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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陈忠实简介及代表作20篇

《丰乳肥臀》是莫言最著名的代表作之一。小说热情讴歌了生命最原初的创造者--母亲的伟大、朴素与无私,生命的沿袭的无与伦比的重要意义。并且在这一幅生命的流程图中,弥漫着历史与战争的硝烟,真实,不带任何偏见,再现了一段时期内的历史。1997年《丰乳肥臀》夺得中国"大家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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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乔传简介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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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魏年间乱世混战,大批平民在战乱中沦为奴隶,命如草芥。奴籍少女楚乔(赵丽颖饰)被送入人猎场供贵族娱乐射杀,幸得燕北世子燕洵暗中相救,随后她被带进权倾朝野的门阀宇文家。目睹兄姐相继惨死,立誓要带妹妹逃出牢笼。

楚乔受到开明贵族宇文玥关注,被迫接受严厉训练的同时,更与燕洵结下深厚友谊。西魏门阀争斗,燕洵一家满门被灭,深陷绝境,楚乔与他生死相守并力助他逃脱困局。然而回到西凉后,燕洵野心膨胀,不惜以满城百姓性命为代价割据称雄。楚乔在绝望中与燕洵分道扬镳,燕洵设计在冰湖陷害宇文玥, 楚乔与宇文玥坠入冰湖生死未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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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内容简介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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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春,邓小平南巡,“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讲话,横扫大江南北,像雷霆一样,贯进岭西省茂东市巴山县师专学生侯海洋的耳朵里,让这个20岁的小伙子,心生无限遐想。

1993年,刚当了几天乡村教师的侯海洋,转身投入波澜壮阔的“全民下海”洪流,蹲在路边当起了鱼贩子。1994年,侯海洋南下投奔姐夫,适逢海南房地产泡沫破灭,没赶上好时代,只赶上破产自杀的姐夫的葬礼。

1995年,身心疲惫的侯海洋回到茂东市巴山县柳河镇,感到时代变革的狂飙,抵达这里的时候已经减弱,但仍如微风一样,吹动着一草一木,起伏不已。

侯海洋意识到,宏大的社会变革,不只是电视新闻里传来的精神或掌声,当它抵达基层的时候,就会立刻主宰自己的命运;他开始在“新闻联播”里,寻找自己下一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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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理想作家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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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是石,敲出星星之火;理想是火,点燃熄灭的灯;理想是灯,照亮夜行的路;理想是路,引领你走向光明。每个人都有理想,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作家

小时候,我一篇日记写得好,得到妈妈的表扬。上学时,一篇作文写得好,得到老师的称赞。渐渐地,我的脑海里萌生了想当一名作家的念头。虽然想当作家,但没有付出实际行动,偶尔看一些故事书,从来不把那些名著放在眼里。然而,我错了,有一些名著比故事书更精彩,我开始看名著。有一次,我看到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很好奇,打开看看吧。我看了一章的时候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我没有如此认真地看过一本书,一遍又一遍地看,渐渐地,我喜欢上了这本书里名叫安妮雪莉的这个神奇女孩。她开心,我也开心。她生气,我也生气;她难过,我也不例外。我还把露西莫德蒙哥马利当做自己的偶像。看完这本书,我当作家的念头也越来越强了。

但我知道要实现当作家的这个理想也并不那么容易,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随随便便地成功。为了打下坚实的基础,我规定自己每天必须看一小时的书,书上的好词好句用一个本子记录下来,在睡觉之前看一遍,背下来。老师要求背的课文必须背下来,老师还在每天放学前让我们把词语盘点写一遍,我却必须背下来。如果我以后当了作家写的文章也有可能被历史的长河所埋没,但我不后悔,因为我为我的理想努力奋斗了。

不论怎样,我一定会坚持自己的理想,不会轻易放弃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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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内容简介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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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画的月光》围绕朝鲜后期爱好礼乐的天才君主孝明世子为中心,讲述了史书上未记载的梦想复兴朝鲜的孝明世子、放浪诗人金炳渊和逆贼的女儿洪罗温之间的青春故事。

女扮男装生活着的洪乐瑥(金裕贞饰)靠着为男女搭起鹊桥和撰写恋爱秘籍赚钱,现在的她是云从街知名人士“洪三郎”。因代笔写情书出了问题,乐瑥为收拾烂摊子而外出之际,与一位刻薄又诸多挑剔、不知人间疾苦的书生邂逅了,她万万没想到,这位书生正是当今天下的王世子李韺(朴宝剑饰),乐瑥给李韺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两人由此结下了孽缘。乐瑥好不容易摆脱李韺,回到家却见到了前来催债的债主们,他们给了乐瑥一张可以解决债务的纸:内官契约。李韺在宫中再次遇到了冤家洪乐瑥,本想将戏弄妹妹的这个家伙留着身边好好惩罚,事情却渐渐朝着他不可预知的方向发展。李韺,这个国家的王世子,对男人,而且是内侍,竟然会产生爱意。

洪乐瑥(金裕贞 饰)女扮男装化名洪三郎,靠着替人撰写情书牵线搭桥维持生计。某日,一个偶然的失误令洪乐瑥惹上了一大堆的麻烦,不仅欠下巨额债务,还身处于危险之中,与此同时,洪乐瑥结识了名为李韺(朴宝剑 饰)的书生,话不投机的两人之间因为种种误会而产生了诸多矛盾。

机遇巧合之下,洪乐瑥入宫成为了內侍,可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她竟然在宫中和李韺重逢了,原来,此人的真实身份竟然是高贵的王世子,而李韺为了替妹妹讨一口气,遂决定将洪乐瑥留在身边,想好好作弄作弄她。随着时间的推移,洪乐瑥和李韺患难与共,彼此之间竟然生成了真挚的感情,李韺再也无法无视内心里的悸动,而此时的他还并不知和自己朝夕相处的洪乐瑥,竟然是女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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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

全文共 7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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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作家的世界里你会找到另一个自己,菊花是菊花吗?你自己呢?下面是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欢迎阅读。

斯坦贝克

萨利纳斯峡谷笼罩在浓厚的、灰色绒布般的冬雾之中,地上与天空下与世界完全隔绝了。浓雾像扣在周围山巅上的锅盖,把偌大一个山谷变成严丝合缝的一只铁锅。谷底那片辽阔平坦的土地已用多铧犁深耕过了,被犁头切断的一块块黑色泥土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萨利纳斯河这边的山坡上有个农场,残存着庄稼茬的黄色田垅仿佛浴在薄薄的、冷冷的阳光中;但在这十二月份,阳光是射不到山谷底部的。沿岸有一排茂密的柳树,焦黄的柳叶像一片火焰。

冬天是寂寞的季节、等待的季节,空气寒冷但不凛冽。一阵微风从西南方袭来,农民们希望也许不久会下场好雨,但目前有雾时是不会下雨的。

河这边,亨利·艾伦的农场上已经没什么活可干了。喂牲口的草已全部割完并贮藏起来。果园里的地面已经犁出条条深沟,为的是万一下场雨,果树可以多接点雨水。山坡顶上,牛群身上的皮毛已变得蓬松松的了。

爱丽莎·艾伦正在山坡上的花园里干活。她低头看见丈夫亨利在院子另一头和两位衣帽整齐的男人谈话。他们三人站在拖拉机库房前,每人都把一只脚登在那辆福特森牌小拖拉机的车帮上。他们一边谈一边抽烟,一边端详那辆拖拉机。

爱丽莎瞧了他们一会,又接着干自己的活。她三十五岁,脸上的肌肉痩削而结实,眼球像清水一般明澈。她穿一身在花园干活时穿的服装,因此身材显得臃肿粗壮。她头戴一顶男人戴的黑帽,帽檐儿低低地挡着眼睛,脚穿一双粗笨的厚底鞋。一条肥大的灯心绒围裙几乎把里面那件印有图案的衣裙全部遮盖了,围裙上的四只大口袋分别装着干活时需用的剪铁丝的剪刀,铲泥用的铁铲,扒土用的扒子,各类种籽和一把刀。为了保护双手,她干活时总戴着一副厚实的皮手套。

她这时正用一把锋利的短头剪刀剪掉去年残留的菊茎。她每隔一会就朝站在拖拉机库房前的三个男人看上一眼。她那成熟、秀丽的面庞不时现出一种急切的神情,甚至她使用剪刀时的动作也似乎过于急切、过于用力。与她那充沛的精力相比,菊茎显得太纤弱、太不堪一击了。

她用手套背面拂开遮住眼睛的一缕头发,脏手套在她面颊上留下一道泥污。一幢整洁的白色农舍耸立在她身后,高及窗口的红色绣球花成排地环绕着房子四周。看得出这是一所被打扫得一尘不染的小房子,因为所有的玻璃窗都擦得光亮夺目,连铺在前门台阶上的草垫都是干干净净的。

爱丽莎又朝拖拉机库房瞥一眼,两位陌生人正步入他们那辆福特牌小轿车。她取下一只手套,强壮有力的手指插进菊根四周的嫩绿苗丛,捋开每片菊叶,仔细察看密密麻麻的菊苗:没有蚜虫,没有土鳖,没有蜗牛或蛾子。她那感觉敏锐的手指一向能在这类虫蛾繁殖之前,就把它们通通消灭掉。

她丈夫的声音吓她一跳,他已经轻轻地走到她身旁了。花园周围有一道防止牛、狗、鸡进入的铁丝网,他这时正靠着那铁丝网,身子向前探着。

“又干这个了,”他说,“看来你已经为明年准备好一批壮实的新苗了。”

爱丽莎站直了腰,把手套戴好。“不错,这批菊苗明年会长得挺壮实。”她的语调和脸色显示心中颇为沾沾自喜。

“你的确有点本事,”亨利说,“今年秋天你那些黄菊花的直径足足有十英寸。但愿你能在果园里培育出那么大的苹果来。”她目光锐利地望着他。“也许我能,我确实有一套本事。我母亲也有,她能让一切插在地上的东西都成活。她说种花的人必须有一双会侍弄花草的手。”

“种花确实得那样,”他说。

“亨利,刚才跟你说话的是两个什么人?”

“咳,对了,我就是来告诉你这件事的。他们是西方肉品公司的,我已经把三岁的小公牛卖给他们三十头,成交的价钱和我要的没差多少。”

“那太好了,”她说,“你运气不错。”

“所以我想,”他继续说,“今天星期六,咱们下午到萨利纳斯去庆祝一下,吃吃馆子,看场电影怎么样?”

“好,”她重复道,“呵,那当然好。”

亨利用开玩笑的语气说:“萨利纳斯今晚有拳击比赛,咱们去看拳赛怎么样?”

“呵,不,”她急忙说,“不,我可不愿意看拳赛。”

“我在开玩笑,爱丽莎,咱们就只看场电影。现在两点钟,我要带斯卡蒂上山去把牛赶下来,这大概需要两小时,咱们五点左右进城。在克米诺斯饭店吃晚饭,你愿意不?”

“当然愿意,我喜欢在饭馆吃饭。”

“那好吧,我现在去备马了。”

她说:“看来,我移栽几株菊苗完全来得及。”

她听见丈夫在牲畜棚前呼喊斯卡蒂。不一会她看见那两个男人骑着马爬上淡黄色的山坡寻找牛群去了。

花园里有一片准备移植菊苗用的四方形沙土花床。她用小铁铲把沙土翻了几翻之后,把土拍平、打实。为移植那些新分出的苗苗她在沙土上已挖出十条平行的沟。然后她回到菊丛那儿,把脆嫩的菊苗挖出来,用剪刀剪去茎上的叶子,整整齐齐地摆成一堆。

从公路那边传来马蹄声和车轮的轧轧声。在沿河那排葱郁的柳树和杨树下蜿蜒着一条乡间土路,爱丽莎抬头一看,从那条路上正走来一辆怪样的车,驾着两匹怪样的牲口。那是一辆破旧的四轮弹簧马车,像草原上的篷车那样车上有个圆顶的帆布篷,车前驾着一匹栗色老马和一匹灰白花的小毛驴,两片门帘当中坐着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高大男人,他正在驾御着这两匹慢吞吞向前移动的牲口。篷车下面,一条又瘦又长的杂种狗稳步走在两只后轮当中。帆布篷上用黑油漆写着两排七歪八扭的字:“修补铁锅、铁盘;磨刀、剪、刈草机。”“修补”和“磨”这三个字写得特别粗大,每一笔的末端都滴下细细一条油漆。

爱丽莎蹲在地上瞧着这辆怪里怪气的、快散架的篷车驶过去。但是它并没驶过去,它拐个弯,朝她家门前那条农场小路驶来了。歪扭着的旧车轮发出叽叽嘎嘎声,那条又瘦又长的狗突然从车底下窜出跑到车前面。农场上两只牧羊狗朝它奔去,三只狗一下子都站住脚,直挺挺的尾巴颤动着,腿绷得硬硬地,它们缓缓地、严肃地站成一圈,很斯文地彼此闻着对方。当篷车驶到爱丽莎前面停下时,那只瘦长的狗由于寡不敌众,垂下尾巴,竖起颈上的毛,呲着牙,躲到篷车下面去了。

坐在篷车上的人高声说道:“这只狗受惊时一向打不过别的狗。”

爱丽莎笑起来。“我看它是害怕了。它经常受惊吗?”

那男人被她的笑声所感染,也开怀地笑起来。“有时隔好几个星期才遇到别的狗呢,”他说。他僵硬地爬过车轮,站在地上。车前的马和驴像枯萎的花枝那样低垂着头。

爱丽莎发觉他是个非常高大的男人,虽然头发和胡须花白了,但毫无老态。他穿一身皱巴巴的、满是油迹的黑色旧衣裤。他笑声一止,笑容立即从脸上消失。他的眼珠是深色的,目光流露着赶车人或水手才有的那种郁郁寡欢的神情。他放在铁丝网上的双手长着老茧,满布着黑色的裂纹。他摘下头上那顶走了形的帽子。

“我这次没走那条经常走的老路,”他说,“太太,走这条土路能过河抄近走到洛杉矶公路吗?”

爱丽萨站起来,把沉重的剪刀塞进围裙口袋。“对,能。但是这条路弯弯曲曲,而且还得涉过那条河。据我看,你这两头牲口过不了那条河。”

他有点粗暴地答道:“这两头牲口的劲头有多足,你是想象不到的。”

“当它们受惊的时候?”她问道。

他暂短地一笑。“对,当他们受惊的时候。”

“你听我说,”爱丽莎说,“我看你最好回萨利纳斯去,从那儿上公路要省时间得多。”

他用一只粗壮的手指把铁丝拨弄出铮铮声。“我不着急,太太。我每年都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走个来回,从不赶路。来六个月,去六个月,为的是来回都能赶上好天气。”

爱丽莎把手套摘下塞进放剪刀的围裙口袋里。她用手摸了摸帽口,想把散乱的头发塞进帽檐儿里去。“这种生活听起来怪有意思的,”她说。

他的身子伏在铁丝围墙上,向前探着,对她说:“看见我篷车上的字了吧?我是补锅磨刀的,您有什么要修补或是要磨的东西没有?”

“噢,没有,”她急忙说,“我什么都没有。”她回绝时目光冷冰冰的。

“最难磨的东西是剪刀,”他接着说,“很多人磨剪刀时反把剪刀磨坏了。可是我知道怎么磨,我有一种特殊工具,专利权属于我。这东西不大,可它确实有磨剪刀的诀窍。”

“我没剪刀可磨,我的剪刀都挺快。”

“那好吧,拿只锅来也行,”他诚恳地说,“锅底凹凸不平或是有个窟窿,我都能修补得跟新锅一样。你用不着去买新的了,可以省你不少钱。”

“我什么都没有,”她简短地说,“我已经告诉你了,我没有这类的活让你干。”

他脸上出现夸张的失望表情,声音中带有祈求的语调:“我今天一天没找到活干,今晚多半吃不上晚饭了,这全因为我没走原路。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公路两边的住户都认得我,都把刀剪留着等我去磨。他们知道我的好手艺能让他们省钱。”

“对不起,”她急躁地说,“我没东西让你磨。”

他的目光离开她的面孔落在地上,四处张望,最后看见她刚修整过的花床。“这是些什么花,太太?”

急躁的、冰冷的神情立时从她脸上消溶了。“呵,这都是菊花,花朵特别大,有白的和黄的。我每年都培育菊花,花朵比附近谁家种的都大。”

“是长茎的吗?花儿像刚喷出的一团团彩色烟雾似的?”他问道。

“对,不错!你这样形容菊花真是妙极了!”

“菊花的气味好像有点难闻,除非闻惯了。”他说。

“是种辣乎乎的味,”她反驳道,“一点不难闻。”

他赶紧改变语气:“对,我就喜欢那种气味。”

“今年秋天我那些菊花的朵儿足有十英寸。”她说。

那男人越发朝前探着身子。“你听我说。我认识一位住在公路那边的太太,她有个特好的花园,什么花都有,就缺菊花。上回我给她修补一只铜盆,(铜盆最难补,可是我补得不坏,)她对我说:‘要是你在路上看到良种菊花,一定想法子替我讨些种籽来。’她就是这么对我说的。”

爱丽莎的目光变得活跃而急切。“看来她不太会养菊。用种籽培育固然也可以,但是用这些菊苗移植就便当多了。”

“呵,”他说,“那么我跟你要几棵带给她,大概不成吧?”

“当然成啦,”爱丽莎高声说,“我可以用湿土把菊苗包好让你带走。只要勤浇水,这些苗苗就能在花盆里生出根来,然后她可以把它们移到花园里去。”

“她肯定非常想要这种菊苗。你说这是良种菊?”

“这种菊美极了,”她说,“呵,美极了。”她目光中闪着异彩。她摘下走了形的帽子,把头一摇,散开一头漂亮的乌发。“我把菊苗栽在花盆里吧,便于你带着上路。你跟我来。”

那人走进栅栏门,爱丽莎兴奋地跑过两旁种着绣球花的小路,跑到房后。她回来时带着一只红色大花盆。她在花床边的土地上跪下,手套也忘了戴,直接用手指挖出一些沙土,把土捧进新花盆里,然后捏起她刚才掘出的一小撮菊苗。强有力的手指把菊苗栽进沙土里,指关节把菊苗周围的松土捣结实。那个男人高高地站在她面前。“我要吿诉你怎么移植,”她说,“你记住了好去告诉那位太太。”

“好,我尽量记住。”

“你看,用不了一个月这些苗苗就会生出根,到那时她就得把它们全移出来,每棵间隔一尺,栽在这样的好土里。你看见吗?”她抓起一把黑土给他看。“菊苗会长得很快,很高。你千万别忘记告诉她,到七月份必须把茎剪下来,只留离地面八寸来高的部分就够了。”

“在开花前把茎剪掉吗?”他问道。

“对,在开花前。”由于内心急切,她脸色变得十分严肃。“剪过之后还会再长高的。到九月底枝上就开始长花骨朵了。”

她突然停住,仿佛不知所措。然后犹犹豫豫地说:“最难侍弄的是花骨朵。我不知道怎么对你讲才能让你明白。”她用锐利的目光直视他的眼睛,像是在听别人说话那样,嘴唇微微张开着。“我要尽量说清楚,”她说,“你听说过有人有一种专会侍弄花草的手吗?”

“好像没听说过,太太。”

“我也只能告诉你这种感觉而已。每当你掐掉不想要的花骨朵时,好像有一股力量直通你的指尖,你瞧着自己的手指掐去花骨朵,它们好像知道该掐掉哪些,你感觉它们知道。它们不停地掐呀掐,决掐不错。手指头好像和花秧连在一起,你明白吗?你的手指和花秧连在一起了,一直连到胳膊。手指知道该掐什么,决掐不错,你能感到它们知道。当你有这种感觉的时候,你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好了,决不会出错的。你能明白吗?你能懂吗?”

她跪在地上抬头望着他,由于激动乳房高高挺起。

那男人眯着两眼,有意识地转过头去。“也许我懂,”他说,“有时候在半夜里,我在篷车上……”

爱丽莎打断他的话,用沙哑的声音说:“我没经历过那种生活,但是我能明白你的意思。在漆黑的夜里——呵!星星射出锐利的光芒,周围静静的。呵,突然你越飞越高,好像每顆尖尖的星都射进你的身体。热热地,烫烫地——但很舒服。”

她跪在那儿,一只手伸向他的双腿和油污的黑裤,迟疑的手指几乎触到裤面时,手突然落下。她这时像只乞怜的狗,蜷缩在地面上。

他说:“你说的这些是挺好,不过,若是你吃不上晚饭,就不会觉得好了。”

于是她站起身,面带愧色但站得笔直。她朝他递过花盆,轻轻地放到他怀里。“给你这个。把它放到篷车座位上去吧,你赶车时可以照看。我去给你找点活干。”

她在后院破罐头推里扒出两只变了形的平底铝锅,拿回交给他。“给你。也许你能把它们修好。”

他的态度立刻变得非常在行。“我能把它们修得跟新的一样!”他在篷车后面架起一座小铁砧,从油污的工具箱里找出一只锤。爱丽莎从栅门走出,看着他把锅底凹凸不平的地方敲平。他两唇紧闭,显出很自信、很有把握的样子。当他敲打难以敲平的凹处时,上牙咬着下嘴唇。

“你就在篷车里睡吗?”爱丽莎问道。

“就在篷车里,太太。不论阴晴都淋不着雨。”

“睡在篷车里一定很有意思,”她说,“一定很有趣。但愿女人也能这样。”

“这种生活对女人可不合适。”

她上唇略略抬高,露出上牙。“你怎么知道?你怎么肯定?”她说。

“我不知道,太太,”他说,“我当然不知道。给你这锅,修好了。你不用再买新的了。”

“多少钱?”

“噢,五角就够了。我要的价不大,可活干得不错,所以沿公路到处都有我的老主顾。”

爱丽莎从屋里拿来五角硬币放在他手心上。“说不定有一天,有个人会跟你抢生意。我会磨剪刀,也会敲平锅底,我可以让你相信这些事女人也能作。”

他把木锤放回油污的工具箱里,把铁砧塞进车篷。“对女人来说,这种生活太冷清,也太吓人了。车底下整夜都有野兽爬来爬去。”他用一只手扶着那匹驴的白色臀部爬过车辕,在座位上坐稳后提起缰绳。“谢谢您了,太太。”他说,“我想还是您刚才的话对,我应该往回走,走那条萨利纳斯公路。”

“不用谢,”她高声说,“要是路上耽搁太久,别忘了在沙土上烧点水。”

“沙土,太太?……什么沙土?噢,是了,你是说花盆里的土。当然我会浇水的。”他用舌头打出咯咯声,两匹牲口把头舒舒服服地倚在脖套里,那只杂种狗又跑到两只后轮中间。篷车掉过头,缓缓地驶过栅门前的小路,顺着河,朝原路驶去了。

爱丽莎站在铁丝网前注视着慢慢离去的篷车。她的腰板挺得笔直,头朝后仰着,双目半闭着,因此面前的景象只朦朦胧胧地映入她的眼帘。她的唇动了几下,无声地说:“再见——再见!”接着她低语道:“那边真亮,那儿有发光的东西。”低语声把她自己吓了一跳。她甩了甩头,使自己清醒过来,然后朝四周看看是否有人听见。只有两只狗在听,它们从睡梦中醒来抬头看她,然后伸了伸脖子又重新入睡了。爱丽莎转过身,急匆匆跑进房子。

在厨房里,她伸出手臂摸了摸火炉后面的水罐,罐里装满了做午饭时烧热了的水。在澡房里她把脏衣服脱掉扔在屋角。她用一小块浮石用力擦洗小腿、大腿、腰、胸和胳膊,直把全身皮肉擦得发痛,变红为止。身体擦干后,她站在卧室中一面大镜子前仔细端详自己的身体。她缩进腹部,挺起前胸,转过身,回头瞅着自己的背影。

过一会她开始慢慢地穿衣服。她穿上全新的内衣裤,最好的长袜,那件最合身、最漂亮的衣裙。她仔细地梳好头发,画了眉,涂了口红。

她在梳装时听见亨利和他的助手赶小公牛进牛圈的吆喝声和牛蹄的嘈杂声。当她听见前门砰地一下关上时,她坐稳了等亨利到来。

前廊响起他的脚步声。他一进门就高喊:“爱丽莎,你在哪?”“在我屋里穿衣服、我还没收拾好。你去洗澡吧,有热水。你得快点,已经晚了。”

她听见他在澡盆里的泼水声后,就把他的一身黑色西装放在床上,旁边再放上一件衬衣,一双袜子和一条领带。她把一双刷得乌亮的皮鞋放在床边的地板上,然后走到前廊,端端正正地、笔直地坐下来,朝河边大路那个方向望过去。在那里,树叶受了霜的一排柳树仍呈黄色,因此在灰濛濛的大雾中,那排柳树像是一缕淡薄的阳光。在这阴霾的傍晚,这是山谷里唯一的色彩。她一动不动地坐着,连眼皮都难得眨一眨。

亨利把身后的门砰地一下关上,走来了,他一边走一边把领带塞进背心里。爱丽莎身子挺直,脸绷得很紧。亨利一下子站住,盯着她看。“嘿——嘿,爱丽莎,你真漂亮!”

“漂亮?你认为我漂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亨利吞吞吐吐地说:“我不知道。我的意思是看上去你变了,变得身强力壮而且非常快活。”

“我身强力壮?对,身强力壮。可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给弄糊涂了。“你在扮演什么角色吗?”他无可奈何地说,“这真像在演戏。你好像力气大得足以活活弄死一只牛!快活得足以一口气吞下一只牛。”

严峻的脸色突然消失了。“亨利,别说这种话了,你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我的确身强力壮,”她自豪地说,“以前我从没发觉自己这么身强力壮。”

亨利低下头朝拖拉机库房看了一会儿。当他再次看她时,目光已恢复正常。“我现在去把车开出来,我发动车的时候你去穿大衣。”

爱丽莎走进房后,听见他把车开到栅门前,发动机在空转。她慢吞吞地戴上帽子,拉拉这儿,按按那儿。但当亨利把发动机关上时,她立刻穿好大衣走出房来。

这辆双人敞篷小汽车颠簸在沿河边的泥土路面上,宿鸟被惊起,野兔钻进树丛,两只鹭鸶扑打着翅膀飞过那排柳树,一头扎进河中央去了。

爱丽莎看见路前方的远处有一个小黑点,她知道那是什么。

汽车驶近那黑点时,她会尽力不去看它的,但眼睛不一定能服从意志。她难过地暗自想道:“他很可能已经把菊苗扔在路旁了,连花盆一块扔掉费不了多大事。但是他不会扔掉花盆,”她心想,“他一定舍不得扔掉花盆,所以他不能把菊苗扔在路旁。”

汽车转个弯,她看见篷车就在前面了。为了汽车走过时不看那篷车和牲口,她把整个身子扭过去,转向她的丈夫。

刹那间,汽车驶过去了,一切都结束了,她没有回头。

为了压过汽车发动机的声音她高声说:“今晚能吃顿好饭真是太好了。”

“你现在语气又变了,”亨利抱怨道。他一只手从方向盘上挪开,拍拍她的膝头。“我应该多带你进城吃吃饭,这对咱们俩都有好处。在农场上住久了咱俩都变得太压抑、太沉闷了。”

“亨利,”她问道,“晚饭喝点酒成吗?”

“当然成。嘿!喝点酒当然好!”

她沉默一会之后说:“拳击比赛时,双方都打得很重吗?”

“有时候打出点伤,但不经常。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从小说上看到他们如何打破对方的鼻子,血流到胸脯上,手套浸透了血,变得又厚又重。”

他转过头瞅她。“你怎么啦,爱丽莎?我不知道你看这种小说。”他把车停一下,向右驶过萨利纳斯河上的一座桥。

“看拳击比赛的观众里有女人吗?”

“呵,当然,有些女人也去看。你怎么啦,爱丽莎?你也想去?你不见得喜欢看拳击吧?不过如果你真想看,我可以带你去。”她软弱无力地靠在座位上。“呵,不,不,我不想去,确实不想去。”她把脸从他那边转开。“今晚喝点酒就行了,就足够了。”她把大衣领子竖起来,为的是不让他看见她在像老妇人那样——虚弱地哀哀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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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王羲之-简介

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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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公元303-361年,一作321-379年),东晋书法家,字逸少。原籍琅琊人(今属山东临沂)。官至右军将军,会稽内史,人称“王右军”。他出身于两晋的名门望族。王羲之12岁时,经父亲传授笔法论,少时师从著名女书法家卫夫人学习书法。以后他渡江北游名山,博采众长,草书师法张芝,正书得力于钟繇。观摩学习“兼撮众法,备成一家”,达到了“贵越群品,古今莫二”的高度。

与两汉、西晋相比,王羲之书风最明显的特征是:用笔细腻,结构多变。王羲之最大的成就在于增损古法,变汉魏质朴书风为笔法精致、美仑美奂的书体。草书浓纤折中,正书势巧形密,行书遒劲自然。总之,他把汉字书写从实用引入一种注重技法,讲究情趣的境界。实际上,这是书法艺术的觉醒。标志着书法家不仅发现书法美,而且能表现书法美。后来的书家几乎没有不临摹过王羲之法帖的,因而有“书圣”美誉。他的楷书如《乐毅论》、《黄庭经》、《东方朔画赞》等“在南朝即脍炙人口”,曾留下形形色色的传说,有的甚至成为绘画的题材。他的行草书又被世人尊为“草之圣”。王羲之没有原迹存世,法书刻本甚多,有《十七帖》、小楷乐毅论、黄庭经等。摹本墨迹廓填本有《孔侍中帖》、《兰亭序》(冯承素摹本)、《快雪时晴帖》、《频有哀帖》、《丧乱帖》、《远宦帖》、《姨母帖》以及唐僧怀仁集书《圣教序》等。

王羲之的书法影响到他的后代子孙。其子玄之,善草书;凝之,工草隶;徽之,善正草书;操之,善正行书;焕之,善行草书;献之,则称“小圣”。其后,子孙绵延,王氏一门书法传递不息。武则天曾求王羲之书。王羲之的九世重孙王方庆将家藏十一代祖至曾祖二十八人书迹十卷进呈,编为《万岁通天帖》。南朝齐王僧虔、王慈、王志都是王门之后,有法书录入。释智永为羲之七世孙,妙传家法,为隋唐书学名家。

王羲之书法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书苑。历史上第一次学王羲之高潮在南朝梁,第二次则在唐。唐太宗极度推尊王羲之,不仅广为收罗王书,且亲自为《晋书·王羲之传》撰赞辞。从此,王羲之在书学史上至高无上的地位被确立并巩固下来。宋、元、明、清诸朝学书人,无不尊晋宗“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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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罗丹简介

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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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特·罗丹(Auguste Rodin,1840年11月12日—1917年11月17日),19世纪法国最有影响的雕塑家。其作品架构了西方近代雕塑与现代雕塑之间的桥梁,是西方雕塑史上一位划时代的人物。罗丹善于用丰富多样的绘画性手法塑造出神态生动富有力量的艺术形象。除雕塑外,他还创作了许多插图、铜板画和素描,他还写过几部著作,主要著作有《艺术论》,主要雕塑作品有“沉思者”,“维克多·雨果像”,“阿根廷总统萨米恩托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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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班级小作家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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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胜利就是胜过自己,每天都要进步一点!”这句话是小女孩——尤优说的。怪不得她总不会向困难低头,原来,她的心灵这么美好哩!她有着一双大眼睛,樱桃小嘴让我想起了动漫人物。长长的马尾辫一直拖到腰,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如此有仙气。光是这么一身长相,就让我知道了什么是“人间仙子”。

要是说她的功课怎么样,那我可要告诉你,她可是班上最为著名的小作家。无论家庭作业的征文,还是当堂完成的定题作文,她总能巧妙地把自己的语言带入作文中,并用各种修辞手法来描写内容,就光这些,一定就可以看出她的知识渊博。

有一次,她的一篇作文被老师点名上台读给大家听,她读作文的样子很自信,嘴角微微上扬,自然流畅。下课了,我走过去问她:“你怎么写的这么好?快告诉我秘诀吧!”她一边笑着拿出一个本子,一边说:“这是我的草稿本,先写提纲,再把作文写上去,不好的地方再改,最后写到作文本上!”我听了,内心想到了一句话:文章不厌百回改。听了她的写作过程,我为她拍起了响亮的掌声,她可真厉害!

现在,班上同学都说她作文写的好,没想到一个小女孩竟会有这么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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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作家梦的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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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有一种神奇的鸟儿,一生只叫一次,但唱出的歌声无比婉转,无比动人;记忆有一种星星一生只停一秒,但发出的光芒无比灿烂,无比耀眼。这便是的力量,我的梦是个简简单单的作家梦。

至于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梦,那要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那一天,我正在公园里悠哉游哉地玩着,突然,脚下一滑,似乎踩到什么东西,我摔倒了,我又以飞快的速度爬了起来,捡起了那个绊倒了我的东西——一本巴掌大小的漫画书:“爆笑校园”。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书中搞笑的情节让我不时捧腹大笑。从此,我便一发而不可收拾的爱上了这件事——看漫画。

直至六年级,有一个朋友向我递过来一本书,我想也没想便接了过来。翻开书,我便爱上了它,白天夜晚,夜晚白天,我的眼睛都在字里行间来回穿梭着,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小说

六年级,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时间。在那一年里,我就通过书籍认识了不少名家名作,像鲁迅、冰心、老舍、巴金、莫言等等;不只是国内的,还有国外的:罗曼·罗兰、奥洛夫斯特斯基、法布尔……这无疑让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一个声音对我说:“我要写作,我要写作!”一粒种子似乎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当然,光说的话,也只是纸上谈兵,要实现,就必须得做。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要勤练笔,多请教。另外,要多出去走走,开阔自己的眼界,还得多看些知识性的节目。相信不久的将来,我就可以成为一名大名鼎鼎的作家。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放弃必定失败!我会坚持下去!

“下面有请2040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中国作家吴宸昊上台领奖……”原来是一场梦,不过,虽然是梦,但我们依然可以借助梦的光芒,在暗黑的大海上扬帆远航!

荆棘鸟喊破了嗓子,为了喊出梦的力量;流星划破了长空,只为绽放的那一瞬间……

这就是我的作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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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作家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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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喜欢杨红樱的文字,是因为她的文字明了简单易懂,充满幼稚的孩子气,时光从我手中飞速流逝,我喜欢的文字便有了很大的变动。

现在我最喜爱最喜爱的文字是郭敬明的。因为他的文字中有一半明媚一半忧伤。

我喜欢他的文字中的欢笑,就像一只正在欢快歌唱的百灵鸟;喜欢他的悲伤,犹如飞鸟破空的长鸣。

他的文字十分极端,要么充满欢声笑语,要么就是阴郁悲伤,悲悲戚戚。犹如两颗颗双子星,一颗在这头一颗在那头。

我觉得他支离破碎的或者阳光明媚的言语象幽深的大海中的海草一样将我一丝一缕的缠绕而且越缠越紧。大多时候,他的文字总是给一种哀伤的感觉,让人感到压抑,感到辽阔,感到苍凉同时又夹杂着丝丝快乐的笑容。

我想有的时候他真的给了我写作上的囚牢,犹如波光潋滟的水牢。让我无法在水中自由自在的畅游,大口大口地呼吸。我只能眼睁睁地望着那一望无际永无止境的轨道,沿着划好的轨迹在上面匆匆地走过。

还有他笔下的《幻城》,冷艳张扬的想象力和凄凉悲惨的语言尤其对我口味。我每次读完他的一本书,就象是吃下了一碗美味佳肴,心满意足,赞不绝口。

他那如天如地如梦如幻如云如电如泣如诉如风如花的文字,婉如发首美丽的黑色挽歌。异常明媚,异常漂泊,异常冷艳,异常悲伤……

郭敬明,我最喜欢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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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极品家丁》简介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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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晚荣是一个智计百出、心胸广阔又重情重义的人,也是一个游戏人间、天马行空的小人物。一次意外让劫后余生的林晚荣来到了金陵城。为报魏老救命之恩,他委身萧家当家丁,不但卷入一场危机,也和萧家小姐萧玉若开启了一段缘分。他凭独特经商头脑,多次助萧家化险为夷,萧家产业走上正轨。陶家一直对萧家虎视眈眈,联合各商家打压萧家,甚至合谋绑架林晚荣与萧玉若。林晚荣助萧家将其击败,然妙仙会聚众为患,多次与陶家合作暗算萧家。林晚荣应大臣徐渭之邀带兵攻打妙仙会。他以独特练兵方法和坚韧意志,以数百残兵大败妙仙会主力。皇上要大赏林晚荣,他婉辞并只为手下讨赏,自己却飘然一身,守约重回萧家做家丁,皇帝只好赏他“天下第一丁”牌匾。

在原著小说中,林晚荣原是一个年轻的销售经理,和公司的女老板到泰山旅游时意外坠崖,来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类似古代中国的宋代或明代),即穿越了,成为萧家大宅里一名光荣的家丁(花匠)。

从振兴萧家为起点,灭“白莲”(利用六百人的老弱粮兵,直接铲除白莲教主力团伙),轰“圣坊”(为了带走老婆肖青璇),斗砚秋(大学士梅砚秋,洛凝在京城的导师),戏康宁,金陵赛诗会,山东救官银(创造一大奇观“鱼跃龙门”),气煞玉德仙坊老院主,智护萧家大院‘新’夫人,奇袭突厥皇宫,活捉突厥小可汗,为苗族人民除去贪官,让苗族人民过上好生活。

每一件事都可以看出林三的智慧,在那个时代包括现代的人都很难达到的。

结局:

而小说结局,书中出现的女人,巧巧、青旋、仙儿、萧玉若、萧玉霜、徐芷晴、宁雨昔、安碧如等都是林晚荣的老婆,一起穿越的那个他原来世界的经理的女儿,也是他上司,即高丽奇人。还有后来的陶婉莹,以及学成归来的李香君,都是他的老婆。

结尾的时候,公主肖青旋生了双胞胎儿子,第一个儿子跟皇帝外公姓,被册封为储君,在皇帝外公去世了之后做了皇帝。金刀大汗月牙儿也生了个儿子,草原和中原两头跑着玩儿。结尾就是,每个夫人都生了儿子或者女儿,全家人(除了皇帝儿子)快乐的郊游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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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作者简介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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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明,1981年1月生于安徽省铜陵市,毕业于皖南医学院。小说《尸语者》系列作者。现任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主检法医师。

法医工作

2005年以来,每每走进解剖室和案发现场,秦明与同仁都

在见识着这个社会不为人知的一面。“每年都会处理大量尸体,整天与他们打交道,有情杀、有财杀,也有激情犯罪。”曾经因长期工作在尸菌聚集的空间,患上了角膜溃疡。[2] 2010年,郎溪县发生了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当时很多人都认为是交通事故。秦明到达现场后,进行了长达10余个小时的现场勘查和尸体检查,最终敲定这是一起精心伪装成交通事故的凶杀案件,为破案找到了侦查方向。2010年蒙城县发生一起灭门案件,那是秦明第一次主持大要案件的法医工作。在师傅的帮助下,他顺利明确了案件性质、提取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DNA数据,为破案提供了重要线索。

网络“老秦”

法医的工作繁重且艰辛,但秦明还是会抽出时间通过博客、微博与网友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他的个人微博上,经常有人请教他问题。有人咨询他很多专业问题,也有人询问他对生的热点案件的看法。秦明就在网上发帖,论述了自己对热点案件的推断。因为他耐心与网友交流,帮助他们解决难题,网友亲切地叫他“老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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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笑傲江湖简介

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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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傲江湖是由华夏视听环球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于正工作室等单位共同出品的古装武侠剧,胡意涓和黄俊文执导,霍建华、陈乔恩、袁姗姗、陈晓、杨蓉等主演。

该剧讲述华山派大弟子令狐冲,生性豁达不羁。偶遇剑宗高人风清扬授以《独孤九剑》,又意外尽得五岳各派剑法精髓,导致师父岳不群猜疑,藉口逐出师门。岳不群内里奸险非常,为独得《葵花宝典》,竟设计令武林各派自相残杀,唯最终作法自毙。而令狐冲最终则辗转练成吸星大法和易筋经,成为恒山派掌门的故事。

该剧于2013年2月6日在湖南卫视首播,2013年5月6日登陆韩国Asian N电视台,取得了较高的收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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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苏门四学士的简介

全文共 3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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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门四学士”指北宋后期在苏轼提携下而知名于时的四位诗人:黄庭坚、秦观、晁补之和张耒。下面就来和小编一起看看苏门四学士的简介吧。

苏轼作为继欧阳修之后主持北宋文坛的领袖人物,在当时享有盛誉,黄、秦、晁、张四人都曾得到他的培养、奖掖和荐拔,《宋史·黄庭坚传》记载:“(黄庭坚)与张耒、晁补之、秦观俱游苏轼门,天下称为四学士。”同时也是苏轼最先将四人的名字并提,“如黄庭坚鲁直、晁补之无咎、秦观太虚、张耒文潜之流,皆世未之知,而轼独先知”,由于苏轼的推誉,四人很快名满天下。

黄庭坚 (1045-1105),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黄豫章,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北宋诗人、词人、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之开山鼻祖。英宗治平四年(1067)进士,历官叶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秘书丞、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等。哲宗立,召为校书郎、《神宗实录》 检讨官,后擢起居舍人。绍圣初,新党谓其修史“多诬”,贬涪州别驾,安置黔州等地。徽宗初,羁管宜州,死与宜州贬所。

黄庭坚擅文章、诗词,尤工书法。诗风奇崛瘦硬,力摒轻俗之习,开一代风气。早年受知于苏轼,诗与苏轼并称“苏黄”,有《豫章黄先生文集》。词与秦观齐名,然词风流宕豪迈,较接近苏轼,有《山谷词》又名《山谷琴趣外篇》。黄庭坚主张要以丰富的书本知识作为写诗的基础,主张“词意高胜要从学问中来”(《论作诗文》)。他创“夺胎换骨”、“点铁成金”之说,也就是说写诗要善于化用前人词语、意境,推陈出新。他的诗能熟练化用前人诗意加以翻新改造,化为己有。如“我自只如常日醉,满川风月替人愁”(《夜发分宁寄杜涧叟》),实际是从欧阳修“我亦只如常日醉,莫教弦管作离声”(《别滁》)中稍加点窜翻出新意。他用典繁密,尤喜用僻典,常常使人索解为难。在语言上,他好用奇字,力撰硬语,又常常故意打破诗歌的平仄格律,颠倒句法,使用拗律、拗句,以求得生新瘦硬,奇峭苍劲的审美效果。黄庭坚的理论与创作为江西诗派的形成及发展奠定了基础。

黄庭坚书法初以宋代周越为师,后来受到颜真卿、怀素、杨凝式等人的影响,又受到焦山书体的启发,形成自己的风格。黄庭坚大字行书凝练有力,结构奇特,几乎每一字都有一些夸张的长画,并尽力送出,形成中宫紧收、四缘发散的崭新结字方法,对后世产生很大影响。在他以前,圆转、流畅是草书的基调,而黄庭坚的草书单字结构奇险,章法富有创造性。黄庭坚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为“宋四家”,主要墨迹有《松风阁诗》、《华严疏》、《经伏波神祠》、《诸上座》、《李白忆旧游诗》、《苦笋赋》等;书论有《论近进书》、《论书》、《清河书画舫》、《式古堂书画汇考》著录。

秦观(1049-1100),字太虚、少游,号淮海居士,高邮人,北宋文学家。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年)进士,曾任太学博士、秘书省正字、国史院编修官。政治上倾向旧党,哲宗时“新党”执政,被贬为监处州酒税,徏郴州,编管横州,又徙雷州,至藤州而卒。

秦观生性豪爽,洒脱不拘,溢于文词。20岁作《浮山堰赋》,24岁作《单骑见虏赋》,为世人所重。其散文长于议论,《宋史》评为“文丽而思深”。其诗长于抒情,敖陶孙《诗评》说:“秦少游如时女游春,终伤婉弱。”他是北宋后期著名婉约派词人,其词大多描写男女情爱和抒发仕途失意的哀怨,文字工巧精细,音律谐美,情韵兼胜。代表作为《鹊桥仙》(纤云弄巧)、《望海潮》(梅英疏淡)、《满庭芳》(山抹微云)等。

秦观的成就主要在词的创作上,他是婉约派的大家,张炎《词源》说:“秦少游词体制淡雅,气骨不衰,清丽中不断意脉,咀嚼无滓,久而知味。”他的词题材广泛,以传统的相思恋情为主,也有不少感慨身世之作。其名作《满庭芳》(山抹微云)通过一个别离场面把男女双方那种难舍难分、缠绵悱恻的感情表现得细致入微,在恋情的抒写中融合着对世情的感慨与悲酸。《踏莎行》(雾失楼台)中以雾霭迷漾中楼台隐失、津渡难寻寄寓着彷徨失路之感,在凄怆悲愁的叹息中写出了由政治失意所带来的悲凉感、孤独感。秦观的词柔婉妍雅,善于在凄迷的景色烘托中把人物内心深处的感伤情调与纤微感触表达得回肠荡气、一往情深,具有极为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这也是他的词之所以倍受称赏的主要原因。秦观的词风直接影响了后于他的周邦彦、李清照等,在婉约词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著有《淮海集》40卷、《淮海词》(又名《淮海居士长短句》)、《劝善录》、《逆旅集》。又辑《扬州诗》、《高邮诗》。其《蚕书》,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蚕桑专著。建炎四年(1130),南宋朝廷追赠秦观为“直龙图阁学士”。

晁补之(1053—1110),字无咎,号归来子,济州巨野(今属山东巨野县)人,北宋时期著名文学家。元丰二年(1079)进士,授澶州司户参军、北京国子监教授。元佑间调京,历任秘书省正字、校书郎、后派任扬州通判,又召回秘书省等职。绍圣初,出知齐州,后因编修《神宗实录》失实的罪名,连贬应天府、亳州、信州等地。宋徽宗立,召拜吏部员外郎、礼部郎中。崇宁追贬元佑旧臣,出知河中府,徙湖、密等州,后退闲故里。晚年起知泗州,死于任所。

《宋史·晁补之传》云:晁补之为“太子少傅迥五世孙,宗悫之曾孙也。父端友,工于诗。”从这几句简短的记载里,可知晁补之生长在士宦之家、书香门第。其子晁公武(约公元1105—1180年),人称昭德先生,是宋代著名学者、目录学家、藏书家,所著《郡斋读书志》是我国最早的一部附有提要的私家藏书目录。从弟晁咏之(生卒年不详),少有异才,深受苏轼赏识,著有文集50卷,已佚。其他,如从叔晁端淑、从弟晁说之等,皆有文名。

晁补之诗以古体为多,七律次之,其诗善学韩愈、欧阳修,骨力道劲,辞格俊逸。也有失于散缓,散文化倾向较显著的作品。题材除写景、咏花、赠和、悼亡而外,还多写贬谪生涯和田园风光。有的篇章气象雄俊,追步东坡,如《摸鱼儿·东皋寓居》、《水龙吟·问春何苦匆匆》等篇,词气慷慨,笔如游龙,为后来名家所竞效,有人认为亦是辛弃疾词所本。晁词时有健句豪语,如“牙帐尘昏余剑戟,翠帷月冷虚弦索”(《满江红·次韵吊汶阳李诚之待制》),但缺乏苏词的旷达超妙,而趋于凄壮沉咽。他的诗风与张耒接近,以乐府诗见长,乐府诗具有浓郁的民歌风味。

《宋史·艺文志》曾录有晁补之《左氏春秋传杂论》一卷、《续楚辞》二十卷、《变离骚》二十卷、《鸡肋集》一百卷和《晁补之集》七十卷。这些集子在宋徽宗崇宁二年均遭禁,现存仅有《鸡肋集》七十集,其中诗赋二十三卷,散文杂著四十七卷,系补之从弟晁谦之于绍兴七年编成,刊行于建阳。有明毛晋汲古阁刊《晁氏琴趣外篇》六卷本、旧钞《鸡肋集词》一卷本、旧钞《晁补之乐府》一卷本、清道光十年晁氏裔孙贻端刊《晁氏丛书》本、涵芬楼刊林大椿七卷本、吴昌绶煦楼影刊宋金元明本词本,龙榆生《苏门四学士词·晁氏琴趣外篇》校点本等。

张耒(1054-1114),字文潜,号柯山,淮阴(今属江苏)人。自幼聪颖,年十三能为文,熙宁六年(1073)中进士,曾历官临淮主簿、寿安尉、咸平县丞等职。迁秘书省正字、著作佐郎、秘书丞、著作郎、史馆检讨,又升为起居舍人。绍圣初,以直龙图阁知润州。后谪监黄州酒税,徙复州。徽宗即位,起为通判黄州,知兖州,召为太常少卿。崇宁初,因遭弹劾而贬为房州别驾,后居于陈州宛丘。建炎初,赠集英殿修撰。

张耒的诗学自白居易、张籍一派,以平易浅显的语言反映民生疾苦,针砭社会现实。由于他自己早年生活穷困,颠沛流离,后又屡遭贬谪,长期任地方卑官,对社会现实体察甚深,因而特为关切百姓劳苦,如《劳歌》用对比手法描绘城市贫民的悲惨生活,《输麦行》描写农家打场交租的情形,在《籴官粟有感》和《和晁应之悯农》中,一再发出“哀哉天地间,生民常苦辛”和“力田竞岁犹无获”的深沉叹息。他的诗通俗晓畅,平易自然。“人生何用读书史,文字未补囊中阙”(《惜别赠子中昆仲》),“浮世十年多少事,风烟依旧别离愁”(《寿阳楼下泊舟有感》),“箫鼓儿童集,衣裳妇女矜”(《腊日》),“竹笼晨收果,茅庵夜守瓜”(《夏日》)等,写来似乎毫不用力,脱口而出,却自有韵味。在北宋后期的诗坛上,张耒以通俗浅易的诗风独树一帜,实际已开南宋杨万里、范成大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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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人物简介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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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Barack Hussein Obama)[1],1961年8月4日出生于美国夏威夷州檀香山,美国民主党籍政治家,第44任美国总统,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非洲裔总统。

1991年,奥巴马以优等生荣誉从哈佛法学院毕业,而后在著名的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长达12年(1992年-2004年)。2008年11月4日,正式当选为美国总统。2009年10月9日,获得诺贝尔委员会颁发的诺贝尔和平奖 。2012年11月6日,第57届美国总统大选中,奥巴马击败共和党候选人罗姆尼,成功连任。2014年11月10日,奥巴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12月,奥巴马参加由非盈利组织Code.org举办的编程大会,成美国史上首位会编程总统。 2015年11月4日,名列《福布斯》全球最有权力人物排行榜第三。2016年5月7日,奥巴马出席霍华德大学毕业典礼,获得理学博士荣誉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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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白求恩-人物简介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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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尔曼·白求恩(Norman Bethune)(1890—1939),加拿大共产党员,国际共产主义战士,著名胸外科医师。1890年3月3日生于加拿大安达略省格雷文赫斯特镇一个牧师家庭。青年时代,当过轮船侍者、伐木工、小学教员、记者。1916年毕业于多伦多大学医学院,获学士学位。曾在欧美一些国家观摩、实习,在英国和加拿大担任过上尉军医、外科主任。1922年被录取为英国皇家外科医学会会员。1933年被聘为加拿大联邦和地方政府卫生部门的顾问。1935年被选为美国胸外科学会会员、理事。他的胸外科医术在加拿大、英国和美国医学界享有盛名。

中国抗战期间国际援华医疗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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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灰姑娘与四骑士内容简介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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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剧讲述了一名为生活奔波的女高中生(灰姑娘)以兼职生身份住进豪宅“天空之城”,与大财团三名性格不同的“继承者”及一名保镖展开了一段“同一屋檐下”生活的故事。

小说剧情简介

《灰姑娘与四骑士》根据同名网络小说改编,讲述了一名梦想成为老师的女高中生因机缘巧合认识了甘成集团会长,从而以兼职生身份住进豪宅,与会长三名性格不同的孙子及一名警卫员展开了戏剧性同居生活的故事。

剧中,朴素丹饰演为大学学费奔走的高中生殷夏媛,将作为豪宅中的“红一点”发光发热。安宰贤在剧中饰演含在金钥匙出生的财阀三代姜贤珉,是一名有点滑头但让人讨厌不起来的公子,丁一宇饰演与安宰贤成对立局面的姜志云,某日突然从社会底层成为豪门一员的他是外表野性却内心温柔的叛逆少年。而李正信的角色则是在那个家中对殷夏媛最温柔的顶级明星姜书宇。

除了豪门三兄弟外,第四位骑士就是崔珉饰演的警卫员李润成,将作为殷夏媛的长腿叔叔展示魅力。而最后一位主演孙娜恩则是饰演从小暗恋姜贤珉但得不到回应,却被姜志云爱着的朴惠智,是一个性格爽朗的女孩。

另外,这部讲述真心、家族、友情、爱情以及成长痛的电视剧《辛德瑞拉和四位骑士》将以100%事前制作的方式打造,预计于今年(2016年)上半年在全亚洲同步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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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作家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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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写完作业,都是我最开心的时候,因为我又可以拿起笔,在本子上,一行又一行地进行创作。久而久之,我爱上了写作,也诞生了一个作家

二年级的时候,画着卡通图案的本子通常是老师发给我们用来记笔记的,可我的本子与众不同,上面几乎没有笔记,只有一些零碎的小片段。不知为何,我只要在中间添上几句,就能把两段完全不擦边儿的句子编成故事。到了三年级,我买了一套《笑猫日记》,这套校园小说讲述了笑猫他一生经历过的事情,很有趣,所以,我也开始模仿《笑猫日记》进行创作。有一次,我正在写公狼夏洛与之前的狼王费费进行狼王争夺最后一战的时候,写到那两只狼对视,我不却知用什么语言来描写两只狼眼神犀利地碰撞在一起,我只好趴在桌上,咬着笔;无意中眼睛一瞟,看到了被我压在鱼缸下的《狼王梦》一书,我兴高采烈地从鱼缸下抽出那本书,看了看,里面果然有描写眼神的句子,我很兴奋地学会了,运用在我创作的《狼王的较量》中。现在,自从我看过《双世宠妃》后,我下定决心要写一部穿越剧,于是有了我正在创作的《尘落·狐心·定梦情》等一系列小说。

为了实现我的作家梦,我正在多写文章,多创作一些小说。先把他们拿去投稿,看看能不能被选上,如果能,我会更加努力的创作;如果不能,我准备去拜访著名童话作家——杨红樱,我要向她请教,童书究竟是什么,怎么写成让孩子们喜欢……

现在,我已经创作了许多小说,每次读它们的时候都很快乐,而这些快乐,都是拿起笔的瞬间所带来的,那一瞬间定格了我一辈子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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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作家的眼睛

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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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托尔金初略小说领域之时,母亲看到他,总是无奈地摇摇头,总感觉自己是家庭里多出来的人,而且稿子也发表不了,他不相信自己所看到的,而是遵循自己内心的眼睛。努力发愤,乐观面对这些挫折,当朋友问他;“创作的如何?”他说;“第一年,我投了十三篇稿一篇没有回应,第二年,我投了八篇稿,也是一篇没有回应,而如今,我打算再投六篇“。朋友轻蔑的眼神告诉了他,你这是失败20多次。他从朋友的眼神看到鄙视,不,他要相信自己内心的眼睛,他相信从有一天他的小说会畅销,就这样,有一天,他的2篇稿子被编辑所看到,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他相信自己内心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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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七月与安生小说简介

全文共 6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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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生,原生家庭破碎冰冷,学业很差,性格桀骜、敏锐、叛逆,被公认为是“不健康的颓废”,而七月,原生家庭温暖幸福,学业优异,性格平和、宁静、宽厚,被公认为是“温良恭俭让的乖乖女”。但两个生活和性情迥异的少女却互相吸引,情深意长。

然而,安生默默爱上了七月的男朋友家明,因为家明温厚、淳朴,“能够让所有的喧嚣都失去声音”,家明虽然喜欢七月的温柔贤惠,却也被安生的特立独行所吸引。因为她俩仿佛是彼此的影子,让他看不分明。

很多时候,不是我们没有是非善恶观,只是爱永远是道难题,失去分寸太容易。一场异地相逢使独居的家明与流浪的安生走在了一起。七月得知真相后,在痛苦中狠狠打了安生一耳光。

然而,即使深深受伤,七月仍然看到安生的孤寂与家明的内疚,于是,因着内心深处的怜悯,她原谅了安生,也原谅了家明。此后,当安生带着身孕走投无路之际,七月主动收留并悉心照顾安生,而安生最后在难产中带着深深的负罪感死去。

七月和家明结婚后则收养了安生的孩子。七月在梦中会经常怀念安生——那个穿着花瓣一样的白裙子,坐在操场大樟树最高处,寂寥地看着远方铁轨流泪的小女孩子。

其实,这种“闺蜜爱上同一个男孩”情感纠葛的叙事模式在一些女作家的小说中并不少见。我个人觉得写得最出彩的,当属徐晓斌的小说《迷幻花园》和李碧华的小说《青蛇》,都以冷峻批判之姿,将友情中的争竞与算计,爱情中的残酷与执迷呈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读完后对世间情谊不寒而栗。

但与之相比,安妮宝贝的叙事视角则柔细而温暖,且充满对人物软弱处的悲悯与救赎意识,令我深深感动。多年后,安妮宝贝自己在微博中回忆说:“原著中的七月,不断在承担和接受,她有坚定的灵魂。安生与之相比,漂泊、逃避,是脆弱而透明的灵魂。最后安生死去,她的叛逆不容于世。七月存活,代表一种拯救。这是关于一个人的灵魂中两个面彼此对抗与和解的故事。回头看,那一切是过往。是你与我走过的曾经。

是的,那的确是我走过的曾经。在21岁读小说《七月与安生》,会觉得七月象征家与烟火,而安生象征诗与远方,于我却是两难选择;会在七月身上看到梅兰妮,而在安生身上看到郝思嘉;也会觉得自己时而像走在路上虚无而孤寂的安生,也时而像等在家中笃定而温情的七月,时而是内心里的安生望着七月,时而是内心里的七月望着安生。

也许,在青春时代,每个文艺女生心中,都有一个七月,也有一个安生,她们彼此倾听,彼此对话,彼此对峙,彼此凝视。

七月与安生,互换成了对方?

16年后,人到中年的我终于等到了电影。

电影画风唯美干净,情节也精巧迷离,不过,我个人觉得,电影更接地气,而小说则更飘逸空灵,有一种灵魂深处的哀伤。难怪有人说,原著是少女看青春,电影是成人看青春。

最触动我的却是电影中人物性格的深化,安生不再是小说中那个孤傲冷峻、动荡不安、具有攻击人格的女孩,而七月也不再是小说中那个柔慈怜悯,先人后己、全是圣母情怀的女孩。

或者说,七月和安生的关系不再是小说中家园守望的母亲与异域放逐的女儿的不对称关系,而是懵懂成长过程中一个女孩和另一个女孩之间的对等关系。而这一视角正好呈现出人性更多的复杂面和真实面,也为成长这一主题提供更深度观照与聆听的可能。

综观不少影评,解读还停留在“常规与自由”、“安定与漂泊”、“独身与婚姻”等女性不同生活方式的思辨上。仿佛促成七月和安生之所以从对抗走向和解,是她俩终于互换生活方式成为了对方——因为安生停止漂泊生活后选择结婚嫁人,终于得到踏实平稳的幸福,因为七月放弃安逸环境后选择浪迹天涯,终于得到自由轻灵的幸福。

这种评论过于美化了外在的生活方式本身,而忽略了人内心的突破才是根本——毕竟,每一种生活方式都有其利弊。家与烟火的生活,有其踏实平稳的一面,也有其固步自封的一面,诗与远方的生活,有其自由轻灵的一面,也有其颠沛流离的一面。

一个人的内心若没有通透澄明,即使去了远方,也未必活得海阔天空,即使结了婚有了家,也未必活得气定神闲;同样,人的内心足够宽广丰盈,即使没去过远方,也会在寻常风景中乐山乐水,即使没有结婚没有成家,也会安于一个人的独处时光。

在影片前半段,安生更多被呈现的是漂泊生活中颠沛流离的一面,七月更多被呈现的是稳定生活中固步自封的一面,而在影片后半段,安生更多被呈现的是稳定生活中踏实平稳的一面,七月更多被呈现的是漂泊生活中自由轻灵的的一面,不知是不是导演有意为之,所以,我个人觉得,安生从未变成之前的七月,七月也从未变成之前的安生,她们只是在努力变成未来更好的自己。

七月:自以为义的拆毁与重建

七月曾是那么掏心掏肺的对待安生。

13岁开始,一起洗澡,一起睡觉,一起养小松鼠,一起谈论少女情怀的小秘密。

直到有一天,她在山上看到男友家明试图拉住安生的手。但她故意装出天真浪漫一无所知的表情。因为她笃定家明是自己的。

为了成全七月与家明,安生为了避嫌毅然选择离开。站台上,七月送别火车车窗口渐渐离去的安生。两人都是依依不舍,安生最后哽咽着说:“七月,如果你让我留下,我就留下。”

尽管七月流着泪,但并没有挽留。因为她留意到家明的家传玉坠被安生戴在脖子上。七月知道,安生如果留下,会威胁到自己和家明的“爱情”。她有嫉妒,有恐惧,做不到放手与豁达。

回家后,她意识到一件事:她长大了,不再像少年时代那样掏心掏肺的爱安生。逼视到内心中的自保、设防、虚弱,使得18岁的她又内疚地哭了好久。

然而,再过了几年,23岁,当家明北上告别她而去,安生南下投奔她而来,她不再内疚,甚至在漂泊无定流离失所的安生面前不知不觉显出自己的优越感:是啊,她学历比安生高,职业比安生体面,收入比安生优渥,外表比安生漂亮,原生家庭比安生幸福,生活方式比安生正常……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当安生大大咧咧地说起流浪时骗吃骗喝的把戏时,七月却觉得很丢脸。她自以为义地鄙夷安生:“你怎么就这么贱?”之后,又含沙射影地讽刺安生:“为什么你每次给我写信,最后一句都时问候家明?”两人第一次争执起来,七月气冲冲回到酒店,安生则默默离开。友情开始出现裂痕。

又过了几年,26岁,七月发现苦苦等待的家明还是选择和安生在一起后,拿着花洒朝着安生怒吼:“你一无所有,没人愿意和你做朋友,除了我!家明才不会喜欢你这种风格!”她所有的苦毒、傲慢、愤怒、阴郁在瞬间爆发,突然令我想起浪子回头故事中大儿子对小儿子的冷嘲热讽………

直到有一天,七月突然醒悟到,爱不是强求,而是放手,放下掌控欲、放下外在看得见的安全感,放下做迎合世人期待值的乖乖女,也许自己内心能够活得更放松。

她本以为的未来就在那个从不曾离开的小镇,做一份稳定但未必要深爱的工作,找一个合适但未必要深爱的男子,结婚生子,直到终老。

但现在,她能够平静地对家明说:“我无法忍受和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过一辈子。”就这样,她辞了工作,也放弃了家明。也许,她并不是那么深的爱着他,只是想证明他爱她,只是想证明自己不会输,只是活在主流价值观的寄望、期许和设定中而已。

其实,摆脱父母的寄望、社会的期许和自身的设定,是很艰难的,但七月愿意走出第一步,她不仅开始学习对爱情不强求,也开始学习对友情不傲慢。离开家乡后,七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住安生曾经住过的旅馆,她尝试去理解安生,体会安生,也发现站在甲板上时,自己其实也喜欢摇晃和飘荡的感觉。

她慢慢成长为一个勇敢、宽广、谦和、不再患得患失,并真正能给予爱的能力的自己。

安生:在漂泊中给出爱

在好朋友的世界,很多是可以分享的,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睡觉、一起读书,但似乎唯有一样事情无法分享,那就是爱上同一个男孩。这似乎是一个很纠结的伦理困境。

安生表面洒脱不羁,桀骜不驯,但内心其实是重情重义的女孩,她并不像很多青春片中喜欢上闺蜜男友的女孩那样,高调标榜:“只要没结婚,大家都是自由人,完全可以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当她发现家明对自己的情愫,也意识到自己对家明的情愫后,立刻采取刻意回避的态度。所以,在影片细节中处处可以看到,安生单独面对家明时,表情总是漫不经心的,语言总是划清界限的,“七月在等你回去呢!”“我最近交了新的男朋友!”安生那种大大咧咧的,潇潇洒洒的,满不在乎的微笑,让人看得心疼。

然而,她必须这样,因为家明是七月先喜欢上的男孩子,她要好好保护七月不受任何人的伤害——包括来自家明的伤害,更包括来自自己的伤害。

于是,她选择了离开小城,离开七月和家明,离开了一份温暖的友情和一份朦胧的爱情。在她看来,放逐自己,成全他们,让友情不至撕裂,让爱情不要萌芽,是最好的选择。

“七月,在家明和你之间,如果非要做选择,我自然会选择你。”

然而,当她重新回来,感受到七月变了,那种居高临下和小心设防的优越感。最后,七月当着众人嘲讽道:“你这些年在外闯荡,都是靠男人骗吃骗喝吗?你就那么贱?”安生彻底受伤了。

友情出现深深的裂痕,安生再次离开了七月。此后,际遇的不顺,加上家明的援助,这一次,她到底没有克制住自己压抑的情感,终究和家明走到了一起。

影片并没有展现她与家明相恋这段时间的心态,有没有对七月的罪疚感——那种第三者插足的挣扎和懊悔,也许会有吧,但更多的可能是她自身长期漂泊状态的软弱与疲倦,无力去成全更高的伦理标准。那时的她,只想有一个陪伴她渡过难关的男子。

终于,影片中最残酷的一幕发生了。七月发现男友和最好朋友在一起后,备受打击,对着安生大吼大叫,歇斯底里。

但即使,这一幕的残酷中依然也看到温情,七月发泄完怒火后,随即又懊恼地蹲下去,抱住安生哭:“安生,我们为什么会这样?”

而安生也抱住了七月,紧紧的,充满泪水的。

爱恨恩怨的交织,演绎得生动而缠绵。

最后,安生建议家明回到七月身旁,而自己,却嫁给了另一个对她很好的男人。在她看来,这是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和谁不都是过一辈子?

安生从小缺乏爱,没有家。所以,她渴望爱,也渴望家。就像潘美辰的《我想有个家》所唱的那样。但渴望归渴望,现实归现实,她看得很清醒——

似乎,七月爱她,但七月对她的爱是有保留的,遇到利害关系会放弃的;那一天,当她在列车上对流泪的七月说:“七月,如果你让我留下,我就留下。” 或许她隐约期待听到七月的颔首。但七月只是沉默。

似乎,家明爱她,但家明对她的爱也是软弱的,遇到重大选择究竟是茫然无措没有主见的;那一天,当她在操场上对奔跑的家明说:“你不能一直跑,终于要有停下来的一天。”或许她隐约期待听到家明的承诺,但家明只是沉默。

但她还是选择了原谅人性的软弱,正如她知道自己也曾有软弱一样。原谅之后,是给予,是担当,是付出。

当七月走投无路找到她后,安生给出的是拥抱、接纳、家的温暖,以及少年时代最熟悉的那一句:“七月,躺在我臂弯里吧。”

当七月难产死去后,安生始终没有告诉家明七月死亡的真相,以免加重家明的负疚感。

最后,安生以七月的笔名,把七月写进小说,让七月在小说中自由自在的走着,笑着,海阔天空着……作为自己最独特的怀念。

我和兰:分道扬镳十几年后,彼此饶恕

很多女性观众看完电影,都难免想起自己少女时代某些刻骨铭心的友情。

或许那段友情中没有与闺蜜同时爱上一个男孩的尴尬与痛苦,但一定会有欢笑、眼泪、痛楚、误会、猜疑、争执、饶恕、和解。我也不例外。

我生命中第一个最要好的女友叫兰,我的同班同学。

那时,我大约11岁,就像安生一样,总是从冰冷压抑的家里逃跑出来,到兰温暖自在的家里,一呆就是一天。而兰的父母总是表情宽厚,面带微笑地冲我打招呼,给我们做饭吃,就像影片里七月的父母一样。

我们在小房间里一起看同一本书,一起睡同一张床,一起迷恋大观园中的诗情画意,一起尝试办一份文艺手抄小报,一起谈论将来长大后的梦想。

我对她说:我将来会去很远的远方,会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但不要结婚,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她对我说:不结婚怎么行啊,一个人太孤单了!

“那我们俩在一起过好了。”于是,两人咯咯咯的笑成一团,

有那么多点点滴滴的美好回忆。然而,没想到,突然有一天,我俩发生了争执,起因是我无意中看了她的日记。在缺乏界限感的我看来,两人那么那么要好,什么东西都应该是可以分享的,然而,兰却坚持认为日记是最私密的东西,不可以分享给我。

兰沉下脸来,要求我道歉。我性格勇敢顽强、大大咧咧,但比较粗枝大叶,情感不够细腻。虽然道歉了,但依然觉得她有些小题大做,兰性格敏感细腻,对我这种满不在乎的道歉感到非常愤怒。最后,两个小姑娘,谁都不理谁。

那天是她的生日,结果不欢而散。我走的时候故意发狠地说:“我再也不来你这里了。”她也发狠地说:“不来就不来。你可不要以后又反悔。”

我那脆弱而强大的自尊心受伤,发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和兰彻底一刀两断。我还记得离开她家那天的黄昏,独自走在大街上,微微下起了小雨,流着自怜自怨的眼泪,伤感而迷离。那是1994年。

从此,我再也没有踏进她家门半步;从此,两人在学校见到也如同陌路;从此,这一分道扬镳就是14年。

2003年我信了主,常常想起这些年人生路上都对谁有过亏欠,第一个想起的就是兰,特别想和她郑重其事的道歉,并表达对她的牵挂与感激。然而,却不知她现在何处,现况安否?

奇妙的是,主垂听我的祷告,2008年,她突然在我博客上留言,说这么多年,她一直在找我;后来,意外搜索到我写的信仰见证,而其中的一段话深深触动了她,再后来,她也因为上帝的奇妙带领,信了主,受了洗。

我惊喜交加,连忙向她道歉,而她说:“未联系你之前,心中那份未被你知道的深深歉意及或许没有被面对的怯怯恨意始终在心中,多年不散,信主不久,我一次做梦,我们相逢在峡谷,我向你道歉,然后你冷冷拒绝了。我伤心不已,直至醒来。我特别感谢上帝,若不是他的爱给到我安全感,我这生可能都没有办法来跟你联系 ,也无从有被释放的机会。虽然我前半生有惊涛骇浪般的苦难。但回首,我却又看到自己有如此多的幸运……”

少女时代的种种嫌隙在坦诚、道歉与宽恕中灰飞烟灭。炼净的却是在基督里更深的故人情谊。就像七月和安生一样。

我们俩重新成为交流最深的朋友,一如当初。我们回忆各自的原生家庭故事,回忆各自在应试教育中所经历的阴霾,回忆各自这些年不同的人生际遇与心路历程,回忆信仰给自己带来的各层面改变……

不仅回忆过往,也分享当下。她参加黄维仁博士“亲密之旅”的课程后,会不遗余力地推荐我;我有了什么传福音的奇特经历后,也会激情澎湃地告诉她;她在主内书店举办读书会后会把感想发给我;我则把我在深圳的福音朋友介绍和托付给她,她总是愿意花时间和心思在他们身上。更会倾听彼此的软弱与创伤。甚至我难以和丈夫交流的某些话题,梅总是最忠实的倾听者、关心者、代祷者。在温柔谦卑这点上,她远远胜过我。

回首,从2009年到至今又是7年,虽然她在深圳,我在北京,但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好的友情总是在互补和互动中成长……

兰身体一直不太好,记得一次,她发邮件给我:“……我想,我会先于你走。多年来的情绪折磨,已经给我身体留下诸多隐患,也在近年来,逐步呈现。但我内心恐惧之外,更多时候是平静。包括我曾担心不能为父母养老的痛苦,现在也放下了。人生没有什么苦难是不能承受的……”

“我会先于你走”这几个字眼让我重重地震了好久,却久久说不出话来。

前几天,我将小说《七月与安生》大力推荐给她,她看哭了;我又将电影《七月与安生》大力推荐给她,她又看哭了。

情于故人重,迹共少年疏。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

而在你的故事中,谁是七月,谁又是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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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夏至未至》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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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2005夏至未至》,这是由80后作家郭敬明于2006年推出的一本青春类小说。

故事开始于一个虚构的城市浅川,一个深北方长满高大香樟的城市。几个年轻的人开始自己的高中生活,一切都似乎格外的平静和缓慢,带着夏日特有的让人昏昏欲睡的叙述情绪,仿佛夏日午后浓烈如同泼墨的阳光一样。故事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开始。

而接下来,最为平凡的几个高中生开始有了各自的人生路程,陆之昂的母亲因为癌症去世,深刻地改变了他的性格,而傅小司因为参加津川美术大赛一举成名,成为全中国都有小有名气的插画家。之后那些曾经在一起的年轻人因为毕业而分离,立夏和傅小司去北京继续念书,陆之昂去了日本,而七七去了上海。而从小孤独的遇见,放弃了自己在浅川的一段与青田的美好感情而单独去了北京,开始为实现自己的歌唱的梦想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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