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最喜欢的书英语作文(精彩20篇)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下面小编带来的是最喜欢的书英语作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浏览

6268

作文

878

我喜欢的秋天英语作文:Autumn

全文共 1470 字

+ 加入清单

All the year round, I likeAutumnbest. Because autumn is a harvest season, is a colorful season.

Standing at the edge of the field, look, there is harvest scenes. The sorghum red; Rice laugh bending the waist; All kinds of delicious fruit is ripe, waiting for farmer uncle to gather. The human face is permeated with the joy of harvest.

Autumn wind is gentle, blow on the face has a cool, comfortable and sweet feeling. Deliver it blow away the heat in the summer, cool autumn, blew the leaves on the trees, blowing open the beautiful flowers, ripe harvest of fruit.

The autumn rain is gentle, thin. It also has a box of colorful paint! Ginkgo biloba is it dyed yellow, maple leaf is it dyed red, the field is it dyed a golden color. Most it the most loved chrysanthemums, gave chrysanthemum color, with purple, yellow, white, golden, they are for the doo-yan!

Autumn sunshine is warm, quiet, brilliant. Stand in the sun, everything is so bright.

The autumn air is blue, the tall, I finally know what call "the fall".

Autumn is beautiful, I like autumn. Because autumn brings us a better and hope!

一年四季中,我最喜欢秋天。因为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还是个多姿多彩的季节。

站在田野边,放眼望去,到处是丰收的景象。高粱涨红了脸;稻谷笑弯了腰;各种鲜美的果实已经成熟,正等着农民伯伯去采摘。人们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

秋天的风是柔和的,吹在脸上有一种凉爽的、舒畅的、甜蜜的感觉。它吹走了夏日的炎热,送来了秋日的凉爽,吹落了树上的叶子,吹开了美丽的花朵,吹熟了丰收的果实。

秋天的雨是温柔的,细细的。它还有一盒五彩缤纷的颜料呢!银杏叶被它染成了黄色,枫叶被它染成了红色,田野被它染成了金黄色。它最疼爱菊花了,给了菊花最多的颜色,有紫红的、淡黄的、雪白的、金黄的、它们正争香斗艳呢!

秋天的阳光是温馨的、恬静的、灿烂的。站在阳光下,一切都是那么明亮。

秋天的空气是蓝蓝的、高高的、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秋高气爽”了。

秋天是美好的,我喜欢秋天,因为秋天给我们带来了美好和希望!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2024小升初英语作文预测:我最喜欢的动物

全文共 1834 字

+ 加入清单

Four little short legs, a fat, body, and a thorn and a small head and soft abdomen. Gather together a lovely and clever little hedgehog.

Little hedgehog is very cute, its whole body, in addition to the abdomen, the other parts are all full of thorns, like a small ball. Is everybody loved them.

Hedgehog thorns but its weapons, whenever meet enemies, it will shrink into a terrible thorn ball, even ferocious wild boar with it cant.

Hedgehog claws have sharp eagle claw, so, this is a hedgehog capture one of the good helper of other small animals!

In melon field, it is known, "a thief steal melons" it "steal" the melon method can and human picking melons method is not the same as well - when night falls, the little hedgehog will sneak up to melon field, the skin will be back into the "steel stab", then, a turn, they slipped behind the melon.

Hedgehog still have a kind of magic power, it is not only can swim, can catch a snake in the water! A hedgehog can swim because it lives in the bushes, afraid of hot, so can swim. It will catch a snake because it not only like to eat snakes, and the snake is cartilage, is afraid of the hedgehog.

I really want to know why the hedgehog has so many hard thorns? Did they to protect themselves, and evolve? Should be like this? Every time see little hedgehog, I think so.

This is my idea of a small animal, a hedgehog. Needless to say how much I like it.

四只小短腿,一个胖乎乎,并带刺的身体,加上小巧的脑袋和柔软的腹部。凑成了可爱机灵的小刺猬。

小刺猬很可爱,它的全身,除了腹部,其他部分全都长满了刺,像一个小刺球。真是人见人爱。

刺猬的刺可是它的武器,每当遇到天敌时,它就会缩成一个可怕的刺球,就连凶猛的野猪也拿它没办法。

刺猬的爪子有老鹰的爪子那样锐利,所以,这还是刺猬捕捉其他小动物的好帮手之一呢!

在瓜地里,它还是远近闻名的“偷瓜贼”,它“偷”瓜的方法可和人类摘瓜的方法不一样哦——每当夜幕降临,小刺猬就会偷偷窜到瓜地里,将瓜皮刺进背上的“钢刺”里,然后,一翻身,就背着瓜溜走了。

刺猬还有一种神奇的本领,就是不仅会游泳,还会在水里抓蛇!刺猬会游泳是因为它生活在灌木丛内,怕热,所以会游泳。它会抓蛇是因为它不仅仅喜欢吃蛇,而且,蛇是软骨组织,是怕刺猬的。

我很想知道刺猬为什么身上有那么多的硬刺?难道是它们为了保护自己,而演化出来的吗?应该是这样的吧?每当看到小刺猬时,我都这么想。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小动物——刺猬。不用说我是多么喜欢它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8 字

+ 加入清单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当然我也不例外。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这本书非常厚。

这本书不是一本小说、漫画,也不是一本故事书,它是一本作文书,它的名字叫“好作文,这样写。”

这本书写的不是一件事,而是涉及到许多方面。有写人的、写事的、写景的、写动物、植物的……每一篇都用了许多修辞手法,优美的语句。这本书主要教你如何写作文,怎样把作文写好。所以每一篇都有主要内容、意思、好词好句。

你们肯定会问我为什么要选这本书?接下来,我慢慢地告诉你。

因为这本书提高写作水平非常快。这里面,无论是写事,还是写人,都写得非常细致,而且每一篇无论是字数还是段落,写得都非常清楚。另一方面是,我还喜欢它的语句,这里面的每一篇作文的语句有的非常有趣,有的非常优美。这本书还启发我,教育我要多读书,多看书,这样对我们写作有非常大的帮助。

在我每天早上、晚上坚持读书后,得到了大量的积累。上一次在学校考试,正好,这次的作文是写人的,这几天我看的也是写人的作文,而且我还重点看了一些外貌描写的范例。所以,“下笔如有神”,这本书可真帮了我大忙呀!

在我每天坚持读书下,我的作文提高了许多,成绩也提高了。

我喜欢我的作文书,帮我提高成绩、写作水平的作文书。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2 字

+ 加入清单

我的家里摆放着很多很多的,有的是小说、有的是绘本,还有的是睡前故事、古诗词、百科全书、十万个为什么……。

在一个很不显眼的位置上,放着一本书,名字叫《长袜子皮皮》。我对这本书很有兴趣,因为这本书的主人公应该叫皮皮,可是为什么是长袜子皮皮呢?那她的袜子有多长呢?那就要走进这本书里去寻找答案了。

这本书的封面上,有一个长着红色头发的小女孩,她叫皮皮。她的头发是扎的两个刷刷,就像两团熊熊燃烧的大火。最有趣的是,她的一只脚上穿着长到膝盖上的黄色的长袜子,可另一只就是到脚脖的红袜子,还穿了一双特大号皮鞋,就像两条黑色的小船。皮皮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她的一只手可以举起一匹强壮的骏马,这证明她的力气很大。

看完封面,我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打开了这书。

目录上写着,皮皮搬进维拉。维洛古拉,皮皮捡破烂并和别人打架……看到这些有趣的目录,就忍不住想看。

故事讲的是维拉。维济古拉里住着一个小女孩叫皮皮,邻居杜来和阿妮卡成为了皮皮的好朋友,她们相邀去了黑人岛。经历了无数次旅行,最后她们来到了一个孤岛上,并在那里生活。她们不仅去航海,还去了好多其他的地方,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

我印象最深的是皮皮劝告基姆和伯克、皮皮对基姆伯克的不耐烦。有一天国王说:“只有小孩留在岛上,其余的人都跟我去打猎。”大家说:“好啊!”于是国王他们就走了,皮皮说:“我们去山洞里玩抓石子吧!”大家说好啊,好啊!然后大家就爬进了山洞。

这时,强盗伯克和吉姆偷偷来到霍屯督岛来偷珍珠,他们故意对皮皮说好话,想把珍珠骗到手里,可皮皮就是不给他们珍珠。于是伯克和吉姆想:我们两个大人怎么骗不过那些小孩,看来我们得大显身手了。可皮皮力大无穷,他们当然斗不过皮皮。只见皮皮一手抓着基姆,另一只手抓着伯克,一下两个人就飞上了天空。过了一会儿,然后重重摔到了岩石峭壁上,痛苦的呻吟了好久,才爬起来一瘸一拐的逃跑了,从此他们就再也没出现过这片海域。

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以后我还要看1遍、2遍、3遍、无数遍。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0 字

+ 加入清单

我的柜里有许多好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讲的是海伦·凯勒从失聪、失明的巨大痛苦中走出来,在莎莉文老师的细心帮助下,热爱生活,发奋学习,最终成为哈佛大学高材生,以优异成绩毕业。

海伦·凯勒的形象常常浮现于我的脑海。当我遇到困难,想打退堂鼓的时候,她就会给我力量,让我坚强;当我受到挫折,灰心气馁的时候,她就会给我信心,使我勇敢。

记得有一次学自行车,我学了好长时间还是不会骑,车好像在跟我作对,经常把我摔在地上,我的手和脚都摔出了血来。当时我真的想放弃了。这时,海伦·凯勒仿佛就站在我面前,笑盈盈地说:“坚强些,坚持住,不能半途而废。”我惭愧了,扶起自行车继续学车,摔倒了又爬起来。终于,爱捉弄人的自行车被我驯服了。

还有一次班干部竞选,我因说错词被同学们笑话,落选了,当时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一年后又重新竞选了,虽然我很想当班干部,但是一年前的阴影总是挥之不去,我决定放弃。但是一想到海伦·凯勒的第一次演讲,我就改变主意了,于是我写好发言稿,认真准备,终于竞选成功,当上了语文组长。

从此,我更喜欢这本书了,因为它使我懂得只有知难而进,坚持不懈,才能把梦想变为现实。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65 字

+ 加入清单

著名作家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是看些什么书呢?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原著是美国的海伦·凯勒。这本书写的是:一个本来不盲,不聋的人,因为一次高烧而失去了光明和听觉,但经过不懈的努力,最后考入了最著名的大学之一——哈弗大学。

海伦·凯勒在无光、无声的黑暗世界里,坚强面对生活,勇敢地迎接生活的挑战。虽然拥有三天光明只是一个不能实现的梦,但是海伦·凯勒丰富、生动、真实而伟大的一生,却给全世界成千上万的残疾人和正常人带来感动和激动。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你也赶快看看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8 字

+ 加入清单

孔圣人曾说过“万般皆下品,唯有读高!”读书既能增长我们的智慧,也可以告诉我们人生的道理。

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阳台上看书,在我的书柜中,我经常翻阅的就属《简爱》了,百看不厌,虽然书的封面已经悄悄泛黄了,可是我还是把它当作珍宝。看着这本书,我仿佛身临其境,融入了主人公简爱这个角色,时悲时喜,时忧时乐!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从小就承受着他人无法承受的生活压力,姨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排挤,但是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失去自我。在生活的重重压迫下磨炼出了她的坚强意志,破茧成蝶。简爱用她的行动向我们展示了一种坚持信念,永不放弃的人格力量。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简爱对罗切斯特说过“我们的灵魂,站在上帝面前完全是平等的”,困难的压迫,并没有让简爱感到自卑,她觉的人性本来是平等的,没有高低富贱之分,这也让罗切斯特深深地被她打动,义无反顾的爱上了她。罗切斯特也曾多次对简爱说过我们是平等的,他跟简爱一样,一样追求的是真爱,一样追求的是美好的心灵,而不是美丽的外表,因为这样简爱也深深爱上了罗切斯特。简爱的正直、高洁并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我深深的被简爱的可贵精神给打动了,并且从心底里敬佩她。

《简爱》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使我受益匪浅。拥有一本好书不仅可以陶冶情操,也可以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质。“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唯有读书可以让世人走向光明。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7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我在家闲来无聊,随手拿起一本翻着。忽然,当我看到《小英雄雨来》这篇文章时,被里面的生动情节吸引了。

这篇文章的情节很有意思。尤其是这段:

雨来一会儿把敌人领到田地里,一会儿又领到大路上,弯弯转转,在这片假地雷阵里走。雨来故意扯开嗓子喊叫一声:“小心地雷呀!”一个小鬼子兵正好踩到松软的土地上,以为踏着地雷了,惊叫一声,趴到地上。这一叫,整个鬼子大队忽啦啦地闪到了一边,叽里咕噜趴下来,吱哇乱叫。趴了一会儿,不见雷响,才松了口气站起来。很多鬼子,因为刚才把头埋进土里,弄得满脸沙土,只露着滚动的小眼睛。一个个缩头缩脑惊慌的样子,仿佛都吓掉了魂。

这个故事,讲述了小英雄雨来和小鬼子们斗智斗勇的故事。写出了雨来的机智勇敢,热爱祖国的优秀品质。

雨来小小年纪就这样的勇敢,我们的年龄与他相仿,却在很多方面无法与他相比。他生活在战乱纷飞的坚苦年代,却那么的勇敢、机智、热爱祖国。我们和他比起来,我们更幸福,但我们没有表现出他那样的优秀品质。我们应当以他为榜样,向他学习,向他看齐。

雨来说:“真想与你一起到还乡河游泳;真想与你一起在夜校读书。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而我想说的是,“真想与你一起和日本鬼子周旋,可惜我们不在同一个时代,只有把你的精神传承下来,只有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长大后才能为我们的祖国作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89 字

+ 加入清单

我最喜欢的一本河南农大附小 二年级崔又千书,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它总能在我需要时为我指明一条光亮的大道。在我左右为难时帮我播下智慧的种子。书,是我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我可是个“小书虫”,津津有味填满肚子。我最爱“吃”的一本书要数《神话故事》了。当我看到“嫦娥奔月”时,我为嫦娥姐姐伤心难过;当我读到“女娲造人”时,我为女娲妈妈竖起过大拇指……那些神奇的故事被我尽收眼底,翻到感人的故事,我为它流过热泪;翻到幸福的故事,我为它激动不已。当我沉迷在《神话故事》里时,九十头大象都拉不回来。上次我如饥似渴的读“八仙过海”,爸爸喊我吃饭我都听不见,因为满脑子都是故事里的情景……可见,我一拿起有趣的书来,就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古人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现代信候讲得妙,“读书是输入,写作是输出。没有输入,何谈输出?”读书,对我来说,永远是最幸福快乐的事。尤其是我喜欢的书。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关于我最喜欢的动物高二英语作文

全文共 899 字

+ 加入清单

With big eyes, there is an emergency ears like flying up to now。 You guess what? Let me guess, is the rabbit。

A rabbits eyes like ruby, of course, I also gave a name to my rabbit called ruby。 Because the rabbit eyes glistened like ruby。

Remember once, my mother took me to go for a walk, I bring my ruby went to the park。 Ruby remembered it home for many years, because of the ruby grew up in the park, but his mom and dad have vanished into thin air, I also know that the rabbit is very poor, but I also didnt find its relatives。 The rabbit ears soon ran off, may be sad, I had to chase her for a long time。

This is my favorite little animals。 Smart, lovely ruby。

眼睛大大的,有紧急情况耳朵像飞的一样竖起来了。大家猜猜是什么?猜不到吧,就是兔子。

兔子的眼睛像红宝石一样,当然,我也给我的兔子起了一个名字叫红宝石。因为兔子的眼睛像红宝石一样亮晶晶的。

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散步,我带着我的红宝石来到了公园。红宝石想起了它多年的家,由于红宝石是在公园里长大的,但是他的爸爸妈妈却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也知道兔子很可怜,但是我也没有找到它的亲人。兔子很快就竖起耳朵跑了起来,可能是伤心了,我追了很久才追到。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聪明、可爱的红宝石。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1 字

+ 加入清单

大家好!今天是世界读日,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在达尔小时候,他并不喜欢学校,因为学校里的老师会因为他弄坏钢笔尖,向同学借个笔尖而将他痛打一顿,所以他异常自卑。但好在达尔的学校旁边有一座巧克力工厂。那儿经常会送巧克力给孩子们品尝,并请他们提意见。于是,这成了他唯一的乐趣。所以在达尔长大之后,抱着对当时学校边那座巧克力工厂的向往,写下了这本香香浓浓的《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贫穷的小男孩查理生活的小镇上有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从来没有人进出。有一天,工厂主人威利·旺卡先生发出告示,他在五块巧克力包装纸中藏有金奖券,得到它们的孩子就能参观工厂。查理幸运地得到了金奖券。最后,查理通过自己良好的品质,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继承人。

在这个工厂中,有许多让人叹为观止的发明:供夜间在床上吃的发光硬糖;给说话说得太多的父母吃的黏嘴糖;供上课时吃的隐形巧克力糖……难得的是,这本书中居然没有反派成年人,而是形成了查理与另外四个获得金奖券的小孩的性格对立。为了突出另外四个小孩的缺点,达尔的描写也是夸张到了极致:例如奥古斯塔斯·格卢普的缺点是太贪吃,所以文中说:“照片上是个九岁小男孩,胖得像用强力打气筒打足了气一样。他浑身都是鼓出来的松软肥肉,脸像一个大面团,上面有两个小葡萄干似的贪婪眼睛窥视着外面的世界。唯奥利特·博雷加德的缺点是爱嚼口香糖。“我不能没有他。我整天嚼口香糖,除了吃饭时的几分钟,我会把它从嘴里拿出来,为了安全地放好,我把它贴在我的耳朵后面。……”

对于这些坏孩子,达尔的惩罚也是不失幽默。贪吃鬼格卢普悄悄溜到巧克力河边,用双手捧起热巧克力溶液大喝特喝,喝得要多快有多快。因为伸出去太远,他掉进了河里。你以为他会淹死吗?不,达尔安排了一根大玻璃管吸住了他。随后,他像一个鱼雷飞快地升了上去。现在,可以去草莓牛奶巧克力夹心软糖车间把它打捞出来了。

甜蜜的浪漫、极致的夸张、随性的幽默,怎么样?相信大家已经被这本书的魅力深深吸引住了吧!想必你已经等不及捧起这本书了!那么,祝你阅读愉快哦!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514 字

+ 加入清单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法国的高尔基这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国古代的宋真宗这样说。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读书,而我们这些祖国的未来怎能不多读好书?

我的爱好也是看书,而且尤其喜欢历险类的书,而《鲁滨逊漂流记》则是历险类的书中的“王者”,这本书的引人注目之处不但在主人公鲁滨逊坎坷曲折的经历之中,还在主人公鲁滨逊怀有一颗坚强、不随便向大自然认输的心中。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见识见识。可他的父亲却是个固执的人,只想让鲁滨逊继承他的商人事业。鲁滨逊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亲的管束,就瞒着父亲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钱的朋友,一起买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伦敦了。

在前往伦敦的路上,鲁滨逊先遇上了大风暴,船被撕了个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总算“苦尽甘来”,他一帆风顺地到非洲,他凭借天生的商人头脑在非洲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办事时划着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着商船来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着在非洲经商赚来的钱买了一座庄园,做了庄园主。可他不甘心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经商。

可这次运气也不太好,船遇到风暴触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他一个人侥幸存活了下来,他在风暴中拼命游泳,最后还是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潮水冲到了一个偏离航线、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冷静下来,把被潮水冲到岸边的沉船残骸里可以利用的东西都给搬了上来。他用从船上搜刮来的亚麻布做了帐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桩在家旁边做了一圈栅栏,防止野兽入侵大本营。他用从船上拿来的枪支和弹药猎捕野味为食,以家旁的小池里的淡水为饮,用简单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还种植小麦并成功地做出了面包。度过了最初的困难。

当鲁滨逊已经在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他在一次环岛旅行时看到了几个巨大的脚印和几堆已经腐烂的骨头。当时,鲁滨逊恍然大悟,这些骨头并不是动物的骨头,而是人类的骨头!他终于知道,这座岛并不是一座荒无人烟的荒岛,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开过食人宴会的小岛!鲁滨逊知道这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的时候,吓得魂不附体。因此,鲁滨逊十几天内没有安稳地睡过一次觉,每次想睡觉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同样的噩梦:他被食人族捆了起来,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同类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个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会被噩梦惊醒,害得他好久没好睡觉,长出了像熊猫的眼睛一样的黑眼圈。直到他又过了三年,亲眼看见一群食人族来到岛上吃抓来的奴隶,他实在怒不可遏,抓起猎枪和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把食人族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食人族。当时,鲁滨逊实在不想杀生了,便留下了一个伶牙俐齿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隶。由于鲁滨逊收他为奴隶时是星期五,鲁滨逊便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和“星期五”又在荒岛上生存了几年后,一艘商船来到了荒岛,他们十分兴奋,可不幸的是这艘商船的船长对他们说,这艘船以经被海盗俘获,海盗们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后鲁滨逊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盗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收复商船,并把海盗留在了小岛上。船长十分感激地带他们回到鲁滨逊的故乡——英国。当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家里时,父母亲早已双亡。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后,我要对大家说,我们的身边有许多一见到困难就说不的人。可你看看鲁滨逊,我们应该多学习他看见困难并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冷静下来,仔细观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战胜困难,并在受挫时不放弃希望,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4 字

+ 加入清单

在我的柜里,有许多我珍爱的书,其中有本是我最喜欢的。它就是《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里面蕴含着经验的真知。无论是王朝帝国的心衰成败、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还是重大事件的曲折内幕、伟大改革背后的艰辛……这些历史无不折射出做人与做事的道理。

这本书是以时间为顺序写的,选取了中华历史五千年来的重大事件、风云人物、辉煌成就、灿烂文化等内容。其具体分为七个篇章:华夏源头、中原争霸、九州一统、离析与交融、乾坤变幻、王朝更迭、民主与新生等内容。每次回到家,我都会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民主与新生,它记载着新中国的每一次进步:一千九百四十九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千九百六十四年十月十六日,中国自行研制的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二千零八年八月八日,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在北京开幕,成为有史以来最成功的奥运会;九月二十五日,中国神舟七号载人飞船发射升空,宇航员翟志刚成功完成太空行走……每一次的记载都让国人感到自豪喝兴奋。我感到:中国人的腰杆越来越直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那儿脏了皱了,把它当宝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得不得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10 字

+ 加入清单

我读过很多的,但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给心灵洗个澡》。

这是一本帮助人洗涤心灵尘埃的,富有哲理和智慧的书。它通过极富哲理,而又浅显易懂的小故事,启迪人们如何才能拥有一颗健康快乐的心灵,如何去创造幸福美好的人生。

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古代有一个举人,在进京赶考的前两天,做了三个梦。第一个梦是自己在墙上种菜。第二个梦是下雨天,他戴着斗笠还打着伞。第三个梦是跟心仪已久的表妹躺在一起,却背对着背。举人觉得梦很蹊跷,就找人来解梦。那人笑着说:“墙上种菜不是白费功夫吗?戴斗笠又打伞,不是多此一举吗?跟表妹躺在床上,还背对着背,这不是没戏吗?你最好回家算了。”举人听了如同浇了一瓢凉水,便打算放弃考试。正要离开旅馆,店主便问他原委。店主听了笑嘻嘻地说:“墙上种菜不是高中吗?戴斗笠又打伞,说明你是有备而来。跟表妹躺在床上,不是翻身的时机快要到了吗?”举人听了大喜,就参加了考试,果然高中了。

这则故事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它告诉我们:“积极的心态能激发出高昂的情绪,能帮助我们忍受痛苦,克服艰难,化解困境。”是啊,这就是不同的心态带来的不同的结果。生活中这样的事还少吗?但是,只要放宽心,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思考问题,那么结果就大相径庭。

还有一个故事。一位年迈的老奶奶,老伴去世了,就搬到儿子家住。过了几年,老奶奶的身体日渐衰弱,吃饭难免在桌上洒些汤汤水水,儿子和儿媳为此很讨厌。一天,她不小心打翻了一杯牛奶,儿子就让她到卫生间去吃饭。当天晚上,奶奶的孙女玩积木,边玩边大声说:“我给爸爸妈妈造一张桌子,等我长大了,你们就可以在房间的角落里吃饭了。”话音刚落,儿子就明白了女儿说话的用意,立刻接回了自己的母亲。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父母是孩子学习的榜样,也是孩子的一面镜子。孩子的模仿心最强,不管何事,他们都在无心中加以模仿,所以,不孝敬老人的父母,自己的儿女也会不孝敬他。

《给心灵洗个澡》确实是一本好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非常感人,发人深省。它告诉我们:我们无法左右天气,但可以转换心境;我们无法预知未来,但可以掌握命运。当今的社会,生存艰难,许多人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这时,我们就应该停下匆匆的脚步,给心灵洗个澡,重新拾起对生活的热爱与信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我喜欢一本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689 字

+ 加入清单

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本,把我们带入浩瀚的天地;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本书,带我们欣赏人间美景。我是一个“小书迷”,读过的书不计其数,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像《四大名著》《昆虫记》《安徒生童话》等等,我都爱不释手,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数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西游记》出自清代小说家吴承恩之手,是一本老少皆宜,中外欢迎的一本神话小说,以丰富瑰奇的想象描写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在迢遥的西方路途上和穷山恶水冒险斗争的历程,经过和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方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这本书,故事扣人心弦,让人入迷,我恨不得一口气读完。我最喜欢“大闹天宫”这一章了。写的是孙悟空多次乘筋斗云到天庭上偷喝仙酒,偷吃蟠桃,又私自放御马,到太上老君那里吃光他的金丹,踢翻炼丹炉,害的大火四处蔓延。玉皇大帝知道后,连忙派各路神仙带着法宝来降服孙悟空,可孙悟空却并不害怕,他拿起金箍棒和他们打得天昏地暗。最有趣的是和二郎神比七十二变,一会儿变成猎物,一会变成庙宇,有趣极了!“大闹天宫”最后以如来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五指山下收场,但孙悟空并未放弃,他以顽强乐观的精神在山下生活了五百年。后来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克服重重困难,永不言败,最终取得成功。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孙悟空那永不放弃、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感动。它教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有一颗执着的心,不怕困难,敢于拼搏,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西游记》,这本书还有太多曲折精彩的故事,同学们不妨在课余闲暇时看一看,读一读,相信你们也会和我一样喜爱这本书。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我最喜欢的动物英语词

全文共 2701 字

+ 加入清单

Perhaps, everyones heart has their own favorite animals, small to cats, dogs, big to elephants, pandas, giraffes, but, I like animals or insects, small to not see dont see, it is the most easily neglected but a large number of ants.

The ant is a kind of like social insects, dont look at it, but it has a "strong man" title. An ant can lift 50 times more than their weight. 2 times people if can move up the weight of everything is wonderful. People who want to really dust and ants than strength.

Previously, I have heard, the ants are very united, I also saw, in the ant mouth, many ants against a live common caterpillar, thought, and the mere survival needs, hunting together, a lot of animals wolves hunt, hyenas are so common, no surprise. So many ants have thinking every day together, cant afford to infighting just strange!

Later, I saw an article, let I to small awestruck by ants. This article writes: a group of ants meet fire, they didnt panic, immediately transform into a group of formations, these can keep the queens, young ants race survival ant package in the middle, rapid rolling a ball of fire, break through in the direction of the river, outer ant ant regiment repeatedly heard burned after the burst of noise, but not to reduce the ant regiment. Obviously, this outer "ant kingdom hero" by the burning to death also dont loose fraction, courage all crack dont give up their jobs. And in a short while, ant group rushed into the river, as to the other side of the scroll, the river rose a thin layer of smoke... Any creature that has a survival instinct, small ants can in a survival situation, continue to race, choose to sacrifice myself, what a respectable!

Compared with the unity of ants, we should be ashamed of yourself. Sometimes because of the little things, and her classmates went red, shouldnt have. Originally in the world, noble and great really has nothing to do with size, strength, what really matters is strong in spirit, if we have ants so closely united, dedicated spirit, what we cant finish?

也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最喜爱的动物,小到小猫、小狗,大到大象、熊猫、长颈鹿,可是,我喜欢的动物或者说是昆虫吧,小到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它就是最易被人忽视的却又数量庞大的蚂蚁。

蚂蚁是一种喜欢群居的昆虫,别看它微不足道,但它却拥有“大力士”的称号。一只蚂蚁能搬起超过自己体重50倍的物体。人如果能搬起自己体重2倍的东西都很了不起了。人要和蚂蚁比力气可真是望尘莫及。

以前,我曾听别人说过,蚂蚁们十分团结,我也亲眼见过,在蚂蚁洞口,众多蚂蚁共同对付一只活毛毛虫,心想,那只不过是生存需要,共同猎食罢了,好多动物像狼、鬣狗都是这样共同捕食,不足为奇。这么多有思维的蚂蚁天天在一起,不起内讧才怪呢!

后来,看到了一篇文章,让我对小小蚂蚁肃然起敬。这篇文章写道:一群蚂蚁遇到火灾,他们没有惊慌失措,立刻变换队形扭成一团,将蚁后、幼蚁这些可以维持种族生存的蚂蚁包在中间,迅速滚过火球,向河岸方向突围,蚁团不断发出外层蚂蚁被烧焦后爆裂的声响,但是蚁团却不见缩小。显然,这外层被灼焦的“蚁国英雄”们至死也不松动分毫,肝胆俱裂也不放弃自己的岗位。一会儿,蚁团冲进了河流里,随着向对岸的滚动,河面上升腾起一层薄薄的烟雾……但凡生物,都有求生本能,小小蚂蚁却能在生死关头,为了种族延续,选择牺牲自己,多么可敬啊!

和蚂蚁的团结比起来,我们应该感到惭愧。有时因为一点小事,和班里的同学就闹得面红耳赤,真不应该。原来这个世界上,崇高与伟大真的与个头、力量没有关系,真正重要的是精神上的强大,如果,我们具备蚂蚁这样紧密团结,勇于奉献的精神,还有什么事情我们不能完成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440 字

+ 加入清单

我有许多好,如《少年百科》、《格林童话》、《作文大全》……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百读不厌的《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书可好看了。封面上写着,中国孩子最想知道的《十万个为什么》。画着几个小问号,和几只小狗在玩耍。第一次看到封面时,我就被它吸引住了,如饥似渴地读着。

它的内容很广阔,有关于动物的、植物的、生活的、科学的问题,让我知道了许多课外知识。这本书还帮了我一个忙呢!一次,小丽问我:“蚊子为什么能在黑暗中叮人呢?”这下子,我都不知道回答什么。啊,有办法了。“小丽,我可以帮你查一下《十万个为什么》。”我高兴地说。小丽说:“好啊!”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十万个为什么》,“我知道啦!原来,第一:你睡觉时呼出的气体让蚊子找到你;第二:蚊子会感觉到你的温度;第三:它能闻到人的气味。所以,蚊子能在黑暗中盯人。”我照着书读给小丽听,“谢谢你,欣欣。”小丽说。我连忙说:“没关系。”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知识的源泉,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了这本好书,帮助了我解决许多问题,让我终身受益。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49 字

+ 加入清单

我家的房,称得上是一家小书店了。书柜里摆满了书,有查理九世,有辅导书,还有生命科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安徒生童话了。

安徒生童话是一本好书。书里不仅讲了一个个故事,而且每个美妙的故事背后总是隐藏着各种各样的道理。有一次,我因为饭前吃了很多好吃的零食,吃饭时吃了一半都不到,就不吃了。剩下的爸爸妈妈帮我倒掉了。我感觉很自然。

第二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里——踩着面包走的女孩这个动听的故事。故事告诉了我们要珍惜每一粒粮食,牢记“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句千古名言。我顿时脸红了起来,像熟透了的番茄似的。羞愧地想:我真不应该把饭倒光光呀,糟蹋农民伯伯辛勤劳动的果实。今天起,我便不再乱吃零食,珍惜每一碗香喷喷的米饭。

从那以后,我便渐渐地养成了珍惜粮食的好习惯。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让我改变得,记忆由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5 字

+ 加入清单

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那就非《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莫属了。这本书是由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写的。顾名思义,《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是将杨红樱写过的通话仔细挑选,编写成这本书。里面的故事五花八门,精彩程度不相上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名叫《小红船儿摇呀摇》。小丫在树林中看到了一只蓝鸟,她非常喜欢这支蓝鸟。她想走近它,好好地看看它,最好能和它一起玩。小丫放轻脚步,悄悄地走了过去。小丫脱下鞋子,怕惊到蓝鸟。

就这样,她将鞋子落在了大树下。晚上,星星和月亮都回家了,蓝鸟也回家了。大树下,一条饿蛇正在寻找食物,它看到了蓝鸟。他爬上树,只听“嗖”的一声,蓝鸟从树上跌落下来。蓝鸟的翅膀受伤了。饿蛇从树上往下爬,蓝鸟扑扇着翅膀,可它已经飞不起来了。绝望中,蓝鸟发现身旁有一只红鞋,它使出全身力气跳入红鞋。饿蛇爬到地上,怎么都找不到蓝鸟,气咻咻的走了。乌龟看到蓝鸟在红鞋里呻吟,费尽全身之力将鞋推到了河中:“它会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的。”小红鞋飘啊飘,飘到了小丫家前的小河上。小丫爱惜地把蓝鸟带回家养伤。小和尚的小红鞋摇呀摇,摇呀摇……《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是一本很好的,它教会了我很多:爱心会不断的传递,在每个人心中传递,直到永远。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我最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50字

全文共 1022 字

+ 加入清单

My favorite animal is the dog, they not only cute, and very clever, very gentle. Very attractive. My little dog - "full". It is a squirrel dogs, brown body like a cha oil, neck hair round bloom, like a flower. Watery eyes like two glass beads. A thin tail kept shaking, really liked.

"With more than" a see me, have to jump down immediately. I walked over to it, it came to rush, have a smell of my body, its tail happily swaying, I use said touched its little head, it begin to add me by the hand, feel warm. Sometimes when I was eating, it also want to eat, but I didnt give it, it will make some strange sound to attract my attention.

It every time after the shower, I take a towel to embrace it, it seems to be a baby, lay quietly in my hands.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狗,他们不但可爱,而且很乖巧,很驯良。非常讨人喜欢。我的小狗——“满余”。它是一只松鼠狗,褐色的身子像搽了油似的,脖子上的毛向四周盛开,仿佛一朵花。水汪汪的眼睛像两颗玻璃珠。一条细细的小尾巴不停地摇摆着,真惹人喜欢。

“满余”一见到我,立刻又蹦有跳的。我走到它跟前,它扑来扑去的,有嗅嗅我的身子,高兴地把尾巴摇来摇去,我用说摸了摸它的小脑袋,它昂起头来添我的手,感觉暖暖的。有时我在吃东西的时候,它也想吃,但我没给它,它就会发出一些奇怪的声音来吸引我的注意。

它每次洗完澡后,都是我拿着毛巾去抱住它,它好像一个小宝宝,静静地躺在我的手里。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7 字

+ 加入清单

说起这本《智慧儿童》,它已经伴随我多年了。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转身去做午饭了。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桌前,提起袋子,跑进房间,从袋子里拿出书。哇多漂亮的书啊!湛蓝的封面上画着七个可爱的小女孩,在小女孩的中间,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四的艺术字“智慧儿童”。在“童”的下面还有三个红色的小字:中外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翻到目录,哇!好多故事呀。有《司马光砸缸》《曹冲称象》《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拿破仑以少胜多》《巧买“啊”和“哇”》……最让我惊奇的是《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了,为什么绑架案会藏在图书里呢?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我找到这个故事,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噢,我明白了,这个故事讲的是小罗宾很爱看书,他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横渡大西洋》的书,书里有好几个字被人挖掉了,他向管理员记下了这些字,回家以后把它们拼成了一句话:如果想保住你孩子的性命,就准备十万美元。不许报警,再联络。小罗宾一看,赶快上警局报了警,经过警察们的努力,终于破获了这一桩绑架案。真是太精彩了,我越看越入神,不出半天,一本书就被我“啃”光了。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哪儿脏了,哪儿皱了,把它当稀世珍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地不得了!现在,当我再翻开《智慧儿童》,翻阅着中外儿童的智慧精华,看着跟我同龄的孩子们惩恶扬善的事迹时,心中就会涌出一种激动,一种感慨:是啊!正是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怎样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困难。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