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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我的小伙伴的作文作文3篇 作文怎么写【最新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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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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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他的名字叫做刘恒,他长的又胖又矮,大家都称他为“小胖”,眼睫毛挺长的,眉毛也很浓很密。头发很长,脸型是圆的,活像一个快乐的“小天使”。

他身上有许多的优点,老师还夸他能干,能吃,能说的三好学生,刘恒吃饭能吃多少拿多少,从不浪费粮食,老师还让我们学习他这种节约粮食的好习惯;他每天都按时睡觉,按时起床,晚上一打熄灯铃他就躺在床上睡觉,他不管别人怎么大闹,他也按时睡觉;他每天按时洗漱,大家都夸他:“真干净!”;每次下课,他都找我来玩“拍掌”,也一起上厕所,他每次和我去厕所的时候,我们就慢慢地走,说说话,他也给我讲有趣的的《假面骑士OOO》,我也听得很起劲。

刘恒的学习成绩很不错,他的作文常常得到老师的好评,至今我们班的学习园地上还有他的作品呢,他的学习成绩很值得我学习,又一次,我们老师让我们写很多很多的作业,别人都玩去了,我给刘恒说;“小胖儿,我们出去玩吧。”只听刘恒说;“不,我还要写作业。”说着便趴在桌子上写起作业来,我见了,我也开始写了。他的这种精神令我至今难忘。那一节课,老师问我们谁写完了?都给我站起来。我和刘恒站了起来,我环视了一下了四周,只有我和刘恒站起来了。老师当着同学们的面表扬了我们。

刘恒学习方面不仅优秀,而且绘画方面也很棒。一次,我们“学习园地”需要一幅精美的图画,于是,刘恒毫不犹豫的举起了手。下课,他举起自己的笔,勾勒了一个轮廓,当他还没有涂彩色的时候,同学们就开始议论纷纷,其中的一个同学说:“这是什么画啊明明是乱画的。”说完,教室里哄堂大笑,我看恒锦很伤心,我很难过,但是,刘恒并没有理同学们,只是不以为然的继续画画。第二天,那张图画涂上了颜料,大家都称:“绝,绝,绝!”我看刘恒开心了,我也开心了。上课了,老师把刘恒的画贴在我们班的“学习园地”,从原来乏味无趣的园地,变成了五彩缤纷,色彩斑斓的花园。

我的伙伴刘恒,他生活方面,学习方面,才艺方面都非常好,我要学习刘恒,把自己的缺点全部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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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和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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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的邻居王妹妹今年6岁。长着一张白白胖胖的大圆脸,一条线似的小眼睛总像没睡醒一样眯缝着。扁平的鼻子下樱桃般红润的小嘴额外可爱。可,却是出了名的胆小,她是我童年时期很要好的伙伴,我们经常一起玩耍,我对此可是深有体会。

一天上午,我和王妹妹在草丛中摘野花,太阳暖融融的照在身上可真舒服,我索性躺在了轻柔的绿毯上。正当此时,一声刺耳的尖叫声“啊!”把我惊的立刻弹了起来。怎么回事?只见王妹妹像看到怪物一样,死死地盯着我身边的花朵。眼睛足足睁到了平时的两倍大,身体不停地轻微颤抖。“姐姐,你身边的花上有虫子!”她的话几乎是嘶声大喊着说出来的,还带着哭腔,像是暴露在老鹰爪下的雏鸡。我见了赶忙跑过去安慰她,一边又拿起花仔细寻找,终于在一片细小的花瓣上发现了芝麻大的小虫。可她一见却是止不住的嚎啕大哭起来“呜——虫子,呜——,呜——。”任我怎么连说带哄也一点都停不下来。依旧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哭地可怜,好像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和惊吓。哭了许久,我拿她没办法,只好送她回家。我一个人回到草地后,无论从哪一个角度,哪一种方式都看不出这只小虫有什么可怕之处,是我近视的缘故么?

这个王妹妹虽然胆小,可若是上了那刨根问底的好学劲还真是谁也抵挡不住呢。一个寒冬的早晨,她一大早便来我家玩,看到窗外下起了雪,就马上放下手头的玩具,跑到窗边,望着纷飞的大雪,“姐姐,为什么会下雪啊?”她好奇地问,我便讲了大概因由,而她却不肯放过,总是问个不停。姐姐这个为什么,姐姐那个为什么?我被问的无言以对,她仍死死缠着不放,我只好百度一下之后再仔细讲给她。足足一个下午就这样度过了。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王妹妹,一个时而胆小如鼠时而好学好问的女孩。一个天真可爱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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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小伙伴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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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上美术课,我忘记带彩纸和水彩笔了,只好眼巴巴看着别的同学兴奋地做着。这里,许泽坤同学跑过来,问我“你是不是忘记带彩纸和水彩笔了?”我难过地点了点头,她连忙跑回去,主动地拿来一合水彩笔和一包彩纸,说“你快用吧,我正好多带了一份”我感激地说了声谢谢。用了这份彩纸和水彩笔,我顺利地完成了我的手工作品。

每当我看到那份手工制作,我都会不由自主地想到许泽坤同学,因为那份作品上凝聚着她那颗助人为乐的心。

她不但乐于助人,而且还相当勇敢,敢于批评他人的不良行为,及时向老师举报不良现象,是老师的好助手。

有一次课间,名副其实的捣蛋虫王冲用他的“机关枪”一下子把教室的窗户玻璃打碎了,我们都眼睁睁看着他损坏公物,一点办法都没有,因为大家都知道,如果你胆敢前去阻拦,或向老师告诉他的一点错误,他就会跟你“拼”了,许泽坤同学不怕,上课时,她毫不犹豫地告诉了老师,老师点了点头,着实地教训了王冲一顿,还当场夸奖了她。

我的小伙伴许泽坤就是这样一个乐于助人,而且勇敢、敢于向老师举报不良现象的好同学,我为有这样的一个小伙伴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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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小伙伴杨杰作文200字

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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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内蒙认识了一个小伙伴,他叫杨杰,今天13岁,他个子比我高半头,眼睛很大,脸上有两个小酒窝,嘴里还长着两个大牙,他喜欢穿肥裤子,自己却廋廋的像三毛。

他很调皮,爱动。我们经常玩枪战、捉人、打土战等游戏,用土打人的脸、手全是土,成了一个丑八怪,我们哈哈大笑,那时的我们好快乐。

他总是喜欢动别人家的东西。有一次他把房东爷爷家的摩托撬起来了,他一进姨姨家,就玩人家的手机,动人家的电视,人家说他,他也不听。

不过他也很善良,我们来到这儿,喝不惯井水,杨杰就说他家的水甜,马上给我们打来一壶水,让我们天天到他家打水。

尽管有时我们也争吵,但我们还是好朋友,他给我的异地生活带来了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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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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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所有小学生一样,有一个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杨雨馨。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发现我们学校每个班级都会有一个同样的现象:一下课,大家就三五成群的分散开了,只去找自己在班上的好朋友,只要没什么要找别人的事,就直奔自己伙伴,有什么事也只找好朋友。

我五年级时和雨馨在同一班,那时候我们一天到晚都粘在一起,如连体婴儿一样。她坐在我前面,我们之间的友谊要是没有这“先天”条件,这友谊的桥梁或许也不会是由雨馨和我架起。她以前住在我家旁边,只是我们一直没见过对方。

我们第一次相见是在学校枫树下,那时枫叶正红,地上也零零星星地摆着许多枫叶,被太阳晒得干干的,脚一踩上去,就会发出“沙,沙”的脆生生的声音,如一曲悠悠的小令,常常使我陶醉其中。我背着书包,在枫叶上悠闲地踏来踏去,嘴里哼着流行歌曲,等待家长来接我回家。忽然,枫叶的声音变成了二重唱,怎么回事?

我想:都放学了怎么还有人在这儿?难道他的家长也是在这儿接他的?我把头探过去,呀!是个女孩。看着娇小玲珑,长长的头发在脑后扎成一束马尾,大大的眼睛里有泪正欲滴下来。我走过去,不知道为什么,傻傻地抽出一张纸巾,递给她。她抬起头,我才看清她的脸,眉清目秀的,明眸善睐,玉齿珠唇,给我一种冰清玉洁、小家碧玉的感觉。她牵强地扬起嘴角,向我点点头,带着又尖又细的嗓音轻飘飘地说了一句:“谢谢!”伸手接住纸巾。我情不自禁地走过去,轻轻地拍拍她的背,一边吐出让我自己都吃惊的话:"哭出来吧!会好受些,我做你的倾诉者。”她吞吞吐吐、断断续续地向我倾诉,在她的话中,我知道了她叫杨雨馨,因为她和她的朋友不喜欢的人说话,她的朋友就不想理她了,所以雨馨才想哭。

我静静地听,听完后,我带着酸酸的鼻音,说了个笑话逗她,看她破涕为笑的样子,我心里也松了松,我对她说:“我们也可以做朋友啊!朋友不一定要在同一年级的。我快上五年级了,你应该快上四年级了吧?”雨馨迟疑了一会儿,一边狂笑一边说:“我也快上五年级了,你把我看得太小了吧!”我也大笑。

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我们第一个共同的经历。为我们的友谊搭上了第一块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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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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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到这个题目,一定会想到我在班里或在外面有个很好的小伙伴吧?其实不然,我的伙伴不是人,而是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狗。大家一定会感到奇怪,狗怎么会是我的小伙伴呢?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小伙伴吧。

前年我二年级暑假期间的一天,我和妈妈吃完晚饭,想出去走走,便来到了台东步行街,这里是附近一个比较繁华的地段,出来散步兼购物的人比较多,物品也是琳琅满目,有衣服、鞋、玩具、装饰品……等,真像来到了物品博览会啊!!!

我和妈妈走着走着,突然听到了小狗的叫声,我便顺着小狗的叫声走了过去,“哇,好多可爱的小狗啊!”其中我也认识几只,尖尖嘴的是博美、有着像卷发的是贵妇、还有皱皱脸的是沙皮……这时妈妈对我说:“明明,你肯定想养一只吧?”我点了点头。妈妈又说:“喜欢就随便挑一只吧!”由于我们当时没打算买东西,所以带的钱也不多,于是我就挑了一只胖乎乎的小狗。回家一看,“真可爱啊,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绒球。“我的眼光果然不错!”我呐喊道。我马上叫妈妈过来,对她说:“妈妈,我们既然买了它,就给它起个好听的名字吧?”妈妈说:“这只小狗是你挑的,所以名字你来起!”我又说:“我们吹的泡泡圆圆地、鼓鼓的,而小狗的身体也是圆圆的、鼓鼓的,所以我们以后叫他泡泡吧?”妈妈说:“好,真名字好听,就这么定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泡泡由原来的小绒球变成了美丽动人的“大姑娘”了。看到它的成长我很高兴。

周末的一天阳光明媚,我和妈妈领着泡泡去了附近的海泊桥公园。出门它便高兴地跑起来,看着它走起路来屁股一扭一扭的样子,像个“窈窕淑女”,可爱极了。

泡泡有一双水灵灵的小眼睛,长着可爱的小脸蛋,嘴巴外露着它那洁白的小牙齿,真是一个典型的“地包天”,特别逗。

我和妈妈领着泡泡来到了公园里,绿油油的草坪,其间点缀着白的、红的、黄的小花好看极了。小河在阳光的映照下金光闪烁、波光粼粼。偶尔有几只海鸥或喜鹊在河里喝水觅食。岸边有许多放风筝的老爷爷,他们放出手中长长的丝线,风筝便在天空中翻飞,有“燕子”、“蜈蚣”、“金鱼”、“老鹰”还有我最喜欢的“喜洋洋”,在空中眨着眼睛,发出啪啦啪啦的声音,好像在说:你好,看我飞得多高啊!

走过石桥,妈妈对我说:“明明,你去玩会吧吧,妈妈想歇会。”我说:“哦,知道了。”可是玩了一会,感觉无聊,我就去找妈妈对她说:“妈妈,我自己玩很无聊,你打电话给袁子航让他出来和我一起玩吧?”妈妈说:“不行,个人有个人的事,不能随便约人家一起玩。”我失望的走开,自己一个人坐在石凳上,想静一静,没想到泡泡一下就扑到了我的腿上,然后跑到一边,我知道了它的意思:肯定是想让我开心和他一起玩吧。我也学着它的样子跑了起来,你追我赶,玩的可欢了。哈哈,我又多了一个好朋友呢!而且是个活泼可爱的朋友。

我们玩了很长时间,泡泡累得伸着舌头直喘粗气,我也觉得累了。妈妈说:“都快到晚上了,明天再玩,回家吧?”“好,明天再带泡泡一起来!!”我高兴地说道。泡泡也“汪”的叫了一声。好像能听懂我们说话呢!

泡泡是我最好的伙伴,看了这些,大家是不是也很喜欢这个小伙伴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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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小伙伴的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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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邻居家的小弟弟名叫乐乐,他已经两岁了,是个非常可爱的小男孩儿。一双大大的眼睛,嘴巴特别甜,见谁都会问好,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他。他也很狡猾、“欺善怕恶”、而且十分的好吃。

在一个凉爽的下午,我和妈妈正在吃板栗,乐乐走了进来,一看到我们有东西吃,就垂涎三尺,亲切地说:“大妈,我要吃你们家的板栗。”说完就伸出他那脏兮兮的手去抓板栗。我把他的手推回去说:“不给”。“哼!大妈真小气,哥哥也小气。”乐乐撅着嘴巴边说边走了。可没过一会儿,他又来了,他讨好似的说:“大妈,能给一点板栗吗?”妈妈想起乐乐上午撕了我的书,就笑着说:“你上午把哥哥的书撕了,如果想吃就跟哥哥道歉,好不好?。”乐乐爽快地回答:“好”。我想:要不是有东西吃他才不会跟我道歉呢?果然只见乐乐哈腰点头,嘴里还不停地念叼:“道歉有东西吃的,道歉有东西吃的……”看着他那可爱的样子,我们捧腹大笑。小乐乐就得意起来,伸出手向我们要东西吃,嘴巴还甜得像蜜一样地说:“大妈好,哥哥好!”看着他那可爱的样子 ,我们都不忍心再逗他,赶紧抓了一把板栗给他。小乐乐接过板栗就一溜烟地跑了。

我邻居家的小弟弟就是这样一个淘气、狡猾而又可爱的人。谁见了他都会被他惹得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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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小伙伴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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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着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她,有着两道清秀的眉毛;她,高挺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紫色边框的眼镜;她,还有这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她就是我的小伙伴虫虫。

我的这个小伙伴活泼有余、顽皮十分。有一次我们两家人去旅行,因为要在火车上过夜,所以买的是卧铺。这是我们第一次在火车上过夜。当我们找到车厢和铺位铺位时,虫虫立刻两眼放光,踢掉鞋就往铺上爬,像一只机灵的猴子。可怜的鞋一只倒扣在地上,一只已经被她踢到下铺底下了。我们俩一个在左边上铺,另一个在右边中铺。虫虫一会儿从中铺爬到上铺,一会儿在两个中铺之间荡秋千,像一只在树林间上串下跳的顽皮猴子。

当我正想静下心来看书时,一只“臭脚”突然从上铺从垂了下来,我本能地躲开。等我反应过来,便“怒气冲冲”地朝上铺喊了一句“喂,虫虫,拿开你的臭脚。”虫虫发出一阵得意的笑声,笑声透着一股“幸灾乐祸”的味道,那只“臭脚”依然在我面前肆无忌惮地晃来晃去。我灵机一动,一把抓住那只“臭脚”,用手指挠了挠脚心,虫虫笑得更厉害了,上气不接下气的。我装作恶狠狠地说:“还敢不敢?”“不了不了!”虫虫连忙求饶。我这才放开她的“臭脚”。

可是我低估她的调皮了。瞬间,又一只“臭脚”以光速朝我袭来,我慌忙用书挡住。回过神来的我也开始以牙还牙了。我用脚往上铺蹬去,虫虫敏捷躲开,我们四只脚就这样“刀来剑往”,床铺禁不住发出“咯吱咯吱”的抗议声。过了一会儿,我们玩累了,笑够了,这才乖乖看起书来。

虫虫还是个很关心闲事的女孩。一天,我们一起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她叽叽喳喳说着她们班里闲闻趣事,说得眉飞色舞,手舞足蹈。我无语地看着她,心想;虫虫怎么知道这么多事情?难道她在班里很受大家欢迎?

这就是我最要好的小伙伴——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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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介绍你的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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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伙伴,标准的瓜子脸,一头浓密的黑发,两只浓眉大眼,再加上一副黑色的眼镜,看起来很有学问的样子,他就是我的好朋友刘阳。

前几天,风和日丽,阳光明媚,万里无云,一年一度的学校运动会在区体育场拉开序幕。同学们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了看台上。我既高兴又紧张又兴奋,因为我马上要参加400米竞赛了。

“请六年级参加400米的同学到主席台集合”,听着广播中的通知,我知道终于到我大展身手的时候了。我心想,400米是我最擅长的项目,只要发挥正常就一定可以取得前三名。我在心里默默给自己加油打气,同我一起参加的还有刘阳。他比我跑得慢,但它同样不容小觑。我们在一起在起跑线做准备活动。

“砰!”只听一声枪响划破了长空,顿时我的杂念飞到了九霄云外,奋力地迈开大步奔跑起来。在一开始的时候我稳居第二名,落下第三名好远,但我定睛一看,第一名竟是刘洋,他怎么可能跑第一名?不行,我一定要超过他,不然会被同学们笑话的。比赛进入了白热化阶段,其他选手都渐渐没有了体力,而我却暗暗自喜。哼,我还留着体力呢,我一定要超过刘洋取得第一名。

正当我想加速时,脚底下突然拌蒜,我诶呦大叫一声,重重地摔在了跑道上。看台上的观众发出一片惊叹,我感到尴尬极了,脸涨得跟苹果一样红。正当我想挣扎起来时,只见一双温暖的手把我搀扶起来,我抬头一看,正是刘阳。他对我说:“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我被他搀着,一瘸一拐撤出了跑道。这时,第三名已经冲到了我们面前,一眨眼到了终点。我握着刘洋的手,那不争气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涌出眼眶。刘洋为了看看我有没有受伤,失去了几乎到手的第一名,这是多么伟大的友谊呀。赛场上想起了热烈的掌声,刘洋笑着安慰我说:“朋友比第一更重要”!

这就是刘阳,我的好兄弟,我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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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捉蚱蜢的小伙伴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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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有个同学非常喜欢捉昆虫,又非常喜欢昆虫,他叫谢思铭。在午托班和我睡同一个床,整天带一些有死有活的昆虫来,其中他最喜欢的就是蚱蜢。他不讲卫生,脚脏脏的,捉昆虫时总是把鞋子脱下来,捉完又不洗脚。

谢思铭捉昆虫的姿势很惹人大笑,最好笑的就是他捉蚱蜢的姿势了。有一天中午,我和谢思铭一起回午托班。我们一边说话一边走。我们正说着,突然从草丛里蹦出一只绿色的蚱蜢,谢思铭赶紧跑过去。一看,好家伙,真大呀!他急忙蹲下来,举手就拍,忽然,狡猾的蚱蜢跑了,他紧追不舍,嘴里还自言自语的说:“看你这蚱蜢往哪逃,看你这蚱蜢往哪逃!”连拍了几次,都没逮着。我了却哈哈大笑。后来,谢思铭索性脱下鞋子,悄悄地向蚱蜢走去,离蚱蜢越来越进,他举起鞋子照准蚱蜢砸去,等它发觉,也晚了。嘿!这回它可跑不了啦!只听见“啪”的一声,蚱蜢被砸成了“肉饼”,真是可惜呀!“哈哈……”我又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我的小伙伴谢思铭真是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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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小伙伴作文300字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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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幼儿园的好伙伴,叫刘言希。她有一头乌黑的短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灵巧的鼻子,一张好看的小嘴巴,只是说起话来稍微有点结巴。她和我住在一个小区,加上在幼儿园又是一个班,所以一起玩的机会很多,渐渐地成了最要好的小伙伴

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我做一个手工小笔筐,可我偏偏忘了带彩色卡纸。正在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时,刘言希悄悄对我说:“你是不是忘带卡纸了?”我点了点头。她很大方地从自己的小桌上拿了几张黄色和粉色卡纸递给我,帮我渡过了难关。事后,我开心地对刘言希说:“谢谢你!”刘言希回答道:“不用谢,我们是好伙伴呀!”

就这样,我们在一起上完了幼儿园。后来我转到安康上小学,而仍然留在旬阳上小学。虽然现在我们不在一起读书,但我却时常想念她。每当想起她,我的心里总是甜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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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小伙伴四毛小学作文

全文共 11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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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四毛,我就回想起我在桥头铺生活的一段经历。那是一个难忘的秋天。一早,蓝天上白云悠悠的,阳光轻柔地照耀着大地。在刚收割了的田野上,一个孩子蹦蹦跳跳。只见他右手举着一根木棍,一会儿扑向这边,一会儿扑向那边,正追逐着一只大老鼠,“啪!”老鼠惨叫一声,被打死在地上。他便是我的好邻居,好伙伴范斌。

范斌的小名叫“四毛”,他长着一副胖墩墩的身体。乌黑的头发结成一个大黑帽,红润的圆脸,一笑,脸颊上现出两个深深的酒窝,明亮的眼睛忽闪忽闪的,活像日本电视剧中那“聪明的一休”,怪可爱的。他是三年级的学生,是我们“灭鼠队”的队长。

说起队长,还有一段不平凡的经历呢!

当时桥头铺这地方,鼠害成了灾,成片的庄稼被糟踏,不少家具被咬坏。即使白天,在院子里,在田野上,也能看见老鼠横冲直撞;一到晚上,搅得人们睡不好觉,大人们烦恼极了。一天,一位叔叔对我们说:“你们这些小家伙就知道冲冲杀杀的,组织起来打老鼠,那就好了。”小伙伴们听后出于一种好奇心,都兴高采烈地讨论起来……于是“灭鼠队”成立了,大家都高兴得跳起来,一边跳,一边喊:“四毛当队长!”“四毛当队长!”四毛红着脸,右手摸着后脑勺,向小伙伴们发表了就职演说:“从今天起,我们的灭鼠队成立了。要打老鼠,就要跑得快,打得准。从明天起,大家要起得早些,集中起来练跑步,年纪太小的不要参加,免得绊手绊脚的……”他的话虽然结结巴巴,但是越说声音越大,越说样子越神气,竟然两手叉在腰上了。我真羡慕他。等他说完后,我走向前:“队长,我参加一个好吗?”“不行!你太小了,跑不动。”他严肃地说。“能行,我今年六岁了,你就让我参加一个吧!”我着急了,恳求他道。他歪着脑袋忽闪着眼睛,想了一会儿,接着向同伴们瞟了一眼,转过身,挥动了一下右手:“好吧!你当我的警卫员。”我高兴极了。

第二天,灭鼠战斗就开始了。我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碧空万里无云,四毛召集全体队员在草地上开会,布置战斗任务:“王小刚带一个人挖洞,蒋继光带一个人灌水,剩下的人全部拿棍子打老鼠……”会后,大家各自行动了。挖的挖,灌的灌,打的打,草地上一片热气腾腾。不一会儿,就消灭了七只老鼠,大家正打得来劲,忽然一只老鼠从草丛里窜出向水沟溜去,我跟着四毛紧追不放,老鼠钻进了洞里。四毛正招呼王小刚来挖,忽然从另一个洞里钻出一条水蛇,它嘴里咬着一只小老鼠,我吓得出了一身冷汗,顺手捡起一块石头砸去。四毛说:“别打!蛇是吃老鼠的。”我回过头来看着他那涨红了的小圆脸,丢下了石头。

金色的秋天过去了。我随着爸爸妈妈的调动来到了县城。临上车时,四毛紧紧地搂住我的脖子,悄悄地说:“以后有机会一定到我家来玩玩……”我的眼睛湿润了。车开动了,他久久地向我招着手,我两眼注视他,直到他消失在一片飞扬的尘土之中。

[我的小伙伴四毛小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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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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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张袁茹,她可是个多才多艺的人。

她小小的瓜子脸,长长得眉毛一眨一眨的,脸颊有点红像是熟透的苹果,晶莹的眼睛扑闪扑闪像是能说话,她不管做什么事都充满自信。

她很喜欢看书。她家书柜里有许多书,她看起书来可不得了。有一次,在她家,我清清楚楚地看见而且现在也清清楚楚地记得,她坐在椅子上低着头,认真看书,突然她打了一下桌子猛地站了起来,不知她看见什么内容,她的眉头紧皱,脸色苍白,神情激动,脸上充满震惊,眼泪在眼睛里直打滚,像是要哭诉什么,手一直在颤抖着,看完这页她又翻了几页,这时候她的脸上不再是震撼的表情,而是那种快死的人看见希望的表情,如同饥饿的人看见面包的表情。她紧皱的脸缓缓放松了,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脸色恢复红润。当她看完这本书后,她的脸上充满敬佩,那种敬佩好似沸腾的岩浆,来时是那么凶猛,去时却平静无声。

说她琴艺好,那可不是盖的。

还记得有一次我和她一起去古筝学习班,老师让她演奏一曲,只见她将手轻轻抚摸琴弦开始演奏了,她的脸上不再有微笑的样子,她变得严肃,像是上了战场。一个个音调从她弹得琴里蹦出来,她一会儿看着琴谱,一会儿看着琴弦,掌握着每根琴弦的位置,不落一个调,这时正处于打仗的重要时刻,她弹得琴声十分婉转,像小精灵围着我们转,我们沉入这琴声中,当她弹好曲子时,看见别人羡慕的目光,脸上绽放自豪的笑容。仿佛在说:“我的努力没有白费。”当我问她弹好的秘诀时,她只是笑了笑说“只要你多练习一定能弹好。”对呀!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这就是和我无话不谈的小伙伴——张袁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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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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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实在是太多了,有“调皮鬼”,“青春女神”,“快乐宝贝”,“错别字大王”,“俏皮公主”……但是,令我最喜欢,最崇拜的却是“爱的天使”。

她长着白玉般皎洁的瓜子脸,显出一种从容不迫和大方的气质,一双大眼睛总是忽闪忽闪的,细细的眉毛挂在眼睛的上方,高挺的鼻子显出她那对人和蔼可亲的神态,樱桃似的小嘴紧闭着,一头长长的头发乌黑浓亮,样子可讨人喜欢了。

虽然我们是好朋友,好邻居,但是总免不了有一些冲突,可事后又和好了。

记得又一次,我和她正在公园玩,天气非常炎热,我渴得不行了,水瓶又没水了,我便准备了一瓶可乐,“咕噜咕噜”,不一会儿,一瓶可乐已经下肚了。喝完后,我准备把瓶子丢了,谁知“爱的天使”突然挡住了我,说:“哎,等一等,你要把瓶子丢进垃圾桶里才行,那样才讲卫生。”“不用,丢在这里会有清洁工人来打扫的,用不着这么麻烦。”我满不在乎地说着。“不行”,爱的天使严肃的说“那样会破坏环境的。”于是,我们就你一言我一语地吵了起来。最后,我说不过她,便甩下一句“不理你了”,便头也不回的跑回家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和她玩了,不和她说话了,也不和她一起回家了,总是有意避开对方。几天后,我无意间看到一篇写作,写了大自然遭到了破坏,要全国人民一起来保卫祖国妈妈。我想:她说得对,我们应该保护环境。于是,我连拖鞋也不换了,便跑到“爱的天使”家。谁知刚准备敲门,便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我定睛一看,原来是“爱的天使”。我不好意思的说:“对不起,那天是我的错,我不该和你那样说话。”“没关系,我早就忘记了。”爱的天使大方的说道。

于是,我们又成了好朋友。早上一起背着书包冲向学校;放学一起背着书包边说边笑的回家,笑声久久散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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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童年的小伙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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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像一片金色的沙滩,但如果缺少了贝壳的点缀,也会显得单调空洞;童年,如一汪清澈的湖水,但如果缺少了小鱼的陪伴,也会显得孤单寂寞。所以,真正的童年,就是和小伙伴在一起的欢声笑语。

小凌,是我去年暑假住在奶奶家时认识的一位邻家小姐姐。她的皮肤有些黑,大大的眼睛明亮有神,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走起路来总是一蹦一跳的,显得非常活泼。也许因为性格相近,我俩相识还不到半天,就成了好朋友。

一天早上,我和小凌一起到村头的小溪边玩耍。忽然,我发现清澈的溪水里,竟然有一些小虾三五成群地游来游去。我惊喜万分,悄悄地把手伸进水里,猛地往前一捞,小虾却将身体一屈一伸,轻松躲过我的抓捕。我不仅没抓到虾,反而撩了自己一身水。

“咯咯咯……”小凌看到我这副模样,笑得前俯后仰。我又羞又恼,连忙向小凌求助:“小凌姐姐,你能帮我抓到虾吗?”小凌好不容易止住笑,拍拍我的肩膀,说:“还是我来吧!在这等我!”说完,一转身跑走了。我心想:虾那么小,动作又那么敏捷,小凌有什么办法能抓到虾呢?正想着,小凌手里拿着一个用白布围成的圆形网兜回来了。“这个东西那么简陋,怎么能抓住这些游泳高手!”我不屑地说。小凌笑了笑,神秘地说:“光有这个当然不行,我们还得布个阵……跟我来……这个地方最窄,用石头搭个坝把溪水拦住,只留一个小口流水……”不一会儿,小凌说的“阵”就布好啦!这下可好,坝中间的那个缺口,成了小虾的必经之路!“现在,把网兜挡在缺口中间,坐等小虾自投罗网!”小凌胸有成竹地说。

果不其然,一只只小虾在顺着溪流悠闲散步时,不知不觉落入我的网兜!它们再神气,也只能束“爪”就擒啦!

“小凌姐姐,你真是太棒啦!”看着网中活蹦乱跳的小虾,我也像只快乐的虾一样,一蹦三尺高。

“哈哈哈哈……”欢乐的笑声伴着溪流声传到很远很远……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小凌,她知识丰富、心灵手巧,令我无比敬佩!因为有了小凌的陪伴,我的童年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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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全文共 3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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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念儿时的朋友,表达了小朋友间的真挚友情,以及对小伙伴的思念

我和我的第一个伙伴

我说的伙伴,其实是个小伙伴,也就是我人生记忆中的第一个朋友。他姓雷,大家都叫他雷毛儿,根据这个小名,我们就知道他是家里的老幺,至于大名叫雷什么,我就不晓得了。至今,我还依稀记得其模样,有点黝黑的团脸,身材敦实。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父亲在一个叫共乐的乡村粮站工作,我家就在粮站附近名为姚家嘴的地方安顿下来。那是一幢偌大的院子,比邻而居的大约有五、六家。家家都有孩子,小孩多就闹热,因此,我的那一段农村的童年生活还算是颇为有趣。在这些孩子中,我和雷毛儿最要好,亲密无间,他常约我一起溜出院子去游逛。地处农村嘛,出了门玩的地方不外乎就是山林,草坡,沟堰,甚至农地。他应该比我大些,又是土著,到那里玩,怎么玩,当然是由他说了算,所以,外出游玩时,总是他走在前,我跟在后。我就说说印象中最为难忘的两件趣事吧。

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田地里的麦子长得好象比我们还高了,青中泛黄,已经结穗。我俩就把它当作我们的青纱帐,在麦垄和田塍间穿行、追逐。或者,弯腰弓背在麦地间寻摘一种俗称‘‘迷迷响”的野碗豆。我们把‘‘迷迷响’’剥开,去其籽,大约保留三分之二,当作乐器。然后,坐在地上,把‘‘迷迷响’’含在唇边,闭上眼睛,用力一吹,在蓝天白云下,纤细之声,不绝如缕,就随着微风飘荡开来。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听的声音,其实,那也就是我们美妙的童声在歌唱啊!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小孩子那管什么热不热啊,只为那空中有美丽的倩影在深深地吸引着我们。那些红蜻蜓、黄蜻蜓、蓝蜻蜓……在阳光的照耀下,双翼闪亮,五彩斑斓,在我们面前轻盈地飞来飞去,如乱花般欲迷人眼。我想,爱美、接近美、拥有美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并从小就具有的意识吧。总之,初始,我们的眼球随之转动,接着我们就开始了行动,雷毛儿找来两根干竹枝,便毎人手持一根挥舞着,连跑带叫地开始了捕捉。说是捕捉,不如说是捕杀,由于不知轻重,猎物非死即伤。当然,仅凭我们的速度和力量而有所捕获实在是非常有限。在那个年代人们是根本不具备哪怕是一点点生态知识的,何况是两个幼儿。真的,看着那些尤物最终在我们手中消亡,我们没有其它感觉,只是在傻乎乎地大笑。看来,破坏、毁灭也应是人之初就濳藏的恶劣意识吧。

那时的孩子不象后来的独生子女这么宝贝,家长疏于管理,只管白天吃饭,晚上睡觉,因而,我们就这样在无拘无束中一天天游乐着。但是,就在俩人嬉戏中,我和雷毛儿谋划了一件大事:远足县城。说是大事,不仅是对我们而言,对各自的家庭又何尚不是如此:孩子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令他们惊慌失措。

孩子嘛,玩耍就是他们的天性,但是,天天都在附近出没,似乎有点乏味,总想再走远点,别有天地,去找寻更新鲜,更新奇,因而更好玩的地方。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促使我们的出走也起了很大作用,就是那场袭巻全国大饥荒已经开始漫延,我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感受到了。从大食堂打来的饭根本不够我吃,常常是还没到开饭时间早就饥肠辘辘,因而常起父亲。他于一年前已调到县城工作,对子女很慈和,常常见不到他,特想。并且,也想起上一年在县城玩耍时父亲给我买的那些好吃的好玩的,因此,觉得父亲很有办法,就特别想去找他,想吃饱点,吃好点,玩好点。很巧雷毛儿有个大姐也在县城,而且他也去过县城,就相互谈起了县城,无限向往。人,天然就喜欢热闹、繁华,小孩子也慨莫能外。比起乡村般的共乐,县城真是个好玩的地方:百货公司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特别是包装花俏的糖果,令人觜馋。最令我心仪的地方还是电影院,尽管自己不大看得懂,但是自己就是喜欢看那一大块白布上面那些活动的人物和持续不断的画面。到县城去找亲人,到县城去吃饱饭,到县城去好耍,这个欲望实在不可扼止。

这事应该发生在1960年的春夏之交,不冷不热,天气晴和,当时,我也是六周岁了。就是这样,两个幼儿谈着谈着就瞒着家人,不知天高地厚地迈开了步子。那个时侯的道路不象現在这样经过改造,宽直平坦少弯拐,而是依山就势弯弯曲曲地延伸,因而,姚家嘴至古宋的路程要比现在远,据说有三十多里。我们太小了,全然不知没有成人陪护,徒步到县城,这样的旅程对于幼儿,实为畏途。

我估计,我们大慨是上午十点左右出发的吧。开初,精神特好,兴高采烈,只觉天高地阔,如挣脱羁绊的鸟儿叽叽喳喳地上路了。我们晓得方向,走过姚家嘴,沿着共乐河边的乡村公路就能走到县城。现在想来很庆幸,我们没有走错路,走到乡村公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地名叫八角的地方,就此转入干线公路,我们好象没有问路,就自然而然地向左转朝着县城方向行进。当时,公路上汽车还恨少,间或有车驰过,我们只要一听到马达轰鸣或喇叭声,凭本能,也晓得避让,车一过,也不管泥石公路上飞扬的灰尘,又窜到公路中间。我们都是光着脚板,那些岁月,只要天气转暖,孩子们基本上都不穿鞋。相较我们平时奔跳的山野小径,乡村公路和干线公路都算是大道了,但是,在大路上我们反而没有象在田野小道走得那般顺畅,主要是路面凹凸不平,而且,有散落的小石子,走快了硌脚。雷毛儿走得比我快些,有时还回头看我一眼,我晓得落后了,看见路面比较平整时,就小跑几步赶上去。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味地赶路,毕竟是孩子,看到什么感兴趣的、新奇的、好玩的总要留步玩玩。就这样,走走停停,也耽搁了不少时间。这个时节的太阳也很有些威力了,照在身上热烘烘的,很燥热想喝水,也渐感疲惫,而且,也过了午饭时间,肚子里早就在开始唱空城计了。两腿越发沉重,步子越发迟缓,渐渐跟不上雷毛儿。我慌了,不时喊雷毛儿,雷毛儿,希望他慢点走不要甩掉我。听到我喊,他总是停下来等我一程。步履蹒跚地走出一个名为久庆的小镇街头时,我再也走不动了,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有点想哭。毕竟是亲密的伙伴,他不忍心扔下我,停下来也不再走了,站在我身边默默地看着我。现在想来,那个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大概没过多久,好心人就出现了。那人年龄应该不到三十岁,骑着自行车,看见我们就停下车来很关切地询问,了解到我们的情况后,大慨是看我廋小,单薄些吧,他就把爱怜赐与我,把我抱上了车。自行车即将趋动时,回头一瞥,我们两眼相对,雷毛儿呆呆地盯着我,嘴唇似乎翕动,好象要说什么却什么都没说。我走了丢下他孤零零一人,心里肯定难过,而且,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前路还长,而我却承蒙这位叔叔的关爱,后半程路就变得很轻松了。到了县城,叔叔把我交给父亲,父亲除表谢意外,还和他寒暄几句。临别,我记得他用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小脸蛋。我也应该向他招手说了再见,谢谢叔叔之类的话吧。老实说,直到现我都不晓得他姓甚名谁,父亲说曾告诉过我,但小孩子一转身就忘记,甚至他的长相我都模糊得记不清晰。十多年后,我重提此事,父亲说那个叔叔的姓名他都想不起了。算来,他也应是耄耋老者,年逾八旬了。好人有好报,我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在此,我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祝他长命百岁。

天下的事真是奇巧,傍晚,父亲带我上街,在东门口附近一家餐馆竟意外地看见了雷毛儿,真令人惊喜。他正在后厨大块朵颐,想必是饿极了。他姐姐应该是餐馆服务员,就坐在旁边。我很激动,抓住他的肩膀摇了两下喊着雷毛儿,雷毛儿。他侧身向我笑笑,我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小伙伴虽然才短别几个小时,却象是久别重逢。应该是年龄的关系,当时,我还不懂得安慰他几句,也不知道该询问一下他一个人在路上的情况,以表关心,而且,我也没有因同为伙伴却落下他一人,从而使他独行而产生一点点内疚。后来,当我长成大人时,也常常独自赶路,虽然脚步匆匆,心情却非常沉闷,在那种精神状态下,人在行程中极易感到疲劳。由此,联想到雷毛儿,一个幼儿硬是凭着一双赤脚,在已经步行了十几里后,又在无人伴随的状况下,忍饥挨饿,孤独地走完余下的十多里路赶到县城,其间的辛酸、劳苦可想而知,令人感叹。很难想象,如果是我,能坚持到底吗?

事后,听父亲说,我悄悄溜跑了,早过了午饭时间,祖母久等也不见我归家,非常着急,附近问遍、找遍,也不见踪影,以至于惊恐起来,认为我已落水沉塘,甚至拟请人手持竹杆搅动塘底,以探究竟。直到父亲把电话打到共乐粮站,请他们传话,报告了我的行踪,祖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同理,我想,找不到孩子,雷家也应是如此的不安吧。

几天后,我们各自回到共乐,我和雷毛儿又继续着原来的嬉戏,其乐融融。不过,在家人的训诫下,我们也规矩了许多,再也不敢胆大妄为了。过了夏天,就是秋期开学,我也该上学了,于是,我就离开姚家嘴,到了母亲工作的地方。当时,年纪太小,我连彼此的道别都懂不起,就悄悄地走了。

自此分手,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我在县城,雷毛儿在共乐,我们就未曾再见。也许,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们曾经擦肩而过;甚至不排除偶然间,可能有无意识的瞬间对视。但是,岁月苍茫,人世沧桑,我们已经从童年而少年、青年、中年直至进入到老年,谁还认得谁,“纵使相逢应不识”,彼此已成为陌路人了,相见当然也不再相识。如今,我们已是年过花甲。人到老年,情感似乎更脆弱些,因而特别怀旧,所以,想到这些,总有一点遗憾,乃至还有些许伤感。或许,我还是应该择机再踏旧地,重访故人吧。

雷毛儿,我的亲密小伙伴,我终身难忘的第一个朋友,一别就是五十四年了,你好吗?我想你!

附记:这篇文章刚搁笔,几经打听,我找到了雷毛儿的大姐,得到的消息令我震惊,雷毛儿早在十几年前就病亡了。而且,直到現在我才晓得他本姓王,家人为了了其一生平安的心愿,名义把他上过继给雷姓人家,故有雷毛儿这样的小名,可是,他却在四十五岁时就走了。据其大姐说,雷毛儿长我一岁,生前常到县城,但是,我们却无缘一面。呜呼!故人长已矣,我再说什么都是多余的了。

[我和我的第一个小伙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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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小伙伴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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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细雨绵绵。身旁的位置迟迟空着,却快上课了。那是我给“黑皮肤的天使”留的座位。奥数老师说她请假了,可她每天晚上都来了——

四年级,我们相见,相识。从此每天晚上,每个周末,补习班是我们疯疯癫癫的天地,哪个时段在嘻嘻哈哈声中飞速流逝,就连一路回家也是亲亲热热地挽着手走。她永远是大大咧咧的,甚至有些马虎。可有几回,她也如天使般细腻、温柔。

一个星期六的上午,奥数开课了,我却在重庆紧张地准备着第二届“知网杯”决赛。她打来了一通电话,熟悉的声音传来了,清脆,却又遥远得仿佛来自天国:“嘿!淇淇,我知道你要参加比赛,知道你很紧张。也许我打扰了你准备,但我要说的是,我相信你,相信复赛脱颖而出的你,相信排名大足第一的你。这次比赛,无论成绩好坏,至少,你会体验到奋斗的喜悦。你应该做的,是无视赛场上燃烧的熊熊火焰,赛出最好的自己。这就够了。加油!挂了。”一番坚定的话语。我仿佛看见她在电话旁,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明亮地闪耀着笃定的神儿。也只有她的谈笑之语能让我放轻松的了。

比赛完了,我与带我的老师匆匆忙忙赶回大足。然而,当我急切地想从重庆立刻飞到黑皮肤的天使身边时,司机一个急刹车——堵车了。长长的一排车,就像巨龙,前不见头,后不见尾。车子随着前面,一开一停,摇晃着,颠簸着,使我头晕眼花。几近绝望时,一阵电话铃突然响起。果然是她,“黑皮肤的天使”!她的声音轻轻柔柔,我竟觉得有些缥缈:“淇淇,才刚上路吧!前天,出了一星期的差的爸爸回来说,从重庆城区到渝蓉高速路,是周末堵车高发阶段。猜想堵车时,你会晕车,所以——昨天晚上补课时,我悄悄在你包里放了一个‘惊喜’。好了,才12:30。闭眼睡一会儿,我提前到教室迎接凯旋归来的你!”我啊,“噗嗤——”一声笑了,强忍头晕,拉开背包一探,一包溜溜梅!含入一颗,味蕾上弹跳着酸劲,可心里早已蔓延开了甜意,酸甜交织的味道,将我完全裹住了。

赶上了下午的语文课,我坐在“黑皮肤的天使”旁,那是她给我留的位置。她微笑着,露出了两个不易察觉的小酒窝,就像是奶油上的两个坑,可爱,俏皮。她让我深吸一口气,用手一下一下轻轻按摩着我的太阳穴,冰凉的手指却带来了暖意。偶尔瞅瞅她,微黑的皮肤,却并不影响她的可爱,天使般的可爱。黑皮肤衬托出的大眼睛,与其说像星星的光芒,更不如说如天使的眼睛一般明亮,一眨一眨,闪烁出了关怀。见我望着她,她抿嘴一笑,显得眼睛更加熠熠生辉,说:“你累不累?缓解一下,不必担心功课,我认真抄了笔记的。我帮你补。”现在的她,温柔细心。

还有一回暑假,我的脚被新凉鞋磨破了皮,疼痛难忍。她知道了,脚底生风地跑出补习班后,又风风火火地回来了,气喘吁吁,双颊通红,眼睛似乎更亮了。她慢慢将我扶在椅子上,拿出买的创可贴。“黑皮肤的天使”轻轻捏着我的鞋后跟,脱下了鞋子,小心翼翼地在伤口处贴上创可贴,然后一手抓住脚裸,一手抓住脚板,轻轻揉着,还温柔地问我好点没。面前这个大汗淋漓的女孩儿,真的很细腻、体贴。

“报告——”一个熟悉的声音换回了走神的我,贴着退烧贴的“黑皮肤的天使”,匆匆坐在我身边。我捏捏她的手,一股温暖在我们之间升华。我笔尖一动,在书签上写下:

“黑皮肤的天使——冰冰永远是我最好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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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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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仲名

顾嘉涵是我最好的伙伴,他眼睛很大,理了个平头,一见到我就会喜笑颜开,笑得露出了大门牙。他的皮肤很黑,我就开玩笑地说:“你掉进泥土里也找不到。”他每次都笑着说:“这是天生的,我也没办法。但是你还有机会长到我这么胖。”他就是这么乐观开朗。

我们还在一起学棋,顾嘉涵下棋很强,经常把我打败。我一开始认为他天生就强,真到有一天,我从他家经过,发现他正在练棋,我就想:天才是99%的汗水和1%的灵感。

顾嘉涵很爱跟我玩。有一次周末,天下起了瓢泼大雨,但他仍然要跟我玩。只见,他打着一把伞向我走来,我看见他身上被淋湿了,就说:“你不怕被雨淋啊?”“当然不怕了。”他自豪地说。顾嘉涵真爱玩。

他有一个优点,就是讲诚信。有一次,他答应送我块橡皮,后来连我都忘了,他还提醒我,我感激地说:“谢谢你,谢谢你还记得。”“不用谢。”他害羞地说。

我们约定要一起下棋、一起旅行、一起踢球,永远当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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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小伙伴作文4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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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小伙伴,长相平平:挨个头,圆脸蛋,一头短而黑中带青的头发,一双小小的眼睛里有着乌黑发亮的眼珠,不高的鼻梁下还有一个中等大的嘴。

你可千万别小看他,他的智力可不一般,他曾获得围棋赛的全市第十六名、全市第二名和全省第九名,而且在我校的数学奥林匹克班成绩也算很不错。他喜欢看书,尤其是漫画书,每天上学总看他带着好几本课外书,除了上课时间,他几乎一分一秒都目不转睛的盯着课外书,真可谓手不释卷呀!

我和他之间的故事还不少,但我们有一件事我一想起来就会笑不出声:上语文课时,老师让我们演买书的时候,可是老师正不点反不点偏偏点中我们俩。哎!真是难友一场吧,我心想。这时我双脚都软了,快走不动站不稳了。表演开始了,我从嘴里随便说了一句:“欢迎观临,小朋友,你要买什么书?”

“我要这本语文书。”他想了想说。

“9块8。”我立刻脱口而出。

“这么贵!图书馆里只卖6块多而已。”他说。

“有这么新鲜的事吗?你拿来卖给我呀。”我笑着说……这样闹了好半天,我才以7块8的价钱“卖”掉了,并离开了演台(讲台)。

说了这么多,你们一定很想知道他的名字吧,他就叫林凡。嘻!嘻!……不好意思让大伙都等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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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我的小伙伴为话题作文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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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这样一位小伙伴,她叫xxx。她长着一双亮晶晶的黑色大眼睛,充满了生气与活力,抬起来亮闪闪,低下去静幽幽,宛如黑色天鹅绒一样柔和沉静;又似秋天的溪水那样清澈可爱,但是那眼睛上架着一副粉色的“二饼子”。一对又黑又弯月牙似的黛眉画就一般,圆圆小脸上有一种特有的质气,红红的小嘴菱角分明,笑起来淡雅的、甜甜的,一头直直的长发轻松的垂落下来,构成了这么一个她。

她的主持能力很强。因为,每一次不管班里或者学校有什么文艺节目,老师总是让她参加主持。有一次,我们班组织开展暑假收获展示会活动,老师选了她做主持人,并给了她串词,在开展之前她很用心的一边又一遍的念着串词,在开展时,她主持的非常成功,朗读感情丰富面带微笑,使得这个暑假收获展示会活动的每个人都看得津津有味,对她的主持念念不忘。

她特别爱帮助同学。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的课间十分钟,有的同学忙着预习功课;有的同学在一起快乐的玩耍……大家的欢声笑语洒遍校园。同班同学白洁正为一道数学题发愁呢,只见他托着这下把沉思,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这时,xxx面带笑容的轻声问白洁:“你怎么了?”白洁结结巴巴地说:“我有一道数学题不会,半天也想不出来那。”

只听见xxx关心的说:“没关系,我来给你讲吧。”说完,她就耐心的给白洁讲起题来,还不停地在草稿纸上演算,直到白洁弄会了,她才转身离去。班里有些同学说她是“老虎掉念珠—假慈悲”,她却只报以微微一笑。

她还很会跳拉丁舞。不管是伦巴还是恰恰,她都能跟着节奏挥洒自如,一会儿跳方步,一会儿跳库克拉恰,优美的舞姿令每个人惊慕不已。她还成为一些同学的导师呢,她真厉害。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主持能力强、爱帮助同学,、很会跳拉丁舞的小伙伴—xxx。在我成长的道路中,我和她结下了友谊的桥梁,她是我永远的小伙伴,一个聪明可爱、多才多艺、全面发展的xxx。

[以我的小伙伴为话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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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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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我有这样一位小伙伴,她叫王若云。她长着一双亮晶晶的黑色大眼睛,充满了生气与活力,抬起来亮闪闪,低下去静幽幽,宛如黑色天鹅绒一样柔和沉静;又似秋天的溪水那样清澈可爱,但是那眼睛上架着一副粉色的“二饼子”。一对又黑又弯月牙似的黛眉画就一般,圆圆小脸上有一种特有的质气,红红的小嘴菱角分明,笑起来淡雅的、甜甜的,一头直直的长发轻松的垂落下来,构成了这么一个她。

结尾: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主持能力强、爱帮助同学,、很会跳拉丁舞的小伙伴—王若云。在我成长的道路中,我和她结下了友谊的桥梁,她是我永远的小伙伴,一个聪明可爱、多才多艺、全面发展的王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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