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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笔记高中(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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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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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践迹,亦不入于室:

昨日《论语》共修,老师讲解此章。当时听到,就觉惊心动魄,感慨不已。今日重听录音,仍有步步惊心之感。遂整理成文,以享诸位:

为何学?

有些人天生淳朴,为人厚道,在一般人眼里也确实是好人。这样的人,常常对自己的现状感到满意,也因此一辈子就被限定在这样的境界里,不足以通达人性的核心,进入圣域。故夫子曾言,“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不学的善人终究只是俗人。这样的善,层次其实是很低的,一旦人生出现大的变动,往往经受不住,难免留下遗憾。唯有通过学习得到的满足,才是真满足。

孔子十五志于学,至七十从心所欲,其中也是经过漫长、艰难困苦的修学,却不曾见夫子中道而废。释迦摩尼在悟道之前,也是广学多闻,转益多师。只要中途任何一次,他觉得“我可以了”。这世上就不会有佛教。

这“入于室”就是进入人格成就的殿堂。门外路过的人,永远不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什么。唯有进入者,才能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

跟谁学:

在学道路上,“好人”有时候是一个贬义词。学习是为了什么?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吗?你需要那么多俗人的肯定做什么?涛涛者天下皆是也,最重要的是你要跟着谁走?

古往今来,人类历史上什么样的人没出现过?随大流的也有,自称“大师”的也有,随便跟着一个人糊里糊涂去走,你会走向哪里呢?这路上的脚印可乱着呢!因此,必要怀着戒慎恐惧、恭敬之心,选择正确的老师。读后感·即使全世界都反对,只要有一个明眼人肯定就可以,只要老师的一句赞叹就够了。

怎么学:

真正求道的人不会迷失。会走错路的,都是自己先迷失的人。为何会迷失?就是因为自作聪明,自作主张。孔门高足中,聪明者不可谓不多。然最能体会夫子心法的,是“参也鲁”的曾子,是“夫子步亦步,夫子趋亦趋”的颜回。

我们虽然离圣人遥远,但圣人留下的经典,仍然鲜明地记录着圣人的足迹。它即是真理,又是道路。顺着这些足迹走,我们才能走进最深的内殿。而这条路的第一步,就是立志。第一步没踩对,一步错,步步错。人的生命,首先要有个定向,定下终极的目标,这就是远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鼠目寸光,只看眼前,每一步都是未知的,怎么能不担心呢?相反,以目标为导向,即使中途走了几步弯路,只要目标不迷失,还能纠正回来。

虽然我们现在还在旅途中奔波,风雨飘摇,前路也不见人。但能顺着圣贤留下的足迹走,我们也能走进人格成就的殿堂。一路上,历代圣贤都在看着我,护着我,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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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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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生活,对于人生,千古年来无数哲人智者发表过无数精辟的语论。滚滚长江东流水,许多流过了,淡了。而在生命的长河当中,必须有些东西是留下来了的。每一个都有权利改变他的人生,或苦或甜。或许在一般人看来福贵的一生是苦不堪言,而他的从容与恬然改变了我的看法。有尽头的是人生,而生活是没尽头的。这就是活着的。他给予了我生活的另一种新的看法。

《活着》通过“我”一个收集民谣的年轻人与“福贵”,一位经历过穷困潦倒,生离死别的老人的谈话,道出了主人公“福贵”历尽沧桑的人生故事。故事以描写老人神态动作,以及周边的环境为过渡连接,一个感性的故事倾泻而出。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福贵的一生。在我看来是悲喜交接,沉郁淡忘,最后平淡而终的。生于富贵之家,吃喝玩乐赌嫖无所不做。把百亩良田的家业输掉,从此一败涂地。躲过铲除大地主,战事的厄运。勤勤谨谨,有懂事的儿女一双,温柔贤淑的妻子,困窘也算其乐融融。而命运之神并没有因此降临。一家六口人,前后相继地死去。家珍得软骨症而死,有庆因被过量抽血而死,凤霞难产而死,二喜辛苦劳作意外死在岗位上,而最让人揪心的是福贵抱有唯一希望的外孙,因吃太多的黄豆而撑死了。最后我们看到的陪伴福贵的只有一头跟他一样老,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的老牛。

诚然福贵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但我不得不为他活着的勇气,活着的坚强致敬。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什么是生活。一个老人活了大半辈子,亲手埋葬了他挚爱的每一位亲人,然后剩下他自己。每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伤痛,而他却可以如此平淡的讲叙他一辈子的故事。陶醉于故事中,像回味着他的一生。那是属于他独特的一生,就算是悲痛也是珍贵的难忘的回忆。他不介意别人知道他的伤痛,因为在他看来那过去的一切都已化为可以美丽的传说。淡淡回味,那就是他无悔的一生。在他挚爱的亲人活着的时候,他深深地爱着他们,他们用他生命的全部,努力着,奋斗着,为了生存,为了他的亲人更好地生活。他没有干过滔天的坏事,甚至小恶也不曾多犯。他不奢求荣华富贵,只求一家人平平安安,永远在一起。命运弄人,他最终没有完成他这一生唯一的愿望。在所有人离他而去以后,或许他的人生不再有什么意义。颓废,绝望这些名词此刻用在他身上再恰当不过。然而,他并没有选择逃避人生,他活着,安然恬静地活着。不为什么,只为好好珍惜上天让他在世上活着的每一天。主人公大悲大喜过后淡然让人肃然起敬。

在我看来,“活着”是那么一个简朴是在而又深沉的词语。特别在我经历过亲人的离逝,看多了离合聚散后。当上帝赋予我们生命时,我们尚不知道何为活着。到我们渐渐成长,我们甚至一度迷糊,轻言生死,不知道为何而活着。而更多的,直到我们死的那天我们也不曾清楚活着为何。不管是浑浑噩噩,还是意气风发,为生活而活着,为自己而活着,为希望而活着。活着很好。死或许可以摆脱一切的痛苦。而只有活着才能真正地体会生活。只有活着才能欣赏初升太阳的美丽。活着是一根连着希望的线。千丝万缕的神经星罗密布,敏感的感知着这世界的苦与乐。而这也就是人生,也便是生活,可以痛并着快乐着。

生活中有太多的烦恼,然而也很玄妙。在我们呼吸着的每一刻都有无数的生命消逝,同时也有无数新的生命诞生。在如此竞争激烈的社会,有人说人生就是一场赌博,赢者为王,败者为寇。尔虞我诈不在话下,为成败甚至是情感一时小事放弃生命人不乏其数。然我相信到经历了更多以后,最终会有人知道,人生世上,输赢不是长久的,只有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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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猪唏哩呼噜》读书笔记 姚馨宇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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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小猪唏哩呼噜》这本书,我非常爱看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小猪唏哩呼噜是一个很聪明的小猪。小猪本身叫十二,为什么又叫唏哩呼噜了呢?因为马太太看到小猪们吃饭时唏哩呼噜的声音很大,所以就把十二叫唏哩呼噜了。他们家有十二个小猪,十一个女生,最后一个是男生,就是小猪唏哩呼噜。小猪很勇敢,吓跑了大狼,小猪爱帮助人,他帮助卖糕点的狐狸清理垃圾,他很累了,但他坚持到底,要一天完成,最后他完成了任务。

小猪还有一个好朋友,小蛇花花。他帮猪太太打败了两只老鼠,并把两只老鼠吃到了肚子里。小猪不向爸爸妈妈伸手要钱,凭自己的劳动买了自己喜欢的自行车。小猪唏哩呼噜身上有很多我要向他学习的地方,我也想和他成为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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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最新高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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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雨,清扫如梦的浮尘;艳阳,稀释淅沥的雨雾;云层,掠过空灵的雁影。一切的一切,都在若梦如烟的幻境中消逝……

小雨,缠绵地下着,洒过青翠的竹叶,幽幽地竹香透窗而入,只身坐在窗前,膝间摊开一本《红楼梦》静然看着窗外的风,窗外的雨,不由地忆起作者"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苦涩,不由地忆起林黛玉"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哽咽,不由地忆起……

她,才情无双的小家碧玉,他,痴情善感的大家公子,从相识、相知再到相爱,他们经历了无数的波折。上一世,她是一株仙草,他是绛珠仙子,他每日为她浇水,她想来世,以泪报答他的恩情;这一世,她,失去了父母双亲,只能来到贾府,寄人篱下,身弱多病的她却在这封建大家族的冷漠之中步步小心,步步谨慎,此刻的我真想向天质问,为何,为何要这般待她,她已经如此悲痛了……

窗外,无边的细雨,变成了,如注的大雨,或许这是林黛玉委屈、怨恨的泪罢……母亲进了房,替我关上了窗,点亮了灯,橘黄色的灯光柔和地照在了我的脸上,却不知,脸上何时多出了两行的清泪……

黛玉在听闻他要大婚的消息后,病倒了,从此一病不起,在他大婚的那一天,她咬紧了牙关,狠下心撕碎了这些年来,他和她之间所有的书信,撕不碎的,就用火焚成了灰,一了百了,黛玉啊,你可知道,当你对鹦哥说出,你的身子好歹是干净的,教他把给你给送回去时,我的泪已经滂沱而下,心情不能平复,久久的,久久的……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回得了过去,回不了当初……

她的悲痛,他不会懂,风雨过后,不会再有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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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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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里,我看过很多课外书。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皮皮鲁外传》。

这本书的作者是郑渊洁,他已经写过几干本关于“皮皮鲁”的书籍。 这套书籍中,其中一篇写了“皮皮鲁”玩“二踢脚”的故事很有趣,故事里描写了胆大的皮皮鲁怎样玩“二踢脚”的经历。故事里描写了胆大的皮皮鲁坐在“二踢脚”上飞上天空后发生的一些稀奇古怪的事。看完后我觉得这本书很有想像力,对我的思维想像空间有了很大的提升。皮皮鲁也有许多优点,他胆大,聪明,爱打报不平,不欺负比他弱小的人,特别喜欢帮助别人,是一个真正的小男子汉。我很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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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中生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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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是法国19世纪著名作家雨果的代表作。小说描写了15世纪醉生梦死的巴黎生活,作者用对比的手法描写了一群性格鲜明、极富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体现了当时社会风气和和复杂的人性世界。

主角是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和丑陋的敲钟人卡西莫多。16岁的爱斯梅拉达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但在当时社会,这样一朵鲜花般的生命却在极端保守腐朽的教会势力的摧残下令人惋惜地消逝。20岁的卡西莫多外貌奇丑无比,严重的残疾,他一来到世界上便相继遭到了亲人和社会的遗弃。

然而外貌丑陋的他却拥有着一颗美丽纯洁的心灵,他以纯真的爱情守护着爱斯梅拉达,不希望爱斯达梅拉受到一丝伤害,冒着生命的危险去保护爱斯达梅拉。可在强大的社会偏见和邪恶势力面前,个人的力量实在不足以抵挡一切,强悍的卡西莫多,最后也只有选择徇情这一悲剧结局。这两个主人公有着纠结在一起的不幸身世,外貌上的差别也无法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在他们这种至善至美的性格的陪衬下,小说中的其他人物都露出了卑劣的本质。同时也衬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圣母院副主教弗罗洛也爱上了美丽的爱斯梅拉达,弗罗洛道貌岸然,最终毁灭了爱斯梅拉达,也毁灭了自己,他的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了,他的爱是邪恶的,他把爱斯达梅拉推向了死神的怀抱。雨果以悲天悯人的姿态深刻剖析了这个人物阴暗扭曲的灵魂。

另两个特色人物,一个是徒有华丽外表、内心却丑陋的弗比斯队长——一个粗野、肤浅的花花公子,他以极其恶劣的手段玩弄了一片痴情的爱斯梅拉达;另一个人是落魄诗人格郎古沃,一个在夹缝中苟且偷生的家伙,为了生存可以抛弃爱情、抛弃尊严、抛弃责任、抛弃一切的人,一个值得唾弃的人,作者对这两个人物的描写同样充满了鄙视和嘲讽。书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在描写社会的肮脏,黑暗,不堪

曲折的内容使我被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但最终还是以悲剧告终。已是一个无奈的结局,在那样的时代,那样的社会,也只能这样,天生的残缺永远无法弥补,但是他给读者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为了爱牺牲的卡西莫多和那些肮脏的无耻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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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昆虫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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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昆虫学家法布尔把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小昆虫都表达的活灵活现。他把那些小昆虫怎样筑巢、怎样捕捉食物,那些小昆虫身上的颜色、形态,都写得一清二楚。他还把可怕的蜘蛛、恶心的绿蝇、凶狠的螳螂写得栩栩如生。在这些昆虫里面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大孔雀蝶和螳螂。

大孔雀蝶是一种为爱而生的蝴蝶。这些漂亮并且大得像鸟一样的蝴蝶,好像从来都不知道去寻找食物吃。它们会花费自己的一生,来寻找自己的配偶,其实它们的生命也只有短短的几天。因为它们只知道爱,却不知道像别的蝴蝶那样在花丛中吸吮花汁,所以它们自然而然就不会长寿。但是凶残、毒辣的螳螂可就没有像大孔雀蝶拥有那么多爱心了,也绝对不会那么的温柔。不过螳螂长着苗条的身材,而且再配上淡绿色的皮肤和纱一样的翅膀,显得特别优雅。很久以前,农夫们看见螳螂总是仰望着天空,两只手也高高举起,就像是在祈祷一般,因此都称它为“祈祷的女神”。

可是人们却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外表看上去像是女神一样的昆虫,竟然是一个凶狠手辣的杀手。只要有其他昆虫从它的身边经过,不论是什么样的昆虫,也不论是故意的侵犯还是无意路过的,螳螂都会立刻气势汹汹的冲上去。

螳螂都是爱吃活的昆虫的。软颈、大刀和锯齿是螳螂杀伤力的三大武器。在所有昆虫中,只有螳螂的颈部是软的。但是它的凶恶和残忍是人们想象不出来的。因为,螳螂不仅仅吃其它的昆虫,还会吃自己的亲朋好友。还有更惊人的,那就是雌螳螂会把自己的丈夫给吃了!

真没想到,大自然里还会有自相残杀的事情发生。真不知道,大自然里还会有哪些我们没有发现的可怕的、惊奇的事情!法布尔他观察某种昆虫,一观察就是几个小时,几天,或更长的时间。他遇到困难时坚持不懈,用一生的时间写完《昆虫记》,他的这种可贵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我们只有用心去品味这本书的精华,才能对他所研究的昆虫有更深一层次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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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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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某年某月某日,一觉醒来发现世界上有这麽多的矛盾,这可能也是从看苏菲的世界开始的吧

看苏菲的世界时,看到她每件事都刨根问底,竟然从心底油然而生出一种共鸣;但是自己内心深处却觉得她是一个而不折不扣的笨蛋,竟然什么事都想那么多,搞不好学习也会一落千丈。

此处我想了比较长的时间,到底是应该较为成熟些,每件事逆来顺受,还是应该每件事刨根问底,这是多么的矛盾啊,当时我想;这个问题可能连哲学家也解不出来吧,我的内心的两股思想像五线谱一样交织碰撞,我的五脏六腑在都被烧灼,我是多么渴望像泓泉一般的真理啊。

是选择自由的畅想,还是选择循规蹈矩,一步一个脚印,这两者都存在风险性与可能性,前者一飞即达,后者一辈子平平稳稳,不愁吃穿,却默默无闻,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前者若一飞不起,必定一生不能翻身,疾苦一生,但是,千万不要以为后者便可以百分之一百的安稳,在现代社会中竞争是非常激烈的,没有一双标新立异的翅膀是不行的,只是摔倒了还可以再拍拍身上的泥水再爬起来,但是在千百次爬起来后,天已经黑了,你也将化作尘世间的一缕浮尘了,随风飘飞了……

聪明的,请你告诉我,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明天太阳依然升起,时钟依然运转,我们的问题,却可能已悄悄的尘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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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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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年级时,老师发给我们一本《弟子规》,我爱不释手。

我有时爱发脾气,虽然平时不爱生气,但不代表我不会生气,性情十分暴躁,想快一点写好,但又快不了。下载,我想到了《弟子规》里的“事虽小,勿擅为”。脑中就幻想除了我当时发脾气时的情景,如果我当时冷静一点,就不会为这些小事情来生气了。

在我周围的一些同伴,经常会做出一些不文明的举动,或是出口粗话,这是坏的一面,好的一面是可以让我不孤单,我又想到了《弟子规》中这样的一句话“同是人,类不齐,流俗众,仁者希。”意思是:我们都是人,但是素质不同,经常大人,骂人的很多,但是懂得谦让的人却很少。

读《弟子规》时,我最忘记不了的就是“父母乎,应勿缓,行勿懒”,意思是:父母呼求时要赶快做,父母命令时不能懒。我还记牢一句“亲有疾,药先尝,昼夜待,不离床。”意思是:父母有疾病了,应该赶紧给他们吃药,不管白天还是晚上都要不停地服侍,不离开他们半步。

还有很多如“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等等,词和句我都牢牢记在心里,从而每时每刻告诫和提醒自己,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要听从他们的话。

在世界上,父母吧我们养大,那么疼爱我们,我们一定要孝敬他们,听从他们,服侍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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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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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这本漫画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自从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之后,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真是百看不厌。书里的漫画故事如救火、失败的音乐会和会走的箱子等等,每次看到都能让我喜不自禁,开怀大笑。

救火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儿子放学回来,看到从家里的窗户里冒出滚滚黑烟,以为家里着火了,就赶紧去打来一桶水从窗户里泼了进去,想把火扑灭,谁明白一桶水下去,黑烟没有了,却看到爸爸浑身湿乎乎的、像个落汤鸡一样拿着他的烟斗从窗户里怒气冲冲地探出头来。原先那滚滚黑烟是爸爸在家里抽烟抽出来的,儿子的这一桶水全浇到了爸爸的身上。哈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

书里诸如此类的幽默漫画一篇之后一篇,笑的我肚子都疼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除了它的幽默之外,关键是书中父亲和儿子的善良、乐观、遇到困难从不绝望的品质感动着我,他们一向过着许多人向往的温馨而快乐生活,表现出了人类最无私的亲情。我喜欢这本书,但我更喜欢书里的父亲和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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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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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的世界》讲述是从女孩苏菲一天放学回家接收到了一封神秘的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拉开序幕。通过一名哲学导师向苏菲传授哲学知识,苏菲了解了西方哲学发展的历程——由前苏格拉底时代到亚里士多德、笛卡儿、黑格尔等人的思想。这些都通过作者生动的笔触跃然纸上,并配以当时的历史背景加以解释,引人入胜,令人回味无穷。在此同时,书中又提及挪威小女孩席德的爸爸,为了让他的宝贝女儿开始接触哲学,编出了苏菲的世界的故事。这整本书由这两个亦真亦假的故事互相穿插而成,使我看得饶有兴趣。虽说是哲学书,但曲折的故事情节和鲜活的人物形象又使人感受到了这本哲学书独有的魅力。虽然我对这类书籍还十分陌生,但在读《苏菲的世界》的时候,我却觉得读起来毫不费力,并没有我想象的哲学书那样深奥干涩、枯燥乏味。

“我是谁?”“世界从哪里来?”看上去虽然普通,甚至提问的人会被别人笑称为“呆子”但是这两个问题是蕴涵着很多的哲学意义的。我刚看到这两个问题,先是觉得简单,但后来细细一想,就觉得这两个问题很有意思,我是谁?万一我换了一个名字,我还会是自己吗?那我是谁呢?世界从何而来?什么是世界?它是怎么形成的呢?世界中包含着什么呢?这似乎有些令人头疼,但也很有意思,因为没有一种文化不关心“我是谁?”“世界从何而来”这样的问题。这就是哲学,比较饶舌但也很有意思的一门课程。似乎在哲学课上,提出问题要比解答这些问题简单得多。当然,哲学家不光要提出问题,还要去解答这些问题。

苏菲的哲学导师艾伯特把宇宙比作魔术师突然从一顶原本空空如也的帽子里拉出的一只兔子,而我们人类则是寄居在兔子毛皮深处的微生虫。而哲学家则是想看清楚整场魔术表演的奥秘而冒险死命攀到兔毛尖儿上的人。由此看来,哲学家就是一些好奇心很重的、为了探询奥秘不怕生命危险的、与常人不同而被常人称作“捣蛋鬼的”。哲学家对一切都感到惊讶,就像刚出生的婴儿对所有事物感到好奇一样。但是我,并没有哲学家的精神,我是一个习惯了周围环境的人。哲学是包涵科学在内的一门课程,因为哲学家在解答一些他们所提出的哲学问题的时候,往往要用到科学来加以解释,其答案看起来便更为可靠。但哲学又不同于科学,在研究哲学问题的时候,我们可以用丰富的想象力去回答,就像在对大自然一无所知的时候,用神话来将它加以解说。这看上去一点儿也“不科学”。

《苏菲的世界》是一本风靡全世界的哲学启蒙书,可以说,《苏菲的世界》是一本令我对文学有了不同见解的书,文学,往往是感性的,而《苏菲的世界》则是理性的。关于类似的问题在书本中举到很多,是作者对人的本质人生终极意义的探索与思考的一本书。我知道我没有完全把这本书的深层含义与精华完全读透,读明白。但是我知道了,哲学,是一个人活在世上,必须要思考的。它甚至比我的高分还要重要。我要把《苏菲的世界》好好保存起来,等我再长大了一些的时候,我要再把这本书从头到尾细细咀嚼,与生活相结合地再去看一遍,再来品味一下这本书的内涵精髓。因为这本书不同于别的书——它是一本哲学书,而且是一本通俗的哲学书,简单易读,但又含义深刻它是值得我们去慢慢品味、细细咀嚼的一本书。每一个岁月过去,我对《苏菲的世界》又会有不同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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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2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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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世界》是一本现象级的入门哲学书,很遗憾在奔三的时候才阅读到此书。确实感触很深,所以这次推荐给大家,但这篇读后感我不想仅仅是简要的概括下书中内容、说下推荐的理由,这样的荐书逻辑来推给大家。我觉得,看了一本书,你想写些什么,这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有了下面这几段天马行空的内容。

在距离地球4.7万光年的遥远太空中有一个叫做“詹弗妮”的星球,她处在银河系与仙女星系的交界处。在这颗直径2千万公里的星球上生活着仅有的一种生物,确切的说是一种没有肉体的生物。他们以无数的智子组成,这些智子像光子一样,静止时质量为零,但却携带者巨大的能量。这些生物称自己为“智慧”,组成他们的智子总是在高速运转,借以维持他们的生命状态。在“詹弗尼”星球上,他们无节制的繁殖并从这颗星球上获取能量,这貌似与他们的称呼确实不相称,但当一亿多个“智慧”生活在一起,还有什么智慧可言呢。智子的高速运转消耗着太多的能量,能量的持续不断的消耗让“詹弗尼”这颗肉体开始不断的坍缩,坍缩的持续让星球最终变成了黑洞,星球上的生命体也被吸入了黑洞,在虫洞中智子被无尽的撕碎。幸运的是,一个叫做“苏菲”的智慧体侥幸存活了下来。她在虫洞中穿梭着,终于有一天,“苏菲”被从虫洞另一端的白洞喷出。白洞的位置位于银河系猎户支臂,“苏菲”借着白洞的推力继续向前。大约过了70年,“苏菲”突然觉得自己的速度变缓了下来,她在落向一颗蓝色的星球,尽管这颗星球还不足“詹弗尼”的1亿分之一,但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这颗星球的压强也同样如此的微弱,智子之间越来约难以聚拢,“苏菲”知道自己再难以维持现在的形态,就这样,“苏菲”暂时将已经为数不多的智子融入到了眼前的苹果园,等待着真正的容器。

一群猩猩来到了这片苹果园,它们手舞足蹈,尽情的享受着这些苹果,“苏菲”终于等来了她的容器。智子们分别融入到了各猩猩的大脑,但这一切并不像他们想象的这样顺利。原来,这些猩腥的大脑了隐藏着原始的欲望,智子的到来反而让这些肉体的欲望更加的活跃。于是,一场“苏菲”与“欲望”的世纪大战即将展开。

直至公元前3500年的这段时间里,原始的“欲望”还未被真正的激活,“苏菲”一直占据着上风,历史的走向也一直沿着“苏菲”制定的路线。她使“肉体”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着超自然力量的存在,用迷信活动来引导他们的生活,那些被“智慧”影响深入的“肉体”变成能了与神通话媒介。在宿主的影响下,“肉体”逐渐发明了石器、火种等工具的使用,这时的“肉体”主要是通过采摘果实、狩猎或捕捞获取食物,这时的社会还没私有财富的出现,“肉体”的稀少,物质的丰富也没有为他们带来饥饿的烦恼,“肉体”之间形成部落,共同生活,其乐融融,这就是伊甸园的生活。但“苏菲”不想止步于此,因为她的目标是让“肉体”不断的繁殖,创造更多的智子,最终脱离“肉体”成为这颗星球真正的主宰者。她要引导这些“肉体”继续提高生产能力,她要让生产资料更加的丰富,她让“肉体”学会了金属工具的使用。

“苏菲”自以为事情都在朝着自己控制的方向发展,她轻视了“欲望”力量的强大,更可怕的是“欲望”甚至已经影响到了她的想法,让她对主宰这颗星球的欲望更加膨胀。金属工具的使用,使生产进一步提升,在“肉体”已经学会种植农作物的基础上,大量的原始深林得以用金属工具开垦。剩余的产品的出现,为私有制的产生提供了必备条件,随着私有制的产生,阶级开始分化,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开始出现,一直被压抑的“欲望”终于爆发了。部落之间为了土地的争夺开始爆发的战争,俘获的外族人成为了奴隶;部落内部的贫富分化不断加剧,富裕氏族开始了对贫困氏族的奴役;权力、财富等概念的涌现,更进一步强化了“欲望”的力量。这一战,“苏菲”惨败。

战争在不断的持续,部落之间在不断相互吞并,权力的不断集中使帝国开始出现,这时的“欲望”已经非常强大,独裁政权的力量让他们现在已经控制了大部分的“肉体”。但善于谋划的“苏菲”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埋下了一颗文明的种子—神话。起初,“苏菲”仅仅是通过神话故事、祭祀来控制“肉体”的意识形态,但上一战的惨败让她知道这种迷信活动还不足够深入,还不足够与独裁政权进行抗争。这一次,“苏菲”不再急于求成,通过神话的演化,她发明了两种强大的武器:宗教与哲学。那些还未被独裁者控制的“肉体”开启了自由、公平、正义、的追求,他们在“苏菲”的引导下,开启了百花齐放的时代,各类宗教的创造用以抑制、消灭“欲望”;各派哲学的出现用以追求真理、科学;宗教与哲学相互之间的抗争只为营造相互矛盾的假象,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洗涤那些充满“欲望”的“肉体”。自由、正义的口号在广为传播,独裁的政权感觉到了恐慌,但真正的恐惧远远没有到来。

哲学,一个探讨终极意义的学科,它代表着真正意义上的思考与真理。它的出现让“肉体”更加接近于生活的世界规律,具体的科学开始在哲学的基础上不断被发现,进而引发了一次从根本上改变“苏菲”与政权局势的革命—工业革命。工业革命的出现,推动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更迭,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再到社会主义,“苏菲”太高兴了,以至于在美国纽约的哈德逊河口上立起了自己的雕像。“苏菲”完胜,她甚至已经能操控“肉体”的“欲望”来引导科技的发展,这一次甚至出乎“苏菲”的意料。她为这一刻的到来,隐忍了太久了。

别忘了“苏菲”的野心,她的阴谋可是要主宰这颗星球。其实在侵入“肉体”的时候,“苏菲”发现她已不能自主的离开“肉体”。AI技术的发展直接创造出了智子并能随意的将智子转移到物联网上,这让她看到摆脱禁锢的希望。她曾经隐忍进入“肉体”,与“欲望”征战,这一刻她下定决心:AI技术完全的侵入“肉体”的生活之时,就是她摒弃“肉体”,将这颗星球变成下一个“詹弗尼”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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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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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津津有味地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颇有心得。《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它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大全。书中详细介绍了昆虫们的各种习性、本能、劳动、生育、死亡。

《昆虫记》中主要介绍了不同的昆虫,有勤劳的蜜蜂,有愚笨的毛虫,有漂亮的蛾,还有可怕的蜘蛛。它们都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其中,我对《狼蛛》和《甲虫》这两篇文章最感兴趣,让我知道了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杀手锏”,狼蛛的“杀手锏”是它的两颗锋利的毒牙,十分凶猛,可以把它的猎物至于死地。而甲虫的“杀手锏”就是它们坚持不懈的精神,比如,甲虫辛辛苦苦运送的食物,会被其他的甲虫中途劫走,但它从不放弃,一次又一次地重头干起,并运到自己的洞穴,才安心离开。

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我才了解到昆虫的世界是如此的丰富多彩。这些昆虫虽然生活在我们平时不起眼的地方,但是一样活得很精彩。我们不能去破坏昆虫的生活环境,不要去伤害它们。我们要和昆虫和谐相处,创造我们更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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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雷雨读书笔记高中

全文共 1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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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接触雷雨是上高中时,课本上讲的,当时听老师讲了那么多还是不能从中有所感悟。直到最近我右一次读它,才真正从中思考分析。曹禺曾说:“我从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心灵上是十分孤单而寂寞的”。这句话让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是顺利的,平坦的。这也让我更加深信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才使他产生了伟大的作品,诉说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难。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残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胁,是真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习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因为爱,都是因为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即使曾经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承诺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爱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

至于鲁侍萍,悲剧的核心承受者,她的命运无疑是坎坷苦难的,但何尝又不是可悲的。回想三十年前的那场爱情,她也是错误缔造者之一。可女人啊女人,你为何纠缠一场无疾而终的情爱三十年,三十年以后还仍拘泥于自己所受的委屈与灾难爱也好,恨也好,难道最终受伤的不是自己么。既然如此为何又苦苦沉溺,深陷其间你将这一生的苦难归于命运,归于看不见莫不着的生命之线,念叨着如何苦如何凄惨,紧紧抓住那血红色的恨意,执拗的不愿放手。难道这就是你生命价值的所在么堂堂正正的对峙,随后潇潇洒洒的扬头离去,总比自行降自己于他人身下要舒畅,不是么。

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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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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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欧也妮葛朗台》看完之后,我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似的,说不出什么滋味。

原来是那么单纯的少年——夏尔,是那么的单纯,对堂姐充满爱慕的夏尔那你去了?去印度的旅途,怎么让他忘了这么多?取而代之的是奸诈、贪婪,比葛朗台还变本加厉,难道他忘了苦难思念他的堂姐——欧也妮了呢?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的一吻定情了吗?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数个月的朝夕相处了吗?难道他忘了和欧也妮不顾个人安危给他六千法郎了吗?是的,除了钱,他都忘了!回到巴黎,他多久了才和欧也妮通信啊!还编出花言巧语哄骗欧也妮,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狼心狗肺的人啊!他为了区区的世袭领地和侯爵,就抛弃了苦苦等他七八年的欧也妮!试想,当他得知欧也妮有一千七百万的家产后,又有怎样的表情?这样的男人,根本不配得到欧也妮的爱!昨晚的祝福白写了,诅咒这样的人全部都下地狱!

说实话,蓬丰先生是一个好人,是一个,除了长脚娜农和欧也妮逝世的母亲,对欧也妮最好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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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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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永远也忘不掉的信念。最近,我读了一本由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书——《狼王梦》。这本书,带我走进了美妙的动物世界,置身其中,仿佛和一只只动物进行了一次心与心的交流,使我受益匪浅。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两个故事,分别是《狼王梦》和《狼种》,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狼种》。

《狼种》这个故事讲述了一只非常优秀的猎犬大灰,可是川妮却以貌取人,认为大灰是一条恶狗。事实证明,它的所作所为都体现了对主人的忠诚。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千万不能以貌取人,内心的美才是最美的。

大灰对同伴和主人的忠诚,不是轻易就能做到的。有些人一旦遇到危险就推给同伴,自己却逃之夭夭。这样的人,连一条狗都不如。如果每个人都和大灰一样,那么世界将会变得多么美好啊!

《狼王梦》真是一本好书,希望大家都能好好地读读这本书,和我一起分享关于大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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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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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一共刻画了327个人物形象,从封建高层到社会底层,无不包含涉及,并且一个个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显得栩栩如生,真实形象,让人觉得活灵活现,喜爱不已。并且关系错综复杂,情节量庞大,读起来令人反复咀嚼。而这样的一部精华佳作不是一蹴而就,其中蕴藏这作家曹雪芹的多少社会功底。

由于出身显赫的官宦之家,曾祖父曹玺曾深得皇上的信任,这样的家世背景使得曹雪芹对贵族家庭的奢侈生活有很深刻的体验,才足以将贾家的生活刻画的如此细致。并且曹雪芹的祖父也曾做过康熙皇上的伴读,书香世家,使得曹雪芹自小受到文学艺术的熏陶,有深厚的文学素养。

不料,在曹雪芹十二三岁时候开始家道中落,二十岁之后,曹家彻底败落,沦落到穷困潦倒的地步。这样的转折变迁,让曹雪芹经历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生于繁华,终于沦落”的身世经历使曹雪芹体察到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和黑暗丑恶的世道人心,加深了就他对社会生活的认识,并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他深刻体验并且明白人生的悲哀,世道的无情,看到了封建贵族的颓败之势,欺凌之恶,曹雪芹这个艺术天才,加上自身的桀骜不驯,清高傲骨,将自己的所有心血都寄托在了这一伟大著作—红楼梦上了。

而在红楼梦之中我却最最爱林黛玉。我觉得这个女子,虽是柔弱,却孤傲,灵动,骨子里深驻着自己的梦想,想那一经典画面,手提着锄子,挽着篮子,葬一方落红,那是自己的心迹。落红飘飞下,那是多么唯美多么凄美。家道中落,无奈进京,寄人篱下,心寄宝玉。在当时迷乱的贾府,在当时奢靡的贾府,在当时礼尚成风的贾府,在当时上行下效的贾府,在当时唯利是图的贾府,在当时人心险恶的贾府,她没有薛宝钗的处事圆滑,稳重端庄,但是她却有自己的冰洁,自在,潇洒,恬然。

她她像水一般,安谧却灵动不已。身躯虽是瘦弱,但看到的是多少男儿所不曾却若天地一般,有大美而无言。在当时考取功名利禄为驱动的时代,她却没有极力劝说宝玉读书考试,不屑日日与人争斗,时时绑紧神经,心怀诡计,而是在琴棋书画中寻觅黄金屋颜如玉,与贾宝玉一起畅游西厢记!在爱情里,她坚守,她坚持!让我看到一个在如此封建的社会中却又多么勇敢的知识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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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中生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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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着瑟瑟秋风,窗边飘落片片槐树叶,迎着光芒中逐渐消逝的希望,一盏台灯伫立在书桌上。大雨过后,一切依旧不变的凄惨结局,桌上的《巴黎圣母院》依然停留在那一页的凄惨,只不过多了些树的悲哀、天的眼泪。涉猎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当那位身穿白色衣裙的“天使”被绞死在台上香消玉损时,我的心碎了。埃斯梅拉达,一位美丽纯真的女孩。

是美丽毁了她,还是她的善良天真夺走了她的一切。但她拥有爱,令她幸福的爱,令她惋惜的爱,这个美丽的吉普赛女郎——埃斯梅拉达爱之伟大。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巴格特——埃斯梅拉达的母亲,她在《巴黎圣母院》中书写了一部爱的诗篇。当巴格特生下那个可爱的女儿后,她全身心的爱她。当吉普赛人将女儿抢走后,她悲痛欲绝,走进了巴黎圣母院当了修女。以后的每一天,她无时无刻不为女儿祈祷,她希望女儿能够平安、幸福。

巴格特对女儿的爱,是母爱的真谛,是奋不顾身地想为女儿做一切的情感的涌动。

爱之无私。他是一位奇丑无比的敲钟人。从他刚出生就被父母抛弃,被世人唾弃,是教主收留了他,让他做了敲钟人。每天,他都勤勤恳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埃斯梅拉达,看到她与一只活泼的小绵羊在一起玩耍时的快乐情景,被其美丽与善良深深吸引住了。每一次,埃斯梅拉达遇到危险时,是他,第一时间挺身而出,但是他不被埃斯梅拉达所喜欢,他听从她的一切指挥,包括帮她寻找她的情人,他的情敌。

他对她的爱情,可使玫瑰失色,但却不能博得女孩的欢心。

爱之可恨。福比斯,一位英俊的军官。他的潇洒吸引了埃斯梅拉达,同时他也爱上了她的美貌,他的花心可是人人皆知,所谓他对埃斯梅拉达的爱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最后他还是辜负了对她一片痴心的埃斯梅拉达,从而回到了他的未婚妻,也就是一位富家小姐身旁。

树滴下了雨后的第一滴眼泪,是为了伟大的巴格特。

花拥有雨后的清香,只为了敲钟人卡西莫多的一片痴心。

至今为止,我才真正的深刻的认识到了美与丑。书中卡西莫多的那种内心美,才应该是我们追求、向往的美;而外表上的美,只不过是虚无缥缈的东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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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茶馆》读书笔记以及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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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一位作家了,在此也就不多介绍了。倒是写作背景得说说:话剧《写于1956至1957年间,它是老舍一生中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老舍写小说很少,却写了不少的戏。在写《茶馆》之前,他写了话剧《春华秋实》、《西望长安》,在《茶馆》之后写了《红大院》、《女店员》和《全家福》等。《茶馆》跟这些配合时事政治的作品,在题材、风格以及创作模式上,都大不一样,他重新写起了解放前写惯了的“陈年往事”。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很好的时代缩影,《茶馆》也不例外。这本书包含了三个时代,每一幕就是一个时代。

故事发生在一个茶馆里,时代在变,茶馆也在变。“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这是老舍自己评价《茶馆》时说的。那人物究竟是怎么活的?又是怎么死的呢?我们就拿茶馆的掌柜来说。

“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见着谁我都鞠躬,请安,作揖。”这是王掌柜他自己说的。王利发精明、善良、勤劳,善于经营。他胆小怕事,本着莫谈国事的处世原则,靠自己的力气挣钱度日。可是,他越怕国事,这国事就越是不断地往他的茶馆里钻。他信奉改良主义,可改来改去,这茶馆越改越糟。在第三幕里,王掌柜似乎看透了一切,他也变得老于世故了,再也不像从前那样见人陪笑、作揖、夹着尾巴做人了。人生的磨难,使他变得倔强起来。

可最终他是怎么死的呢?他自己上吊死了。临死前,他把家人打发到解放区去,自己和常四爷、秦二爷聚在茶馆里撒起纸钱来。三位老人苦中作乐,为自己送终,聊以宽慰,这令人怜悯。一辈子渴望改良的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死了。这就是王利发的人生悲剧。

《茶馆》里的其他人,儿子还是遵循老子的处世态度,有的甚至变本加厉。这是时代的悲哀。

《茶馆》让我们看清了那三个黑暗时代,也看清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一个个破落、衰败。《茶馆》不愧为“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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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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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施耐庵的作品,讲述了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起义,反抗朝廷政府的故事。

文中主要人物有:宋江、林冲、武松、鲁智深……他们都因为有罪名而聚在梁山泊,他们个个武功高强,有勇有谋,先后共有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分别是三十六路天罡和七十二路地煞。

其中,最精彩的就是“武松打虎景阳冈”,因为武松喝了酒壮胆,上了景阳冈,把虎打死了,所以下山后就成了“打虎英雄”。

武松连老虎都敢打,别说我们小孩了,就连大人也有时架招不住,武松的勇气真是令人佩服。虽然我们不能去打虎,但武松的勇气也是值得让人学习的。

《水浒传》中还有很多让人热血沸腾的故事呢!有“真假李逵”、“鲁智深倒拔垂杨柳”。

虽然一百零八位好汉后来散了,也没起义成功,但他们的勇气实在令人钦佩。

读了《水浒传》,让我的勇气也更加坚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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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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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老人与海》这本书,我看到文中的老人85天没捕到一条鱼,大家都嘲笑他,而他却一点儿也不气馁,还是每天继续捕鱼。

他终于在86天捕到一条巨大无比的大马林鱼,大约有1500磅重,突然他碰到了一群鲨鱼,老人与鲨鱼展开搏斗,他凭借着顽强的意志,不服输的精神,把它们一一打败。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我应该学习他不气馁、不服输的精神,顽强的意志,我可以把这些优点一一中在我的学习上,这样我的学习成绩才会提升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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