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如果远方有奇迹全文(实用20篇)

《奇迹男孩》是一部非常励志的电影,适合家长和孩子一起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如果远方有奇迹全文,欢迎阅读。

浏览

1103

作文

593

承诺的奇迹作文400字

全文共 563 字

+ 加入清单

开学初,爸爸为提高我的学习成绩,答应我在取得好成绩后送给我一件礼物,于是我便刻苦学习。

就说,我在星期日这天,妈妈爸爸对我说:我们要回老家去探亲,你要去吗?我先是一蹦三尺高,激动不已,再来便皱了皱眉头,不情愿地对爸爸妈妈说道:爸爸,你说要送给我一件礼物后,我就为自己立了一份‘超级作息表’,里面记录着今天——星期日不准出去游玩,必须在家高声朗读并复习或预习功课。爸爸妈妈听了,带着遗憾的语气对我千叮咛万嘱咐道:不许偷懒,到九点半就要做作业,自己要煮饭吃。我听了连连点头。爸爸妈妈走后,我便立刻关上门窗,高声朗读:千佛山、大明湖~而这时,与我最要好的蓉蓉来了,她轻轻地敲了几下窗户,我打开窗户。蓉蓉眉开眼笑地对我说:今天,我家买了好东西,我带你去看看。我听了口水都快流淌出来。不过,一想到我今天的任务便一口回绝了她。心里真有点儿不甘。后来我便去做作业,遇到了几道难题做不出。这时,我肚子饿得咕咕直叫,自己便去做饭。米刚下锅煮,那几道难题似乎有点儿影子了,便去做题。走到书桌前,三下五除二做了出来。可这时,我忽然闻到一股焦味,原来是饭焦了。可是这几道难题已解决了,心里还是沾沾自喜。

经过我一番努力,我终于在期末取得了好成绩,我受到了老师的表扬,同学们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而爸爸也如约送我一件礼物。我十分高兴!

[承诺奇迹作文400字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关于生命的奇迹作文_励志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31 字

+ 加入清单

传说中,沧海从未属于过蝴蝶。而蝴蝶却梦想着拥有一双能飞过沧海的翅膀。也许是天使弄乱了十字架的咒语,让他们命中注定没有那样一双翅膀。当他们无所畏惧的在海边的礁石子上腾空时。瞬间,浊浪排空,他们就这样一大片一大片的飘落,而翅膀却化做透明的柳絮,把他们的梦带向远方。

——题记

翻涛,涌浪。乌云把海平面压得很低很低。海水不断漫上警界线,巨浪在用力的拍打者礁石。刹那间,从海底深处发出一声巨响,接着是海水在沧海里放肆地跃动。似乎,海波的怒吼惊动了天地,天与海的交界处不停地射出强烈的白光,把苍穹照得透亮。这时,不远处,有几只腾飞的蝴蝶正冲向海浪,翅膀有力而又有力地扇动着。他们似乎在享受这闪电,这海浪,这强光。眼看越来越接近海面了,可是他们却无丝毫退缩之意,义无反顾地想要飞越沧海。浪头狞笑着,恶狠狠地把他们捏在手心里,摔打在礁石上。人们还来不及为生命的脆弱叹息,只见一个小小的身躯从惊涛骇浪中挣扎着振翅欲飞!

这是个不可能发生的奇迹

生命就在这水天之间傲然绽放,笑靥如花!

原来,那是一只与死神无数次擦肩而过的沧海蝴蝶。他曾一次次地飞向死亡,又一次次的逃离死亡。尽管如此,他从来设有放弃过“飞海”的梦想,也许,他是经历了与亲朋爱侣的无数次生死离别;也许,他是被伤痛折磨得千疮百孔;也许,他是在生与死的边缘反反复复了百次、千次……才让他拥有了这坚强的毅力,才拥有了面对残酷环境却毅然选择勇往直前的信心,才塑造了一个笑傲江湖的沧海蝴蝶呀!

……

难道他就不惊恐于海浪的无肆奔涌?难道他就不胆怯于狂风的怒吼?沧海的嘶怒?难道他就不惶恐于生命的即将消逝?

——不,他也会惶恐,他也会胆怯,他也会有每一个普通生物对于生命的恐惧感。即使他能在暴风雨来临之前勇敢的飞翔;即使他能在波涛汹涌的海浪上展开翅膀。他也许惊惶过,害怕过,也许在内心深处不断的挣扎过。只是他拥有那份不寻常的勇气罢了,那是因为他对梦的期盼,对自己的信心,他坚信着总有那么一天自己一定能飞过这茫茫沧海,因为他是一只最美最美的沧海蝴蝶。

那份最简单,最执着的梦,就是所有沧海蝴蝶千百年来共同的愿望啊!他们就这样一次次的跌倒,又一次次的擦干眼泪重新飞翔。面对大海的嘲笑,面对海鸥的讥讽,他们从不在乎,他们心中知道;“我们一定能飞过大海,总会有那么一天,沧海的记忆里一定会有蝴蝶的名字,我们会有自己的一片天的。”这是蝴蝶永恒的信念,为了这个信念,他们不断的在努力,在超越,哪怕要承受与亲人的分分和和;哪怕要承受伤痛的折磨,他们也决不放弃。令人震撼的意志力,是他们迈向希望的奠基石。

沧海蝴蝶用心,用勇气,用生命诠释了人生的价值。

好好守护自己的梦想吧!不论它是像星星多么遥不可即;也不论它是像山路多么困难重重。只要你把它深深的埋在心里,把它紧紧的攒在手里,不要放开,不要放弃,梦就一定不会离开你。只要你拥有像沧海蝴蝶那样敢于面对困难的勇气。总有一天,你也会有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那是你靠自己的双手,用自己的汗和泪筑成的成功殿堂。

所以为了明天的太阳,为了明天的希望,请不要放弃自己的梦想。就做一只坚持不懈的沧海蝴蝶吧!就算没有一双能高飞的翅膀,就算要承受再多的痛苦,也请坚持吧!毕竟——今天的黑暗否定不了明天明媚的阳光。

因为有了沧海,所以才会有一大片一大片的蝴蝶勇敢飞翔;

因为有了梦想,所以才会有艰辛的汗水和坚强的泪水;

因为有了梦想,所以才会有艰辛的汗水和坚强的泪水;

因为有了梦想,所以才会有艰辛的汗水和坚强的泪水;

这些,却少不了那一份勇气。

展开阅读全文

篇2:闪电奇迹观后感

全文共 941 字

+ 加入清单

影片《闪电奇迹》讲述了一个因出生时闪电致母亲死亡、又由于先天白化病不被父亲所接受的孩子瑞德,因其被父亲的拒绝和先天的白化及本身对电的敏感,由祖父母抚养并被隔离于现实生活之外,生活于地下室直至祖父母均亡时回归地面。或许是电流所带着一种能量加之长年的内察,瑞德有着异于常人的天赋,他可以感知到他人的内心、思想和灵魂,借助于他如导体一般的连接,他让视猎杀为快的神枪手警察体会了濒临死亡前母鹿的痛苦;让警长和多年卧床类似于植物人的妻子有了沟通、听到彼此的心意,修复了父子冰封已久亲情;透过躯体和言词的阻隔,他似入无人之境,剥开虚伪,告诉教育博士他所做的只是为了不信、为了不信而要证明作弊。。。。。。

透过瑞德,我们看到人与人之间、人的心灵之间都被蒙上了一种隔离,这种隔离不是一出生就有的,而是在生活的驯化中逐渐形成的,为了我们的恐惧,我们恐惧着,恐惧被拒绝、恐惧被嘲笑、恐惧被看到内心的脆弱。。。。。。不由想到,死亡、自由、孤独,人生的终极无意义,或许在人的受孕开始即已存在,这些或许随着出生到成长,在一个人的道路上逐渐被意识化,只要意识到那么一丁点,恐惧即伴随,生之相伴即是死亡,生之相伴即是束缚,生之相伴即是孤独,故而生之相伴即是恐惧,恐惧因生之相伴而存于无意识,因生之相伴而逐渐被意识化。当然被意识化的程度、广度因人而异。所以,人生的终极无意义也即是人生的终极意义,无谓有无,只在体验。

透过瑞德,我们听到现代的科技已然超过了人性,而我们得相信,我们得孜孜以求地去探索人性、理解人性、体验人性,唯人性超过科技时,或许我们的心灵才可以打开,没有惧怕,可以接受,或许更可以说的是:怀揣恐惧,我们打开心灵,一路前行。那个时候,或许“物欲横流”这个词将不再被人们所需要,不再被人们所理解,物欲不再是我们人类的追求,它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就如吃饱那样简单,仅仅如此,而心灵——我们的人性将引领着人类走向圆融、和谐、自然的存在。

另外,影片让我们思考,过去和现在的联结,现在的一切或许均是过去的印刻。人之为人,初始的每一步事实上都履薄冰,应慎之又慎啊,每一步的痕迹将决定下一步的痕迹,容不得再改变。心灵的按钮永远存在,这个按钮可能成为未完成事件,它将停留在那个点上,唯有接受、怀揣之,才能走向不同的未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平凡的奇迹观后感

全文共 747 字

+ 加入清单

这是一部关于友谊的电影,更是一部关于爱和保护、冒险与奇迹、生命的死亡、信任与背叛、快乐与痛苦的电影,它几乎是一部完美的、不可思议的杰作。

《夏洛的网》是由达科塔·范宁/DakotaFanning(弗恩)、朱莉娅·罗伯茨/JuliaRoberts(夏洛配音)、多米尼克·斯科特·凯伊/DominicScottKay(威尔伯配音)主演的剧情片。

本片中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令人始料不及。落脚猪威伯尔出生在阿拉布尔先生家的猪圈里,弗恩收养了它,但是它还是被卖到了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在那里,威尔伯和蜘蛛夏洛成为了朋友。然而一个坏消息打破了谷仓里的平静:威尔伯在圣诞节将会被人杀死,做成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欲绝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在猪栏上织出了文字,这些赞美威尔伯的文字彻底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让威尔伯在集市的大赛上赢得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在这时,夏洛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但它留下了它唯一的东西——卵。

威伯尔和夏洛,第一次在朱克曼的谷仓里相见时,威伯尔认为夏洛很残酷、喜欢嗜血。但后来,夏洛用自己的行动改变了它的想法。夏洛用蜘蛛丝编织的是一张爱的大网,这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了你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情。

电影《夏洛的网》是一个蜘蛛和小猪的故事,一个写给小孩,也写给大人的故事。导演选取了一些地方来突出场景的一种怀旧又永恒不变的特色,如“阿拉布尔一家人住的房子”、“朱克曼夫妇住的房子和拥有的农场、熏肉厂以及其它建筑物”,还有片中出现的玉米地。

影片的背景乐,让我难忘。看完了电影,我便一直反复地听,这首歌曲。

平凡的奇迹

当你每天醒来的时候

不要忘记自己的梦想

把它牢牢的记在心中

因为我们都是这平常奇迹中的一部分

平凡的奇迹

你期待见到奇迹么?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报告全文如下

全文共 2135 字

+ 加入清单

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

今天,3300多名2015级新同学来到清华园,成为这里的新主人。你们也是我担任清华大学校长后,迎来的第一批本科生。在这里,我代表全校师生员工,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祝愿你们在美丽的清华园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我是1983年进入清华的。我知道,无论那时还是现在,能够来到清华上学都是不容易的,你们在成长过程中一定遇到过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昨天在新生报到的现场,我见到了来自甘肃的韩储银同学,他出生在农村家庭,成长之路充满了艰辛。小学时,他每天上学要翻两座山、蹚一条水沟;初中时,冬天夜里在没有暖气的宿舍里冻得睡不着,他就去操场上读书;高中入校时,他被毕业生光荣榜上“清华大学”四个鲜红的大字吸引,从此立下“上清华”的志向。今年他入选清华“自强计划”,并在高考中获得全省理科第三名。祝贺韩储银同学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清华的一员,同时也祝贺全体2015级的同学们圆梦清华!

确实,“上清华”曾是你们最大的向往。今天你们走入清华,并将在这里开启新的人生旅程。在清华,你们将耳濡目染“爱国奉献、追求卓越”的文化与传统,亲身体会清华人特有的精神与气质。在清华,你们有机会聆听学术大师的教诲,在汲取知识营养的同时,更能获得思想的启迪。在清华,你们将与许多优秀的伙伴砥砺同行,并在集体中学会互助互爱,感受友谊的珍贵。清华严谨的学风会帮助你们不断增长才干,充实自我。按照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教育理念,学校将为你们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更大的发展空间。你们中很多同学将有机会到海外交流学习,你们将在兴趣团队、创客空间、x-lab等创意创新创业“三创”教育平台上,发掘出自己的潜能。丰富的社会实践、多彩的文体活动、多样的志愿服务都将成为你们挥洒青春激情的舞台。清华足够大,就看你的梦想有多大!

新的生活需要树立新的理想。你们被清华录取后,我送给你们的礼物是《平凡的世界》这部书。该书讲述了少平、少安等许多平凡人物的不平凡故事,书中写到,“只有决定了目标并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少平、少安所处的时代对你们而言可能是陌生的,但人生的奋斗、理想的追求,在不同时代都是相似的。理想是什么?理想是对未来的期望和憧憬,理想指引着人生前进的方向。法国著名作家雨果曾说:“有了物质,人才能生存;有了理想,人才能生活。”理想就像人生的发动机,有了它,才能获得前进的动力。

清华学生要具有理想主义精神。理想主义意味着听从内心的召唤,突破现实的羁绊,追求有意义、有价值的人生目标。在群星璀璨的智慧星空,那些最伟大的人物都闪耀着理想主义的光辉。面对浮躁和功利的社会环境,理想主义的光芒将穿透世俗的藩篱,照亮前行的方向。1993级校友童之磊,在大一时就想做一个“世界因我而改变”的人。1999年,他意识到数字阅读将改变人类生活,于是创办了“中文在线”网站。创业过程中,他的理想屡受打击,公司濒临破产,并被人收购,但他在别人都不看好的情况下,始终坚信自己的判断,依靠不懈的努力回购了公司,并在今年1月21日成功上市,成为全球中文数字出版的领跑者。希望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多一分对真理的追求,少一分对名利的计较;在面临人生选择时,多问问自己内心的感受与热爱,少考虑社会的时尚与潮流。清华的学生应该永远具有理想主义的精神底色。

清华学生要锤炼刚健自强的奋斗精神。刚健有为、自强不息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易经》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指的是有道德的人应效法日月星辰永不停息的运动,努力向上,永不放弃。“刚健自强”的精神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也激励着清华人不断地超越自我、奋发前行。100年前的1915年,梁思成先生考入清华,开始了毕生从事的建筑学的学习和研究。从1932年开始,他克服脊柱和脚踝的伤病,走遍十五省二百多个县,考察了两千多座古建筑,历时整整9年,即使在战火纷飞、无比艰难的抗战期间,也没有停止。之后,他又用了3年时间完成了名著《中国建筑史》,最后体重下降到只有47公斤。这是何等的刚健自强!100年后,作为新的清华人,你们来到前辈曾经生活的校园,希望你们记住:刚健自强是清华人永远的精神气质!

清华学生要培养行胜于言的实干作风。理想的价值体现在追求理想的行动中。孔子说“君子讷于言而敏于行”,清华人从来都是坚定的行动者。在学校大礼堂前草坪的南端,伫立着1920年毕业的81名同学献给母校的日晷,上面镌刻的“行胜于言”四个字已经成为清华校风。1977级化72班同学们提出的“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成为新时期清华学子践行“行胜于言”的生动写照。清华人拒绝坐而论道,拒绝夸夸其谈,不论环境如何变化,都能沉下心来,俯下身去,踏踏实实做事。同学们,你们的经历说明“上清华”没有捷径,实际上,人生的任何一个阶段都没有捷径,唯有实干的作风才能确保你们迈向理想的远方。

1947年考入我校电机系的朱镕基学长,在80周年校庆时,写下了这样的寄语:“水木清华,春风化雨,教我育我,终生难忘”。同学们,从今以后,清华将成为你们新的家园。我相信,美丽的清华园一定会因你们而更加精彩,你们的青春足迹也一定将为清华园所铭记!

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篇5:《立法法》全文发布

全文共 14295 字

+ 加入清单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坚持创造奇迹

全文共 679 字

+ 加入清单

若不是坚持自己的梦想,小草怎能不畏风雨,在岩石罅隙中茁壮成长?若不是坚持自己的信念,月亮怎能不惧阴影,洒下缕缕若水的清辉……

坚持自己的个性,李白不向权贵弯腰,创造了浪漫“诗仙”的奇迹

他才华盖世,连号令天下的唐玄宗也敬佩不已。可豪放洒脱、无拘无束的他又怎能忍受皇宫的教条与高力士的丑恶嘴脸?“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李白坚持个性,从政治的窄门中走出,在名山大川间终于张扬个性,成为一代“诗仙”,创造了属于自己的奇迹。

坚持自己的信念,奥斯特洛夫斯基勇斗病魔,创造了生命的奇迹。

只读过三年小学,他便走上了反法西斯的战场,几年后回到故乡又因为疾病卧床不起,但他坚信自己能创造奇迹。身处病房,他提笔写作,可耗时良久的第一部作品却无人问津。面对挫折,他没有气馁,而是坚持信念,以更大的热情创作第二部作品,这就是举世瞩目的《钢铁是这样炼成的》!坚守信念,奥斯特洛夫斯基用行动证明:病魔缠身也能创造奇迹。

坚持自己的梦想,陈x实蜇伏数十年,创造了平民作家的奇迹。

成绩优异的他从小就规划好了大学毕业后成为职业作家的美好未来,然而辍学一年使他名落孙山。面对打击,他在父亲的引导下走出阴影,从头来过。他先当村子里的小学教师、小学校长,渐渐成为镇文化站站长。这几十年,他笔耕不辍,终于,气势磅礴的《白鹿原》完成了,他——陈x实从此名震文坛,创造了逆转人生的奇迹。

“有一种天才,只从坚定不移的信念中诞生。”巨星乔丹所言不虚,旅途漫漫,人生不可能是一条简单的直线,但无论是左右逢源、平步青云还是风吹雨打、困顿难行,只要不畏挫折的羁绊,坚持昂首向前,就能实现梦想,创造奇迹!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奇迹是这样创造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7 字

+ 加入清单

上帝,创造了人间万物,但却创造不出这样的奇迹

——题记

从小腿脚不好,体弱多病的妹妹,在那一年,冬季,下雪的日子里,爱上了滑雪。

“我想去滑雪。”当她向往地看着窗外飞舞着的雪花时,总是这样喃喃自语道。

我们终究是拗不过她的热情的。看着她满心欢喜地将瘦小的自己装进笨拙地滑雪服里,我苦笑着问自己:这样一个连走路都不方便的人,真的能像正常人一样滑雪吗?不,除非发生奇迹。

妹妹是在半摔、半滚、半爬中登上雪山的,看着还未滑雪便已经在腿上留下青一块紫一块的印记的她,我俯下身去,轻轻拭干挂在她睫毛尖上的泪珠,问:“回去吧?”

妹妹坚定的摇了摇头,用纤细的手指揉了揉伤疤,抿了抿嘴唇,又用牙咬了咬下唇,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伴着风,像山下滑去。她用那不熟练的动作勉强努力保持着平衡,但,她毕竟是个病人,摔倒,再爬起,不知她重复了多少次,也不知她又多了多少新伤。

山脚下,我搀着两脚发颤,却又兴高采烈的妹妹,向雪场边缘走去……

第二天,冬季,雪花依旧飞舞。妹妹和我再一次来到雪场,只是这一次……

看着她在雪中熟练滑行的样子,就像一只在雪花中翩翩飞舞的蝴蝶,显得那样优美动人,而在她的身后,不断传来一阵阵赞美声。

望着她转着圈,渐渐远去的身影,我仿佛看到了妹妹每日练习滑雪动作的样子,那样的认真专心;仿佛看到了妹妹在网上查找各种滑雪动作的资料,显得那样努力,坚持……

奇迹就是这样创造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奇迹男孩观后感

全文共 1438 字

+ 加入清单

看这部电影的时候,非常感动,看完之后,却有一种很释怀的感觉,说实在,《奇迹男孩》不是我们以为的那种煽情片,反而是非常淳朴和细腻,甚至观影完毕之后,心情大好,这是为何呢?

《奇迹男孩》在去年好莱坞跟《正义联盟》同期PK,最终拿下了1。29亿的美元绝非偶然,电影拍得很真诚,根据真人真事改编,具体故事其实源自自R·J·帕拉秋所著的同名畅销小说,电影最终让人相信,这个世界是美好的,是温暖的,一个面部畸形的孩子都能做到,你为什么不能。

这样题材,如果放在中国,我们几乎可以猜得到电影会怎么拍。小男孩“身残志坚”,最终克服一切困难,完成了某某壮举,最终感动中国。没错,这是我们熟悉的励志,常规操作。

但《奇迹男孩》最特殊的地方,就是电影中的小奥吉,除了面部畸形之外,并没有完成什么“壮举”,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孩,有过困扰,有过失落,最终积极的面对生活。就像电影结尾,小奥吉获得学校颁发了一枚勋章,小家伙一脸茫然,他不明白为什么给自己颁发这枚奖章,自己明明什么也没做。

是才最感人之处,小奥吉是单纯的,他不会知道,正是他,感染了身边的所有人。

《奇迹男孩》围绕着小奥吉的一条主线,分化出多条支线,父母、姐姐、姐姐的闺蜜,还有奥吉的小伙伴。但在他们的故事中,每个人,不论年龄、性别,在成长都会遇到质疑、泪水、冷眼、谎言、误解、痛苦、嘲讽、挣扎、阵痛。他们一度迷失自己,一度把自己封闭起来,面对这个世界,感到茫然。而他们,都是正常人。

这是全片我最喜欢的地方,没错,电影就是用这个面部有缺陷的男孩的故事,来反衬我们所有人,进而产生共鸣和感动。我们被感动的,不是小男孩自己的故事,而是我们自己的影子。一杯水能让光影折射,一个男孩能让善良被选择。奥吉是杯水,折射出每个人的善意。

所以这就是西方家庭电影的特殊之处,《奇迹男孩》主张人心向善,电影拍得非常温暖,一度让我怀疑不是真的,可恰恰这个源自真人真事的故事有着极高的感染力。归根结底,无缘无故的爱和无缘无故的恨都是不存在的,对待奥吉这样的孩子,是善良包容,还是歧视欺凌,关乎于人的内心。相信最后还是会通过时间的积累和不断的接触,大家也会终于认识到奥吉同样是一个聪明可爱的小孩,只是长相有点吓人罢了。

而对于其他角色来说,这样的“认识”是双向的,当他们发现小奥吉的内心的时候,这个世界也在一点一滴的融化着小奥吉的内心,他带着头盔,把自己封闭起来,想象出来一个小伙伴——《星球大战》中的毛绒绒但善良的楚巴卡。他最初是自我封闭,也正因为他这样的选择,才让这个世界远离他,也让所有人带着异样的眼光去看他。

最重要的,《奇迹男孩》中的每一位主要角色,最初也是这样的。整个故事的温暖格调,其实就是让奥吉也好,其他角色也罢,大家都怀着无比巨大的勇气,迈出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步,才会让这个故事变得更好,带着满满的正能量。比如内特决定听从把奥吉送到学校就读的建议,伊莎贝尔继续自己过去曾经为家庭而牺牲的学业,奥吉学会交朋友和原谅他人的过错,维娅体会到把握自己对各种情感的期待,杰克·威尔认识到知错就改和维护友情的重要性,米兰达愿意坦白说过的谎言和照顾他人感受,这些无一不是他们未曾经历过的事情。

人最难过的是自己这关,茫然未知的结果让人望而生畏,有所踌躇困顿也是难免,能迈出第一步的勇气,这份勇气,无比珍贵,不光来自于自己,还来自于身边人的爱与信任。

归根结底,小奥吉的故事,反衬了我们所有人,人家可以敞开心扉,我们为什么不能呢。因为我们身边,基本都有这样“朋友”——就像楚巴卡一样。

展开阅读全文

篇9:王小东书记在2024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开幕会上的讲话全文

全文共 3101 字

+ 加入清单

各位委员、同志们: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北海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今天隆重开幕了,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全市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共商北海发展大计的一次盛会。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统一社会各界思想,汇聚全市各方力量,在新常态下不断谱写北海改革发展的新篇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我代表中共北海市委,对会议的隆重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政协委员和应邀出席、列席会议的同志,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在不平凡的201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坚持“真抓实干、把事干成、造福百姓”的理念,团结带领全市干部群众,坚持走“产业带动跨越发展、文化引领持续繁荣、开放增添不竭动力”的发展路子,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奋力开创北海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新局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经济发展持续呈现出“速度快、质量好、结构优、后劲足”的鲜明特点,跳出了过去“潮起即兴,潮落即衰”的历史循环,走上了快速健康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之路,产业支撑进一步夯实,城市功能加快完善,发展动力不断增强,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干部作风明显好转。这些成绩来之不易、令人自豪,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正确领导、关心重视的结果,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奋斗、努力拼搏的结果,也凝聚了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全体政协委员的辛勤劳动和聪明才智。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着力搭建协商平台、创新协商载体、增加协商密度,深入实施重点协商计划,扎实开展调研视察,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为推动北海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中共北海市委,向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全体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委员、同志们,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当前,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战略,自治区全面实施“双核驱动、三区统筹”战略,为北海发挥优势、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契机。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中央的普遍性要求与北海的阶段性特征结合起来,牢牢把握第一要务,坚定不移地走符合北海实际的发展路子,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适应新常态,自觉遵循经济规律,不断激发和增强城市发展的内生动力。实现今年的目标和任务,需要全市人民同心同德、努力拼搏。希望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全体政协委员充分发挥优势和作用,积极履职尽责,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一切正能量,万众一心、同舟共济,为全面完成今年任务和“十二五”发展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在这里,我代表市委,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协工作提四点希望:

一要增强政治把握能力,进一步夯实共同奋斗的政治基础。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障。全市各级政协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增进政治认同,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增强服务改革、推进法治建设的自觉性与坚定性,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改革新举措、法治建设新部署、民生保障新目标集思广益、凝心聚力。要坚守人民政协的政治品格,坚持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保证人民政协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要增强调查研究能力,进一步为助推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履职尽责。调查研究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全体政协委员要进一步提升调研能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摸清真实情况,广集民智提出解决办法。特别要紧扣推进项目建设、做大优势产业、创新发展机制、参与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等事关北海长远发展的大事要事,紧扣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搞好就业创业帮扶、协调发展教育事业、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事关民生福祉的重要工作,提出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建立健全协商议题提出、活动组织、成果运用和反馈机制,更加经常、更为灵活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努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要把加强调查研究与强化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专项调研,以调研掌握实情,以监督推进工作,更好地为北海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建设讲真话、建诤言、献良策。

三要增强服务群众能力,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总书记指出:“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心是最大的政治”。让群众满意,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市各级政协组织要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进一步增强发挥独特优势、做好群众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切实提高联系群众能力,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知民情、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多干人民群众满意的好事实事,努力在反映群众利益诉求和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方面发挥应有作用。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进一步建立健全社情民意收集机制,更好地运用调研视察、提案信息等载体,积极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变化,深入研究更好发挥政协界别作用的思路和办法,更好地发挥连民心、聚民智的作用。

四要增强合作共事能力,进一步汇聚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大团结大联合是统一战线的本质要求,是人民政协组织的重要特征。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发扬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优良传统,贯彻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的工作原则,尊重和包容不同意见的存在和表达,以民主的作风团结人,不断增进思想共识、加强合作共事。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支持和帮助党委、政府通过全面了解民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广泛凝聚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

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深化改革和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全市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一战略任务,把协商民主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对职责范围内的各类协商民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搭建协商平台、丰富协商形式、创造民主氛围。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加强政协协商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各位委员、同志们,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我们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很大,但机遇更多、优势更明显。我们坚信,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有市四家班子精诚团结、同心同向,有全市各级政协委员的智慧和力量,有169万北海人民的热情和奉献,我们一定能够圆满完成今年和“十二五”的目标任务,在新常态下不断谱写北海改革发展新篇章!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借这个机会,向在座的所有同志,并通过大家向全市的广大干部群众拜个晚年,祝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爱创造了奇迹初一作文

全文共 1001 字

+ 加入清单

世界上最美丽的风景,不是什么高山流水;也不是什么大海长江;更不是绿荫旷野,而是每个人心底最真挚的情,也就是“爱”。“爱”是一个不平凡的字眼,世界因爱而美好,生命因爱而精彩。“爱”同时也是一个拥有巨大力量的字眼,爱能创造奇迹

在一个贫穷的家庭里有一位母亲她生了重病,这场病使她的腿瘫痪了,她渴望站立,奢望行走,她尝试过很多办法,扶着拐杖,用椅子支撑身体,用手扶着四周……可都失败了,她一次又一次地尝试,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她绝望了,放弃了。她知道治好腿需要动手术,而手术在免去医药费后还是要2500元,而家里没有钱,没有钱治疗,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她又不能下床无法做家务,家里乱七八糟。幸好,她有一个女儿,虽然她只有七岁,但是她非常懂事,她很爱妈妈,她明白妈妈的身体不好,就把家里的家务全包了,一放学她就马上回家做家务,她一边做家务,一边看书学习。不但如此,她知道妈妈动手术需要2500元的手术费,每天她都去捡废品拿去卖挣钱给妈妈治病,一天她卖完废品,途中听到邻居说贩卖儿童的张三放出来了,邻居让她不要往村西那边去。回到家她仔细数了她赚的钱,可来来去去都只有1000元,远远不足妈妈的手术费,为此她哭了一夜,也为妈妈写了许多信,眼泪打湿了字,字变得模糊,手酸了,仍然不辍。第二天她找到张三,对他说:“叔叔,把我卖了吧,我妈妈还缺1000元治病!”而第二天妈妈早上起来没有见到女儿,大声叫唤女儿的名字,可是一分,两分,三分……不见女儿的声音。妈妈感到非常恐慌,挣扎着从床上起来,摔下了床,她爬着发现女儿的信,她一封一封看着,眼泪滚豆子似的掉落下来,她知道女儿为她能站起来行走付出了很多,但是她宁可一辈子站不起来也不要失去女儿,一咬牙,居然站了起来并且可以行走了,虽然走得摇摇晃晃,不时摔倒,而且腿十分疼痛,可是母亲毫不在乎,一边呼唤女儿的名字,一边寻找,终于在村西那边找到了女儿,母亲冲过去抱住女儿,想训斥女儿,可什么也说不出,眼泪肆无忌惮地在脸上流着,女儿的眼泪也流着,这感人的一幕,令旁边的张三也不禁潸然泪下,同时也明白以前的自己是多么可恶。

世界因爱而美,因爱精彩,而这对母女间的爱感动了上苍,母亲因为爱的支撑站了起来,这个故事并不是我胡编乱造的,它是个真真实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在我们被这母女之间深厚的爱感动的同时,也明白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风景因为——爱,改变命运!爱,创造奇迹!

[爱创造了奇迹初一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奇迹是这样创造的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8 字

+ 加入清单

奇迹,说来好像很神奇,其实平凡。好像只有伟人才能创造奇迹,但是普通人一样也能靠他的双手来创造奇迹,我就成功的书写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奇迹,一段辉煌的回忆。

看着不断叫好的观众,我的心里有一种喜悦,一种荣耀,今晚,我们才是主角,从北京来的乐团。宏伟华丽的悉尼歌剧院,被无数人所向往,今晚,我决定在这里书写属于我的奇迹。当最后一个音符演奏完后,尽管我的嘴唇被哨片磨得发痛,额头也被豆大的汗珠所覆盖,但这丝毫掩盖不住心中的欢喜。指挥的脸上写满了满足,观众无时不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同学们心满意足的表情,气氛已经沸腾,在这一刻我书写了我的奇迹。我一定会记住这个日子,十月一日。

今年年初,因为右臂受伤而正养伤的我,偶然听到一则消息:金帆乐团将于今年十月去悉尼演出,将于七月进行考核。我被这则消息所震惊,一直盼望能出国着眼世界的我今天却因为胳膊骨折而有可能错失机会!我的心中有些打鼓,甚至是难过,但我还是鼓起勇气去报名。

可同学们的质疑声也传来,我既然报了名,豁出去也要考上一次,让他们好好看看,从那时起,我有了一种念头,一个目标,一种要创造奇迹的思想。

胳膊没有完全恢复的我抄起乐器就练,可胳膊的肌肉却完全处于麻木,用不上力气;这学期的乐曲没练过,于是只好一点点的去磨合,去试唱;嘴唇因长时间未练习而磨出了泡,每次用口含哨片时,都会感到钻心的痛,由于疼痛额头总是布满了汗珠,顺着脸颊流下来,哨片上也印有了丝丝血痕,我曾经想过放弃,但立刻被一种思想所打倒,那也许是创造奇迹的思想吧……

经过数天的练习,我带着嘴上些许疼痛走向了考场,从评委的眼神中,我看到了奇迹。

我其实只做到了一点,那就是坚持,也许,心的坚持会创造出奇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奇迹的女孩小学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605 字

+ 加入清单

“孀儿!”芮心翎(遗孀的妈妈)正在用120分贝的声音朝楼上大喊。可怜遗孀还在睡觉,遗孀是那种可爱型的女生,长得也很可爱,但那睡姿实在不怎么好看。因为这事,遗孀没少被妈妈上“思想教育课”。

“知道了,烦不烦啊。五分钟就好了。”说着就又睡着了。这可把芮心翎给气坏了。说时迟那时快,心翎拿着一个扫帚就上楼了。这次在不给她的颜色看看,以后就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心翎心里暗暗想到。心翎把门轻轻推开,拿着扫帚看着就要打在遗孀身上了,遗孀立马就起来了。“妈,我是不是你女儿啊,我是不是你捡来的啊。你还真下的了手啊。”遗孀一脸委屈的样子,搞得妈妈也有点羞愧了。

“别哭了,妈妈带你去吃烧烤。”

“我不要,呜呜呜呜呜。”

“别哭了行不行,都是妈妈不好。”

真是一对活宝,不分大小啊。

终于心翎把这个难搞的丫头搞定了。“我去做饭了,你先在客厅玩啊。”心翎没想到才一会儿,就从早上变成中午了。“哦。”遗孀心不在焉的,她得找找有什么好玩的。(遗孀不喜欢看电视和玩电脑,所以平时无聊的时候就没事干了。)“咦?”怎么没见到爸爸,遗孀想着。

“妈,爸爸呢?怎么没见他啊?”遗孀现在才发现爸爸没在家。

“哦,他去上班了。”

“今天不是星期天,放假吗?”

“你不是知道嘛,他们那个老板最喜欢加班了。”

“哦!”遗孀若有所思的说。

说着说着,心翎的午饭已经做好了。“莫,这户出。(妈,真好吃)”心翎笑了,这孩子吃饭时候怎么还这么急,又没人跟她抢。

[奇迹女孩小学六年级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奇迹男孩观后感

全文共 569 字

+ 加入清单

坚持下去,也许就能创造奇迹

《奇迹男孩》讲述一个温暖千万家庭的成长故事。10岁的奥吉天生脸部畸形,此前一直在家中与妈妈自学。当他小学五年级时,奥吉进入父母为他精心挑选的学校上学。在这中,奥吉将与校长、老师以及性格迥异的同学相处,他不寻常的外表让他成为同学们讨论的焦点,也给他的校园生活带来不少难题。幸运的是,在成长过程中,奥吉的父母、姐姐一直是他最坚强的后盾,在他们的支持与关爱下,奥吉凭借自身的勇气、善良、聪敏影响激励许多身边的人,并收获友谊、尊重与爱,最终成长为大家心目中的不可思议的“奇迹”。

在观影之前,一行人都认为,《奇迹男孩》应该是一部紧张刺激的奇幻片。但它不是,甚至里面的故事,平常到不能再平常。尽管如此,这部电影却用这一个个平凡的故事,构建一个不平凡的奇迹。这是多么难以想象,一个年仅10岁的孩子,因为面部畸形而被同学嘲笑、讽刺,甚至受到无限的排挤与背叛,那些充满恶意的眼神,一个孩子怎么能承受?可奥吉不一样,他坚持。他有最美好的家庭,又收获朋友,赢得学院最高荣誉的徽章。当他站在台上领取徽章,望着台下为他欢呼的人们,我不禁为他曾经的经历作对比。那些充满恶意的眼神,就在时间的推移下慢慢变化,直到充满鼓励、赞许。小小的奥吉,创造一个奇迹。用他的善良、朴实、正义。

每个孩子都是天使,无故他的面容如何,坚持下去,也许能创造奇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5号全文

全文共 1069 字

+ 加入清单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15年1月23日发行2015吉祥文化金银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8枚,其中金币4枚,银币4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该套金银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并刊国名、年号。

(二)背面图案。

7.776克(1/4盎司)圆形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寿桃、蝙蝠造型,衬以吉祥花卉等图案组合设计,并刊“五福拱寿”字样及面额。

7.776克(1/4盎司)圆形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南瓜、藤蔓以及蝴蝶造型组合设计,并刊“瓜瓞绵绵”字样及面额。

7.776克(1/4盎司)圆形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莲花、鲤鱼等造型组合设计,并刊“年年有余”字样及面额。

7.776克(1/4盎司)心形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鸳鸯、并蒂莲造型,衬以装饰荷叶纹样组合设计,并刊“并蒂同心”字样及面额。

31.104克(1盎司)圆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寿桃、蝙蝠造型,衬以吉祥花卉等图案组合设计,并刊“五福拱寿”字样及面额。

31.104克(1盎司)圆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南瓜、藤蔓以及蝴蝶造型组合设计,并刊“瓜瓞绵绵”字样及面额。

31.104克(1盎司)圆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莲花、鲤鱼等造型组合设计,并刊“年年有余”字样及面额。

31.104克(1盎司)心形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鸳鸯、并蒂莲造型,衬以装饰荷叶纹样组合设计,并刊“并蒂同心”字样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7.776克(1/4盎司)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3枚),含纯金7.776克(1/4盎司),直径22毫米,面额1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3×30000枚。

7.776克(1/4盎司)心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7.776克(1/4盎司),外接正方形边长22毫米,面额1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30000枚。

31.104克(1盎司)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3枚),含纯银31.104克(1盎司),直径4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3×60000枚。

31.104克(1盎司)心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31.104克(1盎司),外接正方形边长4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60000枚。

三、该套金银纪念币由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沈阳造币有限公司和上海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中国人民银行

2015年1月16日

2015吉祥文化金银纪念币图案

7.776克(1/4盎司)心形精制金质纪念币正面图案

7.776克(1/4盎司)心形精制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

31.104(1盎司)心形精制银质纪念币正面图案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生命的奇迹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我看了一篇有关于海伦凯勒的童年故事,令我非常感动。

事情发生在19世纪末,美国亚拉巴马州。海伦出生时只有9个月,因高烧而导致双目失明,听力丧失。

小海伦7岁的时,父母替她请来一位叫沙莉文的老师。她发现海伦身上蕴藏着对生活的强烈的追求,她决定把海伦培养成有用的人。沙莉文先教她拼单词。她高兴极了,每天在桌上,床上,地板上,墙上有手数孔。因长期磨擦手出了不少血,不久海伦又试着用笔在纸上写字,每天桌上和地上都留下了一大堆她写的纸片。

然后沙莉文小姐又教她说话和用手指耳朵听话。最后她成了社会活动家和教育家。

看了这个故事,我很感动。我觉得海伦凯勒是个残疾人,却以坚强的毅力,付出比常人更大的代价,最后成一名社会活动家和教育家,用自己的生命创造出了奇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人生的奇迹优秀作文800字

全文共 1202 字

+ 加入清单

阿里纳斯——这是一位伟大的球星。和他交手的球员,都头疼他的超远距离投篮。但他们不知道,在这位“远投杀手”的背后,隐藏着的是什么。

阿里纳斯刚进NBA(美国职业篮球赛)的时候,是一只名副其实的菜鸟,以他的身体素质,顶多也只能当个三流选手。队友也嫌弃他:阿里纳斯只不过是我们球队的累赘罢了,无论是速度、力量、灵敏他都很差。

阿里纳斯因此遭到队友的冷漠。时间过了一年,他并没有完全走出这个阴影。他在场上的表现仍然让人很失望。但每每想队友们那轻蔑的眼神,他总想证明……

经过教练的配合工作,阿里纳斯想通了。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在华盛顿体育馆里,总能听见“砰、砰”的拍球声——没错,是他,阿里纳斯。为了训练,为了不让队友们蔑视,为了证明自己,为了成为顶级高手,阿里纳斯付出了常人无法想象的训练、汗水。他的力量训练,是举起151kg的铁轮,他的耐力训练,则是围着篮球场,跑100以上的圈子。阿里纳斯曾经在训练中摔断过手,但这并不能使他放弃训练,反而使他意志更加坚定,训练更加刻苦,人生道路更加宽广。

而今,阿里纳斯以他在场上惊人的表现成服了所有的人,并向所有的人证明:

没 有 不 可 能 !

同阿里纳斯相比,麦迪与他也有几分相象,但决不是一样的。

在学校的麦迪激情四射,直接从高中跳到了NBA,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然而,麦迪在这里,却只成为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色,这一点和阿里纳斯到是很像。

球队的表现,遭的让人没法说。进入NBA的第二年,表哥文斯•卡特来了。他的到来,给球队带来了幸运,人们把这全算是文斯的功劳了,渐渐地,麦迪失去了自己以前属于他的许多球迷。他所释放出的光芒,全被眼前这为表哥给遮掩了。于是,拥有雄心大志的他,选择了离开。

他始终相信自己,能在这里谋个一席之地,但在这时,灾难出现在了麦迪的身上——受地狱使者诅咒的麦迪一下失去了7个亲人。又一次跌如人生低谷的麦迪,再也忍受不了了。这次,他彻底地爆发,赢得了一个“得分王”的称号。并且拥有整个华盛顿那么多的球迷。

找到横扫天下感觉的麦迪,又一次遭到了不幸。

这一次是腰伤。要知道腰伤对一个球员而言,简直就是背着一颗随时会爆炸的炸弹。腰椎间随时会突出,而造成残疾!

令人惊讶的是麦迪竟然选择留下。

如今,麦迪以是个超级篮球巨星,他以惊人的毅力,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腰伤并不影响他横扫天下!

这难道不是一大奇迹?

奇迹——或许有人会问:什么能创造奇迹?答案不唯一,要全部找出来,难。只是,奇迹出现的前提就是:坚持,没有任何放弃的道路可走。坚持是唯一的道路。

一个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做出来的那些不可能的事就是奇迹。换个角度讲,奇迹,就是一个人对另一件事物(一个人)的无限追求.渴望,促使最终的爆发,也会创造奇迹。

奇迹往往发生在一瞬间,而在这一瞬间,有人会相信自己是在梦里。

其实奇迹的存在一样需要我们去相信。

奇迹并非一个遥不可及的神话,只是在奇迹的背后,往往会有一些惊人的东西。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2024年有关完美的作文:完美的奇迹

全文共 1285 字

+ 加入清单

完美奇迹

看不不见的东西是不能达到完美境界的。无形的东西必须用形体来表现,就象思想必须用语言来表达一样。——题记

我们每星期一都会举行一次升国旗的仪式。这似乎成了惯例,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所以没有人再去领会这短短几分钟的内在寓意,也因此,所有人都像履行人物一样毫不在意地把手一举,然后再放下来,揉揉举得发酸的胳膊。

向国旗敬礼意味着什么?我想也许是向那些离我们几个世纪遥远、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烈士深深鞠躬表达我们的敬意;也许是给我们的祖国一个承诺、一个交待,告诉她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将会成为栋梁,不辜负我们的祖国;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敬礼而已,就像是给祖国一个拥抱,以表达我们对“母亲”的爱……但是随着时间不紧不慢地一点点消逝,一代代传下来的作为子孙的我们,却遗失了心中关于祖国的那份美好。那本该在我们心中生根的“爱国”思想却似乎已经被我们狠狠拔掉了。

21世纪出现了这样一群人,他们称自己为“愤青”,也叫“80后”。当我一开始接触到“愤青”这个词时,我问身边也同是“80后”的姐姐道:“又要闹‘五四运动‘了吗?”然而我的姐姐却送给了我一个白眼,那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无知的白痴。她说五四那会儿是叫“知青”。我问,一样吗?姐姐说:“也差不多吧。反正我们‘愤青’也是爱国的,不比那些个知青差!”于是我就问:“抗日战争什么时候爆发的?”姐姐皱着眉毛想了想:“呃……好像是……19……1945年!”我抽搐着嘴角,摇摇头:“4年内就能打退日寇和******成立新中国,你想得还真完美啊……”姐姐尴尬地笑了:“不……不是么?哎呀现在哪有小孩管这茬啊?”我叹了口气,看来是我老了。

看看周围的人群,总是有几个能跳出来声嘶力竭地呼喊“我爱中国”,好像谁怀疑他,他就要和那个人拼命一样。然而就这样把“爱国”挂在嘴上又怎样呢?还不是如同“此地无银三百两”吗?再怎样喊破了嗓子,祖国也不会接受那些虚情假意的。

“爱国”是表现在每个人心里的。只要我们衷心地祝愿祖国千秋万代,只要我们祈祷祖国能永远屹立在世界之林中,只要我们诚心诚意地把自己对祖国大地的爱在心中诉说给阳光下的国旗,只要我们真心真意地向国旗深深地敬一个礼,只要再在心中种下一颗祖国的种子,浇灌它,让它发芽生长,就足够了。就是这么简单。我相信,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一个小小的角落里,一定就藏着那份遗失的美好。

我一直坚信中国——我们中国人共同的母亲,是一个奇迹,一个独一无二的奇迹。从“辛亥革命”孙中山结束封建帝制以来,我们的母亲就迎来了空前的一次次战争的残害。8年抗日战争、北伐战争、三大战役、抗美援朝,云云。每一次敌人的进攻无疑是一次又一次对中国大地的蹂躏和践踏。我们听不到从遥远时空传来的她的哽咽声、她的呻吟声、她无助的求助声。然而她还是没有倒下,她依然不屈地傲立在世人面前,她依然对着我们露出比蒙娜丽莎还要迷人的笑容,她在经历那么多风风雨雨后亲手打造了“阳光总在风雨后”的神话。如果说一切都会成为历史,那么中国就是历史长河中不朽的历史。

我们的祖国母亲是个完美的奇迹!

让我们向这个神奇的奇迹敬礼!请真真实实地向我们的祖国敬礼!她就是我们的永恒。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no.6奇迹女孩——小伊伊

全文共 357 字

+ 加入清单

◎人物解读:

奇迹女孩,中国制造!项炜伊是“7.23”甬温线发生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最后一名获救的“奇迹女孩”,其父母双双遇难,而她左腿受伤严重出现挤压综合征。8月14日,小伊伊家属在网上发出《请保住伊伊的双腿!致铁道部的一封公开信》恳请救治小伊伊。之后,铁道部邀请北京专家赴温州对小伊伊进行会诊并进行手术。10月18日,小伊伊左腿进行拆线,重新练习走路。当初小伊伊获救,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抛出“这只能说是生命的奇迹”、“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等旷世奇言。“人小脾气大,小宝贝,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懂事啊?”这是小伊伊母亲生前微博最后留言。可是当小伊伊长大懂事了,我们又该如何对她说起这个动车事故?况百度百科都噤声了!

◎毒舌锐评:

小伊伊作为动车事故的人证,是制造中国奇迹的“悲剧明星”。这是个奇迹,耻辱的中国奇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一片树叶的奇迹作文

全文共 1214 字

+ 加入清单

艾筱文从小就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不能受到一点惊吓。

这样小心翼翼的日子陪伴着筱文,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一直到了她当上了小学教师。

筱文梦想中的职业就是老师,她实现了自己的这个愿望,和自己的学生们每天生活在欢笑中。

学生们很喜欢筱文这个对人友好,关爱学生的老师,和筱文相处的很好,筱文只要露出一点疲倦的神情,孩子们就对筱文说:“艾老师,你怎么了?”,“老师,休息一下吧!”这样的问候使筱文心中有了一股暖流。

在这样宁静和快乐的日子中,突然的一个打击,打破了这一切。

筱文有心脏病,在小时候发作过,做过手术,从此再也不能受到惊吓,但在上周,筱文在路上走的时候,一阵大风突然吹过,天上掉下一个花盆,差一点就砸在了筱文的头上,把筱文吓坏了,不过当时心脏病并没有发作。然而在随后的一次体检中,医生查出她的心脏病情很危险,随时都有失去生命的可能。筱文没想到,自己可能很快就要离开这个世界,离开自己的学生们,离开自己上课的教室。医生还说,今年的秋天过去后,自己可能就要......

筱文要在活着的最后的日子里,过得快乐一点,让学生们不为自己的离开而伤心。筱文写了一份辞职书。她把自己的病情,愿望,写在了里面,交给了校长。校长看完后,感动地哭了,对筱文说:“我答应帮你保守这个秘密”。

筱文家里养了一颗桃树,已经结过了桃子,正在掉落着叶子。筱文心想,当最后一片叶子掉落时,她的生命可能就会结束了。筱文对着桃树说:让我再给你浇最后一次水吧,咱们马上就要说再见了。

同学们见筱文几天没来上课,心里急坏了,大家决定一起去校长室,找校长问个清楚。到了校长室,学生们急得忘记了敲门直接开口对校长说:“校长,艾老师怎么了?她为什么没有来呀?”校长想不出怎么应对这些学生的话,经过学生们再三追问,校长终于招架不住了,把筱文的病情告诉了学生们。学生们听后,都哭了起来,一个学生站起来说:“我们应该想个办法,帮助艾老师!”“对!”大家都同意了,校长也参与了进来。“我们只有这样了,试一试吧,或许可以!”大家商议了很长时间,想出了一个主意。

到了周日的晚上,望着桃树上最后的一片叶子,筱文想:明天我就要离开这个世界,再也看不见可爱的学生们了。想到这里,筱文流下了伤心的眼泪。

等到筱文睡着的时候,大家把桃树上最后的一片叶子,用透明胶带粘在了树枝上。

第二天醒来,筱文望了一眼桃树,上面的叶子居然还在!天气预报中好像说昨天晚上有中到大雨,叶子怎么没有掉?筱文出去看了一下叶子,居然是胶带粘上的!筱文一转头,看见校长和自己一个班的学生,他们昨天一夜守护着这片树叶,就是为了给自己带来希望。筱文感动地哭了。

校长和孩子们被哭声惊醒了,看见了筱文还活着,都围着筱文哭了起来。筱文说:“谢谢大家给我带来希望,谢谢!”大家说:“只要你没事就好......”

之后,筱文到医院去体检,自己的心脏病竟然一天天好转了!医生都觉得这是个奇迹,但筱文心里知道,是爱的力量让她活了过来。

有爱,有希望,就会创造奇迹!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生命的奇迹

全文共 516 字

+ 加入清单

如果你的身体是不健全的,那么,你会不会做到正常人可以做到的事情呢?想不到世上就有这么一个人,他的名字就是——谢坤山。他的故事在台湾家喻户晓。

16岁时,谢坤山因一场工伤事故,他失去了双臂、左腿和一只右眼,面对巨大的不幸,他从精神到肉体都没有跨掉。从最简单的独自进食、饮水、上厕所、洗澡做起,他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做到了生活自理。然后,他拿起了笔,不,是用嘴咬住了笔——学写字、学画画。

如今,他应付正常生活轻松自如,他每年要举行四五百场演讲,他的绘画作品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好评。在忙碌的演讲作画之余,他硬是用嘴一口一口地“咬”出了一部十万余字的自传——《我是谢坤山》。

在谢坤山的生命历程中,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体会和感悟。他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展示了他人性最辉煌的一面,而更有意义的是——还在于他的那种遭遇不幸后的乐观、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他开朗、幽默、机智,活得从容、自信、充实。他从不避讳自己的残疾,他脸上始终挂着灿烂的笑容,这使他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生命奇迹

我们要学习谢坤山的这种精神。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好好的珍惜生命、爱护生命、保护生命、热爱生命。这样,才能使我们的人生旅途过得更加充实、有趣、快乐、幸福!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