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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湖之冬阅读题【推荐20篇】

阅读是一种主动的过程,是由阅读者根据不同的目的加以调节控制的,陶冶人们的情操,提升自我修养。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阅读的三重境界作文,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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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青春里有阅读作文600字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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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岁月如水般划过,是阅读,伴我度过了青春中最美好的年华,“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与阅读为伴,我的青春才得以丰富多彩!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阅读,让我感悟着苏东坡的人生观念。如水的月光下,他经受着官场的失意,被贬的无奈,但他留下的,却是无限的乐观与淡泊,被贬黄州时,你笑言“竹枝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被贬惠州时,你只道:“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做岭南人”,被贬至儋州,你仍戏曰“我本儋耳氏,寄生西蜀洲。”是阅读让我领悟到了一个乐观淡泊的苏东坡,他旷达的胸怀照亮了我的整个青春,让我在青春韶华中不惧逆境,勇往直前。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本《鲁迅经典全集》,带我回到了那个战火纷飞的民国时代。读他的《狂人日记》,我不禁因“疯子”的举动而发笑,却也感受到了鲁迅对封建礼教的批判;读《伤逝》,我感伤于“我”与子君的爱情悲剧,却也领悟到了鲁迅对包办婚姻的反对。那一篇篇如匕首和投枪般锋利的文章,让我在青春这个最美好的年华里,对阅读有了不一样的认识,阅读不仅教人学识,更能让人明智,我的青春,也因阅读而增添了几分厚度。

“给时光以生命,给岁月以文明。”

这个宇宙的基本道德是什么?它的文明图景又是什么?是《三体》给了我一个震撼人心的答案,在那厚厚的三本大书里,有着丰富的科技细节,有着对宇宙风景得心应手的描写,更有着对地球文明深刻的思考,宇宙和文明,从此在我的心中,变成了另一副模样。是阅读,让我的青春多了一丝与他人不同的色彩,它丰富了我的科学素养,让我的青春不再枯燥无味。

“读一本书,是在与许多高尚的人谈话。”阅读,丰富着我的知识,开拓着我的视野,我的青春里,因为有了阅读,才能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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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4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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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姚箐箐刚来到办公室,就看到办公桌上放了一束紫色的郁金香,花里夹着一张精美的小卡片,上面写着:"箐箐,我要用我的努力和执著来赢得你的爱!"

姚箐箐看着这束代表着永恒之爱的紫色郁金香,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又是张振泽。姚箐箐二十四岁,年纪轻轻却已是阿依莲化妆品公司的销售部经理了。张振泽却是新进公司不久的一个普通销售员,并且是在由姚箐箐主持的招聘会上被录用的。当时,张振泽是众多的应聘者之一,一开始,姚箐箐就被张振泽吸引住了,他谈吐得体,说话有条理,加上那温文尔雅、沉稳中带着儒气的气质,很快就获得了姚箐箐的好感。于是,他被聘用了。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张振泽看姚箐箐的眼神不一样。他卖力地工作着,似乎就是为了给姚箐箐一个好印象。公司里人人窃笑张振泽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张振泽却不以为然,丝毫不掩饰他对姚箐箐的"垂涎"。他还时不时暗里送一两束蝴蝶兰给姚箐箐。

张振泽的举动,姚箐箐自然心知肚明。她知道,蝴蝶兰代表的是一种隐性的"我爱你"!她对这个俊气的大男生不无好感,但这种好感更多的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公司惯例是将每个人的销售业绩订在墙上,想借以激励员工。姚箐箐喜欢盯着墙上的销售业绩表看。业绩表上排在第一的,总是张振泽,他通常都远远地把其他人给甩得老远!

这天,看着张振泽带着产品离开了公司,姚箐箐心里不由得一动。她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想跟踪一下张振泽,看看他到底是怎么推销产品的。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姚箐箐自己也感到诧异,因为这样做有悖于公司的规定。可是,这个张振泽是她一直欣赏的下属,她太想知道张振泽到底是怎样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量的,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于是,瞅着张振泽前脚跨出公司大门,姚箐箐后脚也跟了上去。

开着车,一路上闪闪躲躲。姚箐箐终于看到张振泽走进了城郊一户装修非常富丽豪华的别墅里。姚箐箐暗想,难道他专向款姐的女人推销产品?这么想着,姚箐箐把车停在远处,一直静静地等着。

大约半小时后,张振泽出来了,同时跟他一起出来的,还有一个看上去极其富态的女人。那女人和他亲热地牵着手,走到门口,两人热烈地拥抱了一下,女人还亲了亲张振泽的脸,才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和他道别了。看样子,那女人的年龄足够当他妈妈了。

姚箐箐惊得目瞪口呆。她一直以为这个张振泽在销售方面有什么过人的奇才,才使他的业绩远远地把公司所有的人都甩下去,没想到,原来却是个靠傍富婆吃软饭的家伙。真不知道他要周旋在多少富婆身边才能创下如此好的销售业绩。

姚箐箐愤愤地将车发动了,在驶回公司的路上,不知道怎么的,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仿佛一个心爱的美玉瓷器顷刻间被打破了似的。原来她以为她对他的好感仅仅是一个上司对一个优秀下属的欣赏,可是,在这一刹那,那种痛彻肺腑的感觉传遍了全身。从他来应聘的那一天起,他的一举一动,点点滴滴全涌上了她的心头。直到此时,她才猛然意识到,原来自己已经陷进了情感的漩涡。

然而,这一切的美好,已经在此刻全破灭了,而且破灭得如此支离破碎!

第二天,蝴蝶兰又照例摆上姚箐箐的办公桌。面对那束鲜艳夺目的蝴蝶兰,姚箐箐想了想,派人将张振泽叫了进来。她冷傲地盯着眼前这个相貌儒雅、气质不俗的男人,将那束蝴蝶兰抛过他的头顶落入到他背后的垃圾桶里,冷冷地道:"你这是什么意思?请你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如果不想干了,可以随时走人!"

张振泽一脸愕然地站在那儿,似乎不明白姚箐箐为何会突然做出此举。愣了半晌,他一言不发地走出了姚箐箐的办公室!

接下来的几天,张振泽只是埋头干活,销售业绩直线上升,连总经理都注意到他了,开会时,多次赞赏地提到了张振泽。只有姚箐箐不以为然,因为她很清楚,在张振泽的业绩背后,隐藏着令人难以启齿的肮脏。

可姚箐箐万万没想到的是,张振泽居然又送花来了,但不再是以前那种蝴蝶兰,而换成了紫色的郁金香,紫色的郁金香代表着永恒的爱呀!还说要用他的努力来赢得她的爱。他不知道她已经洞悉了他的销售"窍门",还想追求她。姚箐箐不由得嗤之以鼻,她真不明白这个张振泽,这么辛苦地推销化妆品干什么啊,随便好好地傍着一个富婆吃好他的软饭就行了!

一连几天,姚箐箐都显得心烦意乱,工作也老出错。这天,老总将姚箐箐叫去,对她最近的表现大加申饬,并警告她再这样下去,就请她另谋高就。姚箐箐心里憋屈,却又无处可说,干脆请了一天假,开车去郊外兜风了。

回城的路上,姚箐箐却遇到一件令她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眼睛的事。

没错,那个人确实是张振泽啊!他依然是那样儒雅的神情,不急不徐的神态。然而,他那是在做什么呢?他在一个垃圾箱旁边翻捡着垃圾,翻翻看看,还不时把一些污秽而脏黑的纸巾凑到鼻前嗅!他那西装革履的装扮和他翻捡垃圾的动作实在太不相称了,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姚箐箐实在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张振泽,真的太奇怪了!

就在这一刹那,张振泽似乎心有灵犀似的,抬了一下头,一眼就看到了把车停在那里的姚箐箐。两人这一照面,双方都是一脸的愕然。姚箐箐有些慌乱,忙发动了车子,一溜烟地离开了,显得颇为狼狈,她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好像拾垃圾的人不是张振泽,而是她自己。

这件事,成了个巨大的疑问存在了姚箐箐的心里。她很想问一下张振泽,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自从上次的扔花事件发生后,两人几乎没再说过话,她怎么拉得下脸来?

不久,公司老总宣布了一件令谁都吃惊不已的事。因为张振泽骄人的销售业绩,公司决定提升他为销售部经理,而姚箐箐则被降为副经理。总经理说:"你也知道,公司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员工之间不许谈恋爱,但你的情绪确实影响了你的工作。张振泽是个难得的销售奇才,对公司贡献不小。而你最近的表现则十分糟糕,已经影响到公司的效益。为了公司,我不得不作出这个决定,让你作为他的副手协助他开拓新的销售市场。"

姚箐箐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目瞪口呆之余,她差点脱口而出:"他张振泽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一个不要脸去傍富婆的小白脸!"但她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就走了,心里狠狠地说:张振泽,你够狠!!

回办公室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姚箐箐义无反顾地走了。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她不能屈就在这种人之下,她咽不下这口气!姚箐箐心里又恨又气,她怎么也没想到,如此轻易地就让这么一个毛头小子给玩了。走出公司的大门,她还愤愤不平。

"姚箐箐,等等我,姚箐箐!"有人在后面叫她。

回头一看,叫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张振泽。姚箐箐的脸色越发的难看:"张大经理,找我有什么事?如今我已经不是阿依莲公司的人了,就算你荣升了,你也未必管得到我吧?"

张振泽对此毫不计较,他站在姚箐箐面前,急切地说:"姚箐箐,这经理的位置,虽然很诱人,但我却不稀罕!如果你真的要走,我就和你一起走。"

姚箐箐一愣,继而冷笑道:"这可奇了,张大经理,你这是为什么啊?"

张振泽用一双火辣辣的目光凝视着姚箐箐,热烈而诚挚地说:"有句话憋在我心里很久了,今天我要对你说,姚箐箐,我爱你!"

未等姚箐箐说话,张振泽紧接着说:"姚箐箐,你还记得四个月前华信大道那件事吗?"

四个月前,姚箐箐开车去华信大厦购物,遇到一个落魄的大学生正在大厦门前乞讨,说他出来应聘,钱包被偷了,现在没办法回校,想请人们帮他两块钱,让他坐公交车回学校。没想到路过的人都不相信他,还说他是骗子。姚箐箐见状,不假思索地掏出十元钱给那个大学生,让他打车回校。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姚箐箐早就忘了。可是,眼前的张振泽跟那个大学生有什么关系呢?

"那次你帮助的那个大学生,是我的同学。我们正在做一项调查,想测试一下人们的诚信危机......你掏出钱的那一刹那,你的美丽、端庄、大方,一下就吸引了我。后来,我记下了你的车牌号,打听到了你所在的公司,于是我就来这里应聘了,为的就是想和你在一起。"

"你......"姚箐箐真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子的,"那你干吗要害得我失去工作?"

"这是我始料不及的,我也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我只是想通过努力来证明自己,并想以此获得你的青睐和好感。不过,既然已经造成这样的结果,也无法挽回了。去宗阳集团吧,我将给你一份让你更加自信,更能发挥自己才能,待遇也远远超过在阿依莲公司的工作。你看如何?"

什么?姚箐箐不由得大吃一惊。宗阳集团是市里有名的十强企业之一,他张振泽一个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有什么能力让她去宗阳集团任职,还说得这么肯定?难道,他还想通过他傍的富婆来疏通关系?

想到这里,姚箐箐冷笑了一声:"你凭什么来保证?"

"因为,张宗阳是我爸爸。"

"啊?"姚箐箐不禁大吃一惊:他居然是宗阳集团的少主人,怪不得口气这么大。可是,倘若真是如此,他又怎么会来阿依莲公司当一个普通的销售员,那个胖女人以及他翻捡垃圾等种种怪异的事情又是怎么回事?

张振泽似乎看出了姚箐箐的疑惑:"在你接受我的求爱之后,我会将你心里的一切疑虑都告诉你。"

"可是,我比你大呀。"不知怎么的,姚箐箐心里泛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似乎是那种珍贵的东西失而复得的喜悦。

"年龄是问题吗?我在乎的只是你。因为我爱的是你这个人,不是你的年龄。何况现在姐弟恋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接下来,姚箐箐才明白了张振泽为什么会创下如此高的销售额。原来,他所有的业务,竟是垃圾箱创造出来的。自从他大学毕业后,为了锻炼自己,也为了不让父亲公司里的人小看他或说闲话,征得了父亲的同意后,他不直接进到宗阳集团,而是独自出来闯荡。因为那次姚箐箐的慷慨及她的举止动作获得了他的好感,他查到了她的公司所在地后,就去阿依莲公司应聘。至于他推销的成绩,完全来自于个人的努力。他跑到家底颇殷实的住户去蹲点,看到别人扔了垃圾后,再悄悄跟踪扔垃圾的人,看看住的是哪一户。然后返身回到垃圾箱旁,翻捡别人丢弃的垃圾。他从垃圾中看到这家是不是有女主人,看出这家人的偏好,或名牌,或重实质,并且从扔的面巾纸等物,看出女主人的皮肤是油性还是干性或中性,以此来决定自己的推销方案,结果屡试不爽。以此为基础,他获得了不少顾客的好感,然后通过顾客与朋友之间的交口称誉,使得销售量直线上升。

原来如此!这下姚箐箐不由得对张振泽刮目相看了。她突然有些情不自禁,冲上去就抱住了张振泽,她为自己被这么一个优秀的人爱着而感动并幸福!

只是,有一点她仍然不明白,上次她跟踪张振泽时,看到他和那富态女人的亲昵状态是怎么回事呢?可是,这事她不好开口问张振泽,要是让他知道自己曾经跟踪过他,他会怎么想呢?

这事就压在了姚箐箐的心里。直到张振泽带姚箐箐回家的那一天,姚箐箐看到一个肥胖富态的女人一脸惊喜,抱住张振泽嚷道:"泽泽,你回来了。妈妈想死你了!"姚箐箐才暗叫了声惭愧,原来,这个女人正是上次她跟踪振泽时,看到的那个"富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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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暑假阅读《昆虫记》读后感

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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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社会角度分析来说,法布尔并非是一个具有十分重要职业的昆虫学家,在这本《昆虫记》中,他反而更像是我们一个民族伟大的散文家。法布尔为此感叹:你们进行探究死亡,而我却探究企业生命。这也正是因为两者的区别所在。

巴金说:结合了作者的生活研究成果和生活感悟于一炉,用人性来观察昆虫的本质,昆虫世界为人类获取知识,兴趣,美和思想的美。是的,法布尔在进入昆虫世界后降低了自己,但放大了昆虫,描述了五颜六色的昆虫世界。 combine the authors life research results and life perceptions in a furnace, and use human nature to observe the nature of insects. The world of insect worlds obtains knowledge, interest, beauty and thoughts.Yes, Fabul lowered himself after entering the insect world, but enlarged the insects and described the colorful insect world.

就像写生活一样,法布尔描写了昆虫的喜怒哀乐,它们对大自然的渴望,以及母亲的奉献。他哀叹黄蜂智慧有限,冷漠无情,无法适应自然法则,孔雀蛾决心寻找配偶,尽管距离遥远,黑暗,狼蛛对母性的奉献,尽管婴儿蜘蛛的所有痛苦,管蠕虫对他们自己的孩子毫无保留,感叹“贫穷世界的父母的心”。。

在法布尔的昆虫记中,他以人性观察虫星。是啊,《昆虫记》宛如一个一面明镜,照出了社会中的人性,有对一些人的嘲讽,也有对一些人他们发自我们内心的赞美。如“于是通过它们走投无路,别无其他选择,只能盲目地固守着这样它们生来就根据惯有的老习性,从而生的希望得到越来越大越小,而逐渐将自己发展推向企业无奈的死亡。”这反映了黄蜂的一种思想愚昧,以及学习作者对于这一社会人性的嘲讽。再如:“绿色的蝈蝈啊,如果你拉的琴再响亮一点一点儿那你可能就是比蝉更胜女性一筹的歌手了。”这句话虽然听起来就会如一位母亲对孩子提的建议学生一样进行亲切,也同时把蝈蝈比作歌唱家,这无疑是对蝈蝈音乐艺术天赋的一种可以赞美。

《昆虫记》不仅浸淫着对生命的敬畏自然之情,更蕴含法布尔对追求发展真理的精神。若缺少了对于这种创新精神,世间也将消失《昆虫记》一书,更将消失以及一颗学习智慧的果实。

小虫子法布尔的描述,视他们为朋友,家人,充满了对生活和好评激情的字里行间。

法布尔——一位以昆虫为琴弦拨响人类社会命运以及颤音的巨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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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阅读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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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玥樨

我每晚都要看一小时的课外书,所以我最喜欢阅读

每当融入书里的情节会不由自主的跟着主人翁快乐和伤悲,书中风景美丽迷人,那一望无垠的大草原上,奔驰着骏马、肆意放养的牛羊、嫩绿的小草在太阳宝宝、春风姐姐、春雨妹妹的照顾下快乐的成长着,花儿随风飘舞。有一本书里的主人翁是青铜,他是个哑巴!有着短短的头发,瘦小的身体,小小的眼睛。还有一个主人翁叫葵花,她有着长长的头发,瘦高的个子,鸽蛋形的脸蛋,细长的手指。他们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常常看得忘乎所以,让妈妈和婆婆轮番来催熄灯。有一天夜里,都十点了,我才把作业“打倒”。于是我赶紧上床,拿起了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妈妈叫着说:“樨妹儿,快睡觉了!”我就当没听见似的沉迷在书中,最后被妈妈强制关了灯。

我就是一只“书虫”,我要把课外书通通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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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七年级名著阅读笔记600字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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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篇文章《绽放两天的生命花》。它写了在非洲戈壁滩上叫伊米的四色小花,扎根需要五年,花期却只有两天。它让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

文中说道在隔壁上,生长着一种叫伊米的四色小花。那里只适合根须巨大的植物生长,伊米却只有一条根,把根扎进土里就需要五年,而花却只能绽放两天。它的

根在土里避开演示,钻开硬土,坚忍不拔。它努力了五年,积蓄了五年。不为别的,只为它那绽放的两天,虽然只是短短的两天,可是在它的生命中它至少灿烂过。

伊米小花教会了我们人生的道理:生命的灿烂在于积蓄力量。

文中介绍道伊米小花有四片花瓣,每一片就是一种颜色:红、白、黄、蓝4种颜色。是多么奇特呀!如果它没有追求渴望光明的那种勇气,它怎能熬过那漫长的五

年,它怎能开出那无菜品分、美丽奇特的花朵呢?这让我想起了世界伟大的各学家爱迪生,他坚持不懈,为了发明电灯泡,他做过成百上千个试验,却从未想过放

弃。是他的坚持创新为人类做出了这么大的贡献啊!

伊米小花让我们明白了:生命的奇特在于坚持创新。

啊,伊米花是多么的伟大。是它的坚持无悔早就了茫茫戈壁上一道绮丽的风景啊。它灿烂了自己生命同事也有所作为,而那些碌碌无为的人,你们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吗?你们的存在是否为人类做出了贡献呢?你们的生命甚至还不如这小小的伊米花吗?

有人说:伊米小花花五年时间去扎根,可只能绽放两天。这五年和两天相比实在是不值得,21世纪的新人类就应该多娱乐。如果依照这种说法去生活,对于社

会来讲,人们每天每时每刻斗都在休闲娱乐,没有人去搞研究,没有人再去经营公司,这日渐强盛的中国社会是必定会崩溃的。

而对于我们个人来讲:我们玩乐一

生,没有付出任何辛苦和努力,我们的人生就在这无限的享受中丧失了意义,时间就在这无尽的玩乐中慢慢的消磨。当我们满头白发时才发现,我们的一生无所作

为。因为享乐而碌碌无为的生活是多姿多彩,还是索然无味呢?如果我们的祖先也这样不知拼搏不知努力,我们现在是否还过着那种饮血如毛的生活呢?对于未来来

讲,休闲是应该多多,而为了我们的将来,唯一的出路就是奋斗!

伊米小花告诉了我们生命的含义:生命的意义因为有所作为。

伊米告诉我们的实在太多太多了,我一定会向它学习,坚持创新、有所作为,为我的生命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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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阅读高二作文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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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星期四的中午12点,我总要和几个同学去少年宫参加经典诵读。

那时,因为阅览室在四楼,所以我每次都跑得气喘吁吁,同学们等老师打开阅览室门的时候,都一窝蜂地挤进去,我非常幸运每次都抢到了第一的位置。记得我第一次来的时候十分紧张,手一直在发抖,但在老师的鼓励下,我慢慢地不再紧张了,甚至还喜欢上了这里。

胡老师待人和蔼可亲。前几天老师教我们《夜泊秦淮》这首诗,老师示范读了三遍,然后合上书背了一遍,老师的嘴巴像有魔力似的,一会就背好了,我和同学们都惊呆了,老师温和地说:“现在你们也来读读背背吧!”我们好像都沉浸在老师的读书声中,半天才回过神来,然后捧起书认真地读起来,我读了几遍再背一遍,可总是结结巴巴的,我就这样读了背,背了读,舌头好像被什么东西卷了起来,脑袋一到“商女不知亡国恨”就断电了。我开始灰心了,放下书,偷偷看同伴的情况。

老师看见了,似乎懂得我的心思,连忙对我说:“可不能放弃,坚持就是胜利!”我觉得老师说得对,我决不能辜负老师的期望。于是,我通过反复诵读,终于背得滚瓜烂熟了。老师说了一声好,阅览室立刻安静起来,安静得连一根针掉下来都能听得见。老师又说:“会背的同学请举手。”大多数同学都自信地举起了手,只有少数同学没有举。老师应该是觉得刚刚我灰心了,现在举起了小手很不容易,所以,他第一个就让我来背。我也像老师那样流利地将《夜泊秦淮》这首诗背出了,老师连声夸道:“好!好!背得好!”我心里想:我终于成功了。

从这件事中,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坚持就是胜利!努力就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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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史记读书笔记六百字左右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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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雄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荆轲受命大厦将倾时,壮志未酬咸阳宫;“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卫青霍去病漠北决战,扬大汉雄风。

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已退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窸窣作响。而就是这书页轻微的翻动之间,那精神的钟鸣绵延至今。声声清晰,声声震撼,余音袅袅,激荡心间。钱学森粪土万户侯,弃洋归根,献身航天;邓稼先隐姓戈壁滩,呕心沥血,新捐国防;袁隆平水稻伴青春,而使天下苍生皆得饱。《史记》传递着那古老、悠扬的钟声——精忠报国,一首在中华历史长河中荡气回肠的英雄交响曲。它让我领悟什么叫做“精忠报国”豪情壮志。

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百姓与其团结一心,风餐露宿,最后制服水患,而使华夏民族能一代一代生息繁衍;句践卧薪尝胆,越国百姓与其同甘共苦,奋发图强,最终雪耻复国,而成诸侯强国。这天,这精神依然在发光,在弘扬。

曾记得,在年初暴风雪肆虐的日子里,正是全国上下万众一心让我们挺过难关——武警战士扑在高速公路上顶着寒风奋力除雪,疏导交通;电力职工在高空连夜抢修受损电网,甚至付出年轻的生命;出租车司机在油价高涨的日子里,免费接送受困市民。古往今来,在困难挑战面前,尤其是在事关民族利益的紧要关头,众志成城往往能成为每个国人心中的一盏灯,指引我们跋山涉水,绕过道道弯,迈过道道坎,直至胜利的前方。众志成城,每个中国人心中的一道长城。

培根道: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搞笑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搞笑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应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在迅速发展的当今社会,我们的科技越来越先进,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完美,但是我们依旧需要中华民族聪慧的祖先给我们奠定精神基调。在我们构想宏伟蓝图时,给我们前车之鉴。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在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结合中找到我们的幸福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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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阅读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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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你感兴趣吗?阅读,对我来说是一种美好的享受,是一种无限的快乐,因为它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让我感到生活无比充实……

记得小的时候,我还没开始学汉字,妈妈就帮我准备了好多图书,有漫画、童话故事、世界名著……上了小学,我认识了很多字,家里的书,我开始去阅读,但我只是看看那些漫画,因为它有漂亮的图画,而那些名著,写得密密麻麻,像一群群小蝌蚪,一点也看不懂,但妈妈还是坚持让我尝试着看下去。在妈妈的鼓励下,我坚持着,坚持着……慢慢的,我认识了许多小蝌蚪,并与它们做了好朋友。读着读着,咦!小蝌蚪怎么有味道了。别看我小小年纪,《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童年》、《爱的教育》等名著我都已拜读过。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五、六年的阅读积累,为我的写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锡山区举行的“好娃娃杯”作文竞赛中,我的作文《爸爸的爱》获得了一等奖。同学们向我投来了羡慕的目光,老师给了我更大的鼓励,那一刻,我感到树木更苍翠了,天空更蔚蓝了,世界更精彩了……

书中有我的黄金屋,书中有我的颜如玉,我阅读,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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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名著《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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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儒林外史》的第十四回,我又看到了一个和前十二回完全不一样的骗局。

马钝是一个名士,一向视功名如粪土,两袖清风,无牵无挂,喜欢游览名山大川,一次,他受人之托,来到了杭州的文翰楼改卷。到了杭州,马钝就乘机游览起了西湖,江南的许多美景,让他流连忘返。走着,走着,他来到了一个洞中,刚要抽签的时候,突然身边出现了一个老头,马钝见他留着又长又白的胡子,真像年画里的神仙,于是,就问他:“敢问仙名仙寿?”“回马二先生,贱名姓洪,今年已有三百多岁了。”

马钝听后大吃一惊,心想难道他真是一个神仙,不然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姓名?“你已遇老仙,那就不用抽签卜算自己的命运了,请你跟我来吧!”马钝跟着那自称仙人的洪先生走了,他俩来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洪“仙人”对他说:“这就是我的家。”二人走进了屋子,只见那“仙人”用纸包了十几块黑炭给他,对马钝说:“你把这个黑炭用火点燃,就会烧出纹银来的。”马钝一听,马上回到住处用火烧了起来,没想到,居然真的烧出了十几锭纹银。

不久,马钝听说了洪“仙人”死去了的消息,马钝急忙前去吊唁,他悲痛地对着死去的洪“仙人”说:“您是一个神仙,神仙怎么会死的呢?”“谁说他是神仙,他今年才六十多岁。”洪“仙人”的家人说。马钝心想,他们准是在骗我,洪“仙人”曾经给过我十几块黑炭让我去烧,白花花的银子被烧了出来,这还会有假吗?”殊不知,那是洪先生为了得到一个神仙的虚名,不惜自己的钱财把银子故意裹在了黑炭里,故事看到这里,我为一个身为名士的马钝,居然不知这个世上本无神仙的道理,感到可悲!我也为一个做梦都想有一个神仙虚名的洪先生,感到可叹!

从这个故事里,我既看出了马钝的无知,又看出了洪“仙人”的愚蠢。马钝枉为一个名士,如此笨拙的一个骗局,他居然信以为真,令人可笑。而洪“仙人”的装神扮仙,却是为了度一个虚名而去不惜损失自已的金钱,更是让人啼笑皆非。看了这则故事,想想身边时有所闻和时有所见的人和事,比如那些成群结队地到处看相算命,烧香拜佛,他们的举动和马钝的无知有什么两样呢?有多少个又象洪“仙人”这样的人,比如很多中考和高考的学生,由于成绩不好,考分不上线,为了能被学校录取,不惜用钱去买名校,这样的做法与洪“仙人”的愚蠢又有什么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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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名人传》阅读体会感想

全文共 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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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名人传》这本书,我被深深的震撼了,书中的三位主人公就好像三座高峰,屹立在世界上,无法逾越,遥不可及。

我感叹,他们处于精神世界的高峰。他们已走出这个被金钱名利笼罩着的世界,战胜了这个充满残酷现实的世界,熬过了这个没有人道的世界。追求着自己的梦想。

贝多芬,这个伟大的音乐家人所周知,而他悲惨的命运似乎从出生就被祭定了——出身在一个贫穷的家庭,而贫穷在那个年代却是最可怕的,但这阻碍不了贝多芬对音乐的狂热与追求。即使有不少困难迎面而来,让这个音乐家受尽折磨,一直在喜悦、兴奋、失望和痛苦中轮回,但这些丰富的人生体验也正给予了贝多芬无限的音乐灵感。

米开朗琪罗,同样是个闻名世界的人物,像书中所说的“他自幼便知道了人生的凶险与精神的孤独”。所以,他在孤独中受尽挫折,在挫折中不断成就自己的梦想,他将人生变得神圣无比,在面临死亡的边缘的米开朗基罗,早已看破俗世,他想往着天国,向往天国的纯洁,永恒。因为他拥有一颗俨如高高山峰的伟大心灵。

不仅仅是在艺术领域,身在文学领域,同样有一位巨人,他就是俄罗斯的文学光明使者——托尔斯泰。

“一百年前在大地上火光闪亮的伟大灵魂”。他,托尔斯泰,用文学引导了无数陷入阴霾的青少年。托尔斯泰笔下的文字,不仅是让人阅读的,似乎还有药水的功能,治愈人们心灵的创伤,抚慰人们的心灵。总之,托尔斯泰这伟大的文学家用笔写破了金钱名利,写明了当时人们所缺的精神和品格,让人们看到了,见识到了,托尔斯泰所拥有的最伟大的灵魂。

总结这三位巨人的一生,作者罗曼·罗兰的旨意便显示出来:人道主义!现实主义!

同样的,对于现在的我们,这本书像是一面明镜,将那些还陷于物质主义的人清清楚楚的展现出来。似乎在告诫我们,只追求物质上的充足就如昙花一现,只有拥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才能实现活着的真正意义。

先不说要像他们一样闻名世界,众人皆知,强大的精神力量往往是实现梦想的第一步。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怀揣的一个梦想,对这个梦想是无限渴望。也许你的梦想小到只想报答父母,也许你的梦想大到要报效祖国,但无论大与小,都需要有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一个禁得住风吹雨打的灵魂。

合上书,早已被三位伟人震惊,他们的意志,他们的成就,他们的灵魂与品格早已登上最高峰,此时只觉得自己有多么渺小,但或许,他们就是我的榜样,为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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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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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十分喜爱阅读,每当我看起书来就会把别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就算天塌下来也不关我的事。

一天中午,我吃完午饭后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找书看。翻着翻着,我发现了一本有趣的书《狼王梦》。

我满怀期望地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紫岗一生的故事。这本书中写了许多惊险的片段。每当我看到紫岗怀着狼宝宝被大白狗追逐的片段时,我不由的紧张起来。除了惊险片段,书中还有许多有趣的片段。当我看到紫岗咬着一簇羊蹄甲潜入鹿群时,我不禁为它的机智惊叹。

就这样,我发现了阅读的乐趣。

看一本书,就像一次旅游。读沈石溪的书时,我仿佛在森林中漫游;读《哈利。波特》时,我好像看见了那个神奇的魔世界。读《海底两万里》时,我感觉自己正身处于汪洋大海之中,读《龙与地下铁》时,我好像看见了都一条条期望获得自由的龙。

我爱阅读,无论去哪,我都爱带着一本书。

书,是我最好的老师,给予我知识;书,是我最好的朋友,给予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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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1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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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我的感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我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感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就应是必需品。但是那里所说的感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感情,而是绝无仅有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感情,并不仅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我觉得能够一向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光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明白,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之后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感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我的感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就应是这样一个人,他不必须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必须务必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就应为其终身不娶;他务必在思想和行动上一齐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下一切;他务必保证自我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就应让她相信自我,更就应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就应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期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期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期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702634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6 #702634 Read the siege reading notes600 words 6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作品,该作品凝聚了他对社会腐败、学术堕落的感叹,堪称一部现代版的《儒林外史》。

钱钟书在文中塑造了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对于他,我更深的感触应该说是同情。钱钟书对方鸿渐的描写可谓是出神入化,但最终却为他选择了一个悲惨的命运。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入了围城般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社会的不如意,但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了。抱着无奈的心情,他一头钻进了婚姻、事业和家庭的圈子里。在婚姻的围城里,他爱上了博学多才的苏文纨,但对方的漠然却注定这是一场失败的的单恋。颇有心计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在事业的围城里,方鸿渐同样也不如意,他经历两次转系后大学勉强毕业。在岳父的资助下,他踏上留学之路,却因无心学业而与一纸博士文凭失之交臂。为了搪塞岳父及家人,只好买了一张假文凭交差。生活所迫,回国后的方鸿渐和赵辛楣等人一同踏上了前往三闾大学的求职之路,学校虽地处偏远,但绝非一方净土。清高孤傲、无所作为的方鸿渐终于在十几个知识分子间的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方鸿渐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在围城中的格格不入。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自我感觉颇好的他,课堂效果却死气沉沉。正是他对自己过高的估计,使他越来越不如意,也使他在围城里陷得越来越深。他渐渐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及和别人的差距,转而在心中筑起了一座新的围城,一座自卑的围城。其实,这大可不必,只要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求教,并对生活的不如意微笑面对,那座虚幻的围城也就自然消失了。生活中,也有人时常抱怨社会的不公,对生活比自己好的人十分的羡慕,万分的嫉妒。与其嫉妒他人,不如踏踏实实做好份内之事,要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自视清高或一蹶不振,都不免使人走上方鸿渐的老路,抱憾终生。

还是那句老话,社会是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我们又何必让自己的心态处于围城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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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水浒传读书笔记及启示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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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为救柴进,攻打高唐州,遇到会呼风唤雨的高廉,全无取胜的可能,可见这高廉的法术了得,宋江要想胜,只有请来也会法术的公孙胜方有胜算。

此处把高廉说的利害,自然是为了证明公孙胜利害。

先前,戴宗到蓟州去找过一次公孙胜,没有找到。现在,只有找到公孙胜,方可战胜高廉,才能救得柴进性命。戴宗又一次接受了寻找公孙胜的任务,带着李逵前往蓟州。

戴宗再去寻找公孙胜,幸亏带着李逵。李逵做了什么?

他做的第一件。在去蓟州的途中,他不听戴宗招呼,偷吃荤食,犯了禁忌,被戴宗收拾得够呛,李逵这才收敛了一些,但在路上吃素食时又同一老者争执起来,偏偏是这老者指出了能寻找到公孙胜的地方,因这老者是个道教信徒。

他做的第二件。好不容易找到公孙胜的家,没见着公孙胜,他便劈了人家的一堵墙,还以要杀公孙胜的老娘相威吓,这才逼着公孙胜露脸。

他做的第三件。公孙胜以师傅为由,不愿下山,当拜见到公孙胜的师傅罗真人,罗真人也以出家人不管闲事为由,不放公孙胜下山。这本人他们师徒合谋好了的。李逵见此,想绝公孙胜的后路,便于深夜上山杀了罗真人和一个道童,到第二天,再去见罗真人,罗真人不愧为是真人,竟毫发无损。李逵见此,大惊失色。罗真人用了法术,他就被抛到了蓟州府。

他做的第四件,他人落到了蓟州府的大堂,跌得头破血流,接着被人家当做妖人,受到狗血尿屎伺候,紧接着又是一场严刑,被打得死去活来,他招了个“人妖李二,”官府才住手,将他入监了事。入了监,他借罗真人的江湖名气作起文章来,骗得好吃好活。

正是这四件事,使得李逵的形象更丰满,正是李逵所为,才有了公孙胜再上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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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使我感动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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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书有色,艳比西子;唯书有华,秀于百卉。

——题记

忘记何时与书一见钟情,只是简单着,也不简单地眷恋着书籍。每每走进书,本只想收获一点甘霖,它却给了我整片大海,以及那些温暖细碎的感动

清晨,推开窗户,阳光肆意地占满了屋子,在晨风的吹拂下,随王之涣远上黄河,与王昌龄漫步塞外,同崔颢携手登高,看江水悠悠,白云飘荡,日出日落,云卷云舒。那些奇异的文字,把一个个历史画面挪移到你的面前,让你神通古今,其乐无穷。

午后,世界一片令人窒息的宁静,骄阳之下,蝉声都减弱了半分。这时,我会闯入梁山泊,和江湖英雄们“替天行道”;漫步大观园,亲眼目睹一番贾府的奢华与衰败。畅游于书中情节里,恍如隔世穿越,亦真亦幻。

黄昏,最后一缕阳光即将从墙角隐去。我趴在桌子上,摊开一幅历史长卷,谛听时代脉搏,咀嚼人生甘苦。我会感受简爱的自强不息,感受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傲慢与偏见,在文字与现实中激情碰撞,享受阅读的酣畅淋漓。

夜晚,月亮退出天空,星星登上夜幕,这时候,我会拧开台灯,借着黄昏的光线,想象着哈桑追风筝时,清风拂过他的脸庞,以及回首时那句温柔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想象着查尔斯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放弃了赖以温饱的六便士,毅然决然地去追逐崇高而不可及的月亮。

一次次地被阅读的书籍感动,不求黄金屋,不求颜如玉,只求书香伴,墨香洒满前廊。

书海中,我与李白一共“举杯邀明月”,与李清照一起“惊起一滩鸥鹭”,与欧阳修一并“把酒祝东风”,与苏轼一同“千里共婵娟”。我感动于楚辞的浪漫与悲怆,感动于汉赋的恢宏与酣畅,感动于唐诗宋词的绚丽与雄壮——

书籍,开启了我人生的另一扇窗,通过它,我看到了世界的丰富多彩,领略了人类文明的博大精深。在阅读中我收获到的点滴感动,将永远与我相伴,走过人生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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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繁星春水》阅读感悟5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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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闪烁着—— 深蓝的太空

何曾听得见他们对语……”冰心的《繁星》,有了夜的衬托,便向人们诉说着无穷的哲理。《繁星》的语言千锤百炼,每一首小诗,都蕴藏无穷的道理,每一次读过之后,我都能从中感受到一些道理。

“小孩子! 你可以进我的园 你不要摘我的花—— 看玫瑰的刺儿

刺伤了你的手”玫瑰虽美,但美丽的下方,却有着那尖利的刺。冰心奶奶告诉我:不要被表面现象迷惑,美丽的外表之下,往往会有“自私、贪婪和邪念”,而普通的外表之后,也会有不少美丽等待我们去发现。而真正的可怕,却在于那伪装的正直和平凡之后,表面现象有好有坏,但我们不能被表面想象迷惑,千万不要陷入那深不可测的陷阱。

“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从这首诗中,冰心奶奶又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大家不能只看到人成功的一面,而要细细的研究他成功之前付出了多少汗水;而只有勇于牺牲与奋斗,才能换取一个国家的富强。

“言论的花儿开的愈大行为的果子结得愈小”这首诗读后让我感到,只会说不会做的人,他永远也没有什么成就,一个虽然不会说的人,如果他会行动,就会对社会有所贡献。会说,也会做,才是社会的人才。

《繁星》就是由这样一首首的富含哲理的小诗组成,这些小诗构成了一条大路,让一代代的青年,从这里,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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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水浒传》阅读感悟笔记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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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为衣服肆无忌惮,今天在草泽看到了七雄。”你读过吗?水浒传?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古代英雄的英气和品格。

《水浒传》年,108个勇士是兄弟,为了朋友赴汤蹈火。他们与朝廷的对抗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统治阶级的黑暗和腐败,让我深刻地理解了当时社会的复杂和普通人生活的艰辛。

其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吴用,虽然不如青面兽杨志强壮;也不像宋武的坚强性格;但是,他深谙此道,学识渊博,足智多谋。经常拿自己和诸葛亮比,名字叫“突出老师”,被人称为“足智多谋”。是梁山起义军中知识分子的代表,是梁山起义军的军事家,是基层人民智慧的体现。

吴用曾经为晁盖出力,智取生辰班,打倒青面兽杨志,带走京中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过生日的金银珠宝十万件。宋江在浔阳楼读反诗被抓,和戴宗一起被带到刑场。待欲斩之时,吴以权谋劫赐田,救了宋江、戴宗。武惯破连环马,发兵偷甲,骗徐宁上梁山。他一生屡立奇谋,屡立战功。

不过我觉得吴用也有一些缺点,就是太执着于名副其实的宋江。因为宋江要“招安”,整个梁山都被利用了,108英雄被派去镇压农民起义。结果只剩下36个勇者,法院就利用这一点实施谋杀。他壮大了梁山,却亲手灭了梁山。他又因为李悝jy的脸而毒死了他。所以我对宋江的印象不是很好。因为他的意志,整本书的结局成了悲剧。宋江被杀,吴用上吊,读来可惜。

虽少不读水浒,老不读三国。但我认为我们青少年应该读《水浒传》:它反映了人们反对封建经济中的贫富悬殊,反对封建社会的阶级剥削和政治压迫。这是对封建地主阶级统治思想的宣战,反映了被压迫人民的愿望,与我们现在的社会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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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鲁滨孙漂流记》阅读有感心得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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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完《鲁滨逊漂流记》后,知道了鲁滨逊是一个乐观,会自我生存的人。而且他也很勇敢。大家都知道,就算是我漂到孤岛一般都是自暴自弃然后等死…但鲁宾迅却在孤岛上活了下来,而且拥有了自己的家和羊圈。把自己的生活智利的仅仅有条。这一点难道值得我们学习?这本书教导我知道了人生道路不可能一直平坦,总会时不时被绊倒,但你被绊倒的时候想着如何爬起来往前走,而不是在那一动不动,遇到问题也是这样,努力思考到最后会给你一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

我知道鲁滨逊还是一个勇敢、坚毅的人,在孤岛生活了27年,让他活下去是什么?对是自信、坚强和冲满智慧的大脑。鲁滨逊靠这些在孤岛上生活了27年,勇敢和恶劣的环境做对抗,我相信也可以做到、只要我肯努力,

这本书交会了我,人只要坚持才会胜利,只有实干才会摆脱困境。我认为鲁兵逊强大的乐观精神是旁人无法拥有的,他孤胆自己在岛上生活了27年。如果我是鲁滨逊我想我是做不到象他一样生活,我敬佩他,他所拥有的智慧使我无法拥有的,他能在孤岛上乐观的生活那么久,我喜欢他、喜欢他的乐观、他的自信精神,喜欢他不怕孤独的勇敢直前的性格,这些都是我学习的榜样。

鲁滨逊是一个让我敬佩的人,他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我不光敬佩他的智慧、勇气还有他的能力。

鲁滨逊,他值得我一生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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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阅读吴承恩《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1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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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又一次重温了这部我从小看到大的经典《西游记》。

我四五岁时,第一次看西游记的动画片,就被孙悟空这个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的英雄形象所迷住了:头戴凤翅紫金冠,身穿锁子黄金甲,脚底藕丝步云履,手提如意金箍棒。龙宫夺宝,大闹天宫,偷蟠桃,盗仙丹。在保护唐僧西行取经时,一路上斩妖除魔,极力保护唐僧,最终成了“斗战胜佛”,活脱脱一个超级大英雄的形象。

五年级时,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看了学生版的《西游记》。我这时却觉得我心中那个孙悟空并不完美,甚至有时像个好斗的土匪、流氓。又因为本领高强,悟空也自傲,对帝王权贵毫不尊敬,见玉皇大帝也只是“唱个诺”,经常扯着土地的胡子恐吓。他又极度好面子,听说弼马温是个不入流的小官,就感觉受了愚弄和侮辱,打下南天门。蟠桃会没请他,他搅翻了蟠桃会,跑回花果山。他还动不动就“俺乃齐天大圣孙悟空!”

前不久看了一篇对《西游记》分析的文章,叫做《唐僧为何死活都不让孙悟空打杀白骨精》,内容虽有些胡编乱造,但也实实在在地引发我对《西游记》的又一次兴趣,让我对孙悟空又一次的改观了。我觉得孙悟空像是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年。

首先,他有很强的学习力。拜菩提祖师为师后,孙悟空因为他的天资聪颖与勤奋,学会了七十二变、筋斗云、长生不老等法术。他学神通的时间很短,在学习中多半是自主学习,可见他学习能力的强大。

其次,脾气暴躁、爱用暴力,这点在大闹天宫、龙宫寻宝等章节中也可见一斑了。但是,人总有一个从青涩到成熟的过程。年轻时的他血气方刚,给人一种暴躁、好斗的印象。

但是,悟空的成长从被压在五指山下开始了。五百年的光阴磨去了悟空鲁莽的棱角,但他执着、勇敢的个性却没变。

取经路上,最值得说的是三打白骨精这一章。悟空没做错却被冤枉,八戒挑唆唐僧念紧箍咒时的幸灾乐祸,唐僧赶走孙悟空时的无情,悟空都看在眼里,但他却仍跪谢师傅一路来的照顾,还让师弟们保护好师傅,这时,我真的觉得悟空成熟了,他已经是一个有担当有孝心的好青年了。

最终,悟空成就了“斗战胜佛”,完成了对人生的升华。看完书的我们,是否应该对自己的人生道路做出选择,是做脱胎换骨的“斗战胜佛”,抑或是整日嬉戏抱着手机无所事事的弱者,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让我们携手并进,争当新时代好队员。

#435456阅读吴承恩《西游记》读书笔记6 #435456 Read Wu Chengens "Journey to the West" reading notes 6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的四大名着之一。其中,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吴承恩爷爷在这部名着中塑造了四个人物形象:唐僧-向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向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向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向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正义大胆的孙悟空了。因为这其中有一件事,让我来和你说说吧!

记得在四年级放暑假时,我爸爸带我去文化广场的鬼屋玩,我听了,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便迫不及待地跟着爸爸一起去。到了鬼屋,我的腿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听到那恐怖的鬼叫声,我不禁打了个冷战。我拉起爸爸的手,说:“老爸,我还是不去了吧!”爸爸听了,说:“不怕,世界上是没有鬼的,要相信科学,就算是鬼,那也是人假扮的!”老爸还说了一句“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我的心里经过百般纠结,终于决定了要去。之后,我给了票,和老爸一起进去。刚到门口,就有个没有头的人慢慢地像我们飘来,我见了,情不自禁“啊”的大叫一声,马上拉着老爸跑进里面去。这时,地面慢慢地陷了下去,我和老爸又马上爬了上去,继续往前走,在深处,我看见有个闪着红光的骷髅人在牢笼里,说着,我们便加快了脚步继续往前走虽然心里害怕,但我想着爸爸的那句话:“这世上没有鬼,更何况我没有做亏心事。”终于,我们到达了出口。我似乎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胆小的我了……

读完《西游记》,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像唐僧师徒一样,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冷静下来想办法。任何事一开始总是非常艰难的,但只要能树立信心和勇气,经过努力,相信可以取得成功的!同时,这也就印证了一句老话:万事开头难,只怕有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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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草房子》阅读心得400字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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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我们班级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草房子》,《草房子》是由曹文轩作家写的,里面写了很多故事。

《草房子》主要讲了有一个学校,这个学校的名字叫麻油地小学而里有一个名叫桑桑的同学,他的爸爸是这个学校的校长,他陪同他的爸爸去麻油地小学。桑桑有个朋友叫秃鹤,他们从一年级开始,一直到六年级,都是同班同学。

秃鹤应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麻油地的孩子,就都叫他为秃鹤。秃鹤所在的那个小村子,是个种了许多枫树的小村子。每到秋后,那枫树一树一树地红起来,红得很耐看。但在这个村子里,却有许多秃子。而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村子里有那么多的秃子,难道是他们故意把自己的头发剪光,做一个新的造型?原来不是这样,秃鹤所在的这个村子里,人人都是秃子的原因不是他们故意剪掉自己的头发,而是他们本身就这样。

《草房子》里面的文章都比较长,但里面也有一些比较搞笑的句子,如秃鹤所在的这个村子里有许多秃鹤,读到这里我觉得很搞笑。

当我读完草房子的时候,我明白了不管别人有什么缺点,都不能嘲笑他,要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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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的作文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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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利娅是一个波兰的穷苦女孩。还在她小的时候,母亲就不幸去世。但是她还是认真的学习,获得了两次诺贝尔奖,成为了著名的女科学家。她对科学事业非常重视,经常弄得筋疲力尽。她的成就使我们钦佩。

读完《居里夫人》这本书,我非常感动:居里夫人年纪大了,患有胆囊结石,但她却把病抛到了九霄云外,继续工作,直到真的不行了,才恋恋不舍地离开实验室。她的精神多么值得大家学习。这本书会把你带到一个伟大的女科学家身边,去了解她的一生。

居里夫人虽然患有胆囊结石,但是她依旧认真地为了自己的目标而奋斗着,而我却没有办法像她一样,我只要遇到一点点小事我就会气馁,没办法集中精力去认真努力地去达到一个目标。

“爸爸,我背不出怎么办?我不想背了。”我心力交瘁地说道。爸爸耐心地说道:“你只要多读几遍就行了啊,肯定很快就会背出来的了。”我没好气地吼道:“我不想背了!”说话间,用力把书扔在床上,使劲把房间的门关上,发出巨大的声响,发泄我心中的愤怒。我火冒三丈地想到:这篇古文我已经看了好几遍了,可是就是背不出来,我还是先看会儿书平复一下我的心情。我捧起了还没有看完的《居里夫人》,很快我就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看完了《居里夫人》,我感慨万千,想了想我和她的差别。居里夫人那么的坚持不懈,那么的努力认真,那么的坚持勇敢!而我却为了一点小事情就自暴自弃,而不是想她一样坚持下来,做好每一件事情,实在是太不应该了。想到这,我的脸仿佛被烧着了一般,羞愧地底下了头。我惭愧地捡起了地上的本子认真地背了起来。没想到认真地读了一会儿的我竟然轻而易举背出来了!看来我如果不半途而废的话也许很快就能背出来了。

下一次我再也不会为了一点点小事情而发脾气了,荀子曰:“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如果做事情不懂得坚持,那么腐朽的木头你都不能轻易折断的。如果做事情能持之以恒,那么即使是金石那么坚硬的物体都能雕出美丽的花纹。那么不管是什么事情只要坚持都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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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伴我行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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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看走过得路,有许多多的东西或人伴随我茁壮成长,给我的童年抹上了一道五彩缤纷的彩虹。如果在其中选一个,我一定选阅读

儿时阅读带给我不仅是文字的快乐,也有偷看得乐趣。

似乎记得那是一个安静的夜晚,只有偶尔几声清脆的昆虫声。我不知为什么,怎么也睡不着,于是决定偷看书。

我爬下了床,轻轻地走到妈妈房间门口,看看妈妈是否睡觉了?确认无误后,又蹑手蹑脚地回到自己的房间,随手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儿童文学》,把灯的亮度调到最低,慢慢地爬到床上,开始静静地看书。犹如沐浴和煦的春风,阅读可真让我神清气爽。突然一阵轻轻的脚步声从隔壁传来,我吓了一跳,幸好有“顺风耳”,我赶快把灯关了,重新躺下闭上眼睛装睡觉。我还真猜对了,果真是妈妈来检查我是否睡觉了?妈妈检查过后,我又不知到悔改,等妈妈躺上床,重新打开灯,又津津有味得看起书来。可没过一会儿,我的“顺风耳”失灵了,没有听到妈妈那轻的不能再轻的脚步声,只听见她开门的“吱呀”声,我吓了一跳,三十六计,该用什么计呢?我突然想到,要不就装睡。如果拿着书睡,妈妈也拿我没有办法,于是我立刻装睡。妈妈轻手轻脚地走进我房间,没有说话,可是慢慢地把书从我手里移开拿走了,关了灯,在房间站了一会。后来那晚我再没有看书,就怕可怕的悲剧再次重演,后来我就慢慢地睡着了。

又有一次,我想写作业真无趣,可又怕悲剧再一度重演,我拿作业当“羊头”,用“顺风耳”听着妈妈的动静,妈妈只要一靠近我的房间,我就立刻拿起作业,书立马丢一边,速度比光速还要快。妈妈进我房间看我认真写作业时,满意地走了。她一走,我又会拿作业当“羊头”继续看我感情兴趣的书。

阅读书中的文字可以带我知识,带给我很多快乐,但是偷看书的事,带给我更多乐趣,让我的童年抹上了一道五光十色又艳丽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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