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最喜欢的书英语作文(推荐20篇)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下面小编带来的是最喜欢的书英语作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浏览

6188

作文

87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 加入清单

每个孩子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写的《草房子》。

一个晴朗的周末,快递员送来一个大包裹,拆开之后,我一眼就发现了这本《草房子》,难道是用草建的房子?原本只是想看看内容介绍,但只读了一个开头,却忍不住接着往下看了,真想一口气把整本书都看完。最后,我已完全穿越到了那个世界里,连妈妈喊我吃饭都没有听见。

所谓的草房子,其实是一所学校。整本书讲了油麻地小学的桑桑,在小学六年生活中,发生的一些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故事。就在六年级他要升学考试的前夕,一场严重的疾病将桑桑和家人卷入了悲痛之中,虽然历经磨难,但桑桑却因此看到了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整本书有许多让我记忆深刻的道理:温幼菊的奶奶留下的“别怕”,告诉我们遇到任何事都要保持冷静;白雀和蒋一轮的故事则让我明白人生难免会遇到困难,而我们应该勇敢面对……这也是我为何把这本书当作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原因所在。

我把《草房子》这本书当作最喜爱的书推荐给你,希望你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07 字

+ 加入清单

说到自己喜欢,有的同学喜欢《安徒生童话》,有的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而我喜欢《克雷洛夫寓言》,因为它就像明亮的镜子,反映了社会。

《克雷洛夫寓言》的作者是俄国著名寓言家克雷洛夫,是四大寓言家之一,它一生创作了203篇寓言。那么,这本书的“庐山真面目”究竟是什么呢?

比如《蜻蜓和蚂蚁》。蜻蜓整个夏天都在纵情歌唱,而到了冬天,蜻蜓不再唱歌,饿着肚子爬来找蚂蚁,求食物和温暖的住所。蚂蚁回答说:“亲爱的蜻蜓,这可是有点稀奇!请你告诉我,你夏天可曾工作过?”蜻蜓回答:“夏天到处是嫩绿的芳草,我们成天纵情歌舞,哪还顾得上工作?”“那就请你继续唱歌跳舞吧。”蜻蜓没有食物,饿死在了风雪之中。这个故事告诫我们:如果一味的玩乐,而不辛勤劳作,最后只会落得蜻蜓的下场,一定要珍惜时间,利用宝贵的青春作重要的事。还有《大象和哈巴狗》。哈巴狗没什么事就向大象又跳又叫,还对周围的狗说:“大象没什么厉害的,我只要拿出一点本领,就能做一个英勇的猛将!"结果差点被大象踩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蛮横地向强者挑畔,要运用智慧,有勇有谋,屡建奇功。

对我印象最深的是《鹰和鸡》。一只雄鹰在空中盘旋,它落到一座鸡棚上休息,一只母鸡看见了,和他的同伴议论起来:“鹰凭什么那么受尊敬?我也可以从这座鸡棚,飞到那座鸡棚,它凭什么做鸟中之王?”鹰听见了,说:“是啊,虽然有时我们飞得比你们还低,但我从没见过一只鸡能飞上天空,冲上云层!"告诉我们在评价别人的才能时,要善于把别人的长处与自己的短处比较,而不是总拿别人的缺点与自己的优点作比较。

这就是《克雷洛夫寓言》,它像一个魔袋,虽然袋子很小,但是却能取出很多有价值的东西,甚至比袋子更大,大到好几倍……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00 字

+ 加入清单

一本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

——题记

我曾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夏洛的网》,《草房子》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本书,那就是《青铜葵花》,这本书是安徒生奖的获得者曹文轩所著,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编程出版。

这本书是一部散文集,是由九个小故事组成的,全文围绕着一个女孩葵花和她的哑巴哥哥青铜之间所发生的故事。主要讲的是青铜一家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坎坷,但是最后青铜一家都一个个地挺了过来了。最令我叹为观止的是书中描写十分优美,如:只见一地的葵花,一株株皆落尽全黄的花瓣,一只只失去光彩的花盘,低垂着,面朝满是花瓣的土地这正如安徒生奖评委会主席帕奇亚当那所说:曹文轩,用诗意如水的笔触,描写原生生活中一些真实而哀伤的瞬间。我觉得这很适合这本书的情趣。

你们想知道葵花和青铜为什么会成为兄妹的吗?你们想知道青铜一家为什么会挺过一个又一个的坎坷吗?那就一起来读一读《青铜葵花》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作文

全文共 838 字

+ 加入清单

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苏联作家尼古拉……奥特洛夫斯基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写的。他幼年失学,后来当过工人,参加过战争,成为红军战士,身体残疾,最后躺在病床上靠口述完成这部着作。书中的主人公保尔就很像他。

保尔是一位倔强好斗的少年,在他成长时期,国家正在革命,他渐渐成为一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在一次次的战斗中,他都接受了考验,最后因为残疾和失明离开了前线。在这期间,他曾经动摇过,但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他主语拿起了新的武器——笔,进行文学创作。

读了这本书,我被保尔的坚强意志深深打动了。一次战斗中,他受伤了,伤口很深,颅骨被打穿,头部麻痹,昏迷了十三天,人们都认为他不可能活过来了,但他凭着顽强的生命力竟然活过来了,简直像一个奇迹。更让我吃惊的是换药时,他疼得失去知觉,昏了过去,竟然没有吭一声,没有喊一句,硬是忍着,多么了不起呀。这种非凡的意志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到我自己平时的表现,真觉得羞愧不已。

还一次,他得了可怕的伤寒,生命垂危,也是凭着顽强的意志,最终战胜了病魔。这是他第四次跨过死亡的门槛,回到人间。更让我惊讶的是:他此时对生命的思考,他说:“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当他临终时,它能够自豪的说,我把整个生命和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自己的人类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崇高的追求啊!

我想:正是因为有这样高尚远大的理想,保尔才会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才会永不放弃,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创作了让人赞不绝口的小说《暴风雨的儿女》成为一名着名的作家。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保尔也深深地留在我的心里。他是我的榜样,我心中的偶像,我做梦都想像他一样坚强,勇敢,现在努力刻苦地学习,将来做一番大事业。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有什么感想?想认识这位英雄保尔吗?如果想,就赶快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151 字

+ 加入清单

一本好值得你一遍又一遍地去阅读,且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感觉,新的体验,新的思考。

——题记

法国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罗曼罗兰为让世人”呼吸英雄的气息",传递由痛苦和磨练而造就的伟人思想而连续写了几部名人传记:《贝多芬传》。 《米开朗基罗传》。 《托尔斯泰传》。 (共称《名人传》)。

《名人传》记叙了贝多芬。 米开朗基罗。 托尔斯泰三位伟大苦难和坎坷的一生,同时也赞美了他们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坚韧不拔的品格。传记中的他们,虽然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雕塑家。 画家,另一个是作家,但在各自不同的专业领域中,他们都是伟大的天才,是英雄。

贝多芬用痛苦与忧虑谱写的与命运抗争的音乐将永垂不朽;托尔斯泰则用小说向人们内心传递爱。其中米开朗基罗令我印象深刻。他,有无与伦比的天赋,以无穷的经历永远追求艺术尽善尽美;他的内心软弱无力,只挣扎而没有力量奋斗。尽管如此,他在我心中依然是英雄,只因他在逆境中永不放弃。

三个英雄的人生道路很坎坷。他们或受病痛的折磨,或受莫名的诽谤,或有悲惨的遭遇。但他们却并不因一时的悲苦与劫难而消极沉沦,始终以坚韧不拔、果敢拼搏的精神和高昂不屈的姿态,吹响前进的号角,那么支撑着他们的又是什么呢?是他们的理想——追求艺术之巅。

现在因为读了这本书,成为他们那样的英雄成了我的目标。

我,一个十六岁大的少女,从未有过什么远大的理想,秉承着得过且过的信念匆匆度日,虚度了多少的岁月早已忘却。但这本书却在我的心头狠狠地敲打了一下——我的理想是什么?我的人生又是什么颜色的?然而这一切我却只能用沉默来回答。只因我的内心始终在游荡,整日充斥着迷茫。我不断地思索着,寻觅着。鹰击长空,是因为他有翱翔蓝天的理想。那么,我的理想又是什么?什么才是我前进的动力?

我梦想着成为一名作家,不求功名成就,只求能写一些有意义的文章。我想用我如春雨般的文字,滋润大家心灵的田地。我为我的理想付出了努力。平时我一有时间,就让书来陪伴我。在名家名作的陶冶下,我写的文章日渐成熟起来,就像春天播种的种子,在阳光的沐浴下,在春雨的滋润下,生根、发芽,等待着收获的季节。但,我知道,想要成为一名作家,光是靠文字的熏陶,是远远不够的,要经常练。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所以我会努力练习写作,将我对写作的热情表达出来,让理想不再是遥不可及的,而是触手可得的。

蜗牛缓缓地向着金字塔的顶端爬行,纵然烈日当头,因为蜗牛相信,我虽然没有鹰的矫健,但毅力是我最大的翅膀;叶子在风雨中飘摇却依然坚守在枝头,因为叶子相信一生执著的绿定会换来一个金色的秋天……而我相信,为梦想插上翅膀,就定能冲上云霄——这便是我从《名人传》中所领悟到的。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也欢迎你的阅读,毕竟你有一万个理由去阅读它。

无情的时间会让许多书迅速腐朽,而让经典流传至今。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411 字

+ 加入清单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而我呢?当然也不例外,瞧!一进门,拉开窗帘,就有一个书橱,里面全是书,但我最喜欢的书只有一本,是《中外名人故事》。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有趣,一个小偷抱着孩子,孩子手里拿着面包,面包屑撒了满地,一只小狗咬着小偷的袜子,而且后面还有两个厨师,街边只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看到封面我不禁笑了起来,我一下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我心想:“《中外名人故事》就连封面都会都得无我哈哈大笑,那么,里面的内容一定让我很喜欢吧。”想到这儿,我开始踏进了浓浓的书香里。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不认识的地名、人,也知道了许多名人的经历。比如:文学才女冰心。冰心奶奶像我们这么大的时候,就开始读了《三国演义》、《水浒传》了,她爱读书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一天到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头也不梳,脸也不洗。

《中外名人故事》你是钥匙,能打开智慧之门。你是明灯,能打开黑夜之门。你更是良药,可以医治愚昧之症。你现在知道我我什么喜欢这本书了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奥运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中国体操队员MyfavoriteChinesegymnast

全文共 1202 字

+ 加入清单

In 2000 Sydney Olympic Games, Li Xiaopeng and his teammates were outstanding, winning gold in the prestigious mens team event, a first for Chinas gymnasts. Li Xiaopeng also won an inpidual gold medal in the parallel bars.

However, due to a severe foot injury, Lis performance in 2004 Athens Olympic Games was unsatisfying. China finished 5th in the mens team final and Li only got a bronze in parallel bars after he had been unbeaten since 2000 in major competitions. Li Xiaopeng was tortured by a long-time ankle injury and eventually had an operation in 2005.

In 2008, after suffering through yet another injury, this time in his toe, he came back to compete in the Chinese Nationals and took gold in parallel bars in two World Cups, thus surpassing Li Ning in the number of world titles.

If Chinese men gymnastics can regain mens team event? If Li Xiaopeng will win his second personal Olympic gold medals? I hope so!

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李小鹏和他的队友们是如此优秀,在著名的男子团体赛金牌,为中国体操运动员第一名。李小鹏还获得了个人金牌的平行杆。

然而,由于严重的脚伤,在2004雅典奥运会里的表现不满意。中国队在决赛中名列第五,而在比赛中,他在比赛中获得了不败自从2000年,而在比赛中,他获得了一枚铜牌。李小鹏被一个长期的脚踝受伤,并最后有一个手术在2005。

在2008年,通过又一次伤病的痛苦后,这一次在他的脚趾,他就回到竞争的中国公民把金子在双杠两届世界杯,从而超越李宁在世界冠军的数量。

如果中国男子体操能恢复男子的队事件?如果李小鹏将赢得他的第二个人奥运会金牌?我希望如此!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597 字

+ 加入清单

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中国神话》就是我所喜欢读的一本书。

《中国神话》是一本讲述了中国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来享受这无限之乐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51 字

+ 加入清单

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着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 加入清单

说起路遥,大家肯定不陌生,在他四十二年的生命中,留下了无数的优秀作品。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作家路遥所写的《平凡的世界》,这部书在1988年出版以后,被抢购一空,获得了无数读者热爱。

这部书主要描写的是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俩。

孙少安是一个农民,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让他帮家里去砍柴。他的头脑十分灵活,所以在十七岁时,孙少安便当上了生产一队队长。也因为他的能力和智慧,一队的产量要多得多。但是孙少安并不满足,他和妻子秀莲建了一个砖场,生意兴隆之后,他们把全村生活困难的人都招过来,给他们工钱,改善了双水村的经济生活,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成为一个不再为生活发愁的成功人士。

弟弟孙少平读完高中后,因为家庭的经济问题便没有上大学。但是他不愿白白受别人的恩惠,所以当孙少安叫少平来砖场帮忙时,孙少平断然拒绝,独自跑去工地干活。少平十分喜爱读书,虽然干活十分辛苦,但他空闲时分,都会读书。也因为他喜欢读书,经人介绍后,他去了大牙湾煤矿,当上了矿工。在矿工生活中,他品味了更多的人情味儿,也明白了更多的道理。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平凡的生活中,只有自己敢于奋斗,才会让自己变得不平凡!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3 字

+ 加入清单

中自有黄金屋”,书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伊索寓言》。这本书的内容很吸引人,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这本书里有一篇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叫做《朋友和熊》。讲述的是:有一对好朋友走在森林里,一个人很胖,一个人很瘦。他们走着走着,突然从附近的草丛边窜出一只大狗熊,这只狗熊的样子憨憨的,但却十分凶猛,对着这对好朋友张牙舞爪,这对朋友惊慌失措,这个瘦的人急忙跑到一棵大树前,以风的速度爬到了树上,狗熊抓不到他,就急忙转过身去,向那位胖的人走去,那个人因为太胖了,跑不动,也爬不上树,就躺在地上装死。(他突然想到熊不吃死去的人)。狗熊走到他身边,嗅了嗅,趴在他身边,似乎在说些什么。

见那胖的人像是死了,狗熊就悻悻地走了。以上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不能同甘苦、共患难的朋友,不是真正的朋友。看,这个故事很吸引人,在生死关头,朋友是如何对待的,故事的寓义又很深刻。《伊索寓言》里,还有许多既好看,又有深刻道理的故事,例如:《狐狸吃葡萄》,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去尝试,不能退缩。《龟兔赛跑》,告诉我们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不能轻敌。《伊索寓言》有教育意义,故事生动,引人入胜,寓寄深刻的道理,在简短生动的故事,在轻松愉快的阅读中,中让大家学会做人的道理希望大家都来看这本书。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3 字

+ 加入清单

喜欢看的有很多,比如:《后羿射日》、《木兰从军》、《鲤鱼跳龙门》和《大闹天宫》等等,其中最喜欢的是《鲤鱼跳龙门》。

《鲤鱼跳龙门》讲的是三条小鲤鱼的故事。三条小鲤鱼一条是红的、一条是黑的,还有一条是金色的。有一天,爷爷告诉它们说:“只要跳过黄河上的龙门就能变成龙。”于是,三条小鲤鱼就告别爷爷去寻找龙门了。它们费劲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龙门。黑鲤鱼向上一跳没有跳过去,红鲤鱼说:“让我来吧!”可是它也没有跳过去,金鲤鱼也没有跳过去。它们聚在一起想办法,最后,它们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一个叠着一个,互相帮助往上跳,这样黑鲤鱼和红鲤鱼在帮助下都跳过了龙门。只剩下金鲤鱼没有人帮助它叠高了,不过它没有放弃,一直往上奋力跳跃,后来终于成功了。

我看了这本书以后,被金鲤鱼的决心感动了,我一定要向它学习坚持不懈的精神品质,遇到事情不能半途而废,要坚持到底。还有它们互相帮助的团队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只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就能克服一切困难。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作文

全文共 855 字

+ 加入清单

人们都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新鲜美味的果汁,是芬香浓郁的咖啡,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嘿!还别说,我可是一个小书迷呢!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便非《老人与海》了。

刚开始,妈妈给我买来这本《老人与海》,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本封面老土的“古板书”,心想:又是经典,还不如小说好看呢!为了应付妈妈,我只好装模作样的读起书来。渐渐的,我就被这书中的精彩内容所吸引了,一口气全部读了下来。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孤独的渔夫桑提亚哥八十四天没有打到鱼的情况下,在出海打鱼时,意外地发现了了一条比小船还长的的大马林鱼,在同大马林鱼苦苦周旋了一天后,要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胜利而归。不料却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一条大鲨鱼想要来争夺这条大马林鱼,他在象征着厄运的鲨鱼作斗争时,虽然失败,但他坚韧不拔勇敢面对失败,从不服输的精神却令我敬佩,不由得让我对这个孤独的老渔夫刮目相看。当我读到老渔夫桑提亚哥在和大鱼周旋了一天时,心里为之一振,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他完全可以途中放弃,去捕捉其它的海鱼,不必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那一条鱼身上,可就是他那永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使他坚持了下去。

我想:老人桑提亚哥他可能在与大自然,与*,与自身搏斗中一次次失败,但他的不甘失败精神却是永远也打不垮的。这种不甘失败精神是人走向胜利而不是走向毁灭的精神,老人桑提亚哥战胜了自我,战胜了鲨鱼和大马林鱼,因而是人类不甘失败精神的颂曲。

在生活中,我们是否也能向渔夫桑提亚哥那样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呢?答案却是截然相反,有的同学事情还没有做完,就途中放弃了,还有一些同学,胜利就在眼前,却坚持不住了,更有一些同学甚至做都不想做,更别提坚持下去了。我们都应该学习渔夫桑提亚哥那种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不能一遇到困难就退缩了,要勇敢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阻挠,敢作敢当,不做缩头乌龟,勇于挑战,勇于拼搏,这样才能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书籍是一艘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下,一起在书的海洋中探索,做一个学识丰富的人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我最喜欢的报纸英语作文

全文共 916 字

+ 加入清单

导语:你喜欢报纸吗?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优秀英语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请以My favorite Newspaper为题用英语写一篇100词左右的短文,介绍21世纪报,短文应包括下面表格中所提供的内容。

My Favorite Newspaper

21st Century is my favorite newspaper. It is an English language newspaper which is published inBeijingeach week. It has sections of different kinds, including News of the week, the World Today, Language Class, Sports and Music and Students Report. There are plenty of beautiful pictures and interesting articles in it. I enjoy reading the paper. I read it to improve my English. I have learnt a lot of new words and useful expressions. Besides, I can get information about different things, from politics to sports and music. 21st Century is very popular with English learners. I do love it.

【参考译文】

我最喜欢的报纸

第二十一世纪是我最喜欢的报纸。这是一份英文报纸,每周在北京出版。它有不同种类的部分,包括本周的新闻,今天的世界,语言类,体育和音乐和学生报告。里面有很多漂亮的图片和有趣的文章。我喜欢看报纸。我读它以提高我的英语。我学到了许多新单词和有用的表达方式。除此之外,我还可以从政治、体育和音乐中获得有关不同事物的信息。第二十一世纪英语学习者很受欢迎。我爱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29 字

+ 加入清单

“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我喜欢的偶像英语

全文共 476 字

+ 加入清单

Mo Yan is my idol. I think he is the idol of many people. He is the first Chinese, who won the Nobel Prize for literature. He is so great. When I heard he receive the prize, I was very excited. And his novels are put in the best seller bookshelf in the bookstores and some are even out of stock. I like read his books. I also watch the movie rearranged by his novel. Red Sorghum is just an example. In a word, I’m proud of him and hope he can make more progress in the future.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51 字

+ 加入清单

新年到了。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了一本曹文轩写的,书名是《草房子》。

《草房子》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位叫桑桑的小男孩小学时在油麻地里发生的一件件有趣又感人的事:秃鹤尽管被同学嘲笑,但他还是为学校努力争取名次;秦大奶奶为救乔乔而落入水中;因为桑桑得了重病,所以桑乔每天背着桑桑四处求医等各种故事。到故事的结尾时,因为桑乔校长被调到了县城的中学当校长,所以桑桑只能离开油麻地,告别他的朋友,去往县城。

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感叹,这些故事里的人物是多么的善解人意啊!特别是第四章“艾地”,原来油麻地小学是秦大奶奶的地,但后来人们把这块地改造成了学校,只给秦大奶奶留了一小块位于学校角落艾地和一座小草房 ,但因为桑乔一直觉得那个小角落对他的学校环境有影响,所以人们用千方百计想把秦大奶奶赶出油麻地小学,秦大奶奶也默默的跟人们抵抗,仿佛在说:“这块地本来就是我的地,你们休想把我赶出去!”直到有一天,一位二年级的小女孩乔乔一不小心掉进了河里,多亏了秦大奶奶救了她,乔乔才保住了一命,而秦大奶奶却因为救乔乔自己也掉了下去,人们赶快把秦大奶奶救了上来。就这样,人们就和秦大奶奶和好了,人们让秦大奶奶在这儿住下来,而秦大奶奶给学校看守庄稼,而且同学们也喜欢秦大奶奶,还经常到秦大奶奶家玩。可惜的是,有一天,秦大奶奶看见学校里的一个南瓜要掉到河里了,就拿着拐棍想把南瓜捞上来,却一不小心摔进了河里,虽然人们把她救了上来,但秦大奶奶已经去世了。人们很伤心,为秦大奶奶办了一次隆重的葬礼。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就是《草房子》!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我喜欢的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561 字

+ 加入清单

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一句话说的没错,因为书籍能让我们有更广阔的视野,可以学到更多的知识。下面我来向你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如《三国演义》、《伊索寓言》、《水浒传》、《西游记》、《论语》等等,可是我最喜欢当属杨红樱的《笑猫日记》了。

《笑猫日记》是四川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杨红樱的作品,杨红樱曾经做过小学老师、儿童读物编辑和儿童刊物主编。《笑猫日记》是一部系列性的作品,有《一头灵魂出窍的猪》、《保姆狗的阴谋》、《蓝色的兔耳朵草》、《塔顶上的猫》、《想变成人的猴子》、《那个黑的下午》等,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那个黑的下午》。这部书主要讲述了2008年5月12日下午2点28分,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汶川大地震的故事,作者把地震后的感人场面通过自己的构思展现在我们的面前。身为搜救犬的公爵从废墟中救出三十七个幸存者,黑骑士也救出了二十几人,让那个黑色的下午充满了温暖,使之永远定格在我的记忆中。

杨红樱的作品从严冬写到金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犹如伴你成长的“心情宝典”,相信你将会在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我喜欢杨红樱的作品,感谢她创作的一个又一个的经典。我想它能温暖我的童年,点亮我的童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08 字

+ 加入清单

“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这本书很有趣。讲的是暑假过去了,哈利?波特在返回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火车上遇到了摄魂怪,他被吓倒了。在霍格沃茨,黑魔法防御教师卢平教授教同学对付“博格特”。“博格特”会变成他心里最害怕的怪物。用大笑才能战胜“博格特”,需要勇气,还需要念咒语,哈利却被吓倒了。后来,魁地奇决赛,哈利用守护神赶跑了摄魂怪,取得了胜利。在他去救小天狼星布莱克的时候,他遇到了几百只摄魂怪,在危急时刻,哈利召唤出了守护神。邓布利多教授说:“哈利,在你需要他的时候他就会格外清晰地显现出来。否则你怎么会召来那样一个特别的守护神呢?昨晚尖头叉子再度驰骋。”

我喜欢哈利?波特,因为他勇敢、自信、遇事冷静。

我终于读懂了《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受到了启发和鼓舞,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 加入清单

一日无,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6 字

+ 加入清单

是个神奇的东西,往往就如一瓶神奇的药水。有人喝下它,就会变得坚强勇敢;有人喝下它,会开怀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发愤图强。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科学斗智的书——《大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政法大学文学学士历河。我非常佩服书中的人物福尔摩斯,因为他文武双全,而且我还认识了为人善良、乐于助人的华生,头脑愚钝的猪格林。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就是——“空中悬头”。这个故事讲的是:老人屡次看见儿子的灵魂分身,更目睹了“空中悬头”的可怕景象,传说中的分身降临到底是不祥之兆,还是另有隐情?于是,老人去找福尔求助,福尔摩斯觉得这很离奇,它查阅了很多资料。华生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如果一个人看到了自己的分身,就应该是魂魄离体。这时,一个颤巍巍地老人,弓着背,拄着拐棍出现了。老人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给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让老人回家时把门栓打开,第二天晚上10点左右,华生和福尔摩斯进了花园,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很难看清一个人。这时,突然有动静了,一个头颅缓缓地漂浮出来,华生大吃一惊。只见福尔摩斯迅速捡起一块石头,朝头颅投掷过去,“乒乒乓乓”一些镜子的碎片落到了地上。同时,一个男人奇迹般地显现出来了。当然,无巧不成书,他竟朝着福尔摩斯和华生两人的藏身之处跑来,福尔摩斯用脚轻轻一绊,那个人摔了个四脚朝天。

在福尔摩斯的质问下,他们俩人都坦白招认了。原来,他们不务正业,要抢父亲的财产。他们俩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本书不仅故事内容丰富多彩,而且还有漂亮的彩图,所以我推荐给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