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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城小说姚玉慧结局(汇总20篇)

童话故事为孩子们缔造最美的梦,在梦中感悟人生。但童话故事又不仅仅是孩子们的专利,有些儿童故事也同样适用于成人阅读,给繁杂的城市中喘息着的人们一个纯净港湾。今天呢,小编就为大家推荐雪城小说姚玉慧结局,希望能帮到大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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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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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了一个叫做呼兰河的县城,人们都过着卑琐平凡的生活,但也有不少盛举。有庙会,跳大神,放河灯,台子戏等。偶尔也会有一些虽然平常但又吸引人的事。各个季节,呼兰河这的居民行为可不同。春天一到,农民就重新拾起粗糙的草帽下地播种;夏天一来,调皮的孩子们就带上网去捉小虫;秋天一来打招呼,粉房的人们就上山拾豆子做黏糕;冬天一到,人们都缩在屋子烤着火暖暖身子。不管怎么说,呼兰河这儿的人都过着不大奢侈的生活,不舍得花钱是穷人家的一种习惯。大街小巷上的小摊,也常常吸引着大人小孩,有钱的就买下,没有钱的,只好用手摸摸,用眼睛看看了。这儿没有什么新奇的玩意儿,孩子经常玩得唯独只有不倒翁但也乐在其中。这儿晚饭吃过后的黄昏没有什么事情干,不累的人抬起头往西边望望,看着变化多端的火烧云,;困了的,则晚饭吃过后就睡着了。卖豆腐的则是黄昏的报时器,每次都是四五点来,一秒不差,每当人们听到“卖豆腐喽。”时,就知道已经是黄昏了。当然,豆腐也是吃饭时对人们的一种吸引,每当卖豆腐的人来,人们总会打开门看一看,这时能有一盘豆腐拌大酱已经是对呼兰河的人们一种富裕人家的表现了。

读完了这篇文章,文中“我”和“我”的祖父令我刻骨铭心,先从“我”说起吧。文中的“我”有着一颗善良的心,遇见别家的人有困难,不管是认识还是陌生,都会伸出援手,“拉”他/她一把。“我”也总爱帮别人而“顶嘴”,打破砂锅问到底。这是什么?那个什么意思?“我”总爱提出自己不明白的问题。文中的“我”也很好学,每天半夜,总会醒来和祖父念一念古诗,念完了一首还不肯睡;每天凌晨,也要缠着祖父念诗才肯起床,但情况和半夜一样,一直纠结。“我”爱学,善良,有义气的表现,给了我极大的鼓励。该说一说祖父了。文中的祖父沉着而庄严,在家里有着威严的象征。他疼爱自己的孙女,希望她能够早日成才,因此在五岁时就教会了“我”许多的古诗。每当他的孙女想去凑热闹并询问祖父时,他总是劝告她不要去了。这点我可以看出祖父不仅有着高的地位,还关心家人。有难同当的祖父令我深受感动。文中两个令我刻骨铭心的角色,是我深受启发。由此,从这篇记录文当中,令我联系到了自己的生活。想到了同样威严的外公和家人。文中祖父疼爱孙女的表现使我回忆起了以前的生活。从前我看到一个小女孩整天只有一个爷爷陪着。有一次,她看到了一些男孩在翻矮墙,她的好奇心促使她去试试,每次当她去凑不必要的热闹时,外公总会拉住她。文中“我”爱帮别人出头,出气的表现也令我想到了学校中相似的事。

一个男同学和一个低年级女同学在争论,争吵,一个个子比较高的女同学看到了,连忙上去帮助女同学,一番“争夺”后,终于“扳回局势”,男同学灰溜溜的离开了。其实文中许多事情,都来自我们的身边,只要细心去发现,很快就会找到与文中人物相似之处。奢侈这些都是不必要,不要抱怨自己的命运和生活,但乐却往往在这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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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短篇小说《野风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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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中有短篇14篇,都是一些非常感人的作品,非常吸引人瞩目。

我最喜欢的一片是“第十一根红布条”。文中的主人公是叫麻子爷爷,他是一个令孩子们很不喜欢,很冷漠的老头,他有一头独角牛,在他把这头牛买回来的时候就已经被麻子爷爷砍断了一只角,弄得鲜血凌凌,疼的牛直淌眼泪,如果不是别人劝阻,他还要砍掉另一支角,孩子们常常来悄悄的逗弄这头牛,甚至还想骑到他的背上,在田野上疯狂的转几圈。真有一个孩子这么干了,麻子爷爷第一眼看到就把他从牛上拽了下来,摔到了地上,那孩子哭了,可是麻子爷爷还瞪了他一眼,一声不说的把牛拉走了,孩子们在背后都在骂麻子爷爷。

后来,他们都不到麻子爷爷那边玩了,不愿意再理他,大人们也不去理会。一次,负责登记人口的女教师竟然把他给忘了。

但是又一次,一个孩子掉到了水里,当孩子被人救起来时已经没有呼吸了,但是后来麻子爷爷却帮助他从新得到了生命。麻子爷爷却死了,第二天下葬完了以后,大人们发现那间茅屋塌了,那种独角牛消失了,过了几天,孩子们驾船捕鱼去了,发现了那头牛,牛在水的中间,一半在滩上,一半在水中,人们一致认为他想邮过去看看麻子爷爷埋在对岸的野地里,游到中间大概没有力气了,就死了。它的角树立着,栓在它角上的第十一根红布条在河上吹来的风中飘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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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糊涂的爸爸错位的爱_小说作文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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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娃读到小学三年级时,他爸爸就成了暴发户。

他爸有一天对刚娃说:“到县城重点学校读书,你想不想去?”

刚娃一脸固执:“不去!”

刚娃的爸其实早已给儿子安排妥当了,插班到县城一所挺有名的学校。

刚娃胳膊扭不过大腿,说不去当然不行。

刚娃在那所学校上学相当怯生,班上同学视他为穷鬼,时常找岔欺负他。

每次周末,刚娃就把受欺负的事向他爸投诉。

刚娃的爸气得脸发青,他对儿子说:别怕,下周我用小汽车接你,让你在同学面前露露脸。

果然,刚娃的爸每个周末就亲自开小汽车接送刚娃回家。

可有一次,刚娃向他爸提出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刚娃说,有同学说你的“桑塔纳”太老土。

刚娃的爸当即气得语塞,不知该如何回答儿子。

刚娃在这所学校总跟同学融洽不到一起,刚娃就向他爸提出回村小学读书。

刚娃的爸咬咬牙,狠狠的说:“不行,县城不行,我们到省城。”

于是,刚娃又进了省城一所走路都容易滑倒的学校读书去了。

刚娃这个农村孩子就紧张得不能自己,周一盼周五,总希望老爸出现在学校门口把他接回去。

刚娃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连老师都怀疑,刚娃是不是有疾呆症,要不,他老是张着嘴望着一个地方发呆。

有次,老师对刚娃的老爸说:“你这孩子的成绩太差了,补不上来。”

刚娃的爸一听就有气,硬梆梆地说:“那我们就转学嘛。”

于是,刚娃又进了一所贵族型的更高级的全封闭学校。

把刚娃送进学校那天,刚娃的老爸请了亲朋好友办了酒席。

刚娃他爸那天喝了好多酒,大家也喝下了许多酒,夸刚娃父子是父是英雄儿好汉,你刚娃他爸比村长、镇长还了得。

刚娃的爸听了很高兴,又喝下不少酒,在上厕所的时候,一脚踏在地上乱摆放的酒瓶上,一头摔了下去……

刚娃回家给他爸送丧,刚娃对直直躺着的老爸尸体说:“爸,我又可以回来读书了。”

刚娃说完,一滴泪也没有,蹦跳着找乡下的同学玩去了。

[糊涂的爸爸错位的爱_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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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是如何表现主题

全文共 1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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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作者背景

要正确理解一部作品,有必要了解作家的思想感情、思维方式,以及他所处的社会环境、作品所反映的社会生活背景。小说是社会生活在作家头脑中的反映,也是作家思想感情的表现。一部作品反映的主题,总是与作家的身世、生活、思想感情以及他所处的时代环境分不开的。因此,我们在理解小说主题时,必须“知人论世”。比如,要理解鲁迅小说主题的深刻性,就不能不了解鲁迅的思想,特别应该了解他对中国历史政治文化的思考,了解他与黑暗现实进行斗争的精神。鲁迅先生指出,《水浒传》与《施公案》《彭公案》《三侠五义》的思想内容之所以不同,是和时代有关的:《水浒传》中的人物在反抗政府,而《施公案》《彭公案》《三侠五义》这一类书中的人物,则帮助政府,这是作者思想的大不同处,“大概也因为社会背景不同之故罢”(《鲁迅全集》)。

二、从人物塑造

小说作者运用各种艺术手段,都是为了完成人物形象的塑造。人物形象是作者生活经验的结晶,也是作家的生活态度的形象体现。全面分析人物形象,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小说的主题。《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保尔·柯察金的形象,《红岩》中许云峰、江竹筠等形象,《老人与海》中老渔民圣地亚哥的形象,对他们进行仔细的分析,都有助于我们理解小说的主题。比如《药》,华老栓勤劳善良而又迷信麻木,他的思想性格是那个对会里许多劳动者共有的,他的愚昧落后,是长期遭受统治者精神奴役的结果;而革命者夏瑜,则是一个革命意志十分坚定的革命党人,他是为了推翻残暴专制,给人民创造幸福而流血牺牲的。可结果竟是由华小栓来吃他的血。这说明革命者与普通民众之间隔膜是多么深!分析这两个人物形象,就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篇小说的主题。

三、从情节发展

小说写人不能离开人物活动的情节,而情节又是通过一系列具有因果关系的事件构成的。情节是小说中的一系列故事,这些故事贯穿着矛盾的发生、发展和解决,从中体现作者对矛盾的看法。如分析《范进中举》情节的发展,就能加深对主题的理解。《范进中举》的情节,包括中举前和中举后两个部分。中举前,胡屠户百般训斥范进是个无用的女婿,骂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而且辱及他的老母。范进面对岳父的辱骂,无可奈何,只能甘受屈辱。范进中举之后的情节,则重在讲他喜极发疯,胡屠户则成了一条“变色龙”,对女婿的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送肉送钱表示祝贺,口称“贤婿”“老爷”,夸赞他是天上的星宿。地方乡绅也登门贺喜,送银又送房。这一情节,见出世态的炎凉。联系范进中举前后的情节,我们就不难理解小说暴露人们趋炎附势的嘴脸这一主题。

四、从语言的情感色彩

小说的主题,虽然作者极力使它不显露出来,但作者在行文中总是要对自己所揭示的矛盾,以及所描述的人物等表现出一定的褒贬倾向或情感色彩。判断作者的这种情感色彩,是理解作品主题时所不可缺少的。孙犁的《荷花淀》这篇小说,是歌颂白洋淀人民积极抗日的,但这种情感作者始终没有直接说出来,而是通过故事的叙述渗透在字里行间。如当敌人的大船追赶水生嫂她们时,作者写道:“幸亏是这些青年妇女,白洋淀长大的,她们摇得小船飞快。小船活像离开了水皮的一条打跳的梭鱼。她们从小跟这小船打交道,驶起来就像织布穿梭、缝衣透针一般快。”“她们奔着那不知道有几亩大小的荷花淀去,那一望无边挤得密密层层的大荷叶迎着阳光舒展开,就像铜墙铁壁一样。粉色荷花箭高高地挺出来,是监视白洋淀的哨兵吧。”在这里,作者的赞美之情溢于言表,我们是不难看出的。

五、从小说整体倾向

小说的主题,它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而是与小说诸要素紧密相关的整体体现。正因为如此,理解小说主题的方式方法也不仅仅限于以上谈到的几个方面,而应当是多侧面、多角度的,小说的方方面面无不闪耀着主题的光彩。一部优秀的小说,其含义——即主题——总是全面渗透在整个作品中的。当然,有些小说,特别是长篇小说,由于作者所描写的社会生活面比较广,作者在小说中所表现的思想往往是复杂的。不同的人,不同的时代对同一部小说的主题理解也常常不一样。阅读鉴赏中,小说主题有确定性的一面,也有不确定性的一面,需要认真思索,对比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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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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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在家重读了“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先生的著作《海底两万里》,读后我被深深地触动了。

这部小说大概讲述了:人们在海上发现了一只“怪物”,教授阿龙纳斯参加了捕捉行动,但在行动中,他意外落水。后来,他到了这个“怪物”身上,发现这“怪物”其实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之后他被迫留在了潜水艇中,直到环游海底两万里之后,才将这个惊人的秘密公之于世。

看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的不是那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跌宕起伏的探险经历,也不是那浩瀚大海中千奇百怪的珍珠贝壳,更不是那临危不惧,冷静沉着的尼摩船长,而是作者那丰富的想象力让我折服。

凡尔纳先生在创作的时候,当时波兰人民反对黑暗的沙皇统治的起义正遭到残酷镇压。那个时代有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场景,有的是残暴统治者肆意虐杀的画面,可以想象当时的科技还没有发达,这世上还没有电灯的出现,何况是潜水艇这样的庞然大物,简直是闻所未闻。那么在那个年代,凡尔纳先生又是如何像一个预言家一般,描绘出让人欲罢不能的海底世界和一架先进的潜水艇呢?

相信许多人百思不得其解,答案可能是想象力,在《哲学与当代世界》中有这样一句话“想象力是能动的知识,是创造力和智慧的必要背景”。凡尔纳先生虽没有探索过海洋世界,没有见过潜水艇,但它却能描绘出这么一幅充满诗情画意而又神秘的海底世界。是我们身临其境,这表明了他非凡的想象力。

想到现如今,虽然中国已经走向了科技创新时代,但我们青年人却独独缺了想象力,爱因斯坦曾经说过“人的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从古至今,中外人民无不拥有想象力:十五世纪的一位威尼斯商人经常出门做生意,又担心妻子会在外风流。一个雨天,他因鞋后跟沾了许多泥而举步维艰。所以他就发明了高跟鞋,让妻子雨天无法出门。但至于后来高跟鞋流传于世,在这也就不细细说了。

没有想象力,生活将会变得平淡无味;没有想象力,文章就会变得千篇一律;没有想象力,整个人就会变得死气沉沉。所以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祖国的花朵,我们就应该培养想象力,好好学习文化知识,将来让想象力变为现实,让我们不负时光,舞出精彩人生!

最后,感谢《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让我的假期变得充实且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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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欧亨利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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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19世纪欧洲短篇小说巨匠,欧亨利为我们带来了脍炙人口的作品,同样也意蕴深厚。他的作品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欧亨利式”结尾——出人意料。这种结尾使文章嘎然而止,但又回味无穷,意味深长。

《20年之后》是全书情节最为断崖的一篇故事,讲述了一位警官和一位男子的聊天儿。当天晚上男子在等他的弟弟,这是他们20年后所约定的。警察跟男子一阵寒暄后,警察离开了。不一会,男子的“弟弟”到了。男子和“弟弟”走到一片灯光下时,“弟弟”称男子已被捕。“弟弟”递给了男子一张纸条,上面大概写着那位警察才是你的“弟弟”,男子是通缉犯,他不方便动手,于是离开了。

如果你匆匆翻过这几页,或许会认为警察(男子的弟弟),是公平公正,高度廉洁,可是当你又回过头来看看当时美国的历史背景,你会发现,虽说赴约的男子是一名通缉犯,但他毕竟在美国败坏的社会风气里挣扎过,而且他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来赶赴一个20年的约定,因此它是一个“高度社会文明”的牺牲品。

而他的弟弟-——警察,象征者被“高度社会文明”所扭曲的灵魂,它充分体现了这种社会文明下,一个麻木,冷酷的人性,机械化的性格,发现了哥哥是通缉犯,他走时面色镇定,还哼着口哨,体现了人性的冷酷和无情。

这正是欧亨利式写作风格,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结尾,又是一个经纶万物的世间真理,虽然小说的情节朴素,但主旨却高尚。欧亨利的每一个故事都内涵丰富,反映了社会外向,有高尚的,有腐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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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阅读答题技巧详解

全文共 1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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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说概念:是以刻画典型人物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人物活动着的环境的描写来反映复杂的社会生活。

2、小说种类?

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小小说

3、小说三要素?

人物、环境、情节

4、环境的种类及作用?

(1)自然环境

交代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人物活动的空间,衬托人物的心情。

(2)社会环境

交代事件发生的社会背景、时代特征,衬托人物性格,推动情节发展,

揭示文章主题。

5、情节由哪几部分构成?

(序幕)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尾声)

6.续写小说结尾。

按照小说故事情节发展的规律续写,要简洁含蓄,富有哲理,引人深思。

二、考点及答题技巧

〈一〉整体感知类题型及答题要点。

1.用短语或句子概括情节,写在空格内。

2.概述故事内容(特别注意情节双线发展的内容概括)

3.局部内容的理解

〈二〉人物形象分析的题型及答题要点

1.你认为主要人物是一个怎样的人?

2.结合内容具体分析人物的性格特征。

这类题的答题步骤:

①.答出描写人物的方法。(肖像、语言、动作、心理;侧面描写)

②答出这些方法的具体内容(找最能表现人物特点的重点词语和句子。)

③针对具体内容分析人物特点,注意从外在的肖像特点到内在的心里想法,再到精神品质。要分析全面,具体,不可泛泛而谈。

3.发挥想象,补写人物心理活动。

①心理活动的作用: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人物的思想感情,刻画人物性格,深化作品主题。

出现问题:

①.缺要素

②.心理活动不符合人物性格。

原因分析:

①.答题时随意,说的话不符合人物性格。

②不注意联系上下文,忽略了文中人物的潜台词。

这类题的答题方法:.通过语言、神态、动作分析人物的心理过程。

〈三〉环境描写的题型及答题要点

(节气、天气、气候、风物、景色)

环境描写的作用1.交代背景。2.推动情节。3.渲染气氛。4.刻画人物形象,衬托人物的性格、情绪。5.使故事情节更为生动、真实。6.使主题更为突出、深刻。7要表现一定的新鲜感受或微妙情绪,做到情景交融,能够给人以感染、启发和美的享受。

〈四〉理解标题的含义。

1.以主要内容或主要事件拟题。

2. 以贯穿全文的线索拟题。

3. 以有象征意义又暗含中心的的实物为题。

4. 以主要人物为题。

5. 以特定环境为题

分析标题的答题注意事项

①注意分析标题中的中心语和修饰语的含义。一般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内容概括,二是主题概括。

②.如果小说标题就揭示了中心,那就结合小说结尾答出文章中心。

〈五〉关于评价、体验、感悟、启示的问题。

这类题往往是考查学生们对文学作品内涵的把握。并结合自身经历谈体验、感悟等。

启示——领悟的道理。(结合人物、主题答)

体验——亲身经历或通过实践对周围事物的认识。

感悟——有所感触而领悟。

评价——对人、事的看法。

〈六〉关于写法的问题。

1.题材与主题的关系。

题材——表现主题的材料:人物、环境、事件

丰富人物性格,增强情节发展的真实性,艺术形象的可感性以及整个作品的艺术感染力。

2.倒叙、插叙的作用。

一般来说,倒叙的作用是设置悬念,为下文铺设,吸引读者。

3.伏笔——叙述的一种手法。对作品中将要出现的人物或事件,预先作出提示或暗示,以求前后呼应。其作用是有助于全文达到结构严谨,情节发展合理的效果。

4.悬念——作品使欣赏者所产生的一种关于事件发展和人物命运的紧张心情,这种心理活动叫作悬念。其作用是引起读者兴趣,

加强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具有引人入胜的艺术效果。

(七)对关键性词语含义的理解

一般来说,这类题目结合上下文,根据文章所提供的语言环境来理解词语在这个环境中的比喻义、象征义、指代义或者其所具有的内涵和外延,此知识点在湖南益阳的《白蝴蝶花》中就有考查到。在做题的过程中可借助“代入法”将自己的理解代入文中,检验一下这种理解与上下文的意思有无不协调,甚至冲突的地方。

(八)对主旨的把握

小说的主旨是文章的核心,只有主旨把握正确了,人物、环境才有章可循。概括中心的关键在于对文章中的人、物、事的整体性思考,要把重点集中在反映出来的社会现象上,人物在社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思想情感上和通过在对人命运的考察中领悟到的哲理上等等。还要多注意抒情议论式的句子,作者的观点往往隐于其中。再者,主旨的卷面表达也要注意其规范性,一般的模式为“通过____事表达一种_____现象(思想、品格)。

(九)刻画人物形象的方法

小说是以塑造人物为中心的,人物塑造的方法有①正面描写。也叫直接描写,即通过直接地描写人物的肖像、行动、语言、心理、神态来揭示人物思想品质及性格特点,反映作品主题。②侧面描写。也叫间接描写。即通过他人的言行间接写主人公。例如:《多收了三五斗》中米行老板的描写正烘托了“旧毡帽”的悲惨命运。③细节描写。通过分析人物的具体细微的肖像、动作、语言、心理、环境和场面的细枝末节的描写来表现人物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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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超级学生小说结局

全文共 3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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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我便应承家里的要求去从基层做起,两个女孩儿继续留在家里养着,直至孩子出世方才算完。[object Object]而我从基层做起是非常疲惫的,事多,又忙,幸好暗地里有人照顾,倒也没出差错。曹老爷子应约的带着曹佳宇上门来提亲,至于我我爷爷还有我爸是怎么应对过去的,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因为那天我恰巧带着两个女孩儿出门逛灯会,我们三个人玩到很晚方才回家。根据武永裴的报告,我爷爷干脆跟人家耍破皮赖,曹老爷子也是醉了。

武永裴口中的醉了是真的醉了,我爷爷拉着曹老爷子喝酒,硬生生把曹老爷子给灌醉了,而后这件事情也算是不了了之,反正等我回家的时候,并不曾见着曹老爷子和曹佳宇的身影。时间匆匆而过,转眼间便是三年时间,现如今的我有妻有儿有工作,小日子过得也还算幸福充实。武永裴这几年一直跟在我的身边给我做副手,随着我的升迁他的官也越做越大。值得一提的是,杨雨婷也成功的在今年怀孕了,根据检查是对龙凤胎。

前几日杨雨泽打过来电话,告诉我三年时间过去了,咱们兄弟们是不是找个机会聚聚?我应声回应道自然是要的,不能忘记我们当初的三年之约。约定好了位置,就在魔都的天赐假日酒店。我告诉杨雨泽所有人都要通知到,谁若是不来,可不要怪我到时候发脾气!听到我这样说杨雨泽不禁一笑,道除了我跟武永裴,他们都是待在一起的,所有人都在期盼着这么一天,谁会不来。我应声一笑,我道就明天吧,恰巧明天我不上班。

挂断了电话,我让武永裴去安排我的行程,而我则是掏出当初临别时候我们的一张合照,这些年我一直把这张照片塞在我的钱包里面,无论我走到哪里都带在身边,就好似他们还陪伴在我身边一般的,无论走到什么地方我都站得住脚跟。对了,还有昔日我们在龙魂的那位教官呢。

我爸同意把他送给我,但是有一个要求,我一定不能亏待了他。最终我以月薪百万的薪资聘请了我们的教官,其实这些钱看上去很多,比之他们应得的工资也多不到哪里去。现在的狼安保公司,有了这样的教官,狼崽子们更是被调教的嗷嗷叫唤!战斗力比之先前,不知道提升了多少个档次。在杨飞和董巍的经营之下,狼安保公司可谓是彻底的打出了名号,成功的超越了保护伞公司,成为了世界最顶尖的安保公司,没有之一的。

虽然不说达到某位国家的首领外出都要由我们提供安保,但是现在跟我们签订合作契约的高官贵人们多不胜数,狼安保公司反倒是成为天赐国际旗下,最最赚钱的一家分公司。我收拾好东西,被武永裴载着回家,方才打开家门便有两个小家伙奔跑过来。没错,他们俩是我的孩子,秦汐雨生了个儿子,叶晓晓生了个姑娘。我儿子的名字唤作程言,我姑娘的名字唤作程语,他们俩可谓是老天爷赐给我最好的礼物,我非常喜欢他们。

爸爸,哥哥又欺负我!方才开门,程语便跟我告状,说程言又欺负她。而程言则是一脸无奈的模样,道你跟三东子告状也没用,说不准吃了就是不准吃了!没错,因为俩女孩儿经常称呼我乳名的关系,让程言听了去了,平日里这小子总喜欢称呼我三东子。至于爸爸,也只有他犯错时候,才会如此乖巧吧?程语遗传了她姑姑程晓柔的毛病,特别的喜欢吃,十足的一个吃货。从小到大,同程晓柔一般吃到吐的次数不少,让我头疼。

我也唯有让程言看着程语,因为平日里大多数时间他们两个待在一起。听到我回来的声音,秦汐雨和叶晓晓也从厨房里面走出来,甜甜跟我笑着道你回来了?我点头上前亲吻两个女孩儿的额头,两个小家伙这时候也不吵了,看着我嘻嘻笑着道羞羞。我告诉一家人,明天准备一下,到魔都去,昔日兄弟们再聚,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听到我这样说两个女孩儿笑着点了点头,而后便继续去准备晚餐。至于杨雨婷,大着肚子在老家休养着呢。这好似成了我们家的规矩,我跟武永裴无论谁有了后,必须把媳妇送回家。

吃过饭之后便是休息,直至第二天早上我们两家人坐上飞机,我心中无比的感慨万千。转眼间时间飞逝,我从不曾想到,我会有这样的一天。到了魔都,董巍早早便安排着车子在机场等候着我们,等我们到了之后直接上车赶往天赐假日酒店。现在的天赐假日酒店,已经是唯一一家全国七星级连锁,还真的给董巍做起来了?

待到感到天赐假日酒店,董巍他们早早在门口等着我们,待到我下车,几个人纷纷围绕上来,跟我和武永裴拥抱,并且嘴里还不忘记调侃我,程县长百忙里抽闲来接见我们,我们还真是不胜荣幸。而我闻言,则是笑骂一声滚犊子。一声滚犊子,昔日的兄弟情怀顿时间便全都找回来了。而后我们随着董巍的牵引走进酒店里面,进到早早预定好的房间。

途中也有酒量告急,非得要去厕所的,例如武永裴,迷迷糊糊的站起身子,去厕所放水去了。不过多久武永裴破门而入,盯着我道一声哥,不好了!我眼见着他这般模样以为出了什么事儿,我问怎么了?武永裴一脸惊慌模样的看着我,道曹老爷子带着曹佳宇杀来了,这会儿都进电梯了,一边走还一边说,今天非得打断你狗腿不成。说什么叶晓晓和秦汐雨你都要了,凭什么唯独落下了他孙女?闻言我顿时慌了,我问那怎么办啊?

“快溜啊!想什么呢!”

杨雨泽忽的站起身子,哈哈笑了。

超级学生》作品简介

贫苦出身的岳明旗,跟随神秘瘸腿老者练习了武功及"太上神龙决",由于实践功夫过程中,帮了美女老师王才影的大忙,被她破例带进了最好的云天中学就读。

最初岳明旗以放牛哥的形象出现,受到排斥,但是在美女平民班花辅导过程中,感到他真实的存在,于是滋生了莫名其妙安全的好感。

同时富贵班花为了借助霍子旗之力,抵御校园势力宁亮的狂追,也和岳明旗走的很近,之所以引起宁亮的大不满,想尽办法欲制岳明旗于死地。但是岳明旗不但有功夫,而且"太上神龙决"的异能初成,将宁亮各种阴谋破碎。

岳明旗随王才影去给岳楼过生日,暗中使用异能查处小区采花贼,受到总裁岳山的好评,自此他有权自由出入岳氏筑天集团,而随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超级学生》人物介绍

岳明旗:男主一号,以高中生身份出现,练习武功、六六大顺索取术,修炼"太上神龙决",被明北市云天中学美女老师王才影招进学校,从而踏上了追美女校花和美女老师之路,期间随着异能的不断强大,所遇到的对手也越强悍、野蛮、高智商。

燕亦芳:传授霍子旗武功及异能术之瘸腿老者的孙女,和霍子旗住在一处出租房内,以各种泼辣手段"制裁"霍子旗,但是也是霍子旗最有力的支持者,最初为霍子旗打飞机消除欲火,到后来鼎立助霍子旗修炼"太上神龙决"。

张娜:美女老师,在与岳明旗交往过程中,对其给予了很多的帮助。

赵美美:岳楼闺密,一个颇有争议的角色。最初见霍子旗倾向岳楼和冯悦,心生恨意。曾给宁亮通风报信,但宁亮并不知她的强大背景,再一次酒醉后,毁了赵美美的容,之所以,整个宁氏一族及其金狮集团被赵美美家族势力毁于一旦。

张令天: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心机深沉,眼光犀利,对任何事都有独到的见解,最早是云天校园势力宁亮的左膀右臂,霍子旗初入云天学校,遭到其欺负,但是在一个月之间,就被霍子旗扮猪吃老虎的手段拉拢了过来。

黑狼:原名牛小国,霍子旗玩伴,虽不识字,形象粗野,但赋有极高的"忍"功。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

范小帆: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熟识各种机械原理及其拆装之术,包括各种保险设施。

冷子静:国家安全局最年轻的卫士,贫苦出身,不爱说话,但记忆特殊,看一遍万字内容一遍,即可倒背如流,熟识《古代战争之计谋篇》,并把诸多策略运用到现实中,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

鲨鱼:特种兵队长出身,身为筑天集团总裁私人保镖拒绝,在望龙山搭救人质过程中,和霍子旗建立了身后的忘年交,霍子旗在美达冰岛那段时间,获得鲨鱼以前不下的不少帮助。

宁亮:反面人物,云天中学第二股东宁博之子,追求岳楼和文杰,想着左拥右抱,却败在霍子旗之手。

薛圣皇:反面人物,校园势力和校外黑恶势力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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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你好旧时光小说结局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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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旧时光小说是青春文学作家八月长安所作的青春小说。你好旧时光小说结局有哪些?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内容简介

余周周是一个出生在八十年代末的普通小姑娘,和妈妈相依为命,在漫长孤寂的童年中,最好的朋友叫奔奔。进入小学后她在林杨和陈桉的帮助下,度过了初期学习拼音的艰难和对学校的不适,逐渐在学校里面成了小有名气的文艺骨干。

在初中余周周逐渐放开手脚如鱼得水,并且和儿时最亲密的小伙伴奔奔重逢。余周周和班级里面成绩最差也最古怪木讷的女生辛美香成了朋友,经过努力,辛美香和余周周一同考入了省重点振华高中。

升入振华高中的余周周经历了许多波折。与林杨的重逢,对陈桉的深入了解,情窦初开的暗恋,重点高中内部因为成绩排名出国机会和保送名额等等而引发的“金枝欲孽”。外婆的病重让妈妈和几个舅妈之间矛盾重重……诸多事情让余周周急速成长。

高中毕业,曲终人散,青春不朽。每一个细微的地方都能勾起大家的无尽回忆,回忆当初的那些人那些事。

《你好,旧时光》的结局:

周周和林扬在一起了。

其他:辛美香最后出现是她家的小店关门,温淼去了新加坡没上高三,在那里遇到海葵,番外有提到。余周周的同父异母弟弟最后释然了,决定不再活在自己和妈妈造成的周周的阴影下。凌翔茜和蒋川在一起了。

小说简介:由八月长安著作,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写给每个女孩的“成长之书”,带你重回“最美的时光”,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2009年12月由新世界出版社初版。

第一本属于八零九零后的记忆之书,那些长大的时光,满是无法替代的美好。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玛丽苏”是一种“自以为是主角”的病,我们都是患者。感染无须惊慌,它只宣告成长的开始。这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这或许也是你的故事。她是女侠、雅典娜、月野兔、花仙子、希瑞、白娘子……她以为所有人都爱她,世界等着她拯救。却没想到,这世界无人可以拯救,她所能做的,只是长大。彼得潘终于走完了小时候,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竟已遍地繁花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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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1、对小说的命题、对时节、情节精心安排,突出了主题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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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对小说命题,对时节情节精心安排突出了对立的阶级关系,加强了对不合理的旧社会制度的控诉力量,也使小说的悲剧性更加深刻。

这篇课文的题目叫做《祝福》,全文的情节开展也大都在祝福或祝福前后的时节,紧紧环绕着题目。祥林嫂第一次来鲁家是在冬初,而最能表现她勤快的是年底的劳动;她被婆婆劫走是在新年过后不久;祥林嫂被卖改嫁的情况是卫老婆子在新正将尽到鲁家来拜年的时候说的;祥林嫂第二次来鲁家后柳妈恐吓她是在腊月二十以后;“我”回到鲁镇是在送灶之夜,不几天遇到了祥林嫂,在祝福的当天听到了祥林嫂的死耗。这些情节开展的时间是经过作者精心安排的。

在这样构思和安排下,作者又着意在处处点染新年的气象和景物,为小说情节开展勾画背景和渲染气氛。如一开头就写出灰白沉重的晚云,爆竹的钝响和震耳的大音以及幽微的火药香,抓住具有代表性的事物及其特点,简洁地勾画出“旧历的年底毕竟最像年底”的新年气象。下面描述祝福的礼仪和福礼,又描写了年底常有的大雪天气,“天色愈阴暗了,下午竟下起雪来,雪花大的有梅花那么大,满天飞舞,夹着烟霭和忙碌的气色,将鲁镇乱成一团糟。”飞舞的雪花和新年气象融汇在一起了。“冬季日短,又是雪天,夜色早已笼罩了全市镇。人们都在灯下匆忙,但窗外很寂静。雪花落在积得厚厚的雪褥上面,听去似乎瑟瑟有声,使人更加感得沉寂”,忙碌的新年而又是沉寂的雪夜,互相映衬,为下文抒发悲愤的感情渲染了气氛。在柳妈恫吓祥林嫂时,作者也带了一两句,“微雪点点的下来了”“祥林嫂……旋转眼光,自去看雪花”,起了点明时节,并和全文中的写景相呼应相协调的作用。结尾一段,“远处的爆竹声联绵不断,似乎合成一天音响的浓云,夹着团团飞舞的雪花,拥抱了全市镇”,写出祝福时刻繁乱喧闹的景象,扣紧题目,并为最后抒情渲染了气氛。

祝福,过新年,是快乐的日子。然而在旧社会中,只有像鲁四老爷那些地主豪绅才能准备得起丰厚的福礼祭祖祭神,拜求来年幸福,全家欢度新年。而穷苦的劳动人民,像祥林嫂,却在这时被劫、被卖,受辱受惊,以至惨死。这是鲜明的阶级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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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夏至未至》电视剧结局

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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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月光笼罩着一层朦胧美,陆之昂和颜末静静走在回家的路上。陆之昂将颜末送在家楼下,停驻的那一刻,路旁的灯光全都闪亮着,像在为有情人留着光明。三年的时光,陆之昂很抱歉曾经辜负了对颜末的情意,现在他要告诉颜末,当初凶她,现在却一无所有,只能为她做上一顿顿美味的陆之昂喜欢着那个叫颜末的女孩。陆之昂真城单膝跪地,向颜末求婚,希望未来的日子依然有颜末的身影,不论是多少个三年,颜末的心里自始自终都只有陆之昂一个人,她紧握着期待已久的手,两个人决定相伴终生,走向属于两个人的幸福之路。

陆之昂开始和颜末一起筹备婚礼,身为好兄弟的傅小司当然也会为兄弟陆之昂送来祝福。颜末即将出嫁,把她视为掌上明珠和心肝宝贝的父亲阿伦却紧张起来,他不敢相信昨日还在自己身边撒娇的女儿这么快就要出嫁了。阿伦再一次挽起女儿的头发,这是能为心爱的女儿所做的唯一的事情,虽然颜末一直嘴上嫌弃父亲的笨手笨脚,但父亲对她的关心不亚于任何人,这些年没有母亲的陪伴,但父亲给了自己父爱的同时也给予了母爱,使颜末从来没有孤单自卑过。阿伦给颜末准备了结婚礼物,这是他的心意,细心地颜末也为父亲准备了礼物。颜末亲手写了一封感恩信,信中她很愧疚这些年缺乏对父亲的关心,她祝福父亲能够为自己生活,去追求他的幸福,而相同的文字,也出现在了阿伦写给颜末的信里,心意相通的父女俩,从来不缺少爱的关怀和包容。

新婚前一夜,陆之昂和傅小司一起享受最后的欢愉时光。陆之昂和傅小司谈论起都还没有实现儿时的梦想,小时候总期盼长大,可如今又总怀念过去,陆之昂婚礼也邀请了好友立夏,他不相信傅小司和立夏的感情就缘尽于此。傅小司已经三年没有见到立夏,这些年,他一直没去打扰立夏,在他的心里也留下了一块空白,他期望在未来的时间,某个特定的地点自然而然地和立夏相见。

陆之昂终于迎来了婚礼,心里莫名地紧张,他和傅小司都期待着立夏能够出现。青田现在反过来执着地追求遇见,遇见尝试着重新接受却还是不行,也许是爱段桥爱的太深刻,宁可孤独,也不想将就。程七七没有出席陆之昂的婚礼,但却送来了她的祝福。时间是个伟大的作者,它能够为陆之昂和颜末写下一个美好的结局

伴随着婚礼进行曲奏响,颜末在父亲阿伦的陪伴下来到陆之昂跟前,阿伦亲手将颜末交付在陆之昂手上,经过了生活的磨难和风雨,颜末和陆之昂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历经苦难的两个人终于能够携手共同面对未知的路。婚礼上庄严的宣誓,笃定而又诚恳的承诺是坎坷磨合后真心向往幸福的两颗心。傅小司看着好兄弟幸福的模样,心中也幻想着自己曾预想的和立夏的未来。傅小司接住了象征幸福的捧花,陆之昂鼓励傅小司勇敢追回立夏,也许是上天的暗示,提醒傅小司再去为爱勇敢一次。

傅小司垂头丧气地走在离去的路上,期待已久的那张脸庞和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跟前,立夏回来了,她和傅小司的故事还没有结束。这个世界总有人会代替我们,总有一天,浅川会被时光一层层覆盖,变成其他的模样,只有永久的香樟树,继续传送着藏在心底的秘密,那些男孩,教会我们成长,而那些女孩,教会我们去爱,他们都将是我们成长路过的倾城时光和不可磨灭的青春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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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水浒传长篇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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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水浒传》我对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不禁佩服。一百零八位好汉英勇大胆,同仇敌忾,劫富济贫,堪称一代英雄。他们一个个英雄有的最后悲惨而死,有的逃避、隐居,我为他们悲惨遭遇而伤感。一个小小的错误决定和小人作梗悲惨而死。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武松。有勇有谋,为人仗义。虽然粗鲁,但是他是该出鲁的时候出鲁,对恶人不放过对好人自然也不错杀,喜欢帮助别人,为民除害。武松帮人帮到底,做了就敢于承担,不连累他人,做了就不后悔,帮了就帮到底,敢打敢拼,不顾一切。这一切使我十分敬佩。

《水浒传》中的英雄好汉可以称得上重情重义。我们生活中很少人做到“义”这点,都是忘恩负义,当然,也不是说所有人都这样,现实中有些人得到好处就跑,有时候还抢占、欺骗,但故事中一百零八位好汉不同,他们不贪图小便宜,不侵占别人的东西,反而帮老百姓夺回被抢到侵占的东西,他们不轻易骗人、撒谎,可以为别人赴汤蹈火,对兄弟义气,可以牺牲自己的性命换取别人的性命,现在的社会几乎没人能做到以命换命。所以,现在的社会很少人做到重情重义这一点。

《水浒传》中有一个较大的缺点,就是对社会女性的歧视,书中写女性都是以“__妇”、“泼妇”、“母夜叉”、“母大虫”这样的称呼写女性。不过,作为古代文学有名的作品,他有其意义,有着不同估量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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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京华烟云小说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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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两个星期读完了小说京华烟云》,的确是好书,对于我高一的阅读水平恐怕是个挑战。读完了,第一感觉是,书中故事娓娓道来,平淡如水,但是蕴藏着极其深厚的中国文化底蕴,尤其原文以英文著成,不啻是向外国打开一面解读中国人、中国文化的窗子。

看书前就看过新版的小说《京华烟云》电视剧,读过原著,才知道,电视剧改编的实在是太离谱了,简直把应有的内涵一扫而光,也许作为电视剧,要改编这样一部缺乏戏剧矛盾的作品,非如此不能引来观众,恐怕也是很无奈的。对于书中关于中国的婚丧嫁娶、衣食住行,细致如怎么用凤仙花染指甲,怎么裹脚,妻妾地位的差别,怎么抽**、抽白面,壮阔如天南地北的美景、美食,政治上的勾心斗角,投机钻营。这些知识的介绍只是自然而然的串场,更大的成功还在于一个个颇有个性的人物。

《红楼梦》人物之多煞是壮观,这部小说被称为现代版《红楼梦》,任务数量虽远远不及,但每一个都很成功。,木兰崇尚美的事物,喜欢奇思妙想,而又通情达理,心地善良。莫愁温婉聪慧,身为富家之女却毫不骄纵刁蛮,相夫教子以为乐,读书笔记大全《》。这两姐妹可说是中国传统的大家闺秀了,实在让人喜爱。而立夫正直、爽朗、满腹才情,又急躁易怒,以天下为己任,是中国近代那些知识分子的一个典型代表,他把妹妹嫁给陈三那一段叫我这个现代人看来都太过“现代”了。

故事主要描写的是主人公们生活的变迁,背后的大幕却带有十足的政治色彩。

讲那一阶段的事,是不得不于政治相关的。他们因战争而逃离,因政变而恐慌,正是因为发生在那个年代,故事才更具现实意义。书中的木兰想过平凡的生活,而纵观整个历史,若是真有这么一个大家族,在动荡的岁月里,他们也真的是平凡的逃难者、挂念骨肉的父母、思乡的游子。正因为是从平民的视角,而非纯粹战争的描写,才更能体会到那种惊心动魄的可怕,因为读者和他们一起成长,那种体会也更加深了一层。其实真正让读者觉得描写生动的,不是渲染血腥,而是让读者对遭遇恐怖的人“熟识”,仿佛他一直在你身边。

这真的是一本好书,它包含的丰富的知识超越了一般的小说,也许还有些我现在没能深刻体会的内容,N年以后,也许我想起某一页、某一段,又会心生感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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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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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是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除了傅小司和立夏之外的人呢?

傅小司被人说成抄袭,在一次画展中,那个说他抄袭的女画家找人来闹,陆之昂看不过去,拿瓶子砸了那个女人的头,傅小司让陆之昂快跑,遇见顶住了大门。

陆之昂成了通缉犯,有一次在便利店看见了傅小司的画就哭了,被便利店的人当成了疯子,再后来警察来了,陆之昂就被抓走了。

段桥要去英国剑桥留学,想要跟遇见结婚,而遇见跑出去,站在马路中央,刚好有一辆货车开过来,段桥救了遇见,自己却死了,遇见回到了浅川,和青田结了婚。

立夏在那次画展事件过后接到了程七七的电话,去和程七七见面,结果程七七告诉她,自己怀了傅小司的孩子,立夏一开始还不相信,回去后傅小司很不耐烦,立夏问他的时候,他还用那种厌恶的眼神,居然说“不要再来烦我了”,立夏把这句话当了真,在心里想“我不会,再来烦你了”。

她在房间里面收拾好东西,最后看了一眼在沙发上睡熟的傅小司,然后就乘上火车,发了一条短信给程七七,让她照顾好傅小司,接着便把卡给丢了。

她回到浅川,看见了已经结婚的遇见,不过她并没有向她打招呼,很安静地看着她。然后她回到室县,和那里的一个男人结婚了。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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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锦绣未央》小说结局是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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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未央是相府庶女三小姐,因生于二月被视为不祥之女被送到乡下抚养,后代替长姐李长乐嫁给三皇子拓跋真,一心扶持丈夫登基。

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却被姐姐设计陷害,被自己相公砍断双腿最后死掉重生。而元烈又名李敏德小时候被大夫人害死却被李未央救起,元烈深爱着李未央。

之后揭秘身世为裴后之弟裴渊与栖霞公主的儿子,宫殿着火,李未央和元烈在暗道里时李未央正式同意与元烈在一起。最后李未央和元烈在一起并且结了婚,婚后生了一双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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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明清小说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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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明代的章回小说和四大奇书.明朝人称《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为四大奇书。

《金瓶梅》的作者叫兰陵笑笑生,该书反映了明代中叶的社会现实。

B.伟大的现实主义小说《红楼梦》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线索,描写了贾、史、王、薜四大家族的兴衰史,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日趋衰亡。作者曹雪芹,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清代小说家。

C.此外还有明代冯梦龙的三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清人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清人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清人刘鹗的《老残游记》,吴沃尧(字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李宝嘉的《官场现行记》、曾朴的《孽海花》被列为清末四大谴责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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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以那把伞下为题的高中小说作文

全文共 2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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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时,那把伞下。

望着蒙蒙的雨气,潮湿的微风抚过他的脸颊,带给他丝丝凉意。他忙将脸紧紧地贴上母亲的怀,侧边传来温暖的、轻轻的耳语:“世界很大很大,等你长大了,就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每个地方下雨的样子都不一样哦。”

少年时,那把伞下。

依旧是那一肩宽的空间,映在眼中的雨,淅淅沥沥,雨气弥漫在远处的空气中,如雾一般将远处的光景半遮半掩起来。远方对他来说,永远是个谜,可望而不可即。那时远方的世界,对他来讲,就是渴望。耳边又传来亲切的声音:“咱们这里太小,你一定要好好努力,走出这里到外面的世界去。”再次听到“世界”二字,他的心便被风夹带着飞向了远方,看到远处的山,他便嗅到了山后面的野花传来的芬芳;看到了远处的海,他便已被万里之外热带岛屿吹来的海浪熏红了脸颊。

“世界有多大,需要多少自己的脚印,才能到达海陆相接的彼岸。世界有多宽,需要自己多长的梦,才能触碰到天空尽头的朵朵浮云?”他这样想着。少年的爱幻想,让他想要离开那把伞下,奔向如谜般的前方,任雨水打在他稚嫩的脸上,去感受那外面世界如雾般的云情雨意。

长大后,漫天的滂沱大雨,那把伞,却已不在头顶的天空。

他如愿地离开了家乡,离开了母亲,去了外面的世界,然而他未曾想过,多年之后,母亲的那句话却是对的。这座城市的雨季,天幕总是如被墨汁染上了不可褪去的颜色般,单调着,沉重着。雨滴也是那般沉沉地落在他奔跑时顶在头上的黑色大衣上。多年来,每当听到那曾经害怕、渴望、熟悉,如今又令他心头炽热的字眼时,他的心早已不再如儿时那般描绘它的神奇和美丽。现在,年轻气盛的他,仿佛世界再大,也装不下他的豪情壮志。凭着曾经优异的成绩,毕业后,他进了一家很好的上市公司;凭着如鲜红在血液中永不消退般的激情与干劲,他成了分公司的总经理;凭着勇气和灵活的头脑,他终于有了自己的上市公司。与母亲通话告诉她这个消息后,他整整哭了一宿。后来他娶了一位温柔美丽的姑娘,住着普通人一辈子也买不起的房子,开着只在杂志中大放光彩的车子。

现在,世界的每个地方,他真的触手可及。于是,一旁看着他的人,都以为人生的宽度和高度,莫过于此。可正是壮年、壮志凌云的他,却觉得眼前的迷雾,才刚被拨开,世界才刚刚清晰,身后举着伞的身影,仍在不远处矗立。他的世界,才刚刚开始前进的脚步。

怀着“世界不会只有一个盖茨”的凌云之志,他安顿好了母亲和妻子,在儿子出生后的第二年,他放下一切去了美国。在美国的日子风调雨顺,与公司谈生意的都是大客户,每当往国内的家中打电话时,他都激动不已。在美国的第三年,他的公司成功达到市值以上,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了,那一天的夜晚,他彻夜未眠,他的世界,仿佛快要被他尽收眼底。也就是这一年,他的母亲被查出脑瘤晚期。妻子将他母亲送上救护车那天,他在开会,谈着一桩利润很大的生意。他压掉了妻子的电话,好像,他永远地推开了那把伞。终于,在三天后的一个下午,他利用空闲时间,回拨了那个打了一百多次的未接来电。

“怎么了?这几天我太忙了,你干吗打这么多电话!”他有些怒火。

“我有重要的事,你要听么?”妻子平淡地答道。

“快说快说,要是太长时间的话,我等下打给你再说!”

“妈病了……”

“妈病了?去医院了没?医生怎么说的,你要好好照顾妈!”他的声音略有变化。

“妈是……脑瘤晚期。”

“妈是什么?!”

“脑瘤晚期,你回来吧。”

“……”电话挂了,“滴滴”声那么的空明、响亮。他放下电话,好像失去了什么。

“李总!”

“李总……”

“李总!”

“什么事?”他回过神来,他的秘书正站在面前,若有所思地看着地上。

“李总,股市……崩了。”

“什么股,我们的?”他无力地问。

“是……整个美国的。欧洲的,也要崩了。”

“你先处理一下,我要回趟国,你代理……”他什么都没听进去,拿起了大衣,走了出去。三天后,那座大城市的街道上,出租车里,几十个小时没有合眼的他,将头倚在后座上。

“昨日,金融危机的海啸席卷了整个美国,东海岸也在凌晨时被卷入其中,这是有史以来世界最严重的金融危机……”

收音机在不断地播放着新闻,窗外下起了大雨。雨越下越大,遮住了窗外的一切。他睁开眼,无神地望着外面的世界,不远的地方,似乎站站着一个举着伞的人,一闪而过。车子驶进了市医院的大门。他下了车,没有打开伞,挪着步子走向住院部的大门。天空中的乌云,此刻正压在他的头顶,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压得他抬不起脚来。大雨中,他跪在了地上,头低了下来,脸上,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那便是他的世界,崩溃的样子。

就这般过了很久很久,他似乎觉得雨停了,但还是有雨打在积水上的声音,至少,没有雨再刺进他已经万念俱灰的心脏了。于是听到了那再熟悉不过、深深印在他岁月里的但又那么苍老的声音:“孩子,累了吧,回家吧……”抬头望去,母亲正打着一把伞怜惜地看着自己,妻子站在母亲旁边替母亲打着伞,望着自己沉默不语。

曾几何时,那把伞下,蒙蒙雨气中,那个男孩紧紧地贴着母亲的怀,时光荏苒,改变的,只是现在贴在母亲怀中的,是一个重新与世界相逢的男人……

“妈,我回家了。”

不久以后,公司在他的整顿下,迁回了中国,并很快走出了破产的边缘。三年后,他的母亲握着他的手闭上了眼睛,她告诉他不许哭。人生便是如此,生下他,是她一生最大的幸福。

母亲的葬礼上,天空飘起了小雨,他撑了一把伞,伞下,已及他腰间的儿子紧握他的手,默默地望着前方。雨丝轻轻落在黑色的石碑上,抚摸着那些宁静的文字:

“曾经,那把伞下是你的整个世界,时光荏苒,雨在岁月里不停地飘落,在那一肩膀宽的距离里,我们相信,世界再大,也不过如此。”

[以那把伞下为题的高中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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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为题目的作文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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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小说有很多本,记得以前的时候我不喜欢看小说,只喜欢看有图的童话故事。第一次看小说的时候我读六年级,班里很多同学看小说,而我因好奇这即没有图又长的小说,就问同学们借了一本。这本小说叫什么名字,我也不太清楚了,不过非常好看,是校园小说,从看完这本小说开始我喜欢看小说。

上了初中,我就更喜欢看小说了。班里的人也更得喜欢看了!只是小说的类型不同罢了,一般女生喜欢看“青春笑容,霸道总裁,穿越古代”而男生则是喜欢“科幻小说…”我最喜欢看的类型是青春校园,其他的也蛮喜欢的。 而我越来越喜欢看小说,攒下的零花钱拿来买小说,上课也看,没钱买小说,就用手机看。记得我最疯狂的追一本名为“恶魔少爷别吻我”的小说。为了追它,晚上我都不想睡觉。

时间久了,妈妈也发现我的异常,开始每天催我睡觉。一天晚上,他们又来催我睡觉了,我便假装睡觉关了灯,便在被窝里看小说,妈妈突然过来我的房间,我就又假装睡觉。妈妈说我又看小说,因为他摸一下我的手机,是热的。等妈妈去睡觉了,我又开始看。看到了凌晨三点,我记得最晚的那一天。第二天去上课,我顶着一个熊猫眼去。而上课的时候我睡觉,我的成绩也慢慢的落了下来,我的眼睛也不像以前那么好使了。不过,我说真的很好看。记得有一次我看小说看着看着,泪流满面了。他几乎能牵动我的感情!现在我也认识的,小说不能看太多,已经戒掉了,主要原因是因为我没有钱看小说了!而现在我也可以看,可以不看小说了!

[小说为题目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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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锦绣未央原著小说结局

全文共 1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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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电视剧《锦绣未央》遭到了原着粉们的吐槽,电视剧改动太大完全看不到原着小说的影子啊!那么《锦绣未央》是根据哪部小说改编的?小说讲述了什么样的内容呢?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

但不曾想到夫君拓跋真一直喜欢的却是长姐李长乐,于是废她皇后之位,杀了她的亲生儿子,将她双腿斩断,打入冷宫整整十二年,受尽无边的折磨。最后被赐毒酒,然却涅盘重生,报复了所有的仇敌,最终与元烈(李敏德)在一起的故事。

那么《锦绣未央》跟原着小说的差别大吗?电视剧小说差异盘点!小说中的男主元烈在电视剧中变成一个无足轻重的喜欢未央的堂弟角色。

这小说女主本身就是李未央重生,电视剧改为代替李未央报仇的冯心儿。从男女主的设定可以看出来从历史背景到人物设定基本都修改了。

电视剧《锦绣未央》和小说《锦绣未央》对比!

1、类型

锦绣未央原着小说是本重生复仇文,而改编后的电视剧成了古装爱情剧。

2、朝代、前世

由于锦绣未央是重生文,朝代是虚构的,审核的时候不好过,所以电视剧改编成了朝代为北魏,而女主也不再是重生,而是成了被皇帝满门抄斩下的遗孤,她替代李未央的身份,决心复仇。

3、归处

李未央曾经说过”绝不入宫,誓不为后“,而电视剧简介竟然是成为了一代贤后,先是替皇帝选秀后又帮元烈纳妃,然后未央的大度尽显,因而皇帝更疼她。

4、女主

原着中的女主心狠手辣,不论对敌人还是对自己都丝毫不留后路,擅长计谋,前世后世加起来算计了几十年,前世受尽背叛欺辱被喂毒而死。

重生后,发誓不再动情,绝不容忍男人左拥右抱,更曾发誓“绝不入宫,誓不为后”。单看如今爆出的预告片,女主入宫,容忍皇帝左拥右抱,屡次被害,明显与女主本身性格多有差异。

5、男主

锦绣未央小说中的男主是:原着中的男主元烈可谓是古代好男人的典范了,不骄不躁,不卑不亢,容貌一绝,武功高深,一生只娶一妻,只深爱一人。知道未央厌恶皇室的权谋,放弃皇位。

为了保护未央,把保护自己的暗卫调给未央,爱成为郭嘉的未央而爱屋及乌,保护郭家满门,哪怕与那皇位上的父亲反目,也不松开未央的手,知道未央复仇,不去反对,不愿离开,而是成为她的支柱,让她依靠,从不对未央隐瞒任何事。

而在电视剧中,男主不再是元烈,而是皇子拓跋浚,不仅出生即为皇子,更是再后来当上皇帝,登上地位。

6、结局

《锦绣未央》小说结局是:李未央是相府庶女三小姐,因生于二月被视为不祥之女被送到乡下抚养,后代替长姐李长乐嫁给三皇子拓跋真,一心扶持丈夫登基。

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却被姐姐设计陷害,被自己相公砍断双腿最后死掉重生。而元烈又名李敏德小时候被大夫人害死却被李未央救起,元烈深爱着李未央。

之后揭秘身世为裴后之弟裴渊与栖霞公主的儿子,宫殿着火,李未央和元烈在暗道里时李未央正式同意与元烈在一起。最后李未央和元烈在一起并且结了婚,婚后生了一双儿女。

《锦绣未央》电视剧结局:化名李未央的心儿不仅要与仇敌蒋氏一族斗智斗勇,还意外卷入与北魏皇子的情仇纠葛。苦难与坎坷没有将她打倒,反而赋予她无上的智慧与心胸,她历尽艰险磨难,终为父系一族正名,同时也收获了曲折感人的美好爱情。

所以说电视剧只是披着小说外衣,关于千古一后冯太后的故事。可以说男主深情,女主狠辣多谋的人设全部崩塌,如果只是一部复仇爱情剧还有可圈可点的,可是把大IP改的面目全非就是找虐,可以预见一大波原着党即将开炮。

如果你是看过原作的粉,当看到改编电视剧成了这个样子一定会一脸懵B吧。在原着小说里,女主重生后复仇,带有玄幻色彩,所以改编后的女主是北燕王国公主冯心儿,也就是历史上的冯太后。

说好的庶女竟然变成了公主,最后还成了妃子!而真正的小说女主李未央却变成了炮灰,一开始就挂掉了。不过既然有黑化的糖糖看,还是十分令人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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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夏至末至立夏傅小司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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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立夏傅小司并没有在一起,两人毕业后虽然在一起了,但是后来傅小司和好友程七七上床被立夏捉奸了,而造成这一切的就是程七七,程七七喜欢傅小司,便设计和醉酒的傅小司滚床单了,陷害傅小司出轨,最重要的就是程七七竟然怀孕了,立夏无法忍受就离开了傅小司,之后立夏又找到了一个深爱她的人结婚了,但心里最爱的还是傅小司,程七七虽然成功逼走了立夏,不过每次的热情换来的都是傅小司的冷漠,越来越不开心的她最后将孩子打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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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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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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