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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传读书笔记摘抄 感悟汇编20篇

人的一生会经历青春、中年,老者的自然成长过程,这样的成长过程构成了我们生命的简单成长。所有的甜的、酸的、苦的、辣的统统弥漫于中。成长在这里定格,又在这里混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杜甫传读书笔记摘抄 感悟,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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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草人》三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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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看似普通的夜晚,一个十分负责的稻草人看到了三件惨痛的事,先是它的主人——一个贫穷的老奶奶,一个人辛苦了许久才好不容易种出的稻谷被一群可恶的虫子吃光了;一个小男孩得了一种怪病,总是口渴,可他的妈妈却没有时间关心他,因为她要打渔,来为孩子熬粥,可是她辛苦了一晚上却才只打到了一条小鲫鱼,孩子的脸更瘦了病得也更严重了;还有一个女人因为她的丈夫有一点钱不是去赌场赌两场输光了就是到处喝酒花光了,最后还要将她卖掉,所以选择了跳河自杀!

读了这篇叫《稻草人》的故事后,这些人生活的贫苦状态让我觉得很心痛,同时也让我感受到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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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白鹿原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4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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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是本好书

这书还没读完的时候就有想写这个书评的打算了,之后一直在构思。读完后因为赶上返校的日子,来学校后又散漫了几天,今天终于开始着手写了。估计再不写之后会更加懒得写了。

我是去年才开始养成阅读这个习惯的,相较于刚开始读的一些畅销书,陈忠实先生这部荣获茅盾文学奖的不朽之作,更有一种魅力吸引着我。这本书简单的来说概括为:一部渭河平原五十年变迁的雄起史诗,一幅中国农村宗族式生活的斑斓画卷。

书的开头就让我情不自禁的想读下去:“白嘉轩后来引以为豪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神秘的序曲预示着不详。接着就是关于他七娶六丧的详情了,而同时也确定了本书的核心人物——白嘉轩。即便长辈同辈和一些后辈都相继离世,他最后还活着。估计作者是想用这人的眼睛来着这五十年的历史。再之后情节愈发的深入,就如同一幕幕鲜活的话剧上演着:巧取风水地,恶施美人计,孝子为匪,亲翁杀媳,兄弟相煎,情人反目。。。。。。终究让人罢读不能。由于背景设定于落后的封建社会,因而有些事件为了推动情节而发展,其真实性就不是那么的考究了。整体来说这本书的内容是比较通俗的,即便有不少污言秽语和不可描述的香艳场面,也犯不上低俗一说,对于《白鹿原》中的性的描写,众口难调,或太过露骨,或恰到好处,鄙人之拙见还是以为对于此书的框架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未太过出格。书中的人物个性分明,为人处世或圆滑,或刚正,或稳重,或轻浮。小说借由历史这条时间轴展开的,中间穿插着较多的回忆片段,但却并没有让我读着混乱。以白鹿原上的白鹿村里的两个大户之间的明争暗斗为主线,各个人物的命运为结局展开的。对于这些人物的刻画也是印象极为深刻的。我想要具体说说我对几个主要人物的看法。

首先是白嘉轩,作为小说的主人公,他的人物特点是代表着广大的农民形象的。无论是皇帝没了,军阀来了,还是國民党和共产党谁能得天下,他大部分都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去观望着,基本不掺和,老实本分的种自己的庄稼。只有当他作为庄稼人时的利益被侵害时,他才会反抗,所以闹出了鸡毛传帖这档子事。他的这份淡然处之的心态是我最欣赏他的地方。同时作为族长,他对整个村子的人负责,什么事都想着要给大伙一个交代,监视着任何想坏了规矩的人。因此即便是他给予厚望的长子做了不耻的事情后,他也按族法处置。不过他的这种大公无私更多的是倾向于自己要脸面。他领乡亲们诵读乡约,也是为了维护自己族长的权威。白嘉轩同时也是一个自私的人,所以小说的开头才会说他对自己的六娶六丧是引以为豪的。他不顾那些女人的死活,只想能保住白家的香火。这也是受他父母的影响,他的父亲死前还交代他去把第五房娶了,不用为自己守孝,绝了后才是大逆不孝。母亲也说过女人不过是糊窗子的纸,破了烂了揭掉了再糊一层新的,家产花光了都值得。可见白嘉轩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的,他成为封建礼教的卫道士也不足为奇。虽然后面讲到他绞短辫子,不让女儿裹小脚这类顺应时代发展的举措,但却不能动摇其根本。即便失女丧妻,家破身残,他的文化信仰也不是能轻易撼动的。文中是这样提到的“凡是生在白鹿村炕脚地上的人们,只要是人,迟早都会跪倒在祠堂里头。”。但白嘉轩既然代表着农民的形象,作者在其身上还是展现了庄稼人应有的优良品德,兢兢业业,恪守本分。在小说的结尾看见几近疯癫的鹿子霖后,对于设计夺取他的风水宝地一事还是心存愧疚的。

而与其斗争的另一个家族里,鹿子霖这人就和白嘉轩截然不同。虽同为庄稼人,但这人却不是那么的讨喜。这人两面三刀,颇具城府,攻于心计。明面一套话,暗地又是另一套。我认为这个人不是个坏人,他只是个不能坚守本心的人,更是个软弱的人。他想光宗耀祖,不想输给白家,于是想着各种办法想对付白嘉轩。巧取风水地这一事件他以为是他自己占了便宜,之后又利用田小娥来色誘白孝文,让白嘉轩把他大儿子从家里赶了出去。再之后又借此买白孝文的地,拆他的房子。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白嘉轩颜面尽失。但结果是自己却过得并不那么顺心。大儿子因为包办婚姻的事和他闹翻,让他对亲家过意不去,同时又因为鹿兆鹏共产党的身份差点连坐罪名,之后二儿子也因为国共内斗而死。之前夺过来的田又都因为保释卖了回去,最后自己也落得个疯癫的结局,不过我并不认为他这人有多么值得同情。他落魄过也潇洒过,权当是报应罢了。整个白鹿原的人都知道他表面是个看似正派的人士,可私底下却是个禽兽。命苦的田小娥走投无路求他,他却把人家给潜规则了。还有本村的,邻村的一些女子也与他有染,最后又闹出个四处认自己私生子女为干儿子干女儿的笑话。这样的人实在无法多施舍一点同情予他。所以做人还是得本分为好,至少经历了多舛的命途之后还会值得人去怜悯的。

朱先生这个角色是我最欣赏的,之所以如此的喜爱这本书,很大一部分都是由于朱先生这个人物的存在。关于朱先生的原型貌似是真的有,并没有做太多了解,只是觉得此人是以一个上帝视角来观看着全局的。幽默这个词在他的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言行举止间无不令人觉得风趣而又引人深思。因为他是“圣人”,“圣人能看透凡人的隐情隐秘,而凡人却看不透凡人的所作所为”白嘉轩是这样诠释这个圣人一词的。诚然,朱先生无论是生前只身一人劝退军阀的进攻,还是死后不用棺材一切从简戏弄后人的故事,无不充满传奇色彩。他是个睿智的人,他的双眼能看清眼前事物的本质,更能看到未来(一句有意的提醒让白嘉轩免遭土改的厄运)。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样的评价于他是不算过誉的。他一个儒学大家能成为白嘉轩眼中的圣人甚至是读者心中的圣人并不意外,因为他就是白鹿原上那一只庇佑着这原上生命的白鹿。“平生自愧无憾事,死后方敢对青天”,这幅挽联是对其最高的评价。他是一个角色,更是作者表达自己态度的媒介。文中不少地方作者都借朱先生之口表达自己的感情,但更多的是对于种种闹剧的批判,用个不那么恰当的词叫吐槽。作为一个读者,能感受到这本书不单单是为了写作而成书,更有作者对于这数十年里中国命运变迁的情感在其中。这种情感作者在当时不能表达出来,而将其寄于此处。

鹿兆谦,很陌生的一个名字,还是叫黑娃熟悉点。一个年少轻狂不爱上学的小子后来竟成为了朱先生的得意门生。黑娃虽然有不少出格的事,但其实根本算不上坏。黑娃是一个敢于冲破封建枷锁的斗争者,当然不只是他敢和田小娥偷情。他自小就很叛逆,他知道白家待他父子俩亲如一家,但他就是不喜在白家做事。他嫌“嘉轩叔腰杆太硬太直”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他坚持要去大村子里闯,可见他是一个富于冒险精神的人。后面闹农协,去打仗,当山贼,暗中帮助共产党,他从没有退缩过。他亦是重情重义之人,听闻小娥的死后便带着山贼弟兄去报仇,鹿兆鹏几次溃败他也都想法帮着他。在求学朱先生后也开始明事理了,对于以前所做的恶行也都表示了悔过。朱先生送他的四字“学为好人”是多少人能做到的?无奈的是这样一个人最后还是被陷害死了。他糊涂半生,混账半生,闯荡半生,而当一切都开始走向正轨后,在新中国共产党的胜利即将到来时却被当做共产党的敌人处决了。或许他的死是为了向我们揭露那个大时代背景下的真实,但我还是有点不太愿意接受的,可以说他的死比田小娥和白灵的死更让我为之触动。他的死也很讽刺,上学堂时和鹿兆鹏白孝文三人一起逃课看配种,而今却落得这光景。

现在开始说说鹿兆鹏和鹿兆海两兄弟,鹿兆鹏一直在挑战着封建礼教,从拒婚开始就注定了要和封建思想抗争到底。可是,他的革命成果代价却很大,农协失败,连累黑娃不说,之后的几次军事行动也都成了丧家犬,要不是黑娃和土匪大拇指,早就身首异处了。之后为了掩护身份,没想到和白灵假戏真做了,他弟弟和白灵的死也和他脱不了干系。盲目的革命就像不懂事的小孩到处屙屎却要别人擦干净尻子(这几个词汇我是从这书学到的,就借来用用)。可以说他的成功并不能说明他是一个成功的革命家。而他的弟弟鹿兆海,一个青年中的佼佼者,正是挥斥方遒,意气风发的年纪,却死于内战。而本来和白灵好上的他却因为与其政见不和,都不愿让步的双方最后却选择分手。一段战乱年代美好的爱情却被政治玷污了,确实有点惋惜,果然政治这东西害人匪浅啊。鹿兆海无疑是悲剧的,女朋友跟大哥睡了不说,最后死的都不是那么光荣(若是光荣也就没必要隐瞒事实了)。可怜他还发誓非白灵不娶,真可谓是自古多情空余恨。这这也让我讨厌白灵多一点理由了。

白孝文这个人很不喜,懒得说他了,直接跳过,接下来是此书中两位举足轻重的女性角色——田小娥和白灵。

田小娥,一个基本算做被卖了做洐奴的可怜人,想反抗命运却遭遇种种困难而终究无法逃离其魔掌的女子。她的死我并不惋惜,我觉得这对她何尝不是一种解脱。食不果腹,无依无靠,名声极其败坏,不被这个社会所容纳的她活着对她自己何尝是种煎熬。对于田小娥的不齿行径,我觉得并不能做太多批判。和黑娃偷情,是对命运反抗的第一步,不过却也是最后一步了。之后为了就黑娃不得已和鹿子霖不轨,之后勾引白孝文一开始是为了满足鹿子霖的要求,后面也不过是为了找个依托罢了。对当下社会最原始的反抗就得用最原始的方式——性。田小娥与《1984》里的茱莉亚的方式不谋而合。你可以束缚人们的思想,限制他们的行动,但你无法束缚他们追求最原始的自由。田小娥真的是放荡和堕落吗?不过是一个弱女子在用仅剩的资本反抗罢了。田小娥并不是应该是遭人唾弃的人,她只是个走投无路的人。

但对于白灵,实在是喜欢不起来了。书中描写的白灵一开始是白鹿原上的精灵,活泼可爱的,国难当前义不容辞的贡献者自己的一份力。敢于追求爱情自由的她也是个刚烈女子。我本以为她和鹿兆海的爱情在经历父辈的阻挠后会修成正果,但作者不会这么这么俗套,这毕竟不是言情小说。在安排了她和鹿兆海的矛盾激化分手以及她和鹿兆鹏的结合后,白灵整个人都变了,成了一个狂热的革命者,她身上的灵性没了,我竟开始讨厌起这个角色来了。可能这也是我个人的偏见吧,不愿让任何东西玷染纯洁质朴的爱情。她的死最后还是让人不禁恻隐——为了省子弹将人活埋,死于她投身全部的共产党,她的死和黑娃一样不值。

《白鹿原》是我接触的第一本当代文学作品,相较于之后看过的《活着》,《人生》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读起来而更加的舒适——整本书都写活了。引人入胜的情节,幽默风趣的语言以及放荡不羁的措辞。而也正因为这本书,勾起了我对当代小说的兴趣。我很欣赏那个时代,那时的作家大部分都是真才实学,如今的所谓的畅销书作家难以望其项背;那是的物质生活虽不发达,但他们有我没有的信仰。更重要的是,那时的爱情,很多人都还是相信的。当然我不会真的想去那个时代,只是觉得我们应该正视那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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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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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我感觉这本书是值得我们看的。故事里的小豆豆,经常影响同学上课,所以被老师退学了,妈妈给小豆豆找了一个名叫巴学园的学校,这个学校和以前的学校有很大的区别:比如说,全校只有50多名学生。小豆豆很惊讶,因为这个学校的人数只有以前学校一个班的人数;他们在上第一节课的时候,老师会把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等学科全部写在黑板上,让学生们想上什么课就上什么课;别的学校都要求饭菜营养,巴学园的校长先生却对学生家长说:让他(她)们带来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就行了。这种方法真奇特啊!其实这种教学方法还是挺好的,能让孩子们在生活中找到乐趣;在巴学园里从来没有怎么规定过,可是小豆豆也和其他小学生一样遵守了,这在以前的学校是不可能发生的;在巴学园小豆豆能安静的听老师讲课,而在原来的学校能不打扰老师就已经很好了,小豆豆现在这个表现能让老师无比惊讶。小豆豆的变化真的是非常大啊!小豆豆不遵守纪律、随心所欲,这些不礼貌的行为都被她改掉了,她终于变成了一个又懂事又可爱的乖孩子了!

我已经长大了,可不能像以前那么挑食了,也不能磨蹭了,我要像小豆豆学习,做一个自觉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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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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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小巴掌童话》。这本书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张秋生爷爷写的,其中有一个"换西瓜"的故事让我感触最深。

河马生病了,它口干舌燥,非常想吃西瓜。他的好朋友--刺猬哥儿俩愿意用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蘑菇、栗子和美丽的贝壳换犀牛大叔的西瓜,但犀牛大叔却拒绝了他们的请求。最后,刺猬兄弟却仅仅用"河马生病了,想吃西瓜"这个最简单最朴实的理由无偿换到了西瓜。

在这个小故事里,我最喜欢的是犀牛大叔。在他的眼里,自己的西瓜比蘑菇、栗子和贝壳都要珍贵得多,但是最后为了帮助他人,犀牛大叔毫不犹豫选择了无偿奉献。

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原来,无私的爱心和乐于助人的品格才是我们最宝贵的东西。想想以前,自己做事情有时会先计较个人得失,也不太愿意帮助别人,连最简单的家务有时也不愿意帮妈妈做,今后一定要向犀牛大叔和刺猬兄弟学习,做个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小故事里面蕴藏着大道理,我们从中可以吸收智慧,学会分辨善、恶、美、丑。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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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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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是由美国牛津大学教授查尔斯.罗金逊为他所喜爱的女孩而写的作品。描述的是一个小女孩荒诞离奇的梦幻之旅。

一个无聊的午后,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她昏昏欲睡。突然,从她的视线中穿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它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她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么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只有十英寸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去……随后,发生了种.种有趣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身体,为了一块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判是非。在爱丽丝的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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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蚯蚓的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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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读了好几遍《蚯蚓的日记》这本书,现在我来给你们说一下吧!

《蚯蚓的日记》是由美国人写的,是推荐给全球小朋友的十大绘本之一。这本书写了一位蚯蚓小学生的故事,包括它的成绩单、它的评语、它的好朋友蜘蛛以及为它做的蜘蛛网、它的第一条地道、和爸爸一起渡假的情景、第一天上学的情景、被蜜蜂蜇、找到很炫的叶子、自创的漫画等等 。上面写了它几乎每天的日记。

我觉得第一篇和最后一篇日记写的是最好:“地球给了它需要的一切,同时它也帮忙照顾了地球。”这就是相互帮助的情况,就像《探索地理》中写的,食物是条链的道理一样。最后一段总结写得也很好:“有的人忘记它们的存在,但是地球永远不会忘记它们!”

我觉得这本书即风趣又幽默,非常好看。让我明白地球上每个生命都是值得尊敬的,包括渺小的蚯蚓和蚂蚁。这本书也是我送给好朋友的礼物,我要爱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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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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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 读了一本关于英雄豪杰的书。这本书就是四大名著的水浒传。这本书讲 的 是一百零八个好汉因走投无路而上了 水泊梁山的 故事。

在一百零八将中我 最喜欢的是长着满脸胡子,皮肤黝黑的李奎。他个性非常暴躁,而且骁勇好战,手拿双板斧,人称黑旋风。我喜欢他的 原因是因为他很孝顺。

有一天,李奎要接他的母亲去梁山上安享晚年,可他的母亲要喝水,于是他就去找水,回来的时候却看不见他的母亲了,李奎找啊找,到了一个山洞前看见两只虎仔在吃他母亲的腿于是就杀了它们。接着从山洞里又冲出来一只张着血盆大嘴的 母虎。母虎张牙舞爪,李奎一点也不怕。拿起板斧砍向了母虎。母虎死后李奎哭着把他的 母亲埋葬了。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应该向李奎学习,孝顺自己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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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老人与海》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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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有趣的暑假里,我们班决定同读一本书,这次看的书名叫《老人与海》。是著名的美国作家海明威写的。

这个《老人与海》是海明威在晚年时写的,成为了最杰出的一部作品。

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位名叫圣地亚哥的一位老渔夫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语的情况下,在远离陆地的大海上遇到了一条巨大的马林鱼。经过三天三夜的斗争,这位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终于杀死了那条大马林鱼。可他在返航的途中,却遭到了鲨鱼的袭击,当他终于到港口时,那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一条光秃秃的骨头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就上网查了海明威的资料:海明威生于1899年,死于1961年。是美国著名的小说家,在1952年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阅读完后,我从这本书里学到了: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是不可以被打败。这句名言,使我明白了:就算失败了,也不能放弃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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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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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当你不珍惜他的时候,生命将变得毫无意义。”这句话说的多么确切呀!这是我看了法国作家小仲马的成名之作《茶花女》之后悟出的道理。

《茶花女》这本书的主要写的是:一个出生在法国巴黎的美丽少女玛格丽特。哥杰被诱骗成为交际花,人称“茶花女”。她由于环境而堕落得了肺病。她曾经三次立志要把病治好,重新做人。但最终都失败了。第一次是因为受不了环境的诱惑;第二次是为了不让自己心爱的亚芒受到牵连;第三次是因为病已经到了晚期,终于离开了人世。

读过这本书的人可能都会同情书中主人公茶花女命运的悲惨,或是对那个冷酷的社会表示不满。可我觉得书中的茶花女也有错。因为她把生命看得太没意义了。就算她的命运十分悲惨,那也不应该如此糟蹋生命;就算她第二次失败是情有可原,那也不能用这种自暴自弃的方法让亚芒离开她呀!

保尔,不仅全身瘫疾,而且双目失明了,可是他没有放弃生命。因为他知道活着就是一种希望,更知道人应该活着才能实现人生的意义。后来他以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战胜了病残,终于成功地写出了《钢铁是这样炼成的》这部巨作。再想想我们中国的张海迪,她胸部以下完全失去知觉,可是她并没有失去生活的信心,而是以坚强的毅力战胜了病魔,学完了小学到高中的全部课程,翻译了许多外文著作。

保尔、张海迪,他们的一生都在努力着,拼搏着,奋斗着,生命在他们那里是如此精彩;而茶花女却把生命看得如此没有意义,这是我们替她惋惜的地方。生命的价值如何是由自己选择的。让我们都来珍惜生命,感受生命的价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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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山中访友》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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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到大自然去访问朋友。作者先去访问古桥,然后又走进了树林,访问了鸟儿、露珠和树。作者把自己也联想成了树,脚下长出根须,头发长成树冠,胳膊变成树枝,血液变成树的汁液。作者后来又去跟他的朋友们打招呼,有山泉,有溪流,有瀑布,有悬崖,有白云,还有云雀。在雷阵雨过后,作者带着满怀的好心情,好记忆,还带回一路月色,回家了。

作者和大自然非常亲密,这一花一树,一鸟一石,一草一木都是作者的知己。在作者眼里,这一切仿佛都是有生命的人一样,和作者非常默契。

作者在写这篇散文的时候运用了很多修辞手法,还运用了很多好词好句,把他的朋友写得活灵活现、充满生机。把我们平时不重视地事物写得美轮美奂、生动形象。

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在离我家不远的四褐山使我也像作者那样,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生机勃勃。在我爬山时,每次都能看到很多的小鸟、小虫子、不知名的花朵,这些景物都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每当我看见小鸟在天上飞时,我就把自己也想象成一只小鸟,在天空上自由自在地飞翔。每当我看见小虫子在地上爬时,我把自己也想象成小虫子,出门去旅游。每当我看见那些绚丽多彩的花朵时,我也把自己想象成花朵,为人们展示出我们的绚丽多彩。

在读了这篇文章后,给我的启发太大了,我希望我以后也能运用作者这种写作手法,写出更优美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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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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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拇指姑娘》。使我深受感动。

写了美丽、善良的拇指姑娘对友谊的追求。拇指姑娘先是差点嫁给癞蛤蟆的儿子,把他急得大哭;后来又碰到鼹鼠要和它成亲,虽然他很富有,但拇指姑娘讨厌他;再后来她碰见了安琪儿,他们相爱,很快成亲。作品还描写友谊,如,拇指姑娘从癞蛤蟆的儿子那儿逃了出来,是小鱼们帮助了她;寒冬,田鼠引她进温暖的房子;拇指姑娘救活昏死的燕子,小燕子又把她从鼹鼠那儿救出来。这种无私的友谊,是文章的主旨,也是作者对人间高尚友谊的追求。

拇指姑娘这种友谊,也是我们同学之间所要做到的。所以,我们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并且发扬光大。

在现在的社会中,如果人与人之间能够相互帮助、团结友爱,那这个社会将是一个温暖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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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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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字叫《灰姑娘》。从前,有一个小女孩,她的妈妈去世了,她的父亲又给小女孩娶了一个后母,后母长得漂亮,但是心很坏,让小女孩穿上一身破旧的衣服,所以大姑娘和二姑娘都叫小女孩灰姑娘。

大姑娘和二姑娘去参加舞会,让灰姑娘在家干活,灰姑娘很想去,后母让她两个小时里把灰里的豌豆捡起来,正因为灰姑娘的善良与纯朴,得到了小仙女的帮忙,去参加王子的舞会,后母和两个姐姐得到了灰姑娘的原谅,从此快乐地生活着。

透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只要善良纯朴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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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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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让我懂得要去珍惜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还告诉我如果有人成绩比你好,你千万不能嫉妒他,要靠自己的努力,用实力去超过他,那才是真本事。如果你光会嫉妒不会努力,那你始终赶不上他。我们要像虎皮一样全心全意做一件事,用实力来证明自己。不要像那些资格猫一样,自己没有实力,偏偏嫉妒别人。

这本书主要人物是笑猫和虎皮猫,笑猫是一只神奇的猫,他会笑: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嘲笑,还会皮笑肉不笑,他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

我很喜欢笑猫,因为他总会在我伤心的时候给我快乐,我也喜欢地包天,那傻乎乎的样子,经常逗得我发笑。

这本书主要讲了:翠湖公园里有一座美丽的白塔。伴着第一缕春风,一只美丽的虎皮猫出现在塔顶。这惹怒了一群著名的“资格猫”,他们上不去的地方,绝不允许别的猫爬上去!他们开会咒骂,愤怒的旅行……这些疯狂的行为,受到了老鼠的嘲弄,让公园里的老鼠乐翻了天。这是一个热闹好笑而令笑猫忧伤的春天。

我读了这本书后,受益匪浅。有时候,因为读的太着迷了,都忘记了自己的存在,仿佛身临其境。

如果你读了,相信你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笑猫日记,百读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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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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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的童话故事《拇指姑娘》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妇人,她很想要一个小巧又可爱的孩子。她便去请教女巫,女巫说非常容易,便给她一粒麦穗,让她种在花盆里。当这个花朵绽开时,拇指姑娘便出生了,她生活得非常幸福,可是有一天,一只丑陋的癞蛤蟆把她抱走了,让她当小癞蛤蟆的妻子。水里的鱼儿很同情小小的拇指姑娘,便把荷叶的一根茎咬断。拇指姑娘顺着荷叶飘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她为了躲避风雨,来到花朵的一片叶子下。清晨,以露珠为饮料,以花蜜为食物,生活还算过得去。夏天和秋天过去了,又寒冷又漫长的冬天 …… 过了很久,她终于到了另外一个国家,并且和那个国家的王子结了婚,日子过得非常美满。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拇指姑娘非常勇敢,虽然她遭到了很多的不幸,但是她不怕困难,坚持不懈,终于过上了快乐幸福的生活。从这个故事种,我知道了我们做事只要不断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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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鲁宾逊漂流记》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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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叫鲁宾逊漂流记的书,我很喜欢这本书。

鲁宾逊是一个热衷于航海的青年,在一次航海中,他们遇到了风暴,船上的人都葬身大海,只有鲁滨逊幸存了下来,漂流到了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鲁滨逊刚到小岛的时候,认为自己是死路一条了,直到抱着树睡了一觉后,他发现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于是他把大船上的一切有用的东西都拿了下来,做成了衣服、鞋子等生活用品。后来,鲁滨逊救了一个野人,并给它取名为星期五。鲁滨逊教他说话、用枪、做面包、种植、养羊等一切他会做的东西,这个野人很好学,学的甚至比鲁滨逊好。鲁滨逊在荒岛待了二十八年,把荒岛改造成了世外桃园,然后奇迹般的回到了祖国。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反问自己: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会怎样呢?我像许多城市长大的孩子一样,每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不会做饭,不会洗衣服,不会收拾家务,白天自己在家都不敢上厕所……遇到困难的时候总是想让爸爸妈妈帮助自己,如果不帮我就会大哭。真要像鲁滨逊一样独自一个人在一个地方生活的话,我会又饿又怕,不知所措,用不了几天就一命呜呼了。不敢往下想了,太可怕了。

当我还沉浸在怎样像鲁滨逊那样勇敢面对生活挑战时,真正的挑战很快就来到了身边。暑假我参加了全国少儿趣味田径夏令营,离开爸爸妈妈十天时间,这十天里我自己洗衣服、叠被子、整理日常用品,因为天气炎热,自己不注意喝水,我还发烧了……十天时间感觉像是一年,天天盼望回家。凡事都要自己想办法的时候,我体会到了爸爸妈妈平时对我的无微不至的爱,我也明白了不能老是依附在爸爸妈妈身上,遇到困难要自己想办法解决,像鲁滨逊一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动脑筋想办法,做生活中的强者。

人的一生中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阻碍,我要把鲁滨逊的敢于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精神用到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中,直面未来生活学习的种种挑战,克服困难,战胜自我,相信我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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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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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叫《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匹诺曹的小木偶成长为男孩子的故事。

故事大概讲的是:一个叫杰佩罗的老头没有孩子,他用木头雕刻出一个木偶,还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匹诺曹。匹诺曹一直想做个好孩子,可是他经不起诱惑。他逃学、撒谎、结交坏朋友,几次上当还屡教不改。有一次,他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就被它们吊死,多亏了蓝色头发的仙女解救。仙女叫他不要撒谎,不然每撒一次谎他的鼻子就要长长一截。他连撒了三次慌,鼻子在屋子里转都能不能转了。皮诺曹这时才开始醒悟,但他还是经不住朋友的诱惑,又跟着到玩儿国去了。由于他过于贪玩,头上长出来一对驴耳朵,变成了一头驴子被卖到了马戏团。在紧急关头,还是仙女解救了他。最后他们父子在鲨鱼腹中相见,并设法逃出来了。皮诺曹最后决定痛改前非,终于变成了一个诚实、勇敢、聪明、帅气的男孩子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我们要诚实、勇敢、好好学习。只有勇敢地去面对眼前的困难,不被困难吓退,才能实现自己人生目标。有错要勇于改正错误,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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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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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某年某月某日,一觉醒来发现世界上有这麽多的矛盾,这可能也是从看苏菲的世界开始的吧

看苏菲的世界时,看到她每件事都刨根问底,竟然从心底油然而生出一种共鸣;但是自己内心深处却觉得她是一个而不折不扣的笨蛋,竟然什么事都想那么多,搞不好学习也会一落千丈。

此处我想了比较长的时间,到底是应该较为成熟些,每件事逆来顺受,还是应该每件事刨根问底,这是多么的矛盾啊,当时我想;这个问题可能连哲学家也解不出来吧,我的内心的两股思想像五线谱一样交织碰撞,我的五脏六腑在都被烧灼,我是多么渴望像泓泉一般的真理啊。

是选择自由的畅想,还是选择循规蹈矩,一步一个脚印,这两者都存在风险性与可能性,前者一飞即达,后者一辈子平平稳稳,不愁吃穿,却默默无闻,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前者若一飞不起,必定一生不能翻身,疾苦一生,但是,千万不要以为后者便可以百分之一百的安稳,在现代社会中竞争是非常激烈的,没有一双标新立异的翅膀是不行的,只是摔倒了还可以再拍拍身上的泥水再爬起来,但是在千百次爬起来后,天已经黑了,你也将化作尘世间的一缕浮尘了,随风飘飞了……

聪明的,请你告诉我,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明天太阳依然升起,时钟依然运转,我们的问题,却可能已悄悄的尘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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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汤姆叔叔的小屋》个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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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书虫,一有空就往书堆里钻。我看过的书有几百本了,但我依然最喜爱《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塑造了忠诚友善但逆来顺受的汤姆叔叔和反抗奴隶制的黑奴艾莉查夫妇等典型形象,十分生动地描述了美国当时的社会面貌。其中,汤姆被监工苦打也不肯屈服的情节令人感动。

“列格雷一下子跳起来,把汤姆叔叔推倒在地,狠很地打了他一顿。”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敬佩汤姆叔叔那坚毅的精神。他为了卡西太太和艾米林逃离列格雷的魔爪,被列格雷毒打也死活不说他们的藏身之处。设身处地地替人着想,这是多么高贵的品德啊!我看见图片上的汤姆被打得鼻青脸肿,手脚上尽是被皮鞭抽出的血条,把被子都染红了。我想:这就是美国人的道德吗?他们还有良心吗?如此善良淳朴的汤姆,列格雷还一直折磨他。从中不难看出,汤姆宁死不屈的精神。宁死也不违背良心,宁死也不要做列格雷的监工!

“让黑人们成为奴隶,这是上帝的旨意,他们本来就低人一等。”这句话是我很气愤。为什么黑人天生就是努力呢?为什么他们天生就低人一等呢?这纯粹是剥削阶级麻痹劳动人民的思想。我认为这世界上,人人平等。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真、善、美,学会了友爱,仁慈和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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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最新红楼梦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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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在《石头记》里只用了简单而又另人费解的文字描述了可卿的家世和出生背景:她是营缮司郎中秦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弃婴,小名唤可儿,大名兼美,因素与贾家有些瓜葛,便配与贾蓉为妻。这是极不符合贾家这

样一个重血统讲权位的家族娶媳妇的规范的,况且宁国府贾蓉已是三代单传,婚姻岂能儿戏?仅凭美貌绝伦,“形容似黛玉若宝钗,但无黛玉之病体,可比宝钗婀娜”也是万万不可能再宁国府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重要人物的。而她却是“上能尊敬长辈,下能亲近下人,四处周全的圆圆满满,深得贾母等人的欢心”。

在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中,作者大写特写了秦可卿的葬礼,透过庞大的场面和慎微的细节的浓妆淡抹,以及她所用的“原系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棺木,表现其身份的不一般。诸如此类之繁华,并非贾蓉媳妇一角所能承担。再看其闺房,“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的宝镜,一边摆着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盘内盛着安禄山掷伤过太真乳的木瓜,上面设着寿昌公主含章殿下卧的榻,悬的是同昌公主制得联珠帐”,曹翁用极力夸张的描写展现可卿的尊贵、奢华,种种诸如此类的刻画,可以肯定她绝非仅仅是养生堂弃婴。

红楼梦》中史湘云有句诗云“双悬日月照乾坤”,刘心武老师认为,这句话暗合当时的政治局势,秦可卿的人物原型极可能是康熙朝废太子“义忠亲王老千岁”的女儿。

这样一位长得袅娜纤巧、性情风流的奇女子,哪里去寻?很多人唾弃秦可卿,最不齿的便是她与公公那见不得人的爬灰。旁人歪解红楼,给秦可卿出墙的红杏提供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窃以为,根本无需理由,像秦可卿这样一位奇女子,婀娜多姿的形态下一定隐藏着一颗忧伤彷徨的心,是那么的迷人和令人爱怜。她多情的外表下暗藏这无助的彷徨,更令人心碎,被绚丽包裹的情伤,比暗淡之伤,更令人感动。

她得聪慧才智,她的温柔平和,她得怜贫惜贱,十二金钗中独她一人,大观园里也独她一个!女人命苦在于天妒红颜,一个痛苦的人的背后,一定经历过阳光的背面所折射下得阴影,可以想象到命运在这个多情的可人儿身上留下的一道道印记。今天人群里又有几个人能与秦可卿匹敌?红脂银粉的背后是一颗空荡荡的`心,宝马别墅的背后仍然是一颗孤寂高傲冷漠的内心。

乱花渐欲迷人眼,纷乱的世间里越来越多的女人迷失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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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父与子》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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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是风靡全球的一本好书。

父与子有时候聪明玲俐:有一次,父亲带儿子求兜风,可是,没开多远,车坏了,父亲仔细的检查了车前有检查了车轮,然后有检查了车底,可就是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于是,父亲又检查了几遍。过了几个钟头,儿子等得不耐烦了,“呼”地一声跳下了车,打开后备箱,拿出了一辆滑轮车,玩了起来。父亲见此情景,突然有了灵感,他双手握紧方向盘,一直交战在车上,另一只脚站在地上,和儿子一起玩了起来。

有时候,父与子的运气也是很好的:那天,父与子走在街上,他们发现了一个活动:只要大中鸟的中心,就可以那一辆摩托车。儿子对父亲说:“父亲,我们去试试看吧。”父亲说:“可以。”于是,他们就开始打了。过了一会儿,父与子满头大汗。又过了一会儿,父亲对儿子说:“儿子,看来是赢不了骑车了,咱们回家吧。”儿子转过身,把枪扛在肩上,一不小心,枪发出一枚子弹,正好打在把子上。父与子欢呼却越。

小朋友,你看过《父与子》了吗?我想,你一定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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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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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完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叫做缴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人。这本书讲述的是格列佛凭借他的智慧、勇气还有一颗坚忍不拔的心,游历了许多奇异的国度,最后平安归来。

格列佛游历的许多国度,有大人国,小人国,会嘶马国等等。大人国里的人都身材高大,动物也是一样,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不到六英寸。慧嘶马国里有两种主要动物,一种是慧嘶马,另一种是野胡。慧嘶马长得像普通的马,却十分聪明,并且善良,很有正义感。野胡恰恰相反,它们长得像普通人,只是毛比较多,并且野胡很愚蠢,很野蛮,没有理性。

在格里佛游历的许多国度里,慧嘶马国给我印象最深。在慧嘶马国,没有谎言,没有欺骗,只有完美的生活。在这个国度中最恶心的也只有野胡,其他任何一切都十分完美。作者十分喜欢这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国家,甚至期望永远在在这个国度里生活,不会到人类生活的地方去。但是因为慧嘶马认为,让一个海外的聪明野胡在这儿生活也不太好,所以最后慧嘶马把作者送回了人类。因为在慧嘶马国呆了太久,习惯了马的味道,格里佛反而对人类产生了厌恶,因为人类丑恶的一面甚至比野胡还令人感到恶心。

这本书里,最让人感动的是格里佛的智慧和勇气,还有他那颗不畏艰险的心,以及他勇于挑战和冒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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