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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大结局是什么(实用19篇)

一部好的小说,需要有一个好的结局,各位,下面就是双面胶小说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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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结局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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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司白死了、丁墨在微博里确认大结局花店老板是徐司白的助理小姚、具体等番外吧

白锦曦不是女主真正的名字 文案:“几个月前,她已恢复身份,当年的一些案件,也证明是真正的“白锦曦”所为。她也领了新的身份证。不过,身旁的一些老人,譬如江城档案馆的周老头,还是习惯叫她“小白”,她也懒得纠正。”

到后面说了叫苏眠 男主要找的未婚妻就是女主。

小说中,结局S,也就是徐司白死了,徐司白虽然是犯罪七人团的大boss,不过他是真的爱白锦曦(苏眠),所以有很多书迷很喜欢徐司白,可是,在《美人为馅》中小白和韩沉才是主角,这是属于他们俩的故事,徐司白只是个匆匆过客。

作者简介:

丁墨:

超人气作家,其作品文思巧妙大胆,以独特的甜宠悬爱风格自成一脉,被读者赞誉:“又甜又刺激,又萌又感动”、“开创了全新的言情小说模式”。

其所著作品多次横扫女性网络文学网站年度排行榜冠军、销售金榜冠军,并被多家知名读者论坛全民票选为年度十佳言情小说冠军。已出版十余本言情小说,拥有简体、繁体、越南多个版本。

2014年,《你和我的倾城时光》《他来了,请闭眼》《如果蜗牛有爱情》三部网络大热作品出版上市,并雄踞各大图书排行榜,一举成为年度畅销图书。多家影视机构争购其作品影视改编权。

《美人为馅》在腾讯文学独家连载时就获得读者热烈追捧,横扫网站女生人气榜、读者推荐票选榜、月票榜冠军,成为2015年青春文学最值得期待的作品。

已出版作品:《你和我的倾城时光》《他来了,请闭眼》《如果蜗牛有爱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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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你好旧时光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5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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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旧时光》是青春文学作家八月长安所作的青春小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你好旧时光小说大结局,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你好,旧时光》的结局:

周周和林扬在一起了。

其他:辛美香最后出现是她家的小店关门,温淼去了新加坡没上高三,在那里遇到海葵,番外有提到。余周周的同父异母弟弟最后释然了,决定不再活在自己和妈妈造成的周周的阴影下。凌翔茜和蒋川在一起了。

小说简介:

由八月长安著作,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写给每个女孩的“成长之书”,带你重回“最美的时光”,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2009年12月由新世界出版社初版。

第一本属于八零九零后的记忆之书,那些长大的时光,满是无法替代的美好。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玛丽苏”是一种“自以为是主角”的病,我们都是患者。感染无须惊慌,它只宣告成长的开始。这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这或许也是你的故事。她是女侠、雅典娜、月野兔、花仙子、希瑞、白娘子……她以为所有人都爱她,世界等着她拯救。却没想到,这世界无人可以拯救,她所能做的,只是长大。彼得潘终于走完了小时候,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竟已遍地繁花盛开。

作品前言

2012版后记·神社的玛丽安

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到的是2008年12月31日的深夜,我裹着一件白色的毛线外套,从早稻田的留学生公寓溜出去,沿着门前的小路一直走到街角的小小地藏庙。

日本的习俗是在新一年的1月1日合家去神社祭拜祈福,我一个人在异乡,也不打算排长队去凑热闹。儿时物质精神都很匮乏,那一点点期待都被积攒到节日的那一天释放,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早已经对这一类的庆典失去兴趣和新鲜感。

不过我依然记得初高中时还会在每个新年前夕的夜里,点亮台灯为新一年的自己写一封信。

“亲爱的新一年的我,展信安。”

信里总结上一年的经验教训,给未来的自己提提建议,说不定可以总结出来一二三四的阶段性计划……合上日记本的那一刻,心中满足得仿若新一年真的会不一样似的。

人是需要仪式感的。仪式感让人活得庄重。

说真的,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我的日记本中“未来计划”甚至还包括考上哈佛这种话——也只有过去这么多年,我才敢笑嘻嘻地将当年那个小小的自己的雄心壮志公布出来。

计划这种东西,只有既相信自己也相信命运善待的人才有心力去制定。

所以渐渐被我放弃的“一二三四”,究竟是因为我不再相信自己,还是不相信命运会善待我?

异国他乡并不浓厚的新年气氛却让我忽然有了兴致,虽然并不清楚应该去哪里。可能是觉得自己即使不再给2009年什么特别期许,也至少应该尊重这个马上就从身边溜走的2008年。

或许只是想要站到街上,看着自己经历过的几百个日夜在灯红酒绿的街上聚首,然后一齐从东京的车水马龙中倏忽不见。

就在这时候忽然下起了雪。

我抬起头去看泛红的夜空。下雪最迷人的地方在于,当我努力仰起头向上看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要追寻他们最开始出现的踪迹——然而我的眼睛追不到它从天而降的漫漫前路,所能捕捉到的,只是它靠近我那一瞬间的无中生有。

无中生有,在路灯下给我的眼睛变了一个戏法,一刹那落了满身。

我一直都记得那一秒钟。人生中有那么多一秒钟,像落了满身的雪,都被我们在前行中抖落,也许就幸存那么一片,化成了水滴,落在心上。

我记得自己抬起头寻找雪花踪迹的瞬间。甚至我听见心底里有个声音说,你会记得这个瞬间,不为什么,总之你会记得。

可惜东京的雪总是下不大,再唯美的意境,一旦想到我那个美利坚室友说的“好像上帝在挠头皮”就会煞风景地笑出声。我就沿着小路走走停停,从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走进另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流浪猫偶尔会跳上人家的院墙,跟我走一段,然后又悄然隐没于夜色中。

就这样走到了街角的小地藏庙。

这种小小的地藏庙在日本四处可见,木头搭建的神龛,里面供奉着一个缠绕着红布条的石雕地藏,当然那块勉强能看出人形的石头很难让我相信他们真的雕刻过。

我从来没有去了解过日本本地的神话传说和这些地藏庙的供奉规矩,我一直是个很典型的中国人——对于神明宁可信其有,但是似乎又没有那么相信。

虔诚皆因有所求。

不过,留学期间,每每路过这里时我还是常常会驻足停留,幻想一下,这个小地藏眼中的这片管辖守护之地在一千年之中曾经发生过怎样的变迁,是不是几百年前也有一个赶路的少女停下来,坐在神龛边的树荫下歇歇脚?她当年歇脚的大树,不知怎么就拔地而起一片方方正正的高楼。

街角的地藏庙处在小路和主干道的交叉口上。我呆站了一会儿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倒开始心虚自己一直鬼祟地站在这里,看起来会不会很像图谋不轨的浪荡少年。

突然背后响起很温柔的声音。我回过头,一个经过主干道的上班族打扮的女孩子主动问候了我,指指地藏庙,问我是不是外国人,是不是想要写“绘马”—— 她说着就走向神龛前面的一排架子,上面已经用红色丝带系满了许愿的木牌。

许愿。多少年没有做过的事情了。

我在她指点之下买了这样一张十五厘米见方的小木牌,一面用来写字,另一面则画着和风海浪。

她笑着对我说新年快乐,然后消失在了十字路口。

留下我一个人对着木牌发呆。

巴掌大的地方,要写什么?

我跑去看架子上其他人写好的卡片,发现日本人的愿望和我们国人的愿望也没什么太大不同——希望临产妻子母子平安,祈求大学联考能够升入东京大学,马上要毕业了请神明赐我好工作……

大多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实现的事情。写在卡片上,既是祈祷,也是自我勉励。

这样的许愿,只是想要告诉神明:我相信我自己,我只希望当我足够努力的时候,你可以让命运善待我。

那么我自己呢?

什么事情是我自己真心希冀、可以足够努力、却不知道命运是否能够善待我的呢?

这三点里面,我最不确定的反而是前面两点。

我想要什么,我又是不是真的渴望到了愿意为之付出所有的地步?

命运善待我的时候,我是不是会足够坦然?

2008年12月31日时,我21岁。

我出生在北方,在北京读书,跑到东京去做交换生。我在很好的学校读书,我未来可能成为一个金融或会计从业者,做个上班族,在没有上一辈原始积累的情况下靠着自己闯入成年人的世界之中,为未来的自己勉强挣得房子和大城市户口,有一块不大的立足之地,生儿育女,留下很多遗憾的同时,也欣慰自己没有错过任何一步“正常的人生路”。

这样,有朝一日,我即使没办法成为什么大富大贵的人物,也至少能让我父母在和别人攀谈的时候,骄傲于自己女儿在人生指标check list(清单)上的主要选项上都打好了对勾。

“别人们”用世俗的眼光早早就划好了人生考卷的复习范围,我们就在这个题库内努力地答题,总归要及格才算是对得起父母。

这样一想,那么我的眼前就摆着太多可以写的东西。父母康健、朋友平安、功课进步、找到好工作、嫁个高帅富、赚大钱发横财、周游世界……

表面上我的欲望实在太普通真挚了,和所有人都一样,面面俱到寸土不让,膨胀拥挤到“绘马”完全装不下,恨不得标注“见背面”才好。

可是拿着笔的那一刻,我知道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忽然想起了玛丽安。

玛丽安不是一个人。它甚至不是一个具体的指代,但是在我的心里,这三个字却比一切都清晰。

玛丽安是一个咒语。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一个很不负责任的保健课老师,她懒得讲课,有时候就会糊弄我们这群学生,搬把椅子坐到讲台前跟我们胡扯些她昨天看过的电视剧、电影剧情,哄得班里的同学们如痴如醉。

可我觉得她的故事讲得逊毙了。

直到有一天她终于把她那裹脚布一样的电视剧讲完了,没话可说,忽然问有没有同学看过有趣的电影或者故事,到讲台前给大家讲一讲?

我鼓起勇气举了手。

可我没有讲任何我看过的电影电视剧。我张口就胡编了一个通体雪白的会预告死亡的鸟儿与一个患了心梗的老知青的故事。

那个时候我十一岁,老知青这三个字还是我外公教给我的,而外公就是因为心梗去世的。我甚至不知道知青到底指的是哪一群人。

那个故事把大家听呆了。我在讲每一句的时候,都不知道下一句会是什么,然而这个行为本身,让我痴迷至今。

这个世界最迷人的是人本身。人身上永远有故事。

怎样的人都会有故事。

我是那个讲故事的人,我却不知道自己将会讲出一个怎样的故事。我在精彩别人之前,先精彩到了自己。

当台下的同学们齐刷刷地用着迷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的王。

然后这个世界的王走下讲台,回到现实中,重新成为一个不快乐的小孩。表面顺从而乖巧,内在早熟又乖张,抗拒自我的生存环境,却又没有能力逃离,甚至连逃跑的念头都不甚清晰。

讲故事这件事情发生的那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一同去某个饭局。饭桌上大人们继续吹牛说闲话,说不过了就把各自的孩子们再拉出来一较长短。饭店里的电视机一直在放《狮子王》的第三部,我看得入了迷。

彭彭和丁满一直在寻找他们乌托邦一样的乐园,他们叫它“哈库那玛塔塔”(斯瓦西里语,寓意是无忧无虑的乐土)。我看着一只野猪和一只猫鼬在电视上寻找他们的“哈库那玛塔塔”,圆桌边一群喝多了的大人在吹牛吵闹、道人长短、攀比财富,狭隘的眼界和价值观是我脚下的土地,长出一片遮蔽天空的树荫,所有人都坐在这片树荫下乘凉嬉戏,一点也不想看一看远方。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也一定要有这样一个咒语。

在邻居叽叽喳喳念叨谁谁家的姑娘嫁到了局长家买了宝马车“可算有个好着落”的时候,在亲戚们说人生最大的成功就是赚得多嫁得好守着一方山头做山大王的时候……我一定要记得在心里不停地念这个咒语。它会是我的结界。

我知道这些有钱有房有车的标准未必不是幸福,那也是某些人的某种好人生。但是我害怕久而久之,耳濡目染,这些备受推崇的别人的“好人生”,会成为我潜意识的范本。我的翅膀还没长成,我飞不了;但真正令人恐惧的是,当我的翅膀长成,我却忘了自己要起飞。

所以我需要一个咒语,一个不需要很复杂,更不需要别人理解,但是只要不停地念着,就不会弄丢了自己的咒语。

我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选择玛丽安这三个字。我想这并不重要。即使过了很久之后,这三个字开始不再被我成长后的审美观所喜爱,它也始终刻在我的脑海里。

余周周心里有一个从未离开的小女侠。而玛丽安,则是我内心想要成为的人。一开始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后来开始有血有肉,随着我的成长,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内涵愈加丰富。

玛丽安是一个讲故事的小姑娘。

玛丽安是远方,是自由,是无限的惊喜,是从来不会被框定的未来。

我其实非常羞于向别人描述这个我根本描述不清楚、却非常轻易就能让你们误读的“玛丽安”,回头看我上面刚刚写下的那几行字,我发现,我对玛丽安这个概念的叙述完全跑偏了。

但是没有办法,我尽力了。

她本来就不是为了让别人理解而准备的。她是为了让我自己能够理解我自己。

我人生中大大小小的快乐和悲伤,坚持与放弃,每一次抉择,我都会在心里默念这三个字。

她是我印在心上的标签。

所以请你让我成为玛丽安。

我想要成为玛丽安。

……

我站在雪中面对着木牌,从讲台前和酒桌边,从十一岁的课堂上穿越回来,种种措辞和情绪在脑海中碰撞,可是笔尖却毫不犹豫地写下了这句话。

“亲爱的神明: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不求你帮我。我只希望,当我剥离了一层一层包裹着的欲望,你能看到我真正的野心。你是一个小小的地藏菩萨,你一直坐在这里,看见过高楼拔地而起,看见过大厦倒塌倾颓,阅读过无数人的许愿卡,看他们头顶形形色色的渴望在街上来来往往,看他们相聚又分离,得到或失去。

你见证过太多,我希望你见证我。

2008年的12月31日就这样过去了。

2009年的12月,《你好,旧时光》首次出版。

2009年12月到2012年,它经历了几次加印、再版,也让我经历了官司风波。

而如果你看得够仔细,你会发现,2008年12月31日,那个抬头去看雪花的瞬间,也在2011年被我从记忆里小心地拿出来,放在了《你好,旧时光》的番外篇《蓝水》里面。

2012年,它再次以崭新的面目出现在你们面前。

我从来不知道一本书会这样改变我的人生,但又觉得一切是顺理成章的。我的小小玛丽安已经等了我许多年。这许多年中,我曾经被别人的光环晃瞎了眼,妄图去成为一个踩着十厘米高跟鞋背着笔记本电脑今天法兰克福明天纽约证交所的精英女性,却发现自己实在不是这块料;也曾经因为成人世界的丑恶面目与赤裸裸的不公平气闷得嚎啕大哭恨不得自己的亲爹是李刚……我做过许多荒唐的事情,走过的弯路纠结成一圈又一圈。

但是不管怎么走,玛丽安都在路的尽头等我。

过程比结果重要——世界上可以有无数人对这句话提出反对,运动员、高考生、谈判代表、以及和死神赛跑的主治医师——然而作为一个作者,我对这句话的热爱超乎你的想象。

做错事,走错路,爱错人……“错”对我来说都是不存在的。

对一个讲故事的人来说,生命的过程就是结果。

我曾是那样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做一切事情都要留足后路,所以才去学自己并不喜欢的经管,因为好找工作,所以才没有在少年时期破釜沉舟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因为“没保障”。

我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对得很乏味”的人。

对玛丽安来说,这才是“错得太离谱”。

上一次再版的时候,我写过一篇后记,那篇后记可以说是送给所有患过幻想症的朋友们的。

但是这一次,请允许我自私地将这篇散乱的后记送给我自己。

我知道作为一个小说作者,我并不算天赋异禀,而且也没有足够努力。但是我知道,我已经做到了第一步。

因为《你好,旧时光》,我有机会重新成为了一个讲故事的人。我热情地去生活、去了解人、去听故事。我从来没有这样地自由和爱自己,因为我正在做一件让我快乐的事情。

我重新站上了小学四年级的那个讲台。

当然,我的野心不止这一点点。

可我相信世界这么大,我的野心再大,它也一定装得下。

八月长安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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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择天记结局原文

全文共 3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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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三十三年春,生了很多事情。

先是大周皇帝陛下颁布了一道旨意,要求离宫尽快推选出一位新的教宗。这件事情引了轩然大波,没有几个人知道,在颁布那道旨意之后,皇帝陛下坐在皇位上呆了很长时间,然后让师弟给圣女峰写了一封信。

太平道上也很热闹,中山王因为炸酱面的味道不对把新来的厨子骂成了牛屎。不远处的薛府,在大朝试里拿了第二名的薛业谨,出了天书陵第一件事情便是被母亲带着到处相亲,每天夜里长吁短叹。薛府旁边那座周通的秘宅则是被莫雨暗中收了过去,最近下朝后她最爱做的事情便是与娄阳王在这里研究酸萝卜怎么做才好吃,看来她是真的怀孕了。

前浔阳城奉圭君一直留在雪老城,据说是在学习歌剧的唱法,魔族的文明成果被大周王朝毫不客气地举世共享,最珍贵的通古斯大学者的研究笔记由朝廷与离山各自拿了一半。到现在为止,苟寒食已经三年没有离开过主峰,日夜与那些研究笔记相伴,秋山君则只是看了三天,便不顾父亲的苦苦恳求,单身离开,去往遥远的寒冷的雪原。待关飞白知道消息从汶水赶回来后,已经看不到他,也没有机会再问大师兄当年写给梁半湖的那封信里究竟是什么内容。

没有人知道秋山君去了北海,在那里他找到了伊春山人与镜泊山人。他没有隐瞒自己的意图,直接告诉两位山人,他准备在北海边生活很多年,等到对方自然老死,然后会拿着通古斯大学者的笔记解剖研究他们的身体,希望找到让魔族继续繁衍下去的方法。两位山人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他是个疯子,笑了笑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第二天清晨秋山君看到南客,才知道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只是看起来她的病没有好,反而有些加重。

他微笑说道:“巧了,我最近学一剑曲,你要不要听?”

……

……

世间一切都很好,唐三十六不怎么好。

在汶水城再如何嚣张也显不出本事,回京都又受不了折袖与七间那对狗男女秀恩爱的模样,老太爷身体健康,明显几十年里还死不了,父亲的毒已经全解,至少还能再活个几百年,他能做些什么呢?

他去了城外的桃花山,进了那家桃花庵,要了一杯桃花茶,一坐便是三个秋天,却始终没能得到回音。

落落过的也不好。春天的时候,她被正式封为太女,但那对她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除了读书练功画梨花之外,她最常做的事情便是看云海,手指下意识里搓着那颗石头,神情寂寥。

轩辕破没有继续领兵,也没有跟金玉律去种地,做了落落的侍卫官。

落落站在圆窗边看着云海呆的时候,他也在看着她呆,他知道殿下不会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因为殿下的修行真的很刻苦,而到了越过那道门槛的那一天,殿下便一定会去那个世界找陈长生。

暮色下的桐江如金带一般美丽。

小镇上的生活还是那样安宁而悠闲。

翠绿的竹牌倒在牌桌上,引来一阵惊呼。

清一色。

徐有容静静看着竹牌,忽然说道:“感觉不错。”

妇人与另外两个牌客正准备迎合两句,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她的这句话好像说的并不是牌。

……

……

终年缭绕圣女峰的云雾忽然散开,难以计数的珍禽异鸟从大6各处飞来,如朝圣一般。

一场秋雨洗桐江,世间各处都有感应。

王破站在梧桐树下,望向南溪斋方向,感慨说道:“了不起。”

他很清楚,当年徐有容没有随陈长生一道离开,不是因为南溪斋事务多,或是天下大局未定。

她只是不服气,她要自己离开。

当年陈长生在雪老城里破境入神圣,有各方面的原因,过程无法重复。

真算起来,徐有容进入神圣领域的年龄才是最小的。

……

……

离开之前,徐有容收到了京都寄来的一封信。

字迹很干净,和陈长生有些像,和余人也有些像。

信里的内容,是余人的原话抄录。

“三年后我会退位,把他找回来替我。”

……

……

有人比徐有容更早离开这个世界,她也是去找陈长生的。

黑衣少女走出深渊,望向前方那座雄伟至极的冰雪要塞,听着城墙上传来的喊声,满脸不解。

如果她没有听错,那些人喊的是龙骑士,但是风雪里飞来的不是一群蜥蜴吗?

……

……

陈长生蹲在溪边,用手帕仔细地擦拭干净水珠,起身穿过树林,越过栅栏,向着远处那座建筑走去。

头已经剪短,微微卷着,乌黑茂密,没办法再梳道髻,但看着也很清爽。

他穿着的衣服洗的一尘不染,和别的魔法学徒形成鲜明的对比。

或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论是学院里的教授,还是牧场里的那些大妈都很喜欢他。

陈长生现在是一名普通的魔法学徒。

在灰堡公国里,像他这样的魔法学徒有数万名之多。

他不担心会被人现自己的秘密、知道自己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学院有很多优秀的魔法师,甚至还有两名魔导师。

在魔法学院里,他表现的非常普通,无论是魔力波动还是念力强度,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微弱的魔力波动都可以随时消失,变成真正的普通人。

就算神明看到他,应该也无法现他的真实身份,因为他真正做到了神隐于内。

当他来到圣光大6的那一刻,现这里的天地间到处都是圣光。

那些圣光与他身体里的圣光本来就是相同的事物,二者自然交融,这也意味着他真正的做到了与天地相合。

是的,他现在是神隐境界,也就是天海圣后当年的境界。

别的人类来到圣光大6,应该不会像他这样得到如此可怕的提升,但也应该会变得强大很多。

天地之间到处都是能量。

数年前,苏离能够一剑斩断空间通道,想来也与此有关。

在中土大6的时候,他的剑虽然也很厉害,但应该强大不到这种程度。

当初在遗弃之地时,他曾经有过疑惑,既然伽蓝寺是空间裂缝,为何神明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王之策对他说,那是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现在他明白了原因。

神明在害怕。

他害怕人类来到圣光大6。

……

……

暮色落在窗户上。

陈长生走到窗边,望向学院外围的草坪。

草坪上,有很多老师与学生正在去吃晚饭,看见窗边的他,都热情地打着招呼。

看着人们,他忽然生出一些不舍。

到了离开的时候。

这几年他在学院里非常认真的学习,整个大6的历史、魔法知识、地理与人文相关的记录,都已经掌握的非常充分。

而且按照他的推算,有容应该快来了。

世界这么大,他担心她找不到自己。

他曾经打听过苏离的行踪,却一无所获,就连碰巧被他制住的一位红衣大主教都没有听说过。

能如此完美掩去行踪与消息的人只能是那位刺客领。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教廷在刻意阻拦消息。

他决定去一趟圣城,看看教廷的情形。

最重要的是,他确定徐有容一定会去圣城。

因为教皇在那里。

神圣皇帝与教皇是圣光大6最有权力的人,谁也无法确定,谁的权力更大。

可以确定的是,教皇是圣光大6的最强者。

他被称为最接近神的男人。

……

……

从绿弓郡到圣城,如果用最快的马车,需要一个半月,可以说得上是漫长的旅途。

很多旅客习惯在拉罗塞尔修道院稍做休整,补充一些食物。

陈长生看着盘子里的土豆泥与硬硬的黑面包与炸鱼,前所未有的开始想家。

很随便地吃完晚餐,他回到房间里认真的洗漱,十点钟的时候准时躺上床,开始睡觉,等待着五时醒来。

奇怪的是,不知道是因为窗外的月亮太过惨白,还是秋蝉最后的鸣叫太过凄厉,他始终没有睡着。

看着床前如霜般的月色,他决定接到有容,陪她在这里到处转转,然后就回去,不等落落她们了。

做出了决定,却依然不能平静,他还是睡不着觉。

陈长生没有挥手把修道院四周所有的秋蝉全部杀死,也没有召来一片阴云挡住月亮,披了件衣服去院外散步。

不知不觉,他走到了修道院的最深处,那是一座石堡,没有任何灯光,显得格外阴森。

对神隐境界来说,没有不知不觉这种事情,他早就已经觉察到了问题,只不过不想理会。

除了教皇等极少数存在,这个世界没有谁能够威胁到他,陷阱与埋伏更没有意义。

石堡地底有一座阵法,野草里到处都是无形的魔力线,即便是大主教与圣骑士这种层级的强者,都无法越过。

陈长生听到了呼救声。

呼救声来自地牢,拨开野草才能看到一个很小的通气孔。

地牢里没有点灯,但他能把里面看得清清楚。

关在地牢里的人,头上戴着被焊死的铁面具,穿着破烂的衣裳。

当惨白的月光落在铁面具上时,更是显得恐怖至极。

铁面具的缝隙里,生着杂草。

也不知道这个人被关在这里多少年了。

那个囚犯看到了陈长生,狂喜至极,甚至有些疯颠,不停地用铁头撞着墙壁。

陈长生静静看着他,等着他冷静下来。

“老师,救我!”

铁面人趴在通气孔上,用颤抖的声音哀求道。

陈长生问道::“你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是奥古斯都。”

陈长生说道:“你在等我?”

很明显,修道院里被人做了手脚,刻意引着陈长生来到这里。

能够悄无声息影响陈长生的判断,必须要说,那个人的境界高深难测。

陈长生更是从这种安排里闻到了某种熟悉的味道,所以他这时候心情不错,愿意听听对方准备说些什么。

“一位自称旅行者的先知曾经告诉过我,只要我耐心等等,真诚祈祷,您便会来收我为学生,救我出去。”

铁面人明显没有撒谎。

自称旅行者,也只有那位才会闲的无聊做这种事情。

“你怎么判定那个人就是我?”

陈长生问道。

铁面人有些激动说道:“完全无视黎塞留那个恶贼设下的禁制,那就必然是您!”

陈长生记得,那位叫黎塞留的红衣大主教是神圣皇帝的支持者。

“你到底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确实叫奥古斯都,曾经被封圣骑士,是神圣皇帝的孪生弟弟,已经被关在这里很多年了……”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再次颤抖起来,显得非常痛苦,充满了怨毒的情绪。

他的目光里自然没有这些情绪,满是希冀与紧张,害怕陈长生就这样离去,隐有泪光。

很简单的一句话,便能推演出来一个很常见的宫廷故事。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要去圣城,我们可能不顺路。”

铁面人焦急说道:“一定会顺路!一定会顺路!就算您要去地狱,我也会毫不犹豫跟随您的脚步!”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要去的地方是神国呢?”

……

……

(全文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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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人民的名义小说结局

全文共 2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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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人民名义》剧中的汉东检查院反贪局局长陈海和陆毅饰演的侯亮平这一对好兄弟,老同学已正式见面,即将一起在反腐第一线战斗。但没想到的是,陈海竟出车祸了!陈海最后到底死了没?以下是小编带来关于人民的名义小说结局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陈海与侯亮平通电话说,将要去和一位举报人见面,将会拿到重要证据。侯亮平的兴奋、激动难以言表,知道H省的反贪腐战斗肯定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持重的陈海同学没有十二分的把握是绝对不会这样说话的。陈海和他通这个电话时,正沿着斑马线过马路,一辆卡车闯红灯直冲了过来!车头正撞中陈海,把陈海整个人都撞得飞了起来。陈海的电脑提包飞到了绿化带的草丛中,马路中央一摊鲜血,浸泡着一只轧变了形的手机。

据称,这是一个酒驾司机造成这桩意外交通事故。侯亮平不相信这是车祸。功败垂成啊,只有身为战友的他知道陈海距离那巨大真相有多近!也许已经近在咫尺了!否则,陈海不会遭此杀身之祸。这是有人暗下毒手,杀人灭口!侯亮平的心在滴血,火炙般地痛,与陈海相处的桩桩往事在眼前不停闪现,悲哀阵阵袭来……侯亮平坚定的说:是遇害,不是车祸!陈海告诉我,他马上要和一个举报人见面,将会拿到过硬的证据。正因为事关重大,他才想飞北京亲自汇报!

据小说介绍,陈海车祸后伤势很重,昏迷不醒。陈海即使能活下来,十有八九也会变成植物人。可惜了这么一位好的同事竟遭如此的黑手!更没想到的是,对陈海暗下毒手,杀人灭口的竟然是昔日的同窗好友,现任的公安厅厅长祈同伟!

据原著小说介绍,祈同伟如此策划陈海车祸的:

侯亮平和赵东来联手,正在彻查陈海车祸和刘庆祝死亡案,而且很有可能已经部分逼近了真相。尤其是陈海的车祸,现在看来恐怕和面前这位大弟子不无关系,甚至就是祁同伟策划的!但他不能问,这张牌他可没必要看,君子远庖厨嘛!

祁同伟太可恶了,却非要他看,不准他离庖厨太远。于是血腥味开始在空气中弥漫。高老师,事到如今,有些事我不得不说了,其实我们面临的危险超出了您的想象。丁义珍是危险人物,还有个危险人物就是陈海。高小琴手下的财务总监刘庆祝向陈海举报了我们,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得被迫采取断然措施!高育良无法回避了,冷冷看着祁同伟。那个会计就旅游死?陈海就遭遇了车祸?提到那位不幸的学生,当老师的激动起来,他双手握拳在空中挥舞着——祁同伟,你说你,怎么能对陈海下得了手呢?陈海是你和侯亮平的同学朋友啊!

随着剧情的发展,许多网友好奇要剪掉陈海氧气管的凶手是谁呢?陈海最后结局会醒过来吗?

据悉,在《人民的名义》中,陆亦可非常担心陈海的安全,一天不把凶手绳之于法,自己就一天不得安宁,而侯亮平决定以静制动,不能乱了方寸。

后来赵东来告诉侯亮平,有人想暗杀陈海,想杀人灭口,侯亮平觉得,陈海现在没有任何的反抗能力。但是有人偷偷潜入医院,趁外面抢救病人正混乱之计,将陈海的氧气管剪断了!

果然和小编想的一样,“剪氧气管”这个场景已经被小编梦到了!

其实,从陈海车祸事件中就能看得出幕后的人想置他于死地,根本没想留活口。但是陈海命大,捡了一口气。

不过,这次“剪氧气管”事件的幕后主使是谁呢?

小编脑子已经浮现出祁同伟那张阴险的脸了。相信大家已经被剧透的差不多了吧,据悉,陈海车祸事件的幕后主使就是祁同伟。

因为山水集团的财务人员主动提供线索给陈海,祁同伟马上就要暴露了,只好先下手为强。而祁同伟的情妇是山水集团老总高小琴,自己也有股份在山水集团。

所以,祁同伟作为公安厅厅长为了自己的私利残害了自己的同窗好友。而令祁同伟没有想到的是,陈海虽然昏迷不醒但是还是活下来了!

而随着剧情的播出,李达康的妻子欧阳菁也被抓捕归案,蔡成功也被监禁。众所周知,蔡成功的大风厂和高小琴的山水集团因股权引起争纷,而高小琴和丁义珍有来往,丁义珍又和欧阳菁有来往,而蔡成功和丁义珍一起经营过煤矿。

总之,这几个人都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抓住一个就能一发动全身。

其实在播出的剧情中,大风厂和山水集团的股权纠纷案已经明朗了。

因为丁义珍和蔡成功一起开过煤矿,便替蔡成功要了三千五百万的安置费,高小琴被逼无奈,只好和蔡成功签补充合约。

这些钱刚已到账,就被向法院申请冻结蔡成功账户的民生银行划走了,其实蔡成功事先不知道他的账户被冻结了,蔡成功和四大银行一共贷款5,6个亿,其实这些就是他和丁义珍设的一个局,一起坑害山水集团的。

多亏城市银行终止了蔡成功的贷款请求,否则会有烦,蔡成功一共欠连本带息将近十个亿。而蔡成功之所以和侯亮平举报自己,是想借侯亮平把他自己保护起来。

经过这个事件之后,侯亮平觉得侦查方向错了,但是一一六背后的问题和职务犯罪问题依然存在,让大家重点关注高小琴。

而在接下来的剧情中,高小琴就成为了重点关注对象,祁同伟一伙人肯定意识到了危险的存在。所以要尽快的除掉唯一知道实情的陈海。

小编猜测祁同伟一伙人的可能性很大,毕竟一开始车祸事件就是他指使的。而网友们也会怀疑,会不会有另外一帮人也想陷害陈海呢?

从目前播出的剧情中,陈海正是因为掌握了山水集团的有力证据,才会遭此惨遇。但是小编并没有发现陈海对其他人有威胁,所以认为祁同伟的可能性极大。

而大家最关心的是陈海被剪掉氧气管之后活下来了吗?

据范子文介绍,他的大多数修改意见与检察工作的具体业务有关,艺术方面偶尔也会提出建议。比如汉东省检察院前任反贪局长陈海的人物命运。原本的设计是车祸去世,但经过研究后决定,让他最后醒来。

“最后要让大家看到信心,正义战胜了邪恶,光明战胜了黑暗,要让大家看到希望。”

而陈海的扮演者黄俊鹏也给了确切的答案:“别担心噢,亲爱的喜欢陈海的朋友们!后面我会醒过来滴!往下看噢。”

所以大家不用担心了,陈海是会醒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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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一粒红尘》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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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红尘》是畅销书作家独木舟与人生并行的转型之作,上市后便多次荣登开卷榜、各地图书城等各种图书销售排行榜,是2014年销量与口碑齐赞的畅销佳作。《一粒红尘II》是“红尘”系列结局篇。

《一粒红尘》小说的大结局:

闵朗去了s城;

乔楚把徐晚来的店烧了,然后乔楚入狱了对闵朗心灰意冷;

邵清羽和汪轲结婚了怀孕了回到邵家了;

何田田和蒋毅结婚了;

简晨烨和叶昭觉分手之后和辜伽罗在一起,但是辜伽罗发现简晨烨还爱着昭觉就和他分手了;

齐唐喜欢叶昭觉,叶昭觉开了一家饭团烧店倒闭了走投无路回到齐唐的公司又辞职,和陈汀一块办了个婚纱店,后来虽然没明说但是叶昭觉和齐唐在一起了。

小说结局不是皆大欢喜

但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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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妖神记小说结局介绍

全文共 5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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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神一出,谁与争锋。最强妖灵师聂离因为一本神秘的时空妖灵之书重生年少时代,修炼最强功法、最强的妖灵之力,踏足武道巅峰! 前世的仇人,全部清算。既然重生,这一世我便是主宰一切的众神之王,让一切都在我脚下蛰伏颤抖吧。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妖神记小说结局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妖神记》小说版由作者“发飙的蜗牛”独自在“起点中文网”进行连载,文章趋向于东方玄幻,全书以主人公前世所携带的《妖灵时空之书》将其灵魂穿越回少年时代为文引,讲述了今生主人公绚丽多彩的传奇故事。文章条理明朗,叙述激情澎湃,但偶有排版错误及用词不当,阅读之时需揣摩文意。

小说版起初为一日两更,后周更、月更(看作者心情),第一百三十三章起收费阅读。

作者简介

发飙的蜗牛,真名王泰,男,生于1987年3月25日。籍贯浙江台州,临海人,东华大学06级,从大学开始抱着尝试的心态踏上了创作之路从而一发不可收拾,现为起点的签约作者。著有《网游洪荒之神兵利器》、《网游之练级专家》、《贼胆》、《天域神器》、《无上龙脉》、《重生之贼行天下》、《独裁之剑》、《九星天辰诀》、《神纹道》等作品。

蜗牛的写作风格偏向热血快餐爽文,大多是网游类主题小说,因社会阅历及人生经历所限而拙于写实及细节勾画,与另一网络写手失落叶同为小白升级流网游作品代表人物,曾凭借成名作网游作品《重生之贼行天下》夺得起点月票月度冠军。《妖神记》是其向玄幻题材的转型之作。

角色介绍

聂离

融合妖灵:影妖(一次异变神级成长刺客妖灵)、虎牙熊猫(一次异变神级成长狂战妖灵)、圣血翼蛟(【异变】神级成长龙血妖灵)

出身:天痕世家(二十个贵族世家之一,原贵族世家最末,后因聂离崛起)

灵魂海:红色灵魂海、前世呈现散乱的形状、无属性

灵根:天灵根八品(在测完结束前便抽回手,疑似是天灵根九品)、前世只有地灵根七品

修法:天道之力(天道神诀)、法则之力(光明、黑暗、死亡)

武器法宝:梦魇妖壶、天陨神雷剑、万里河山图、时空妖灵之书残页等

灵兽:金蛋

故事的男主角,光辉之城没落世家的子弟,为人重情重义,运气绝佳,善于思考。

前世在经历了九死一生的逃亡后,聂离独自活了下来,穿越了无尽荒漠、剧毒森林等地。尽管天赋一般,但聂离凭借着自己对生存的敏锐,踏寻了整个圣灵大陆。直至被圣帝和六只神级妖兽围攻,力战而亡。凭借时空妖灵之书,灵魂重生,回到了十三岁。

今生的他重回光辉之城,聚集伙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重新向着巅峰强者迈进。因修炼天道神诀,最多可融合七只妖灵。洞察力惊人、头脑灵活、思维敏捷,擅长布阵、炼药、镌刻铭文及鉴别宝物。拜冥为师在羽神宗潜心修炼。现成为羽神宗宗主。

前世共有两位伴侣,初期为叶紫芸(情人),叶紫芸(挚友)死后聂离来到龙墟界域,遇到萧凝(基本确定为肖凝儿化名)。

叶紫芸

漫画版少年叶紫芸

融合妖灵:风雪皇后(神级成长 )

出身:风雪世家(三大巅峰世家之一)

灵魂海:青色灵魂海、冰凰形的灵魂形态、风雪系

灵根:天灵根九品

修法:九转冰凰决

武器法宝:深邃宝石、风雪灵珠

光辉之城传奇妖灵师叶墨孙女、光辉之城城主叶宗女儿、叶家嫡女,聂离前世今生挚爱之人。心地善良、大家闺秀、天赋绝顶、饱读诗书。与肖凝儿为发小,并称“圣灵学院女神”。

前世为保护聂离,死在妖兽手里。前世死时为黄金级一星妖灵师。

今生被聂离义无反顾的追求着,并被其赠予九转冰风诀(功法)、风雪皇后(妖灵)、风雪灵珠(法器)。光辉之城大战后与聂离订婚,在前往龙虚界域前,亲眼看到父亲被妖主所杀,冥界通过测试后拜灵韵为师,毅然前往龙虚界域修行,升为天命后被聂离赠予异变的神级成长龙血妖灵。在天音神宗秘境闭关修炼期间,被天音神宗视为天才,未来天音神宗宗主。

肖凝儿

漫画版少年肖凝儿

融合妖灵:风雷天雀(神级成长),赤雷神鸟(【异变】神级成长龙血妖灵)

出身:翼龙世家(七大豪门世家之一)

灵魂海:绿色灵魂海、翼龙形、风雷系

灵根:天灵根九品

修法:风雷翼龙决

肖家嫡女,除聂离外对待他人冷若冰霜,被圣灵学院的学生们称为“冰美人”,天资聪慧。与叶紫芸是发小,并称“圣灵学院女神”。

前世修炼不当,顽疾缠身,卧床两年,修为大减。性格坚强,因不愿嫁给神圣世家的沈飞而出走,独自前往圣祖山脉中的黑魔森林,下落不明,但可能生还并前往了龙虚界域,并化名萧凝。前世失踪时为白银级五星妖灵师。

今生被聂离治好顽疾而心生感激,勇敢追求着聂离(在小说456章聂离承认她是自己的女人),被聂离赠予风雷翼龙诀(功法)、风雷天雀(妖灵)。后拜灵韵为师,前往龙虚界域修行。与叶紫芸同被天音神宗视为天才,在随师门拜访羽神宗时被聂离赠予异变的赤雷神鸟(妖灵),并决心回到天音神宗为聂离收买人心,为聂离的未来铺平道路。

杜泽

少年杜泽

融合妖灵:冥虎(神级成长)、天麟妖兽(幼崽)

出身:杜氏宗族

灵魂海:黄色灵魂海、天麟雷云形态、雷火系

灵根:未知

修法:天麟决

聂离生死与共的兄弟,其人重情重义、有勇有谋。虽然家境不好,但无论前世今生,杜泽都很努力,其天赋不错,凭着一己之力,在前世成为了一个黄金妖灵师,带领家族走出贫困。

前世光辉之城破城时,为了光辉之城奋战到最后,直至战死。

杜泽前世

今生与聂离依然是好友,在圣灵学院时为平民子弟的领袖,被聂离赠予天麟决(功法)、冥虎(妖灵),天麟妖兽(妖灵)。后前往龙虚界域修行。

陆飘

融合妖灵:赤血魔豹(神级成长)

出身:陆家 (小型贵族家庭)

灵魂海:红色灵魂海、赤阳形状、混沌系

灵根:天灵根五品

修法:混沌圣灵诀

聂离生死与共的兄弟,虽然满嘴放炮、油腔滑调、并且好色,但很讲义气,为人机敏。

前世光辉之城破城时,为结为夫妻的萧家小姐萧雪慷慨就义。

今生与聂离依然是好友,被聂离赠予混沌圣灵诀(功法)、赤血魔豹(妖灵),未婚妻为萧雪。后拜冥为师,与聂离一起前往龙虚界域羽神宗修行,升为天命后被聂离赠予异变的神级成长龙血妖灵,并与聂离在大世界里共创“妖盟”。

卫南

融合妖灵:风灵兽(神行系)

出身:平民

灵魂海:红色灵魂海

灵根:未知

前世他们都是杜泽的得力助手,很讲义气,对杜泽忠心耿耿,光辉之城破灭时与杜泽一同战死。

今生依然追随杜泽,得到聂离认可和帮助,目前在龙虚界域修行。

朱翔俊

融合妖灵:未登场 (圣火系)

出身:平民

灵魂海:红色灵魂海

灵根:未知

前世他们都是杜泽的得力助手,很讲义气,对杜泽忠心耿耿,光辉之城破灭时与杜泽一同战死。

今生依然追随杜泽,得到聂离认可和帮助,目前在龙虚界域修行。

张铭

融合妖灵:未登场 (圣疗系)

出身:平民

灵魂海:红色灵魂海

灵根:未知

前世他们都是杜泽的得力助手,很讲义气,对杜泽忠心耿耿,光辉之城破灭时与杜泽一同战死。

今生依然追随杜泽,得到聂离认可和帮助,目前在龙虚界域修行。

萧雪

出身:光辉之城萧家(与陆飘家族为邻居)

融合妖灵:未登场

灵魂海:未知

灵根:未知

与陆飘相爱,具有不错的修练天赋。前世在聂离和杜泽的见证下结为了夫妻,今生为陆飘未婚妻,是陆飘惧怕之人。与叶紫芸、肖凝儿一同拜灵韵为师,前往龙虚界域修行。

段剑

出身:黑龙世家(龙族混血)

融合妖灵:未登场

灵魂海:未知

灵根:未知

来自黑狱世界,背负血海深仇,经聂离激化龙血后,拥有传奇武者都无法伤害的身体。自恃终身为聂离的仆从。光辉之城大战时以一人之力拖住沈泓。后与妖主一起拜师前往龙虚界域修行。

羽焰

火之灵神,实为龙墟界域大帝级女神,金焰神女,身化天神祖地镇压圣帝的一道魔骨,本命心火掉入小玲珑世界重身为火之灵神并且实力仅为天命级,且封闭了自己前身的记忆,在小玲珑世界远古时代人类和妖兽大战时神格崩碎,失去肉身,被妖族封印在黑泉之地。

后在黑泉之地传授聂离法则之力,并在聂离的帮助下加快重塑神体。体内有五道金色光芒,为羽焰女神的本命所在。

现随同聂离一同在龙墟界域修炼,藏在万里河山图中,后来恢复记忆疯狂修炼中

萧语

出身:冥域世界

融合妖灵:未登场

灵魂海:未知

灵根:天灵根七品

修法:万道鸣龙诀

为小玲珑世界冥界掌控者“冥”的义子,实为女性,聂离朋友,在九重死地相遇,与聂离产生友谊。一起进入龙虚界域羽神宗修行。天赋卓越,拥有天灵根七品,可惜修炼并不得当,导致修为长期处在地灵界。在聂离帮助下成功进入天命级,被聂离赠予神级成长性龙血妖灵。看到聂离与其他女孩子在一起,喜欢聂离经常吃醋。

龙羽音

出身:龙印世家(羽神宗三大家族之一)

融合妖灵:未知

灵魂海:未知

灵根:天灵根七品

修法:未知

龙印世家嫡系宗亲,第七顺序继承人,与应月茹为师姐妹。性格娇蛮,内心孤独,身材火爆,面容绝美。

前世因应月茹杀师而报复,杀害应月茹,桀骜不驯,霸道至极,一手造成了羽神宗的分裂,为聂离不共戴天的仇人。

今生被聂离教训后,收敛秉性,崇拜聂离并拜其为师,是龙印世家的天才少女,为胡勇未婚妻,但自己并不承认,除聂离外对其他人依旧冰冷蛮横。

喜欢聂离,在聂离策划下开始争夺龙印世家家主。

顾贝

出身:顾氏世家(羽神宗三大家族之一)

融合妖灵:龙骨翼虎(神级成长龙血妖灵)

灵魂海:未知

灵根:天灵根七品

修法:未知

自称贝爷,顾氏世家的嫡系。为人放荡不羁,著名的浪子,但实际重情重义,忍辱负重,与陆飘臭味相投便称知己,剑法超群。现已悟通剑意。

前世成为羽神宗的支柱,剑法出神入化。

今生跟聂离、陆飘成为至交,在聂离的帮助下成功夺取顾氏世家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位,与聂离、陆飘在大世界成立“妖盟”,并逐渐把其发展壮大。

光辉之城

天痕世家

聂雨

聂离堂妹妹,六七岁的小女孩,具万中无一的天痕之体。前世达到了黄金级妖灵师,一直庇护聂离和天痕世家。今生被聂离赠予天痕之体的修炼法决,修为突飞猛进,后于聂离一起搬到城主府居住,在聂离的指导下达到黑金级巅峰。

聂海

天痕家族家主,黄金一星妖灵师。

聂恩

天痕家族长老,和聂离属同一分支,黄金三星武者。

聂鸣

聂离父亲,与聂开是亲兄弟。后来接任明堂执事一职,负责掌管财务。

聂开

聂雨父亲,比聂鸣小三岁,与聂鸣是亲兄弟。后来接任农事堂执事一职,负责掌管药草、农作物的种植。

肖芸

聂离母亲。

苗玲

聂雨母亲,聂离婶婶。

聂冲

聂离邻家家主。

聂龙

聂冲儿子,青铜一星妖灵师。

聂晓风

二十多岁,白银二星妖灵师,在聂离资助下得到卓越级成长性的白银妖灵。

聂晓日

两兄弟年龄比聂离要大上几岁,白银一星武者,曾打了天翎世家的人。

聂伟

原天痕家族的执法长老,聂晓风、聂晓日的爷爷。後来在杨欣的压力下除去职务。

聂羽

二十多岁,白银二星妖灵师,在聂离资助下得到卓越级成长性的白银妖灵。

风雪世家

叶宗

风雪世家家主,光辉之城城主,叶紫芸的父亲。风雪世家第五辈天赋最强的存在,光辉之城第二战力。平日里不苟言笑,为光辉之城尽心尽力。曾在天幻圣境里面,得叶延始祖教习七篇修心之法。前世为黑金级五星妖灵师。今生进阶至传奇妖灵师,为守护光辉之城被妖主击杀。

融合妖灵:黑鳞地龙、风雪巨猿。

叶墨

传奇妖灵师,叶宗的父亲,叶紫芸的爷爷,光辉之城第一战力,神级的存在。孩儿时是平民,入赘风雪世家。体内具有风雪灵神的灵格。喜欢到光辉之城外探寻秘境。现在代替死去的儿子叶宗守卫光辉之城。

融合妖灵:天翎圣鸟。

叶寒

叶宗养子,天赋卓绝,拥有青色灵魂海。二十岁,便已黄金级三星妖灵师。可惜为人城府极深,心胸狭窄。因不满叶宗的决定,而将其刺杀叛变,后投靠黑暗公会,再逃到巫鬼世家,在九重死地受聂离重伤后跌入深渊,下落不明。

融合妖灵:金甲地龙。

叶修

风雪世家排名第三,黑金妖灵师,修为仅次于叶墨和叶宗。经常跟着叶墨四处游历,很少呆在光辉之城里。曾进入天幻秘境受叶延始祖教导。

叶朔

风雪世家排名第四,仅次于叶墨、叶宗、叶修,为人低调,主管情报暗杀类工作。为聂离在圣兰学院时在外旁听的神秘人物。

叶胜

圣兰学院副院长。学识渊博,爱惜人才。

叶鸿

风雪世家年轻一辈的领头。

薛姨

叶宗二任妻子,铭纹师,平日教导叶紫芸学习,曾自叹不如聂离,并称聂离为铭纹大师。

神圣世家

沈鸿

神圣世家家主,光辉之城第三战力。在位时勾结黑暗公会,打压光辉之城各世家,并暗中杀死叶宗妻子。城府极深,老谋深算,在光辉之城大战中被段剑牵制,后因畏惧万魔妖灵阵的法力逃走时,被叶宗用剑贯穿身体而亡。

融合妖灵:圣火鹏雕。

沈飞

神圣世家谪系大公子,黄金级一星妖灵师。为人风流,沾污不少女性。原本与肖凝儿订立婚约,但肖凝儿对此则极其反感。后随神圣世家的背叛而被擒获。

融合妖灵:赤炎黑虎。

沈越

神圣世家嫡系二公子,聂离同班学生,青铜一星妖灵师。前世与叶紫芸达成婚约,但结婚前光辉之城破灭,弃城而逃。后随神圣世家的背叛而被擒获。

沈秀

沈鸿的妹妹,原学院老师,白银级妖灵师。为人尖酸刻薄,因与聂离打赌赌输而辞职。在光辉之城大战时被风雪世家高手打成重伤,被擒获。

融合妖灵:烈焰妖狐。

沈冥

神圣世家执事长老,白银妖灵师。

融合妖灵:雪熊。

沈宁

二十岁,白银五星妖灵师,神圣世家附属分支的子弟。与聂离在天才之战中交锋,败北。

融合妖灵:圣焰妖熊。

沈啸

二十三岁,黄金级一星妖灵师,神圣世家附属分支的子弟,经常跟沈宁一起修炼。与聂离在天才之战中交锋,败北。

融合妖灵:龙炎枭鹰。

沈元

神圣世家长老,黑金级一星的武者,能发动影魔之术,在光辉之城大战中被叶修发动的风雪灵神击杀。

沈旭

神圣世家长老,黑金级一星的武者。

沈炎

神圣世家强者,黑金级武者。因挑衅聂离,被段剑一脚所废,震惊整个宴会厅。

炼丹协会

古炎

炼丹协会会长。满头白发,已经六十多岁,高级炼丹大师。前世古炎跟城主一起战死。

杨欣

二十多岁的美女,曾为孤儿。炼丹协会理事。前世掩护光辉之城的居民们转移时被妖兽杀死。

穆阳

初级炼丹大师,聂离的主考官。

呼延明

初级炼丹大师,聂离的主考官。

小兰

初级炼丹学徒,炼丹师协会大厅负责接待的人。

圣冥世家

陈剑林

圣冥家族谪系独子,圣冥世家未来继承人。为人豪爽、有骨气、恩怨分明。前世在光辉之城破城时战死,斩杀了叛逃的神圣世家六名成员。今生为十五岁,青铜级五星妖灵师,具有一班跟随者,喜欢寻宝,被人称为“陈少”。

翼龙世家

肖云峰

肖凝儿父亲,翼龙世家家主。

肖翼

翼龙家族长老,曾对肖凝儿有偏见,是肖凝儿嫁入神圣世家的策划者。

呼延世家

呼延雄

呼延世家家主,呼延若兰父亲,是风雪家族的左膀右臂,为人粗中有细。

呼延若兰

呼延世家家主女儿,十六七岁的大美女,心气高傲,白银级三星妖灵师。前世为呼延世家代家主,黄金级一星妖灵师,光辉之城破城时战死。今生曾经喜欢叶寒,在赏识聂离的才能后,公开宣告要追求聂离。是聂离较为头疼的人之一。

黑暗公会

妖主

前身为大帝级强者,在反抗圣帝时陨落,这一世因为仇恨创立黑暗公会。为施展了灵宿的人,杀人无数,现具有无上之体,修炼黑狱法则,通过冥界掌控者测试在龙虚界域修行,在小玲珑世界杀害叶宗,后来得到道藏祖师传承,目前是聂离复仇的对象。

融合妖灵:八臂魔怪。

鬼煞

黑暗公会黑金级高手。

融合妖灵:嗜血鬼魔。

龙煞

黑暗公会传奇级高手。

融合妖灵:黄金翼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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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愉此一生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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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周耀华和柳愉生也是甜到令人掉牙,但两人也是相当的虐,从曝光的预告片中可以看到两人被抓到狱中,但是怎么回事呢?周耀华说过,无论如何都会保护柳愉生不让别人伤害他,剧中很多场面都是高能预警。

据悉,原著小说里面《愉此一生》的结局是好的。周耀华最后带着柳愉生出了国,甚至带着他见了家长,只不过是以朋友的身份。后来两人关系曝光,周耀华被逼离开柳愉生,但是最后他还是选择了柳愉生。最终柳愉生和周耀华一起到了七十多岁,踏上了故土,两人真正的实现了白头偕老之约。

《愉此一生》小说故事结局选段

坐车离开成都的时候,柳愉生的目光一直在车窗外,想到要离开这里去到遥远的地球的另一端,不免心中不舍越重。

因为战争关系走走停停,加上周耀华一路上又去拜访了一些诸如世交诸如父亲旧友之类的人,到上海的时候已经是仲夏了,美利坚在日本投下的原子弹轰动世界,日本军已经因《波茨坦公告》必须撤军,□和国民的党已经在筹划重庆谈判,但是“李闻血案”以及国民的党特务对□的暗杀,让有政治敏感度的人都知道两党在暗地里的波涛汹涌,即使谈判最后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周耀华说“内战不可避免”。

柳愉生看着报纸一直唉声叹气。

虽然看着自己的祖国战乱不断让人心情憋闷,郁郁难平,但是坐着豪华客轮里的头等舱去美利坚的行程却是非常美好的。

周耀华每日都教他说些最常用的英语,柳愉生体力不行,但脑子在学习方面却很有天赋,学起语言来最开始有难度,但过了一个坎,有了语感,就觉得非常容易了。

周耀华还夸他说他天生就是学语言的料,因为他的这一句话,柳愉生在心里暗自高兴了很久。

周耀华自然也对这一路行程分外满意,一路和柳愉生恩爱不断,身心舒爽。

到达美国后,周耀华先带着柳愉生一起去了洛杉矶的周家大本营,拜见了一众长辈,介绍柳愉生是他的大学同学,是来美利坚留学的,周家人不知道柳愉生和周耀华的关系,自然待他非常热情。

在洛杉矶没有呆多久,周耀华便带着柳愉生回了新奥尔良的家。

柳愉生因为要去伯克莱加州大学读书,周耀华便跟着过去做生意。

柳愉生因为周耀华夸他在语言学上有天分,便选择了英语语言学的学习,但因为怀念故土,想将博大精深的汉语传播向世界,之后成了一位著名的汉语言学教授。

他相信周耀华对他的爱情,但是,他从不认为爱情是持久的事情,爱情在他心里只是璀璨的但是瞬间明灭的烟花。

作为一个男人和周耀华在一起,他以为他们两人的关系能够持续几年便已经很不错了,于是从没有想过要依赖周耀华过一辈子,他努力学习,从大学助教开始,先教了一段时间的英语,然后又转教汉语,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了不少文章,出过自己的散文诗集小说,六年之后,周家人才发现他和周耀华之间的关系,自然勒令周耀华和柳愉生断绝关系,柳愉生以为这就是他和周耀华的结局,到这时候,他已经在美国站稳了根,并不会有初到陌生地方的惶恐,虽然难过,但他觉得将关系结束在最美好的时候也是不错的。

周耀华并没有如他所想的按照家里的要求和他断绝关系回家结婚生子,而是拒绝了家里的要求,选择了和柳愉生在一起。

因为柳愉生实在太思念故土,但是却无法回国,周耀华为他建了一座愉生园,里面按照柳愉生当年在成都时的柳家公馆的样子修建,然后增加了一个小湖泊,湖边建成“临湖望月”“烟柳长堤”等七景。

两人互相扶持生活,在二十年后,周家老爷子去世,周耀华的母亲病重,柳愉生作为周耀华的伴侣的身份才得到周家的认同。

周耀华也从周家过继了一个十岁的养子周淙文,成为他的继承人,在他七十岁,便将所有的事务与权力都交了出去,从此和柳愉生过起了自在的生活。

到世纪之交,柳愉生才和周耀华重新踏上故土,这里的巨大变化让两人都欣慰不已。

当柳愉生再回来成都,记忆里的府南河再不是原来的模样,以前在这里的那些痕迹再也无法寻觅。不过,只要身边的人还在,或者,即使他和身边的人都不在了,那些美好的记忆,和一辈子在一起相互扶助而过的生活,都将不会因他们的消失而消失,那些记忆都被印在了他们的灵魂里,若是还有下辈子,那么,他们还会因为这些记忆而相逢,无论性别,无论年龄而在一起。

他的一生被他写进了书里,只要有人会去看,就能够体会到他和他在一起的美好,会理解他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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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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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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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锦绣未央大结局介绍

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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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未央》又名《庶女有毒》,秦简所著小说。 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死后重生,因前世受冤悲惨而死,因而致力复仇,在元烈的帮助下,最终大仇得报,并放下心结,与元烈(李敏德)终成眷属的故事.。

该小说原载于潇湘书院,目前已出版。由该小说所改编的电视剧已于2016年3月27日杀青。

《锦绣未央》大结局,拓跋浚和李未央最后走到了一起,但由于拓跋浚中毒已深,没过几年就毒发身亡,李未央扶持一个孩子登上王位,自己当了太后,要给死去的拓跋浚一个锦绣江山。而让人不能接受的是,唐嫣最后所牵的那个孩子,可能不是自己和拓跋浚所生,很有可能是李长乐的儿子,也有传是李常茹的儿子。

罗晋饰演的拓跋浚死后,李未央成为太后,扶持拓跋浚的儿子称帝。她现在是这个国家地位最崇高的人,但是她也是这个国家最孤独的人。有细心网友解读称,这里说李未央扶持拓跋浚的儿子称帝,而不是说扶持自己儿子称帝,莫非在预告片中,唐嫣最后手牵的那个小孩,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相关阅读内容摘要:

她是相府三小姐,却过着爹不疼妈不爱的日子,只因她是出生在二月的庶女,是命定的灾星。八年卧薪尝胆,终让她一朝为后,凤临天下。然而世事难料,自己的至爱却是伤自己最深的人,辛苦付出却换来毒酒收尾。幸好老天给了她重来的机会,她怎能辜负这大好时机?谁说庶出活该被人欺?我命由己不由天,这一次绝不重蹈覆辙!她摇身一变,不再是丞相府里任人欺凌的善良淑女,那些曾经陷害她的人,她一定要让他们加倍奉还。治了嫡母,压了嫡姐,皇子的爱也接踵踏来。

她重活一世只想低调做人,这些人却恨不得拉她接受万民膜拜。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她得远离这些发光体。可惜男人心,海底针,捞不上,猜不透。发誓要彻底远离的男人为她要死要活,曾经的死敌表示暗恋她很多年,而她还不幸被一个天底下最俊俏的无赖缠上。

都说好女怕男缠,她这个恶女怎么也怕缠?撒娇、卖萌、玩深情。她怎么没看清她那名义上的弟弟竟是个披着美人皮的腹黑男。完了,完了!敌人还没扫干净,自己又要陷到情网里,这可让她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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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结局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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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的开始,每个人都有着美好愿望,而最后的最后,身为父母的他们,又留下了什么……

平平常常的一个周六,我大步跃进车里,将手上捧着的书抛到座垫上,慵懒地靠着,母亲拍拍我,示意让我往右边坐点儿,我看到,是隔一条路与我们家相望的那个老奶奶,她颤巍巍地上了车,每一个动作那么缓慢,那么艰难。

又是她!

这位老奶奶常坐我家的车上街,她应该比我奶奶年纪大些,约摸七十岁,头发很白很白,也掉了一些,腔上水波般细细的皱纹,记录着时间的故事。

虽然年纪大了,但老奶奶似乎还很有活力,与我的父母聊着天,她时不时地,会笑。

妈妈说她耳朵不是很好,因为年纪大,爸爸说她腿脚不太方便,因为老了。

我凝视着她,凝视她的每一条皱纹,凝视她明显突起的青筋……不由地产生疑问:老奶奶的子女呢?他们在哪儿?

或许,在孩子幼年时,她很勤劳,是个贤惠的妻子,整天将家里打扫得一尘不染,同时,她是一位温柔美丽的母亲,抱着孩子,搂着孩子,读故事,讲外面的世界……她会告诉孩子:“你们呀,赶快长大,带妈妈去周游世界!”

而今孩子是走出了,却似乎忘了什么。

我不知道,老奶奶在清晨独自一人听新闻吃饭的时候,会不会想再给她的孩子读一小段故事?会不会想再舀起一勺一勺的粥,送入孩子的小嘴里?她会不会想听听孩子玩闹、读书、甚至哭泣的声音?会不会……

无论如何,现在她,真的是孤身一人……

她还叫得出我父亲的名字,却也许已经忘记儿女的电话。――思念或者无助时,她该怎么办?

儿女有时回来,只是随便聊几句,又到了返回的时刻……她是否,只能望着窗外,望着那想抓,却再也抓不住的身影……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每一位父母,是否都会有这样的结局?孩子成才了,却离开:他们骄傲,却孤独了,泪眼的婆娑中,他们可曾想要,这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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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欢乐颂结局

全文共 4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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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是阿耐写的小说,共有三季,讲述了各自携带往事和憧憬的五位女性先后住进欢乐颂小区22楼,彼此间发生的交集和一波三折的故事。以下是小编带来小说欢乐颂结局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安迪顿足,“以暴制暴只会恶性循环。你别以为今天你占优势,你不会永远占优势。”

曲筱绡拿棍指向谢滨,“安迪你不知道那小人吃饭前怎么威胁我,等我回家说给你听,你再评理。你别拦我,我不会让那小人猖狂。谢滨,你有种走出一步,别树荫下躲着。”

关雎尔原本将希望完全寄托在安迪身上,听到这儿,全身抖得糠筛似的,不断地念:“樊姐,樊姐,想想办法啊。”

曹律师在后面有意无意地道:“冲进内场应该不会有人拦,比说话劝和更直接有效。”

却是邱莹莹听在心里,叫一声“啊,我去”,便试图冲进去拦在曲筱绡与谢滨中间,好在她醉得脚步蹒跚,被樊胜美一把抓回来。樊胜美急迫之下,只得打足中气,冲曲筱绡喊话,“小曲,我们22楼的事,都放到22楼解决好不好?我们回家说,只有我们22楼的女孩和家属,我们大家替你评理。如果小谢对不起你,我们扔掉高跟鞋帮你抓住小谢让你揍。好不好?撄”

邱莹莹使不上劲,只能嘴巴出力,“对,曲曲,如果你委屈,我大熊抱等着你。”

“跟你们无关。谢滨,你走出来,有种走出一步,别做缩头乌龟。偿”

樊胜美见曲筱绡没太反抗,忙又紧张地强打笑脸,尽量柔和地道:“曲曲,我们都会用你帮我们时使的菜刀,我们还学会在屁股上雕乌龟。只要你有委屈,我们22楼全压上替你拼命,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是的,曲曲,我们是好朋友。”邱莹莹使劲捧哏。

“曲曲,家里事家里解决,我们回22楼说话吧。曲曲,曲曲……”樊胜美动之以情,邱莹莹使劲配以“曲曲”,弄得樊胜美后来也觉得直接喊曲曲比说什么话都亲切方便。

“嗷,叫魂啊,烦死了,嗷……”曲筱绡最烦腻死人的以情感人,烦得都不理会谢滨还没走出一步,就双手举棍,尖叫着劈过去。

可谢滨是个会得实战的人,他背靠大树以免偷袭,头顶树荫遮蔽灯光,曲筱绡这一棍子下去,先哗哗打在树叶树枝上,虽是响动了得,却也消解了一大半力气,及至劈上谢滨肩头,已是强弩之末。而那一棍又顺着肩膀擦着手臂下去,更是很难伤到毫毛。谢滨试图躲避后还手,可树枝树叶将棍子的来路硬是扭转了一个大角度,他没躲过,肩上生生挨上一棍。但一挨之下却是惊讶了,并不怎么疼。他一时没留意到是树叶树枝替他挡了冲击,以为曲筱绡手下留情,只是虚张声势挣个场面好看。见曲筱绡一棍下来人也往前踉跄,便下意识伸手抓住球棍稳住曲筱绡。曲筱绡的朋友们本来长声喝彩,一见形势逆转,纷纷围了上来,瞬时围得铁桶似的。

曲筱绡心里则是清楚,可她试图抽回球棍,却被谢滨牢牢握住。她的力气哪是谢滨的对手。她正试图弃棍重来,却分明听见耳边谢滨道歉,“对不起,我误伤你家。”

“误伤?说得轻巧……”曲筱绡还没说完,赵医生就过来,将曲筱绡拖开几步。

谢滨趁机道:“具体安迪会跟你解释,我们刚才已经谈了很多。我为过去的暴躁道歉。”

赵医生听见了一愣,立刻大声道:“既然你有这个态度,小曲,我们见好就收。曲家严重损失已经造成,可即使要了你的命也无法弥补损失,我们是理性的人,我们愤怒,所求的无非是你一个态度,你现在认错就行。行了,大家都看到了,请一起做个证。我们散了吧。小曲,我们请朋友们吃夜宵。22楼的朋友,我们未来有时间。”

曲筱绡根本就不想息事宁人,但她被赵医生抱住,无法动弹,只得对谢滨怒目而视。见此,包奕凡也拉安迪过去,包奕凡抱住谢滨,将人拉出包围圈。一边伸手挡开曲筱绡的朋友。“小曲,你请你朋友们别伤到安迪,孕妇,伤不起。小曲。”

曲筱绡郁闷得肝疼,可碍于安迪那大肚子,只能狂躁地尖叫一声:“算了,今晚放过他。你们去找个地方吃夜宵,我立刻赶去。谁都别结账,我来。”说完,她就猛踢赵医生脚跟出气,赵医生痛倒是不痛,但是被曲筱绡踢得抱不住人又站立不稳,索性将曲筱绡抡来抡去地玩儿,曲筱绡哭笑不得,一口咬在赵医生脖子上。赵医生笑道:“咬浅一点是静脉,咬断有救。咬深了是动脉,立刻玩完。曲女侠嘴下留情。”曲筱绡狠狠咬了会儿,“哼,就给你留个牙印,让你明天见不得人。谁让你放走他,你放开我,别看我朋友都走了,我还在。”这一回,赵医生放开了她。

而曲筱绡的朋友们离去前,还是过来对谢滨推推搡搡了几下。包奕凡护着谢滨,但也擒住谢滨的手脚,总算没再加剧冲突。可他们站的地方正是樊胜美他们一窝人面前,一窝人的眼睛都看着谢滨,谢滨无地自容。如此窝囊,令他仿佛回到小时候,那时候是人小无能为力,而现在……他仿佛已经看到众女眼中的怜悯,尤其是关雎尔的。

可樊胜美断然一声爆喝:“小谢真好汉!”

包奕凡立刻醒悟,改抱为搂,亲热地道:“兄弟真功夫,好涵养。佩服,佩服。就是嘛,当着大伙儿面让女孩子一马,递个面子,还不是为了女朋友。兄弟以后一定也是跟我一样,对老婆二十四孝。”

谢滨憋着一肚子话没法说,身后又有安迪开心地道:“小谢,真为你开心,不容易欸。我熬到回国才慢慢学会退一步开阔天空,肯吃一点亏。这滋味不好受,回家千万找个娱乐散散心。我刚才真怕你们斗起来。”

谢滨无奈,只得违心地道:“是小曲没用力,她那一棍子打下来跟痒痒挠似的轻。”

安迪笑道:“小曲这小坏蛋大原则倒是从不会错,道理还是讲的,只是经常歪理太多,让人头痛。”

曲筱绡闻言赶过来暴跳,“我是让树枝挡了,让树枝挡了,让树枝挡了,啊啊……”

赵医生赶来搂住曲筱绡道:“我早知道你肯定这么说,可不得不揭穿你一下……”

“对,像你这种从小混江湖,往人屁股雕乌龟手起刀落的,出招讲的是快恨准,我们知道你拿捏得好分寸啦。”包奕凡笑嘻嘻地补充,可他还没说完,脚面就挨了曲筱绡一脚,只得鬼哭狼嚎地跳开揉脚,可始终不离谢滨太远,与谢滨有一搭没一搭说话。

樊胜美一肚子的笑话,可就是不敢对曲筱绡说,怕遭反噬。还是安迪笑道:“瞧,这一脚就是标准的快恨准。”

于是樊胜美扭头对谢滨道:“你们两个搭档得珠联璧合,反应神速,要不是你们解释,我们都还不知道你们私下做了手脚,暗度了陈仓。真让人欣慰。”

谢滨此时才弄清楚,曲筱绡那一棍不是对他手下留情,而应该真是被树叶挡住。然而事情就那么阴差阳错了。而周围诸人又何尝不知,但大家充满好意,有些是为了他,有些是为了曲筱绡,都拼了命地将错就错,一错再错,反而死死坐实了他们两个互谅互让,大有天朝外交风范。谢滨忍下一个又一个的声明,可忍不住看向曲筱绡,曲筱绡也怒容满面地看他,两人在昏暗的路灯光里对视得火花四射。然而曲筱绡也知道现下再无法扑腾起来,她一怒之下,转身对赵医生老拳伺候,此人正是始作俑者,枕边人最坏事。当然,她打到赵医生身上雨点般的拳头,才是真正做了手脚的花拳。邱莹莹笑得大呼小叫,觉得他们2203自己人打自己人,她看得特痛快。

安迪由衷地笑着,对樊胜美道:“都挺好的。”

樊胜美偷偷冲关雎尔努嘴。安迪才发现一声不吭的关雎尔。安迪忙向包奕凡比画,包奕凡领悟过来,一瘸一拐地跳到谢滨身边,笑道:“兄弟,男人是不是主动点儿?女朋友真不要了?”

谢滨却正看向安迪,见安迪脸上挂着坦荡真纯的笑容,在捏喝醉的邱莹莹的鼻子,他也不禁微微一咧嘴,似乎是笑。他对包奕凡道:“呵呵,没脸见人。”

“无论如何,得有个交代。对了,我找时间会跟你原单位打个招呼。以前误会,多有得罪。”

“呵呵,不用了。请帮我谢谢安迪开解。她现在的快乐心情对我是最大的说服力,希望我有一天也能。”

“她今天非常高兴,你也开解了她。你也别妄自菲薄,你已经走出最关键一步,就冲你今天有实力拼个你死我活的境况下肯吐血忍让,你已经学会放下。你会有那一天的。但有句心里话,说出来供你一哂:机关或者大机构的工作环境无法张扬人性,未必对你有利。”

谢滨一愣,看着如此真诚的富二代滑头商人包奕凡久久无语。

关雎尔等打架结束,便一言不发,挂在樊胜美身边低头看鞋子。但她怎能不关注周围的一举一动,耳朵里听到的声音,地上穿插的合影,在在扰乱她的心神。可那条她熟悉的影子,始终没往她这边挪动。

反而曲筱绡揍完了赵医生,跳过来严肃地问安迪:“谢滨说他已经跟你解释了?他到底怎么解释,他有没有说怎么威胁我?”

安迪不愿撒谎,只得道:“你自己去问他。”

“擦,早知他骗我,骗我解散弟兄们。有数了。大奸雄,能屈能伸哈,刘备。臭安迪你别揪我头发。”可安迪揪她一小撮头发的效果很好,直接就阻止了曲筱绡一怒之下再袭谢滨的冲动,她狠狠看了谢滨一眼,但一鼓作气,再鼓而衰,现在已经不再是痛扁谢滨的好时机了。她一张怒脸刷地印到傻笑的邱莹莹面前,本想吓邱莹莹,不料邱莹莹反而哈哈大笑,觉得好玩,曲筱绡心里好生没意思。

安迪道:“我们回去了吧?安排一下车位,我们车只能坐两个人。曹律师,得辛苦你了。”

曹律师立刻道:“正等你捉差。樊小姐和关小姐都我送吧。谢兄也一起走吗?”

赵医生笑道:“咱小破车,任务最重,载新娘子。”

谢滨却道:“我不顺路,自己打个车。小关,回头见。”谢滨说完,便与在场男人们握别,撩起长腿走了。

谢滨才转身,关雎尔便趴在樊胜美肩头,泣不成声。安迪看见,走过来伸手搭上关雎尔的肩头,不知说什么才好,与樊胜美一起扶起关雎尔。她另一只手还拖着曲筱绡,但曲筱绡翻个白眼,和身挂到安迪手臂上,显得她才是跟安迪更亲密。

包奕凡招呼大家去停车场,樊胜美和安迪辛苦地拖起三位妹妹,挤挤挨挨地先走了。后面,赵医生扶起已打瞌睡的应勤,与包奕凡一起架着应勤走。包奕凡跟赵医生道:“我本来反对安迪结婚后还住22楼,房子不够大。”

赵医生笑道:“我本来以为曲曲安心扎根22楼是权宜之计,骗了她爸妈就搬走。”

两人越过应勤的头顶相视一笑,包奕凡忍不住笑道:“不知道她们几个以后怎么发落那个岳西。”

“连曲曲都同化了,个把岳西更不在话下。”

曹律师插嘴:“做22楼的家属似乎也很不错。”

赵、包都笑,“贿赂我们。”

曲筱绡走到一半,听口袋里手机提示短信,摸出来一看,竟是谢滨来的。她看着内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刚与大学老师通话,谈成一份新工作,不久我将随远洋货轮出海。我去看大海。”曲筱绡将手机翻来翻去,忽然意识到,这是朋友夺来交给她的关雎尔的手机,她连忙击鼓传花似的将手机传给安迪。

安迪已经听到曲筱绡大声读短信,还没反应过来呢,手机已经到手。她将手机转交关雎尔,看着关雎尔的眼泪洒满手机屏。樊胜美与安迪对视叹息。只有曲筱绡抬头朝夜空微笑,她无忧矣。

然而他们都没停一下脚步,他们穿过马路,拐过大楼,继续向前走着。路灯像魔术师的手,将他们的影子一会儿拉长,一会儿压扁。但再高明的魔术师都无法将五个人的身影分开,五个人的身影连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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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优美作文:一个完美的结局

全文共 1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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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种快乐,如影随形地陪伴在人生之做,滋养着生命的四季。这种快乐的名字叫作读书。读书可以跨越时间、空间的限制,在字里行间与著者见面,与主人公沟通。

幸运的,我拥有了这份快乐,而且深陷其中。 读书读到痴迷,便常有“柳暗花明又一村”之感,就像陶渊明诗中所说的“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每每读书,都有不同感想:或迷雾陡散,丽日重见;或偶有发现,茅塞顿开;或灵感突来,文思泉涌;或积年疑惑,一朝释然。

瞧,今天看完了《夏洛的网》,我又开始心潮澎湃,脸上的泪就再也无法停留在眼眶里了。我心里感动啊,为故事感动,更为故事中的人物感动……

《夏洛的网》出自《精灵鼠小弟》的作者——怀特。作者用拟人的手法、诗一般的语言,创作出这部歌颂纯真和善良、赞美智慧和勇敢为主旨的经典童话,故事中可爱机智的小动物们团结一心,闯过道道险关,为我们呈现了一个妙趣横生的童话世界------一只蜘蛛和一头小猪的故事。

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生活着一群动物,它们幽默、可爱,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可是一个最惊人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最后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欲绝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突然,看似渺小的夏洛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文字,彻底地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了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是,在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这是一个美丽的故事!里面没有让人恨之入骨的坏人,没有那么多的误会,没有什么深厚的历史渊源,只有那些温暖的爱,弗恩和威尔伯的爱,弗恩妈妈和她的孩子的爱,威尔伯和夏洛孩子的爱,还有夏洛和威尔伯的爱。这些爱好像是渗透着阳光的秋天天空,又好像是冬天里的热奶茶,简单却可以轻易地融化每一个颗冰冷的心。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小猪威尔伯从被弗恩收养后,到卖给了朱克曼叔叔一家,他是多么地幸福与快乐,又与夏洛认识之后,他与夏洛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可在最令人开心、激动的时候,夏洛却远离了人间。但是,她的世世代代、子子孙孙中,总会有几只留下来陪伴威尔伯。看,快乐、阿拉妮和内莉就是夏洛的第2代。

多么有情有意的蜘蛛啊,她为了拯救小猪威尔伯,在网上织出了这些文字:“王牌猪 了不起 谦卑 光彩照人”。看了这些字的人们,都会赞叹道:“他是只王牌猪,他多么的了不起,多么的谦卑,还光彩照人!”夏洛虽是蜘蛛,渺小、瘦弱,但她有一个宽大的胸怀和一颗善良的心。她为了不让威尔伯成为熏肉火腿,甚至付出了生命。集市结束了,她也走了,她去永恒的天堂了,在也不回来了,也再没人在她身边了,因为除了谷仓里的动物们,就没人知道有一只蜘蛛曾起到一个重要的作用。

读着读着,又哭了。我生来就不那么容易流泪,但却因为这个故事轻易地流下了眼泪。我为这只帮助他人却不求回报的蜘蛛而流泪,我为这只珍惜友谊的小猪而流泪。总是常常在想,要是弗恩长大仍会经常去看望威尔伯就好了,要是夏洛没有死一直陪在威尔伯身边就好了……世界真的没有完美结局……

是的,生活的脚步冰冷而匆忙,很少有人会再去简单地相信那些美好东西。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你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情。我想我们在与朋友相处时也应该当一只“夏洛”去无私奉献,去帮助它人,当你接受了别人的帮助时你应该当一只“威尔伯”知道感恩,珍惜那来之不易的友谊,让我们共同努力,去学会帮助别人而不求回报,学会珍惜友谊,回报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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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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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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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孤芳不自赏白娉婷身世及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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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芳不自赏小说,讲述了一个战乱频繁、分合无定的乱世之下,战无不胜的晋国镇北王楚北捷和聪慧无双的燕国“女诸葛”白娉婷之间的爱情故事。

女主角白娉婷,是燕国罪臣之女,辗转成为敬安王府的侍女,但因为聪慧异常被另眼相看,与小敬安王一起长大。

聪慧无双,琴艺了得,谋略满腹,从小跟随何侠一起征战沙场为其出谋划策,俨然是何侠身边的女军师。敬安王府受到陷害,她的命运从此改变。

在逃亡途中,她与敌国将军楚北捷相遇相恋,但又因为她与楚北捷不同的阵营处境注定了情路坎坷。

智慧谋略旗鼓相当的两人在彼此对立的阵营中相爱相杀,相虐相恋,但纷繁乱世,身不由己的抉择让她不堪忍受,因觉得自己的存在会给楚北捷带来危险,所有选择带着孩子隐居。

《孤芳不自赏》小说大结局,楚北捷一统天下做了皇帝,白娉婷做了皇后,生了个儿子叫“长笑”。

而耀天公主、何侠这一对结局都死了,仇恨令何侠迷失本性,为了复仇,他不惜出卖至爱,先是青梅竹马的白娉婷,后是对他一往情深的耀天公主,死前却发觉自己原来最爱耀天。

总的来说,结局是喜剧,毕竟男女主角是在一起的,男二女二这一对cp确实令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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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楚乔传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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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洵在少年时亲眼看着家人被杀光,从此内心蒙上阴影,走上复仇之路。李策表面放荡不羁却只为隐藏自己,不想别人看到自己软弱的一面。他狡猾如狐,可内心深处的孤寂无人能懂。诸葛玥对楚乔默默付出不求回报。他有勇有谋,胆略过人,却不沉溺权势。他重情重义,认准一人便是一生。

楚乔,她本可以逃离奴隶生活,却为“家人与整个诸葛府为敌,以弱小的身躯保护弟弟妹妹。她虽是现代人,却不怕吃苦,心性坚韧。

虽然结局楚乔和诸葛玥得到了幸福,但是李策悲凉死去,燕洵孤苦一生,楚乔心中渴望的平等也没有实现,她和诸葛玥只能在青海偏安一隅。但这样的结局又是最合适的,奴隶制在古代社会根深蒂固,本就不是一人之力就可以推翻,况且在那个争权夺利的时代,能有几人保持本心?

《楚乔传》赵丽颖饰演的楚乔是一名奴籍少女,一开始被燕洵所吸引,后来又爱上宇文玥。窦骁饰演的燕洵虽然很喜欢楚乔,但是最后因为信念不得不与楚乔分开。而林更新饰演的宇文玥,也就是小说中的诸葛玥,全世界都知道宇文玥爱楚乔,两人结局也是圆满。

李沁饰演的元淳喜欢燕洵,在一开始是一个率真可爱的公主,但是因为国变,元淳的性格也改变了,一心只想着报仇。而最近在《欢乐颂2》中大火的邓伦这饰演默默守护楚乔的李策,期待他的精彩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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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余罪小说中大胸姐结局

全文共 1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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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家常书欣所著的都市类小说,讲述了小说主角,警校学生余罪从一场特殊的选拔开始,进入了生活和社会矛盾之中,成为一个卧底,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难以想象的痛苦生活的开始。那么余罪小说最后结局如何?一起随小编来看看吧。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救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余罪小说各个人物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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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改写《我的叔叔于勒》结局

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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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我们一家人在船上闲聊和幻想着哲尔赛岛的美貌时,眼前走来了一位穿着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具有绅士风范的中年人,父母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中年人看。父亲似乎开始了他的白日梦:要是我这么有钱,那该多好啊!那么,我就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车、别墅……如果他是于勒也好啊!母亲似乎也在想着:我当初要是嫁给了一个富翁该有多好啊,我现在就不用穿如此寒酸的衣服了;我就不用每天干这些粗活;我就不用……母亲的美梦被一声尖叫声给打破了,原来是父亲:“克拉丽丝,我怎么觉得这位富翁好面熟啊!他好像是……好象是……是我那好心的弟弟──于勒啊!”“是啊!我也是这么觉得,他是那好心的于勒。你快去问问啊!快去啊!”“我……我……我这就去问。”“上帝保佑,上帝保佑,保佑他就是那好心的于勒……”

“请问你是于勒先生吗?”父亲即胆怯又兴奋地问道“是啊,你是?”“于勒,于勒!我的好弟弟,你终于回来了。我是你的哥哥──菲利普啊!”“哥哥,我亲爱的哥哥,我回来了。”“克拉丽丝,是于勒,于勒回来了,孩子们,快,快过来,快过来啊。你们那好心的叔叔回来了!”父亲连蹦带跳地喊着。“于勒,嫂子终于盼到你回来了”母亲的眼里出现了泪花。

“两年前,我再次去了南美洲旅游。在途中,我做了些买卖,他们给我带来了220万美元的利益。再后来的日子中我又挣了450万美元。我原来以为这些钱够我花一辈子了,所以我整天无所事事,只顾着吃喝玩乐。直到有一天,一群土匪冲到我家里,把我所有的钱财都给抢光了,现在的我只剩下身上这套衣服了,这次回来只是想向你们借点钱的……“叔叔一口气把他那悲惨的经历全说了。”好啊!你这个流氓,我就知道你是个败家子,只会吃我们家的财产,你是个流氓,诬赖……母亲破口大骂。

在离开哲尔赛岛时,父母把叔叔留在了岛上,是为了避免他回来再吃我们家的。为此,姐姐的男友也离他们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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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甄嬛传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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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宁宫殿宇开阔,秋风无尽吹来,微微蕴凉,卷着一缕缕花叶即将凋零的颓唐气息。初秋的晌午已有一丝清冷之意,半黄半绿的树叶开始在枝头颤动,那种欲留不能留的姿态,很像垂死挣扎的无奈。

鹂妃安氏是被匆促带来的。她显然未来得及认真梳洗,脸上还残留着那种颓败的神色,身体微微颤抖。因在病中,头发松散绾着,斜斜簪着一枚金镶玉蜻蜓簪,那蜻蜓是欲飞未飞的姿态,她穿一袭月白色水纹绫波裙,外罩一件莲青弹花子,才要跪下,膝下一软,似一朵被风吹落的花瓣,软软坐了下去。

玄凌看也不看她一眼,太后也不见怪,只道:“葛霁。”

葛霁拉过她手,两指扣了上去。安鹂容且惊且惧,手腕上还套着一枚金镶珠翠软手镯,中嵌翠环,环中有莲瓣氏金托,每瓣嵌南珠一颗,翠环背面八角形镂空托底,十分精巧,然而因着她病中憔悴瘦弱,那手镯愈宝光灿烂,愈显得她的手臂枯瘦如柴,了无生气。

葛霁很快复命,“娘娘体弱,但绝无半点服食五石散之象。”葛霁停一停,“恕微臣多嘴,这五石散的成分和纯色与当年傅婕妤所服的乃是一样的。”

贵妃轻轻一叹,如秋夜落索,“可惜了傅婕妤。”

皇后大惊,她脸上青红交替,最后被愤怒与震惊取代,“那些五石散是你给傅如吟的?!你……竟敢残害皇上龙体!”

安鹂容没有回答,她的目光接触到麝香和五石散之后,便是一种死寂的无望。

我从未见过皇后如此震怒的神情,仿佛有无数雷电在她的情绪中爆发。皇后厉声唤过剪秋,“给本宫狠狠掌她的嘴!”

皇后所谓的“掌嘴”并非打耳光,而是用木尺击打安鹂容的嘴唇与下颌部分。木尺击打在皮肤上有“噼啪”的脆响,耳错听见会以为是鞭炮喜悦的昂扬。很快,安鹂容鼻子以下的部分高高肿起,口中不断有鲜血溢出,直到她痛楚地吐出两颗牙齿。

玄凌伸手示意停止,厌恶地望着她,眸中厉色毕露,“淑妃的孩子、眉庄、梦笙、如吟的死是否都是因为你?”

她目光平静如死水,看不见一丝情感的涟漪,她正一正妆饰,敛衣叩拜,“既有当初,臣妾早已料想到今日。”

玄凌望着安鹂容的目光中有无尽悲悯、痛心于厌憎,“鹂妃,你陪了朕十余年,从未有忤逆朕的时候,谁知你竟这般狠毒!”

“臣妾不喜欢鹂妃这个称号。何况皇上从未真心爱过臣妾,您不过是宠我罢了,和宠一只小猫小狗有什么区别?臣妾算什么?鹂妃?不过是您韏养的一只鸟儿罢了。”她轻轻一笑,似一朵较弱的花绽开开唇边,风姿楚楚,“至于狠毒么?”她目光一一环视众人的面孔,经过太后,最后定格在玄凌面上,“在座之人,谁没有狠毒过?”

玄凌再问,“有无人指使你,你可有什么要分辨?”

她再度拜倒,语调淡漠而厌倦,“一切都是臣妾的错,请皇上赐罪。”

玄凌转过脸轻轻吐出两字,“赐死。”

“皇帝,让她活着。”太后缓缓起身,面容丝毫不改,转向鹂容,“人人都有狠毒之时,只为在这宫里人人都会身不由己。可你的狠毒,已经超过旁人百倍。哀家不让你死,还要保留你鹂妃的封号,景春殿便是你的冷宫。等你养好了身子,哀家会日日命人掌你的嘴,要你日日跪在佛前忏悔你的罪孽。有你做例,看宫中谁还敢放肆!”

鹂容轻轻一笑,漠然置之。太后唤过李长,“带她下去,禁足景春殿,再不许人伺候她。所有服饰过她的宫人,亲近者杖杀,余者全部变卖为奴,永世不许入京。哀家便要看她自生自灭,免得谁杀她脏了自己的手。”说罢喝道,“拖下去!”

秋色如妆,赭红之色的枫木燃起漫天凄美的红色火焰,如一叶残花的安鹂容,便被拖拽着消失于这片红色之中。她最后一片漫过玄凌的眼神,无一丝眷意。

尘埃落定之后,我在观音像前为我未曾出生的第一个孩子燃起一炷沉香。

我有些倦,靠在寝宫的妃榻上看花宜插着一束狐尾百合,它的花蕊曲若流霞,有妩媚的姿态,那种粉嫩的红色,像极了暖情香的颜色,那种粉红,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我仔细看着自己套着赤金镂空护甲的纤长手指,有一天,护甲中残余的一点明矾让我瞒天过海,以假乱真。又有一天,我用这双手指的指甲勾起一点暖香的香粉一点一点混入狐尾百合的花蕊,得闲合上花苞,再教给鸢羽在夜间时在盛开的花瓣上洒上一点水可以延长她美丽的花姿。我知道的,太医会检查花束,却不会打开含苞的花朵去检验它的花蕊。

我想起那一夜许太医的手,他的手上全是来自鹂容身体的热鲜血,我对着光线仔细分辨自己的手,我闻不起一丝血腥气,也看不到一丝血液的痕迹。

然而,我清楚地知道,我双手所沾染的血腥是永远也洗不去了。

景春殿一夜间人去楼空,同冷宫无异。安鹂容的败落让后宫嫔妃额手相庆之外,也格外感受到得宠与失宠之间常常变幻莫测。

景春殿的看守以及鹂妃的奉养事宜一律交给了李长,回想当年鹂妃对李长和槿汐一事的羞辱,李长自会将她照顾得“很好”,我只嘱咐一句,“不要教她死了。”

李长躬身诺诺而笑,“奴才晓得轻重。”他低声道,“皇上已下令诛杀安比槐,斩立诀,就在这两日了。”

我低头轻笑,“抽个合适的时候告诉她,父女一场,总要一哭以尽哀思。”

李长道:“奴才定会挑个好时候。”

长日徐徐,宫中因鹂妃的废黜而格外沉静。最初因她败落而生出的种种欢喜逐渐让人体味出君恩无常的哀凉。深宫岁月,大抵也难得有这般静谧的时光,唯有初入紫奥城不久的三位嫔妃的欢笑依旧有青春无惧的蓬勃。

这一晚玄凌歇在春嫔宫中,秋夜寂寂,唯见床前灯花爆了又爆,槿汐笑吟吟道:“可不知明日有什么喜事呢?”

早起向太后请安后亦是无事,我抱了予涵与灵犀在灯下识字为乐。外头小允子喜滋滋来通报道:“六王隐妃到,九王正妃到。”

话音未落,玉隐与玉娆欢欢喜喜带了一人进来,道:“姐姐看谁来了?”

视线中一蓝衣男子缓缓敛衫拜下,“淑妃娘娘。”

熟悉的声音如一根琴弦拨动我久违的温馨亲情,我疾步上前扶住他坐下,欲语,泪先落下了,泫然含泣,“哥哥,你可大好了?”

哥哥比病中精神了许多,神色虽还有些苍白,却也缓和了好些。他比从前略瘦些,一袭蓝色暗纹长袍中隐隐透出几许沧桑孤清之意。我上上下下看个不住。哥哥微微一笑,“我确是好了。实初也来帮我看过,已经无碍了。”他仔细看着我,“环儿,你比从前好看许多。”

我啐道:“哥哥就爱拿我玩笑,可见是真好了。”

哥哥见了予涵与灵犀,欢喜道:“可是我的一双外甥么?”

我含泪点头,“是,还没见过舅父呢。”说着一一抱到他怀中。哥哥一边一个,很是疼爱,灵犀久不见玉娆,伸开手臂便要她抱。

玉隐掩口笑道:“玉娆现在抱灵犀,可不知什么时候就有自己的孩子了呢。”

玉娆红了脸,笑骂道:“二姐姐就会笑话我,我再不理你。”

哥哥抱着予涵小小的身体,欷虚道:“仿似大梦一场,噩梦不断,醒来时甄氏又是富贵鼎盛。”他吻一吻予涵,紧紧抱着予涵身子的手轻轻发颤,“致宁若还在,予涵也可多个表哥了。”

提起嫂嫂与致宁,哥哥饶是坚毅,眼中亦盈然有泪光,玉娆与玉隐不住别过头垂泪不已。

我忍泪坐下,轻轻道:“管氏已灭,但我还是很想知道,当日哥哥身在岭南,何以突然失常?”

哥哥垂眸片刻,“某日,有自云宫中内侍前来相见,将茜桃与致宁惨死情状告知于我。我能忍受放逐岭南的种种苦役,皆是因为挂念父母妻儿,我一直以为他们都还活首。”他以简短的言语将概况告知于我,然而我如何不知,这短短两句话之下有几多深情厚意。

四人相对垂泪不已,哥哥安慰地拍一拍我的手,“还好,环儿,你都好。”

都好么?身体自是养在金尊玉贵之地,而一颗心,早就在滚油冰水中煎熬翻滚了多年,早就破碎不堪了。

正说话间,却见外头人影一闪,却是李长进来,打了个千儿道:“给淑妃娘娘、王妃、隐妃、公子请安。”

我晓得他来自有不寻常事,果然他附在我耳边低语几句。

我略一思忖,问道:“太后在做什么?”

李长道:“此时怕是在佛堂念经呢。等用了午膳,怕还要睡两个时辰。”

我浅浅一笑,“玉娆和玉隐去看看玉姚吧,和且和哥哥说些话,太后最疼玉娆,等太后午睡醒了,该和玉隐一起去向太后请安。”我特特叮嘱玉隐,“太后必会问起尤静娴的事,怕你薄待了她,你必得一句句回得仔细,别叫太后多心。”

她俩携手而去,我见无人,方道:“有奴才嘴快,鹂妃知道你来了,想见你一见,你肯不肯?”

“鹂妃?”

“便是从前的安陵容,”我漠然道,“她已形同被废入冷宫,你可愿意去看她一看?”

哥哥一震,旋即垂下目光,思忖良久,轻轻道:“也好,有些话,我很想亲口问一问她。”

透明琉璃戗金盖碗里茶色如滟滟一酡胭脂,茶香袅袅,正是新贡的锡兰醉脂,那鲜艳的颜色似一颗艳毒的心,隐下无数心事。我颔首:“也好。”我转首吩咐李长,“悄悄儿地,别惊动了人。”

李长点头道:“一切有奴才。”他又道,“鹂妃说想吃甜杏仁。”

我点头,“太后说过,想吃什么给她。衣食供应不缺,她还是鹂妃娘娘。”

李长应了声“是”,引了哥哥出去。

我自留了玉隐与玉娆一起用午膳,闲话家常,又陪她们去太后处说话。

日影西斜,待到黄昏时分还未见哥哥回来的踪影,我不觉暗暗心惊。披上一件藻绿色的蹙金繁色脂艳海棠茜纱披风,我携过槿汐的手,向景春殿去。

昔日繁华似锦,承恩如欢的长杨宫,此刻杨柳衰烟,连那一带赫赫红墙亦成了一道颓败的红,似女子唇上隔夜残留的胭脂。在黄昏的幻境下,整座宫宇似一头苟延残喘的巨兽,僵伏在那里。

此时已是落日西坠,晚霞满天。天空中的落日已被昏暗吞没殆尽,半天的云层被无边的霞光渲染得格外的璀璨炫目、金红、娇紫、嫣蓝、虾黄、粉紫,诸多霞色调和成幻紫流金的天空,如辅开的七彩织锦从九天玄女手中无边抖落。

我驻足观望,这样的霞色,恰如当年我们入宫当选那一日。

同样的天空,同样的晚霞,同样的人,却不复当年少艾心境了。

此时此刻,如斯霞色。在我眼底映成的倒影不过就如一匹揉皱了的丝缎,再无动心处。

暮色中一道颀长的身影缓缓向我走来,夜凉的风掠起他袍子的边角一扑扑的,像欲飞又不能飞起的飞鸟的翅。

我上前几步,关切道:“哥哥,怎么这么久?”

他点点头,轻轻“嗯”了一声。

“哥哥,她对你说了什么?”

哥哥恍然摇头,轻声道:“没什么,都是过去的事了,她实在,也很可怜。”

哥哥停一停,问我道:“她很喜欢吃甜杏仁么?方才与我说话时她一直在吃。”

我摇头,“我并不晓得。”

哥哥在我近旁,轻轻道:“她很恨皇后么?”我无言,哥哥道:“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要我告诉你皇后,杀了皇后。”

天色yu晚,重重宫殿暗云披上了浓墨浑金的色彩,在暮霞的垂映下渐渐变成无数重叠的深色剪影,这样缓慢地陷没,格外给人一种压迫到无法喘息的感觉。有内监有声音骤然尖利爆发,“鹂妃娘娘殁了。”

哥哥一怔,迅疾转过脸,许是夕阳的余光仍旧灼烈,许是我看错了,哥哥的眼角竟有一丝晶莹之意。

我木然片刻,她死了,安陵容死了,我骤然大笑,笑得不可歇制,连自己也难以想象,我的喉咙里竟有这样畅快的笑声迸发。

耳边犹自响着当年我与眉庄的欢笑声,陵容娇怯怯的含羞不语。十余年岁月,终于,爱的,恨的,都离开了我。

寂寞如斯。

光摇朱户金铺地,雪照琼窗玉做宫,这样繁丽的紫奥城,不过是几道深深的寂寞身影辗转其中罢了。

良久,颊边缓缓滑落了一滴清泪。

泪落人亡,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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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寂寞空庭春欲晚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2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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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由郑爽、刘恺威、张彬彬主演的《寂寞空庭春欲晚》就将开播,小说结局是什么呢?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寂寞空庭春欲晚》的小说结局剧情介绍:

《寂寞空庭春欲晚》小说中的结局:琳琅孤老终身,康熙有了个和琳琅相似的妃子,宠她到死。但是电视剧版本的,剧组暂时没有公布结局,相信大结局怎样,只能等待剧情的发展。

康熙不是因为琳琅错才不爱她,事实恰好相反。他在明知琳琅的用心的情况下帮了琳琅,太爱她了才要远离她。刚开始是孝庄不让爱,不然琳琅性命不保,后来是自己明白了,这样爱一个人会影响自己做一个英明仁德的皇帝,不能成就一番事业。所以一直就那样深深的深深的把琳琅放在心底。爱不一定要相守,相知,沉到心底,刻在心底,也是一种爱的表达方式。在心里藏一个人,至死不渝,终其一生,再不会有人取代她的位置。

电视剧《寂寞空庭春欲晚》剧情简介

康熙十八年春------天意拨弄,一错再错,一路行来,风雪多明媚少,终是梨花如雪空寂寞。

她兰心慧质,饱读诗书,却因为父兄卷入党争,籍没入宫,宫中辛者库为浣衣奴。

他是满清第一才子,繁华似锦、侧帽风流,却有着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的隐痛。

他是八岁御极,除权臣、定三藩、文才武略、睿智过人的一代帝王。

一曲箫簧合奏,引出一段盛世情错……

康熙十八年春,皇帝前往保定行围。

是晚随驾的御前侍卫纳兰容若,听皇帝吹奏一曲铁簧《月出》,大营远处有人以箫相和。

纳兰听出吹箫之人是自己籍没入宫的表妹琳琅,情不自禁神色中略有流露。

皇帝遂命裕亲王福全去寻找这名吹箫的宫女,意欲赏赐给纳兰。

不想福全认出琳琅就是皇帝倾心之女子,私下移花接木,另择他人指婚给纳兰,并将琳琅派至御前当差。

待皇帝对琳琅情根深种时,方知她即是纳兰的表妹……

天意拨弄,一错再错,一路行来,风雪多明媚少,终是梨花如雪空寂寞。

附注:

浙江梦幻星生园影视、柠萌影业联合出品,吴锦源执导,改编自匪我思存经典小说的清宫戏《寂寞空庭春欲晚》(简称《春晚》)今日首次曝光主要角色定妆海报,主演刘恺威、郑爽、张彬彬、米雪、张晓晨一一亮相。不同于之前曝光的工笔画风格海报,此次画面大气瑰丽,大剧风范十足。

匪我思存的经典小说《寂寞空庭春欲晚》被誉为古代言情绝版典范,更是网友票选“最希望被改编成影视剧”的网络小说之一。该剧还未开拍前就已经数次问鼎网络热门话题榜,无数粉丝更是天天在网上求定妆照。此次曝光的定妆海报将这部备受期待的作品中的主要人物神秘面纱一一揭开,不仅备受原著粉认可,更是被誉为颜值最高古装剧。刘恺威郑爽继《抓住彩虹的男人》后二度合作,演绎清圣祖仁皇帝康熙与浣衣女琳琅剜心虐恋。资深戏骨米雪饰演孝庄,见证并影响这段荡气回肠的帝王情殇。纳兰容若则大胆启用新人张彬彬,翩翩才子风度不凡。而“好男儿”出身的张晓晨则饰演琳琅的亲哥哥长庆,与琳琅一起沉浮宫中。

定妆海报上,刘恺威霸气威严,眼神中又透露出深情与无奈。郑爽造型清丽,以蓝白色为主的冷色调的服装极其符合人物性格。张彬彬饰则是一袭紫衣,一把玉箫,彰显满清第一才子身份,更显得温润古雅。米雪雍容华贵,气场全开。张晓晨着蓝色大太监服,表情却凝重暗藏悲恨。

《寂寞空庭春欲晚》将于2016年2月1日登陆浙江卫视、深圳卫视重磅开播。而在同时曝光的虐恋版海报中,由刘恺威、郑爽演绎的康熙与琳琅,亦展现了与原著相似的虐恋情感。作为浙江卫视,深圳卫视两大平台的跨年献礼大作,《寂寞空庭春欲晚》即将掀起一场迫人心弦的爱情童话。

此次《寂寞空庭春欲晚》首次曝光定档虐恋版海报,海报中浪漫痴缠的极致风格将剧中的唯美虐恋元素逐一呈现。透过海报中的凄美画风,每位角色之间纠葛的感情亦可窥见一斑,其中康熙(刘恺威饰)与卫琳琅(郑爽饰)之间仅一墙之隔,却似有千言万语无法诉说,仿佛有一道深深的沟壑无法跨越;纳兰容若(张彬彬饰)与卫琳琅因命运的错隔,屡屡失之交臂,两人的命运曾经给读者留下诸多嗟叹,而在电视剧中,这三人的情路结局又将指向何处,透过凄美虐心的海报画面依然是悬念重重;作为太后专业户的米雪,此次再演绎孝庄,此番又会带给观众怎样的惊喜,她的介入是否会对三个人的爱情结局产生意想不到的影响,也深深的牵引着观众的心。此外,片方在长庆(张晓晨饰)这一人物的设定上也丰富了许多内容,片方会对这部经典的十年IP如何改编,使得观众期待无比。

《寂寞空庭春欲晚》曾被誉为是古代言情小说教科书,经典十年IP此番经过匠心打造。在阔别粉丝十年后,电视剧《寂寞空庭春欲晚》将书中的情节再度复刻,不管是从拍摄手法、服装造型、置景上,剧组均精细打磨全新打造,更在剧情上突破以往清装剧中宫斗情节的设置,不再延续宫廷戏里俗套的后宫争宠的情节,而是主打时下清宫戏中最缺乏的纯爱风,力求将书中经典淋漓尽致的展现。《寂寞空庭春欲晚》中丰富而浓烈的内心感情戏必将成为观众关注的焦点。

《寂寞空庭春欲晚》是刘恺威郑爽继《抓住彩虹的男人》后二度合作,这也是郑爽首次尝试饰演清宫戏,她所扮演的大家闺秀卫琳琅,清新不失雅致,性格天真,敢爱敢恨,却因一场灭门之灾,与刘恺威上演一场可歌可泣的剜心虐恋。二度合作的郑爽刘恺威默契十足,让网友直呼期待,该剧在拍摄期间就多次成为焦点,曝光的海报与剧照每每都引来书迷与粉丝的热情讨论。该剧集结超高颜值青春偶像与实力派演技大咖强强联手,力求打造一个既暖心励志,又青春悦目的传奇巨制。《寂寞空庭春欲晚》现已定档2月1日正式在浙江卫视、深圳卫视重磅开播,此外,腾讯视频,乐视网,爱奇艺,优酷网,土豆网也将同步播出。精彩内容敬请期待。

《寂寞空庭春欲晚》是由小说改编的电视剧,看过小说的书迷对情节、故事结局都很清楚。但是改编为电视剧后,可能会加入编剧的想法,所以可能比原著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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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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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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