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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远方有奇迹全文精彩20篇

《奇迹男孩》是一部非常励志的电影,适合家长和孩子一起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如果远方有奇迹全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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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考素材:赏识孩子会出奇迹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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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曾经将自己的聋哑女儿培养成一个留美研究生的父亲时刻在赏识他的孩子,日前,这位名叫周弘的父亲把他的“赏识教育”带到了长沙。

说起周弘,大家可能不熟悉,但说到他的女儿周婷婷,就知悉者甚众了,她是中国第一个聋哑大学生、首届海内外中国妇女十大时代人物之一。周婷婷从小双耳失聪,但周弘希望女儿能同正常孩子一样健康长大。他常常用美国盲人作家海伦·凯勒的事迹鼓励女儿,不断用赏识教育的方法启掘女儿的潜力。在教育中他发现,教育孩子不能采用“优点不说跑不掉、缺点不说不得了”的否定式教育。他认为不是好孩子需要赏识,而是赏识使孩子变得越来越好;不是坏孩子需要抱怨,而是抱怨使孩子变得越来越坏。

周弘在对长沙市中小学校的部分老师进行报告时,他用亲身经历的“五个开窍”为老师们讲述了“赏识教育”,提出要信任孩子、尊重孩子、理解孩子、激励孩子、宽容孩子、提醒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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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梦想就会有奇迹作文

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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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是种子,播种你的希望,梦想是希望,激发你的信心,梦想是信心,带给你勇气。梦想是勇气,带给你动力。

我们中华民族就如这首诗中说的一样,我们在100年前提出了3 个梦想:中国什么进修能派运动员去参加奥运会?我们的运动员什么时候能够得到一块奥运金牌?我们的国家什么时候能够举办奥运会?正是这3 个梦想,使我们的国家由衰到兴,由兴到强。我们不仅实现了前两个梦想,而且还用我们的自信和实力实现了第3 个梦想。

回想那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时的盛况时,使我激动万分!鸟巢里的击缶表演多么气势磅薄,震撼人心!尤其是击缶倒数,当电视画面上的“3D ”和电视机屏幕右上角的时种显示完全吻合的时候,那种和谐的变化同时又精确无误的场景让我心潮澎湃。在高亢的鼓乐和震天的欢呼声中,国家主席胡锦涛庄严宣布第29 届奥运会开幕的同时,烟花齐放,全场人民高声欢呼,我的心跳也加快了。接着,文艺表演正式开始。当清晰和谐的画郑徐徐展开,泱泱中华五千年的文化种类足以叫人叹服!

我们中华人民是伟大的!仅用几年时间就建好了鸟巢,水立方等多个无以伦比的奥运场馆。

这一系列都印证了一句话,那就是:有梦想就会有奇迹!

我们申奥的路程是辛苦的,是几经波折的!但是,我们最终还是成功了。这是一个令中国人兴奋,激动和扬眉吐气的时刻,这是奥林匹克奥运会又一次公平、公正和历史性的选择。2001 年7 月13 日,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在世界贸易中心会场正式宣布:2008 年奥运会的主办场是北京的时候。全中国都沸腾了!我们中国人终于可举办一次奥运会了。我相信,我们所有龙的传人都不会忘记我们申奥成功的那一刻,百年的奥运梦想终于实现了!

我也有过梦想,我也为这个梦想奋斗过。那是我刚开始写作文的时候,总是写不好。好不容易写出一篇来,还是“流水帐”。那时,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写好作文。于是,我自己主动报了作文辅导班,每天也坚持做一篇摘抄,就这样,日积月累,我终于把作文写好了。

“有梦想就会有奇迹”这句话并不假,成与没有必要,只看你自己的努力。如果你真的努力了,那总会有奇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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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科比透露下赛季退役公告全文

全文共 1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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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1月30日,在职业生涯的第20个赛季,洛杉矶湖人队当家球星科比-布莱恩特正式宣布他将在本赛季结束之后退役,而且他还在《球员论坛》发表了一篇名为《致亲爱的篮球》的文章作为告别文,以下是科比这篇文章的内容:

Kobe Bryant

Dear Basketball,

亲爱的篮球,

From the moment

从小时候

I started rolling my dad’s tube socks

我穿着老爸的直筒袜

And shooting imaginary

假装着

Game-winning shots

我在大西部论坛球馆

In the Great Western Forum

投中制胜球的样子

I knew one thing was real:

我就清楚知道一件事情:

I fell in love with you.

我爱上你了。

A love so deep I gave you my all —

我爱你如此之深,已奉献我的所有—

From my mind & body

从我的思想到我的身体

To my spirit & soul.

从我的精神到我的灵魂

As a six-year-old boy

六岁的我

Deeply in love with you

深深的爱着你

I never saw the end of the tunnel.

我从没想过这段旅程结束时的样子

I only saw myself

我只看到我自己

Running out of one.

在这条路上奔跑

And so I ran.

所以我不停的跑

I ran up and down every court

每场比赛我都不停奔跑

After every loose ball for you.

为争取每一次得到你的机会

You asked for my hustle

你需要我拼尽全力

I gave you my heart

我为你奉上了我的心

Because it came with so much more.

因为这需要的不仅仅是尽力。

I played through the sweat and hurt

我为打球流尽血汗、带着一身伤病

Not because challenge called me

不是因为困难在挑战我

But because YOU called me.

而是因为你在呼唤我

I did everything for YOU

我已经为你做了一切

Because that’s what you do

因为你也是这样对待我

When someone makes you feel as

因为你让我感觉

Alive as you’ve made me feel.

我自己是一个鲜活的人

You gave a six-year-old boy his Laker dream

你让一个6岁的孩子实现了他的湖人梦

And I’ll always love you for it.

为此我将永远爱你。

But I can’t love you obsessively for much longer.

但是我不能再如此迷恋你了

This season is all I have left to give.

这个赛季是我所能给的仅有的

My heart can take the pounding

我的心还能继续承受各种打击

My mind can handle the grind

我的意志也还能继续坚持下去

But my body knows it’s time to say goodbye.

但我的身体让我知道是时候说再见了

And that’s OK.

这也很好

I’m ready to let you go.

我已经做好准备跟你说再见了

I want you to know now

我现在只是想让你知道

So we both can savor every moment we have left together.

我们俩都可以永远珍藏着彼此一起度过的每一段时光

The good and the bad.

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

We have given each other

我们已经给了彼此

All that we have.

我们所能给的全部

And we both know, no matter what I do next

我们俩都知道,接下来无论我去做什么

I’ll always be that kid

我都会是那个

With the rolled up socks

穿着老爸的直筒袜

Garbage can in the corner

瞄准角落里的垃圾桶

:05 seconds on the clock

假装进攻时间还有0.05秒

Ball in my hands.

手里拿着篮球的小孩

5 … 4 … 3 … 2 … 1

5秒…4秒…3秒…2秒…1秒

Love you always,

一直爱你的,

Kobe

科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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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蜗牛的奇迹作文400字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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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停了,嫩叶上还流着露珠,蓝蓝的天空,染上了一些白颜料。阳光从枝叉中射出来。

蜗牛攀爬大赛开始了,第一位选手是:帕拉,获得过奥林匹克金牌3枚,银牌4枚;第二位……最后一位:拉比,没有获奖记录,16岁未成年。”主持人大声又热情地解说道。

“哼!就你还想跟我比赛,赶紧退赛吧!现在认输还来得及。”帕拉和几个选手都侮辱拉比。“现在各位选手回到自己的跑道上。”主持人赶紧救场。

“预备备,开始!”帕拉像一支离弦的箭冲了出去,只有拉比一人慢悠悠地向前走。过了许久,前面的选手已经累得昏头昏脑了,拉比却还保持着头脑清醒,拉比早已做好了准备,他事先订好了计划,把一段路分为5份,一份为10厘米,每一段之后都休息一会儿,这样就能更快到达终点。

果然,拉比的计划很成功,他第一个到达终点,并且不喘粗气,战胜了帕拉。

蜗牛妈妈语录:做事不要没头没脑往前冲,要做足准备计划完路线,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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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习近平:致2024世界机器人大会贺信全文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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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此2015世界机器人大会开幕之际,我谨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出席会议的国际机构负责人及专家学者、企业家等各方来宾,表示诚挚的欢迎!

在人类发展进程中,诞生了大量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创新成果。巴比伦的计时漏壶、古希腊的自动机、中国的指南车等,就是古代人类创造的自动装置中的精妙之作。这些创造发明,源于丰富多彩的生产生活实践,体现了人类创造生活、利用自然的执着追求和非凡智慧。

当前,世界正处在新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交汇点上。科学技术在广泛交叉和深度融合中不断创新,特别是以信息、生命、纳米、材料等科技为基础的系统集成创新,以前所未有的力量驱动着经济社会发展。随着信息化、工业化不断融合,以机器人科技为代表的智能产业蓬勃兴起,成为现时代科技创新的一个重要标志。

中国将机器人和智能制造纳入了国家科技创新的优先重点领域,我们愿加强同各国科技界、产业界的合作,推动机器人科技研发和产业化进程,使机器人科技及其产品更好为推动发展、造福人民服务。

本次大会以“协同融合共赢,引领智能社会”为主题,体现了各国协同创新、多学科融合共赢的发展趋势,体现了全球科技界、产业界的共识。我希望,各国科学家和企业家携起手来,共同推进机器人科技创新发展,为开创人类社会更加美好的未来作出积极贡献。

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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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参观“人间奇迹”韶山灌渠作文900字

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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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天上来,奇迹人间创”。这句话用来形容韶山灌渠这个伟大的工程再适合不过了。最近,我们小记者就参观了这个“人间奇迹”,它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一到灌区,陈列馆的馆长伯伯微笑着迎接我们。他先向我们介绍了陈列馆的概况:面积有多大,陈列了什么东西,为什么要建陈列馆等,接着还一一回答了我们的提问。然后沈老师给我们介绍了她所向往的“银河飞渡”,并告诉我们怎样去参观这个了不起的水利工程……

我的心里充满了疑问:是一座纯金镶钻的桥吗?既然是飞渡,应该是一座飞起来的桥吧?或者是像美国的“金门大桥”那样的钢铁巨龙吧?……可是,当我们真正踏上“银河飞渡”时,我的心一下子坠入了谷底!原来这飞渡竟然是用沙石和水泥建成的桥啊!而且,经过几十年的风吹雨打,有的地方沙石裸露出来,斑斑驳驳;有些地方长满了青苔,混泥土已经脱落。远远看去,就像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坚毅地挺立在广阔的田野上。我的心里一直嘀咕着:不就是一座破桥嘛,还是什么飞渡呢!随行的小记者都在笑话这座“破桥”,有的甚至心不在焉,一路嬉笑着离开了。

当我们再次返回陈列馆,仔仔细细地了解后我们才惊叹,韶山灌渠这个工程是多么的伟大。原来,韶山灌区建设于1965年,十万劳动大军仅用了十个月的时间,就建成了总干渠和北干渠。灌溉着湘乡、宁乡、韶山等七个县约250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100万亩农田,是我们湖南省最大的引水灌溉工程。陈列馆一组雕像,栩栩如生地记录着当年建设“银河飞渡”的场景:劳动者们咬着牙关,紧绷着脸,手里紧握着锄头、铁镐、铁锹,还有一辆辆来回奔走的手推车。当年,我们的祖辈就是用这些简陋的劳动工具开山劈石,用肩挑、用手挖、用手推车一车一车地运,十万人用这么简陋的工具,凭着顽强的意志劈开了100多座山、填平了近50条沟谷,运送了近亿方土石,建成了总长达900公路的韶山灌渠,创造了这个名副其实的“人间奇迹”。

韶山灌渠静静地流淌了50多年,浇灌着两岸的万亩田地,养育了一代代勤劳的人们。现在,辛勤的韶灌人还在不断的完善和建设着灌渠,栽树、植草、清淤、修缮,让灌渠的水汩汩流淌,川流不息。

韶灌这一伟大工程,在科技发达、有大型挖掘、装载机械的今天,修筑这样的工程已不是难事。但是,当年祖辈们不畏艰辛、吃苦耐劳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记念和学习,而且必将代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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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一抹残阳的奇迹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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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落叶是我的陪伴。不及格的历史试卷则是我的收获,回想着那一个个鲜红的大叉叉,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一颗的往下落。

透过泪珠,隐隐发现一种红红的光彩。是什么呢?难道眼泪也在羞愧我?

猛一甩头,想飞跑回的那一瞬间。我看见了天边的那一抹晚霞,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一抹,向天边慢慢的散去,直至弥漫整个天空,天空被染得红彤彤的,彷佛漫山遍野的映山红。学过《火烧云》不知道是什么回事,这一刻,我明白了什么叫火烧云。天呀,我差点叫起来,难道这就是一抹残阳奇迹?

呆呆地望着眼前的这奇景,奇怪的是,这些奇景也染红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几个神圣的大字。

突然间,我这个井冈山脚下的考试落后的中学生似乎明白了什么?历史老师上课讲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不甚了了,现在我懂了。

他们不就像这一抹残阳一样吗?

比如红军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条件下,翻越白雪皑皑的大山,穿过一望无际的草地。他们在翻第一座大雪山时夹金山时,遭遇了严苛的困难,山上终年积雪,从山上往下望:云雾缭绕,天地融成白茫茫一片,狂风呼啸怒吼,雪花漫天飞舞,那种情景真的可以和“雪山飞狐”的英雄相媲美,可我们的红军退缩了吗?没有,他们顽强的克服了重重困难。向困难进军,终于取得了新中国的胜利!

慢慢的,天空,又只剩下那一抹残阳,且更小小的消褪。

我加紧步伐向家赶去,我不再低着头,心里想着:我要用行动去征服学习道路上的一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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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五四青年节给大学生寄语:青春从铭记校训起步全文

全文共 2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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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前,浩浩荡荡的“五四”爱国运动激荡中华大地,“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风起云涌。从北京大学倡导“思想自由,兼容并包”,到清华大学将“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作为校训,中国的大学纷纷以极具历史担当的箴言警句为校训,作为引领大学生和青年的精神航标。

去年五四,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北大师生座谈时,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处着眼,进一步提出“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八字,与高等学府的校训相映照,对大学生和广大青年提出殷切期望。一年后,新华社记者重访北大等知名学府,在温故知新中,感知中国青年与时俱进的青春脉动。

求实

“五四”青年节,也是“五四”发源地北京大学的校庆日。对在燕园度过近7年时光的赵晓航来说,今年“五四”非同寻常:她即将完成学业,按惯例毕业典礼那天,北大毕业生都要唱起《燕园情》——“红楼飞雪,一时英杰,先哲曾书写——爱国、进步、民主、科学”。

“蔡元培先生当年提出思想自由、兼容并包,鼓励年轻人通过理性的思辨,接纳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责任担当,”赵晓航说,“这不会流于教科书式的说教,而是从书斋到社会的实践中得出。”

1898年,北京大学前身——京师大学堂成立时,曾将“为之则易,不为则难”作为校训。在上海,几乎诞生于相同时代背景下的南洋公学(今上海交通大学),也将“求实学、务实业”作为办学宗旨。

观察人士发现,令几代中国青年难忘的那些校训箴言,皆与时代脉搏呼应,始终关照现实。起于抗战烽火之中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将校训明定为“刚毅坚卓”。诞生于1958年、见证新中国建设高潮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则将“红专并进,理实交融”作为校训,让激情燃烧的岁月照进现实。

今天,海峡两岸的清华大学都将“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作为校训。“这八个字取自《周易》,与中国传统文化一脉相承,同时又高扬了五四精神,”清华大学原党委副书记胡显章回忆,清华八字校训无论是在抗战的艰苦卓绝期,还是新中国成立后研制“两弹一星”的漫长攻关时期,勇于冲锋陷阵的清华人,都是校训的最生动体现。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说,校训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中国高等学府中普遍把青年对国家和民族的责任担当放在首位,目的在于培养更多有为青年,为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服务,为人类的进步服务。

“这与中国现代高等教育体系在民族危难和救亡中诞生,在民族复兴之路上逐步发展,有着紧密关联。”他说。

一份对100多所中国高等学府校训的统计显示,出现频次最高的词是“求实”,其次是“创新”、“博学”、“厚德”,一个实字始终贯穿于不同时代、不同环境的校训之中。

“求实的本质包含着多重含义——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真理观和实践观,它既蕴含了中国传统文化,又与当代中国的现实密切结合。”全国共青团青年研究工作基地专家、复旦大学副教授郑长忠分析,从五四到改革开放,再到习总书记提出“勤学、修德、明辨、笃实”,都离不开“实”字,没有了“实”,青年很难肩负起历史重任。

笃行

从一名北大学生,到在北大从事学生工作的教师,“90后”樊桔贝在过去近两年里完成了从书斋到社会的身份转变。

去年五四亲历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北大座谈的樊桔贝,对总书记有关“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的比喻印象最深。“现在刚刚走上工作岗位,每日清晨打扫办公室时都会提醒自己——走好第一步,扣好第一颗扣子。”她说。

她认为,总书记提出的八个字和几代北大人不懈追求的“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相辅相成,“勤学、修德、明辨、笃实”是对青年学子或者说每一个青年个体的自身要求,同时也是追求“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坚实基础。

“校训具有烙印的性质,好像一个紧箍咒。”生于1984年的清华高材生曾维康说。他在毕业那年放弃了一份可解决北京户口的高薪工作,自愿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基层乡村服务。

对小曾来说,清华校训在他人生的不同阶段都具非同寻常的意义:“求学之初,特别看重校训中的自强二字,想把自己变得强大起来,缩短与大师们的距离;择业之时、工作之后,到了基层,你不应再顶着清华的光环,而是要脚踏实地、敢于担当,勇于拒绝各种诱惑。”

在南京大学研究生陆佩眼里,南大校训“诚朴雄伟,励学敦行”传递的是一种求实苦干的治学精神以及作风,这体现在学术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校训的潜移默化之下,我觉得自己对学术能更专注、更实干、更严谨。”

陆佩还举例说,南大学生申请国际交换项目时,最重要的不是你的背景、社会活动和头衔,而是你的学术规划。你必须想好自己的学术路线以及计划,南大才会觉得把你送出去交换是有价值的。

在北大从事学生工作的樊桔贝认为,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八字中,“明辨”正越来越具挑战性。她说:“从书斋到社会,年轻人必然面临各种思潮的冲击,在面对泥沙俱下的信息时,年轻人应当有甄别的耐心、判断的智慧、行动的勇气。”

离开大学校园近一年的李明臻,对母校复旦大学的校训——“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有了更深的理解。她说,校训对自己的影响,很重要的一点是让她建立起理性思辨的能力。

“复旦的校训既是讲读书学习的方法,也是讲做人处事的道理,”她说,“那就是凡事兼听则明,多看多思考,不局限于自己固有的认知,尝试理解不同人的想法,不盲目评价别人,理解世界的多元和多样。”

追梦

鲁迅先生在《我观北大》一文中说:“北大是常为新的,改进的运动的先锋,要使中国向着好的,往上的道路走。”

习近平总书记去年在与北大师生座谈时不仅忆起这番话,还热切希望“北京大学通过埋头苦干和改革创新,早日实现几代北大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梦想”。

两年前的五四,习总书记在与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也指出,“中国梦是我们的,更是你们青年一代的”。他鼓励青年,“一定要勇于创新创造”,因为,“青年是社会上最富活力、最具创造性的群体,理应走在创新创造前列。”

到2020年,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不仅“80后”“90后”将成为中国社会的中坚力量,后继的在校大学生,也就是21世纪出生的一代新青年,也将大批进入高校,成为国家未来50年的希望之才、关键之才。

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专家分析,今日大学校训中最常见的“求实”和“创新”字样,已经与“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八个字一同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系统中,它们共同为青年一代努力实现中国梦注入精神动力。

“转型期的中国,需要青年们既能仰望星空,又能脚踏实地。”张颐武指出,无数例证说明,今天中国的青年学子比过去任何时代的年轻人都更乐意融入全球化的创新浪潮,他们渴求激扬青春、开拓人生、奉献社会,通过敬畏、铭记、笃行校训,最终与实现个人梦想与中国梦同步。

《中国青年发展报告(青年蓝皮书)》预测,在经济结构和城乡结构面临重大转型的中国,青年是最重要的一支主体力量,时代的火炬已传递到这一代人手中。(参与采写:周文其、张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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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奇迹校园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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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向同学们推荐一本好书——《奇迹校园》。这本书妙趣无限,里面的人物身上具有的超能力让我羡慕不已,他们那种探索大自然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故事讲的是,在一个充满奇迹的校园里,有三个好朋友,他们是李一一、艾米丽、江子玡。他们都有神奇的魔法。他们没有胡乱使用魔法,而是徜徉在五彩斑斓的大自然中,并把大自然请进自然课,和同学们开始了神奇的“奇迹校园”之旅。

故事妙趣横生,精彩连连。在深邃的海底,他们与海龟、八爪鱼、鲨鱼一起游戏。奇妙的海底世界非常让我神往。在茂密的森林里,李一一用枫树叶做各种装饰品,江子玡用树叶做的孔雀,神态栩栩如生,扇子般的尾巴还可以扇动呢,读到这我不禁也想动手做出这样的手工……

读完这本书,我对神奇的地球更加充满了探索的欲望。白雪皑皑的高山、纵横交错的河流、神秘的深海世界、浩渺的星空宇宙……我多想也有神奇的魔法,让大自然变得更加美丽,让地球更加适合人类居住,让金星、火星也有我们人类的足迹。

同学们,我们喜欢读有字之书,我们更要读无字之书。大自然就是一本大大的无字之书。更广义的阅读是来到大自然,我要与同学们一起拥抱大自然,大自然是我们的老师,是我们的朋友,是我们的伴侣。我们一定要珍惜大自然。

不管日月星辰如何变幻,不管花鸟鱼虫如何生息繁衍,不管花开风吹雪落多么美丽,大自然就在那里,时时刻刻等候我们来阅读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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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_其他话题作文16300字

全文共 15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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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法释〔2015〕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

目 录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三、附则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一、 管辖

第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 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五条 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 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 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第二十六条 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第二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条 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重审。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第四十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的,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的,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

依照前款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指定管辖的,应当作出裁定。

对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指定管辖的同时,一并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第四十二条 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开庭前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一)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

(二)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方便诉讼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类型案件。

人民法院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前,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回避

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二)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三)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五条 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四十六条 审判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其回避。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和书记员等人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第四十九条 书记员和执行员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依法登记的为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但未完成登记,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代表法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其他组织,以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

第五十一条 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前款规定,适用于其他组织参加的诉讼。

第五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第五十三条 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五十五条 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第五十六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第五十七条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

第五十八条 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第五十九条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条 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

第六十二条 下列情形,以行为人为当事人: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行为人即以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除外;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行为人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第六十三条 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第六十五条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六条 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第六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第六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

第六十九条 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

第七十条 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第七十一条 原告起诉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为共同被告。

第七十二条 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第七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和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

第七十六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以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

第七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第七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七十九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八十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受到的损害。证明不了的,不予登记,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人民法院的裁判在登记的范围内执行。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裁定适用人民法院已作出的判决、裁定。

第八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八十二条 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

第八十三条 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当事人没有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第八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不得委托其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五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六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四)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四、证据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九十二条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第九十三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九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九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

(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涉及身份关系的;

(三)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的;

(四)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五)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第九十八条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

证据保全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条 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第一百零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第一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和辩论。

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七条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

第一百零八条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

保证书应当载明据实陈述、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捺印。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到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二条 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第一百一十三条 持有书证的当事人以妨碍对方当事人使用为目的,毁灭有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致使书证不能使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四条 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所记载的事项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制作文书的机关或者组织对文书的真实性予以说明。

第一百一十五条 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

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误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预缴证人出庭作证费用。

第一百一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证人签署保证书适用本解释关于当事人签署保证书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就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对质。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参与专业问题之外的法庭审理活动。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勘验。勘验时应当保护他人的隐私和尊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鉴定人参与勘验。必要时,可以要求鉴定人在勘验中进行鉴定。

五、期间和送达

第一百二十五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中以时起算的期间从次时起算;以日、月、年计算的期间从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立案期限,因起诉状内容欠缺通知原告补正的,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七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第二百零五条以及本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第四百零一条、第四百二十二条、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的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一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审限。审限自再审立案的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申请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但公告期间、当事人和解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一百三十条 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有关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的代表,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以外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第一百三十二条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第一百三十三条 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第一百三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委托法院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委托送达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委托函及相关诉讼文书之日起十日内代为送达。

第一百三十五条 电子送达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但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与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

第一百三十七条 当事人在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执行时未书面变更送达地址的,其在第一审程序中确认的送达地址可以作为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的送达地址。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一百四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

1、2015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图解】

2、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解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最新(全文)

4、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共分23章共552条修改条文近100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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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差生也可以创造奇迹高三作文

全文共 1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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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高中就读于一所普通的县级重点中学。高一高二的时候,我的成绩始终不好,全班五十人,我入学时排名第五十,高一第一学期排名第二十三名,第二学期排名第四十三名;高二第一学期第二十八名,第二学期第四十六名。我那时,是个不折不扣的“差等生”。

高三开学的时候,我们新换了班主任,姓景,是我们学校抓高三的资深老师,按成绩档次分批找学生单独谈话,我是最后一批倒数第五个人。他虽然刚接任,但对每个同学的情况已摸得比较透,他和我谈了一个小时,很能切中要害,也非常会鼓励人;但我并不服气,因为我当时经过一个暑假的思考,心中已有了一篮子计划,我相信自己能有大成,但他只将我定位在努力争取考上个大专。整个谈话过程中,我除了回答“是”、“嗯”,其余一声不吭。谈话结束了,我问:“景老师,像我这样的,最后有没有能上重点的?”“嗯——”他犹豫了一下,不情愿地说:“能考上的,还是有的。“他指的还是大专。我的心顿时一空,但马上我又恢复了自信,天底下只有一个张春风,我干嘛只有看到别人能否做到才能自信呢?我脸憋得通红,扔出一句自己都吃了一惊的心里话:“我要考北大!”我顿时感到办公室的老师都抬起头来看着我。我们这个县,恢复高考这么多年来,只有两个高中生上了清华,还从没有人上过北大,而这个扬言要考北大的人,到底有多大的实力呢?肯定是全年级的前三名吧?我走了,他们肯定会这样问景老师。景老师微张着嘴看着我,继而盯着桌面,好久没讲话。“景老师,没什么事,我先回去了。”“嗯,好吧。”我转身离去,景老师说:“你这样想对你没好处。”我没回头,接着走自己的路,只听到办公室里一片哗然……

在后来近一年的时间里,我……我先不说。

1997年8月12日晚,我骑自行车从邻村的姑妈家回来,咦?院子里哪来的两辆轿车?屋里哪来这么多人?出什么事了?我疑惑着推车进院子,这时全屋的人都拥了出来,“状元郎回来了……”“考上了……”啊?!我的心在狂跳,这能是真的吗?“小风,毕县长和王书记给咱送通知书来了。”妈在人群中喊。一个干部模样的人走在前面来和我握手,“张春风同学,恭喜你考上了北京大学……”后面的话我全听不见了,我只记得自己那时心是那样的紧,呼吸是那样难,脑海里一片空白,竟然真的倒了下去……人们把我扶住,我接过那只大信封,盯着它,盯着它……我的双膝跪了下去,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多好啊!这个诱人的名字,这个神圣的名字,终于属于我了,我成功了,我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满眼是泪,抬起头来,凝望着我的父老乡亲,就是你们,给了我力量啊!我抽泣,抽泣,只有抽泣……“这孩子,这一年来受的苦太多了。”是景老师的声音,他的手放在我的肩头,我反过来与他相握:“景老师,‘差等生’的滋味不好受……”“我们要请你给全县的‘差等生’做一次演讲。”“不,我要给全国的‘差等生’做一次演讲,我要让他们能够在困境中奋起,都能创造奇迹!”

[差生可以创造奇迹高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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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盲人摸象》全文内容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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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四个盲人很想知道大象是什么样子,可他们看不见,只好用手摸。胖盲人先摸到了大象的牙齿。他就说:“我知道了,大象就像一个又大、又粗、有光滑的大萝卜。”高个子盲人摸到的是大象的耳朵。“不对,不对,大象明明是一把大蒲扇嘛!”他大叫起来。“你们净瞎说,大象只是根大柱子。”原来矮个子盲人摸到了大象的腿。而那位年老的盲人呢,却嘟嚷:“唉,大象哪有那么大,它只不过是一根草绳。”四个盲人争吵不休,都说自己摸到的才是真正大象的样子。而实际上呢?他们一个也没说对。后以“盲人摸象”比喻看问题以偏概全。

《盲人摸象》的故事原文:

《大般涅盘经》三二:“尔时大王,即唤众盲各各问言:‘汝 见象耶?’众盲各言:‘我已得见。’王言:‘象为何类?’其触牙者即言象形如芦菔根,其触耳者言象如箕,其触头者言象如石,其触鼻者言象如杵,其触脚者言象如木臼,其触脊者言象如床,其触腹者言象如瓮,其触尾者言象如绳。”

成语故事《盲人摸象》读后感:

不能只看到事物的一部分而应看全局才能了解事物的全面和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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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牛玉琴的“绿色奇迹”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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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的一天,联合国粮食组织将“拉奥博士奖”郑重授予中国的一位农村妇女牛玉琴,这一年全世界只有三人获此殊荣。1995年,中国评出十大杰出女性,牛玉琴名列前茅。

陕北农民牛玉琴的丈夫张加旺于1983年承包了一片沙荒地,决心将其变为绿洲。不久他因癌症死去,牛玉琴便带着三个儿子继续苦干。他们付出难以想象的艰难,终于使1.7万亩沙荒地披上了绿装。成功后,她又遵照丈夫遗愿,拿出第一笔收入7000元,盖起一所小学。她从丈大与自己的名字中各取一字,分别命名为“加玉林场”与“旺琴小学”。她的行为感动了一位参观的港商,这位港商悄悄留下5.5万元赞助这所小学改建校舍,却没有留下名字。人们称颂牛玉琴创造的是“绿色奇迹”。

分析:牛玉琴的事迹向人们证明了人类改变生存现状的决心和成果。奇迹的产生,没有艰苦卓绝的付出是不可能的。

话题:“奇迹”“成功与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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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一只小鸟所创造的奇迹精选作文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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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武装组织中冷酷无情的杀手,他的脸上没有挂过一丝笑容,并已经在牢狱中度过了四十余个春秋,一只小鸟创造奇迹。虽然现在他已重病缠身,与死亡之神越来越近,但他仍不对自己所犯下的罪恶哪怕表示出一点点悔意。

他的身体虽然不能动了,但他那颗冰冷的心仍在牢狱中不断地挣扎着,仍认为他曾效力于的武装组织会把他拯救出来,他始终不相信上司和同伴会抛弃他,即使事实摆在眼前。其实如果他不在监牢里的话,或许他早已死了:他所在的组织怕他把机密泄露给警方,因此正不断地找机会把他谋杀了,不过由于监狱防守严密,他们始终没有得逞。 作文网

他仍是一副冷酷无情的表情,不过他笑了,他并不是善意的笑而是笑苍天为什么对自己不公,为什么警方在那次恐怖袭击中仅仅抓到了自己,为什么他在被抓后,组织为什么不设法营救他,为什么…… 作文网

正在他大叹苍天对自己不公时,一只小鸟的歌声透过牢固的墙壁传到了他的耳朵里,小学生作文《一只小鸟所创造的奇迹》。他开始捂住耳朵并大声地对小鸟说:“该死的小鸟,你给我闭嘴!”但鸟儿听不懂他的话仍然尽兴地唱着,他愤怒极了,大声吼着,虽然他知道这无济于事。但过了一会儿,他不再闹了,并开始欣赏起这只鸟儿的歌声来。听着听着,他哭了,这不是冷酷的泪水,这是融化心中的“冰块”所产生的热泪,他的那颗冰冷的心永远地消失了……

他随即叫来了监狱长 ,说出了他所在的武装组织的一切。不,是以前所在的武装组织的一切。他现在不属于任何组织,他属于他自己。警方通过他所了解的情况,仅仅几个月,就消灭了这个组织在国境内的大部分力量,正在将残余力量围捕于西北边境准备进行最后的围剿。

当警方到医院把这一喜讯告诉他时,他只说了一句话:“我之所以能够改过自新,都是那只小鸟所创造的奇迹……”接着,停止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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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奇迹男孩的经典观后感

全文共 1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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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一次看到这么震撼人心的电影。从片头到片尾,所有演员演绎的都非常到位。只有几句台词的群演,你也挑不出丝毫破绽,整部电影精彩绝伦,情节跌宕起伏没有浪费任何一分钟,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托尔斯泰有句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同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由于奥吉出生自身的缺陷,他是不幸。但是作为家庭的一份子他又是非常幸运,全家所有人都给予他更多的关爱。即使无法像正常孩子般上学,但是妈妈担当起家庭教师的责任,使奥吉在家里也能学到知识,且比学校学的还要好。由于奥吉自身缺陷,也有很强的自卑心理,出门总是戴着太空头盔,不愿意在公共场合露脸,也不想结交朋友。作为有思想的父母鼓励奥吉走出舒适区,进入学校,接受正规的教育,努力使他也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维娅作为奥吉的姐姐,即使父母把所有的关爱都给了奥吉,但是她依然非常爱奥吉,也从来没有嫉妒。就像电影里说的:“奥吉是他们家的太阳,爸爸妈妈和我都是围着太阳转的行星,我爱我的弟弟,我也习惯了这个宇宙的规则。”

人人生而平等。奥吉整个家庭,没有森严的等级划分,父母和儿女之间更多的是平等关系。即使作为父母想奥吉去学校上学,但是也没有以命令的口吻要求奥吉必须去上学,而是以询问的方式问奥吉是否愿意去上学;人生在世,每个人都会遇到烦恼,作为长辈,我们要有起开导、引导作用。在万圣节那天,奥吉听到杰克背后说他坏话,回到家伤心欲绝,姐姐维娅上楼和奥吉说:“奥吉,我很抱歉,但你不是唯一日子不好过的人,上学就是这样,人也是会变得,奥吉如果你想当一个正常的孩子,这就是规则。”,杰克一开始不愿意带奥吉去参观学校,杰克妈妈刚开始用奖学金,接着用奥吉吓哭弟弟,如果奥吉去学校他会怎么样,一点点引导杰克愿意带领奥吉参观学校;奥吉第一次参观学校回来,内特小声对奥吉说:“那孩子真是够讨厌的,如果有人敢伤害你,你就反击,没有必要害怕,为什么我们要小声说话,因为我怕你妈妈。”怕你妈妈体现的更多是内特对伊莎贝尔的爱,天下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爱老婆的男人。以身体素质和力量来说,怕老婆根本不存在的,‘怕’只是他对她更多的爱、尊重的体现。

土仕曼校长说:“奥吉改变不了他的相貌,也许我们可以改变我们的眼光。”奥吉生来就与众不同,导致他融入社会有点难,残缺这是无法改变的,但是我们可以改变看待他的眼光,更好的接纳他进入我们的社会。伊莎贝尔说:“每个人脸上都有印记,心里会为我们指引方向,而脸标记着我们去过的地方,它绝对不是丑陋的。”就好比最后一局箴言:“善良一点,因为大家的一生都不容易,如果你,想真正了解他人,你只需要用心去看。”

最后引用比彻的一句话也是电影里面台词:“伟大并非在于力量的强大,而是你如何地正确的使用你的力量,所有伟大的人,不论男女,将自己的魅力化作力量,影响周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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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奇迹男孩观后感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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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奇迹男孩的时候,我并没有全程感动得的一塌糊涂,稀里哗啦。相反我倒是全程表现得理性和思考。毫无疑问,这部影片能带给观众不同的启发和思考就站在不同的角度而言。但就我而言,我思考得更多的是,奥吉是怎么做到的?为什么是奥吉做到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何尝不是一定程度上的奥吉呢,无法正视自己,也无法获得他人的任何。

一般来讲,人都是惧怕绝对的孤独,惧怕被边缘化。更深入一层来讲,现在人的成功来源于他人和群体对你的认可。譬如群体给颁布的奖状,譬如一个好朋友给你带来的友谊,都能让你发现你的社会价值。从这点讲,人需要融入群体,需要群体的认可。

奥吉是科学达人,他乐观幽默,乐于助人,事实上,他在学校获得认可,收获友谊就是由于他的这些性格特征。

毫无疑问,奥吉也迷茫过,也害怕过,也退缩过,但是他还是稳定地前行。因为他有颗强大的内心,源自于他的强大的家庭后盾,来自于父母及姐姐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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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仙女山的奇迹主题征文:美丽的仙女山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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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终于来临了!春节也终于来临了!假期正一步一步的向我们靠近,我总算可以放下沉甸甸的书包,去玩耍,去感受,去过轻松的生活,就像大自然里懒惰的动物一样,无忧无虑,自由自在。

我们听说仙女上有一个活动,当天上午如一阵阵风似的被“吹”到了仙女山镇。路上早已结起一层层厚厚的冰,车和人走在路上都很打滑,一不小心,就会摔倒。我们挂好了防滑链,上了山。

山上,石壁上全结起了冰,道路两旁也全是雪,买票厅人山人海,我们只好挤出了买票厅。

滑雪场上洁白的雪纷纷扬扬地落下,那一片片雪花在空中舞动着各种姿态,或飞翔,或盘旋,或直直的坠落,铺落在大地上,这种景色——美。

开始滑了!我和爸爸手拉手,使劲一蹬,居然滑出去了。滑到半山腰时,我感觉天旋地,不由自主地叫起来,爸爸也一样。天上一直下着雪,我不得不屏住呼吸,不敢再看下面的路,怕吸冷空气进去。寒风像是有使不完的劲一样,一直呼呼地吹着,吹得我们瑟瑟发抖,再加上滑雪滑得风驰电掣,脸和手冻得通红,还买了帽子和手套。要到山底时,我把眼睛睁开了一条细小的缝,但又马上闭上,因为头又感到天旋地,偶尔脸上还会有凉凉的感觉。咦?到山底了,我成功了!我高兴的欢呼起来。

第二次,我单独一个人滑。这一次,我一直把眼睛睁着,连眨都不眨一下。我看见了,滑雪时,地上会溅雪,溅到脸上和手上凉凉的;我还看见了,我滑雪的速度非常快,但和几个人的组合根本不能比,我知道了“团结力量大”;我也看见了一个几岁的小朋友鼓起勇气滑了下去,我知道了做事情要鼓起勇气……快要到山底时,我一不小心摔了个跤,弄得旁人哈哈大笑,自己也跟着笑起来了……

两个多小时过去了,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滑雪场。我一看,裤子湿透了,但我居然不知道,我滑雪滑得真是太起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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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优秀话题作文奇迹的名字叫母亲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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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迹名字,叫母亲

在灾难来临时,人们往往会爆发出巨大的力量,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2008年汶川大地震,就有这样一位母亲,救援人员在不断地挖开废墟,搜索伤员时,听见了婴儿的啼哭声。这样大的灾难,成人都难以存活,一个尚未成年的婴儿,竟然生存了下来?

救援人员小心翼翼地循着声音靠近了那片废墟,他们用双手扒开石块,木板,生怕伤到了这个脆弱的小生命,不一会,他们就看到了废墟里的一片三角形地域,救援人员把四周的碎石清理干净,钻了进去。啊!看到眼前的场景,他们不由得惊呆了,一位骨瘦如柴的母亲,她用自己的身躯为她的孩子挡住了石块。

救援人员急忙把婴儿抱了出来,他们又发现了婴儿嘴角的血迹,正当他们疑惑时,看到了那位母亲身边的一把水果刀,那上面也沾满了已经发黑的鲜血,血是哪里来的呢?怀着这个疑问,他们又四处寻觅,忽然看到了那位母亲左手手腕上的切口,顿时明白了,是这位母亲用自己的鲜血,让婴儿存活了下来。

在漫长的等待救援的过程中,本来就已经受伤的母亲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可是看着婴儿也奄奄一息了,这位母亲萌发了用自己的鲜血来哺育孩子的念头,她抓起身旁的水果刀就往自己的手腕上割,然后把手腕往婴儿嘴边凑,婴儿张大嘴咬住,就像咬住妈妈的乳头一样,努力地往外吸,这才得以生存下来。

事后,一些医学专家讨论,为什么那个母亲在身受重伤的情况下,还可以坚持那么长时间,这简直是奇迹。有人说,这叫“生命的奇迹”,也有人说这是“地震传奇”,抑或是“汶川奇迹”,人们还在不断地讨论着,忽然,一位资深的老教授一拍桌子,站起来说:“够了!这个奇迹的名字,叫母亲。”

[优秀话题作文奇迹的名字叫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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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成长的奇迹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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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都有一些难忘的经历,我最难忘的就是换牙。

一天晚上,我像往常一样在刷牙。忽然,觉得嘴里有一股异味,还有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我赶紧从嘴里抽出牙刷。啊!牙刷上鲜血淋淋的!我不由地大叫一声,爸爸妈妈也惊慌地跑了过来。我胆战心惊地把罪魁祸首——一颗小牙齿,从嘴里拿了出来,“呀,原来只是一颗牙齿。”虚惊一场!妈妈打趣道:“这颗牙是被你刷下来的。”爸爸接着说:“宝贝又长大了。”

过了几天,另一颗牙齿也开始摇摇欲坠。我总喜欢用舌头去舔,一摇一晃的,可好玩了。有一次,我在餐厅里开心地吃着午餐,突然,米饭里出现了几条血丝,我魂飞魄散地指给妈妈看。“宝贝又换牙了吧,”妈妈说,“但是,你的牙齿在哪儿呢?”我仔细地找了找,牙齿正在碗里和米粒排着整整齐齐的队伍呢。“这颗牙齿是被宝贝吃掉的。”奶奶幽默地笑着说。

不过,有的牙齿看起来颤颤巍巍的,马上就要“下岗”似的,却顽强地扎根在牙龈上。它既“刷”不掉,又“吃”不掉。妈妈无可奈何地说:“看来,我只能亲自出马,帮你拔下这颗牙齿。”只见她找来一根丝线,把一端绑在牙齿上,另一端拿在自己手里。我恍然大悟,原来妈妈要和牙齿进行“拔河”比赛。我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上,妈妈使出吃奶的劲儿,一场人和牙齿的战斗开始了。好几个回合过去了,还是不分胜负。一拉一回,一拉一回,一拉又一回……在无数次挑战中,牙齿终于精力不足,败下阵来,安静地躺在妈妈的手里。

原来,乳牙“下岗”后,恒牙会“接替”它的“任务”,我感受到了成长的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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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圣诞奇迹作文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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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是一个产生奇迹的节日。它也是人们从单调的日常生活和关于人性的种种预言中觉醒的日子。请允许我与各位分享一个真正的圣诞奇迹。

这个奇迹故事来自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黎明时分,比利时的弗兰德省的一件事。在1914年12月24日,英德两军分别在各自相对安全的战壕中对峙,谁都不敢越雷池一步。突然间夜空的宁静被打破,不是由枪声,而是由从德国阵地中传来的《平安夜》的曲调划破。不久英国军队中也奏响了他们自己的《圣诞季节》之歌。紧接着,一个令人惊奇的景象着实让英国士兵吃了一惊。一位德国士兵手持一棵小树,树上整齐地排列着点燃的蜡烛,他越过边界走向英国阵地。这一奇迹般的景象使双方暂时休战,英德两军互相问候,交换小礼物,唱圣诞歌。这一令人无法置信的情况传到双方最高指挥官耳中。

在圣诞节,两军离开各自的阵地转战其他阵地进行大规模屠杀。然而在1914年平安夜,在弗兰德省的战场上却出现过和平。

圣诞节确实是令人惊奇的节日。这一节日使一个令人叹为观止的历史事件永垂不朽,它对野蛮、残酷、自私的动物人类提出挑战,它使人类变得开放,使人类遵循救世主的意愿。圣诞节的奇迹继续存在于人道主义行为、道德行为和那些千千万万已觉醒、努力追寻文明生活的人们之中。

[圣诞奇迹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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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打开奇迹之门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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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已经慢慢向我们靠近了,天气也变得越来越冷,这样的早晨有霜和雾,特别的冷,吹在脸上像刀割一样,很痛,说着说着,我已经进入到一种梦境中来了。好像另一个星球一样,我知道这是幻想的。但是我不想把它打破,我想继续沉浸在里面,我看到在我面前有一扇很高大的门,门上有两个狮子头锁眼,气势显得特别宏大、伟观,名称“奇迹之门”,听说这扇门里面是一个世外桃源,是一个繁华富贵的一个国家,只要这扇门被你打开了,就会使你得到你想要的东西,使你如愿以偿。

在这里的人都听说了,围聚在一团,议论纷纷说是做一个游戏,看看谁先把这扇门打开,谁就赢了,当然我也不例外。一个男孩急忙冲上去撞门,希望能把门撞开,这个男孩扑通撞了几下,门没有开,力气都使完了,坐在一旁不动了。接着又有一个人拿脚去踹这扇门,这个男孩使尽全身力量朝门上踹去,这扇门纹丝不动,他沮丧地走了,又接着几个人扛着一根树干朝门上撞去,门还是没有撞开。一个男人站在一旁厉声喊道:“你这扇该死的门,赶快给我打开,不然我一把火把你烧了,看你还炫耀”。话音刚落,这个男人好像得到了惩罚,像发了疯一样的狂叫。

我心想,难道这扇门有魔力吗?我苦苦哀求,奇迹之门爷爷,请你打开这扇门吧!我希望到繁荣富贵的国家去,找一条暖和而且又高档的围巾给我妈妈,因为到了寒冷的冬天,我妈妈的脖子赤裸地露在外面,显得特单调,而且又很冷,我希望能得到一条围巾给我妈妈围上,这样她就不觉得那么冷了,而且又可以做装饰品会显得格外漂亮。我说完了自己的心愿,“门”刮刮地开了,这时奇迹之门说话了,他说:“这扇门只为心中有爱的人开”,而不是为了那些贪图富贵的人开,这扇门很需要你这样心中充满了爱的人。

结果奇迹之门被我打开了!我拿到了那条漂亮的围巾!

等我从梦境中醒来的时候,我才明白了那个道理,悟出了一个启示:

只要我们心中充满了爱心去帮助别人,这个社会就会成为一个灿烂而美好的世界!

[打开奇迹之门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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