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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的作文(合集20篇)

小燕子是一种人见人爱的益鸟。它有一身乌黑光滑的羽毛,一对小巧玲珑的翅膀,一个剪刀似的尾巴,还有一对乌黑的眼睛,仿佛一对闪光的黑钻石。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我喜欢看书的作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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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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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是世界读日,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在达尔小时候,他并不喜欢学校,因为学校里的老师会因为他弄坏钢笔尖,向同学借个笔尖而将他痛打一顿,所以他异常自卑。但好在达尔的学校旁边有一座巧克力工厂。那儿经常会送巧克力给孩子们品尝,并请他们提意见。于是,这成了他唯一的乐趣。所以在达尔长大之后,抱着对当时学校边那座巧克力工厂的向往,写下了这本香香浓浓的《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贫穷的小男孩查理生活的小镇上有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从来没有人进出。有一天,工厂主人威利·旺卡先生发出告示,他在五块巧克力包装纸中藏有金奖券,得到它们的孩子就能参观工厂。查理幸运地得到了金奖券。最后,查理通过自己良好的品质,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继承人。

在这个工厂中,有许多让人叹为观止的发明:供夜间在床上吃的发光硬糖;给说话说得太多的父母吃的黏嘴糖;供上课时吃的隐形巧克力糖……难得的是,这本书中居然没有反派成年人,而是形成了查理与另外四个获得金奖券的小孩的性格对立。为了突出另外四个小孩的缺点,达尔的描写也是夸张到了极致:例如奥古斯塔斯·格卢普的缺点是太贪吃,所以文中说:“照片上是个九岁小男孩,胖得像用强力打气筒打足了气一样。他浑身都是鼓出来的松软肥肉,脸像一个大面团,上面有两个小葡萄干似的贪婪眼睛窥视着外面的世界。唯奥利特·博雷加德的缺点是爱嚼口香糖。“我不能没有他。我整天嚼口香糖,除了吃饭时的几分钟,我会把它从嘴里拿出来,为了安全地放好,我把它贴在我的耳朵后面。……”

对于这些坏孩子,达尔的惩罚也是不失幽默。贪吃鬼格卢普悄悄溜到巧克力河边,用双手捧起热巧克力溶液大喝特喝,喝得要多快有多快。因为伸出去太远,他掉进了河里。你以为他会淹死吗?不,达尔安排了一根大玻璃管吸住了他。随后,他像一个鱼雷飞快地升了上去。现在,可以去草莓牛奶巧克力夹心软糖车间把它打捞出来了。

甜蜜的浪漫、极致的夸张、随性的幽默,怎么样?相信大家已经被这本书的魅力深深吸引住了吧!想必你已经等不及捧起这本书了!那么,祝你阅读愉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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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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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法国的高尔基这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国古代的宋真宗这样说。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读书,而我们这些祖国的未来怎能不多读好书?

我的爱好也是看书,而且尤其喜欢历险类的书,而《鲁滨逊漂流记》则是历险类的书中的“王者”,这本书的引人注目之处不但在主人公鲁滨逊坎坷曲折的经历之中,还在主人公鲁滨逊怀有一颗坚强、不随便向大自然认输的心中。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见识见识。可他的父亲却是个固执的人,只想让鲁滨逊继承他的商人事业。鲁滨逊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亲的管束,就瞒着父亲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钱的朋友,一起买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伦敦了。

在前往伦敦的路上,鲁滨逊先遇上了大风暴,船被撕了个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总算“苦尽甘来”,他一帆风顺地到非洲,他凭借天生的商人头脑在非洲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办事时划着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着商船来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着在非洲经商赚来的钱买了一座庄园,做了庄园主。可他不甘心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经商。

可这次运气也不太好,船遇到风暴触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他一个人侥幸存活了下来,他在风暴中拼命游泳,最后还是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潮水冲到了一个偏离航线、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冷静下来,把被潮水冲到岸边的沉船残骸里可以利用的东西都给搬了上来。他用从船上搜刮来的亚麻布做了帐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桩在家旁边做了一圈栅栏,防止野兽入侵大本营。他用从船上拿来的枪支和弹药猎捕野味为食,以家旁的小池里的淡水为饮,用简单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还种植小麦并成功地做出了面包。度过了最初的困难。

当鲁滨逊已经在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他在一次环岛旅行时看到了几个巨大的脚印和几堆已经腐烂的骨头。当时,鲁滨逊恍然大悟,这些骨头并不是动物的骨头,而是人类的骨头!他终于知道,这座岛并不是一座荒无人烟的荒岛,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开过食人宴会的小岛!鲁滨逊知道这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的时候,吓得魂不附体。因此,鲁滨逊十几天内没有安稳地睡过一次觉,每次想睡觉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同样的噩梦:他被食人族捆了起来,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同类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个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会被噩梦惊醒,害得他好久没好睡觉,长出了像熊猫的眼睛一样的黑眼圈。直到他又过了三年,亲眼看见一群食人族来到岛上吃抓来的奴隶,他实在怒不可遏,抓起猎枪和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把食人族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食人族。当时,鲁滨逊实在不想杀生了,便留下了一个伶牙俐齿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隶。由于鲁滨逊收他为奴隶时是星期五,鲁滨逊便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和“星期五”又在荒岛上生存了几年后,一艘商船来到了荒岛,他们十分兴奋,可不幸的是这艘商船的船长对他们说,这艘船以经被海盗俘获,海盗们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后鲁滨逊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盗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收复商船,并把海盗留在了小岛上。船长十分感激地带他们回到鲁滨逊的故乡——英国。当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家里时,父母亲早已双亡。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后,我要对大家说,我们的身边有许多一见到困难就说不的人。可你看看鲁滨逊,我们应该多学习他看见困难并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冷静下来,仔细观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战胜困难,并在受挫时不放弃希望,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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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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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是新鲜的果汁,是芳香的咖啡,是滋美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我以前读过许多的书,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名叫《雪地精灵伶鼬》的书了。

其实,这本书是我表姐给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位漂亮的小姑娘莫莉抱着一只雪白的伶鼬。但书中统统都是字,一张插图都没有,真是古板!我就随便看了一两段,没想到,书越看越精彩,就一口气读下来了。

《雪地精灵伶鼬》这本书讲述了:祖国最北端的泊阳岭,有一片辽阔的原始森林里,野生动物繁衍生息,顽强而艰难地生活着。少女莫莉的父母是森林防护员,她从六岁起就寄宿在省城的奶奶家。阔别八年,莫莉带着对亲情的眷恋回归,却找不到丢失的自我。她的童年与森林息息相关,只是城市里的寂寞模糊的记忆,对森林的感情在潜移默化中发生变化。失意之时,一只小小的伶鼬闯入她的生活,带给她不曾拥有的快乐,也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痛……

小小的伶鼬与莫莉才生活了几天,就逐渐产生了感情。我想,这应该就是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吧!在生活中,我们也要爱护动物,不管是一只虫,还是一只蚂蚁。我们都要爱护它们,不能伤害它们,它们也是一条生命啊!我们只要善待它们,我相信,它们也会善待我们的。

这本书的作者任纹写了自己的创作感言:在城市里,我们都会尽心照顾自己的宠物,并力所能及地帮助流浪动物。但在森林里,野生动物们不仅面临严峻的生存考验,还要时刻提防贪婪的偷猎者。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亲人、家庭,有浓厚的亲情,但它们在人类主宰的世界里居于弱势,它们需要人类的爱护,希望大家对野生动物多一份关注,生命都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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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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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的书各式各样,有扑朔迷离的《名侦探柯南》,幽默搞怪的《爆笑校园》,包罗万象的《十万个为什么》,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妈妈不是我的佣人》。

猜猜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它讲述了一个首尔的小男孩到乡下上学,离开了妈妈的照顾发生了许多状况,上学时不但作业没带,连颜料也忘记带,结果被老师惩罚,被同学嘲笑。在生活上也不会自理,结果被表妹批评说:“我不知道你的妈妈是不是你的佣人,但我的妈妈不是。”这句话使阿章想到了原来是妈妈不在身边的缘故。以前妈妈会帮他检查备齐该带的东西,自己睡觉或是去上学的空当,把房间整理得干干净净。阿章这才恍然大悟,自己从来不曾注意妈妈的辛劳,他感到愧疚。

想到我自己,我的妈妈不也是我的佣人吗?她每天帮我洗衣服,洗裤子,我身上干净整洁的衣服都是她为我清洗的,而我有时却还要挑剔妈妈选的衣服不好看,给我打扮得不够帅气,现在想来真是惭愧。而我之所以能够健康成长,更是离不开妈妈的悉心照顾,妈妈天天给我做饭,每一餐饭都用心准备。从选食材,到烹饪,再到考虑我的口味,不仅要色香味俱全,还要营养均衡,吃饭挑三拣四的我真是对不起妈妈的用心良苦;妈妈每天都帮我检查作业,分析错题,每次考试她比我还紧张,生怕我有什么知识点没掌握,怕我犯了粗心大意的老毛病;妈妈还帮我整理房间,帮我准备好每一天上学要用的东西……我生活的点点滴滴都充满了妈妈的细心呵护。

看了这本书后,我决心,今后自己能做的事情都要自己完成。不挑剔穿着,不挑食,要认真对待学习,自己检查作业,整理书包,准备每天上学要用的东西,养成良好的习惯。

文章语言流畅,写出了自己看完《妈妈不是我的佣人》后的真情实感,你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不仅如此,你在看书过程中,有所思有所想有所得,这真是难能可贵,你懂得了妈妈的辛苦,说明你已经长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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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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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伊索寓言》,这本就像一棵花,每一个花苞都绽放出一个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蕴藏着一句句经典的寓言,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也是一个很经典,每个人小时候都听过的故事—农夫与蛇,接下来我就为大家简述一下吧:在一个隆冬时节,有个农夫遇到一条冻僵了的蛇,不觉动了恻隐之心,弯腰把他拾起来,放在自己温暖的胸口上。在农夫怀里暖和了半天之后,那条蛇渐渐地恢复了体力,等到他能活动自如时,便露出了残忍的本性,在他的恩人的胸膛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农夫的伤是致命的,他临死前说:“我真是自作自受!因为怜悯恶人,我活该遭受此恶报。”对呀!因为恶人终究是恶人,他们邪恶的本性很难改变,有时候对恶人的盲目同情到头来也会害了自己。伊索寓言的每一个故事虽然不长,但却是浓缩的故事精华,每一个故事都突出了重点,非常吸引人!

读完了《伊索寓言》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收货了沉甸甸的果实。这本书值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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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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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就经常听妈妈在我耳边唠叨:“孩子,你要从小开始学好本领,长大后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可别像妈妈这样,只能怀着遗憾过日子。”即使我现在已上了小学三年级,也不太明白妈妈说的话。直到今年暑假,我看了《五毛钱的愿望》这本之后,才真正领悟妈妈话里的含义。

这本书里讲的是在巫师树村有一个叫泰德司。布林的小矮子,他卖给三个小朋友每人一张许愿卡,每张五毛钱,用右手大拇指按着卡片上的红点许愿,愿望就会实现。一个叫波莉的小朋友,她是个大嘴巴,心里怎么想嘴上就怎么说,大家都不喜欢她,所以她的愿望是别人都喜欢她;还有一个叫罗威娜的小朋友,她十五岁就开始谈恋爱,她的愿望是男朋友永远不要离开她;最后一个小朋友叫亚当,他家的农场没有水,他的愿望是农场所有的地方都有水。最后这三个小朋友的愿望都实现了吗?让我来告诉你吧。

波莉只要说不好听的话,她说出来的话就变成“咕—呱呱,咕咕—呱呱”牛蛙的叫声;罗威娜希望她男朋友永远不要离开她,结果她男朋友变成了一棵大树;亚当家的农场最后几乎变成了喷泉广场。虽然书中三个人都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但当他们美梦成真时,一切并不如他们想象的那样愉快,他们都付出了更大的代价!因为他们的愿望却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实现,事情竟朝着可怕的方向发展。最后只好找到司徒·米特用他的卡片解除了所有的愿望。

读到这里,再回顾妈妈时常说的话,我不由得恍然大悟,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永远别指望天上会掉下馅饼,要想实现自己的愿望,就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才能取得成功。我想,这几年来,妈妈不断在我身边支持我、鼓励我,看到我在泉州市文化局举办的才艺大比拼中获得银奖,她那激动又高兴的表情,无非也是要让我明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道理。

莎士比亚说过:“书是营养品”。《五毛钱的愿望》这本书为我增添了许多知识营养,让我明白很多事理,我想告诉小朋友们:人生的目标不要太大,认准了一件事情,投入兴趣与热情坚持去做,你就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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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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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爱读的我家里有许多书,幼儿园时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上小学以后老师更是鼓励我们要多读书。所以我每天都会翻看它们,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阅读》这本书了。它里面的知识是那么的丰富多彩,无所不有。从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多种知识,还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有一篇叫做《礼貌的力量》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原来说话也是一种学问。“君子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这是孔子教育世人要讲文明,懂礼貌。同样一句话用不同的方式来说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就像故事里的主人公灵茜一样,她是在一次打电话中才真正懂得了礼貌的重要。她在第一次拨打电话时,也不问对方是谁,也没有称呼对方的姓名,却喊着同学的外号,太没有礼貌了,结果对方没有理睬就挂掉了电话。在好朋友的指导下,灵茜第二次拨打电话,并有并礼貌的称呼对方并询问,得到的是礼貌的答复。

文明礼貌就像照镜子,你对镜子微笑得到的一定是一张可爱的笑脸。文明礼貌不只限于形式,而应体现在说每一句话,做每一件事情上。这是我在《阅读》里读到的,领悟的。我爱《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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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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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人类的老师,让我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一个人生道理。

喜欢什么样的书?我喜欢---《百科全书》。这是爸爸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对爸爸说:“是一本书?”。爸爸笑着对我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我们的朋友,当你没有朋友玩时可以读书,当你寂寞的时候可以读书,因为你读书的过程中你就会陶醉在书中。所以说书是我们朋友。

我爱不释手的拿起了这本书,非常认真的读了一遍。我看到一句:再过50亿年太阳将变成白矮星再一次爆炸,再向下看,原来这不是真的,这篇是宇宙的概括。

第二篇是宇宙中的秘密。我想问题:天空是蓝的,宇宙是黑的?宇宙科学家揭示了这个道理,原来宇宙中有物质,这个物质是黑色的。而且有无数个。这本书真有趣,讲述了宇宙的秘密。

我和书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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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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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很多,有《格林童话》、《我是朗朗》、《叶圣陶童话集》……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罗尔德·达尔的《魔法手指》。

这本书写的是革利鸽夫妇一家喜欢打猎,每个星期六的早晨,他们都会带着各自的枪,到树林里去打走兽和小鸟。这可气坏了邻居的一位八岁小女孩。这个小女孩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非凡本领,每当她怒不可遏时,她的手指就能使出魔法来!这个魔法太有趣啦,它让打猎者和被打猎者彻底掉了个儿,革利鸽夫妇一家变成了野鸭子,他们学习筑鸟巢,学会飞翔,同样每天面对猎人的追逐和惊吓,而野鸭子们则到革利鸽夫妇的家里享受着人类幸福的生活,做饭,玩玩具火车……更为搞笑的是,一天革利鸽夫妇一家竟然被野鸭们的枪瞄着,醒悟的他们保证再也不打鸭子和其他的走兽了,而且把自己的名字“革利鸽”改为“爱鸽”了。

看完这本书,我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出来了,但更让我感动的是小女孩通过自己的魔法教育了人类要爱护鸟类和动物。作为今天的我们一样也要爱护和保护动物,珍惜大自然的一切,维护生态环境,还我们地球一个绿色的家!

前一段时间,我们国家的大部分地区出现了雾霭,每天上学的路上雾蒙蒙一片,广播里说的都是我们不懂的PM2。5,听大人们说是我们的空气污染太重才造成的,这样的空气使许多年老体弱的人又进了医院,我不知道这样的天空是否还有鸟儿在飞?是否还有美丽的蝴蝶来翩翩起舞?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多么渴望也有一个会施魔法的手指,我多么想用这个神奇的力量驱走灰色的雾霭,我多么想用这个魔力来画出我们五彩的家园!亲爱的小伙伴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爱护环境,做一个环保的小卫士吧!相信不久的明天,我们会看到雨后的彩虹,也会看到夜晚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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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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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就如一杯好茶,细细地品,慢慢地体会,就能使人豁然开朗,回味无穷。而《狼王梦》一书更让我倍感深切。

“砰”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坠落在阴暗而又荒凉的石滩上。紫岚处在老雕的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紧紧地拥抱着老雕。

看到这一幕,我的心像蜘蛛网般复杂交错,思绪有点儿混乱。鲜血像流水般淌在我眼前,是那样凄惨,那样悲壮!紫岚为了黑桑,为了女儿,为了子孙,它不得不这样做,不得不牺牲自己,换就要出生的幼崽们的平安,不让黑仔的悲剧重临于自己的子孙身上。这一幕,我为紫岚感到不平,它付出了这么多——容貌、时间、精力……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枉费了它多年倾注在孩子们身上的心血,理想总以失败告终。也不禁使我对它产生了怜悯。

为什么紫岚的付出、美好愿望竟会变成现在这种情形?这个问题使我百思不得其解。某一天,我无意间听到一个同学低落地对另一个同学说:“我的妈妈总是让我学这学那的,而且学了一会儿就停,总骂我什么都学不成,学了跟没学差不多……”听到这儿,我似乎悟出了一个道理。

紫岚希望能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能够居高临下,这种期盼是所有母亲都会有的,但紫岚却过于急于求成,一心只想完成黑桑留下的遗愿。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只有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才能有巨大的回报。人也一样,越是急,事情做的就越糟,不能只想着结果,忘了过程,抱有一步登天的愚蠢想法。

对于紫岚,我又更换了一种态度,为它对孩子们的爱而感动;为它刚开始对孩子的偏见而气愤;为它对子女的教法而哭笑不得;为它对黑桑的忠诚、真心而敬佩……

书,带给了我多少惊喜,因为它,人类才能向文明更进一步,走向今天的繁荣昌盛!

在页面上,由一个个笔画而组成的文字不再是简单的文字,而是一个个富有魔力的精灵,从作者笔下溜到了页面上,在我眼前演绎了一幅幅生动别致的动画。

喜欢书,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而是一辈子、一辈子!永远不止息的阅读,让黑白的人生增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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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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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橱上,有着一本我喜欢的书——《名人故事》。

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我爱不释手,立刻被它那古色书香吸引住了。封面上,爱因斯坦和爱迪生的画像印入眼帘。画像旁,写着几个引人注目的大字——名人故事。看到这,我不由自主的把书翻开,津津有味的品读起来。

经过这本书,我知道了以前从未认识过的名人。原来,朱德幼时喜欢听天国名将石达开的故事,这竟成为他走向革命道路的起点;毛泽东决心以救国救民为自己的责任;郭沫若要做中国的歌德;田汉要做中国的席勒;华盛顿能文能武,为美国的独立建立了赫赫功劳。

这本书里的名人们的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总是激励着我通向成功的途径。被人誉为“东方神鹿”的王军霞,在上初中时,学校离家有四公里远。这段路程对于一个14岁的女孩来说实在够远的了,为了给家里省钱,王军霞放弃了买自行车骑回学校的念头,毅然地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以步代车,开始了每天来回跑足足十六公里的路程的生涯。她这种精神感动了我。

《名人故事》这本书激励着我前进,让我知道了许多名人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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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一本喜欢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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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这个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从妈妈给我讲的故事里,从美丽的画册里。今年暑假我在店里第一眼看到《精灵时刻》这本书时,便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它。

一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随着我的浏览,一只只可爱、善良的精灵跃然纸上:心地善良的梦枕熊和梦见熊;为拯救星际、抵御南斗熊的肆虐勇敢地帮助星座们的阿雪;秋风中那个给阿薰带来无比奇妙感觉的亦真亦幻的少年……

所有的童话故事在最后的“精灵时刻”里,作家秦莹亮通过“我”的亲身经历,告诉了我们:在所有被温柔以待的时刻里、在自由亲近大自然的时刻里、在祥和宁静的时刻里,我们都会碰到可爱的精灵。精灵就是温柔善良、勇敢正义的化身。是啊,那次我期末考试没考好,平时总对我“河东狮吼”的妈妈却一反常态,把我搂进怀里柔声安慰,瞬间化解了我难过的心情,那一刻我恍惚看到了精灵的光环罩在妈妈的头上——多美啊!开学初,班长程梅莹为了改变同学们不良的行为习惯,给老师出了许多金点子,还从家里带来了好些课外书,充实了班级图书角,带动大家开展阅读活动。老师总是亲切地称她“小精灵”:“我们班的‘小精灵’今天又给大家带来什么惊喜呢?”对了,在《彩色的翅膀》这篇课文里,为海岛上的瓜花传播花粉的蝴蝶不也被称之为“精灵”么?

合上书本,我的思绪似乎还在与精灵共舞。我明白了:我不应该只是期待“精灵”来到我的身边,我更应该把自己变成“精灵”,为身边的人们送上温暖和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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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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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连天,硝烟弥漫,尽显英雄本色;铁骨柔情,忠肝义胆,彰显男儿豪情。

——题记

可能这部的同名电视剧有很多人知道,但是书却鲜为人知,但是不管书也好,电视剧也好,共同展示的,都是那个年代的男人们不屈的本色,这部书也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亮剑》。

其实,我们所看的电视剧并不完全,删去了许多重要的内容,可能书真的很少有人读过,但重要的是自己喜欢

每当读这本书时,都会被书中男人们的精神所感动。书中把在抗日战争那种残酷的环境下中国军人们“死不做亡国奴”的气节完美的展现了出来。李云龙那战斗到最后一人宁死不降的骑兵连,坚守阵地八小时,决不放弃的六连,都是那个年代完美的爱国者。

读完这本书,也真正明白了草莽英雄的含义。李云龙,丁伟,孔捷都是草莽出身,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斗大的字不识一筐”,可就是这些人,把侵略者毫不留情的赶出国门。草莽又怎样,不照样打得那些黄埔高材生们落花流水。草莽之所以会成为英雄,是因为他们的信念,是因为他们的斗志,是因为他们能够死守自己的气节,都梁写的不错,我们敢于承认自己的草莽出身,但是我们这些草莽就是要做好给那些所谓的名门子弟优秀人才们看。

俗话说,“患难见真情”。这本书也毫无保留的体现了这一点。

作为李云龙与赵刚,两人真是生死与共的弟兄,两人的境遇也是如此相同——同样在战争中死里逃生,同样的经受了文化大革命的考验,又同样的宁死不屈,又同样的……两个人多少年不离不弃,两个人会毫无保留的互相批评甚至对骂,同样的,他们也毫无保留地吐露真情。战争中他们互相依靠,共同杀敌;政治场上,他们互相激励,不为乱党们的威逼利诱所击退,他们不亚于“高山流水”中的俞伯牙与钟子期。

其实,不只是他们俩,孔捷冒着政治危机,在李云龙最困难的时候出手相助,虽没有救走,但却保留了李赵两家血脉,也真算是兄弟了。他对警卫员说过:“保证李云龙绝对安全,有人阻拦,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虽然有些鲁莽,但却是一片真情。同一个班里混出来的弟兄,刀光剑影这么多年过来了,还有什么不能帮的呢?

书中把电视剧中没有的攻打台湾,文化大革命的部分写得很好,写出了他们刚强的一面与柔情的一面。当李云龙知道自己的特种兵部队被困,全军覆没的时候,他悲伤的留下眼泪,仅是伤心与自责;当得知丁伟被害时,那种迷茫的眼神,尽是无限伤感;当赵刚把孩子交付给他时。两人话语中流露出的情感,无不是铁汉柔情的一面。可铁骨还是铁骨,宁死不投降,宁死不逃走,就是要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将军,是那个曾经拼搏一生,戎马一生,枪林弹雨中誓死保卫国家的忠诚战士。

亮剑的精神已无须多作解释,人人皆已知晓。如果某些国家的人也能看到这本书,我相信,他们会对中国军人再添几分敬意。中国的军人是压不倒打不跨的战士,中国的人民是永远不做亡国奴的人民。《亮剑》中的精神就是永存心中的中国精神。

——逢敌必亮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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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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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四(9)中队的靳浩冉同学,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我最喜欢的一本——《成语故事》。

这本书有十几个乃至几十个成语的故事和意思,可以让你快速读懂每个成语的意思。并且让你可以把这个成语的出处、意思和这个成语的故事等简单地讲给别人听。它还可以在你不懂成语的意思时帮助你,让你更快的了解成语。

其中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杀鸡取卵”这个故事。从前有个叫阿三的人,他家有一只母鸡。每天中午,这只母鸡都会准时下一个大个儿的蛋。他用这些鸡蛋来换大米,够他全家吃,日子过得很好的。 一天,阿三的妻子跟他嘀咕:“你说这鸡要是一天能下两个蛋多好啊,我们家的大米就会多出一倍呢。这母鸡每天都能下一个蛋,肚子里一定存了不少蛋吧。”阿三点点头:“那当然!” 妻子又说:“它一天只下一个蛋,也太慢了吧。不如我们一下子把鸡蛋全拿出来,就发大财了。” 阿三想了想说:“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这个呢?还是你聪明,我现在就把鸡蛋全取出来。哈哈,咱们就能过上更好的日子了。” 他说着就捉来母鸡,很快把母鸡的肚子打开了。母鸡肚子里没有鸡蛋。阿三和妻子都傻了眼,后悔也来不及了。再也,没有母鸡下蛋换米了,他们俩对着母鸡大哭起来。 没过几天,阿三家的米缸就见了底,他们只能回忆以前的美好日子了。

这本书可以帮你快速读成语、学成语、讲成语。希望你把这本书推荐给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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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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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科学之谜》,它是我的小姨在无锡图书城給我买的。

它有好几本,每一本里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像什么海上蛇国之谜、人体带电之谜、动物思维之谜。

这本书的文字都带有拼音,这样我就能认识没有学过的字,理解文章的意思。在文章的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图画,就好像我真的到了那神奇的地方。

通过看这本书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感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

我觉得小姨給我买的这本书真好看!我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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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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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的众多课外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要数《西游记》啦!

以前电视上也播放过《西游记》,看了几集我就被故事中的几个人物吸引了。2015年寒假,妈妈又为我买了一本《西游记》,这下把我高兴坏了,一连几天,我每时每刻都捧着书看。没多久,我就把一本书看完了。我不仅喜欢《西游记》中几个主要人物,还喜欢书中很多精彩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我学到了很多新奇的知识,同时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处事的道理。

《西游记》中有一身正气、目标专一、一心想去西天取经的师父唐僧;有神通广大、拥有百般智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有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有任劳任怨、不离不弃保护师父的沙和尚。其中我最喜欢人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有很强的法力非常厉害;我最讨厌的人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

《西游记》主要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在取经的道路上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在众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它讲述了由于悟空太顽皮喝了王母娘娘的玉酒又吃了她的仙桃和太上老君的金丹,才引起“孙悟空大闹天宫”的趣事。

我真喜欢《西游记》这本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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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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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我就那么喜欢.我家有整整一书柜都是我的书.每次爸爸出差我都请求爸爸给我带书回来.妈妈偶尔会说这么多书你看完了吗?看懂了吗?,还买!我不管妈妈的唠叨总让爸爸给我买,而且每次都能如愿在这里我想对爸爸说:爸爸,谢谢您".

因为我有一柜子书,所以我常常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读过的书有>,>,>>>......虽然我看过很多书,但是我渴望看更多的书,因为从书中我可以吸取更多的知识。

在我看过的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主人公夏林果, 她不仅是一个活泼开朗,可爱聪明,落落大方善解人意、爱跳芭蕾舞的女孩子.,而且她还是一个爱帮助别人的小女孩,她常常在同学有困难帮助她们.还有一点是因为这本书告诉女孩子在什么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会发生什么事情,.让我懂得了很多生理知识.

同学们,让我们多看书,看好书吧!另外在这里向各位女同学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有机会看看这本描写我们小学生的书,或许在书中有你喜欢的人,或许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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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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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就是想看书,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只要一看到书,总会被吸引。

有一次,我一个人去书店转的时候,发现了一本书,它就《月亮与六便士》。它好似一把无形的大手,一下捉住了我的好奇心,月亮的六便士有多大呢?于是,我就把它买回家看。从这次以后,我的好奇心就一次又一次被捉住,所以每次从书店回家时,手中最少都有一本书。

到现在,我看了很多书了,也买了好多书,它们是:《我是猫》、《月亮与六便士》、《名人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但我还是感觉不够,总想方设法多看几本书,多买几本书。我爸说:“你要继续这样下去,就要把书店买光了!”可我不管,我就想看书!

我喜欢书,很爱看书。我希望长大后能写出好多书,把所有的书店都摆满,让喜欢看书的孩子永远都看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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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作文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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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非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习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习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习,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习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现在的我虽然学习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换一种思维来热爱我的学习,我的生活,都是这本书的功劳。整本书,三百多个小故事,简单地阐明了三百多个浅显的道理,我将不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习,鞭策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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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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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艺忻

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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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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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千古兴亡,数风流人物,还看《中国皇帝全传》。

《中国皇帝全传》是我今年暑假去杭州参加法比赛时买回来的。因为太喜欢,所以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里面有雄才大略,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嬴政;有“三尺长剑打天下,约法三章”的汉高祖刘邦;还有创造了“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当然,我最喜欢的皇帝是曹操和康熙。

曹操字孟德,公元前155年出生。我佩服他在乱世统一了北方,欣赏他“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血辣性格。他既有“送关羽哭典韦”的惜才性格,又有“血洗徐州”的暴性。在华容道败北,他仰天大笑,表现出特有的乐观和顽强。但在江边赋诗“对酒当歌”,又表现出了他软弱消沉的一面。所以我对他既爱又恨,又佩服的不得了!

康熙八岁继位,聪慧好学,又富有心机。少年灭鳌拜,中年平定三番,晚年剿灭葛尔丹,一生功绩数不胜数。他武功高强,尤其善射。他在晚年曾说过:“我用弓箭射死老虎135只,用火铳射死熊二十只,打死豹25只,麋鹿14只,肉搏打死狼58只……"他是天降之任,是我心中最佩服的皇帝!

千古风流,已属过去。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辈当牢记使命,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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