱的梅花

在我家楼下园子里的花坛中,开着美丽的梅花,这种花只有在大雪纷飞的冬天才开,虽然它的枝头早已发芽,长出花蕾,但是如果不是深冬,不管你给它浇多少水,施多少肥,它的花蕾也不会开放,反而会涝死。记得去年冬天,花坛里的花都早已凋谢,大地一片孤寂,鹅毛般的大雪纷纷扬扬地从天空中飘降下来,没有一点停的意思,周围所有的花都经不住大雪的寒冷,便都谢了。只有它——梅花,在这大雪纷飞的冬天,踏着风雪,来了。只因梅花它知道人间冬天的寒冷,所以,它是先开花后长叶,不经会儿,一朵朵梅花悄悄地开放了,黄黄的花瓣,紫色的花蕊,煞是令人喜爱。在它独自开放的时候,一些花瓣被寒风刮到了白茫茫的大地上,大地顿时发出了一阵阵清香,梅花的美和香就在那寒冷的冬季绽放。春天来了,梅花它却悄悄地去了,我想恐怕春天,也是它带给我们的。

我爱梅花,爱它不畏严寒的傲骨,更爱梅花那清幽绝俗的气质

[关于喜爱梅花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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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爱的一项体育运动

全文共 1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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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项体育运动是踢毽子。你别看它像是现代刚流行的运动,其实,同学们,你们知道吗?踢毽子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有了。

踢毽子起源于我国汉代,到了隋唐时期已经很盛行了。据《高僧传·佛陀禅师转》记载,有一个叫跋陀的人要到洛阳去,在路上时遇到了12岁的慧光在天街井栏上反踢毽子,连续踢了五百次,围观的群众们都赞叹不已。其实到了唐宋时期,踢毽子的花样和技巧也已经有了非常大的进步。到清朝末期之前,踢毽子已经达到了鼎盛的时期,踢毽子的人越来越多。踢毽子已经被人们和养花鸟、放风筝、下棋、等游戏相提并论。更有一些人以会踢毽子而自荣,特别是青年、少年或者是儿童的参加踢毽子的游戏或比赛更为普遍。当时的民间就有流传着这样的童谣:“一个键儿,踢两半儿,打花鼓儿,绕花线儿,里踢外踢,八仙过海,九十九,一百。”

踢毽子呢,首先要手拿毽子,找好一个角度,要找适合自己,自己认为舒服的角度,然后单手将毽子抛到半空中,记住不要抛的太高,然后用任意一只脚在毽子快要落到腰部的时候来把毽子用脚接住,再踢向上去,也不要踢得太高,这样才算一个,然后依次类推,看看你能踢多少个。如果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一些花样,如:后踢、腕踢、抬腿踢、侧腿踢等等,就叫作花样踢毽。我国各地的踢毽子的风格不同,名称也不近相同。一般来说,尖子的羽毛小,底拖较重,踢起的毽子上下飞舞,速度比较快,它的踢法特点是刚劲,动作要求小巧,掌握起来比较难一些。

近年来,人们将我国古老的民间踢毽子游戏演变成了一种对抗性强的体育运动—毽球。踢毽子已经不再是一项有益于人身心的游戏了,而是被人们当做养生之道,踢毽子这项运动已经被人们开展得非常广泛。这项运动在各都市成立了毽球协会,有的地区还设有分会。尤其是在丹东市更为普及人们已经把踢毽子作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踢毽子已经不仅仅是只能在公园里进行的活动了,无论是在美丽的鸭绿江畔,或者是在雄伟的锦江山下,到处都有踢毽球的广大爱好者。早晨踢,午休时踢;街边踢,小区里踢;小到稚嫩儿童,老道近百岁的老人,只要一闲下来,就会两两三三的聚在一起,踢上几脚。每当到了晚上借着街道五彩花灯的光环,就会看到到处都有一只只彩毽在空中飞舞,一年四季从不间断。因此,丹东市被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毽球城”,还承办过几届全国毽球锦标赛。毽球不仅成年人愿意玩,而且也受到我们这些小学生的欢迎,并且在我们的校园里也发展的非常之迅速。在2009年的8月8日“全民健身日”,沈阳市毽球协会派出5000人的庞大阵容,在奥体中心主体育场举行的400人的毽球表演,奥体外场也有1000人同时进行毽球表演。他们还组织了3000人的拉拉队、助威团,让广大群众都参与到全民健身活动中来。目前,沈阳的许多中小学都专门开展了毽球课,一些大学也将毽球作为体育课的必修课程,这些学校的毽球水平也都较高。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项运动,怎么样,听了我的叙述以后,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踢毽球项运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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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爱的季节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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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脚步渐渐离人们远去,秋悄然无息地踏上大地。金色的秋天来了,天空像覆盖大地的宝石,它已经被秋风抹拭得非常洁净而美丽。秋天的美景正如古代诗人王勃所说的那样:“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我被秋的景色深深的吸引住了,情不自禁的出了门,去寻找秋的气息。

走进稻田,一片片黄澄澄的稻谷,随着秋风翻起金波,绿油油的菜地里,肥嫩的菜叶上闪耀着晶莹的露珠。多美丽的景色啊!只有秋才会赋予人类丰收的果实,只有秋才会带给大地新的希望。只有秋是我最喜爱的。

我吮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咦,这空气里怎么有着一种淡淡的香气。噢,这不是水果的气息吗?我随着香气,来到果园中。果园中的繁荣景象让我惊讶,让我喜悦。秋天的果园里充满了欢声,许多水果都成熟了:“大的、小的、甜的、酸的……”它们在农民的手掌里摆动着。

走进我们的校园,景色别具风韵。这又是什么气息?对了,是桂花。校园的花坛中,桂花树一棵棵整齐的站立着,多么像一位位威严的军人在眺望远方啊!又多么像一位位少女,在争着,比着自己的美丽。

走出校门,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也是秋的传递者。你一定会问道:人与秋天有什么关系呢?你瞧,行人们的衣服也变了。不是冬天的大衣、棉袄,也不是夏天时的短衣、短裤。人们已经穿上了上衣、毛线衣,在为冬天做准备了。

不知怎么了,我又漫步到了公园。我疲倦的坐在树下,只见树叶一片片落下,带着一丝遗憾,投向大地母亲的怀抱中,她们跳跃着,旋转着,轻舞飞扬着,翩然落下。这景色对大多数人来说不见得很美,但是对我来说,这是求之不得的美景。这时,我觉得自己似乎也融入了秋,这个美丽的季节。大自然赐予春天鸟语花香,赐予夏天欣欣向荣,赐予了冬天美丽的雪景,当然不会忘记赐予秋天。于是,她赐予了秋天神秘和美丽。

所以,我爱秋天。我爱秋天的树叶,秋天的果园,秋天的田野,秋天的校园,秋天的天空,还有生活在秋季中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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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爱的柳树写景作文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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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绿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这是唐朝诗人贺知章对柳树的赞美,我也喜欢婀娜多姿的柳树。

阳春三月,一场蒙蒙细雨,柳树吮吸着春天的甘露,从长长的墨绿的柳条上抽出嫩嫩的淡黄色的小芽,好像一双双小眼睛,好奇的看着外面的大千世界。从远处看,柳树就像一位年轻的少女,她那长长的秀发低垂着,在微风中,随风摆动。可爱的小燕子,在柳树枝条间盘旋,好像在为柳树跳着美丽的舞蹈。还有人用柳条做成小草帽,漂亮极了。

夏天,柳树狭长的叶子从淡绿色变成深绿色,茂盛的生长着,生机勃勃。柳树的叶子翠绿欲滴,柳枝随风摇曳,像一个个少女在翩翩起舞,一棵棵柳树好像一把把绿色的大伞,在中午烈日炎炎,为孩子们在树荫下玩耍提供场所,大人们也在树下在谈谈家常,打打扑克,享受着柳树给人们带来凉爽。柳树无私的奉献着自己,为人们遮挡着炙热的阳光。

金色的秋天来到了,柳树上的叶子由深绿变成了黄绿,再是浅绿,最后成为深黄。一阵秋风吹过,一片片的落叶像一只只小船飘然落下,柳树摆动着手臂,和一片片心爱的叶子告别。叶子依依不舍的离开柳树,打着旋儿慢慢飘落,黄黄的叶子就像一只只在风中翩翩起舞的蝴蝶,可美了。地上铺了一层厚厚的黄绿色的地毯,给秋天带来迷人的美景。

冬天悄悄地来了,雪姑娘就像个裁缝师,做了一件又一件的衣服。柳树穿上了一件件厚厚的棉袄。从远处看,他它像一位慈祥的老爷爷,在大雪中坚强地挺立着。在雪花纷飞的季节里,柳条儿照样会随风飘荡,即使没有了绿叶的包装,即使自己变得憔悴了,但还是充满无限的生机与活力,让人产生爱恋。

啊,柳树,柳树的一年四季,真的很想一个人的人生经历,有乐有悲,有甜有苦,只有这样,才不枉世上走一趟。也正因为历经了风吹雨打,在来年的春天,柳树才算做长大了一岁,才会长出比过去更加繁茂的枝叶来。

我喜欢你,柳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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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爱小草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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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生长在平原上的小树说,我是多么高大啊!一棵生长在森林里的百年老树说,我是多么矮小呀,什么时候才能够到无际的天空呢?小草是森林里的百年老树,它既平凡,又不惹人注意,但是它却想着天空放飞自己的理想。它明白,自己只要做好本分的事情就可以了,不要想着去改变环境,只要想着改变自己。

春天来的时候,它们一大丛、一小堆地钻出头来,绿油油的草尖好像饱含汁水的青梅一般清凉,不管早晨还是傍晚,它的头顶总是淌着晶莹的露珠。

不管是多么炎热,不管是多么阴冷,它们就像5.12地震中的孩子们永不屈服,它们的梦想很简单,做一个出色的小草,做一个尽职尽业的小草,它们有个朋友叫理想。

不管是多么平凡和无奈,不管是多么幼小和零碎,它们也为世界添上了一丝耀眼的绿。它们任凭风吹雨打,任凭电击呻吟,但是它们有一颗坚持的心。它们有个朋友叫坚强。它们没有缤纷的月季花美丽的花瓣,也没有丁香花无与伦比的香味,什么都没有,曾经也被无情的踩在脚下,没有路给它们走,没有梦给它们做。但是它们世代永存的原因是什么?适应!它们有个朋友,叫做不要改变周边的环境,来改变自己。

风还在吹,雨还在下,似乎永远也下不完。小草的根粗了,叶壮了,更加成熟了,它们不炫耀自己经历磨砺而根深叶茂,它们的心还在、梦还在,永不低头,永不屈服于自己,它们不炫耀自己还去帮助那些开放的花儿更加美丽,契科夫说:“真正有教养的人不是在吃饭时不洒汤,而是在别人洒汤的时候不去看它。”在中国,这种做法叫厚道,小草就是这样。它还有一个朋友叫谦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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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植物作文600字:我喜爱的植物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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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花没有桂花那么清香典雅;没有玫瑰那么娇艳美丽;没有荷花那么闪闪动人,但我却最喜欢它,花中强者——仙人球。

仙人球的身上长满了如钢针般的刺,整个身体绿油油的,圆胖胖的,如果你去碰一下,一定会被刺的。

仙人球刚被爸爸带回家时,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丑八怪”,便把它放在阳台上的角落里不管它。

一日复一日,春慢慢地走去,烈日炎炎的夏天来了,我怕别的花会被阳光晒的枯萎,便把它们带进了舒适、阴暗的地方,唯独没有把仙人球带进那里去。它与烈日对战着,每天都顶着烈日,连人也承受不了高温的折磨,仙人球更不可能战胜烈日活过来。

夏天过去了,我走进阳台,却发现仙人球并没有枯萎,它的刺比原来更硬更粗了,我这时兴奋无比,连忙给它松松土、浇浇水。花中强者这个名字果然名副其实。

仙人球不仅能在几个月不喝水的情况下生活,还能开出花来!

一开始,我也不相信“丑八怪”能开花,你看仙人球绿色的刺球上渐渐地长出了许多粉红色的小颗粒,仙人球像一只背着野果的刺猬。

仙人球不怕风吹雨打、不畏严寒酷暑,不求别人照顾,不计得失,顽强地生长着,并将美丽的花朵展现在人们面前,默默地奉献着。

我爱花中强者——仙人球,更爱它那坚持不懈、顽强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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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爱的动物初中作文600字

全文共 1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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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只可爱的小白兔,它叫白白,我喜爱动物作文。

白白长得可漂亮了:一双红宝石似的眼睛,镶嵌在毛茸茸的头上;一双长长的大耳朵非常迷人。

它最爱吃苦菜了,只要一见到苦菜,便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样子可爱极了,人见人爱。

不过它也有调皮的时候。

有一次,白白把家里的东西弄得乱七八糟,我见了,气得抡起拳头就打它,只见白白连忙跑到我身边,用头蹭蹭我的腿,可怜巴巴地望着我这个小主人,我顿时心软了,抱起白白,心疼地对它说:“白白,以后不要再这样了。”说完,我把东西都收拾起来了,这是为了让白白脱出困境。

白白高兴地在原地打转转,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呀!我今后一定不会再惹祸了。”

可是有一次,我和白白出去玩。

不一会儿,白白跑到一个拐角处的草丛里,我怎么找也没找到它,以为白白失踪了,就伤心地大哭起来。

白白听见我的哭声,马上跑了出来。

我见了,立刻停止了哭声,抱起白白边哭边问:“白白,你跑到哪里去了?以后不要乱跑了。”白白点点头,好像在说:“对不起,小主人,让你担心了,我以后再也不乱跑了。”我和白白又出发了,白白在前 ,我紧跟在后,怕白白又走丢了,可又过了一个转弯,白白又不见了。

我想:“完了,白白真的失踪了,怎么办?突然,我晕了过去。

从此,我再没有见到我那可爱的白白,我真想再抱抱你啊,白白!

我们幼儿园的刘老师送给我一只小狗,它那时也就两个月左右,它的名字叫小白,中学生作文《我喜爱的动物作文》。

因为它胖乎乎的身上长着雪白的长毛,就像穿着一件厚厚的白袍,它有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就像两颗宝石镶嵌在那里,秀气的鼻头上顶着一圈黑晕,乖巧的嘴巴上挂着点点胡须,它既聪明又可爱,有时也很调皮,我非常喜欢它,它也愿意和我一起玩。

自从小白来到我们家,它就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每天早上我都带它去跑步,而它总是跑在我的前面,时而回头看看我,又继续向前跑,有时它跑累了就围着我的腿转圈,如果遇见别人家的小狗就会顽皮地扑上去和它们打在一起,你咬我一口我踢你一脚,最后干脆滚在一起,这时保准一身白毛变成一身黑。

回到家,我往往训斥它一顿,它蹲坐在地上,一双可怜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我,好像在说:“我错了,请你原谅我”。

于是我只有打来水给它洗澡,它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很配合,我整整给它洗了两大盆黑水,终于我的小白恢复了原来的模样,我又用毛巾给它擦干,它用力一抖,身上的毛立刻蓬松起来,它回头看了我一眼,爬进自己的窝一动不动,就像犯了错的小孩儿一样,我心疼地摸着它的头轻轻地说:“改了就好”。

小白睁着眼睛看着我,象是听明白了似的伸出舌头舔我的手,在表示“我下次一定改正的决心呢”!

这就是我的小白,小白使我的生活充满了无限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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