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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伴我同行作文(热门20篇)

每一个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人都拥有快活林,只不过很少人可以将它得到。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书伴我同行作文,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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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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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非常讨厌,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我觉得书就是一个“恶魔”。

我喜欢玩,讨厌看书受到了父母的关注,有一次,我左顾右盼的,准备逃出去玩,结果被爸爸发现了,爸爸把我一把拉回了房间,丢给了我一本《知识大全》。我在房间里,无聊的发愁,只能极不情愿的拿起书看起来,不一会儿,我就被迷住了,里面优美的古诗让我觉得我就是一名诗人,在皎洁明亮下作诗,我幻想着幻想着,不知不觉就到了晚饭时间,从此我就爱上了看书。

现在,《西游记》、《三国演义》等书,让我如痴如醉。《童话故事》和《古典小说》也让我如痴如醉。

常常看书,使我的到了报偿,我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知识慢慢看书的过程中积累。一次参加知识竞赛,我轻松就获得了第一名,还有一只小熊作为奖赏呢。从中我想到了凯勒的一句话“一本书就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宽广的海洋。”

还有一次,参加学校组织的作文比赛,我分外激动的参加了,平时积累的成语和好词好句,像灵丹妙药般发挥了作用,我准备大显身手,奋笔疾书,最终获得了一等奖。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渐渐的我对书就像对待我老友一样,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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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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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喜欢《百变马丁》这套。主人公马丁拥有一项特异功能,每天早晨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马丁每天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本领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门上学,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车也不来。突然,我拍了一下脑袋,“哎,我真傻,我不是会变化吗?干嘛在这里等呢。”于是,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向学校。飞着飞着,突然迎头出现一只大网,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这可难不倒千变万化的我,于是我变成一只蚂蚁轻松地离开了笼子。回头一看,一屋子的国家保护动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冲向脑门,我立刻变成斗战胜佛——孙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坏蛋面前,想一棒打死这些坏家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吧!于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轻轻一吹变出好几个我,拿着绳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们捆的结结实实。

回到屋里,我轻轻一吹,所有的小动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园。紧接着,我就把几个坏家伙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

任务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迟到了,我急忙变成小鸟飞到学校,又变成了孙悟空。同学们看到我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惊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长尾巴,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给他们表演中国功夫。

但是我一点儿也不遗憾,虽然现实的我没有特异功能,但是我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千变万化”:变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变成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变成积极发言的好学生;变成乐于助人的好哥哥;变成爱做家务的好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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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书为伴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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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我们进步的阶梯,是打开知识和理想大门的金钥匙!因此,在本学期里,我们结合学校读书节活动方案,在班级开展读书活动,进一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让他们学到更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更加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让书成为每一个学生的好朋友。

我们五(1)班师生共同约定:每天抽二十分钟时间开展经典古诗文诵读活动;每个月至少读一本书并写一篇相应的读后感;将每周三下午第一节课定为班级读书课,师生一起探讨一本书,读好词,背好句,说心得,谈体会。读书活动开展了进3个月,我们惊喜地发现:书成了我们的好朋友,我们再也离不开书了!瞧,课间出去玩的人少了,捧着书如饥似渴读着的人多了!听,操场上,花坛的藤椅上,讨论书的声音响了!我们被《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所打动;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扑朔迷离的情节所吸引;《宇宙探索》、《十万个为什么》、《21世纪青少年百科知识全书》解开了我们脑海中一个又一个谜团…… 我们沐浴在书香中,徜徉在书海里, 读书让我们的视野更开阔,思维更敏捷,气质更高雅,让我们的班级焕发出勃勃的生机。

读书更提升了我们的品味,使我们捧回了各项骄傲的荣誉。我们在“学习雷锋,与爱同行”演讲比赛中获奖了;我们在学校开展的“阅读竞赛”中获奖了;我们的手抄报展评,征文竞赛获得老师们一致好评……正是“书”这个好朋友,带给了我们这么多得收获,这么多的惊喜!读书节活动虽然以至尾声,但是我们读书的热情却丝毫没有减退,我们将继续以书为伴,同书为友,在书海中汲取智慧的营养。

让我们捧起书本,翻开书页,在书的世界里徜徉,在无声的语言里,品读人生百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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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书是我的伴侣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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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独自坐车去旅行,如果你只能带一样东西供自己娱乐,你会选择哪一样?一部手机,一盒扑克牌,一个照相机,一本绘本,还是一张折纸……

似乎很难作出选择。

如果你问到我,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会选择一部电子”。

一部电子书!似乎会有人感到很惊讶。

对此,我认为:是的,对我来说,电子书就是我最好的伴侣。电子书就像一位好朋友,你每见一次,你就从它身上学到知识。它也像是你最喜爱的地方,你随时都能去。而且,电子书可以看许多不同的书,会比你一次带十几本书好很多。

每当我看电子书,似乎就像潜入知识的海洋。在这个知识的海洋里,我总能发现许多“宝藏”。“宝藏”有很多种,有名人写的名句,有经典诗句,有各种修辞手法、说明方法,还有各种各样的词语。这似乎算不上什么宝藏,但在我眼里,它们比首饰珠宝、金币珍珠都要珍贵得多。

一部电子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喜爱又想去就能去的地方。所以,对我来说,电子书是我最好的一位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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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本有魔法的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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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有一本有魔法,如果你想要什么东西,只要念一条咒语,就可以得到。想要得到这本书,就要从一个住在地狱的老巫婆手上夺取,而且还要打败她。

有一个叫勇敢的人,他非常想要那本书,因此他花了一千个金币得到一个情报,想要打败这个巫婆就必须得到三样东西,第一样就是用冰之兽和火之兽合成一滴血,这滴血必须滴在火里炼七七四十九天,打铸成一把钻石剑,第二样东西是怪兽森林里面的地核套!据说地核套不但防火,还耐冰,最重要的是地核套可以防巫婆的魔法,简直就是能上天入地的神器,第三样东西是冰山内部的冰之盾,冰之盾不但防御力强,而且还可以反弹敌人的攻击。

于是勇敢找到一位干了几十年的老铁匠,并付给他一万个金币,五十天后,老铁匠给了勇敢一个盒子,然后神秘地说:“这个盒子里是你要的东西,小心一点,这把剑非常锋利,所以不要轻易拿出来”。

勇敢来到了第一个地点,炎热峡谷那里非常热,勇敢来到火之兽所在的地方,他和火之兽大战了九百九十九个回合,第一千回合的时侯,勇敢抽出宝剑以最快的速度刺中了火之兽的心脏,然后取了一小瓶火之兽的血液。

勇敢来到了第二个地点,寒冷峡谷那里非常冷,可是这里跟炎热的峡谷有点不一样,因为这里有非常多的骷髅,走到尽头的时侯,他被冰之兽吓了一大跳,因为冰之兽正在津津有味地啃着人肉!这时勇敢流下了同情之泪,接着说道:我要为这些可怜的百姓报仇,然后他的剑闪了一道金光,勇敢一剑把冰之兽的头给砍了下来,取了一点冰之兽的血之后,又跑到了冰之兽的山洞里面拿到了第三样东西冰之盾。

最后,勇敢去了怪兽森林,可是那里的杀气太重了,所以勇敢的警惕性提到极致,勇敢到尽头的时侯,突然,不知道哪个神秘人说了一句:“听说你杀了我的三弟和二弟,所以这里就是你的葬身之地”,说着那个神秘声音的人来了,过了好一会儿,他们两个大战了一天一夜,勇敢还是打败了那个神秘人,取到了地核套。

勇敢把火之兽、冰之兽还有那个神秘人的血液加在了一起,他就来到了地狱,他一来地狱就和老巫婆打起来,他们一共打了十几年,他才把老巫婆杀死。

勇敢得到了那本书,这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成就,他回到了现实世界,这件大事被国王知道了,国王就让他当了王子,这了几年国王去世了,王子继承了王位,从此,这里的百姓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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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第一次洗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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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有过第一次做某事的经历。别人的第一次都是一次尝试、探索,而我的第一次尝试却是洗。什么?洗书,到底这么回事?有很多疑惑的声音,下面我来为大家一一解答吧!

那天,我窝在沙发上,一只手碰着一本书,一只手拿着果汁,津津有味地边喝果汁边看书。当我翻页时,手抖了一下。果汁在我的书上安了家——一朵特大号的、娇艳欲滴的、盛开得十分灿烂的“万寿菊”。菊花开得挺好看的,可是呢,我的书可嫌弃了。我也看不下去了,便开始想如何清理这朵“菊花”。我左思右想,认为床单、被套、衣服、裤子都可以洗,那书也可以洗吧!

于是,我匆匆跑进卫生间。拧开水龙头,把书浸泡在水里。等我把书完全浸湿以后,我在手上抹了一点点洗手液在书上轻轻地搓、揉。结果有很多很多的纸屑渣渣掉下来了。我便立刻停了下来,又用水浸过来浸过去。然后,马上把书急匆匆地放在阳台上阳光最最充足的地方晒。我这才想到书是不可以洗的啊,怎么突然这样糊涂呀。

我的书晒干后到处都是皱巴巴的,字迹也都不清楚了。就连那难看的“菊花”也没有洗掉,唉!

这就是我第一次洗书的经历,大家知道为什么了吗?后悔啊!我这奇葩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洗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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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2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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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说:"一一世界。 --题记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与乌龟。

如今读书不是为了那黄金屋,不是为了那颜如玉,也不是为了千钟粟,只是由于我已悄悄爱上这指间的世界。

读《红楼梦》,那悠悠大观园尽现眼前,与黛玉一同悲葬花,与湘云一同醉卧芍药园,感宝玉"富贵闲人"之叛逆,叹岁月的更送,人生百态。

读朱自清,领悟深沉的父爱,平民百姓平凡而认真的生活,与他一同在荷塘边赏月,把酒共尝夏荷之香。

读《简o爱》,让我懂得女性的自尊。女性与男性一样平等,同样无尊卑贵贱之分,懂得束缚人的心灵的其实是人的思想。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看到苏轼大唱:"大江东去浪海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洒脱,仿佛饮一盏白干,让我激情飞跃;我看到李清照"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的情真意切,恰似品一杯红酒,让我意深情浓;我亦看到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奇特思绪,好比干一瓶老窑,令我回味无穷。

在书里,我看到了洪战辉,当他还是个孩子时已经对另一个更弱小的孩子担起了责任,他在贫困中求学,在艰辛中自强,从一个小男孩变成了男子汉。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如一只彩蝶,翩跹起舞;如一只野鹤,在秋日高洁的蓝天里无所羁绊;在这指间的世界,我看到了大千世界的缩影。

在这奇幻的指间世界里,我看见了生活的缩影,尝遍了生活的百态,学会了认真的思考,学会了理性与睿智。

这指间的世界,让我的生命不断增值。

我爱这指间的世界。

Childrens reading is just the wonderful feeling when I like paper grinding fingers, just for the inexplicable throbbing in my heart, just for the cute little white rabbit and turtle in the book. />

Now reading is not for the golden house, not for the Yan Ruyu, nor the thousands of clocks, but because I have quietly fell in love with the world of fingers.

Read "The Dream of Red Mansions ", Then the leisurely viewing garden is now in front of him, burial flowers with Daiyu, and drunk and lying on Xiangyuns rebellion with the" rich and rich people ", sighing the time of the years, life in life.

BR/>Read Zhu Ziqing, understand the deep fathers love, the ordinary and serious life of civilians, appreciate the moon with him with him, and taste the fragrance of Xiahe in the lotus pond.

Read "Jane o love ", Let me know the self -esteem of women. Women are as equal to men, and they are equally distinguished from humble and low, and those who know how to restrain people are actually human thoughts.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saw Su Shi singing: "Dajiangdong goes to the sea, and the eternal characters". The love is true, just like a glass of red wine, which makes me affectionate; I also see Li Bais "flying down three thousand feet, it is suspected to be the strange thoughts of the Galaxy falling nine days", like dry a bottle of old kiln, which makes me have an endless aftertaste.

In the book, I saw Hong Zhanhui. When he was still a child, he already took responsibility for another weaker little child. The boy became a man.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like a colorful butterfly, dancing; like a wild crane, there is nothing in the blue sky in the autumn day; In the world, I saw the microcosm of the thousands of worlds.

In this fantasy finger world, I saw the epitome of life, tasted all the life, learned to think carefully, learn to learn, learn to learn Rawnate and wisdom.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s keeps my life increased.

I love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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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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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肯定是一个爱看的小孩吧!今天,我要向你推荐一本书。你可能会猜想是《老鼠记者》、《查理九世》、《十万个为何》、《中华上下五千年》等等这部分好看又涨知识的书了吧?可我推荐给你的书是《淘气包马小跳——小英雄和芭蕾公主》。你看过吗?假如没看过没关系,我不是正要推荐吗!

你可能会想:推荐《淘气包马小跳》,是否要跟他学淘气呀?当然不是啦。我来给你们讲:在一次八级的望龙区大地震时,马小跳的爷爷和奶奶失踪了。在找了几周后,得知爷爷没死,在废墟中整整待了九天九夜。是什么让爷爷活下来的?是一只大白鹅。它在废墟中生了三个蛋,全喂给了爷爷,它却饿死了……非常快又找到了奶奶,奶奶不只毫发未伤,还救了20个人的命呢。马小跳又认识了两个朋友:在废墟中冒着生命危险救出别的同学的马天宝,被废墟压伤了腿的芭蕾公主……都是一个个感动人心的故事。

我从中深深地感悟到:在危难中不可以只顾我们的生命安危,要能想到其他人。在地震中,有很多人为了其他人的生命而献出了我们的生命。这是为何?是由于他们有一颗无比高尚的心,值得大家学习。这就是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马小跳虽然淘气,但他也有一颗善而勇敢的心啊!

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否也非常喜欢这本书?你有哪些好书,也推荐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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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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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当你打开这本,也许你还不知道它曾经激励过多少热血青年,帮助过多少人认识和理解生命的价值与意义。但是你一定听到过这样的名言: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临终时,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有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奋斗”,那么,他就是一位爱国主义者。

这句震撼人心的名言,不知被多少青年摘录下来,用来激励自己去创造生命的价值,去体验生活的最高意义。这句名言出自一位普通的工人、战士、共青团员之口,他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者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主要就是讲战士保尔·柯察金一生的故事。

保尔·柯察金出生在乌克兰的舍佩托夫卡城,他和母亲、哥哥生活在一起,他们和大多数人一样的贫穷。保尔因为报复凶狠的神甫的虐待,所以被学校开除了。为了生活,他只好去火车站的食堂做童工,在那里,他看到了社会上的更多丑恶与不平。一九一七年,沙皇被推翻了,红军来到了保尔的家乡。在老布尔什维克朱赫的引导下,他逐渐成长起来。他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被捕的朱赫来,但他被哥萨克匪兵毒打,关进了监狱……。在苦难中成长起来的保尔渐渐地参加了红军,并成了一名优秀的侦察兵。在一次与敌军的英勇作战时,他受了伤。因为保尔负了伤,回到部队里,所以担任了共青团的工作。他忘我地投身到巩固苏维埃政权的建设和斗争中。在严寒冬季,他修筑西伯利亚的铁路时,他的旧伤复发了,差点儿就要死去。出院以后,保尔已经不能正常工作了,他非常地痛苦,身体每况愈下,以至双目失明……

要知后事如何,其中具体事件,还得劳您亲自去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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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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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伴,我可以从沸腾的地心岩浆,跳到广阔无垠的宇宙太空;从史前社会读到未来文明。我与书,就像一对形影不离的伙伴,也像一团解不开的结。

我与书的故事,是从一岁半时翻开了第一页。那时候妈妈经常给我念书听,慢慢我就开始一个人捧着抱着有我一半高的书,连蒙带猜地读着。慢慢地,也有了自己喜欢的书。

一年级时钟情《哈利。波特》,二年级迷上《简。爱》,三年级爱上金庸全集,四年级喜欢沈石溪……最近,我又一头扎进了福尔摩斯的世界。

期末考试前一周,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精装版福尔摩斯全集,说提前屯粮,考完再看。望着那三大本大厚书,幻想着里面的精彩故事,让身为“书虫”的我口水直流,真是可望而不可及呀!

我心痒无比,想出了一个计划。

首先,我趁爸妈没注意,一本一本地,把书悄悄搬运到自己房间里。一切准备完毕,一个周五的晚上,行动开始!

当“啪嗒”一声关上灯时,我没有去和周公相会,而是睁着眼睛,一听到动静就闭上装睡。

等到确定所有人都睡着时,我关上门,打开灯,拿出准备好的零食,迫不及待地叼着棒棒糖,跳进伦敦贝克街221号B的房间,去经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正在看《蓝宝石案》的我注意到已经5点50了,爸爸妈妈就要起床了。我立马把零食包装纸丢掉,装作早起看书,名正言顺地又继续看了起来。

这次行动虽然实施得天衣无缝,但是——我一整天都顶着黑眼圈,成了名副其实的“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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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本有魔法的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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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在一间破屋子里,有一本魔法,是一位善良的魔法仙子,名叫娜娜,她一直在寻找善良的人继承这本魔法书。

这本魔法书的魔法很特别的。要是心怀不轨的人,拿到这本书,动了歪念头的话,就会天打雷劈的;要是心地善良的人,拿到这本书,只要对着它许愿,魔法书都会帮忙实现。可是,破屋子这里一个人都没有,所以娜娜仙子就请她的墙朋友帮忙,在墙上粘贴宣告。

接下来的几天,来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娜娜仙子也把破屋子变成了一座富丽堂皇的房子,里面遍地的珠宝首饰。第一天,来了一位贪婪的猎人,他一进去这间房子,就被珠宝首饰所吸引,迫不及待地装了一袋子的珠宝首饰,准备就走。这时,娜娜仙子使用了暂停魔法,把猎人准备拿走的珠宝取下,然后施法把猎人给踢回家了,而且施了消除记忆的魔法,让猎人忘记这里的一切。

第二天迎来的是农夫,第三天迎来了商人,第四天,第五天……纷纷迎来了音乐家,舞蹈家……可惜的是,他们跟猎人一样,都被珠宝首饰给吸引了,一进门就忙着装珠宝首饰。一个个落得跟猎人一样的下场,被娜娜仙子施法送回了家。

就在娜娜仙子失望至极的时候,娜娜仙子叹着气,自言自语地说着:“唉!怎么那个人还不出现呢?难道这世间就没有善良的人了吗?”响起了几下敲门声,有位姑娘一边推门而入,一边喊道:“请问有人在吗?我听说这里有魔法仙子,我有事相求。”话刚说完,姑娘看到满屋子的珠宝首饰,可是她并没有被吸引住,而是一直在东张西望,寻找屋子的主人。就在此时,娜娜仙子便现了身。姑娘忙不迭地请求娜娜仙子:“仙子,请您帮帮忙!我婆婆生了很重的病,求求您救救她。”姑娘刚说完,娜娜仙子脖子上的项链,霎时发出万丈光芒,特别耀眼。娜娜仙子用手摸了摸项链,心里想到:我终于等到魔法书的新主人了。娜娜仙子走向姑娘:“善良的姑娘,我是娜娜仙子,请跟我来!”姑娘跟着娜娜仙子来到魔法书面前,魔法书好像也感应到了姑娘是个善良的人,一下子也发出了万丈光芒,刺眼极了!光芒过后,娜娜把魔法书交给了姑娘。姑娘一接魔法书,连忙许下心愿:“魔法书,请求您救救我的婆婆吧!让她消除痛苦,健康长寿。”语音刚落,魔法书就散发出一道道光芒。眨眼间,小姑娘回到家里,看到婆婆竟然不药而愈。从此以后,姑娘跟着婆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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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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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因为它的故事有趣又惊险。

之所以喜欢这一段,是因为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也是因为他很坚强,为自己的族群增添光彩。我来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以及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内容。

狼王头盔为了救女儿,很多公狼都想得到狼王的位置,但是年纪最大的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让紫葡萄继任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一开始不想当狼王,但又不想让她的狼群吵架,只好当狼王。

紫葡萄成为狼王后,尝尽了酸甜苦辣。他们很久都不想当狼王,但是他不想让他奶奶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只有四五只母狼,六只幼狼,一只公狼。你想知道他们是怎么生活的吗?下面的故事更精彩!

只剩下十几只狼,然后又遇到了另一群狼。紫葡萄想起这个狼群是他救的。在冰雪中,他们打败了杀死狼王头盔的老虎。两只狼合二为一,紫葡萄继续做狼国的女王。我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很想告诉你一件我喜欢的事。

《狼国皇后》是沈写的。他大部分关于动物的书我都特别喜欢,但我就是喜欢这本书,他在书中讲述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和母爱的力量。它不仅讲述了紫葡萄带领狼的惊心动魄的故事,也展示了紫葡萄对他们五个孩子的爱和宠爱,尽管他们自己的宝贝一个接一个地从他身边经过。然而他还是想让自己的狼族过上更好的生活。最好不要提醒自己他们的事情,否则他会后悔一辈子的。紫葡萄用这样的东西让他的狼族长得更好。

听了我对这本书的介绍,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它或者关心每本书,因为每本书都有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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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推荐一本书的主题

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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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是摸到有史以来人类的脉搏,否则就不懂人类生命的音乐!”这段话是来自美国作家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部著作。这段话使我终身受益。我一开始看这本就爱不释手了,它成为了我的“贴心朋友”。事实的确如此,正如海伦所说的那样,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它甚至神奇到可以创造人间的奇迹。

这本书是爸爸送我的开学礼物,说希望我也能学习海伦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

这本书写的是海伦自己一生经历的事。海伦在小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那是她人生中最大的灾难。这场灾难使她成为了一个盲聋哑人。当时的她完完全全是处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不能和人正常交谈,看不到生活着的美丽世界,听不到窗外那愉悦的鸟叫声。她的内心世界是多么的痛苦!她挣扎过,可是,在心底回应她的却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和死一般的寂静、最后,她改变了,那是缘于她的老师——沙利文耐心的教导和她自己不懈的努力!她的努力,让人敬佩,让人心疼,她像一块海绵,尽情吮吸着知识的甘霖,那是她成功的秘诀。

海伦非常想要看一看她生活的世界是怎样的。她在书中写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第一天,我要看人,看她们善良,看她们温厚与友谊,这也是我的生活中很有意义很有价值的一件事。还有,我要看看世界,看看人类进步的奇观,不过嘛,当然是要去博物馆。第二天,要去看看黎明,看曙光,还有通过艺术来搜寻人类的灵魂。最后一天要看我生活的地方,那是多么美好!”

三天,那只是三天,对于我们来说,是微不足道的。只有三天,这个三天对于海伦来说是多么珍贵呀!那是海伦从小到大梦寐以求的,她是多么渴望能拥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看外面精彩的世界啊!回头想想我们生命中有多少个三天呢?也许谁也不曾数过,也觉得没必要数。跟海伦比起来,或许我们太幸运了,那我们是不是要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天呢?因为人生难以预测,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会失去现在拥有的一切,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每一时,每一秒!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后悔!

我非常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现在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让它受到更多人的喜爱,它真的是一本很好的书,会给你带来许多有益的人生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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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看书九年级作文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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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旧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与自知。”读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知识也好像砂石下的泉水,掘得越深,泉水便越清。而我,正是这么一个被缕缕书香环绕心头的女孩。

书中的春——

丝丝春雨如此清凉,慢慢的,轻轻的,洗涤着我的心灵……捧起一本书,我便被那书香迷的如痴如醉。杜甫的“江汉春风起,冰霜昨夜除。”不正写出了春风的威力吗?细看金湖畔的柳枝,便想起贺知章的美句:“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或是无意,这柳枝和春风成了密不可分的伙伴,在春天中飒飒飞翔。

书中的夏——

伴着荷花的不染淤泥开放,炎热的夏日已来到。艳阳当空照得人烦躁,走进房间避暑消气。又打开书本,品赵师秀的“黄梅时节家家雨,青草池塘处处蛙”心绪便平静了。再读王安石的“晴日暖风生麦气,绿阴幽草胜花时”就豁然开朗,不再烦躁。

书中的秋——

金秋时节,瓜果飘香,我与父母来到乡下外婆家。放眼望去,阴山阳山藏丰收之喜悦,果树枫树片片艳红如火。只听农民们笑声爽朗,眼里泛起欣喜的泪花。这时,我便想起杜牧的《山行》:“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书中的冬——

寒风呼呼,阵阵刺骨。我无心再做其他事,就钻到暖暖的被窝里,拿起一本诗集细细品尝。突然,妹妹闯进来,让我在这大冷天带她到公园玩儿,她说,那儿的梅花都开了!是啊,“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这就是我,喜欢天天以诗为伴,以书为友的我,一个随时随刻,都被缕缕书香环绕于心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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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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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作者是儒勒。凡尔纳(法)。

这本书很好看。那么多章,每一章、每一页或惊心动魄,或开心愉悦。其中,我认为激战章鱼的和被冰封在冰里,氧气不足的两章描写地非常生动。激战章鱼的一章中,船员各自拿上武器,去杀章鱼,因为章鱼绕着潜艇,潜艇无法动了。激战后,章鱼大败,最后,一只章鱼喷出墨汁,把一个船员拉下去,给死去的章鱼当了陪葬。书主要叙述的不只是各种风雨坎坷,更是讲述了海洋深底最奇异的动植物,让人仿佛也站在潜艇中,看到的也是这样的景象。

我最喜欢书里的以捕鲸为职业的尼。德兰,因为他无私奉献:被冰封的时候,他存了好多氧气,并把氧气让给那个教授而不是留给自己。他的无私奉献让人感动。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很多海洋里的知识,又很有趣,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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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一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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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汪浩瀚的海洋,让人视野宽阔;书,是一座缤纷的花园,给人以不同的美丽;书,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指明了黑暗中光明的方向……每个人心中总有一本书,让自己印象深刻,体味无穷,而对我来说,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在1861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的社会生活。书中最主要的四个人物: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和梅兰的情感纠葛,命运去向紧密相连。作者把他们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郝思嘉,她不仅美丽动人,敢爱敢恨,更吸引我的是她身上体现出的那种历经战火洗礼,却仍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谁能想象,一个出身优越的大小姐,在经历情感和家庭变故后,能主动挑起整个塔拉庄园的重担,义无反顾地一往直前。书中有一段文字,令我不得不敬佩她的精神:“她想起了父亲为这份家业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经历多少的磨难,因此她也不能向生活屈服。

至少,现在她还有塔拉的土地。”她为了生存,原本柔弱的心变得坚强起来。她为了复仇,原本胆怯的姑娘开枪杀死入侵的北方佬;她为了土地,原本高傲的她放下架子,亲自耕种……她的信念,也是全书中我最受感动的一句话“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永恒只是幻想,一切的繁华与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我们要坚定地相信未来,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都会有回报。

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中,都会遇到无法负累的痛苦和悲伤,“诗仙”李白在仕途失意后,挥毫写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坚信自己会有重展辉煌的一天;而民国名媛阮玲玉只因社会的流言蜚语,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从此香消玉殒。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去年五年级的期末考试遭挫折,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在黑暗中我想起郝思嘉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心情舒坦许多,第二天清晨,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亦深知,我开始拥抱新一天的太阳,我去追逐我的梦想!

我爱《飘》,她给予我勇往直前、相信未来的力量!让我一直记住:“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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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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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开始接触,渐渐的,我从被动变成主动,我深深的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从此,我和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从那以后我就不停地缠着爸爸妈妈买书,整天沉浸在书的世界中。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读书欲望越来越强,读书的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多,于是我的爸爸为了让我的“好朋友”有一个舒适的“家”,就给我买了一个大书架,为此我高兴得一夜没睡,以后我读书的时候方便多了。

记得有一次,我看书看得太投入,就连外公和我说话我也没听见,到最后,外公猛地合上了我的书,把我从书的海洋里强行捞了上来,我才惊醒,外公生气地对我说:“你干脆把书当饭吃吧!”我一脸疑惑的看着外公,外公见我这副模样,不禁笑起来,说:“好啦好啦,继续看你的宝贝书啦!”我听了立刻从外公手里抢过书,又一次跳进了书的海洋。

我不仅喜欢我的“好朋友”还特别的爱护它。每次买来的书我都用纸把它擦了又擦,最后小心翼翼地放进它的“新家”。别以为我只是刚开始对“好朋友”这样好。我每次读书,要把“好朋友”从它的“家”里请出来时也十分小心,生怕弄疼了它。我不仅取书这样小心,就连读书翻页时也小心翼翼,从不让它折起一个角。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在我寂寞时,书为我驱走孤独的心情;在我疑惑时,是书让我茅塞顿开,解除疑问……是书让我懂得分辨善与恶,是书让我辨析是与非。总之在我需要我的“好朋友”——书时,它总是立刻出现在我的面前,为我排忧解难,真是我的“好朋友”。

我要对全世界说:“我相信我与好朋友——书的不解之缘会持续到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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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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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我翻阅了不少好,有《草鞋湾》、《哈利·波特》、《象母怨》、《少女的红发卡》、《云雀谣》等,书中的精彩内容都使我记忆犹新,我尤其欣赏《云雀谣》。

《云雀谣》出自曹文轩的小说文集,出版于2014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曹文轩文集以落笔唯美、简单质朴,结尾给人遐想而闻名。

离别十年,蓝蓝从农村来到妈妈和外婆身边,外婆是这个城市的市长,蓝蓝从一个乡村丫头摇身一变成了高官家属,蓝蓝不仅要面对身份巨大的转变,更要体验随之而来的人情冷暖和世间百态。妈妈想补偿蓝蓝失去的母爱,又对来自农村的奶奶充满了嫌弃与轻视,终于,奶奶无法忍受妈妈厌恶的眼神而回到了农村,她带走的不止是蓝蓝的心……

本篇文章中那鲜明的人物特点深深地打动了我。外婆十分善良,有耐心;妈妈则势利,以金钱为重;奶奶勤劳、憨厚、老实、隐忍。人物的性格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看得出,作者在刻画人物性格方面十分用心。

除了人物性格之外,生动、感人的故事情节也吸引了我的眼球。在这个支离破碎的家中,妈妈总是对奶奶横眉冷对,弟弟童童更是傲气不已,蓝蓝只能感受到奶奶一人的爱,她被孤独包围了,同时也开始变得多愁善感。

“人,且不说该有多好的境界、多好的德行、多好的品德,但最起码得讲点良心、讲点孝心!”这句话出自外婆的口中,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也是使我感触最深的一句。文章中的奶奶最终回到了农村,然而,她却带走了辛劳和痛苦。当然,如果你想细细品味书中的酸甜苦辣,就请打开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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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写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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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生中最好的老师。--题记

顾炎武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朱熹说:“读书之法,在循环渐进,熟读而精思。”我爱读书,也是在不知不觉中让书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草房子》是我人生中读到的第一本有意义的书。书中的精彩内容马上就吸引了我,“桑桑”’纸月“等人物更是使文章富有幽默感。以后,我每天晚上都会挤出时间去看几页书,有时还会写几篇读后感。这书虽平凡,但却深深的震撼了我幼小的心灵,直到现在我都回味无穷。也正是因为这次读书的经历,让我更热爱读书了。

有时,我也会沉醉在书的精彩内容中而忘记了吃饭睡觉。随后制定了一个“每天阅读三小时”的计划。尽管读书量小了,但我还是很开心。随后又相继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童年》《三国演义》等,从书中我看到了永不停息的战乱,悲惨黑暗的人生,获取成功的渴望,顽强拼搏的意志……

在生活中,书对我来说有很大的益处。有时有些不懂的词句,反复读就理解了它的意思。课本上的知识知识对于我们来说是完全不够的,这时书就成为了我们的知识宝库。书可以解决我们我们不懂的问题,给予我们正确的答案,引导我们走上成功之路。书不仅增长了我的知识,也开拓了我的视野。

每当我因外界的干扰而忍受不了时,书便成为了我最好的伙伴。每当读书,我才能放下手头的一切事物,宁静下来,放松下来,深深地融入书中,感受书中的无穷魅力。这种感觉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只有你真心去用心,融入书中,你才能让自己彻底遨游在书海中。

书如阳光围绕着我们;如朋友陪伴着我们;如亲人关爱着我们。在我们伤心绝望之时,他是安慰我们的最好心灵。

爱上读书吧!这会使你终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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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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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艺忻

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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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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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读过一本书——《笑猫日记》。是当代有名的中国作家:杨红樱。曾经被誉为“中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书中,我十分欣赏一个人物——笑猫。它会笑,精通各种动物的语言,还听得懂人说话。而且,它帮助好人,惩罚坏人,在翠湖公园里生活。

我为什么喜欢《笑猫日记》呢?因为整本书都是以一只猫的口吻讲述的,没有深奥难懂的哲理,全部都是通俗易懂的语言。还让我知道了猫的思想、猫的一些奇奇怪怪的行为。还在里面加入了一些天马行空的想象,什么都闻到孩子味的绿毛龟啊……有时里面又会出现一些人生大道理。有感人的、伤心的、幽默的,总能时不时地给我一个惊喜大礼包,唤来我的情绪。

我最喜欢的是《马拉松赛跑》这一章。讲了土猫人成熟稳重,水猫人有读心术;风猫人有三心二意,容易分散注意力;火猫人骄傲自大,还老顶着一个大皇冠……比赛时,火猫人还遥遥领先,土猫人被甩在后面,但后来,火猫人力气都用完了,土猫人趁机加速,超过了火猫人。可风猫人却追起了蝴蝶。比赛结果当然是土猫人第一,水猫人第二,风猫人不见踪影,火猫人累得生气不接下气,也不肯摘下皇冠。这也让我知道了做什么都不能太骄傲,否则只会适得其反。

听了我的介绍后,你想去了解骄傲自大的火猫人和会读心术的水猫人了吗?想了解就快去看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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