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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诚信的社会时事新闻实用两篇 作文题目(汇编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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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热点时事新闻:浅谈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倡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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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然而,当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纪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加强依法治国,提倡建设廉洁政府,拒绝腐败。在短短两年内,一大批省部级高官落马。这一方面展示了我国的反腐工作初渐成效,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反腐倡廉刻不容缓。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做出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会通过了《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强调要加强依法治国与廉政建设。

说到廉政建设,首先什么是廉政呢?“廉政”一词最早出现在《晏子春秋.问四下》“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现在所说的廉政主要是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其职能时不以权谋私,办事公正廉洁。从春秋到如今,廉作为一种品质,是每个人心中的道德追求。同时廉政更维系着百姓对政府工作认同与否的关键,拥有一个实施廉政的政府已成为任何国体和政体之下每个人民的愿望。

那腐败又是什么呢?很多人认为腐败只是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其实不然,腐败的涉及面如此之广,思想腐败也属于腐败的范畴。打个比方,如果你支持了占中运动,那么我便可以说你是思想腐败了。当然这里更多讨论的是前者。

想要更好地理解中央政府所做的举措,首先便需要了解腐败产生的原因。腐败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体制转型期出现的体制缝隙和漏洞使得贪污腐败有机可趁。具体表现有权力的高度集中与政府信息不透明等。

二、对腐败的惩罚力度不足以遏制腐败的蔓延,甚至不能起到足够的威慑力,使心存贪念的人员望而止步。或许会有人说刘志军这些人不是判了死刑吗?那么我想说,别忘了他们是因为数额巨大才被判死刑的。而对于那些小贪,他们受到的处罚力度是不大的。因此我们必须要加大惩处力度,哪怕只是贪了几百块,也必须严肃处理。

三、人的趋利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我们每个人都是经济人,每个人都是有趋利性的。由于贪腐所获得的利益是短期的、可预见的、实在的,从而让很多人走上不归路。

四、部分公务人员的廉洁意识不足,受到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诱惑,主动参与其中。

五、公务人员薪资水平差距过大,导致部分人员产生不平衡心理。

在了解了腐败产生的原因后,我们再来看看这次中央反腐倡廉的举措。

首先是表明反腐的决心。习近平总书记与王祁山纪委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了反腐的重要性,强调要依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此次中央表现出来的决心与毅力是非常大的。我们最直观的感受便是看到了大量省部级官员的落马,其中包括周永康、谷俊山这样的囯家级干部。并且强调了要“老虎、苍蝇一起抓”的反腐意见。

其次是加强对制度的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得国家公务人员,不敢贪,不想贪。

再者,优秀的领导人同样需要优秀的下属来执行制度和法令,不然改革的措施便很难起到作用。因此中央在党内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同时对于国家发展的后备力量——学生群体,也积极开展廉洁教育。国家重视对学生的教育,使学生保持一种廉洁的思想,既有利于学生个人发展,也能够让廉洁教育更好的融入社会,形成示范效应。

最后,在社会争论了很久关于公务员工资该不该涨的问题之后,中央终于给出了答案——“涨”。我们该怎样看待这个问题,涨工资绝对没有那么简单。一方面的确是因为部分公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过低,生活不易。但另一方面,国家也在暗示,我会涨你的工资,但你必须尽心尽力地工作,如果再有腐败现象发生,后果会很严重。

总而言之,正如全会报告中所说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推进依法治国。”腐败问题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复兴道路上的拦路虎,因此我们需要花大力气去解决这个问题。而领导人的决心与行动,让我们社会大众更有理由相信,廉政建设的伟大目标终将走向成功,我们的国家终将走向富强和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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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全文共 14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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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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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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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反假货币创诚信社会征文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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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反假币意识和假币识别能力,维护人民币信誉,营造健康安全的货币流通环境,帮助提高社会公众对新版100元等人民币的辨识和反假币知识。按照人行的安排,本着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公众的宣传原则,支行于11月17日在XXX汽车站开展了以“反假货币 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反假货币集中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主管行长亲自参与,由运营财会部牵头,风险管理部相关人员参与,人员组织到位,宣传材料准备充分。在XXX汽车站门前悬挂“掌握识别人民币真伪知识,不让假币危害社会和人民”字样的横幅,摆放以“反假货币 人人有责”为标题的宣传展板,张贴“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简介”海报。

一是宣传人员通过现场手持2015年版及2005年版100元券别人民币实物,向群众讲解了2015年版及200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票面主景图案、防伪特征和识别方法,通过展板显示内容详细介绍了2005年版各券别人民币的防伪特征、识别方法,并现场发放反假货币常识、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宣传册,使社会公众的识假、防假、反假意识成为常态化。

二是结合现场详细讲解了新版100元人民币七大防伪特征及假币犯罪的主要特征、惯用手法和防范措施,增强了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假币犯罪的意识和觉悟。

三是结合现场向广大群众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和反假货币工作主要管理政策,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了反假货币相关政策法规,并使相关管理政策更加透明化。

四是通过在各网点摆放宣传资料,电子显示屏高频次播放宣传标语等广大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对反假货币及新版人民币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宣传。

此次宣传活动意在保护人民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币正常流通,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掌握真假币特征,提高假币防范意识,增强新版100元人民币及假币的辨识能力。“我觉得这些知识很实用,能对新版人民币有一些了解”、“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新发行的100元,没想到防伪特征这么多”、“若不是听到你们今天的介绍,我还以为这是假币呢,真是长知识了。”现场很多市民不停的感慨。

通过此次集中宣传,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了新版人民币防伪特征,认识到了制、贩假币是一种违法行为,并充分了解到了假币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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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社会需要诚信作文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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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守信,是社会的优良美德,我们从小就有学习到要懂得做人诚实,做事守信,然而如今的社会却是诚信丧失,人与人之间充满了隔阂。

2006年,发生了一起至今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时间,那就是彭宇事件,该事件是在当时,一位名叫彭宇的男士在下公交车以后,扶起一位摔倒在地的老人之后,反被老人控告是他将自己撞倒的,并且要求了赔偿,金额数量极其庞大,而在彭宇本人的坚持反驳下,使得整个社会都对此有很大的争议,有的人认为确实是彭宇撞倒了老人,理应赔偿,也有人指出是彭宇做好事被讹诈。这个事件发生以后,不论法院判决的结果如何,人们都潜意识的对以后遇见老人摔倒有所顾忌,不再敢直接上前扶起老人,给社会风气带来了很大的反面影响。

那么,仅仅是一起事件就导致了如此重大的影响吗?其实不然,除此事件以外,全国各地都发什么过大大小小的类似事件,在潜移默化中,人们之间就慢慢的消磨了彼此间的诚信,而彭宇事件是一个爆发事件,不能作为诚信丧失的总体原因。

当务之急,便是要再次竖立起诚信的标杆,让人们之间再次充满诚实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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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们社会需要诚信作文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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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这两个字它包涵了一个人生态度,我们的社会、我们的个人都需要诚信,如果没有诚信那社会就会乱套,从大的行业讲,失去了诚信,就等于失去了市场,失去了机会,失去人们对它的信任度,从个人来讲,没有诚信,就很难做人,很难交得到真心朋友,很难立足于社会。

现在有很多企业在创牌子的时候,产品质量做的很好,经过几年的努力名声在外,赢得了消费者对他的认可,去购买他的产品,他们也收到了很好的效益,如果他们坚持下去,保证质量以及消费者对他们的信认,他们的产品不是有更大的市场吗?然而很多企业都是虎头蛇尾,前面做的很好,后面就会乱搞,为了收获更大的利益,他们把诚信丢弃脑后,而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不择手段谋取暴利,到最后失去了大家对他的信认,直至到他难以生存下去,而以失败告终,这中间就存在一个诚信度,利用消费者对你的信认而欺骗消费者的最终结果就是自取灭亡。

于个人来讲也同样,我们对某一个人的承诺,就应做到,因为答应了别人的事能做到才会应承,要是做不到也就不会答应别人,一旦承诺就要兑现,因为一个人若不守信,便会失去别人对他的信任。

彩票卖主第一时间把中奖消息告知托买人,他遵守了一个诚信原则,也是他的做人原则,金钱难买这样的诚信,他不但赢来了大家的赞誉,大家对他的人品也增加了信认度,今后在他的人生道路上,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呼唤诚信,坚守诚信是我们这个社会当前必须的,因为从种种问题看出,人们对很多事物已经失去了信认,所以我们的社会需要诚信,人与人之间的信认,消费者与生产商之间的信认,明礼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大家都遵守这个规则,社会才能发展的更好,我们的生活质量和人身健康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社会才能朝着更加和谐,更加欣欣向荣的时代发展。希望我们都能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为自己也为社会尽一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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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社会诚信的议论文

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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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谈起这个响亮的名字,我心中都会有一种浓烈的爱国情怀!

迄今为止,中华已有五千年的历史了,中华美德渊源之长,文化底蕴之深厚,是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比拟的。

自古以来,“诚实守信”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一直被当作一种善德,一种令人尊敬的高贵品质,受到社会的普遍推崇,受到高尚学者的高度赞美。我们为有这样的传统美德而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有责任发扬这一传统美德。一直以来,有许许多多感人的事例像春风一样感染着我们,打动我们纯洁幼小的心灵。

秦朝有个叫季布的人,一向重诺言,讲信用。人们都说“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难道他不是诚实守信的楷模吗?

汉代王充说过:“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即人的真诚达到一定程度,一定能够感动天地,使金石为之开裂。我们要学习这种诚实守信的精神。

战国时,秦孝公起用了商鞅变法图强。商鞅想:怎么才能让人们相信我变法是真的呢?于是他在都城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说,谁能把它扛到北门去,赏黄金十两。没有人相信这是真的,自然也没有人去扛。商鞅把赏金一直加到五十两,终于有一天,一个壮汉把木头扛到北门,商鞅当场赏了他五十两黄金。老百姓议论纷纷:商鞅言而有信。

想必大家也一定听过曾子杀猪的故事吧!曾子也是一个非常守信的人,有一次,曾子的妻子要去集市,孩子哭闹着也要去。妻子哄孩子说,你不要去了,我回来杀猪给你吃。孩子听说有肉吃,变更不随母亲去了。妻子赶集回来后,看见曾子真要杀猪,连忙上前阻止:“我刚才同孩子说着玩的,并不是真的要杀猪呀!你看你怎么当真了?”曾参语重心长地对妻子说:“你要知道孩子是欺骗不得的。孩子小,什么都不懂,只学会父母的样子听父母的教训。今天你要是这样欺骗孩子,就等于教他说假话和欺骗别人。再说,今天你要这样欺骗孩子,孩子觉得母亲的话不可靠,以后你再讲什么话,他就不会相信了,对孩子进行教育也就苦难了。你说这猪该不该杀呀?”。曾子说,儿子一边吃肉,一边向父母投去了信任和感激的目光。

父母的言行直接感染了孩子。一天晚上,曾子的小儿子刚睡下又突然起来了,从枕头下拿起一把竹筒向外跑。曾子问他去干什么?孩子说,这是我从朋友那么借来的书简,说好了,今天还得,再晚也要还人家,不能言而无信啊!

“所以立信,知勇也。”即使在今天,我们仍应崇尚季布、商鞅、曾子这种重诺言、讲信用的品格。

啊!我们伟大的祖国!你就像一座雄狮,毅然决然地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今天,我们又站在国旗下,面对冉冉升起的国旗,们感慨万分,“朝霞艳,国旗升,凝目立,添豪情。”同学们,请珍惜眼前大好时光,用实际行动作出响亮的回答。

弘扬民族精神,再现中华之雄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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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反假货币创诚信社会征文

全文共 1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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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父亲外出收帐,妈妈忙不开,叫我到前面店里照应一下,为顾客服务。还再三叮嘱,年底这个时候假钱特别多,要留个心眼。我心里想:妈妈,你小看我了。我可有一双令人佩服的火眼精睛。就在我胡思乱想时,听到一句非常苍老的声音:姑娘,我打油。我抬头一看,只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眼里却闪烁着一种光芒。

“多少?”我放下手里的书,问道。

“打三斤。”她用那裂痕斑斑的手递来一只油瓶。我瞬间记起鲁迅笔下闰土松树皮似的手,也记起眼前的老人。老人姓李,丈夫过逝甚早,跟儿子一起生活。前年儿子在外地打工,从五楼上摔下死了,狠心的媳妇扔下孩子改了嫁。剩下她们孤苦伶仃的祖孙俩相依为命。几乎没有什么收入,祖孙俩已经被生活压迫得几乎直不起要来。有一次,李奶为了给孙女吃一顿山芋粥,偷偷到别人家的地里,刨了几棵,却被主人追到家里。李奶哀求着说,千万别人孙女知道。这个人扔下一句恶狠狠的话就走了。可怜的李奶偷偷流了半天的泪。我心里想着,手里已经给她多打了半斤。

李奶看我怔怔的样子,怯怯地说:

“姑娘,多少钱?”

“三斤七块五,您就给七块好了。”

她从老式破棉袄的大襟里掏出一只旧纸包,一边慢慢地打开,一边不经意地看我一眼,仿佛很害怕似的。纸包面只有两张钞票:50元和2元。她小心翼翼地将那张略有点旧却有许多皱褶的50元理了理平展开来,用那只苍老的手颤颤巍巍地递过来,然后就神色紧张的看着我。

我接过一看,虽有点旧,但票面完好无损,颜色淡淡的。我拉住两头抖了抖,纸质软软的,把纸币对着光一照,连个水印都没有,我便信心十足地判断:这是一张假币。于是我递给老人:“奶奶,这是张假币。”

“假的?!”她似乎有些愕然,其实心里却明白得很。

“不信,您看。”我将钱放在阳光下,“这是张假币,没有水印。”

谁知,她不听犹可,一听变了腔:“……我好命苦呀,那个坑人的买羊人……”捂着脸号啕大哭起来。她说前天她卖了只小羊,准备和孙女一起过年。谁知道买羊人竟给了她一张假币。我搓着手,无计可施……

“荧荧,什么事啊?”妈妈听到哭声,从里面走出来。老奶奶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把卖羊过年而上当的事说给我妈听。妈妈只是认真地听着,并不做声,她在心里明白这不是真的。但她还是问了一句。

“李大妈,年货买好了吗?”原来我妈妈认识她。

“哪里还买什么年货?就卖羊的52块钱,打了油准备去切2斤肉,余下的给孙女上学……”

余下的上学?这点儿钱怎么能解决呢?我心里嘀咕着,打算将她手里的2元钱拿过来算了,这50元还给她,让她糊弄别人去吧,我可不想沾上这儿事,可是又怕妈妈不同意……

妈妈接过50元钱皱了皱眉头,若有所思,顿了会儿,说“荧荧,补给她。”

“什···什么?”我诧异地惊叫。

“补给她。”

“可是,——这是假的呀!”她中了什么邪了?假币也收,那不是亏大了吗?!

“补给她!”妈妈提高嗓音,是那样的干脆,投掷地有声。

我不再犹豫,从抽屉里拿出43元递给李奶奶。

“这是假的,我怎能害你呢?”李奶奶不接钱,也不哭了,只是重重地叹息了一声。

“拿去吧,李大妈。”妈妈还是那样崭钉截铁,“后天就过年了,你一个老太婆到哪里弄钱去?”

李奶奶犹豫了一下,我把钱塞进她的手里。她要跪下磕头,我拉住了她。李奶奶抹了抹眼泪,慢慢地拎起油瓶走出店外。

“妈,您怎么这么傻?”

“傻?”妈妈一边朝我瞪了一眼,一边将手里的50元假币撕得粉碎,狠狠地扔在地上,“你知道她用这张假钱骗过多少人的同情?孩子,她家根本就没有羊。也不知道她从哪里捡来的假50元。唉,她祖孙俩也确实可怜。我们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50元对我们不算什么,对她来说真是救命钱。”

我愣在了那里。

原来,这张假币带来的不是教训,而是人与人之间的情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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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社会诚信议论文800字

全文共 1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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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华夏民族最崇尚的品质,是一个道德范畴,是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是日常行为的诚实和正式交流的信用的合称。而诚信已传承数千年,诚信典故比比皆是,而关公就是影响最大的中华诚信美德的代言人。

徐州兵败,关羽被困土山。曹操派张辽以“三便”劝关羽降曹:一者可保甘,糜二夫人的安全;二者可不背桃园之约;三者可留有用之身。关羽回答:“你有‘三便’,我有‘三约’:一、今降汉不降曹;二、请给二位嫂子俸禄,单独居住,不论何人不许入门;三,只要一旦知道皇叔的下落,辞曹归刘而去,三者缺一不可。“土山三约”正体现了关公对汉室,对刘皇兄的忠诚,在文字上约法三章,表明他对兄弟桃园结义承诺的践约之志。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中说:夫信者,人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诚信,是人的法宝,因为国保于民,民保于信。君无信用不能使民,失去民心则不能守国。所以古代圣王不欺四海,五霸不欺四邻。善治国者,不欺其民;善齐家者,不欺其亲。可见,诚信在治国齐家中是何等重要。

而如今呢?在中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情景下,诚信却变了味道,似乎中国人大多都丢弃了所谓的诚信,遗弃了古人给我们留下来的智慧。我们经常会看见:在大街上某某晕倒了,却没有人去扶,或者敢扶;某某为了个人的私欲卖着良心说话,某某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违背了道德底线;某某向别人借钱说好了到期就还可是还要让人跟着屁股要债,就在前几天,双十一购物出现了很多假货,很多人退货的现象……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折射出现在中国社会道德存在很多严重的问题。

而黄宗羲《孟子师说·卷七》曾说:诚则是人,伪则是禽兽。诚信是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之一,只有人具有诚信美德,而禽兽则是不讲诚信的。如果人只求物质私欲而不讲诚信,就是失人性的禽兽行为。难道我们都真的愿意成为禽兽吗?被国外人耻笑吗?

不过,如果你经常留意一些大型企业家、成功人士,你总会发现在他们身上,永远把德商放在第一位,诚信则是他们立身之本。

古语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只有做到真诚无伪,才可使内心无愧,坦然宁静,给人带来最大的精神快乐,是人们安慰心灵的良药。人若不讲诚信,就会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彼此无信任感,后患无穷。正如《吕氏春秋·贵信》篇所说,如果君臣不讲信用,则百姓诽谤朝廷、国家不得安宁;做官不讲信用,则少不怕长,贵贱相轻;赏罚无信,则人民轻易犯法,难以施令;交友不讲信用,则互相怨恨,不能相亲;百工无信,则手工产品质量粗糙,以次充好,丹漆染色也不正。可见失信对社会的危害何等大啊!

综观而言,诚信对于自我修养、齐家、交友、营商以至为政,都是一种不可缺少的美德,可见诚信在人类社会非常重要的。

诚信是人必备的优良品格,一个人讲诚信,就代表他是一个讲文明的人。讲诚信的人,处处受欢迎;不讲诚信的人,人们会忽视他的存在;所以我们人人都要从自身做起,呼吁这个社会讲诚信,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

诚信是为人之道,更是立身处事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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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反假货币创诚信社会征文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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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雅安农商银行雨城支行以人民银行发行201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100元纸币为契机,组织财务部及综合部人员深入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开展了以“反假货币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反假币专项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反假货币工作力度,维护人民币信誉,提升广大群众的反假意识,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宣传过程中,工作人员主动上前向在校学生、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发放反假宣传资料,结合旧版100元和新版100元人民币防伪特征,详细为他们讲解掌握人民币票面特征和防伪特征的要点、如何通过观察水印、检查安全线、观察阴阳互补对印图案、隐形面额数字、光变油墨面额数字、触摸凹印图文部位等对比方法,进行假币识别。同时,为增强吸引力,还宣传了制贩假币教育警示案例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更加直观地了解和认识制造、贩运和有意使用假人民币是一种防害国家货币流通的违法行为。同时,警示广大学生要不贪图小便宜,在使用金融工具和互联网金融时,注意安全和保密,防止泄露自身的金融信息。

此次宣传让广大师生进一步认识到假币的危害,了解到了反假货币相关知识,为避免被犯罪份子利用,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自身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册500余份,接受广大师生咨询60人次。下一步该支行还将继续深入集市贸易、乡镇街道开展反假币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市民反假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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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反假货币创诚信社会征文600字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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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反假货币宣传工作,不断加强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假币犯罪的意识和觉悟,打击假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人民币流通环境,渤海银行石家庄新华集贸小微支行本周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反假币宣传活动。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了反假货币宣传活动专项小组,并要求营销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从而确保此次反假货币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反假币业务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反假货币能力,更好的为宣传反假货币奠定了基础。

三、创新宣传模式。

活动中以柜台宣传为主,并结合其他形式进行宣传:

一是在网点门头电子屏滚动播出“反假货币 人人有责”的标语;

二是在营业大厅设立展架,放置供客户取阅的宣传资料,并向来行办理业务的客户讲解宣传资料的内容;

三是在营业网点门前设立宣传点进行宣传,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人民币防伪措施;

四是组织员工开展进入我行周边太和电子城、金指数服装广场等商圈,进行“河北省社会特定人群反假货币培训——进商圈”活动;

五是对我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法人及负责人进行反假货币培训。此次活动使更多的群众掌握了识别真假人民币的知识,帮助人民群众了解反假货币的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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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社会诚信议论文800字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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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诚信,一腔热血,一片拿云心事。

一曲诚信,一阕高歌,一剑笑看风云。

——题记

有这样一棵诚信的树,它诚信于友情。这棵树里,长满了元稹。白居易的共看夕阳,互勉互励。这棵诚信的树里,深藏着王勃的“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韦应物的“相送情无限,沾襟此散央”。这棵诚信的树啊,浓郁,咏秀。

有这样一方诚实的土,它诚信于人民。这方土中,培养出周恩来的鞠躬尽瘁,焦裕绿的不辞劳苦,洗礼出岳飞的精忠报国,戚继光的横扫逶寇,林则徐的虎门硝烟。这一方诚实的土啊,深厚,凝直。

这是一个诚信的世界,在这里,它早度了这朵诚信的花,这棵诚信的树,这方诚信的土。

人类社会需要诚信,因为它是连接古今的桥梁,是维护国与国之间友好合作关系的纽带。彼此以诚相待,在浩瀚的民族之林巍然屹立,勇敢地生长,站出大树的勇敢和力量,站出大树的无畏和顽强。

人与人之间交往,更需要诚信的阳光普照大地。润泽生命的阳光带来友谊的生机勃勃,带来欣欣向荣的景象。它美丽地洗绦了生命的污点,拟就了人生的辉煌。

拥有诚信的世界就这样的青春荡漾,而失去诚信的世界,就带着苍白无力的呼喊步入死亡。

“三英战吕布”可谓是一段千古佳话。可吕布杀丁原,叛董卓,见利忘义,无诚无信,最终死在曹操的手下。

没有了甘露,大地就不再枝繁叶茂;没有了开花的激素,美丽的花朵就不能绽放;没有了翅膀,天使又怎么能飞翔。

让我们多一些诚信吧,这样的人生大树就会更加参天;让我们多一些诚信吧,这样生命之花才会更加绚丽绽放;让我们多一些诚信吧,心中的那圣洁的天使才会自由的倘徉在生命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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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1月份时事政治新闻国际部分

全文共 3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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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俄罗斯主导的独联体内经济一体化项目欧亚经济联盟2015年1月1日正式启动。从当天起,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三国公民在欧亚经济联盟任何一国就业不再需要获得专门的工作许可。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目前包括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三国。1月2日亚美尼亚将加入欧亚经济联盟,吉尔吉斯斯坦将于5月1日正式成为联盟成员国。

2.当地时间1月1日凌晨,立陶宛总理布特克维丘斯从首都维尔纽斯市中心的一台自动取款机里取出面值10欧元的钞票,宣布立陶宛已正式加入欧元区。他表示,欧元将“成为经济和政治安全的保证”。立陶宛正式启用欧元作为流通货币,成为欧元区第十九个成员国。由于爱沙尼亚和拉脱维亚已分别于2011年和2014年加入欧元区,立陶宛的加入标志着波罗的海三国已全部加入欧元区。

3.2014年12月31日,北约正式结束了在阿富汗的战斗任务,从2015年起,35万阿富汗军人和警察开始全面接管整个国家的安全防务。随着北约基本上从阿富汗抽身,2015年北约的最大挑战将是推进其核心任务——确保联盟成员的安全和促进欧洲的稳定。2014年举行的威尔士峰会上,北约各国首脑就出台“战备行动计划”和组建一支“尖锋”快速反应部队达成一致,以进一步加强北约的军事能力和联合防卫实力。

4.日本应该以战后70周年的节点为契机,充分学习肇始于‘满洲事变’(即九一八事变)的这场战争的历史,思考日本今后走向,这是当下极其重要的事情。”日本明仁天皇1月1日在发表2015年新年感言中如是说。每年新年之际,日本天皇都会向国民发表简短感言,回顾过去一年,展望新的一年。

5.位于法国首都巴黎市11区的讽刺杂志《沙尔利周刊》总部1月7日上午发生枪击案,目前已造成12人死亡,其中包括两名警察,另有多人受伤。目前,尚无任何组织或个人宣称对该事件负责。

6.欧盟统计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相比前一个月,欧元区2014年12月的通货膨胀率下降0.5个百分点至-0.2%,是2009年10月以来首次跌落至负值。这也是欧元区连续22个月通货膨胀率低于欧洲央行设定的“接近但低于2%”的目标水平。据此,市场普遍预期欧洲央行将在本月推出“欧版”量化宽松政策,向市场注入更多流动性,防止经济陷入深度低迷。

7.受原油供应持续过剩影响,国际原油价格1月12日再度暴跌,其中,美国原油期货价格再次跌破每桶47美元的关口,最低触及每桶46.71美元,而欧洲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跌幅也扩大至3.12%,最低跌至每桶48.39美元,均为2009年4月以来新低。多家投资银行纷纷预测,国际原油价格已陷入熊市,未来可能将演变为“U型”走势,即油价可能将长期盘旋于低位。

8.世界银行1月13日发布的《全球经济展望》报告指出,脆弱的全球经济复苏面临风险,许多大型发展中经济体的活力比过去有所减少,因此,世界银行下调了全球经济增长预测。报告预测,全球经济增速在2015年有望达到3%,高于2014年的2.6%,但低于世界银行去年6月预测的3.4%。报告说,中国正在经历精心管控的经济放缓,今年增速预计将放缓至7.1%,但依旧强健。

9.韩国国防部称,为期两天的韩美2015年度首场联合军演1月13日至14日在韩国周边海域举行。这是在朝鲜9日要求以中断韩美军演为条件暂停核试验之后,韩美2015年首次军事演习。

10.德国联邦统计局1月15日宣布,2014年德国经济增长了1.5%,为2011年以来最大年增幅。此前两天,联邦财政部表示,德国提前一年实现了预算平衡,为45年来首次没有预算赤字。

11.日本政府1月14日通过总额为96.34万亿日元(约合8109.7亿美元)2015年度预算案。在削减低收入家庭生活补助的同时,防卫费用连续第三年增加,并创历史新高。日本国民批评政府预算“重防卫,轻民生”。

12.瑞士国家银行(央行)1月15日发表声明称,取消瑞士法郎对欧元汇率1.20∶1的上限,并停止相关购汇行为。这标志着瑞士结束了这一持续逾3年的汇率管制政策。

13.1月15日,美国财政部和商务部公布对古新政,放松对古巴贸易和旅行限制,两国关系进一步缓和。根据新政,美国扩大可以前往古巴旅行的群体范围,提高向古巴公民汇款限额,放宽建筑、电信、农产品等部分产业的贸易限制,并允许美国银行批准在古巴的信用卡交易及在当地设立账户。美国财政部还取消了对古巴定期航班的限制。

14.1月16日,中日韩自贸区第六轮谈判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在日本东京举行,三方就货物贸易降税模式、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方式及协定范围与领域等议题进行磋商。

15.第八十届德国柏林国际绿色周1月16日至25日举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食品、园艺和农业博览会,本届绿色周吸引了全球68个国家和地区的1658家展商参展,参展商数量为44年来最多。

16.全球最大太阳能飞机“太阳驱动”2号团队1月20日公布环球飞行路线图,“太阳驱动”2号将在3.5万公里的飞行里程中在阿联酋、阿曼、印度、缅甸、中国和美国的12个城市停留。

17.2015年1月21日召开的达沃斯年会以“全球新局势”为主题,这个主题是指全球正在面临政治、经济、社会尤其是科技的“重大改变”,意味着“局势错综复杂、脆弱不稳”。与此结论相呼应的是,世界经济论坛日前发布的《2015年度全球风险报告》显示,和前几年全球风险聚焦于债务和财政危机不同,地缘政治风险如今重新成为影响全球命运的中心议题。

18.欧洲央行1月22日出台量化宽松政策,宣布将大量购买欧元债券。欧洲央行行长德拉吉表示,将“一直采取购买国家债券的行动”,直到欧洲央行的经济学家们看到“通货膨胀率的走势得以持久调整”。欧盟是世界主要经济体之一,欧版量化宽松政策的推出及其带来的效果,不仅引发欧元区国家间的积极回应,也受到来自欧盟外国家和地区的关注。

19.1月23日,星期五。当沙特阿拉伯王国多数人还在酣睡时,该国广播和电视传出王室声明: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阿齐兹·阿勒沙特国王于当日凌晨1时逝世,享年90岁。现年79岁的王储萨勒曼继承王位,60多岁的第二王位继承人穆克林被立为王储。

20.日本财务省1月26日发布贸易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日本贸易逆差为12.78万亿日元(约合677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4%,连续第三年刷新峰值,创35年以来新高。这也是日本贸易连续第四年出现赤字。

21.世界银行1月26日在新加坡发布首个东亚城镇化报告称,2000年至2010年,东亚有近两亿人口迁入城市,人口超过10万的城市地区增至869个。与此同时,东亚地区的城镇化才刚刚起步,潜力巨大。有分析指出,城镇化是把双刃剑,在推动城镇发展的同时,还要加快工业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保护弱势群体,从而促进城镇化的包容性和可持续增长。

22.马来西亚民航局局长爱兹哈尔丁1月29日通过马来西亚广播电视台宣布,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航班失事,推定机上所有239名乘客和机组成员已经遇难。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29日说,中国政府将同马来西亚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密切合作,积极参与搜寻和调查,做好对乘客家属的服务工作,切实维护乘客家属的合法权益。

23.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的世界卫生组织29日发布最新埃博拉疫情报告称,自去年6月末以来,西非埃博拉疫情重灾区每周新增病例数首次低于100例,疫情响应重点从“减缓传播”转移至“终结流行”阶段。

24.为期两天的非洲联盟(非盟)第二十四届首脑会议1月30日上午在位于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的非盟总部开幕。本次峰会主题为“女性赋权和非洲2063年发展规划”。来自非盟50多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代表和一些国际、地区组织代表出席。

25.欧盟统计局1月30日公布最新数据显示,欧元区1月份通胀率初值为负0.6%,同比下跌0.6个百分点,为欧元区历史上最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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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反假货币创诚信社会征文600字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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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群众利益和地方经济金融秩序,根据《xx的通知》(反假货币工作[20xx]xx号)的文件要求,1月20日至2月18日,x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反假币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情况

结合我行实际,确定综合办公室为此次反假货币宣传活动的组织部门,营业部、市场部积极配合,负责宣传活动的贯彻落实。

二、前期准备情况

一是制作反假货币宣传展板1块,反假币宣传用三折页6种,共计800份。

二是确定宣传人员,组织营业部和办公室部门人员共计6人参加此次宣传活动。

三、活动开展情况

1.日常宣传。根据我行实际,从不同层面精选反假币宣传口号xx条,利用行内外电子显示屏,全天不间断播放反假币宣传口号。

2.集中宣传。xx月xx日上午,我行宣传人员设置好宣传展台,放置宣传折页、宣传展板等宣传资料。10时,反假货币宣传活动在我行营业厅门前正式开始。工作人员认真向群众和客户发放反假币宣传单,详细讲解5元、10元、50元、100元等面值人民币的防伪特征及如何正确识别假币特征等反假币知识,同时,对于居民拿过来的人民币进行现场识别,残损币进行了现场兑换,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活动当天,共发放各类金融知识宣传单约300份,发放小礼品约200份。

反假货币活动中,相关人员及时做好活动数据统计和宣传资料的留存工作。对活动资料及时整理、总结,为我行以后反假货币宣传积累经验。

四、活动意义

反假货币活动的开展,进一步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了社会和谐和地方经济金融秩序,今后,我行要不断巩固前期活动成果,努力将反假货币宣传常态化、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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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社会需要诚信作文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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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进步需要诚信”。因为诚信是一种责任、一种美德、一种力量!它是人最美丽的外套,是心灵最圣洁的鲜花。读完《捧着空花盆的孩子》,我为这个叫雄日的男孩感到骄傲,因为他的诚信,赢得了成功的机会。

故事讲述了有一个国王,没有一个孩子。他决定在全国挑选一个最诚实的孩子给他接班。他便吩咐手下,给全国的孩子每人发一些花种,并宣布如果谁能用这些种子培育出最美丽的花朵谁是他的继承人。有个叫雄日的男孩,接到种子开始认真种花。很快,观花的日子到了,眼看其他孩子手里都捧着花,可是雄日的花盆里一无所有。国王走过雄日身旁,宣布继承人是雄日。原来国王给的种子是熟的。

生活中,如果我们都能像雄日那样,诚实守信,那么我们的生活就不会被阴霾遮住。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由得想起自己的一个遭遇。一天,我禁不住校门口小贩的诱惑,花了八元钱买了一支漂亮的多功能笔。这支笔既能写字又可作手电筒,笔头上还有个微型收音机,想到以后可以一边写作业,一边听音乐,心里就乐滋滋,觉得今天捡了个大便宜。语文考试,我拿出了多功能笔,心想今天可派上用场了,考个一百分让大家瞧瞧。就在我全神贯注答题时,突然“啪!”的一声,我这支心爱的多功能笔居然夭折了。此时,我还有一半的题未做好,该怎么办?我心急火燎,开始埋怨那个骗我上当的小贩,埋怨自己爱占小便宜,心思全不在这次考试上了。结果这次测验,我考砸了。

这次我遇到的小贩,不就是不讲诚信,欺蒙拐骗人吗?他这样的行为不是给社会抹黑吗?我知道这只是社会中的一件小事,还有更大的不讲诚信,利用欺诈手段来谋取私利的事。比如卖假药,假酒毒死了人;答应别人按合同到期交货,到最后竟拿着别人的钱卷起铺盖溜之大吉。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明的古国,是一个讲诚信的有优良传统的国家。为什么会有些人做那种不讲良心的事,是因为他丢失了我国的优良传统,丢失了做人的基本道德。

我们同在蓝天下,我们都是炎黄子孙,不要让那些乌云遮住了温暖的阳光,灿烂的笑脸,愿人与人之间多一份诚信,多一份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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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诚信为题目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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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做人的根本。人生的苗,需要诚信之水灌溉;人生的墙,需要诚信之砖来砌成。有了诚信,幼苗才可以长成枝繁叶茂的大树,开出鲜艳美丽的花朵,结出丰硕的果实。

有了诚信,才会赢得别人的认同。从古时晏殊如实告诉皇帝考试题目是自己做过的,要求另出题目到天津市一所中学的七年级学生与老师签署"诚信协议",保证在无人监考的情况下遵守考场纪律,绝不作弊,都是诚信在起作用。

人要自始至终诚信。一个9岁小男孩在图画课时应老师所求带去了他天天喂的广场鸽中的一只。然而他第二天再去时,原本与他亲密无间的鸽子再也不愿飞到他身边了。如果小男孩没有这样做,那么鸽群还会和以前一样的。信任的机会只有一次啊,诚信丢失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每个人都应该诚实公正地对待别人。一位妇女在遇到困难时写信给汉默德·图木布先生,告诉他她有一本艾略特的印度语圣经,希望转卖,开价是100美元。而汉默德先生告诉那位妇女,如果这本书完好无损,那么应该是1000美元。于是,他就给妇女1000美元换得了那本书。

我的朋友,你的诚信之花是不是完好无缺呢?愿你的生命之树开出一朵美丽的诚信之花!

[以诚信为题目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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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时事新闻的要求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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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迅速及时;

二要短小精悍;

三要生动活泼、有风趣;

四要有文采。

如何创作好的时事新闻标题

看报看题看书看皮,说明了一个道理,人美在眼睛,文美在标题,就是说标题犹如人的眼睛。好的标题相当于文章的广告能招揽读者,好的标题能一下吸引读者的目光,是文章的门面。使读者看了标题后产生要读内文的欲望。

1、标题要准确生动,准确和生动是不可分的,生动而不准确会失之于浮夸,准确而不生动又会失之于枯燥。一事实要准确,标题要忠于新闻,不能文不对题,事实不能歪曲,不能任意拔高,更不能虚构。二观点要准确。三用词要生动,遣词造句要善于用最恰当最贴切的表现或评价。文章的内容做到不浮夸、不粉饰。常用的方法有:标题句式工整,注意对仗,不仅生动活泼而且琅琅上口,如:有钱买小车,无钱办教育。还有恰到好处的运用成语,长长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还可以用修辞学的比喻、比拟、借代等手法可以增强标题的形象性如:一道公文背着39颗印章旅行。用于标题的词句必须经得起推敲。

2、标题要点出文章精华,这是能否引起读者阅读的关键,标题要把文章最有价值的新闻事实写在标题之中,总之要引人入文。

3、标题要简短易读,不要一写就是几十字,做好标题使其具有较高的艺术性。

举个例子:

(1)巧用比喻

美国华纳 时代在线 终于拜了天地

(2)巧用比拟

遭到空袭48小时后

巴格达:平静之中气难平

(3)巧用排比

做文明市民 创文明单位 建设文明城市

(4)巧用摹拟

飞天伏群芳 碧水映明霞

(5)巧用反复

喜喜喜 娘家频添回门女

新田改行教师纷纷归队

(6)巧用对比

狗咬人--没事 人咬狗--罚款

昔日:农民掏钱 干部去旅游

如今:政府出资 农民去考察

(7)巧用谐音

羊倌的儿子留了“洋”

有“礼”走遍天下

(8)巧用感叹

跑!跑!跑!

东北敌军官兵纷纷跑到解放区来

不许乱收费!

国家计委出台八项价格、收费检查项目

(9)巧用回环

猪多肥多 肥多粮多 粮多猪多

人才开创事业 事业造就人才

(10)巧用双关

有欺诈怎“安然” 无诚信“安达信”

“两安”悬念越滚越大

(11)巧用衬托

国民遇难海里挣扎 首相挥汗球场尽兴

(12)巧用设问

潜艇没长眼?

美称将全面调查核潜艇撞船原因

(13)巧用引用

诗词名句:

会翁之意不在会,在乎山水之间也

熟语:

心急吃不得热豆腐

成语:

允许“生财有道” 不可“为富不仁”

[关于新闻信息的写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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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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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自风靡大街小巷以来,就以其便捷性和环保的特点受到不少用户的青睐。不过,由此出现的乱停乱放、破坏单车等不文明行为却严重影响公共秩序。有专家表示,共享单车要想长久健康发展,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规范停车。对此,各地相关部门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以确保共享单车停放秩序。

今年1月份,深圳市率先发出了《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服务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对车辆停放秩序的治理做了明确规定:“对违反自行车道路交通通行有关规定或违规停放自行车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等有关单位按职责依法进行处罚,并将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此外,深圳市交通委还发布了《深圳市自行车停放区(路侧带)设置指引(试行)》,围绕市区共享单车投放量较大的轨道公交站点周边,首批规划了280个规范停放区。同时,深圳市交通委还制订了今年的自行车道建设规划,力争完成100公里自行车道的新建和改造升级。

据悉,北京市也将制订共享单车的停车规范,北京市交通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研究规范租赁自行车停车秩序试点区域及相关措施。北京市交通委曾先后到摩拜网约单车和ofo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及其自行车投放点做现场调研,并分别组织召开了有两家企业高管参加的座谈会,了解了两家企业在北京投放租赁自行车的经营状况,针对当前无桩租赁自行车乱停乱放的治理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初步意向。

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与管理研究所所长诸大建认为,“分享经济”有一句口号,叫作“我的就是你的”。这里说的“我的”是使用权,分享经济通过这种利他精神,实现“不是拥有但可以使用”的新消费模式。但也有部分人将其异化为“你的就是我的”,把共享单车占为己有甚至随意破坏。在这种情况下,共享单车的存在和发展,需要城市人的价值观变革。

共享单车目前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因为共享,难免有一些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不知珍惜,也有一小部分用户存有占小便宜的心态。此外,共享单车在管理上虽然也采取了积分制来控制违规使用和破坏行为,但这些还是不够的,还应将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以保障共享单车的合理使用,真正实现“共享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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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作文时事素材最新新闻:邓小平动漫形象

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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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历史电影《旋风九日》在京首映,并将于15日在全国上映。这部电影首次把邓小平访美险遇刺细节搬上了大银幕。此外,本片还首次在银幕上出现了国家领导人的动漫形象

1979年1月28日至2月5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应时任美国总统卡特的邀请,到美国进行了九天的正式访问。期间,邓小平夫妇在华盛顿、亚特兰大、休斯敦和西雅图等城市访问。

据《旋风九日》制片人吕木子介绍,该片90%以上的影像资料都是从美国买来的,90%以上的现场采访都是摄制组在美国沿着邓小平当年的访问路线实地拍摄的。当年,来自全世界上千家媒体采访、报道了邓小平访美,影片中出现的资料都是从相关档案机构中搜集并购买的。

“这些珍贵的资料,藏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在美国也是首次解密,甚至邓小平的家人也从未见过。”吕木子说。

■ 揭秘

小平动漫形象是怎样诞生的

在以往的电影中,通过动漫手段来讲述国家领导人经历的并不多见。而《旋风九日》中把历史影像资料、受访者画面和邓小平动漫视频剪辑在了一起。

吕木子介绍,影片中使用小平的动漫形象足有12段,既有法式、美式、日式动画风格,还有传统皮影风格。

这个首次在电影中亮相的邓小平漫画形象,得到了邓家的认可。

“片方还特别请邓小平的长女、画家邓林把关。片子送过去没多久,邓林就专门打来电话表示同意。”吕木子说。

这些邓小平动漫形象是谁设计,又是如何诞生的?昨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在《旋风九日》北京首映礼现场,采访了设计邓小平动漫形象的“90后”朱宇辰。

朱宇辰今年24岁,是北京电影学院动画专业的一名在读研究生,曾为温家宝等领导人画过漫画。去年5月,傅红星通过学院找到他,希望由他来设计邓小平的动漫形象。这是首次尝试在电影中加入国家领导人的动漫形象,朱宇辰一度和自己的导师商量如何把握个中尺度。而他的创作,也包含了从写实到夸张的多样风格。

他回忆,创作过程中至少出过3个版本的邓小平动漫形象,而现在出现在大银幕上的是相对“中间”的一版。其他两个版本中,一个是比较写实一点的,另一个则更卡通一点。“最后是傅导拍板定下来的。”

朱宇辰还说,电影中邓小平的动漫形象也是有变化的。在参加会议时,邓小平的动漫形象往往比较严肃一点;而在参加宴会,比如在布热津斯基家中的晚宴时,就会稍微活泼一些。

在朱宇辰看来,通过动漫形象展示那段历史更多的是为年轻观众考虑。

“动画从表面上看很简单。但事实上,一个晚宴中吃了哪些菜、墙上挂了哪些画,都要进行大量的考证。”朱宇辰说,创作前他们阅读了大量书籍,并观看了不少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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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构建诚信社会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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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的教育家,思想家孔子曾经说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说的就是做人要讲信用的基本道德。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没有诚信的人是难以让人接受的,诚信就如同一盏生活中的明灯指引我们前行的路。

千百年来,人们讲求诚信,推崇诚信。诚信之风质朴淳厚。远在三国时期,刘备三顾茅庐的故事每个人可能都听说过:诸葛亮辅佐刘备并受托孤之重任,正如《出师表》所言:“追先帝之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一心为汉,七出祁山,耗尽毕生心血,留下千古美名。什么是诚信?诸葛亮就是诚信。同时,我们也看到,商纣失诚信,加速了国家的灭亡;楚怀王失信,不但忘了国,还使一代贤臣饮恨汨罗江……故我们不但看过讴歌诚实鞭打无信的故事,我们还传颂着“宁可穷而有志,不可富而无信”。

诚信建设是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实现社会主义建设目标的基础和保障。对党和国家而言,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要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尤其要加快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法律,道德的规范和引导。??

对于我们老百姓,每个经济活动参与者都必须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树立诚信观念,遵守市场道德,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近年来,企业的诚信建设备受关注。我国的民营企业数量大,吸纳的就业人员多,目前正处于蓬勃发展期。民营企业无论是从壮大自身发展需要,还是从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出发,都必须建立以诚信为核心和基础的企业文化和企业价值观念。在这方面,一些规范的民营领军企业已经作出了表率。但同时我们也不可否认,由于一些民营企业发展历史还比较短,文化积淀少,制度规范还不够完善,诚信缺失的现象确实普遍存在,有些还相当严重。食品安全事故频发是企业诚信缺失的最大体现,染色馒头,地沟油,三聚氰胺牛奶,福尔马林猪血等骇人听闻的社会事件引起了广泛反响,人民生活的安全问题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老百姓在选择食品时,几乎进入了迷失状态。这应该引起政府的反思,由质量诚信带给人民生活的困扰是极其严重的,我们振臂高呼:食品安全无小事!由此希望全社会来共同关注诚信。

诚信是社会信用制度的道德基础。不诚信背后的深层原因,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今天我们所谓的从自身做起,重塑诚信体系,就是把人的良心找回来。道德重建的具体任务就是洗涤心灵、恢复本性。我们每个人的体内都应留着道德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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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反假货币创诚信社会征文

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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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反假货币、识别假币、打击假币的能力,我们根据人行的安排,从2006年5月起,在全县28个营业网点开展了反假人民币宣传月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反假币的意识和识假的能力。工作中,我们根据人民币反假工作社会性、系统性、长期性的特征,积极探索开展人民币反假宣传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有效提高了全辖反假人民币工作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创新工作思想,抓住工作重点。人民币反假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尤其随着假币犯罪不断向复杂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增强人民币反假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长期性为反假工作的中心目标显的尤为重要。对此,我们因地制宜,适时创新人民币反假工作思路,对现阶段人民币反假工作的实质、目标及要求进行了科学的诠释。反假宣传认真贯彻“六性”指导原则,实施“四字”方针,即增强主动性、讲求实效性、加强联动性、力求全面性、注重针对性、突出长期性、做到全、实、新、 效。做到宣传对象体现一个“全”字。宣传辐射面力求全面,不但“红火”城镇市场,而且放眼农村,充分激活农村反假网络,将宣传触角延伸到广大的偏远农村和弱势群体;宣传过程体现一个“实”字。从制定方案、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均做到操作性强、措施到位、不起过场。宣传形式体现一个“新”字。宣传不拘形式,力求措施方法新、表现形式新。宣传结果体现一个“效”字。宣传切实体现出一定的社会效应,让不同层次的群众均能接受到反假宣传的主题内容,在提高公众反假意识和假币识别水平上有实效。

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宣传实效。活动中我们以柜台宣传为主,结合其他卓有成效的宣传方法。一是印刷了28条宣传标语悬挂在全县各个网点,为宣传活动造势。使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反假币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利用柜台发放宣传资料,并向群众讲解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防假意识和识假技能;三是在营业网点门前设立宣传点进行宣传,对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人民币防伪措施,新发行的第五套新人民币同以前不相同的防伪地方。四是用彩车到全县各个村镇进行宣传,宣传中,抽调反假专业人员进行宣传讲解,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的话语讲解反假币的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假反假的能力。五是利用“集墟日”进行宣传。农历五月初五是潞城镇的“集墟日”。潞城信用社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在信用社门前设点宣传。赶会的农民纷纷到现场询问,观看,索要宣传资料的农民群众络绎不决,兴致很高,学习的很认真。一位老大爷说,反假币宣传很重要,我们也要认真学习,以往在出售农副产品时,时常受收购人假币的欺骗,这就怨自己没有掌握识别假币的技能,这次一定要把识别假币的技能学到手,不再上当受骗。通过讲解学习,使他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假币对社会的危害性及打假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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