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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笔记高中【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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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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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假刚开始的时候,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像大灰狼的警犬,名叫“大灰”。后来,被阳光大马戏团的高导演买去来扮演大灰狼。在这里虽然生活过得还行,但是被那里的动物和人看不起,一直被欧打、排斥。

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点就是人们喜欢以貌取人,差别对待。明明同样是狗,长得像狼的大灰却不能像其它狗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即使它表现优异,动作敏捷,杂技表演得最好,还是受人排挤。在阳光大马戏团的动物都有睡窝、有食盆、有饮水机、还有彩球、电子兔等玩具。可是大灰住进了一个用钢筋焊的铁笼子里,阴暗潮湿一股腐烂味。看到这儿我的眼泪都快要掉下来,大灰实在太可怜了。别的动物都住进了高档房,它只能住笼子。只怪人类太冷漠无情,同样是动物偏要以貌取人。

看完了《狼王梦》认为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差别对待,对待动物要公平。不仅是对待动物,人与人之间同样要互相尊重,不能以貌取人,内在的品质才是最重要的,只有这样,人类社会才会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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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生论语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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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画卷,因岁月的冲洗,显得枯黄陈旧,将历史的足迹点点抹淡。然而,华夏五千年的文化,总有些像《论语》一类的书籍虽早已褪去了华丽的色彩,显得古老陈旧,但实则它与我们的距离并不遥远。——题记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论语·卫灵公》。《论语》中有许多简单的道理需要我们去感悟与实践。它用的文字往往言简意赅,但其蕴含的道理绝不会同表面一样容易。就像《论语·卫灵公》中记载的,孔子的学子之一子贡,曾问了孔子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意思是有没有一句话可以使人终生奉行的呢?孔子用商量的语气对他说:"其恕乎!"什么叫"恕"呢?孔子又用了八个字解释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思是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不要强加给别人。那么也就是说,做任何事,都要推己及人,将心比心,不要强人所难,更不要给别人造成伤害。用现如今的话说,就是要学会宽容。

《北京日报》曾刊登过这样一件事:一位少年在公交车上吐了一口痰,女售票员让他擦掉。少年感到很难堪,不愿去擦。女售票员给了他个台阶下,自己用纸把痰擦掉了。事后少年很后悔,他给报社写了封信,表示向这位售票员道歉。这件事告诉我们,得理且让人。宽容的感化常比剑拔弩张的作用要恒久得多。如果她不这么做,而是硬逼少年去擦痰,结果会是怎样的呢?也许,不用我说,也可以想象得到。正因为女售票员懂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所以以宽容之心完美的化解了这件事。

怎样算宽容呢?就是要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换位思考,包容他人;就是要学会忘记。因为克制性的宽容,不是真正的宽容,它不能从根源愈合心灵的伤口。只有那种不记、不究的宽容,才是宽容的真正境界。

"其恕乎!"——就一个"恕"字,教会我们如何在现代生活中获取心灵的快乐,如何适应日常的秩序,找到人生的目标;就一个"恕"字,就是我们自己的一幅健康的心电图,是这个世界的一张美好的通行证。让我们学会如何去宽容别人吧!得过且过,我们的生活才会快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人着想,人也会为你着想,真诚才能换真心。生活中如果人人都能做到这一点,世界会更加和平,安宁。生活会更加和谐,幸福,并充满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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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古文观止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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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以三年光景,每日晨读,阅毕《古文观止》,虽非正业,却是入职学校以来最大收获,颇有些心得,请略陈陋见。

古文观止,凡二百二十二篇,先秦至明末_精选,古人蒙学课本,亦是古人为学入门读物,余在而立之年始读,为生平一大憾事,亦可见当代中国教育之偏颇。

就其布局而言,各朝以先秦最多,____以《左传》最多,个人以韩愈最多,取《左传》传承“春秋大义”的宗旨与韩愈“辟道攘佛”的功绩;这与清代学者抱残守缺、空空如也的卫道宗旨比较相符。苏东坡曾称誉韩愈“文起八代之衰,道济天下之溺”,若就“文以载道”论,韩文公逆谏人主,纠治世风,力挽唐代崇佛之狂澜,足可当之;但若就文字论,韩氏_似未达这等境界,东坡先生的评价多有后人敬畏先贤的溢美之词。

古今_,凡入一流者,主题可大可小,但必是一气呵成,余音不绝,令吾辈后学读其书,想见其为人。《观止》所选_,以单篇论,太史公的《报任少卿书》无疑是独步翰林,堪称天下第一,_情真意切,沁人心扉,笔尖所及,气贯长虹;余每每读罢,未尝不为之折服、为之太息。至于陶渊明的《归去来辞》、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欧阳修的《醉翁亭记》、苏轼的《前赤壁赋》这四篇奇文,难分伯仲,全凭诸君喜好。“引壶觞以自酌,眄庭柯以怡颜”、“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醉翁之意不在酒”、“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各有所取,无有高下。非谓“天下忧乐”就高人一等,人生际遇不同,不必苛求。

《观止》一书优点许多,待诸君细品,其不足反倒不易察觉,而且不才以为,多为编者有意为之,读者需多加留意。编者吴氏叔侄似以“正统”士人自居,重儒家传统的“立德、立功,立言”,且以立德为本,因而不取赋一类追求辞藻华丽,言不及义的_;对崇尚清谈之风的魏晋名士似也有异议,故几乎不取魏晋一代的_;编者是清代学者,受彼时狭隘的汉宋门户之争影响颇深,故宋代理学一脉_全不取,是《观止》大缺憾;另外,清代外族入主,这是一件以“士”自居的清代学者不能说的事情,所以元、清两代的_都不取,乃至明末清初三杰的_都不在其列。以上诸点,令“观止”黯然失色。

历朝历代之文,以明代_最差,宋濂_多媚骨,阳明心学多偏锋,皆不足法,其余更不足论,其原因仍不得正解。个人以为,或许中华文明历经5000余年,至明代已垂垂老矣,国运不济,国势保守,文风英气不足,老态有余,全无汉唐气象。从学术的角度看,中国文明自“经重于史”的时代起,即自南宋起,文明的自我革新、自我反思的能力就日渐衰退。从武术的角度讲,有宋一代,重文轻武,血性渐失,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自宋始,愈演愈烈,直至近代不能复兴。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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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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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暇之余,重新阅读了著名作巴金的《家》,感触颇深,一个个人物的形象再现我的脑海。顺从的觉新,谦逊的觉民,激进的觉慧……他们在封建主义的黑暗中挣扎、反抗,在黑暗中寻找着那份渺小的希望……

《家》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述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化、溃败的历史,写出了封建大家庭高家公馆从最初的繁华到逐渐的没落。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书中令人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主人公——觉慧。他是整部作品中最具有批判和反抗意识的典型新青年。他痛恨着自己大哥觉新顺从而导致自己与所爱之人分离的做法,与志同道合的朋友开报社办报纸宣传新思想,与自己的爷爷——高老太爷对着干,并且爱着与自己的身份天差地别的鸣凤。当最终理想破灭时,无法忍受而离开了这个家。

觉慧是一个典型的“人道主义者”。他平等地看待每一个人,更爱上了与自己不同阶层的婢女——鸣凤。但在封建社会下,他们两人的爱情最后也无疾而终。当他们二人表述了各自的心意之后,高老太爷却要将鸣凤送给冯乐山做妾,鸣凤却始终心系觉慧,不愿做他人之妾。可当她来到觉慧的房中,觉慧却因赶稿为而让鸣凤改日再说。最后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鸣凤只能选择跳湖自尽来阻止自己嫁作他人之妾。自此觉慧一直活在对鸣凤的自责中。最后两人的爱情还是破灭了,虽然是意料之中,但却也让人感到无比惋惜。

在经历了爱人鸣凤、表姐梅和大嫂瑞钰的死去之后,觉慧终于忍无可忍,离开了这个令人窒息的高公馆。而此时没了高老太爷的高家,也终于成为了一具空壳,逐渐没落。

觉慧是一个大胆而幼稚的叛徒,并没有回避旧家庭和少爷的地位带给他的负担,而是令人信服地展现了他逐步摆脱这些负担,走向新生活的过程,从而塑造出一个深受青年人喜爱的勇敢背叛旧家庭和追求新生活的新青年的典型。他是“五四”时代封建家庭、封建制度的叛逆者和新生活的勇敢追求者。他始终是封建社会里的反抗者们的榜样和鼓舞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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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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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丑小鸭》这个故事以后,我觉的丑小鸭很痛苦。因为,第一次丑小鸭来到一块沼泽地,一只猎狗跑过来,猎狗看到丑小鸭却又扭头跑掉了。太可怜了,连猎狗看见它都没有胃口。

第二次丑小鸭跑到一户人家,一位老人养了一只猫和一只母鸡。可是猫和母鸡都看不起它,都嫌它长的丑。它委屈的离开了这个家。经过艰辛万苦,它终于变成了一只白天鹅。从丑小鸭身上我学到了:做人不要娇气,遇到困难要坚强,做什么事情要坚持到底才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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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暑假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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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在这本趣味盎然的《西游记》里,我跟着唐三藏师徒四人,历经取经路上的九九八十一难,斩妖除魔,惩恶扬善,最后终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孙悟空又号齐天大圣,是取经路上为师傅铲除妖魔的第一功臣。他聪明机智,用七十二变迷惑妖精;他英勇无畏,持如意金箍棒斗魔;有时却性急暴躁,一气之下打死了抢劫的强盗。唐僧是一个崇信佛法的好和尚,他意志坚定,一心只为取经,不被途中各色的女子打动;但他有时好坏不分,凡人肉眼不识妖怪,听信他人胡言,有几次被猪八戒怂恿念紧箍咒教训孙悟空。而猪八戒则是个可爱的角色,多次上孙悟空的当被他糊弄,他憨厚单纯,却爱占小便宜、贪恋美色,又是一个十足的吃货。身为三师弟的沙和尚一路上挑担拉马,保护师傅,任劳任怨,十分老实。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师徒四人勇往直前的精神闪光点,不轻易被困难打败。在三借芭蕉扇中,第一次孙悟空潜入铁扇公主的肚子里,却只得了一把假扇;第二次因牛魔王记恨往日孙悟空收服红孩儿的仇恨,又因他吓到了他的爱妾玉面公主,所以不肯借与他;最后孙悟空假扮牛魔王骗过罗刹女,在托塔天王和哪吒的帮助下,终于借得芭蕉扇,熄灭火焰山的火。我们在生活中也应当像孙悟空那样,遇到困难不要只想着退缩,要从多方面寻找解决的方法,即使失败,也要化悲愤为力量,不轻言放弃,继续奋勇前进,这样才能向自己的目标一步步迈进。虽然我们不能像孙悟空一样显神功,但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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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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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提起鲁迅先生,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总是那个“早”字。年少时的他,因为父亲的病而迟到后,便在学桌上刻下了“早”字来激励自己,警示自己从此不再迟到。读了《父亲的病》后我觉得,鲁迅刻下的“早”不仅是惜时的早,更是提示国人:事事都要早,思想、技术、科技、国力,都应该争先于他人,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富强。也许医治鲁迅父亲的病在当今并不是一件难事,但在那个时候,却让鲁迅东奔西走四处求医,最终鲁父还难逃一死。

由此我联想到当时中国的落后,不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是固步自封呢?在欧洲人经过工业革命进入了机械的时代,中国却盛行女人“裹足”、“巫医不分”,延续了千年的封建思想、迷信意识,使中国人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再追溯到鸦片战争,甲午中日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我们中国人都扮演着被侵略的角色,“东亚病夫”在中国人的心里留下了沉痛的烙印。但中国人不甘落后。于是,便有了“新文化运动”,高举“民主”与“科学”的旗帜,对旧世界旧思想宣战;之后,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为中华民族的崛起指引了光明的道路。1949年10月1日,中国人民终于站起来了。一条巨龙终于在世界的东方开始了腾飞。

这六十多年来,中国恢复了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进行了改革开放,第一艘载人飞船上天,成功举办奥运会。经济飞速发展,正在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迈进。鲁迅先生的一个“早”字提示我们:只有事事早,时时早,不断进取发展,我们伟大民族才能繁荣富强。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应当刻苦学习,提升素养,让外国人对我们中国人刮目相看。这才是我们给祖国母亲的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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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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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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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边城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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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喧闹的城市,被钢筋和水泥包围的世界,很难想象那副农村特有的画面。

”在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小溪既为川湘来往孔道,水常有涨落,限于财力不能搭桥,就安排了一只方头渡船。”也许我们不曾想象,在这“世外桃源”中有着如此凄美的爱情。爱情,同那哑哑的声音同竹管声振荡在寂静空气里,也使那条小溪有了一丝热闹的气息。

故事的开始与结束都围绕着小溪,因此,小溪也有了另外一成含义。它孕育了勤劳的茶峒人民,也让渡船这一线索变得自然。

边城,是一种享受。边城里的文字是鲜活的,处处是湿润透明的湘楚景色,处处是淳朴赤诚的风味人情,可每每读起便会不由自主的忧伤。

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与一个十几岁的小孩,靠渡船为生。他们的生活是拮据的,但他们也是快乐的,有了歌声的陪伴,他们不寂寞,有了善良村民的帮助,他门也容入了社会。

文中的人都淡化了钱,爷爷摆渡死不肯收钱,反而到处请人喝酒,买猪肉互相推钱,小镇里婚嫁自由,只要儿女们喜欢。即便是文中最有钱的顺顺,也是一个不十分在意钱的人,慷慨得很。而小镇里,有钱人家的儿子喜欢穷人家的姑娘,抛了门当户对的聘礼,要娶穷人家姑娘,也不是什么新闻。可见,边城,这样一个地方,是重义轻利的,不为商业气息所熏染变质。

翠翠和顺顺的两个儿子,翠翠的父母的爱情,让整个小说变得带有淡淡的忧伤。“有情人终成眷属”这句话在小说中始终没有得到体现。也许这是作者那个时代的悲哀。爱上一个人没有错,但兄弟两没有与别人一样,哥哥为了弟弟,毅然放弃,一人将痛苦承担。然而,他的死亡给翠翠,翠催的爷爷,他的兄弟造成了难一挽回的悲痛。他的弟弟将一切责任都归到自己身上,从此,白塔下在也没有荡漾着那动听的歌。曾经兄弟两在百塔许下的诺言最终被溪水冲刷的无影无踪。

端午节,在小说中有被作者赋予了新的含义,二老在那天结识了翠翠,有在那天大老与翠翠相遇。爱情在端午这天开始,鸭子,这一普通的动物,也被赋予了新的含义。

小说中的人物,也在作者笔下刻画得栩栩如生。翠翠,一个封建时期女性的代表,”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

提起渡船,无人不知那个豪爽老人,当然,可以说每个人都摆渡,所以知道她,但是,从文中人们对老人的熟悉和态度可以看出,人们对他性格的尊敬,甚至他去买东西,“一定有许多铺子上商人送他粽子与其他东西,作为对这个忠于职守的划船人一点敬意”。

而顺顺的两个儿子,他们崇尚爱情,又有兄弟情,鄙视金钱,敢爱敢憎,他们生存在所谓的世外桃源,承载着图画的完美与历史的厚重。他们无法摆脱如画般静止的命运与生活。这潜在流动的悲剧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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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父与子》读书笔记 叶铭臻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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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认认真真地再次把《父与子》这本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读了《父与子》有感

《父与子》这本书非常搞笑。《父与子》系列漫画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整部作品创作于1934年——1937年之间。当时德国的报刊杂志被纳粹政府控制,刊登的内容枯燥无味。幽默漫画《父与子》的出现为人们带来了惊喜和快乐,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并且在几十年时间里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被誊为德国幽默的象征。现在《父与子》早已跨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可贵的精神财富了!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机会难得”这一篇了。这一篇是说:“有一天,父与子的家里着火了,父亲和儿子连忙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然后,儿子在书包里拿出学习用品出来,把那些学习用品扔进去着了火的地方。”这真是难得不用读书的机会啊读了《父与子》有感!

书到最后,突然看到父与子成名了,各种父与子品牌的烟灰缸,服装,甚至还有杂技演出,雕塑等出现在了市场。而我们的父与子呢?他们不是贪慕虚荣的人,父亲最终拉着儿子的手消失在了天空与世界的尽头,最后一幅图上,我们只看到了一颗最闪亮的星星在月亮下亮的耀眼。

虽然这本《父与子》每一集很搞笑,但是,我们不能像父与子那样笨,不然生活中就会想父与子那样有许许多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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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中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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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不是真正读过,或者通读过,大约谁都知道《格列夫游记》是一部世界名著。在中国读者中,乔纳森斯威夫特的名字或者不如莎士比亚、狄更斯、萧伯纳来得响亮,可是这些响亮名字的作品,真正读过的又有几人呢?相反,小人国、大人国的故事倒差不多称得上家喻户晓了。在“家喻户晓”的同时《格列夫游记》在一般人的心中仿佛成了一本儿童读物,那么到底是不是呢?如果不是,它究竟又是怎样的一部书呢?

《格列夫游记》是一部奇书,但我不同意有些评论家的观点,认为这是一本儿童读物,神奇的想象,夸张的手段,寓言的笔法,固然是一般儿童读物普遍的特点,但《格列夫游记》是以其杰出的讽刺而垂名世界文学史的。而斯威夫特的大名,至少在英国讽刺作家中,至今仍罕有其匹。

《格列夫游记》一共由四部分组成,第一卷利立浦物游记和第二卷布罗卜丁奈格游记写于一七二一年至一七二二年之间。第四卷慧因国游记先于第三卷,写于一七二三年。第三卷比较松散,铺的面较开,以勒皮他游记为主,兼及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和日本四个地方的游记,从一七二四到一七二五写了两年。四个部分应该说是相互独立的,表面上的某种联系或者对照也许只存在于第一卷和第二卷之间。格列夫由小人国中的“巨人山”一下变为大人国中的可怜的矮子。当然,不论是从正面颂、还是从反而颂,斯威夫特的情感和思想,在四个部分中都是一以贯之的。那就是不留情面地对十八世纪前半期的英国社会进行全面的批判,尤其对统治阶级的腐败、无能、无聊、毒辣、荒淫、贪婪、自大等作痛快淋漓的鞭挞,范围也似乎要越出十八世纪的初期的英国,而将茅头指向罪孽深重、愚蠢肮脏,毫无理性的整个人类。

第一卷是标准的讽刺。虽说大家现在都承认小人国实际就是暗指英国利立浦特宫廷也就是英国宫廷的缩影,但人们还是不得不佩服斯威夫特惊人的想象力。他何以会想得出小人国这么一个点子来的呢?格列夫与利立浦特人之间的大小比例为:2。这一比例在全书中从头到尾都得到严格遵守,不曾出一点差错。从写作技巧上讲,这种视觉上的选择是天才的,而它所产生的效果则是无处不在的幽默。我们当然知道作者是在讽刺,在挖苦,然而这种讽刺和挖苦是理性的、冷静的,甚而至于是较温和的。作者还没有完全激动起来,他只是在煞有其事的给你讲故事,讲一连串在读者看来是闻所未闻的有趣故事。

读者就是这样被他——斯威夫特——这些故事给迷住了,忘记了他的每一个故事其实差不多都是有所指的。不论是“高跟党”还是“低跟党”,“大端派”还是“小端派”,甚至于像财政大臣这样具体的人,都可以从当时的英国上层社会找到他们的影子。有些评论家甚至认为,那么一些“有所指”的讽刺,其实也完全适用于整个人类,而并不仅仅限于英国。

第一卷中讽刺是正面的、直接的。格列夫俨然以巨人的身份在由袖珍的人、事、物组成的立利浦特雄视阔步。虽然他也时常受到骚扰,经历种.种不如意。在大街上走路必须时刻注意,以免不小心就将人踏死,或者将房屋踩塌,可他永远是居高临下的,无论皇帝还是大臣,任其自傲自狂,在格列夫的眼中,永远只是一群荒.唐愚蠢的,微不足道的小动物。这里的比例是:2,格列夫从头至尾享受着“俯视”的便宜和痛快。当然,就是这么一个小人国,其内部和腐败的纷争,也终有一天会将其自身毁灭。

第二卷布罗卜丁奈格游记与第一卷适成对比,格列夫来到了大人国,一下子由“巨人山”缩为“格里尔特里格”。置身大人国,自己仿佛变成了一个利立浦特人。比例倒了过来,成了2:。格列夫的视角一下由居高临下变为处处仰视。这一强烈的对照手法是有象征意义的。这种反讽相当尖刻,具有叫对方无法还手的力度。斯威夫特也显然越说越没有顾忌了。

不论作者是出于何种考虑,第三卷的出现多少有点破坏了《格列夫游记》作为一个整体的形式的完美性,就组成第三卷的那一系列断片来说,本身也缺乏力度,结构显得较为松散。涉及的范围扩大了,可更多的倒好像是作者在说笑话,许多地方还谈不上是讽刺。第三卷充当了一种缓冲剂,缓和了第二卷和第四卷之间强烈的感情。

第三卷是由五个游记组成的。勒皮他游记是第一个,它讽刺的主题显而易见,就是英国对爱尔兰的统治和剥削。在接下来的巴尔尼巴比游记中,斯威夫特的讽刺是直接的,不加掩饰的,讽刺的对象是拉格多大科学院。此外,斯威夫特还讽刺了文学和历史学的所谓新批评主义的方法。

第四卷慧因国游记看来是最有争议的一部分了。斯威夫特在这一卷里到底想告诉我们一些什么?两百多年来,人们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已远远超出了学术的范围。《格列夫游记》一出版就受到了广泛的欢迎。但几乎就在斯威夫特刚刚告别人世之后,一场旷日持久的针对第四卷的抨击就开始了。斯威夫特到底是不是反人类的呢?人类的发展,一方面展示了它的真正的文明和美德,同时也更全面地,更清楚地暴露了它的堕落和丑恶。而讽刺作家不过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罢了。其实,批判或讽刺往往并非出于恶意,倒可能是因为更深的爱;也许是“怒其不争”吧。

这就是斯威夫特的反人类吗?如果是,我们也就不妨接受吧,我们由此看到了最强烈,最深刻、最有力度、最不妥协的讽刺,《格列夫游记》的价值和斯威夫特的伟大也正基于此。

读《格列夫游记》,仿佛徜徉在作者斯威夫特的想象力的海洋中,他用或辛辣、或讽刺、或讥嘲的笔触,构造了一个妙想天开的奇特世界。奇特的国家,奇怪的人物,以及主人公的奇异遭遇,组成了斯威夫特或理想、或反理想的国度,让读者们既沉迷于他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又为书中深刻的内涵而动容。使《格列夫游记》成为世界文学史上的一块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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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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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动物中一般都是雄性称王,可是,有一匹沈石溪笔下的母狼,创造出了奇迹。

那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的伴侣黑桑不幸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头颅。黑桑去世前告诉过紫岚他想当狼王。他死后,紫岚便专心辅导她们的孩子。然而,她的孩子因为各种原因并没有当上狼王,于是她又努力地想让她的孙子当上狼王,最后,她为了孙子当上狼王,与凶猛的金雕同归于尽。

在这篇文章中,我知道了有些事情不一定是雄性才能做到的,有些事情雌性也能做到,而且雄性做地没她们好。文中的紫岚,是匹充满母爱的狼,她聪明、勇敢。她虽然没有看到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但她努力了,为后代付出了,她可以毫无遗憾地离开了。

我们要学习紫岚坚持不懈地精神。可能我们完成一件事十分困难,但如果你努力,付出了,你就会在你的一生记上“成功”这两个字。我们也要学习紫岚身上的“花木兰”精神。只要努力,女生也能做得比男生好。在夏令营,我变成了22人中的王者,在领袖班,我当上了副队长……这也证明了古代著名的女将军花木兰说的一句话:谁说女子不如男?

另外,紫岚身上的母爱使我感动,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呵护我……

如果大家想认识坚持不懈、内心强大的紫岚,请来看《狼王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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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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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令人徒加评论。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精神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恶名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

作者善于通过那些看来十分平凡的,日常生活的艺术描写,揭示出它所蕴藏的不寻常的审美意义,甚至连一些不成文的,史无记载的社会习惯和细节,在红楼梦里都有具体生动的描绘。

《红楼梦》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技巧方面的卓越成就,不仅在国内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而且在国际上也受到许多国家学者的重视和研究,有法国评论家称赞说:曹雪芹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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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列那狐的故事》2024读书笔记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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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它令我印象深刻,这本书就是《列那狐的故事》,它的作者是法国的M.H.吉罗夫人。

这本书的主人公列那狐表面和蔼而文雅,他实际上是一个诡计多端,机灵狡诈的狐狸。他不惜一切代价用各种方法来获取食物,似森林里的许多动物备受伤害,其中就有胆大的叶森格仑,还有头脑灵活而精明的梯培……

他不但机灵狡诈,而且内心非常狠毒,甚至连亲人他都敢杀,有一次,列那假装要去罗马朝拜,其实是去了个堂兄家逗留了一段时间,当他快回到家时满身都是泥土,还背着个大弦琴,活像个卖唱者,因为他的老婆海梅琳以为丈夫死了,非常伤心,很多人都劝她再婚,她起初不同意,但时间一久就同意了,列那回家那天,正是海梅琳和列那狐的表弟彭赛结婚的日子,他伪装成一个卖唱者混进了现场并告诉彭赛要去圣女科珀坟上坐一晚上,列那还把彭赛的双手捆了起来,第二天,一些猎人发现了可怜的彭赛,并把他杀死了。

作者通过这本书想告诉我们的是:我们要有一双慧眼,不要像故事里的国王诺勃勃一样轻信列那的话,导致许多对他忠诚的动物都被列那害死了。列那虽然很恶毒,但我们也要学习他的优点,比如他遇事冷静,可以想到很多好办法让自己脱身。

读完这本书,我悟出了一个道理:看人不能只看表面,还要看人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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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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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书,读后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母狼紫岚有一个心愿是:想把自己的子孙培育成狼王,可是它的子孙却一个一个死去了,最后让她的一个女儿替她完成了自己的心愿,但是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和生命与金雕同归于尽。

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情节,不禁让我感受到紫岚那种无私的母爱,也让我想起生活中母亲对我们的爱。

我们每天早上都要很早起床,妈妈每天都会在凌晨4、5点起床给我们准备丰富而又有营养的早餐,妈妈的那一圈比一圈深的黑眼圈蕴含了妈妈对孩子无私的爱,在我们做作业的时候,妈妈总会帮我们打扫卫生,每一次次的辛苦和疲惫使她的手都长了老茧。每次我们考试考得不好的时候,她会为我们操心,对我们进行深深的教诲,开导和鼓励我们,她满头泊银发,这不正是妈妈对我们的爱吗?有的同学听到妈妈在教育他时,他们会嫌自己的妈妈唠叨,要知道这正是妈妈对自己孩子深沉的爱啊!

从今以后,要自己动手,不要再做“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小皇帝,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学好知识,长大后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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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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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读费孝通《乡土中国》的时候就耳闻过这本书,当时是想啥时候有时间再找这本书来读一下,可是不想一晃两年多过去了。从7月份在家开始,中途在长沙呆了一个星期,之后又来到石家庄,这本书断断续续的花了二十多天,变换了两千公里的地方才看完。进入研究阶段,明显感觉时间不像本科时期那么充沛了,读杂书都基本是睡觉之前,吃饭时候挤出的时间。估计以后也这样,形而上学的东西不能缺少,但是花费过多时间去在这个上,则会影响当前的工作。本书也是直接在平板上看完了,电子书看起来方便,但一些需要反复读的书则没有纸质书的优势大,看完之后总结起来很麻烦,纸质书随手一翻很快就能找到要复习回顾的地方,值得反复读的书,该买的还是得买。

我自己本身就从村庄里走出,对村庄里很多东西看在眼里。但很早就出来读书,每次回到家里,村里小我一些的小孩几乎都不认识。村里发生什么事,也大多只是耳闻而已,特别是最近几年,每个假期就回家半个来月,一年在家不足一个月,难免渐渐与故乡隔离了。

熊的文字开始很不习惯,感觉乱,杂。但是熊描述的乡村,许多我是深有感触的。比如乡村的树木,在小的时候,在河边有很多大树,中午的时候去河里摸鱼,河水清澈见底,走过河边,高大的柳树苍翠欲滴,阳光透过树叶,斑驳的投下一点一点,清风徐来,好不快活。但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为了赚点钱,河边的大树被卖给了外地的商人,现在的河边光秃秃的只剩稀稀疏疏的杂草,河里由于上游的煤矿污染,鱼几乎绝迹了,水也总是浑浊的,小时候每到晴天,总有很多人在河边洗衣服,大家欢声笑语扯着家常,算是乡村的一类娱乐了。现在还有一个记忆,母亲在河边洗衣服,我在河里石头下摸鱼,摸了的鱼拿到邻居家里串在衣针上串着烤。。。。。

上次回到家乡,听说最近当地的煤炭企业全都被勒令关闭了,煤炭曾是当地人经济的主要来源,煤企一停,许多人没了工作,天天窝在活动中心打牌,有些则远走故乡,去外地打工挣钱。就在从宣威回长沙的车上,遇到几个去河南郑州打工的四川人,那个四川人外出打工二十多年,家里的土地已经很多年不种了,就任它荒下来,因为外出打工挣的钱比在家里刨地球赚的钱多多了,据他说,在他村里,家家户户都这样,村里现在的青壮年不是出去读书,就是出去打工,几乎没有留在本地的。看来这已是中国农村的遍相。

谁人故乡故乡不沦陷。。。

当然这只是我记忆里的乡村,事实上,乡村里的很多事情我是缺乏了解的。比如村庄的长幼秩序,家族传统,宗谱,乡村民选政治。宗谱记得高中的时候一位有德望的长辈曾经主持修过家谱,每户人家发了一份,不知道发谱的时候有没有熊在书里写到的热闹。至于乡村民选,我记得在初中的时候全镇选举各办事处书记,支书。那时候混社会的,做煤生意的纷纷加入,有钱的直接拿钱去买,有的甚至几百一张选票。去年家乡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年轻人被选举为支书,听说找了不少人,花了不少功夫。至于乡村的麻将政治,那是从小就耳濡目染并且至今经久不衰的。小时候,几乎每天晚上都有很多人来到我家里打牌,看电视,这几年阵地稍微转变了,但打牌,打麻将是仍然是农村的娱乐主角。听说家乡附近,一些人因为赌牌,赌麻将赌得倾家荡产,负债累累。而且从此执迷赌博,不再工作。

即使乡村正在遭受劫难,环境受到污染,青壮年人口流失,土地遭到荒废。。。。但是熊培云对中国农村的未来还是看好的,他相信,随着乡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从乡村里走出去的人,会更多的选择回到农村休养,而且广袤的农村也蕴藏着巨大的机遇。中国农村的衰落不可避免,但农村绝不会消失。我看到乡村里越来越多的人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门前的河里又恢复了往年的清澈,乡村的公路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乡村的学校越来越高大明亮而不亚于城市,移动电信网络走入了寻常百姓之家;电脑,冰箱,太阳能,电磁炉成为普通家具;电网得到改造,甚至电价比在城市还便宜。乡村正在以另一种方式复苏!

在外求学多年,每次回到家里,总是感觉到放松。在乡村的生活是惬意的,慢节奏的生活是对城市生活的一个补充和治疗。或许多年以后隐退江湖时,我也会选择不时就回到乡村住上个把月,修生养息。想象间,充满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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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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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女人,特别希望有一个小小孩,最后,她去求见一个仙女,“这事好办”仙女说“这是一粒大麦,你回家把它种在花盆里”。

那个女人回到家里,把它种在花盆里,顿时花盆里马上长出了一个花骨朵,好像是一朵郁金香花。“多么漂亮的花骨朵啊!”那个女人亲了亲红色的花瓣。可是嘴刚碰到花瓣,花就绽开了,她看见 了一朵真正的郁金香花。花的里面,有一个和拇指一样大小的小人。

懒蛤蟆和鼹鼠看见了都想要拇指姑娘,她都设法拒绝了他们。后来,她救了一只燕子,燕子把她带到一个温暖的地方,在这个美丽的地方,她遇见了一个小王子,他们都很喜欢对方,于是,他们两个人最后就结婚了。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通过这个故事我觉得拇指姑娘很聪明、勇敢、善良。以后我要向拇指姑娘学习,做一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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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青年版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全文共 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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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第一次见到《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时,就表现出了对这种有政治偏向的书的厌恶,而当我打开它时,我终于明白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的意义。

《红星照耀中国》讲述了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在红色中国对共产党各级领导人及农民、工人等民众的采访与观察,以及对红色中国的评价。

在本书中,我最敬佩的人就是红军中的“红小鬼”。在红军队伍中,他们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尽管都还是些娃娃,却跟随部队经历风雨,在跋涉中渐渐成长,在战火中走向成熟,用不寻常的童年谱写出一曲曲生命的壮歌。斯诺遇见的第一个红小鬼是一个号手,只有十五岁,穿着网球鞋,灰色短裤,带着一顶褪色了的灰色帽子,上面有一颗模模糊糊的红星。但是帽子下的号手可是一点也不“褪色”的:红彤彤的脸,闪闪发光的明亮眼睛,看起来精神极了。这样一位“红小鬼”却是已经当了四年红军的“老红军”了。这个孩子说他小时候被红军帮助过,那时他就发誓要参加红军。十一岁,他参加了红军,虽说只是吹号,但他作为一名军人,是要有多么坚强的意志与精神啊!他的年龄与我不相上下,但是他做的事却是许多同龄人都做不到的,他们中的某些人还上前线打仗,冒着生命危险,他们也勇往直前。这样的“红小鬼”,确实是令人敬佩的。

我最敬佩的历史事件就是红军的长征。红军的长征是迫不得已的,红军为了避免国民政府的第五次围剿,不得不向西北长征,分成了西、南两个纵队,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下出发了。红军在努力下终于撤出了江西(主力部队),余下的部队则留在江西继续抗争国民政府。红军成功地突破了第一道碉堡线之后,就开始走向它历时一年的划时代的征途,首先向西,然后向北,这是一次丰富多彩,可歌可泣的远征。本次长征共有两万五千里长,在这途中,有无数的困难和挫折,牺牲了无数的红军战士们,然而红军一直在往前,从未后退。这也是红军的长征是军事史上伟大的业绩之一的原因。“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此乃红军气概。恰如斯,他们才走完,六千英里遥遥长征路,虽坎坷崎岖,但他们终望见了“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那“正西风落下长安,飞鸣镐。”的战争年代,他们知道“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阴迫。”但是“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这是毛主席的誓言,亦是红军战士的誓言。

红星永远照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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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边城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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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星期就读完了《边城》。那是一个昏黄的下午,翻过《边城》最后一张纸页,轻轻合上《边城》,我揉了揉眼睛,然后又默然坐了一会儿,才站起来舒活筋骨,《边城》就这样看完了?沈从文似乎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结局,但却给人以无穷的遐想与回味。我站在窗前,沐浴在柔黄色的光线里,细细的回想《边城》里的人、事、物,去感受那样纯粹的美,清洁的魂,在这篇犹如一张水墨画卷般的作品里,我所领会到的,是在《边城》中时时刻刻无处不在的善意。

善良、淳朴,是构建边城世界的基本元素。

最令我感动的是老船夫给人过渡不要钱,过渡人则于心不安把钱硬塞给老船夫,老船夫硬受了钱,却是买茶叶和草烟免费提供给过渡人。这样的场景每每在我心头浮现,就总免不了在我心头激起一片向往之情。我多么希望这世上都能如《边城》啊,没有黑市炒高价,没有“黄牛”卖车票。我在想,若现在要过渡,大概是找不到这样的老船夫了,但是假若我们也碰上了这样的一只免费渡船,许多人的心中应是窃喜,窃喜不用付钱了,这时如果有一个人如《边城》中的过渡人一样把钱给老船夫,那这个人一定会被视为大大的好人,但其实不应该是这样的,每一个人心中都应该有这么一份善意,因为,善是双向的,只有大家都在心中埋葬一份善意,善良才会洒满世界。

人之初,性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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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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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学到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尤其对《昆虫记》里的狼蛛印象深刻。狼蛛是有毒牙的蜘蛛中的一种,它们咬猎物的时候很精准。它们会咬住猎物身上的活动神经,让猎物停止活动,然后再把它们杀死。

狼蛛有凶狠的一面,也有温柔的一面。它凶狠的一面是吃掉自己的丈夫;温柔的一面是精心抚养自己的孩子,比如说,雨天的时候,雌狼蛛在网上爬来爬去,看似很烦躁,实际是为自己的宝宝遮雨。网上那些白白的、圆圆的、小小的东西就是它们卵。读了《昆虫记》,我对法布尔很崇拜。他竟然能够利用课余时间来观察昆虫,写出这么著名的《昆虫记》,让我们对昆虫更加了解。感谢法布尔给我们传授了昆虫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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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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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幸福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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