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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远方有奇迹全文推荐20篇

《奇迹男孩》是一部非常励志的电影,适合家长和孩子一起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如果远方有奇迹全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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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创造奇迹的九年级议论文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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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充满着挑战,生活就五彩缤纷,生命就生机盎然。

坎坷的人生必要挑战,生命与挑战并存。没有挑战性的生命,就显得奄奄一息,毫无生气。命运———无非就是指生死、贫富和一切遭遇的组合形式,因此,它是如此的平凡。然而,每个人的生命却迥然不同,这就让生命变得了富有传奇色彩,从而,命运与挑战的摩擦,创造出了奇迹

众所周知的张海迪就是一个敢于挑战命运,创造出奇迹的人。她用她的行为书写了一段艰难坎坷的人生,她用她的事迹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凯歌。记得在她童年时,她原来也曾有花季的童年,也曾梦想过跟其他同龄人一样,在舞台上翩翩起舞。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降临在这个花季女孩的身上,她失去了她最宝贵的双腿,从此她与轮椅为伴,她也曾为之哭泣。然而,在厄运面前,她选择了与命运斗争,毫不退缩,毫不畏惧,勇敢地接受了挑战,她用自己的事迹感动了千万的中国人,她的事迹也漂洋过海,翻山越岭,感动着越来越多的人们。

只要敢于挑战命运,奇迹离我们就只有一步之遥。他的音乐是听觉的一种享受、一种升华,他却是一个耳聋的人。他被人们称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音乐家。他的交响曲享誉全世界,他就是贝多芬,事业刚有成就,就患上了耳聋。耳朵对于一个音乐人,尤为重要。在他失聪后,他完全靠感觉去创造一些伟大的音乐盛品,他历经了多少坎坷,在命运面前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执着,正是因为他的执着,他伟大的作品才会问鼎于世。他是一个倔强的人,一个顽强的人,一个奋力拼搏的人,正是因为他的执着、倔强、顽强与拼搏,他成功了。他征服了病魔,征服了音乐,征服了对音乐有火一般热情的少年,他的交响乐激动、昂扬,可谓是天籁之音,生活在他交响曲下的妇人、青年、老人,无以不以之陶醉,不以之痴迷,不以之疯狂。然而,又有多少人知道他的艰辛之路呢?

挑战命运,创造奇迹,生活就会五彩缤纷,生命就会生机盎然。

点评:本文作者开篇提出观点,接着运用例证法进行论证,结尾照应开头,首尾呼应。很有气势,具有感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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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生命的奇迹作文500字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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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本来就是一个奇迹。——题记

我听说每个人的出生的几率是300000000/1,可以说每个人的出现都是奇迹。我是一个相信奇迹的人,因为我经常见证奇迹的发生,今天我就又见证了一个奇迹。

今天我伏案写作业,旁边有个盛着水的水杯,这时一只飞虫从我眼前飞过,我没有理会继续工作,但是声音还在。正在我打算“缉捕”它的时候它消失了,我一笑然后继续。正当我想喝水的时候看见那小东西张开它的翅膀在水上飘浮着,我顿时来了兴趣:看着小东西要怎样走出我的“弱水”。

于是我把脸凑近水杯仔细的看着这个小家伙,它在用脚在水中划,借这种力量在水中前行。它终于划到了水杯的边缘了,它开始往上爬,但是由于翅膀上粘的水太多,所以只能贴在杯子的玻璃壁上,我一看,心里很是解气。于是就让它自生自灭吧。于是我继续写作业。

过了一会,我的眼睛里射进了一束微弱的异样的一闪一闪的光,循着光线望去竟是那小家伙的翅膀折射的光,它的翅膀从水中拖了出来,开始振翅。

“嗡嗡、嗡嗡。”的声音又会来了。这声音已不是难听的噪音了,而是胜利的赞歌。小小的生命,创造了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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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奇迹男孩观后感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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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电影《奇迹男孩》,讲述了10岁的奥吉天生脸部畸形,又经历了27次手术,非常不幸。此前一直在家中跟着妈妈自学。小学五年级时,奥吉进入父母为他精心挑选的学校上学,因为天生脸部畸形,小奥吉戴上头盔掩饰自己真实的样子,不寻常的外表让他成为同学们讨论的焦点,并终日受到嘲笑和排斥。

然而,小奥吉没有被嘲笑和讥讽吓倒,而是勇敢冲破了内心的壁垒,打开了头盔,变得自信坚强。也赢得了同学们的信任和欢迎。

这部电影告诉了我们两个道理,一个是不要嘲笑别人,这样会让别人非常难受,第二是被人嘲笑时不要气馁,只要拥有坚强的内心,就一定会受人尊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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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一片树叶的奇迹作文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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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片树叶,那不是一片真的树叶,却留下了一个奇迹,让人追寻、思索。

美国作家欧·亨利在他的小说《最后一片叶子》里讲了个故事:病房里,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从房间里看见窗外的一棵树,在秋风中叶子一片片地掉落下来。病人望着眼前的萧萧落叶,身体也随之每况愈下,一天不如一天。她说:“当树叶全部掉光时,我也就要死了。”一位老画家得知后,用彩笔画了一片叶脉青翠的树叶挂在树枝上。

最后一片叶子始终没掉下来。因为生命中的这片绿,病人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读了这个故事,有人感叹:只要心存信念,总有奇迹发生,希望虽然渺茫,但它永存人世。

也有人说,人生可以没有很多东西,却唯独不能没有希望。

不知同学们读了这个有关生命的故事,又有何启迪?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同学或许因为这门功课或那门功课没学好,时间一长就有放弃的念头,结果该门功课一天比一天差,最后彻底没戏了;有些同学因为成绩不好,就渐渐无心向学了,日子一天天过去,最后成绩越来越糟糕;有些同学或许因父母离异等原因,感觉自己再也没有人疼没有人爱了,对生活逐渐失去了信心,结果成长路上浑浑噩噩,一事无成……

同学们正值青春年少,正是充满希望的年龄,岂有放弃希望这种念想盘缠在心头。就算某门功课再不好、就算自己的成绩再差,就算对生活有些失望,也要看到那片叶子还挂在树上,也要看到希望仍在路的前方,也要看到哪怕是渺茫中的希望也可能产生奇迹。

希望是人类生活的一项重要的价值。有树叶之处,有希望之处,就有生命生生不息,就有奇迹连绵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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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奇迹男孩观后感

全文共 2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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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acle boy, a very good movie, the whole thought is put forward in the first lessons famous saying: "choose between right and good, please choose kindness".

The film "miracle boy" is adapted from the global best-selling novel "miracles", telling a story of the growth of a warm and ten million family. The 10 year old ogi born deformities had been at home and mother self-study. When he entered the fifth grade primary school, ogi parents carefully selected for his school. Here, to get along with ogi school principals and teachers and personalities of the students, his unusual appearance makes him become the focus on the students, and all the ridicule and rejection, new friends even managed to do not seem very worthy of trust. Fortunately, in the growth process, Augies parents and his sister had been his most strong backing, in their support and love, courage, kindness and wisdom ogi affect their inspired many people around, and gained the friendship, respect and love, and ultimately grow into peoples minds the unbelievable "miracle".

Before seeing the movie, I saw the commentary that the movie talked about "campus bullying" and "tolerance of different kinds". But during the watching process, I felt that the story was quietly protecting everyone with love. The dog died and the main line has nothing to do, but it is soft; the children after a tense, after the compensation behavior laugh, finally the unspeakable feelings in ogi to waters, the four boys stand in a row, look to the waters. All the complex feelings and feelings are delivered to nature like this, like every one of us. So the theme of the story is not only the constant sublimation of the love and care for vulnerable groups, but on each island I have given you a warm, when the last sentence "good point, because everyone in the life and struggle" monologue out, can not help but warm eyes.

The film makes me feel the fragment is hospitalized with a bracelet ogi by parents collected stick in the frame, the family became the unique works of art. This prop means the twists and turns that the family has experienced before, and my sister also mentioned that his homework was written in the hospital. One family to let ogi have a healthy body, but in the face of spiritual growth, familys strength is not up to the. Into the society, face their own different, adjust to face, is a new topic to the ogi parents. It is also the responsibility of parents to take care of their children in addition to their full care.

Never cry when watching movies, but several times the nose slightly acidic, not sensational treatment in the film, very creative restraint, teachers monthly precept and kind about. Based on a family audience, the story is not excessive warmth incited the emotions of the audience in my opinion is the director of the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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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生命的奇迹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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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身体是不健全的,那么,你会不会做到正常人可以做到的事情呢?想不到世上就有这么一个人,他的名字就是——谢坤山。他的故事在台湾家喻户晓。

16岁时,谢坤山因一场工伤事故,他失去了双臂、左腿和一只右眼,面对巨大的不幸,他从精神到肉体都没有跨掉。从最简单的独自进食、饮水、上厕所、洗澡做起,他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做到了生活自理。然后,他拿起了笔,不,是用嘴咬住了笔——学写字、学画画。

如今,他应付正常生活轻松自如,他每年要举行四五百场演讲,他的绘画作品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好评。在忙碌的演讲作画之余,他硬是用嘴一口一口地“咬”出了一部十万余字的自传——《我是谢坤山》。

在谢坤山的生命历程中,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体会和感悟。他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展示了他人性最辉煌的一面,而更有意义的是——还在于他的那种遭遇不幸后的乐观、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他开朗、幽默、机智,活得从容、自信、充实。他从不避讳自己的残疾,他脸上始终挂着灿烂的笑容,这使他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生命奇迹

我们要学习谢坤山的这种精神。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好好的珍惜生命、爱护生命、保护生命、热爱生命。这样,才能使我们的人生旅途过得更加充实、有趣、快乐、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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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全文共 14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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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相关:中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及说明内容全文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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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全文

全文共 2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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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余秀华/文

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无非是

两具肉体碰撞的力,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

无非是这花朵虚拟出的春天让我们误以为生命被重新打开

大半个中国,什么都在发生:火山在喷,河流在枯

一些不被关心的政治犯和流民

一路在枪口的麋鹿和丹顶鹤

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

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

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

当然我也会被一些蝴蝶带入歧途

把一些赞美当成春天

把一个和横店类似的村庄当成故乡

而它们

都是我去睡你必不可少的理由

诗歌并不能改变生活,余秀华几次这么说。“这只是一时的,并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很快就会过去。”

像同村的人那样,突然以“脑瘫诗人”走红的农民余秀华倾向于把近来生活中的种种变化归结为走了好运。

凤凰网:写诗对你的意义是什么?

余秀华:被人认可是件美好的事情。知道你在某个方面做出了一点成绩,证明你这个人活着还是有用的。

凤凰网:诗歌可以看做是您对生活的反抗吗?

余秀华:没有啊。一个人在生活中过日子是实实在在的,经历的那些事情是实实在在的,无所谓反抗,如果真的要反抗,我就不会用诗歌这种形式。诗歌反抗生活是没有用的,生活里文字其实是最次要的一个形式。它反抗不了,谁会拿文字反抗生活呢?

说到命运,人差的时候是命运,好的时候还是命运,命运是安排好的,人改变不了。

凤凰网:可是和您有类似经历的人,比如农民,比如脑瘫患者,多数并不写诗,您用诗歌来表达自我,这难道不是一种改变吗?

余秀华:写诗是生命的一部分,与人的身份没有什么关系。不只诗人,农民、工人都会写诗。那么多的人写诗,有的人写得好,有的人写得不好,诗歌只是一种爱好吧。

我从来没想过做一个诗人。既然现在已经到了这一步,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把诗歌写得更好一点。

凤凰网:很多人喜欢你的诗。有人评价你的诗歌比较温暖、美好,你认可这样的评价吗?

余秀华:还是有一部分人说我写的不好。怎么写诗歌是我的事情,怎么看诗歌是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不管网上怎么评价我的诗,我都看,但我都不会在意。我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能力写得好一点,但我有这个愿望。

我很自我,不会太在意他们的看法。

凤凰网:你很自我?

余秀华:一点点自我。人到了一定年纪就没那么自我了。没以前那么任性。

凤凰网:干过最任性的事儿是什么?

余秀华:不能说。

凤凰网:说一件任性的事情?

余秀华:没有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好丢人啊,丢人就不能说。

比如说我曾经喜欢一个人,我在他的城市里等他,雪下得很大,五天五夜吧。那时很任性,不知天高地厚,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呵呵。

凤凰网:2012年您去温州打过工,当时是什么想法?

余秀华:去了,一个人去,一个人回。我想去打工挣点零花钱,结果钱没挣到,不到一个月,灰溜溜地回来了。

凤凰网:那时候您已经36岁,也是一件任性的事情吧?

余秀华:那不是任性,结婚了好久我才去。家里人老是不放心,所以我就回来了。即便到今天,我还是想出去找点事做,不想呆在家里。心里老是有出去的欲望。

我只想找到一份工作,能够自食其力养活自己,但找不到合适的。工厂里很累,挣不到钱,它是用手做的工作,计件工资,要手快才挣得到钱。

凤凰网:你说过,我对这样的生活不甘心,但所有抗争都落空。现在还是这样的想法吗?

余秀华:《诗刊》给了我一个机会,使我得到了这么多帮助和关心。我觉得这只是一时的,并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它很快就会过去。我的生活还是和从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所以心情、境遇也是一样。诗歌本来就没有能力改变一个人的生活。

凤凰网:发表过多少诗?稿酬有多少?这些年投稿顺利吗?

余秀华:发表的很少,从来没计算过,没什么稿酬。投稿很多,人家不要。我第一次投稿发表了,但以后就衰了。这两年一直没投,别人要我就给,不要就算了。《诗刊》帮我登了一组诗,才有了往后所有的变化。

凤凰网:诗歌对你的影响是什么?

余秀华:我可以这样讲,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写诗对我都是一样的。因为现在被很多认识,然后骄傲起来,这种事请是不会存在的。

我也希望好一点,不过什么事都不能强求。顺其自然最好。我以前默默无闻的时候是这样过日子,现在我还是这样过日子。

凤凰网:村里人知道这件事吗?

余秀华:老是来看我,谁都知道了。镇里的领导、残联的,浩浩荡荡地来了。我觉得他们对我的关心有些过多了。不就是发表了一些诗歌吗?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凤凰网:去北京之前,村里人知道你写诗吗?现在他们怎么看你?

余秀华:村里人知道一些。写诗是很个人的事情,我也不想让很多人知道。

他们说我运气蛮好,走了鸿运。我也是这样看的。

凤凰网:要出诗集了吗?

余秀华:和我联系的出版社好多,十几个,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怎么都想出我的诗集。太多了。我又不想一下子出那么多书,我不知道我自己应该选哪一家。我很希望他们以后也给我出版,挤在一起不好。

凤凰网:对现在的生活满意吗?有什么不安?

余秀华:我希望生活好一点,诗歌写得好一点。不安在于,我不知道怎么样达到我想要的生活,唉,好难啊。爱情方面的想法,因为身体,因为年纪,不可能实现。

这两天他们把我的照片发到网上,我都不敢看,真是丑,丑的要死。我的自拍比他们拍得好看。(笑)

凤凰网:去年打工诗人许立志自杀了,他的诗引发很大关注。您读过许立志的诗吗?怎么看他自杀的行为?

余秀华:读过。他的自杀和诗歌有什么关系吗?如果我想自杀,肯定和诗歌没什么关系。人们关注他是因为他死了,但他死了不是因为诗歌写不下去。

让心灵安静下来,觉得自己很满足,这是诗歌唯一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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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奇迹是这样创造的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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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奇迹创造于我4岁那年。

老家人对口吃的孩子特别敏感,总觉得只有笨人才会口吃。而我从一学会说话,就有了这毛病,说话支支吾吾,断断续续,不光邻居看不上,同龄的小朋友也讨厌我。还断言说:“要是你能改了口吃,那还真是铁树开花发生奇迹哩!”

但对我来说,最困难的并不是口吃,而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毛病。对我来说,只有学会坚持,才有可能改掉口吃。

我终究还是忍不住小伙伴的嘲笑,下决心改掉这个毛病,于是我从家里翻出一本《绕口令大全》,坐在客厅的椅子上,一字一句地念:“吃辅萄……不……吐辅萄皮。”“是葡萄!”身边打扫卫生的母亲纠正道。“噢,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我不紧不慢地念着,头一次这么有耐心,可能是因为被气着了吧。但不管怎么说,我第一次安静地读了一个下午的绕口令。

我开始尝试着坚持每个下午读《绕口令大全》。那时正值夏天,下午的太阳格外的火辣。于是,每当下午的院子被太阳照的像个火炉,知了在树上大声叫“热”时,我就一个人坐在屋里,光着膀子,扇着扇子朗读绕口令。我抱着书,一边读,一边身子左右摇晃,到也有几分“诗人”的风采。偶尔渴了,喝一杯水;偶尔热了,冲一个澡;偶尔想出去玩了,看着外面滚烫的地面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在夏天最热的时候,“绕口令”陪我度过了好几个无趣的下午。

天气渐渐凉了,小伙伴们也开始来找我玩了。“嘿,小笨孩,别读你那无趣的绕口令了,快出来玩了!”小伙伴们叫道。“嗯……”我停止了朗读,仔细地权衡着利弊,“还是……算了吧!”我一狠心,回了一句,回屋了。小伙伴们也识趣,不来骚扰我了。第二天,他们又来了,就如昨天一样,我又回绝了。我也不知怎么了,竟很有毅力地在每个下午读“绕口令”。

等到暑假结束时,我再见到我的小伙伴时,已经完全改掉了口吃的毛病。甚至还能流利的背诵三峡:“自三峡七百里中,两岸连山略无缺处,重岩叠嶂,隐天蔽日,自非亭午夜分不见羲月。”看着他们一个个目瞪口呆的表情,心里充满了自豪感。

“你是个奇迹!”“你是怎么做到的!”小伙伴们惊叹地问道。“坚持。”我答。漏出来自信的微笑。

这就是我的奇迹,一个坚持的奇迹,奇迹就是这样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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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爱+智慧=奇迹

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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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夜里,已经很晚了,一对年老的夫妻走进一家旅馆,他们想要一个房间。前台侍者回答说:“对不起,我们旅馆已经客满了,一间空房也没有剩下。”看着这对老人疲惫的神情,侍者又说:“但是,让我来想想办法……”

叙述到这里,你希望下面有一个数学的继续,还是愿意得到一个文学的结局?但不管怎样,数学和文学都将在这里分手了。

数学的故事是这样发展的:这个好心的侍者开始动手为这对老人解决房间问题。他叫醒旅馆里已经睡下的房客,请他们换一换地方:1号房的客人换到2号房间,2号房的客人换到3号房间……以此类推,直至每一位房客都从自己的房间搬到下一个房间。这时奇迹出现了:1号房间竟然空了出来。侍者高兴地将这对老年夫妇安排了进去。没有增加房间,没有减少客人,两位老人来到时所有的房间都住满了客人——但是仅仅通过让每一位客人挪到下一个房间,结果第一个房间就空了出来,这是为什么呢?原来,两位老人进的是数学上着名的希尔伯

特旅馆——它被认为是一个有着无数房间的旅馆。这个故事是伟大的数学家大卫·希尔伯特所讲述,他借此引出了数学上的“无穷大”的概念。这一概念对于这门学科来说之重要,可以说如果没有它我们就很难想像数学将如何存在。只要会数数的人都知道,每一整数都有一个后继者直至无穷(所以在希尔伯特旅馆里,每间房子后面都会有一间直至无穷)。数学就是一门关于无穷大的科学。

好了,我们回到侍者说“让我来想想办法”的地方。文学的故事是这样继续的:这个文学的侍者理应更富人性和爱心,他当然不忍心深夜让这对老人出门另找住宿。而且在这样一个小城,恐怕其他的旅店也早已客满打烊了,这对疲惫不堪的老人岂不是会在深夜流落街头?于是好心的侍者将这对老人引领到一个房间,说:“也许它不是最好的,但现在我只能做到这样了。”老人见眼前其实是一间整洁又干净的屋子,就愉快地住了下来。

第二天,当他们来到前台结账时,侍者却对他们说:“不用了,因为我只不过是把自己的屋子借给你们住了一晚——祝你们旅途愉快!”原来如此。侍者自己一晚没睡,他就在前台值了一个通宵的夜班。两位老人十分感动。老头儿说:“孩子,你是我见到过的最好的旅店经营人。你会得到报答的。”侍者笑了笑,说这算不了什么。他送老人出了门,转身接着忙自己的事,把这件事情忘了个一干二净。没想到有一天,侍者接到了一封信函,打开看,里面有一张去纽约的单程机票并有简短附言,聘请他去做另一份工作。他乘飞机来到纽约,按信中所标明的路线来到一个地方,抬眼一看,一座金碧辉煌的大酒店耸立在他的眼前。原来,几个月前的那个深夜,他接待的是一个有着亿万资产的富翁和他的妻子。富翁为这个侍者买下了一座大酒店,深信他会经营管理好这个大酒店。这就是全球赫赫有名的希尔顿饭店首任经理的传奇故事。

事情都是从一个富有同情心、满怀仁爱的侍者的智慧头脑开始:“让我来想想办法……”进入数学的领域,需要的一定是严密的逻辑,合理的推论及精确的求证;来到文学的天地,凭借的却是美好的人性,动人的情节和意外而圆满的结局。但你发现没有:不管是文学还是数学,结局都很神奇——爱加上智慧原来是能够产生奇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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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伐檀全文翻译

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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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檀树响叮噹,放在河边两岸上,河水清清起波浪。不种田又不拿镰,为啥粮仓三百间?不出狩又不打猎,为啥猎獾挂你院?那些大人老爷们,不是白白吃闲饭!

叮叮噹噹砍檀树,放在河边做车辐,河水清清波浪舒。不种田又不拿镰,为啥聚谷百亿万?不出狩又不打猎,为啥大兽挂你院?那些大人老爷们,不是白白吃闲饭!

砍伐檀树响声震,放在河边做车轮,河水清清起波纹。不种田又不拿镰,为啥粮仓间间满?不出狩又不打猎,为啥鹌鹑挂你院?那些大人老爷们,不是白白吃闲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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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坚持创造奇迹作文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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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那天虽然秋风瑟瑟,可我们东裕小学校园异常热闹,这里正在召开东裕小学第五届运动会。

随着“砰”的一声枪响,六年级男子800米的决赛开始了。运动员们像离弦的箭一般冲出起跑线。我们班的林坚在人高马大的六年级男生中孤身作战。只见他撒开两腿,双手使劲地摆动着,奋力向前跑,紧紧地咬住了前面的运动员们。

比赛进入到白热化,突然林坚双手捂住了肚子,速度随之慢了下来,脸上露出难以忍受的痛苦。我心里一惊:糟糕!他怎么了?千万别放弃呀!老师也发现了他的异样,跑到他的身边关切地问他:“怎么了?能坚持吗?”只见他咬了咬牙,点了点头。渐渐的,他与领先的人距离越拉越大。这时候同学们已由最初的希望他夺冠变成了希望他能坚持到最后。

当最后一圈的枪声响起的时候,林坚与第一名的选手已相差差不多半圈了。结果似乎已提早揭晓,同学们都急得大声喊:“林坚,加油,林坚,坚持,林坚,快!快!”就在这一片“加油”声中,奇迹发生了:林坚仿佛上足了发条,一下子发力,飞快地越过了第三名、第二名,跑进最后一个直道的时候,他与第一名只有一小段距离了。他的“疯跑”一下子点燃了整个操场的热情,不仅仅我们班的老师和同学,所有操场上的目光都被吸引了,大家忘我地喊着“加油”。还差二十米就到了,他紧随第一名后;十米,还差一步,我们的心都揪起来。还有五米了,他咬紧牙关,冲!冲!冲!超了,超了!林坚以毫无争议的优势率先冲过终点。“耶!”603班的同学都欢呼起来;林坚却因体力不支瘫在老师的怀里。所有认识或不认识的老师同学都在传颂着这一刻。

我想我会永远铭记这一刻,永远记住这奋力拼搏的一瞬间。它会时刻提醒我,当我们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坚持拼搏会创造奇迹!

[坚持创造奇迹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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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菊花,你创造了生命奇迹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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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在秋风中傲然挺立,在深秋中给人们以美的享受。我想,人们对它不会陌生,它就是深秋的使者——菊花。 一个月前,学校给每个班配了一盆菊花,不外乎两种:黄菊、粉菊。从此,一盆粉红色的菊花就在我们班安家落户了。你瞧!它的叶子青翠欲滴,给人以强大的生命力的感召;它的花儿姿态各异,朵朵精神抖擞。同学们对这盆后加入我们班级的一份子,更是呵护有佳,定期给它浇水,定期给它施肥。有时,我上课要打瞌睡时,就赶紧瞥一下窗台上的它,就立刻觉得神清气爽。也许大家的热情只有三分钟热度,渐渐地它被我们抛在了遗忘的角落。如今,这盆可怜的菊花已不再妩媚动人。粉红色的花瓣渐渐萎缩、枯黄,好似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的脸庞,那片片叶子也都耷拉着脑袋,好似一个营养严重缺乏的垂老之人。同学们纷纷摇头叹息,有的说:“多好的一盆菊花,就要落了。”有的说:“我看它不过是个绣花枕头,生命力不过如此,哪能和青海高原一株柳相提并论呀!。”听了大家的议论,我暗自为它的遭遇难过,然而却无计可施。而我们的班主任—— 徐 老师,并没有对它放弃希望,独自照顾了它。一个星期过去了,如今这盆菊花又来到了我们班,此时它正放在讲台上,老师让我们细细观察它,并想想它的什么最让人敬佩。“咦!这个微不足道的小生命居然复活了,真是不可思议。”欣喜之余,我用敬佩、严肃的目光审视着它的每一个部位:花、茎、叶、还有那深扎在泥土中的根,谁能想象在它复活的背后,却付出了多少艰苦卓绝的努力,然而在一线希望之中,它却用超乎寻常的毅力和韧劲创造了生命的奇迹。 菊花呀菊花,虽然你不再光彩照人,但我依然爱你,因为你让我看到渺小和脆弱也能创造生命的奇迹! 指导老师:徐红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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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成长的奇迹作文600字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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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河蚌,每天都安安静静地躺在河底,吃着水里丰富的微生物,碧绿的河水轻轻滑过我的身体,油油的水草抚摸着我,实在是悠闲自得。

一天,我一不小心让一颗沙子钻入了我的眼睛,任由水怎么冲洗都出不来。我揉红了眼睛,想着如果取不出来,我很可能就看不到五彩缤纷的世界了。一想到这,我的眼泪就止不住的流了下来,但是哭完后,沙子还在那纹丝不动,反而我的眼睛变得更加难受起来。

我意识到,哭是没有用的,既然已经改变不了,不如去努力适应。于是我每天都用一层薄薄的钙把它包裹起来,使它变得不那么扎人。渐渐地,我慢慢地适应了眼中的那粒沙子。我也接受了一只眼睛已经失明的事实。

我虽然一只眼睛失明了,但还有另外一只完好无损的眼睛,我和以前一样,在河底随意移动。在天气晴好的时候,爬到浅水区,晒晒太阳,惬意的看着蓝天和白云。河水在头顶上欢腾,水草在河底招摇,鱼儿在身旁穿梭。我习惯的一切并未因为一只眼睛的失明而改变,依旧是那么美好。

一天,一只螃蟹大哥路过,在我再三央求下,螃蟹大哥挥舞着两个大钳,帮我取出了沙子。当沙子取出时我才发现,那颗小小的沙粒,如今已经变成了一颗耀眼夺目的珍珠了。

成长中难免遇到不可避免的挫折,既然不可避免,就不如换一种心态去接受,去适应。这时你就会发现,美丽的奇迹不过是你昔日的痛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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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全文阅读

全文共 1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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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著名网络作家唐七公子的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改编的同名东方玄幻爱情巨制电影,日前正式宣布男主角夜华由新晋小生杨洋扮演,女主角白浅则花落刘亦菲。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是作家唐七公子创作的一本古言小说,也是她的成名之作。该书讲述了青丘帝姬白浅和九重天太子夜华的三生爱恨,三世纠葛。自2008年在网上连载走红以来,小说持续热卖,各语种版本销量已突破110万册,是行业平均销量的183倍,被称为“玄幻爱情第一IP”。

角色介绍 夜华

夜华是一个令人爱罢不能的人物,他是九重天上的天孙,命运中的一次偶然,他爱上了一个名叫素素的凡人。他本已决定和素素一起隐居凡尘,却因缘巧合被迫将素素带到了九重天上。素素遭到陷害被挖去双眼,更在生下他们的孩子阿离之后因为与夜华的种种误会毅然跳下了诛仙台。夜华也随之跳了诛仙台随后被救起,他不知其实世上根本就没有一个叫做素素的凡人,那只是彼时渡厄历劫被封去仙力和记忆的青丘上神白浅。

三百年后,夜华再次遇到白浅,他一眼就认出了她。而白浅却已因为三百年前的那一场情伤饮下了忘忧散,忘记了夜华。

夜华和白浅本就有婚约,且看这一世,天孙夜华的追妻之路。龙宫再遇,青丘共眠,凡世度劫,夜华对白浅的感情从来都没有变过。瀛洲取草,借结魄灯,经四哥提点,白浅终于明白她早已爱上夜华。然而,故事往往不会那么简单,夜华替白浅力战鬼君擎苍,用自己的元神祭了东皇钟。白浅本以为夜华已经魂飞魄散,自此颓废,却不知夜华乃是父神之子,杀四大凶兽后继承了父神的所有神力,因此保得一命。

三年后,夜华醒来,站在白浅替他立的衣冠冢前,轻轻伸手道:“浅浅,过来。”

后来,与白浅恩爱的生活在一起。

角色介绍 白浅

上神,青丘之国九尾白狐族,白止帝君的幺女,青丘五荒之东荒的女君(后传位于凤九),天孙夜华的未婚妻。因辈分及地位极其尊贵,被四海八荒众神尊称为“姑姑”。年少时拜师墨渊门下,学艺时曾女扮男装为司音。与鬼君离镜有过一段恩怨纠葛。后为封印擎苍而失去记忆,遇到夜华,夜华帮她取名为素素,生子阿离。与夜华经历三生三世的纠缠,终于在一起。

曾用名:司音(拜艺用名),素素(凡人身份)

常用称呼:小五(四哥唤),小十七(墨渊唤),阿音(离镜唤),素素,浅浅(夜华唤),姑姑,小丫头(折颜唤),娘亲(团子唤)

家世:九尾白狐,极其稀少尊崇的远古神祇。(远古众神凋零,最后仅剩下九重天天君一家,碧海苍灵东华帝君,十里桃林折颜上神,昆仑虚墨渊上神以及青丘之国白止帝君一家)

性别:女,学艺时曾女扮男装为司音

身份:青丘帝姬,青丘之国五荒五帝之一,统领东荒(后因嫁给夜华,将君位传给唯一的侄女凤九),天族太子妃(未来的天后)。四海八荒皆唤其一声“姑姑”。

法器:玉清昆仑扇

作为玄幻类型的电影,必须为观众带来震撼的视听感官体验。对此,阿里影业行政总裁张强表示:“我们会重金聘请好莱坞一流主创团队精心制作,坚决对山寨大片说不,做物有所值的真大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将启用由安东尼 拉默里纳拉带领的顶尖好莱坞视觉特效团队,联手赵小丁导演,为观众带来一场兼具东方美学风格和好莱坞特效水准的视觉盛宴。

儒意影业执行董事柯利明介绍说:“好马应该配好鞍,《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这个项目,最早是儒意购买了电影版权,这样一个超级IP,儒意一直希望能配置一个与之相匹配的主创阵容,现在阿里影业主导参与,终于实现了这个目标。”

从《致青春》到《小时代》系列,从《老男孩猛龙过江》到正在拍摄的《致青春2:原来你还在这里》,以及《夏有乔木》、《匆匆那年》等,儒意影业一直致力于优秀IP的发掘与开发。今年除了和阿里一起投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外,儒意影业还启动了几个大的电影项目,包括《敢问路在何方》和《镜 双城》等。

据悉,《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由阿里巴巴影业集团、儒意影业联合出品,阿里影业行政总裁张强和儒意影业执行董事柯利明现场还签署了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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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合作产生的奇迹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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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泽洋

合作这个字眼很鲜明。合作可以产生巨大的威力。就比如上次我们和体育老师踢足球,因为合作我们赢了!

上次,我们和体育老师踢足球,我们队个个愁眉苦脸的,敌队个个欢呼雀跃,因为我们所有人都领教过体育老师的威力。

我重振旗鼓的说,咱们不是上次赢过他们一球么,张耀城说:“那是我们瞎猫碰死耗子,捡了一球。”我又说:“我们可以有两个后卫呀!”“他们都不会踢。”张耀城又挫我威风。“那我上次还守住老师三球,”“那是老师给你个面子!”“有句话说的好,合作可以产生巨大的威力;合作可以碰撞出闪亮的火花;合作可以产生奇迹。”我慷慨激昂地说。现在张耀城又摆出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我说:“我们就是冲,抢到一个往前踢就行了。”

开始踢了,我们先发球,齐士轩传给张耀城,张耀城一直往前带,有一只巨大的拦路虎,劫张耀城,张耀城又给了郭城若,郭城若往前带“砰”的一声漂亮的一脚,进了。体育老师开球,往前轻轻的带,“砰”一声我拦了下来。

合作可以产生巨大的威力;合作可以碰撞出闪亮的火花;合作可以产生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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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三励志文章:差生也可以创造奇迹

全文共 2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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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认识孙宇晨的人都觉得,他考入北大是个奇迹

2007年2月,他因获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而参加北大自主招生面试时,面试官甚至不知道他所就读的惠州一中位于哪个省份。

在这所在他之前从未有人考入过北大的学校里,他原本是理科生,但因物理成绩始终徘徊在二三十分间而不得不改学文科。此后,他的成绩有所好转,但直到高三上学期结束时,仍然排在全年级100名开外。

大一时,他在《萌芽》杂志写下《一道论证题》,试图向人们证明“高中可以用一年的时间弥补任何的遗憾,只要你下定了决心”。他在文末留下自己的通信地址,邀请中学生和他一道证明这道题目。文章发表后两年多里,他收到了接近1万封信件。

而如今,他即将以北大历史系总分排名第一的成绩结束4年的本科学业。

沉浸于文学世界不可自拔成绩在全班稳居倒数前十

整个中学阶段,孙宇晨从来都不是老师和同学们眼中的“好学生”。初中时他就读于一所寄宿制学校,他对3年初中生活的记忆,大多与网游有关。为了玩网游,他常常装病回家休息,晚上趁父亲熟睡后溜去网吧,再在清晨父亲睡醒之前赶回家。

中考前他突然“觉醒”,用功学习了半年,跌跌撞撞地考入了惠州一中。

进入高中后,他对网游的热情骤减,因为他发现了新的兴趣点小说。受在大学中文系任教的父亲影响,他接触了王小波的作品,并因此开始疯狂阅读各类小说。他说:“沉溺于小说的每个人都不可避免有一个引诱者,我的引诱者就是王小波。”

在王小波“时代三部曲”的“引诱”之下,他整日沉浸于文学的世界中不可自拔。他如此形容自己的高一生活:

“将课表里的中英数政史地全部改成小说或者是文学;整天待在图书馆不出来;考语文的时候,花半个小时做作文的题目,然后花两个小时写一篇3000字的作文交上去,然后就被打了个10分;花一个星期的时间蹲在图书馆写实验小说,写好交给大家评判,只要有一个人说不喜欢就烧掉,如果大家都喜欢就投稿,然后石沉大海;早上的早读全部改成诗歌朗诵,在全班嘈杂的背古文环境下,举起白话诗的大旗……”

与这种率性洒脱相伴随的,是考试成绩的红灯高挂。这其实在所难免除了班主任的英语(论坛)课不方便逃课外,其他大部分时间他都在图书馆看小说。全班48个人,他的成绩“稳居倒数前十”,老师们对他的期望是“保惠大(惠州大学)、冲汕大(汕头大学)”。

那时的孙宇晨认为,应试教育和文学理想是对立的,因为二者的根本性质不同,一个是以机械的速度训练为根本,一个要以才华为根本。在他看来,接受“全面平庸”的应试教育近乎“奇耻大辱”,“有限的时间与精力无法覆盖诸多不擅长的学科,数学对于一个专于文史的人来说,真可谓是惨痛的悲剧。”他因此而并不在乎考试成绩,即使全科挂红灯也无所谓,只是害怕让父母知道,“因为他们已经不好意思打我了,毕竟我已经长得比他们还高”。

必须纵身跳入应试教育的河水中尽管也许会将棱角冲刷干净

带着二三十分的数学、物理成绩,孙宇晨在高二时不得不选择转为文科生。此时的他发现自己已不再像高一时那样不带任何功利性地“为了看书而看书”,而已经开始渴望得到别人的承认。他坚信自己有着过人的才能,而身边的很多同学却“不知道这世界上除了做题还有何物”。

但现实却不断地给他挫败感,“400多分的成绩,我连自我安慰的理由都找不出”。

他觉得应试教育总有些使他“备感耻辱”的等级化仪式和细节:按照学校规定,考试时的座位顺序要按照上次考试的排名依次排定,他所在班级的教室是第一考场,而他每次考试都要提着书包“灰头土脸”地挪至第三甚至第四考场。一次考试时,他看到以往一直排在年级前五的同班女生也到了第三考场,他便有点幸灾乐祸地去讥讽她,但那个女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我上次考试期间生病了,英语没考。”

强烈的碰壁感使他开始考虑与常规的升学之路彻底决裂,他开始想办法给自己找一条出路,一条不是高考(微博)的出路。那时的他觉得,参加高考是对应试教育的妥协,“是一种相当可耻的行为”。他坚信自己的才华能让自己通过一条不用参加高考的路径,进入理想的大学。

带着极高的期望,他先后报名参加了第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和北京大学的自主招生考试,结果却黯然落选。这对他产生了极大的打击,他开始意识到“自己必须纵身跳入应试教育的河水中,尽管它也许会将我这块石头的棱角冲刷干净”。

他为自己定下五项要求:第一是把所有与应试无关的书全部搬回家,只留下一本胡适的晚年谈话录;第二是绝对不进图书馆

馆,所有课程一堂都不能缺;第三是收起对老师的爱憎,以获得应试的知识为目的;第四是保证晚自修的时间,3小时积极进行应试训练;第五是制定每天的计划,并严格完成。

带着450分左右的模拟考试成绩和上述五项对自己的要求,孙宇晨进入了高三。他给自己偷偷定下冲刺目标:中山大学,“极限的非分之想”,则是中国人民大学,王小波的母校。

一年时间成功完成从三本到北大的冲刺

孙宇晨执行五项要求的初始阶段,成效并不明显。他觉得在应试教育体系之中,“坏学生”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比“好学生”更多的代价,“众所周知,这年头老师都不怎么愿意帮助后进生。”但他觉得自己已经没有选择,“就像一个人临死的时候,他只想活,没有其他的目的了。”在他看来,到了高三的冲刺期,方法已经是次要的,最关键的是态度和坚持。

渐渐地,他的成绩逼近了600分,但增长势头也就此放缓。他的成绩在590分至600分之间徘徊了很久,他意识到,自己陷入了瓶颈期。在广东省,600分左右的高考成绩将意味着他很有可能无法考上重点大学。

而就在此时,他获得了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的复试资格。当时距离高考,还有6个月。

老师和父母都劝他不要去上海参加复试,因为这将让他缺课至少两周,对于一个成绩正处于瓶颈期亟须突破的高三学生而言,两个星期的意义似乎不言自明。但孙宇晨觉得自己“理想主义开始重新萌动”,抛下所有顾虑,前往上海参加复试。

事实证明,他作出了正确的选择。他顺利拿到一等奖,随后的高校见面会上,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程郁缀和招生办公室主任刘明利看中了他身上的理想主义,给予了他参加北大自主招生的资格,可在高考时于录取分数线下20分录取。而这意味着,若想考入北大,他还需要在剩下的5个月内将成绩再提高50分。

此后令他感到神奇的是,他此前最头疼的英语,从参加完“新概念”后的第一次考试起就彻底冲破了瓶颈此前他的英语成绩从未上过100分,而自那次考试起,就从未下过110分。而其他科目的成绩,也都在稳步提升。

他后来如此解释这种“完完全全的飞跃”:每个人的潜能其实往往是被过低的自我预期所压抑,而过低的自我预期则源于外在制度压迫。他觉得,应试教育的深层次问题在于分数崇拜,强调全面平庸。“在应试教育话语体系中,所谓好学生皆是成绩好的,坏学生皆是成绩坏的,分数评价变成了道德价值判断,人格被分数体系不断否定,破罐子破摔也不足为奇了。”在他看来,恰如其分的“新概念”一等奖肯定,是成功的关键性因素。

在他前进的脚步中,高考如期而至。他最终考出语文115分、数学132分、英语130分、综合146分、历史127分、总分650分的出色成绩,成功完成了从三本向北大的冲刺。

在北大相对更加宽松自由的学习环境中,他如鱼得水。他先习中文,后学历史,成绩稳居历史系第一。他担任北大西学社社长,代表北大赴荷兰海牙参加世界模拟联合国大会,还曾获演讲十佳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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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成功来自坚持,执着创造奇迹作文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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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的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呢?这是青春的写照,这是对青春的见证。关于这次成功的话题,我也有一次小小的经历。

学校里举行英语竞赛,当看到竞赛成绩出来时,我得知自己名落孙山,心情犹如当时的天气,阴阴沉沉,被一层阴霾笼罩着,久久不能平静。

回到家后,吃过晚饭,父亲见我垂头丧气的样子,便带我到家后面的田野走一走。我没有雀跃,而是无精打采的应允了。由于刚下完雨,空气十分清新,周围的稻穗和山峦经过了风雨的洗礼,显得生机勃勃的景象,心情稍微放松了些。

这时父亲问我:“你还能找到我们来时的脚印吗?”我低着头,望着地,很快找到了,并指给父亲看。父亲又问:“如果是晴天,你还能找到这些脚印吗?”我想都没想的回答道:“不能。”“为什么呢?”父亲问。我说道:“因为下雨,土地变得泥泞,才能在走时留下痕迹。”这时,父亲边走边语重心长地说道:“这不就像人生吗?”“人生”!我猛的醒悟。是啊!只有经历风雨才能在人生之路上留下痕迹,才能创造生命的价值,才能书写生命的意义。

人生正是不断面对和战胜挫折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在人生路上,只有留下步步坚实的脚印,才能体现人生的价值。

我坚信,在以后的行走路途中,要越挫越勇,要学会坚强、勇敢、学会慢慢成长,这一切,只因为我正当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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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爱心创造奇迹

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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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32岁的德里·哈里斯,是美国堪萨斯州一家超市的收银员,他身高只有168厘米,体重也不足70公斤,平时总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同事因此给他送了个绰号“非洲饥民”。他对此也毫不在乎,平时不管谁喊他,他都笑眯眯地应答着,从未因此翻过脸。时间一长,大家甚至都快要忘了他的真名实姓了。

2009年12月17日清晨,哈里斯开车去送9岁的女儿上学,当他目送着女儿进了学校大门后,便准备离开。由于送孩子的车辆非常多,一时出现了混乱不堪的拥挤场面,眼看就要到上班的时间,而他的车子还被夹在中间难以倒出来,急得他用拳头直擂方向盘。

就在这时,他突然看见,在距他不到10米远的地方,一辆轿车正在从人流中往外倒,由于车太多的缘故,这辆车的司机没有发现,一个小女孩此时正从车后经过,也许是心慌,司机竞将那名女孩压在了车下,而司机却并不知已经闻了祸,仍继续将车往后倒。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刻,哈里斯一边大叫:“快停车!”一边从自己车里跃了出去,全力向那辆车飞舞过去。

哈里斯此时什么也来不及想,他冲到那辆车后边,一把抓住车的尾部,大吼一声便将车子生生地抬了起来,然后用尽全身力气向前猛推……

他也不知从哪里产生了如此巨大的力量。不仅阻止了正在倒着的车子,还硬将车子推着往前开始行驶。

司机终于感到了异常,停下车后,才知道自己闯了祸,脸色煞白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腾出手的哈里斯,又将压在车下面的小女孩抱了出来。

看着安然无恙的小女孩,哈里斯这才浑身没了一点力气,一屁股瘫坐在地上。

哈里斯勇救小女孩的事迹迅速传遍了全美,人们在感动的同时,更多人则是大惑不解:那辆车的重量起码有两吨重,而且还在往后倒,就凭哈里斯那弱不禁风的身板,居然能将车子推着往前行驶了近3米,这可能吗?如果真是这样,哈里斯完全有资格去当一名举重运动员。并且一定能创造出令人瞠目结舌的世界纪录来。

然而,当天所有现场的目击者,都证实了事实的确如此。

哈里斯的同事也认为他在吹牛,都嚷嚷着要让他当场演示一遍,哈里斯缸着脸再三推辞,无奈架不住大家的盛情,只好用一个同事的汽车做表演。可这次,无论他再怎么努力往前推,汽车却如钉在地上一般纹丝不动,他不好意思地对大家说:“我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做到的。”

答案很快被媒体找到:“只有一种解释,是哈里斯的爱心创造了奇迹。他的举动,让我们对爱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在危难和绝境面前,爱心无所不能,爱心无坚不摧,也只有爱心,才能让普通人在瞬间爆发出超人般的力量,创造出无数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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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热点时事论据素材:七十年前,洛杉矶是怎么奇迹告别雾霾的?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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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重霾,让人联想到曾经的霾都洛杉矶。在洛杉矶的治霾史中,好莱坞明星、家庭妇女、良心科学家、铁腕政府官员都做出各自的努力,无人置身事外。

2016年12月15日,北京发布今年第一个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周边六个省市共23个城市受到影响。在这次严重霾侵袭中,最低能见度降到了一公里以下。事实上,今年十月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已出现五次大范围持续雾霾天气过程,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一次。就连以往很少见到雾霾报道的成都地区,今年遭遇的雾霾也严重到了影响飞机起降造成大面积延误的情况。

看到环保部门专家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及其他慢性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我不禁想起70年前,美国洛杉矶也曾经经历过几乎一模一样的伤痛。对于土生土长的洛杉矶人来说,这座美丽繁华的“天使之城” 除了好莱坞、迪斯尼、圣莫妮卡海滩,除了科比、湖人队、1984奥运会,还有一个深植记忆的痛苦标签——曾经肆虐长达半个世纪的严重雾霾。

由于这里三面环山、一面向海的独特地理状态,雾霾难以吹散、长期驻守。加州标志性的充足光照又导致强烈紫外线,光化学反应一触即发,把毒物向空气中持续释放。而令世人震惊的是,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折磨洛杉矶人的雾霾在50年后几乎完全消失。如今的游客和新移民已经难以想象,这里曾经“暗无天日”的过往。

这样的奇迹,是如何创造的?对于正在深受雾霾困扰的中国人,洛杉矶经验带来了什么样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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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绿里奇迹电影观后感

全文共 1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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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叫科菲,有着罪犯相的大块头,却有着超自然的神力。

在冷山监狱里,科菲因为杀死了两名小女孩而判死刑。但他与其他的犯人不同,科菲总是安静地呆在牢房里,好像一个单纯的孩子,还天真的对狱长保罗说:“就寝后是否还有灯亮着?我怕黑。”看到这里我不禁怀疑:这样一个大男孩竟然会去杀人?然而除了保罗似乎所有人都对他怀有戒心。在科菲向Paul伸出手想要与他握手时,保罗真诚的握住了他的手。

他们虽然是在监狱中,却不缺少许多善良的本性。当戴尔遇到一只小老鼠时,他的生活被点亮了。当他专注地看小老鼠金格先生吃奶酪,玩轴承时,他似乎已然不是一个死囚犯,直到他生命的最后阶段,仍然如此亲切的与小老鼠告别:“再见,我爱你。”监狱的生活并未让人丧失善良的本性,他的灵魂被洗涤了。

然后奇迹发生了,就在保罗因为尿道炎而晕倒在监狱的地板上时,科菲又一次向他伸出手,顿时监狱灯火通明,就像上帝到来一样,科菲治好了保罗的尿道炎,使保罗不得不对他产生敬佩,又对他杀人的作为感到怀疑。戴尔的老鼠被佩西踩死,在他的手中奇迹般复活。州**尔的妻子梅琳达身患绝症,保罗建议让科菲挽救它的生命,于是狱警们偷偷将科菲运到海尔的家中,面对躺在床上的梅琳达,科菲轻轻地吻了她,奇迹再一次的发生了。梅琳达重焕青春,她感激地对他说:“我们是在黑暗中找到彼此。”并送给他一个项链。科菲却留下了泪水,因为他能够感受到梅琳达的痛苦。

狱警佩西是一个喜欢虐打囚犯的人,他打折了戴尔的手指,凶狠的踩死了他的老鼠,又在他的死刑上做了手脚,让他在电椅上慢慢又痛苦地死去。戴尔的头上迸发出的蓝色火光,还有空气中烤焦的味道,戴尔逗弄小老鼠的样子在我的脑海里闪回,这些无不让我震惊,一个狱警怎能如此残忍。,他丧失了善良的本性,沦落成一个以虐待人取乐的魔鬼。但是恶有恶报。当佩西想伤害科菲时,被科菲抓住手腕,看透了残忍的心思。他被科菲注入梅琳达的病魔,在连续开枪杀死了万恶不赦的比利小子后,他因精神失常进了精神病院。

终于,黑暗降临。科菲的刑期不远了,保罗对他说:“科菲你想让我做什么我都会做。你想让我放你离开这里,看看你能走到多远吗?”然而科菲拒绝了他:“我知道你伤心焦虑,我可以感觉到,但你现在必须停止。因为我希望结束。真的,我累了。厌倦在路上,像雨中孤独的麻雀。厌倦没有伙伴陪伴,或者告诉我何去何从,或者为什么。我厌倦了人们丑陋的彼此相待,厌倦了每天感到和听到的伤痛。太多了。它一直就像我脑袋里的玻璃碴。你能理解吗?”科菲最后将他的超自然能力传给了保罗,原来科菲只是要救小女孩没有成功,却被人们误以为是他杀了她们。科菲就像一个天使,替有罪的人赎罪,替那些痛苦的人分担痛苦。

他的超能力全部用在了行善上,但是巨人也有累的时候,他无法承受那么多的悲哀了。他通过死刑这种方式来解脱自己,让保罗继续承受世人的痛苦。他的遗愿竟然只是看一场电影。当他看到两个男女演员在跳芭蕾时,他说:“他们是天使....天使就像在天堂一样。”他就像个孩子,心里只有纯洁和善良,他是上帝的使者,天使的化身,因为他痛别人之痛,忧别人之忧,他永远都拥有光明。

电刑开始了。但不同往常的是,狱警们都默默地流下眼泪。科菲对保罗说:“老板,别给我带黑头套,我怕黑。”看到这里我终于止不住眼泪了,他的死是如此的圣洁,他的所作所为是如此的让人震撼,却又让人如此惋惜。旁边的狱警已经泣不成声了,保罗也犹豫的不想说出“通电”。蓝色的电流穿过科菲的身体的场面令我恸哭。

保罗再也没有行刑。他以这超自然的力量活了108岁。他看着周围的人离世,把这些作为他扼杀了上帝神迹的惩罚,他感受了太多的痛苦,希望死神现在就到来。

“人终将一死,没有例外,但是,上帝啊,有时绿色旅途真的没有止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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