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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远方有奇迹全文精彩20篇

《奇迹男孩》是一部非常励志的电影,适合家长和孩子一起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如果远方有奇迹全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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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8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 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会议。

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总结2015年经济工作,分析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部署2016年经济工作,重点是落实“十三五”规划建议要求,推进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李克强在讲话中阐述了明年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具体部署了明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贯彻落实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妥善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优化,改革开放向纵深迈进,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今年主要目标任务的完成,标志着“十二五”规划可以胜利收官,使我国站在更高的发展水平上。同时,由于多方面因素影响和国内外条件变化,经济发展仍然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化解。

会议认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这是我们综合分析世界经济长周期和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及其相互作用作出的重大判断。必须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必须克服困难、闯过关口,坚持辩证法,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基本面是好的,潜力大,韧性强,回旋余地大,另一方面也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特别是结构性产能过剩比较严重。这是绕不过去的历史关口,加快改革创新,抓紧做好工作,就能顺利过关。必须锐意改革、大胆创新,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理论上作出创新性概括,在政策上作出前瞻性安排,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会议指出,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要努力实现多方面工作重点转变。推动经济发展,要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稳定经济增长,要更加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宏观调控,要更加注重引导市场行为和社会心理预期。调整产业结构,要更加注重加减乘除并举。推进城镇化,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核心。促进区域发展,要更加注重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空间均衡。保护生态环境,要更加注重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保障改善民生,要更加注重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进行资源配置,要更加注重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扩大对外开放,要更加注重推进高水平双向开放。

会议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是适应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综合国力竞争新形势的主动选择,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

会议指出,明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经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和改善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实行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战略上坚持持久战,战术上打好歼灭战,着力加强结构性改革,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提高投资有效性,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增强持续增长动力,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改善,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明年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相互配合的五大政策支柱。

第一,宏观政策要稳,就是要为结构性改革营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大力度,实行减税政策,阶段性提高财政赤字率,在适当增加必要的财政支出和政府投资的同时,主要用于弥补降税带来的财政减收,保障政府应该承担的支出责任。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为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降低融资成本,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社会融资总量适度增长,扩大直接融资比重,优化信贷结构,完善汇率形成机制。

第二,产业政策要准,就是要准确定位结构性改革方向。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加快服务业发展、提高基础设施网络化水平等,推动形成新的增长点。要坚持创新驱动,注重激活存量,着力补齐短板,加快绿色发展,发展实体经济。

第三,微观政策要活,就是要完善市场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和消费者潜力。要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在制度上、政策上营造宽松的市场经营和投资环境,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创新发展,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利益,提高企业投资信心,改善企业市场预期。要营造商品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市场环境,破除市场壁垒和地方保护。要提高有效供给能力,通过创造新供给、提高供给质量,扩大消费需求。

第四,改革政策要实,就是要加大力度推动改革落地。要完善落实机制,把握好改革试点,加强统筹协调,调动地方积极性,允许地方进行差别化探索,发挥基层首创精神。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抓好改革举措落地工作,使改革不断见到实效,使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第五,社会政策要托底,就是要守住民生底线。要更好发挥社会保障的社会稳定器作用,把重点放在兜底上,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会议认为,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结构性改革任务十分繁重,战略上要坚持稳中求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战术上要抓住关键点,主要是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

第一,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要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办法,研究制定全面配套的政策体系,因地制宜、分类有序处置,妥善处理保持社会稳定和推进结构性改革的关系。要依法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创造条件,加快破产清算案件审理。要提出和落实财税支持、不良资产处置、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生活保障以及专项奖补等政策,资本市场要配合企业兼并重组。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做好职工安置工作。要严格控制增量,防止新的产能过剩。

第二,帮助企业降低成本。要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打出“组合拳”。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要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正税清费,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营造公平的税负环境,研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要降低企业财务成本,金融部门要创造利率正常化的政策环境,为实体经济让利。要降低电力价格,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要降低物流成本,推进流通体制改革。

第三,化解房地产库存。要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使他们形成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要明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第四,扩大有效供给。要打好脱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加大资金、政策、工作等投入力度,真抓实干,提高扶贫质量。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降低企业债务负担,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提高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能力。培育发展新产业,加快技术、产品、业态等创新。要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投资有效性和精准性,推动形成市场化、可持续的投入机制和运营机制。要加大投资于人的力度,使劳动者更好适应变化了的市场环境。要继续抓好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口粮安全,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加强农业现代化基础建设,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把资金和政策重点用在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及农产品质量、效益上。

第五,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对信用违约要依法处置。要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改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办法。要加强全方位监管,规范各类融资行为,抓紧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妥善处理风险案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会议强调,推进结构性改革,必须依靠全面深化改革。要加大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推出一批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要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抓住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地方税体系、增强地方发展能力、减轻企业负担等关键性问题加快推进。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尽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抓紧研究提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加快推进银行体系改革,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加快发展绿色金融。要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个人账户,坚持精算平衡,提高统筹层次。要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保基本、强基层的基础上,着力建立新的体制机制,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会议指出,要继续抓好优化对外开放区域布局、推进外贸优进优出、积极利用外资、加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加快自贸区及投资协定谈判、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等工作。要改善利用外资环境,高度重视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对内外资企业要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要抓好“一带一路”建设落实,发挥好亚投行、丝路基金等机构的融资支撑作用,抓好重大标志性工程落地。

会议强调,要坚持瞄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放松,科学确定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把握好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平衡,稳定和完善宏观经济政策,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坚持大力推进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靠改革创新加快新动能成长和传统动能改造提升。要用新思路新举措深挖内需潜力,持续扩大消费需求,发挥好有效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作用,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要大力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着力抓好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要加快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要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要保住基本民生、兜住底线。要健全督查激励问责机制,促进各方面奋发有为、干事创业。

会议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原则,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要坚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注重调动企业家、创新人才、各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善于把握本质、主流和趋势,善于把握社会心理,善于把握时、度、效,深度分析,主动发声,澄清是非,更有针对性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会议号召,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既是对明年经济工作的全面部署,也是对推进结构性改革的重点部署。各级领导干部务必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握正确方向,脚踏实地推进,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以及中央军委委员等出席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中央管理的部分企业和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军队及武警部队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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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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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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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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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生命的诞生是平凡的奇迹作文

全文共 2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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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活真是单纯简单,成绩好,就是终极目标,虽然为了成绩也伤心痛苦过好久,久到那时以为自己会挺不过来,不过,现在想起来,还是最怀念那时。说真的,至今为止,高中是我最快乐的时光,这份快乐永久的留在了我的心底,看似无法超越了,可是我真的希望它会被超越,我渴望全新的发自内心的快乐。

我无数次告诉自己,过往属于时间与岁月,它如时间轴上的坐标,与我现在的位置位置没有任何关系,不管它是好的还是不好的,都不属于我,我都希望我可以忘记它们。

生活中有好多真理,都相互矛盾。比如,一步走错,全盘皆输,这是一句,再如另外一句,生命在自己手中,我觉得它们有些矛盾。

在大学期间,我边摆过地摊边学习。我感受着身边经过的行人也不时抬头看看他们。我看到了这是实实在在的生活,正如我出来买东西,希望挣点零花钱一样。当真正独立的那天,我会很勇敢么,我能活出一种别样的心态么。当步伐艰难的老人从身边经过,我疑惑,这也会是几十年后的自己么,仿佛到那时,一切都归零,伟大抑或平凡的一生都将谢幕到那时每个人都能真切体会到,理想,名利,事业,等等在生命面前都将让位。于是我对自己说,我要永远让自己年轻,永远活得年轻。

上面这段话,是我曾经一篇没有写完的文章,那时取名:纷繁年代。如今我真的大学毕业了,貌似没有做到如当初所说,纷繁年代,不知所做。

大学毕业后我没有找工作,做了8个月的现货投资,我现在说不好自己对于金融的感觉,说个比喻,也许如每个人的初恋般,也许难以忘怀,也许又爱又恨,也许不堪回首。

我暂时放下了曾经冠以崇高的事业,还是有点不舍,但我必须这样,金融好像不允许犯错误,因为错误的代价太大了,我还不够成熟,所以几年后,我要以一个全新的更好的自己来面对它。

在金融界有句很有名的话,历史不会简单的重演,但却惊人的相似。我也无数次掉进历史的循回中,无奈,无解。

努力到无能为力,拼搏到感动自己,刚刚看到,大学同学发表的说说。虽说跟她接触不多,了解不深,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是个很努力的人。

所有付出都值得肯定,所有生命都应得到尊重,这是我无数格言中的一句。

我不知道自己够不够努力,当局者迷,可身边也没有什么懂自己的旁观者。快过年了,本就孤独的我,也许更孤独了。我喜欢孤独,它并不苍凉,它是一种独特的美。

今年是猴年,大家都会怀念起孙悟空来,那首唱大圣的歌写的多好啊:齐天大圣是我,谁能奈何了我,但是我却依然不小心败给了寂寞,如果让我活,让我有希望的活,我不怕爱错,就怕没爱过。

对于我来说,生命总是在不断的重新开始。我要规划下未来,立刻行动起来。

我觉得自己好复杂难懂,我第一次有种不了解自己的感觉。小学时我想当天文学家,不过我至今仍有一颗太空梦。大学之前,崇尚创业,崇拜企业家,是的没错,我现在也崇拜企业家。大学期间,研究了4年的金融,读了好多书。专业是物理学,所以我也崇尚科技。我喜欢服装,还想当服装模特。

我不是一个幻想家,我要踏踏实实,做好自己选择的每一件事。

与其说生命在继续,不如说,在逐渐的不可逆的消耗。想到这里,我总恐惧,不是恐惧生命的消逝,而是怕自己活的不够精彩,辜负了这仅有一次的生命。

我不是一个消极的人,只是多了些,不知是有用还是没用的思考。

又见一帘幽梦中,费云帆开导紫凌,面对这一片灯海,每一盏灯下都有一个故事,和他人相比,自己的故事都不算什么。每个人都有或多或少的故事,一些事情发生在别人身上时,我们叫它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我们叫它灾难。

突然想起以前听过的一个故事,一个年轻人问一位老者,为什么我没有金钱,没有地位,什么都没有,老者说,如果你什么都有,你就不是20多岁了。人总是很矛盾啊,小时候想长大,长大了又迷茫,年轻时,慨叹自己一无所有,而老了,又后悔没有好好珍惜享受生命。所有的节奏都有规律的错开,没有一步在点上。

被我是路人甲这部电影感动过,那时喜欢它,是因为那里人的善良。如今,我仍喜欢,没有变。感动过我的电影其实不多。那里的很多情节我都记住了,这种记忆,如戏,我的心就是放映机。

高中时写过一本没有出版的书,书中有个主线,是主人公对北大的追索。是的,这里有我的影子。那是我第一次真实的触碰理想,不过,结果是破灭的一塌糊涂。在那本书中,我写了好几首小诗,那时有另外一种灵感。这本书在班里还产生小小的影响,感动了一些同学,而我永远记住的是,它感动了我。

我知道人性有很多弱点,生命至始至终都不会完美。正如这种残缺的美,才是生活的主线。

人们爱分享,谁都渴望被关注。更深一层次,我渴望被理解,渴望有一个知己。

想用个很特别的方式结束这具有历史意义的一章。

同样写一首诗吧,记录这一路成长的历程。

我对夜晚有一种特别的迷恋,

它会把任何普通的地方蒙上神秘的面纱。

置身于黑夜,

好似能穿越时空。

我是宇宙中可以忽略的尘埃,

飘飘荡荡,无处安放。

平平淡淡,无声无响,

日出日落,四季更替,

我找到了最初的自己,

在心底从未忘记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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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友谊生命的奇迹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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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一只普普通通的灰蜘蛛。为了朋友的生死,不顾一切,在网上织出一个个被视为奇迹的文字。

威尔伯,一只体弱的落脚猪,命运将它和夏洛连接在一起。最后因为夏洛而得以活着。

《夏洛的网》为我们讲述了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在朱克曼先生的谷仓里,住着一群动物,它们的生活平静而充实。一天,一只老羊带来了一个糟糕透顶的消息--小猪威尔伯即将死亡,成为人类的食物!作为一头猪,这是无法避免的命运。这时,蜘蛛夏洛却说:“我来救你!”为了威尔伯,夏洛织出了一个又一个被视为奇迹的文字,最终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但是夏洛的生命却走向了尽头……

是什么令夏洛在网上织出文字,救威尔伯?是友谊。又是什么令威尔伯的命运获得逆转?也是友谊。友谊是什么?友谊是奇迹!生命的奇迹!

夏洛为了威尔伯付出了那么多,但它不求回报、无怨无悔,与威尔伯患难与共,这真挚的友谊深深地打动了我。现在,生活中又会有几个像夏洛这般的好友,会与你同甘共苦?是的,渺渺无几。

想想我们身边的人与事吧!我们都有自己的朋友,但是有时我们并不懂得珍惜,会和她们吵架、绝交,当我们失去时,才知无法挽回,才知来之不易,让我们珍惜友谊吧!

[友谊生命的奇迹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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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五、有自信就可以创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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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高估自己的能力,但是更不能低估自己的潜力。你的大脑就像一个沉睡的巨人。实验同时证明:人脑中约有80%的“空白地”有待开发。爱因斯坦,这位跨越时空,彪炳千古的科学巨星,也只动用了大脑潜能的30%。可见,人脑承受力及其潜在能量对相对处于无限时空之中而其极短暂的每一个人的生命来说,堪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智慧资源。孩子们,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自信?你现在取得的成绩,动用了多少脑细胞?是全部吗?一定不是!你的潜能等你自己去开发,你的巨人等你自己去唤醒

最后,我还想说:剩余的百天中,无论你的成绩多么的辉煌,不要被它冲昏头脑,要将它转化为前进动力;无论你的成绩多么的落魄,不要被它击碎信心,要将它看成一种成功前的磨砺;如果一个人十年坚持做一件事,就算成不了大器,也能成为一种人才;我们为高考坚持不懈了三年,就算不能人人凯歌高奏,也要做到无怨无悔;让我们一起再次出发,都请记住,努力的路上你不是孤独者,都请坚信,最后的一次考试才是你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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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保护生命奇迹,开发新型能源作文

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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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业的进步,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人类的生存都与环境密不可分。到目前为止,人类尚未发现第二个地球,地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唯一家园,所以保护环境至关重要。而要保护环境,最重要就是避免污染,开发新型环保能源

传统能源不仅利用效率有限,而且污染严重。如传统的煤、石油、天然气等燃料不仅不可再生,且燃烧后会产生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污染大气。目前,由于二氧化碳含量增多引起的温室效应已经越来越严重——两极冰川融化、全球年平均气温增高;酸雨的魔爪正撕裂着地球的肌肤,工业废水正腐蚀着地球的血液。所以,开发新能源迫在眉睫。

目前,氢气是人类探索到的理想燃料之一。氢气可以通过给水通电分解得到,而氢与氧燃烧后的生成物是水。因此,用氢气作燃料,不仅无污染且可以循环利用。我国的长征三号第三极发动机就是液氢液氧发动机。

太阳能也是一种非常理想的能源。尽管太阳辐射到地球大气层的能量仅为其总辐射能量的22亿分之一,但已高达173,000TW,也就是说太阳每秒钟照射到地球上的能量就相当于500万吨煤。太阳能既是一次能源,又是可再生能源。它资源丰富,既可免费使用,又无需运输,对环境无任何污染。为人类创造了一种新的生活形态,使社会及人类进入一个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的时代。太阳能的开发利用前景非常广阔。

自然界中的水也是一种能量载体。水能不仅较容易利用,还能循环使用。目前有待开发的水能主要是海洋能。海都被水覆盖着,而海洋的储水量就占96。5%。由此可想,海洋蕴藏的能量该有多大。海洋是大自然给予我们人类的巨大宝库,我们一定要好好利用。

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原因之一就是垃圾处理不当。有人说过“垃圾就是放错了地方的财富”,只要我们处理垃圾得当,不仅不会污染环境,还能再次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我国每年因垃圾造成的损失近300亿元,但如果将其综合利用却能创造2500亿元的效益呢。

垃圾发电主要是对不可回收垃圾的处理。首先,把垃圾回收进行分类。对燃烧值高的进行高温

焚烧,使高温焚烧产生的热能转化成动能进行发电。对不能燃烧的有机物进行发酵、厌氧处理,产生沼气用作燃料。只要我们用心,垃圾也能变成宝。

地球上的环保能源如此之多,为什么我们不去好好利用呢?保护地球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的家园,就是为子孙后代谋福利,就是为人类未来的发展作贡献。地球是宇宙的奇迹,我们绝不能让这个奇迹毁在我们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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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大自然的奇迹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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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们去多伦多游玩,最让人记忆犹新的是尼亚加拉大瀑布了!

尼亚加拉大瀑布在加拿大多伦多以及美国的交接处,听导游介绍瀑布分两个:一个属美国,名叫“新娘的面纱”,初闻其名,给人一种圣洁与神秘的美感。一个在加拿大,形如“马蹄状”,瀑布雄伟而壮观。

我们首先来到SKYLON观赏塔远望瀑布全景。刚到塔下,只感觉烟雨朦胧,倍感舒服,我猜可能是大瀑布溅出的细小雨丝!登上塔顶,瀑布全在我的视野之中了,“哗——哗”的水声随处可闻。瞧,“新娘的面纱”,真如一幅巨大的洁白轻纱遮挡住了新娘的脸,一尘不染。而“马蹄状”的瀑布呢,一边弯曲,一边斜着,犹如一匹骏马奔腾在天际留下的足迹。综观瀑布全身,白练腾空,水花飞溅。瀑布上空烟雾缭绕,飘飘如仙境一般。

从观望塔下来,我们就乘船驶向“新娘的面纱”,这次可以一睹她的芳容,可是水花好像故意和我们作对,它们欢呼着,雀跃着,倾泻而下把新娘的脸遮盖的严严实实,就是不让我们看清庐山真面目,真恨不得撩开这面纱会一会这神秘的新娘。

刚刚还和风细雨,令人浮想联翩。刹那间,巨大的浪儿前赴后继,犹如千军万马向我们冲来。这时水声如雷贯耳,像发怒的狮子在号叫,它们张开了血盆大口,要吞没整个船只。地也震了,风也狂了,豆大的雨点在船上乱窜,雨衣也不管用了,裤管早就湿透了。原来我们的船只已驶近了“马蹄形”瀑布,那瀑布蔚为壮观,气吞山河,让我们真正领略到了大诗仙笔下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磅礴气势,真不愧为世界八大自然奇观之一。阳光总在风雨后,转眼间,两道彩虹同时出现在我们的眼中,一道在半山腰,一道映在水中,清晰可见。红、橙、黄、绿、青、蓝、紫,色彩艳丽,五光十色。

尼亚加拉大瀑布是大自然的奇迹,将永远铭刻在我们的心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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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奇迹男孩观后感

全文共 1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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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部电影的时候,非常感动,看完之后,却有一种很释怀的感觉,说实在,《奇迹男孩》不是我们以为的那种煽情片,反而是非常淳朴和细腻,甚至观影完毕之后,心情大好,这是为何呢?

《奇迹男孩》在去年好莱坞跟《正义联盟》同期PK,最终拿下了1。29亿的美元绝非偶然,电影拍得很真诚,根据真人真事改编,具体故事其实源自自R·J·帕拉秋所著的同名畅销小说,电影最终让人相信,这个世界是美好的,是温暖的,一个面部畸形的孩子都能做到,你为什么不能。

这样题材,如果放在中国,我们几乎可以猜得到电影会怎么拍。小男孩“身残志坚”,最终克服一切困难,完成了某某壮举,最终感动中国。没错,这是我们熟悉的励志,常规操作。

但《奇迹男孩》最特殊的地方,就是电影中的小奥吉,除了面部畸形之外,并没有完成什么“壮举”,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孩,有过困扰,有过失落,最终积极的面对生活。就像电影结尾,小奥吉获得学校颁发了一枚勋章,小家伙一脸茫然,他不明白为什么给自己颁发这枚奖章,自己明明什么也没做。

是才最感人之处,小奥吉是单纯的,他不会知道,正是他,感染了身边的所有人。

《奇迹男孩》围绕着小奥吉的一条主线,分化出多条支线,父母、姐姐、姐姐的闺蜜,还有奥吉的小伙伴。但在他们的故事中,每个人,不论年龄、性别,在成长都会遇到质疑、泪水、冷眼、谎言、误解、痛苦、嘲讽、挣扎、阵痛。他们一度迷失自己,一度把自己封闭起来,面对这个世界,感到茫然。而他们,都是正常人。

这是全片我最喜欢的地方,没错,电影就是用这个面部有缺陷的男孩的故事,来反衬我们所有人,进而产生共鸣和感动。我们被感动的,不是小男孩自己的故事,而是我们自己的影子。一杯水能让光影折射,一个男孩能让善良被选择。奥吉是杯水,折射出每个人的善意。

所以这就是西方家庭电影的特殊之处,《奇迹男孩》主张人心向善,电影拍得非常温暖,一度让我怀疑不是真的,可恰恰这个源自真人真事的故事有着极高的感染力。归根结底,无缘无故的爱和无缘无故的恨都是不存在的,对待奥吉这样的孩子,是善良包容,还是歧视欺凌,关乎于人的内心。相信最后还是会通过时间的积累和不断的接触,大家也会终于认识到奥吉同样是一个聪明可爱的小孩,只是长相有点吓人罢了。

而对于其他角色来说,这样的“认识”是双向的,当他们发现小奥吉的内心的时候,这个世界也在一点一滴的融化着小奥吉的内心,他带着头盔,把自己封闭起来,想象出来一个小伙伴——《星球大战》中的毛绒绒但善良的楚巴卡。他最初是自我封闭,也正因为他这样的选择,才让这个世界远离他,也让所有人带着异样的眼光去看他。

最重要的,《奇迹男孩》中的每一位主要角色,最初也是这样的。整个故事的温暖格调,其实就是让奥吉也好,其他角色也罢,大家都怀着无比巨大的勇气,迈出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步,才会让这个故事变得更好,带着满满的正能量。比如内特决定听从把奥吉送到学校就读的建议,伊莎贝尔继续自己过去曾经为家庭而牺牲的学业,奥吉学会交朋友和原谅他人的过错,维娅体会到把握自己对各种情感的期待,杰克·威尔认识到知错就改和维护友情的重要性,米兰达愿意坦白说过的谎言和照顾他人感受,这些无一不是他们未曾经历过的事情。

人最难过的是自己这关,茫然未知的结果让人望而生畏,有所踌躇困顿也是难免,能迈出第一步的勇气,这份勇气,无比珍贵,不光来自于自己,还来自于身边人的爱与信任。

归根结底,小奥吉的故事,反衬了我们所有人,人家可以敞开心扉,我们为什么不能呢。因为我们身边,基本都有这样“朋友”——就像楚巴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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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奇迹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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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认为我的运气非常差,语文考试不是80分就是70分或60分,很少有90分以上(包括90分),更不要说100分了,而且分数一直在下降,除了期末好一点点。但这次期中却是个奇迹

星期一就是报分数的一天了,不过每次考试全是差的没话说,所以我对这次考试没有报任何希望,差了也是不会伤心的,因为陈老师说过“没有希望就没有失望。”

开始报分数了,张颖洁的心,砰砰直跳;陈一诺的心,砰砰直跳;陶子涵的心,砰砰直跳……我的心,正常工作,因为我都没有任何信心能考好。李响都考到95分了,我想:“这次我的排名又要倒数第一了。”都已经报到91分了,我肯定是没90分了,不过完全相反,我的分数刚好就落在了90分上,让我更加惊喜的是,从报完我的分数之后就没再报分数了,因为我是最后一个90分以上(包括90分)的人,但是陈老师报了那么久,好像还没听到汤佳睿的分数哩。哎呀!他不会没有90分吧。他这下子要完蛋了,他的妈妈一定不会放过他的。但我也没多想,只想着要赶紧订正才行,不过真没想到还能考90分。

我虽然一直认为我的运气差,但我也没想到,我除了运气不好的时候还有运气好的时候,就像今天的“奇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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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奇迹老师作文350字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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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我们的语文老师换成了侯老师,她有一张灵巧的嘴巴,一双大大的眼睛和一双灵巧的手。

侯老师来之前,我们班的语文水平整体都不好。但是侯老师会让人喜欢语文,让人学会写作,让人爱上读书。她总会一直在你旁边帮助你、指点你。侯老师是一位好老师!

就写一下她让我改变的经过吧!一天放学,老师让我们写一篇作文。第二天,侯老师对我说:“这个作文把它的标题换成魔鬼式的,再把里面的内容变得有趣一些,你照这个写一下,明天,你一定会有收获。”

晚上,我按照侯老师的方法改了许多,把标题改了,内容也改得有趣了,我发现,我会写作文了,还破了纪录,写了整整三页纸。当我第二次交给老师,老师对着我说:“找到收获了吗?”“是作文”我说。老师点点头,笑嘻嘻地说:“你会写作了吗?”我说已经会了。从那次以后,我作文就有了进步。

你们说侯老师是不是一位奇迹老师,听了我的介绍,你们喜欢上了我们的侯老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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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败者的奇迹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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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次来到的约克郡的草篷旁,寻找者前生的气息,尽管,我已不复存在,败者奇迹

我的灵魂注视着周围的一切:破旧的草篷已被时间的流水洗新,草堆上没有留下我的泪水,蛛网早已随风飘逝……是啊,两百年了,留下的,仅仅是人们对往事的回忆――草篷下,一位老人正坐在草堆上,细细地向孩子们叙说着以前的故事。

两百年前,人们收获的季节,我独自走在乡间泥泞中,任凭秋风的嘲讽,没有人注视我,也没有任何事物来慰藉我,枯黄的老叶摇摆着向我证明:我比它没用。凋谢的花儿,傲然地看着我,我却只是俯视大地,我试图去寻找永久的归宿,一步一步,面前竟是一个草篷,在草堆上,伤心的泪水溶入我的回忆:从拿破仑手下叛变到投奔英王,从一次次与拿破仑交锋,到一次次战败而逃……终于,我的无能让英王怒发冲冠,他罢免了我,从此,我便失去了所有……

一只蜘蛛把我从痛苦的回忆中拉了出来,它只是在织网,苦苦的织啊!只怪秋风无情,它不得不一次又一次从新开始,我看着弱小的它居然破涕而笑,却不知为何,是在笑它,还是自己?当我再次注视它时,却让我的苦笑戛然而止――它成功了――它居然将网结成了,这是个奇迹,奇迹!它一手织成的奇迹!我再次落泪,不是伤心,是感动,中学生作文《败者的奇迹》。

四年后,我在俄沙皇的派遣下,率英俄联军与拿破仑在滑铁卢展开了另一场战斗,他拥有三倍于我兵力的优势,副官们说我是在找死,我却努力地用双手和大脑去创造奇迹。

“就这样,威林顿打败了至高无上的皇帝,尽管皇帝后来又重整旗鼓,但却大势已去,他的晚年注定要在尼尔巴岛度过……”老人顿了顿,拾起一根枯草,又娓娓道来,“所以,滑铁卢之役被称为史学和军事上的奇迹。”孩子们欢呼起来,我,便在这欢呼声中含泪离去……

拿破仑的一生贯穿着花儿的开放,却迎来了最后的凋谢。

我经历了无数次磨难痛苦,终于在最后探取了一颗夺目的珍珠。

也许,令世人记忆犹深的是花儿那艳美的姿容,但我,却将永远为这颗珍珠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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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感动心灵,创造奇迹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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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心灵之声残疾人艺术团表演有感

拼搏启迪人生,爱心点亮世界心灵之声艺术团的残疾人们用他们不屈的精神,谱写了一个个生命的华丽篇章。

——题记

蓝蓝的天,白白的云,红红的跑道,绿绿的草地,整整齐齐的座位,催人泪下的表演在我们学校的操场上,心灵之声残疾人艺术团感人肺腑的表演正在进行。

瞧,三人劲舞的《鹰之翼》,表演者竟然是三位只有一只腿的拄着拐杖的叔叔!他们那精湛的舞蹈技术,表演得出神入化,有些高难度动作甚至连我们正常人也望尘莫及。他们没有想自己的命运屈服,舞蹈成为了他们展现精神,诠释生命最好的载体。他们的舞蹈让我深深地明白,折了翅膀依然是鹰。

最吸引人眼球的还是大姐姐的独唱。姐姐的声音很好听,犹如百灵鸟的叫声但是她是一位残疾人。他唱起了我们熟悉的《隐形的翅膀》,我很羡慕姐姐拥有这样的天籁之音。这或许是上天给予她双腿不幸的最大的弥补吧!

还有许多令人震撼的表演,那种震撼是发自心底的,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

面对人生的不公,命运的不测,残疾人们并没有放弃,他们用自己的爱心照亮世界;谈们用自己特殊的艺术诠解了人生的真谛;用他们残缺的肢体支起了一段辉煌的人生,创造了一个个生命的奇迹,走向了一首首时代的强音,赢得了无数的观众的心!既然可以如此乐观的面对生活,面对挫折,我们正常人又有什么理由说自己做不到呢希望大家看了这次演出后,学会像老鹰一样搏击长空,学会像残疾人一样坚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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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信心创造奇迹的作文素材

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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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时候,有一段时期战争频频,国患不断,大将军李卫带领人马杀赴疆场,不料自己的军队势单力薄,寡不敌众,被困在小山顶上,注定将被敌军吞没。就在士气大减,甚至有要缴械投降之际,将军李卫站在大家的面前说:“士兵们,看样子我们的实力是不如人家了,可我却一直都相信天意,老天让我们赢,我们就一定能赢,所以我这里有9枚铜钱,向苍天祈求保佑我们冲出重围。我把这9枚铜钱撒在地上,如果都是正面,一定是老天保佑我们,如果不全是正面的话,那肯定是老天告诉我们不会冲出去的,我们就投降。”

此时,士兵们闭上了眼睛,跪在地上,烧香拜天祈求苍天保佑,这时李卫摇晃着铜钱,一把撒向空中,落在了地上,开始士兵们不敢看,谁会相信9枚铜钱都是正面呢?!可突然一声尖叫:“快看,都是正面!”大家都睁开了眼睛往地上一看,果真都是正面。士兵们跳了起来,把李卫高高举起喊道:“我们一定会赢,老天保佑我们了!”李卫拾起铜钱说:“那好,既然有苍天的保佑,我们还等什么,我们一定会冲出去的,各位,鼓起勇气,我们冲啊!”就这样,一小队人马竟然奇迹般战胜强大的敌人,突出重围,保住了军队。将士们说:“如果没有上天的保佑,我们就没有办法出来了!”这时候李卫从口袋里掏出了那9枚铜钱,大家竟惊奇地发现这些铜钱的两面都是正面!信心创造奇迹!所以,身陷绝境仍要努力争取!很多时候,人们那种无助、绝望的心情来自以往的经历,是一种学来的行为。当医务人员治疗垂危的患者时,发现那些受到高度鼓舞的患者往往活得更长些;另外,那些满怀希望的患者比失去信心的患者更容易康复,心情也更愉快些。库特·理希特博士曾用两只老鼠做过一次简单研究。

他用手紧抓住一只老鼠,不管老鼠怎么挣扎,他都不让它逃脱。经过一段长时间的挣扎后,老鼠终于不再反抗,几乎是一动不动了。然后,他把这只老鼠放入一个温水槽里,它立刻就沉底了,甚至根本没有试图游泳来求生,它死了。理希特博士把另一只老鼠直接放入温水槽中,老鼠很快就游向了安全的地方。以上研究证明了一个观点:凡是更加努力去争取的人,就会做得更好些。正因为无助无望的心理是学来的,所以,你可以不去学它。你是否学会了在生活中出现困难与障碍时充满希望呢?这是成功者和失败者的又一个分水岭。成功者不会丧失希望,他坚持不懈,他会去寻找其他可行办法,坚持把事情办成。

[信心创造奇迹的作文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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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蜗牛的奇迹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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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爬呀爬,爬呀爬,为了心中的理想不懈努力!速度慢,不怕!人笑痴,不怕!日积月累,为了心中的理想不懈努力!我爬呀爬……”

蜗牛一路高歌,正在向着他心中的圣地前进!

原来,从小他的心中就有一个理想,那就是将来自己爬上金字塔顶!蜗牛的雄心壮志源于他妈妈的教导:“金字塔是世界上最最神圣、最最伟大的建筑,你长大后一定要去金字塔,站在金字塔顶让天空中的雄鹰惊奇、敬佩,那时你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蜗牛!因为你创造了奇迹!”

现在,蜗牛就正在完成他妈妈的愿望。

一天爬一点点,一天爬一点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日积月累、水滴石穿,蜗牛不懈地在向上爬,它要创造出一个蜗牛的世界纪录!一个蜗牛的奇迹!

这一天,蜗牛照旧在为了心中的理想努力地爬着,当他又挪动出一步之后,居然发现再没有可爬的地方了!他终于爬到了金字塔顶!蜗牛的心激动了、沸腾了,但更多的却是成功之后的淡定与从容。正在他享受金字塔顶的微风与景色的时候,一只雄鹰划过天空,朝着他飞来。

“飞得多快呀!”蜗牛心中不由地惊叹着。

雄鹰看见了这只小小的蜗牛,很惊奇地问:“小蜗牛,是谁把你啄到塔顶上来的呢?”

蜗牛照实说:“是我自己爬上来的。”

“这怎么可能呢?你爬行的速度这么慢,你的身体又是如此弱小,怎么可能爬到高高的金字塔顶呢?”雄鹰更惊奇了。

蜗牛淡定地说:“如果每天坚持进步一点点,哪怕爬行速度慢,日积月累,也能创造出令人惊讶的奇迹。”

雄鹰听了,不同地点头,心中升起有股敬佩之情,他没有想到小小的蜗牛能创造出这样的奇迹。

是啊,如果我们也能如蜗牛一般为了心中的理想不懈努力,不怕困难,向着心中的“圣地”前进,还有什么事做不成,还有什么目标达不到?

日积月累,水滴石穿。只要我们始终如一地前进,坚持不懈地努力,就一定能创造出灿烂辉煌的明天!就一定能创造出蜗牛般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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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生命的奇迹作文500字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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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本来就是一个奇迹。——题记

我听说每个人的出生的几率是300000000/1,可以说每个人的出现都是奇迹。我是一个相信奇迹的人,因为我经常见证奇迹的发生,今天我就又见证了一个奇迹。

今天我伏案写作业,旁边有个盛着水的水杯,这时一只飞虫从我眼前飞过,我没有理会继续工作,但是声音还在。正在我打算“缉捕”它的时候它消失了,我一笑然后继续。正当我想喝水的时候看见那小东西张开它的翅膀在水上飘浮着,我顿时来了兴趣:看着小东西要怎样走出我的“弱水”。

于是我把脸凑近水杯仔细的看着这个小家伙,它在用脚在水中划,借这种力量在水中前行。它终于划到了水杯的边缘了,它开始往上爬,但是由于翅膀上粘的水太多,所以只能贴在杯子的玻璃壁上,我一看,心里很是解气。于是就让它自生自灭吧。于是我继续写作业。

过了一会,我的眼睛里射进了一束微弱的异样的一闪一闪的光,循着光线望去竟是那小家伙的翅膀折射的光,它的翅膀从水中拖了出来,开始振翅。

“嗡嗡、嗡嗡。”的声音又会来了。这声音已不是难听的噪音了,而是胜利的赞歌。小小的生命,创造了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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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再一次奇迹的产生800字作文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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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边总是不乏有一些“奇迹”的出现,它总是在我身边紧随着,当我落难之时,它便会降临在我的身旁!

最近有许多“奇迹”接连降临在我身旁,令我这颗孤寂的心变得越发的充实。今天,也不例外,我同平日一样早早的就吃完了晚餐来到教室写作业。由于我不想洗澡,因此这几天我一直都是在学校粗略的擦了擦身,身上总是很不舒服。

在上次父亲将书递到我的手中远去后,我怀疑这一星期都很难见到父亲了,怎料他今日便赶来了学校。他上次听说我很就在学校都未洗上一次澡,身上很脏,上次也未与我告知,今天便急冲冲地赶来学校。他十分关心我,他怕学校没有热水,便提着几个热热的暖水瓶来到宿舍,催促我赶紧去洗澡。当时时间已有六点二十分,七点钟的晚自习我生怕迟到,于是照父亲的叮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冲到澡堂。

一段时间过去了,父亲在宿舍中焦急的等待着,他一边帮忙打扫卫生,一边将那几瓶热水倒给宿舍中的其他同学。我回来了,但见父亲那忙碌的身影,我不觉停住了脚步。一边穿衣服,一边帮父亲整理。只见父亲的最终时不时蹦出了几个字儿:“别急,慢点儿,有时间,没关系,加把劲儿,下次要努力啊!”此时,窗外的寒风刺入我的骨子里,如万根钢针扎在我的心上,令我的心一阵酸痛。寒风刺骨的痛在我的心中是如此的渺小,最令我绞心的是父亲那慈爱的语言。印在我的心里,这股滋味是浓浓的,浓浓的糊在心头,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耐人寻味。

随后,我将父亲送到校门口,帮他捎上些物品。这时的父亲,将我带入了八年前,父亲还同从前般照顾我、呵护我。他与我诉说道从前的经历,那真是灵魂的皎洁,正如当时还愚昧的我一般,父亲还谆谆的教导我该如何生活,临别时走的太过匆忙,说了几句赠言,但句句委婉动听,句句深入肺腑!

我的眼眶湿润了,慈爱的父亲,他的光辉形象将永铭于我心,不管他如何待我,但他对我付出的爱我一生难以回报,这点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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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大自然的奇迹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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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界中,小草碧绿,树木成荫,百花争艳,形形色色的植物给大地披上了色彩斑斓的外衣;雄鹰翱翔,骏马奔腾,翠鸟啼鸣,各种各样的动物为大自然增添了勃勃生机。就连我们人类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是大自然进化的结果。而四季的变化更是大自然的一大特色。

春天,树木抽出了嫩芽,小河中的冰块开始融化,小草也探出了脑袋,欢迎春姑娘的到来。冬眠的狗熊开始苏醒,蛇也开始出来捕猎食物。沉睡的一切都开始复苏。生活,也翻开了崭新的一张画页。春天,代表着崭新与希望。夏天,树木的叶子更加茂密了,夏姑娘这儿一指,那儿一点,小草更绿了,更多的花朵也绽开了笑脸,阵阵花香吸引了许多的蝴蝶和蜜蜂来,它们在花丛中舞蹈、嬉戏……真是好不快话!看来它们还是很喜欢夏天的呦!夏天,代表着热情与活力。过完了春天和夏天,就该秋天了。 瞧,秋姑娘右手拿着她的画笔,左手挎着一个小提篮,一蹦一跳的从远方赶来了,她把她的画笔一挥,枫叶就变成红色的了,而银杏叶则变成了金黄色的。从远方望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调色盘。做完这些,秋姑娘又把她的小提篮往天上一抛,所有的果实就都成熟了。秋姑娘得意的看着自己的成果,不由得呵呵一笑。秋天,代表着成熟与收获。冬天,是一位老爷爷,他迈着沉重的脚步,一步、一步的向我们走近。他捋一捋他那雪白的胡子,天上就下起了大雪,孩子们都出来打雪仗、堆雪人玩。冬老爷爷看到这一幕,笑了。

他喜欢看到有人喜欢他的雪。于是,雪下的更大了。此时,动物们都开始冬眠,一切都再次归于沉寂,只有树上几只还未离开的小鸟在断断续续的鸣叫着,这一年,在冬天的大雪之中,画上了终止的符号——句号。冬天,代表着结束、完结,但,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所以,冬天又反向的代表了一种希望。啊!大自然啊,你是多么的奇妙,让我们看到无数美丽而又迷人的风光。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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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蜗牛的奇迹作文350字

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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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是蓝的,只有一丝白云。太阳公公一出来就烤着大地。一只雄鹰展开有力的翅膀飞着,过了一会儿就累得气喘吁吁。

它望望四周,看见了一座金字塔,它想:我去那里休息吧,那里肯定是休息的好地方。于是它飞了过去,它来到金字塔顶上,脚一碰到顶上就“喔喔”地叫起来,说:“这里怎么这么热呀!”突然,一个东西,闪亮闪亮的,刺得雄鹰睁不开眼睛。雄鹰费力地睁开眼睛,仔细地看了又看,才知道是一只蜗牛,蜗牛说:“呀!累死我了,这塔怎么这么高。”雄鹰奇怪地问:“你身体轻弱,体积小,又走地慢,怎么可能走上来?”蜗牛笑了笑说:“因为这座塔高,我才敢挑战,我不管几天,几个月,几年,只要坚持,就可以成功。”雄鹰懂了,告别了蜗牛,飞远了。

第二天早上,鹰飞过了烈日炎炎的大沙漠,打破了鹰的全部记录。

这个故事给我了一个启发:我要像蜗牛一样坚持,只要坚持,什么事都可以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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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汪国真经典散文《淡泊》全文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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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充满诱惑的世界里,欲望是咖啡,是美酒,是可卡因,淡泊是茶。

非份的欲望鼓舞人,也戕害人。淡泊,不是没有欲望,属于我的当仁不让;不属于我的,千金难动其心,这就是一种淡泊。

不忧淡泊的生活,并能以淡泊的态度对待生活中的繁华和诱惑,让自己的灵魂安然入梦。这样的人,予自己是云朵一样的轻松,予别人是湖泊一样的宁静。

破坏安谧的生活,总是先从破坏淡泊的心境开始的;修补受了损伤的灵魂,总是先从学会淡泊的生活开始的。

诱惑犹如莱茵河上的洛雷莱,欲望好比受不住诱惑撞碎在洛雷莱下的舟子。淡泊能使你心常如明镜,免受灾难。

淡泊给予你的或许不多,但是你所必须的东西都给予你了;奢华给予你的可能很多,但是人所必须的一些东西却可能丢掉了。

一个为淡泊的生活感到痛苦难熬的人,他往往会以更大的痛苦为代价重新认识淡泊。

这个世界有太多的诱惑,因此有太多的欲望,有太多欲望满足不了的痛苦。一个人要以清醒的心智和从容的步履走过岁月,他的精神中不能缺少淡泊。否则,他不是活得太忧郁,就是活的太无聊!

淡泊,不是不思进取,不是无所作为,不是没有追求,而是以纯美的灵魂对待生活与人生。淡泊明智,古人早已对淡泊有过精辟的见解。的确,淡泊犹如美好的天籁。

春天在我们眼里,沙滩在我们脚下,蓝天在我门头上,森林在我们手中。让我们的心境离尘嚣远一点,离自然近一点,淡泊就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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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生命的奇迹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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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童骑黄牛,歌声振林樾……”知道这个说的是谁的歌声吗?没错,就是——蝉!

5月24号晚上,我与郑可伊一起体验了生命中的奇迹

当我们到了本次的目的地——紫马岭公园时,已经听到了隐隐约约的蝉叫声。

这只蝉艰难地向树干上一步一步地爬着,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稳固的落脚点,定住不动了。慢慢的,它身上的湿土已经干掉了,露出了它原本的颜色——深绿色。它的背上开始出现一条竖线,突然,这条竖线裂开了,露出了里面翠绿色的身体。它的背一点一点地拱出来,整个身体都在颤抖,可见用了多大的力气。终于它的头伸了出来,露出了小小的眼睛,它开始把头慢慢向后仰,与它的壳形成了一个90度,它的翅膀——现在应该叫翅芽,还不能用,紧紧的贴在它的身体上。终于,它像仰卧起坐一样起来了,用足抓住了蝉壳,然后把尾巴也拉了出来,翅膀也开始慢慢伸展开来,就变成了一只真正的成年蝉,可是它还要等一个晚上,等到明天早上它才能飞行。

当蝉张开双翼的那一刻,我倍受感动,它在黑暗的土地中待了很久的时间,最长的甚至要达到17年,而它终于从土里爬出来,把坚硬的外壳脱掉,展翅飞翔,却仅有一个夏天的时间绽放自己的光彩,它们是多么的不容易呀。所以当它们唱出它们那美丽的歌谣的时候,我不会忘记它们之前为之所做的努力。

生命的奇迹——蝉的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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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奇迹男孩观后感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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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丑陋,我很抱歉。

他天生面部畸形,经历27次手术,面容依旧可怕。可他无法改变这样的事实。

他习惯于带着头盔,习惯于独来独往,习惯于活在别人恐惧的眼神中。

然而生活有了转机,他交到了朋友,一个愿为他出气的朋友;他遇见了好老师,一个看清事件本质的好老师;他还碰上了好校长,一个刚正不阿的好校长;最重要的是,他有一群永远爱他的家人,永远以他为傲的家人。

但这毕竟只是电影。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像电影中的人物那样,善良、大度、担当和勇敢,去对待身边的人,那我们本身就可以生活在电影里。

现实告诉我们,长相就是一块名片。长得好看的人必定受到追捧。

联想到之前的作文题《我看外表》,即便大家真真切切地写着“要看内在”,“外表不重要”,“丑人也能成大事”之类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东西,可我们自己心里清楚,美貌即正义。

我们常常会嘲笑那些长相歪瓜裂枣,或略肥胖的人。我们以此来找到自己的优越感和存在感。现代社会的竞争如此激烈,学校、职位、学历、人才,只有优秀的人才能更好的活着,即适者生存。所以时常会感叹命运的不公,自己落后,却又无法改变。为了维持内心的平衡,走上了攻击别人的道路。

放大别人最明显的缺点,达到自我满足。人性丑陋的地方之一。面相不正之人最易遭罪,因为他们丑得明显。我最敬佩的是深知自己丑陋,可依旧活的自信无比的人。

“别人说你长得丑,你的内心感受是什么?”

“不屑。”

“你觉得自己丑吗?”

“不。”

“你觉得面貌会影响别人对你的看法吗?”

“可能吧,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影响。可是我就是我啊,无所谓啦。他们可能会因此错过真实的我。”

我很喜欢最后一句回答。

当我们主动抛弃一些东西时,有一些也在离我们而去。

虽然他们改变不了他们的容貌,但我们能改变我们看他们的眼光。即使压力再大,也不要率先拿他们开炮,要知道,他们可能比我们承受得更多。然而,人类依旧会在自我满足中活着,对“丑”的看法不会有明显的改变。彼此之间的裂痕很难补全。

如果要在正确与善良之间做出选择,请选择善良。

善良一点,因为每个人都在与人生苦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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