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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大结局是什么【精选20篇】

一部好的小说,需要有一个好的结局,各位,下面就是双面胶小说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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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螺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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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揣梦想的平凡少女沈螺,远离喧嚣的城市,回到安静的海岛生活。不料偶然间救起一个叫吴居蓝的男子,竟然是个和人类的进化方向完全不同、来自大海的高等生命体——鲛人。

他以不凡的能力和智慧一次又一次地帮助沈螺度过难关,战胜危机,深深地吸引了沈螺。两人一路磕磕绊绊,从互相了解到互相信任,最后产生了深深的爱情。

沈螺身上有一颗鲛人灵珠,引起了周家老爷子的觊觎,他绑架了沈螺,吴居蓝及时赶到,救出了沈螺,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周家老爷子被抓,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沈螺从悲痛中走出,决心带着两个人的梦想,更坚强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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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魔兽世界同人小说:奔溃的艾泽拉斯小结局

全文共 3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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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莎拉,我是军情七处的一员。

我与暴风城王子安度因陷入了丹奥加兹隧道下的地洞,在那里,我可谓是九死一生。可是,或许王子的圣光真的在冥冥之中庇佑着他,就在我们以为我们将在变作亡灵的阿隆索斯.法奥手下必死无疑的时候,两颗子弹救了我们的命。

*

此刻,我们都僵立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谁知道会不会有第三颗子弹呢?谁又知道那第三颗子弹会不会穿透我们之中的某一个人的心脏呢?

“啊哈!还是让他跑了!”死寂之中,一个略带沙哑的女声叹道,紧接着,一个窈窕的影子忽然从我们前方十米高的岩壁上翻下来,她轻盈的落地,然后,把手里的狙击枪往肩上一抗,似笑非笑的望着我们。

直到这一刻,我才看清楚,那是一名极有魅力而且气场强大的女人,她穿着一身非常修身的黑皮甲,脚蹬高帮皮靴。她的肤色是很健康的小麦色,漆黑的发丝很利落的系在脑后,她的眼睛很亮,嘴唇很薄,看着你的时候就像一直在轻佻的微笑。

“……您是……安玻.吉尔尼小姐?”顿了一下,安度因迟疑的问道。

“哈!殿下,您竟然知道我的名字?这可真是万分荣幸!”她几步走到了我们跟前,放光的黑眼珠上上下下的打量着我,直把我看的浑身发毛,想要后退,“我从南海镇执行刺杀任务回来的路上得到了一则消息,说是殿下被一名邪恶的女巫挟持,是你么?小姑娘?”

“不,不是。”安度因急忙把我往身后挡了一下,插话道,“我们在执行一项隐秘的任务。”

“喔,是么?”安玻一脸刻意的恍然大悟,极具穿透力的视线终于转回到了安度因脸上,“看来,也不需要我带您回暴风城,是么?”

“是的。”

“噢,真是伤脑筋,我还以为我立下大功了呢。但是,我好歹也救了您的性命……嗯,大约算是救了吧,当时看起来,那名亡灵巫师好像是想要对你们动手,是不是?”

“我一定会和肖恩大师说的。”

“嗯哼,麻烦把这份功劳算在雷欧纳尔.弗塔根大人头上。”

安度因一愣,随即点了点头,“好的。”

“那么,告辞了。”说着,安玻扛起狙击枪几步朝岩壁上跳去,她就像一只最灵活的猿猴,手轻轻一搭,脚轻轻一蹬,轻轻松松的就攀上了至少十米高的岩壁,在隐入黑暗前,她忽然探出半截身子,“我忘了告诉您,殿下,这儿有一条通往地面的裂缝,你们完全可以慢慢爬上来。”说着,她朝我们摇了一下食指,下一秒,转身远去。

*

我们一直都注视着安玻离去的方向,直到安玻的脚步再也听不见,我才出声问道,“她是谁?”

“她是军情七处的特工,说起来也是你的同事呢,莎拉。”安度因回答。

“可我从未见过她。”

“她一直在外执行任务,很少露面。”

“那么,雷欧纳尔.弗塔根又是谁?为什么她的功劳要算在他头上?”

安度因看了我一眼,“你和肖恩大师走的近,是么?”

“嗯?肖恩大师?他可是我的顶头上司。”

“雷欧纳尔.弗塔根则是吉尔尼小姐的顶头上司。”

话说到这里,如果我再不明白,我也太愚蠢了。

看来军情七处这种地方也和其他地方没什么两样,分化出了不少小团体。

想到那里,我不由的朝安度因摊了摊手掌,安度因则是无奈的朝我笑了一下。

“弗塔根?嗯……弗塔根……啧,在哪儿呢……”就在那时,纠结了半天的萨兰忽然出声道,“啊哈!他是不是那个弗塔根公爵家的人?”

“对,”安度因回答,“雷欧纳尔.弗塔根是伯瓦尔.弗塔根公爵的小侄子,是个很年轻,但……手段却很厉害的人物,无论是在潘达利亚还是在德拉诺,他都带领着手下立下了赫赫战功。”

我不由的扬了扬眉梢,军情一直都是七处藏龙卧虎的地方。

可没想到,安度因的话却让矮人战士咧嘴坏笑起来,“啊哈!手段很厉害!哈哈!我可是听说,弗塔根家的男人都是大色鬼,见到了漂亮妞连路都走不动了!我还听说,伯瓦尔公爵摄政的时候,他用吉安娜公主的画报……”

“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萨兰!”安度因涨红脸,匆匆打断了萨兰的话,可下一刻,他的脸色却黯淡下去,“而且,伯瓦尔也在冰冠冰川的战役中……离开了我们。”

那句话让萨兰一愣,立刻捂住了自己的嘴。

伯瓦尔.弗塔根。

我当然知道那位伟大的公爵,他可是一名可以与黑龙人战士单挑的厉害人物。

多年前,当瓦里安国王访问塞拉摩失踪后,就是他一直辅佐着年幼的安度因,支撑着整个暴风城的运转。

可是,由黑龙公主奥妮克希亚幻化成的卡特拉娜.普瑞斯托女伯爵却魅惑了他的心神,他差点因此葬送了暴风城,但即使这样,人们对他的评价依然毫无诋毁之意。

清醒之后,为了赎罪,他执意领军北伐诺森德冰原,最终死在了天谴之门前。

谁来告诉我,这么一个英雄人物……他真的是一个……大……大色-鬼么?

我看了看黯然的安度因,又看了看欲言又止的萨兰,却怎么也压下了心中熊熊燃烧的八卦之火了。

为什么话说一半非要停下呢?!好奇心能磨死人啊!

*

就在那时,就在我抓耳挠腮万分难受的时候,一阵踉跄的脚步声忽然从远处传了过来。

蓦然转头,在山洞的弯道口,我瞧见了圣骑士麦斯米兰的脸,他的脸已经完全恢复到了应有的年轻模样。此刻,他正一手架着断了腿的耐里森,一手抓着手舞足蹈的拉法耶,费力的朝我们赶过来。

“噢!感谢圣光!你们拯救了我们!”十步之外,麦斯米兰脸色苍白的朝我们大喊,并万分艰难的恭敬的朝我们行了一礼,“这真是个值得永世传唱的事迹!”

看见我,拉法耶迅速从麦斯米兰的手里挣脱,扑到了我身旁,用头骨用力的蹭我的脖子,“【亡灵语】姐姐!拉法耶好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我不由的摸了摸他的头盖骨。

耐里森也从麦斯米兰的肩头挣脱,一瘸一拐的走了过来,他很郑重的朝我们弯腰低头,“我欠你们一次,以后,无论什么都可以找我。”

“您太客气了,耐里森大师。”安度因连连摆手。

“那只老鼠又是怎么回事?”耐里森指向了我们身后。

直到这时,我才想起来,我们似乎把浮塔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

此刻,我们将大老鼠团团围在了中间,那只庞然大物虚弱的呼吸着,仿佛随时都要死去。

“……救救……浮塔……”大老鼠嘴里发出了细细的声音,它是那么悲哀,血红的眼睛都变得湿漉漉的。

“怎么办?安度因?”我不由的问那名沉默的王子。

“不如给它一个解脱。”听闻了所有事情原委后的耐里森毫不掩饰着自己的杀意,“谁也不知道它身体里还有个什么东西,万一他又醒了呢?”

“……浮塔……发誓……浮塔已经……杀死他了……救救浮塔……浮塔不想死……”

“不管怎么说,它也救过我们,不是么?”安度因为难的道,“就算是我们报答它?”

“所以我才建议给它个痛快。”耐里森接口。

“……浮塔想活……浮塔不想死……”晶莹的泪珠终于从大老鼠的眼眶里掉了出来。

一瞬间,我都有些不适应,老鼠真的也会为性命而哭泣么?

“……浮塔发誓……浮塔会很听话……浮塔就呆在暴风城……浮塔可以帮你们赶走……其他的老鼠……”

听到那里,安度因朝我们摊了摊手掌,“我们该如何拒绝一条智慧生命的求救?”

耐里森皱眉摸了摸腰间的匕首,又摸了摸自己的指甲,最终,他还是在安度因清亮的目光中无奈的叹了口气,“随你吧。”

我则朝王子笑了笑,“你最让我敬重的,就是你的善良,安度因。”

话音未落,萨兰朝我们吹了声口哨,“还有挡在前面的无畏哦!”

那句话让我的脸颊一热,怒道,“萨兰!”

*

沿着安玻为我们指出的道路,我们终于从深深的地底爬了出来。

此刻,已是正午,光芒把四周照的非常亮。

山峦青翠,飞鸟啼鸣,清风拂面,一瞬间,我有了种隔世的感觉。

*

“我们已经走出丹奥加兹了,”在岔路口,安度因道,“就在这里分开吧。”

矮人战士看了看我们,有些踌躇,“真的不用我帮忙了?”

“感谢你,萨兰,但是,你现在的职责是把麦斯米兰骑士与浮塔送到暴风城去。”

“殿下,我的长剑随时为您准备着,我的心一直在无畏的战斗!就让我跟着您冒险吧!”麦斯米兰挥舞着长剑豪迈的开口道。

“不,麦斯米兰骑士,我说过,我们在执行隐秘任务,人越少越好。”安度因推脱道,“我已经感受到了您的衷心,也目睹了您的英勇,我相信,接下来您会让我看见您的服从,是么?”

“噢!当然!殿下!”说着,麦斯米兰立刻挺直了瘦长的身体,将右手放置在心口的位置朝安度因行了一礼,下一秒,他笔挺的转过身,朝萨兰大声叫到,“我忠心耿耿的随从,拿上我的长枪与包裹,让我们把这只邪恶的老鼠押回暴风城吧!”直到走到道路的转弯口,那名骑士还在不断的回头朝我们挥手致意,“殿下,祝您好运!我会每日为您向圣光祈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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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锦绣未央》结局介绍

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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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为燕国公主冯心儿。本性天真活泼,聪明伶俐,有时候喜欢小小的恶作剧。一夜之间遭逢变故,国破家亡,阴差阳错成为“李未央”,一念之间误入敌府,肩负起冯心儿的国仇、李未央的家恨。天资聪颖的她内心被仇恨充满,性格也因此变得更为坚毅不屈,更为谨慎细致。可即便是如此,她依然保留着本性中的善良和正义,恩怨分明,重视承诺。只是有针对性地进行她的报仇计划,从不会伤及无辜。

当剑在她手,她却意识到,朝代的更替只是历史发展的一个必然的过程,个人的恩怨情仇在百姓的福祉之下变得微不足道。最后她放下心中的仇恨,辅助拓跋浚登上帝位,成为一代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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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一句顶一万句的结局

全文共 19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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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一句顶一万句》是河南作家刘震云重要作品,分为两部: 《出延津记》与《回延津记》。出版于2009年,描述了一种刘震云中国式的孤独感和友情观。《一句顶一万句》被称中国版《百年孤独》,是刘震云的一个成熟、大气之作。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一句顶一万句的结局,以供参考。

因出门找人是假找,牛爱国就得想出一个可去的地方,在那里待上半个月到二十天,再回到沁源,说自己去了山西长治、临汾、太原、运城、大同,也去了河北石家庄、保定,去了陕西渭南、铜川,也去了河南洛阳、三门峡等,甚至去了广州;人跑了不找是牛爱国的事,找又没有找到,就不是牛爱国的事而是庞丽娜和老尚的事了;对庞丽琴、对姐牛爱香、对姐夫宋解放、对女儿百慧、对整个沁源县都有个交代。但坐上长途汽车往霍州去,他还没想出自己该去的地方。世上哪里都能去,就是不能去长治、临汾、太原、运城、大同、石家庄、保定、渭南、铜川、洛阳、三门峡这些地方。也不能去广州,生怕无意之中碰到庞丽娜和老尚;还得避开这些地方,投靠一个朋友,找一个自己能待下来的去处。也可以不投靠朋友,在霍州等近处找一个小旅馆住下来,住上半月二十天,返回沁源,说自己满天下找了个遍。但老婆一次次跟人跑了,说是不在乎,心里还是在乎;想起来心里还是烦;不上路不烦,一上路越来越烦了;一个人憋在旅馆里,一憋半个月或二十天,非把自己憋疯不可;还是想找一个朋友,诉说一番;就是不诉说这事,说些别的,也能解一下自己的烦闷。待到投靠朋友,牛爱国又为了难,前几年还有几个可投奔的地方,如今可去的地方越来越少了。近处认识临汾卖鱼的李克智,但在曹青娥丧礼上,李克智劝过牛爱国离婚,牛爱国没给他面子,两人还说戗了,何况这事和那事也有牵连,临汾不能去。远处认识的有河北沧州做豆腐的崔立凡,但沧州边上就是泊头,泊头有章楚红在那里;几个月前,牛爱国刚从沧州逃出来,也不能去。另外还有河北平山县杜家店的战友杜青海可以投奔,但上次庞丽娜出事后,牛爱国曾去平山县杜家店找过杜青海;到了村头,心还是乱的,也没见杜青海,就在滹沱河畔坐了一夜;上次心乱,这次保不齐心还乱,也不想去。剩下可投奔的人,就是上次说去找没去找的山东乐陵卖大枣的战友曾志远。上次说去没去成,半路上落在沧州,也算牛爱国食言;在沧州待了一年,本想等在沧州立住脚,抽时间去乐陵看曾志远一趟,后来被他和章楚红的事绊住了脚,也没有去。现在想起来,还有些对不住人。按说已经对不住人,不该再找人家,也是实在无处可去,牛爱国坐长途汽车到霍州之后,又给曾志远打了个电话,想试探一下曾志远的口气。如曾志远仍邀牛爱国去乐陵,牛爱国就去乐陵待上一段;如曾志远心已冷了,牛爱国再做别的打算。但电话打通,接电话的不是曾志远,是曾志远的老婆,说曾志远不在乐陵,去外地卖枣去了。问何时回来,曾志远的老婆说或三天,或五天,或半个月,或一个月,一个人出门做生意,就说不准他的归期。牛爱国又给曾志远的手机打电话,找着了曾志远;原来曾志远在黑龙江的齐齐哈尔。曾志远接到牛爱国的电话,倒没冷淡,仍像上次一样热情,说他本来是去唐山卖枣,但生意连着生意,人连着人,又跟人到了黑龙江的齐齐哈尔;接着问牛爱国:“你在哪儿呢?”

牛爱国:

“还在山西老家呢。”

曾志远便认为自上次邀请牛爱国去乐陵到如今,牛爱国一直在山西老家待着,没有动窝。既然一直没有动窝,曾志远倒不像上次在电话那样,急于见到牛爱国:“上次想跟你商量个事,急着见你,但这事现在过去了。等我回到山东,再给你打电话,你何时有空。也来乐陵转转。”

听这口气,曾志远一时三刻回不到山东。就是近些天能回到山东,也没有邀他马上见面的意思。似乎这面可见可不见。明显山东乐陵也去不成了。牛爱国放下电话还疑惑,也不知上次曾志远急着让牛爱国去山东,要跟牛爱国商量个啥事。牛爱国再一次到了左右为难和走投无路的地步。这时他突然想起五年前在长治修高速公路时,认识工地的伙夫叫陈奎一。陈奎一是河南滑县人。两人皆因不爱说话。相互成了好朋友。陈奎一有心事,跟牛爱国说;牛爱国有心事。也跟陈奎一说。牛爱国本不会说话,但在陈奎一面前,算是会说的。陈奎一的心事,牛爱国剥肉剔骨,替他一层一层码放;牛爱国的心事,陈奎一却不会码放,只会问“你说呢?”几个“你说呢”下来,牛爱国也自己码放清楚了;像牛爱国和河北平山县的战友杜青海在部队的时候;无非一问一答,颠倒了过来。工地厨房有猪耳朵、猪心的时候,陈奎一便去工地喊牛爱国;也不是喊,是使眼色;陈奎一使个眼色,说声“有情况”,牛爱国便跟他去厨房,两人头顶着头,共同吃一盘凉拌猪心猪耳朵,相互看着嘿嘿笑了。后来陈奎一和工地的经理也是他的小舅子闹翻了,闹翻也不是因为什么大事,陈奎一买了半扇牛肉,因为价钱的高低,里面藏没藏猫腻,两人吵了起来;陈奎一一怒之下,离开长治,回了河南滑县。两人分别之后,还通过几回电话。陈奎一说他回了滑县以后,在县城“滑州大酒店”当厨子,工资挣得比在长治工地还多;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当时牛爱国还替他高兴,也算祸兮福焉。但分别时间长了,各忙各的,联系也就少了。庞丽娜头一回出事之后,牛爱国心烦意乱,去了沧州,基本上把陈奎一给忘了。现在突然想起陈奎一,便想给陈奎一打个电话;如陈奎一那里方便,他便去投奔陈奎一。但拿起电话,牛爱国忘了陈奎一的电话号码。从提包里掏出电话本,翻了半天,也没找到陈奎一的名字。看来五年前这号码记得太牢了,才没往本子上写;谁知五年后就忘记了。也是实在无地方可去,虽然事先没有联系,也不知这五年陈奎一的变化,他眼下是否还在滑县。牛爱国还是决定去河南滑县找陈奎一一趟。能找着陈奎一算是幸运,找不着陈奎一也不损失啥,也算一个找,比漫无目的地在世界上乱转,在路上有个盼头。于是从霍州坐火车到石家庄,从石家庄倒火车到河南安阳,从安阳又坐长途汽车到了滑县。前后用了两天半。

长途汽车到了滑县已经是晚上。滑县县城的路灯全亮了。从长途汽车站出来,街上人来人往,说的全是河南话;河南话虽跟山西话有区别。但两地靠得近,牛爱国都能昕懂。牛爱国背着提包,向路人打听“滑州大酒店”,原来离汽车站并不远,转过两个街角,也就到了。原以为“滑州大酒店”是个小饭铺;如今大家做事,都爱起大名头;听着名头大,饭店不一定大;如河北泊头的“老李美食城”,说是美食城,也就三间屋子,七八张桌子;但转过第二个街角。一栋十几层的高楼,矗立在眼前;楼顶上,闪烁着一块巨大的霓虹灯牌子,从左到右,快速闪着几个字:滑州大酒店。原来不是个街头小饭铺,而是个大宾馆。在大宾馆当厨子,当然比在长治工地挣钱多,牛爱国又替陈奎一高兴。更让牛爱国高兴的是,在路上心还是乱的,自进了滑县,自己的心突然不乱了;不但不乱,对这地方,还感到有些亲切;庞丽娜头一回出事时,牛爱国先去河北平山投奔战友杜青海,又回山西临汾投奔同学李克智,不管是到了平山,还是到了临汾,心里都乱,比在家还乱;又离开了平山和临汾;最后到了河北泊头,心突然不乱了,才留了下来,去了沧州豆制品厂开车;但当时也就是个心不乱,却没对泊头沧州感到亲切;这回庞丽娜又出事了,自己来到河南滑县,没想到不但心不乱了,对这地方还感到亲切,更觉得来滑县找陈奎一找对了。待进了宾馆大堂,向柜台打听陈奎一。又让牛爱国失望。柜台的服务员说,宾馆后厨里。没有一个叫陈奎一的人。牛爱国以为服务员看他是外地人,有些欺生,便说:“陈奎一是我好朋友哇。”

又说:

“电话里说得死死的,他就在‘滑州大酒店’当厨子。”

又说:

“姑娘,我从山西来,跑了一千多里,不容易,你行个方便。”

服务员看牛爱国在那里着急,倒扑哧笑了:“山西人就是性急,不是不给你找,是真没这个人。”

看牛爱国仍不信,抓起电话,叫来了后厨的厨师长。厨师长矮胖,戴个圆筒纸帽子,一说话是广东腔;听牛爱国要找的人,搔着头说,自己在“滑州大酒店”干了八年,后厨的厨师中,从来没有一个叫陈奎一的人。牛爱国这才知道自己找错了地方;前几年与陈奎一通电话时,要么是陈奎一说错了地方,要么是自己记错了地方。出了“滑州大酒店”,突然又想起,和陈奎一在长治修高速公路时,陈奎一曾对他说,他家的村子叫陈家庄;“滑州大酒店”错了,陈家庄不会错;欲先去陈家庄,找到陈奎一的家,接着再找陈奎一。牛爱国背着提包,走到路边,打问一个卖烧鸡的老头。老头说,陈家庄在滑县最东边,靠着黄河,离县城一百多里。牛爱国道声“多谢”,知道当天去不得陈家庄,只能在县城先住下来,明天再说。“滑州大酒店”是住不起了,沿途问了几家小旅馆,住宿费有贵的,有便宜的。贵的一宿七八十元,或五六十元;便宜的大车店,也要二十元或十五元。走着问着,碰到一个浴池,闪着霓虹灯,名字叫“瑶池洗浴城”。说是洗浴城,也就是一个洗澡堂子。问了一下价钱,洗澡五元,过夜加五元,共十元;觉得住在这里,倒比住在旅店合算;既能住宿,又能洗个澡;便决定住这“瑶池”。一进洗澡堂子,迎面扑来一阵洗澡堂子的热气和人味。又掀开一道布帘。进了男池;男池分里外两间,里间是洗澡的大池子,外间放着几十张单板床;床前散着十几个人,有脱衣服欲洗澡的,有洗完澡在穿衣服的。还有光着身子躺在单板床上睡觉的,有几位发出了鼾声;里间的洗澡池子,涌出蒸汽和人声,看不到洗澡者的身影。牛爱国寻到墙角一个铺位,脱了衣服,将提包和衣服锁在床头的箱子里,拿起钥匙,光着身子往里问澡池子走。迎面一个瘦子,光着身子,拖着趿拉板,肩上搭几条搓澡巾,明显是个搓背的,从里面雾气中钻出来,与牛爱国擦身而过。牛爱国到了澡池子,跳进热水里,水有些烫,浑身打了一个热颤;这时突然觉得刚才那搓背的瘦子有些面熟。忙从热水中抽出身子,身上滴着水。又跑到外间,见那个搓背的瘦子在穿衣服。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陈奎一。左脸有颗大痦子,痦子上长了三根黑毛。牛爱国扑上去:“老陈,你怎么在这儿?”

那搓澡的瘦子愣在那里,也不穿衣服了,仔细打量牛爱国半天,也惊呼:“噫,牛爱国!”

牛爱国光着身子,陈奎一光着膀子,两人厮拉在一起。陈奎一:“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牛爱国:

“你怎么到这儿来了?你不是说你在‘滑州大酒店’做饭吗,咋又在这里搓背?”

陈奎一倒有些不好意思:

“‘滑州大酒店’是请我来着,其实我打小不喜欢做饭,就没有去。”

又说:

“在长治修路时当伙夫,也是没有办法。”

牛爱国:

“你喜欢搓背?”

陈奎一:

“我不是喜欢搓背,我喜欢泡澡;搓背,就能天天泡澡。”

牛爱国便知道几年前两人通电话,陈奎一跟他说去了“滑州大酒店”,是在吹牛。但又知陈奎一是个好面子的人,就没把这层挑破,反倒说:“搓澡也好,冬天还暖和。”

陈奎一撇开搓澡:

“你咋来滑县了?没想到这辈子还能见到你。”

两人刚见面,牛爱国不好说自已是来投奔他。说:“我到河南来办事,路过滑县,正说明天去陈家庄看你呢。”

陈奎一先说:

“来了就好,来了就好。”

又说:

“但我现在顾不上和你说话,我得去办一件事,从明天起,咱再痛痛快快说上几天。我在滑县也没个好朋友,憋死我了。”

牛爱国:

“去办啥事?用不用我帮忙?”

陈奎一:

“回陈家庄一趟,两个儿子打了起来。都娶了媳妇,两头叫驴还是拴不到一个槽上。我回去每人打他们一顿。”

又说:

“你是跟我回陈家庄,还是在这里等我?”

牛爱国本想跟他回陈家庄,但想着人家家里正在打架,自己如何好去添乱?也知道陈奎一回滑县以后,家在这里,也是一手事,不比在长治修高速路,两人在一起吃猪耳朵猪心的时候。便说:“我在这里等你。”

又担心:

“我听说陈家庄离县城一百多里,大晚上,你怎么走?”

陈奎一一笑:

“我学会了骑摩托。”

陈奎一穿上衣服欲走,这时澡堂一个胖老头,手里拿着一把竹牌,挨个跟床铺上的人收澡钱和铺钱;收过钱的,在床头挂一个竹牌;正好收到牛爱国。牛爱国欲掏钱,陈奎一一把攥住牛爱国的手,对胖老头说:“我的朋友,从山西来的。”

谁知胖老头不买陈奎一的账,翻着眼说:“不管谁的朋友,不管从哪儿来的,洗澡住店,就得交钱。”

陈奎一跳到他跟前:

“尻你妈,就是不交,咋了?”

牛爱国忙拉陈奎一:

“别因为十块钱,伤了你们朋友和气。”

陈奎一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

“他不是冲着你,是冲着我。”

如胖老头冲着牛爱国,牛爱国交过钱就没事了;陈奎一说胖老头冲着他,牛爱国反倒不好交钱了。胖老头瞪了陈奎一一眼,转身去别的床铺收钱。牛爱国问陈奎一:“是你们经理?”

陈奎一:

“他能是经理?是经理他姨父,看个床铺,狗眼看人低,你不用理他。”

陈奎一说完,匆匆忙忙走了。牛爱国摇头一笑,原以为到滑县找陈奎一很容易,谁知也费了一番周折。说是周折,没想到又恰好遇上。牛爱国重新去澡池子泡了澡,自己搓了泥。一路上跑了两三天,身上的泥还挺多。将身子搓洗干净,回到外间铺位上,坐着喘了一阵气,盖上一个被单子歇息。也是一路上马不停蹄,跑得乏了,很快就睡着了。梦中,牛爱国似乎没来滑县,还在山西沁源。在爬沁源县城西关的废城墙。待爬到废城墙上。没想到庞丽娜也在上边。原以为庞丽娜跟老尚去了长治、太原、运城、大同、石家庄、保定、渭南、铜川、洛阳、三门峡或广州,谁知就在沁源的废城墙上。原以为庞丽娜出了事,谁知她没有出事;不但没跟老尚出事,几年之前,也没跟西街“东亚婚纱摄影城”的小蒋出事。庞丽娜还是原来的庞丽娜。牛爱国和庞丽娜结婚八九年,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一天说不了十句话;谁知到了梦中,庞丽娜拉着他的手,对过去八九年的日子,开始重新叙说;两人把八九年的日子,过成了一锅粥;没想到换一种说法,竟能根根叶叶,说个明白。说着说着,牛爱国也醒过闷儿来。原来日子还可以这么过。接着两人不说了,开始抱头痛哭。接着不是跟庞丽娜在一起。废城墙上站着西街“东亚婚纱摄影城”的小蒋,北街纱厂的老尚;三人为了庞丽娜的事,争吵起来。吵不及,打了起来。不知什么时候,庞丽娜又回来了,蹲在旁边,掩面在哭,像个孟姜女。三人吵着打着,小蒋掏出一把刀子,没扎向老尚,一刀刺进牛爱国的肚子里。牛爱国哎哟一声。醒了过来,出了一身汗。这时明白自己身在河南滑县县城一个洗澡堂子里。庞丽娜在生活中已经跟人跑了,咋到了梦里,又变了一个人呢?还与她重新说起了过去,说着说着,还与她抱头痛哭。出门假找庞丽娜和老尚的时候,牛爱国知道自己表面上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心里还是放在了心上,才不敢一个人在近处旅馆待着,到滑县来找陈奎一;现在看梦里的意思,同是放在心上,这个放在心上,又不是那个放在心上了。正兀自感叹,觉得有人拍他的肚子;这时明白,刚才从梦里醒来,不是被刀扎醒了,而是被人拍醒的。他睁开眼睛,那个手拿竹牌的胖老头,站在他面前,又来跟他收钱。牛爱国这时知道,自己的朋友陈奎一,在这个洗澡堂子,说话并无分量,还不如当年在长治修高速公路时,起码能做猪耳朵猪心的主。牛爱国不愿因为十块钱再与人纠缠,打开床头柜,从衣服口袋里摸出钱,交给胖老头。胖老头收了钱,一边往床头挂竹牌,一边又嘟嚷一句:“住不起店就别住。”

如果牛爱国没交钱,胖老头这么嘟囔没啥,交了钱还这么说,牛爱国就火了。牛爱国翻身起来,欲与他理论,但想起自己身在异乡,因为一句话,与人争执不得;又想着陈奎一在这里搓背,与这里的人闹翻。也不合适。只好装作没听见,又转身躺下。但辗转反侧,再也睡不着。睡不着不是因为十块钱和胖老头的搅扰,而是想着刚才的梦境,千头万绪,又涌上心头。也不是单为梦境,或单为过去八九年与庞丽娜的事;过去八九年的其他事情,包括妈曹青娥的死,还有与河北沧州泊头“老李美食城”章楚红的事,桩桩件件,都涌上心头。牛爱国索性坐起来,抱着膝盖,在铺上吸了两支烟,烦闷还是排解不开。偶尔抬头,看到澡堂墙上的镜子,发现自己三十五岁,竟花了半边头。这时突然感到肚子饿了,才想起自己自进了滑县,只顾找陈奎一,只顾找住处,忘记了吃晚饭。便穿衣起来,出了“瑶池洗浴城”,来到滑县街上,欲找一个饭馆吃饭。这时已是半夜时分,街两旁的店铺都关门了;街上空空荡荡,一个行人也没有,偶尔过去一两辆卡车。一立秋,夜里就不热了,一阵风吹来,牛爱国还打了个冷战。牛爱国信步顺着街道往前走,终于在十字街头,看到一个还在候客的街头饭摊。饭摊摆在路灯下,倒省得再扯电灯。摊主是个中年男人,正在往锅里添水,旁边有一个中年妇女在包馄饨,看上去像两口子。走近看,他们卖馄饨,卖饺子,也卖羊肉烩面;问了一下价钱,馄饨和饺子比过去吃过的贵,羊肉烩面却比别的地方便宜;别的地方大碗羊肉烩面三块,小碗两块五,这里大碗两块五,小碗两块。桌上还有一碗咸菜丝,让客人白吃。牛爱国便在摊子的煮锅前坐下,叫了一大碗羊肉烩面,又掏出一支烟来吸。烩面还没上来,一辆挂着拖斗的大卡车,从城外呼啸着开来,嘎吱一声,停在饭摊前。卡车的主车上高高地堆着化肥,拖车上高高地堆着农药。主车和拖车的轮胎都压瘪了,一看就超载。从卡车的驾驶室里跳下来三个人,也坐到饭摊前吃饭。三个人一个五十多岁,一个三十多岁,一个二十来岁。待他们开口,牛爱国知道三个人中,三十多岁的做主。因为问起饭的价钱,接着吃啥,全是三十多岁的开口,五十多岁和二十多岁的都在随声附和。三十多岁的男人理个平头,问:“老板,饺子多少钱一碗?”

饭摊男人答:

“三块五。”

三十多岁的男人:

“一碗多少个?”

饭摊男人:

“三十个。”

三十多岁的平头:

“来两碗。”

饭摊女人愣在那里:

“三个人,来两碗,你们谁不吃?”

三十多岁的平头拍了一下桌子:

“都吃。一共六十个饺子,不能盛三碗?”

饭摊男人笑了:

“能盛是能盛,没这么个吃法。”

三十多岁的平头:

“今天给你开个头。”

牛爱国以为他们图个节俭,也没理会。这时他的羊肉烩面上来,他剥了几瓣蒜,低下头吃面。面入了味,但汤有些咸;牛爱国让饭摊女人又加了一勺热面汤,自己又加了些醋;再吃起来,就咸淡可口。吃着吃着,身上不凉了,头上出了汗,胃口开了。又要了四个烧饼。就着烩面、咸菜和蒜瓣,吃了两个烧饼,那三人的饺子也煮熟了。三人吃着饺子,三十多岁的平头又问:“老板,烩面多少钱一碗?”

饭摊男人:

“大碗两块五,小碗两块。”

三十多岁的平头:

“来三小碗。但小碗面,大碗盛,多搁些葱花和汤水。”

牛爱国这时觉出三十多岁平头的精明,钱花得不多,但什么都吃到了;又汤汤水水,吃个热乎。饭摊男人这时笑问:“三位大哥是延津人吧?”

三十多岁的平头:

“你咋知道?”

饭摊女人:

“延津人都孬。”

“孬”是河南话,就是捣蛋的意思,牛爱国听懂了。三个延津人笑了,牛爱国也笑了。这时牛爱国突然想起,他妈曹青娥,当年就是延津人。牛爱国问饭摊女人:“大嫂,延津离这里多远?”

饭摊女人:

“两县搭界,一百多里。”

牛爱国来河南本是为了假找庞丽娜和老尚,偶然想起陈奎一,才来到滑县;没想到滑县离妈曹青娥小时候的老家延津这么近。为找庞丽娜,无意之中。找到了妈曹青娥的老家。这时突然又想起曹青娥临死之前,不会说话,拼命敲床,要找一封信;当时大家不懂她敲床的意思,这封信她生前没有找到,她死后牛爱国无意中找到了;读了信的内容,明白了妈找这封信的目的,可能是让给延津一个叫姜素荣的人打电话。临终之前,想让姜素荣去沁源一趟,她有话要说。或有话要问。不想起这些还好,一想起这些,牛爱国对“延津”二字的反应,和刚才偶然听到就不一样。牛爱国将羊肉烩面放下,起身转过桌子,坐到三个延津人跟前:“三位大哥,是延津哪里人呢?”

一老一少仍不说话,三十多岁的平头看了牛爱国一眼,觉出牛爱国问话并无恶意,才说:“县城北街,咋了?”

牛爱国将凳子往前挪了挪:

“既然大哥是县城人,可认识一个叫姜素荣的人?”

三十多岁的平头仰脸想了想,摇摇头,看其他一老一少两个人,两个人想了想,也摇头。那个五十多岁的老者问:“是县城哪街的?干啥的?”

牛爱国:

“哪街的不知道,知道是个弹花的。”

老者笑了:

“现在都没人弹花了。”

二十来岁的年轻人:

“延津县城有几万人。我们哪能都认识?”

说着话,三人又吃完小碗面大碗盛的羊肉烩面。也是急着赶路,三十多岁的平头交完饭钱,向其他两个人挥挥手,三人上了卡车,又呼啸着开走了。

半夜不出来吃这顿饭牛爱国就在滑县待下去了,待上半个月到二十天,又返回山西沁源;吃了这顿饭,知道延津就在一百多里外,第二天一早,牛爱国搭上长途汽车,去了延津。过去觉得延津跟自己没有关系,现在想起妈曹青娥临终前要找的那封信,觉得跟自己关系很紧。当时找到姜素荣来的那封信,觉得妈已经死了,再给姜索荣打电话没有用;现在觉得妈虽然死了,他想找到姜素荣,问一下姜素荣,妈想找她要说和要问的话。妈已经死了不能问妈,问妈想问的姜素荣,说不定也能问出个子丑寅卯。既然八年前姜素荣和吴摩西的后代有了联系,说不定到了延津,连吴摩西的底细,也能打听出来。吴摩西虽然已经死了二十多年,保不齐吴摩西临终之前,会留下什么话。八年前那封信上说,吴摩西的孙子从咸阳到延津来,要见曹青娥;八年前曹青娥没理会这件事,临终前却又惦记着这件事。不碰到延津人想不起从头到尾这些事,见到三个延津人,牛爱国突然想将这些事从头至尾弄个明白。初想弄明白是为了妈曹青娥,再想弄明白是为了牛爱国自己。自己跟七十年前的吴摩西,冥冥之中似乎有什么联系。不说他是自个儿另一个姥爷,七十年过去,两人的遭遇就有些相同,起码出门找人是假找是相同的。既然出门找人是假找,虽然吴摩西后来把曹青娥也就是巧玲弄丢了,怎么一辈子再没回延津呢?弄清楚这些事对吴摩西和曹青娥没有什么,吴摩西和曹青娥都已经死了;但弄清楚它们,说不定能打开牛爱国现在的心结。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没想到这把钥匙,竟藏在七十年前。这时又突然明白,昨晚进了滑县,除了觉得心不乱,还对这里感到亲切,原来以为亲切的是滑县,谁知不是滑县,而是滑县跟延津离得近。他一辈子没去过延津,没想到跟延津有这么紧密的联系。临离开滑县“瑶池洗浴城”,牛爱国给滑县的朋友陈奎一写了一个纸条。纸条上没告诉陈奎一他要去延津的事。没告诉这件事不是有意背着陈奎一,而是关于去延津之事,根根叶叶说起来太复杂,一句两句说不清楚。牛爱国写道:老陈:

山西家里有急事,我先走了。这次能见到你,我很高兴。我改日再来吧,咱留言面叙。你多保重。

牛爱国

写好,知洗澡堂子有人与陈奎一不对付,没把纸条交给洗澡堂子的人,交给在“瑶池洗浴城”门口摆烟摊的一个中年妇女;看中年妇女有些不乐意,便买了她一盒烟。然后去长途汽车站,坐车去了延津。

到了延津县城,牛爱国才知道延津县城之大。比滑县和山西沁源的县城大多了。县城正中有一座宝塔。塔院外是一条津河,浩浩荡荡,从县城中间穿过。河上有一座桥,桥上桥下,皆是挑担的、推车的、卖菜的、卖肉的、卖果子的、卖杂货的;县城有几只大喇叭,里面播着豫剧、曲剧和二夹弦;除了这些河南戏,竟还有锡剧和晋剧;便知道延津是个四方人走动的地方。这么大一个县城,想打听出一个只知姓名不知地址的人并不容易。牛爱国从上午问到中午,从东街问到西街,从北街问到南街,没问出个所以然。这才知道昨天夜里在滑县街头,那三个延津人不知姜素荣为何人,不是妄说。八年前姜素荣给妈曹青娥写的信上,倒有姜素荣的地址和电话;那封信牛爱国还留着,一开始放在沁源县牛家庄,后来放到县城南关租的房子里。他想给沁源的姐夫宋解放打个电话,让他去南关家里找出这封信,告诉他地址和电话;但又怕露出假找庞丽娜和老尚的马脚,只好继续用嘴在延津县城问下去。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县城北关火车站,问到一个卖酱兔腿的,正好姓姜,是姜素荣的本家;经他指点,这才终于在县城南街剧院北侧,找到了姜素荣家。

姜素荣是个三十七八的妇女,她的爷爷叫姜龙。曹青娥活着的时候。给牛爱国说过延津和姜家的事,牛爱国脑子里,对延津和姜家大体有个印象。待见到延津和姜素荣,还是和脑子里想的不一样。四十年前曹青娥来延津时还没有姜素荣,姜家还在弹棉花,如今姜家不弹棉花了;从姜龙姜狗一代到现在。姜家由十几口子变成五六十口子,干啥的都有。姜索荣开了一个杂货铺,卖些烟、酒、酱油、醋、咸菜疙瘩、方便面、各种饮料和矿泉水,门口还有一个冰柜,卖些冰棍和雪糕等。杂货铺的名字就叫“素荣门市部”。没打问出姜素荣家地址之前,牛爱国已在南街来来回回走了三趟,也没留意这个门市部的招牌。姜素荣问明牛爱国的身份,不明牛爱国的来意,一开始以为牛爱国在河南有棘手的事找她,或借钱,或借物,便有些警惕;待牛爱国说清是为了打听些往事,姜素荣才放下心来。接着听说曹青娥去世了,感叹一番,说:“没跟这位姑奶奶见过。”

待牛爱国问到八年前,吴摩西的孙子到延津来,她给山西沁源牛家庄曹青娥写信,让曹青娥到延津来,到底要说个啥,姜素荣却一问三不知。牛爱国:“大表姐,那封信不是你写的吗?”

姜素荣:

“那信不是我写的。陕西的客想说的事,我根根梢梢都弄不明白;我是个急性子,不爱写信,那信是罗安江代我写的。”

姜素荣告诉牛爱国,吴摩西七十年前逃到陕西咸阳之后,不叫吴摩西了,又改名罗长礼,所以他的孙子叫罗安江;八年前写那封信时,罗安江怕事中的曲曲弯弯解释不清,仍把他爷爷说成吴摩西。牛爱国不明白吴摩西到陕西之后,为什么又改名姓,其中又有什么缘由;但也顾不上计较这些七十年前的事,先问八年前的:“罗安江在延津时,都说了些啥?”

姜素荣想了想,说:

“忘了。只记得他想见你妈。他本来该姓杨,从陕西到延津来,按说应该去杨家庄,但他没去杨家庄,来找咱们姜家,就是看能否找到你妈。”

牛爱国:

“他在延津住了多长时间?跟别人聊过吗?”

姜素荣:

“看来他有心事,整天吃不下饭,也不跟人聊;住了半个月,见你妈没回音,他就回陕西了。”

牛爱国:

“既然他想见我妈,从你这里,又知道了山西的地址,为啥不直接去山西呢?”

姜素荣:

“我也这么劝过他。其实他来第二天,我就看出来了,对见不见你妈,他也有些犹豫。你妈来,他也就见了;让他去山西,他死活不去。”

又说:

“也不知他顾虑个啥。”

不管罗安江顾虑个啥,牛爱国从滑县到延津来,等于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姜素荣有个弟弟叫姜罗马,二十出头,在延津县城开三轮车,拉些散客。牛爱国和姜索荣正说话间,他开着三轮车路过姐姐的杂货铺,停下喝水。见牛爱国面生,便问姜素荣这人是谁;打问出牛爱国的来路,倒对牛爱国因为八年前的事,千里迢迢来到延津,有些好奇。接着不去拉客了。留下听他们说话。听着听着,听出不全是为了八年前的事,还为了七十年前的事,就更加好奇了。姜素荣说着说着烦了,姜罗马倒起了兴致。牛爱国见姜素荣说不出什么,也就不问了;下午,姜罗马用三轮车拉着牛爱国。在延津县城四街转了转。姜罗马也是爱说话,指着现在的延津,给牛爱国讲解七十年前的事情。到西街一个地方,告诉牛爱国这是当年吴摩西和吴香香蒸馒头的家,现在成了一家酱菜厂;到了北街转盘处,说转盘西北角,当年是意大利神父老詹的教堂,现在成了“金盆洗脚屋”;到了东街桥下,说这里当年有吴摩西挑水的井,现在成了一个卷烟厂;回到南街,指着姜素荣杂货铺旁边的剧场,说这里当年是吴摩西大闹南街的地方,当年的一个碌碡,现在还戳在剧院门侧。姜罗马对这些事也是听说,这些事在延津只剩姜家知道;牛爱国既对现在的延津不熟,也对七十年前的延津不熟,听后,也理不出七十年前这些事的来龙去脉。这时姜罗马问:“大哥,你从山西到延津来,不会光为打听七十年前的事吧?”

牛爱国一愣:

“那你说我为啥?”

姜罗马:

“我也纳闷了一下午呢。如果是为了现在,应该是找一个东西。可七十年前,一个卖馒头的,能留下啥宝贝呢?”

牛爱国哭笑不得,感叹一声:

“老弟,如为找一件东西就好了。”

但他如何从曹青娥去世说起,说到庞丽娜第二次跟人跑了,自己如何出去假找庞丽娜和老尚,又如何到滑县找陈奎一,接着碰到三个延津人,又到延津找七十年前的事,这些来龙去脉呢?不解释还好,一解释更解释不清了。只好说:“就算是个东西,不是也没找到吗?”

姜罗马听他这么说。倒来了劲:

“杨家庄你还去不去?”

杨家庄是吴摩西或罗长礼从小生长的地方,按说应该去。但吴摩西自逃到咸阳改叫罗长礼之后。再没回过杨家庄,也没回过延津;上次罗安江来延津,也没去杨家庄,想着现在去也是自去,便说:“我不去杨家庄,我想去咸阳找罗安江。”

姜罗马愣在那里:

“大哥,你比我还轴。你这样的人,我没有见过。”

第二天,牛爱国向姜索荣要了罗安江家在咸阳的地址。要去咸阳。当年罗安江对去山西有些犹豫,牛爱国对去咸阳,却没有犹豫。罗安江越是犹豫,牛爱国越想找到罗安江。找罗安江也不是为了找罗安江,还是想找到死去的罗长礼也就是吴摩西,看他临终时留下什么话。七十年前,吴摩西从河南去了陕西;七十年后,牛爱国也从河南去了陕西。牛爱国在心里盘算一下,吴摩西去陕西的时候二十一岁,牛爱国去陕西的时候已经三十五岁了。牛爱国这趟从山西沁源出来,本是假找庞丽娜和老尚,没想到转了一圈,却要去陕西找吴摩西;七十年前吴摩西从延津出门时,找人也是假找;没想到七十年后,一个假找找另一个假找,却是真找。牛爱国倒有些啼笑皆非。姜素荣听说他要去陕西,虽吃了一惊,也没留他,牛爱国坐长途汽车到了新乡,从新乡坐上开往兰州的火车。火车上人多,牛爱国在车厢过道里站了一天一夜,也没坐上座位。也是站久站乏了,夜里站着打瞌睡,裤兜里的钱包被人偷去了。好在车票没在钱包里,在上衣口袋里。第二天下午,车到咸阳,牛爱国拿着车票,背着提包,出了咸阳站。想着与罗安江头一回见面,身无分文去找人家,会有诸多不便,也容易让人产生误会;在肚子里骂了一阵贼,偷人钱事小,误了人家的正事,就可恨了;便在火车站的货栈扛了五天大包,挣了八百多块钱。按说扛五天大包只能挣四百多块,牛爱国白天黑夜连轴转,不知扛了多少大包,挣了八百多块。拿到钱,出了货栈,已是第六天清晨。牛爱国来到火车站广场,坐在一个水摊前喝水。喝完水,五天的困劲儿一块上来了。旁边有几排连椅,供南来北往的旅客歇脚。清晨旅客少,牛爱国躺在一个连椅上,头枕自己的提包,想打个盹。身子刚放平,就睡着了。一觉醒来,还是清晨,太阳还没有升起来。牛爱国以为自己打了个盹,旁边卖水的大嫂却说,他已经睡了一天一夜。大嫂说,昨天看他睡了一天,没有在意;今天清晨又来广场摆摊,看他还在这里睡,以为他病了,刚要喊他,他也就醒了。牛爱国这时感到尿憋得痛。知道自己不是睡醒了,而是被尿憋醒了;又发现胳膊上爬满汗碱,知道睡时出过几回汗,落过几回汗;牛爱国对卖水的大嫂不好意思一笑,说自己没病,就是缺觉;然后先去厕所,排空了肚子,又到火车站水房,洗了洗胳膊,擦擦前胸,又洗了把脸,浑身精神许多。在街巷的小摊吃过早饭,按着在延津记下的地址,去咸阳光德里街水月寺胡同一百二十八号去找罗安江家。有了确切的地址,寻到该找的人倒也不难。但到了罗安江家,才知道罗安江八年前已经去世了,留下一个老婆和两个孩子。

罗安江的老婆四十多岁。瘦弱,白净,叫何玉芬;罗安江的大孩子是个儿子。十八九岁,已出外打工,不在咸阳;小女儿才十多岁,正上小学。何玉芬问明牛爱国的来意,先是吃了一惊,接着倒是个耐心人,按着牛爱国的意思,从吴摩西也就是罗长礼说起,一直说到自己的丈夫罗安江,将过去的七十年,前后说了两个钟头。也许是丈夫死了,平时无人与她说话,说起这些陈年往事,她倒也不烦,不像河南延津的姜素荣,说着说着,自个儿先急了。何玉芬说话不紧不慢,说完一段,还看牛爱国一眼,咂吧嘴一笑,作个了结。她说,吴摩西也就是罗长礼七十年前逃到咸阳后,一直在街上卖大饼。除了卖大饼,还卖芝麻烧饼和河南火烧,还卖牛头肉和羊头肉。整天戴个白帽子,像个回民。听说他来咸阳之前,还去过宝鸡,说是去找一个人。那个人没有找到,折返头又来到咸阳。在咸阳娶妻后,生下三男一女。到了孙子辈,有十几个孙子孙女。何玉芬自嫁给罗安江后,就知道罗长礼跟老伴说不着,跟儿子们说不着,跟儿媳们说不着,孙子辈中,跟其他人也说不着,唯独跟罗安江说得着。全家人都说罗长礼偏心。何玉芬听婆婆说,罗安江一生下来,罗长礼就说他像一个人;罗安江五岁之后,两人就开始说话,夜里睡在一张床上,什么都说,一说就是半夜。罗安江娶了老婆之后,遇事不与何玉芬商量,与爷爷罗长礼商量。二十年前,罗长礼去世了。八年前,罗安江突然得了胃癌。知道自己得病之后,他就闹着去河南延津,说罗长礼生前留下一句话,让他放心不下;不得病就忽略了这事,知道自己在世上时间不长了,便想在临死之前,去延津找一找当年爷爷丢失的女儿巧玲;找不到也就算了,如能找到,好把这句话当面告诉她。找到找不到,都图个心安。家里人看罗安江有病,都拦住不让他去。但八月十五前三天,他趁人不备,一个人悄悄去了火车站,打张车票去了河南。在延津待了半个月,也没找着当年的巧玲,就又回来了。回来三个月后。就去世了。没想到八年之后,巧玲的儿子牛爱国又来找他。说完这一段,又看牛爱国一眼,这次没笑,掩面唏嘘一阵。这时牛爱国又想起延津姜素荣的话,她说罗安江在延津待了半个月,心事很重,吃不下饭;原来不单是心事重,身体也有重病。想来罗安江也是个有心事不外露的人。这恐怕是他妈曹青娥八年前没有想到的。如果妈曹青娥知道罗安江得了重病,也许就去了延津。这时牛爱国又不明白,当年的曹青娥,为啥不与罗安江见面呢?罗安江想见曹青娥,为何又不去山西沁源呢?其中也定有原因。能见面的时候不见面,曹青娥临死之前,像八年前得了重病的罗安江一样,突然又想见面,岂不知罗安江已经死了八年了。大家不见面是不想理会那些事,怎么赶在临死之前,都又想理会了呢?这其中的奥秘,牛爱国想不清楚。牛爱国:“大嫂,你知道姥爷对大哥说的那句话吗?”

牛爱国说的“姥爷”,就是吴摩西或罗长礼了,“大哥”就是罗安江了。何玉芬却摇摇头:“你大哥这人,跟我也说不来,他有话不跟我说。”

牛爱国:

“那他跟谁说得来呢?”

何玉芬:

“他跟儿子女儿都说不来,只跟一个本家兄弟叫罗晓鹏的,两人常在一起说话。”

牛爱国:

“罗晓鹏在家吗?”

何玉芬:

“他带着我儿子,叔侄俩做伴,到广东打工去了。”

牛爱国:

“他俩留的有电话吗?”

何玉芬:

“爷儿俩打工也不容易,一会儿珠海,一会儿汕头,一会儿东莞,没个固定地方,也就没个固定电话。”

看来要找到罗长礼那句话,还得去广东到处找罗晓鹏。这时明白想打听出七十年前的一句话,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至于接着去不去广东,牛爱国有些犹豫。不是犹豫罗晓鹏难找,或犹豫自己的时间或盘缠,而是罗长礼和罗安江说得着是一回事,罗安江和罗晓鹏说得着是另一回事。正因为两人说得着,可说的话题就很多;不知罗安江与本家兄弟罗晓鹏说的许多话中。有无罗长礼与罗安江说的这一段;就是说过这一段,这句话与罗长礼和曹青娥有关,与罗晓鹏无关,不知罗晓鹏是否还记在心中。何玉芬与牛爱国说完这些话,又带牛爱国到正房,看吴摩西也就是罗长礼的照片。还有她丈夫罗安江的照片。墙上的镜框中,有一张全家福,罗长礼也就是吴摩西是个老头,瘦高,尖头顶,留着一撮山羊胡子,坐在正中,眼睛直直的,看着前方。这人虽是牛爱国的“姥爷”,但两人平生无见过面,也无说过话,牛爱国看上去,也就是个陌生人。罗安江站在人侧,板着脸,像罗长礼一样,也眼睛直直的,看着前方。没见罗安江的照片之前,牛爱国想着他是个大眼,谁知是个细眯眼。刚才听何玉芬说,罗安江刚生下来,吴摩西也就是罗长礼说他像一个人,牛爱国以为他像曹青娥也就是巧玲,所以吴摩西也就是罗长礼亲他;现在看上去,跟曹青娥长得一点不像,看来吴摩西也就是罗长礼说的不是曹青娥也就是巧玲,而是另外一个人;那另外一个人是谁呢?牛爱国又想不清楚。何玉芬又带牛爱国走到里间,从墙根柜子里,拿出一沓破纸,说吴摩西也就是罗长礼生前,把这沓破纸。当了一辈子宝贝,临死时,把它交给了罗安江。罗安江生前,也把它当个宝贝,一直放到柜子里,不让人看。牛爱国接过这沓纸,纸已经发黄,许多地方被虫蛀了。打开,纸上是一幅图,画着一座宏大的房子,看上去像一座教堂。教堂顶端有十字架,还有一座大钟。图画得倒是气派,因不知其中的缘由,虽呼之欲出,牛爱国看了半天,也看不出个所以然。将图纸翻过来,图纸的背面,写着两排字。头一排是蝇头小楷:恶魔的私语;第二排是钢笔字:不杀人,我就放火。两排字的字形不同,显然不是一个人写的;多年过去,字迹也有些模糊。牛爱国看到这两排字,皆心里一惊。但物在人亡,既不明白这字是谁写的,也不明白这人写这字的情形,就不明白这些话的含义。琢磨半天,仍难解其意,只知道是两句狠话。倒是这种狠的心情,自己也曾有过。叹了口气,将这纸叠起来,又交给何玉芬。何玉芬又把它放回到柜子里。

吃过晚饭,何玉芬又与牛爱国对坐着说话。一个东向坐。一个西向坐。这时何玉芬说:“兄弟从山西到延津,又从延津到咸阳,不光为打听些过去的事吧?”

牛爱国看大嫂温和,一是与她说得来,二是既与她不熟,也与她不生,半生不熟,适合说心里话;也是一路走来,无人说话,心里憋得慌;便将自己的心事,从妈曹青娥得病住院说起,到曹青娥去世,接着庞丽娜第二次跟人跑了;由第二次跟人跑了,说到第一次跟人跑了;第一次自己出走到沧州,这次出门找庞丽娜和老尚也是假找,如何到了河南滑县,又如何去了延津,从延津又来到陕西咸阳,一五一十,来龙去脉,说了个痛快。说完,牛爱国叹口气:“我也明白,说是为妈找过去的事,还是想借此解自个儿的烦闷。”

何玉芬听完,叹息一声:

“大兄弟,你要这么说,我劝你就别找了。”

牛爱国:

“为啥?”

何玉芬:

“就是找到这些事,也解不了你心里的烦闷。”

牛爱国:

“此话怎讲?”

何玉芬:

“能看出来,你心里的烦闷,比你找的事还大。”

牛爱国心里咯噔一下,觉得何玉芬的话,说中了他的心事。自己的心事,自己未必能掂出它的分量。两人说话说到半夜,各自回房安歇。牛爱国洗过脚,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听到正房的座钟敲响夜里三点,还没睡着。正房传来何玉芬和她小女儿的鼾声。牛爱国披衣起床,来到院中。院中有一棵大槐树,牛爱国搬一个凳子,坐在大槐树下。低头想了一阵心思,猛地抬头,一个大月亮,缺了半边,顶头在半空中。虽是半个月亮,却也亮得逼人。一阵风吹来,槐树的叶子索索地响;脚下树叶的影子,也随声索索地晃动。牛爱国突然想起八个月前,他在河北泊头“老李美食城”,也碰到这么一天,头顶的月亮,比今天还大。那天牛爱国从沧州到德州送豆腐,回来的路上,汽车的水箱坏了,牛爱国只好将车停在“老李美食城”。“老李美食城”的院子里,也有一棵大槐树。就在那天夜里,他和章楚红好了。后来两人越来越好,越来越说得着。夜里说话。能说整整一夜,不困,不累,也不饿。再后来一天,章楚红在床上抱着牛爱国,让他带她走,离开泊头。当时的牛爱国不是过去的牛爱国,成了另一个牛爱国,张口就答应了。章楚红见牛爱国答应了,又抱紧牛爱国:“你要这么说,我就有一句话要给你说。”

牛爱国:

“啥话?”

章楚红:

“我回头再告诉你。”

但等到回头,牛爱国听了沧州“雪赢鱼豆制品公司”崔立凡一席话,害怕出人命,害怕自己带不了章楚红,借妈曹青娥生病,逃回山西沁源老家。从那天晚上到现在,七个月过去了。七个月中,没敢再认真想这事。现在触景生情,突然觉得章楚红没说出的话,和吴摩西临终前要对巧玲说的话一样重要。吴摩西对巧玲说的话,就是到广东找到,也未必能解牛爱国心中的烦闷;章楚红要说的话,却能打开牛爱国心头那把锁。没想起这段事牛爱国还想去广东,接着去找吴摩西当年给巧玲说的话,想起这段事牛爱国想去找章楚红。七个月前他胆小闪了章楚红,现在从沁源到滑县,从滑县到延津,从延津到咸阳,一路走来,人走瘦了;今天晚上,胆子却突然长大了。在那件事情上胆小了,七个月后,却从别的事情上,胆子又长大了。胆子大了的牛爱国,就成了敢带庞丽娜一起出走的老尚。第二天一早,牛爱国就去罗安江家胡同口的杂货铺里,给河北泊头的“老李美食城”打了个电话。电话通了,接电话的是个公鸭嗓,牛爱国听出声音不是“老李美食城”的老板李昆,以为是厨子胖三,便大着胆子问:“章楚红在吗?”

对方回答得很干脆:

“不在。”

牛爱国:

“是出去买菜了,还是这几天去外地了?”

对方:

“走了半年了。”

牛爱国吃了一惊,又爹着胆子问:

“李昆呢?”

对方:

“不在。”

牛爱国:

“去哪儿了?”

对方:

“不知道。”

牛爱国产生了怀疑:

“你是‘老李美食城’吗?”

对方:

“过去是,现在不是。”

牛爱国:

“你现在是啥?”

对方:

“老马汽修厂。”

牛爱国放下电话,知道事情发生了大的变故。接电话的也不是厨子胖三。牛爱国想了想,破釜沉舟,又给章楚红的手机打电话。这号码倒一直记在心中。但七个月来,他一直躲着这号码,一直害怕这号码找他;现在心里焦急,加上胆子大了,径直拨了过去。拨号时,牛爱国心里咚咚乱跳。待拨通,电话里却说,该号码已经停机了。左右找不着人,牛爱国不知情况发生了什么变化,心里更加着急。牛爱国回到罗安江家,当即就要告别何玉芬,上路去泊头。何玉芬见他这么快就要离开,吃了一惊,问他哪里去;牛爱国没说自己要去泊头,而说要回山西沁源老家。何玉芬听他这么说,倒松了一口气,说:“知你夜里没睡好,想孩子了吧?”

牛爱国点点头,收拾东西要走。何玉芬:“大兄弟,家里没别的,临走送你一句话。”

牛爱国:

“啥话?”

何玉芬:

“日子是过以后,不是过从前。我要想不清楚这一点,也活不到今天。”

这话跟妈曹青娥生前说的一样。牛爱国点点头,告别何玉芬,去了咸阳火车站。从咸阳坐火车到石家庄,从石家庄坐长途汽车到泊头,在公路旁“老李美食城”下车,已是第三天傍晚。七个月前的“老李美食城”,现在彻底变了样。过去是一个干净的小院,现在成了汽修厂,地上到处都是油污和汽车的废零件。过去飘出来的是饭香,现在是刺鼻的汽油味和机油味。“老马汽修厂”的老板叫老马,四十多岁,是个大胖子,方头;秋天了,还光着膀子,胸前没有胸毛,刺着一只熊猫;别人刺青刺青龙,或刺张嘴的老虎或豹子,他刺了一只吃竹子的熊猫,让牛爱国觉得好笑。老马养了一只小猴;牛爱国到时,工人们在院子里修车,老马手拿一根鞭子,啪啪甩着,逼着这头小猴在槐树下翻跟斗。猴瘦,显得老马更胖。牛爱国不知老马与过去“老李美食城”李昆的关系,没敢说自己来这里的真实意图,只说自己七个月前在“老李美食城”打工,李昆欠他工钱,过来要账。老马瞥了牛爱国一眼,对着猴儿说:“你这人不老实,一听就是瞎话。”

老马一张嘴,牛爱国听出他是东北人;说话公鸭嗓,知道在咸阳打电话是他接的。牛爱国:“咋了?”

老马:

“说老李别的坏话行,说他欠人工钱,这话编得不像。”

牛爱国知道自己说错了话;牛爱国跟李昆还是朋友时,知道李昆大方;头一回与李昆见面,是个大雪天,车误在“老李美食城”;当时两人素不相识,李昆就请他喝酒。牛爱国忙说:“当时我走得急,老李也是一时不凑手。今天正好路过,过来看看。”

老马不理牛爱国,又甩鞭子驯猴。这次不让小猴翻跟斗了,把一个钢圈立到凳子上,让小猴跃起钻圈。这只小猴翻跟头行,钻圈不行;从一丈之外冲向凳子,跑起来速度倒挺快,但到凳前跃起,又害怕了,不敢钻圈,落回凳子前,由于刹步太急,自己给自己摔了个跟头。老马急了;远处有修车工人在电焊,焊条点到车壳子上。吱吱往外冒着蓝色的火花;老马指着远处的火花说:“怕顶啥用呢?这是钻干圈,将来还得钻火圈呢。”

这话小猴听懂了,更怕,身子蜷到槐树下,瑟瑟发抖。任老马这么玩下去,看来永远没个头。牛爱国跨前一步:“大哥,能否借一步说话。”

老马又瞥了牛爱国一眼,以为牛爱国想在他的汽修厂打工,眼睛离开猴子,打量牛爱国:“我这可不白养人,你会修车吗?”

牛爱国知道老马会错了他的意,但又怕直接打听别的,老马再不理他,便将错就错,顺着老马说:“开过几年车。”

老马瞪了牛爱国一眼:

“又在说瞎话。你要会开车,当初能在饭馆剥葱?”

牛爱国也是进退两难,只好指着远处几辆车说:“大哥,你随便挑一辆。我开给你看。”

老马见牛爱国叫板,将小猴拴在槐树上,指着屋檐下一辆拆下四扇门的破吉普:“走,跟我去镇上拉趟轮胎。”

原来这辆烂吉普,是老马的坐骑。牛爱国也看出来了,胸前刺着熊猫的老马,遇事爱较真。事到如今,牛爱国只好把提包扔到破吉普上,开上车,拉着老马,去镇上买轮胎。从镇上将十几个轮胎拉回来,牛爱国与老马熟了。“老李美食城”被改成“老马汽修厂”。在“老马汽修厂”旁边,又出现一个公路饭店叫“九弦河大酒店”。说是大酒店,也像过去李昆的美食城一样,也就三间屋子,七八张桌子,做些宫保鸡丁和鱼香肉丝等家常菜。附近并没有河,也不知这名字缘何而起。也是到了晚饭时候,牛爱国便在“九弦河大酒店”,请老马吃饭。老马个大体胖,却不能喝酒。几杯酒下去。老马就喝多了。老马一喝多,就成了另外一个人,有点像山西沁源县城东街卖肉的冯文修。老马蜂目,豺声,是恶人相,谁知熟了之后讲朋友。牛爱国还没说什么,老马隔着桌子,对牛爱国说了一大堆心腹话。老马本是辽宁葫芦岛人,早年贩过粮食,开过洗澡堂子,后来在葫芦岛开了汽修厂。按说葫芦岛是他的老家,但因为几桩事,弄得老马伤了心。是几桩啥事,老马也没细说,加上舌头开始绊蒜,大体五桩事情,四桩别人对不起他,一桩他对不起别人。最后对葫芦岛伤了心,便来了河北泊头。老马拍着桌子:“葫芦岛待不了,我来河北成不成?”

又凑近牛爱国:

“我现在不招惹人,我玩猴,行了吧?”

牛爱国连连点头。待老马说累了。点烟之际,牛爱国才转过话题:“大哥既是东北人,来这里开汽修厂,可与我过去的老板李昆是朋友?”

老马:

“见过面,谈房价的时候,知道他够朋友,之前跟他不熟,是通过朋友认识的。”

见老马这么说,牛爱国倒放下心来,问:“老李的饭店开得好好的,咋突然不开了?”

老马瞪大眼珠:

“家里出事了。”

牛爱国:

“出啥事了?”

老马:

“半年前,老李和他老婆离婚了。”

牛爱国:

“为啥离婚?”

老马:

“那女的外边有人了。我听说,老李本来不知道,两人因为别的事吵了起来,吵急了,还是那女的说给老李听。”

牛爱国心里咯噔一声,大概这个人说的就是他了;又猜想章楚红所以说出这事,是要破釜沉舟,下决心跟李昆分手了。老马:“那女的没拿老李当回事,老李却拿那女的当回事,麻烦就在这里。听说离婚时,差点出了人命。”

牛爱国吓出一身冷汗。待吸过一支烟,镇定下来,又问:“就是离婚,那女的走了,也不耽误老李接着开饭店呀。”

老马挥着手:

“这你就不懂了,大概老李也是对这里伤了心,就像我对葫芦岛伤了心,才来河北一样。”

牛爱国:

“那老李到哪里去了?”

老马:

“说不清楚。有人说去了内蒙,有人说去了山东。”

牛爱国:

“他老婆呢?”

老马:

“听说去了北京。有人说,当‘鸡’去了。”

又感叹:

“一个人宁肯当‘鸡’,也不愿给一个人当老婆,可见两人别扭到啥程度喽。”

牛爱国愣在那里。章楚红与李昆离婚,可能因为牛爱国,也可能因为别的事;但不管因为什么事,归根到底,都跟牛爱国有关系。七个月前,牛爱国撇下章楚红逃回沁源,还怕接着出事;因为章楚红知道他山西老家的地址,牛爱国担心章楚红破釜沉舟,去山西老家找他;但章楚红没去找他;半年前,章楚红破釜沉舟,与李昆离婚,也没去山西找牛爱国;七个月来,也从无给牛爱国打过电话;想来也是对牛爱国伤了心。但越是这样,牛爱国现在越想见到章楚红。不管她现在在干啥。找到她不是要从她嘴里打听七个月前她想说而没说的话,来泊头之前也许想知道这句话,现在突然明白,时过境迁,再找到这句话,这句话也已经变味儿了;他现在找到章楚红,不是要打听七个月前的老话,而是牛爱国有一句新话,要告诉章楚红。七个月前牛爱国逃回山西,闪了章楚红,是怕出人命;现在就是出人命,为了这句话也值得。问题是现在想出人命也不得了,李昆和章楚红都各奔东西,过去事情的关节全都不存在了。正因为一切都不存在了,现在想找到章楚红就难了。她的手机停机了。大概她换了手机号码。一个人换手机号码,就是要与过去的生活彻底割断。老马说她半年前去了北京,也不知她是否真的去了北京。就是去了北京,半年后,不知她现在仍在北京,还是又去了别的地方。就是仍在北京,北京大得很,也不知她在北京的哪个角落。这时牛爱国回想与章楚红在一起时,章楚红说过几个她过去的好朋友。章楚红是张家口人,她有一个好朋友叫徐曼玉,原来在张家口开美容厅,后来去了北京;不知章楚红半年前去北京,是否去投奔她。当时听章楚红说,她们两人断了音讯,也有两三年了。还有一个同学叫焦淑青,在张家口火车站卖车票。牛爱国灵机一动,火车四处跑,火车站却是个固定的地方,可以先去张家口火车站找焦淑青。就是焦淑青离开了火车站,火车站的人也该知道她的去向。找到焦淑青,看焦淑青与章楚红是否还有联系。就是焦淑青与章楚红断了联系。通过焦淑青,总能找到章楚红在张家口的家。找到她家,也就找到了老根;通过她家里人,总能找到章楚红现在的去处和电话。于是决定第二天一早去张家口。主意打定。他盘算一下日期,这次从山西沁源出来,从西到东,从北到南,从南到西,从西到东,从南到北,一路走下来。也走了二十多天;别的倒不打紧,只是惦着老家的女儿百慧。算着再过两天,百慧就该开学了。于是第二天早起,去张家口之前,牛爱国先给山西沁源县城东街酒厂的姐夫宋解放打了一个电话,说自己暂时还回不了沁源,让宋解放先照料百慧上学。宋解放在电话里喊:“你在哪儿呢?”

牛爱国:

“远得很,在广州呢。”

宋解放:

“还没找到庞丽娜和老尚吗?要不回来吧。”

牛爱国:

“不,得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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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原著小说《余罪》小说大结局大曝光!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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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少网友们都好奇《余罪》的原著小说最后结局到底是什么?余罪结局和谁在一起了?余罪和林宇婧结婚了是真的吗?余罪和林宇婧婚后天天遭受家暴是真的吗?小编节选了原著小说《余罪》的大结局部分,先来一睹为快吧!

《余罪》第二季相信已经有不少观众都看过大结局了,纷纷表示看不够,期待着《余罪》第三季的上线!鉴于《余罪》第三季上线还遥遥无期,网友们又按耐不住想要追剧的心情,想要先看看《余罪》小说来过过瘾。

从检察院不远处的小卖部里出来的时候,时间已经快天黑了。

撕着封条,磕着烟盒,一根红河跳出来,余罪嗒声点火,美美地抽了一口,然后仰头,呼声喷着烟,好烟抽过不少,不过都没有今天这盒八块钱的烟抽得带劲,一口闷得头晕晕的,刚刚还在电话里跟老爸说了,老爸下了定论:

“看看,还是你爸当年英明,把儿子交给党,比跟着爹强,犯了错误也是党内处分………我说你个兔崽子,没钱朝你爸要,好像我不给你似的……”

老爸千斤担子放下了,余罪心里的大石头也放下了,他从来没有觉得像现在这样轻松过,尽管又特么成了一名不文的穷光蛋了。

当然,装也得装成穷光蛋,这年头没人和你个穷光蛋较劲,于这事他是有心得的。

回望了一眼巍峨的检察院,他撇撇嘴,敬了个礼,然后一甩,衣服披在肩上,得意洋洋地走着,他在思忖着,该去哪儿。回分局回刑警队不好意思,可能处理结果还没有正式宣布。回家吧又远。要不找……栗富姐去?似乎也不妥,栗雅芳回来后给他打了好几个电话,余罪一直在汾西,已经疏于双方的联系了。

他估计呀,难奈寂寞的栗姐没准早特么又有目标了。

或者应该给谁打个电话?安安?也不好,她一直在憧憬着英雄和美女策马驰聘的那种浪漫,这回估计是彻底玩完了。

林姐……还是尼马算了,这几个月了都没给我打个电话。

边走边想着,似乎还是那群狐朋狗友亲一点,正思谋着找谁出来喝一顿时,一辆奥迪泊到了他的身边,他停下了,知道在第一时间谁会出现在他面前。

没错,车门开时,副驾上的许平秋从车里出来了,挥挥手,打发走了车,然后以一种审视的眼光看着从检察院得瑟地出来的余罪。

老许不像局长,像个时刻准备收停车费的黑脸老头,背着手,穿一身便装,两眼瞪得炯炯有神,似乎时刻准备悖然大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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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宅妖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6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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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妖记》情节紧凑、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恐怖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宅妖记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呃……”许知乎目瞪口呆的睁大眼睛,突然觉得三观又要去充费了。

“咦……”赤姐儿和木柳、云帆、白素贞抱成一团,完全不知道这时候该做出什么表情来。

“唔……”牛魔王、吕奉后、燕赤霞一起抬头望天,心道我们这时候是应该满脸抽搐呢满脸抽搐呢还是满脸抽搐呢。

“这……”白眉真人、金光圣母、天河真君已经彻底石化了,旁边的苏妲己和石矶娘娘更是惊得连飘柔洗发水和小酥饼都掉了。

寂静,很奇怪的寂静,然后整整半个时辰的寂静之后,那仍然还陷在坑中的主上,终于满脸呆滞的喃喃自语道:“所以,所以说,那些天外邪魔,已经,已经……”

可怜的家伙,世界观和人生观都被彻底摧毁了吧!

许知乎很同情的叹了口气,看着失魂落魄满脸抽搐的主上,突然觉得这家伙好可怜,想想看,苦心积虑忍辱负重谋划了数百年之久,又经历了各种挫折和磨难,眼看着就要走上人生巅峰了,结果还没来得及享受那种成就感,突然发现……

“所以说,所以说?”诡异的寂静中,可怜的主上还在那里难以置信的颤抖着。

“没错,魔域已经变了,或者更准确的说,他们的文明进化了。”许知乎都不忍心说出真相了,但是该说的还是得说出来,“当年的那些天外邪魔,就像是原始人,然后经过了漫长的岁月,如今他们已经发展到了……呃,不知道怎么说,总之,他们进化了,而且进化得很奇怪。”

“文明?进化?”主上很茫然的瞪大眼睛,就连旁边的白眉真人他们都转头望来。

“没错,他们已经不是以前那些只懂得杀戮根本无法沟通的邪魔了。”许知乎满脸古怪的摸摸下巴,“不过想想也是,几万年过去了,没理由还是原来那样一成不变吧,会从原始文明发展到现在文明也是很正常的。”

“但,但是……”赤姐儿跟许知乎相处的时间最长,倒是勉强理解了一点,可是又觉得不可思议,“我们昆吾也经历了几万年啊,为什么都没什么变化?”

“那是因为,我们昆吾还在重建之中。”许知乎一本正经的看着周围,“再说了,很多变化都只是潜移默化的,也许现在没有察觉到,但是有一天回头看,突然就会发现原来世界已经变成这样了啊。”

“呃,也对哦。”牛魔王在旁边若有所思的挠挠头,“说起这个,我有个远房表亲在海外,最近他飞剑传书跟我说,他发现茶壶的水煮开以后,从茶壶里冒出的蒸汽,好像蕴藏着很神奇的力量,所以打算问我借点资金来研究……”

“咳咳咳!”许知乎直接呛到了,“老牛,你那个亲戚的名字叫瓦特?”

“不啊!”牛魔王很认真的摇摇头,“他也姓牛,因为说话总是一顿一顿的,所以大家都叫他……”

不用说了,就在这一瞬间,茫然中的主上终于怒吼一声,满口喷血的昏了过去,直到彻底陷入昏迷的那一刻,他狰狞面容的眼角仍然有热泪缓缓流淌,可怜的家伙,希望他将来能够学好普通话,顺便好好研究一下文明进化的知识。

好吧,这估计是昆吾有史以来最憋屈的大反派了!

一大群人满脸古怪的面面相觑,又看看天穹中那正在逐渐消散的巨大门扉,再看看仍然浓烟升腾弥漫的昆仑山脉,突然觉得,呃,突然觉得,觉得……

尴尬,好尴尬,日了狗的尴尬,尴尬症快要犯了的尴尬!

“要不然,我们就这样散了?”一片诡异的寂静中,许知乎终于忍不住挠挠头,小心翼翼的举手提议,“呃,我只是说说,主要看你们的想法,实在不行咱们办个篝火晚会,把能请的人都请来,庆祝昆吾顺利度过……”

“啊!”话音未落,赤姐儿突然惊呼一声,满脸苍白的靠在悬崖上。

“怎么了?怎么了?”许知乎吃了一惊,第一反应就是又有强敌来犯。

“肚子,肚子……好疼!”赤姐儿紧紧抓着衣角,满头冷汗的微微轻颤着。

“什么?”石矶娘娘的反应极快,直接抢上来搭着赤姐儿的手腕,仅仅几秒钟后突然轻呼一声,“啊!赤赤,你马上就要生了,来人啊,快点准备个干净的房间……”

“我擦!”许知乎整个人都晕了,“等等?现在就生?这才几个月,肚子都没怎么鼓起来,不是说要怀胎十月的吗?”

“谁跟你说要怀胎十月了?”石矶娘娘满脸古怪的抱起赤姐儿,“怀胎十月的是人族,你老婆是……少啰嗦,房间在哪,热水在哪,全都闪开,本宫今天要亲自接生,喂喂喂,还愣着干什么?”

哦哦哦,哦哦哦,目瞪口呆的众人总算反应过来,散开的散开,警戒的警戒,找热水的找热水,白眉真人还亲自动手,转眼间就用法术硬生生造了一间宫殿出来,然后一大群昆吾最强大的存在就这样杀气腾腾的往宫殿外一站,摆出了谁敢靠近就轰杀了谁的可怕气势。

讲真,这估计是史上最高级别的接生过程了!

一片混乱中,许知乎满脑子晕乎乎的站在原地,先是整整愣了半刻钟,又看着那座宫殿大门发了一会儿呆,突然就反应过来,赶紧朝着宫殿里跑:“我擦!所以说,所以说我就要当……啊啊啊,赤赤,坚持住,深呼吸,有我在,有我在呢!”

暗淡的夜幕渐渐明亮,不知何时,一轮温暖的红日正从远山后缓缓升起,笼罩在金色晨光中的昆仑山脉上,一阵微凉的清风拂过,带来了奇奇怪怪的讨论声音——

“下注!下注!你们猜,知乎和赤赤的孩子是男是女,不对,是胎生还是卵生?”

“呃,比起这个来,我倒更关心孩子长得像赤赤还是像知乎,像赤赤的话绝对很漂亮,可要是像知乎的话……咦,苏娘娘,您在干嘛?”

“哦哦哦,没什么,我正在给知乎家的孩子找见面礼来着,嗯嗯嗯,我记得我以前曾经从女娲娘娘那里得到两件法宝,好像就放在……啊,找到了,这块红布叫做混天绫,还有这个叫做乾坤圈!”

“唔,这么说起来,本尊这里还有一件名为风火轮的法宝……”

“很好,你们还有什么,全都拿出来当礼物啊!”

尾声——吕奉后的一封信

亲爱的蝉儿: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某家离开轩辕墓也有两个月了,不知道你那里怎么样,某家这里一切都好,就是很想你很想你,特别是看到那些混蛋秀恩爱的时候……

昆仑山的事情,用老许那家伙的话来说,虽然最后尴尬得节操三观全都碎了,不过总算是顺利解决了,蜀山和昆仑的那些家伙,好像正按照老许的提议,打算召开什么修真界联合代表大会,把整个昆仑正邪两派的大能都召集过来……嗯,某家很期待他们当场打起来的壮观景象!

说到昆仑,你还记得我们见过的那六只蜘蛛精小萝莉吗,她们居然是昆仑金光圣母娘娘的女儿,最近这段时间以来,因为六只小萝莉不愿意跟姐姐分开,金光圣母娘娘居然直接搬到东明山来住,而且还从老许那高价买了一大堆零食,每天哄着紫紫她们增进感情。

还有一件事,老许这家伙最近当爸爸了,那天在昆吾山上,赤姐儿突然觉得肚子疼,然后就在石矶娘娘他们一群大能的严密保护中,产下了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啊啊啊,真的好可爱,粉雕玉琢大眼睛眨啊眨,就连吐丝的样子也很有趣,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每次只要哇的哭起来,就会满口喷出三昧真火,最近盘丝洞已经被烧了好几次了。

提到盘丝洞,某家最近在这里住得还算不错,牛魔王那家伙虽然色眯眯的,不过喝起酒来倒是很干脆,听说他最近看上了什么女儿国附近的蝎子精,整天吵着要老许帮他去提亲,但是老许好像不是很赞同,还经常跟他说什么“老牛你知道铁扇公主吗”之类的奇怪话。

当然,最让人同情的还是老燕,作为东疆十万妖山失恋二人组之一,他最近的日子简直是很刺激啊,听说祝大小姐已经在东明山买了个很大的山洞,连家具带装饰全都搞定了,就等着哪天从草丛里跳出来,把哪个不识趣的家伙打晕拖进去洞房了……

对了,除此之外,某家还认识了好多新朋友,感觉都很不错啊!

比如说,最近琢磨着要开什么兰若大超市的木柳、计划着把电影院开到昆仑的敖樱殿下、还有那条最近不当奶妈改行当保姆的傻蛇……呃,偷偷的跟你说,石矶娘娘和苏娘娘最近有点母爱过剩,昨天某家经过她们旁边的时候,听到她们在很严肃的讨论怎么生孩子,没错,是她们两个来生孩子……

嗯嗯嗯,以上,就是某家最近在东明山的日常见闻,亲爱的蝉儿,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某家这几天就抓紧时间回去,陪着你一起等孩子出生……那么,先不说了,老许家的小姑凉又哭着喷火了,我刚看到老许顶着两个黑眼圈跑过去,不是要是去热牛奶就是要去哄孩子睡觉,深表同情!

想你一百遍,再一百遍,再一百遍——想你的布布!

尾声——五年后

做为一个有理想有前途的山贼,宁采臣一直觉得,打劫才是发家致富的正确方式!

所以,虽然曾经怀抱着成为书生的理想,虽然已经是大冬天,但他还是带着一大群穷凶极恶的手下,冲进了这座看起来很不错的山峰,打算把这里变成自己的山寨,然后以此为据点再向四周发展,强抢民女绑架大小姐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可是老大,我听说,这里附近有妖怪出没的传闻?”和他的豪言壮志不同,跟在旁边的几个山贼头目却有点战战兢兢,忍不住望着远处那烟雾弥漫的温泉,“呃,听说,听说闯进这座山的人,没有几个能再出来,还有人说,他们在山里看到了一个会说话的锅……”

“胡说八道!这世界上哪有什么会说话的锅!”宁采臣对属下的胆小怕事表达了极度不满,“劳资当年也是读过几年书的好吗,正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我就不信了,我们这么多人在这里,有哪个妖怪敢对我们……”

好吧,还没说完,前面的灌木丛中突然就传来了奇怪轰鸣声!

“妖怪!”大吃一惊,一群山贼几乎是下意识的抱成一团,就连号称什么都不怕的宁采臣,也顿时嗖的一声躲到属下后面去了,“不,不要乱,妖怪,妖怪有什么可怕……呃?”

几秒钟后,等他们看到灌木丛里冲出来的那个奇怪东西以后,突然就愕然无语了。

事实上,那并不是什么青面獠牙的妖怪,而是一只看起来很奇怪的坐骑,没有腿却长着奇怪的轮子,前面一只独眼闪耀着光芒,时不时还会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在这奇怪坐骑上,居然还坐着一个粉雕玉琢的五岁小姑娘,婴儿肥的粉嫩小脸颊,扎着两条摇摇晃晃的马尾辫,笑起来连大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淡红色的漂亮锦绣裙裳前面,还挂着一块看起来像是纯金打造的圈圈,随着道路崎岖轻轻摇晃着。

“玉佩!”出于职业的本能,宁采臣第一眼就看到这块看起来很值钱的纯金圈子,所以仅仅几秒钟后,他就立刻杀气腾腾的抽出妖刀,用那种很熟悉的打劫姿态跳了出来——

“打劫!那个小妞!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

很显然,看到这么多凶恶的家伙出来,那个粉嫩的小姑娘顿时就惊呆了,咬着手指整整呆了半刻钟,她才终于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又很期待的舔了舔小嘴唇——

“那个,那个,打劫……打劫好吃吗?”

寂静,古怪的寂静,宁采臣傻乎乎的举着刀,还保持着穷凶极恶的姿势,后面的一群山贼齐齐目瞪口呆,很无语的张大嘴,突然觉得……呃,这傻乎乎的小萝莉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偏偏这个时候,漂亮小姑娘还举起小手,认真的追问了一句:“嗯嗯嗯,比爹爹给的薯片还好吃吗?”

“呃……”可怜的宁采臣还在那里发呆呢,只是几秒种后,等他看到那个纯金的圈子以后,突然就精神大振,恶狠狠的咆哮一声,“蠢货,你们这些蠢货,还愣着干什么,全都给我上,把这小妞带回去!”

哦哦哦,一大群山贼总算反应过来,赶紧就杀气腾腾的冲上去,问题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伸出手,那个还在认真思考打劫好不好吃的漂亮小姑娘,却终于有点迷迷糊糊的反应过来,所以仅仅咬着手指愣了几秒种后,她直接就——

“哇!”明亮的大眼睛里泪光闪闪,被吓到的漂亮小姑凉直接放声大哭,“小阿姨,小阿姨,快来,救宝宝……”

“给劳资闭嘴!”宁采臣吃了一惊,却又立刻杀气腾腾的猛冲上去,“你叫啊,你叫破喉咙也没有用,别说是什么小阿姨……咦,为什么是小阿姨?”

好吧,还没别等他想明白为什么不是爸爸妈妈而是小阿姨,远处的山林中,突然就传来了草木剧烈摇晃的咔嚓声,仿佛有什么庞然大物正沿着山林高速冲过来!

“不……”宁采臣顿时毛骨悚然,第一反应就是带着山贼们逃走,只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转过身——

轰!

纷飞的草浪中,六只色泽各异的巨大蜘蛛腾空而起,在空中划过完美的曲线,却又在正午的阳光下迎风一晃,直接化为六个姿容明媚的俏丽少女,一模一样的打扮,一模一样的相貌,一模一样的神态,只有蛛丝裙裳分别是橙黄绿青蓝紫六种颜色……

“妖……妖……”宁采臣和一群山贼惊骇的抱成一团,结结巴巴的连话都说不出来。

“少啰嗦!”带头的紫裙少女不知从哪摸出一包薯片,一边心满意足的嚼着,一边杀气腾腾的威胁,“那个谁……咔擦……居然敢欺负我们家宝宝……咔嚓……过路费封口费惊吓费精神损失费什么的,全都交……喂喂喂,混蛋,我们还没说完呢!”

还说个鬼啊!

一群山贼惊到头发笔直竖立,宁采臣第一个带头,突然就怪叫一声,连滚带爬的转身就跑:“救命!救命!妖怪!有妖怪!有妖怪吃人了!”

“咦?我们吃的不是薯片吗?”六个明媚少女很迷惑的面面相觑。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了,一大群山贼这时候都已经逃出几百丈远,宁采臣看着后面那六个正慢条斯理追上来的蜘蛛精少女,忍不住泪流满面:“呜呜呜,没天理啊没天理啊,劳资只是想打劫点饭钱啊,为什么刚出门就撞上这么多……呃?”

轰!

还没来得及说完,高空中金光闪耀,就看到一千条金光龙舟呼啸而来,上面的可爱少女们长得一模一样,很整齐的催动龙舟俯冲而来。

紧接着,前方的山林中又是一声轰鸣巨响,然后就看到一只足有两三层楼高的巨大古怪坐骑,就这样摇摇晃晃的从林中冲出来,而且还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急速转眼,烟尘沸腾的急停在原地。

砰然一声,伴随着巨大坐骑的肚子突然打开,一个圆滚滚的电饭锅呼啸冲出,后面还跟着两个看起来很古怪的少女,一个额头镶嵌着银白色的苹果纹路,一个满脸严肃还举着青铜大盾:“我擦!哪个混蛋欺负我们家宝宝,站出来,本锅保证不蒸了他!”

目瞪口呆啊,宁财神和一群山贼已经快要崩溃了,问题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再度转身逃跑,就看到另一边的山林里也是轰鸣巨响,然后就有一大群杀气腾腾的妖魔鬼怪冲了出来——

带头的野猪精举着大斧满脸凶猛,后面的漂亮女鬼们一边讨论什么剧情一边呼啸飞过来,眯着眼睛不停画圈圈的白裙御姐好像看不清路,一头就撞上了旁边的大树,还有位宫装美人儿提着长裙满脸欢喜,隔着很远就眉开眼笑道:“咦,有人来了吗,太好了,最近兰若店的生意有点不景气啊!”

泪流满面啊,这一次,宁采臣和一群山贼真的泪流满面了:“呜呜呜,所以说,我们这是运气有多好,才会出门打劫就撞见这么多妖怪,还是这么多蛇精病的妖怪?”

事实证明,他们的运气还真是很不错!

下一刻,就看到半空中蛛丝呼啸而过,一位美貌到没朋友的红裙美人儿从天而降,左手平底锅右手酱油拌饭,想了想不对又从裙摆下抽出两柄大砍刀:“混蛋!哪个不开眼的,敢欺负我家宝宝?”

什么都别说了,刚刚还在眼泪汪汪的漂亮小姑娘,立刻就嗷呜一声扑了过去,抓着红裙美人儿的裙角就开始哭诉:“呜呜呜,娘,他们抢我……抢我的棒棒糖,抢了一百个!”

“我没有……”可怜的宁采臣拼命翻白眼,心道我要抢棒棒糖干嘛,还一百个。

问题是,解释无用啊,刹那间,一大群妖怪早就已经从四面八方围上来,杀气腾腾穷凶极恶,还有只不知道从哪跑出来的牛妖,气喘吁吁的边跑边大呼小叫:“啊啊啊,等一下,等一下,娘娘说她最近LOL需要有人扮野怪,所以说……”

救命!救命啊救命!

一大群山贼热泪盈眶的无语望天,已经崩溃的宁采臣靠在一棵大树上,浑身颤抖泣不成声:“救命,救命啊,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这里吗?”一个笑眯眯的声音,突然从后面传来。

正午的金色阳光下,从松林中悠闲走出的黑发男人,就这样很愉快的张开双臂,看着漂亮小姑娘欢呼着冲进自己的怀里,来了个很熟悉的八爪鱼缠绕,然后……

然后,迎着宁采臣和山贼们的惊愕目光,他满脸古怪的摸摸下巴,并且就像往常那样,开始了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唔,我要说我这里是东明山盘丝洞兼兰若店总店兼蜀山舰派度假村兼东海龙宫3dmax影院兼轩辕墓演唱会门票预订部……嗯嗯嗯,你们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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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不完美的完美结局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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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敢说自己完美无缺?正是弱点、缺憾、不完美的存在,让我们更努力地去拼凑完美结局。风雨的冲刷、弱点的失败、缺憾的打击,让我们学会弥补。错误的恐惧、慌张,让我们学会成长、学会倔强……

星光、月光总是那样皎洁、耀眼,路灯下的暗影总是那么长。在弥漫着芬芳气息的春天,总喜欢漫步于小路,闲逛于小超市中……

如往常一样,闲逛在小超市中。耀眼的灯光在我眼中却是暗淡的,或许是因为悲伤,或许是因为失望……高贵华丽的发夹,总让爱好于装扮的我着迷,看中却价格昂贵……我邪恶的小精灵,不是偷、不是抢,抓起它,若无其事地快步走着,把它放在一个没人注意的角落了,只到哪一天再把它买下来。其他人没有拥有它的权利,只有我……

我知道我是自私的,我想要的我总会占为己有。每一次经过那个角落,总是望见它原封不动地躺在那儿,步伐总是有那么一点不稳定,心跳总是那么疯狂地跳,每一个夜晚总是那么不塌实……但它耀眼的光芒总让我一直错下去……

这一天,经过,望望它,似乎失去了耀眼的光芒。步伐颤动得厉害,心跳得疯狂。自私的我啊,为什么只有你可以拥有它?这样让自己如此不塌实,何必呢?我轻轻地,轻轻地拿起它,扫扫它身上的尘土,它仍旧耀眼……把它放回原来的地方,别人也有拥有它的权利,这一刻,我甜甜地笑了,心暖暖的……

自私、正是我最大的弱点,因为有它才是真实的人性。没有弱点是浅薄的、是虚伪的……

缺憾、人生因为有它,才是真正的人生,看不见缺憾的人,是幼稚的、麻木的、或是自欺的……

不完美、任何人都平等。生活总有弱点、缺憾、不完美的存在。因为它们才凸显出我们人生的意义。正是在弱点、缺憾、不完美中,在对弱点的宽容和对缺憾的接受中,在我们把不完美作为人的命运承受下来是,我们是幸福的……因为恐惧、彷徨,我们倔强、奋斗,全力地、不完美的做法一点一点地拼凑完美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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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羊羊与灰太狼结局大猜想

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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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洋洋和灰太的故事一直牵动这我们的心,大片地结局会是怎么样的呢?我也向大胆的猜测一下。

伴随着优美的乐曲,踏着轻快的脚步,我们一起来到青青草原。奇怪!羊村里怎么多了很多动物?花羊羊、花花、快羊羊、包包大人、蕉太狼、还有两个以前和羊村作对的灰太狼和红太狼。它们为什么由不和到和,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有一天包包大人正和懒羊羊散步,灰太狼突然掉进井里,这时,喜羊羊正好路过,它二话不说就去救灰太狼,灰太狼救上来了,喜羊羊很高兴,还有一次红太狼被狮子咬得浑身是伤,美羊羊看见了就把它带回大肥羊学校,把红太狼带到医疗室去疗伤,没过多久,红太狼好了,还和小羊们去上课,学到很多知识。一个月过去了,灰太狼夫妇才意识到自己误会小羊们了,小羊不惜代价救灰太狼夫妇,可自己却不断伤害小羊,这时灰太狼夫妇留下感激的眼泪,并用一颗真诚的心去羊村道歉。在后来的几天灰太狼一家和小羊们处得很好,前不久政府要选和平村,青青草原得了第一名!这都是靠村民们的功劳。

今天是美羊羊的生日,灰太狼夫妇在小羊们的劝说下,心甘情愿搬到小羊们那里去住,因为狼、羊已经是朋友了,大家送给美羊羊礼物。祝贺它,在这个生日晚会上,狼、羊和许多动物唱起:“天下动物是一家,我们共生活在蓝天下”。

喜洋洋和灰太狼的故事一直牵动这我们的心,大片地结局会是怎么样的呢?我也向大胆的猜测一下。

伴随着优美的乐曲,踏着轻快的脚步,我们一起来到青青草原。奇怪!羊村里怎么多了很多动物?花羊羊、花花、快羊羊、包包大人、蕉太狼、还有两个以前和羊村作对的灰太狼和红太狼。它们为什么由不和到和,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有一天包包大人正和懒羊羊散步,灰太狼突然掉进井里,这时,喜羊羊正好路过,它二话不说就去救灰太狼,灰太狼救上来了,喜羊羊很高兴,还有一次红太狼被狮子咬得浑身是伤,美羊羊看见了就把它带回大肥羊学校,把红太狼带到医疗室去疗伤,没过多久,红太狼好了,还和小羊们去上课,学到很多知识。一个月过去了,灰太狼夫妇才意识到自己误会小羊们了,小羊不惜代价救灰太狼夫妇,可自己却不断伤害小羊,这时灰太狼夫妇留下感激的眼泪,并用一颗真诚的心去羊村道歉。在后来的几天灰太狼一家和小羊们处得很好,前不久政府要选和平村,青青草原得了第一名!这都是靠村民们的功劳。

今天是美羊羊的生日,灰太狼夫妇在小羊们的劝说下,心甘情愿搬到小羊们那里去住,因为狼、羊已经是朋友了,大家送给美羊羊礼物。祝贺它,在这个生日晚会上,狼、羊和许多动物唱起:“天下动物是一家,我们共生活在蓝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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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另一个结局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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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朋友闹别扭了,不是她抢走了我另外的一个好朋友(欢欢),也不是她来的时候太突然了,事情其实是这样的:

我和欢欢本在一起写作业,可她突然到了这里,吵着闹着嚷着要和我们玩,我们同意了,一起玩‘瞎子摸鱼’。可在她摸的时候,眯着眼睛。我碰巧看见了,刚想讲出来,她见我看到了她,慌了,马上抓住了我。我把事实说出来的时候,她嘟着嘴巴说没有,还诬陷我说我是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才故意说的。我脾气本来就不好,我横扫了她一眼,去写作业去了。

她们的欢笑声一直在我的耳畔响起,一直在我的心中荡漾。我表面上是在写作业,其实一直是在想她们,她们又来了,还蹦蹦跳跳着说:“可歆姐姐,你下去玩吗?”

霎时,我的身旁出现了两个小精灵,左边的小精灵说:“要快写作业,就只有一点点了,要坚持呀!”右边的小精灵说:“友谊第一,作业反正只有一点点了,明天写也可以!”

不知道是赌气还是怎么,我竟然说我不去!

如果,我选择另一个回答的话,也会是另一个结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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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愉此一生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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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周耀华和柳愉生也是甜到令人掉牙,但两人也是相当的虐,从曝光的预告片中可以看到两人被抓到狱中,但是怎么回事呢?周耀华说过,无论如何都会保护柳愉生不让别人伤害他,剧中很多场面都是高能预警。

据悉,原著小说里面《愉此一生》的结局是好的。周耀华最后带着柳愉生出了国,甚至带着他见了家长,只不过是以朋友的身份。后来两人关系曝光,周耀华被逼离开柳愉生,但是最后他还是选择了柳愉生。最终柳愉生和周耀华一起到了七十多岁,踏上了故土,两人真正的实现了白头偕老之约。

《愉此一生》小说故事结局选段

坐车离开成都的时候,柳愉生的目光一直在车窗外,想到要离开这里去到遥远的地球的另一端,不免心中不舍越重。

因为战争关系走走停停,加上周耀华一路上又去拜访了一些诸如世交诸如父亲旧友之类的人,到上海的时候已经是仲夏了,美利坚在日本投下的原子弹轰动世界,日本军已经因《波茨坦公告》必须撤军,□和国民的党已经在筹划重庆谈判,但是“李闻血案”以及国民的党特务对□的暗杀,让有政治敏感度的人都知道两党在暗地里的波涛汹涌,即使谈判最后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周耀华说“内战不可避免”。

柳愉生看着报纸一直唉声叹气。

虽然看着自己的祖国战乱不断让人心情憋闷,郁郁难平,但是坐着豪华客轮里的头等舱去美利坚的行程却是非常美好的。

周耀华每日都教他说些最常用的英语,柳愉生体力不行,但脑子在学习方面却很有天赋,学起语言来最开始有难度,但过了一个坎,有了语感,就觉得非常容易了。

周耀华还夸他说他天生就是学语言的料,因为他的这一句话,柳愉生在心里暗自高兴了很久。

周耀华自然也对这一路行程分外满意,一路和柳愉生恩爱不断,身心舒爽。

到达美国后,周耀华先带着柳愉生一起去了洛杉矶的周家大本营,拜见了一众长辈,介绍柳愉生是他的大学同学,是来美利坚留学的,周家人不知道柳愉生和周耀华的关系,自然待他非常热情。

在洛杉矶没有呆多久,周耀华便带着柳愉生回了新奥尔良的家。

柳愉生因为要去伯克莱加州大学读书,周耀华便跟着过去做生意。

柳愉生因为周耀华夸他在语言学上有天分,便选择了英语语言学的学习,但因为怀念故土,想将博大精深的汉语传播向世界,之后成了一位著名的汉语言学教授。

他相信周耀华对他的爱情,但是,他从不认为爱情是持久的事情,爱情在他心里只是璀璨的但是瞬间明灭的烟花。

作为一个男人和周耀华在一起,他以为他们两人的关系能够持续几年便已经很不错了,于是从没有想过要依赖周耀华过一辈子,他努力学习,从大学助教开始,先教了一段时间的英语,然后又转教汉语,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了不少文章,出过自己的散文诗集小说,六年之后,周家人才发现他和周耀华之间的关系,自然勒令周耀华和柳愉生断绝关系,柳愉生以为这就是他和周耀华的结局,到这时候,他已经在美国站稳了根,并不会有初到陌生地方的惶恐,虽然难过,但他觉得将关系结束在最美好的时候也是不错的。

周耀华并没有如他所想的按照家里的要求和他断绝关系回家结婚生子,而是拒绝了家里的要求,选择了和柳愉生在一起。

因为柳愉生实在太思念故土,但是却无法回国,周耀华为他建了一座愉生园,里面按照柳愉生当年在成都时的柳家公馆的样子修建,然后增加了一个小湖泊,湖边建成“临湖望月”“烟柳长堤”等七景。

两人互相扶持生活,在二十年后,周家老爷子去世,周耀华的母亲病重,柳愉生作为周耀华的伴侣的身份才得到周家的认同。

周耀华也从周家过继了一个十岁的养子周淙文,成为他的继承人,在他七十岁,便将所有的事务与权力都交了出去,从此和柳愉生过起了自在的生活。

到世纪之交,柳愉生才和周耀华重新踏上故土,这里的巨大变化让两人都欣慰不已。

当柳愉生再回来成都,记忆里的府南河再不是原来的模样,以前在这里的那些痕迹再也无法寻觅。不过,只要身边的人还在,或者,即使他和身边的人都不在了,那些美好的记忆,和一辈子在一起相互扶助而过的生活,都将不会因他们的消失而消失,那些记忆都被印在了他们的灵魂里,若是还有下辈子,那么,他们还会因为这些记忆而相逢,无论性别,无论年龄而在一起。

他的一生被他写进了书里,只要有人会去看,就能够体会到他和他在一起的美好,会理解他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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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鬼吹灯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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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由什么小说改编?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结局介绍,小说《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是完善《鬼吹灯》系列的重要环节,揭秘了大量该系列中读者感兴趣的疑点,对整个《鬼吹灯》系列而言意义重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鬼吹灯小说结局,欢迎来参考!

可以说,这本书能够给之前留下的诸多问题作出很好的解释,是《鬼吹灯》的揭秘书。这将是《鬼吹灯》系列作品的完美里程碑,是对这个系列的一次总结。

而此次续写并改编成超级季播剧,除霸唱本人任剧本顾问外,更有田羽生的圣堂工作室一起合作开发剧本,续写属于胡八一、大金牙等主线人物的后代们的故事。《鬼吹灯之牧野诡事》从开始到定稿经历了16稿。

讲的什么故事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该剧讲述了25岁的上京小地痞胡天,原来和如同亲妹妹一样的小金牙生活得如鱼得水。

但是万万没想到,神秘女子冰轮则是为其带来了消失了20年的父母的消息。与此同时,口口声称是他父辈故交的后人雷厉,也是不怀好意的找上门来。

各种变故之下,胡天、小金牙和王耀等人整个陷入了其中,胡天决定带着小金牙和王耀,跟随着冰轮和其养父孙教授上路。去寻找父母的下落,但是就此没想到终极大BOSS,竟然就是冰轮的养父孙教授。

真相就此浮出水面,孙教授正是20年前引诱胡天父母去寻找霸王冢的坏人。其真正身份就此揭开,就是一直守墓的拘尸一派的叛徒。

他一心就是想利用摸金一门的人开启霸王冢,得到里面包含着败者墓地图的雮尘珠,老胡等人彻底失踪后,就此盯上了可以摸金的后人胡天。

当胡天的身上再现了明月石现世,就此引发了拘尸法王注意后,就此派出了顶尖高手黎若花和掘子军,试图阻止胡天等人寻找霸王家。

孙教授不怀好意的利用之下,胡天等人经历了诡异的鬼市、恐怖的古宁村、凶险的剑陵。但是老胡等人是否真的如此,就一直活着被困在霸王冢中呢?

其实说白了,孙教授无疑就是想利用胡天的后人,进行开启盗墓的行动而已。但是胡八一真的在墓中待了10多年?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结局是什么

胡八一在霸王冢里得到了包含世间所有败者墓地图的雮尘珠,里面的大秘密让胡八一有了新的想法,随后离开霸王墓去了下一站。

据悉,《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小说至是揭秘了大量的疑点。而电视剧则是续写属于胡八一、大金牙等主线人物的后代们的故事,所以具体结局还要等到剧情的播出,以上只是猜测而已。

《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原著原本只是天下霸唱的随笔,改编成剧本后变动很大,天下霸唱介绍,自己监制的是文学剧本这一部分的内容。

而谈及这部剧最大的特点,他表示就是“青春范儿”,“新生代的观众更愿意接受一些年轻的故事,就像看他们自己一样。”

天下霸唱认为《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有一个所有影视作品共通的核心价值观“爱”,同时他笑称自己内心只有16岁,因此创作这些年轻化的内容没有隔阂,比如剧中“摸金二代”的设定。而对于演员们对角色的诠释,天下霸唱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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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漂流教室小说结局

全文共 3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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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教室》首发于黑岩阅读网,是浙三爷的虚构作品,下面是漂流教室小说结局,欢迎阅读。

我在文成县里买了些糯米和黑狗血,说实话,只要是能保命的东西,我实在是不会嫌多。—篮。色。书。巴,这一次有点危险,所以我将黑狗血和糯米都装在了两个有五百毫升的矿泉水瓶里,随后我还买了个背包,将我需要的东西都装在里面。

这个适合,我觉得自己还真像王铭怡说的那样,有一种捉鬼人的感觉,而且怎么都觉得自己很专业。

昨天的脚伤今天倒是已经不疼了,本来没多严重。是我手臂上的伤口有些还没结疤,为了方便行事,我用绷带将自己两条手缠起来,随后忽然有点想笑。

因为我感觉我这样很像火影忍者中的小李,说实话,几乎每个八五年后出生的男人都幻想过自己双手缠满绷带战斗的炫酷感,并不只是来自于小李,还来自很多影视作品中的角色。

我自嘲地笑了笑,男人其实是比女人还幻想的生物。

当我随意吃了两个馒头来到山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半,徐莜的人头还放在我之前落地的地方。因为我这次双手缠着绷带,跳下来倒是方便很多,并没有让手受伤。

我抱起徐莜的人头,因为心里很害怕,所以我跑到了离两个尸体比较远的地方。说实话,我是真的不想看着徐莜的人头,因为施嘉雪之前把她的人头破坏得太恐怖了。现在由于已经死亡了两天多的时间,已经有苍蝇在徐莜的脖子断裂处飞来飞去,仔细看的话还会发现里面有一些虫子在爬来爬去。

我终于忍不住了,放下徐莜的人头,在一边呕吐了起来。刚才吃的两个馒头都吐得一干二净,还吐出了许多苦水。

等我终于没法再吐出任何东西,我抱住了徐莜的人头,然后找了个干净的地儿躺下来睡觉,嘴里还念叨着周天纹教我的话。

“呜…;…;呵…;…;来啊…;…;来吧…;…;呜…;…;呵…;…;”

我不厌其烦地说着这句话,感觉有一阵困意渐渐传来,怀里的人头愈发冰凉。

我睡着了。

我梦到自己躺在这片野地上,艳阳高照,一个穿着红礼服的女人正站在我身边。她长得挺漂亮,身材也很好。

我知道自己成功了,我刚才正是在招鬼,所以现在引来了鬼托梦。

“徐莜?”

我试探地问了一句,女人并不说话。她的脸色很苍白,安静地站在我身边看着我,脚尖踮起,只用大脚趾支撑着自己的重量。

我深吸一口气,尽量不让自己紧张,温柔地说道:“我是来帮你的,你有什么怨恨可以告诉我,我一定会帮你解决,相信我。”

徐莜大大的眼睛一直在看着我,她的表情平静得让人害怕,很少有人能有绝对平静的表情,如同尸体一般。

“呵…;…;呜…;…;”

她忽然笑了,但她并没有张开嘴,而是很夸张地抿着嘴。

她的嘴角到了原本脸颊的地方,而脸蛋几乎将眼睛挤压成了一条细缝,由于一直抿着嘴大笑,她的鼻子急剧地扁下来,好像挤进了脸庞一般。

我一看有些心慌,道:“你有什么怨恨告诉我,我一定会帮你解决。你现在这样也只是在折磨自己的灵魂,一旦你的家里人知道,他们也会很为你痛心。”

然而徐莜还是这么奇怪地笑着,她忽然朝我走来一步,我吓得后退。忽然间,她放声大笑,嘴巴张得很大:“我很开心…;…;呜…;…;哈…;…;她死了!你也要死!你也要死!”

我心头一惊,不好,这徐莜根本没打算谈,她已经完全失去了理智!

徐莜双手呈爪朝我的肚子抓来,我急忙撕开自己的衬衫,露出了里面的背心。

徐莜这一爪抓在我的背心上,她痛苦地将手缩了回去,我这时候脑袋一激灵,立马醒了过来。

天空现在一片漆黑,我一看时间,发现竟然已经是午夜十一点,没想到我竟然睡去这么久。而在我面前,徐莜的鬼魂正脸色狰狞地看着我。

我朝身后看去,那施嘉雪的鬼魂竟然也正在朝我飘来。这场面让我惊吓不已,王铭怡不是说我今天大吉大利么?

我看向四周,这里已经是漆黑一片,说明我正处在鬼遮眼的环境中。我急忙从书包里拿出灵力灯笼,由于我的背心,徐莜和施嘉雪暂时不敢靠近我。

我将灵力灯笼点燃,顿时四周非常明亮,好像有日光灯在照着一般。

徐莜和施嘉雪有些忌惮地看着拿着桃木剑的我,但这并不代表她们害怕。忽然间,施嘉雪飘到了我的背后,我慌忙将桃木剑朝她砍去。而徐莜却在这时候直接出现在我身后,她一爪子抓在我身后,然后急忙后退。

我的背心这时候颜色已经淡了很多,原本它是纯黑色的,但现在已经变成了淡红色,估计再来一下,这背心没用处了!

跑!

这是我现在唯一的想法,我根本斗不过这两个女鬼!

我随意选了一条路疯狂逃跑,而两个女鬼一直跟在我后面紧追不舍。她们一边在后面追,一边发出很是凄厉的笑声。

我急得满身都是汗,想不到我一开始失败了,这两个女鬼根本没法净化,她们的怨恨实在是太深了。

忽然间,我感觉前面一脚踩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原来我之前踩的地方有个坑,这下要遭!

徐莜和施嘉雪追了上来,她们这时候犹如玩弄猎物一样,竟然还有点不急不慌。我心里十分绝望,都是我自己太过大意,这两个厉鬼哪里是我能够对付的。

要死在这儿了么?都怪我实在太没有大脑,非要把自己当一回事,这么在意阴德…;…;

我心里想起了很多,想起了我的父母,李鑫,王铭怡,还有很多我的朋友们。

想不到今天…;…;竟然要死在这种地方,真的是很不甘心…;…;

在这个时候,我忽然感觉背后传来一阵强烈的寒意,可是两个女鬼都在我的面前!

我慌忙回头,然后顿时愣住了,随后是欣喜若狂!

女鬼教师正站在我的身后,她表情很平淡,但声音却比平时要温柔一些:“怪不得不来上课,被欺负了是么?”

我不敢说话,怕暴露自己的身份,便连连点头,装作一副很害怕的样子。

“不要怕,老师在。”女鬼教师说道。

这一刻,徐莜阴沉地看着女鬼教师,她冰冷说道:“滚开。”

女鬼教师也同样阴沉徐莜,她的声音还是这么沙哑:“离我的学生远一点。”

“你算什么东西?”施嘉雪尖叫了一声,似乎是根本不把女鬼教师放在眼里。确实,虽然女鬼教师的怨气似乎比她要强一点点,但她们有两个鬼,女鬼教师却只有一个,实在是人多欺负人少。

忽然间,我背后传来了很强烈的寒意,我定睛一看,发现鬼教室竟然这么凭空出现在我身后。它是一点一点出现的,那强大的怨气让人不寒而栗。

一个…;…;两个…;…;三个…;…;

鬼学生们陆续从教室里走出来,他们站在女鬼教师身边,脸色凶狠地看着徐莜和施嘉雪。

俩女鬼早已吓破了胆,她们瑟瑟发抖地站在我面前,全然没有刚才那嚣张跋扈的气势。

小舞这时候走到我身边,她的手里拿着一些粉笔末,然后疯狂地往我嘴里塞。我一下子措手不及,吞下了很多粉笔末,一时间我感觉自己的嗓子干得难受。

而罪魁祸首的小舞对我眨了眨眼睛,道:“想不想说点什么?”

我心头一惊,难不成我可以说话了?我犹豫了一会儿,然后道:“杀了她们行么?”

这一刻,我的声音非常沙哑难听,还真的犹如那些鬼魂的声音一样。这个吞粉笔末的方法确实不错,只是这样不知道会不会死…;…;一会儿我必须去洗胃才行。

这两个女鬼既然无法被净化,将来只剩下一个更加强大的时候,将来肯定会害人。现在若是除去她们,说不定还能得到一些阴德。

女鬼教师并没有犹豫,而是第一个朝施嘉雪扑了过去。顿时,几十个鬼学生都一起冲上去,他们抓住了两个女鬼,撕咬她们的身体,将灵魂一丁点扯下来。

小舞也兴奋地要过去,我急忙拉住小舞,道:“干嘛呢你?”

“都是阴气!别拦着我!”小舞快速挣脱了我,朝着那俩女鬼扑了过去。我这才反应过来,鬼吃鬼可以增加阴气,怪不得她们会这么兴奋。

两个女鬼一点点被吞食,她们不停地发出凄厉的尖叫。约莫十分钟后,她们被完全吞食干净,之剩下鬼教室的学生们还意犹未尽地擦了擦嘴。

我被这个场面彻底折服,之后,女鬼教师带着大家回到鬼教室,一切还犹如当初一样,只是现在鬼教室是在深山之中。

这果然是一个会漂流的教室,虽然我还弄不清楚原因是什么,但是确实有这个效果。

此时我还是有些缓不过神来,这么强悍的两个女鬼,竟然被一大群鬼学生吃得一干二净,一丁点都没留下来。

见我在发呆,小舞戳了戳我的肩膀,道:“干嘛呢?”

“我告诉你…;…;”我沙哑着嗓子小声说道,“我有点上鬼教室了,鬼分三十六道,你说如果我能把这鬼教室给收服了,以后估计二十名以外的鬼都能对付。”

小舞有些惊讶地看着我,她摇头道:“不可能的,你根本办不到。”

“现在的我是办不到,等我有了足够的本领,说不定可以。”我有些兴奋地说道。

小舞翻了个白眼,然后不再理我。

等鬼教室消失之后,我打开手电筒走在山里,然后给王铭怡打去了电话,那边很快接了:“铭怡,我搞定了,现在回来。”

“那好,快回来睡觉吧,你接下来有得受了…;…;”王铭怡说道,“老家伙刚才打来电话,说自己老家那边的亲人需要帮助,但他没时间回去,想让你过去一趟。这次没佣金,但是会给你两万块的奖金,你去湖北一趟,这次只有你一个人,我们要留在温州办事。对了,那件红礼服记得烧点,有邪气的。”

我疑惑道:“这么急去湖北?发生什么事了?”

王铭怡说道:“说是那边的人们在上厕所的时候,总会看见一个血红色的眼睛在盯着他们,很是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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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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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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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余罪小说每个人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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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可火了,小编不说大家都知道,特别是90后,00后的小屁孩儿特别喜欢看余罪,下面小编带来的是余罪小说每个人大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3P被偷偷地拍视频,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diao丝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主角余罪,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警察形象,更不是俗套的表面坏蛋内心正义的警察。

而关于《余罪》的追却结局,只能说故事的发展在编剧的手中左右,我们这些观众也只能臆测。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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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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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第三季是《欢乐颂》的大结局,华彩之作。情节紧凑,张力十足,美剧风格十足,出人意料之处比比皆是。22楼五朵金花,花落谁家?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希望大家多多阅读!

《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

1、喜欢上了谢斌,在他与曲曲针锋相对的画面里,抛却所谓的世俗的绝对道德和正义,面对别人的挑衅敢于用同样强势的手段反击。就连安迪也会借助强权降级给自己带来威胁的谢斌,曲的种种手段更算不上光明,只不过谢败在还没有足够的实力,或者说还未走出自己的局限。也许远渡大洋,见过更广阔的世界之后,他能真正变成主角,期待那时的他与更加成熟后的关的相遇。

2、说起家庭背景,其实安迪和曲这两个五美中相对强势的人,成长的家庭都不能说是和谐美的,只不过在不在乎会不会以此故意欺瞒爱人罢了,曲的手从未伸向安迪和应勤,说到底关和谢的分离源于他们自己的心结,早坦诚,早面对,早成长,也早有结果。

3、对于关来说,安迪是偶像,在逐渐向安迪的强大逻辑思维靠近的时候,也渐渐远离了曾经单纯心大的好闺密邱。而同时对安迪的崇拜和安的强大实力(不管是硬实力还是软实力)也让她现在还无法与安迪平等的朋友,至少还不能如曲和安一样平等。经历此番变故,希望她能更加成长自信起来。曲费了那么大劲儿才让赵对她死心塌地,关的爱情才开始。

4、樊终于走出了自己的桎梏,蜕变成美丽的自由的妖艳玫瑰,蝴蝶自来。豪车前秒杀小狐狸精反击哥哥的那段大快人心。

5、安和曲遇到的麻烦困境一点也不比其他人物少,但从不会给人以深深的无力感。内心独立强大的人才能活的更潇洒。

《欢乐颂》小说人物结果

据了解《欢乐颂》小说第三季是真正的结局,其中安迪怀了包子的孩子,最后和包子领证了,包子妈一开始各种调查安迪,有意阻止安迪和包子,最后被包子爸给气死了。

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原因是王最后买房子因担心樊家事会牵扯房子,就设计在房产证上没加樊的名字。樊哥起诉樊胜美未果,最后安迪介绍了个律师给樊,两人互有好感。

曲筱绡和赵启平在一起了,曲母把资产大部分转移给曲筱绡,最后曲母和曲父再闹离婚。

邱莹莹和应勤领证了,中间是应勤一开始抛弃邱莹莹,相亲了个女的后又被女的各种奇葩家人和奇葩事折磨,后悔去找曲筱绡,被相亲女打伤二人,最后二人最终在一起了。

关关遇到她喜欢也很喜欢她的谢警官,谢警官有不堪的家庭和童年,谢被曲的好奇给调查了,最后曲筱绡把调查这件事赖到关雎尔的头上,说是关关指使的,并找人要打谢,导致关和谢二人最后没在一起,也因为误会安迪把谢的大好前途给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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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美人为馅》小说结局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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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一个月后的某天清晨,众人发现S和苏眠,都不见了。

小屋的病床上,空空如也。一同消失的,还有T和他的枪。

“操!”L低骂了一句,A眼尖,拿起桌上留下的一纸信笺,是T的笔迹,只有一句话——

“那不是S想要的人生。”

——

有些事,或许冥冥中自有注定。当数日后,一行人寻到了K省,顺藤摸瓜,找到了T的藏身地。却只见他一人,背着枪,独坐在屋内,在看电视。

百无聊赖的肥皂剧,他吃着盒饭,看得很专注。屋内没有其他人。

A、L、R……几人,心里同时咯噔一下。R最先发问:“他醒了?”

T抬头看着他们,点头:“他醒了。”

这天晚上,他们几个开车,到了尸检所的大门外。

等了很久,就见到一辆白色的雪弗兰,缓缓开了出来。那曾经是他最钟爱的车型,没想到失忆后,他的选择依然相同。

一个男人,坐在驾驶位上。

他看起来,与曾经的那个人,是那么的不同。他不再穿冰冷的黑西装,而是换上了浅灰色的休闲外套。只是里头依然是他钟爱的白衬衣。他的头发剪得很短,面目清俊如雪。

他的手轻搭在方向盘上,少了曾经的随意颓唐,多了几分安静专注。副驾驶位上,甚至还放着几个文件盒,上面清晰标注着“尸检所,徐司白”字样。

他没抽烟。

像是察觉了什么,他忽然抬头,往他们的方向看过来。

目光交错,他又平静地、漠不关心地移开了。

就像看到的,是陌生人。

七人团的车,远远地跟着他。

一直跟他穿过小城,开过数条街道,到了一个宁静的住宅小区里。他将车停在一幢高层住宅前,他上了楼。他住在10栋3单元705室,两室一厅。这是远在美国的“父母”,为他留下的房子。他活得简单而平静。

小姚是T安排在他身边的助理。姚也曾经是团队的小角色,大约知道他的身份,但是不够确切。他会忠心守护,并且守口如瓶。在这次车祸受伤失忆前,他已经向上级提出了调职申请。

一年后,不出意外,他就会调往江城任职。他的人生即将如同预计那般发展,重新与她相遇,重新开始,干净的,与他们、与罪恶无关的人生。

而数日之后,远在北京的韩沉,和江城的苏眠,也相继醒来。

但那不过是异曲同工的阴谋与篡改而已。

韩父韩母,已经通过某些关系,对警局和韩沉昔日的兄弟们施压:“难道我们韩家,就不要脸面吗?那个女的是连环杀人犯啊!而且已经死了,韩沉既然已经失去记忆,他的性格跟石头一样硬一样拗,为什么还让他知道这些事?还有什么意义?”

而昔日同僚,大多牺牲。剩下的,领导引咎辞职;调职的调职。猴子和大伟等人看着奄奄一息的韩沉,抬头不识人间的韩沉。他们知道曾经那个嘴贫骄横,飞扬不可一世的韩公子,已经死了。他们立下重誓,不对他说起那个女人。

四年后,江城。

素色夜总会。

韩沉坐在屏风后,抽着一支烟。

而思思在屏风外忙碌,在替他冲泡咖啡。

他并不喜欢在这种地方流连。但那个女人,生死未卜下落不明。他最怕的是她被人拐骗控制欺凌。而贫民窟、红灯区,最能控制那些失落的躯体和灵魂。

一支,又一支。

慢慢地,又抽得有些心浮气躁。

他想她。他清晰地感觉到,自己在思念那个女人。可是如果连面目姓名都既不清楚,思念要何以为继?

“咖啡好了。”思思送来咖啡。

他接过,道了声谢:“我过几天就走。谢谢你。”

思思却连忙摇头:“该我谢谢你才对,韩大哥,你帮我们太多了。”

与思思相识,只是个意外。

他醒来后,身上拥有的,那个女人存在过的唯一证据,就是无名指上的戒指。在他昏迷期间,一直取不下来。

就像是她的化身,固执地等待着他的发现。发现有关她的秘密。

S&HMyheart。

要有多爱一个女人,才能将她视为自己的心爱?

他通过戒指,找到了制造厂商。但时过境迁,并无任何线索。只知道这种戒指,都是成对发售的。

而在素色夜总会,某次不经意地寻找,他撞见思思手上,也有同样的戒指。

那一霎那,他的心跳几乎停止了。但是当他看到思思的脸,某种奇异的感觉涌上心头。

他知道她不是。

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知道。他或许认不出那个女人,但是能感觉出她。

他想,如果再遇到她,他一定会对她有感觉。

因为戒指的缘故,再加上思思孤儿寡母,却看得出是个好母亲。于是他对他们颇多照料,并且也拜托她,帮忙在这一带红灯区,寻找那个女人。

所以,才逗留此地。

“韩大哥,出事了。”思思突然喊道,她撩起窗帘,看了看楼下,眉头皱到一起,“警察来抄窝了!”

韩沉并不会紧张。

“行了,我知道了。”他答,又点了根烟,不疾不徐地抽着。

天色已经全黑下来。门外传来混乱的叫喊声、脚步声。

然后,他听到有人靠近。

思思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咔嚓”一声,有人将钥匙插进孔里,门被无声无息地打开。

他捻灭了烟头,静静地等待着。

“出来。”一个清脆娇美的女声,从屏风后传来。带着几分骄横,又勉强赔上了几分耐心,“到警局去录一份口供,有没有违法,不会冤枉你。”

韩沉本不想搭理。但是当他抬起头,有那么一瞬间,忽然就失神了。

因为警察临检,院落里的灯已经系数亮起。透过窗户照在屏风上,将屏风外那个女人的身影,也清晰映了上去。窈窕娉婷,恍然如梦。

他知道太阳底下总是隐藏着真相,他知道脚底不知那一寸土地,也许就埋着腐朽的白骨。而此刻,他的耳边只有夜风吹动树叶的声音。窸窸窣窣,窸窸窣窣,像是小声向他诉说着,那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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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大结局

全文共 1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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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雁雁不愿放弃自己的天下抱负嫁给天明,最终嫁给陆鼎元。

天明月儿归隐江湖,开了一家包子店安享晚年。

尾声 亡秦必楚,亡楚者谁

时光飞过,转眼已来到汉文帝十三年的冬天。

在丹阳郡与九江郡的交界,靠近乌江的一个摆渡渡口旁,开着一家小小的包子店。店东姓金,已是望七十的年纪。为人很是勤快,无论刮风下雨,天天都与店东娘一块儿天不亮便开店,好让摆渡的客人随时都能吃得饱饱的。

这一日也没什么不同。天才蒙蒙亮,一个客人都还没有,金老头便已在灶下生火。他手上虽拿着吹管,却根本没在使用,只拿手掌轻轻一摆,随便一招九魄降真掌拍下,掌风便将炉火生得兴旺。另一头,店东娘也在筛面。之间满面皱纹、胖嘟嘟的店东娘,右手在竹筛边上轻敲几下,杂粮里头的小石子、稗壳就一个接一个地自个儿跳了起来。店东娘看也不看,左手在空中这么一绕一抓,便将这些杂物统统拢在手中。

火既生好,金老头挽起袖子准备包子馅料,只见他手上两把菜刀飞快,将菜馅、肉馅剁得精碎,但底下的砧板却没发出半点声响,更遑论在砧板上留下些许刀痕。面既磨好,店东娘也转头打扫店内,一手一块抹布,脚踏着杳冥掌法的奇异步伐,别说桌子、窗牖,就连房梁上也没有一丝灰尘。

随着天渐渐亮起,蒸笼里的包子也发出阵阵香气。远远传来脚步声,有客人上门了,金老头放下菜刀,店东娘也驼着背慢慢擦拭桌子。

“老板,十个包子、三碗酸辣汤。”几个像是行脚商人模样的人走进店来,其中一人似乎是熟门熟路,还对其他同行的两人介绍道:“这就是乌江畔有名的金元宝包子店,只要吃过一次就不会忘记。”金老头与店东娘听客人齐声称赞包子好吃,都是笑眯了眼缝。

几组客人上门,又都吃饱走了。店东娘眺望着门口,口中喃喃问着金老头道:“今天可是十二月初一吗?”金老头随口回道:“是十二月初一,你已经问了五六七八次啦。”“既是十二月初一,那人怎么还不来?”“急什么?现在还早,等等便来了。”“等等等等。我可没你那么好性子。”店东娘抱怨道:“可不是已经又等了一年嘛。唉!人来了,朋友真没剩几个了。”“可不是嘛,差不多都死光了吧。”金老头点点头。

“不过,一个人要吃到活活撑死,也真不容易。”店东娘抬眼看着挂在墙上当装饰的一双长长的铁筷子,好像想起什么,又好像没有。来来去去招待客人,好不容易沉默半晌,店东娘又念叨了,高声问道:“喂!我说金元宝,今天可是十二月初一吗?”

“是十二月初一,我说大宝他娘,你已经为九十十一次啦。”“问问不行嘛。怎么,嫌我烦啦,相当初你娶不到第二个老婆,可不是我害的啊!”“唉!说的什么话,人家陆夫人死了都多少年了,你还念哪!”“念念不行嘛。你就舍不得……”

旁边几个等着摆渡的老客人,听两夫妻又拌嘴,都微微笑着听。店东娘却突然停嘴,转而开心地叫喊道:“来啦!来啦!终于来了!”几个客人转头望向电动捻看去的方向,只见一个约莫二十出头的少年郎,兴兴头头地往包子店走来,心中都想原来是包子店夫妇的孙子回家来了。岂料,这店东娘搓着双手,迎了上去,却喊那人道:“毛裘大哥,你可来啦!等你好久了!”几个客人都是一愣,怎么七十的老太太喊人家二十出头的少年郎大哥?莫非是辈分有差?

“大哥,坐、坐。吃包子、吃包子。”店东娘喜上眉梢,殷情招呼。金老头也坐在了毛裘身边,之间毛裘相貌完全没变,跟一年前相见、十年前相见、而十年前相见、三十年前相见时一模一样。店东娘笑着问道:“大哥,近来可好?法术可进步了吗?”“哈哈!”毛裘嘴里还塞着包子,就又说又笑:“灵的很,也不过就迟一时片刻、三天五日的。哈哈哈!”金老头、店东娘也跟着大笑起来。

三人几乎已经养成习惯,几十年来的十二月初一,毛裘都会到包子店来拜访他们。有时说说江湖上的消息,有事提提过去的那些朋友、敌人下落行踪,也有时带来长长的铁筷子,让两人唏嘘落泪。随着时间年年过去,两人都明白,原来风朴子当年所炼制的仙药,定是给毛裘吃了。或许,这就是风朴子为何会收毛裘为徒的原因了吧?令人奇怪的是,毛裘仿佛并不知道自己已服下长生不老药。他的心智似乎随着身体,一块儿停在了少年时代。明明年年来访,眼见两夫妻愈来愈老,但毛裘从不曾想过,“咦!怎么只有我一个人还这么年轻?”他的能力,似乎也无法再往前进步,不管是呼风,还是唤雨,十次里有两次成功便很不赖了。幸好,毛裘对成功、失败,似乎也没什么感觉。他还是日日不成,日日练。不知有多少次,两夫妻深深觉得,幸好是毛裘吃了那长生不老药。若是换了一个人,发现自己将永恒地停在少年时期,不会变老的同事,也难有任何变化,是否就等于住进了一座永恒懊悔的监狱中呢?

三人开心地聊着,关于神都山最近的变化……刘毕还在孜孜不倦地提倡儒家思想,但文帝崇尚的是黄老之术,害他最近好像很难收到学生……乌江的江水潺潺流动,风吹起的时候,已经没多少人会想起楚霸王项羽的悲歌……夕阳西沉,三人继续聊着,两夫妻大声笑,只有一人将会永恒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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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玻璃鞋小说双结局是怎样的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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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媛的小说玻璃鞋》,90年代所写的一部言情小说,故事内容曲折回环,引人入胜,风靡台湾和大陆。

在原著小说中,《玻璃鞋》小说分成六部,有两个结局,一个喜剧结尾,一个悲剧结尾。

悲剧结尾是,在男女主角解除一切误会要幸福生活时,男主角居然得了绝症,并在女主角怀中死去。

喜剧结尾是,男主女主结婚了,婚后第七年,欣桐产下第二胎。他们同时领养了两名育幼院的孩子,利曜南的腿已经能正常走路,外表看不出来双腿微跛, 然而他左眼的视力始终没有起色。只能在明亮的环境中,感觉到些微光影。但他感恩这微薄的代价,仅以视力换回他深爱的妻子,他知道,老天爷非常的厚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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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期待完美的结局作文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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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故事没有完美结局就不算结束,下面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是我期待完美的结局作文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英俊的王子娶了美丽的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人鱼公主变成泡沫飞走了。

——摘自《人鱼公主》

我一直以为每一个童话的结局都是纯粹的完美,以为无论怎样的地动山摇,这一行干净的文字都会坚定不移地出现在结尾,然后留给我们关于幸福和快乐的无限遐想。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固执地相信,那本第一次告诉我《人鱼公主》的图书,一定是被弄丢了几页。我记得我漫不经心读到结局,说人鱼公主变成泡沫飞走了,我大吃一惊,不可置信:“怕不是王子和公主在一起吧?”

也许我们曾经都很相似,都像白坯似的纯洁无瑕,像信仰一样坚信所有的一切都会完美,都会洋溢着干净的笑容。直到看到《人鱼公主》,才知道就算最善良的童话,也会有眼泪和伤痛。那时候,我以为只有皆大欢喜的幸福,才是完美,我否定了人鱼公主泡沫的结局。

当季节轮回、昼夜更替,我们在岁月奔流中明亮了眼睛,在身边的、远方的、自己的故事更迭中深刻了思想。我们渐渐明白了完美,渐渐尝试重新定义完美的结局。

童话是一个梦,讲述发生在另一个世界里欢笑像飞花一样飘絮的生活。它像一颗忽隐忽现    的星星,闪烁在离地球很远很远的地方,显得那么不真实,它不属于我们。

这样的完美太飘渺,让凡世中的我们可望而不可及。我们需要真实的完美,演绎平凡人生的完美。

《人鱼公主》不是童话,不是另一个世界星梦一样的童话,它飞扬着泡沫的忧伤,还有永远也蒸发不了的痛楚和遗憾,这才是属于我们的完美结局。

我不是说生活尽是辛酸和眼泪,生活不会永远幸福和安静。因为我们就这样生活着,不得不面对,也不得不承认悲欢离合、阴晴圆缺的真实。

选择不了远方的童话,逃避不了生活的平凡。于是我们妥协,在不纯粹的完美中寻觅完美,然后我们说只要真实、充实,就是完美。

因为有约人鱼公主无法解除王子的误会;因为善良她不忍伤害心爱的人;因为承诺她消失在半空。这是真实,像生活一样时时处处有着看见的或看不见的羁绊与无奈。

有舞会上的幸福和沉醉,有天空中的悲伤和泪水。这是充实,像生活一样年年岁岁,潮起潮落,朝浮夕沉。

我沉浸远方的和身边的童话。我期待纯粹的和真实的完美。

[我期待完美的结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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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

全文共 4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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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谋杀年华》是2011年8月1日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蔡骏。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以供参考。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地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气氛异常沉闷而尴尬。

即便涵养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走出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桥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了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彼此能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做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的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了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丝巾上也有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了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问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这隐藏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的副书名: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长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因为习惯这种气味,所以并不会感觉到这一点。”

这句话则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凶手站在慕容老师和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就是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然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水。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它们在说话,说您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制成的顶级丝巾就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这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仍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美丽,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您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您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我病房,您的丈夫坦白了与慕容老师和钱灵的私情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完全地符合逻辑了。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您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了吧!”小麦说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对比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的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她满脸苍白地注视着小麦的眼睛,直到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地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雪风,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小麦柔声说。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再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所为。凶器就是条紫色丝巾,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他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像从前一样,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为。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于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系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那儿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来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尸体在车站很快会被发现,就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犀利与冷酷:“可惜,大于并未洗去丝巾沾染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一样。我给了他改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他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里。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保险箱里的钥匙自然落到了我手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人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与之前我看到你系得那条一模一样,再次看到这条丝巾,它就像对我施了咒一样,让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那一刻,这也是让你给我最解恨的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备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丝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我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他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去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以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从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系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详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能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没错,你是在我的计划里——下个月的某一天,你还没有成为我的儿媳妇,大家会发现你神秘地死了,脖子上依然缠着那条紫色丝巾。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谁让你有那条丝巾?人们会联想到钱灵的死,认为是你们以前的关系惹上的麻烦。当然,也有人会怀疑盛赞,因为他与你们两个死去的女人都谈过恋爱,但我肯定会给他安排好不在现场的证明,但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话!”

盛太太平静地说完这些冷酷的话,仰头对着飞雪的夜空冷笑起来。

听着这不寒而栗的笑声,就连盛赞也头皮发麻地抓住她说:“妈妈!你没有杀过任何人!全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我要带你去接受精神鉴定!”

田小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一动不动地站在雪中,她刚让自己躲过了一场劫难——要不是靠着记忆力惊人的鼻子,下个月她就会像许碧真,慕容老师,钱灵一样,被紫色丝巾无情地杀死,化作又一具美丽的尸体。

忽然,看着盛太太微笑的双眼,小麦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有什么要从胃里翻腾出来。

转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路边广告牌上不断闪过“merrychristmas”,还有赶着麋鹿的圣诞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住几片雪花,看着雪花融化在手掌心。

“小麦,我会去见警察的。”

说罢,盛太太沿着来时的足迹,穿过医院大楼门口的那片积雪。

盛赞也低头跟在母亲身边,耿耿于怀地回头看了要买一眼。

田小麦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痴痴地看着他们母子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医院大楼里,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们。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从包里小心地取出一张纸条,灯光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里难受你

这行来自十年前的字,被埋入“坟墓”迟到了十年的字,渐渐被雪水打湿化开,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书信,一遇到空气就迅速化为乌有。六个平淡无常的简体汉字,也像六只蝴蝶张开翅膀飞舞起来。直到中间那两个字完全消失在雪夜深处。

没有了中间的“里”和“难”,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心受你

田小麦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一个少年对自己写下的誓言——

我爱你

迟到了十年,还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泪,热热的眼泪,融化了纸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间剩下的“心”和“受”。

终于,她高高地扬起头,穿过茫茫无边的黑夜,穿过平安夜的风雪,看着医院的第十八层楼,想象某扇窗户里是手术室,想象那个男人已安全苏醒。

他睁开眼睛,回到了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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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余罪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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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家常书欣所著的都市类小说,连载于创世中文网,小说已完结。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余罪小说的结局,一起来看一下吧。

余罪:代理刑侦总队队长职务,有史以来最年轻,此为权;坐拥几百万存款,此为钱;跟大胸姐结婚,有个女老总,还跟一海龟女警搞暧昧,此为妞;身世谜底大揭开,父母均为富商,此为出身(当然余处长根本不甩);粮油兄弟必要时可以化身地下势力,是余处长手中的私人部队,此为势;隐形富豪跟余处长谈笑风生,一帮同学唯其马首是瞻,特勤部队视其为生死弟兄,伤残警察得到余处长关心,此为圈儿…总之,本文就是披着警皮的yy文,余处长妥妥人生大淫家。不过我要说,像这样的yy文,再给我来一打!

鼠标:分局政委,猥琐界一哥,跟细妹子结婚,在家中基本没任何地位,yy达人,装逼巨星。其实到了后半段余罪开始无趣,标哥才是亮点。

解冰、安嘉璐:高富帅二队队长,查案中被车祸失去右腿,对安嘉璐一往情深;校花女中装逼一号选手,跟余罪暧昧过一段,高富帅车祸后醒悟,两人结婚去警校教书。母亲被抓,比较惨。

周文娟:女政委(感谢评论提醒,应该是女指导员),抓捕过程中追着疑犯跑出两公里,中枪情况下手持板儿砖硬把悍匪拍到怀疑人生。

汉奸:别人当特勤出生入死,汉奸哥当特勤灯红酒绿,后离开警察队伍,跟俏姐结婚。

牲口:健身达人,硬派愣头青代言人,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后期口头禅是:别墨迹,赶紧平事儿,钱我出!

狗熊:片区刑警队长,以当警界打手为人生终极目标,破案方式就一个字:干!由于总是跟着余处长干老破大案,又由于余处长等人实在不足为外人道也的事儿太多,所以狗熊哥成为真·性价比之王。

许平秋:本书第一腹黑天王,余处长大部分时间其实不过是其打手,扳倒老同学,干到副厅长兼省会局长,江湖一片乱麻麻之际功成身退。

马鹏:马哥千古!纯爷们,特勤形象代言人,活着的目标就是为了光荣地死,最后达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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