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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远方有奇迹全文(20篇)

《奇迹男孩》是一部非常励志的电影,适合家长和孩子一起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如果远方有奇迹全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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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生命,那坚守,那奇迹优秀作文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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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创造奇迹。——题记

蓝天的广阔,是白云的坚守;大地的博大,是绿草的坚守;大海的平静,是海鸥的坚守。奇迹的出现,是坚持的坚守。

阿里巴巴无疑是中国互联网史上的一次奇迹,这次奇迹是由马云和他的团队创造的,马云说过“做战略最忌讳的是面面俱到,一定要记住重点突破,所有的资源在一点突破,才有可能赢‘是坚守创造了阿里巴巴,是坚守是不放弃,使他走向成功。

持旌节,他奔走于大漠之中,他忘却了了荣华富贵,他挥一挥长鞭,与那锦衣富贵告了别,来到了茫茫大漠上,怀着汉匈和睦的夙望,他与大雪为朋,与孤冢为友。他——苏武,坚守着正气;坚守着拒绝折节,坚守着富贵的诱惑,奇迹出现了,公元前81年,他会了长安,是自己的坚守为自己创造了机会。这种坚守气节与操守,始终不忘自己职责的人,最终会创造器的发生。

一把琵琶,弹出了她内心的忧伤,为了汉匈的的和平,她远赴匈奴那里,只留了青冢面向长安,是坚守让她忘记了思乡之苦,是坚守让她适应匈奴的生活,是坚守她让汉匈和为一家。昭君,中国四大美女之一。她一个弱女子,怎么能承受这么大的痛苦啊。是坚守,是执着。

地震我们不能预测,泥石流我们抵挡不住,但是我们可以以坚守来战胜他们。绿色,生命的颜色,迷彩的颜色。当灾难来临时,绿色为人民撑起了生命的蓝天。人民子弟兵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坚守换来了人民一个个个灿烂的笑容:白色,天使的颜色。医生被人们白衣天使,使他们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将每一个站在死亡边缘上的病人从恶魔手中拉回来,创造了一个有一个的奇迹。他们昼夜坚守在在自己的岗位上,为的就是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的利益。使他们的坚守我们人民的利益才有了保障。

记住:坚持创造美丽,坚守创造奇迹。

[那生命,那坚守,那奇迹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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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生命的奇迹作文范本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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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不知从何飘来的种子落在了我家的花盆里。

……

今天早上刚起床,我就被窗外的花景给吸引住了,从一个小花盆里长出了一根又细又长的藤蔓来,它沿着我家的防盗网一个劲地向上攀爬,蔓上像附了一个个的吸盘,牢牢地抓住了每一根铁网,更让我为之惊叹的是:藤蔓上却开了数十多淡紫色的牵牛花,它们一朵朵素雅却不失华贵,这时,你或许就要问了:这样一株平凡普通的牵牛花有什么好惊奇的呢?其实,这株花的种子不知从何处飘来,并且我从来没有打理过它,可它却在这样无水无肥的恶劣环境中顽强地生存了下来,这样一株弱小又顽强的牵牛花演绎了一个生命奇迹

不只是这株牵牛花,我觉得我们也要像它一样在艰苦的环境中,克服依赖性,努力生长,这样才有我们中国人的秉性!

就拿我来说吧。记得有一次,我到乡下参加军营式夏令营,那时,正值六月天,天气十分炎热,我们站军姿常常一站就是20多分钟,再加上那里是乡下,蚊虫很多,许多人都因坚持不住,纷纷放弃了,而我几次也都想退出,可是,我却没有这样做,毅然选择了坚持下去,因为我想到了我家窗台上的那株小小的牵牛花,它也是生长在艰苦环境中的,可它却顽强地生存了下来。于是,在五天艰苦的军训生活里,我时时刻刻都在坚持,在克服种种困难,因为我要做一株坚强不屈的牵牛花!

现在,我们就如一颗小种子,在以后的生活中继续努力地生长,要有百折不挠的意志,在前进的途中会遇到一个又一个的困难,但我们不要向困难低头,必须战胜困难,成功总在奋斗之后,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新泰市实验中学七年级 崔少颖

[生命的奇迹作文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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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由蚂蚁奇迹想到的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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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蚂蚁”这个名字也许对你并不陌生,它热爱劳动,不怕困难,团结伙伴……可是你曾经想过没有,这些常见的微小的生物是怎样生活的呢?你可别看这蚂蚁小,它能够创造出惊人的,神奇的,众多的奇迹:例如,它能够挖掘出相当于自己身体百倍,千倍而又复杂多姿的超长遂道,它能够搬动比自身儿重几十倍的物体,由蚂蚁奇迹想到的。这是在美国科学家所研制的生态玩具——蚂蚁世界中发现的。

蚂蚁世界是由一个晶莹剔透的容器和经过特殊工艺配制的各种色彩的梦幻般蚂蚁的营养胶组成的,这种营养又软又有弹性,这种营养胶给蚂蚁提供了维持生命的水和各种营养物质。“轻松源于自然,乐趣来自观察”,我天天观察它们,蚂蚁世界里的蚂蚁比一般蚂蚁大很多,差不多大三四倍,你一定很想知道它们长啥样吧?那就待我慢慢地讲给你听:“蚂蚁的各个部分都跟绿乏一般大,从头到尾都连在一起,再加上几条柔嫩的小腿,凑成了可爱的,有趣的蚂蚁!”俗话说新开的厕所三天香,的确。第一天,蚂蚁们没有动静。第二天,它们开始爬来爬去了。第三天,它们就在营养胶里有钳子“敲”来“敲”去,“它们一定想开始挖掘隧道了!”我想着,“可是它们为什么要这样‘扫描’呢?”我满腹疑问的观察下去,它们“扫描”了许久后,一只大蚂蚁停止了“扫描”,那只蚂蚁的触角剧烈的抖了起来,其他蚂蚁也好象感到似的,都纷纷停止了“扫描”,小学生作文《由蚂蚁奇迹想到的》。蚂蚁们聚在那只蚂蚁的身旁,围成一个圆,就勤奋的挖起营养胶来,剩下的蚂蚁没事干,就在后面把前面抛过来的营养胶吃掉,吃不下的就传给后面的蚂蚁吃,实在吃不下的,就一只传一只地传到最后,再由最后的蚂蚁把营养胶贴积在容器的表面上,这样越积越厚,成了蚂蚁们的攀登工具,它们没事的时候,顺着营养胶爬上去,妄图去外面的世界闯一闯。原来它们是在“选地方”。再过了一会儿,一条像样的隧道就在营养胶粒产生了,不知是不是太窄了,大蚂蚁下去以后别卡住了,上不来,小蚂蚁们在另一边开辟了一条长长的,细细的,足以让小蚂蚁来回自由的穿梭的小隧道了,可是大蚂蚁没法进去,只好从洞口到洞里开大了三厘米,现在连大蚂蚁也可以自由自在地来回穿梭了,但是他们并不骄傲自满,而是默默地开辟着隧道。一条,两条,三条,四条……甚至无数条隧道在每只勤劳的蚂蚁的手下诞生了。这是一个令人不敢相信的事实。不一会儿,这大小不一,形状各,粗细不同,各式各样的隧道创造出来了。再挖掘隧道时,有许多的小蚂蚁都抢在大蚂蚁前面。而大蚂蚁呢?并没有指挥小蚂蚁让它们继续干下去,而是都不约而同地把小蚂蚁拖出“工地”,打发它们出去玩,小蚂蚁们被拖出“工地”后,它们死活不肯出去玩。大蚂蚁没有理睬,只是回到“工地”,继续“工作”;小蚂蚁的“步子”越走越小,速度越走越慢,直到最后停住了。这些幸福的小蚂蚁似乎感到不孝,慢慢的转过身去,朝着“工地”

大步挺进,近了,更近了,它们的步伐越走越大,速度越来越快,最后小蚂蚁们跑了起来,跑到“工地”后,抢在前面,干起了最重的活。大蚂蚁它们阻挡不了小蚂蚁那坚定的心。只好与小蚂蚁一起干活。小蚂蚁在运土时,尽管它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但还是觉得这土块有千斤般重,大蚂蚁看小蚂蚁快支撑不住了,便想接过手帮小蚂蚁减轻重量,却没料到小蚂蚁会装得若无其事。

难道这件事从此结束了吗?不,没有结束。这能体现出什么呢?这,这嫩体现出大蚂蚁对小蚂蚁的伟大母爱和小蚂蚁对大蚂蚁的一片真诚的孝心。如果你会问我:“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呢?”我会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那时因为小蚂蚁都是在大蚂蚁的呵护下,关爱下长大的!它不会像某些人一样,忘恩负意,它只懂得知恩图报,从来不懂得什么叫做忘恩负意,它也不愿意去懂!”现在连这一种微小的低级的生物都有这样的感情,它们都懂的知恩图报,何况我们是高级生物--------人类呢?我们是不是至少要做到这一点呢?不能做别人常骂的“白眼狼”。

啊!蚂蚁!你教给我们的种种宝贵的精神,俗话说,古人云,滴水穿石,非力使然,恒也!

啊,蚂蚁!!!!!你是给我们人类的最好朋友。你是我的启示,你 ,你是教育我们人类的最好“指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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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最伟大的文明奇迹800字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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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离我们不远,就在我们身边。艺术,诗一首歌,是一幅画。艺术,让我们感受到美,生活中,处处有艺术,像陶瓷、手工编织等,这些都只是身边的艺术。读《最伟大文明奇迹》这本书,原来的你,会走进艺术的另一个世界,会走进艺术的百花园,会让你感受到艺术的魅力,受到美的熏陶。

这本书,让我们走进知识的海洋,让我们知道,人类用无与伦比的智慧创造出种种奇迹,这些奇迹是——世界各地美丽的建筑,他们是用人类的智慧创造出来的,给我们展现了人类文明历史的壮阔辉煌的景象。

在我们中国,有一座稀世珍宝——万里长城,它是艺术非凡的古迹,它象征着中华民族坚不可催的精神,象征着中华民族坚贞不屈,永存于世的意志和力量,它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是整个人类的骄傲。

万里长城东起渤海湾,越过崇山峻岭,穿过莽莽草原,一直向西延伸。它全长6700千米,是世界上最长的建筑。长城在中国的大地上绵延起伏,十分壮观。到中国的万里长城上观赏,不由惊叹道:“啊,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它,它是那么美丽,那么雄伟!”

不仅是我国的万里长城雄伟壮丽,让我们把眼光转到埃及的古萨吧!

一说到埃及,大家就会想到那么神秘的金字塔!原来,埃及金字塔是埃及古代奴隶社会的方锥形帝王陵墓。金字塔非常坚固,它是用200多万块巨石砌成,光是这个任务就已经很难完成了!可还要成群结队的人将这些大石块沿着地面斜坡往上拖运,然后还要在金字塔的周围以一种脚手架的方式层层堆砌,这样的任务十分艰难,可这是给帝王建造,再怎样苦,也要完成!

最令人惊叹的是:金字塔周围的是沙子,这些沙子不但没松下来,还十分坚固!不愧是世界七大奇迹之一!

其实,不只这些,还有许多名胜古迹,比如说:我国的故宫、圆明园等,埃及的狮身人面像,苏伊士运河等,英国的伦敦塔、哈德良长城等,法国的加尔桥、圣米歇尔山、埃菲尔铁塔等,意大利的古罗马斗兽场、比萨斜塔等,俄罗斯的克里姆林宫等,德国的科隆大教堂等。这本书让我大开眼界,了解了这些名胜古迹的特征、由来,让我知道了人类有无与伦比的智慧!

人类智慧的结晶,能创造出种种奇迹,这都是劳动人民的汗水和努力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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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唱动奇迹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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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整个村庄安静下来了,大家带着一天的辛劳进入了梦想了。唯独不远处的一片森林热闹着,灯光闪烁着。

我耐不住自己的好奇心,随着声音和灯光摸索过去。我躲在树后面,仔细地打量着这里的一切,不禁有点羡慕住在森林里的“居民”了。

“大家好!首先我要感谢大家来参加我们一年一度的森林舞会,我们比的是唱歌,让大家秀出自己的看家本领来!”狮子大王戴着皇冠,穿着崭新的西装,有着王者的风范,大声地说道。“首先,有请我们的狗先生和他的家人。”狮王说道。狗先生和他的家人唱着周杰伦的《听妈妈的话》,他们用充满真诚的歌声,深深地打动了在场的观众。熊先生出场了,他吼了吼喉咙,自信满满地唱起了信的《死了都要爱》,到了高潮的部分,熊先生用尽全身的力气唱了出来。他身上的西装裂开来了,周围的树叶都纷纷落下来了,犹如一只只蝴蝶在伴舞。大家虽然听得有点不舒服,但也被熊先生这种执着给震撼住了。接下来是猫咪出场了,她用她那甜美动人的声音唱着S。H。E的《波斯猫》,那声音仿佛被施了咒语似的,让大家深深地陶醉在其中,让人捉摸不透,狐狸上台了,她向大家做了自我介绍,唱着王心凌的《睫毛弯弯》,那俏皮的音符默契地符合着狐狸那细小的声音,让人觉得很活泼。绵羊那可爱的娃娃音唱起了至上励合的《棉花糖》,让人似乎闻到了棉花糖甜甜的味道,让人在棉花糖中游览。天鹅挥动着那洁白的翅膀,一个优雅的降落姿势让观众们惊呆住了!天鹅唱的是许嵩的《素颜》,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在耳边久久不肯离去。最后一位选手是百灵鸟,她唱起了徐良的《飞机场》,那犹如铜铃般清脆的声音,让大家不可自拔,好像流水一样透澈!“我宣布本次唱动奇迹的冠军是百灵鸟!”狮子王有着王者风范大声地说道。

“哦!~~~是百灵鸟获得了冠军!百灵鸟好样的!我支持你!”我不顾一切直接说出来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一霎间,安静了!一霎间,喧腾了!我拼了命地往前跑,一不小心撞上了树。“啊!”一声尖叫,使从梦中醒了过来。

[唱动奇迹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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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第56号教室的奇迹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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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以万计的教师都在努力的另辟蹊径,我亦如此。”作者雷夫·艾斯奎斯在自序开头的一句话吸引了我。就在洛杉矶的中心,一间又小又破的被称作56号的教室里,雷夫是把各种各样的知识以快乐的身边事的形式出现在孩子们的周围,让孩子们在快乐中体验和接收这些信息。在这种正向的指导下,雷夫老师把一批批的孩子变成了“爱学习的天使”。

雷夫,就是这样一个即使无人督促、频繁应试、环境颓丧的状况下依旧对教育怀有热诚,对学生怀有爱心,为信仰不懈努力的人。看着他书中所描述的点点滴滴,同样身为教师的我感到有些惭愧。在此,借雷夫老师的观点,说说自己的教育理想。

我认为自己从事“真正的”教育时间短暂,我也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在“努力的另辟蹊径”。每一个班,每一批孩子都是不同的,所以尽管经验丰富也需要不断的改良,不断的“另辟蹊径”。然而,却没得到更多改善。

看点一:

雷夫老师就如同一般老师一样时也会用一些“错误”的方式去教学孩子。例如:用高压的方式,让孩子惧怕而遵守规定。然而他的心里一直认为一定有更好的方法。给学生上第一堂课时,他会与学生分享柯尔伯格的“道德六阶段”

第一阶段:我不想惹麻烦

第二阶段:我想要奖赏

第三阶段:我想要取悦某人

第四阶段:我要遵守规则

第五阶段:我能体贴别人

第六阶段:我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并奉行不悖

第56号教室是学生的避风港,雷夫老师是上帝送給他們的礼物。学生们可以尽情享受莎士比亚、经济学与摇滚乐班上独有的经济制度等。他让孩子们了解团队合作、语言的力量,以及正确处理金钱的态度。对这些孩子来说,他就像是一位心灵导师教。导学生一生受用的技巧,以及人格、信念的培养。

看点二:

正像雷夫说的,年轻的时候,他面对学生的错误,也曾发怒、沮丧,我现在也处于这种状态,但是“对小事发火,重要议题就得不到处理”这句话,给我已警醒,有时就是为学生的突发状况而生气,耽误了正常的教学,现在想想确实很不值得,也许换一种角度和心情来对待,就不会这样。教师这份工作,真的是可以从自己的错误中学习,进而有所提高。

书中11页,雷夫与学生丽莎的对话,就像一面镜子,使我看到自己曾经处理类似事件的影子。“对不当行为最严厉的惩罚,就是不准参加发生不当行为时所进行的活动”,而那时的我,因为学生不带作业,而采取一些和这件事情无关的惩罚方法,错失了使事情向好处发展的机会。

从中让我看到自己曾经教育孩子的影子,而这位“大鼻子”雷老师,也实在是个好榜样,我们都值得向他学习。

看点三:

“每天浪费2-3分钟,一个学期就会浪费200-300分钟,是五、六个小时!”

这是对于我最有警戒作用的一句话!我比较拖沓,进了教室总会为些琐事浪费一、两分钟,自认为没有什么。可是,现在课后的时间全面归还给学生了,这就要求课堂效率必须得到提高!决不能再每天浪费2分钟啦!积少成多啊!多谢雷夫老师给我的“当头棒喝”!

书,虽已读完;收获,很多很多。徜徉在雷夫老师的“第56号教室”,我也犹如雷夫老师的学生那样,深深地迷恋在这理想的“教育国度”之中了。

真心希望“成功无捷径!”成为每个老师的座右铭,成为每个老师心中的一个坚定的信念,期待老师们能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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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奇迹男孩观后感

全文共 1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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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部电影的时候,非常感动,看完之后,却有一种很释怀的感觉,说实在,《奇迹男孩》不是我们以为的那种煽情片,反而是非常淳朴和细腻,甚至观影完毕之后,心情大好,这是为何呢?

《奇迹男孩》在去年好莱坞跟《正义联盟》同期PK,最终拿下了1。29亿的美元绝非偶然,电影拍得很真诚,根据真人真事改编,具体故事其实源自自R·J·帕拉秋所著的同名畅销小说,电影最终让人相信,这个世界是美好的,是温暖的,一个面部畸形的孩子都能做到,你为什么不能。

这样题材,如果放在中国,我们几乎可以猜得到电影会怎么拍。小男孩“身残志坚”,最终克服一切困难,完成了某某壮举,最终感动中国。没错,这是我们熟悉的励志,常规操作。

但《奇迹男孩》最特殊的地方,就是电影中的小奥吉,除了面部畸形之外,并没有完成什么“壮举”,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孩,有过困扰,有过失落,最终积极的面对生活。就像电影结尾,小奥吉获得学校颁发了一枚勋章,小家伙一脸茫然,他不明白为什么给自己颁发这枚奖章,自己明明什么也没做。

是才最感人之处,小奥吉是单纯的,他不会知道,正是他,感染了身边的所有人。

《奇迹男孩》围绕着小奥吉的一条主线,分化出多条支线,父母、姐姐、姐姐的闺蜜,还有奥吉的小伙伴。但在他们的故事中,每个人,不论年龄、性别,在成长都会遇到质疑、泪水、冷眼、谎言、误解、痛苦、嘲讽、挣扎、阵痛。他们一度迷失自己,一度把自己封闭起来,面对这个世界,感到茫然。而他们,都是正常人。

这是全片我最喜欢的地方,没错,电影就是用这个面部有缺陷的男孩的故事,来反衬我们所有人,进而产生共鸣和感动。我们被感动的,不是小男孩自己的故事,而是我们自己的影子。一杯水能让光影折射,一个男孩能让善良被选择。奥吉是杯水,折射出每个人的善意。

所以这就是西方家庭电影的特殊之处,《奇迹男孩》主张人心向善,电影拍得非常温暖,一度让我怀疑不是真的,可恰恰这个源自真人真事的故事有着极高的感染力。归根结底,无缘无故的爱和无缘无故的恨都是不存在的,对待奥吉这样的孩子,是善良包容,还是歧视欺凌,关乎于人的内心。相信最后还是会通过时间的积累和不断的接触,大家也会终于认识到奥吉同样是一个聪明可爱的小孩,只是长相有点吓人罢了。

而对于其他角色来说,这样的“认识”是双向的,当他们发现小奥吉的内心的时候,这个世界也在一点一滴的融化着小奥吉的内心,他带着头盔,把自己封闭起来,想象出来一个小伙伴——《星球大战》中的毛绒绒但善良的楚巴卡。他最初是自我封闭,也正因为他这样的选择,才让这个世界远离他,也让所有人带着异样的眼光去看他。

最重要的,《奇迹男孩》中的每一位主要角色,最初也是这样的。整个故事的温暖格调,其实就是让奥吉也好,其他角色也罢,大家都怀着无比巨大的勇气,迈出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步,才会让这个故事变得更好,带着满满的正能量。比如内特决定听从把奥吉送到学校就读的建议,伊莎贝尔继续自己过去曾经为家庭而牺牲的学业,奥吉学会交朋友和原谅他人的过错,维娅体会到把握自己对各种情感的期待,杰克·威尔认识到知错就改和维护友情的重要性,米兰达愿意坦白说过的谎言和照顾他人感受,这些无一不是他们未曾经历过的事情。

人最难过的是自己这关,茫然未知的结果让人望而生畏,有所踌躇困顿也是难免,能迈出第一步的勇气,这份勇气,无比珍贵,不光来自于自己,还来自于身边人的爱与信任。

归根结底,小奥吉的故事,反衬了我们所有人,人家可以敞开心扉,我们为什么不能呢。因为我们身边,基本都有这样“朋友”——就像楚巴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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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奇迹男孩观后感800字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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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午饭过后,张老师组织我们观看了电影《奇迹男孩》,电影的主人公奥吉,他才十岁。出生的时候脸上有一些奇怪的线条,耳朵和眼睛也有先天性的疾病,他一共经历了27次手术,即使做了多次整容手术,他仍然像一个“怪物”,以至于最懂事的小孩也会被他吓哭,所以他出门总是戴着一个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头盔。但俗话说:上天在关上一扇门时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他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家里面有一位仁慈又严厉的妈妈,一位爱讲笑话疏通家庭气氛的爸爸,一个爱他的姐姐。还有一条可爱的小狗。

年仅十岁的小奥吉平时喜欢躲在家里玩星球大战和我的世界。终于有一天,爸爸妈妈告诉小奥吉:他必须要独自走进学校,认识学校里的同学、老师以及认识新的朋友,并开始学着适应学校里的生活。眼看着奥吉勇敢地踏出了第一步,然而刚开始的学校生活并不如意,同学们一次次的嘲笑、排挤,说他是个“怪小孩”——因为小奥吉总是戴着头盔隐藏自己真实的样子。这让年仅十岁的他一次次的逃避学校生活,甚至对自己失去了信心。

一次午餐的时候,当同学们都在议论奥吉是“瘟神”,不愿意和他一桌吃饭时,同班的莎谟主动坐到奥吉的对面,奥吉垂头丧气,用怀疑的语气问莎谟:“你不怕‘瘟神’吗?”莎谟大方地握住奥吉的手说:“不怕!”。正是女孩莎谟如此坚定的眼神让他们俩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此外,在科学课上奥吉的表现更让同学们另眼相看,通过自身的努力学习,他终于在学校里有了属于自己的好朋友。也得到了老师和校长对他的肯定。勇敢的小奥吉打开了他的头盔,看到了外面的一丝阳光,正慢慢地慢慢地温暖着自己,于是,他渐渐走出了内心的恐惧世界。毕业的时候,奥吉在全校的掌声中得到的奖牌也许就是对他努力善良以及他的那一份勇敢和坚持最好的回报。

“勇敢和善良无处不在,你所需要做的就是看看。所以,我想,我们只是看看,一直在寻找勇敢和善良。事实上,他们无处不在。”这是奥吉在毕业典礼上说的一番话,我不清楚有多少人在这一幕流下了眼泪,反正我是哭了。“奇迹男孩”让每一个孩子都成为了世界上的最勇敢的独一无二。

“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奇迹。你是,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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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奇迹男孩观后感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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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迹男孩》这一部电影,应该是我所看过给我最多泪点,与感受最多的电影。

从小我就是一个人,我的妈妈是个聋哑人,这件事我从不敢跟别人提,我怕有人戴有色眼镜看我。看到电影播放到万圣节画面的时候,男孩终于可以戴上面具遮住自己丑陋的外观,再没有人戴着有色眼镜去看他,与他击掌并不再嫌弃他。他自信又兴奋地去教室找他最好的朋友“杰克”,却听到了杰克对他不懈的话语。这让我想起了前段时间与女友分手的事,我跟那个男孩一样,那么的相信一个人不会离开,那么的相信我们会有未来,把一颗珍藏了很久的真心,拿出来放在别人的手心里,把自己最柔软的一面暴露给别人,最终却换来一场决绝。看着电影里那孤单的身影,我与那个男孩一样难过,爱过方知无悔,但是我有悔,也许我不去爱你,也没有跟你在一起过,也就不会认识到自己的自卑原来都自卑到骨子里了。

后来许多朋友都来劝过我,都说大老爷们有什么过不去的,又不是你有问题,但是我多希望问题是出在我身上啊!”针不扎在你身上,你从来都不知道有多疼”。如果你是我呢?还能说的那么洒脱么?令人感慨的是男孩最终赢回了友谊,而我却输了整整“三年半”的感情。彻底输了,被她的家庭和她所打败,体无完肤,在我最痛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虽然我很难过,但是也谢谢他们让我把目光又转向了我的妈妈。

她是那么的伟大,每当我夜里12点回家,他看到我问我的第一句是吃饭了么,进屋看到早上没叠的被子也被她叠好了,床单一尘不染。堆满了的垃圾桶也换成了一个新的垃圾桶。堆在洗衣机上的衣服也被妈妈洗好了晾在了阳台。我能想到每一次妈妈早起给我做的早饭,能想起妈妈为了让我多吃水果,把西瓜的子都剔出去,切成小块给我。更记得小时候要不来的东西总是妈妈给我买回来,妈妈啊妈妈,您太伟大了!

虽然我的妈妈她是个聋哑人,但是她比任何一个普通的妈妈要更爱她的孩子,付出的也更多。平凡之处见伟大,谢谢您24年来从未间断的给我的爱!我爱您妈妈!

您的孩子,在24岁半的年纪才知道,您这么多年,有多么不易。妈妈,多想喊您一声,您能听见,并叫我一声儿子,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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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奇迹男孩观后感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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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卓博斯基导演的《奇迹男孩》,“怪小孩”奥吉的成长故事,充分体现了成长的奇迹,改变的奇迹,触发了内心深处的情感,温馨的结局戛然而止,留下无限的想象空间。

“我的出生是搞笑的”,《奇迹男孩》主人公奥吉以自嘲式的方式介绍了自己出身的情况,而27次手术,更加说明出身的不易。电影中奥吉战胜一系列困难、挫折,走出内心的恐惧世界,融入到欢声笑语的学校生活,通过自身的努力,被人称为“怪物”的面容散发出自信、勇敢和奇迹,成为大家的好朋友,毕业时比彻奖章就是最好的回馈。

由此我想到了,如今我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在幸福之中,但是,不努力学习、不思进取的状态越来越困扰着我们,只要我们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认真学习,用知识的力量改变自我的发展,走向五彩缤纷的世界,才能改变人生的轨迹。

电影中很多场景诠释了真心和善良,奥吉也因为真心对待每一位小伙伴,处处体现善良,鼓舞大家,最终赢得同学的信任。

真心对待每一个人,传播善良正能量,我相信真心一定会换得真心,爱情亲情如此,生活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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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世界七大奇迹哲理故事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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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学生按照要求列出了他们心目中的“当今世界七大奇迹”。

尽管有些争议,选择下列七项的票数最多:

1.埃及金字塔

2.印度泰姬陵

3.科罗拉多大峡谷

4.巴拿马运河

5.帝国大厦

6.圣彼得大教堂

7.中国长城

在收集选票时,老师注意到还有一位同学没有完成选票。

因此她就问这个女孩是不是感到困难,女孩回答说:“是有一点儿。我无法下定决心,因为奇迹太多了。”

老师说:“那好,你告诉我们你已经列出的,也许我们能够帮你。”

女孩犹豫了一下,接着说:“我心目中的‘世界七大奇迹’是:

1.去看

2.去听

3.去接触

4.去品尝

5.去感觉

6.去笑,并且

7.去爱。”

教室里鸦雀无声,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得见。

原来,看似简单平常、理所当然的事情才是真正的奇迹!

一项善意的提示———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既无法用手创造,也无法用钱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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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奇迹是这样创造的六年级作文55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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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件事,使我至今都引以为豪,因为那次我创造了一个小小的奇迹

二年级的一天,“嘟——”清脆的哨声划破了操场上的宁静。那时,教我们体育的是毛老师,他微微翘起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宽大的眼镜,厚厚的镜片仍然挡不住他那锐利的目光。“先全体跑五圈!”毛老师的话声音不大,但挺有分量。“才五圈?”“太少了。”……队伍里炸开了锅。

大家跑了起来,第一圈,我跑得又轻又快,第二圈,第三圈……我渐渐的落后了,腿上像绑了沙袋,怎么也迈不开步子。突然,毛老师来了一句,“男生跑十圈!”什么?十圈!我慌了神,毕竟我是个大块头,能跑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错了。

我心想:“哼!第一节课就给我们个下马威,十圈!当我们是铁人呐!这老师可真够呛!”我抬头看看前面,好些人不是在跑,而是再走!我也索性走起来。这时,耳边传来了毛老师的声音:“张洁,跑不动了吗?”他的话刺痛了我,“胡说!”我坚定的回答。然后咬咬牙,拼着最后一口气向前冲去。太阳照在头上,身上有些火辣辣的,汗水顺着眼角往下流,眼睛有些睁不开了。管他呢!汗水淹不死人!现在,跑道上已经空无一人了。

“哼!这帮‘小皇帝’‘小公主’!”我心里冒出这么一句话来。“十圈!够了!”毛老师提醒了我一句。我不理睬,“刚才走了一圈,不算数!”我拖着筋疲力尽的身体,向前跑去。

终于,我跑完了艰难的二十一圈。甩甩满头的汗珠子,远远地,毛老师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空荡荡的跑道上,我骄傲地昂起了头,因为今天我创造了一个小小的奇迹。

[奇迹是这样创造的六年级作文5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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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_其他话题作文16300字

全文共 15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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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法释〔2015〕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

目 录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三、附则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一、 管辖

第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 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五条 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 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因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 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第二十六条 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第二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书面协议,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第三十条 根据管辖协议,起诉时能够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能确定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管辖。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七条 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重审。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第四十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发生管辖权争议的两个人民法院因协商不成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的,由该地、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的,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

依照前款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指定管辖的,应当作出裁定。

对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指定管辖裁定作出前,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定指定管辖的同时,一并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第四十二条 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开庭前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一)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

(二)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方便诉讼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类型案件。

人民法院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前,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回避

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二)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三)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第四十五条 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四十六条 审判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其回避。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和书记员等人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第四十九条 书记员和执行员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诉讼参加人

第五十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依法登记的为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法人,以其正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以其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但未完成登记,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要求代表法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其他组织,以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

第五十一条 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前款规定,适用于其他组织参加的诉讼。

第五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第五十三条 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第五十四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五十五条 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第五十六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第五十七条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提起诉讼的,以接受劳务一方为被告。

第五十八条 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第五十九条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条 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

第六十二条 下列情形,以行为人为当事人: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行为人即以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除外;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行为人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

第六十三条 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第六十五条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六十六条 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第六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第六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为当事人。

第六十九条 对侵害死者遗体、遗骨以及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行为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为当事人。

第七十条 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第七十一条 原告起诉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为共同被告。

第七十二条 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为共同诉讼人。

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第七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和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人数众多,一般指十人以上。

第七十六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确定的,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以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

第七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第七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七十九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八十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受到的损害。证明不了的,不予登记,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人民法院的裁判在登记的范围内执行。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裁定适用人民法院已作出的判决、裁定。

第八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申请参加第二审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八十二条 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

第八十三条 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当事人没有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第八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依法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不得委托其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五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六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七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二)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

(三)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

(四)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并径行开庭审理的,可以当场口头委托诉讼代理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四、证据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九十二条 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第九十三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九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者其他无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九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包括:

(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涉及身份关系的;

(三)涉及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的;

(四)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五)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第九十八条 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证据保全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提出。

证据保全可能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条 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第一百零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第一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和辩论。

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第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零七条 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

第一百零八条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对一方当事人为反驳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事实而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为待证事实真伪不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不存在。

法律对于待证事实所应达到的证明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当事人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

保证书应当载明据实陈述、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捺印。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拒绝到庭、拒绝接受询问或者拒绝签署保证书,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

(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

(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前款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审查判断书证复制品等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二条 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第一百一十三条 持有书证的当事人以妨碍对方当事人使用为目的,毁灭有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致使书证不能使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四条 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所记载的事项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制作文书的机关或者组织对文书的真实性予以说明。

第一百一十五条 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

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用和补贴标准计算;误工损失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预缴证人出庭作证费用。

第一百一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

证人签署保证书适用本解释关于当事人签署保证书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就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对质。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不得参与专业问题之外的法庭审理活动。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勘验。勘验时应当保护他人的隐私和尊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鉴定人参与勘验。必要时,可以要求鉴定人在勘验中进行鉴定。

五、期间和送达

第一百二十五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事诉讼中以时起算的期间从次时起算;以日、月、年计算的期间从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立案期限,因起诉状内容欠缺通知原告补正的,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七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第二百零五条以及本解释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三百八十四条、第四百零一条、第四百二十二条、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的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一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审限。审限自再审立案的次日起算。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申请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但公告期间、当事人和解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一百三十条 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拒绝签收或者盖章的,适用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有关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的代表,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人民法院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以外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第一百三十二条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第一百三十三条 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第一百三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的,委托法院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委托送达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委托函及相关诉讼文书之日起十日内代为送达。

第一百三十五条 电子送达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但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与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的,应当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予以确认。

第一百三十七条 当事人在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执行时未书面变更送达地址的,其在第一审程序中确认的送达地址可以作为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的送达地址。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一百四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适用公告送达。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宣判笔录中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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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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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有感:生命创造奇迹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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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对某些人来说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她——海伦·凯勒,他的毅力和生命的顽强是无坚不摧的。

著名作家马克·杜温这样点评过海伦·凯勒:“19世纪有两位奇人,一位是拿破仑,而另一位是海伦·凯勒。”凯勒在88个春秋,艰难的熬过了87个无声、无音、盲目的春秋。对她来说生命是多么宝贵,而命运却像一个“恶魔”,夺取了她年轻的生命。如过是我,我一定放弃了,但是凯勒并没这么做,而是跟“恶魔”拼战到底,永不放弃,坚持不懈,终于坚持了下去。在他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最后五篇,写了她的想拥有三天的时间去看世间的奇妙。她想第一天去看人间的奇妙,第二天去看黎明——日出,第三天想当一个平凡人,快快乐乐过上一天。虽然这是不可能的,但是凯勒却还是一直坚信终有一天,他等啊等……

再想想自己,在生活中,我们有些人是呢么得不珍惜生命对它负责,在红绿灯前有时是虚惊一场差一点被车撞,但是,有时万一撞上了呢该怎么办?你的父母是会多么着急啊!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不要让它白白流失。所以现在开始,我们一定要做一个珍惜生命、爱护生命,用心灵去感化别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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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奇迹男孩观后感

全文共 1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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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讲述了一个天生很丑陋的男孩子如何从家庭走向学校,在融入学校这个大家庭里的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最后在家庭、朋友、老师的支持下走出自卑、孤独的阴影,成为学校毕业典礼上最优秀的学生。

奇迹男孩》这部电影折射了很多问题。

一、孤独

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可能会面对一段内心孤独的生活。

奥吉,因为长得丑陋,刚开始每天的学校生活是度日如年,没有朋友,没有亲人的陪伴,别人还把他当作怪物看待。在学校里,奥吉太孤独了,当他与杰克因考试而成为好朋友时,他的心情一下子豁然开朗了。朋友,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孤独者的心门。然而,好景不长,杰克在奥吉背后说了“如果我长得像他那样,我就去自杀!”这句话对奥吉的伤害太大了!奥吉与杰克的友谊之船也就此打翻。还好,另一位朋友走近了奥吉,那就是沙莫。沙莫是自愿跟奥吉成为朋友的,没有校长的安排,也没有其他人的指使,心甘情愿地与奥吉成为朋友。真心诚意的朋友,让奥吉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也让杰克真诚地向奥吉道歉,并和好如初。他们俩还一起在科学节上设计最佳作品。

维娅,奥吉的姐姐,一个高中一年级新生。刚进新校也有很多的不习惯,再加上最要好的闺蜜竟然无缘无故地不理自己了,她的内心也很孤寂的。但是她是奥吉的姐姐,她不仅跟着爸爸妈妈一起照顾与鼓励这位有点特别的弟弟融入到学校生活,而且还不能把自己的心事向父母坦露,因为懂事的她不能给父母增加负担。而最疼爱她的奶奶也已离她而去,维娅,只有一个人独自品尝孤独的滋味。还好,这时有一个同病相怜的男生走进了维娅的生活,让维娅暂时忘记失去朋友的痛苦。

在一个新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每个人都会面临暂时的孤独,因为没有熟悉的朋友,有的人因为自卑,一直会低着头生活,就像奥吉一样只敢看别人的鞋子。在生活中,家人的支持,朋友的陪伴真的很重要,就像奥吉交到朋友后,走路都要飞起来了!朋友的力量在孤独者心中真是无以伦比!

二、教育

家庭教育是每个人的启蒙教育,家长的言行举止都会深深地影响到孩子。

奥吉,生活在一个和谐、充满爱的家庭里,虽然外表丑陋,但是内心却很丰裕。妈妈为了教育与陪伴奥吉,放弃了自己的理想与追求。奥吉在妈妈与家庭的教育下,成长为一个善良、聪明的孩子。

朱利安,一个富有人家的孩子。因为嫉妒,因为不喜欢别人跟奥吉作朋友,用言语中伤奥吉,还把全班的相片中的奥吉删掉,让奥吉滚蛋!事情败露后,朱利安父母非但没有向奥吉道歉,还当着朱利安的面用权势、用钱来压制校长! 遇到这样的家长,校长也很伤心,他伤心朱利安长在这样的家庭里,父亲与母亲都是势利眼,都没有一颗善良的心,难怪朱利安会做出这样的暴力行为!

杰克,虽然生在一个穷人家庭,靠着奖学金来到学校。但是,杰克母亲却能教育杰克做一个善良的人,让他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杰克,在别人诋毁朋友时,冒着被开除的危险跟同学打架。

学校教育,是孩子成长过程的必经之路。学校教育让孩子们找到自己志气相投的朋友,学到自己喜欢的科目,展示自己的才华。朋友的陪伴是学校教育中重要的一个环节,每个人都可能在学校教育中尝到被孤立的那种孤独感。有朋友的相伴,学校教育是一段美好的旅程。

奥吉,在学校里认识了杰克、沙莫这样的朋友,还有更多的同班同学,让他在一年的学校教育中愉快地度过,而且发生很多美好的事情。

维娅,在新的高中里通过社团,认识了同病相怜的男生,让她顺利度过了那段失去朋友的时光。最后在剧团表演里与好朋友米兰达重归于好!

学校教育离不开好老师的引导。

学校的校长真是一位慈祥、善解人意的好老师。刚开始为了让奥吉从长得丑的自卑心理走出来,还自黑了一把,说了很多别人给他起的绰号。为了让奥吉熟悉校园,还邀请了几个同学陪伴奥吉。校长是个有正义感的好校长!当他得知杰克,为了维护朋友奥吉的名誉而跟朱利安打架,他看到了善良的杰克,也原谅杰克,只让他停学两天,继续拿奖学金上学。当他发现朱利安用语言暴力对待奥吉时,严正地批评朱利安,而且不惧朱利安父母用权势、用金钱来威胁!

奥吉的班主任也是一位好老师,能默默地、不动声色地帮助自卑的奥吉,让他走出孤独的阴影。奥吉上学校第一课,这位老师就用风趣的语言教育孩子们选择正确还是善良。

学校活动也是学校教育的一部分,也是学生们互相展示自己的好平台。科技制作活动,万圣节的派对,毕业郊游,毕业剧团演出等等,都让孩子们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还让孩子们的天性得到充分地发挥。

《奇迹男孩》是一部值得很多家长、老师与学生看的电影,每个人都会从这部电影中反思自己的学习、生活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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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坚持就能创造奇迹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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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坚持,便能创造奇迹。这是我在《鲁滨逊漂流记》时的最大感受。

鲁滨逊是英国人,他从小就喜欢航海。有一次,他朋友的父亲要航海,便带上了他,他兴奋极了。但航行不久,遇到大风浪把船掀翻了。鲁滨逊被漂到一个岛上,他找到一个好地方,把一个洞穴当房子,把船里的东西全搬进去,他还捉来一些动物繁衍后代、种植食物以供自己吃。并且每天都在山头看周围有没有船只经过。有一次,他发现一群野人中的一个野人将要被杀害,鲁滨逊见义勇为,用枪吓跑他们,救了那个野人。因为是在星期五遇到了他,所以给他取名叫星期五。终于有一天,鲁滨逊发现一艘英国船在他所在的岛上搁浅,因为船员叛变,他救了船长并帮船长平定叛乱,船长为了报答他,就带他回去。鲁滨逊非常激动,他终于结束了多年的岛上生涯。

我很敬佩鲁滨逊,他坚持自己的理想,漂流到岛上依然很坚强,他自食其力,照样丰衣足食,而且很细心。想到各种事物,还会干各种粗活,不会半途而废。如果我是他绝对撑不了这么久,过不了几天便害怕了,或被野兽吃了,但他可以。我胆子小,也没有那么能干,没耐心。遇到坏人或野兽就吓得不行,但我只要喜欢干什么,就要做到底。我们应该向他学习,虽然不能像他一样一个人在岛上生存那么夸张,但在平常,我要多动手做事,帮别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万一哪天发生意外,自己能够克服困难。鲁滨逊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的学习,并且多动手实践,想事情要全面,尽量自己独立完成,不要依赖他人,不然自己永远也不能得到全面的提高,只有全面提高才可以不畏险阻,勇往直前。

我喜欢鲁滨逊,喜欢看他在漂流的日子不怕困难,更喜欢他的坚持,他的智慧,他的勇敢,他的信心,他的自食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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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勤奋创造奇迹

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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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会给世界带来了很多惊喜,我们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的新形象。中国的很多运动健儿为举办奥运会的权利而奋斗,最终我们做到了。如今我们也成功赢得了举办冬季奥运会的权利。我们的坚持帮助我们创造了很多奇迹

北京目前成为全球唯一一座既举办过夏季奥运会、又将举办冬奥会的城市,我们为此感到自豪。但实现的这条路却是那么艰难。早在1990年,我们就开始了竞争投票,但是世界并不了解我们国家,裁判们觉得中国还远远未达到资格。因此我们遭到了一次又一次的拒绝。多亏了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赢得了选票,实现了愿望。两天以前,我们也赢得了另外一场投票,那就是举办冬季奥运会。这两次赢得举办权是如此鼓舞人心的消息,我们一直在创造奇迹。

坚持不懈的努力会带来好运,我相信我们能创造更多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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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奇迹老师作文350字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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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我们的语文老师换成了侯老师,她有一张灵巧的嘴巴,一双大大的眼睛和一双灵巧的手。

侯老师来之前,我们班的语文水平整体都不好。但是侯老师会让人喜欢语文,让人学会写作,让人爱上读书。她总会一直在你旁边帮助你、指点你。侯老师是一位好老师!

就写一下她让我改变的经过吧!一天放学,老师让我们写一篇作文。第二天,侯老师对我说:“这个作文把它的标题换成魔鬼式的,再把里面的内容变得有趣一些,你照这个写一下,明天,你一定会有收获。”

晚上,我按照侯老师的方法改了许多,把标题改了,内容也改得有趣了,我发现,我会写作文了,还破了纪录,写了整整三页纸。当我第二次交给老师,老师对着我说:“找到收获了吗?”“是作文”我说。老师点点头,笑嘻嘻地说:“你会写作了吗?”我说已经会了。从那次以后,我作文就有了进步。

你们说侯老师是不是一位奇迹老师,听了我的介绍,你们喜欢上了我们的侯老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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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奇迹男孩观后感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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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一看预告就知道整部剧走向的电影,但是我依然愿意去电影院去静静地感受它的美好。

男孩、小男孩的一家、小男孩的朋友、小男孩的校长,所有出场的人物几乎都是那么的可爱、正义、富有同情心以及美好。就连所谓的坏人物也只是匆匆过场,主旋律依然是平淡生活中的美好。

许多人说它写的太美好太平淡了,不好看。那么,我想说。很多人平淡一生,却已然觉得倾尽全力拼命努力才能生活下去了。

所谓的平淡人生,却每天都有很多琐碎的麻烦、令人厌烦的话语、令人痛苦的现实。少年天马行空的烦恼,中年郁郁不得志的压抑,老年天不遂人愿的痛苦。我们虽然活的像蝼蚁那样细小平凡,但是每天都在面对细碎的BUG斗争啊,时间长了,总有一些BUG我们无法修复,总有一些BUG我们无力再承担。这就是我们平淡的一生啊,无奈之余,扪心自问,你能依然不忘初心努力有爱地富有同理心地美好地生活下去吗?

再看看电影中,那面墙上的27次手术的标识,那是代表着怎样坚强的父母与孩子啊;小男孩面对这么多遭遇依然性格如此幽默风趣可爱,这说明父母、姐姐平时对他的爱以及他有多坚强多令人怜惜啊;姐姐面对问题理智有爱又有挣扎的做法,让人敬佩。

人说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而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有爱又有趣的灵魂让人动容,它给予每天面对小BUG的我们以慰藉、温暖以及勇气。我们不一定会感动地留下眼泪,但也许我们会眼眶微热,心头暖暖。

PS:

1、每当小男孩穿着整套的宇航服肆意走动时,我总是心头最触动,多希望以后他的人生就是这样充满梦想地继续生活着。

2、电影院这场有很多小朋友,我这排除了我之外都是小朋友,而且家长在后排(因为一个家长带了很多小朋友来)的情况下,全场没有吵闹,都安静地看完了,给现在的小朋友手动点个赞,太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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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仙女山的奇迹征文

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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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女,这胜过仙女的奇景,那里绿树成荫,无边的森林覆盖着她,成群的牛羊点缀着她,无边无际的草原使她更加美丽……无数的游人想要去揭开她美丽的面纱……

清晨,一只只美丽的小鸟从睡梦中醒来,睁开了他们那睡意朦胧的眼睛,张开了他们嫩黄色的小嘴,唱起了优美动听的晨歌。草原上,数不胜数的牛羊们也从美梦中醒来,享受着肥美的鲜草,一只黑牛“哞哞”地叫着,仿佛在说:“伙伴们,这里有最肥最美的草,快点过来吧!”一朵朵小花在草原上争芳斗艳,红的似火,白的如雪,黄的像金,蓝的如天,粉的如霞……,这千万朵五颜六色的小花编织成了一件五色花衣。草原穿上了这件花衣,吸引来了成群的蜜蜂、蝴蝶。“嗡嗡”蜜蜂妹妹轻快地叫着,仿佛在说“草原姐姐,你的五色花衣真美!而且,不但美丽,还好甜好甜的呢!”

中午,火辣辣的太阳无情地焦烤着大地,但是,却总是有气无力,哦,原来是云姑娘和风弟弟在和太阳公公开玩笑呢!这是得森林变得更加富有生机,到处都是鸟声,到处都是鸟影。如果游人走进了这片森林,走在森林里的石板小路上,走着走着便会发现前面的路好像没有了一般,走近了才发现路还是静静地躺在那里呢!这真像陆游写的《游山西村》里的诗句:“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路边的小花开的正艳,就好像孩子们的一张张笑脸一般,它们仿佛在说:“欢迎你们来这里游览!”

傍晚,最美丽的就是身穿五彩霞衣的彩霞姑娘,她的霞衣比仙女的衣服还美那么几分。最明显的颜色便是紫色,那紫色带着一点黑,看上去就像一个巨大的茄子挂在天边,让人看得都想上去咬一口。一朵淘气的白云偷偷地把红云身上的一块摘了一点贴在了自己的脸上。哇,远远望去便成了小孩的脸,甜蜜地向我们微笑着。

仙女山,这比仙女还美得山啊!你是那么美丽,那么郁郁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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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年仙女山的奇迹征文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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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跟着我踏上了前往武隆的旅程.

一路上,马路的颠簸和3个小时的行程使我早已失去了激情.

一股极冰的,冰得刺骨的风打在我脸上,把我从周公那里拉了回来.怎么这么冷?到了仙女?

仙女山到了,我来到了海拔二千多米的仙女山.

一通过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入口,我们就直奔大草原.穿过林阴道,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绿油油的大草原.在这片草原上,马匹成群.这里有一群、那里还有一群,那边的那边,不知还有多少群,你挤着我,我挤着你,你追着我,我追着你,充满了生机,充满了活力.看累了,就躺在草坪上,望着天空,天空比蔚蓝还蔚蓝.远处还有一片不知多大的森林,不时有一群鸟飞出来又飞回去.风一吹,草浪起伏,简直是“草海无涯”.我这时感受到的只有大自然的美好,没有风的冰凉.森林的另一头的山顶上是通天塔,站在远处看,云雾挡住了塔的上半,仿佛一把利剑倒立在山顶穿破了云层.骑在马背上环视草原,无疑是一种享受.

过了滑草场,就会看到一个两三百平方米的仙女池.池的外围隔着围拦摆放着几十盆品种、形态、颜色各异的花.往里是大约一米深的水.水十分清澈,用来喝也没问题.水里游着几条金鱼.池中间是一座假山,一座仙女假山.山的顶部有一位仙女,仿佛嫦娥奔月,又好似仙女下凡,真是惟妙惟肖.

往东走大约二十公里,就到了那既险又刺激,还带点恐怖的天坑景区.站在入口往前一看,四面都是高山.往下一看,我当时就差点晕倒.仿佛我在八十多层楼上,下面是一个大坑,到处是岩石.可令我害怕的还不止这些.过了索桥,就开始游天坑.我绷着脸,咬着牙,像丢了魂似地一个劲往前走,这哪里是游玩,简直是在玩命!虽然旁边有拦杆护着,但在这只有一米多的绝壁上行走,再加上下面是百丈深渊,实在令人毛骨悚然.终于到了崖底.往上一看,那恐怖劲再一次生出来.

第二天清晨,我怀着依依不舍之情,在这颠簸的路上踏上了回家的路程.一路上都有阳光随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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