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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诚信的社会时事新闻实用两篇 作文题目(经典20篇)

导语:相信,考试对很多同学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它是检测过去一段时间学习成果的一种方式,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考试的作文,供欣赏,希望您能喜欢。关于诚信考试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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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反假货币创诚信社会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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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反假币意识和假币识别能力,维护人民币信誉,营造健康安全的货币流通环境,帮助提高社会公众对新版100元等人民币的辨识和反假币知识。按照人行的安排,本着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公众的宣传原则,支行于11月17日在XXX汽车站开展了以“反假货币 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反假货币集中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主管行长亲自参与,由运营财会部牵头,风险管理部相关人员参与,人员组织到位,宣传材料准备充分。在XXX汽车站门前悬挂“掌握识别人民币真伪知识,不让假币危害社会和人民”字样的横幅,摆放以“反假货币 人人有责”为标题的宣传展板,张贴“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简介”海报。

一是宣传人员通过现场手持2015年版及2005年版100元券别人民币实物,向群众讲解了2015年版及200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票面主景图案、防伪特征和识别方法,通过展板显示内容详细介绍了2005年版各券别人民币的防伪特征、识别方法,并现场发放反假货币常识、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宣传册,使社会公众的识假、防假、反假意识成为常态化。

二是结合现场详细讲解了新版100元人民币七大防伪特征及假币犯罪的主要特征、惯用手法和防范措施,增强了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假币犯罪的意识和觉悟。

三是结合现场向广大群众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和反假货币工作主要管理政策,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了反假货币相关政策法规,并使相关管理政策更加透明化。

四是通过在各网点摆放宣传资料,电子显示屏高频次播放宣传标语等广大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对反假货币及新版人民币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宣传。

此次宣传活动意在保护人民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币正常流通,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掌握真假币特征,提高假币防范意识,增强新版100元人民币及假币的辨识能力。“我觉得这些知识很实用,能对新版人民币有一些了解”、“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新发行的100元,没想到防伪特征这么多”、“若不是听到你们今天的介绍,我还以为这是假币呢,真是长知识了。”现场很多市民不停的感慨。

通过此次集中宣传,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了新版人民币防伪特征,认识到了制、贩假币是一种违法行为,并充分了解到了假币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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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反假货币创诚信社会征文

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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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如果捡到货币不要把钱去买东西。首先,要币是否是假货币。如果是假货币就马上交给银行识货。记得有一次,妈妈捡到了100元货币,就去问爸爸究竟要怎么办?爸爸觉得应该去买东西。

妈妈听了,正要去超市买东西。我见了,连忙阻止妈妈,说:‘‘ 妈妈,你不应该这样做。你应该先识100元是否是假货币,是的话,请你交给银行。’"妈妈和爸爸听了,说:“谢谢你,鑫鑫。

我知道了,我下次一定先检查货币是否是假货币。”于是,妈妈和爸爸跑到了银行,交给了银行。银行收下货币,非常感谢爸爸。妈妈。这一次,我懂得了捡到假货币立刻交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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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反假货币创诚信社会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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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爱护人民币!” 每当我看到人民币,就会想起那位天使一样的女孩。 那是去年暑假的一天,我们到深圳欢乐谷游玩。那天天气非常炎热!玩了几个项目以后,我们虽然很开心,但是口渴难忍,满头大汗!我们到了一家小店去买饮料。

买了饮料就在小店旁边喝了起来。这时,有两个年青的外国人也来小店买东西,他们“叽哩呱啦”地说了一通,买了两瓶饮料。这时,只听“叮”的一声,一枚刚刚找回的一元硬币掉到了土地上。可是,两名外国人并没有去捡,没看见似的还从上面踩过去,想扬长而去。我正想上去说点什么,只听见一声清脆地喊声:“站住!”我看见一位天使般的小女孩,胸前系着鲜红领巾,身着洁白的裙子,梳着两根羊角辫。

外国人回头,用手指着自己,意思是叫我们吗?“是的。”小女孩走上前去,弯下腰,捡起了掉在地上的一元钱硬币,用餐巾纸小心翼翼地擦掉上面的灰尘!然后生气地对外国人说:“请爱护人民币!一元硬币上有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徽,你们不爱护它,还从上面踩过去,这是对我们中国的不尊重,我们中国不欢迎你们!”外国人虽然听不懂小女孩在说什么,但是从她的一举一动,生气的样子,似乎明白了大概的意思。他们一边双手接过一元硬币,一边连连说着:“I’m sorry! I’m sorry!”两位外国人红着脸匆匆离开!

看到这一幕,我心里对这位小女孩肃然起敬,小小年纪能说出这样的话,我真佩服她! 虽然已经一年多过去了,但每当我看到人民币便会想起那位天使般的小女孩和她胸前鲜艳的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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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最新时事新闻:李光耀关于中国的8个政治预言

全文共 1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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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凌晨,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病逝,享年91岁。作为领导新加坡52年的“国父”,他被一些人称为“政坛巫师”,以赞誉其独到的政治眼光。撒切尔夫人就曾说:“我观察这个人几十年,他的预言从来就没有错过”。

李光耀生前与中国五代领导人均有交往。自1976年首次访问中国至今的39年间,李光耀共访华33次,从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到习近平都有会晤。据媒体整理,对于中国的发展,李光耀曾经数次做出“预言”。其中的一些已被验证,另外一些则静待时光。

预言1:习近平“应该属于曼德拉级别的人物”

2007年11月访华时同习近平的首度会面,给李光耀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习近平的大气让我印象深刻。他视野广阔,看待问题深刻透彻,但又丝毫不炫耀才识。他给人的感觉很庄重。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我进一步想到他曾经受的磨难与考验,1969年到陕西插队,一步步往上奋斗,从未有过牢骚或怨言。我想,他应该属于纳尔逊·曼德拉级别的人物。”

预言2:日本正在慢慢“走向平庸”

李光耀早在1996年就预测中国经济将超越日本,而中国并没有让他等到2030年。日本2010年名义GDP比中国少4044亿美元,中国正式成为第二大经济体。

预言3:“战后出生日本人若掌权,日本或自行发展军力”

“在日本战后出生的一代人于15至20年后掌权时,日本中断与美国盟约而自行发展军力的可能性不能被排除。”时至今日,似乎李光耀的预言正在应验中。安倍将推动行使集体自卫权相关法律在今年例行国会上获得通过,是日本脱离和平宪法的第一步,日本右翼政客们也希望摆脱美国的束缚。

预言4:“阿穆尔河湾地区将重新住满中国人”

俄罗斯并没有有效地让乌拉尔以东地区的经济和人口增长,在远东闲置了大量的土地。李光耀认为俄如果不在远东地区采取措施,该地区将成为中国的“原材料附庸”。目前至少有20万中国人生活在俄罗斯的远东地区,未来将有更多。

预言5:“中国在西太平洋的对抗终将占上风”

李光耀称中美两国争夺亚太地区主导权的竞争已经开始。中国将把美国赶出12海里的领海乃至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届时,中国将成为区域大国,必要时也会展现力量。

预言6:“中美并不是美苏的零和游戏关系”

很多人认为,美国重返亚洲,是要防堵中国。可是李光耀认为,中国不是苏联,因为中国过去苦了这么多个世纪,志在国家的利益,而不是改变世界。

预言7:“印度会成为军事大国,但经济不会繁荣”

2005年,李光耀曾认为印度在未来将超越中国,但是4年后他明确对记者说:“我收回之前对印度的乐观判断。”他批评印度“尚空谈,少实干”。基础建设落后、语言不统一及种姓制度,也都制约了印度的能量。

预言8:“两岸统一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当被问到“台湾调查显示,支持独立比要统一的人更多”,李光耀直言这毫无意义:台湾是中国的核心利益,对美国则不是。“(假如台海出现战事)即使中国在第一战打输了,也会返回来打第二轮、第三轮、第四轮,不断地打,直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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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最新时事新闻:政策性银行改革

全文共 2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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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复同意。事实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方案去年12月8日已经获得批准,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方案获批时间均为今年3月20日。

国务院批复中指出,国家开发银行坚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定位。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充分利用服务国家战略、依托信用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开发性金融运作模式,积极发挥在稳增长、调结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通过深化改革,合理界定业务范围,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明确资金来源支持政策,合理补充资本金,强化资本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将国家开发银行建设成为资本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资产优良的开发性金融机构。

中国进出口银行改革则要强化政策性职能定位。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合理界定业务范围,明确风险补偿机制,提升资本实力,建立资本充足率约束机制,强化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在稳增长、调结构、支持外贸发展、实施“走出去”战略中的功能和作用。

去年获批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则要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通过对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实施分账管理、分类核算,明确责任和风险补偿机制,确立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约束机制,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设成为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农业政策性银行。

事实上,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正在加快提速。监管层也在多个公开场合表达了政策性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中的独特作用。机构国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曾表示,发挥好政府的作用,政策性金融是个重要抓手。政策性金融债成本低、期限长,在公共服务领域发挥作用具有很大优势。

政策性银行有助完善国家金融体系

据新华社电中国政府网12日公布了国务院对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方案的批复。专家表示,这次改革呈现调定位、划范围、控风险三大亮点,对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完善我国金融体系意义重大。

调定位:国开行首次明确为开发性金融机构

“此次改革最大的亮点之一是将国开行的定位,首次由一般政策性银行明确为开发性金融机构。”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

郭田勇介绍,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完全以市场化运作支持国家战略,只要是开发性项目都可介入;而后者有时会直接从事政策性融资,主要服务外贸、农业等特定领域。

对外经贸大学校长助理丁志杰告诉记者,开发性金融比一般政策性银行投资周期更长、风险更高。国开行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经验,将其明确为开发性金融机构,就是希望其能在配合未来“一带一路”等国家建设发展战略上起到更多积极作用。

除调整国开行定位外,这次还明确,农发行改革要坚持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进出口银行改革要强化政策性职能定位。对此,丁志杰认为,这些表述的细微差别,反映了不同政策性银行在现阶段各自最需变革和调整的地方。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三家政策性银行已经形成了各自特色和业务模式。

丝路基金董事总经理王建业说,当前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更加重视政策性银行,不断改革和调整其业务,将更好地发挥其在稳增长、调结构、支持外贸发展、实施“走出去”等战略中的功能和作用。

划范围:避免与商业银行业务过多重叠

明确了“是什么”,接下来就要解决“做什么”。这次改革明确提出,国开行和进出口银行要合理界定业务范围,农发行要通过对政策性业务和自营性业务实施分账管理、分类核算,明确责任和风险补偿机制。专家认为,这发出了调整业务结构、提升治理水平的清晰信号。

近年来,政策性银行在积极做好政策性业务的同时,不断拓展自营业务,一些商业银行“抱怨”被“抢走”的生意越来越多。丁志杰表示,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业务难免有交叉,但两者应该是互补的关系,而不应过多重叠。未来改革应划定政策性业务和自营业务边界。

在王建业看来,确定业务范围的更深层次意义是有助于改善政策性银行运营环境、提升内部治理能力。“以进出口银行为例,过去都是一个大盘子里‘抽肥补瘦’,用自营业务的赢利‘反哺’政策性业务的亏损。现在进行分账管理后,将使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更为清晰,权责管理更加明确,从而促进内部治理结构的调整和改善。

控风险:建立和强化资本充足率约束机制

与商业银行相比,政策性银行过去在资本充足率方面没有明确标准。这次改革明确提出,进出口银行和农发行确立以资本充足率约束机制,而已经进行过一轮改革的国开行要强化资本约束机制,相关表述体现了对政策性银行管控风险、加强监管的要求。

“对政策性银行资本充足进行监管十分必要,这是保障经营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丁志杰说,过去有观点认为,政策性银行实行国家财政兜底,资本充足率无关紧要。实际上,既然是金融机构,就必须满足一定比例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有了资本金充足率标准,监管也可以更到位。

王建业也表示,建立资本充足率约束机制一方面可以提高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还有助于降低政策性银行资金成本。比如让经营利润全部作为资本补充金滚动发展,促进其业务拓展和政策性功能的发挥。建议参照大型非系统性银行10.5%的资本充足率标准。

尽管提出了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但专家也认为政策性银行应与商业银行区别对待。“鉴于政策性银行的特殊性和战略性,既要计提足额拨备,约束盲目扩张;又要符合考虑政策性银行经营压力,最终要和国家战略要求相适应。”郭田勇表示。

三大政策性银行发展势头良好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4年底,国开行资产总额突破10万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884亿元,年末不良贷款率0.63%,连续39个季度保持在1%以内。

2014年,进出口银行全年签约贷款9946亿元,发放贷款9210亿元,共支持了4324亿美元的产品进出口和走出去项目。年末,表内外资产总额2.47万亿元。

截至2014年末,农发行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8303亿元,比年初增长13.2%,确保了粮棉油收储的顺利进行,重点支持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年发行金融债券6600亿元,各项存款较年初增加1150亿元,资金自给率90.2%,较年初提高1个百分点。

政策性银行均直属国务院

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以及贯彻把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的原则,1994年,我国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均直属国务院领导。政策性金融的建立是为了协调政府与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关系、提高整体金融运行效率。

2008年国开行率先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国家开发银行转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京挂牌成立,成为第一家由政策性银行转型而来的商业银行,标志着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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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1月份时事政治新闻国内部分

全文共 4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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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12月31日23时35分,上海市黄浦区外滩在群众自发进行的迎新年活动中发生拥挤踩踏事件,截至1月1日22时,已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踩踏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上海市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做好各项善后工作,抓紧调查事件原因,深刻汲取教训。春节、元宵节将至,不少地方都有一些群众聚集娱乐活动,各地一定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坚决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2.日前,中国石油长庆油田新闻发言人张凤奎在长庆油田生产指挥中心宣布,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长庆油田2014年生产油气当量已经突破5545万吨。据介绍,这是该油田于2013年实现年产油气当量5000万吨以后,再次实现大幅度增产,并一举站上了5500万吨的高度。长庆油田也是目前国内产量最大的油田。

3.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五院自主研制的电推进系统1月2日取得重要成果:电推进系统在试验中已突破6000小时,开关机3000次,具备确保该卫星在轨可靠运行15年的能力。这意味着我国的电推进系统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将全面迈入工程应用阶段,满足我国通信卫星系列平台、高轨遥感平台、低轨星座以及深空探测器的发展需求。

4.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战略部署。2014年,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日前,中国政府网微博推出“网友最关心的国务院2014年十大政策”评选投票。1月3日投票结果正式揭晓,梳理了这十大政策的亮点:1 简政放权扩大改革成效;2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3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4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 加强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6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7 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8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9 推进价格改革;10 发展慈善事业。

5.首家线上线下结合的消费金融公司——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获银监会批准筹备,这也是首家引入保险公司投资的消费金融公司。

6.国家铁路局日前批准发布铁道行业标准《城际铁路设计规范》,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城际铁路建设的行业标准。

7.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1月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隆重开幕。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题为《共同谱写中拉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新篇章》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中拉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双方整体合作由构想变为现实,向世界发出中拉深化合作、携手发展的积极信号,并对促进南南合作和世界繁荣进步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中方愿同拉美和加勒比国家一道,以中拉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为新起点,推动中拉关系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发展。

8.2015年全国各类粮食企业粮食收购量首次突破7000亿斤,总量达7298亿斤,同比增加409亿斤。其中,最低收购价和政策性临时收储粮食2478亿斤,同比增加814亿斤。各地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通过提价托市、增加收购、优质优价、整晒提等、产后减损等措施,促进种粮农民增收550亿元。

9.中共中央、国务院1月9日上午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习近平首先向获得2014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高级科学顾问于敏颁发奖励证书,并同他热情握手,表示祝贺。李克强讲话指出,我国现代化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要保持中高速增长、向中高端水平迈进,必须依靠创新支撑。国家繁荣发展的新动能,就蕴涵于万众创新的伟力之中。

10.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数据显示,CPI环比上涨0.3%,同比上涨1.5%;PPI环比下降0.6%,同比下降3.3%。2014年全年CPI大约在2%左右,没有超出物价调控预期目标,但通缩的压力仍然存在。

11.日前,中央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点工作将在2017年底完成。这一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制度改革、关系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的重大制度改革,受到了各界广泛的关注。

12.1月11日,南通中远船务设计建造的“希望7号”圆筒型海洋生活平台出海试航。“希望7号”是世界首座半潜式圆筒型海洋生活平台,其独特的圆筒型设计理念具有技术先进、安全稳定和作业可靠等优势。

1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月12日上午在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县级政权所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尤其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焦裕禄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县委书记的光辉形象。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14.1月12日,在浙江秦山核电站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2号机组主控室,操纵员在监测核电机组运行状况。当日,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2号机组成功并网发电。至此,秦山核电基地现有9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654.6万千瓦,年发电量约500亿千瓦时,成为目前中国核电机组数量最多、堆型最丰富、装机最大的核电基地。

15.1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自2015年1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16.2014年中国汽车销量2349.19万辆,较上年同期的2198万辆增长6.9%,连续六年蝉联全球第一。其中,新能源车销售74763辆,同比增3.2倍。

17.习近平1月13日上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18.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纪委委员125人,列席365人。全会强调,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19.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同时决定,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这一系列决定,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的又一重大举措。

20.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1月14日发表2015年度施政报告,宣布自1月15日起暂停“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21.在我国核工业创建60周年之际,习近平指出,核工业是高科技战略产业,是国家安全重要基石。要坚持安全发展、创新发展,坚持和平利用核能,全面提升核工业的核心竞争力,续写我国核工业新的辉煌篇章。

22.2015年我国将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同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上调,迎来“十一连增”。

2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1月16日全天召开会议,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

24.在1月15日—16日召开的2015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表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2015年资本市场改革的头等大事。

25.1月17日,朱立伦当选中国国民党主席。当晚,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向中国国民党主席朱立伦发出贺电。

26.1月17日消息,国内首个高速公路跨城际快充网络——京沪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全线贯通。京沪高速全程1262公里,国家电网公司在沿线建成50座快充站,每座快充站先期建设2台充电机、4个充电桩,支持所有符合中国标准的电动汽车充电。

27.近9个月来牛气冲天的沪深股市1月19日出现深幅调整。在大盘蓝筹股集体跳水的拖累下,上证综指大跌逾260点,跌幅达7.7%,是2008年6月以来的单日最大跌幅。

28.国家统计局1月20日发布了2014年国民经济的主要统计数据,据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突破60万亿,达到63646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4%。

29.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1322万人。我国不仅超额完成了2014年初确定的全年新增就业1000万人的目标,还超过上一年城镇新增就业1310万人的数量,创出新世纪以来的最高值。

30.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7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0%,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69,实现六连降。

31.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当地时间1月21日下午在达沃斯出席与世界经济论坛国际工商理事会代表对话会,李克强表示,中国正全面深化改革。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大动力来自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改革开放。2015年,中国将继续推动重点领域改革,首要任务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我们将继续构建开放型体制,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

32.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3日下午就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进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不断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的滋养,更加自觉地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增强辩证思维、战略思维能力,努力提高解决我国改革发展基本问题的本领。

33.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第一批拍卖程序于1月25日正式启动。第一批拍卖公车数量共计303辆,由3家拍卖公司负责拍卖,3家拍卖公司分别于1月25日、26日及2月1日举行专场拍卖会。

34.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统计,2014年京沪高铁运送旅客超过1亿人次,日均发送旅客超过29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27%,日均高铁列车运行超过250列,运营3年首次实现盈利。

35.1月29日,中国铁路总公司通报,2014年,我国铁路新线投产规模创历史最高纪录,铁路营业里程突破11.2万公里。高速铁路营业里程超过1.6万公里,稳居世界第一。

36.财政部1月30日公布了2014年全国财政收支情况:2014年全国一般公共财政收入140350亿元,比上年增加11140亿元,增长8.6%。

37.日内瓦消息: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1月29日公布的《全球投资趋势报告》称,2014年中国吸引外国投资达1280亿美元,成为全球外国投资第一大目的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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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社会诚信的议论文

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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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谈起这个响亮的名字,我心中都会有一种浓烈的爱国情怀!

迄今为止,中华已有五千年的历史了,中华美德渊源之长,文化底蕴之深厚,是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比拟的。

自古以来,“诚实守信”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一直被当作一种善德,一种令人尊敬的高贵品质,受到社会的普遍推崇,受到高尚学者的高度赞美。我们为有这样的传统美德而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有责任发扬这一传统美德。一直以来,有许许多多感人的事例像春风一样感染着我们,打动我们纯洁幼小的心灵。

秦朝有个叫季布的人,一向重诺言,讲信用。人们都说“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难道他不是诚实守信的楷模吗?

汉代王充说过:“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即人的真诚达到一定程度,一定能够感动天地,使金石为之开裂。我们要学习这种诚实守信的精神。

战国时,秦孝公起用了商鞅变法图强。商鞅想:怎么才能让人们相信我变法是真的呢?于是他在都城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说,谁能把它扛到北门去,赏黄金十两。没有人相信这是真的,自然也没有人去扛。商鞅把赏金一直加到五十两,终于有一天,一个壮汉把木头扛到北门,商鞅当场赏了他五十两黄金。老百姓议论纷纷:商鞅言而有信。

想必大家也一定听过曾子杀猪的故事吧!曾子也是一个非常守信的人,有一次,曾子的妻子要去集市,孩子哭闹着也要去。妻子哄孩子说,你不要去了,我回来杀猪给你吃。孩子听说有肉吃,变更不随母亲去了。妻子赶集回来后,看见曾子真要杀猪,连忙上前阻止:“我刚才同孩子说着玩的,并不是真的要杀猪呀!你看你怎么当真了?”曾参语重心长地对妻子说:“你要知道孩子是欺骗不得的。孩子小,什么都不懂,只学会父母的样子听父母的教训。今天你要是这样欺骗孩子,就等于教他说假话和欺骗别人。再说,今天你要这样欺骗孩子,孩子觉得母亲的话不可靠,以后你再讲什么话,他就不会相信了,对孩子进行教育也就苦难了。你说这猪该不该杀呀?”。曾子说,儿子一边吃肉,一边向父母投去了信任和感激的目光。

父母的言行直接感染了孩子。一天晚上,曾子的小儿子刚睡下又突然起来了,从枕头下拿起一把竹筒向外跑。曾子问他去干什么?孩子说,这是我从朋友那么借来的书简,说好了,今天还得,再晚也要还人家,不能言而无信啊!

“所以立信,知勇也。”即使在今天,我们仍应崇尚季布、商鞅、曾子这种重诺言、讲信用的品格。

啊!我们伟大的祖国!你就像一座雄狮,毅然决然地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今天,我们又站在国旗下,面对冉冉升起的国旗,们感慨万分,“朝霞艳,国旗升,凝目立,添豪情。”同学们,请珍惜眼前大好时光,用实际行动作出响亮的回答。

弘扬民族精神,再现中华之雄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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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最新时事新闻:李克强点赞创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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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三天后,一份厚达30多页的《落实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已经摆上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讨论桌上。

李克强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是对政府工作的肯定。去年的成绩来之不易,今年的工作压力会更大,困难可能比去年还要多。

他强调:“我们一定要兑现向全国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经济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

李克强强调,发展仍是所有工作中的第一要务。如果经济的“数量”指标跟不上,那“质量”指标也会下滑。他提醒全体参会者,必须对当前经济困难要有足够清醒的认识,保持高度的紧迫感,“为党和国家负责,为人民尽责”。

他说:“经济发展是我们执政的基础,是老百姓过好日子的基础,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

他同时表示,我们的“政策工具箱”里还有不少工具没有使用,有关部门要做好政策储备,“该出手时就要出手”。李克强谆谆告诫,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不仅是《政府工作报告》做出的承诺,更是对国家、对人民的责任。

我们一些宏观管理部门管了许多本该“微观”决策的事

如何确保中国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李克强突出强调,当前要培育和升级新旧两个“引擎”。

“新引擎”,就是总理一直强调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李克强说,中国经济去年增速放缓,但就业不减反增,这非常不容易,“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一定程度上给我们帮了大忙”!

他强调,今年要保持这种势头,不能光靠去年推出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这一项,各方面都要在自我利益上“动刀”,真正把大众创业创新的热情激发出来,以此对冲经济下行压力。

李克强指出,目前各部门仍存在许多不合理的、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原来我们想,1700多项国务院各部门的审批事项,仅用两年就砍掉三分之一,应该说力度不小了吧?结果一清理发现,还有1200多项国家各部委授权各地方进行的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的项目就更多了!”

他斥言,我们一些宏观管理部门管了许多本该“微观”决策的事,各种执法部门又重重叠叠。“结果可以想象,老百姓办事创业,拜了这个菩萨,还得上另一个庙!”

针对一些政府部门存在的“不作为”现象,李克强说,简政放权决不是“一放了之”、“甩手不管”。

“老百姓来找你办事,表面上,门好进了,脸好看了,有的甚至还端茶倒水,但就是事不办,章也盖不了。这和之前不是一样吗!”他说。

他再次强调,各级干部要奋发有为、主动作为,要与经济下行压力“抢”时间。

通过盘活存量资金,现有财政政策将会更积极、更有力度

对于改造升级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这一传统“引擎”,李克强表示,仍有“很大空间”。他现场部署有关部门,要抓紧时间、加大投入,当前尤其要在中西部铁路、重大水利项目、棚改和危房改造、医疗、养老等重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为民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资金下拨以后,要允许‘整体使用’,把钱真正用在刀刃上。”李克强说,“对于过去许多不合理的审批项目,要抓紧清理,尽快盘活趴在地方和部门账上的存量资金。”

对于盘活存量资金,李克强表示,我们的相关政策要更积极灵活一些,更加有力助推中国经济爬坡过坎。

“中国这么大的经济体,一旦出现惯性下滑,想拉回来是很难的。所以各部门一定要从大局出发,抓紧把项目推下去、干起来,国务院会严格督查!”他说,“项目批准了、钱拨下去了,却因为‘不作为’导致项目没按时完成,那就要立即收回资金和土地,该问责的就要问责!”

李克强最后说,经济工作不能靠喊口号,一定要深入细致抓实抓好。要确保明年兑现《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各项承诺,向全国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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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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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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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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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诚信为题目的高中学生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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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任何人在世界上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是要获取别人的信任。你是老师,就要与学生交朋友,帮助他完成学业;你是老板,就要与职员共渡风雨,完成任务;你是领导,就要与群众打成一片,为群众造福……总之,不论你从事什么职业,也不论你在何时何地,都离不开“真诚”二字。

我国已故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就是一个讲信用的楷模。她讲信用的品德是从小养成的。她11岁那年,同学张燕到她家玩,她送给张燕一个自制的吊饰。张燕说:“你的手真巧,能教教我吗?明天上午,我来,你等我好吗?”“我一定等你一上午的,你放心吧,我不会出门的。”

第二天,爸爸告诉她,今天全家去赵奶奶家做客。她很高兴,她早想去看赵奶奶养的小狗了。可一想起约定,便惋惜的说:“爸爸,上午张燕说要来,让我教她叠吊饰,我什么地方也不去。”爸爸说:“过几天再教嘛!”宋庆龄说:“不,我不能失信,你们去吧,我在家等张燕。”吃过早饭,全家人都走了,她一边做功课,一边等张燕,还准备了许多折吊饰的手工纸。9点、10点……一上午过去了,张燕还是没有来。虽然没等到张燕,但宋庆龄并不后悔,她为信守一个诺言而欣慰。

所以,朋友们,请背起“诚信”的行囊,诚信待人,诚信为国,用诚信打动人心。

[以诚信为题目高中学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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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时事新闻类材料作文的写作方法

全文共 2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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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近几年全国各地的高考作文,材料作文占有很大的比例,在统计共17道作文题中,2009年、2010年和2011年中材料作文分别是6道、6道和8道,由此可见,材料作文占据了重要的舞台,材料作文成为命题者的新宠。而材料作文中时事新闻类材料作文又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如09年辽宁卷对“明星代言”的看法, 09年江西卷对蔡铭超拍下兽首的看法,2011年全国卷ⅱ“代买彩票中大奖,你怎么做”和2011年北京卷 对“世乒赛中国队包揽金牌”的看法的材料作文。

那么如何写好时事新闻类材料作文呢?下面谈谈我的看法。

一、什么是时事新闻类材料?时事新闻类材料又具有什么样的特点?

所谓时事新闻类材料是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材料,同时也是时事政治中的新闻或社会热点材料。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具有很强的社会现实性,社会关注度高,材料所涉及的事件都是新近发生并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的。2、此类材料具有开放性,人们对提供的材料往往具有不同的甚至相反的看法,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3作文引导语上往往有“谈谈你的看法或感受”“你对此有何看法或请你就此发表你的见解或看法”这样的提示话语。比如:2009年江西卷,你对蔡铭超的行为有什么看法?请据此写成一篇文章。

二、时事新闻类材料和一般故事类材料作文有什么区别?

时事新闻类材料常常在道德观、价值观等方面是“中性”的,即不以对文中观点的“是”或“非”来确定作文的正确或错误。学生可以以自己的思想来表达对材料的认识,可褒可贬,可评可争,可讽可谏,可嬉笑怒骂,只要能够自圆其说,言之成理都可以。而故事类材料是在故事中蕴涵道理,作者要从材料中提炼出观点,然后通过古今中外事例来证明这个道理的真实性。

如09年全国卷ii作文题是“色盲、拉面、干洗剂”三个小故事,我们可以从三个小故事共同提炼出“留心生活,就会有所发现,要做生活的有心人”“勤于思考,是成功的保障”“人生因思考和探索而精彩”“留心生活,抓住机遇,才能成功”等等人生道理。

三、时事新闻类材料作文的二种常见写法

1、直面材料——就事论事

“就事论事”常指仅从事物的表面现象孤立、静止、片面地议论,在这里指按照事物本身的性质来评定是非得失。不要求作过多的材料外的拓展和延伸,主要就材料本身进行评议,发表自己的看法,能言之有理,持之有据即可。适用于时事评论、人物评论、影视评论、诗歌评论、经典评论等评论类文章。

要写好这类文章,首先,要求旗帜鲜明发表自己对某件事或某现象的看法,或褒或贬,或肯定或否定,或总结成功经验或指出失败教训等,要求实话实说。如根据09年江西卷蔡铭超事件可提出以下观点:1、拒绝“二次抢掠”,2、向不合理的规则说不,3、理性爱国。写就事论事评论文章,最需要的是集中精力对所评之事做出分析思考,形成自己的看法。评事可以有多种思,如评事的对错,评事的成因,反思此事的教训。评“事”以不限于一点或一个角度上,可以多点或多角度,但需记,所评所说,必须与所评之“事”密切相关,不能游离于“事”而高谈阔论。

其次,要为自己的评判写出分析和理由。分析说理是时评的灵魂所在,如果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司法上的一条准则的话,那么,时评的写作也可以说需要“以事实为依据,以道理为准绳”。 评论文,不但要写出自己怎么看,还要写出自己这些看法的依据和理由。评事要言之有理、言之有据,才能评得文明,才能让人心悦诚服,才能收到辨是非、明事理的效果。既能把看法说清楚,又能将看法的依据和道理写深写透,这样的评论才是好的评论。

就思路结构而言,这类作文比较适合采用“层进式”结构,按照“引述材料,摆现象——析危害,挖根源——指办法,提倡议或号召”的步骤来展开。

2、借题发挥——就事析理

借题发挥是指借着某件事情为话题来做文章,以表达自己真正的意见或主张,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在把握题意后的所做的扩展、挖掘和提升。借题发挥不能超出材料允许的范围,角度可以不同,但要回答共同的问题—母体,关注核心信息,不能信马由缰。所谓就事析理,就是对所评之事进行充实说理,阐明一个道理,而不是中止在就事论事上,而应达到“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写作目标。就事析理,写法上还要求“启齿要小”,抓住一个题目,讲清一个道理,一事一议,以小见大,必需从“小”中评析出小道理来,所谓“着眼大处,落笔小处”。

就事析理类材料作文要求:既要有评,又要有析,即既要有自己明确的判断,又要有深入、透辟的剖析给予支撑。同时还要有类似现象的联想,以避免陷入就事论事的局限。它贵在联系实际深入分析,这样才能显示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否则就落入了空谈道理、古今中外事例一大堆、名言警句几大筐、表面雄辩,其实没有任何实际价值的窠臼。

写就事析理的文章我们可以采用:引——议——联——结的基本步骤来进行。

引——就是引用材料,得出观点。引用不是照抄,而是对原材料进行分析后,或概述,或摘要,取其精要,并据此提出自己的观点。一般说来,引述不宜过多过细,能说明观点就可以了。还有,更不应整段地照抄原文,要根据表达的需要,只在行文中引用原文的一些关键性词语或句子就行了。引要简洁,并且据材料提出问题,一般写在第一自然段,要求从材料中引出恰当的中心论点。

议—— 就是分析材料,确立观点。是针对前面提出的观点,利用材料中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议论,使观点确立起来。议,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地作一番挖掘;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在此部分千万不能脱离材料提出观点,而要结合事例作针对性分析,然后得出观点,且注意事例间的过渡和衔接。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如果只有对材料的分析和议论,只有自己的一己之见还是不够的,还需要由材料内容联系到一定的社会现实。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或相反的现象。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那么如何联系实际呢?如果是正面材料,可以联系身边与之类似的正面事例,分析其意义,肯定其价值,提出如何才能推而广之的建议;也可以联系与之相反的反面事例,指出其危害,挖掘其根源,提出矫正之措施。如果是反面材料,同样可以从正反两方面来联系实际,展开分析。

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总结既可以回应前文,强调感点;也可以提出希望,发出号召。还可总括议论,激励劝勉,宜对论述的问题有所深化或拓展,不管采用哪种方式结尾,结尾要精简,必须与前文贯通,浑然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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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高考时事新闻:5月30日国内外时事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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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国物流运行呈稳中趋缓态势。1至4月,社会物流总额保持增长,增速回落,社会物流总费用低速增长,物流服务价格低位运行。

在浙江金华举行的全球跨境电商大会上获悉:由阿里巴巴、京东、敦煌网、兰亭集势等30余家电商平台企业和跨境电商服务商等组成的全国首个跨境电商产业联盟正式成立,这将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快速发展。

2.经党中央批准,中国少年先锋队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6月1日至2日在北京召开。少先队是党创建和领导的6至14周岁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少先队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1984年以来已经召开了六次。

3.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联合我国50位体育冠军共同发起成立的“冠军运动员基金”5月30日在北京宋庆龄故居启动。

4.2015京津冀(国际)户外运动挑战赛首站比赛于5月30日至31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蟠龙湖举行,来自京津冀地区的数百支队伍共计3000余人参赛。

5.金刚山是朝鲜著名的自然风景名胜,素有“朝鲜第一山”之称,层峦叠嶂,碧潭飞瀑,吸引着大量国内外游客。由朝鲜元山—金刚山国际旅游地带开发促进委员会(简称开发促进委员会)主办的“2015年元山—金刚山国际旅游地带投资说明会”在金刚山举行,力图吸引外资,打造成熟的元山—金刚山国际旅游区,带动朝鲜经济发展。

6.第十二届“联合国卫塞节”庆典暨国际佛教大会5月27日至30日在泰国曼谷举行,来自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0余名代表与会。中国佛教代表团一行30人出席。

7.深陷丑闻的国际足联5月29日在瑞士苏黎世举行主席选举,现任主席布拉特击败国际足联副主席、约旦王子阿里·本·侯赛因,成功连任国际足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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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关于小年的时事新闻:小年儿的各种习俗及英语表达

全文共 1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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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有“官三民四船五”的传统,官家的小年是腊月二十三,百姓家是腊月二十四,水上人家则是腊月二十五。我们北方地区的习俗是腊月二十三过小年,小年这一天是中国整个农历春节庆祝活动的开始和伏笔。

由于外国人不过小年,所以在英文中确实没有小年的准确词汇或释义,多数都是中国人来进行定义和描述的短语或翻译,孰优孰劣还需要您来分析了。

1.【xiǎo nián】

这就是音译了,看来这应该是最准确的翻译了,汉语拼音,哈哈。

2.【off year】

这一解释出于《汉英大辞典》,off year是目前使用最普遍的翻译,但是这个翻译却并不贴切,因为off year在英文解释中表示“非大选年”的意思,被中国人转义为“小年”,同时off year在英文中还指果树、竹子的歉收年,所以off year的译法与我们中国小年的祭灶习俗等活动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

3.【a lunar year (in which the last month has 29 days)】

这一解释出于《上海译文汉英大辞典》,意思指农历腊月是小建的年份,也就是说,农历腊月只有29天,没有年三十的年份。同时《外研社汉英双语现代汉语词典》中也有类似解释。

在《汉英词典》中出现的对于小年的解释:festival on the 23rd or 24th of the 12th month of the lunar year, when sacrifices are made to the kitchen god 意思是节日,腊月二十三或二十四日,旧俗这天祭灶

小年习俗的英语翻译:

4.小年的风俗 Off-year customs

小年除了祭灶仪式外,前前后后还有许多风俗。如扫尘、贴对联、剪窗花、洗浴婚嫁等。可以说“小年”是“大年”春节的序曲,在民间人们把这段时间称之为“迎春日”。

1)扫尘 Sweeping the Dust

为了迎接灶王爷,人们清除灶灰、扫墙,俗称“扫尘”。按民间的说法:“尘”与“陈”谐音,扫尘有“除陈布新”的含义,其用意是要把一切“穷运”、“晦气”统统扫地出门。这一习俗寄托着人们破旧立新的愿望和辞旧迎新的祈求。因此,到处洋溢着欢欢喜喜搞卫生、干干净净迎新春的气氛。

2)灶王爷 The Kitchen God

小年前夕,大街小巷的杂货铺、百货摊都代卖“灶王爷”像。这种木版水印的神像,大多来自“版画之乡”——天津杨柳青。那和蔼、肃穆、善静的灶王爷盛装端坐,给人以一家之主的感觉。人们都要“请”回来一帧新的灶王爷像(不能说“买”),来代替陈旧不堪的灶王爷像。

3)写对联 Write couplets

家家户户都开始写对联。神灵前的对联特别讲究,多为敬仰和祈福之言。佛龛神像的两侧要贴上一副对联,上联写“上天言好事”,下联写“下界保平安”或“回宫降吉祥”,横幅是“一家之主”。因为紧靠春节春联也一并写成。民间讲究有神必贴,每门必贴。内容丰富,妙语联珠。

4)剪窗花 Paper-cut for window

所有准备工作中,剪贴窗花是最盛行的民俗活动。内容有各种动物、植物等,如喜鹊登梅,燕穿桃柳,孔雀戏牡丹 ,狮子滚绣球 ,二龙戏珠,莲年有鱼,鸳鸯戏水等。

5)洗浴理发 Bath and Haircut

大人、小孩都要洗浴理发。民间有“有钱没钱,剃头过年”的说法。

6)举办婚事 Marriage held

过了二十三,民间认为诸神上了天,百无禁忌。娶媳妇不用择日子,称为赶乱婚。直至年底,举行结婚典礼的特别多。

经过小年的扫尘,处处焕然一新。新贴的春联,抬头见喜。活灵活现的门神,保佑着平安。精美的窗花、五彩的年画和花团锦簇的灯笼,无不显示着小年之后,人们喜气洋洋开始迎接除夕过大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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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反假货币创诚信社会征文

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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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反假货币、识别假币、打击假币的能力,我们根据人行的安排,从2006年5月起,在全县28个营业网点开展了反假人民币宣传月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反假币的意识和识假的能力。工作中,我们根据人民币反假工作社会性、系统性、长期性的特征,积极探索开展人民币反假宣传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有效提高了全辖反假人民币工作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创新工作思想,抓住工作重点。人民币反假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尤其随着假币犯罪不断向复杂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增强人民币反假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期性为反假工作的中心目标显的尤为重要。对此,我们因地制宜,适时创新人民币反假工作思路,对现阶段人民币反假工作的实质、目标及要求进行了科学的诠释。反假宣传认真贯彻“六性”指导原则,实施“四字”方针,即增强主动性、讲求实效性、加强联动性、力求全面性、注重针对性、突出长期性、做到全、实、新、 效。做到宣传对象体现一个“全”字。宣传辐射面力求全面,不但“红火”城镇市场,而且放眼农村,充分激活农村反假网络,将宣传触角延伸到广大的偏远农村和弱势群体;宣传过程体现一个“实”字。从制定方案、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均做到操作性强、措施到位、不起过场。宣传形式体现一个“新”字。宣传不拘形式,力求措施方法新、表现形式新。宣传结果体现一个“效”字。宣传切实体现出一定的社会效应,让不同层次的群众均能接受到反假宣传的主题内容,在提高公众反假意识和假币识别水平上有实效。

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宣传实效。活动中我们以柜台宣传为主,结合其他卓有成效的宣传方法。一是印刷了28条宣传标语悬挂在全县各个网点,为宣传活动造势。使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反假币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利用柜台发放宣传资料,并向群众讲解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防假意识和识假技能;三是在营业网点门前设立宣传点进行宣传,对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人民币防伪措施,新发行的第五套新人民币同以前不相同的防伪地方。四是用彩车到全县各个村镇进行宣传,宣传中,抽调反假专业人员进行宣传讲解,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的话语讲解反假币的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假反假的能力。五是利用“集墟日”进行宣传。农历五月初五是潞城镇的“集墟日”。潞城信用社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在信用社门前设点宣传。赶会的农民纷纷到现场询问,观看,索要宣传资料的农民群众络绎不决,兴致很高,学习的很认真。一位老大爷说,反假币宣传很重要,我们也要认真学习,以往在出售农副产品时,时常受收购人假币的欺骗,这就怨自己没有掌握识别假币的技能,这次一定要把识别假币的技能学到手,不再上当受骗。通过讲解学习,使他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假币对社会的危害性及打假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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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反假货币创诚信社会征文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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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金陵、坛洛、那龙、双定、江西等乡镇深入开展反假币宣传活动,为反假币工作持续、广泛开展构筑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

据了解,今年来,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根据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要求,把农村反假货币宣传工作摆在重点突出位置,通过建机制、重布局、讲创新和抓培训等方式多策并举,积极推进反假货币宣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该联社坚持反假宣传工作与提高金融服务质量相结合,确实加大技防和人防力度,以阵地式的宣传模式走进社区、市场、校园和村屯,受到群众喜爱。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该联社在硬件机具、宣传资料和活动费用近20万元,开展员工反假货币培训4次,组织宣传活动23次,累计发放宣传材料42000多册,发放反假币知识有奖问答奖品5000多份,接受咨询达5000余人次,受益人数多达5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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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以诚信为题目的高中学生

全文共 1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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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第一学期中,有一堂经济政治与社会课上,老师给我们讲到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我们现在的社会需要更多的人参与,我又想起班主任陆坚老师对我们全班同学所说的话就是:“我们先做人后做事。”我们如何做人、做人的道理、做人的要求、做人的原则等。

我在上海海事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已经二年了,中职学生学习知识和技能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学校教会学生各方面的内容才是职业教育的根本。因此,如何把学生日常学习和纪律教育的范围扩大到日常生活的教育,如何深化学生的科学生活观,是我们教育学生的一门必修课。中职学生正处于青春时期,心理的不稳定性和对社会认知的片面性使其行为容易出现偏差,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性格脆弱,依赖性强,意志力、耐挫力较差,缺乏进取心;二是心灵深处有严重的自卑感,有被淘汰和失败的感觉;三是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唯我独尊,对学校和家庭的教育表现出极强的逆反心理;四是早恋问题严重;五是生活无目的、无方向,时常感到彷徨迷茫;六是崇尚暴力、是非不清。生活的不规律性和缺乏生活常识,常常使他们被动地适应环境。为此,积极引导学生科学地生活,端正良好的生活心态,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首要前提。要让学生了解到,有人群的地方,就有人与人的差异,就有各种矛盾。人人都是平等的,都是特别的,都是与众不同的。要教育学生学会尊重、学会关爱、学会宽容、学会共同生活。生命的存在只有在相互关爱中才有可能,也只有在爱他人中,自己的生命才能获得真正的提升。要相信“人性本善”,学会处理人际之间的关系,如果连同学之间这种最单纯的人际关系都无法处理,中职学生培养的目标是适应社会需要的劳动者。中职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这种职业素养来源于生活的态度,一个在生活中随便的人,对待工作也不会有所专注。许多中职学生由于在学校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毕业后到就业岗位往往适应不了岗位的特别要求,。一旦就业工作单位的生活与自己在校在家的生活有所不同,就暴露了这些毕业生生活品质的劣势与不足,从而导致毕业生在就业岗位上的稳定性。为此,必须加强对学生进行生活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活观,为学生将来适应社会打下基础。

诚实守信是人们优秀品格中最重要的元素,是做人的美德,是成就事业、走向成功之路的重要法宝。值得人们去深深地思考与实实在在的践行。

所谓诚,乃诚实也;信,乃守信,信用也。它是一种个人正直的表现。诚则有信,信则有誉,诚实和信用情同手足,密不可分,它们共同构成事业大厦的顶梁之柱。人们应该积极培养这种优秀的品格。

首先,诚实需要坚守我们的人格。人格问题是一个古老而又崭新、普通而又现实的问题,用简单的话来说,人格就是做人的资格和为人的品格的总和。它是对人的思想和行为进行道德评价的一个概念。我们每个人都要懂得,在自己的生命中,人格是第一宝贵的。人格比“名”更崇高,比“利”更伟大,它是一个人的无价之宝,是任何代价都不能换取的。

其次,诚信是一个人的立足之本。要成为一个诚信的人,就应该办事实在,不扯谎言。有道是诚信是金,诚信是宝。一个人如缺少诚信是无法立足的。在现实生活中拥有诚信美德是通行人间的特别证件。诚信还是人类社会和平发展,和平相处的基础,也是人性中最宝贵的部分,它与伪君子无缘,与空谈家远离。

总之而言,诚实守信是我们通往成功之路的重要利器,天下没有任何一种广告能比诚信的美誉更能取得他人的青睐,善于对诚实守信做出深入的思考,进行认真地实践,必将使我们的人生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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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构建诚信社会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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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的教育家,思想家孔子曾经说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说的就是做人要讲信用的基本道德。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没有诚信的人是难以让人接受的,诚信就如同一盏生活中的明灯指引我们前行的路。

千百年来,人们讲求诚信,推崇诚信。诚信之风质朴淳厚。远在三国时期,刘备三顾茅庐的故事每个人可能都听说过:诸葛亮辅佐刘备并受托孤之重任,正如《出师表》所言:“追先帝之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一心为汉,七出祁山,耗尽毕生心血,留下千古美名。什么是诚信?诸葛亮就是诚信。同时,我们也看到,商纣失诚信,加速了国家的灭亡;楚怀王失信,不但忘了国,还使一代贤臣饮恨汨罗江……故我们不但看过讴歌诚实鞭打无信的故事,我们还传颂着“宁可穷而有志,不可富而无信”。

诚信建设是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实现社会主义建设目标的基础和保障。对党和国家而言,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要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尤其要加快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法律,道德的规范和引导。??

对于我们老百姓,每个经济活动参与者都必须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树立诚信观念,遵守市场道德,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近年来,企业的诚信建设备受关注。我国的民营企业数量大,吸纳的就业人员多,目前正处于蓬勃发展期。民营企业无论是从壮大自身发展需要,还是从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出发,都必须建立以诚信为核心和基础的企业文化和企业价值观念。在这方面,一些规范的民营领军企业已经作出了表率。但同时我们也不可否认,由于一些民营企业发展历史还比较短,文化积淀少,制度规范还不够完善,诚信缺失的现象确实普遍存在,有些还相当严重。食品安全事故频发是企业诚信缺失的最大体现,染色馒头,地沟油,三聚氰胺牛奶,福尔马林猪血等骇人听闻的社会事件引起了广泛反响,人民生活的安全问题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老百姓在选择食品时,几乎进入了迷失状态。这应该引起政府的反思,由质量诚信带给人民生活的困扰是极其严重的,我们振臂高呼:食品安全无小事!由此希望全社会来共同关注诚信。

诚信是社会信用制度的道德基础。不诚信背后的深层原因,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今天我们所谓的从自身做起,重塑诚信体系,就是把人的良心找回来。道德重建的具体任务就是洗涤心灵、恢复本性。我们每个人的体内都应留着道德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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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社会需要诚信作文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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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守信,是社会的优良美德,我们从小就有学习到要懂得做人诚实,做事守信,然而如今的社会却是诚信丧失,人与人之间充满了隔阂。

2015年,发生了一起至今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时间,那就是彭宇事件,该事件是在当时,一位名叫彭宇的男士在下公交车以后,扶起一位摔倒在地的老人之后,反被老人控告是他将自己撞倒的,并且要求了赔偿,金额数量极其庞大,而在彭宇本人的坚持反驳下,使得整个社会都对此有很大的争议,有的人认为确实是彭宇撞倒了老人,理应赔偿,也有人指出是彭宇做好事被讹诈。这个事件发生以后,不论法院判决的结果如何,人们都潜意识的对以后遇见老人摔倒有所顾忌,不再敢直接上前扶起老人,给社会风气带来了很大的反面影响。

那么,仅仅是一起事件就导致了如此重大的影响吗?其实不然,除此事件以外,全国各地都发什么过大大小小的类似事件,在潜移默化中,人们之间就慢慢的消磨了彼此间的诚信,而彭宇事件是一个爆发事件,不能作为诚信丧失的总体原因。

当务之急,便是要再次竖立起诚信的标杆,让人们之间再次充满诚实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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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11月份时事政治新闻国际部分

全文共 3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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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庆祝首个“世界城市日”,“以人为本城镇化,促进城市社会包容”主题活动10月31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本次活动由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意大利常驻联合国代表团、联合国人居署和联合国文明联盟共同举办。

2.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将于11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主题是“共建面向未来的亚太伙伴关系”。国际社会对此次会议充满期待,亚太区域内加强合作不仅有利于世界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而且对世界的和平与安全都将助益良多。期待本次会议能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带动全球经济增长。

3.援引俄中央能源监控管理局的数据,2014年前10个月俄罗斯的天然气开采量为5166亿立方米,同比减少5.3%;10月份开采量更是下降了15.4%。此外,今年前10个月俄石油开采量为4.38亿吨,同比略微增长0.7%;但与此同时前10个月石油出口则下降了4.6%。随着天气转冷,俄罗斯各大能源企业似乎也已经开始进入“寒冬”。

4.9月中旬以来,日元持续振动贬值。11月5日,美元兑日元汇率达到1∶114.64,日元创下7年新低。若以“安倍经济学”启动前的峰值1美元兑75日元算,日元已累计贬值近40%。与此同时,美元指数近期连续攀升,超过尼克松冲击时期,其背后折射出美联储政策变动预期,预示国际金融市场或再生动荡,世界经济复苏再添不确定性。

5.国务委员杨洁篪11月7日在钓鱼台国宾馆同来访的日本国家安全保障局长谷内正太郎举行会谈。双方就处理和改善中日关系达成以下四点原则共识:一、双方确认将遵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各项原则和精神,继续发展中日战略互惠关系。二、双方本着“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精神,就克服影响两国关系政治障碍达成一些共识。三、双方认识到围绕钓鱼岛等东海海域近年来出现的紧张局势存在不同主张,同意通过对话磋商防止局势恶化,建立危机管控机制,避免发生不测事态。四、双方同意利用各种多双边渠道逐步重启政治、外交和安全对话,努力构建政治互信。

6.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六届部长级会议11月8日在北京闭幕。部长会主要达成六点共识,也可以说是六大亮点。一是共同构建面向未来的亚太伙伴关系,实现亚太长远发展与共同繁荣。二是致力于建立亚太开放型经济格局,巩固亚太引领全球经济增长的引擎地位。三是坚持区域经济一体化方向,启动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努力构建惠及太平洋两岸的区域经济新架构。四是同意探讨经济创新发展、改革与增长,就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互联网经济、城镇化等新领域开展合作,为亚太经济挖掘新动力。五是高度重视亚太地区在基础设施与互联互通建设方面的巨大需求,提请领导人批准《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蓝图》,为亚太长远发展夯实基础。六是在中方推动下,今年APEC加大反腐败合作力度。我们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在亚太加大追逃追赃等合作,携手打击跨境腐败行为。

7.第二十五届东盟领导人会议11月12日在缅甸首都内比都开幕。东盟10国领导人将就东盟共同体建设的进展、东盟共同体建成后下一阶段的发展愿景以及如何加强东盟自身机构及能力建设等话题进行探讨。

8.英国、美国和瑞士等国金融监管机构11月12日就汇率操纵一案作出裁决,向操纵全球外汇市场的全球五大银行开出高达34亿美元的巨额罚单。

9.11月15日至16日,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将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在全球经济复苏基础仍不稳固的背景下,布里斯班峰会受到高度关注。随着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活动的不断深入,中国在G20中的作用备受期待。

10.人类探测器终于登上了彗星!经过十年的飞行,11月12日,欧洲航天局的“罗塞塔”号彗星探测器所搭载的登陆器“菲莱”在彗星“丘留莫夫—格拉西缅科”的彗核上成功登陆。人类对宇宙的探索又迈出了关键一步。

11.欧盟统计局11月14日公布统计数据显示,欧元区第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环比增长0.2%,高于此前市场预期。目前,欧洲央行正在准备进一步加强经济刺激力度,敦促欧元区内各国政府加大投资并着手进行结构性改革以支持经济增长。

12.金砖国家领导人非正式会晤11月15日在布里斯班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巴西总统罗塞夫、俄罗斯总统普京、印度总理莫迪、南非总统祖马出席。5国领导人就金砖国家合作以及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取得高度共识。

13.在刚刚结束的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上,中国和东盟国家提出的处理南海问题的“双轨思路”得到明确。“双轨思路”,即有关具体争议由直接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基础上,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南海和平稳定由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加以维护。以“双轨思路”处理南海问题,对南海问题及地区局势的走向意义重大。

14.日本首相安倍晋三11月18日晚在首相官邸举行记者会宣布,将于21日解散众议院,提前举行大选,同时宣布推迟实施消费税率增至10%的计划,将提税日程从原定的2015年10月1日延后到2017年4月1日。

15.为期两天的南南合作可持续发展高级论坛11月18日在南非约翰内斯堡落下帷幕,这也是该论坛首次在非洲大陆举办。南南合作国际组织非洲代表处在本次论坛上正式启动。

16.卡那封是位于南非开普地区卡鲁盆地中部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20世纪50年代全球羊毛价格上涨时这里曾出现过短暂的繁荣。寂寥无闻的小镇现在声名鹊起,这里正成为全球科学与天文学的中心,世界最大射电天文望远镜——“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简称“平方公里阵列”)已经落户此地。

17.据欧洲媒体报道,欧洲航天局的科学家19日证实“菲莱”号登陆器在降落的“丘留莫夫—格拉西缅科”彗星表面检测到了有机分子。据悉,含碳有机分子是地球生命基础,这个发现可以为人类了解地球形成早期的化学成分提供线索。科学家还表示,“菲莱”的传感器在穿过了10至20厘米厚的灰尘之后,触碰到了一层像冰一样坚硬的物质,这显示了登陆的彗星表面并不像人们认为的那样柔软。

18.据英国能源咨询公司“全球数据”的最新报告,巴西将超越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生物能源市场。虽然目前在生物能源的利用方面,美国仍然居于全球领先地位,但预计2018年巴西的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将从2013年的1151万千瓦上升到1710万千瓦,从而超越美国,成为全球首屈一指的生物能源市场。

19.美国商务部11月25日公布的首次修正数据显示,第三季度美国实际国内生产总值(GDP)按年率计算增长3.9%,高于此前估测的3.5%。

20.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11月25日表示,全球经济正处于“低温”状态,尤其欧洲仍需要强而有力的政策以避免经济增长面临的风险。

21.法国、俄罗斯围绕“西北风”级两栖攻击舰的风波不断升温。法国总统府11月25日发表公告称,总统奥朗德认为目前乌克兰东部局势不允许法国向俄罗斯交付第一艘“西北风”级两栖攻击舰,因此决定延迟审议有关向俄罗斯出口的许可申请。面对法国用“西北风”级两栖攻击舰向俄罗斯施压,俄罗斯警告称,如果法国不按合同日期交付军舰,将起诉法国。有分析认为,尽管法国信誓旦旦推迟出口军舰,但并不会真正放弃武器出口这块蛋糕,与俄交恶不符合法国的利益。

22.第十八届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南盟)首脑会议11月26日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开幕,南盟8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和中国、欧盟等9个观察员代表等出席了开幕仪式,尼泊尔总理柯伊拉腊主持了开幕式。本届峰会为期两天,主题是“为和平与繁荣深化一体化”,南盟成员国领导人将探讨加强成员国间战略互信与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等问题。

23.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并购市场一直表现得不温不火。目前随着股市的复苏,坐拥大笔资金的企业开始活跃于并购市场。据路透社近日报道,截至11月20日,全球并购总体交易规模同比增加约48%,达到了3.06万亿美元,创下2007年以来最高水平。

24.11月27日在维也纳召开的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部长级会议决定维持原定产油目标上限,引发全球油价和股市剧烈震荡。伦敦北海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跌至72.82美元/桶,为4年来新低;纽约轻质原油期货价格跌至69.05美元/桶。股票市场上,原油生产商的股价普遍大幅下挫,用油大户航空公司的股价则纷纷上扬。

25.由英国首相卡梅伦任命组建的“史密斯委员会”11月27日发表报告,宣布该委员会与苏格兰保守党、工党、自由民主党、民族党和绿党五大政党经过磋商达成协议,同意为苏格兰下放更多内部事务管理方面的权力,苏格兰由此将获得税收、福利和选举权等方面更多的自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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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社会诚信议论文800字

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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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之风,累积人生的道德底线。

美国的开国总统华盛顿小时候不小心砍倒了父亲心爱的樱桃树,但他并没有担心被责罚而欺瞒父亲,而是坦诚地向父亲承认错误。可见,诚信之风早已吹入幼时的华盛顿心中,让他为成为总统而拥有优良的道德,并在他的总统生涯中深得民心。

诚信之风,弥合人与人之间的缝隙。

曾看过这样一句话:“诚实是力量的一种象征,它显示着一个人的高度自重和内心的安全感于尊严感,”这句话可见其诚信的重要性,然而,在人际交往中,诚信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人无信而不立。”失去了诚信便不能再这个社会上立足。

秦朝末年有个叫季布的人,一向很讲信用,是一位诚信的人。人们都说:“的黄金千斤,不如德季布一诺。”因此,正因诚信,季布才有好的人际关系,之后得到了朋友的帮助才幸免于难。由此可见,诚信在生活中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为拥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

诚信之风,取得美满的仕途。

通往顺畅的事业之路,必不可少的便是这诚信。北宋词人晏殊即是如此。在他十四岁时,有人把他作为神童举荐给皇帝,皇帝召见他后,让他和一千多名进士一同考试。由于考题是晏殊曾做过的,他把实情告诉给皇上,并要求皇上重新出题。皇帝与大臣共同商议了一道难度更大的题目,让晏殊当堂作文,结果,他又获皇上的好评。皇上便赐予晏殊“同进士出身”,拥有了一份好的事业。

或许晏殊本可以隐瞒这一真相,就算别人知道了他无大碍,他便可以十分顺利地当官。但由于他的诚信,不顾忌这些风险,坦率地说出一切。这也让皇帝更加器重他,让世人由衷地敬佩。

诚信是一朵兰花,高洁地盛开在人们的心田;诚信是一杯香茗,氤氲了人们的心田;诚信是一首歌曲,唱响在世界的上空。

然而,我却认为诚信是风,它无处不在,只在于你自己,能否好好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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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社会诚信议论文800字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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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诚信,一腔热血,一片拿云心事。

一曲诚信,一阕高歌,一剑笑看风云。

——题记

有这样一棵诚信的树,它诚信于友情。这棵树里,长满了元稹。白居易的共看夕阳,互勉互励。这棵诚信的树里,深藏着王勃的“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韦应物的“相送情无限,沾襟此散央”。这棵诚信的树啊,浓郁,咏秀。

有这样一方诚实的土,它诚信于人民。这方土中,培养出周恩来的鞠躬尽瘁,焦裕绿的不辞劳苦,洗礼出岳飞的精忠报国,戚继光的横扫逶寇,林则徐的虎门硝烟。这一方诚实的土啊,深厚,凝直。

这是一个诚信的世界,在这里,它早度了这朵诚信的花,这棵诚信的树,这方诚信的土。

人类社会需要诚信,因为它是连接古今的桥梁,是维护国与国之间友好合作关系的纽带。彼此以诚相待,在浩瀚的民族之林巍然屹立,勇敢地生长,站出大树的勇敢和力量,站出大树的无畏和顽强。

人与人之间交往,更需要诚信的阳光普照大地。润泽生命的阳光带来友谊的生机勃勃,带来欣欣向荣的景象。它美丽地洗绦了生命的污点,拟就了人生的辉煌。

拥有诚信的世界就这样的青春荡漾,而失去诚信的世界,就带着苍白无力的呼喊步入死亡。

“三英战吕布”可谓是一段千古佳话。可吕布杀丁原,叛董卓,见利忘义,无诚无信,最终死在曹操的手下。

没有了甘露,大地就不再枝繁叶茂;没有了开花的激素,美丽的花朵就不能绽放;没有了翅膀,天使又怎么能飞翔。

让我们多一些诚信吧,这样的人生大树就会更加参天;让我们多一些诚信吧,这样生命之花才会更加绚丽绽放;让我们多一些诚信吧,心中的那圣洁的天使才会自由的倘徉在生命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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