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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履职征文(精品19篇)

我认为,梦想离我很遥远,但不是遥不可及,我坚信,只要努力奋斗,就会到达梦想的彼岸!小编收集了逐梦路上征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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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2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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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这契机在为金融行业的腾飞插上了翱翔的翅膀,同时也给各家金融机构带来了严峻的考验,洗钱犯罪活动逐步出现了智能化、隐蔽化的趋势,严重地危害了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金融机构健康有序的运行。试想,生活中萦绕在您身边的都是毒贩,黑社会组织,走私犯、金融诈骗罪犯甚至琳琅满目的洗钱机构,我们的生活还会安定吗?社会的安定还会有保障吗?因此,打击洗钱犯罪活动,人人有责,我们必须高举反洗钱的旗帜。

反洗钱是法律赋予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义务,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是稳健经营、保持自身竞争力的实际需要,是纯洁社会风气,保持社会安定,促进银行业务健康发展的保证,更是维护金融秩序稳定的客观要求。几年来,我社坚持开展反洗钱教育,培养了反洗钱人人有责的工作态度。身为农信社一线柜员的我,深知反洗钱的重要性,不以小事为轻,办理业务时时时刻刻做到把好自已的这一关。 首先,办理业务时认真审核客户的身份,核实客户身份,杜绝为客户开立匿名帐户或假名客户 争取充分发挥柜员在反洗钱中的作用,作为柜员就必须具有揭开遮盖有问题客户面纱的能力以及对法律实施当局提供有关交易和客户身份证明的可靠文件的能力。不应保存匿名帐户或明显假名的帐户。应要求,我们柜员在确立营业关系或进行交易,尤其在开立银行帐户,进行大量的现金交易时,根据可靠的身份证明识别客户,并记录客户的身份。 开户必须进行联网核查审核客户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发现同一客户多个客户号应帮助客户对其账户进行梳理合并。对开立多个结算账户的除履行开户手续外,还应注意了解客户身份、交易背景等。对于有合理理由怀疑账户的支付交易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将其作为可疑交易按规定报告上级。除此,在日趋隐秘和智能化的洗钱活动中,还存在其他我们不易察觉的洗钱方式。比如利用“地下钱庄”、走私、以及和民间借贷转移犯罪的收益等。而作为一个合格农信前台柜员,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避免洗钱活动从自己手中得逞。坚决不为利益所诱惑,杜绝与洗钱的犯罪分子同流合污。

洗钱本身作为一种犯罪行为,其社会危害及其严重,对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生命以及财产的安全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不仅如此,洗钱活动还削弱了国家对于市场的宏观经济调控效果,严重地危害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干扰了我们正常的生活秩序,还影响了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种种迹象都表明,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金融从业人员,加强反洗钱宣传教育,培养反洗钱责任意识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尽管洗钱犯罪已不鲜见,但人们对于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却并未提高,特别我们作为服务基层的农村信用社,基层客户对反洗钱法规学习不够,了解不多,从而出现对人民银行的反洗钱工作不执行、不支持、不配合的现象。所以加强反洗钱教育宣传,特别是加强有关反洗钱法规的学习教育,帮助公众走出法律误区就显得至关重要。加大对农村反洗钱宣传教育的投入,组织进行反洗钱宣传,使农村的农户更多地了解反洗钱知识和反洗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自身网点多、人员多、覆盖面广的优势,向广大群众宣传洗钱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性。

借人民银行反洗钱10周年这个契机,通过加强宣传力度,强化公众反洗钱意识,让客户对反洗钱的危害有了较好的认识从而配合我社的反洗钱宣传工作。通过小手册的派发宣传普及反洗钱的法规和知识,使反洗钱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客户自觉遵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规定,按规定办理个人业务,从而逐渐形成全社会支持理解反洗钱工作的氛围,为反洗钱法规制度的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反洗钱培训活动,更深入地普及反洗钱基本知识,提升我社反洗钱工作整体水平,强化临柜人员反洗钱知识培训。对临柜人员多次进行反洗钱制度及知识培训,尤其侧重于识别客户和交易、报告可疑交易的培训,不断充实和增强一线反洗钱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对可疑交易的甄别能力。强调柜面人员应主动“了解客户、认识客户”,提高反洗钱工作的主动性,将被动开展反洗钱工作变为主动承担反洗钱义务。再次,认真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反洗钱工作的艰巨性,决定了加大力度宣传相关知识的必要性。反洗钱具有很强的社会公众性,在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同时,我社有责任和义务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洗钱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反洗钱自我防范意识,使打击洗钱犯罪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在宣传反洗钱的同时,广泛开展宣传,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周边公众做好情况了解。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对反洗钱基础知识的了解、洗钱的危害认知程度、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重要性的认识等情况,及时将调查结果进行总结归纳,对多数公众认识不够的方面,着重收集相关案例和知识点材料,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案,做好重点宣传工作。最后,严格督促员工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客户身份识别是反洗钱的基础,我行严格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客户性质、账户形态以及交易等具体情况进行风险等级分类;对反复发生可疑交易的客户要作为高风险客户予以重点关注,并与有关业务部门共同甄别分析,在开立个人账户,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或连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查,并登记其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进行开户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在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保做到严格落实反洗钱规章的要求,扎紧篱笆,严防死守,杜绝洗钱活动,不折不扣地履行好法定义务

反洗钱任重而道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随着经济快速的发展和金融不断深化,我国洗钱现象也在逐年增多,洗钱行为隐蔽复杂,已经成为危及社会经济发展的暗流。是金融部门所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作为**的一名农信人,我真心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树立反洗钱观念,杜绝洗钱活动,人人有责,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高举反洗钱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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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银行系统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1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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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心构建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我县联社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成立了以联社副主任谢新录为组长,联社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办公室,领导全辖区信用社的反洗钱工作。同时,各社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从而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

二、加强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我们注重中层干部、基层社主任及主办会计参加的反洗钱动员会,学习了人民银行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反洗钱知识,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首先,联社充分认识到金融机构是控制洗钱的第一道屏障,要确保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就必须充分发挥基层信用社“了解客户”的优势,提高其反洗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强化了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知识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三是通过与其他银行及公安部门的合作,强化了反洗钱意识,初步形成了一支反洗钱工作队伍。对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说明当前国内外反洗钱形势与任务的同时,了解反洗钱的操作技术与方法。四是认真选配工作人员。联社要求,各社应注意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业务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安排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各社均按要求认真选配人员,逐步充实反洗钱工作岗位。

三、从严把关加强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监测

在单位开立结算账户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六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详细询问了解客户有关情况,根据其经营范围开立相对应的科目账户;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对于开立个人账户,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或连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进行开户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

对现有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按《人民币大额和可凝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存款人信息资料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存款账户(如营业执照过期或被注销的),已通知客户尽快提供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销户手续。

在提取现金方面,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对明显套现的账户不给予现金支付。我联社坚持每天对每笔超过5万元(含)的现金收付业务进行查询和实时监控,并要求个人或单位需提前一天预约提现金额;单位结算账户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交易和个人结算账户20万元以上的大额支付交易和单位结算账户发生与个人结算账户之间(含他代本)单笔20万元以上的大额转账交易都设立了手工登记本。

严格监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现象。我联社成立专项小组专门对有意要套现或公款私存的帐户实施严格监控,狠抓狠管杜绝类似这样的帐户发生,以确保我联社结算帐户帐户都能合规性地运各单位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的大额现金收支和大额转账收付等现象,经过我县信用联社员工的深入了解和观察,都是属于正常结算业务范围,没有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

今年以来,我联社辖区内没有出现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出现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的现象等可疑支付交易。

四、建议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充分认识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完善反洗钱内控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和制度。

(三)加强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反洗钱技能。

今后我们将继续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加大反洗钱培训的力度,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预防洗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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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3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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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为打击洗钱犯罪提供了专门的法律依据和有力武器。《反洗钱法》分别于第二章明确了反洗钱监督管理机关职责,第三章明确了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同年11月,央行发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此规定是金融业反洗钱方面的一个统领性的法律文件,于第二条的显著位置明确地定义了适用范围,保险公司位列其中。这标志着我国保险业悄然拉开金融反洗钱“序幕”。

随后,更为具体的金融机构反洗钱法规相继出台,2007年3月1日起施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007年6月11日起施行《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2007年8月1日起施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这三部金融机构反洗钱法规对反洗钱工作从不同方面规范了可量化标准,针对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的不同行业特性提出了具体的客户身份识别要求。上述法律制度明确了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是做好反洗钱工作最主要的法律依据,对于落实反洗钱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意义。2009年12月30日,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正式发布了《中国2008-2012年反洗钱战略》,总体目标是在2012年前,构建符合国际标准和中国国情的反洗钱体系,建立完善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覆盖金融业和特定非金融业的可疑资金交易检测网,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

根据《反洗钱法》的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负责。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根据我国有关反洗钱的规定措施,不仅仅适用于银行,也适用于非银行的所有金融机构,作为保险公司同样具有相同的应尽义务。仅就北京地区保险业机构而言,截至2009年末,制定或修订的反洗钱内控制度已达150余份。2010年4月21日,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反洗钱处组织召开了北京市保险业金融机构2010年反洗钱会议,会上央行披露,截至2010年,北京地区113家保险机构共配备反洗钱人员800余人,其中专职反洗钱人员80余人,反洗钱人员队伍得到了有效充实。

在反洗钱工作实务操作中,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反洗钱工作牵头部门为法律或合规部,为落实各项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明晰定义,负责根据本机构具体情况建立内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细化规则,将反洗钱制度融入到公司核保规则、变更规则、理赔规则等日常营运规则中,以便一线操作人员对风险控制点有更为清晰地把握。作为保险公司其中控制风险的重要部门之一的核保部,在反洗钱监控方面,也是在遵循法制法规和管理办法等指引下,在公司完善的反洗钱监控制度中不遗余力地执行着各项反洗钱监控措施。核保部在反洗钱工作方面的基本职责是:确保核保程序包含反洗钱要求,通过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这些程序要求来确保保险营销员和其他渠道销售人员取得客户身份的相关信息,检查获得的客户信息的一致性,并要求客户提供足够的信息以确认其身份。向反洗钱负责部门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所配合反洗钱监控工作主要体现在:

对公司反洗钱政策的执行

针对《反洗钱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公司反洗钱牵头部门负责及时作出反应,拟定完整的公司层面的反洗钱政策,并随着中国人民银行的最新指引、细则和办法的出台,不断及时更新和完善。该政策对公司在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报告机制、信息记录保存、为公司员工和保险营销员提供反洗钱培训,并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指引,对公司实际操作层面落实反洗钱工作提供有效措施。同时,反洗钱牵头部门负责督促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对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控制

客户身份识别,也称“了解你的客户”或者“客户尽职调查”,是指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采取相应措施,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了解和关注客户的职业情况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实际受益人等。

保险公司核保部作为客户审核的重要关口之一,在各类新单核保过程中严格按照反洗钱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符合标准的客户作出身份识别制度的控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发布的函件,对《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保险费”定义——“保险费金额依照客户按照保险合同应缴纳的所有保费来计算,既包括客户已缴纳的保费,又包括客户应缴纳但实际尚未缴纳的保费”。公司在审核投保客户身份时应满足如下要求:

1.对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的标准明确分类:

①若为自动转账方式支付保险费,则单个被保险人单张保险单保险费累计之和大于等于人民币20万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②若为现金方式支付保险费,则单个被保险人单张保险单保险费累计之和大于等于人民币2万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A.首期以现金方式支付保险费,且没有递交续期保费自动转账授权声明,则单个被保险人单张保险单保险费累计之和大于等于人民币2万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B.首期以现金方式支付保险费,但同时递交续期保费自动转账授权声明,则按照自动转账支付保险费处理,单个被保险人单张保险单保险费累计之和大于等于人民币20万元,需要提供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③若选择终身交费产品,在投保时均要提供客户身份证明复印件。

2.对客户身份证复印件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外的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当未成年人没有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时,必须提供其父母的身份证明文件作为相关证明)。

3.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准确、完整,为客户保密。

配合反洗钱对各类表单进行及时的更新

保险公司首先从保险营销员展业的材料入手,各营运部门不断完善和更新各类表单以配合反洗钱的监控工作。包括各类投保单、保险销售人员报告书、各类问卷等。通过第一线的保险营销员获取客户投保目的、投保动机和保险费来源等相关信息。

加强财务核保配合反洗钱监控

财务核保是人身保险对风险筛选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配合反洗钱监控,财务核保从过去单纯的保额财务核保,发展到了保额、保险费支付能力和保险费来源三者财务核保的统一,并将有关做法大力向保险营销员进行宣导和教育。改变了以往寿险公司承保过程中,仅针对客户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的观念。

按要求提供反洗钱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报告

各营运部门作为反洗钱一线部门发现可疑交易线索,及时向反洗钱主管部门提交可疑交易,经过更为深入地调查分析后,认为确实可疑的案件报送人民银行数据监测中心。有合理理由认为该交易或客户与洗钱、恐怖主义活动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案件,同时作为重大可疑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配合人民银行进行反洗钱行政调查工作。

对高风险客户的客户身份识别

按照客户的特点,保险公司承保过程中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因素,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并针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加强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对高风险客户进行重点关注和监控。

反洗钱培训和教育

保险公司根据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应逐步建立与健全反洗钱培训工作制度,制定和落实反洗钱培训计划,使员工了解和熟悉反洗钱法律法规、内部规定以及工作流程,明晰相关责任,全面提高员工反洗钱工作意识,增强反洗钱工作能力。公司的内外勤工作人员均参加反洗钱培训。

保险公司可通过上述各个层次、各个环节对反洗钱的防范、控制与教育,达成预期的防范目标,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对符合反洗钱法规标准定义的大额及可疑交易及时上报处理,履行反洗钱的义务。

我国的反洗钱工作处于逐步完善过程中,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仍然会不断涌现各种不同类型的洗钱手段,反洗钱的制度与体系和控制手段也必然随之不断更新与完善。

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部门则更加期待能拥有一套完整的控制系统,得到监管机关的更多支持,并将监控系统纳入综合治理洗钱的法律网络,形成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的安全网,预防各类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和遏制洗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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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征文

全文共 2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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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

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我们注重了管理人员的学习,于2009年11月2日召开了由联社领导、中层干部、及各网点主办会计参加的反洗钱宣传活动动员会,会上分管主任强调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性,学习了人民银行丹江口市支行《关于开展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反洗钱知识,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二是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首先,联社充分认识到金融机构是控制洗钱的第一道屏障,要确保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就必须充分发挥金融机构 了解客户 的优势,提高其反洗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强化了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通过与各商业银行及公安部门的合作,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点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培训班,强化了反洗钱意识,初步形成了一支反洗钱工作队伍。培训过程中,请资深人士向农村信用社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讲授当前国内外反洗钱形势与任务的同时,还传授了反洗钱的操作技术与方法。

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承担此项工作职能之初,市联主党组就明确要求全系统各级分支机构务必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条件适合的干部配置到此项工作岗位上,并提出了 加强信合系统反洗钱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培养出一批专业化、知识化的反洗钱专家 的人才战略和长远目标。为此,联社在会计科设置了反洗钱工作管理处,各社也按要求设置了工作岗位。为保证反洗钱队伍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联社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审议有关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并对全系统的人员培训计划作出了明确部署。

四是认真选配工作人员。联社要求,各社应注意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专业知识对口、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业务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青年干部充实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各社均按要求认真选配人员,逐步充实反洗钱工作岗位。目前,全系统的反洗钱工作人员中,71.68%为中青年干部,67%以上人员在经济金融、法律、会计、计算机等专业获得专科以上的学位。

二、精心组织,确保反洗钱宣传周活动的有序开展。

为确保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有序开展,丹江联社从构建组织体系、健全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全力构筑反洗钱安全防线。

一是精心构建完善的组织体系。对活动的时间、形式和要求进行了安排,并成立了相应的反洗钱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接通知后,迅速成立了丹江口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和分管主任任正副组长,设立反洗钱科;同时,各社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从而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与此同时,还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反洗钱工作的支持,全面加强与公安、其他金融机构等部门反洗钱工作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增进共识,形成合力。

二是抓紧进行一系列制度建设。建立了反洗钱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合理,责任到人,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抓,部门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业务人员各负其责的分级负责制,确保反洗钱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同时,结合丹江口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反洗钱操作相关规章制度细则;

三是通过现场及信息化手段展开专项检查,并以此进一步推动反洗钱工作。针对在检查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检查摸清情况,积累经验,锻炼了队伍,增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责任意识;

四是着力培养一支综合业务能力强的反洗钱专业队伍。丹江联社以开展 创建学习型单位 活动为契机,利用每周三下午,采取自学、座谈以及聘请专家授课方式对辖内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反洗钱知识重点培训。此外,根据反洗钱工作的职责要求,认真拟订了全市反洗钱工作培训方案,在抓好联社机关培训工作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和协助辖区各社分层次、分批次完成反洗钱业务培训。

三、周密实施,做到了宣传活动形式与内容统一。

一是在所辖各网点悬挂反洗钱宣传周活动横幅和张贴标语。主要向社会公众宣传反洗钱知识,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不知道什么是 洗钱 的社会公众对反洗钱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更使他们认识了洗钱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是组织辖网点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我们于11月6日先后组织30名干部职工通过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反洗钱、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宣传,解答疑问,普及反洗钱知识,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

三是组织临柜人员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在加强对外宣传的同时,我市农村信用社财会部门还组织临柜人员系统地了解了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掌握了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学习了反洗钱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

四是通过对各类客户在信用社开立帐户的审查,大额和可疑资金的及时报告,组织职工了解和掌握反洗钱的操作程序,掌握可疑资金的识别和分析,加强柜面宣传,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级人行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防止了内部或外部勾结开展洗钱犯罪活动,使本次 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周 活动取得了实效并获得了圆满成功。

总之,通过反先钱洗钱活动的宣传,使反洗钱工作达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公众认识到了洗钱是经济领域一种常见的犯罪现象,不仅影响一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也威胁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增强了公民的责任意识,打击洗钱犯罪已成为共识。

但是,举办这次 反洗钱知识宣传周 活动在我市还是第一次,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我们还存在一些不足,距人民银行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使命感不强、操作困难,公众在办理业务时,不理解业务处理程序,不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等。

当然,反洗钱工作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反洗钱的法定义务,维护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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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银行业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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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实施以来,基层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逐渐加强,有效地打击和防范了洗钱犯罪活动。但随着被监管机构的增加以及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宽,基层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工作的开展还面临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进一步完善。

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面临的问题

(一)反洗钱监管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一系列反洗钱相关制度、办法的建立,为开展反洗钱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制度规范。但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一些反洗钱监管配套制度显得不够完善。

(二)反洗钱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在人民银行内部,反洗钱调查往往需要查询人民币账户管理系统中单位和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开户情况、征信管理系统中的贷款信用情况、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中企业和个人的外汇收付情况以及个人结售汇系统中境内居民的购汇结汇情况等,但这些系统在人民银行内部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系统之间不能互联,要查询相关数据只能进入不同的系统中,并且需要一定条件和程序才能办理,致使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不能有效利用,降低了工作效率,不利于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基层人民银行反洗钱力量薄弱。《反洗钱法》实施以来,对金融业反洗钱的要求越来越高,与急剧扩大的监管对象相比,基层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力量明显不足。目前,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反洗钱设在会计财务部门,县支行没有专门的机构,归口其他部门管理,工作人员都是专岗兼职,人员队伍力量薄弱,与日益繁重的反洗钱工作不相称,难以满足反洗钱工作的需要。

改进和完善反洗钱监管工作的思考

(一)修订和完善反洗钱工作有关法规。应从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需要出发,尽快修订和完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应当将通过现金管理预防和遏制犯罪活动列入其立法目标,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同时,针对电子银行特点,完善电子银行业务反洗钱监管办法,采取措施严格识别客户身份,把好客户准入关;其次,加强系统建设,依靠科技手段对电子银行大额和可疑交易进行判别和监控;再次,制定电子银行业务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及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堵塞电子银行业务洗钱漏洞。

(二)建立和完善反洗钱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在人民银行内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有效整合人民银行内部支付结算、征信管理、外汇管理等部门反洗钱监管信息资源。在人民银行和被监管金融机构之间,建立信息传输和发布平台,进一步畅通人民银行与基层金融监管机构间反洗钱协调和沟通机制。

(三)加强反洗钱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基层反洗钱组织机构,在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设立专门的机构,县支行至少应设一名反洗钱专职人员,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反洗钱监管工作。同时,因反洗钱工作检查、调查任务繁重,需要对涉及大量可疑交易线索进行分析和判断,应加强人民银行系统反洗钱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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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征文

全文共 2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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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社会公众防范洗钱意识,遏制洗钱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打击涉毒、走私、贪污贿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及恐怖组织等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保持社会安定,提高商业银行信誉,促进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使社会公众广泛了解反洗钱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我行在接到天津农商行关于开展《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后,积极开展了反洗钱宣传月活动。

在接到天津农商行关于开展《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后,我行上下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行长为组长的反洗钱法宣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支行风险管理部,由风险管理部经理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

反洗钱法宣传领导小组成立后,利用晨会时间,组织学习《反洗钱》法,积极组织实施反洗钱宣传准备工作,向所属二级支行发布了《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通知》、《反洗钱知识问答》等有关反洗钱宣传资料,要求支行深入学习《反洗钱法》。

在反洗钱宣传月准备阶段,我行定制统一了 实施《反洗钱法》遏制洗钱犯罪 宣传条幅,到总行领取《反洗钱法》宣传手册并将宣传条幅和手册按时下发到支行,要求各支行成立相应的宣传领导小组,学习反洗钱法,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悬挂 实施《反洗钱法》遏制洗钱犯罪 宣传条幅、在各营业网点营业厅内大屏幕内循环播放 实施《反洗钱法》遏制洗钱犯罪 、 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防止被用于洗钱活动 宣传标语,在网点营业场所柜台和大堂经理桌面摆放宣传册、页,向客户积极宣传反洗钱法。

20xx年11月15日,我行 营业网点在网点醒目位置悬挂《反洗钱法》宣传条幅,向客户及社会公众发放《反洗钱法》宣传手册,开始进行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同时,支行反洗钱宣传小组对各支行开展反洗钱法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抽查。

天津农商行相关领导给予我行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大力支持和关怀,在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期间通过多次指导我们工作,20xx年11月19日我支行风险管理部人员和 行营业部反洗钱宣传小组在户外举行了一场大型的反洗钱宣传活动,本次户外反洗钱宣传活动主要是向镇附近街区居民进行一次反洗钱教育宣传,加强居民反洗钱意识,普及反洗钱基础知识。重点面向公众宣传反洗钱基础知识、公民反洗钱义务、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打击洗钱犯罪活动、商业银行合规经营与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等。

工作人员分批在人流量大的街区派发宣传资料,形成宣传辐射效应。宣传当天,相关领导亲临我行营业部宣传现场,和营业部宣传小组人员一起在营业部营业场所公共区域发放《反洗钱法》宣传手册,向过往公众宣传反洗钱知识,使广大群众了解洗钱的危害,呼吁社会公众自觉加入到反洗钱行列,活动中为过往群众提供咨询150人次,发放反洗钱宣传手册260册,其他宣传资料420张。

在宣传月活动中,我行各支行都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支行长为组长的反洗钱宣传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县二级支行、营业部、分理处内勤负责人参加的反洗钱宣传动员学习会,会上科长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相关《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个人存款实名制规定》《反洗钱知识问答》《反洗钱手册》等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学习了《中国反洗钱犯罪案例剖析》中的典型案例,和一线基层业务负责人探讨了在工作中怎样早发现、识别涉嫌反洗钱的情况。

在反洗钱法宣传月开展过程中,我行各支行积极动员一切可以动用的人力,利用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全力进行反洗钱法的宣传。如我行 行利用优越的地理位置,利用农村村民农闲赶集的时间,在支行门前摆放反洗钱宣传台,为过往村民提供反洗钱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认真向公众解答洗钱的概念,反洗钱的作用及意义,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时客户需要提供的身份证明,以及银行依法保护客户个人隐私的义务,使客户和公众了解参与反洗钱的意义和社会职责;在营业网点设立 反洗钱宣传咨询专柜 ,结合当地农业特色,近期农业购销现金业务频繁的特点,及时向广大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提高客户和社会公众反洗钱意识;有些支行不但在营业网点外进行宣传,而且还在营业网点公共区域开展宣传。如我行营业部、 支行等都在营业网点公共区域布置宣传台,向来行办理业务人员进行宣传;

支行根据本行客户特点,以个体经营者、企业单位人员为主要宣传对象,走进企业和社区进行宣传,提高广大企业从业人员和普通市民的反洗钱意识,同时利用上门营销这一工作特征,积极向客户单位员工宣传反洗钱法。

在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结束后,我行下属各支行对反洗钱活动均作出宣传总结,并拍摄照片,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深入学习反洗钱法,把反洗钱工作当作一项长期工作来抓。通过此次《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我行全行职工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了解了反洗钱法的重要地位和意义,熟悉了反洗钱法的主要内容及洗钱的手段、特征、危害,更加明确了我行在反洗钱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在《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我行所属的17个营业网点均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统一悬挂《反洗钱法》宣传条幅、在36个网点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向客户和社会公众发放宣传手册进行宣传,使宣传活动形成了一定的声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了我行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社会群众对反洗钱知识的认识和了解,为《反洗钱法》的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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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反洗钱的征文1000字

全文共 1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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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洗钱工作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客观要求,是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保证信誉支付的稳定。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反洗钱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中国反洗钱法草案今年将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部法律很可能采取列举的方式将贪污、贿赂等严重犯罪均纳入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这一信息首先显示,全社会重点关注的反****工作将获得新的法律支持。遏制贪污、贿赂及形形色色****犯罪高发是当前中国社会面临的严峻任务,****犯罪与洗钱存在直接联系。近年来,国内有多少赃款赃物被“漂白”难以计数。舆论一再聚焦贪官外逃所裹挟的巨额资金,事实上,在国内就地改头换面的犯罪所得比例更高。一些人采用“洗钱”一词的“词源”方式(上世纪20年代美国芝加哥黑社会分子开设洗衣店,把贩毒所得现金转化为合法经营收入),通过办企业“漂白”赃款;更方便的则是与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内部人员勾结,以“伪造交易”的办法,达到洗钱目的。由于反洗钱法制建设严重滞后,至今刑法仅规定贩毒、走私、恐怖活动、黑社会组织4种犯罪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造成****犯罪于反洗钱这一关键环节逃脱打击。上游犯罪的列举范围囊括贪污、贿赂的反洗钱法如得以尽快出台,有望填补法律空子,为依法惩治****提供有效工具。

其次,它提示,在法律体系的协调与相互促进、具体实施方面,反洗钱法立法工作的推进势必促进刑法等相关法律修改;与此同时,推动行政法规如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以及部门规章——如央行颁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与效力提升。逐步认识到反洗钱的重要性之后,近年国家行政部门主要针对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台了初步监管要求,在银行业建立了反洗钱报告和信息监督基本框架。但由于法律规定滞后,法规与规章“单兵突进”面临障碍。

实际运作中,自去年3月施行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制度以来,银行机构“机械”上报的信息占绝大多数,带分析意见上报“可疑交易”的案例罕见。一个浮在表层而全国城乡屡见不鲜的现象是,“存款实名制”要求开户人持有本人身份证,而银行业务人员在做大业务的动机驱动下,对身份证是否与开户人相符视而不见。惟有以反洗钱法的形式明确规定金融机构所承担的反洗钱法律责任,一旦违法依据条文追究,才能促使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逐步养成反洗钱责任意识,落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要求。

反洗钱法潜在的作为空间十分广大。银行业外,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类别金融机构则至今未受到反洗钱法规、规章约束。而众所周知,证券公司一度是洗钱者的“天堂”,一些营业部配合“庄家”操纵股价,甚至提供从假身份证、假资金账户到销毁交易记录的“一条龙”服务,哪管资金来源。如何对该类“合谋行为”罪刑法定,无疑应纳入反洗钱法的立法视野。

央行反洗钱局负责人同时透露,年内将规定证券、保险业报告可疑信息的义务,以后还会规定非金融行业如房地产、彩票、珠宝、贵金属经营业,以及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反洗钱义务。显而易见,如果这些行业都分别承担起反洗 钱功能,洗钱空间将大为缩校不过,要让相关机构与个人切实履行“义务”,必须做出相应惩罚性规定———这也是反洗钱立法需要把握之处。 最后,比遏制****犯罪更大的意义是,在犯罪治理模式上,反洗钱法草案扩大洗钱罪的上游罪范围,标志着中国将进入削弱、阻塞犯罪行为经济诱因的新阶段。“打蛇打七寸”,依据国际经验,针对以牟利为目的的犯罪,抓住反洗钱要冲,不仅便于技术上事后追究、惩治,而且能够抓犯罪行为于现场,进而震慑、预防犯罪。中国制定反洗钱法既是内在需要,又在于寻求参与防止犯罪的国际合作。采用国际通行的洗钱罪行列举确定标准,几乎所有重要犯罪行为均属于“指定罪行”。在直接的意义上,反洗钱治理模式力图让犯罪变得无利可图,有效遏制经济诱因,无疑是防止犯罪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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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反洗钱征文600字

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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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不仅影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还会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破坏。银行业以货币资金为主要经营对象,最易于为洗钱分子所利用,因而成为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的主要渠道。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 不断变化,前台网点作为反洗钱(更多请你搜索:WwW.HAOWoRd.Com)工作的“第一线”,抓好基层网点对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但在邮储银行的网点反洗钱工作中,反洗钱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营业人员技能水平偏低等制约了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效果。从邮储银行网点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反洗钱工作仍面临着诸多问题和难点,亟待加强与改进。 随着新版反洗钱系统投入使用,可实现洗钱风险的监测、预警、调查、跟踪、报告等管理机制与处理流程,做到客户风险自动评级,在实现反洗钱数据抽取、报送质量提高的同时,极大减轻分支行工作量,并以此为平台,充分利用科技支撑,发挥枢纽作用,带动全行反洗钱工作开启新局面,实现新跨越。

一、反洗钱系统的实际应用价值

自2014年开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的新形势下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要求和全行对反洗钱工作的管理需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启动实施了反洗钱系统重建。目前,已建成了一套全国集中、“管理层级化、功能模块化、操作人性化、数据标准化”的反洗钱系统。本次重建的反洗钱系统应能够灵活扩展通过模块化、参数化和层次化的设计,保证日后可灵活应对人民银行反洗钱相关新政策的变化需要,并能够方便、快捷地将新开办业务的反洗钱需求纳入系统。系统共有293个功能点,69个大流程,78张报表,大额、可疑交易筛选模型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评定模型共计415个。该系统在整合各类邮政金融客户信息和交易信息的基础上,实现了反洗钱各类监管数据报送、反洗钱工作管理、客户风险等级管理、业务查询、统计分析等反洗钱相关业务处理功能,有效提高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反洗钱工作信息化水平,满足了各级管理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监督、管理、指导等需求。

二、新反洗钱系统的优势

可疑交易识别是网点反洗钱工作的难点,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在于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和落实识别工作。邮储银行自建立了反洗钱监测报送系统以来,将符合18种可疑情形的交易以系统批量筛选和重点可疑黑名单监控为可疑交易数据源,在每个工作日按时上报给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大大提升基层网点工作效率,通过系统录入自动判别,改变以往手工识别的各项繁琐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成本,加强了监督管理,大大提升反洗钱工作健康、有效、持续的发展。

由于新系统开展不久,很多员工对该系统的应用不是很熟练,还不能熟悉掌握新系统的各项操作流程和实际功用,对反洗钱认识不足。希望能够统一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实际操作水平,增强反洗钱意识。

反洗钱,是一项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的全新系统工程,是金融部门所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作为一名邮储员工,我真心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树立反洗钱观念,全社会都积极行动起来,高举反洗钱的旗帜,支持和配合反洗钱工作,建立起一个协调高效的反洗钱网络。

让我们一起来反洗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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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反洗钱法征文:拒绝洗钱行为

全文共 1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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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犯罪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因为世界上有许多不同的反洗钱法规。特别是世界上被洗钱犯罪影响最严重的其中两个国家:哥伦比亚和中国。两个国家的法律系统最开始只因为毒品贩卖罪而建立起联系,而现在慢慢地包含其他的犯罪活动。

组织犯罪是一个古老的现象,而且具有必要的组织结构。组织犯罪不断增多,是因为存在两个互相关联的因素:第一个因素是犯罪是资金不断丰富的来源,第二个因素是不法分子利用这些非法收益再实施更多的犯罪。因此,洗钱活动常常成为犯罪组织获取的资金途径。

以上的分析是建立反洗钱立法的国际合作体系的根据。遵循以上分析,旨在打击洗钱犯罪,也出现在很多国际协定里。因为它们遵循两个相同的目标,第一,限制犯罪团伙金融活动的范围,第二,防止新的犯罪。其中的一个原因是犯罪团伙隐藏其非法收益从而产生大量的资金,并且它们能再投资于腐败去收买那些沉默的无辜的人。让他们介入未来的犯罪,直接或间接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因此将促进这种犯罪活动的增加。

我们这里所讲到的原则是刑事检控的一般标准。它们不仅包括对犯罪分子或者对他们的社会行为的制裁,而且更深刻地聚焦起诉洗钱犯罪的不同方面,其根本是聚焦其犯罪产生的结果。寻找一种防止未来犯罪的途径。原因是,这种犯罪是危害公共财产或者是税收诈骗。因为其创造的可观利润和经济价值使这些犯罪一直在发生。如果我们迁移那些非法利润,我们就可以删除犯罪分子的犯罪资金来源。创建一种普遍的预防机制,更是为了下一代。这种概念在犯罪历史的不同时期已经提到过,从那时候也有对犯罪活动其经济来源的关注。例如我们这种反洗钱法,通过设立不同的体制,没收犯罪组织的非法收益来打击和阻止洗钱活动。因此我们这里只打击他们的非法收益, 而不对其前犯罪本身实行更长或更严厉的处罚。

当今,出现了全球化反犯罪体系的新现象,不仅通过协定和其他国际合作文书,而且通过超国家的司法机构,例如国际刑事法院司法。这反映出反有组织犯罪所采取的行动,尽管有组织犯罪它们的快速增长及扩张超越政治边界。它们也会以同样的方式和在同一领域被攻击。对于旨在打击它们的机构,有组织犯罪不会取胜,因此也就不会造成有罪不罚的现象。

我们知道当这种洗钱犯罪出现不罚现象的时候,它将是一个即容易又有效获取巨大数额资金的机会。特别是由于它获取资金的速度,这是促进不法分子进行这种犯罪的心理因素,因为它似乎是一个低风险获取经济资源的方法,它帮助不法分子很容易获得一个更好的社会和经济地位。因此,设立起诉方法来控制这种犯罪成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为了避免犯罪分子保护其不法收益并且防止未来犯罪的执行。因为违法犯罪可能成为一项有自己资源管理系统的经常性活动。

反洗钱法规应该坚持打击犯罪的经济来源或其非法收益,这样我们可以在短期或长远取得更好的效果,同时也会将正确的信息发`送给潜在的罪犯。让他们知道违法犯罪取得都是非法利益。以此相类似的如其他学者原来也提议过必须强调运用行政法这个有效途径诉这起诉种罪行和其资源。因为这种法律结构具备及时性和有效性的特点。为实现打击洗钱犯罪提供了很好的保证。还比如,在司法和行政程序,尊重其正当法定诉讼程序。履行国家的责任及保护公民的责任。一般来说,国家和它的组织所对其采取的任何行为负责,作为管制机构对公共权力和职能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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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银行反洗钱培训征文

全文共 3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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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以货币 资金为主要经营对象,最易于为洗钱分子所利用,因而成为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的主要渠道。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 不断变化,基层地区的反洗钱工作任务也变得日益繁重。从目前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由于认识 层次、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及技术手段等多方面的原因,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对基层银行反洗 钱工作进行剖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 基层银行业;反洗钱;问题;对策及建议

一、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1.反洗钱意识淡薄

2003年3月1日人民银行总行发布了反洗钱工作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1997年我国新颁《刑法》191条明确了“反洗钱罪”。但是,这一系列条例、法规在基层人行和商业银行中的学习、贯彻、执行力度参差不齐,大部分仅停留在略知一二的层面上。多数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对工作人员的反洗钱 教育 还不够深入,银行员工普遍缺乏反洗钱的意识和经验,甚至认为反洗钱是沿海发达地区的事,与基层银行业务关系不大,反洗钱意识淡薄。还有部分基层商业银行员工认为,追求效益最大化是 企业 的目标,反洗钱工作不仅增加了工作流程、工作强度和经营成本,而且还可能因为制度的执行影响客户关系,导致资源流失,影响自身经营和效益,因而这项工作对基层商业银行来说,当面临监管职责和自身利益的矛盾时,他们往往还会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为满足客户的需要而进行一些违规操作。

2.技术手段落后

洗钱犯罪目前已公认为上游犯罪,洗钱手法和犯罪手段日渐更新,洗钱手段更加智能化、高科技化。而当前,我国的反洗钱由于处于刚起步的阶段,尚未建立起健全、完善的、与商业银行账务核算系统、支付系统和《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相对接的支付交易报告和监测系统。一方面,基层人民银行还没有相应的软件用于分析监测,对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只能采用手工的方式进行统计、搜集,工作量大,效率低,差错多,无法做到对大额、异常支付交易进行及时的监测、记录、分析。另一方面,虽然建立并实施了大额可疑资金报告有关规定,由于没有相适应的技术手段跟上,没有建立良好的监测 网络 平台,难以对交易资金和具体的业务进行综合分析,直接影响了反洗钱工作效率。

3.组织机构待健全

从目前形势看,反洗钱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没有一个由精明强干的人员配备的专业化组织力量是不行的。当前,基层银行尚未成立专职的反洗钱机构和队伍,仅仅是按照人民银行反洗钱的组织形式建立了领导小组,并笼统地将反洗钱工作指定某一部门负责,没有设立专门机构,也没有配备专门人员,难以把反洗钱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同时,各家银行负责该项工作的部门各不相同,有的由营业部门负责,有的由保卫部门负责,有的由 会计 财务部门负责。反洗钱工作涉及到现金、支付结算、存款取款等银行业务的方方面面,需要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统一组织,单靠一个部门很难适应反洗钱工作的需要。而且,反洗钱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它是一个涉及到许多部门合作的系统工程,但从基层实践来看,反洗钱工作仅是金融部门在“孤军奋战”,公安、司法、财政、商业、海关、税务、工商、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在信息收集、情报交流等方面的工作尚未全面展开,尚未建立运行高效、有序协作的单位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也就很难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

4.制度约束欠缺

反洗钱工作需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而各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表现在:一是制度建设不到位。一些内控制度建设流于形式,没有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符合自身特点和要求的反洗钱预防、监测、分析、报告体系,停留于发文件、谈学习的层面,办法制度出台多,实质性开展工作少,管理层面布置多,基层网点落实少,总体要求多,可操作性差。二是了解客户程序不到位。了解、掌握客户真实信息本应是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实际上,金融机构在执行制度上难以严格,对客户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不好过细地去核实,主要原因来自“三怕”:一怕失去客户,影响存款;二怕客户刁难、打击报复;三怕投入成本、影响效益。因此,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了解,仅限于客户开立账户时应提供的资料,很难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关联企业、主要资金往来对象、营业范围等进行真实地了解,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准确判断客户资金的性质,导致“可疑交易”有关规定成为摆设。三是储蓄实名制执行不到位。部分基层金融机构特别是 农村 金融网点,在储源有限的情况下,为争取市场份额,存在对存款实名制执行不严,放松对个人存款有效身份证件的审查,放松大额现金支付等现象。有的为逃避人民银行的监督,甚至自行为客户编制身份证号码,造成客户身份无法确认,使反洗钱工作失去可靠的基础。四是现金管理不到位。我国是现金使用大国,特别是在地市级以下地域,现金的提取和使用在现实生活当中基本没有限制。不说居民个人、个体工商户,即便是具有一定规模、财务相对规范的中小企业,仍然普遍存在大量使用现金交易的现象。当前,虽然银行卡得到了广泛的推行,但因办理和使用银行卡环节较多,费用较高,结算工具和手段又比较落后,结算渠道不畅,致使城乡居民现金结算仍居高不下。

5.处罚难以执行

在属地监管的前提下,反洗钱监管不可避免地渗入了地方保护主义与人情因素,对于反洗钱监管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人民银行“考虑”过多,处罚力度不够,往往只是针对问题提出一些纠改意见,助长了反洗钱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在实际的检查工作中,如制度不健全,报告不及时,尽职调查不周全,柜面审查不严格等问题,可大可小,违规事实的定性和处罚的尺度难以把握,影响了反洗钱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6.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当前,一些银行工作人员不熟悉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凭感觉、凭经验工作,业务处理随意性大,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而且,受业务水平和工作内容的限制,基层商业银行从业人员缺乏经验,与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差距很大,对反洗钱工作较难适应,在金融机构信息共享机制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对犯罪分子所用的 现代 金融支付工具,在异地、跨行频繁地进行资金运作,凭借自身水平,更是难以断定其行为是否属于洗钱。

二、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重视人员培训,培植反洗钱骨干队伍

从事反洗钱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极大地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效果,由于反洗钱工作在我国的开展时间短,“洗钱”手段又多种多样,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加大反洗钱工作的培训力度。要从提高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技能出发,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效果。要选拔一批既懂金融、外汇业务,又懂 法律 知识的人才充实到反洗钱队伍,着重加强对这些人员的反洗钱专业知识培训,尽快培养出一支有较高反洗钱水平的人员队伍。要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在辖内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提高基层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促使他们对当前洗钱的严峻形势及反洗钱的重要意义有所了解,让他们能够正确对待反洗钱在工作中形成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从而在工作中,自觉地履行反洗钱的工作义务。与此同时,还应组织、督导基层金融机构培训专业反洗钱人才,通过制定和实施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尽快培养一批反洗钱具有专业技能的业务骨干,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而后可采取主办多层次的反洗钱业务培训班、编印反洗钱教材、组织反洗钱知识竞赛、在金融机构开展巡回指导、案例剖析、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以点带面,丰富和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和技能,全面提升银行业反洗钱工作水平。

[摘 要] 洗钱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不仅影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还会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破坏。银行业以货币 资金为主要经营对象,最易于为洗钱分子所利用,因而成为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的主要渠道。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 不断变化,基层地区的反洗钱工作任务也变得日益繁重。从目前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由于认识 层次、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及技术手段等多方面的原因,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对基层银行反洗 钱工作进行剖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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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1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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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是一个我们避之不及,也根本无需回避的词!洗钱是经济领域的重大犯罪行为,洗钱之水是祸患之水,严重地威胁着我国的国家安全,对社会经济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

反洗钱工作真的离我们那么远,反洗钱与我无关吗?不!它和每个人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举个简单的例子吧,现在我们经常说道德沦陷,诚信缺失,很多人不讲信用,在经济行为中有很多欺骗行为,这样就会使整个经济的运行非常不通畅,我们每个人都会对这种行为很愤恨,而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觉得事不关己的话那这个社会还能运行么?其实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对于他所知道的、他发现的、他怀疑的有洗钱罪的人和企业进行举报,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举报犯罪行为。因而,在日常生活中进行反洗钱的宣传教育非常必要,因为这种犯罪所带来的混乱不但干扰了我们正常的生活秩序,还影响了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种种迹象都表明,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金融从业人员,加强反洗钱宣传教育,培养反洗钱责任意识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尽管洗钱犯罪已不鲜见,但人们对于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却并未提高,特别是对三部反洗钱法规学习不够,了解不多,从而出现对人民银行的反洗钱工作不执行、不支持、不配合的现象。所以说,加强反 1

洗钱教育,特别是加强有关反洗钱法规的学习教育,帮助公众走出“存款自愿,取款自由,谁也无权审查”的法律误区就显得至关重要。

金融机构首先必须加大培育反洗钱骨干队伍,不断提高一线反洗钱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对可疑交易的甄别能力。同时,强化现金管理,管好反洗钱重点部位。近几年,有些金融机构对大额现金支取能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但对现金存款却不够重视,而现金存款恰好是反洗钱的重要环节。为此,各网点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对大额现金存取均应严格按照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再者,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构建反洗钱坚固防线。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客户的业务经营、营业收入、资金使用及周转和新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真正做到了解自己的客户;加强客户身份识别登记制度,特别是对于一次性服务的客户及现金兑换、大额现金存入和支取的客户要认真实行客户识别,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杜绝公款私存、私款公存现象;尽快建立和完善邮政金融系统与公安、税务、工商和人行的相关系统联网,以便加强对客户的身份识别和核查,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反洗钱工作合力。

反洗钱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点多面广的优势,通过诸如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资料以及广大新闻媒介的宣传等形式,使大家认识并树立--洗钱犯罪就在我们身边,反洗钱工作刻不容缓;反洗钱不是哪个人、哪个部门的事,它需要我们大家积极支持、协助、配合,共同承担责任的观念。通过宣传,深

入普及反洗钱的法规和知识,使反洗钱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储户自觉遵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规定,按规定办理个人业务,而形成全社会支持理解反洗钱工作的氛围,为反洗钱法规制度的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与此同时,也更进一步促使金融机构自身认识到有义务参与反洗钱工作,认识到有责任配合反洗钱工作,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必须向人民银行报告,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在防范洗钱工作中,金融机构始终处于斗争的第一线,必须站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反洗钱规章的要求,扎紧篱笆,严防死守,不折不扣地履行好法定义务。如果仅凭个人感觉、凭经验工作,业务处理随意,那就很容易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为他们提供可趁之机。总而言之,要防范和遏制洗钱这种智力型、知识型犯罪,不仅需要从业人员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还必须培养通晓法规、熟悉业务、反洗钱经验,切实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力度,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和技能。

显然,反洗钱对策远远不止上述这些.作为一场战斗,反洗钱任重而道远,永远没有胜利可言!随着经济快速的发展和金融不断深化,我国洗钱现象也在逐年增多,洗钱行为隐蔽复杂,已经成为危及社会经济发展的暗流。历史不乏这方面的案例,我们熟悉的震惊中外的厦门远华走私洗钱案,更是涉案人员众多,涉及金额巨大,案情极为复

杂。由此可见,反洗钱也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事,反洗钱工作要想取得成功还必须有赖于加强国际司法合作,使打击外逃腐败分子洗钱获得国际公约和外国法律保障和支持。

反洗钱,是一项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的全新系统工程,是金融部门所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从目前情况来看,虽然公众对反洗钱在认识上已有明显转变,但在认识的深度和水平上仍需进一步提高。作为一名信合员工,我真心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树立反洗钱观念,全社会都积极行动起来,高举反洗钱的旗帜!支持和配合反洗钱工作,建立起一个协调高效的反洗钱网络,为实现我国在全球化浪潮下的金融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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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反洗钱十周年征文500字

全文共 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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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十载,反洗钱迎来第十个年头的成才。古人云: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反洗钱工作从十年前的无人知晓,到如今虽说不能为天下知,但也形成广泛的关注和认知。

随着我国的经济长期、持续、快速、平稳增长,本土的国内外的洗钱活动日益增多,而且呈现多元化、网络化的特点。因此,进一步加强反洗钱的宣传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更现重要性。反洗钱宣传的终极目标就是要“天下知”,人民群众只有充分了解反洗钱工作,才能主动防御、主动监控、主动举报,更好的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反洗钱宣传工作虽说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同时存在宣传广度窄、形式单一等问题。对于反洗钱宣传的工作,提出一下几点建议;

一、 巩固高风险行业,辐射全社会

金融行业作为资金流通的场所,成为洗钱活动的主要渠道。对于金融业的反洗钱宣传一刻也不能放松,从一线业务到管理,宣传工作自上而下,层层下达,必须保证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意识,巩固好重点监控行业。

反洗钱宣传在金融机构开展的同时,往往忽略了其他行业、人群的宣传工作。由于洗钱活动的多样性,目前已显现出金融行业以外的其他行业洗钱活动,所以反洗钱的宣传工作同时也需向各行各业进行,把宣传工作的范围扩大到全行业,全层次人群。

二、 多形式的宣传手段,深入民心

目前的反洗钱宣传活动过于单一,拉横幅、喊口号、设立咨询岗等只能让群众知道“反洗钱”的存在,而不知道如何“反洗钱”。我们应该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比如借鉴公益宣传,在宣传载体上利用明星效应、卡通人物、时尚海报等,全方位抓住各年龄层群众眼球,首先要吸引他们关注。然后在宣传内容上要通俗易懂、贴近生活,少用专业词语,少用口号式标语,多以案例、图形表达、故事等,让人民在娱乐的同时接受到反洗钱的教育,只有这样的宣传效果才会传播快,更能深入民心。

三、 全方位媒体推动

固有的折页、横幅、橱窗、宣传栏等宣传方式往往处于被动状态,在这些原有的宣传方式下,我们应该多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在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下进行宣传,会更宽的扩大反洗钱的宣传面,结合微博、微信、网络宣传等新媒体,更能主动推送宣传内容,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

加大反洗钱的宣传力度,需要社会各职能部门、各行业机构、各层次人群积极参与,因此我们都有责任宣传反洗钱工作,使反洗钱工作能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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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2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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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与普通百姓能有啥关系,不都应该是那些干“大买卖”的人才有可能洗钱?如果您这样想,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其实反洗钱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与老百姓的日常经济生活密切相关。从小处看,个人身份证的盗用、冒名开户、转账提现,到商业合同的签订、商铺和住房的购买等等,洗钱犯罪与反洗钱的博弈、较量时刻都在进行着。从大处看,洗钱犯罪不但助长和滋生腐败,造成社会的不公平,同时还与恐怖活动相关,为恐怖活动提供资金,对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危害。这些,可都和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

既然洗钱犯罪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反洗钱工作无疑也就十分重要,那它的具体职责由谁来履行呢?为我们筑起反洗钱第一道防线的,正是老百姓经常打交道的银行、证券、保险等反洗钱义务机构,她们肩负着反洗钱的神圣使命,为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保驾护航。2006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首次将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职责列为重中之重。十年来,我国反洗钱义务机构沿着《反洗钱法》设定的脉络,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严格监管和悉心指导下,反洗钱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十年的风雨砥砺,也让反洗钱义务机构经历了由“门外汉”到“守门人”的巨大转变。值此《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之际,让我们通过发生在兴业银行日常反洗钱工作中的二三场景,来看看就在你我身边的反洗钱事业吧!

场景一:熙熙攘攘的某支行营业大厅

人物:口干舌燥的柜面业务经办A、脚不沾地的业务授权主管B、不耐烦的客户C。

客户C:请帮我开通网银U盾(从口袋里拿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柜员A:好的,请出示身份证件原件和银行卡(接过身份证件和银行卡)

柜员A拿到客户身份证原件后,习惯性地将身份证原件置于二代身份证鉴别仪上进行联网核查,待系统反馈核查结果后,A发现系统显示的客户照片与客户本人不太相符,再对比证件上的照片,发现与客户本人也不太象。如果你不专业、不在意或者不仔细辨别,可能不会发现细小的差异。但是想起上个月人民银行刚发布的关于冒名开卡的风险提示,A不敢掉以轻心。

客户C:请问有什么问题吗?(柜员A两次用眼神打量客户面容引起了客户警觉)

柜员A:请稍等,我正在核对您的信息(同时保持微笑尽可能化解客户的不耐烦)

柜员A通过对比及问询,柜员A更加确定了自己的判断,由于观察到客户C还具备其他异常特征,与人民银行前期发布的风险提示高度一致,为避免打草惊蛇,柜员A没有直接戳破客户C的伪装,而是找来了主管B一起进行商量,在获得主管B的肯定后,立即由主管B至后台向110报警,柜员A继续与“客户”核实其它信息拖延时间,直至公安干警赶至现场将其抓获。

后记:经过审理,犯罪嫌疑人交代了冒名办理网银业务的事实,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捣毁犯罪窝点,抓获并刑拘3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搜出七十多张身份证。经调查,该犯罪团伙从F省流窜至W市,一路在不同的银行共办卡20多张,直至本次被抓获。由于兴业银行柜面人员严格执行反洗钱有关规定,同时能用好人民银行风险提示,最终协助公安机关成功破获W市首起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件,受到当地公安机关的肯定和嘉奖。

场景二:计算机服务器嗡嗡作响的某分行反洗钱监控中心

人物:心怀忐忑的某支行客户经理A、表情严肃的分行反洗钱可疑甄别人员B

甄别人员B打电话给客户经理A

甄别人员B:麻烦您提供客户Z的一些情况,我们最近发现该客户交易比较异常,比如一段时间内频繁接收某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电子银行划入的资金,基本每天3笔,每笔金额4.99万元,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循循善诱中)

客户经理A:请稍等,我马上查,这个客户开户时登记的信息很简单,看不出有什么特别异常的地方,不过他登记的职业信息显示无业,这个跟交易情况似乎不太相符。

甄别人员B:是啊,我们还发现客户曾有两次大额取现。

客户经理A:这个事情我记得,当时我们还建议客户开立本票或通过转账方式划款,可客户就是不同意,另外,他在取得款项的同时又将部分资金存入另一同姓客户账户,感觉不太符合常理。

客户经理A提供的信息加重了甄别人员B对客户Z的怀疑,在得不到更多有效信息后,甄别人员B挂断了电话。

甄别人员B有三年一线业务部门的工作经验,曾参加过当地人民银行组织的反洗钱专题培训班,能够较为容易地从每日一百多份可疑交易报告中筛选出重点。同时,受益于近期引入的可视化分析工具,B能够更加快速地对海量数据进行筛查。为寻求更多帮助,甄别人员B向当地人行反映了情况。在当地人行的指导下,甄别人员B对该客户的基本身份信息和资金交易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以客户为点,以交易为线,清晰呈现不同客户、交易之间的公共元素和联系,利用模糊匹配或者手工匹配的方式,建立起不同实体之间的关联,最终建立起所有个案相关的不同数据间的关联和证据链,发现了更多的情报和隐藏信息。于是,该行向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了重点可疑报告,同时也向当地人民银行进行了报告。

后记:当地人民银行收到报告后进一步查明,该传销网络涉及26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利用某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资金结算,涉案金额达6.75亿元。经及时会商情报、反复研究案情、共同推进案件侦查工作,S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S市工商局检查支队联合行动,成功取缔了该传销组织,主要涉案人员已被刑事拘留,相关资料、物品等已被扣留与封存,百余个涉案账户已被司法冻结,冻结资金上千万元。这是一起通过商业银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反洗钱主管部门和侦查机关反洗钱协作取得重大成果,是反洗钱预防和打击体系共同发挥积极作用的具体体现。

场景三:空气中洋溢着咖啡香味的某营业部贵宾室

人物:沉稳内敛的某支行对公客户经理A、满脸焦虑的企业客户B

企业客户B:我上个月的贷款怎么迟迟办不下来啊?不是说等我把原来的贷款还清就可以重新发放贷款吗?

客户经理A:最近经济形势不太好,听说C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跑路”了。上面对所有贷款都很慎重,我们报上去了,硬是没批下来啊。

B听完心里咯噔一下,心下已知贷款办不下来了,灰溜溜走了。

事情的起因是某分行近期成立由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该支行进行了现场突击检查。至于为啥选择该支行进行检查,又为啥能够发现B公司有异常?原来啊,这与兴业银行资金监测模式的转型密切相关。近年来,在人民银行的部署指导下,兴业银行结合本行业、本公司特点设计出一套实用的资金监测指标,较大提高了资金监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两个月前,兴业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人员通过对可疑交易预警量进行统计,发现该支行存在大量交易反复触发可疑交易预警,可疑交易量是所有支行中最大的,而且部分可疑交易对手的身份、资金汇划路线十分可疑;接着,通过兴业银行反洗钱系统又发现B公司与C公司之间存在大量的可疑交易,而最新网络已经曝光C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于无法归还高息民间借贷而“跑路”。

后记:B公司后来果然没有再次获得贷款,支行因为提前收回了贷款,避免了潜在的损失。如果认为识别分析可疑交易只是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那么就太小看它了。近年来,人民银行一直强调,对金融机构而言,可疑交易识别分析不仅是反洗钱工作中的核心组成部分,更是金融机构防控案件风险的重要措施。支行长无限感慨,原来“反洗钱”数据真是个天然的金矿,“反洗钱”还是个怎么爱你都不嫌多的“小苹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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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保险公司员工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3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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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洗钱黑手已逐渐伸向保险领域,洗钱毒瘤已开始侵蚀保险体系,而保险机构反洗钱风险意识、内控机制、组织管理、业务操作等诸多方面存在风险隐患,防范洗钱风险迫在眉睫,采取应对策略刻不容缓。本文结合保险业特点,就洗钱风险、现实状况、对策措施,谈几点拙识浅见。

风险:保险洗钱六种形式

(一)潜在风险。从理论来讲,保险洗钱是指犯罪主体,利用保险机构将犯罪所得及其非法收益披上合法化外衣的行为。通常有三种形式。一是利用投保退费洗钱。即投保人通过购买团险、商险等品种,以团险个做、长险短做、趸交即领等不正常的投保、退费方式,将非法侵占的资金化为私有或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二是利用地下保单洗钱。即非法机构以高额回报为手段,通过人民币缴款、外币理赔等拉保方式,将地下保单交给境外保险机构,从而为黑钱出境提供便利通道的行为。三是利用中介机构洗钱。即不法分子利用保险中介发票套取手续费或截留保费形成账外账,用以牟取私利或向非法代理机构支付退费的行为。

(二)现实风险。从现实来看,保险洗钱已浮出水面,并逐步向保险机构渗透。从近三年涉嫌洗钱案件来看,利用保险机构洗钱可归纳为三种形式。一是购买保险资产掩饰非法所得。如身居高官的职务犯罪者,通过亲属将贪污受贿等非法所得,用来购买各种保险品种,以便掩饰隐瞒非法收入。二是投资保险洗白黑钱。如走私、贩毒、黑社会等上游犯罪团伙,将非法所得收益,以他人名义投保,以受益人身份受益,以保险投资转化的形式,将非法所得披上合法化外衣。或分散投保,然后不计损失的集中退保,将黑钱漂白。三是套打保单清洗非法收入。如不法份子,通过套打保单、私刻印章、内外勾结的犯罪手段,以银行存款或个人投资的形式,将非法套取的保费资金转化成合法收入。

现状:保险机构六大隐忧

(一)意识淡薄。体现为“四不”:一是对反洗钱工作不重视,或不管不问,或敷衍塞责。二是对洗钱概念和反洗钱法规模糊不清,或一知半解,或模棱两可。三是对洗钱风险和危害认识不足,要么重效益轻风险,要么抓业务轻内控。四是对反洗钱知识宣传和人员培训不到位,要么无人问津,要么浮于形式。

(二)组织松散。反映为“三无”:一是领导层无确定的反洗钱组织体系和明确的反洗钱职责分工,反洗钱领导组织工作处于松散状态。二是中层组织体系中无风险合规机构,许多省级分公司迄今为止仍未成立风险合规部门,而是将反洗钱等风险合规管理职能放在综合或销售、财务等职能部门。三是基层组织体系中无反洗钱专职岗位,而是以其他部门员工兼职的办法,弥补岗位所缺。

(三)制度缺失。显示为“三不全”:一是反洗钱规章制度不健全。主要体现为总公司机构粗线条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意见有之,而省级机构细线条的实施细则和贯彻办法缺失。二是反洗钱内控制度不完全。主要表现为缺少具体的洗钱风险防范措施、风险预警报备制度、反洗钱工作奖惩机制等。三是反洗钱操作规程不安全。主要体现在客户尽职调查、交易记录保存、可疑交易报送等环节,操作流程不规范,漏洞较多,易生隐患。

(四)操作违规。表现为“三违”:一是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违规。即未按“一行三会”关于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的管理规定,严格操作,在客户身份初次识别、持续识别、重新识别三个环节中皆存在风险隐患,在确认投保人与被保人关系,核对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身份证明,登记相关身份信息等操作步骤上皆有违规操作行为。二是在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方面违章。具体表现为客户身份资料保存不全,相关交易记录留存不完整。三是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送方面违法。具体表现为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要求,履行向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部门报送大额、可疑交易报告的义务,或不报、漏报可疑交易报告,或随机抓取大额交易数据,机械报送,缺乏人工甄别。

(五)素质欠佳。体现为“四缺”:一是缺乏反洗钱基础知识。如在去年湖北省反洗钱监管部门组织的现场检查问卷测试中,三家接受检查的省级保险公司参试人员,考试及格率均不足40%。二是缺乏对可疑交易的判断分析能力。主要表现为:漏报可疑交易,或对可疑交易的要素掌握不准,无从下手,无能为力。三是缺乏对反洗钱职责义务的执行力。具体表现为:有章不循,贯彻不力,执行不严。四是缺乏对反洗钱业务流程的操作能力。主要表现为:业务技能不熟,操作失误较多。

(六)结构失衡。表现为“三强三弱”:一是大型保险公司反洗钱意识较强,而中小型保险公司反洗钱意识相对较弱。二是寿险公司反洗钱组织和内控建设稍强,而财险公司反洗钱组织和内控建设相对薄弱。三是外(合)资保险公司防御洗钱风险的机制初步建立,而中资保险公司抵御洗钱风险的屏障相对脆弱。

对策:防范风险六项措施

(一)给意识上“保险”。具体措施:从保险公司自身和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部门两个方面,合力给保险机构反洗钱意识上“保险”和“再保险”。从保险机构自身来说,一是增强领导意识。即通过组织高管人员现场观摩洗钱案例,增强领导干部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组织反洗钱工作内部自查,认清当前洗钱风险隐患所在,增强领导层风险忧患意识。通过建立高管人员洗钱风险责任追究制,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二是强化员工意识。即通过组织参加反洗钱从业资格考试、上岗前测试等手段,激发员工学习反洗钱法规和基础知识的意识。通过定期考核、风险提示、奖惩挂钩等措施,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从而将反洗钱意识牢固植入员工心中。三是提高风险意识。要纠正“业务为先、效益至上”的观念,树立风险为本的理念,摆正经济效益与洗钱风险的关系,将防范洗钱风险的意识贯穿于业务工作环节始终。从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部门来说,一是要通过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约见制和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两个方面,促进保险机构高管层提高反洗钱意识。二是要通过宣传反洗钱法律法规和普及反洗钱基础知识,强化保险公司员工反洗钱意识,给保险机构反洗钱意识上一道“再保险”。

(二)给内控加“保单”。具体措施:从“内保”和“外保”两方面促进保险机构内控管理。从保险机构“内保”来说,一是增加规章“保单”,即结合保险业务实际,增加具体的反洗钱风险管控制度办法和操作规程。特别是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可疑交易报送等易出纰漏的环节,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规范程序,严格操作。二是增加风险“保单”,即根据不同客户的风险属性,划分客户风险等级,实行高、中、低三个不同级别的等级管控和差异化监测。三是增加内审“保单”,即保险机构审计部门要改变年审制的办法,增加反洗钱工作内审频率,实行季度审计与年度审计相结合的办法,加大风险管控的力度;从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部门“外保”来说,一是在现场监管方面,实行不定期走访制,发现风险隐患,现场提示,就地堵塞。二是在非现场监管方面,建立反洗钱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实行量化监管,定期考核,等级管理,风险提示,从而为保险机构内控管理增加风险预警“保单”。

(三)给机构添“保全”。具体措施:一是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高管人员的责任分工和职责范围,从而强化对反洗钱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健全反洗钱组织机构,增设风险合规部,履行反洗钱等风险管控职责。三是设立反洗钱专职岗位,确定专职人员,专门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并负责与反洗钱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四是积极建立反洗钱行业协作组织,并与省际“反洗钱联席会议”、“反洗钱监管小组”、“反洗钱专业小组”等反洗钱协作组织建立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反馈、情报商会等措施,积极配合反洗钱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协查洗钱线索,打击洗钱犯罪,保障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为操作设“核保”。具体措施:在反洗钱业务操作方面实行“两核一责”。一是在操作手段上实行联网核查。目前,在客户身份识别方面,银行业机构已普遍与公安部门开发的居民身份网络核查系统对接,而保险业机构仍采用人工核查,手段比较落后。建议有条件的保险机构尽快与联网核查系统对接,条件暂不具备的保险机构,可采取付费形式上公安网核查,以提高客户身份识别的准确度。二是在操作步骤上实行复核制。即在后台设立业务复核人员,对于客户身份识别、持续识别、重新识别各个步骤以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留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送等各个环节,进行层层复核,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三是在操作规范上实行问责制。即一线员工与合规部门、合规部门与总经理室分别签定反洗钱责任状,并将违规操作、滋生风险与经济处罚、责任追究相挂钩。

(五)为系统付“保费”。具体措施:加大投入,开发系统,提升反洗钱监测水平,增强风险预警前瞻性。一是开发分析系统。结合保险行业特点,组织开发大额和可疑保单分析系统,分析系统应满足及时收集可疑保单信息,容纳每笔异常交易主体所需的全部信息,将收集的信息进行归纳分类,甄别与监测。二是开发监控系统。结合行业客户属性、交易特点、风险等级等状况,设置明确的反洗钱监控预警指标,建立实时监控系统,超前预测,防患于未然。三是开发核查系统。尽快开发客户身份网络核查系统,与公安部门的居民身份核查网络联接,以提高客户尽职调查的效率和准确性。四是建立信息平台。积极开发建立反洗钱信息交流平台,与反洗钱监管部门的“金融机构交互平台”对接,提升数据报送效率,提高可疑交易报送质量,加强信息交流与反馈。

(六)为素质作“趸交”。具体措施:为提高保险机构反洗钱整体业务素质,增强洗钱风险的防范能力,可实行费用规模投入、人员批量培训、知识广泛普及、素质分层提高的措施。一是组织决策层领导的培训学习,重点了解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政策水平和指导能力。二是组织管理层干部的培训学习,重点掌握反洗钱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和督办能力。三是组织基层一线员工的培训学习,重点掌握反洗钱基础知识和操作细则,提高操作水平和执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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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保险行业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1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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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和其它金融机构一样,承担着社会资金融通和转移的职能,其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容易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以看似正常的交易作掩护,通过改变犯罪资金的资金形态或转移犯罪资金实施洗钱行为。从国际国内洗钱犯罪趋势来看,保险正因其社会渗透性和独特的金融属性而逐渐成为洗钱的重要渠道。随着保险业洗钱活动频率的日趋增高和洗钱规模的不断扩大,保险业已然成为我国反洗钱工作的重点领域。保险洗钱危害极大,不但会影响保险公司自身的长远健康发展,还直接为其上游犯罪提供了资金通道和便利,无形中助长纵容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会对国家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产生多重的负面影响。而我国保险业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晚,缺乏相应的反洗钱行业经验。

客户身份识别是保险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时,依据反洗钱有关法规,采取相应措施,确认客户身份,了解和关注客户的职业情况或者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实际受益人等情况的过程。是保险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因此,不断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是做好反洗钱工作的关键,对保险公司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意义重大。

自《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与此同时,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难点也显现出来:

一、无法获取客户身份识别信息。在与客户建立业务或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保险服务时,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信息容易,但要深入了解客户的关联企业、经营范围、资金性质和资金用途等信息有明显的难度。一是存在认识误区。部分客户对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的做法难以认同,认为客户身份识别的制度与保护客户隐私的法律规定相冲突。二是法律软约束。现行《反洗钱法》等反洗钱法律规范对客户不履行反洗钱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明确,致使客户不提供身份信息资料时金融机构面临两难选择。

二、无法核对客户提供的身份信息。一是证明文件辨别难。特别是虚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身份证等的审查只能利用人工进行。二是客户信息查询难。《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工商等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但要核实这些身份信息,必须到颁证、出证单位登门核查或者电话查询,而保险机构普遍实行柜员制,经办人员很难有时间打电话或亲自登门核对;即使电话查询或登门核对,也不一定能得到及时回复。

为了更好的完成客户身份识别,做好反洗钱工作,特提出一些建议:

一、建议进一步明确信息证明和核实标准,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一是明确提出反洗钱工作不是金融机构的“专利”而是全社会的责任,各行业必须对反洗钱工作进行积极配合。二是确立各种证件、文件的审查指导性原则和标准,划定真实性和有效性底线,在确保客户身份识别基本质量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和提高。三是明确提出客户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职业、联系方式、地址、资金来源等关键信息的真实、有效,并负责提供佐证。

二、建议将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内容纳入征信管理。一是建议征信管理部门建立有效机制,将客户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义务以合理方式纳入征信管理。二是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存在隐瞒、作假行为,或有洗钱嫌疑,应及时上报人民银行;属于诚信问题的,予以记录,纳入征信管理。三是积极营造反洗钱社会舆论氛围,鼓励社会公众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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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反洗钱十周年征文精选

全文共 1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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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教育, 特别是加强有关反洗钱法规的学习教育, 帮助公众走出 “存 款自愿,取款自由,谁也无权审查”的法律误区就显得至关重要。

不断提高一线反洗 金融机构首先必须加大培育反洗钱骨干队伍, 钱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对可疑交易的甄别能力。同时,强化现金管 理,管好反洗钱重点部位。近几年,有些金融机构对大额现金支取能 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但对现金存款却 不够重视,而现金存款恰好是反洗钱的重要环节。为此,各网点在办 理业务的过程中, 对大额现金存取均应严格按照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再者,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构建反洗钱坚固 防线。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客户的业务经营、营业收入、资金使用及周 转和新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 真正做到了解自己的客 户;加强客户身份识别登记制度,特别是对于一次性服务的客户及现 金兑换、大额现金存入和支取的客户要认真实行客户识别,防患于未 然;从源头上杜绝公款私存、私款公存现象;尽快建立和完善邮政金 融系统与公安、税务、工商和人行的相关系统联网,以便加强对客户 的身份识别和核查,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反洗钱工作合力。

反洗钱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点多 面广的优势,通过诸如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资料以及广大新闻 媒介的宣传等形式,使大家认识并树立——洗钱犯罪就在我们身边, 反洗钱工作刻不容缓;反洗钱不是哪个人、哪个部门的事,它需要我 们大家积极支持、协助、配合,共同承担责任的观念。通过宣传,深入普及反洗钱的法规和知识,使反洗钱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 储户自觉遵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规定,按规定办理个人业务,而形成 全社会支持理解反洗钱工作的氛围, 为反洗钱法规制度的有效实施营 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与此同时, 也更进一步促使金融机构自身认识到有义务参与反洗钱 工作,认识到有责任配合反洗钱工作,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必须向 人民银行报告,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 动。在防范洗钱工作中,金融机构始终处于斗争的第一线,必须站在 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国家 有关反洗钱规章的要求,扎紧篱笆,严防死守,不折不扣地履行好法 定义务。如果仅凭个人感觉、凭经验工作,业务处理随意,那就很容 易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为他们提供可趁之机。总而言之,要防范和 遏制洗钱这种智力型、知识型犯罪,不仅需要从业人员高度的责任感 和工作热情,还必须培养通晓法规、熟悉业务、反洗钱经验,切实加 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力度, 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 识和技能。

显然,反洗钱对策远远不止上述这些.作为一场战斗,反洗钱任重 而道远,永远没有胜利可言!随着经济快速的发展和金融不断深化, 我国洗钱现象也在逐年增多,洗钱行为隐蔽复杂,已经成为危及社会 经济发展的暗流。历史不乏这方面的案例,我们熟悉的震惊中外的厦 门远华走私洗钱案,更是涉案人员众多,涉及金额巨大,案情极为复杂。由此可见,反洗钱也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事,反洗钱工作要想取 得成功还必须有赖于加强国际司法合作, 使打击外逃腐败分子洗钱获 得国际公约和外国法律保障和支持。

反洗钱,是一项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的全新系统工程,是金融 部门所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从目前情况来看,虽然公众对 反洗钱在认识上已有明显转变, 但在认识的深度和水平上仍需进一步 提高。 作为一名信合员工, 我真心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树立反洗钱观念, 全社会都积极行动起来, 高举反洗钱的旗帜! 支持和配合反洗钱工作, 建立起一个协调高效的反洗钱网络, 为实现我国在全球化浪潮下的金 融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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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浅谈反洗钱的优秀征文

全文共 1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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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是法律赋予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义务,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是稳健经营、保持自身竞争力的实际需要,是纯洁社会风气,保持社会安定,促进银行业务健康发展的保证,更是维护金融秩序稳定的客观要求。几年来,我行坚持开展反洗钱教育,培养了人人有责的工作态度。

按上级要求,各网点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业务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人员安排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担任反洗钱报告工作。四是通过与其他银行及公安部门的合作,强化反洗钱意识,初步形成了一支反洗钱工作队伍。利用晨会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反洗钱培训活动,培训活动采用灵活,有针对性的方式进行。培训主要围绕《反洗钱法》、《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等相关制度展开学习,主要目的是更深入地普及反洗钱基本知识,主要从应尽的反洗钱义务及未按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反洗钱有关知识。

另外,光大银行还通过培训提高全行员工对反洗钱知识的认知度。一是强化员工深刻领悟反洗钱的重要性。分行邀请人民银行反洗钱专家开展行内反洗钱人员培训,有效提高全员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全行反洗钱工作整体水平;二是强化临柜人员反洗钱知识培训。对临柜人员多次进行反洗钱制度及知识培训,尤其侧重于识别客户和交易、报告可疑交易的培训,不断充实和增强一线反洗钱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对可疑交易的甄别能力。强调柜面人员应主动“了解客户、认识客户”,提高反洗钱工作的主动性,将被动开展反洗钱工作变为主动承担反洗钱义务。

再次,认真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反洗钱工作的艰巨性,决定了加大力度宣传相关知识的必要性。反洗钱具有很强的社会公众性,在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同时,光大银行也有责任和义务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洗钱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反洗钱自我防范意识,使打击洗钱犯罪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在宣传反洗钱的同时,广泛开展问卷调查,以问卷的形式对周边公众做好情况了解。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对反洗钱基础知识的了解、洗钱的危害认知程度、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重要性的认识等情况,及时将调查结果进行总结归纳,对多数公众认识不够的方面,着重收集相关案例和知识点材料,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案,做好重点宣传工作。

最后,严格督促员工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和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客户身份识别是反洗钱的基础,我行严格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客户性质、账户形态以及交易等具体情况进行风险等级分类;对反复发生可疑交易的客户要作为高风险客户予以重点关注,并与有关业务部门共同甄别分析,在开立个人账户,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或连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查,并登记其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进行开户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在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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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反洗钱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5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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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银行业反洗钱力度的不断加大,利用银行系统洗钱的风险越来越高,洗钱者于是开始将保险产品作为其新的洗钱工具。保险业错综复杂的关系及保险产品功能的不断深化演变,客观上导致保险业面临更大的洗钱风险。随着反洗钱工作范围从银行业、证券业向整个金融业全面扩张的开始,保险业作为重要组成部分,亦是洗钱频发的高危地带。洗钱领域逐渐向保险业延伸,保险洗钱手段趋向多样化、隐蔽化、专业化,保险业反洗钱工作面临严峻考验,防范并打击保险洗钱成为目前金融业反洗钱的重点之一。同时,相对其他金融领域,由于保险本身的行业特征以及保险产品的复杂性,即除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外,还涉及保险代理、保险经纪等中介机构。以上种种方面势必导致保险业洗钱手段更多、更隐蔽。随着《反洗钱法》的出台,商业保险反洗钱机制不断完善,但仍存在缺陷。要有效地遏制保险洗钱,就必须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对金融保险领域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全面围剿保险洗钱活动。针对保险业面临的洗钱风险,保险管理者及从业者如何规避风险、防范风险,值得思考和研究。

一、我国洗钱的概念

所谓洗钱,是指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交易、转移、转换等各种方式加以合法化,以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人民银行2003年颁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将通过金融机构的洗钱行为所涉及的“黑钱”范围扩大,包含了贪污、贿赂、诈骗、逃税、侵占国有资产和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其实质是扩展了通过金融机构的洗钱行为的上游犯罪。洗钱活动不仅使违法所得合法化,而且还扭曲正常的经济和金融秩序,损害金融机构的诚信,腐蚀公众道德。作为现代社会资金融通的主渠道,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系统是洗钱的易发、高危领域。随着银行监管制度的不断严格和完善,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将黑手伸入保险行业,利用商业保险反洗钱机制的缺陷逐步向保险行业渗透。因此,在保险业中做好反洗钱工作已刻不容缓。

二、我国保险业洗钱的现状

目前,利用保险业洗钱在我国尚无法律上的明确界定,理论界一般将其概括为投保人利用保险机构使非法收益合法化,或者以将集体的、国家的公款转入单位 “小金库”化为个人私款或逃避纳税为目的的行为。目前在我国利用保险业洗钱的主要方式以后者为主,总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金退保

具体而言就是企业先以单位的名义用支票购买保险单,将巨额资金分散到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员工名义下进行投保。一般情况下普通员工对此一无所知。钱到保险公司账后,时间长短不一,投保企业就按约定退保,保险公司扣除手续费后,以现金的形式将钱打回到企业指定的个人账户上。中小型寿险公司甚至连手续费都不收,只要求企业的保费在自己的账上留存一个月或更长的时间,然后以现金的方式返还到企业个人账户上。如此,保险公司能获得短期融资而省去同业拆借的利息。

2、利用团险业务洗钱

在团体寿险业务中,投保人通过长险短做、夏交即领、团险个做等不正常的投保、退保方式,将公款转入单位“小金库”化为个人私款或逃避纳税的行为是洗钱行为的重要渠道。按照多数保险公司的规定,团体保险退保是有时间限制的,例如只能投保三年后才能退保,但是,由于团体保险的“单子”都比较大,面对高额保费的诱惑,对于经营压力巨大的保险公司而言,这些规定逐渐被掏空,不但何时退保可以商量,甚至退保扣除的费用比例也可以协商。在这里,保险已经失去了为被保险人提供风险保障的最基本职能,而成为当事人取得各自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同时,投保企业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利用较低的成本达到逃避企业所得税的目的。这种情况的团单,一般采用上年末投保而新年伊始退保的方式,这也是为什么每年年初团险退保量剧增的原因。除团险、骗保手法外,保险洗钱通用的手法还包括地下保单洗钱、犹豫期退保洗钱以及保险欺诈、长险短做、趸缴即领、违规退费等,此外,隐匿真实身份、虚报个人材料亦是常用的洗钱方式。还有利用人寿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进行保单贷款,洗钱者在购买了高额的人寿保险之后以抵押贷款的形式提取现金,然后让保单自动失效。

3、财产保险洗钱

财产保险洗钱的主要方式有保险欺诈、理赔欺诈和现金交易等。突出表现为退保和保费支付的时候,保险公司应客户的要求不选择银行划账,而是通过现金支付。另一种表面上是外汇保单,实际是用人民币来缴费,而理赔却是外币。

4、用黑钱购买奢侈品

比如用黑钱购买豪车,然后向保险公司全值投保,制造保险事故要求保险公司对其给予现金补偿。

5、地下保单

洗钱者购买地下保单,把钱打到业务员指定的国内账户,然后在香港签单,由业务员负责把钱从内地转到香港,从而实现资产转移。

6、银行保险洗钱

银行保险的核保标准较低、征询信息较少、成交速度快、手续简便,但现金价值却很高,洗钱者反而可以从银行划转保费。网上保险也是一种新型洗钱工具,根据电子签名法规定,保单生效,投保人就可以退保变现,这为洗钱提供了条件。

7、行贿保单洗钱

用寿险保单送礼,即由行贿者(洗钱者)进行巨额保费支付,受礼方退保变现。在企事业单位采购团险时,保险公司会虚增保费,成交后再向有关人员赠送大额保单,由其退保变现,这种属于上游犯罪的“贪污贿赂犯罪”的洗钱行为。

三、我国保险业反洗钱工作面临的问题

保险业经营中的洗钱活动,不但为其上游犯罪提供了资金通道和便利,助长了贪污腐败现象的蔓延,而且扰乱了金融、保险市场秩序。在日益严峻的反洗钱形势面前,保险业还存在许多制度与结构性的问题。1、通过保险业洗钱行为的法律界定尚不明确

法律规定的洗钱行为最显著的特征是资金来源为犯罪所得,最终目的是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目前,保险业通常所说的洗钱行为主要包括团险业务洗钱、违规退费洗钱、利用中介机构洗钱,其资金来源均是企事业单位的合法资金,其目的是化公为私或逃避税收,无论在资金来源上还是其目的均与现有法律法规所指的洗钱行为不同,从法律角度上说,这些行为更应被视作贪污、受贿或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而非洗钱行为。

2、保险业反洗钱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现行反洗钱法律法规尚未将保险业反洗钱问题囊括其中。首先是保险业可能存在的洗钱行为的上游犯罪,如贪污、受贿、腐败等未在《刑法》中加以明确; 其次是没有专门针对保险业反洗钱的部门规章,关于保险业洗钱的概念、方式及种类也没有明确界定;再次是保险业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切实可行的反洗钱办法,以及关于金融部门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办法。

3、保险业反洗钱制度措施不到位

在反洗钱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条件下,中国保监会为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实施行业监管。这些制度从根本上讲是为了堵塞保险洗钱通道,但在实施过程中,并没有从反洗钱的角度进行综合规划,使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仍处于自发状态,缺乏制度安排和有效组织,保险业反洗钱对策尚待完善。

四、保险业反洗钱建议

由保险洗钱方式可以看出,洗钱者能成功的原因之一是有保险公司的“帮助”,此外还存在监管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保险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待提高等问题。具体建议如下。

1、形成完整的反洗钱组织体系

保监会、银监会和证监会应加强联合,做好反洗钱工作,成立专门反洗钱研究机构,对洗钱活动中必经之路――银行账户严格把关,特别关注由保险公司账户转到个人账户的巨额资金,对其进行评估,有洗钱嫌疑的要及时上报,加强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降低反洗钱成本。

2、加强对保险机构的监管

(1)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2)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3)保险机构应尽力确定所有要求提供服务的客户的真正身份,保证保险公司不会与未能提供身份证明的客户进行重要的商业交易;(4)保险机构应通过具体程序,以保存内部交易纪录,以方便司法机关审查洗钱嫌疑人有关交易的历史资料;(5)保险机构应制定一套程序和政策,使员工能够通过上述洗钱的征兆识别可疑交易,并及时向有关司法机关举报;(6)保险机构的管理层应确保所从事的业务活动符合高度的道德标准及与之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7)保险机构在有关客户资料保密的规章或合同义务容许的范围内,应与司法机关充分合作;将反洗钱工作业绩加入到保险公司考核项目中,激发保险公司反洗钱积极性。保监会及相关部门可将由保险公司协助查获的部分洗钱资金作为打击洗钱活动的奖励给予保险公司。

3、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

首先要从法律层面完善保险业反洗钱监管的法律制度,做到有法可依。其次要建立保险业反洗钱利益补偿和利益激励机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便于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出台一系列政策重奖提供保险洗钱重要线索的人员,同时对合伙造假进行洗钱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务员要实行严惩;实行收缴黑钱利益部分返还制度,增强保险公司参与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随着国际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跨国洗钱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反洗钱需要各国间相互配合,建立国际反洗钱组织,相互借鉴经验,共同打击洗钱犯罪。

4、努力提高反洗钱监测技术水平

通过构建一套科学规范的反洗钱监测信息采集平台和分析系统,快速识别出各类潜在的具有洗钱特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并实时发出预警,使大额和可疑交易得以迅速确认并终止其后续交易。结合保险业特点,开发大额和可疑保单分析系统,保监会单独建立保险反洗钱信息化网络平台,分析每笔异常交易主体的全部信息,将收集的信息进行归纳分类,甄别与监测;同时设置明确的监控预警指标,为监管部门提供跟踪检查线索。

保险业经营中的洗钱活动,不但为其上游犯罪提供了资金通道和便利,助长了贪污腐败现象的蔓延,而且扰乱了金融、保险市场秩序。在日益严峻的反洗钱形势下,保险业还存在许多制度与结构性的问题。反洗钱工作任重道远,保险业所面临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每个保险人都应负起自己应有的责任,提高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不断开创我国反洗钱工作的新局面。随着反洗钱工作的不断宣传,保险代理人的防备意识将会提高;另外,随着反洗钱保险机构指引等立法文件的出台,相信这些问题都能有效解决。

反洗钱法十周年征文

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全面落实“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理念,按照“强机制、促转型、控风险、夯基础”的工作目标,以增强工作效力、效能、效果为中心,持续推进反洗钱工作转型,实现了从“规则管理”向“风险管理”的转变,反洗钱工作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显著提升。

完善管理机制 奠定工作基础

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以风险为导向,将洗钱风险作为风险防控的重要抓手,坚持把反洗钱工作与业务经营管理同部署、同考核,明确各级行“一把手”为反洗钱第一责任人,确保反洗钱监管政策的有效落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各级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定位,加大对洗钱风险管理的流程约束和责任分解,积极发挥各业务条线在客户身份识别、洗钱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了职责清晰、管理有序、责任分明的反洗钱工作机制。同时,不断加强反洗钱工作制度建设,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先后制订了《反洗钱工作基本规范》、《反洗钱客户风险评估和等级分类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切实将反洗钱风险防控要求融入业务流程和日常管理中。

加强系统建设 提供可靠保障

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根据洗钱犯罪活动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对“反洗钱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研究增加洗钱预警模型。目前,该系统有8个异常交易模型,基本涵盖了恐怖融资、贩毒、传销、非法集资等常见的洗钱犯罪活动,使可疑交易报告的准确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增强。同时,该系统实现了与所有前台业务系统的对接,能够对前台交易数据进行提取分析和实时预警,建立了可疑交易报告“系统提取+人工甄别”的监测模式,实现了业务数据全面覆盖和实时分析。2012 年,上报的涉嫌洗钱重大可疑报告,为公安机关破获特大网络传销案提供了重要线索和证据,得到了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的通报表扬。2015年酒泉市公安部门根据该行上报的“赵某疑似毒品犯罪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线索,成功破获了赵某等人涉毒案件。在此基础上,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充分利用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系统,逐步规范客户风险等级的评估及分类流程,建立了系统初评与人工复评相结合、系统评级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风险等级评定模式,实现了对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的五级分类。

创新工作机制 打造有力抓手

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不断探索创新反洗钱监测方法,注重分析成果的转化利用,建立了洗钱风险提示机制和洗钱类型分析机制。一方面,对监测发现的可疑交易账户,分析交易特征,针对不同洗钱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不定期向业务部门或辖属机构发布洗钱风险提示。近年来,共发布《洗钱风险提示》92份,提出严格开户准入、加强第三方支付监管等多项合规建议,有效防范了各类内外部风险。另一方面,定期开展洗钱类型分析,收集、分析辖内典型洗钱案例和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分析总结不同类型洗钱活动交易行为和资金运行模式特点,为建立洗钱风险监测模型提供了有效依据。

突出宣传培训 提升队伍素质

近年来,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建立反洗钱宣传培训长效机制,通过举办反洗钱人员培训班、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等举措,提升全员反洗钱履职水平,引导客户自觉遵守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为反洗钱法规制度的有效落实营造了良好环境。首先,突出培训的层次性。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开展不同内容的培训,针对管理层主要进行国内反洗钱政策规定、反洗钱国际通行标准、金融制裁等内容的解读培训;针对一线反洗钱人员更侧重于识别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分析甄别技巧的讲解。其次,突出培训工作的持续性。定期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2012年至今,辖内各级行通过集中讲座、召开运营主管例会等多种形式举办反洗钱培训306 次,累计培训人员5647人次。第三,突出宣传方式的多样性。农业银行甘肃分行发挥网点多、人员多、覆盖面广的优势,采取集中宣传、微信答题、有奖征文、制作反洗钱标语、发放反洗钱宣传折页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洗钱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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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证券公司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2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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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洗钱活动,规范营业部反洗钱工作,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营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银行及公司总部下发的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精神,多次组织员工认真学习,牢固树立反洗钱法律意识,认真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投资者教育工作。现将反洗钱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营业部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营业部为了保障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及公司制度,明确了反洗钱工作的目标和原则,确定了反洗钱工作小组人员设置及主要职责。

(二)营业部反洗钱工作制度和流程的制定情况:完善和下发了营业部相关细则和办法,将日期细化、具体,并将各项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上,营业部全体员工在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三)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设立营业部反洗钱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营业部各岗位、各项业务管理中涉及洗钱活动预防和监控措施,以及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保障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设立反洗钱专干:全面负责营业部反洗钱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以及与上级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

(四)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对可疑交易客户留存信息及相关客户资料再次进行审核、检查。并将核查内容和结果及时准确地反馈至合规管理部,并按照规定保存反洗钱工作核查底稿。严格按照《公司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反洗钱反馈记录。

(五)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的情况:

1、业务办理中客户身份识别情况:

(1)在开户环节对客户身份识别

在办理开户业务时,要求客户本人持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真实、完整地填写客户基本信息表格,业务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其他的身份辅助证明"、"公安信息查询网"核查客户身份证明文件相关信息,或通过现场征询、客户回访等方式确认客户的身份信息,认真、严格审核客户填写的信息内容,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准确录入客户信息,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职业、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信息。对所办理业务进行检查,各项业务办理均符合相关制度要求,未发现匿名、假名账户。

(2)客户相关信息资料变更

我部办理资金账户重要信息修改业务均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客户重新识别身份信息,要求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和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书办理变更手续,未为身份不明的客户办理业务或提供服务。

(3)客户转托管、撤销指定及大额资产转出业务

营业部在办理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业务、大额资产转出业务,经检查,业务人员在为客户办理此类业务时,均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业务流程和审批制度进行办理。

(4)其他业务办理过程中的身份识别,包括第三存管、变更存管银行、代办股份确权、清密、账户基本信息变更、开通委托方式等业务,营业部未开立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未为身份不明的客户开立账户或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5)客户风险等级划分

根据公司20XX年5月31日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营业部于上半年完成了所有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核查工作。

(6)20XX年全年营业部根据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标准对账户进行重新识别,并对客户账户的风险等级划分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审批程序规范;

2、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情况:

营业部严格按照《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业务资料、交易记录、反洗钱记录、客户回访记录。营业部反洗钱工作档案分为客户档案与反馈记录两类,客户档案由大堂经理岗负责保管,反馈记录由合规管理专员保管。

(六)宣传培训开展情况:营业部对反洗钱工作高度重视,积极参加各种相关反洗钱学习培训,并及时向员工传达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反洗钱工作。

1、营业部随文件下发及时进行员工的反洗钱相关培训,留存了相关培训记录。

2、营业部每月在营业部大厅举办反洗钱方面的投资者风险教育讲座。

3、营业部通过在投资者教育园地张贴《反洗钱知识问答》,大力宣传反洗钱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投资者对反洗钱的认识。

4、营业部针对投资者的需要,将《反洗钱法》装订成册,摆放于营业部显著位置。

5、营业部为了向广大投资者宣传反洗钱相关知识,营造宣传氛围,悬挂了"打击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秩序"的宣传条幅,在营业部入口处张贴证监会统一印制的反洗钱宣传海报。

6、通过向投资者发送反洗钱宣传短信,DVD滚动播放反洗钱宣传短片,客户自助交易系统及LED屏播放反洗钱标语等予以警示说明,使投资者对反洗钱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7、3月15日、10月30日、XX月4日员工走出营业部,组织员工选择人流量大、宣传群体较广的火车站广场、社区设立宣传台和宣传展板与市民投资者面对面接触,解答群众现场咨询,组织群众填写调查问卷,发放宣传资料。让过往群众认识了洗钱活动的危害性和进行反洗钱活动的重要性,增强反洗钱意识,从而更好地配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

(七)相关资料报送情况:营业部能够及时采集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及时、准确的将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人民银行。

(八)法定备案资料报送情况:营业部能够及时的报送反洗钱工作的法定备案资料。

(九)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营业部认真做好创业板投资者教育和规则宣传工作,积极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加强对投资者开通创业板的风险揭示工作。

(十)每周的合规工作:每周对营业部重要岗位、关键业务环节进行检查,包括在开户及各类代理业务流程当中,营业部能够按照规定进行客户身份的识别;每周对新开户的风险等级进行核查,营业部能够按照划分标准进行划分,并在客户分类信息中标注。以上形成周合规工作报告,共及时、准确反馈38次合规工作报告。

(十一)其他需向合规部报送的工作:每月前两个工作日,通过合规信息通道向合规管理部报送营业部上一个月的客户证件留存新增失效数和更新数,能准确、及时上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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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反洗钱的征文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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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反洗钱更是缺乏经验,在前进道路上还存在诸多问题和难点。我们的主管行长、营业部总经理非常重视这个问题,在我行先进的反洗钱系统的基础上,又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了严密、有效的反洗钱内控制度。严密性要求反洗钱内控制度必须覆盖银行的各个相关业务种类和业务部门,贯穿于有关的业务流程之中以及前台、中台和后台,避免存在漏洞和盲区。有效性要求反洗钱内控制度不应是大的空架子,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必要时还应细化要求,制定配套的操作规程;有效性还要求实行问责制,并且落实到位,奖惩分明,防止内控制度形同虚设、流于形式。

二、提高认识、增补人员。我行站在长远、全局的角度看待反洗钱的重要性,考虑到反洗钱的外部效应,增加反洗钱专职人员,保证反洗钱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反洗钱培训和考核。我行根据不同层级、岗位人员特点,有重点、多方位地开展反洗钱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反洗钱基本法律法规、具体的反洗钱业务操作及甄别可疑交易的技巧。

加强了对反洗钱人员的考核,并与奖惩挂钩,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我认为,我很幸运,在同事们的帮助下,深刻地认识了反洗钱,并在人行正确的领导下,开展着这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金融机构是反洗钱工作的主力军,我们会一如既往地把它做好,履行我们的四项义务:即制定反洗钱内控制度和设立组织机构义务;了解客户义务;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义务;保存记录义务。同时,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即合法审慎原则、保密原则和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除此之外,还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工作,即:让社会公众关注和了解反洗钱的知识,遵守反洗钱的法律法规,配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如有发现洗钱犯罪的线索及时举报。

反洗钱是一个巨大的社会工程,随着反洗钱体系的完善,相信我们会做得更好!反洗钱,我们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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