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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远方有奇迹全文(精选20篇)

《奇迹男孩》是一部非常励志的电影,适合家长和孩子一起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如果远方有奇迹全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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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奇迹之门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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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在这个世界上,隐藏了一扇奇迹之门,可是,这扇门却没有一个把手,没有一把钥匙,至今只有极少的一部分人叩开它,走进去,感受它,去享受它。上帝为了扭转这种现状,增加了许多奇迹之门。

有一个青年,误打误撞,撞进了奇迹大门之中,在他面前,有数以千计的小盒子,每个小盒子上,都注明了一个人的资料和他内心深处的愿望,青年找到了他的盒子,于是迫不及待的打开,里面只有一张纸条,青年看后,十分沮丧,但还是把那张纸放到衬衣的口袋中。也许是因为对奇迹之门的沮丧,或者是对那张纸条的不解,青年在工作上也总是走神,而耽误了公司的一个项目,被老板炒了鱿鱼,女友也离他而去。

在他处在了是生是死的边缘时,他又看见了那张纸条,把自己憋在家中,终于读懂了那张纸条上的字。第二天,他到了最有事业的朋友的公司求职,朋友是一个软件公司的董事长,对于故交的请求,朋友欣然同意,青年被派做销售员,可他了解到朋友为钱不惜去骗顾客,这让青年大为光火,之后他开始挖掘,见解独特思想真正清醒的人,十年后,青年利用这些人才,成了一个亿万富翁,而他的前女友,只有无尽的失落和惋惜。

其实,那张纸条上的字,是一般人注意不到的普通道理:

用自己的脑子走路,但不要在人生路上用脑子坑人。

奇迹虽然很难实现,可是实现奇迹的条件,却如此简单,上帝布置的这个玄机,无疑是一个对人的筛选。

所有实现的奇迹,都是对世界有意义的,它们促进了世界的发展,目的都是为了让世界上的一切生物更好的生存繁衍下去,尽量减少物种的悲剧发生。

奇迹中都贯穿了爱,正因为人类心中有很多的爱,才会迅猛的发展,有今天幸福的生活。

人生中也是如此,我们要积极地去寻找创造奇迹的条件,去实现它,但是在寻找奇迹的过程中,不要忘记去收集爱,不断的把爱给予别人,那样,离奇迹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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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生命的奇迹

全文共 1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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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来总是锁定抗震救灾频道,心揪着,女儿也同我一起看,那一个个感人的瞬间,忍不住以泪洗面。从来认为人的生命是极其脆弱的,生活中的许多案例让我深信自己的固执。一只蚂蚁可以驮得动比自己的身体重十几甚至几十倍的树叶,人踩过蚂蚁的躯体,蚂蚁仍然可以活命,但人却不可以。但地震面前,让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是错误的。人是坚强的,人的生命力也是无限的。是什么支撑你100个小时之后仍然顽强地活着,是生的欲望,是生命的力量。

总是期盼有更多的人活下来,因为他们的确没有理由离开这个可爱的世界,因为每一个孩子都需要母亲的呵护,因为每一个母亲都需要儿女绕膝的慰藉。我不知道那些抢险队员经过几十个小时的奋战面对这一个生命的时候是一种什么感受,我是流着泪看着。也希望看到更多这样的场面。当母亲看着自己123个小时后生还的儿子蒋雨航的时候,她说“我很幸福”的时候,我真的想她的确没有更好的语言来表达此时此刻的心情。她是幸福的,蒋雨航也是幸运的。当记者问蒋雨航,你确信自己能够活下来吗?他坚定地点头。母亲始终贪婪地望着抚摸着自己的儿子,那种生离死别之后的重逢,让所有人都为之激动而哭泣。

虽然获救的信息越来越少,但一旦有生命的信息传来,都是一种莫大的安慰和鼓励。抢险的工作实在是太艰难了,一天几十次的余震,都会给抢险带来极大的困难。看到在废墟中小心翼翼的推进速度,看到上面摇摇欲坠的坍塌,其实抢险队员是在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另一个生命。当看到那位36位亲人都面临灭顶之灾,依然带领自己的队伍奔赴救灾最前线的军官时,我的内心不仅是崇敬,我看不到他的悲伤,我读出的都是坚毅和刚强。我读出的是一个军人的责任感,是一个舍小家保大家的襟怀和道义。当看到那一个24虽的青春生命永远定格在那一刻的时候,很多被救的孩子依然记得年轻老师的音容笑貌,如昨日那样灿烂让今天更加伤感。

今天将开始全国哀悼,我想,抗震就在的第一战役就要结束了。在这一场战争中,灾民表现出来的意志和毅力让我们敬佩,灾民的困难和牺牲让我们牵挂。救险人员表现出来的高尚的牺牲精神,让我们感动,领袖们亲临现场的甘苦与共让我们震撼。生命的奇迹出现让我们欢呼,全国人民心系灾区无私援助让我们感觉到灾区不孤独,有那么多的眼睛在关注,有那么多热情的手在援助,有那么多的血往同一块土地上流。

回望摇动的山体,我们心有余悸,回望狼藉的废墟,我们静穆默哀。当这一切都缓缓逝去的时候,回望仍然让我们荡气回肠。山上毕竟要长满青松,就让青松作证,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山下也必然盛开着小花,就让小花记住,这里曾经有过什么。相信不久的将来,这片土地依然会生长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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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相信奇迹,放飞梦想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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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一个值得高兴的日子,因为我参加了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讲座。我按耐不住心中的激动,它像火苗一样往上窜。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这一天。

我迫不及待的来到报告厅,见到了演讲嘉宾:无翼男孩——杨孟衡。我发现孟衡哥哥是个残疾人,他的双臂竟然没有了,着实让我大吃一惊。原来,孟衡哥哥是在六岁时失去了双臂,正因为那次事故而改变了他的人生。那时,他是一个淘气调皮的小男孩。喜欢在操场上玩耍,操场旁有一个高压变压器,当时太阳超大,照得磁器瓶闪闪发光,他好奇忍不住跑去摸磁瓶,刚一碰到,他就被电晕过去了。等他再次醒来时,他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双臂。

刚开始,他感到恐惧,感到悲痛。在他最困难的时候,是父母给了他许多鼓励和帮助。他用了3个月的时间,重新学会走路。花了两年的时间,学会了用脚写字。他慢慢地从阴影中走了出来,开始想要实现很多梦想。每一个梦,他都用尽全力去追求。就说他的冠军梦吧。他八岁时开始练习跑步,每天都是跑步上学,就这样跑了两年。10岁那年,他进入云南省残疾人运动队,17岁时,他代表云南省参加第七届全国运动会。在这7年中,他每天要游泳7小时,共计12000多米,每天要做250个仰卧起坐……但因为比赛前一个月脚受伤了,所以只拿了全国第六名,冠军梦破灭了。但他并没有放弃,而是重新拾起课本,逐梦高考,高一第一次考试,全年级倒数第三,期中考试,年级第三,期末考试,年级第一,并一直保持名列前茅。2010年高考以宜良县文科第一名的成绩被中山大学录取。

通过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要相信奇迹!人因梦想而伟大,因坚持而成功!如果你认为你行,你就一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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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生命的奇迹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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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兰作家克里斯蒂。布朗从小就患了严重的大脑瘫痪症,仅能动弹的是他的左脚,这位生来便几乎宣判为废人的男孩,却凭借常人难以企及的坚强毅力和对文学近乎痴狂的热爱,用他的左脚克服各种难以想象的困难,从学写26个字母到完成他的第一部小说《我的左脚》。这是克里斯蒂。布朗一次化茧成蝶的蜕变,是他用生命创造的奇迹

对于克里斯蒂。布朗,我们除了钦佩和崇敬,更应该反省自躬:我们作为四肢健全的人又做得如何呢?当我们贪图享乐而肆意消磨时光的时候,是否想过还有人在为了一个对我们正常人来说哪怕再简单不过的要求而刻苦奋斗呢;当我们因为失败而怨天尤人的时候,是否想过有人已经失败了无数次却依然执着毫不气馁呢;当我们斤斤计较而患得患失的时候,是否想过有人心无旁骛为追求自己的理想而执着不已呢。

克里斯蒂。布朗用他的左脚写了五部小说,他的最后一部小说《锦绣前程》成为世界文坛上的经典之作。也许对我们来说,想要有这样的成就太过缥缈,但是克里斯蒂。布朗却做到了,这难道不让作为正常人的我们感到汗颜吗?同样被人们称道的海伦凯勒同样凭着她的坚韧和努力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和他们相比我们除了惭愧,是不是更应该从他们身上学到些什么呢?

答案是肯定的,克里斯蒂。布朗仅仅活了48岁,可他在短短的几十年里,靠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同命运作斗争,用一只手左脚把原本黯淡的人生变得辉煌。他的左脚不仅写出了小说,而且写出了人类战胜困难的力量和精神。海伦凯勒作为一个盲聋哑人,最终成为知名作家和学者,同样展现出人类战胜困难的力量和精神。而这种力量和精神恰恰是他们留给我们最宝贵的财富。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小布朗一样,发奋学习,自强不息,激发自己的潜力,创造属于自己的生命奇迹,成为有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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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你就是自己的奇迹800字作文

全文共 1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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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要做的,就是比你想像的更疯狂一点儿。只要你去做,有什么不可能呢?

他是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子,一头飘逸的长发,再加上一副墨镜,给人的第一印象总是酷酷的。从中医学院毕业后,他开了一家私人诊所,专门给病人推拿。他不仅医术精湛,而且生性乐观,爱好广泛,利用业余时间,他曾和朋友们组建了一支摇滚乐队,他担任吉他手。

一天,有个摄影家因患腰椎间盘突出,久治不愈,慕名找到了他的诊所。一来二去,他和摄影家成了好朋友,两人无话不谈。摄影家说,你有这么多爱好,要不我教你摄影,敢不敢玩儿?他说,当然可以,有什么不敢玩儿的。第二天,摄影家就带来了一部海鸥牌单镜头反光照相机,很专业的那种。他心里有点发虚,昨天一句玩笑话,没想到摄影家竟当真了,盛情难却,他只好硬着头皮学起了摄影。

长这么大,他从没摸过照相机,一切都得从零开始。摄影家很有耐心,一点一点地教他,快门、光圈、对焦、运用光线他第一次拍完了整卷的胶卷,结果只冲印出来19张,但他欣喜若狂,因为摄影家说过,36张胶卷只要他能冲出8张就算满分。摄影家的腰疾渐渐好转,一有时间就带着他去户外采风,他的悟性极高,摄影技艺与日俱增。在一次摄影比赛中,他拍的作品获得了优秀奖,在摄影家看来,他简直就是一个伟大的奇迹!也许有人不以为然,不就是摄影拿了个小奖?有什么好稀奇的?可是,假如我告诉你,他是个盲人,你会作何感想?恐怕绝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就是不可能。千真万确,他叫谈力,8岁时因为一次意外事故双目失明,现在他已经是扬州摄影家协会会员。

熟悉照相机的人都知道,光圈和快门转盘都是一格一格转动的,手感明显,难不倒盲人。对焦有点麻烦,因为对焦环是无极旋转的,光凭触觉很难把握,但是谈力有办法,他在对焦环上刻了一个标记,然后在相机的固定部位再刻一个标记,作为参照点,问题自然迎刃而解。退一步讲,即使对焦不准也关系不大,摄影记者经常要抓拍突发事件,根本就来不及对焦,补救的办法通常是采取小光圈,大景深,这样照片就不会模糊,这也是盲人摄影的一个有利条件。网上流传着一张谈力的自得之作,照片上是他活泼可爱的女儿,昂着小脑袋,嘴巴张得大大的,灿烂的笑脸惹人嫉妒,天真、顽皮、欢乐呼之欲出,无论构图还是用光,其水准不逊于正常人。他是怎么做到的?在室外,他能感觉到阳光从哪边照射过来,然后叫女儿侧着对光线站立,此时他又凭着声音来源确定女儿的方位,揣摩她的表情,适时地按下快门。就这么简单!

由此看来,盲人摄影的确不是神话。可是,依然有不少人质疑谈力。他们无论如何不敢相信,那些优秀的摄影作品会出自盲人之手。谈力反倒坦然处之,有人怀疑并不希奇,我从不认为这是对盲人的歧视,因为我做的事情已经超出了他们的想像力范围。谈力看到了问题的本质。

其实,怀疑谈力的人同时也在怀疑自己。在他们的习惯思维里有太多的不可能,许多事情还没动手做,自己先想当然地否决了,自然偃旗息鼓,不战自败。神话与现实并无界限,100多年前,飞机就是个神话;谈力之前,盲人摄影也是个神话。记得一位大师说过,你所要做的,就是比你想像的更疯狂一点儿。只要你去做,有什么不可能呢?

只要你去做,你就是你自己的奇迹。

[你就是自己的奇迹8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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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奇迹校园续写600字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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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艾米丽的爸爸送给艾米丽一个小宠物-——乌龟。它可不是一般的小乌龟,它的外壳是黑色的,身体是墨绿色的,最有意思是它头上竟然长了一撮绿头发,很是奇怪,不过艾米丽非常喜欢它。

有一次,艾米丽因为考试没考好,伤心地在房间里哭了起来,小乌龟看到后,晃晃悠悠地爬了过来,用爪子摸摸艾米丽的脚,好像在安慰她。

艾米丽很惊讶,低头看了一下小乌龟,小乌龟忽然呜呜哇哇地哼起音乐,一边哼乐曲一边开始在地上动了起来。艾米丽看着都愣住了,她开心地笑了起来,赶忙找爸爸问个究竟。爸爸说:“这个小乌龟有一个特殊本事,就是能在人悲伤的时候哼唱音乐和跳舞,爸爸不想让你伤心,所以送了这个小乌龟给你。”艾米丽高兴地说:“爸爸太谢谢你了!”然后抱起小乌龟去找江子玡和李一一玩。

艾米丽想让小乌龟再表演一次,可是怎么说怎么喊小乌龟就是不表演。江子玡和李一一说艾米丽是个大骗子,小乌龟怎么可能会唱歌和跳舞呢?艾米丽说:“我不是骗子,不是骗子。”说完就开始伤心地哭了起来。小乌龟看见艾米丽又哭了,于是晃晃悠悠地走到了艾米丽的脚边,开始再次表演。江子玡和李一一都惊呆了。忽然艾米丽想起了爸爸的话,只有在你伤心的时候小乌龟才能表演。江子玡和李一一赶忙向艾米丽道歉,因为艾米丽没有骗他们。

从此以后,他们三个人把小乌龟当成了开心果,上学也带着它,如果遇到哪位同学不开心,他们也会让小乌龟给同学们跳舞,同学们可喜欢小乌龟啦,从此校园里又多了一个新伙伴!

有一次,小乌龟生病了,艾米丽伤心极了,赶紧找江子玡和李一一来帮忙。李一一用魔法找来了动物界的神医,神医说:“天气太热了,小乌龟中暑了,它应该在阴凉的环境当中,还要给它充足的水分。你们不用担心,三天后它自然就好啦!”李一一用魔法送走了神医。

三天后,小乌龟果然恢复了,他们三个开心极了,同学们还给小乌龟安置了一个家。校园里从此以后到处是开心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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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创造梦想的奇迹作文800字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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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梦想,我们需要朝着梦想去冲刺,我们需要永不消磨的意志与动力。也许有些人会说“我没有实力,怎么去冲刺啊!”是吗,你有没有实力我不知道,但每个人都会有一定的潜力,这是不容置疑的。

潜力就是一个无底洞,它在时刻不停的积蓄着动力,等待某一次的爆发,至于威力有多大,我想没有人可以说得清楚。但它肯定会给我们无限发光的动力与机会。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挫折,我们自以为战胜不了它,早早地就挂上了免战牌,结果可想而知,除了失败还能取得什么结果呢?我们需要拥有“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不管前方的道路上有什么艰难险阻在等着我们,我们也应该抱着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去迎接,去挑战。我们有潜力,有动力支持着我们,即使到了最后一刻,我们的潜力还是无限的。

潜力就是创造奇迹的一种工具。世界上有很多不幸的人,但他们却用潜力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奇迹。霍金、海伦·凯勒、张海迪他们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虽然他们在一生中遭受了种种打击,遇到了重重挫折,但他们还是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坚持不懈。虽然失败过,但却从来没有放弃过,因为他们心中有着自己的梦想,有着自己的潜力,他们发挥自己的潜力去创造了梦想的奇迹。没有经过努力,任何话都只能是虚假的玩笑,只有获得成功,你才能说自己尽力了。

潜力永远不曾离开过我们,它像一双无形的大手支持着我们,当我们奋斗时,它会鼓励着我们为我们加油,当我们遇到挫折时,它会用手抚摸着你,成为向前进的动力。在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与潜力签订了一份终身合约,只有我们把潜力发挥到最高点,最光辉时,我们也就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创造了梦想。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它,让我们借助这一双翅膀现在起航,一起去创造梦想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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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_其他话题作文16300字

全文共 15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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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法释〔2015〕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

目 录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三、附则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一、 管辖

第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 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五条 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 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 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第二十六条 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第二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条 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重审。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第四十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的,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的,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

依照前款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指定管辖的,应当作出裁定。

对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指定管辖的同时,一并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第四十二条 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开庭前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一)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

(二)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方便诉讼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类型案件。

人民法院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前,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回避

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二)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三)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五条 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四十六条 审判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其回避。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和书记员等人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第四十九条 书记员和执行员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依法登记的为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但未完成登记,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代表法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其他组织,以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

第五十一条 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前款规定,适用于其他组织参加的诉讼。

第五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第五十三条 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五十五条 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第五十六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第五十七条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

第五十八条 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第五十九条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条 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

第六十二条 下列情形,以行为人为当事人: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行为人即以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除外;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行为人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第六十三条 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第六十五条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六条 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第六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第六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

第六十九条 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

第七十条 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第七十一条 原告起诉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为共同被告。

第七十二条 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第七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和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

第七十六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以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

第七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第七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七十九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八十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受到的损害。证明不了的,不予登记,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人民法院的裁判在登记的范围内执行。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裁定适用人民法院已作出的判决、裁定。

第八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八十二条 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

第八十三条 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当事人没有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第八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不得委托其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五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六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四)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四、证据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九十二条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第九十三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九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九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

(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涉及身份关系的;

(三)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的;

(四)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五)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第九十八条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

证据保全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条 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第一百零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第一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和辩论。

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七条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

第一百零八条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

保证书应当载明据实陈述、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捺印。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到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二条 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第一百一十三条 持有书证的当事人以妨碍对方当事人使用为目的,毁灭有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致使书证不能使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四条 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所记载的事项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制作文书的机关或者组织对文书的真实性予以说明。

第一百一十五条 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

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误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预缴证人出庭作证费用。

第一百一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证人签署保证书适用本解释关于当事人签署保证书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就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对质。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参与专业问题之外的法庭审理活动。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勘验。勘验时应当保护他人的隐私和尊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鉴定人参与勘验。必要时,可以要求鉴定人在勘验中进行鉴定。

五、期间和送达

第一百二十五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中以时起算的期间从次时起算;以日、月、年计算的期间从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立案期限,因起诉状内容欠缺通知原告补正的,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七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第二百零五条以及本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第四百零一条、第四百二十二条、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的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一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审限。审限自再审立案的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申请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但公告期间、当事人和解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一百三十条 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有关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的代表,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以外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第一百三十二条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第一百三十三条 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第一百三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委托法院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委托送达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委托函及相关诉讼文书之日起十日内代为送达。

第一百三十五条 电子送达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但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与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

第一百三十七条 当事人在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执行时未书面变更送达地址的,其在第一审程序中确认的送达地址可以作为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的送达地址。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一百四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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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合作与奇迹关于合作的状物类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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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叩响了春的大门,百花绽放,娇艳无比。引得路边的行人都停下脚步,嗅着空气中阵阵芳香,心情格外舒畅。可是,在这和谐的美景中,一棵枯树破坏了它们的整体美,让沉浸在美景中的人们总感觉有些碍眼。

万物吐绿时,它没有抽芽,因为它的生命已经终结了。它不能再继续它的使命了,因此在灿烂的三月,它是孤独的,没有人青睐它,除了鄙视的目光。

和它一样被冷落的还有一棵牵牛花,它已在冬的怀抱中醒来,准备迎接新的春天。可它无处生长,因为它要借助别人的肩膀来支撑自己柔弱的身躯。它四处求助,但那些怒放的鲜花、碧绿的树都只是昂着它们高傲的头,嘲讽地说:“什么,借人依靠?这不等于是贬低了我们?你还是别做梦了!”牵牛花被它们讥讽得垂下了头,眼中满是晶莹的泪花,不知如何才能找到归宿。

在绝望时,冥冥中传来一阵声音:“到这儿来吧,我愿意和你一起生活。”牵牛花如同在茫茫大海中抓住了一根救命草,它带着赢弱、颤抖的身躯攀上枯树。

清晨,当太阳未露出它的笑脸时,露珠在枯树上跳跃着,轻轻地将牵牛花从梦中唤醒,把天下最纯的水给它饮下。当太阳的温暖洒满大地时,枯树和牵牛花一起聊天、谈心。夜幕降临,它俩在皎洁的月光的陪伴下安然入眠,梦中还带着甜甜的笑。

朝朝暮暮,春在悄悄中离去,昔日娇艳动人的鲜花也凋零了它们最后一片花瓣,那光秃秃的花枝在微风中摇曳,分外孤寂。花儿们不停地诅咒着,恶骂着时光的无情飞逝。但它俩却没有一丝怨言,相互扶持,忍受着炎热的曝晒,不停地相互安慰。同时,它们也是高兴的,因为牵牛藤的叶子已经很茂盛了,并有了花骨朵。它们企盼着牵牛花绽放的那一天。

一天早晨,枯树被一阵幽香唤醒,睁开眼睛——惊住了。

牵牛花开了,那白色夹杂粉红的花开满了整个藤蔓,也开满了整棵枯树,它们相视一笑,彼此的眼中注满了真情。

当人们和往常一样路过此地时,不经意间就发现了世间的最美,赞叹中更多的是对那种合作精神的钦佩。每一个过路人都不由得对这幅美景肃然起敬。

枯树支撑着牵牛藤,牵牛花点缀着枯树——这便是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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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仙女山的奇迹征文

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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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女,这胜过仙女的奇景,那里绿树成荫,无边的森林覆盖着她,成群的牛羊点缀着她,无边无际的草原使她更加美丽……无数的游人想要去揭开她美丽的面纱……

清晨,一只只美丽的小鸟从睡梦中醒来,睁开了他们那睡意朦胧的眼睛,张开了他们嫩黄色的小嘴,唱起了优美动听的晨歌。草原上,数不胜数的牛羊们也从美梦中醒来,享受着肥美的鲜草,一只黑牛“哞哞”地叫着,仿佛在说:“伙伴们,这里有最肥最美的草,快点过来吧!”一朵朵小花在草原上争芳斗艳,红的似火,白的如雪,黄的像金,蓝的如天,粉的如霞……,这千万朵五颜六色的小花编织成了一件五色花衣。草原穿上了这件花衣,吸引来了成群的蜜蜂、蝴蝶。“嗡嗡”蜜蜂妹妹轻快地叫着,仿佛在说“草原姐姐,你的五色花衣真美!而且,不但美丽,还好甜好甜的呢!”

中午,火辣辣的太阳无情地焦烤着大地,但是,却总是有气无力,哦,原来是云姑娘和风弟弟在和太阳公公开玩笑呢!这是得森林变得更加富有生机,到处都是鸟声,到处都是鸟影。如果游人走进了这片森林,走在森林里的石板小路上,走着走着便会发现前面的路好像没有了一般,走近了才发现路还是静静地躺在那里呢!这真像陆游写的《游山西村》里的诗句:“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路边的小花开的正艳,就好像孩子们的一张张笑脸一般,它们仿佛在说:“欢迎你们来这里游览!”

傍晚,最美丽的就是身穿五彩霞衣的彩霞姑娘,她的霞衣比仙女的衣服还美那么几分。最明显的颜色便是紫色,那紫色带着一点黑,看上去就像一个巨大的茄子挂在天边,让人看得都想上去咬一口。一朵淘气的白云偷偷地把红云身上的一块摘了一点贴在了自己的脸上。哇,远远望去便成了小孩的脸,甜蜜地向我们微笑着。

仙女山,这比仙女还美得山啊!你是那么美丽,那么郁郁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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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努力创造奇迹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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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的是一个聋哑女孩,叫婷婷,,也呼应一下产品吧。她热爱小提琴,热爱音乐。但是在她们班上有一个富家女孩(莉莉)处处跟她作对,说她在浪费所有人的时间,这使婷婷很自卑,很难过。婷婷在街头认识了一个街头卖艺为生的老人家,老人家也是拉小提琴,还会手语,因此婷婷在不开心的时候都会来看老人拉小提琴都会来看老人拉小提琴。有一天,婷婷突然问老人:为什么我和别人不一样?老人回答为什么要和别人一样呢?音乐是有生命的,轻轻闭上你的眼睛去感受,你就能听见。老人家还送了婷婷一把小提琴。婷婷很受鼓舞,不再自卑,不再沉浸在痛苦之中,而是用心的去练习小提琴,有时候还会和老人家一起为大家演奏。

不幸的是,莉莉让一些小混混去把老人家的摊位砸了,老人还受伤住了院。莉莉要以此来阻拦婷婷,不让婷婷去参加古典音乐大赛。但是,比赛那天,婷婷还是去了,为了自己对音乐的热爱,为了不负老人家对她的支持。她的音乐让全场震惊了,裁判都惊呆了。在婷婷演奏过程中,她的秀发飘逸顺畅,好似她的音乐,演奏结束全场爆发出惊雷般的掌声。

说明只要努力,就会创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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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奇迹的名字叫父亲小学作文

全文共 1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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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定坚韧的目光里,是血浓于水的缠柔。

1948年,一艘横渡大西洋的船上,有一位父亲带着他的小女儿,去和在美国的妻子会合。海上风平浪静,晨昏瑰丽的云霓交替出现。一天早上,男人正在舱里削苹果,船却突然剧烈地摇晃,刀子滑落在他衣服上。男人跌坐在地上,全身都在颤抖,嘴唇瞬间苍白。

六岁的女儿被父亲瞬间的变化吓坏了,尖叫着扑过来想要扶他,他却微笑着推开女儿的手:“没事,只是摔了一跤。”然后轻轻地拾起刀子,很慢很慢地爬起来,不引人注意地,用大拇指揩去了刀锋上的血迹。

以后三天,男人照常每晚为女儿唱摇篮曲,清晨替她系好美丽的蝴蝶结,带她去看大海的蔚蓝。仿佛一切如常,而小女儿尚不能注意到父亲每一分钟都比上一分钟更衰弱苍白,他看向海平线的眼光又是那样的忧伤。

抵达的前夜,男人来到女儿身边,对女儿说: “明天见到妈妈的时候,请告诉妈妈,我爱她。”

女儿不解地问:“可是你明天就要见到她了,你为什么不自己告诉她呢?”

他笑了,俯身,在女儿额上深深刻下一个吻。

船到纽约港了,女儿一眼便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认出母亲,她大喊一声: “妈妈……”周围忽然一片惊呼,她一回头,她的父亲已经仰面倒下,胸口血如井喷,霎时间染红了整片天空……

尸解的结果让所有人惊呆了:那把刀无比精确地洞穿了他的心脏,他却多活了三天,而且不被任何人知觉。惟一可能的解释是因为创口太小,使得被切断的心肌依原样贴在一起,维持了三天的供血。

这是医学史上不可多得的奇迹。医学会议上,有人说要称它大西洋奇迹,有人建议以死者的名字命名,还有人说要叫它神迹……

“够了。”那是一位坐在首席的老医生,须发俱白,皱纹里满是人生的智慧。此刻他一声大喝,然后一字一铮地说:“这个奇迹的名字,叫做父亲。”

几年前,武汉发生了一起火车与汽车相撞的事故。

一辆早班的公共汽车搁浅在一个无人看守的道口,驾驶员下车找水去了。是农历正月,天寒地冻,十几名乘客都舒舒服服地呆在还算暖和的车厢里,谁也没有想到大祸将临。

没人留意到火车是几时来的,从远远的岔道。只能说,是呵气成霜的车玻璃模糊了众人的视线,而马达的轰鸣和紧闭的门窗又隔绝了汽笛的鸣响。当发觉的时候,顷刻间,一切已经停止了。

——一切都停止了,却突然间爆发出孩子的哭声。

那是一个大概两三岁的小孩子,就躺在路基旁边一点点远的地方,小小整洁的红棉袄,一手揉着惺忪的眼睛,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只一味哭叫: “爸爸,爸爸……”

有旁观者说,在最后的刹那,有一双手伸出窗外,把孩子抛了出来……

他的父亲,后来找到了。他的座位正对着火车那一面,几乎是第一个被撞上的人,他身体上所有的骨头都被撞断了,他的头颅被挤扁了,他满是血污与脑浆的衣服看不出颜色与质地……是怎么认出他的呢?

因为他的双手,仍对着窗外,做着抛丢的姿势。

好几年前的事了,早没人记得他的名字,只是,在经过这个道口的时候,还会指指点点: “曾经,有一个父亲……”

还有,那个孩子现在长大了吗?

很久很久以前,中原一户农家有个顽劣的子弟。读书不成,反把老师的胡子一根根都拔下来。种田也不成,一时兴起,把家里的麦田都砍得七零八落。每天只跟着狐朋狗友打架惹事,偷鸡摸狗。

他的父亲,一位忠厚的庄稼人,忍不住呵斥了他几句,儿子不服,反而破口大骂。父亲不得已,拎起菜刀吓唬他,没想到儿子冲过来抢过刀子,一刀挥去。

老人捧着受伤的右手倒在地上,鲜血淋漓,痛苦地呻吟着。而铸成大祸的儿子,竟连看都不看一眼,扬长而去。

从此生死不知。正是乱世,不知怎的,儿子再回来的时候,是将军了。起豪宅,置美妾,多少算有身份的人,要讲点面子,遂也把老父安置在后院。却一直冷漠,开口闭口“老狗奴。”他自己夜夜笙歌,父亲连想要一口水喝,也得自己用残缺的手掌拎着水桶去井边打水。

邻人都道: “这种逆子,雷怎么不劈了他?”

许是真有报应这回事吧。一夜,将军的仇家寻仇而来,直杀人内室,大宅里,那么多的幕僚、护卫、清客,逃得光光的,眼看将军就要死在刀光之下。突然,一个老人从后院冲了进来,用惟一的、完好的左手死死地握住了刀刃。他的苍苍白发,他不顾命的悍猛,连刺客都惊了一下,他便趁这一刻的间隙大喊:“儿啊,快跑,快跑……”

自此,老人双手俱废。

三天后,逃亡的儿子回来了。他径直走到三天不眠不休、翘首期盼的父亲面前,深深地叩下头去,含泪叫了一声:“爹一一”

一刀为他,另一刀还是为他,只因他是,他的儿子。

[奇迹的名字叫父亲小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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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盲人摸象》全文内容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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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四个盲人很想知道大象是什么样子,可他们看不见,只好用手摸。胖盲人先摸到了大象的牙齿。他就说:“我知道了,大象就像一个又大、又粗、有光滑的大萝卜。”高个子盲人摸到的是大象的耳朵。“不对,不对,大象明明是一把大蒲扇嘛!”他大叫起来。“你们净瞎说,大象只是根大柱子。”原来矮个子盲人摸到了大象的腿。而那位年老的盲人呢,却嘟嚷:“唉,大象哪有那么大,它只不过是一根草绳。”四个盲人争吵不休,都说自己摸到的才是真正大象的样子。而实际上呢?他们一个也没说对。后以“盲人摸象”比喻看问题以偏概全。

《盲人摸象》的故事原文:

《大般涅盘经》三二:“尔时大王,即唤众盲各各问言:‘汝 见象耶?’众盲各言:‘我已得见。’王言:‘象为何类?’其触牙者即言象形如芦菔根,其触耳者言象如箕,其触头者言象如石,其触鼻者言象如杵,其触脚者言象如木臼,其触脊者言象如床,其触腹者言象如瓮,其触尾者言象如绳。”

成语故事《盲人摸象》读后感:

不能只看到事物的一部分而应看全局才能了解事物的全面和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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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名人故事:让笑柄变成了奇迹

全文共 1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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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汉尼马出生于荷兰鹿特丹市一个热衷于艺术收藏的富裕家庭,父亲更是把收藏看作自己的命根子。但命运往往就是这样捉弄人,在一次孤注一掷的古董收购中,父亲看走了眼,用全部家当抵押贷款收藏的一件古董竟然是一件高仿的赝品。最后,活在别人嘲笑中的父亲郁郁而终。闭眼前,他紧紧抓住汉尼马的手:“真正好的藏品往往在民间,收藏不要光看价钱。希望你能走我没有走完的路,为我的失误洗刷耻辱。” 汉尼马眼中含着泪水,重重地点头。

在学校,家道中落、穿戴破旧的汉尼马受到了同学的嘲笑和欺侮。但汉尼马也有自己的快乐时光,那就是在书中徜徉,看画家的画作和自传。慢慢地,汉尼马迷上了画家文森特·凡·高的作品。凡·高作品中包含着深刻的悲剧意识,其强烈的个性和在形式上的独特追求,远远走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前面。凡·高生前卖出的作品只有《红色葡萄园》一幅,而且价格非常便宜,仅为当时的400法郎(折合一美元)而已。在凡·高死后不久,社会上就开始评定他是一流画家。可惜的是,凡·高本人却在还未获得正确评价之前,就自己拉上了人生的帷幕,在强烈的自我怀疑中用手枪结束了自己的宝贵生命。而他自杀前19天所创作的绝笔之作《麦田》,在1913年拍出了1200万的惊人高价。

汉尼马产生一个强烈的愿望:穷己一生,一定要收藏一幅凡·高的真迹。他的这种想法遭到了朋友的一致反对,有人说让他从父亲的失败中警醒,有人说他没有一双“天眼”,拿什么鉴定沧海一粟的真品?但汉尼马并没有退缩,他眼前浮现的是父亲去世前看他的期待眼神。

汉尼马专买未署名、无鉴定书的作品,凭直觉认为收藏品是真迹,结果几乎都是假画。但汉尼马并没有气馁,在别人的嘲笑中,一如既往地坚持自己的路。1975年,汉尼马在乡下发现了一名叫《布吕特芬风车磨坊》的品相并不佳的画作,然后以6500法郎购得这幅画。他坚称这是凡·高作品,但艺术界都认为他患了癫痫,又在幻想。有人说:“凡·高的作品这么便宜?” 有人说:“汉尼马又开始发疯了!” 汉尼马笑着说:“我没有疯,你们只看到了商品的价格,而我看到了艺术的价值。”

1985年,汉尼马去世前,微笑着握住儿子范加尔的手:“我一生的愿望达成了。我要去上帝那儿告诉凡·高,我珍藏了他的作品。好好保存这幅画,有一天它会得到这个世界的认可。” 范加尔含着泪,重重地点头。

汉尼马收藏的《布吕特芬风车磨坊》,在35年后的2010年3月,由权高望重的凡达西博物馆馆长柯宁宣布,经过上百次的高科技鉴定,证实这幅画“毫无疑问”是凡·高1888年的作品。虽然画中人物众多,与凡·高的典型画风不符,然而磨坊十分突出,明亮的色彩大胆挥洒在画布上,用的是凡·高常用的颜料,也和当时凡·高的几幅作品风格类似。经查证,1888年2月,凡·高和朋友高更到法国南部阿尔写生作画,长达一年之久。南方强烈的阳光和阳光照射下的田野、花朵、河流、农舍与教堂,使他禁不住一遍又一遍高喊:“明亮一些!再明亮一些!”于是就有了这幅与众不同的作品《布吕特芬风车磨坊》。

最后,经过专家组评估,这幅画的价值至少1亿美元。听到这个消息,汉尼马的儿子范加尔激动地流下泪水——为父亲生前在满世界嘲讽中的自信和坚持。在父亲的墓前,范加尔把这个消息让清风传给父亲。

一幅被世人嘲笑长达35年之久的“赝品”,如今终于咸鱼大翻身。2010年4月一个月,该画在荷兰各大美术馆展出,观者如潮。凡·高在世短短37年,留下约900幅画作,而这幅“风车磨坊”是从1995年以来首度被鉴定为真迹的作品。

35年之后,汉尼马将笑柄变成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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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片树叶的奇迹作文

全文共 1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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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筱文从小就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不能受到一点惊吓。

这样小心翼翼的日子陪伴着筱文,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一直到了她当上了小学教师。

筱文梦想中的职业就是老师,她实现了自己的这个愿望,和自己的学生们每天生活在欢笑中。

学生们很喜欢筱文这个对人友好,关爱学生的老师,和筱文相处的很好,筱文只要露出一点疲倦的神情,孩子们就对筱文说:“艾老师,你怎么了?”,“老师,休息一下吧!”这样的问候使筱文心中有了一股暖流。

在这样宁静和快乐的日子中,突然的一个打击,打破了这一切。

筱文有心脏病,在小时候发作过,做过手术,从此再也不能受到惊吓,但在上周,筱文在路上走的时候,一阵大风突然吹过,天上掉下一个花盆,差一点就砸在了筱文的头上,把筱文吓坏了,不过当时心脏病并没有发作。然而在随后的一次体检中,医生查出她的心脏病情很危险,随时都有失去生命的可能。筱文没想到,自己可能很快就要离开这个世界,离开自己的学生们,离开自己上课的教室。医生还说,今年的秋天过去后,自己可能就要......

筱文要在活着的最后的日子里,过得快乐一点,让学生们不为自己的离开而伤心。筱文写了一份辞职书。她把自己的病情,愿望,写在了里面,交给了校长。校长看完后,感动地哭了,对筱文说:“我答应帮你保守这个秘密”。

筱文家里养了一颗桃树,已经结过了桃子,正在掉落着叶子。筱文心想,当最后一片叶子掉落时,她的生命可能就会结束了。筱文对着桃树说:让我再给你浇最后一次水吧,咱们马上就要说再见了。

同学们见筱文几天没来上课,心里急坏了,大家决定一起去校长室,找校长问个清楚。到了校长室,学生们急得忘记了敲门直接开口对校长说:“校长,艾老师怎么了?她为什么没有来呀?”校长想不出怎么应对这些学生的话,经过学生们再三追问,校长终于招架不住了,把筱文的病情告诉了学生们。学生们听后,都哭了起来,一个学生站起来说:“我们应该想个办法,帮助艾老师!”“对!”大家都同意了,校长也参与了进来。“我们只有这样了,试一试吧,或许可以!”大家商议了很长时间,想出了一个主意。

到了周日的晚上,望着桃树上最后的一片叶子,筱文想:明天我就要离开这个世界,再也看不见可爱的学生们了。想到这里,筱文流下了伤心的眼泪。

等到筱文睡着的时候,大家把桃树上最后的一片叶子,用透明胶带粘在了树枝上。

第二天醒来,筱文望了一眼桃树,上面的叶子居然还在!天气预报中好像说昨天晚上有中到大雨,叶子怎么没有掉?筱文出去看了一下叶子,居然是胶带粘上的!筱文一转头,看见校长和自己一个班的学生,他们昨天一夜守护着这片树叶,就是为了给自己带来希望。筱文感动地哭了。

校长和孩子们被哭声惊醒了,看见了筱文还活着,都围着筱文哭了起来。筱文说:“谢谢大家给我带来希望,谢谢!”大家说:“只要你没事就好......”

之后,筱文到医院去体检,自己的心脏病竟然一天天好转了!医生都觉得这是个奇迹,但筱文心里知道,是爱的力量让她活了过来。

有爱,有希望,就会创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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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奇迹男孩观后感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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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丑陋,我很抱歉。

他天生面部畸形,经历27次手术,面容依旧可怕。可他无法改变这样的事实。

他习惯于带着头盔,习惯于独来独往,习惯于活在别人恐惧的眼神中。

然而生活有了转机,他交到了朋友,一个愿为他出气的朋友;他遇见了好老师,一个看清事件本质的好老师;他还碰上了好校长,一个刚正不阿的好校长;最重要的是,他有一群永远爱他的家人,永远以他为傲的家人。

但这毕竟只是电影。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像电影中的人物那样,善良、大度、担当和勇敢,去对待身边的人,那我们本身就可以生活在电影里。

现实告诉我们,长相就是一块名片。长得好看的人必定受到追捧。

联想到之前的作文题《我看外表》,即便大家真真切切地写着“要看内在”,“外表不重要”,“丑人也能成大事”之类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东西,可我们自己心里清楚,美貌即正义。

我们常常会嘲笑那些长相歪瓜裂枣,或略肥胖的人。我们以此来找到自己的优越感和存在感。现代社会的竞争如此激烈,学校、职位、学历、人才,只有优秀的人才能更好的活着,即适者生存。所以时常会感叹命运的不公,自己落后,却又无法改变。为了维持内心的平衡,走上了攻击别人的道路。

放大别人最明显的缺点,达到自我满足。人性丑陋的地方之一。面相不正之人最易遭罪,因为他们丑得明显。我最敬佩的是深知自己丑陋,可依旧活的自信无比的人。

“别人说你长得丑,你的内心感受是什么?”

“不屑。”

“你觉得自己丑吗?”

“不。”

“你觉得面貌会影响别人对你的看法吗?”

“可能吧,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影响。可是我就是我啊,无所谓啦。他们可能会因此错过真实的我。”

我很喜欢最后一句回答。

当我们主动抛弃一些东西时,有一些也在离我们而去。

虽然他们改变不了他们的容貌,但我们能改变我们看他们的眼光。即使压力再大,也不要率先拿他们开炮,要知道,他们可能比我们承受得更多。然而,人类依旧会在自我满足中活着,对“丑”的看法不会有明显的改变。彼此之间的裂痕很难补全。

如果要在正确与善良之间做出选择,请选择善良。

善良一点,因为每个人都在与人生苦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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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奇迹男孩的经典观后感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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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刚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以为就是一部普通励志片。讲一个先天残疾的孩子是如何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觉得这电影应该也就一般,可随着剧情的升入,我发现整部影片并不像我想的那一班

十岁的奥吉天生面部畸形,五年级的他将要走入校园开始全新的生活。但是学校里都是孩子,都尚未懂事且不擅于隐藏自己的情感,难免都对奥吉抱有敌意。突如其来巨大压力不是一个十岁的孩子能够轻易承受的。同学嘲笑他孤立他,给他取外号叫瘟疫;同学家长排斥他,说他吓得自己的孩子晚上睡不着觉;就连唯一交到的一个好朋友似乎也不值得信任。不过庆幸的是这一切并没有将奥吉击垮,因为他有他的家人,家人永远是他坚实的后盾。正因为家人的不放弃,才造就了奥吉这一奇迹。电影中有这么两幕令我印象深刻。其一是刚开学之时,妈妈对奥吉说对他人的偏见要包容要理解,紧接着妈妈说完后奥吉爸爸就将他拉到一边悄悄对他说如果有人欺负你就要还手要打回去。这体现了父母亲两种不同风格的教育方式。母亲教会了奥吉冷静,沉稳的处理问题。父亲则教会了他自立自强,以及如何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影片打动我的第二幕是发生再奥吉被他最好的朋友背叛的时候,那时奥吉的姐姐正在和奥吉母亲享受难得的母女独处时间,可生气的奥吉突然回到家中,将她们母女两原来的计划全都给打破了。姐姐因此很生气。但她还是站了出来,帮助奥吉走出了阴霾。我想如果没有奥吉的姐姐,奥吉或许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交到之心朋友了。其实,奥吉的姐姐相比一般人家的孩子,是缺少父爱母爱的。因为她有一个残疾的弟弟,父母的爱更多的分配给了他的弟弟。但她甘愿为自己的弟弟做出牺牲。这点打动了我。

亲人朋友的共同关爱,造就了奥吉的奇迹,奇迹男孩是春节最适合家人观看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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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绿里奇迹观后感

全文共 2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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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里奇迹》分为六部,原作为连载小说每月推出一部,于是成就了一个出版业中的奇迹:所有的六部同时全部荣登《纽约时报》畅销榜单,十本书的位置竟被占去了六本。合为一卷的完整版则毫无悬念地冲顶榜首。

州立冷山监狱死囚牢房的走廊上铺了绿色的油毡,因此这条在其他监狱称为“最后一英里”的不归路,在冷山就被叫成“绿里”。那是1932年的事,当时死囚在走过“绿里”之后要上的是电椅。斯蒂芬·金似乎一直对监狱不能释怀,这一部,自然还是短篇小说《肖申克的救赎》,正是监狱小说中的杰作。这也难怪,正是在这最接近地狱的“绿里”上,人性的善、恶才彰显得格外清楚,其间的角斗、对人性的拷问才格外惊心动魄。“恐怖小说之王”掘发“人类灵魂深处种种美丽的和悲剧的道德真相”的一出大悲剧,在死囚身上展现人性的光彩,在地狱之中梦想着天堂;感天动地,震撼人心。

分三天,一天两部,昨晚正式看完了这本斯蒂芬·金的代表作。倒是很久没有这种震撼的感觉了,那种让你想写读后感写了标题之后又不知道怎么下笔最后把比方下的感觉。

《绿里奇迹》为第一人称叙述,叙述者是保罗·埃奇康比——州立冷山监狱的一位看守。这个故事由狱守和囚犯们共同演绎。

珀西·韦特莫尔,与州长有姻亲关系,整天拎着胡桃木警棍专横跋扈张牙舞爪,但实际上外强中干,在一个死囚犯闹事时吓得魂飞魄散。他似乎仇视这里一切美好与快乐。他用残酷至极的手段执行了一次死刑,那时他人性中的残忍狠毒报复暴露无遗。他对着德拉克罗瓦先生的老鼠朋友叮当先生一脚踩下去,在脊骨的断裂声和鲜血的喷溅中他竟笑着说:“我知道他会落在我手里,这是迟早的。”

德拉克罗瓦先生,一个因杀了五六个人(具体罪名我记不清了)而pan chu si xing的老人,在生命的最后时日中找到了快乐——一只被它称作叮当先生的小老鼠。面对这只老鼠身上,人性善良的一面显现了出来。他买了一个雪茄盒,装上棉花作为叮当先生的房间,满心欢喜地看着它大嚼自己给它的的薄荷糖,“就像钢琴家父亲看着五岁的儿子弹练习曲。”他用蜡笔将一个线轴涂上颜色,像马戏团里那样扔出线轴之后叮当先生同鼻子顶回来。这些,成了这充满死气与绝望的监狱中主要的乐趣。看着德拉克罗瓦先生与叮当先生游戏,又有谁能把德拉克罗瓦先生与他的罪名联系到一起?叮当先生给他带来了温暖与慰藉,他在上电椅前,流着泪与叮当先生告别。最后托付给保罗·埃奇康比的事,就是叮当先生——“就这个,别伤害他。头儿,别让那坏蛋伤害我的老鼠。”不幸的是,在那个狂风暴雨电闪雷鸣的夜晚,德拉克罗瓦先生在心脏停止跳动前承受了难以想象的痛苦与折磨——拜珀西·韦特莫尔所赐。

威廉·沃顿,19岁,胳膊上带着“野小子比利”的刺青,冥顽不灵,身负多条人命,残忍狠毒。在监狱中一次甚至用锁链勒住一位狱守的脖子(就是那次混乱吓得珀西魂飞魄散)。他似乎是一个罪恶与人性阴暗面的集合。

最后是《绿里奇迹》的“书胆”——约翰·柯菲,这个仿佛上帝派来的天使一样的人。他是个黑人,身躯庞大,因为qiangjian了两个小女孩并残忍斯杀害了她们而入狱。发现他时,他抱着两个小女孩裸体的尸体泪如雨下:“我制止不了,我想克制的,可是来不及了。”他入狱后,几件事的发生改变着与守门对他的看法。柯菲有一种神奇的本领——他能吸去人们的痛苦与伤病,让它们在空气中烟消云散。他奇迹般地医好保罗·埃奇康比的病,奇迹般地让被珀西·韦特莫尔重创的叮当先生起死回生,他善良、真诚,宽厚仁爱,会为别人不幸的遭遇落泪。保罗·埃奇康比不相信这样的他会做出那样的禽兽之举。疑点也出现了,凶手在绑走两个女孩前先用香肠吸引了女孩家的狗,之后用肉铺的麻绳绑好了剩下的食物,但是柯菲是不会打绳结的。最后,真相还是被保罗发现了。但是,这个案子无法重审,柯菲是清白的,但他还是得走上绿里,走向电椅,这个上帝派来的奇迹,这个来到人间祛除苦难的天使,最后却得到了这样的结局。

头儿,我真的厌倦了我听到和感到的痛苦了。我厌倦了整天在大路上流浪,孤独得像雨天里的小鸟。没有朋友和我在一起,告诉我我们来自哪里,要到哪里去,又为了什么。我厌倦了人们你恨我我恨你。我感觉就像脑袋里扎满了玻璃碎片。每次我都想帮人一把,可总是帮不上,对这我也厌倦了。我不想再呆在黑暗中。大部分时间我都很痛苦。太多痛苦了。如果我能了结这一切,我愿意,可是我做不到。

有人觉得柯菲的英文与咖啡同音也有意寓:人世间本来就是苦的,只有当你习惯和适应后,你会发现原来苦中也有美的滋味。

几年后,保罗·埃奇康比和妻子遭遇了一次严重的车祸。抱着身受重伤奄奄一息的妻子,保罗大声呼喊着“柯菲”,然而没有人回答,只有燃烧的汽油和燃烧的尸体味,只有雨水不间断地从灰色的天空倾注而下,敲打着水泥地面。

“我至少还是患了一种老年病:我失眠了。每天深夜我躺在床上,听着孱弱的男女老人无望的咳嗽声,听他们咳着咳着,渐入老境。有时候,我听见一声呼叫铃,或走廊里传来的叽里嘎啦的皮鞋声,或贾维兹太太把小小的电视调到晚间新闻的声音。我躺在这儿,如果月亮就在窗外,我就看月亮。我躺在这里,想到布鲁托尔,想到狄恩,想到有时威廉·沃顿说黑鬼,算你说对了,就等着瞧吧。我想到德拉克罗瓦说,埃奇康比头儿,看这个,我教会了叮当先生一个新把戏。我想到伊莱恩站在日光室命令布拉德·多兰别来烦我。有时候,我在瞌睡中看见雨中那座立交桥,约翰·柯菲站在桥下的阴影里。在这样的片断式的梦境里,我决没有看花眼,肯定是他,是我的大块头,他就站在那里看着。我躺着,我等着。我想到詹妮丝,想到我失去了她,他在雨中浑身鲜红,从我手指缝里消失了,我等着。我们都得死,没有例外,这我知道,但上帝啊,有时候,这条绿里真的太长了。

一次奇迹之旅,一次生死之旅,一次人性之旅,一次心灵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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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奇迹男孩观后感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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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迹男孩》,一部很不错的电影,整片思想在第一堂课的名言中就提出:“在正确和善良之间选择,请选择善良”。

电影《奇迹男孩》改编自全球畅销小说《奇迹》,讲述一个温暖千万家庭的成长故事。10岁的奥吉天生脸部畸形,此前一直在家中和妈妈自学。当他小学五年级时,奥吉进入父母为他精心挑选的学校上学。在这里,奥吉将与校长、老师以及性格迥异的同学相处,他不寻常的外表让他成为同学们讨论的焦点,并终日受到嘲笑和斥,就连好不容易交到的新朋友也似乎不太值得信任。幸运的是,在成长过程中,奥吉的父母、姐姐一直是他最坚强的后盾,在他们的支持与关爱下,奥吉凭借自身的勇气、善良、聪敏影响激励许多身边的人,并收获友谊、尊重与爱,最终成长为大家心目中的不可思议的“奇迹”。

没看电影之前,看到评论说电影讲“校园霸凌”、讲“对异类的包容”,但在观看过程中,我明显感觉到故事在一点点不动声色地用爱意呵护每一个人。狗狗的去世与主线无关,但令人柔软;孩子们打完一架,紧张过后作出大笑的补偿行为,最后奥吉把难言的感情寄托在望向水域,四个男孩子站成一排,望向水域。所有复杂的情愫与感触就这样交付给自然,如释重负,像我们每个人一样。所以主题不断升华,故事里不仅仅是对弱势群体的爱关心,而是对每一个犹如孤岛的你我都给予温暖,当最后一句“善良一点,因为每个人都在与人生苦战”的独白出来时,不禁眼眶温热。

片中最令我有所感触的片段是,奥吉住院带的手环被父母收集起来粘在画框里,成为这个家庭特有的艺术品。这个道具意味着这一家之前经历的波折,姐姐也提到作业都是在医院写的。一家人竭尽全力让奥吉拥有健康的身体,但面对心灵的成长,家人的力量是达不到的。融入社会,正视自己的不同,调整心态去面对,是父母给奥吉的新课题。也是父母在全力呵护之外应该对孩子尽到的责任。

看电影时一直没有哭出来,但数次鼻头微酸,片子里没有煽情的处理,主创非常克制,老师的每月箴言都和善良有关。在一个家庭观众为主的温情故事里不过度煽动观众的情绪在我看来是导演的大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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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母爱奇迹作文

全文共 1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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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来,亲爱的,到妈妈这儿来,过来一点点。来,我的小宝贝。”在美国密尔沃基市郊外一家人家的院子里,人们曾经看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每天在院子里对着一个样子傻乎乎的瞎眼男孩这样亲切地呼唤着。这孩子已经16 岁,比妈妈还高一头。但是他不能走路,只会用手扶着栏杆站立。母亲帮他把手放到栅栏上,帮他移动腿脚,让他颤巍巍地移动两三步。妈妈这样耐心地教他已经有几百次了,现在他能够移动几步了。春天的阳光照在母亲布满皱纹的脸上,她幸福地笑了。

这位老妇人名叫梅·李姆卡。有一天,密尔沃基县中心医院的一位儿科专家给她打来一个电话,问她愿不愿意照料一个六个月的病孩。这孩子全身瘫痪,失去了听觉,没有双眼,他的父母将他扔在医院里不管了。孩子名叫莱斯利。这位儿科专家说:“这孩子很快会死去的,只要你在他死以前照料一下,行吗?”梅·李姆卡当了多年的保育员,当时她已有五个长大成人的孩子。她的丈夫是位熟练的建筑工人。梅·李姆卡十分干脆地回答道:“如果让我来照料这孩子,这孩子当然是不会死的。”

梅·李姆卡从开始带这个孩子的那天起,就认为这个婴儿跟别的婴儿一样,需要教育,需要爱抚。起初,这孩子连吮吸奶头都不会,在医院里是用橡皮管子灌奶汁的。李姆卡把奶嘴放到孩子小嘴里,自己的嘴贴着孩子的嘴唇,做出喷啧的吮吸声,才慢慢教会了他吸奶。她替孩子洗澡,一连几个小时地抱着他,对他轻轻地说着话,小声地哼着歌。就这样年复一年地把孩子带大了,但这孩子仍然不会哭,不会笑,不会站立,更不会走路。有时,当梅·李姆卡抚摸着孩子的手、脚时,她会为孩子这样子伤心地流出泪来。她把孩子的手放到自己面颊上,让他感觉到眼泪。但是,李姆卡从来不把孩子当作自己的累赘。在丈夫帮助下,她设计了一个两边带有小环的三角皮带,用它围在孩子腰上。她拖着孩子一步步上台阶,让孩子跟着学迈步。后来她又做了个带链条的围栏,让孩子扶着围栏学站立。终于,经过几百次训练莱斯利到底学会了扶着东西站立,并且能摸索着迈步了。尽管他到16岁才学会站立,但在梅·李姆卡看来,孩子的进步是惊人的,谁能想象到一个六个月就瘫痪了的婴儿能有今天?

有一天,一群孩子在李姆卡的院子外面玩,李姆卡问孩子们:“你们在干什么?”孩子们答道:“我们在做游戏。”突然,站在栅栏旁的莱斯利说道:“我也在做游戏。”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说了一句完整的话,声音虽然粗重,但却完全能够听懂。有一次,李姆卡看见孩子在用食指勾动一个捆包裹的绳子。“这是什么意思?……是音乐?”于是她让莱斯利的小屋里充满音乐声,一小时又一小时地在那里放收音机、唱片和电视节目。不久,她和丈夫又买回一架二百五十美元的旧钢琴,把它放在莱斯利的房里。慈爱的妈妈一次又一次地把孩子的手放到钢琴的琴键上,让能感觉到自己的手能够产生乐音。1971 年的一个冬天,早上三点左右,李姆卡被一阵音乐声惊醒。谁在弹奏柴可夫斯基钢琴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她推醒丈夫,问他是不是忘了关上收音机。丈夫说没有。那么这音乐声是从哪儿来的?李姆卡从床上爬起,打开起居室的灯,看见莱斯利正坐在钢琴旁,灵巧而自信地弹奏着。李姆卡兴奋地向孩子奔过去,把他紧紧地搂在怀里,热泪又一次顺着她的面颊流下来。这时,莱斯利也哭了起来,他哭得那么伤心,哭了很久很久,他第一次用音乐和眼泪表达了他的欢乐和痛苦。

接着,母亲教会他自己上厕所,自己洗澡、刷牙。而他的钢琴技艺也日渐娴熟,并且又学会了唱。他的歌喉宏亮、浑厚,他是在学会流利的讲话之前学会唱歌的。他能弹奏意大利歌剧中的许多名曲。

关于盲童莱斯利发育成长的故事,不胫而走,很快传遍美国。不少团体邀请他去参加音乐会。起初李姆卡谢绝了这些邀请,后来,她觉得这些社交活动也许会使莱斯利进一步发展智力,音乐会将使他感到自己生活在社会中。因此,她让莱斯利在观众中表演。“当我的孩子向千千万万观众演奏时,他们会得到从未有过的感受。一个象我的莱斯利这样毫无希望的孩子,居然能长大成为一个有才能的人,这是发生在人类身上的奇迹!”李姆卡自豪地想道。而这位相貌平常,84 岁高龄的善良慈爱的老妇人,便是奇迹的创造者!

[母爱奇迹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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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第56号教室的奇迹读后感

全文共 4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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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小的教室里,创造出最大的奇迹迹!

这是一本向家长和老师阐释什么是真正教育并如何实施教育的指导手册。真正的卓越是靠牺牲、错误,以及大量努力换来的。第56号教室的庄右铭:成功无捷径!第56号教室的口号:做个好孩子,行事要努力!一位好老师就是教室的奇迹创造者!

教师的任务为何?学生踏进你的教室,可以学到什么?可以带走什么?要想成为学生和家长心目中的好教师,要做到哪些呢?

第一、学会关爱

世界上的爱各种各样,而老师对学生的爱是一种复杂而高尚的精神境界。教育心理学家认为,这种爱是由老师老师的理智感、美感和道德感凝聚而成的一种高尚的教育情操。内容上表现在老师深入细致地了解学生,真心实意地关心学生,充分尊重、信任学生,严格要求学生等。爱学生是教育学生的起点和基础。教育不能没有爱,就像池塘不能没有水一样,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作为一名好教师,要让学生时时处处能体会到你对他们的爱,教育才会起到正正的作用。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则把教师热爱学生作为“教育的奥秘”,他的座佑铭是“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们。”

第二、学会倾听

倾听是实施有效教育的基础和前提。心理学研究表明,人在内心深处,都有一种渴望别人尊重的愿望。作为老师,要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教育,就必须尊重学生,倾听学生的呼声,了解学生的疾苦,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做什么;有什么高兴的事,有什么忧愁的事;他们学习中有什么成功的地方,有什么困惑;是方法的问题,还是心理的问题,是习惯问题还是基础问题。对这些问题有个比较清醒的认识,就可以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所以在了解学生时候,就要放下老师的架子,平易近人,和蔼可亲,增加老师的亲和力,使其“亲其师,信其道”,学会倾听。可是我们许多老师,不愿意听学生的倾诉,不愿意听学生的唠叨,总认为自己高人一等,比学生高明,没有必要倾听学生的诉说。其实学会了倾听,就能够深入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学生们就感受到老师对他们的尊重和关怀。他们就愿意把自己的想法、愿望、要求、困惑告诉你,求得老师的关怀和尊重,求得老师的宽容和理解,求得老师的帮助和解释。这个时候所进行的交流,就是心与心的交流,就是灵魂和灵魂的激荡。所以,倾听是实施有效教育的前提。

第三、学会欣赏

欣赏是有效实施教育的态度,是有效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学会倾听的基础上,欣赏学生。不仅包含了对学生的理解和宽容,更重要的是把学生当做正常的人一样;不仅欣赏优秀学生的优秀品质,而且,要学会欣赏学生的缺点和失误。有位哲人说过“世界上没有垃圾,只有放错了地方的资源。”我套用这一句名言“人没有不良品质,只有用错了地方的性格。”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对优秀学生欣赏,几乎每个老师都能作到,但是对差生的欣赏,就几乎没有人认同了。

第四、学会赞美

赞美是欣赏的结果,是欣赏学生的自然流露,是对倾听和欣赏的巩固。她和表扬不同。她不是当着学生的面的表扬,而是在学生背后的赞美。她是融洽人际关系的法宝。实践表明,两个互相仇视的人,如果在背后听到敌人在赞美自己,马上就会烟消云散了,所有的恩恩怨怨在眨眼之间就归于乌有了。老师的倾听是不是假的,老师的欣赏是不是做作出来的,只有当学生听别的同学说出来的时候,才会从内心深处认同,才会对老师的教育感激,对老师的教育感恩,才会肯定老师的诚意,才会不自觉地在老师的期望方向上,迈出步子。

做好老师,一定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应用不同模式,不同套路去实施教育,在关心、关怀的基础上,倾听学生的心声,真诚地欣赏学生的长处,赞美学生的优秀品质,这样就一定能够带领学生,完善人格,走向人生的新境界。

第56号教室的奇迹读后感3:

《第56号教室的奇迹》:让孩子变成爱学习的天使。这是轰动全美的热门教育畅销书,美国总统、英国女王同时推荐的“全美最佳教师”、《好妈妈胜过好老师》作者尹建莉、《中国教育报》等名家和媒体联袂重点推荐的好书。这个寒假我粗读了这本书,书中的么个故事多事那么的感人。如果我们的孩子有幸能遇到这样的老师,那个该是他(她)一生最大的幸运了。因为他,一个普通的老师,用他独有的教育方式,改变了孩子的一生。这是多么的令人震撼呀。

雷夫,一个洛杉矶市中心的一间又小又破的教室的中的老师,他以信任为基础,教会孩子们用积极的态度与耐心来面对问题,他的教育侧重于人品性的培养!而我们在教育学生的时候,更多的是注重成绩的提高。我们的一切业绩都是与成绩挂钩的。上级评价老师,要看他的教学成绩,就要看高考中考的成绩了;家长评价老师,看这位老师所教出的学生都考上了什么样的学校;学生评价老师,看自己班里的学生的成绩比别的班高不高……等等情况,都是原本清高的老师,不得不把眼光都放到了成绩上,而忽视了对还洗的品行上的教育。我们只是看到了眼前,而忽视了孩子们的将来。

雷夫老师在书中明确提出了教育的真正意义是让学生成为一个更好的人,老师的责任是要不断挖掘学生的潜力,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品格。我们总是说,爱是最好的老师。但是我们作为交是的爱心是需要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去浇灌,需要对他人的那份责任,爱不只是言语的承诺,更是承诺之后的身体力行。雷夫正是这样做的。他从教室里的那把火开始,他的印象已经深深停留在孩子的脑海;他平时教导孩子的学习方法,可见他常常为孩子思考;他平时利用活动教导孩子去理财,可知雷夫时刻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他教导孩子从小事开始管理,可见雷夫的真正热诚的内心……一件一件的事情,都非常具有教育意义。以信任为基础、以道德发展的六阶段为指导、以各种游戏为辅助工具。雷夫倡导“没有害怕的教育”和彼此信任,他反复强调知识本身就是最好的奖品,他运用了“道德发展六阶段”理论:“我不想惹麻烦---我想要奖赏---我想取悦某人---我要遵守规则---我能体贴别人---我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并奉行不悖。”这六个阶段的总结真是太精辟了,我会努力向雷夫学习!

身为语文教师的我,《第五十六号教室的奇迹》使我明白:一名好教师,在他的教室里要有课程意识。雷夫老师的五十六号教室充盈着课程。这个课程是结合教材的学习给我们师生发展设置了一个向上发展的台阶,有利于我们更好的进入学科的学习。对雷夫老师设置的课程中,我对他设置的阅读课程和写作课程较感兴趣。首先,阅读课程,使学生爱上阅读,阅读是生活的基石,通过阅读和世界联系起来。雷夫开发的阅读课程与行政推行的阅读是完全不同的。从内容的选取、评估等方面都是属于自已的创造,雷夫的阅读侧重于学生一生的发展,因阅读而拥有美好的人生。其次写作课程,雷夫的写作课程非常系统。特别是雷夫的阅读心得的设计,简直就是一个作文写作的思维训练。在写作课程上渗透了终身发展的思想,也渗透了雷夫精确性训练有素的要求。雷夫有一项处罚是恐怖重写,训练学生第一次做到正确的书写。这也是苏霍姆林斯基强调的有效学习的重点。

我们现在得到学生都惧怕阅读,他们不爱读书,而现在的孩子自己把自己封闭在家中,过着“宅”日,他们不愿意与人交往,而总喜欢生活在虚拟的生活中,他们的交往能力极差,因而,我在今后的教学中,要注重培养孩子终身阅读的习惯,注重写作的培养。老师在学校里知道孩子进行阅读,还要与家长沟通,让家长也热爱阅读,因为让孩子爱阅读,家中就要营造出一个阅读的氛围影响孩子去阅读,让他们从书中得到快乐。教学不是一件简单的工作,读了这本书,我特别感觉到雷夫工作量很大,雷夫老师说过,“当一位好老师是世上最难的工作。”一个好老师需要智慧,需要激情,需要耐性,需要爱。他那“魔鬼式训练”、学习“八法则”——解释、示范、模仿、重复、重复、重复、重复、再重复,都是建立在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上的!雷夫给孩子们留的课外功课丰富:班级旅行,排练莎士比亚话剧……让孩子在这些活动中锻炼了能力,培养了良好的品格。我们现在总是说孩子都不爱学习了,就喜欢玩儿游戏,其实孩子都是爱学习的,都是有上进心的。就是因为我们现在太重视优秀率、及格率了。我们身为教育者应该以塑造孩子的人格为目的的。

雷夫老师走进了那间又小又破的56号教室,看着他把“品格”、“付出”、“谦逊”、“支持”传达给学生,是他,让学生生活在一个不必“害怕”的净土,让学生的特长得以发挥,让学生的缺点得以改正。雷夫老师用自己对于教育的热忱感染了一届又一届的学生,使他们步入成功,终生受益。

对于孩子,我们身为成年人的老师,往往对他们缺乏信任,而雷夫老师,却给予了孩子信任。在56号教室里孩子没有恐惧,没有压力,惟有信任与快乐,开学第一天,雷夫就与孩子们玩游戏,让孩子们从游戏中知道:破裂的信任是无法修补的,除此之外其他的事情都可以补救,雷夫老师允许学生有原因的犯错误,但是不能破坏老师对他的信任.当然他也愿意给学生赢回信任的机会,更重要的是雷夫老师更加注重身教,下面这段话可以让我们思考很多:“我有问必答。你提出的问题以前有没有人问过不重要,我是否觉得疲累也不重要。我必须让孩子们看见我热切希他们理解,就算他们听不懂,我也不以为意。雷夫老师用信任取代恐惧,做孩子可以信赖的依靠,讲求纪律、公平,并且成为孩子的榜样。细想自己多年的教育,总是希望孩子按照自己的要求去做,不让他们犯错,甚至不能容忍孩子犯错。把自己对工作要求与对孩子的要求一致,使得很多的孩子不是自觉自愿地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而是因为害怕去做。使得孩子做任何事情都是不情愿的。在这一点上,真的应该好好向雷夫老师学习,雷夫老师面对孩子身上存在的缺点,诸如作业不带,他不盲目地批评孩子,所表现的是对孩子充满了理解和期待,设身处地地为孩子着想,给予孩子自己改正错误的机会,同时,他对孩子充满了信任,这种信任的力量也是巨大的,最终,这个忘带作业本的孩子再也没有忘带作业。可以说,在相互的信任下,达到了最好的教育效果,同时,也让孩子永远记住了雷夫老师,雷夫老师的人格魅力也深深地烙在了孩子心上。所以要成为受孩子喜欢的老师,就要学会设身处地地为孩子着想,同时,用期待和信任的眼光去看孩子,并努力和孩子建立起一种平等的信任关系,这样,孩子才会真正信任你,亲近你。

雷夫老师的“道德发展六阶段”:第一阶段:我不想惹麻烦。第二阶段:我想要奖赏。第三阶段:我想取悦某人。第四阶段:我要遵守规则。第五阶段:我能体贴别人。第六阶段:我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并奉行不悖。他深信:着力孩子的品格培养,激发孩子自身的高要求才是成就孩子一生的根本。他让学生人人树立“成功无捷径”的信念。“成功无捷径”是56号教室的座右铭,“好孩子,行事要努力”是56号教室的口号。我个人觉得雷夫老师之所以能获得成功,全取决于他的职业良心,他的真实,坦荡,勇敢,敢于面对自己的不安、痛苦,敢于面对教育的困惑、不良现象,而后有所思考,并能用自己的方式去做一些努力,用自己的双手去为他的学生撑起一方天地,让第56号教室的学生有最大程度的发展。他的教育历程和教育信念值得我们每一个为人师者思考和学习。教育中的德育为先,因为我们只有先学会做人,才能学会做事,才行走向成功。雷夫老师的独特的教育方式和班级管理形式,值得我们实践和探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反思、探讨、总结,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看着封面上雷夫老师和孩子们灿烂的笑容,想想我和我的学生,想想我自己的教室,我自己的学圣,真的发现,营造一个属于我和学生的56号教室,距离很远很远,但我会努力按照雷夫老师的方法,试着去改变,把孩子变成爱学习的天使,把教室变成温暖的家,让学生在属于自己的教室里获得学业和人格的成长。使得我的学生也都如雷夫老师的学生那样,深深地爱上这间教室,迷恋在学习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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