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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大结局是什么(经典20篇)

一部好的小说,需要有一个好的结局,各位,下面就是双面胶小说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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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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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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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锦绣缘小说结局

全文共 2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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箫声幽远地响起,仿佛穿过了层层的记忆,从时光的河底,慢慢浮现。一时间,好像又回到那个寂静的夜里,月色如水,雾气迷离,她在水上的亭子里吹箫,他在远远的铁门外倾听。

一个月后,北平。

虽然已经是初春,可是北方的气候,依然是天寒地冻。地上厚厚一层积雪仿佛还没有化,天上又开始零星地飘着雪花,出门的时候,不穿大衣是不行的。

锦绣裹得严严实实走在路上,初到这里的时候,北方的寒冷真的很难习惯;常常觉得自己就快要冻僵了。可是这里的空气清冷而干净,天空高而远,晚上没有那到处闪耀的霓虹招牌,也看不见那密密的弄堂。仿佛——跟上海,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北平的汽车,跟上海的并没什么不同。总有种错觉,就是自己熟悉的那一辆。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好笑,不是说,离开上海,就可以忘记一切重新开始?可是记忆非但没有淡去,反而越来越鲜活。

明珠的美丽,英少的不羁,向先生的淡定,石浩的忠厚,唐海的机敏,还有王妈的唠叨……一切就好像发生在昨天。

而她心里深深地、深深地爱着的那个人,更是从来没有一天忘记过。

这两天,北平还在下雪;可是估计在上海,天气已经开始回暖,明珠她们已经开始准备春天的衣裳,而宁园里的那些花,不久也就会开了。

现在想想,真的很庆幸,当时在离开宁园的前一天,匆忙种了花和树,不然都想不起来,自己在那里到底曾经留下过什么。再过几年,等石榴树长高了,看着那绿色葱茏,左震——他可会偶尔想起她?他能不能体会当时她种那几乎可以算是,她唯一曾经为他做过的事情。

“锦绣!你来啦。”有人在前面招呼她,原来茶馆已经到了。

“是,黄老板。”锦绣答应着,快走了几步,赶到茶馆门口,“今天怎么在外头站着?客人很多吗?”

“不多。”黄老板道,“只不过出来透透气,顺便看看你几时过来。这边的客人听你吹曲儿习惯了,经常还问起,那位吹箫的姑娘来不来?”

“怎么会不来,我还等着拿工钱吃饭呢。”锦绣笑了,一边解下厚厚的帽子和围巾,一边进了门。

每天下午,她都在这家茶馆里吹几段曲子,另外还有几个唱弹词儿的,说书的,还有一个弹琵琶的小姑娘,大家都不过是出来找点贴补,钱虽然不多,但维持生计也够了。这间茶馆是这附近最大的一家,前面是楼上楼下,后面有单独的偏厅,平常客人还不少,到了下午,总是七八分满座。锦绣进的是后门,从后门穿过院子,就直接到了偏厅,她先脱了外套,搓了搓冻得冰凉的手指,就拿出了那管紫竹长箫。

试了试音,刚吹了一声,忽然觉得有点不对。

周围怎么这么安静?

这间偏厅,跟外面的大厅只隔着一道帘子,平常坐在这里,外面喝茶的,聊天的,跑堂的伙计吆喝茶水,嘈杂的声音总能听得见;可是今天不同,外面一片静悄悄的。

锦绣不禁站了起来。走到帘子前面,侧耳听了听,真的,一丝说话的声音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

“怎么不吹了?”黄老板正从门外进来,微笑着问。

锦绣疑惑地看看他,“外面怎么这么安静?今天没有人?”

“有人。”黄老板道,“有人包了场。”

包——场?!锦绣呆住了。这种地方,还有人包场?简直从来没有听说过!

“那,我今天就不用吹了吧。”

黄老板拉住她,“这怎么行!人家说了,是特地为了听你吹箫,才包下这场子,不过是图个安静。刚才我还怕你不来,所以特地在外面张望着。”

锦绣忽然心慌起来。

谁会因为要听一段箫,就特地包下整个茶馆?她的箫还没吹到那种地步吧!

慢慢走到那低垂的帘子前面,慢慢掀起来,看见整个空荡荡的大厅。桌子椅子,整整齐齐,可是没有人来坐。只有大厅门口,正进来一个人,淡淡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仿佛镶了一道金色的光环。

那人已经踏进门口,远远看着她;刹那之间,记忆忽然闪回到很久以前,在百乐门的大堂里,隔着衣香鬓影、济济满堂的人群,也曾经有个人,跟她这样两两相望。

这里是哪里?会不会——会不会是做梦啊?

锦绣看着他,一步一步朝自己走过来。忽然想起,曾经有一回,自己被按在地上灌酒,当时他也是这么走过来,水晶灯的华光,照着他雪白的袖口,还有他手上一瓶琥珀色的洋酒。

真的是他。越来越近。

锦绣不禁屏住了呼吸,手里紧紧拽着那扇帘子,怔怔地僵在那里。耳边只听见自己心脏的狂跳声,怦,怦,怦!站在眼前的,就是她日日夜夜,朝思暮想,相思已成灾的那个人吗?

北平跟上海,距离何止是千里之遥,她无声无息地躲着这个角落里,他怎么可能找得到?可是眼前的人,照旧的白色衬衫,黑色大衣,照旧是那么熟悉的脸,熟悉得好像就刻在她心里。

左震。左右的左,震动的震!

他终于站住了,隔着两步远,问:“能不能让我点一支曲子?”

锦绣呆呆看着他,听见自己说:“好。”

“上海有一家叫做狮子林的酒店。很久之前,我曾经路过那里的后园,偶尔听见有人吹箫,曲子很好听,我一直忘不掉。”他慢慢说,“那曲子我不知道名字,也从来没听过,所以到处找不到。后来总算听见有人说,这间茶馆有人会吹这一首,所以我从上海千里迢迢赶了来,请你为我吹一遍。”

锦绣终于举起了手里那管箫。

箫声幽远地响起,仿佛穿过了层层的记忆,从时光的河底,慢慢浮现。一时间,好像又回到那个寂静的夜里,月色如水,雾气迷离,她在水上的亭子里吹箫,他在远远的铁门外倾听。还是那支曲子,婉转悠扬,千折百转,仿佛还带着那丛丁香花的暗香,低低地徘徊。

锦绣吹着吹着,辛酸慢慢袭上鼻梁,眼睛慢慢模糊了。终于箫声有点变了调,再也吹不下去,她放下了箫管。

左震看着她,“你怎么知道,我那天晚上,听见的就是这一首?”

锦绣答:“因为,我在狮子林,只有那一个晚上吹过箫,吹的就只有这一首。”她含着泪微笑,“说来真不敢相信,世界上的事会有那么巧。在上海,我就只吹过一次箫,偏偏就让你听见。我就只跟人打过一次架,偏偏也让你碰见。”

“我也只教一个女人跳过舞,是在百乐门,她叫荣锦绣。”左震也微笑,“她说过,多希望从第一次见到我,就只为我欢喜,只为我跳舞,只为我流泪。”

锦绣的泪水扑簌而下,走到他面前。近在咫尺,触手可及!

接着左震的话,她说了下去:“她还说过,真的很后悔,从来没有好好地听懂你说话,从来没有好好地分担你心事,也从来没有好好地抱紧你……如果时光能倒流,如果一切都能再重来一遍……”

没等她说完,左震蓦然把她拥进了怀里。

紧紧地抱她在胸怀,那深深的颤栗,闪电般将他贯穿!这么多天来,找得天翻地覆,几乎翻遍了整个长江南北,风尘仆仆万里奔波,所有寻觅她的辛酸,都化作了一阵热辣,骤然袭上他的眼眶。

锦绣抱紧他的腰,泪水迅速渗透了他的外套,仿佛是压抑了许久的心酸,终于痛快地一泄而出!终于等到了这一天,终于重回到这个日日夜夜思念的,温暖熟悉的怀抱里。

曾经的深情,清晰如昨日,历历上心头。

从殷宅门口的初遇,望海楼前的躲雨,到百乐门的第一场舞,从狮子林外的听箫,到宁园的酒醉,从七重天上的相望,到烟花下的相许,从芦河口边的决裂,到长三码头的告别……点点滴滴,有心动,有心碎,无尽的甜蜜,无尽的辛酸,还有那无边无际的思念,都在这一刻,化成这紧紧的一抱!

远远的窗外,天空里仿佛又开始飘着雪,但是在这缱绻的天地间,仿佛就连漫天的风雪,也分外的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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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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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结局是什么?夜华死了吗?

最近被一部剧迷的不要不要的,相信大部分人也是如此,没错就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其实小编没看电视剧之前是先看了小说两遍,要说电视剧与小说的匹配度还是挺高的,除了改了一些敏感的东西,说起来,还是小说要更有趣一些,不过电视版紧贴原著也是获得不少吹捧的原因。

起初,还没播之前,作为看过原著的人,我对赵又廷的夜华是抗拒的……要说杨幂的性情还是比较符合原著女主人白浅的品性的,只是外在颜值还不够仙,毕竟白浅是四海八荒第一美人,还是女帝君,还是上神,怎么也得更精致更仙气一些,所以要说外在,还是刘亦菲比较符合原著的,但是要说性格,那还是杨幂比较符合。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有不少虐心的片段,有不少血战,反正男女主角甜蜜完后,就是各种血战,半条人命,灰飞烟灭之类的。

先前被封印的擎苍,把墨渊上神搞得魂飞魄散,到后面又再次出来作孽,夜华和白浅联手打大BOSS,夜华和东皇钟一起杀死擎苍,魂飞魄散。白浅身受重伤抱着夜华的遗体不准任何人靠近,直到复活的墨渊上神(对的,最后墨渊是复活过来的)赶到,浅浅才肯让人靠近,可惜墨渊上神也是说夜华无救。

浅浅一直不愿意把夜华遗体还给天族,但最终还是想开了,将遗体还给了天族,就此开始苦等(其实白浅是不觉得夜华会复活的,真是太爱,一个虚空了,不死,只是过日子)的日子。

直到三年后,在凡间听戏的白浅碰到夜华的表妹,表妹告诉了她夜华复活过来的消息。白浅一路赶回寻夜华,最终看到在抚摸墓碑的夜华。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素锦结局是什么?最后因为什么被贬下九重天?

坏人素锦并没有死,她害死夜华后,被天君永除仙籍,贬下九重天,列入六道轮回,要经百世情劫。

在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化为凡人素素后和夜华生下一子。天族太子夜华与一凡间女子素素相知相爱,素素怀孕后,夜华将其带往天庭。

遭人算计的素素在生下孩子后,先是被夜华挖去了双眼,最后心碎的她跳下了诛仙台,反而恢复了神女白浅的身份。

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和夜华只有一个孩子,是一个儿子,并没有女儿。

白浅和夜华的儿子名为白辰又名阿离,团子。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的结局

我一路腾云回青丘,不留神从云头上跌下来四回。

过了谷口,乾脆弃了云头落地,踉踉跄跄朝狐狸洞奔,路旁遇到一些小仙同我打招呼,我也全不晓得,只是手脚不由自主发抖,怕见不到夜华,怕墨渊说的都是糊弄人的。

狐狸洞出现在眼底时,我放缓了步子。很久不从正门走,不留神洞旁三年前种下的桃树已开得十分繁盛。青的山,绿的树,碧色的潭水,三年来,我头一回看清了青丘的色彩。 日光透过云层照下来,青山碧水中的一树桃花,犹如九天之上长明不灭的璀璨烟霞。

那一树烟霞底下立著的黑袍青年,正微微探身,修长手指轻抚跟前立著的墓碑。

就像是一个梦境。

我屏著呼吸往前挪了两步,生怕动作一大,眼前的情景便一概不在了。

他转过头来,风拂过,树上的烟霞起伏成一波红色的海浪。他微微一笑,仍是初见的模样,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红色的海浪中飘下几朵花瓣,天地间再没有其他的色彩,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

他伸手轻声道:“浅浅,过来。” 全文完。

这就是小说的结局,大家看得懂吗,但是这个结局还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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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离歌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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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是著名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的经典作品,讲述四川姑娘马卓倔强而飘零的人生。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离歌小说结局,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离歌小说大结局

《离歌》,第一部,没写到真正“离”的地方,却让我处处看到了离别的痛楚。我还是没有哭。作者说,当书中的林果果死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哭,可是我不但没有,还猜到了她这样的结局。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快的我还没流出眼泪,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林果果——饶雪漫说是她最喜欢的人物。却让人觉得,这个人有太多的故事,太多了,多得让人不忍去联想。

一直深爱她的阿南,是我见过最伟大而善良的人,我猜他一定将马卓当成了林果果,毕竟母女俩人长得那么像。他把所有的爱给了她,包括所有的恨。这种恨我们是看不到的。阿南,他爱的太深沉,恨随着深沉的爱也就变成了爱。马卓最让人嫉妒的不是得到毒药的爱,而是她有这样一个好“爸爸”。

女主角马卓。“她可以是不幸的,但她一定是勇敢的。她可以是无助的,但她一定是倔强的。她可以是孤单的,但她一定是美好的。”——多多少少,这不仅让饶雪漫本人看到了一点点她自己的影子,也让读她的文字的人看到了一点点她们自己的影子。马卓的童年,似乎离我们很远,远的只能像这样通过文字表达,连想象都好像是无发到达的。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我一点都没觉得这是一种假,一个总能出现的假得离谱的故事——它这样真实。到看到马小卓和毒药平静的说道自己是孤儿的时候,这种真实感让我觉得自己好像马卓附体了。没有波澜,就这样平静的,发生了——和生活一样。

毒药在第一部结束的时候吻了于安朵,我猜那是因为毒药说分手,于安朵请求最后一吻,不然就跳崖。如果我再次猜错,我想我会再一次臣服于饶雪漫的故事。不是像她说的,故事很复杂,而是有太多的无奈和不舍交织在这个世界吧。

毒药的扮演者是“红楼梦中人”的宝玉组第一名。饶雪漫说“乖乖的宝玉”和“坏坏的毒药”联系不到一起,我不很赞同。宝玉和毒药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倔强,比如不勒,比如叛逆……我不是很喜欢毒药这个男生,他让人太没安全感。我不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但是他那句“不允许自己欺负马卓”倒是最让人感动的台词了。

如果我没猜错,毒药和夏花是同父异母姐弟,那么夏花一定是林果果的最大的女儿,或者林果果的姐姐的女儿(从年龄上看,这点更有说服力)。

其实书中最悲哀的人物应该是肖哲。“XZ”——“肖哲”和“夏泽(毒药)”的拼音首写一样,但是他们实在是最不一样的两个人。如果没有毒药,肖哲也不可能和马卓在一起,不是批评,而是差异。我想,他最需要的是一个天天仰望他的女孩吧。而现在,他只是在享受和马卓竞争的乐趣,如果看到这个对手不努力备战,赢得也不会值得骄傲。

毒药第一次给马卓吻,马卓用嘴咬了他的嘴唇,这个情节是我觉得挺爽的一个情节。毒药因为马卓咬了他而更加喜欢她,这倒让我想起了《流星花园》里的情节。我第二次期待一部书的第二部,第一次是期待《哈利??波特》。像我现在,高二,好像是最脱离社会的人群。我读不到太多的小说,只是像天中里的学生,如果不在课余时间看看课外读物,就会闷得发疯。所以,我将一部分寄托又放在了《离歌》第二部上。

其实我是可以再多预料预料后面的情节,比如马卓对阿南有了不同于父女的感情,阿南与夏花相遇并爱上她,于安朵报复马卓,毒药最终因为救马卓而死去,马卓最终远走他乡……但是我抛弃了一切构想的东西,一心一意等待饶雪漫的第二部,我想,那将是一个不同于任何一部青春读物的故事。为什么怀揣了这么多期待?——也许是因为马卓那鲜活的青春,正好像我们的一样……

所以——不要问我从哪里来,为什么写下这样的故事,因为,我不做外星人已经很多年。忘掉以前,不想未来,嗨,让我们继续往前走——和很多人一样,继续品尝青春的相同的清澈和不同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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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琅琊榜小说林殊结局

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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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殊,海宴小说琅琊榜》主人公,全书灵魂人物。琅琊榜首,江左梅郎,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宗主,前为赤焰军少帅林殊,才华无双,后因梅岭惨案,身中火寒之毒,改名换面,蛰伏江湖。虽缠绵病体,但容颜灵秀,气质清雅,心怀赤子,精通音律,才冠绝伦,蝉居琅琊公子榜榜首。为平多年冤案,他以一介白衣之身,化名苏哲回到金陵帝都,以病弱之躯涉入种种纷争,成为朝堂多方争相招揽的对象,走上了雪冤与复仇之路。

林殊到底有着怎样的身份

林殊有这三重身份,分别是林殊、林殊、苏哲。

林殊:奇兵绝谋,纵横往来有不败威名的少年将军,是金陵帝都最耀眼最明亮的少年。雪夜薄甲,逐敌千里,奇兵绝谋,纵横往来有不败威名的少年将军。

林殊:有“遍识天下英雄路,俯首江左有梅郎”美誉的江左盟宗主。

苏哲:为方便行走江湖,林殊取的化名。帝都之中满腹奇诡,算无遗策的麒麟才子。

林殊,是晋阳长公主与赤焰元帅林燮的独生子,千军万马中罕逢敌手,横槊跃马间强虏灰飞。十七岁时,赤焰军遭陷害全军覆没,林殊在众将士拼死保护下得以生还但身中火寒奇毒。

彻底解毒须经历极为痛苦的削皮挫骨,碎骨拔毒,好处是解毒后容颜与常人无异,舌苔恢复柔软,能正常说话,不过样貌与前大不一样,但最大的坏处是从此多病多伤,时时复发寒疾,不能享常人之寿。

解毒后的林殊改名为梅长苏,并成为江左盟的宗主。赤焰冤案发生十二年后,林殊以一介白衣之身返回帝都,化名苏哲,虽武艺尽失,病骨支离,年寿难永,但他手似波涛,眼如利刃,满腹奇诡,算无遗策。

以白衣秀士之姿翻转众人命运于股掌之间。在他的幕后操控下,帝都形势大变,六部大都换主,原本最有希望继承王位的太子和誉王出局,反而是一直被王室排斥的靖王最终登上帝位;

赤焰案平反后,林殊重上战场,他终究不属于那些阴谋斗争,他为自己做了最后的选择,那就是以林殊的方式结束。林殊为雪洗祁王、父帅、赤焰军的沉冤,深入京畿,搅动风云,选择了彻底除毒,也选择了续写一页重情义、有担当的历史华章。

琅琊榜林殊最后的结局如何

《琅玡榜》电视剧、实体书、网络版小说三版结局大揭秘。网络版的结局比较清楚、简单,表述的是景琰一遍一遍抄写阵亡名单到最后一个时总会大哭不止,表明林殊最后还是死去了。

实体书的结局增加了一些细节,除了景琰抄写阵亡名单,也提到聂铎和霓凰成亲后在去东海驻守前去过琅琊山,有一个人带着飞流出门送他们,他们久久不愿离去,这个细节很多读者都看成是林殊没死的一个暗示。总的来看,实体书的结局为了照顾部分读者不愿接受林殊死的结局写得比较暧昧,给人留下遐想空间。

与常规古装剧中“男主外女主内”的戏码不同,电视剧《琅琊榜》中刘涛饰演的霓凰郡主是位执掌十万边防铁骑、统率南境全军镇守云南边防的奇才女帅。披甲戎装、英姿飒爽的霓凰在情感上,却并不像战场上一般霸道强势,而是一心痴情于青梅竹马、生死未卜的旧时赤焰少帅现在罪名“叛军”的林殊哥哥身上。

霓凰与林殊的情感线没有狗血冲突更多着眼于柔软内心,如果说十二年生“死”相离的煎熬证明了“有一种爱情叫惦念”,那么相见而不得认,相认而需隐忍的“苏凰恋”则是全剧最让人心疼的爱情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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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翠翠的结局

全文共 2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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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梭的岁月,一天天一夜夜地穿叉而过。

等待,忘乎一切的等待,所有的一切都是等待。

茶峒的小溪,还在不知倦怠地轻缓流动,还是那么深,深得一蒿不能落底,却犹然清澈透明。溪边的那座白色小塔固然耸立,但终也难免斑驳加身。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还是原来的那户人家。但老人却是早就不在了,只一个姑娘——当年的女孩子翠翠,还有那只渐已老去的黄狗。

当年,茶峒山城里的乡邻怜翠翠失去至亲、孤苦无依,本想将翠翠接入山城好就近照应一下。不想,翠翠执意留在碧溪岨,承下祖父衣钵——继续为过往碧溪的人拉船渡河。知道翠翠的心思,乡邻们便没有勉强她。只是,浑厚善良的乡亲们会经常给翠翠送些自家的食物用品。而来往的过渡人也不管翠翠如何推拒,都会留下一些钱。翠翠就这样在碧溪上,一边拉船一边等着那人的归来。她从不思索这么等待的意义,伴着那触目的青山绿水,似乎等到天荒地老也没有关系。

而今,翠翠还在为过渡人拉船。只不过,翠翠发现:往茶峒外渡的人越来越多,回来的人却渐少了。这个发现让翠翠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恐慌。单纯的翠翠拼命只要逃避着这恐慌,只是安慰自己:没事的,傩送回来就好了。

这日,天空清明有朗日添暖。翠翠照常起得很早,吃过早饭便上船了。望向对溪崖上,又是虎耳草肥大油绿的季节了。山上的竹簧郁郁蓊蓊,风起摇曳,叶与叶悉悉作响,似乎吟诵着山的朗诗。高低起伏的山映在透澈的溪水里,憧憧叠影,煞是好看。翠翠的船就行在这水中的山影里。柔柔绿绿的水温柔地吻着船舷。这清远的山,温婉的水都倒映在了翠翠清泓似水的眼眸中,一切都如初生般美好。

傍晚,斜日将落,柔暖的余晖洒在将要上岸的翠翠身上。翠翠有些心神不宁。今天从几个过渡人那听到一个消息:有个大老板来茶峒,他要投资在碧溪上建起一座桥。那过渡人欢天喜地地说:“翠翠,以后你就再也不用这么辛苦地拉船了。真是好人啊,说起这大老板还是咱们……”后面翠翠就没在意听了。这个消息让她措手不及:有了桥,乡亲们就不需要船渡河了,那她干什么呢?单纯的翠翠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茫然了。

就在翠翠愣神时,突然听见对岸有人叫喊。翠翠回过神来,看到对岸有人似在招手要过溪,翠翠赶紧熟练地将船拉起,船儿似一尾欢快的鱼儿,宿命般地向彼岸行去。船行到河中心时,翠翠的心快速跳起来。随着穿的靠岸,翠翠的心几乎跳到嗓子眼。那是一个男子,与那个人长得很像,很像。虽然这名男子身上穿着与茶峒人不一样的笔挺衣裤,身体也微微发福与那人相去甚远。可那眉目间给翠翠的熟悉感,让她确定:这人分明是他!是他!他回来了!傩送回来了!而在男子看向翠翠的一刹那间,翠翠好像已经感觉不到心跳了。只有眼中的泪水似要决然而出。她拼命镇定下来,似哽咽般说:“傩送?”似含万般委屈。

那人一愣,上下打量了一下翠翠,“哦,翠翠啊。你怎么还在这儿啊?”

翠翠呼吸一窒,不禁又急问一句“你真是傩送?”

傩送边上船边答道:“是啊!这么多年不见,你都快认不出我了吧!”说着小心翼翼地踮着他那锃亮的鞋子,扫视了一下小船,微微皱了一下眉挑了个比较干净的位子坐下。

翠翠不做声了,默默拉起船。心中却十分难受:明明等了他这么多年,盼了这么多年,有好多话想跟他说,有好多事想问他。现在却怎么也说不出口,急得翠翠差点又快哭出来,急忙背过身去拉船。

傩送见翠翠背对着他,也不说话,便问她“这些年,你还好吧?”

翠翠心中委屈,怕一出口就哭出来,只是违心地点点头。本想看着那碧绿的溪水,却让泪水凝得满眶,几乎难辨她看到的是溪水还是自己的泪了。

两人都不说话了。翠翠没看傩送,也不知道他在看什么。过了一会儿,傩送突然说:“翠翠,等我把桥来,你就不用拉船了”

翠翠猛然转身,“是你!那个要建桥的老板就是你?”

看翠翠惊讶的样子,傩送不禁得意起来“是啊!为乡亲们做这点小事也是应该的嘛!反正也要不了多少……”

“你回来就是为了建桥?”翠翠忽然打断他,静静地问道。

看着翠翠那晶莹透明,明澈如镜的双眸,傩送竟感到一丝丝的不自然,似乎在这眼眸下,自己怎么也无法遁形。“当然不是了!我走了这么多年,也该回来看看了。”傩送似要甩开那份令他不舒服的感觉一般脱口而出。

翠翠暗舒了口气,心想他还是没忘自己在等他。

“不过,我这次回来也跟你有些关系。”傩送似下了很大的决心般说。

翠翠的心一下又快速跳起来,狂喜溢满了心头。害羞地低下头,赌气般地说“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又没让你回来!”微微上扬的嘴角却出卖了她的好心情。

没注意到翠翠的异样,傩送却说:“别这么说嘛,翠翠!你上来就把话赌死了,我们还怎么谈生意啊!”

翠翠抬起头,疑惑地看着傩送“生意?什么生意?”

傩送以为翠翠很感兴趣,马上兴致勃勃的说:“我打算在这里投资搞旅游。呃,就是城里有钱人花钱来玩。我看了好几处地方,都没你家周围的这竹山好。你家周围有山有水,空气好,正合城里人的意。我想买下这片竹林。怎么样?”

翠翠呆了!几欲失控的叫出来“那我呢?”

“说是谈生意嘛!我出钱,你这块地方归我。你再拿钱到茶峒城里住。反正桥修好了,你也没事干。咱们也算是各得所需嘛!”

翠翠差点跌坐在船上,突然大吼“不行!我那也不去!我不会答应你的。这里是见证母亲和父亲爱情的地方,你不能毁了这里”

傩送的脸骤然变冷,冷冷地说:“爱情?爱情值几分钱!可笑我哥当年竟然还为它痛心,最后还不是丢了命!哼!实话告诉你,翠翠,我已经和政府的人签好了合同。我今天来本来不打算再谈什么的,看在我们是熟人的份上才跟你说的。既然你不领情,那你别怪我到时候翻脸。这块地方我要定了!”说罢,不管翠翠反应,等船靠岸,嫌弃般的快速下船,头也不回的走了。

翠翠失魂落魄地下船,没走几步便瘫坐在地上。就那样愣愣的坐着,一动不动,一句话也不说。

直到日沉西山,月出东山。水银般月光冷冷的如霜降般洒在黛山,洒在黑黑的水面,洒在木雕般的翠翠身上。翠翠什么都感觉不到,往事如山里的野鸟飞快在脑海里掠过,惊慌的快的不能触到。恍然间,翠翠看到水中出现一只白鸭子在惊慌四处逃窜,随后一个人头冒出水面,飞快地抓住那只白鸭子。然后那人抓着鸭子站在水里对她笑,那分明是当年的“水鸭子”傩送啊!他静静地笑着,笑容里不掺一丝杂质。翠翠一下失了神,从地上爬起,跌跌撞撞地走向溪水,还喃喃的说着“傩送,你又捉了一只白鸭子……”

天地无声,月光落满碧溪。一只水鸟扑棱棱地越过水面。即刻又归于平静,好似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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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小说孽子的结局

全文共 2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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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我们分头进行,出去办事。师傅到殡仪公司去接洽灵车。我到长春路裁缝店去取孝服。我到那家裁缝店时,老板娘说,还有两件正在赶制。我说今天就要出殡,无论如何中午以前要赶好。老板娘答应一个钟头可以交货,她自己也坐上了机车,帮忙赶制。那家裁缝店专门包制孝服寿衣,里面白花花全是一匹匹白棉布,裁缝师傅剪裁布匹时,哗啦哗啦将布匹撕开发出刺耳的裂帛声,棉线头到处飞扬,呛得人很不舒服。这几天一直睡眠不足,我感到口中焦渴,头非常重.心中有说不出的烦躁。我又想起昨晚那个梦来,梦里王夔龙急迫地挥动着那双瘦骨梭梭的手。

我跟老板娘说,过一个钟头我再回来拿。我出了裁缝店,沿着长春路,一直走到南京东路,我在寻找王夔龙父亲的那幢古旧的官邸。那晚王夔龙带我回家,我只记得在离松江路不远的一条巷子里。穿来穿去,终于在南京东路三段的一条巷子里,找到了那幢铁闸森森门上竖着铁刺的那幢房子。我拉了铃铛,里面走出一个年老的门房来。

“王夔龙先生在家么?”我问道。

老门房朝我上下打量起来。

“我有急事要找他。”我说道。

“少爷一早就出去了。”老门房答道。

“他几时回来呢?”我又问道。

老门房摇摇头。

“不知道。”

他看见我迟疑不走,又说道:

“他到台大医院去看朋友去了。这阵子他天天上医院,有时中午回来吃饭,有时不回来。他的事,说不准的。”

“那么,我留个字条好么?”我央求道。

老门房瞅着我,未置可否。我便蹲下身去,抽出地址簿扯下一页,用膝盖垫着,在上面简略地写下几行字,告诉王夔龙傅老爷子病逝,今天出殡下葬在六张犁极乐公墓最高的山顶上。我将字条交给那个老门房,他转身去,蹒跚地走回门内,将铁闸砰地一下关上。

我回到长春路裁缝店,最后两件孝服勉强赶完。老板娘将六件孝衣叠在一起,用一条白孝带捆绑起来,让我带走。师傅还没有回家,小玉倒把馒头蒸好了,他又买了—碟卤肉回来,切成片,烧水煮了一锅蛋花汤。我们都帮着摆桌子,预备中饭。大家都没有睡好,一个个青脸白唇的,老鼠伤风了,稀稀呼呼,鼻涕涟涟,他也不用手巾去擦,鼻涕流出来,手背一抹算数。师傅中午才转来,他说今天是吉日,出殡的人家多。几家殡仪公司的灵车,早上都出租光了。有一家答应下午开来。我们都坐下啃了馒头,将碗筷收走后,大家便开始将孝服穿上。孝服只有一个尺寸,我的身材最合适,老鼠穿着太大了,拖到脚背上,头上披上麻,把半个脸都遮掉了,走起路来拖拖曳曳。穿在阿雄仔身上又太短小,半截手臂露在外面,下面只遮到膝盖头。我们披麻戴孝,穿着停当,便围着傅老爷子的灵柩团团坐下,静悄悄地一直等到下午三点左右,灵车才来。我们几个人一齐扛着灵柩,将傅老爷子抬出了门。

六张犁极乐公墓车子只能开到半山,到山顶,还得步行一大段弯弯曲曲的山径,那条山径象一匹大蟒蛇般一直蜿蜒伸到山巅。极乐公墓一座山旧茔新冢成千上万重重叠叠,沿着山坡一排又一排,挤得满满的。整个弧形的山谷里,高高低低,矗立着墓碑,好象一片石林一般,苍绿的松柏,疏疏落落,点缀其间。这是—座幅员广大,而又异常稠密拥挤的坟场。因为日近黄昏,送葬祭拜的人大概都已归去,这座累累的墓地里,静沉沉的,罩在一片无边无垠的荒凉中。

我们六个人扶灵上山,分开左右两排。左边由师傅带头,中间是吴敏,阿雄仔托棺殿后。右边小玉领先,老鼠排第二,我在最后扶持。我们六个人,披戴着雪白的孝衣,一齐弯下身去,将傅老爷子那副沉甸甸乌黑的灵柩,用力提了起来,扛到肩膀上去。从半山到山顶这段山径,相当陡斜,石级崎岖不平,忽高忽低。我们六个人的步伐,必得一致才不会左右颠簸。我们落脚都很谨慎,一步一步,扛着傅老爷子的灵柩往山上爬去。愈往上,坡愈陡,棺木的倾斜度愈大,我和阿雄仔居后,肩上的重量,愈来愈沉,渐渐往下压,我的面颊紧紧抵住那粗糙的棺木,肩胛骨已经给压得隐隐作痛起来,汗水开始从头上背上冒了出来。我们蹭蹬了半天,才爬到一半,大家都开始有点不支了,我们默默地爬着,听得到彼此的喘息声。突然间,我的右脚一滑,脚底下踩到一决松动的石头,一个踉跄,我右腿便弯跪了下去。于是整副棺木压着我的左肩,向我倾滑下来,我肩上感到一阵彻骨之痛,棺木的底板好象嵌进了我的肉内一般,我眼前一黑,痛得泪水直流,几乎支持不住,整个人将往后倒去。我一急,也顾不得痛楚,用肩往上拚命将倾滑的棺木抵住。幸亏阿雄仔力气大,双手托住棺尾,将棺木慢慢举起,其余几个人也死命撑着,才将棺木扶平。我挣扎着,用尽了力气,终于站了起来,可是整个左肩,早已痛得麻木了。我们一齐伫立着,等大家缓过一口气来,又重新出发,一步一步,迟缓地、艰辛地,将傅老爷子的灵柩,护送到山顶。我们小心翼翼地将灵柩卸下肩来,摘置在地上,大家开始揩拭脸上的汗水。我伸手到衣内,去摸了一下左边的肩胛,觉得肩窝上黏湿黏湿的,抽出来一看,手上沾了鲜血,肩上的皮肉已给磨破,这时我才开始感到肩膀上一扯一扯一阵阵痉挛一股的剧痛来。

山顶那片墓地比较荒疏,只有零零星星的几堆坟墓,一些荒地上,长满了齐人高的狗尾草,一从从发着白絮子。傅老爷子的坟墓果然包好了,是一个青灰色磨石子的石椁,一半埋在地下。紧接着旁边有一个旧坟,外壳石头变黑了,可是坟上草木却修剪得很整齐。我走近去,看到墓碑上赫然题着“陆军少尉傅卫之墓”,日期是“中华民国二一年生中华民国四七年殁”。

十二月冬日的夕阳已经冉冉偏西,快降落山头了,赤红的一轮,滴血一般,染得遍山遍野,赤烟滚滚,那些碑林松柏通通涂出了一层红晕。山顶的狗尾草好象刚在红色的染缸里浸过似的,我们身上的白孝服也泛起了一片夕辉。顶上起了山风,凉飕飕地将我们身上的孝服吹得衣带飞扬。我们歇了一刻,打开了石椁的盖子,六个人又同心协力地将傅老爷子的灵柩兢兢业业地放落到石椁里,正当我们将傅老爷子的墓封盖起来的一刹那,山径石级上一阵脚步声,突然冒出一个人来。王夔龙及时赶来了,他穿了一身的黑西装,打着黑领带,胸前捧着一大束拳头大一朵朵的白菊花,总有二十来枝。他大概爬山爬急了,兀自在重重地喘息。他一脸发青,他那一双炯炯的眼睛,象两团黑火似的,烧得在跳跃。他看到石椁里躺着傅老爷子的灵柩,便往前走了几步,弯下身去,将那束白菊花轻轻放在墓前,然后立起身,双手下垂,默然俯首,望着石椁里傅老爷子的棺木,静静地凝视了十多分钟。陡然间,扑通一声,他那高大嶙峋的身躯,竟跪跌在傅老爷子墓前,他全身匍伏,顶额抵地,开始放声恸哭起来。他那高耸的双肩,急剧地抽搐着,一声比一声大,一声比一声凶猛。他的呼嚎,愈来愈高亢,愈来愈凄厉,简直不象人类发出来的哭声,好似一头受了重创的猛兽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在幽黯的洞穴k,朝着苍天,发出最后一声穿石裂帛痛不可当的悲啸来。那轮巨大赤红的夕阳,正正落在山头,把王夔龙照得全身浴血一般。王夔龙那一声声撼天震地的悲啸,随着夕辉的血浪,沸沸滚滚往山脚冲流下去,在那千茔百冢的山谷里,此起彼落地激荡着。于是我们六个人,由师傅领头,在那浴血般的夕阳影里,也—齐白纷纷地跪拜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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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夏至未至》电视剧结局

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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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月光笼罩着一层朦胧美,陆之昂和颜末静静走在回家的路上。陆之昂将颜末送在家楼下,停驻的那一刻,路旁的灯光全都闪亮着,像在为有情人留着光明。三年的时光,陆之昂很抱歉曾经辜负了对颜末的情意,现在他要告诉颜末,当初凶她,现在却一无所有,只能为她做上一顿顿美味的陆之昂喜欢着那个叫颜末的女孩。陆之昂真城单膝跪地,向颜末求婚,希望未来的日子依然有颜末的身影,不论是多少个三年,颜末的心里自始自终都只有陆之昂一个人,她紧握着期待已久的手,两个人决定相伴终生,走向属于两个人的幸福之路。

陆之昂开始和颜末一起筹备婚礼,身为好兄弟的傅小司当然也会为兄弟陆之昂送来祝福。颜末即将出嫁,把她视为掌上明珠和心肝宝贝的父亲阿伦却紧张起来,他不敢相信昨日还在自己身边撒娇的女儿这么快就要出嫁了。阿伦再一次挽起女儿的头发,这是能为心爱的女儿所做的唯一的事情,虽然颜末一直嘴上嫌弃父亲的笨手笨脚,但父亲对她的关心不亚于任何人,这些年没有母亲的陪伴,但父亲给了自己父爱的同时也给予了母爱,使颜末从来没有孤单自卑过。阿伦给颜末准备了结婚礼物,这是他的心意,细心地颜末也为父亲准备了礼物。颜末亲手写了一封感恩信,信中她很愧疚这些年缺乏对父亲的关心,她祝福父亲能够为自己生活,去追求他的幸福,而相同的文字,也出现在了阿伦写给颜末的信里,心意相通的父女俩,从来不缺少爱的关怀和包容。

新婚前一夜,陆之昂和傅小司一起享受最后的欢愉时光。陆之昂和傅小司谈论起都还没有实现儿时的梦想,小时候总期盼长大,可如今又总怀念过去,陆之昂婚礼也邀请了好友立夏,他不相信傅小司和立夏的感情就缘尽于此。傅小司已经三年没有见到立夏,这些年,他一直没去打扰立夏,在他的心里也留下了一块空白,他期望在未来的时间,某个特定的地点自然而然地和立夏相见。

陆之昂终于迎来了婚礼,心里莫名地紧张,他和傅小司都期待着立夏能够出现。青田现在反过来执着地追求遇见,遇见尝试着重新接受却还是不行,也许是爱段桥爱的太深刻,宁可孤独,也不想将就。程七七没有出席陆之昂的婚礼,但却送来了她的祝福。时间是个伟大的作者,它能够为陆之昂和颜末写下一个美好的结局

伴随着婚礼进行曲奏响,颜末在父亲阿伦的陪伴下来到陆之昂跟前,阿伦亲手将颜末交付在陆之昂手上,经过了生活的磨难和风雨,颜末和陆之昂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历经苦难的两个人终于能够携手共同面对未知的路。婚礼上庄严的宣誓,笃定而又诚恳的承诺是坎坷磨合后真心向往幸福的两颗心。傅小司看着好兄弟幸福的模样,心中也幻想着自己曾预想的和立夏的未来。傅小司接住了象征幸福的捧花,陆之昂鼓励傅小司勇敢追回立夏,也许是上天的暗示,提醒傅小司再去为爱勇敢一次。

傅小司垂头丧气地走在离去的路上,期待已久的那张脸庞和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跟前,立夏回来了,她和傅小司的故事还没有结束。这个世界总有人会代替我们,总有一天,浅川会被时光一层层覆盖,变成其他的模样,只有永久的香樟树,继续传送着藏在心底的秘密,那些男孩,教会我们成长,而那些女孩,教会我们去爱,他们都将是我们成长路过的倾城时光和不可磨灭的青春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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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不完美结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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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蔚蓝的!小时候上学,因为家是内地的,所以不曾看过海。就一直幻想的海是什么颜色的,老师说蓝色的,跟天一样蓝!真的吗?小脑袋里充满的幻想!

第一次看海,是在飞机上,从成都飞往深圳的飞机上,宝安机场就在海边,所以当飞机下降的时候,看得到的,海好蓝,好清!不过打破了跟我小时候想的海的颜色不一样,原来海水是这样的,那是第一次,远远的看了海。打破了我多年的回忆。

第二次看海跟着朋友一起去的,那次我下了海。我还记得是去年的五一的时候,本来打算去逛街的,鬼魅般的跟着朋友去了海边,陪一个小朋友下了海,玩的很开心。不过不完美结局是回来的路上了下大暴雨,差点没有回来成功。

然后就开始一个人看海的旅程,海南的八所,三亚湾还有昨天深圳的大鹏湾,每次我都是一个人去看的,虽然海边熙熙攘攘,并不缺少陪伴的人群。不过最让我值得回忆的是八所那次,那是一个未开发的海滩,并没有发生网络上有的艳遇和爱情,那只是一片普普通通的海滩,去玩的也都是当地的群众。让我记忆深的是因为那是第一次,一个人看海吧!

那天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我一个人在海边的石头坐了一个多小时。几个小朋友就直接扑通扑通的一个接着一个从石头上跳到海里,在游上来然后再下去,反反复复的!另一处两三位大哥钓鱼。当时的我就只是背了一个包包,旁边没有任何熟悉的人。那天我在想什么?我也不知道,不过应该是不开心的事吧!

海边并没有传说中奇遇,也没有电视剧中的爱情!海边就是海边,除了海水,就是沙滩。时常想想海边也没什么,全世界的海边是不是都这样的呢?这个问题抛弃的脑后,不去想。最喜欢在海边找一个大石头,旁边没有人,坐着,躺着,趴着,然后听歌,看书,迎着海风去想未来。

朋友说我有孤僻症,不喜欢跟别人交流。也许吧,性格有点闷是真的。他说人家放假都是成群结队,为什么你就喜欢一个人呢?我也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像我这样喜欢一个人出去旅游散心爬山的绝对不止我一个,因为有遇到过,所以不在乎。

其实每个人都有一个人时候,只是我一个人的时间比较长而已,并没有什么孤僻症的情况,我喜欢安静,喜欢青山,喜欢绿水!只是我不懂的分享而已!,没有谁是孤僻症,孤僻的只是因为我的内心世界别人进不来吧。

到了结局,我不知道该怎么收尾了,选了好几个脑子里闪过的话,都不太适合这段文字。算了,当个不完美的结局吧!因为海我还是会去看,只是不知道下次看的海还是不是内心的蓝。

[不完美结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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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挪威的森林》小说结局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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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树称《挪威的森林》是一部激烈、寂静、哀伤,100%的爱情小说

结局

《挪威的森林》,直子小姐终究没有让痛苦的灵魂逃脱出来,最后选择了上吊自杀。看到这里,我猜想,渡边知道后有可能会自杀,结果还好,没有,他选择要活下去。但渡边面对这样结果难于释怀,只有将自己放逐,在外流浪多时,直到遇到玲子,接触后,将以往的痛苦做了个了断。

最后渡边选择了绿子,一个活泼、坚强并一直爱着渡边的女孩,在我看来选择了绿子就是选择了热爱生活,将生命继续。 这样的结局,让我看到了生命的坚韧和活着的希望。

即使如此,但还是难过了一晚上,为直子。直子就像我们身边的某个同学或某个邻家女孩一般清纯文静,让人亲近怜惜。

小说里面说,“死亡不是生的对立面,只是生的一部分。”同意这样的观点,我认为死亡只是生命的结束部分,无论生的时候怎么样,最后不过是一口气上不来,用死亡来做了个了结罢了。

小说的叙述是那么舒缓,平静,散发着点点温暖,寂寞的基调默默渗入人的内心,触碰我们内心的情感,就因为这样,一个个的死亡才那么不经意憾动了我们。

译者林少华先生,确实是一位很懂生活的人,翻译和诠释的都很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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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活色生香小说结局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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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活色生香》就创下内地电视史的纪录:播出首日全国网收视3.43,排名全国第一,一举打破近10年电视剧的首播收视纪录;首日网络播放量10731万次,2集破亿,成为史上首播网络播放量最高的剧集;播出一周以来,收视率高居全国榜首,霸气十足。

《活色生香》对于业界来说,肯定是一枚很好的观察样本。不幸的是,《活色生香》再次证明:如此逆天收视成绩和剧本无关、和制作无关、和导演无关,几乎毫无疑问,靠的只有李易峰、陈伟霆、唐嫣、舒畅一众高颜值主演。

从网络刷话题到贡献收视率,粉丝们拼尽全力摇旗呐喊,但伴随舔屏党们对偶像的赞美声而来的,是“剧情瞎到天昏地暗”的各种吐槽。且不论剧中时不时出现的致敬中国古典文学《红楼梦》、借鉴法国著名电影《香水》、模仿古龙武侠小说《绝代双骄》的台词和桥段,说好的“悬疑片”呢?各种情节的不合理与无逻辑、台词的简单弱智,渐渐令追此剧成为“可耻”的行为,它碾压的不是观众,而是编剧的智商。

活色生香小说结局

《活色生香》献上“春暖花香”版花絮剧,剧中九次婚礼场景初露端倪,被誉为“史上结婚最多的电视剧”,男女主演几乎每一对都有着相爱相杀的关系,李易峰与唐嫣之间经历了众多的苦难才走到一起,而舒畅则是对陈伟霆默默的倾其所有,李溪芮对黄明更是有着毫不计较的爱,被誉为“史上结婚最多的电视剧”。那么问题来了!九次大婚,你最爱哪一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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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放弃我抓紧我》原著小说结局厉薇薇和谁在一起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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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王凯、陈乔恩主演的电视剧《放弃我抓紧我》将于12月11日起在湖南卫视金鹰独播剧场播出。那么原著小说结局厉薇薇和谁在一起,让我们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该剧讲述了设计师厉薇薇因为一次意外失去了部分记忆,记忆停留在23岁,与以前的爱人逐步解开过去的误会,找回爱情的故事。

放弃我抓紧我大结局厉薇薇与陈亦度分手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为何在厉薇薇失去记忆后,发小霍骁突然出现在厉薇薇面前谎称是她的未婚夫?

其实霍骁从小就喜欢厉薇薇,但还没来得及表白就被陈亦度截胡了,所以最后不得不使计破坏厉薇薇与陈亦度的爱情,而因为意外导致厉薇薇失去记忆,所以霍骁从中抢回厉薇薇,但却发生了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事情。

放弃我抓紧我大结局厉薇薇回溯过去,发现自己和身边的人在忙碌中逐渐忘记了最初的梦想。曾经的厉薇薇是个表面没有感情的女魔头。陈亦度是DU集团董事长,阴郁俊美才华横溢,冷酷无情的霸道总裁。

经知情人透露厉薇薇与陈亦度的分手是因为霍骁与Tiffany的介入才导致分手的,之所以变成相见眼红的敌人,都是TiffanyA喜欢上了陈亦度而又嫉妒厉薇薇,所以制造意外让厉薇薇溺水身为。但是没想到厉薇薇大难不死可却失忆,因此Tiffany变得蛇蝎毒肠屡屡陷害厉薇薇,可最后Tiffany还是被leo的爱打动退出这段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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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北京北京》大结局

全文共 3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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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长城酒家的店面真的很长,五张长条桌子从东到西连续摆成长长的一溜,周围坐满了三十多个各色男女,丝毫不影响酒家其他客人进进出出。

这个二零零一年春节前夕的大酒局是一个做电子书的网站组织的,请的都是知名作家,我一个都不认识。二零零零年春节,网站正火的时候,他们春节团拜的酒局是在人民大会堂办的。一年下来,旧钱烧得差不多了,新钱还没到来,于是强调做事要低调,找了一家公司写字楼附近的小馆子。

前两年我在美国上MBA的时候,百无聊赖,写了我第一个长篇小说,内容和小红、小白、辛荑没有多少联系。我辗转托人找到这个网站的主编王含,他看了说,好东西,绝对大气象,这个电子书网站正在转型,要走网上和网下结合的道路,他说,他决定把出版我这本小说当成公司转型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王含主编邀请我春节前见面,签合同,顺便吃个饭。一桌子三十多个人,他是我唯一一个认识的。其他的人,男的基本都挺老,女的基本都挺小,我想都是吃文字饭的吧,介绍时,无论男女,我一一点头或者握手,叫,老师,说,久仰久仰。

酒局从下午五点钟开始,现在已经是十点了。吃残的饭菜撤掉,新的菜还在陆续地上来,川粤鲁淮阳湖南贵州,什么菜系的都有,都像味精一样鲜美,都像鸡精一样鲜美。空啤酒瓶在旁边已经堆了四箱,和某些小个儿女作家的胸口一样高。

因为谁也不认识,不知道聊什么,我在和左边一个中年白圆胖子以及右边一个中年黑圆胖子闷头干小二锅头。这是四年以来,我第一次重沾烈酒,发觉二锅头还是只适合干杯用,把人迅速搞高或者搞倒,迅速分出彼此抗酒精击打能力的高低,如果慢慢品,二锅头比福尔马林更难喝。

左边的白圆胖子说二十年前他上大学读英语专业的时候,是个清癯的白衣少年,对面坐着喝酸枣汁的一个浓妆少女表示严重不信,白圆胖子从裤裆里掏出钱包,过程中露出比脸更白的肚皮,微微带毛。钱包里的确有一张旧彩照,和他的身份证在一个夹层,里面一个麻秆一样的少年,戴大黑眼镜,穿发黄的白衬衫。我从不主动看电视,好像还是在电视里见过这个白圆胖子。

他的广告有一个特点,看过之后,对他的印象非常深刻,但是从来记不住广告试图推销的是什么。其中有一个广告,他好像演一个中年男人,表情极其庄重,好象急于证明没有和演妈妈或是演女儿的演员有过任何不正当关系似的。另一个广告,他好象跑到一个巨大无比的胃里去折腾,他穿一身紧身衣,饱满而灵动,特别是一脸坏笑,怎么看怎么觉得是一个精虫。

右边的黑圆胖子比白圆胖子害羞,刚坐下来的时候几乎不说话,小二锅头让他慢慢从壳里钻出来。一个小二锅头之后,他的表情开始舒展,两个小二锅头眨眼睛,三个小二锅头哼小曲,四个小二锅头开始抓旁边坐着的姑娘的手。姑娘误以为他喝高了,也不恼,也不把手抽出来,任由黑圆胖子抓着。

黑圆胖子把喝空的小二锅头瓶子整齐地在他面前摆成一排,我问,我们为什么不喝大二锅头呢,反正你我几乎已经喝掉了两瓶大二锅头。黑圆胖子反问,你为什么用避孕套而不是大塑料袋?我说,真有道理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我也把我喝空的小二锅头瓶子在自己面前摆成一排。

透过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我看到长长的酒桌对面,男男女女的脸,有些变形,眼睛越过他们,我看到酒家的玻璃窗户,窗户外的麦子店西街。街上偶尔职业女性走过,她们穿着纯白色的羽绒服、白色袜子、白色的皮靴,像是一根奶油雪糕,在北京的冬夜里非常耀眼,她们真的很甜美吗?她们冷不冷啊,她们要不要喝几口小二锅头,这么晚了,还有人吃雪糕吗?

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是我的望远镜,绿色的水晶球。

我的眼睛沿着东三环路,看到麦子店以南的一个叫垂杨柳的地方,我出生在那里。从我出生,我从来没有在那里见到过一棵飘拂着魏晋风度和晚唐诗意的垂柳,杨树爬满一种叫洋剌子的虫子,槐树坠满一种叫吊死鬼的虫子,满街游走着工人阶级,衣着灰暗眼大漏光,怎么看怎么不像这个国家的主人。苦夏夜,男的工人阶级赤裸上身,女的工人阶级大背心不戴奶罩,为了省电,关掉家里噪音巨大的风扇,或坐或站在杨树槐树周围,毫不在意洋剌子和吊死鬼的存在。我每天走354步到垂杨柳中心小学上学,走354步回家吃饭。

我小学二年级的一天,学校组织去人民印刷机械厂礼堂看《哪吒闹海》,从垂杨柳中街一直走到垂杨柳南街的最东端,作为小朋友的我们两两手拉手走,整整1003步,真是遥远,我的手被拉得酸痛。电影散场,我站在垂杨柳南街上看旁边的东三环南路,当时还没有任何立交桥,三环路是好大一条河流啊,一辆辆飞奔而过的212吉普、130卡车都是一团团的河水,河的对面是人民印刷机械厂的厂房,像个遥远的另外的城市。

海要比这大河更凶猛,我想,龙王真是可恶,哪吒的脑子也一定被驴后蹄子踢了,怎么能闹得过海。我长大了,仰面躺下,成为一条木船,xxxx竖起,内裤就是风帆,西风吹起,我就扬帆而去,横渡这大河,脱离北京。

我的眼睛沿着长安街,看到麦子店以西的东单北大街,我的xxxx在那里生长成粗壮的帆船桅杆。我听见辛荑狂敲我干面胡同那间平房的门,他狂喊,秋水,你在吗?这两个星期你都去哪儿了?小红在屋里吗?你知道小红在哪儿吗?你别不开门,我不是校领导派来的,我不是抓奸的,我祝福你们。小白也没跟着我,我一个人。

小红,你在吗?小白说,你不和他好了,你爸心脏病发作了,在仁和医院CCU(心脏重病监护室)呢,你妈要跳楼,她问过小白好几次了,要多高才行。小白说,四楼以上,摔死的几率是一样的,保险一点,找个十楼阳台吧。

我听见小红一声大哭,我的小红,我的小人鱼,甩掉鱼尾,穿上双腿,套了件圆领衫就跑出去了。剩给我半箱康师傅,一打红皮鸡蛋,两个避孕套,一打脐橙,十瓶红星小二锅头。

我听见小红对我说,三天三夜,她爸终于救过来了,他拒绝和小红说话。她妈总担心,再高的楼也不能一下子摔死,终于没跳。

她妈说,秋水那样的人你也敢要?就你,什么也不会干,脾气又大,就这张脸还能看,将来不能看了怎么办?小红说,咱们算了吧,我胆子小,我怕别人伤心。我说,好啊。小红牵我的手来到四楼东侧的楼道,夜里三点了,小红说,我想最后吃吃它。我说,它同意。

我听见,在东单三条的自习室,小红向我走过来,“怎么了”我问。“我怕自己来烦你,我自己一个人在东单王府井附近走了一圈。”

“那你现在还想走走吗?”

“好。”

我们手牵手,走过长安街、东华门、午门、北长街、角楼、景山前街、五四大街、王府井、灯市口、东单。我们走过燕雀楼酒家,我望见小白、辛荑、杜仲、大鸡几个在室外的一张桌子上喝酒,吃松花皮蛋和煮五香花生。我牵着小红的手,低头走过,小白拎着一瓶啤酒跟了过来,说,我喝多了,我想听听,你们两个说些什么。

我说,小红,你送他回酒店吧。小白说,我喝多了,我要尿尿。小红说,回酒店尿吧,我送你回去。小白说,我喝多了,我要尿尿。

我说,好,尿尿,街边找个停着的车,到车后面去尿,找个好车啊。

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是我的望远镜,绿色的水晶球。

我对面一个长得酷似煮五香花生米的中年男子在十一点钟的时候跳到桌子上,在我六个小二锅头之后跳到桌子上,他反复朗诵两句诗,“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我说,下去,是你做的诗吗?他说,我和你决斗,我和你喝酒!我说,怎么喝?你是啤酒,我是二锅头。

白圆胖子和黑圆胖子一起说,半个小二锅头相当于一瓶啤酒!

又两个小二锅头之后,“五香花生米”还在桌子上诗歌朗诵,我听不见了,我也看不见绿色的水晶球了。

我的手撑着椅子,我的头重重地压在桌面上,胃中半消化的食物从嘴的两边汩汩涌出。

我听见王含主编在耳边喊,你手机呢,你手机呢,我不认识你家啊。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找个人送你过去,找个人送你过去。

我说,你按我的手机,按1,快捷键1,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红,接电话,为什么和小白结了婚不好好过呢?婚礼隆重吗?照婚纱照了吗?好看吗?我给你准备了礼物,我的七种气体,但是一直没给你,这么多年了,封口的胶皮也老化了,气体都不在了,都跑了。你和小白不是都过了快两年了吗,为什么要离婚啊?为什么要在美国那个没有麻辣火锅没有美男的地方呆啊?小红,接电话啊,别吃抗抑郁药,Prozac是毒药。小红,接电话啊,别化了妆之后,呆在家里,一晚上,一个人喝两瓶红酒。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另找个人,另找个人。

我说,我的手机,按2,快捷键2,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白,接电话,在上海还是北京?无论在哪儿,找鸡要小心啊,小心仙人跳,兜里不要带两百块以上啊。

小白,接电话啊,我知道你苦,出来喝酒,我还有燕京啤酒,你先喝完,然后用酒瓶子砸我。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再找个人,再找个人。

我说,我的手机,按3,快捷键3,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黄,辛荑,我是小神,接电话,快回北京吧,我想你啊。听说妖刀为了工作面试把婚礼教堂的预订都取消了?教堂不是牙医啊,取消了不吉利啊。小黄,接电话啊,哈佛都念到博士了,想不明白的事情就忘掉或者当成公理好了,别自己和自己较劲了,你有再多想不清楚的问题也不要信邪教啊。

没有一个人接电话,我完全忘记手机上其他快捷键都是谁了,我听不见王含主编在喊什么了,我最后听见的是麦子店西街上救护车的鸣叫声,我放心地失去了全部意识。

2005年4月至2007年3月,旧金山,纽约,北京,香港,上海,青城山,哈瓦那,大理,吉隆坡,阿姆斯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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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前半生凌玲结局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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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剧中由吴越饰演的凌玲,是罗子君陈俊生丈夫的手下的下属,于是她的出现使得,罗子君的生活发生质变。

陈俊生在被追问,凌玲的情感归宿时,则是表现出非常慌张的情绪。他则是表示他要跟别人结婚了,而且脸部表情一脸不屑之感。再后来两人情感发生偏驳,就此两人离婚作为结束。随后,根据预告,陈俊生则是开车接送凌玲和其儿子,就此被罗子君看到了之后,整个人设跌得粉碎。按照这样的剧情发展,其实陈俊生情感已经非常明显了。

而之前凌玲离婚所带的儿子冷佳清,原本因为父母离异,性格孤僻冷淡,开始时候不接受俊生,后来慢慢接受了俊生。就是可以看到,非常明显的情感走势了。其实刚一开始凌玲对陈俊生并无其他想法,当然也未想过要介入别人的情感生活,但是后来随着陈俊生对婚姻的倦怠,就此凌玲的出现给予他很大的冲击。

小编猜测,陈俊生最后是和凌玲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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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不是潘金莲小说结局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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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中,李雪莲为了扞卫自己的名誉,几乎用了一辈子的时间。而其实,她只是想改变想纠正别人的一句话,但结果却是越纠正越糊涂。

李雪莲上访了20年,见过大大小小的官员。刘震云通过对这一荒诞事件的描写,深刻地揭露了社会体制的存在的不公。看似荒诞的案件背后,是整个社会的深思。

小说的最后,李雪莲告到中央,让当时为难过她的所有官员都被撤职。而最后当事人——李雪莲的前夫出车祸死掉,李雪莲奔溃大哭,因为就算他死了,也没有人来洗刷她的冤屈,没有人承认她不是潘金莲

故事落幕,这个为了自己的名誉奔走了一声的女人,还是没有得到她想要的承诺,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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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亮剑小说丁伟结局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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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内容是讲述优秀将领李云龙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1955年授予将军为止。“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句话就是李云龙,这位“战神”式将军的一生写照。小编为你整理了亮剑小说丁伟结局,希望对你有所参考帮助。

丁伟是因为持彭德怀,遭到迫害,免职、下放,下落不明。而孔捷则是平平安安的,收养了李云龙夫妇、赵刚夫妇的六个孩子,直到80年代初离休。李云龙的孩子,和赵刚的孩子,长大后孔捷按年龄安排他们入伍,后来他们有一个是少将,其余是大校,80年代改革开放,楚云飞到大陆买下了李云龙的故居。

那天李云龙在自己的办公室接到一个电话,是老战友孔捷打来的,平时一贯高声大嗓的孔捷今天的声音极小,说话也吞吞吐吐,由于距离太远,再加上线路里的杂音,李云龙听了半天才听明白;孔捷告诉他一个使他极为震惊的消息,丁伟将军被逮捕了。李云龙听说后,震惊得久久说不出话来,脑子里竟是一片空白。在LU SHAN会议上,战功赫赫的元帅及党内元老们被定为反D集团、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后遭到清洗。这些事,李云龙早已从文件上看到了,但他万没想到此事竞牵连了丁伟。

本来按丁伟级别和这些大人物本没什么关系,可丁伟的性格使自己倒了霉,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心里有话就非说不可。他在大军区召开反*右*倾大会时,身为军区参谋长的丁伟竟站起来当众为彭*德*怀*辩*护,并声称不打算改变自己的观点,反正他脑袋上的乌纱帽也不大,想摘就摘了去,砍掉他丁伟的脑壳他也是不服。丁伟的反抗引轩然大波,立即被扯掉军衔宣布逮捕,丁伟被戴上手拷时表现得非常强硬,他对着会场上的几百名高级军官们喊道:同志们,我们的D和军队有危险,这种空气太不正常了,连个战功赫赫的元帅按组织程序提点儿意见尚且被定为反D分子,照此下去,将来D内人人都难以自保,好人会越来越少,小人会越来越多,这个党还有什么希望?早知如此,我丁伟当初就不该参加红君,不该参加共产糖。据说,当时会场里数百名将校听了丁伟的话,无不骇然变色。李云龙脸色铁青地找出一瓶茅台酒,这是他给丁伟留的。他一口气把酒喝个精光,酩酊大醉,他吼道:丁伟呀,好兄弟……你是条汉子……我李云龙不如你……是,是他娘的孬种,软骨头……吓得郑秘书赶快关上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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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太子妃升职记小说:杨严结局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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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不仅火了太子盛一伦和太子妃张天爱,九王的小跟班杨严凭借逗比耍宝的性格,和剧中暗着恋明着恋太子妃的“超级云备胎”九王之间过于亲近的行为举止,让不少少女粉直呼好暧昧好粉红。有不少网友就开始好奇杨严的结局是什么,杨严和九王之间真的有点什么吗?杨严喜欢九王吗?

杨严或许真的能拯救可怜的小备胎九王满足少女粉们的幻想吗?

剧中杨严的扮演者是在未出演太子妃升职记之前,就已经在网上小有名气的“国民校草”郭俊辰。在未出道时,郭俊辰因其清秀靓丽的长相就受到了主流平台的关注,这次在剧中郭俊辰他一改往日清新活力的十八岁阳光少年形象,在太子妃升职记中化身的逗比耍宝的九王小跟班,杨家将军之子。

郭俊辰的喜剧潜能分分钟就被发挥出来,在与太子妃的对手戏处处体现逗趣可爱的一面,收获了不少少女粉的喜爱。郭俊辰因自带可爱表情包的搞笑天赋被称新一代萌神,超高颜值被网友称:嫩得掐出水来。有的网友评论:杨严的招风耳很可爱、现代装比古装帅、清奇可爱、好帅,嫁给我吧!

据悉,《太子妃升职记》是郭俊辰的第一部作品,杨严这个角色对他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剧中杨严逗比耍宝的角色形象与平日里本人的生活形象截然不同。郭俊辰饰演的杨严不仅轻功了得,和女主还是非常投缘的吃货CP,两人间的台词雷翻观众,两人一起深夜吃桂花糕,翻墙爬树等桥段中,郭俊辰表现抢眼,搞笑十足。

在最新播出的剧集中杨严更是为了满足太子妃张芃芃想吃鸭脖鸭翅鸭架的心愿,大半夜冒险潜入太子妃的宫中,为太子妃千里送鸭脖,两人蹲坐在椅子上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吃特别辣的鸭脖,辣得杨严和太子妃张芃芃又蹦又跳,这一幕逗笑了不少观众,观众直呼:杨严太仗义了!太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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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择天记结局

全文共 8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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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择天记是由猫腻连载的一本非常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择天记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讲述了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改变自身命理,求一线生机,怀揣一纸婚约入帝都,与各方强者周旋成长的故事。以下是小说择天记结局,欢迎阅读。

回到离宫,再次谈起王破离开的事情,徐有容说了一句类似的话。

“死国矣。”

王破放弃了向大周皇朝要公道的想法,放弃了向陈氏皇族复仇,这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在精神层面上,这与为国牺牲没有什么差别。

陈长生深以为然,然后又想到了师兄最后说的那句话。

“在合适的时候离开,是非常美好的事情。”

任谁来看,这句话都是在说商行舟。

陈长生也不否认这一点,却又总觉得这句话与自己有关。

“我可能……会离开一段时间。”

他有些犹豫说道。

徐有容说道:“理由?”

理由有很多,比如刚才那句话,比如师兄教小师弟练书法的时候那么严厉,让他想起了师父。

比如,很多大臣与百姓都在称赞,说师兄与太宗皇帝越来越像了。

但这些理由都说不出口,因为都是他的猜想,没有任何证据,而且这种猜想,真的很不负责任。

他没有说,但徐有容知道。

她说道:“也许你想多了。”

“是的。”陈长生看着她认真说道:“但太宗皇帝在做出那些事情之前,也不见得就是我们知道的太宗皇帝,他是所有人都称赞的齐王,后来的杀兄弑弟囚父,也许都是他被逼无奈做的选择。”

徐有容说道:“所以?”

陈长生说道:“我不想他成为第二个太宗皇帝,所以……我想离开。”

“如果只是这个理由,我不支持,因为这完全是被动的借口。”

徐有容说道:“活着,应该是主动行为的集合。”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自己也想离开。”

徐有容再次说出那两个字:“理由?”

陈长生说道:“我想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

从十岁那年开始,他便在死亡的阴影下生活。

天书陵那夜天海圣后帮他逆天改命,他终于不用再每天考虑死亡的问题,有资格考虑别的一些问题。

生死问题之外,人生最重要的问题就是那三个。

你是谁?

你从哪里来?

你要到哪里去?

想要解答第三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前面两个问题。

与魔族的战争还没有完全结束,但已经不用再他做些什么。

商行舟、黑袍说他来自圣光大陆,他想去那里看看。

“我接受这个理由。”

徐有容说道:“但时间不要太久。”

陈长生有些意外说道:“你不准备和我一起去?”

徐有容很认真地说道:“我是在京都出生的。”

陈长生回到了西宁镇。直到这个时候,他还在想与有容最后的那番谈话,然后他想起来很多年前,在京都李子园客栈里,唐三十六对有容的评价那是一个让人无话可说的女人。

这个答案让陈长生稍微欣慰了些,却忘了唐三十六对他的评价也是如此。

他这个教宗忽然离开,不说不负责任,也确实让人无话可说。

深冬时节,溪畔的花树已经变秃了,水面没有花瓣,旧庙里也没有了书。

陈长生在旧庙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清晨五时醒来,用溪水洗脸,便向那边走去。那边是越来越深的雾气,到最浓时便成了云,云里有溪水,有蔓藤,有容易受惊的小鹿,还有很多影影绰绰、不知来历的野兽。

这些都他很熟悉的环境,没能让他的脚步有任何停留,直到走到那座孤单的高峰脚下。

一只独角兽出现了,通体洁白,仿佛灵物。

陈长生与它静静的对视着。

他知道这只独角兽一直在等自己,已经等了很多年。

“不用一定要和谁在一起,自己便很好。”

陈长生看着它摇了摇头,微笑说道:“去吧。”

独角兽有些不舍地离去,走十几步便会回头看他一眼。

陈长生静静地看着它,没有转身离开,直到它消失在浓厚的云雾深处,才继续自己的旅程。

孤峰被云雾终年包围,表面很是湿润,到处都是青苔,还有不绝的流水。

但对圣域强者来说,这些算不上困难,就像平地一样。

九天之前,太阳落入云墓里,再也没有出现。

第十天,陈长生来到了孤峰之上。

除了云海,这里什么都没有,特别冷清,令他生出孤寂的感觉。

他坐在峰顶的石头上,取出一个果子,缓慢而认真地吃掉。

剑鞘里有很多东西,包括食物,那是吱吱亲自准备的,份量很多,但他什么都没有要,就吃了一个果子。

就像他选择攀爬,而不是别的方式来到峰顶,这可能是他需要的仪式感。

吃完果子后,他抬头望向天空,发现天空就在眼前。

他伸手摸了摸,发现天空的触感不错,不像想象中那般坚硬,很光滑,有些弹性,就像有容的脸。

他闭上眼睛。

三千剑呼啸而出,在云海之上来回飞行,显得无比欢愉,大概它们也知道,即将去往别的世界。

陈长生到了天空的那边,然后摔到了地上。

并不是很疼,因为地面上是如茵般的青草,很是松软。

这是一片数百丈方圆的草原。

陈长生回头望去,只见被破开的空间晶壁正在缓缓合拢,天空的颜色变得越来越淡,直至要消失无踪。

他看得非常清楚,在中土大陆直抵天空的孤峰,在这边看起来却是正对着他。

原来两个大陆并不是平行的,而是垂直的。

中土大陆对于这里来说,就像是一道墙。

那片草原真的很小,只是片刻便走了出去。

草原外面,便是荒漠,白色的沙砾,构成了如白海一般的世界。

九个太阳光线是那般的耀眼。

陈长生随意选了一个方向行走。

一步便是数里。

很快他便遇到这片大陆的原住民。

越来越多的原住民。

没有人来询问他的来历,更没有人敢阻拦他。

原住民们敬畏地看着他,像潮水一般分开,直至露出那个祭台。

天气真的很热,那个身穿白衣的僧侣却坐在祭台上,任由阳光曝晒。

当年,陈长生曾经随天海圣后的神魂,在西宁镇溪边见过他。

“我快要死了,气血枯竭,所以有些冷。”

白衣僧侣向他解释道。

陈长生说道:“这里确实有些冷。”

白衣僧侣说冷还有道理,他为何也觉得这里冷?

要知道天空里的那九个太阳都是真的。

“你是来接我们回家的吗?”

白衣僧侣问道。

听到这句话,祭坛四周的数十万民众,如潮水一般跪下,带着哭声祈道:“莫不为家园。”

陈长生望向这些民众,沉默不语。

僧侣说道:“你师父曾经答应过我。如果你不同意,我会等着你师弟来做这件事情。”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能回来,会认真地考虑这件事。”

僧侣明白了他的意思,说道:“你想看来时的路?”

陈长生说道:“是的。”

僧侣说道:“你应该清楚,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陈长生点点头。

很久以前他就已经知道,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如果圣光大陆如此之近,中土大陆上只怕早就被那神明奴役。

这里是曾经的主体文明大陆,如今的遗弃之地。

那些炽烈的、灼热的、看似充满能量的光线,并不是真正的圣光,只是假象。

这座大陆已经失去了所有能量,生机正在不停地流失,随着时间,不停衰败。

“当年,我们把叔王的三滴血通过祭台送去了圣光大陆。”

白衣僧侣说道:“然后才有了你。”

他说的叔王,便是陈玄霸。

陈长生沉默了会儿,问道:“圣光大陆的人可以通过祭台来到这里?”

“这座祭台只能传输非生命的物体。”

白衣僧侣摇了摇头,说道:“叔王的血并没有活性,遮天剑也不是活物。”

陈长生说道:“但我是活的。”

白衣僧侣说道:“难道你现在还没有明白?你被送回来的时候,只是一颗果子。”

陈长生再次沉默了会儿,说道:“那我是怎么生下来的?”

白衣僧侣说道:“同样也是十月怀胎。”

陈长生明白了,带着一线希望说道:“她还活着吗?”

白衣僧侣有些怜悯地看着他,就像看着二十几年前那个少女。

“你出生的时候,她就死了。”

陈长生沉默了很长时间,说道:“你们都是坏人。”

这句话里的你们指的是白衣僧侣、黑袍,还有他的师父商行舟。

“圣光大陆一直想通过这个祭台,打通空间通道。”

白衣僧侣说道:“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十几年前,他们等着商行舟用你发动神罚,或者用我的神魂为引。”

直到这个时候,陈长生才知道,圣后娘娘当年对战三位圣人的时候,为何会对西宁镇溪边僧侣的神魂最为在意。

他看着白衣僧侣的眼睛说道:“如此说来,你是最坏的那个。”

白衣僧侣沉默片刻后说道:“我没有去过圣光大陆,但曾经感知过神明的力量,那不是我们能够对抗的。”

陈长生说道:“即便如此,也不能为敌前驱。”

白衣僧侣说道:“如果不是圣光大陆通过祭台向这里补充能量,这座大陆早就已经彻底荒废了。”

陈长生说道:“如果不是圣后,中土大陆也已经荒废了。”

白衣僧侣说道:“我一直觉得天海圣后没有死。”

陈长生想起来当初在西宁镇,圣后娘娘曾经对这名僧侣说过,她自有传承。

天海圣后的传承究竟指的是什么?是余人和陈长生,还是徐有容?

遗弃之地,到处都荒漠。

在荒漠的边缘,距离原住民们生活的绿州数十万里的地方,有一片大海。

这片大海里没有任何活着的生物,就像是一片死海。

但再如何荒寂的世界,也会有些非常不一样的生命存在,或者那已经不是生命,而是死灵。

海面生起巨浪,寒风呼啸。

一只十余里长的幽冥骨龙,在风浪里不停穿行。

这只幽冥骨龙并不是想向天地炫耀自己的力量,也不是想向神明诉说自己的绝望,而是被逼无奈。

一只松鼠蹲在骨龙的眼睛里,就像是一个黑点。

它看着扑面而来的浪花,根本没有害怕,不时发出快活的叫声。

原来这只幽冥骨龙是在陪它玩耍。

海边,一只黑羊静静地看着天空,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要去圣光大陆。”

“我没去过圣光大陆,也去不了。”

“苏离是怎么过去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是通过伽蓝寺去的。”

听到这句话,陈长生很是吃惊。

他知道王之策与吴道子一直在伽蓝寺里,应该是在试图修复当年的壁画,重续佛宗传承。

所有人都以为,伽蓝寺肯定是在某个极为偏僻的深山里,谁能想到,伽蓝寺居然不在中土大陆,而是在遗弃之地。

走进伽蓝寺,吴道子还在墙壁上画画。

然后,他看到了王之策。

王之策满头白发,横笛轻吹,不知道是在想念谁。

陈长生没有歉意,但有敬意。

原来这些年,王之策一直在替人族看守最重要的通道。

如果伽蓝寺可以通往圣光大陆的话。

“这里有一空间裂缝,非常不稳定,需要时刻修补。”

王之策放下笛子,对他说道:“吴先生做的便是这件事情。”

吴道子盯着墙壁上的画冷笑说道:“当初在离宫里,也不知道是谁把我打的那般惨,现在知道我有多重要了吧?”

王之策说道:“我没有太多时间精力去管别的事情。”

自从知道王之策还活着,关于他有很多不好的评价。

不理世事,便是不负责任。

陈长生有过类似的想法,直到今天才知道,这些都是误会。

伽蓝寺太过重要,与此相比,中土大陆那些权力争斗,生死搏杀,真的都是小事。

“既然这里有空间裂缝,神明为何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陈长生问道。

王之策说道:“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陈长生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

王之策说道:“你去了那边便知道了。”

陈长生说:“您去过那边吗?”

王之策说道:“我还没有做好与对方见面的准备。”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苏离与我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负责任?”

王之策说道:“好奇心是我们生而为人最美好的禀性,值得为之冒险,甚至付出所有。”

陈长生说道:“我该怎么去?”

王之策把他带着壁画前。

墙上画着很多景物。

有尖顶的建筑,线条里天然有着一种神圣的意味。

有草场与白云,有散落的小屋,有热闹的市场,还有看似阳光明媚、实则阴森的斗兽场。

从建筑风格上来看,这些与雪老城很相似。

壁画上还有很多与人族不一样的智慧生命。

有些像工匠般的生命就像低等魔族,只是更加矮小,有些生命则是十分美丽,很像避居大西洲的秀灵族人。

陈长生看的越来越入神,直到听到钟声,才醒过神来。

放眼望去,是青色的草场,碧空上飘着白云,前方的教堂传来钟声,一幢四方的建筑里传来喊声。

那种语言与魔族语言非常接近,陈长生能够听懂,应该是上课的意思。

原来他已经来到了圣光大陆。

新国三十三年春,发生了很多事情。

首先是大周皇帝陛下颁布了一道旨意,要求离宫尽快推选出一位新的教宗。这件事情引发了轩然大波,没有几个人知道,在颁布那道旨意之后,皇帝陛下坐在皇位上发呆了很长时间,然后让师弟给圣女峰写了一封信。

太平道上也很热闹,中山王因为炸酱面的味道不对把新来的厨子骂成了牛屎。不远处的薛府,在大朝试里拿了第二名的薛业谨,出了天书陵第一件事情便是被母亲带着到处相亲,每天夜里长吁短叹。薛府旁边那座周通的秘宅则是被莫雨暗中收了过去,最近下朝后她最爱做的事情便是与娄阳王在这里研究酸萝卜怎么做才好吃,看来她是真的怀孕了。

前浔阳城奉圭君一直留在雪老城,据说是在学习歌剧的唱法,魔族的文明成果被大周王朝毫不客气地举世共享,最珍贵的通古斯大学者的研究笔记由朝廷与离山各自拿了一半。到现在为止,苟寒食已经三年没有离开过主峰,日夜与那些研究笔记相伴,秋山君则只是看了三天,便不顾父亲的苦苦恳求,单身离开,去往遥远的寒冷的雪原。待关飞白知道消息从汶水赶回来后,已经看不到他,也没有机会再问大师兄当年写给梁半湖的那封信里究竟是什么内容。

没有人知道秋山君去了北海,在那里他找到了伊春山人与镜泊山人。他没有隐瞒自己的意图,直接告诉两位山人,他准备在北海边生活很多年,等到对方自然老死,然后会拿着通古斯大学者的笔记解剖研究他们的身体,希望找到让魔族继续繁衍下去的方法。两位山人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他是个疯子,笑了笑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第二天清晨秋山君看到南客,才知道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只是看起来她的病没有好,反而有些加重。

他微笑说道:“巧了,我最近学一首剑曲,你要不要听?”

世间一切都很好,唐三十六不怎么好。

在汶水城再如何嚣张也显不出本事,回京都又受不了折袖与七间那对狗男女秀恩爱的模样,老太爷身体健康,明显几十年里还死不了,父亲的毒已经全解,至少还能再活个几百年,他能做些什么呢?

他去了城外的桃花山,进了那家桃花庵,要了一杯桃花茶,一坐便是三个秋天,却始终没能得到回音。

落落过的也不好。春天的时候,她被正式封为太女,但那对她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除了读书练功画梨花之外,她最常做的事情便是看云海,手指下意识里搓着那颗石头,神情寂寥。

轩辕破没有继续领兵,也没有跟金玉律去种地,做了落落的侍卫官。

落落站在圆窗边看着云海发呆的时候,他也在看着她发呆,他知道殿下不会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因为殿下的修行真的很刻苦,而到了越过那道门槛的那一天,殿下便一定会去那个世界找陈长生。

暮色下的桐江如金带一般美丽。

小镇上的生活还是那样安宁而悠闲。

翠绿的竹牌倒在牌桌上,引来一阵惊呼。

清一色。

徐有容静静看着竹牌,忽然说道:“感觉不错。”

妇人与另外两个牌客正准备迎合两句,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她的这句话好像说的并不是牌。

终年缭绕圣女峰的云雾忽然散开,难以计数的珍禽异鸟从大陆各处飞来,如朝圣一般。

一场秋雨洗桐江,世间各处都有感应。

王破站在梧桐树下,望向南溪斋方向,感慨说道:“了不起。”

他很清楚,当年徐有容没有随陈长生一道离开,不是因为南溪斋事务多,或是天下大局未定。

她只是不服气,她要自己离开。

当年陈长生在雪老城里破境入神圣,有各方面的原因,过程无法重复。

真算起来,徐有容进入神圣领域的年龄才是最小的。

离开之前,徐有容收到了京都寄来的一封信。

字迹很干净,和陈长生有些像,和余人也有些像。

信里的内容,是余人的原话抄录。

有人比徐有容更早离开这个世界,她也是去找陈长生的。

黑衣少女走出深渊,望向前方那座雄伟至极的冰雪要塞,听着城墙上传来的喊声,满脸不解。

如果她没有听错,那些人喊的是龙骑士,但是风雪里飞来的不是一群蜥蜴吗?

陈长生蹲在溪边,用手帕仔细地擦拭干净水珠,起身穿过树林,越过栅栏,向着远处那座建筑走去。

头发已经剪短,微微卷着,乌黑茂密,没办法再梳道髻,但看着也很清爽。

他穿着的衣服洗的一尘不染,和别的魔法学徒形成鲜明的对比。

或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论是学院里的教授,还是牧场里的那些大妈都很喜欢他。

陈长生现在是一名普通的魔法学徒。

在灰堡公国里,像他这样的魔法学徒有数万名之多。

他不担心会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知道自己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学院有很多优秀的魔法师,甚至还有两名魔导师。

在魔法学院里,他表现的非常普通,无论是魔力波动还是念力强度,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微弱的魔力波动都可以随时消失,变成真正的普通人。

就算神明看到他,应该也无法发现他的真实身份,因为他真正做到了神隐于内。

当他来到圣光大陆的那一刻,发现这里的天地间到处都是圣光。

那些圣光与他身体里的圣光本来就是相同的事物,二者自然交融,这也意味着他真正的做到了与天地相合。

是的,他现在是神隐境界,也就是天海圣后当年的境界。

别的人类来到圣光大陆,应该不会像他这样得到如此可怕的提升,但也应该会变得强大很多。

天地之间到处都是能量。

数年前,苏离能够一剑斩断空间通道,想来也与此有关。

在中土大陆的时候,他的剑虽然也很厉害,但应该强大不到这种程度。

当初在遗弃之地时,他曾经有过疑惑,既然伽蓝寺是空间裂缝,为何神明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王之策对他说,那是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现在他明白了原因。

神明在害怕。

他害怕人类来到圣光大陆。

暮色落在窗户上。

陈长生走到窗边,望向学院外围的草坪。

草坪上,有很多老师与学生正在去吃晚饭,看见窗边的他,都热情地打着招呼。

看着人们,他忽然生出一些不舍。

到了离开的时候。

这几年他在学院里非常认真的学习,整个大陆的历史、魔法知识、地理与人文相关的记录,都已经掌握的非常充分。

而且按照他的推算,有容应该快来了。

世界这么大,他担心她找不到自己。

他曾经打听过苏离的行踪,却一无所获,就连碰巧被他制住的一位红衣大主教都没有听说过。

能如此完美掩去行踪与消息的人只能是那位刺客首领。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教廷在刻意**消息。

他决定去一趟圣城,看看教廷的情形。

最重要的是,他确定徐有容一定会去圣城。

因为教皇在那里。

神圣皇帝与教皇是圣光大陆最有权力的人,谁也无法确定,谁的权力更大。

可以确定的是,教皇是圣光大陆的最强者。

他被称为最接近神的男人。

从绿弓郡到圣城,如果用最快的马车,需要一个半月,可以说得上是漫长的旅途。

很多旅客习惯在拉罗塞尔修道院稍做休整,补充一些食物。

陈长生看着盘子里的土豆泥与硬硬的黑面包与炸鱼,前所未有的开始想家。

很随便地吃完晚餐,他回到房间里认真的洗漱,十点钟的时候准时躺上床,开始睡觉,等待着五时醒来。

奇怪的是,不知道是因为窗外的月亮太过惨白,还是秋蝉最后的鸣叫太过凄厉,他始终没有睡着。

看着床前如霜般的月色,他决定接到有容,陪她在这里到处转转,然后就回去,不等落落她们了。

做出了决定,却依然不能平静,他还是睡不着觉。

陈长生没有挥手把修道院四周所有的秋蝉全部杀死,也没有召来一片阴云挡住月亮,披了件衣服去院外散步。

不知不觉,他走到了修道院的最深处,那是一座石堡,没有任何灯光,显得格外阴森。

对神隐境界来说,没有不知不觉这种事情,他早就已经觉察到了问题,只不过不想理会。

除了教皇等极少数存在,这个世界没有谁能够威胁到他,陷阱与埋伏更没有意义。

石堡地底有一座阵法,野草里到处都是无形的魔力线,即便是大主教与圣骑士这种层级的强者,都无法越过。

陈长生听到了呼救声。

呼救声来自地牢,拨开野草才能看到一个很小的通气孔。

地牢里没有点灯,但他能把里面看得清清楚。

关在地牢里的人,头上戴着被焊死的铁面具,穿着破烂的衣裳。

当惨白的月光落在铁面具上时,更是显得恐怖至极。

铁面具的缝隙里,生着杂草。

也不知道这个人被关在这里多少年了。

那个囚犯看到了陈长生,狂喜至极,甚至有些疯颠,不停地用铁头撞着墙壁。

陈长生静静看着他,等着他冷静下来。

“老师,救我!”

铁面人趴在通气孔上,用颤抖的声音哀求道。

陈长生问道::“你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是奥古斯都。”

陈长生说道:“你在等我?”

很明显,修道院里被人做了手脚,刻意引着陈长生来到这里。

能够悄无声息影响陈长生的判断,必须要说,那个人的境界高深难测。

陈长生更是从这种安排里闻到了某种熟悉的味道,所以他这时候心情不错,愿意听听对方准备说些什么。

“一位自称旅行者的先知曾经告诉过我,只要我耐心等等,真诚祈祷,您便会来收我为学生,救我出去。”

铁面人明显没有撒谎。

自称旅行者,也只有那位才会闲的无聊做这种事情。

“你怎么判定那个人就是我?”

陈长生问道。

铁面人有些激动说道:“完全无视黎塞留那个恶贼设下的禁制,那就必然是您!”

陈长生记得,那位叫黎塞留的红衣大主教是神圣皇帝的支持者。

“你到底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确实叫奥古斯都,曾经被封圣骑士,是神圣皇帝的孪生弟弟,已经被关在这里很多年了……”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再次颤抖起来,显得非常痛苦,充满了怨毒的情绪。

他的目光里自然没有这些情绪,满是希冀与紧张,害怕陈长生就这样离去,隐有泪光。

很简单的一句话,便能推演出来一个很常见的宫廷故事。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要去圣城,我们可能不顺路。”

铁面人焦急说道:“一定会顺路!一定会顺路!就算您要去地狱,我也会毫不犹豫跟随您的脚步!”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要去的地方是神国呢?”

(全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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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欢乐颂邱莹莹和应勤小说结局是什么邱莹莹应勤小说在一起了吗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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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播出的《欢乐颂2》中应勤邱莹莹分手了,只因为邱莹莹不是处女之身。观众们对于邱莹莹和应勤两人最后的结局十分关注,那么最后结局是什么呢?下面一起来瞧瞧小说中两人最后有没有在一起吧!

关于应勤的处女情结,在一些人意识里是根深蒂固的思想,但根深蒂固的东西并不代表一定是对的,《欢乐颂2》里的邱莹莹是个个性直爽的姑娘,就好像每个一路走来即便跌跌撞撞的人,却依然对生活保持乐观开朗的态度。她做好自己就行,也无需为这种事情买单。

因为应勤的“处女情结”“直男癌”等议论很大,应勤自己坚持处男之身,洁身自好,所以他坚持处女情结这个本身没有毛病。

他错在:

一、首先,当他知道邱莹莹不是处女,不分时间场所,不跟大家打招呼就愤然离席。

二、他把“不是处女”和“生活不检点、不自重、不自爱”画等号。

应勤本身跟邱莹莹是有感情的,就因为这个觉得小邱心思不纯,刻意隐瞒,不自爱...这种思想是大错特错的。你可以对不符合自己标准的人提出分手;但是你不能对她提出恶意的推测。

三、樊姐是作为这件事情的中间人来找应勤谈话的,可是他因为樊姐在他面前谈到婚前性行为的事而说樊姐不害臊。

应勤跟邱莹莹最大问题是,他俩就没有讨论过某一些可能会产生价值观差异的问题。真正的爱是用心接纳,你不能容忍她过去因为深爱另一个人而付出自己的一切最后被分手的难过,那你又为什么说爱她?小说中不是这么写的,比电视剧更精彩。那么小说中邱莹莹和应勤小说结局是什么呢?那他们又会怎样呢?敬请期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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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择天记小说落落的结局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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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天记》曾经是很火的连载小说,现在也被改变成了电视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择天记小说落落的结局,希望大家喜欢。

择天记落落结局如何

在剧中落落是一个妖族公主,她开朗乐观,为人善良大方。因为经脉异常,最终被长生指点,被陈长生所救,所以落落拜了陈长生为师父,在与陈长生的相处时,落落总是故而撒娇卖萌抱大腿,让陈长生很是拿她没办法,可是随着与陈长生长期的相处,落落发现了自己喜欢上了师父陈长生,虽然陈长生的心中只有徐有容,但落落还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陪伴在陈长生的身边,帮助陈长生完成逆天改命。

择天记落落结局和谁在一起

在小说中落落的结局并不是很好,在小说中落落因为自己母亲的去世,而心情很失落,为了救自己心爱之人陈长生,所以她选择牺牲自己,为陈长生续命。但《择天记》的小说和电视剧在情节上有很大的改变,所以电视剧落落的结局和小说的结局将会不一样,据悉,在电视剧中落落最终和轩辕破在一起了,不知这样的结局对于落落来说是不是最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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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欢乐颂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2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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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性格决定命运”, 下面为大家整理的是欢乐小说人物结局,欢迎阅读~

先说说欢乐颂五美中的1号美人安迪。人设是海归精英,金融圈响当当的人物,但由于小时候的经历,对他人存在一定的生理排斥,给人以高冷之美。但是目前来看,根据36集当中安迪的表现,进展不错,至少能主动拥抱樊盛美,但跟她现任男友魏渭的进展一直比较缓慢,还停留在很礼节的轻吻阶段,就像曲筱潇在35集巫婆式分析预言的一样,安迪跟魏兄不来电。估计安迪能接受魏兄纯粹是因为两人之前在科幻论坛有过接触,安迪对他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但是错把这种感觉当成是爱情,虽然两人在交往过程中确实安迪也感触良多,觉得那是爱情的甜蜜,但是安迪一直都保持着一份理智在。魏兄本人也并不单纯,由于自己白手起家的辛苦,也经历过人生的大起大落,对待刚刚接触到的人都会下意识的去研究,识人的本领之强,判断之准,真让人喜欢不起来。也是由于算是经历丰富的人物,他当然知道安迪是一个不屑于分他财产的人,又是一高智商美女,单纯有趣,这些小小的因素组合影响,最终决定了他会继续跟安迪接触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但是在感觉到安迪不太对劲的时候,暗中调查安迪的身份,然后在不知具体情况的时候自以为是的带出安迪的爸爸,打着为安迪考虑的亲情幌子,来试探安迪。

行为最终换来谭总的一顿毒打。虽然电视剧中有美化魏兄之嫌,因为小说中的魏兄更可恶,如果真的决定要跟安迪在一起,为什么都不带安迪大美女回老家见公婆,这点在小说中有提及但是目前为止还没有在电视剧中体现,可能被改编掉了。看了下集预告,貌似魏兄拿着一大堆的房产证和公司股权等一系列资产证明放在安迪面前,然后还说会一直等安迪的答复。表面上看好像是很有诚意,实际上却是真正的伪君子一枚,也许在魏兄自己看来,他还算是有点资产的,所以就拿着这些东西去跟安迪坦白,用这些钱财之类的来保证自己与安迪步入婚姻的期待,因为按照中国传统观念认为,一旦一个男人跟你交了家底,就说明他对你是认真的。但实际上,安迪并不缺这些,也并不在意这些。安迪的所思所虑,根本不是这些。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及另外一位一直倾慕安迪的为大家所非常喜欢的谭总,恩,我也非常非常喜欢东哥版的谭宗明。电视剧中目前为止,没有说明谭总为什么会放任安迪大美女跟魏兄交往,其实他自己也是非常喜欢甚至爱安迪的,从他那么一直保护安迪就可窥一二。但没有跟安迪走到一起,一方面是安迪对他没有想法,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了解到安迪的病症会遗传到后代,安迪的外婆,妈妈都有这种病症,他有所顾忌,所以不得不忍痛割爱。小说中魏兄也是因为安迪自己的坦白,从而了解到安迪有潜在的发病可能性,以及会遗传给后代的几率,所以不敢跟安迪在一起的。直到后来被不知不管不顾直接扑到安迪的小包总收了,安迪才真正找到自己所爱。当然,过程免不了也要纠结一番。

有些男人或许是真爱,但是到了实际的、会威胁或者说会对他产生不良后果,而这个后果是他觉得不能承受,或者不愿意跟你一起承受,的时候,他的爱,可以撤退。谭宗明和魏渭如此,王柏川也一样。

欢乐颂的2号美人樊盛美。樊盛美的各种经历现在电视剧放的也差不多,当放下她那死要面子活受罪的身段之后,相信小美美眉会越来越好,也会更加的爱自己,但估计是作者觉得她成长的不够,需要重新认识一下自己,然后让小美美眉真正绽放属于她胡同“公主”的美。为什么要重点强调公主二字?之前一直都说樊盛美是“胡同公主”, 虽然漂亮,但是被家里拖累的不行。而经过了王柏川的买房事件之后,樊盛美才真正的当了自己的“公主”。王柏川很喜欢很喜欢樊盛美,一直把小美美眉当女神供着,有机会可以走近樊盛美也是尽心尽力的做着一个中国好男友应该做的一应事物,帮樊盛美是义不容辞。但真正到了要买房,樊盛美想要把自己的名字写到购房合同上时,王柏川还是耍了心目中的女神一把。也许在陪同樊盛美经历了那么多的家庭风波之后,王柏川一想到以后樊家一大家子的麻烦需要他跟樊盛美一起承担时,他犹豫了。

有人说,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是两个家庭的事。所以,当他考虑到以后要承受樊盛美一家的无底洞时,他没有想着要跟女神一起承担。他觉得他自己承受不起,虽然这个时候樊盛美已经开始慢慢掌握樊家命运的主动权。当然,人为自己多多考虑也没有错,而且买房的时候小王和小樊还没有领证。但如果爱情当中真的要计较那么多,这种爱情能继续吗?或者说如果他没有考虑跟樊盛美结婚,还追求个什么劲。虽然后期想要诸多弥补,可以加上樊盛美的名字,但经历了这件事的樊盛美已经意识到自己就像一根莬丝草,对他人的依赖性很强而失去自我。直到这个时候,樊盛美才是自己的“公主”,开始活的漂亮,并在最后收获一份很美好的爱情,一个或许可以跟小包总和安迪媲美的精英男。有句话说的好,爱情就是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上对的人。王柏川特意搬到上海来发展,制造跟樊盛美相处的各种机会,但是时间不对,他陪着樊盛美经历了那么多风波,然后失去了继续陪下去的勇气;没有蜕变之前的樊盛美,一门心思想要一个有房有车的人可以安稳地在上海生活,但她发现,即使不结婚,没有自己的房,也可以让自己活得漂亮。而当她改变想法之后,她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也改变了,或许这个时候的她是最美的,所以才会吸引精英男士的自然关注。

欢乐颂3号美人曲筱潇。曲筱潇人不坏,本质是好的,或许是家庭环境的影响,让她有一种天生的对他人的窥察,这种窥察不像魏渭那么没品的,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或许有人会说,怎么两套标准判断人。没错,曲筱潇的窥察是基于生意的习惯,对所有人都窥察,但魏渭的窥探,是针对安迪,恩,其他人根本不需要他的可以窥探就被看清本质了。两个人的目的不同,判断的标准也就不同了。虽然曲筱潇目前为止被人骂的狗血喷头,连喜欢小猫都被说成是洗白之类的,但电视剧播放到现在,大家对曲筱潇也是又爱又恨的吧,毕竟她还是帮了樊盛美很多,虽然嘴硬也厉害,但是人家确实有一对火眼金睛又敢爱敢恨的。或许是作者的角度问题,总觉得作者本人就是一个上海女子,价值观什么的基本跟曲筱潇一致。所以给了曲筱潇爱情的完美大结局,虽然有父母的离婚痛点在,但应该能被赵医生的爱情抚平吧。虽然欢乐颂剧中的赵医生实在是作的不行,包括演员本人王凯,很多人不太喜欢,这个很多人也包括我自己。

欢乐颂4号美人关雎尔。这个女孩循规蹈矩,出生于中产之家,就像樊盛美说的,这种家庭出生的孩子,做人做事有一套自己的规则。但就是因为这种中规中矩的行为指导原则,导致了关关在遇到心爱的赵医生之后只能默默关注,看着主动进攻的曲筱潇抱得美男归。当然,除了赵医生这段美好的暗恋,作者还是安排给了关关一个虽然没有赵医生帅,但是也不错的男生,只是因为两人的各种误会以及男孩本身的问题,导致最后只能分道扬镳,男孩远走他乡。

欢乐颂5号美人邱莹莹。有一句话说,傻人有傻福。邱莹莹在咖啡店里也开始碰到另外一个男孩并开始另外一段感情,但是传统的IT男友也并没有那么给力,在经历了一系列事件之后,勉勉强强的跟邱莹莹结婚,至于婚后的邱莹莹是否能够得到她想要的幸福,那估计是另外一篇小说和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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