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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阅读的利与弊人民网(热门20篇)

“风月为益长,诗书是良师。”是呀,博览群书使人智增百倍。在我的世界里,如果不能阅读,那将会变得枯燥乏味。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微阅读的利与弊人民网,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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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阅读课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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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的后两节课都是阅读课,以前的阅读课我们都上成自习课了,但自从上次谢老师让我们阅读课看书之后,阅读课就没有上过自习了。

在大课间的时候,我们都在飞快的写作业,因为一到阅读课就不能写作业了。叮铃铃……,上课了。“同学们都把作业收了,把课外书拿出来读。“值日班长说。我们又飞快地把书放进抽屉里,因为谁也不想看到自己的名字被记在黑板上批评的一栏,大家都想被表扬。我收完作业后,就把我的《山羊不吃天堂草》这本书拿出来读,是默读,不是初生读,值日班长一直在管纪律,只要有人说话,值日班长就让他做蹲起,在上第二节阅读课的时候(也是第四节课)我看书的时候,由于看到一个好看的地方习惯性的给同桌分享一下,但是,正巧被值日班长看到了,就让我们两个上讲台去做蹲起,另加一分钟的蹲马步。我和我的同桌一起上学了,他先做了十个蹲起,然后蹲马步蹲了一分钟,要轮到我了,我上到讲台上,双手抱头,一起一蹲,一、二……九、十,就做完了,值日班长又让我蹲一分钟马步,当然,我要服从命令,只好蹲马步了,到了一分钟,值日班长让我站好,又给我说:“坐到自己的位置上看书,不要再说话了。”我回到位置上,坐了下来,同桌就给我说:“都怪你,我没有说话,是你给我说的,害我一起受罚了。”我听了,有点伤心,心想:以后还是少跟他说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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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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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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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学生小王子阅读笔记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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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一段稍长些的故事,甚至单单依靠这一则历险都无法凑齐作为一本书的厚度或字数。还记得我第一次看《小王子》的时候,花了一个多星期才看完这不长的童话。那开头直到中间都没能激起我的兴趣,只是那时常听起某人说“像小王子的日落那样……”如何如何,于是便把这无趣的薄书才一直看到结尾。一本被闲置在角落的《小王子》却时常在那之后让我想起了那人说的话。

玫瑰,狐狸,飞行员,小王子,还有猴面包树和沙漠间的无名小花在我心里扎根,不知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有了一本最爱的书。

“驯养”、“常规”这些朴素的字眼在其中都被予作者特别的理解。如果你不愿意被驯养,而且铁定不改,那你可以微笑着看,把它当成童话故事书,想象自己是国王。这样就请你不要寄望从它身上找到丝毫快乐的答案。如果你愿意被驯养,那么你可以躺在沙漠里看,和“被你驯养”或“驯养你的人”一起看,和它作真正的朋友,看穿箱子后面的秘密。不论一切都需要常规,而我们从其中获得报酬,“有了惦记”是其中最甜蜜的一个:一个人一旦让自己被人驯养后,就必须承担一点哭泣的风险……

“要是一个人看着一朵花,在千千万万的星群里,唯有她盛开着,只要看着星星,也会让他觉得快乐。”每每读到这一句,嘴角总是在不经意间勾起。《小王子》给了我多少似曾相识的温情,在不经意间被温暖了心房。因为想念着那世上独一无二的花朵,漫天的星光只因一朵高傲的玫瑰而闪亮。在经历无数旅行之后泪流满面:“那时的我太年轻。”于是悔恨着自己年轻的少不更事。我还想他,小王子。

不知道他在他的小星球上过得如何,他的玫瑰是不是还在等待之中亮着她天真的四颗刺。也许不知道他离开了有多久,只是在春夏秋冬之中凋零重生着不离寸步。那狐狸会不会怀念起那段日子。看见在风中舞动的片片金色麦田,于是便想起了他在风中凌乱的一头金发。聆听着风儿吹过麦田的声音,于是遂想起了小王子的笑颜。

于是遂想起了那段不长的童话,《小王子》,从相伴到相知,体味着孩童世界中的质朴与纯真,及生命中最宝贵却最易被忽略和忘记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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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日记一百字

全文共 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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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其中最爱的一本书是《孔子》。

这本书是我当年上小班的时候老师统一发的,每个小朋友都领到了一本,这本书也是我的最爱。

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时期鲁国人,生于公元前551年。3岁丧父,他家境贫寒,但却是个非常有志气的孩子,聪慧善思,乐观坚强,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成长为中国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真的非常了不起,从现在起,我要学习他钻研读书的这股劲,长大了考上大学,做一名企业家,把我的家乡建设得更美,更富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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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节作文300字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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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四下午,在我们学校发生了一件很有趣的事,你们来猜一猜吧!答对了,就是阅读活动!

当天下午,我来到班级里正想抄作业,可发现同学们已经戴上了面具,我问了问一个同学,她说马上要下楼了。到了楼下,哇!下面人山人海,非常热闹!同学们个个牛头马面,各种各样!我们来到自己的位子,我们的位子是太阳最大的,像火焰一样照在了我的身上,热的我们汗流浃背。轮到我们表演的时候,我激动得好像心都要从嗓子眼蹦出来了,我装扮的是绿野仙踪的胆小狮,我披着披风带着狮头面具,威风的走上了红地毯,过了一会,我回到了自己的位子上。由于太热了,所以我用披风盖着自己,我还躲在里面看书呢!

活动结束了,可我还念念不忘,校长让我们参加这个活动的目的是想让我们大家知道,读书是一件快乐的事,它能让人学到知识,能让人变得聪明,还能让我们知道读书的乐趣!让我们去阅读,去知道更多的好书!

感谢学校为我们举办的这么有趣的阅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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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草房子》阅读心得400字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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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是世界的经典读物,让人百看不厌。读了《草房子》,我收获颇多!

在《草房子》里,我认识了聪明的桑桑、清目秀的纸月、个性十足的秃鹤等人物。

在《草房子》中,最特别的要数秃鹤了。他是一个光头,由于家境贫穷,十二岁才上学。显得有些与众不同,光头成为了同学嘲笑和取乐的对象。但是在面对一声声嘲笑中,他并没有低头。他是一个自尊的人,捍卫自己的尊严。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秃鹤是很有个性的男孩,他永远不会低头。秃鹤也是一个会把握时机的人,在一次演出演出时,他被老师冷落了。正好缺少秃子伪军连长,他便踊跃地写信,让他试试。老师答应了,秃鹤接受了它的角色回家就练习起来,后来学校得了一等奖,可多亏了他。

细马是一个孝顺的孩子。邱二爷和邱二妈没有孩子,到江南领养了一个孩子,那就是细马。他与油麻地口音不同,便很难沟通。有一天,邱二爷和邱二妈生病了,中药要有柳须子。找到了一棵柳树,用手挖出来给二老。尽管他的手出血,也浑然不知。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无穷。我明白了人要活得有尊严,要有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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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爱阅读课作文800字

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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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周二,下午有一节我们全班最挚阅读课!在这一节课上,我们都可以把各种各样、自己喜欢的老师指定的各类书籍拿到班里认真的阅读。我们别提有多开心啦!

“当当,当当——”听,那清脆的上课玲声响了,同学们像离弦的箭一样“飞”进温暖的教室,迅速坐好。胡老师见了,笑眯眯地对我们说:“同学们,这节课是阅读课,请拿出自己准备的书籍,安静的阅读,认真地做好摘记吧,注意不要发出任何声音哟。”说完,胡老师也坐了下来,开始批改作业。

同学们争先恐后地拿出准备好的各类书籍,静静地看着,认真的记下好句好段。我们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体会阅读给我们带来的无穷乐趣。教室里出奇的安静,因为它不像语文课那样要大声朗读课文,我们读得口干舌燥;不像数学课那样奋笔疾书的抄写题目,写得手腕酸痛;不像英语课那样哇哇啦啦背单词,背的人晕头转向;更不像体育课那样做着各种各样高难动作,累的人汗流浃背。教室里是那么的宁静,那么的祥和!可以听得见自己的呼吸声。温柔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洒在同学们的身上,洒在新买的书页上,洒在散发着墨香的文字上,暖烘烘的!就连胡老师的头发在阳光的映照下也闪闪发光,美丽极了!窗台上绿油油的盆栽显得虎虎有生气。惬意,舒适!同学们是多么的享受这难得的阅读时光啊!

此时的教室,静如深山古寺,没有一点声响,只有沙沙的笔尖在纸上流泻的声音;没有一双眼睛东张西望,只有埋头苦读的身影。同学们时而摇头晃脑,时而屏息凝视,时而蹙眉沉思,时而会心微笑,时而奋笔疾书,时而托腮思考。没有喧哗,没有吵闹,没有骚动,只有三月里的春风,拂过树梢的温柔抚摸声。同学们都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忘了自己,忘了时间,忘了一切。

“叮零零、叮零零”,下课铃声响了,打破了这一片宁静,同学们很不情愿的放下心爱的书本,结伴出去活动了。如果你现在随便找一个同学的本子,一翻,里面全是清晰可见的好句子好文段。就连老师也改完两大摞作业了。看来大家都很喜欢阅读课呀!难怪胡老师说:读书等于把生活中寂寞的时光换成巨大享受时刻!

啊!我喜欢阅读课,因为:读书使人心胸开阔,豁达乐观;读书使人目光远大,志高远;读书使人增长见识,谈吐不凡;读书使人心旷神怡,如沐春风!让不爱读书的小朋友体会到阅读带来的无穷乐趣,让我们的知识宝库再增添一些“精神食粮”!

啊!阅读课,我太爱你了!期待下一节阅读课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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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西游记阅读笔记600字以上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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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拿起《西游记》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刚拿起书就被吴承恩笔下的孙悟空所深深吸引。书里面的,他极有如仇,救助贫困恶惩坏人,敢作敢当,每一次都用聪明的才智,打走妖怪,我认为一切看似困难的事情,只要敢于去拼去闯,坚持自己的目标,只要努力了就会有奇迹。

就像玉皇大帝看似很强大,还不是被孙悟空“收拾”的服服帖帖,就像孙悟空三借芭蕉扇,一开始铁扇公主死活也不记,最后还不是借了。所以看是个人的事情,只要敢于去拼去闯,就会有奇迹。

就用现实中,最近挺火的张艺兴来说,说他还不是在困难中挺过来的,记得他在一本书说道:每一次痛到极致的历程,是成长。他常常在半夜被腰上儿痛,系还会因为坚持工作,而晕倒。可是这一切,他还不是挺过来了,成了当今大红大紫的人。

再近一点,就比如说我们做数学题,遇到困难是不是就放弃了呢?当然不是,我们会迎难而上,仿佛反复读题,分析思路在脑海里模拟一个相似的环境,把它努力做到最好。

孙悟空,因为坚持,把唐僧送到西天取经,猪八戒因为坚持,完成了观音的使命,沙僧,因为坚持把经书担回了大唐,白龙马,因为坚持把唐僧驮到了目的地,唐僧因为坚持,最终取得了真经,所以人生需要坚持,才会有奇迹。

生活因为坚持自己的目标,而变得美好,但愿所有人都记住,一切看似困难是只要敢于去拼去闯,坚持自己的目的,只要努力了,就会有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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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与快乐高二作文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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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就像在交一个有智慧的好朋友,把我们的人生增添了一些色彩,把我们的人生活在虚拟世界,把我们的人生成了一本本好书,是多么精彩又幸福!

我爱阅读,阅读爱我,好像成了母女关系,是多么亲密。阅读能让我享受与现实不同的虚假世界,我时常在睡觉前的半小时,坐在床头阅读我从书柜里精挑细选的书,每本书都能给我许多启发,就如这本“说不出口的爱”来说,它的情节是从悲伤到渴望,最后结局是幸福的,而它也告诉我们,爱,其实不说出口,对方是能用电波感应到的,因为有小小的行动。

阅读总是让我乐在其中,让我从枯燥的树叶,变成能轻盈飞翔的蝴蝶,就如变魔术一样,一下就变出隐藏不住的好心情。阅读的时间总是让我觉得少到不能再少,时间有如光箭飞逝,让我总是忘了能在松软的棉花糖里睡觉的时间,让我总是忘了困难重重的回家作业,这就是为什么我的事情永远都做不完的原因。

古人说:“活着就要学习,学习不是为了活着。”我们人随时都能学习,我们也可以利用搭公车时间来阅读,使生活充满乐趣。书是营养品,我们要好好地爱护及使用它,不要浪费资源。阅读的滋味,就像在喝下午茶,有浓浓的红茶配着香脆可口的饼干,陪我们渡过美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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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浒传的阅读笔记

全文共 1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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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达,在《水浒传》的众多英雄中是一个有着鲜明特色的人物。他有超群的武艺和赫赫的军功,又在权位极重的经略府中任提辖。凭这些,他本可以和当时的社会和睦相处,逍遥自在地做个武官。但是,行伍出身的下层人的阶级地位和长期形成的可贵品格,决定了他偏偏要向黑暗的现实挑战。拳打镇关西、大闹桃花村、火烧瓦官寺、大闹野猪林,直至奔上二龙山落草,是他所走过的生活道路;疾恶如仇、见义勇为,是他突出的性格特征。《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写的便是他在生活道路上所做的第一个光彩照人的表演。

鲁达长期闯荡江湖,对社会上的压迫和不平,怀有强烈的愤懑。他拔刀助人,不避水火;冲锋陷阵,不畏刀枪;抗暴斗恶,舍生忘死。他相貌粗恶而心地善良,脾性急暴而用心精微,力大艺高而处事谨慎。他是水浒英雄人物中深受人们喜爱的一位。

一奇在曲尽三拳之妙。拳打镇关西不是劈头盖脑乱打,而是有选择、有步骤地一拳打一个部位,很有节奏感。三拳的效果,全从郑屠被打的不同部位所产生的不同感觉写去:打鼻子,从嗅觉写,咸酸辣,不是滋味;打眼睛,从视觉写,红黑紫,头晕目眩;打太阳穴(近耳根),从听觉写,乱嗡嗡昏厥过去。就这样通过一连串使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的形象比喻,使鲁达三拳,各尽其妙,绝不雷同。

二奇在点染出鲁达的英雄性格。三拳不打在一处,显示出他粗中有细,三拳就结果了郑屠的狗命,足见他嫉恶如仇,下手很重。也正是这三拳,结束了他的“提辖”生涯,从此走上逃亡、出家落草的道路,最终上了梁山。

三奇在抒发作者强烈的爱憎感情。文中以调侃口吻畅写三拳之下,开肉铺的郑屠,又开了油酱铺、彩帛铺,最终还做水陆道场“超生”自己。读罢之后,人们无不拍手称快,为作者为英雄鲁达热情赞颂的强烈爱憎所感染。

他慷慨大方,重义轻财。比如他请史进,赠金老。一听说金老父女的苦情,把自己身边带来的五两银子全放在桌上,还向史进、李忠借钱来帮助他逃生。当李忠不爽利只摸出来二两银子时,便将这银子丢还了他。

他嫉恶如仇,见义勇为。这一点可算梁山泊英雄的共同特点。鲁达拳打镇关西这一段充分说明这一点。

他性急如火,又心细如发。如他听到金老父女哭诉之后,不能忍受,马上就要去打死郑屠。但从他救助金氏父女脱身的安排,又是非常细心、周到的。从这里也反映出他焦急、暴躁的缺点,如在酒楼听到隔壁哭声,“便把碟儿盏儿都丢在楼板上”。

他勇而有谋,胆大心细。他救金父女,不顾风险;戏耍郑屠,不畏强暴;出逃避祸,颇有机智。这些都写得很生动。鲁达粗中带细,与李逵粗而兼蛮、武松粗而兼狠是不同的。

#146666水浒传的阅读笔记6 #146666 Water Margin readingNotes 6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中华五千年来的一部文化瑰宝,家喻户晓。其中武松打虎、江州劫法场等故事,更是引人入胜。《水浒传》讲述的是宋江起义失败后,一百单八将被逼上梁山,替天行道,杀富济贫、打家劫舍的故事。李逵、宋江、武松、林冲等英雄齐聚梁山,演绎了一段段扣人心弦的传奇。

《水浒传》中,宋江有勇有谋,足智多端。他本是朝廷官员,如果当时皇帝把领土治理得井井有条,那么宋江定会成为一名悍将,天下就会太平,免遭外来之敌的入侵,为天下的百姓效力,不亦乐乎。而事与愿违,宋江不但没有过上安稳的日子,反而反了朝廷。这一切。不都是当时皇帝的昏庸宋江起义,并不是因为对朝廷不忠,更不是因为知恩不报。相反,他是为了报恩于百姓。在那个年代,官逼民反,富人撑死穷人饿死巨大的生活反差,构成了《水浒传》的历史背景,《水浒传》也是在这种巨大的矛盾下创作的。鲁智深倒拔垂杨柳,武松打虎、林冲雪夜上梁山等无不体现了梁山英雄们的豪情万丈,大忠大义。而李逵杀富济贫更是把他宽广的胸怀体现得淋漓尽致。《水浒传》不但讲述了英雄们的故事,对小人物的刻画也是令人赞叹的。高俅是朝廷中的一员奸臣,因为爱好献媚拍马而倍受皇帝的宠爱,所以成了社会的一大蛀虫。当然,这也是许多贪官的一个典型缩影。

《水浒传》中浓缩了乱世豪杰与昏庸奸臣,不见小恩小惠小奸小恶,仅有大忠大义大奸大污。这也许就是《水浒传》中人物的魅力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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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鹿斑比》亲子阅读家长心得

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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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2天陪儿子读了童话书《小鹿斑比》,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教孩子学会坚强勇敢的励志书,也是我们做父母的如何正确对待孩子成长的教科书。

小鹿斑比出生在一片空旷的草地上,在母亲无微不至的呵护下,度过了美好的童年时光。鹿妈妈带着斑比散步,不厌其烦的回答着斑比小脑瓜里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教会他善良,和林中的其他动物友好相处;带他到危机四伏的草地,教他如何应对未知的危险;教他学会在开阔的草地上自由驰骋;教他如何在大自然的各种声音中辨别安全或者危险的信息……

随着斑比渐渐长大,学会了主动侦听,学会了运用自己的嗅觉,鹿妈妈不再时刻陪伴。是鹿妈妈不再爱自己的孩子了吗?不是,是因为她懂得,温室里培养的花朵经不起风雨,羽翼呵护的雏鸟无法学会飞翔。鹿妈妈开始远远的注视着斑比,她在斑比遇到危险时会及时的出现,却不会在生活上无微不至的照顾。就如我们做母亲的,如何不舍如何心疼,在孩子成长的路上,也要在适当的时刻放手,任他去跌跌撞撞,在摸索中学习长大!

离开母亲的斑比从最初的忐忑,焦虑到慢慢的适应,学会了独立生存,这个过程中,他的父亲起到了关键的作用。父亲没有时时刻刻陪在斑比身旁,却总在斑比成长的关口及时出现。妈妈离开后,斑比在倍感孤单的呼唤着妈妈的时候,他出现了,却没有一句安慰,只有严厉的训斥:“你在叫什么?你就不能独自生活吗?我真替你感到羞愧”!看起来那么的冷酷无情;在斑比刚刚亲眼目睹了一只正当盛年的雄鹿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心中充满了恐惧和困惑的时候,父亲的出现,让他逐渐充满了勇气,看着成长起来的斑比,父亲一向严肃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赞许的微笑,他教导斑比自己去听,自己去看,自己去嗅,想办法自己去弄明白这一切,;当斑比被其他的雄鹿一次次驱逐,心中满是困惑的时候,父亲鼓励斑比勇敢一点儿,斑比记住了父亲的话,战胜了追赶他的雄鹿,得到了自己的幸福;接着,斑比遭遇了成长中最危险的一次经历,他被猎人打伤了,父亲再次及时的出现了,他带着斑比脱离了险境,教会斑比用草药治伤;即使父亲走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也没有忘记带着斑比来到濒死的猎人跟前,让斑比懂得了再强大的猎人也并非无所不能,他也会被打败,会遭受苦难和恐惧,会死去,之后他有尊严的离开了斑比,去了他最后的归宿。而斑比最终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成长为新一代的鹿王。

整个故事读完,我们看到的是温润若水的母爱和深沉如山的父爱,这爱绵延不绝,将伴孩子终生;还有经历了离别苦难危险的斑比,始终不曾倒下,坚强的成长着。在这本书里,孩子能从斑比身上学会独立,坚强,勇敢,面对困难所需要的坚持和耐心;而做父母的要从鹿妈妈和鹿王身上学习到他们伟大的爱,我们要做的是培养孩子良好的习惯,而不是试图包办帮孩子解决所有的困难,及时的放手,让孩子自己去经历去面对,孩子才能真正的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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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傅雷家书阅读笔记

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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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着自己伟大的父亲,无论这个父亲是知识渊博的或只是一个只会下地耕作的农民,他们一样的伟大。在读傅雷家书的时候,字里行间都洋溢着浓浓的亲情,读着读着就让人对这么一份父子情钦佩。他们虽身隔万里,但父亲却通过儿子的信,深入地了解儿子,写下感人的信。信中有对儿子学业的指导,更多的是对儿子人生的指引。信中的话充满着父爱,蕴涵着真理。

现在很多人都学会了隐藏自己,与其在阳光下赤裸裸地奔跑还不如在阴暗的隧道里奔跑,你从不曾理解我,我也从不需要去解释,还有多少人可以像傅雷家书里面把自己的情感细细地表达出来?每个人都怕别人把自己看穿、都怕别人知道自己的每点每滴,因为我们很需要自己的私人空间,拥有一个谁也闯不进来的地方。回想着自己从识字开始,到跌跌撞撞地步入大学,知识更是增长不少,即使自己的文笔多好,却吝啬得从不给父亲写一封信,小时候经常见面,大了就只靠这电话来沟通,几乎都不用写信,就连朋友都只是发发E-mail,很少抓笔写字。现在即使情感是多么地泛滥,最多就是在自己的日志了通通宣泄完了之后就把那篇刚刚写好的日志删除,在生活里很多时候都在隐藏着自己的情感,从不敢轻易地让别人把自己的所有都看透。是现代的世态炎凉比以前严重了吗?还是人的意识发展得太快,社会跟不上步伐?

傅雷先生在信上不仅谈艺术学习,还谈生活、恋爱,谈做人,谈修养,甚至于儿子写错字,父亲也会“郑重其事”地指出并耐心分析、纠正。我们又何曾如此跟家里的长辈提及过这些问题?在学校的生活,父母不知道,也不想让父母知道,更别说恋爱。不否认,我们曾经都是乖乖孩子,也曾认认真真地听着妈妈的话,按照着父亲的指导去做事去学习,但是越长大越需要有自己的私人空间,有时候总觉得父辈们都是老一代的思想,不能理解我们的想法,说了也白说或着遭到批评,或许也是我们太任性。很多时候我们都是按着自己的意思与心情去做事,尽管每次都会撞得一鼻子灰甚至是遍体鳞伤,但是不论我们是多么的任性,不论我们曾经是多么地伤害了父亲,他总是一如既往地关心着我们,从不因我们的一时不懂事而丢弃我们,这种感情也叫父爱。无论我们走得多远,总有那么一根线,牵着我们,一头系在家的门前,另一头系在我们的心上,无论我们在外面生活得多累、多疲倦,总有那么一个港湾,让我们的发动机有着驱动的能量,这是家的力量,也是因为家里的那一根顶梁柱——父亲!

家书,顾名思义,是指家人、亲人之间往来的书信,每一封家书都是文化遗产。虽然我们没有家书,没有像傅雷那样知识渊博,是著名文艺评论家又是文学翻译家。我们的父亲很普通,但是我们拥有的父爱却是不能用这些社会上的名衔来衡量,每一个父亲都是他们孩子的力量支撑。我们没有家书,但是我们有的是对父亲的惦念,对家的依恋,那是我们精神的最终去处,也是一样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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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阅读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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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学习生涯中,阅读就像一盏永不熄灭的灯火,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探求真理,让我在智慧的天空中尽情翱翔,带领我探索那未知的世界。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天临睡前妈妈总会拿着一本有插画的故事书生情并茂读书里的故事,诸如《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海的女儿》、《西游记》,我听着听着仿佛自己就成了故事中的白雪公主,孙悟空、海龙王,甜甜地进入梦乡,这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至今扎根在我的脑海里,也打开了我求知的第一扇大门,丰富了我的童年生活。

在上小学的时候,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了,对书的兴趣也越来越浓厚了,例如《歇后语大全》、《脑筋急转弯》看过之后,时不时出一些题考考同学、爸妈,每当他们答不出来,心里就特别得瑟,特别能满足自己小小的虚荣心。记得有一次在看《一年级的小豆豆》书中的故事,读到有趣的章节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还跑过去跟爸妈分享这个玩笑,把爸妈也乐逗了,当时的我特别有成就感。觉得书不仅给我带来了知识还给我带来了快乐。小学时候的阅读带给我更多的是快乐,就像一个游乐场,充实了我的课余生活,开阔了我的视野。

到了上初中的时候,我阅读的书籍种类也越来越广泛,我渐渐觉得书籍可以带我给我精神上的力量,我的书架上陈列着《居里夫人传》、《三国演义》、《人间词话》等等,其中有一本前苏联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书,每当我心情低落的时候,翻看时总能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力量,通过主人翁保尔的经历,让我明白了人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从不退缩,从不示弱,拥有一颗强大的钢铁心才能战胜生活及学习的一切困难。这本充满正能量的书将伴随我的一生,其精神力量值得我永远学习。《曾国藩传》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太多的感悟,在我阅读之后,深深地感受到他不光是个读书人,他有着对国家、对民族的情怀、有着对家人的爱值得我们学习并尊敬,他的前半生不断学习各家流派,后半生不断征战,经历坎坷,但仍不记自律和学习,每天坚持写笔记,检讨自己的行为,他是睿智、自律、严谨的中国近代杰出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他的身上有太多值得我们后人学习的地方。《红岩》这本书描写了江姐、许云峰、成岗等一些人物的形象,他们临危不惧、勇敢、机智、舍已为人,有着钢铁般的意志和坚强的革命信念,这本书不仅让我铭记先烈,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

阅读将伴随我的一生,我的人生因阅读而充实,没有阅读就没有灵魂,我和阅读相依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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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七年级名著阅读笔记600字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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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篇文章《绽放两天的生命花》。它写了在非洲戈壁滩上叫伊米的四色小花,扎根需要五年,花期却只有两天。它让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

文中说道在隔壁上,生长着一种叫伊米的四色小花。那里只适合根须巨大的植物生长,伊米却只有一条根,把根扎进土里就需要五年,而花却只能绽放两天。它的

根在土里避开演示,钻开硬土,坚忍不拔。它努力了五年,积蓄了五年。不为别的,只为它那绽放的两天,虽然只是短短的两天,可是在它的生命中它至少灿烂过。

伊米小花教会了我们人生的道理:生命的灿烂在于积蓄力量。

文中介绍道伊米小花有四片花瓣,每一片就是一种颜色:红、白、黄、蓝4种颜色。是多么奇特呀!如果它没有追求渴望光明的那种勇气,它怎能熬过那漫长的五

年,它怎能开出那无菜品分、美丽奇特的花朵呢?这让我想起了世界伟大的各学家爱迪生,他坚持不懈,为了发明电灯泡,他做过成百上千个试验,却从未想过放

弃。是他的坚持创新为人类做出了这么大的贡献啊!

伊米小花让我们明白了:生命的奇特在于坚持创新。

啊,伊米花是多么的伟大。是它的坚持无悔早就了茫茫戈壁上一道绮丽的风景啊。它灿烂了自己生命同事也有所作为,而那些碌碌无为的人,你们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吗?你们的存在是否为人类做出了贡献呢?你们的生命甚至还不如这小小的伊米花吗?

有人说:伊米小花花五年时间去扎根,可只能绽放两天。这五年和两天相比实在是不值得,21世纪的新人类就应该多娱乐。如果依照这种说法去生活,对于社

会来讲,人们每天每时每刻斗都在休闲娱乐,没有人去搞研究,没有人再去经营公司,这日渐强盛的中国社会是必定会崩溃的。

而对于我们个人来讲:我们玩乐一

生,没有付出任何辛苦和努力,我们的人生就在这无限的享受中丧失了意义,时间就在这无尽的玩乐中慢慢的消磨。当我们满头白发时才发现,我们的一生无所作

为。因为享乐而碌碌无为的生活是多姿多彩,还是索然无味呢?如果我们的祖先也这样不知拼搏不知努力,我们现在是否还过着那种饮血如毛的生活呢?对于未来来

讲,休闲是应该多多,而为了我们的将来,唯一的出路就是奋斗!

伊米小花告诉了我们生命的含义:生命的意义因为有所作为。

伊米告诉我们的实在太多太多了,我一定会向它学习,坚持创新、有所作为,为我的生命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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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使生活更美好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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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曾说过:“我觉得读书好比串门儿——隐身的串门儿。要参见钦佩的老师或拜谒有名的学者,不必事前打招呼求见,也不怕搅扰主人。翻开书面就闯进大门,翻过几页就升堂入室;而且可以经常去,时刻去,如果不得要领,还可以不辞而别,或者另找高明,和他对质。”这话说的确实不错,是呀,通过读书,我可以走进名人的世界,去了解一下他们的心思,与大哲学家、诗人……坐下来闲聊一会儿,那受益匪浅。走进书里,去探索世界的秘密。

我爱读书,书使我增长知识,每当把作业写完后,我会毫不犹豫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慢慢地潜入书海,慢慢地领略书中的奥秘。各种各样的书都让我爱不释手,有时读着读着,就仿佛身临其境,好像自己就是书中的主角。

我爱阅读,信步走入公园,依着树干去读书。我闭上眼睛,幻想着书中的境界,那清澈湖水托着绿树红花。我盯着那如天使般的书本,呼吸着清新的芳香。

一天,整理房间的我,突然看到了一本已被我抛之脑后的书,那是一本名人传。我轻轻地捡起,抹去灰尘,轻轻地打开它,耐心地读了起来。天色已黑,而我早已浑然不知,因为我已经被书中的人物所吸引。眼前突然出现了贝多芬,他在弹钢琴,弹得是那么陶醉,那么深情,那么投入,痴迷在他自己的钢琴世界里。我叫,他不回应。我这才想起他耳聋了,一个残疾人都知道坚守自己的理想,再大的困难都能征服,何况我还是一位健全人,一遇到点困难就退缩,真是为自己的行为而惭愧,哎!

小时候,觉得书没意思,现在长大了,更多的时候总喜欢独自一个人品读经典。从冰心的《繁星、春水》中,感受到了冰心对伟大母爱的敬仰;从《鲁滨孙漂流记》中,感到了在困难面前要战胜胆怯与内心的惊吓,要坚强勇敢地去面对;从《幸福来临时》一书中,学会了珍惜幸福的时光。

高尔基曾说过:“读书等于和高尚的人谈话。”只有读一本好书,才会让你更有文化。

书就如一盏路灯,时刻照耀着我前进的路;书如魔法师,不知不觉地把我带到了神奇的世界;书,如红酒,不知不觉地把你灌醉,带你进入梦乡;书,如一位清洁工,把伤心烦恼都清走,留下的是快乐知识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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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复活》阅读有感心得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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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一直是我最喜爱的作品,而且它也是我最喜爱的作家托尔斯泰的著作。

复活这部小说通过男女主人公的遭遇淋漓尽致地描绘出一幅幅沙俄社会的真实图景:草菅人命的法庭和监禁无辜百姓的牢狱;金碧辉煌的教堂和褴褛憔悴的犯人;荒芫破产的农村和豪华奢侈的京都;茫茫的西伯利亚和手铐脚镣的政治犯,突出托尔斯泰虽然对现实社会做了激烈的抨击,揭露了社会制度的本质。

复活的主人公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公爵本来是一个单纯,热情的少年,爱上了姑妈家的养女兼婢女卡秋莎,并与其发生了关系。但后来他背叛两人的承诺,而怀孕的卡秋莎被赶出家门。

由于社会的现实,把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变成一个跟其他贵族一样的人,而把卡秋莎逼良为娼。由于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公爵一次偶然的机会作为陪审员参加审理一个毒死人的命案。而被告者是卡秋莎,看到玛丝洛娃被宣判后失声痛哭、大呼冤枉的惨状,他决心找庭长、律师设法补救。他开始反省,进行“灵魂净化”,发现他自己和周围的人都是“又可耻,又可憎”。

最后经过他的帮助,卡秋莎沉冤得雪,对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的怨恨也消失了。

看完这篇小说再看看题目,我觉得这两个主人公的经历,表现了他们在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复活。

这部小说让我知道人性的本质,但是它也是暗示真托尔斯泰的经历,他本来也是一个贵族人士,也是过着蹂躏奴隶的生活,但他后来慢慢思考,发现这样自己并不快乐,最后他放弃一切,解放奴隶,寻求真正的快乐。他这样的行为却被别人认为他疯了,甚至是家里人也觉得他疯了。

这体现的是当时的以贵族为首的社会,但现在不一样了。虽然现在不算是大同社会,但有很人不管是有钱还是贫穷,他们都愿意帮助别人。作者应该是希望这样一个社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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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我们的童年作文500字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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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一本书,愿畅游于童年的书海这中,永远永远……

——题记

朦胧中,我看到一个幼小的身影,他正趴在地上,好像是摔倒了,而且摔得不轻,皮也擦破了,嚎啕大哭着。

可是,没有人来扶他,他的耳边只回荡着一句话:“自己想办法站起来”。于是,一阵哭闹之后,终究是一边抹着眼泪鼻涕,一边慢慢地撑着身子站了起来,他是谁?没错,他就是幼时的我。

写到这儿,我既惭愧又很自豪,因为从那之后我懂得了什么叫做自强自立。于是年幼的我懂得了摔倒并不可怕,爬起来,站起来,继续面对人生路的绊脚石,这才是关键!

恍惚中,一阵风吹过。页码随风更换着,我的脑海出现了这么一个场景:在一块空地上,有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在奔跑着,小的骑在自行车上,大的紧随其后,用力扶着车子,落日的余晖洒在他们身上,直到太阳的脸从水平面上慢慢敛去。

这是我刚学骑车那会儿,妈妈在身边做陪练。在经过无数次的跌倒和爬起后,我最终学会了骑自行车。妈妈的帮助和鼓励让我懂得了什么叫作坚持不懈,于是渐渐懂事的我懂得了学习路上难免会有嗑嗑碰碰,不能因此而放弃,坚持努力才是关键。

我慢慢地翻着页,眼前出现了我和一位同学争执的场面。大吵一架后,我们两人都背对着站着,不言不语,一片沉寂,一片尴尬,这位朋友转身,一句“对不起”打破了这沉寂。“今天是我不好!”朋友接着说道。”不,也有我的责任,是我错了!”互相道歉之后,握手言欢,仿佛刚才的一切只是虚无。是啊,已经长大的我懂得友谊的珍贵,而坚守这友谊的不正是两人之间的理解与信任吗?

合上书,脑海中依旧一遍一遍地回放着那些画面,好久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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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暑假阅读《昆虫记》读后感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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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长假到了,老师推荐我们看《昆虫记》这本书,《昆虫记》读后感作文800字。当我拿起这本书后,我便被这里有趣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屎壳郎如何滚屎球,了解了蝉的习性,蟋蟀是如何捕食的,松毛虫的“家”在哪儿,蜘蛛常见的种类……还有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孔雀蛾……这里介绍了几十种昆虫,每一篇都是那么精彩。

蝉,是一种神奇的昆虫,它在夏天的夜晚就会悄悄爬出来换上华丽的新装,然后开始它的歌唱生涯。但我怎么也想不到,蝉居然是一种害虫!“七月时节,当昆虫为口渴所苦,失望地在已经枯萎的花上寻找饮料时,蝉依然很舒服,不觉得痛苦。”为什么?因为它有一个奇特的嘴——一个精巧的“吸管”,藏在它的胸部,能刺穿树皮,吸树的汁液。它坐在树上唱歌,渴了的时候只要钻通的树皮,里面有的是汁液,吸管插进桶孔,它就可饮个饱了。

屎壳郎在我的印象里是一种很恶心的昆虫,但我发现其实它是一种很有趣的昆虫。为了更了解屎壳郎,我还专门调出了屎壳郎滚屎球的录像。看着视频中跌跌撞撞地滚石球的屎壳郎,我不禁发现屎壳郎的意志力多么强。

孔雀蛾是一种很漂亮的蛾。最大的来自欧洲,全身披着红棕色的绒毛,脖子上有白色的领结,翅膀上洒着灰色和褐色的小点儿。中间的是一条淡淡的锯齿形的线,翅膀周围有灰白色的边,中央有一个大眼睛,有黑得发亮的瞳孔和许多色彩镶成的眼帘,包括黑色、白色、栗色和紫色的弧形线条。这种蛾是由一种长得极为漂亮的毛虫变来的,它们的身体以黄色为底色,上面嵌着蓝色的珠子。它们靠吃杏叶为生。这种蛾子不懂得吃,寿命只有两三天的时间。我真为它惋惜。

…………

《昆虫记》是法布尔用毕生的心血和研究成果写成的世界名着,这里聚集了法布尔智慧的结晶。真想不到,昆虫的世界是如此丰富。昆虫,如此微小的生命也能这样精彩。我们应该保护昆虫,爱护大自然,多读名着,收获意想不到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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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个人阅读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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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篇幅较短小,情节也简单,书中许多内容都是老人的自言自语,还有海明威对故事描写得干净利落,故读起来不会费很大的劲。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老渔夫桑提亚哥在哈瓦那近海以捕鱼为生,而且日子过的很是艰难,接连84天没有打过到鱼,受到其他渔民的嘲笑。

他的助手,一个叫马诺林的孩子也在父母的逼迫下离开了他,在别人的眼里老鱼夫已不适合出海,而他决心冲破这一连串的坏运气。第85天,老渔夫一开始捕了点小鱼,到最后终于发觉钓竿又动了起来,凭经验他断定是一条大鱼,它把鱼钩吞进了肚里,拖着船游开了。

老人在等待时机,等待鱼精疲力竭的时候,再拖它上船,却不料大鱼直拉钩丝,因怕断,老人用双手抓得鲜血淋漓,只能吃些生鱼充饥,第二天大鱼终于不动了,血溢出海面,却让鲨鱼闻到了腥味,群拥而上瓜分了老人的猎物,老人用船浆和鲨鱼搏击,等回到港口的时候,大鱼只剩下一具巨大的骨架,老人极度疲乏,进入梦乡的时候,他看见了狮子。

透过故事内容知道《老人与海》这篇小说非常讲究照应的完美。老人独自一人住在海边一座简陋的茅棚里,第85天的黎明他从这里扛着工具由孩子送他出海;三天后的黎明,他独自驾着小船又回到了海边。书中前面提到小男孩马林洛,后面老人在打渔过程中也提到几次要是小男孩在该多好,还有梦见的狮子几次出现,前后互相照应,按合适的情景相继出现,这也算是这篇小说的艺术特色之一吧。

另外,我觉得《老人与海》能够吸引人的地方除了老人不被打败的精神深受读者感动外,还有故事的悬念设置给小说带来了更大的可读性。连续84天没有打到鱼,但85天终于打到了一条难见的大鱼,可是最后鱼却只剩下了骨架,故事总穿插着让人想象不到的结果,增强了情节的转折力度,让人读起来更有故事情节和趣味性。

《老人与海》的艺术成就,我认为在于简明凝炼的言语和优美的文体,选用了具体的感情表达方式,把眼之所见凝于笔端,删繁就减,含而不露,引读者不尽联想,从中体悟深邃的生活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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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的年级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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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寂寞无聊时,我最喜欢手捧一卷书,坐在桌前,细细地品味,体会那“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光灿烂,若出其里”的广大胸怀;体会那“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池”的思念之情;体会那“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惆怅忧伤。

在书中尽情遨游的我,与作者进行着心灵对话。

八岁时读《三国演义》,我最佩服的人物是张飞,佩服他“取敌首级如同探囊取物”,佩服他往那儿一站,就把敌军吓破胆的威慑力,佩服他与兄弟一起“三英战吕布”的英勇。他在我心目中就是无人能敌的,如同战神一般的存在。

后来,时光飞逝,四年之后,我又重新捧起这卷《三国演义》,上面尚有当年余温。

再度回味,我对张飞的佩服依旧,只是对他的认识有所不同。之前我所知道的,不过是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百战百胜的张飞,而现在,我所看到的是一个感情丰富的张飞。二弟关羽因大意,赔上了自己性命,三兄弟无法再度并肩作战。张飞知道后,终日闷闷不乐、借酒消愁,最终被人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杀害,去与二弟“重聚”了。

张飞如此地重情重义,使我对他的佩服更深,理解更全面。在我心目中那个百毒不侵的战神原来也有柔软的一面。

书,亦如一杯好茶,小时候不懂得细细体味,只知道囫囵吞枣,一股脑的喝下去。长大后才能体味到茶的苦涩,知道生活艰辛。到了老年,就能品味出茶的酸甜苦辣,也尝遍人生风雨。

手捧一卷书,在温暖的阳光下,细细地品味,细细地读。一生读,读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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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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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们知道吗?书。被大家称为“朋友”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由此,我和“朋友”结下了有趣的故事,下面就让我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去买一个东西,可我正在看书,我机灵一动说:“妈妈,我肚子疼,要去厕所”。妈妈亲切地说:“去吧!”我把书藏在衣服下直向厕所奔,我坐在马桶上看着书,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书看完了,我故意冲了一下马桶,藏好书出来了,妈妈说:“舒服吗?躲在厕所里看书”。不好我的诡计被识破了,我不好意思的说:“对不起,妈妈”,我立刻“跪地求饶”,妈妈知道我的刀子嘴豆腐心就原谅了我。妈妈对我说:“你看书,妈妈当然是给的,但是你看书应该在适当的时候看书,如果你在写作业,而你看书,这是不对的,你要知道看书不能在不该看的时候看,记住我说的话了吗?”我惭愧的低下了头。

有一次周五,妈妈在上海给我买了《芝麻开门》这本书,一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品尝”了起来,转眼间,就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妈妈用那“狮吼功”也叫不起来我了,妈妈没办法,唯一能“叫醒”我的办法,当然,妈妈最清楚了,她一把夺过我的书,“啊!”我的书我还要看呢!”我生气的说。吃过午饭,我连嘴都不擦去看我心爱的《芝麻开门》。有时候,我把自己的作业都不做,哎,谁叫那本书那么迷人呢!

有一次,我的同学张雨欣借了一本《初晨是我故意忘记你的》和刘磊借的.《老天会爱笨小孩》两本书,到了晚上,我非常想看完这两本书,因为这两本书有一本内容非常的感人,另本呢?它非常的有趣。我想,我还是不睡觉了吧,干脆读完再睡,那天晚上,我看书看到1点多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教导我们,启发我们,帮助我们,今后,我们要多阅读,就能增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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