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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小狗优秀作文精彩20篇

走在春天的小径上,花儿露出甜美的微笑;风儿送来芬芳的花香;鸟儿向我亲切地问好。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我喜欢的小狗优秀作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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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小狗800字作文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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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家的小,那是我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的礼物,对我而言意义非凡。

小狗长着一身金黄的毛,像穿上了一件夺目耀眼的黄袍,显得特别神气威武。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宛如两颗晶莹剔透的珍珠,它的尾巴总是不停地摇摆着,向每个人表示热情的欢迎,真是可爱极了!我给它取了个滑稽的名字,叫“小黄蛋”。

小黄蛋虽然外表看起来乖巧可爱,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它同样是一只“调皮蛋”哟,有“捣事王”之称。哈哈!“‘狗’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用在这小家伙的身上正适合着呢!

有一次,我有事外出了,把小黄蛋留在家里。小黄蛋闲着无聊,“搞破坏”的念头便在脑中萌发。于是,它光明正大地在家搞起“恶作剧”来。小黄蛋拧过头,看到柜子下面有一个毛线团,灵机一动。接着,它用小脚丫稳稳地按住线团,把线团咬的面目全非,还把散乱的毛线扯来扯去。这还不够,它更离谱的是叼着毛线往桌脚、椅脚绕了好几圈,然后它咬得毛线紧紧的,使劲往前一跑,桌子椅子受不了这猛力的一击,个个身负重伤,纷纷卧倒在地,连我心爱的玻璃球也难逃一劫。自己不思悔改,还很逍遥自在地在沙发上呼呼大睡。

我一回到家,看见家里乱七八糟,气得火冒三丈,心想:这肯定是小黄蛋搞的鬼!我便大步向小狗走去,把它摇醒了,对它大吼了一声:“看你干的‘好事’,把家都弄成什么模样了,真是岂有此理,我不理你了,哼!”小狗似乎明白我的意思,眼珠子红红的,闪着泪花,好像要流眼泪了。它看我转过头不理它,心里着急了,它蹑手蹑脚地爬到我的双膝上,企图想求得我的原谅,它伸出舌头,温柔地舔我的手,向我叫了两声,“汪汪!”像在说:“主人,对不起,我错了!下次再也不敢了!”我看它那诚恳惭悔的样子,又萌又可爱!我心一软,对它笑了!小黄蛋见我笑了,知道我已原谅它了,它高兴得手舞足蹈,便又溜到沙发上呼呼地睡着了。我看着它,自言自语道:“唉!这小家伙真拿它没办法呀!”

啊!动物是人类亲密的朋友,人类是动物信赖的伙伴。我这只小狗虽然有些调皮捣蛋,但它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我非常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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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姥姥家的狗_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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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无事可做的时候,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姥姥家的——小小和大大,它们一直住在三合,是我童年最好的玩伴。

小小是一只小巧玲珑的狗。大大稍大一点,却比小小胖一圈。小小的头是黑色的,一身棕色的毛,背上一块醒目的黑斑,活似一只德国牧羊犬。大大则完全不一样,额头中间一块漂亮的黑斑,看上去特别可爱。小小和大大并肩而站时,两条尾巴都高高地翘起来,像传说中的“斩月双刀”,真的好威风!

我最喜欢喂它们吃东西了,会得到很多快乐。有一次,我偷偷拿了两块肉。一出门去,大大就闻到了肉味,立马欢跳起来,尾巴跟排风扇一样摇得飞快。不过我艾博大人可不吃“卖乖计”。我偏爱谦虚者、弱小者。我先给了小小一块肉。只见小小闪电般地吞下食物,高兴地朝我甩着尾巴。

下一块给谁呢?有啦!用点数的方法,看谁运气好:点一点二点三花……不是你就是它!是小小,于是我又给了小小一块肉。大大急得围着我转圈圈,不时汪汪地叫着,好像在表达着自己的羡慕嫉妒恨:“不公平!也给我一块!”那样子又可怜又可笑。

别看小小和大大在我们面前像只温顺的小猫一样听话,在其他人面前,就变成两只随时准备冲锋捕猎的猛狮子。它们连熟人来访都汪汪叫个不停,把铁链子拽得哗啦哗啦响。更别说陌生人和陌生的猫狗了,它们把我姥姥家看守得像铜墙铁壁一样。

瞧!这就是我姥姥家漂亮、可爱的小小和大大,他们又聪明又能干,多讨人喜欢呀!我怎么能不想它们呢?

[我喜欢姥姥家的狗_三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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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喜欢读书话题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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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上小学的第一天,妈妈送给我的开学礼物是一本厚厚的作文书,我不敢接,妈妈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我,我只好胆怯地接过那本厚厚的作文书。从那时起,我意识到:我长大了,不能再沉迷于童话中的梦幻世界,我要开始看那有着密密麻麻的字的作文、百科书了。

翻开妈妈送我的那本厚厚作文书,我很快被里面的内容吸引了,里面也有童话故事,不过少了几分童年的稚气。里面的抒情篇、描景篇、写人篇和记事篇……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抒情篇让人感动;描景篇让人身临其境;写人篇让人觉得那个人好像就在自己身旁;而记事篇悲伤的让人感到悲伤,快乐的让人感到快乐……

每当别人问我为什么这么爱读书的时候,我会说:“书对人有益,我的生命已经和书溶在一起,再也无法分开了!是的,我很爱书。

印象中有一次,我和妈妈去购物。在路上时,我看见一个书店,里面挤满了人,我一下子把要和妈妈去购物的事抛在了脑后,挤进书店抽出一本书坐在书店的地上如痴如醉地看起书来了。过了很久,我的头发被人拉了一下,我疼得一跃而起,往后一看,竟然是妈妈!

我对妈妈说,“干嘛拉我的头发嘛!人家还没看够呢!”“还没看够?不是说好去购物的吗?怎么坐在这里看书了?我还以为是我走得太快了你跟不上呢!原来你在这儿看书啊!真是吓死我了!”妈妈撅起嘴巴说,“好啦,别看啦,去购物吧!”说完拉起我就走。

“等一下,我要买下这本书!”到了商场,我觉得商场里怪没意思的,书瘾又犯了,背着妈妈悄悄的跑到商店门口,坐在门槛上又看起书来了!又是妈妈拔了一下我的头发,我才从“书海”里醒来!“你看看你,又看书,里面的活动你都没看到,多可惜啊!”妈妈又开始唠叨了……是的,我很爱读书。

书,是一朵刚刚盛开的花朵,有着甘甜的知识花蜜。书,是一个好导游,带领我们走进知识的世界。书,是一艘小船,承载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湾。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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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老师作文600字左右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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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个学期教我们的英语老师是我在小学见过最好的一个英语老师了。首先,她的教学方法和以前的老师有较大的不同,以前的老师以死记硬背为主,可她以兴趣为主,正因为这点,我尤其的喜欢这个老师。

这个英语老师叫梁冰,看吧,一听名字就会感觉是个美女,的确,她真是个漂亮的英语老师。小小的眼睛,柳条似的眉毛,白里透红的脸蛋,梳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加上她那苗条的身姿,简直称得上是人见人爱了。我没有夸张,都已经30多岁的人了,儿子也二年级了,还能保养的这么好,唉,真是了不起啊!

知道吗?我现在天天都盼望着学课文,因为每次学课文,老师都会把课文里的对话表演的活灵活现,每次我都能看得入迷。梁老师还经常让女生和男生比赛,谁回答问题答对了,就给谁画上一个笑脸,这下可把男生们和女生们推上了热潮,各个都尽情发挥着自己。梁老师就是通过玩中学,学中玩这种方式使很多学生对英语产生了兴趣,喜欢上了英语,从而使英语成绩得到提高。

记得上次我把全篇课文翻译成了中文,上课时,老师注视了一下我的课本,用疑惑的眼神忘了我一下,原本高兴的脸突然沉了下来。下课后,老师把我叫到了办公室,对我说:“你为什么要翻译?”我紧张地说:“我以前都翻译,现在习惯了。”梁老师生气地说:“你不应该去翻译,更不应该去用中文的角度去思考英文,要靠动作和神态去理解意思.”在这半个月地学习中,让我感受最深刻的就是梁老师的这番话:学英语,最重要的是懂得英文而不是懂得中文。

这就是我喜欢的英语老师,看!真是少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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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狗猫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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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又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先生的文章都是艰深的,多读风遍,就会有了一些感悟。正如《朝花夕拾》的第一篇——《··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狗·猫·鼠》这篇文章通过对猫和鼠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其实是在嘲讽社会上那些无中生有的结论。文中: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放走,又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这段话作者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文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人拍案叫绝,使我感受到作者对猫以及和猫有着同样品质的人的烦感。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爱憎分明的胸怀。: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集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文章层层深入,把“推广”手法活化,语言十分巧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到了北京,还因为她们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这几句话用词准确,让读者也一目了然。

这篇文章,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脉络也十清晰,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挟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也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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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小狗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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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金黄发亮的皮毛,一对霸气又可爱的耳朵,加上粗绳子似的尾巴,这就是我活泼机灵的拉布拉多———勇士。

二三月间,微风轻轻的吹着,勇士似乎也闻到了被春姑娘唤醒的小花,激动地又蹦又跳。小草也被春姑娘叫醒,探出了小脑袋,柳树婆婆又长出了一头卷发。勇士拽着我的裤脚网门外走,突然,一只小母站在那里,似乎看上了我们勇士,这情形太正常了,我家勇士长得可帅了。勇士看了看我,我点了点头,勇士就去蹭了蹭那女士又回来了,我知道它舍不得我,可我也知道它的年龄大了,就没有为难它。

其实,我和勇士以前很陌生,通过一件事情,我俩亲切起来的。一天,勇士出去玩,一不小心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脚掌,凑巧被我发现了,我就把他牵回了家,回到家后,我想起妈妈说过,伤口要先消毒,后清理。我就帮勇士消毒了,不知道是我下手太重还是勇士怕疼,总之勇士疼的汪汪直叫唤,我摸摸勇士的头对它说:“勇士不叫,勇士最勇敢了。”勇士好像听懂了我的话,真的不叫了。最后,在我帮它拔东西时也没有叫唤。从那以后,我和勇士就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现如今,勇士已经13岁高龄,但是它还是那么帅,它依然和我一起蹦蹦跳跳。还能保护我。在这7年里,它早以成为我家的一员,

我爱它!我多么想和它再过7年呀!我永远不希望它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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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给小狗洗澡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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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12:00,我和爸爸给小洗澡。先给大狗洗。

所以先给大狗洗澡。大狗洗身的时候还蛮听话的,但洗到头和脚的时候,它就动来动去,把我和爸爸的裤脚都弄湿了!但还是洗到了,可是它实在是太脏了,嘴毛就是油黄色,只好这样了。

到了小狗洗澡了!小狗可乖了,它一动不动,因为它觉得很舒服,它翘起尾巴,似乎在说:“尾巴也要洗!”我和爸爸都笑了!因为小狗很干净,只要洗一会儿就已经很干净了!

我家的两只小狗很可爱吧!我非常喜欢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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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狗可爱的一瞬间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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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家有一只白色的,名字叫小白。它的眼睛乌黑乌黑的,看我的时候会散发出光芒。鼻子圆圆的,像一个小馒头。嘴巴像晚上挂在天上的月亮。尾巴像一根长香肠,腿很短,站起来才到我的膝盖上。

小白爱跟着我们,我们走哪它就跟到哪。我们去买东西,它就跟我们去买东西,我们去逛公园,它就跟着逛公园。它还认识车牌号,不管是妈妈,爸爸和爷爷,谁开着车,只要从外婆家经过,小白就会跑过来,跟着车子跑。

小白很爱贪吃。每次去外婆家,外婆都会给我们做很多好吃的,吃不完,都给了小白。奇怪的是,不管剩下多少饭,小白都能吃掉,好像永远吃不饱似的。它的鼻子很灵,只要闻到肉和骨头的气味就会跑过来,还没等你放下食物,它就迫不及待地跳起来去吃。外婆家的剩菜剩饭都是被它吃掉的,有时候没有剩菜剩饭,外婆会专门给它准备一些。但是不管吃什么,它都是那副迫不及待的样子,好像饿了很久,即使刚刚吃过不久,我们去喂它,它也是迫不及待地去吃。真是个吃货!

小白也很贪玩。有时我去给小白送食物,看见它在泥潭里打滚,我喊道:“小白,快回家吃饭了。”小白不想回家,可怜兮兮地看着,似乎在说:“我不想回家。”我吼道:“必须回家。”它才像个孩子似的跟着我走了,边走边恋恋不舍地回头去看。

小白尽管贪吃贪玩,还爱缠着我们,惹得我们有时候很烦,但是相处时间长了,我们反而离不开它了。有时候它安静地待在一个地方时间长一点,我们就会感觉到无聊,然后大声地呼唤:“小白,小白。”它听到后,会轻轻地跑过来,继续打扰我们,我们才心满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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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动物是小狗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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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两只小,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它们是是爸爸的朋友送给我的。我爱喝可乐,所以我给它们取的爱称叫“可可”和“乐乐”。它们是贵宾犬,全身棕色的卷毛没有一点杂色,乌黑光亮的小鼻子配上水汪汪的眼睛,还有那粉红色的小舌头,吃起东西来一舔一舔的,那样子,别提有多可爱了!

可可和乐乐玩耍的样子很可爱,它们俩最喜欢趁我们不在时,跳到沙发上蹦来蹦去。有一天,正好被爸爸看见了它们在沙发上,爸爸大喊了一声,两只小狗马上很识趣的跳下沙发,乖乖的卷缩在客厅角落里,用可怜兮兮的眼神向爸爸求饶,好像在说:“我下次不敢了,原谅我吧!”爸爸训斥了它们俩一顿,就把它们放回了各自的笼里。可可是母狗,所以她的笼子是粉色的。乐乐是公狗,所以他的笼子是蓝色的。虽然是“狗窝”,但是它们很干净。

可可喜欢睡懒觉,乐乐却是个“夜猫子”,尽管很晚了,但只要稍微听到什么或看到什么,乐乐就会发出“警报”,做好战斗准备。可可还有一个贪吃的毛病,每天晚上我给它俩吃晚餐时,可可先吃完自己的,然后马上去抢乐乐的。被抢了几次后,乐乐变机灵了,它学会了关上狗笼保护食物,只见它先用前掌按住铁笼的钩子,往上一提后它的笼子就关上了,这样可可只好眼睁睁的看着乐乐在里面把狗粮吃完。

可可和乐乐为我们家带来了很多欢乐,陪伴我走过幸福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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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丢失的小狗小学一年级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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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个暑假,我去了姐姐的老家——石门。在那里,我丢失了一只可爱的小

她家里有一只母狼狗,它生了好几个狗宝宝。我要了其中一只最可爱、最美丽的小狗。我给它取名叫“天天”。它也是一只母狼狗,它的毛非常顺滑,很好模,颜色是棕色带白色的小斑点,很漂亮。

小狗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说它老实吧,它的确有时候很乖。它会趴在我的腿上发呆,慢慢的就睡着了。说它贪玩吧,它会躲到公狗的肚子底下想喝奶。我赶忙把它抱回来,笑眯眯的对它说:“那不是母狗,是公狗!”

起初,我只敢摸摸它。后来,我发现它对我根本没有恶意。于是,我就去抱它。它用脸蹭我的手,我就给它抓痒痒,而它呢,就像是我家的少爷似的,趴在我的腿上。

它就像我的保护神一样,一见了陌生人就咬,我见了,就赶快把它抱回来。有时候它不听话了,我也不会对它不好。因为它是那样生气勃勃,天真可爱。它吃食的时候,更是可爱。狼吞虎咽,吃了一碗又一碗,好像永远吃不饱似的。看着它的吃相,我着急了:“这么能吃,我可怎么养活它哟!”

但是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起一件让人伤心的事情来。

在离开石门的前一个晚上,居然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我的狗突然不见了。急得我在屋里屋外找了一遍又一遍,最终还是没有找到。我无奈的叹息道:“我的小狗啊,你在哪里呀?快点出来吧!我找得你好辛苦啊!”

第二天,要离开石门了,仍然不见我的小狗出来。我只好离开了石门。坐在火车上,我泪流满面。我是多么的想念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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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和狗狗做的日记500字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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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天,我去我的朋友家玩。在他们家附近,有一只金黄色的,它身上披着一身金黄亮丽的毛发,有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大大的鼻子,有一排锋利的牙齿,尾巴常常翘起来的,看起来凶猛极了。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从没有招惹过它,但它就是见我就咬,但很少咬别人,好像专门和我作对。可就算如此,我还是得走这条路,因为这条路是去我朋友家的必经之路。去时,因为小心谨慎,没有碰上这只凶猛的大黄狗,我心里还沾沾自喜。可是回来时,不知道是运气不好,还是那条狗特别“想念我”,我们还是不期而遇。

当时,听见一两声犬吠声,我定眼一看,一只金黄色的生物向我靠近,我顿时感到大事不妙,立刻掉头就跑。远了一些时,我又回头看了一眼,不错,正是那只“小疯子”。

那只“小疯子”见我跑,立刻快马加鞭地朝我跑来。狗的最快速度可是人的两倍有余,虽然它没有用全力,但也不能掉以轻心,我快速奔跑与它保持一定的距离。我已经跑了10多分钟了,双腿发麻乏力,距离也开始缩小了,而我却毫无发觉。终于,过了一会儿,狗和我亲密接触了。突然,有别的狗窜入,我才得以“逃脱”。

此次“人狗追逐”得以幸运结束,虽然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当有时发疯起来会伤害人类;我们一定要学会和动物和平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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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描写我喜欢的春天的主题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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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就像流水,或者说胜似流水。当秋天摇落最后一片残花的时候,我流下了眼泪,在一个哈欠未打完时,春天已悄然到来。 Time is like flowing water, or like flowing water.When the last disabled flower was shaken in autumn, I shed tears. When a yawn was not finished, spring had quietly arrived.

不经意间发现家里的桃树开了花,粉粉的,嫩嫩的。一朵朵粉红色的小花挂满了枝头,像天空中的星星似的,一眨一眨的。我想此时的田野应该别有一翻情趣,于是就踏上了我那辆除了铃不响,其他地方都响的脚踏车,向田野赶去……

行在田间的小路上,自有一翻惬意和舒适,“吹面不寒杨柳风”不错的,和煦的春风吹拂过面颊,清清爽爽的。这时候脚踏车也不安分起来了,“吱呀,吱呀”的唱着不知名的歌,完全陶醉在了这春天的美色中了。路旁的杨柳也不自觉的吐出了嫩芽,小草也偷偷的探出了新绿。水水的,嫩嫩的,像刚出生的娃娃的脸。

远处麦田里的麦子,也争先恐后地生长着,像铺着一层绿色的地毯。麦子和草也在秘密的私语着,微风过处,送来屡屡清香。

顺着香气,踏入了那向往已久的桃花林。眼前的光景瞬间变了,映入眼帘的是满眼的粉红。正如陶渊明写的那样“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真有一中超凡脱俗的感觉。美丽的桃花林,碧油油的青草地,让我禁不住地和大地亲吻、拥抱。躺在碧油油的草地上,看着粉红的桃花,在无限的静谧中,恬然的幸福之感渗透在我的灵魂深处,我变成了一只会飞的蝴蝶,再也不去想忙碌的众生在做什么,我的目光跟着我的思绪飞翔、穿梭。

我看到的:空间扩大了,草颈变成了粗壮的大树,蚂蚁变成了辛勤的民工,一切都沉浸在无限的欢闹之中。“一年之计在于春”不错的,万物都在努力着、生长着。

春的色彩是柔嫩的,躺在着碧油油的草地上,感受着大地带来的那股泥土的香气,混着丝丝的青草味,感觉自己瞬间融化了,与这春天的大地合为了一体。轻触大自然的脉搏,感受大自然的心跳,只觉得自己瞬间蒸发了,脚步匆匆,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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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喜欢书法的六年级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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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看见电视里的书法家们拿着毛笔,在纸上龙飞凤舞写了起来,字字是如此遒劲奔放,看得我心里直痒痒。所以我决定去参加翁老师的写字班。

刚开始几天,我兴致勃勃地和翁老师学写字,学写字之前我的笔头是对着肩膀以外的,可翁老师说要对到肩膀至心窝处。这下我得严格要求自己。久而久之,我的大拇指也长出了厚厚的老茧,翁老师还坐姿的要求。

可是,有了坐姿还不够,还要有真材实料——写字功底。记得第一次上课是,翁老师问我们“同学们,写‘一’这个字时有口决吗?”“没有!”我们心有灵犀,异口同声地回答说。“好了,听好了!‘一’这个字是有口诀的,‘落笔长峰,向右行,向右上,向右下,向左上,平坦。”话音刚落,一个秀气的“一”就展现在我们眼前了,大家都对老师佩服得五体投地。从这以后,我们在练字时,翁老师时不时就会用一些好笑的笑话来逗我们。我们都喜欢上翁老师的课,因为他的课妙趣横生,玩中学,学中玩,可有趣了!

过了半个月,我的手酸痛不已,十分难受,在家都知道,我做什么事都是“三分钟热度”,时间过去了这么久,我们“三分钟热度”也早已退去了,渐渐地,我开始讨厌写字课了,翁老师的课我去的次数也为数不多。后来就索性不去了,就这样,那本练字本被我扔在了书柜顶上。

日复一日,好消息来了,我隔壁家的孩子梦甜去参加全国写字比赛得了银奖,就在这天晚上,我辗转反侧,夜不能寐。我不争气的泪水夺眶而出,我恨自己:为什么要退出?如果我有坚持下去,我也会有些成就呀!

第二天,我像霜打的茄子,垂头丧气地问妈妈:“妈妈,我可以重新参加写字班吗?”“当然可以。”妈妈欣然答应。我重新拾起了那本练字本,拂去它上面的灰尘,重新把它抱在怀里,因为这里有我一点一滴的努力,“我真傻,当初为什么要退出呢?”我这样问自己。

通过努力,我终归得到了回报,我的书法作品在学校比赛中获得了三等奖,虽然只是三等奖,但是用我多少滴汗水换来的呀!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若想做一件事,必须持之以恒,若浅尝辄止,就会一事无成,若一直坚持下去,将来必有一点小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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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小狗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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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是小了。因为它很可爱,很听话,还是看家护院的好帮手。

我家也养了一只小狗,它的头不是很圆,眼睛乌黑发亮的,像两颗亮晶晶的黑宝石。鼻子黑黑的,小小的。嘴巴里的舌头长长的。牙齿很多,很白,大部分都是小小的,有两颗牙齿又大又尖。我想:它吃骨头,应该是用这两颗牙齿咬的,其余的东西就用其他的牙齿咬的吧。这只狗全身都是灰色的毛。尾巴长长的。

这只狗的名字叫旺财,它非常有趣,每次我回家的时,它都跑到村口迎接我,把我接回家时,又躺在地上,肚皮朝天,让我帮它按摩。每次吃午饭的时候,它就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们吃,等我们吃完,我就拿出骨头给小狗吃,我把骨头放得多高,它就跳得有多高,总能吃到我拿在高处的骨头。

有一次,我骑着自行车去离我家五公里作用的小店买东西,旺财也跟着过来。但是我不想让让它跟我来,怕它跑不动,或者找不到自己的家了,所以我骑得飞快,似乎一匹脱缰的野马,飞奔而去。但是它还是跟过来了,并且跑得比我骑自行车还快。

等我到小店时,已经是累得气喘吁吁了,但是我看到旺财早就已经在小店门口等我了。买好东西以后,我就慢悠悠的回家了。在半路上的时候,我发现旺财在路边一边闻,一边往回走。我心想:它一边闻着,一边往回走干嘛呀?我很想快一点知道这个秘密。等我一回到家里,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到电脑前面查了百度。原来是小狗会在走过的路上拉了小便,回来就可以闻着气味找到家。我明白了,原来小狗还那么有趣,于是更喜欢小狗,更喜欢探索小狗的秘密了。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你们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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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小狗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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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小李默莎 我最喜欢小狗了。我常想:要是允许我和一只小狗做朋友的话,我一定会细心地照顾它,不会冷落它。 记得有一次,爸爸从小区花园里抱回来一只流浪的小狗,它非常小,它的毛是黑色的,上面有一块一块白色的斑点。它用它那双大大的、水汪汪的眼睛惊慌地看着我们。我很想留下这只可怜的小狗,可是爸爸说,它是别人家的,走丢了,丢了狗的人家一定很着急,要把它送到物业办去。妈妈也说:“默默,这只小狗才差不多 二十厘米 高,还这么小,离开了它所熟悉的环境和养它的主人,你看它多害怕呀!你难道不想让它回家吗?”看到我的情绪低落的样子,爸爸笑着说:“等你再长大一点,我们就买一只小狗来养吧!”听了爸爸的话,我才高兴地笑了。

小狗狗,你还好吗?这件事已经过去了,那只小狗的样子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记住了吗?^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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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喜欢多彩的春天的小学生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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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是五彩缤纷的,春天是绚丽多彩的,春天是生机勃勃的……春天是四季中最动人的季节。 spring is colorful, spring is gorgeous, spring is vibrant ... spring is the most moving season in the four seasons.

春天是一年中最美好的,我要在这冬春交替的时候好好浏览一下外面的世界——家以外的地方。我来到小区的鹅卵石小道上,走着,脚下非常的舒服,走过儿童小乐园,一阵阵欢声笑语与轻风应和着,我张开双臂拥抱着春,我边走边欣赏着,不放过一点春的迹象,我走到了小溪流边,看见几个小男孩在草地上追逐嬉戏,跑累了,走了,留下了受伤的小花和小草,我喜悦的脸顿时出现了一丝无奈。

就在这时,一个小女孩走上草坪,只见她小心翼翼地走着,生怕踩到柔软的小草,她绕了一个大圈子总算来到了受伤小花、小草的身边,她用那胖嘟嘟的小手把那倒下的小花、小草一株株的扶起来,扶起一株,用小手握着,用稚嫩的声音说:“小草,乖乖,要坚强哦,要像宝宝。”说完甜甜地笑一下,她是那样地用心,那样的细心。

我踮起脚尖,慢慢地来到她身旁,握住一朵小花学着她的样子,她看着我,脸上的笑容就像天上的太阳一样灿烂,她问我:“姐姐,你也是来帮助小草的吗?”我微笑着点了点头,她抓起我的手,在我手中放了一朵纯白的小花,说:“姐姐,这朵小花不是宝宝摘的,这是宝宝捡来的,宝宝把它送给姐姐,姐姐一定要喜欢它哦!”我摸了摸宝宝的头,宝宝又去扶小花了,这时,我突然发现这个女孩没穿袜子……

春天有她更美丽,她就像一个天使,因为天使不穿袜子,宝宝善良可爱,她就是永久的春天,她就是不谢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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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们喜欢的家乡风俗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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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家乡应该都有一些特别的风俗

我的家乡——华港,是江苏泰州的一个小镇。没错,这里有白墙红瓦,有小桥池塘,可所谓诗情画意。

我们这春节前最热闹的一天就是除夕了,在那一天我们都会去买糖果等一些过年期间要用的东西,而晚上我们则一家人团聚在一起吃一顿丰盛的年夜饭并喝守岁酒,看春节联欢晚会。

每次除夕,我都激动得睡不着觉。

大年初一,早上我们会吃汤圆,寓意一家人团团圆圆,平平安安。并且我们里华人过节日最离不开的就是鞭炮了,在春节期间我醒来都是被鞭炮叫醒的。一吃完早餐,我们小孩子都会不约而同的排成几个小分队出去拜年,而我们回来会收获满满,会有许多五彩缤纷的糖果,有巧克力……

春节过后就是元宵节了,我们大家都知道,元宵节就应该吃元宵(汤圆)。我曾经在一次包元宵中问过爸爸:“元宵节为什么是吃元宵?”爸爸这样跟我说道:“吃元宵是从古至今留下来的规矩,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你知道元宵为什么是圆的吗?”我说不知道,他又说:“元宵之所以是圆的,那是因他他寓意一家人团团圆圆,平平安安,知道了吗?”我恍然大悟,说着说着奶奶已经将煮好的汤圆盛出了锅。因为有自己包的,所以感觉这汤圆格外的圆,也格外的甜。

这就是我家乡的风俗,还有很多,我都非常喜欢。经典永流传,让我们把这种习俗传承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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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喜欢的卡通人物日记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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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飞是《海贼王》中的主角。草帽海贼王坐在船中,头戴草帽。他是一个天性乐观、热情、善良、天真、单纯、善恶分明,容易被感动的动漫人物,他还顽强、坚定、喜欢探险。他最爱吃的就是肉,有时候脑子里会少一根筋,做出一些傻里傻气的事情,但在关键时刻是一个非常靠得住的人,是遇强则强的类型,很有意思。

路飞是一个橡皮人,戴了一顶黄色的草帽,身穿红色的衣服,穿着一条蓝色的短裤,天天蹦蹦跳跳地,像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不管别人怎么对他,他也不生气,还是一脸笑嘻嘻的,他的伙伴很喜欢他。

路飞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讲义气。有一次,他的伙伴被敌人给抓走了,于是路飞和其他人一起想办法去救人,历经了重重困难,终于把他的伙伴给救了出来。

路飞让我想到了一个朋友,他就是程昱文,程昱文天天也是蹦蹦跳跳的,一脸开心,和别人打架,打完不一会儿,俩人就又在一起玩了起来,所以,我的好朋友程昱文的人缘特别好。

路飞还很可爱,有一次,他把自己的嘴扯大,吐吐舌头,摆出鬼脸,看到他的样子当时我就哈哈大笑起来,估计谁看,谁都会被他给弄笑的。

这就是我喜欢的动漫人物,可爱,讲义气,贪吃,乐观……我很喜欢路飞,多么希望他来地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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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猫鼠狗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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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猫儿们绝不甘心这样被狗欺凌,于是他们卧薪尝胆苦思冥想,想出了不少对付黄狗的手段,遂上门找茬。

那狗也倒霉,又在街上撞见了猫儿,这回可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由于狗族中能对猫构成威胁的多是黄狗,而黄狗又不善,狗狗相护,所以这场猫狗之战中,猫儿们占尽了便宜。生活好了,自然心情好,吃饭香,身子也胖。有一次我到一位富同学家做客,额刚一进门,便被吓得魂飞魄散。我早听说我那富同学喜欢养小动物,却不料他如此大胆,竟敢贩卖东北虎!我正拔腿要跑,却听到他温顺地叫了声

喵--

接着便在我跟前撒娇,我这方才明白这竟是一只猫,幸甚!

猫狗相争各有所伤,这可乐煞了那些鼠辈。他们再不必东躲西-藏,尽可以大摇大摆地在街上逛,若是遇上了黄狗要拿他,他便说:没用的家伙,空有一副大体格,连那小猫都对付不了,却只会来欺凌我们这些弱弱校

若是碰到了猫他便说:孬种,连饭碗都被人抢了还来逞什么威风,回家睡觉去吧!

就这样,猫狗继续针锋相对,而鼠辈们则自在地过活。

也许某一天,大街上会发生这样一件趣事:一只猫和一只狗正争斗着,旁边突然窜出一只小老鼠,那猫和狗便立马撒腿,向深巷里钻了去。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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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传统节日优秀的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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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除夕

大年三十是除夕,这天家家户户喜气洋洋,灯火辉煌。

一大早,大人们开始忙上忙下地为年夜饭做准备,妈妈和奶奶杀鸡、杀鸭,爷爷和爸爸贴春联、打米粿……中午,爸爸和爷爷带上打好的米粿、鸡和鸭去祠堂祭拜祖先,祈求来年我们一家平平安安,一帆风顺。

晚上,开始吃年夜饭了,我去帮忙分碗筷。爷爷提醒我多分几个碗筷,而且不可以空着。我分完碗筷,爷爷就往碗里夹了鸡肉、鸭肉或倒入红酒,我觉得很奇怪就问爷爷:“我们家没那么多人,放那么多碗筷要干什么呢?”爷爷笑咪咪地对我说:“老祖宗们会回来吃的。”年夜饭中有几道必不可少的菜,比如鱼表示年年有余, 炒米粉表示长长久久,红蛋和红酒表示年年红……长辈们相互举杯饮酒,小孩们喝着果汁 ,真是其乐融融。

吃完年夜饭,我和弟弟跑到楼下, 一人拿着一个“仙女下凡”烟花棒,让爸爸帮我们用打火机点上火,“嗞……”烟花一下子被点燃了,我们挥舞着烟花棒跳啊转啊,烟花棒的火光映红了我们的脸颊,我们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只听见“轰”的一声巨响,邻居点燃的一颗烟花弹升到了空中,在一瞬间爆炸了,那爆炸了的烟花仿佛是一朵美丽的莲花在空中展开了花瓣。 一声声响亮的爆竹声,一朵朵光芒四射、灿烂无比的烟花,在天空中飞舞,各式各样,五光十色,把天空点缀成一个花坛,顿时变得光彩夺目。

啊 ,多么喜庆的日子呀! 这是一个全国人民团圆的日子,这是一个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日子——我们又长大了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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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夏天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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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夏季。首先因为夏季正值暑假, 一个整整长达两个月的假期,我可以做我喜欢做的事情。自由安排时间

我最喜欢夏有足够的理由:春天是生命的开始,充满朝气却少了夏的热烈;秋虽是丰收的季节,但也是万物萧条的开始;冬天虽有银妆素裹的景致,但它让人感觉从头到脚都是冷冰冰的。还是夏天最好,大大的晴天,蓝蓝的天空,还有白白的云朵。

我喜欢夏天,首先是因为夏天的天气。 夏日的晴空是灿烂的,天是那样的蓝,阳光是那样的强烈,天上地下处于一片耀眼的光明之中。夏天应该是随风而来了,我在风中感受它的气息。这气息不像春风那样柔软,也不像秋风那样凉爽,也不像冬风那样寒酷。它有自己独特的魅力。“好雨知时节,当‘夏’乃发生”。夏天的雨大而不猛,密而不乱,为烈日炎炎的夏天带来丝丝清凉,夏天的雨滋润了万物,让麦子更挺拔,让花儿更娇润。夏天的雨干脆果断,下得急切,停的利落,不像春雨细细绵绵,也不像秋雨淅淅沥沥,更不像冬雨寒冷刺骨。夏日里, 你可以穿漂亮的裙子;可以吃可口的冰淇淋;可以光着脚丫在海边踏浪,或者,挽起裙摆,静静的站在夕阳下的沙滩上看落日。

其次, 夏天也是水果的旺季, 夏天有我喜欢吃的葡萄、西瓜、桃子等。这些水果只有在夏天吃,才能吃出夏天的独特味道。

第三,我喜欢夏天的颜色,那种充满活力的绿色。春天万紫千红,秋天遍地金黄,冬天银装素裹,的确使人倾倒。但是,夏天也有自己苍翠欲滴的盛装。当你登上山顶,遥望碧绿的原野,像是一片绿色的海洋,同蓝色的天空连成一片,郁郁葱葱,充满生机。有人说是色彩构筑了夏的活力:蓬勃的绿、热烈的红、灿烂的黄、纯净的紫、明亮的蓝……

第四,我喜欢夏日的活力。夏天天气炎热, 人体的新陈代谢加快,正是锻炼身体的好季节。可以早期晨跑,打球,还可以去游泳。对于正在长身体青少年朋友,更应该在夏季加强锻炼,让自己拥有一个强壮的体格。

最后,我还喜欢夏日的风景。夏日荷花别样红,说的没错,夏日的荷花的确特别美,而且还给人带来一种清新与活力。除了荷花,夏日的晚霞可谓是一道最独特的风景。夕阳西下,留下一片火红的晚霞。倒影在湖水中,将湖水染成通红。

夏日的凉风,从身边慢慢划过,让我感受到酷热中的一丝丝的凉爽。清凉的雨温柔地降落下来,滴打在我的耳朵上,让我听到夏的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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