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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在左疯子在右小说读后感(精彩20篇)

《到灯塔去》小说以到灯塔去为贯穿全书的中心线索,写了拉姆齐一家人和几位客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一段生活经历。下面是开学吧为大家带来的小说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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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疯娘》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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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是一场梦,一场戏,一场我们认为它是世界最恶毒的噩梦,而梦醒之后,冷汗过后是不知拥有多久又如朝夕分飞的离别戏,戏里是一群过客,一群彼此纯粹相拥过的过客,太多的诗句诗化了别离,太多的太多,我们纯粹的让悲伤逆流,流到最初的相遇相知相识,我们一起走一起笑一起相拥一直到手放开了心还分不开?

文章主要讲述了“疯娘”悲惨的一生,以及她如何疼爱自己孩子的事。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她就是作者未来的娘。她是个疯子,“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人都讨厌她,向她吐口水,甚至打她。作者的奶奶见她有几分姿色,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家里"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疯娘”才暂时有了归宿。

可是当疯娘生下作者后,疯娘在她的有生之年仅仅抱过作者一次,为什么?因为她是个疯子,家人不敢让她抱作者,也不敢让作者吃她的奶。直到奶奶决定把疯娘赶走前,疯娘才有机会抱了一会儿作者。抱着作者,疯娘“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可见,疯娘是多么爱自己的孩子啊!可还不到三分钟,奶奶便将疯娘怀中的作者夺了回去。从此,疯娘又过上了漂泊的生活。

5年后,疯娘回来了,手上还捏着一个脏兮兮的气球,因为疯娘没有忘记自己的孩子。可作者却因自己的娘是疯子而感到丢脸,从不叫一声“娘”,心里根本不认这个娘;好几次疯娘闯祸后被奶奶责打,作者不仅没有向奶奶求情,还嘲笑疯娘是猪;而当奶奶打作者的时候,疯娘却一个劲地护着作者,要奶奶来打她……读到这里,我的眼眶开始湿润,我真想说:“疯娘,你那么深爱你的儿子,换来的却是儿子的冷嘲热讽,他这么待你,你为什么还要处处护着他?”

终于有一天,作者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娘。”,那是因为作者和同学打架时,疯娘看到作者被人打,抓起那个同学扔进了河,作者终于感受到疯娘对自己不顾一切的爱。疯娘听到儿子的叫唤,“浑身一震,久久地看着我,然后像个孩子似的羞红了脸,咧了咧嘴,傻傻地笑了。” 读到这里,我感到很欣慰极了。疯娘用她的真情感动了作者,终于当了一回“娘”。从那以后,母子间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了。

可是好景不长,悲剧终于在作者上高中时发生了。那时,疯娘每个星期都走20公里山路为作者送菜。一次,疯娘在半路给作者摘来了十几个野鲜桃,作者说了声甜,没想到就是这声“甜”促使疯娘又一次去摘峭壁上的野桃,最终摔向了百丈深渊。过了好多天,作者才找到了疯娘的尸体,“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作者哭得肝肠寸断。我的心与作者一样伤心,为了孩子,疯娘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活着没享一天福,死的时候身边也没有儿子送终,多么可怜,多么可悲啊!

读完全文,我感慨万千。疯娘是可怜的,可她又是多么伟大,她用自己特有的方式爱着她的孩子,为了孩子甚至搭上了性命。一个疯了的人都知道怎么去疼爱自己的孩子,更何况是正常人呢?我们的母亲给我们的爱肯定比疯娘对儿子的爱还要真挚、还要理智。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孝顺父母是做孩子的本分,就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学习,好好生活来报答母亲给我们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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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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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有一本书。它如诗,如画,如歌。它既幽默,又讽刺。这本书叫《呼兰河传》。这世上曾有一位女作家。她孤独,敏感,矜持而又倔强,天才而又短命。她叫萧红,现代著名女作家,《呼兰河传》的作者。这个假期我有幸拜读了这本书,而这本书也使我感受颇深。

《呼兰河传》是萧红的最后一部着作,也是她流传最广的一部经典之作。萧红通过自己对儿时的点滴回忆,用自己轻盈细腻笔调把我们引领进呼兰河这个落后,迷信的小村子里。书里的呼兰河到处都显得那样萧条:灰色的天空,灰色的画面,灰色的人生,灰色的人性,乌云蔽日,看不到一点阳光。人性的残忍和无情,令人发指。整本书布满了灰色的色彩,那样凄凉。那些因人们的无知,迷信所发生的悲剧,令人痛心疾首却又无可奈何。

还记得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12岁,正是花一样的年纪,本该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她,却成了一个陌生人家的童养媳,一个人孤独无助的在陌生的环境里生活,动不动就会遭到婆婆的一顿毒打,只要婆婆一有不顺心的事,小团圆媳妇就遭了秧,在她婆婆的眼里,她的命竟然比不上一只鸡,一头猪,多么可悲﹗但在旧中国又有多少与小团圆媳妇一样的无辜少女?她们生活在这个封建社会的最底层,承受着非人的虐待,与其说小团圆媳妇是被吓死的,不如说事旧中国封建社会的残酷和无情让她匆匆离开人世。

萧红说她的童年是快乐的,但也是寂寞的。她有祖父,在园子里和祖父一起干活,一起玩耍,度过她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但她又只有祖父,母亲的冷漠,父亲的顽固,使萧红在祖父去世后,对这个家庭没有一丝留恋和感情!

《呼兰河传》是萧红作于20世纪40年代,这本书描写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呼兰小镇风土人情,但它也表现了那个时代的中国的扭曲人性损害人格的社会现实,表达了萧红对旧中国封建社会的否定与不满。

“他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越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这美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惑。”这是著名文学家矛盾对《呼兰河传》的评价,读完这本书你也会久久地沉浸在那个灰色的年代,灰色的世界和那个年代的悲哀和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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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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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们师生共读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这本书,我已经把第一章读完了。里面的故事生动有趣,讲的是桑桑在油麻地小学难忘的小学生活。有时我被故事里好玩,逗人的内容笑得开怀不已,有时也会为他们打抱不平。

在一片金色的草房子里,有一个油麻地小学,这个学校的校长桑乔有一个聪明淘气的儿子桑桑。有一次他竟然把自家的锅砸了卖钱,用卖的钱来买鸽子,他还把自己家的碗柜改成了鸽子的家挂在墙上。还有一次当桑桑看到别人在河里一网就捉到了许许多多的大鱼大虾,他非常的羡慕打鱼的人,可是桑桑家没有渔网,于是他把妈妈的蚊帐撕了下来做成了一张鱼网来网鱼,捕捞到很多鱼……但是这事让妈妈知道了、调皮的他除了挨打,就是妈妈惩罚他,把桑桑的蚊帐拿了下来,结果桑桑晚上睡觉时被蚊子咬了一身的红包。

我还认识了桑桑的同班同学陆鹤,因为他是一个秃头,大家都叫他“秃鹤”,经常受到同学们的嘲笑和玩弄,在一次广播体操中,他用了特殊的方法报复了学校,使他们的学校没能得到第一名,大家都不搭理他了。然而在一次的演出比赛中,有一个秃头连长选不来演员担任,他一心想做一个好演员,经过他的认真艰苦的排练,最后为学校争得了第一,大家都喜欢他了,陆鹤激动得哭了。

读完《草房子》第一章后,我有许许多多的感受。桑桑是一个很调皮,聪明淘气的男孩,但是桑桑把锅砸了换钱买鸽子和把把妈妈的蚊帐做鱼网,这样破坏家里的东西是不对的,所以我们可不能向桑桑一样的调皮的过了头。陆鹤天生就是一个秃头,心里就很难过很自卑了。他的同学不但没有同情陆鹤,还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做“秃鹤”而且经常作弄他。使陆鹤更加的难过,同学们这样做太不应该了。经历了一些事情后最后大家不嘲笑陆鹤了,知错就改、和睦相处的在一起学习。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的生下来身体上就有缺陷,我们不能嘲笑他们,应该给予他更多的体谅、关心和帮助,因为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温馨的大家庭里面,要想对亲人一样互相帮助、互相关心。我们只有常常帮助别人,我们才能快乐、开心地度过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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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夏至未至小说郭敬明读后感

全文共 1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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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两年不见的友人在北京路吃罢晚饭后,一个人闲逛到了书店。最后,鬼使神差,买了一本郭敬明的《夏至未至》。其实,我也并没有那么讨厌他,我觉得你应该也一样,因为,除了比你成功,他也并没有做过什么实际意义上亏欠我们的事——这样一段话,其实也可以放在杨幂身上。不过,我还是要建议杨幂换一个包装团队,因为,不是在每个电影里都客串一下混个脸熟,观众就会日久生情喜欢上你;相反,审美疲劳这件事对嫩牛五方也是适用的,这也是为什么肯德基一而再再而三推出骗钱新品的原因。

我们还是回到郭敬明吧。

我之所以想看那本书,是因为书名《夏至未至》真是一个令人喜欢的名字。并且,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个时候的郭敬明确实还在写东西,带着他年少时因为不合群而孤僻敏感的心在写东西。那个时候的他,不是万人迷;那个时候的他是如此没有自信,以致于所有青春年少里的美好时光都只能在他的笔下才得以实现。

我年少时,反倒并没有多想看他文字的念头。我在他的《岛》停刊之后很久,才看到了里面那篇《光线消失的井池》,那真是一篇写得很好的短篇,主角依旧带着那个时候郭敬明独有的细腻、敏感和莫名感伤的影子。其实,回看他早期的作品,你会发现那个时候他作品中的男生大多数都这样,《夏至未至》里,开篇对于傅小司和陆之昂的友情描写,几乎都可以让你闻到两个男生间独有的暧昧气息。也许就在书中这样一个夏天,郭敬明曾经对于一个男孩,报以同样的好感。这段感情在那个年代注定没有任何结果,于是,这个男孩就被留在了书里,被永远留在书中的那个夏天里。

2.

但愿他可以吻我。

女孩,你那个时候一定是这么想的。

但是故事的最后,你只在郭敬明的小说里找到了自己的影子,因为,那个男孩并没有吻你。

其实,你那时候迷恋的“万人迷”男孩,也许在十年后的今天,变成了又挫又令人难过的可怜人。只有你,当年怀着依恋并且孤身努力对抗命运的你,最终站在了这个男生的肩上。其实这不难想象,失意有时在某种层面上也算是好事,最好的例子就是当今的“青春小说大亨”郭敬明以及十年不败的流行天王周杰伦先生。他们,都是从自卑走过来的。以自己的孤单去对抗命运,最终过得比那时未正脸看你之人好,也算是一种报复。只是,这种报复,是孤单、没有退路并充满绝望意味的。

因为,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那个男生,最后都没有吻你。他们被留在了那个夏天,那个十年前你还年少时,知了和蝉鸣不间歇的夏天。这个夏天如此固执地留在你心里,好像每一次你翻出来再看,都还可以闻到那个时候的香樟树香味。只有在那个夏天,男孩们还是完美的,他们穿着白衬衫,浅浅的独特汗味,好像存在就是为了吸引你。也许,这个就是在后来你“一个人的恋爱”前,其他人并不知道的故事。你喜欢的,只是被永远留在夏天的男孩,他们像是平行世界中的一个临界点,一直留在那里。

3.

当时的你,也曾以为自己会一辈子记住这个夏天。

但后来,这个夏天还是过去了。

同样的,在郭敬明《夏至未至》再版时,他自己写了再版序,里面告诉读者,那些发生在2004年夏天的故事,是怎样慢慢慢慢用十年时间在他的心里渐渐变淡。故事总是这样的,九把刀借着电影里陈妍希的嘴也告诉我们:人生,本来就有很多事情是徒劳无功的。大脑这个时候只是做了一个好心人,把认为我们都不需要的记忆,悄悄删去。

这之后的你们,慢慢踏前,学会更加理性去面对这个世界;年少时的依恋,像是贴了过久的创可贴,慢慢失去了粘性,等到它脱落时,我们就发现,伤疤原来早就已经好了。你拼命想要记住的人,往往属于另外一个世界。故事的结尾,那个一直与你毫无关联的男孩,那个在你心中曾与你恋爱了半个世纪的男孩,只能被永远留在了那个夏天。

那个夏天,最后就变成了两个字。

那就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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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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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既是女子的歌颂,却又是女子的悲剧,它是中国古典文学中不朽的巨著,在以往的中国你,古典文学中尽管有许多美丽的女子形象被塑造,但也不过像《牡丹亭》这类,敢于为自己的爱和幸福而斗争的“女子觉醒”形象,而红楼梦中却带来的是全新的也是前所未有的,那就是对女子的尊重,就像曹雪芹本人所说:“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比裙钗,我实愧则有馀,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他依他所想而写,也因此写出了不朽。

《红楼梦》是对女子的颂歌,赞美黛玉“世外仙妹寂寞林”宝钗“山中高土晶莹雪”,湘云“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寄月光风耀玉堂”,妙玉“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天生孤僻世罕见。”但又是女子的悲剧,含恨结郁而死的是林黛玉,青春守寡的是史湘云,李执,出嫁一年就被丈夫折磨而死的是贾迎春,远嫁他方的是贾探春,对人生悲观绝望而出家的是贾惜春,跳井而死的是金钏,含冤而亡的事秦可卿和鸳鸯,被强盗强抢去的是妙玉……她们都是“红颜薄命”是注定没有好结局的人物。

《红楼梦》中的悲剧震撼人心,使人荡气回肠,不仅仅写了一群青年女子的毁灭,也写了整个贾府的衰落。许多人曾说这就是整个封建社会衰落的象征。但从精神上、思想上,却是因贾宝玉,这种新思想人的出现,宣诉这个社会的不合理性,这才是封建社会衰落的真正预兆。

宝玉在作者笔下是一个封建社会末期孕育的一个“新人”,他尊重女子,爱惜女子,她从小就宣布“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他尊敬每一位女子。鲁迅就曾深刻的指出“昵而敬之,恐拂其意,意博而心劳,而忧患亦日甚也。”他爱惜他身边的每一位女子。把她们的悲欢哀乐,荣辱得失,都包括在自己的关心注念中,几千年来被否认的女子价值,仅在宝玉眼中充分反映,几千年来被遮掩的女子悲剧,也仅宝玉眼前展开,所以鲁迅又说;“悲凉之物,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着,独宝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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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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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好啊!”奶奶也常常对我说。寒假到了,我这个“小书虫”可得多读一些书。这不,爸爸给了我一本《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吸引了我的眼球。这本书讲述了东汉末年,风云并起、三国鼎立的故事。书中有许多英雄豪杰: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古道热血的张飞、乱世的__雄曹操……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忠义勇敢的关羽。

《三国演义》第一回就说的是关羽与刘备、张飞三人桃园三结义;又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华容道义释曹操,刮骨疗伤而毅然镇定。他那勇敢忠义的品质不正值得我们学习吗?

但是《三国演义》里最聪明的人物还要属诸葛亮。当初刘备三顾茅庐,请他出山,他便一心一意地辅佐刘备,夺荆州,出谋划策使孙刘联姻。他真是神机妙算: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三国演义》第一百零四回我反复读了许多遍——诸葛亮死后还用木像吓退了司马懿。他的机智可是令常人望尘而莫及的呀!鲁迅先生曾经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这样评价诸葛亮:“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诸葛亮最令我佩服!

诸葛亮说过“怠慢则不能励精”,我以此为座右铭,时时刻刻都告诫自己做事要快些,不能拖拉,慢了就做不好了。以前,我是一个做事拖拖拉拉的人,半个小时能写完的作业,我常常拖到一个小时写完。但我认识了诸葛亮之后便立志做一个像他一样做事迅速的人,把做事拖拉的坏毛病改了。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还让我得到了许多启示——我要像关羽一样忠义勇敢;像刘备一样重情重义;像赵云一样忠心耿耿……这本书,真对我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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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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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妈妈送给我一些书籍,其中有一套书让我爱不释手,它就是刘慈欣的《三体》,分上中下,一共三本。

这本书是科幻小说,主要讲述了地球人和三体世界之间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地球和三体世界如何从敌到友,从友到敌的变化。之所以会产生这种变化是因为两者的沟通存在问题,双方都琢磨不清对方下一步会干什么,往往是神经更为紧张的一方先发动攻势,然后引起大面积的冲突,接着导致全面的战争,最后一方因此而灭亡。

刚开始看这本书时,我也看不太懂,主要因为书里包含了太多的物理知识。碰巧我的表舅从美国回来,他是物理学博士,他也看过这本书,帮我解释了一些物理问题。再看这本书时,我就轻松了一些。看着看着,我渐渐地入了迷,书中最令我着迷的就是光速飞船了,它竟然可以光的速度飞行于太空,光速是目前世界上已知的最快的速度,每秒钟的飞行距离是三十万公里,相当于绕地球七圈半,或者一秒钟可在上海与北京之间走一百五十个来回,这实在是太酷了,我希望我有机会亲眼看到光速飞船。

刘慈欣的这部书是他个人的一个力作,作者想象力丰富,逻辑严密,推动了中国科幻小说的进步。我衷心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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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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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宝钗……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与众不一样的特点。

林黛玉是古典名著《红楼梦》中的女主角,金陵十二钗之首,四大家族贾家的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女,宝玉的姑表妹,贾母的亲外孙女。幼年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

黛玉聪慧无比、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在《黛玉葬花祭花魂》这篇文章里,更突出了林黛玉多疑与敏感,多疑表此刻黛玉在敲门时,晴雯没有开门,黛玉又听见宝钗和宝玉在里面说说笑笑,不禁流下了眼泪。敏感表此刻当第二天,宝玉来找黛玉,黛玉哭个不停。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并且还清清楚楚的、比较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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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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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的这篇著作——《草房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桑桑、纸月、秃鹤、细马、白雀、白三、桑乔、杜小康、秦大奶奶……种种人物让我在捧腹大笑和泪流满面之余懂得了许多道理。

令我最感动的就是桑桑,他倔强、调皮、可爱、快乐、难过的面孔是无人能取代的!在第九章里,桑桑得了鼠疮,桑乔不停地带着他去县城里的大医院看病,可是医治的结果和村庄小医院的结果一样。为了治桑桑的病,桑乔给他扎针、吃药,甚至给桑桑扎火针!但桑桑还是坚持背着纸月送他的书包去上学,去温幼菊的“药寮”……

终于有一天,一个城里的郎中告诉桑乔和桑桑:有一个高手可以治好桑桑的病。于是,桑乔准备带他去试一试。高手开出的药是奇苦无比的,但是他耳畔响起温幼菊的无词歌,此刻,他把喝药却看成了一件悲壮而又优美的事情了……

就要升上初中,桑桑的小学六年生活已经模糊……杜小康,全油麻地最“土豪”的,就是他家了——全油麻地就他家一辆自行车!杜小康爸爸为了赚大钱,买了一群鸭子。说服了杜小康,不让他上学,和小康一起乘上小木船,一起赶鸭子。经过暴风骤雨的折磨,回到油麻地的杜小康,已经是个大男孩了。有了自己的打算,人也瘦了,血也流了,回来的他,不一样了。

秦大奶奶真是让我惊讶!每天在油麻地小学转悠,为小姑娘梳小辫、染指甲……却只因为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身亡,最后,在举行葬礼的时候,剪下了一撮桑桑的头发和奶奶共同陪伴。要知道,就数桑桑和奶奶最亲了!读到这我不禁潸然泪下……“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没错,希望我们永远不要从童年走出来,珍惜这金色的童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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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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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将要开始那时,妈妈说:“小雨,你快五年级了,是个大孩子了。我要向你推荐一部好书——《平凡世界》,这部书妈妈大学时就读过。今年暑假我们一起来读这本好书。”说完,妈妈拿出一套三本的书,书页有点发黄,但却平平整整。看来,妈妈很爱惜这套书。

我洗干净双手,轻轻翻开书,第一章中雨雪天气里孙少平的这顿午餐深深震撼了我——“房上的檐水滴答下来,盆底的菜汤四处飞溅。他很快蹲下来,慌得如同偷窃一般,用勺子把盆底混合着雨水的剩菜汤往自己的碗里舀。”这是一种作为00后的我们所不熟悉的生活,但却引起我的思索:我们从小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每次午餐过后,餐厅里随处可见同学们吃剩的白米饭、蔬菜,墙上贴着“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同学们却熟视无睹。孙少平却因为不能吃上白面馍,每天只能最后一个去取黑面馍,他为自己是一个“非洲人”而自卑。这时,我真想把孙少平带到我们的食堂来,美美地吃上一顿白米饭。

作家路遥用他淳朴的文字吸引着我,我用了一个星期读完了这本凝聚着作家心血的巨著。孙少平这个人物走出了书本,在我的脑海里鲜活了起来,他从黄土高原的贫困家庭一路走来:从学生时代的“黑非洲”,黄原城里的揽工汉,到大亚湾的煤矿工人,他始终热爱读书,知识给了他自信,给了他与逆境斗争的力量;他始终热爱劳动,并以出色的劳动赢得了别人的尊重,撑起了贫困的家庭。

妈妈也重温了这部书,看完后,她像是对自己也像是对我说:“每一个平凡的人都应该为自己的生活努力奋斗。在梦想的指引下,苦难应该使我们变得更伟大。”听了妈妈的话,我若有所悟:是啊,我们心中的梦想,只有用奋斗才能鼓起前进的风帆。

感谢《平凡的世界》,为我的人生词典增加了两个词:梦想,奋斗。为梦想奋斗,让梦想的幼苗茁壮成长,成为一棵参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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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悬疑小说白夜行读后感

全文共 1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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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穗的确人如其名,她像雪一样美丽,却见不得阳光和热度。她又不似雪那般纯洁,她的精神或许随着她的肉体在小时候就已经扭曲,或者她本身就是扭曲的,只是一只披着美丽皮毛的狼。

整部小说一层层为大家抽丝剥茧,吊足观众胃口的同时不忘了放出一些线索,读完的一刹那,仿佛在钝刀起舞,既不能痛快去死,也不能舒适安稳。

每个人对雪穗都有不同,有些人,觉得她是恶魔,有人觉得她是天使,有人认为她和亮司的爱情感动,但我读雪穗的故事却不禁脊背发凉。很多时候,人们就是不愿意相信自己的眼睛,如同一成一样,即便知道了她的本性不善,还是会不自觉的被她的妖媚吸引。看过《白行》之后,再看人们对亮司和雪穗的态度我不禁发现,还是有很多人对这两人非常同情,而在我看来,这两人的本性无疑是卑劣的。如老警官总是提到的那个比喻一样:枪虾和虾虎鱼,自然界中很自然的共生关系,反映到人身上却让我看到了卑劣的动物性,为了利己之事不惜伤害她人。我心中的雪穗是邪恶的,母亲死亡,她功不可没,或许从很多年前她就不停的在策划,不然她不会提前找好下家,等着收养她的下家,等到时机成熟,再安排司亮目睹他父亲的苟且,恐怕在这之前,雪穗已经开始勾引司亮;面对母亲,或许也是她日日诱导,在某天诱骗母亲喝下能使人安眠的药物,后又特意延迟回家的时间,拿走母亲的一百万,自导自演出一出好戏;其实这两件事,只是她的反抗而已,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可原谅。

原著故事的叙述中,雪穗与亮司基本没有什么接触,别说只字片语,就连面对面的对视都没有。在目睹亮司的死之后,雪穗的冰冷更让我厌恶。我很难想象在作者文字没有覆盖的这一部分,雪穗没有真正的爱情,如同她利用过的所有人一样,亮司或者所有人对于她的爱慕只不过是个工具。

真正的厌恶是因为自己曾经受过的性侵犯,雪穗认识到这对于女人是抽魂摄魄的痛苦。于是她不止一次的让挡在她面前的人尝尝这种滋味。

在中学里和自己不对盘的同学,她安排的一出好戏,在事后对她假装关爱有加,使她归顺;

高中时入舞蹈社,看到自己的跟班因为光芒耀过自己,并且拥有她的目标人物成一的爱,使得她又恶毒,不仅安排人上演裸身的戏码,又趁机复制银行卡,偷取社团的财务嫁祸给成一的前女友,她的目的,不就是看上了成一是名门望族,家族显赫,有钱有权有品位,才一次次对他身边的人下手,幸好成一不是肤浅的人,提早嗅到危险的气味,她的计策,一次次都是围绕成一进行;

后来嫁给成一的好友高宫,恐怕心里是不平衡的吧,假装怀孕让善良的高宫提前娶了她,明明是她眼巴巴想嫁入豪门,却还装作高冷的名门闺秀的样子,在婚后,又一次次以堕胎为借口,对高宫冷淡,同时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让人厌恶,明明是她忍不住想出轨,想离开,却还导演了丈夫的重逢,在所有人面前装出苦大仇深的模样,踩贱所有人来维护自己的形象,这种女人有多恶毒;

养育自己十几年的养母,给了她良好的教育和高档的环境,只因为她开店在即,没有时间照顾养母,便又一次对养母下毒手,雪穗是一匹养不熟的狼,不管别人如何对她,一旦有何妨碍,她一定会反咬一口;

勾引成一的兄长,我想也是因为想要接近成一吧,在养母尸骨未寒的头七,设计与成一独处,身着华美的丧服,借机勾引,因为成一不上当,最后又嫁给他的哥哥;在婚后因为继女对自己颇有微词,又让人强奸了她,故技重施使得继女对自己归顺;在继女的卧室,雪穗的做法更让我厌恶了;

身边人所有的不幸都是雪穗一手造成,这种恶毒隐藏在这美女的双眸背后,更是让人无法相信或者说不想相信,更显示出她的心理扭曲

身为小学生犯下罪恶,利用了人们的盲点,这是他们第一次利用外表掩盖内心。“有一株芽当时就应该摘掉,因为没有摘掉,芽一天天成长茁壮,长大了还开了花,恶之花。”亮司最后自杀身亡,这也弥补不了任何一点他所犯下的罪过。而小说最后没有说明雪穗的下场,可以预知的是她将继续她畸形的人生。

“只见雪穗正沿扶梯上楼,背影如同白色的幽灵。她一次头也没有回。”

她本可以不再行走在白夜,可她不肯放过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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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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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的引人入胜没有读过的人是很难体会的。从前我对宇宙的认识,除了星空还是星空,无非就是恒星、行星和星云组成的大大小小的星系。人类是这浩瀚宇宙中的唯一,我不相信外星生命的存在,更没有想过有一天外星生命会“光临”地球。这一切在《三体》中都出现了,《三体》将我带入一个全新的宇宙,还让我见识了一个不同的人类社会。

“有时候下夜班仰望星空,觉得群星像发光的沙漠,我就是一个被丢弃在沙漠上的可怜孩子……地球生命真的是宇宙中偶然里的偶然。”这是其中的主要人物叶文洁所说的一句话。从科学的角度说,以地球如今的文明程度,或许真的不具备探索遥远宇宙的能力。我们目前对宇宙的认识只是极其浅薄的。如果真的有高级外星生物的入侵,或许人类连组织反抗的机会都没有,这是人类所面临的危机,也是使得人类不断向前发展的最强大的动力。

我们必须承认人类的渺小,必须认识到宇宙的残酷和无垠。因为我们的微不足道,我们才有更加奋发图强的必要,危机意识是个人包括集体以及国家长盛不衰的必要因素。放到宇宙这个大世界里,危机意识也是一个星球文明长盛不衰的必备条件。

从这本书中,我更深刻的认识到人性;人性是这个世界上最难以捉摸的东西之一,有关人性的讨论和思考在人类社会已经持续了数千年之久。是非对错,黑白善恶具有相对性,这让人性显得更为复杂。《三体》中所描写的全人类与个人之间的取舍:罗辑的个人享乐被舍弃合乎情理,而程心与云天明的爱情被摧残的触目惊心就很难让人接受,大多数人所谓的“为地球文明的延续”更让人心寒。

《三体》引发的我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觉得生命珍贵无比,重如泰山;有时候又觉得生命是那么渺小,不值一提。

给时光以生命,而不是给生命以时光。我们应该在岁月长河里那有限的时间内去创造无限的价值,生命和命运都可以由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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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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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我终于把《法布尔昆虫记》这套书读完了。这套书主要描述的是法布尔原著中具有代表性的十五只昆虫。书中每种昆虫的形象都栩栩如生,十分可爱,我们甚至可以透过文字看到它们的喜怒哀乐。

在这十五种不同的昆虫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夏日音乐家——蝉,和地下毒王——狼蛛。

蝉是夏天最常见的昆虫。因为每只蝉妈妈会在七月在比稻草梗粗一些,又比铅笔细一些的干树枝上挖许多深度在零点五厘米到一厘米的小洞,把大约四百枚卵产进去,然后就劳累地死去。等卵里的幼虫破壳而出后,它们就脱掉身上的薄膜,等身体变干后,它们就从树上跳到地面上,然后找一块松软的土地下盖房。它们的食物就是地下的树根里的树汁。蝉的`幼虫会在地下生活四年,脱四次皮,然后就爬上地面,再爬上树,经历最后一次脱壳。等身体完全从壳里出来后,再把身体晾干,就是一只成年蝉了。蝉有一个特点,就是只有公蝉会唱歌,而母蝉不会。

有一种蜘蛛的名字叫做“狼蛛”,顾名思义,就是像狼一样可怕的蜘蛛。狼蛛跟其他蜘蛛不一样,它们并不织网,而是在地上挖洞,在洞里生活,它们的洞很奇特,是由一个房间和一条通道组成的,当有猎物进洞时,它就飞快地从房间出来,将猎物咬死,再慢慢享用。

通过读《法布尔昆虫记》,让我认识和了解了很多昆虫。我喜欢这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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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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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看了《鲁滨逊漂流记》,我对鲁滨逊十分敬佩,他的离奇遭遇让我为之一振,并立下目标——做一个有毅力有勇气的人。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英国人鲁滨逊,在不听父母的劝阻下,去海外历险,不幸的是他被困于孤岛上,生存十分艰难,但他并没有放弃生活,在这个孤岛上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救出了一个即将被野人吃掉的俘虏“星期五”。在这个孤岛上,鲁滨逊整整生活了28年,成为岛主,并回归祖国。

28年!这个数字多么的触目惊心呀!这可是一个奇迹呀!鲁宾逊是怎么做到的?鲁滨逊艺人们难以想象的坚强和毅力,勇敢的向各种困难挑战,以他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这本书就是要告诉我们在困难与挫折面前,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会出现奇迹。

想想自己,我有毅力有勇气吗?记得小时候,我学骑两轮自行车,坐在车座上,想学着爸爸那样轻松自如的骑车样子——只脚先放在脚踏板上,另一只脚撑着地,先让车子往前跑,在这一段时间,撑着地的这只脚马上放在脚踏板上,可是我脚还没放上去呢就摔倒了地上,我爬起来,心想;我一定要学会。就这样我在没人扶着我的情况下,先推着车走,学会扶好把,再坐在车座上一只脚蹬着脚踏板,另一只脚撑着地,滑着走,再慢慢的双脚骑,如果感到不平衡了便马上停下,脚撑地,不过这样还是会摔跤,凡事慢慢来,我不停地练习,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也能像爸爸妈妈那样轻松自如的骑着车。现在,我会说,是的,我有毅力,我有勇气!练骑车总是会摔跤,但我不怕,摔倒了再站起来,接着练。虽然我的毅力和勇气没有达到点,但我却知道毅力和勇气的重要性。

毅力,就是坚定持久毫不动摇的意志。

勇气,就是敢作敢为毫不畏惧的气魄。

周兴铭说过,意志和毅力是靠练出来的。我想我也要去磨练自己才可以做一个有毅力有勇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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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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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由一位精神病医生的视角记录自己所见的各种案例的书。初读这本书,我对精神病人的印象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在这本书中,精神病人不是人们平时印象中的傻子或大脑发育不正常的人。他们是一群“怪人”,但他们的怪都有一定的缘由,他们都是从正常人发展过来的,根本的原因是他们有着异乎常人的观察力、思考力或想象力,他们不但不傻,而且超乎常人。初读他们的思想时,我非常崩溃,因为他们的思想不仅深刻,还颠覆了我的世界观,既需要我深入的理解和思考,还需要我用强大的意志力防止自己被带入沟中。

然而,再读时我开始对其中的一些思想产生认同感。这本书中有这样一类人,他们致力于寻找人类社会的本质,却在找到答案时崩溃。举一个例子,《棋子》这篇文章中的主人公这么说:“我坚信所有的历史,所有的辉煌绝不是聪明人创造出来的,而是普通人创造出来的,聪明人需要做的只是看清问题所在,顺应一个潮流罢了。实际上,那个聪明人即使不存在,也会有其他聪明人取代;但是,那些普通人是绝对无法取代的。”这也是他疯的原因,他太聪明,忘记了自己身为一枚棋子所处的位置。在这个高度发达的社会中,人们各司其职,一个人的力量即使再大也无法改变社会发展的潮流。要学会像水一样顺势而流,这样才能活得踏实而幸福。

这是我找出的应对方法。问题似乎已经解决了,但我仍然忍不住想:这个社会就真的不允许有着独特能力和思想的人成功吗?如果大家一直呆在社会的无限循环中一成不变,那人类不就停滞不前了吗?你可能会说,人类是作为一个共同体进步的。但倘若所有人都遵循着现有的价值观,现有的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生活,那社会就好像是一盘定格的棋局而不会有任何改变。事实上,人类社会确实是在进步的,这就说明要么有外力的作用,要么有人打破了平衡。关于外力的作用,因为认知水平不够,我可能只能举出进化的例子:人类的身体和大脑在外界环境的影响下发生的微小变化,随着人类整体智力水平的提高,我们进入了信息化时代。那么内力的作用呢?你可能认为我会举牛顿、爱因斯坦这样改写人类思想认知的人物,但他们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即使每个人的个性在社会的大环境下被抑制了,人类本身的欲望使得自身一有机会便想打破这个平衡,制定新的规则。例如,周朝后期的诸侯自立门户,近代的二战想要瓜分世界,都是有权力的人抓住机会打破平衡。平衡一旦被打破后,就会激发起更多普通人的欲望。战乱中,人们渴望和平,于是最终走向统一;手工业时代,人们不想身体太过劳累,于是产生了机器;衣食保证后,人们想要追求精神上的满足,于是各种娱乐项目出现了。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这也许不是坏事,至少说明人类社会可以一直发展下去。

那么回到原来的问题:这个社会真的不允许独特的人成功吗?我的回答是否定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欲望,每个人都是作为独特的个体存在的,每个人都对社会有着或小或大的影响。独特的人或许难成功,但绝不是不能成功。成功是艰难的,你要在这个大的社会背景下让数量很大的人认可你,就需要满足他们的欲望。比如,你是个阴沉的人,但你很有能力,给他人带来了利益,那你会得到他们的认可;但你若是认为阴沉是优点,希望别人能良心发现的突然欣赏这个品质,那就是在痴人说梦了。

引用作者的一句话“当时老师讲我没听明白的事儿,被一个精神病人给我讲透彻了”。精神病人用他们独特的思考和视角为我打开了一扇扇新世界的大门,揭开了一个个深藏在现实生活中的秘密。这本书让我能够更深入地思考我的生活,它还让我意识到独特并不是罪过,它可以是你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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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追风筝的人》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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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尔这个富家少爷所犯下的罪行,不也是一样。在面对自己人性中的怯懦、说谎、虚伪、善嫉、矫情、邪恶、自私、自大时,他选择的是逃避,这是一个懦弱无知少年的错误选择。他也为此付出了一生,来自心灵鞭挞、愧疚、恐惧的沉痛代价。

少年之间的友谊就本是微妙的,因身份地位不同而相互之间小心翼翼的试探。可能,这就像一个巨大的命运轮盘。因为社会地位的差距,阿米对于哈桑有种先天上的优势,因此两人永远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朋友。阿米便能将性格中的“恶”暴露在哈桑的面前。通过有意无意的欺负,阿米在哈桑身上抒发生活中来自父亲的甚至是来自哈桑的压力。但哈桑又带给了他这么多的快乐和认同,似乎一切都是因为自己不够好。最后,为了得到父亲的认同,他甚至眼看哈桑被人强暴,而仅仅是为了保住他的蓝风筝。他对哈桑感到愧疚,想让哈桑打还他,想让他们就此扯平,可哈桑还是什么都不做,甚至把烂果子抹在自己的脸上,哈桑还是如此深的在包容他,信任他,爱他。他平静的外表下掩藏着一股找不到出口的洪水,愧疚和怕人发现的寝食不安在折磨着他。但他依旧将他的恶发泄到哈桑身上,只因为他是仆人,他是弱势的。尔后,哈桑被他逼走了,他似乎找到了平静。

那一幕发生在追风筝大赛后的一场意外的背叛,是因为胆怯的自私性格,导致一段真切友谊的逝去。在阿米尔成年后,辗转回到饱经战火摧残的阿富汗之后,发现在种族和宗教的自我本位主义下,在政权更迭的动荡下,践踏生命都变得那般的毫不起眼。

在多年以后,有人告诉他,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是父亲和仆人的妻子通奸生下的不能承认的儿子。这本来还有理可循的事就变得如此荒诞不经。 父亲的隐瞒和有意无意的比较,哈桑和阿米之间不平等的地位,阿米的自卑自怜自伤自傲,哈桑所受的屈辱痛苦,在那个身份地位等级的社会里,还有多多少少这样的故事?可能这就是在社会背景下那个叫做命运的东西。 因为阶级和一段不可告人的秘密成为主仆,因为种族的对立和迫害酝酿了最终的悲剧…… 那个与他如影随形的哈桑,那个愿意为他付出一切代价的哈桑,那个在他耳边说着“为你,千千万万遍”的哈桑,此生却无缘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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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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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成长路上,《西游记》始终陪伴着我,不论是电视剧还是动画片,虽然看了一遍又一遍,但是仍不过瘾。当看到唐僧师徒四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时,不禁对唐僧的执着、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幽默和沙和尚的任劳任怨感悟颇深。但感动的还是唐僧对徒弟的谆谆教诲。如今再次细细品味这家喻户晓的名着,不变的是故事情节,变的是我的感触。

小时候看《西游记》总会有个疑问:孙悟空一个筋斗就可以翻十万八千里,那为什么不直接带着唐僧坐筋斗云去取经呢?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迎刃而解了,这只是在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没有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得的东西,一切事物都要靠自己的努力争取。“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就像这句歌词所说的,想要成功不能只依赖捷径,成功的秘诀就是踏踏实实地沿着脚下的路走下去,不管路的两旁是荆棘还是鲜花,不管路的上方是艳阳还是阴云。

孙悟空求学七年才学到真本领。七年间,他只跟着师傅和师兄念着自己不喜欢的经文,但他从未说过放弃,因为他知道总有一天师傅会将真本领传授给他,他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

这也告诉我们做事不能急于求成,取得成功的快慢不在于我们消耗的时间,而在于我们为获得成功所受的磨练。一个真正想取得成功的人是不会在意自己为这个目标耗费了多少时光和精力,他们在意的只有自己是否为这个目标真的在拼搏。他们知道:接受的磨练越多,获得的经验也就越多,离成功的大门也就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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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水浒传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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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必不可少,多读书,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寒假里,我利用空余时间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是作者施耐庵根据北宋农民起义而写成的一部伟大的长篇小说。小说倾向鲜明地描写了当时不同阶层的人民群众反抗压迫的斗争。概括了当时不同阶层的人们从觉醒到反抗的斗争道路。

这本书的每一篇故事都写的非常深动。里面有《九纹龙大闹史家村》、《醉打蒋门神》《卢俊义活捉史文恭》、还有最惨烈的攻打方腊那一战。这些故事塑造了众多英雄人物形象,其中有性格刚烈的武松,武艺高强,逆来顺受的林冲,机智果断的吴用,结交广义的宋江,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还留在那些水浒英雄与方腊在战场撕杀的那种震憾情景里久久回味。“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是水浒的主题歌,唱的多么豪迈,有力,现在的社会虽然不像以前那样受压迫,但还是有一些不法分子做坏事,我们要像水泊梁山好汉一样,与恶势力做斗争,让我们的国家更加和平,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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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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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读了一本书,是由儒勒·凡尔纳写的《神秘岛》,让我感悟深刻。

书中讲的是有五人因战乱被困美国南军城中,机缘巧合之下,五人乘热气球逃了出来,不幸遭遇大风暴,他们被吹到一个小岛上,开始了他们的岛上生活。最后他们终于获救,结束了长达几年的小岛生活。

我意犹未尽地合上书,书中五人虽流落孤岛,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从工程师有了一粒小麦,造出了枪,箭等一系列东西,我就知道,他们会活下去。虽然有海盗的袭击,有火山的爆发,但在他们的团结奋进之下,一切都挺过去了。

我十分惊讶工程师的智慧,水手的勇气和尼摩船长的暗中保护,我知道了团结的力量之大。

多少场风雨打不动五人的信念,多少次磨难磨不灭他们活下去的决心!他们征服了这个岛,让这个荒无人烟的炼狱,成了天堂。

工程师播种下麦粒,种下希望;水手打猎归来,带来信心;众人打败海盗,赢得成功!我肃然起敬,在一切困难面前,唯有团结方可战胜,一人力虽小,但众人之力可倾海之波涛,挡夏之骄阳。

《神秘岛》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团结,懂得什么叫逆境中找希望,狭路中找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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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水浒传长篇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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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到《水浒传》第六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豹子头误入白虎堂’中的林冲误入白虎堂被抓时,我不禁有些为林冲心痛。林冲的遭遇应是让人怜惜的、同情的,可也是让人气愤的,气他的一直抱有幻想,愤他的一味忍让、不知进退。想第一回的教头王进是何等聪明,心知惹高俅不起,在高俅手下再干下去必会遭其暗算;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三十六计走为上,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身为王进同事的林冲对王进的事不可能不知道。

可悲的是,林冲看不穿,只是一味地忍气吞声、自欺欺人。第一次,高俅养子高衙内意欲调戏林冲的妻子,被林冲抓住,林冲看在高俅面上,饶了高衙内一次,已过宽容。自那时起,林冲就应该防备高衙内等人再起歹心,可他没有,只是一厢情愿地认为这次没发生什么事,高衙内便再不会来打他妻子的主意了。可天不遂人愿,林冲的忍让换来的不是天下太平,而是再一次的算计。

第二次,高衙内利用陆谦将林冲的妻子骗到了陆谦的家中意图强__时,林冲又再次及时赶来,书中写到“林冲见说,······跑到陆虞候家;抢到胡梯上,却关着楼门。只听得娘子叫道:”清平世界,如何把我良人子关在这里!“又听得高衙内道:”娘子,可怜见救俺!便是铁石人,也告得回转!“林冲立在胡梯上,叫道:”大嫂!开门!“那妇人听得是丈夫声音,只顾来开门。······林冲上得楼上,寻不见高衙内,问娘子道:”不曾被这厮点污了?“娘子道:”不曾。“······林冲拿了一把解腕尖刀,径奔到樊楼前去寻陆虞候,也不见了;却回来他门前等了一晚,不见回家,林冲自归。”

可是这次书中对林冲表现的描写却是让人沉思玩味的,首先,林冲赶往陆谦家之前,已知妻子已被高衙内骗到了陆谦家,危险非常。在赶到陆谦家后不是施展自己的功夫把门踹开,去抓住高衙内痛打一顿,而是老老实实地等在门外,喊自己的妻子来开门,这是为什么?之前那个焦急赶往陆谦家的林冲怎么突然这么冷静了?往坏处想,假使此时林冲妻子正被高衙内抓住强__,无法来开门时,林冲是否会一直等下去?其次,林冲上得楼来找高衙内,高衙内只是刚刚爬墙逃走,以一个正常男人的思维必然会是追上这个流氓无赖痛打一顿,而且以林冲的武功来说的话,追上高衙内不是一件难事,可他并没有要去追高衙内的意思,只是象征性地问妻子“是否被玷污”,表示了一下关心。

这又是为什么?难道说:他追不追高衙内的底线就是高衙内是否玷污了他的妻子吗?再次,他得知陆谦也参与了此事后,便把愤怒迁移到了陆谦身上,欲杀陆谦而后快。让人明白了,原来林冲也是很愤怒的、也是敢杀人的,可是他对高衙内的恨是否应该比对陆谦更深一些吧!他为什么没有想过去杀高衙内解恨呢?我想他应该不是没有想过,他不是不想,恐怕多半是不敢,因为他心里在怕!至于怕什么,我想大家应该会有自己的见解和认识。

事情已经闹到了这样的田地,再想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已经不可能了。摆在林冲面前的选择也已经不多了:要么惹不起躲得起,辞去教头职务,离开东京这个是非之地;要么报了仇躲灾避祸,远走他乡;要么老老实实将自己妻子拱手送人,自己继续龟缩着过日子。这几条路路冲都没有选,仍旧是一味地抱着幻想,认为事情过去就过去了,我这个受害者不再追究也就算了,你们只要不再找我麻烦,大家就这样相安无事的过下去吧!

“树欲静而风不止”啊!他已经成为那些人欲望横行的绊脚石,不除掉你林冲,他们是不会罢休的,况且那些人的势力是如此之强。林冲的悲惨命运在林冲第二次救回妻子时已经注定,本来还有改变的可能,可是林冲一直在自己的幻想中自欺欺人,不愿去选择面对罢了。可叹啊,好汉林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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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尘埃落定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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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下面是语文迷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说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尘埃落定读后感一

黑色的宿命降于我身,盼望最后落下的那瞬安宁,我与大地融为一体,阳光温暖。——题记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

在美丽的高原上,罂粟略显苦涩的香盖过了粮食的清新的香。高原开始饥饿,麦其家却因为“我”的原因,在其他土司的衰弱中强大。因为第一个种植鸦片,麦其家成为土司中的强者,因为第一个停止种鸦片,麦其家成为强者中的更强者。“我”也邂逅了人生中的女神—塔娜,一个让雪莲也失色的土司之女,一个未来的女土司。因为“我”的傻,我拥有了她,却也因为“我”的傻,她和我的距离很远,很远,远得我最后追累了,如尘埃般消失。

失舌而复舌,却因我再次失舌的喇嘛,一个我生命中的启蒙者。为我复仇而死的仆人,麻木的行刑手尔依,世代相传的习俗……野性的歌在高原上飘响,残忍的原始,那样的真实。

“我”对一切新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与求知,我让商业的繁荣在荒瘠中滋生,也让土司们在烟花里腐烂。我是常人眼中的傻瓜,干出了常人眼中永远无法实现的事。我是那个时代完结的见证者。

这里有一群美丽的女人,她们的命运像浮萍一样摇摆。西藏土司统治时代女性的悲歌在这里被充分表现。女仆卓玛,我情爱世界的第一个导师,她在卑贱中让年华老去。与我妻子同名的塔娜,矮小而瘦小,她在无知中度过日子。我美丽的妻子,同样的不幸,她是交换粮食的筹码,在求爱的路上失去最深的爱恋。我的母亲,央宗,这亦是两个不幸的女人,在她们身上是那个时代铸成的烙印。

最后的结局,像是我梦境的重演,整个时代变了,整个麦其家也变了,直到最后我也没成为土司,但我成了整个家族最后的一个幸存者。最后,复仇转到了我的身上,我被我曾经释放的仇人刺穿了腹,血撒满了我的床,红的颜色在阳光中乌黑。我死了,土司时代也死了。时间是历史最好的淘汰者,新的篇章翻起了,一切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二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

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Www.330011.CoM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三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却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有着超越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所谓的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梦楼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最让我专注的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作为叙述者的傻子,是作者一种刻意的安排,因为其承担了作者的许多意图,比如通过其所谓的“傻”来观照所谓“正常人”的各种活动以一种新的角度来感受世界,正因为某种神秘的“傻”,作者才可以赋予他某种超人的预感,也使作者可以以一种超然的角度来叙述整个事件的发展。傻子的每天早上醒来的两个问题似乎带些纯朴的哲学味道,是追求一种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吧,在其体内涌动的各种想法、力量在没有得到确认之前一直是盲目的,傻子一开始并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或者没有清醒的自主意识,只是在朦胧中感到自己应该这样做有时可能是出于一种本能吧,一直到确认了自己的身份之后。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情节在似乎漫不经心的叙述语言中展开,不紧不慢,不动声色,我喜欢那种叙述的节奏,显得非常从容。我想就算几年过后再次去品味这部作品,我也会不厌其烦的,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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