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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书英语作文【实用20篇】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下面小编带来的是最喜欢的书英语作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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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我喜欢的小动物英语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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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rite little animal is a chicken.

Just, my house downstairs 307 to raise a few chicks. Every day when we pass by, these chicks are leaning on the head to see us miles.

The chicks are full of hairy and cute. A golden feather like a golden dress. The chicks have a pair of pointed mouths. Round eyes to see people when it is quite spirit of it

I did not see their ears, but chicks could not have ears. If there is no ears, then we walked over, how they will be wiped out toward our head look at us?

Mother said, just hatched chicks can only eat small grains, can not eat millet or corn, but also often give them water. If there are small insects to eat them, they will grow more air.

I like these lovely chicks too much But Mom and Dad said that now can not raise, do not raise well, they will 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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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英语我最喜欢的动物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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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st kids like animals. Girls like cats, and boys like dogs. However, my favorite animal is the horse.

The horses are strong, not like the tame cats or puppy dogs. They look wild and hard to get close. Yet, they will be very timid and friendly after they get to know you. Horses remember the way home. They are also faithful to their masters. They even understand what you are trying to tell them. Ive heard many stories about how a horse saved his masters life. Thats also the reason why I love horses. They never betray you.

大多数孩子喜欢动物。女孩喜欢猫,和男孩喜欢狗。然而,我最喜欢的动物是马。

马是强大的,不像猫或狗温顺的小狗。他们看起来野生和难以接近。然而,他们会很胆小,友好在他们了解你。马记得回家的路。他们也对他们的主人忠心耿耿。他们甚至理解您想要告诉他们。我听说过很多故事一匹马救了他的主人的生活。这也是为什么我爱马。他们从不背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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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读的书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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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著名前苏联俄罗斯作家高尔基写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之一《童年》。它也成为我最爱读的一本,在短暂的假期里,我把这本书整整读了三遍。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记印。

我觉得阿廖沙是一个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的孩子,也就是说对自由生活的热烈追求。在本书第七卷中写到了小主人公常常受到整条街上孩子们的痛打,通常是鼻子被打出了血,嘴唇也被打破,脸上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浑身都是土。外祖父下了禁令不许他再跑到街上去了。如果大街上静悄悄的,大街对他就不那么有吸引力了,可是一听到孩子们快乐的喧嚷声,他就顾不得外祖父的禁令,从院子里溜出去了。可见,阿廖沙也是一个比较贪玩的孩子,我还可以再举一个例子。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从开学的第一天起,学校就引起他的厌恶,因为教师和神甫都不喜欢他,后来神甫让他退学,不过这并不使他伤心,他离开了学校,一直到放学之前都在镇上的几条肮脏的街上闲逛,细细地察看镇上的喧闹的生活。尽管如此,但作者又是一个知错就改、善于听取别人意见的人。后来学校来了一个叫赫里桑夫的主教,他认真地跟小主人公交谈了一番,使他十分激动,所以也就表现得比水还要安稳,比小草还要顺从。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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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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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喜欢《百变马丁》这套。主人公马丁拥有一项特异功能,每天早晨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马丁每天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本领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门上学,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车也不来。突然,我拍了一下脑袋,“哎,我真傻,我不是会变化吗?干嘛在这里等呢。”于是,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向学校。飞着飞着,突然迎头出现一只大网,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这可难不倒千变万化的我,于是我变成一只蚂蚁轻松地离开了笼子。回头一看,一屋子的国家保护动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冲向脑门,我立刻变成斗战胜佛——孙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坏蛋面前,想一棒打死这些坏家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吧!于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轻轻一吹变出好几个我,拿着绳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们捆的结结实实。

回到屋里,我轻轻一吹,所有的小动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园。紧接着,我就把几个坏家伙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

任务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迟到了,我急忙变成小鸟飞到学校,又变成了孙悟空。同学们看到我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惊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长尾巴,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给他们表演中国功夫。

但是我一点儿也不遗憾,虽然现实的我没有特异功能,但是我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千变万化”:变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变成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变成积极发言的好学生;变成乐于助人的好哥哥;变成爱做家务的好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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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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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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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最喜欢的电视节目英语

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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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the fast development of the technology, people can have access to all kinds of high technologies. TV is one of them, since the being of the TV, people can know more about the world and TV brings people a lot of fun. Nowadays, TV program provides various shows, my favorite program is the dating show.

Dating show is very hot now, people like to see the boys and girls how to choose each other. In the show, the girls are the guests, they wait for the boys, and then choose the one they like. Of course, the boys also have the rights to choose the girls, only if they can come to the final round.

The reason why I like to see the dating show lies in that I can see the young people’s view about the marriage, at the same time, I also can see their lives. The boys and the girls give their own opinion of their views about the marriage, which are very different from our parents’.

The dating show program provides people a way to know the young generation’s ideas about marriage, people can learn a lot from the show.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能接触到各种各样的高科技。但是就是其中一个,打从电视的出现,人们可以更加了解世界,但是也给人们带来了很多乐趣。现在,电视节目提供了多种节目,我最喜欢的节目是相亲节目。

相亲节目如今非常的火热,人们喜欢看男孩和女孩如何选择对方。在节目里,女孩子是嘉宾,他们等待男孩子们,然后选择自己喜欢的。当然,男孩子也有权利去选择女孩子,只要他们能挺到最后一关。

我喜欢相亲节目的原因在于我可以看到年轻人对婚姻的看法,同时,我也可以窥见他们的生活。男孩们和女孩们给出了他们对婚姻呢的看法,这和我们父母那一带是很不同的。

相亲节目给人们提供了了解年轻一代对婚姻观的看法,人们也可以从节目里学到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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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英语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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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bbit is an cute kind of amimals.It has two long ears.They can make rabbits hear carefully.It also has a short tail,which makes rabbits so lovely.Rabbits likes eating carrots.If you feel lonely.You can keep a rabbit.It can be your good friend.

兔子是一种机灵的动物,它有两个长耳朵,它们可以让兔子清楚地倾听。兔子还有一个短尾巴,让兔子更可爱。兔子喜欢吃胡萝卜,如果你感到孤独,你可以养一只兔子,它会成为你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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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春天英语作文带翻译

全文共 2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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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four seasons in a year, to Philippine green spring, scorching sun of summer, day high qi shuang autumn and snowy winter. Spring is my favorite.

Spring is a season for revival. Grass from the ground test out of the head, the flowers contend in fragance and fascination, exhibit outline. Willow girl waving her arms, near the river the swallow flitted across the sky. Everywhere a vibrant spectacle.

Spring is a hopeful season. The farmers in the field on the hard seed, the recovery and a grain of millet, the autumn harvest than a child. "they all want to have a good harvest in autumn. Students studying, but also in order to have a good result.

Spring is a season of vigor. "Spring." Spring is the beginning of the year. See, the streets are full of childrens footprints. Indeed, the spring is fit to be a lot of things, such as: kite flying, hiking, picnic, etc., can show the childrens vigor, vitality and tong qu.

Spring is a green season. Look at the green grass, green leaves, it is feast for the eyes.

Of course, I also like the spring of life. The spring is the youth of life. Thats very kind of youth, because you can grow up to feel with your heart. Whether its dull, fine as silk, or strong and vigorous, youth is happy. As long as you cherish the feeling of youth, youth of the sour, sweet, bitter, spicy, salty, will become the most precious treasure in your life journey.

We dont feel inferior of youth, since the arrogance and conceit, not up, much good!

I like spring, like a spring revival, like the spring of hope, like the spring vigor, like the spring green, also like the spring of life.

Spring is infinite good, I like spring.

一年有四个季节,要红柳绿的春,骄阳似火的夏,天高气爽的秋以及白雪皑皑的冬。我最喜欢的是春天

春天是个万物复苏的季节。小草从地下探出了脑袋,花儿争芳斗艳,一展丰姿。柳树姑娘在河边挥舞着她的手臂,燕子掠过长空。到处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春天是个充满希望的季节。田里的农民在辛勤的播种,“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他们都想在秋天时有个好收成。学生们埋头苦读,也是为了能有个好成绩。

春天是个朝气蓬勃的季节。“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一年的开始。看,大街小巷都布满了孩子的脚印。的确,春天适合做很多事,比如:放风筝、远足、野炊等,都可以显示出孩子们的活力、生机和童趣。

春天还是个绿意盎然的季节。看那绿色的草、绿色的树叶,实在令人感到赏心悦目。

当然,我也喜欢人生的春天。人生的春天是青春。青春真好,应为你可以用心来感受成长的过程。不管是平淡如水、细小如丝,还是惊天动地、轰轰烈烈,青春都是幸福的。只要你珍惜青春的感觉,青春中的酸、甜、苦、辣、咸都会成为你生命旅程中最珍爱的珠宝。

青春的我们不自卑、不自骄、不自负、不自赏,多好!

我喜欢春天,喜欢万物复苏的春天,喜欢充满希望的春天,喜欢朝气蓬勃的春天,喜欢绿意盎然的春天,也喜欢人生的春天。

春光无限好,我喜欢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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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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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我发现了马小跳一1个活泼可爱、调皮捣蛋、用快乐填满心灵,用童真,童心点缀生活的小男孩!他使我阳光向上,他带走了我所有的忧郁,使我感到快乐的气息。“淘气包马小跳”主要讲的是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四个铁哥们在小学时代的一个个感人的小故事,其中他们那种阳光、诚实、有骨气、善良的精神感染了我。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每个人的童年都有不同的意义,都希望自己快乐、自由、幸福。

在空余时间我常常捧起它品读几遍品尝他们那种童真、童趣和童心,如果你对它有兴

趣我会把它借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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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季节是夏天英语作文

全文共 1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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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生机勃勃的春天,有人喜欢骄阳似火的夏天,有人喜欢瓜果飘香的秋天,而我却喜欢洁白无瑕的冬天。

Some people like the spring full of vigour, some people like the scorching summer, some people like melons and fruits of the autumn, and I was like pure white in winter.

早晨,天气骤然变冷,阴云一块一块地在天空中移动,到了中午,大片大片的雪花便从天空飘落先来。

Morning, the weather suddenly turned cold, dark clouds in a piece of land in the sky, at noon, a vast expanse of snow will fall from the sky come first.

雪纷纷扬扬地下着,它像玉一样润,像雾一样轻,被风刮地在天空直打转。它们无拘无束地游荡着,大地慢慢地换上了洁白的银装。

There were numerous snow underground, it was like jade, like fog, like light, the wind in the sky. They are free to roam the earth, slowly put on the white snow.

过了一段时间,雪停了,整个大地好像被轻纱裹住,又好像被一层银雾罩住。太阳出来了,马上安阳成了水晶般的城市。走在街上像走在童话中的仙宫一样神奇异常。路旁的树上挂满了雪球,亮晶晶的。远方洁白万里。皑皑白雪在太阳光的照射下,发射出耀眼的光芒。街上的雪不怎么厚,踩上去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构成一曲美妙的音乐。孩子们也出去玩了,他们像一群刚出笼的小鸟一样,快活极了。

After a period of time, the snow stopped, the earth seems to be wrapped in gauze, and seems to be a layer of silver mist covered. The sun came out, immediately into the Crystal City in Anyang. Walking in the street, like walking in the fairy tales of Asgard as magical anomaly. Roadside trees are covered with snow, sparkling. Thousands of miles away white. Snow in the sunlight, emitting a bright light. The snow on the streets is not thick, step up issued a creak sound, form a beautiful music. The children went out to play, they just like a caged bird, very happy.

啊!冬,你的心灵是那样洁白,我们忘不了你的美丽,更忘不了你对小麦所做出的贡献。

Ah! Winter, your mind is so white, we cant forget your beauty, you better not forget to make contribution to the wh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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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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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一本书的自述我是一本书,呆在书架上最显眼的位置,出生名门,有着高贵的贵族血统,吹牛?看看吧,在我的封面上,印着“刘墉精品书坊之纵横卷”的字样。我是这个书架上最幸福的了,我可不像其他那些高搁在书架顶层的书,小主人天天要把我拿出书架,细细品味呢。你瞧——我时不时就要秀给小主人一段精彩的幽默文字。我虽然没有什么插图,却满腹经纶,尤其是幽默元素,更是使小主人笑口常开。现在带有幽默元素的书本越来越少了,小主人看别的书时,可不像看我这样经常捧腹呢。我就更受到小主人的钟爱了。每每小主人伤心了,他就看看我,心情马上舒畅,真可谓是“心情调节剂”呢。你看,这是描写我的作者的一次理发经历:“当天上演的是一部武侠连续剧的完结篇,只见那小姐手下虽不闲着,眼睛却盯着电视不动,问题是,看也便罢了,她大小姐且十分入戏,只听那小姐一说:‘哇!这一刀好险!’于是小生就挨了好险的一刀。‘啊!要死了!要死了!’小姐大喊两声,于是小生也就差点脑袋开了花。回到家,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环环相扣,语言风趣,尤其是最后一句,“惊魂甫定的小生先检查了耳朵,看看有没有被女侠削去。”,多活泼呀!令人难忘!我的作用可不仅在此。我使得小主人学会了幽默,自己也会幽默了。那回,他考试没考好,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家。他的爸爸随口就感叹了一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呐!”小主人马上灵机一动,来了句“可天外还有九重天呢!”这句话让家里紧张的气氛迅速缓解了,大家都哈哈大笑,乐得开怀。不过如果没有我的熏陶,小主人能够这么幽默风趣吗?恐怕未必。所以我的作用可大呢。现在,小主人已经喜欢上了幽默风趣的书,他已经开始有意识地去搜集一些笑话,讲给他的爸爸妈妈听,与他们一起分享自己的成果呢。不过他还是念念不忘我这个带给他幽默的“调节剂”,时常把我翻出来看看。我想他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应该非我莫属了。哦,对了,我忘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我还没有告诉你们我小主人的名字呢!他叫汪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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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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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般皆下品,唯有读高。读书可以帮助我们增长见识,开阔眼界,提高写作能力。在众多的书籍中,中国四大名著可是中外闻名。平时喜欢读书的我无意间捧起一本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没想到这本书使我越看越爱看。

《水浒传》共有一百零四回,书中写了一百零八位好汉陆续被逼上梁山,宋江领导农民起义的故事。这本书写于元末明初,作者是我国著名作家施耐庵,它形象的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现实。书中对人物的描写栩栩如生,着力刻画了广纳贤士的及时雨宋江;足智多谋的智多星吴用;勇武刚烈的山东好汉武松;见义勇为的花和尚鲁智深;鲁莽可爱的黑旋风李逵等等鲜活生动的英雄形象十分吸引人,书中的故事个个也使我印象深刻。

最精彩的要算武松打虎了。那天武松和宋江、柴进告别后,走到景阳冈上喝了十八碗酒,听说山岗上有一只恶虎,已经害了三四十人,武松便想帮百姓除掉老虎。他趁着酒力,踉踉跄跄的穿过树林,躺在一块光溜溜的大石头休息。就在这时,老虎猛的扑过来,武松一跃而起手拿哨棒拼命打向老虎,老虎一跳,棒子打在松枝上断成了两截。老虎发怒了,连续几次扑向武松,都被武松巧妙的闪开了。说时迟,那时快。武松瞅准时机翻身跳到老虎的背上,双手揪住老虎后颈,一阵拳打脚踢,不一会儿老虎就断了气。从武松打虎这件事中,我不仅被他的豪爽和勇猛所震撼,还被他为民除害的精神所感动

《水浒传》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都会让人回味无穷,也会被其中人物的勇敢、坚忍、友爱、自强等品质所感染。并从中受到教育,这正是我喜欢《水浒传》的原因,也正是这部名著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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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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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路遥,大家肯定不陌生,在他四十二年的生命中,留下了无数的优秀作品。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作家路遥所写的《平凡的世界》,这部书在1988年出版以后,被抢购一空,获得了无数读者热爱。

这部书主要描写的是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俩。

孙少安是一个农民,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让他帮家里去砍柴。他的头脑十分灵活,所以在十七岁时,孙少安便当上了生产一队队长。也因为他的能力和智慧,一队的产量要多得多。但是孙少安并不满足,他和妻子秀莲建了一个砖场,生意兴隆之后,他们把全村生活困难的人都招过来,给他们工钱,改善了双水村的经济生活,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成为一个不再为生活发愁的成功人士。

弟弟孙少平读完高中后,因为家庭的经济问题便没有上大学。但是他不愿白白受别人的恩惠,所以当孙少安叫少平来砖场帮忙时,孙少平断然拒绝,独自跑去工地干活。少平十分喜爱读书,虽然干活十分辛苦,但他空闲时分,都会读书。也因为他喜欢读书,经人介绍后,他去了大牙湾煤矿,当上了矿工。在矿工生活中,他品味了更多的人情味儿,也明白了更多的道理。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平凡的生活中,只有自己敢于奋斗,才会让自己变得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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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夏天的小学英语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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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y time when summer comes, I am so looking forward to summer vacation, because I can make many plans in the long vacation. Last summer, I spent a month to stay with my uncle and his family.

They live in the north. When I got there, I found the weather there was not that hot and I liked the coolness. In the daytime, my cousin and I played on the beach, because we lived near the beach. I would paint pictures and wait for the water to wash they away. Sometimes my uncle would take his boat with us. We floated on the sea and appreciated the beautiful nature.

This is the best summer for me. I wish I could have chances to spend some time with them again. I will never forget those happy days.

每当夏天来临的时候,我都很期待暑假,因为我可以在长假中制定很多计划。去年夏天,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和叔叔和他的家人住在一起。

他们住在北方。当我到达那里的时候,我发现那里的天气不是那么热,我喜欢凉爽。白天,我表妹和我在海滩上玩,因为我们住在海滩附近。我会画画,等待水把它们洗干净。有时我叔叔会带着他的船。我们漂洋过海,欣赏美丽的大自然。

对我来说,这是最好的夏天。我希望我能有机会再次和他貌度时光。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快乐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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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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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遥远的村庄》,因为在刘亮程(本书作者)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在这本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共情,人与万物的共情。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歧视其他弱小的动物,也不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就拒绝与它们交流。读过这本书,马上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品味着人与万物的悲欢离合,感受着作者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喜欢共情,我也要达到那种高尚的境界。

在生活中,当我们看见有虫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们会急忙把它抛掉,如果它再在我们身上咬一口,我们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把它碾碎。可是在《遥远的村庄》里,刘亮程却非常温和地对待它们,他说:“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刘亮程并不把小虫子爬到自己身上当作坏事,反而把自己当成了虫子一样。其实我们人就像一只大虫子躺在大地上,大地并没有因为瘙痒而把我们扔出去。

在这本书里,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中,刘亮程写道:“这些匆忙的抢收者,让人感到丰收和喜悦不仅仅是人的。也是万物的。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蚂蚁、小鸟、花草都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处处体现着平等。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和万物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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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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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很多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我喜欢《三国演义》的原因是因为它内容丰富,里面有许多的好词佳句;有知识计谋;有如雷贯耳的历史人物……故事情节迭荡起伏、险象环生、令人回味无穷,真是精彩极了!我喜欢这本书!

先前听别人说:“《三国演义》很好看”,“有很多精彩故事!”……我听了,将信将疑,马上跑到书店。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着,却怎么也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我终于找到了《三国演义》!

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我非常快乐地看着《三国演义》,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看,似乎达到“百读不厌”的程度!时间慢慢地过去了,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下来了,书店里的人已渐渐少了,忽然间,我的肩膀被谁轻轻地拍了下,我恍然从梦中惊醒,抬头一看,是一位阿姨,她微笑地对我说:“小朋友,已是晚上九点了,我们要下班了,明天再过来看吧!”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向四周看看,店中的读者已寥寥无几,街上华灯闪烁,这会儿我才感觉到肚子饿得咕咕直叫,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书店。

现在,《三国演义》里的很多人物,我都可以背下来!有勇猛的赵云、张飞、关羽、马超、刘备;有聪明的诸葛亮、单福;有诡计多端的曹操、周瑜……各种各样的人物给我展现了一个纷彩的世界。

总之,一句话:你喜爱的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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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我最喜欢的动物高二英语作文

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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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 big eyes, there is an emergency ears like flying up to now。 You guess what? Let me guess, is the rabbit。

A rabbits eyes like ruby, of course, I also gave a name to my rabbit called ruby。 Because the rabbit eyes glistened like ruby。

Remember once, my mother took me to go for a walk, I bring my ruby went to the park。 Ruby remembered it home for many years, because of the ruby grew up in the park, but his mom and dad have vanished into thin air, I also know that the rabbit is very poor, but I also didnt find its relatives。 The rabbit ears soon ran off, may be sad, I had to chase her for a long time。

This is my favorite little animals。 Smart, lovely ruby。

眼睛大大的,有紧急情况耳朵像飞的一样竖起来了。大家猜猜是什么?猜不到吧,就是兔子。

兔子的眼睛像红宝石一样,当然,我也给我的兔子起了一个名字叫红宝石。因为兔子的眼睛像红宝石一样亮晶晶的。

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散步,我带着我的红宝石来到了公园。红宝石想起了它多年的家,由于红宝石是在公园里长大的,但是他的爸爸妈妈却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也知道兔子很可怜,但是我也没有找到它的亲人。兔子很快就竖起耳朵跑了起来,可能是伤心了,我追了很久才追到。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聪明、可爱的红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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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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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到大看过很多的,比如说:《一千零一夜》、《十万个为什么》、《作文大全》……不过,在这些书当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冒险小王子》。

《冒险小王子》这本书分十二部,我看的是第八部,名叫“好运气的兔子脚”。我很爱看这本书,是因为它写得好,教育我们要团结友爱,要相互帮助。让我们来看看吧!

《冒险小王子》系列书是一套优秀的儿童小说读物。此系列书刻画了一群智慧、勇敢、敢于向困难挑战的优秀儿童人物形象。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包小龙、于萌萌、汤诺等。故事中的主人公包小龙,天生拥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他和小伙伴汤诺、于萌萌等人,来到了与人类社会相互依存的“纳尤精灵”国度,和小精灵们一起对抗力量强大的邪恶魔法师,挫败了精灵师一个又一个险恶的阴谋。包小龙有很强的正义感,他善良、勇敢爱冒险,喜欢研究稀奇古怪的东西,喜欢问各种各样奇怪问题。于萌萌十分聪明,做事认真,喜欢摆出小大人的样子对人说话,看上去十分高傲却很够义气,会为了朋友冒险。汤诺十分平和,胆子有点小,对任何事都抱着能不去做就不去做的态度,做事总是慢半拍,但很重义气,尽管很害怕也会参与朋友们的冒险。

正是因为有了这三位爱冒险的孩子,才让《冒险小王子》这本书写得那么好,这本书共分十三章,第一章是:成长穿衣镜。写的是包小龙他们进了自己不该进的“粉红色冰吧”。所以被罚留校一个月。第二章是他们在留校时无意中进了一名叫冰茶茶的男生的生活地。从第三章到第十三章写的是他们在冰茶茶那里的神奇冒险。

我这下更加喜欢《冒险小王子》这本书了。因为,是它让我的空闲时间有了欢乐。我已经把第九部买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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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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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是因为仰慕作者的大名而拜读的,其中有我喜欢的名著,如《红楼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爱的教育》……然而我最喜欢的倒是一本并不出名,作者也默默无闻的却给了我极大的启迪,勇气和力量——它就是《警方》。

《警方》的名字听起来并不悦耳,它讲述的故事也不算得上惊天动地,其中的人物也谈不上流芳百世。它只是叙述了警察们,和出生军人家庭患上病的孩子生活中的事情。我最喜欢它是因为在那种特定的环境下,他给予了我很多……

我在那年暑假里,参加了奥数期末考,可是我考得很差,我失败了。我独自躺在跌倒的地方,还没来得及为自己舔舔伤口,早已失去了爬起来的勇气。妈妈也没有做我的思想工作,只是在不经意之间给我一本《警方》,那崭新的封面和浓烈的墨香让我分散,伤口和疼痛。这是一个真实而又感人的故事:出生军人家庭的女孩余乐小时侯患上了白血病,她以非凡的毅力与病魔抗争了九年的时间。每天,她上午上学,下午去医院化疗。整整九年,那所学校竟无人知道她身患绝症!直到她在特等奖的作文里写下了自己的秘密……读完这个故事,我已泪流满面——为了顽强的余乐,也为跌倒而不想爬起来的自己。

那次,直到那次,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认真的思考人生。我不幸,余乐比我更不幸。我的不幸比起余乐算是大幸。生命对她来说,是随时消逝的匆匆过客……她在短暂的生命过程中,还时刻伴随着病痛的折磨。而我不会,我有足够的时间安排这一生,我可以健康学习,没有病魔的折磨,没有死亡的恐惧。是余乐让我看到了我的软弱,于是,我又振起精神报了补习班,再去学奥数。

我终于爬起来了,身上再也没有伤痛。谢谢你,《警方》,是你拉起了我;谢谢你,余乐,是你告诉我:除了自己,别人是打不倒的!《警方》,你的故事虽然平凡,却用一颗不平凡的的心来抚平平凡者的创伤。因为你,我敢于面对严峻的生活,敢于微笑着迎接挑战;因为你,我能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中不管跌得有多重,也决不会躺倒不起,因为这是你告诉我的道理。

我爱这本书——《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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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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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非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

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习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习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习,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习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

现在的我虽然学习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换一种思维来热爱我的学习,我的生活,都是这本书的功劳。整本书,三百多个小故事,简单地阐明了三百多个浅显的道理,我将不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习,鞭策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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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音乐的小学英语作文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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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music

i like to listen to music because music is very nice and great. my favorite music is called “ my little princess.” it was sung by a young and handsome band. i think they are so cool. the song has the lyrics that was beautiful and gentle. when i am tired, i can listen to music to relax myself and have a rest. and music can make people enjoy themselves. it helps people to forget problems and take happiness to people. when i’m sad, i will listen to happy and active music. i will be energetic. i think music is my faithful friend forever.

[我喜欢音乐小学英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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