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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类的读书笔记(精选20篇)

读一本好书,可以使人在精神上得到升华。小编收集了读书使我受益匪浅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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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小读者》读书笔记 葛雅平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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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寄小读者》,里面的很多章节让我十分感动。我深切地感受到爱就是生活中坚定的信念。同时也深刻的体会到了冰心的这一句名言:“心是冷的,泪是热的;心,凝固了世界;泪,温暖了世界。”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爱,需要被爱。爱就是生活的必须。没有爱,生命是枯萎的。

每当,我们看见那一只只珍贵的野生动物被捕、被杀害、被关进冷冰冰的笼子,我们会从心底发出愤愤不平的怒火;每当我们忽略了那些脚下的生灵,在它们兴奋的搬运食物的时候,将它们踩于脚下,心底所涌起的一丝波澜。

我想,这就是一个人所拥有的爱。爱,可以让一个软弱的人变得坚强;爱,也可以让一个蛮横无理的人变得善良。当我看完了冰心的《寄小读者》,第二篇通讯始终让我难忘——

那只小鼠的生命,就像一颗流星陨石落到地上一样,是那样的短暂。但是它却那样从容,仿佛就是目睹了自身死去的一个全过程。我想这应该是一次痛苦的经历,每天在我们脚下,有无数的小生命也在进行着l他们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

但是它们太渺小了,以至于我们看不见。于是每天就有许多的小生命在我们脚边静静地躺了下来。让我不禁想去待在黑暗的房间,默默的流泪。

生命是多么的脆弱呀!动物也有生命,不要去伤害身边的动物。用一颗真挚的心和动物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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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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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里讲了许多了大名鼎鼎的人物的故事,如:宋江、武松、李逵、吴用、张顺、林冲······

“武松打虎”这个故事就让我印象深刻。武松在“三碗不过岗”喝了十八碗酒,不听店长的劝告,独自上了岗。武松走了一会路,酒力发作,在路上踉踉跄跄的走着,见了一块青石,便躺下来休息一会。突然,刮了一阵风一条老虎逼近了武松。武松大叫一声,把棒拿在手里,闪在青石旁。老虎扑过去,武松闪到了他身后,老虎前抓搭在地上,要跨一掀,武松又闪在一边。老虎吼了一声,连山岗都动了。老虎的的尾巴像铁棒似的一剪,武松也闪了。老虎抓人,原来是,一扑、一掀、一剪,结果三招都没碰着武松,气泄了一半。武松见机抡起哨棒,往上一打,没打到老虎,去打在了树上,哨棒断成了两半。老虎扑过来。武松抓住他的顶花皮,把它按在地上,用脚往老虎的脸上和眼睛上乱踢。老虎挣扎着刨了一个土坑。武松把老虎按在坑里,把老虎打到七窍流血,不能动弹了。武松拿起哨棒,再打了几次,直到吧老虎打死。武松怕再跳出一条老虎,只好下了岗。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冷静 ,要稳重一点 ,寻找机会万万不可鲁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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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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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女》中最为感人的地方是阿尔芒和玛格丽特之间的爱情,这爱情纯净如水、纯洁如雪,虽然发生在一个whore身上,但它同任何伟大的爱情一样值得人讴歌、赞美。玛格丽特在身体上是whore,在精神上是贞女,她比其他人更高贵、更高尚、更纯洁。正因为如此,她才为爱情宁愿改变自己,也为他人宁愿牺牲自己的爱情。玛格丽特真正明了爱情的真谛,那就是,牺牲、牺牲、再牺牲。

《茶花女》中最为悲惨的地方就是玛格丽特的惨死。她在贫病交加中死去,没有关怀,没有安慰,也没有金钱,只有一个孤单无力的女友,她孤零零的走了,心中虽然有阿尔芒,但阿尔芒不在眼前。

书中最让人厌恶的是玛格丽特的陪伴,那个靠玛格丽特吃饭的女人,玛格丽特辉煌时她如影随形,玛格丽特贫困潦倒时她无影无踪,而且在玛格丽特死后还编派谎言,坑阿尔芒的钱。这个人是资本主义社会naked裸金钱关系的表现,在当今社会中,我们也会找到这样的人,虽然不多,但绝不会绝迹。

另外,本书中对阿尔芒感情细节上的一些描写也十分成功,一个陷入爱情中的男人的种种细腻感受使我们如同身受。阿尔芒是个纯洁的人,感情上也圣洁,但他不成熟,不懂得保护自己所爱的女人。事情发生后一味嫉妒,不择手段的报复,虽可理解,但过于偏狭。如果阿尔芒是另一种人,懂得成熟的处理问题,也许事情的结局不是这样。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写的非常高尚,虽然写whore,但写得非常干净,也非常高尚,也许这就是世界名著区别于其他作品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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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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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女人的世界,但通过女人的世界反映了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展现了那个朝代的发展的悲剧。

中国诗词有两句诗有难以描摹的霸气,一句是李太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另一句是杜子美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巧合的是,同是以“安”字开头“颜”字结尾,它们却各自代表了中国士人的两种精神境界,出世则旷达不羁、入世则心怀天下。

李唐几百年以后,在清初,有位伟大的作家用他细腻独特的笔触为我们展现了他眼中的这两种士人,同时渲染出那个君主达到鼎盛时期的大悲剧。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红楼梦》叙说着那些痴人痴事,感叹书中他们不老不死,不伤不灭,却一遍一遍的上演着悲剧。读尽红楼,只得一世伤红颜伤逝的背后,便是中国古代士人们悲剧的写照。

《红楼梦》总是用几大段文字描写着主角们的风姿神韵,如王熙凤,贾宝玉,从容貌的美到繁饰的衣装。而对于林黛玉却只是描写了她三分病态如西子的模样。是否注定了她内心的自卑和低人一等的心理,低调自卑到衣物可以朴素到忽略不计,生怕写出来与凤姐,宝玉对比起来,让别人笑话了。留笔三分给了人无尽的深思,或许结局在这里悄悄种下了根。

不知林黛玉是何时喜欢上那不爱武枪爱颜色的少年。或是刹那的初见:贾宝玉因为如天仙一样的林妹妹没有携玉而要把他落草时含的宝玉扔碎,又或是贾宝玉总是宽容她的无理和冷笑。佛曰:“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为三十须臾。”虽不知她是否在一念之间恋上了如玉少年郎,却知道在无数的须臾中他们将这份美好无尽的展现。

记得书中林黛玉经常以泪洗面,说话总是有那么几分刻薄。对于别人的话,总是多心留意,比起小心翼翼的露怯,她则总是喜欢冷笑回答,好像当代有些人仇恨社会,认为世界上没有好人。而宝玉是她的知己,明白她那身刺猬装下脆弱的心,所以他总是劝着她,让着她,保护着她。爱之深,责之切。林妹妹却像是不知道似的,也许是潜意识知道了他的包容,才总是常常将自己的醋意暴露:“你怎么不去辞辞你宝姐姐呢?”“再你为什么又和云儿使眼色?这安得是什么心?”

每每读到贾宝玉,林黛玉的言行时,我总是感叹幸好他们命运算不错,至少最初在贾氏家族中是少爷,小姐,不然让他们这种性格生于现代,必是两个娇命之人。

黛玉在大观园中格格不入,可没有人否定她超凡脱俗的才华谈吐和细腻优雅的生活态度;宝钗在大观园中受到老少妯娌的喜爱赞美,她有男子都少有的治家能力,她温婉贤淑,她谦逊怜下,是那个时代女子的典范。如果说黛玉是小家碧玉柔娟风流,宝钗则是大家闺秀的冷艳风骨,一个细声“嫁与东风春不管”,一个韵出“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无论是出世的黛玉还是入世的宝钗,在这么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时代中,她们都无路可走,无处可逃。

黛玉隐寓着超凡脱俗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奔波辛劳的徐霞客,是医者仁心的李时珍,他们有不同于世俗之人的理想抱负,又或只为自己而活,不理睬世人的目光,甚至不能被世人所容,但活出了自己的味道,他们的成就也被后世人肯定,可是他们所生之年,必定不会被大众理解,必定有人笑他们痴傻,出世者,不被世所容,怎一个孤寂了的。

宝钗隐寓着兢兢业业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鞠躬尽瘁的张居正,是心忧天下的王安石,他们把社稷乾坤当成自己的归处,他们为了这个时代,为了这个天下而活,文死忠谏,武征沙场,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是,树大招风,那些嫉妒怨恨他们的人又怎么会少呢,他们用一生之力守护的东西,最终也会破碎、消融在历史中。

红楼梦以一种毁灭的绚丽在中国文学写下了浓浓的一笔,悲剧不可怕,可怕的是,彻头彻尾而无法避免的悲剧。

林黛玉是天上的飞鸟,命运却把她牢牢锁在海底,要她眼睁睁地被海底的暗波汹涌吞没,生不逢时不自由,是千万孤高者的写照,他们明明比时代站得更高,却不得不接受这时代的潮流;薛宝钗是海底的游鱼,命运却在她有生之年,一点一点的把她生命中的水抽走,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是千万权谋者的悲哀,他们真挚的热爱自己的时代,他们为之努力过,却无力改变,只得消融。

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有人说薛宝钗圆滑世故,却忘了他们无法决定自己命运,却忘了只要是人都会有弱点,人们只记得孤高者不与时同,是怪人,只记得权谋者殚精竭虑,是奇人,却忘了他们也有弱点。

我们既不是怪人也不是奇人,我们只是常人,曹公用草蛇灰线温雅绚烂的文字却逼得我们一跳,红楼梦十年而作字字是血,似乎在提醒我们做一个早就该做的选择,人这一辈子,无论是出世还是入世,都该做一个非常人,做一个凤颜龙骨的人,哪怕泯灭,也不该浑浑噩噩过一辈子。

红楼梦中不仅隐含了士人们的抱负和追求,还凸显了在那个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士人们所追求的爱情。林黛玉之所以在花团锦簇环肥燕瘦的大观园中脱颖而出成为红楼梦的第一女主角,不是因为她小家碧玉姿态倾城,不是因为她才情天赋出口成章,甚至不是因为她境界高远令人敬畏,而是因为她拥有,红楼梦中真挚动人的爱情。而给她这份殊荣的,正是她的宝哥哥。因为爱,所以结合,是士人们真挚的所求。

千万人中读红楼梦,读出千万种心得体会,这才是红楼梦魅力所在。红楼梦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它折射的是整个时代的兴衰沉浮,你可以从红楼梦中读出人生百态,读出世态炎凉,但不可遗忘的是,红楼梦在本质上是一部唯美的爱情,所以,读这样的名作,必定要刻骨铭心深深沉思,但也未必不可以小儿女情态,默默泪流。

红楼的泪,不仅仅是红颜的泪,亦是士人的泪;红楼的血,不仅仅是红颜的血,亦是士人的血。大哉,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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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写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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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我国的陶行知先生是最了解小孩子的了,他鼓励孩子的奇思异想,他肯定孩子的创造力,他要求老师也能变成小孩子,平等地和小孩子一起玩耍、一起劳动,站在小孩子的角度去体会他们。而小林校长也是一个真懂小孩子的老师。他总是对巴学园的家长说,要让孩子们穿最差的衣服到学校里来,原因是什么呢?因为他知道爱玩是小孩子的天性,如果把衣服弄破了,弄脏了,就会被父母骂,但是穿上最差的衣服,旧一点,结实一点的,就没关系了。小豆豆最喜欢的是爬铁丝网篱笆,妈妈看来根本没什么有趣,只会觉得很累,但是小孩子却乐此不彼,所以她也真正佩服小林校长。还有值得敬佩校长的就是,巴学园的孩子,从来不会在别人家的墙上乱涂乱画,因为在学校里,他们已经尽情地画过了。上音乐课的时候,校长给每个孩子发一根粉笔。大家在礼堂上拿着粉笔各据一方,或滚,或跪,或坐,随便用什么姿势都可。校长弹钢琴,孩子就和着节奏,在地板上写出音符,无论把音符写得多大都没关系,这种感觉好极了。在纸上写,不能写得那么大;在黑板上写,没有那么大的地方;在地板上写,还能够“自由地运动身体”,“无论节奏有多么快,都可以尽情地快速书写。”时间多的话还可以画上飞机啦,娃娃啦,最后可以把整个礼堂连成一大幅画。当然清洗工作,还得教给孩子们,在劳动中,他们就更加体会了乱涂乱画,要收拾干净非常不易。

说到这里,又让我想起了,小林校长经常对小豆豆说的一句话:“你真是一个好孩子!”这句话对小豆豆来说是多么地珍贵,一直鼓励着她,支持着她,如果没有遇到这样的好老师,那么今天的这个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恐怕就会在“坏孩子”的阴影下,被自卑心理所包围,而不知所从。教育博大精深,而我们只有在教育的蓝天下,不断学习,不断探索,才能搏击长空,才能无愧于每一个孩子。

作为教师,面对小林宗作先生,我感到惭愧。他的教育孩子的方式是值得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深思的。作为读者,读完全部内容,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时代,想起了那些老师,同学,朋友。看着背着沉重的书包去读书的孩子们,我们每个人都会庆幸小豆豆遇到了她一生中最好的老师,而我们,真的也应该好好想一想:我们究竟应该给孩子创造一个怎样的成长环境。

这部作品之所以能打动人心,我想最重要的原因是它表现了人性中最真的最无心机的纯净的东西。看着小豆豆的行为,听着小林校长的话,我们的心会安静下来。每一个孩子出生的时候没有选择的权利,而每一个父母都是疼爱自己的孩子的,不管他是健全的还是有残疾的,都希望孩子长大以后能够接受到最平等的最有效的教育。如果良好的家庭环境和良好的学校环境互相配合,我相信每个孩子都能健康的成长,不只是身体上的更是心灵上的健康。而小豆豆无疑是幸运的,她有一对最好的父母,她遇见了影响她一生的最好的老师。她就像一株普通的小苗,沐浴着温暖的阳光茁壮的成长着。是小林宗作先生给了她最适宜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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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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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蓝色的兔耳朵草》一书。这本书讲的是:

笑猫的爱猫——虎皮猫为了给在钟楼附近居住的人们敲响祈福的晚钟,使自己的耳朵震聋了。笑猫决定,不论如何都要把虎皮猫的耳朵给治好。老老鼠告诉笑猫:在遥远的群山之间,有一座经营得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山上生长着一种蓝色的兔耳朵草,那种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蓝山的路,危机四伏。那巨大的山蜘蛛、凶猛的母老虎、残暴的公花豹,还有力大无穷的湖怪,都能轻而易举地把笑猫置于死地。但是笑猫为了他的爱猫,这一路,他走得义无反顾。可是,历尽千辛万苦终于采回来的兔耳朵草,居然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偷吃了!笑猫万念俱灰地回到了马小跳的家中,而绿毛龟的一句话,便使笑猫再一次鼓起信心……当然,最后虎皮猫的耳朵不聋了,她与笑猫真正结为夫妻,并怀上了自己的孩子。这一切都源于绿毛龟说的那句话: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会出现。

是呀,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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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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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合上《苏菲的世界》,我深深地长舒一口气,全书四百八十七页的阅读旅程实在是让人回味无穷。回想着苏菲的世界中的一点一滴,印在我心中的不单单是那个十四岁的女孩。

在《苏菲的世界》中,我第一次读到了柏拉图曾说过的那句话:“哲学始于惊疑。”它告诉我,不论谁,倘若对这个世界和人生不曾有过惊奇和疑惑,就不会开始哲学的思考。

书中有这样一个生动的比喻:这个世界好比魔术师从他的帽子里变出来的一只白兔,所有生物都出生于这只兔子的细毛顶端。人们一开始对这种令人不可置信的戏法感到惊奇,然而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也就会逐渐沿着细毛滑回到兔子的毛皮,他们觉得非常安适,便不愿再爬回柔弱的兔毛顶端。

对于孩子们而言,世上的所有都是新鲜而令人惊奇的;而对于大人们来说,这个世界就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存在。在生活中,我们听到的最多的话莫过于“我们今天的股价涨了么?”“白菜现在多少一斤?”“某某电影票房好像过亿了!”等等。大多数人因为忙于日常生活琐事而使他们对世界的好奇心受到了压抑。难道我们就只能生活在这种整天谈论菜价、争议股票的世界里么?

哲学才是拯救这个世界的良方,唯有哲学家才会踏上这条危险的旅途,迈向语言与存在所能达到的顶峰,以仿佛乍见的眼光打量这个世界。在《苏菲的世界》中,艾勃特化身为艾伯特向同样化身为苏菲的席德进行了哲学启蒙,一堂堂哲学课变成了悬疑与破案,虚虚实实,似梦似真。

帕梅尼德斯想要揭穿各种形式的“感官幻象”,恩培窦探索着四种基本元素,即使因为哲学理论而被迫离开雅典的安纳萨哥拉斯也仍对大自然的组成提出疑问,德摩克利特努力证明组成各种事物的是原子;希波克拉底坚持着“医学伦理”;苏格拉底重视良心,真理,仍旧反对诡辩学家;柏拉图研究着双重性质的人;亚里斯多德又对柏拉图的理性论提出新的质疑……自古至今的西方哲学家,每位都在不断探求中得到新知,每位都充满着对世界的好奇心,他们总是试图沿着兔子的细毛往上爬,以便将“魔术师”的戏法看个究竟,弄个明白。

同在一片十四岁的天空下的我,发现自己已经开始朝向兔子温暖舒适的毛皮深处滑去:我开始习惯这个社会,习惯这个世界,从未去考虑过更深刻、更有意义的问题。一本《苏菲的世界》,一群哲学家拦住了我,他们揪住我的衣领,将我拽回毛尖,在那儿,在兔子的顶端,希望我也能以崭新的眼光度量生活。

葛朗维格曾说:“真实启蒙之于人,如同阳光之于土。”《苏菲的世界》,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它唤醒每个人对生命的好奇,带我们爬回兔毛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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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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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葬礼》展现起义而又古老的民族风情,和栩栩如升的人物品性,是值得大家共同鉴赏的一本好书.

在这本书里,你会找到两条不同的人生道路,虽然他们最终归结到了一齐,命运却是如此的相似。我真的想用我的眼泪来祭奠白纸黑字里的主人公,正义,你为何而生,为何而灭?有许多这样的故事,公平不在正义的一方,而《穆斯林的葬礼》里的正义就在主人公的身边,可它是那样地微弱,以至于产生了谁也不想看见的结局。复仇使人性失去理智,在遥远的未来,宿命同样落在下一代的身上,时代的悲哀已将一切掩埋,没有人理解这样的家庭。

穆斯林,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名词。而在这个词的背后,更多的是宗教。而宗教这两个字,更容易让我们联想起那奇怪的仪式。于是,人们对它的葬礼似乎更会产生一种神秘感。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把我引入了他的圈套,我在这穆斯林葬礼的描述中一步步领略了人生的哀歌。韩子奇从流浪而来,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朝拜者把他送到了故事的中央;新月也在流浪中诞生,是命运将她送别在一段动人的感情故事里;新月的母亲也在结束流浪之后,才找寻到一点往昔的生活痕迹。而对于任何人来说,流浪本来就意味着哀愁。流浪,在书里最终以葬礼为终点。或许谁也不明白,葬礼的哀歌究竟为谁而唱,为谁而息?

一条是恩怨分明的不归路,一条是爱恨情仇的死胡同。在老玉匠死去的那一刻,韩子奇就注定要为此而演绎一段感人肺腑的故事。家恨与国宝联系在一齐,即使在那些宝玉漂流国外,遭受二战洗礼的时候,家,仍在积聚起更多的恨来。我是十分同情新月的,但我也同情韩子奇。有些东西是无法预料的,新月的诞生就像我们的某些时代一样,也许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然而,新月却又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是一个容不得浪漫的时代,她的师生之恋只有走向死亡。生命在命运面前似乎有些微不足道,而哀歌却由此而来。我在韩子奇说要投向仇人的时候就闻见了哀歌的味道;而在新月临死的时候,我已经为这生命的哀歌而流泪了。从头到尾,我捧着书,我一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我真的好久好久没有这样被一本书感动了。

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让新月的母亲做一个逃避者,因为在我看来她既然有勇气打破世俗的常规,又为何会没有勇气应对女儿与现实?我是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我发现我读完之后绝对做不到豁然放开。这样的一本书,以一段很冷清的描述让新月的母亲再次出场,这但是是让我们的心中更添几分哀愁的阴云而已。我一向记着那段描述,有时我在许多地方找到类似的语段,就如余华的《祖先》:“如今一切早已不复存在,就像一位秃顶老人的荒凉,昔日散发着蓬勃绿色的山村和鸟鸣一齐销声匿迹了,粗糙的泥土,在阳光下闪耀着粗糙的光芒,天空倒是宽阔起来,一望无际的远处让我的父辈们看得心里发虚。”是啊,许多事情已经过去,再找回来的但是是早已失去的那部分生命所鸣出的绝唱罢了。《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是想哭的冲动和无限的感动。读罢之余,我在日记里写下了一段话:如果有人不明白人生的好处,就能够看一看《穆斯林的葬礼》,它唯一能够教会我们的,就是那一份纯真的感动。

哀歌为谁而唱?哀歌为你我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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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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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的故事背景是在19世纪的英国,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幼年时,父母就双双去世,于是她被送到了舅舅里德先生家,但里德先生也早逝,在他临死之前,嘱咐妻子好好照顾简·爱。简·爱在里德太太家里的地位非常低,受尽欺辱。由于缺乏爱,她变成一个叛逆,坏脾气,不讨人喜欢的女孩。后来,里德太太就把它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而孤儿院的院长却用种.种办法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残孤儿们。之后,在孤儿院里流传一种传染性伤寒,这场伤寒夺去了许多孤儿的生命,其中简·爱的好友海伦也在这场伤寒中死去,简·爱深受打击。简·爱毕业留校两年后,由于受不了学校里的冷漠,她登广告在桑费尔德庄园找到了一个家庭教师的工作。庄园里的男主人罗切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且喜怒无常的人,他和简·爱经常辩论不休。简爱深受男主人女儿的喜欢,慢慢的,她与男主人也逐渐化解冷漠,简爱逐渐打动了罗切斯特,他们两相爱了。然而在婚礼上,简爱却发现罗切斯特还有个疯了的太太,痛苦中,简爱选择离开山庄。她回去找到了年幼时的舅母,并照顾着此时已中风的舅母。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的太太纵火烧了山庄,罗切斯特残废而且失明,正当他陷入一生中最悲惨的时刻,简爱回来了,并答应照顾要他一辈子,他们两也结了婚。

读后感想:《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其中许多地方都与作者的亲身经历有很大的关系,所以人们都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曲折的生活道路和她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历经磨难,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在逆境面前,她并没有低头,没有绝望,没有在屈辱中沉沦。当她在学校被羞辱时,她化悲愤为力量,不仅在学习上飞速进步,也取得了他人的理解;当她在身份尊贵的情敌面前,她从容面对,显得大家闺秀,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当她在心爱的人罗切斯特面前,她不会因为自己的地位卑贱而感到自卑,反而用自己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让罗切斯特自惭形秽,并获得对方的尊敬以及真挚的爱;当他发现爱的人已有了妻子,于是她毫不犹豫的离开了他,始终捍卫这自己高贵的尊严和对爱情高尚的信仰。这是一个具有新兴阶级特性的女性,在她身上的种.种,无一不体现了勇敢,坚强与执着。

人的一生的确要走过许多泥泞,遭到很多波折,但能在摔倒之后,勇敢地站起来,并且无畏的朝前走去的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呢?这就是简爱能够感动我们的原因。她的确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的伟大不是因为干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因为在平凡中,在面对自己的人生的时候知道该怎样去选择,并勇敢的去做,即使在迷惘中,也能始终坚持着自己最初的信仰。在遇到不公时她会勇敢地反抗,当确定目标时,她会努力的去最求,无论经历了多少,都始终保持着一颗纯洁的心,不计前嫌,对以前对自己不好的人好,这些无一不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简爱》用一个个文字组成了一个的故事,用这个故事感动了无数的人。在成天盲目的追逐之后,再一句句抱怨之前,想想简爱,想想她是怎样面对生活,这无疑也会是一盏很好的指路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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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海的女儿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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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篇文章,是安徒生写的《海的女儿》。

童话是幻想,它不是神话故事,也不是民间传说。它立足于现实生活,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又充满多人类美好人性的现象和愿望,这些作品以其异乎寻常的艺术魅力震撼了世界论坛,揭开了世界文学史上童话创作的新篇章。

我印象最深的事《海的女儿》这篇童话,《海的女儿》是安徒生童话宝库的珠玑,文章中的那种势不可挡的精彩令人难以忘怀,也是人回味无穷。

《安徒生童话》也是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其实我们都知道,书中的上帝,就是“爱”与“正义”的化身,但事实上这种“希望”在当时的现实生活是不可能实现的,相反只会加深苦恼。

安徒生在他的作品中所表现出的特有气质、天真朴素的激情和富裕沉思的哲学脾性,与中国的文化传统不无相通之处,像许多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样。书中的天堂是那么“美”。是每个人都向往的地方,《安徒生童话》犹如一朵鲜花绽放在每个人的心理。

所以在回想整个故事的时候,我又流泪了。以至于翻看这本童话集时不敢触摸写着《海的女儿》的这些纸张,生怕弄疼那个已经受伤的高尚的灵魂。难道爱仅仅会是付出而不求回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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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弟子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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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老师让我们去自学国学知识,建议我们先去背《三字经》、《弟子规》、《千家文》、《千家诗》这些国学典籍,今天,我就来说说我背弟子规的体会吧。

《弟子规》原名叫《训蒙文》,是清代李毓秀写的,主要讲的是要对父母孝敬、对兄弟友爱,言行谨慎,做人要诚实守信,对他人仁慈博爱,还要多学习,多读书,向圣人学习。《弟子规》中有一段话:“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意思是读书的方法是要注重心到、眼到和口到,要专心致志,一本书开才始读,不要又想看别的书。

而我读书时,总是忘了做到这三到,有时看书时不够专心,一边看书,一边想我家养的两只小白兔怎么样了?它们爱吃的萝卜吃光了没?它们现在是在睡觉还是在抢东西吃?想到这,我就坐不住了,忍不住要去兔笼边瞧瞧,结果,什么内容也没记到脑海里。

读了《弟子规》这段话后,让我更加体会到读书不专心,效率就很不高,花很多时间在学习上,结果仍学不好,今后我读书时一定要做到心到、眼到和口到,以较少的时间获得最好的学习效果。这就是我学习《弟子规》后的一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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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1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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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写了一大群青春年少的女子,作品充满了青春的笑和泪、爱和怨、酒和诗。史湘云作为众芳中的一员,

被喻为海棠的象征,她有着林黛玉的聪颖和真挚,却没有她的忧郁和褊狭;她有着薛宝钗的才思和醇厚,却不像她那样冷漠和矫情;她有王熙凤的泼辣和爽利,却没有她的残忍和贪婪,她是一个内外兼修的美女。

一、貌美

湘云因其姿容潇洒、高雅脱俗深得众人喜爱。《红楼梦》中并无对史湘云相貌的正面描摹,但是却从侧面写她和宝玉面貌仿佛。三十一回中宝钗提到:“他在这里住着,把宝兄弟的袍子穿上,靴子也穿上,额子也勒上,猛一瞧倒像是宝兄弟,就是多两个坠子。他站在那椅子后边,哄的老太太只是叫‘宝玉,你过来,仔细那上头挂的灯穗子,招下灰来,迷了眼。’”宝玉的面貌书中是描写过的:“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曹雪芹描写的宝玉的外貌,真可谓美极,湘云和他相像,女儿的俊秀之外,也兼有男儿的俊朗。

二、才情美

湘云才思敏捷,是个才华横溢的女诗人。她热衷于创办诗社,在诗歌评论中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群芳宴史湘云掣得海棠花签,签上的诗句是“只恐夜深花睡去”,这是苏轼咏海棠的名句。吟咏白海棠,史湘云来迟了,在别人几乎已将意思说尽的情况下,她竟一连弄了两首,且新颖别致,另有意趣,赢得了众人的赞叹和激赏,被评为压卷之作。大观园的最后一次诗会,她的柳絮词,写得妩媚清鲜,黛玉看后笑道:“好得很,又新鲜,又有趣儿。”湘云诗兴到来时,热情洋溢,忘乎所以,被谑称为“诗疯子”。芦雪庵联诗,她一边是忙忙的吃菜,句如连珠,诗如泉涌,力战黛玉、宝钗、宝琴三杰。林黛玉是大观园中公认的最有诗人气度和才赋的少女了,作者写她多次赞赏湘云的诗,可见湘云的诗才的确是出众的。此外,第三十一回,湘云与丫环翠缕拾金麒麟论阴阳,与翠缕的一问一答中,可能看出:湘云较之宝钗,黛玉才华出众,学识渊博,懂得周易之理,阴阳学说,诸子百家无所不知。兼有宝钗的才思,又有着黛玉的聪慧、少女的活力。

三、率真美

第一、她的笑。读过《红楼梦》的人,恐怕都不会忘记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王熙凤的出场,无独有偶,湘云的出场也是先声夺人的,她是和着笑声出场的。湘云是大观园女儿国里笑得最多一个少女,她常是“大说大笑”,“拍手笑”,“拿手帕子捂着嘴呵呵的笑”,有时笑得“撑不住,一口饭都喷了出来”,甚至笑得“连人带椅子歪倒了”。……,她走到哪里,哪里的空气就活跃起来,就有了欢声笑语。

第二、她的说。这不是赞她说的妙,而是讲她说的直,快人快语。而最能说明她心直口快的事,发生在薛宝钗生日看完戏后,当大家猜出戏中小旦活像黛玉,都不敢说时,湘云笑道:“倒像林妹妹的模样儿。”脂砚斋评湘云“事无不可对人言”,可见口快口直是湘云豪爽性格的另一突出表现。史湘云的真率爽直,不只是说笑,在实际行动中也有不少表现。《红楼梦》前80回,写了史湘云两次酣眠,一次酣眠芍药茵,醉后睡姿优美动人;一次酣眠桃花被,睡得痴酣而无所顾忌。这些日常生活场景,看似平淡无奇,却把湘云豪放爽直的独特之美,通过生机盎然的意境,色彩协调的画面,动人心魄的人物仪态,表现得令人陶醉、神往。

第三、为人、为事。她很少或者说根本不会为自己打算什么,争取什么。即使后来劝说宝玉读书,遭到宝玉的责备之后,她以后再也没说过类似的话。并且对宝玉一如既往,毫无芥蒂。她就是这样一个胸无心机,不用心机的姑娘。湘云没有林黛玉的尖酸小性儿,也没有薛宝钗的世故精明。她是个直来直去,有话明讲,从不因口舌龃龉而耿耿于怀的爽快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史湘云与奴婢之间特别亲密的关系,无论对平儿、袭人或者香菱、翠缕,她都一视同仁,从来不“拿小姐的款”。湘云思想性格不与封建传统一致的一面,是她人品美的体现,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史湘云的身世是凄凄切切的,

但她没有黛玉的自卑心理,也不像黛玉那样自怨自艾,悲天悯人,用眼泪和叹息来折磨自己,她总是以乐观、旷达、宽宏量忘却自己的不幸和不快,那种寄人篱下的生活,并没有改变她那豪情率真的可爱性格,更没有扼杀她生活的热情和活力。爱说爱笑,敢作敢为,率真和豪爽,这是史湘云性格难能可贵的一点。

总之,人品美、才情美、性格美表现在独具特色的湘云身上,正是二百年来绝大多数读者深深喜爱、热烈赞叹这一艺术形象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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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鲁滨孙漂流记》六年级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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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个热爱航海、勇于冒险的人。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鲁滨逊身上那股坚强的毅力,以及永不言放弃的精神所打动。

书中讲述了鲁滨逊五次航海的神奇经历,其中重点描述了他的第四次航海冒险历程。在第四次航海中,鲁滨逊海上遇难,只身一人漂流到无人小岛,并在岛上坚持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竟神奇般地回到了原先生活的礼貌社会。

在十七世纪,航海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第四次航海时,鲁滨逊的船在海上遭遇风暴,不幸触礁,船员、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大难不死,幸存了下来,只身漂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把船上的食物等日用品、工具运到小岛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居住下来。之后他猎野味为食,饮溪里的淡水,克服了最初的困难。

让我影响深刻的是,鲁滨逊还在无人岛上种植大麦,制作工具,加工出面粉,并烘拷出了简陋的面包;他驯化野山羊,让其繁殖……这一切都保证了他的日常生活所需。鲁滨逊还在荒岛上建起了一个“乡间别墅”和一个养殖场,过上了让现代人十分羡慕的海岛生活。

让我十分敬佩的是,虽然这样,鲁滨逊一向都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他始终深信自我能够回到原先的礼貌社会。他一遍遍尝试各种能够离开无人岛的方法,但一次次都无功而返。就这样,潮起潮落,年复一年,鲁滨逊在岛上孤身生活了二十四年后,他迎来了第一个人类伙伴。一天,鲁滨逊机智勇敢地营救了一个被外岛野人准备杀死并被吃掉的俘虏。因为那一天刚好是星期五,鲁滨逊便把将救起的俘虏取名为“星期五”。此后,“星期五”就成了鲁滨逊忠实的仆人和朋友。不久有条英国航船在小岛附近停泊,船上水手叛乱,把船长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逊与“星期五”抓住机会,帮忙船长制服了那帮叛乱的水手,夺回船只。历经千辛万苦,鲁滨逊最终带上“星期五”和船长等人离开荒岛,平安地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是一个平凡的人,却又是一个伟大的人。他用坚毅、刚强、机智、勇敢去迎接困难的挑战,决不向逆境低头;他心中永远都揣着航海的梦想,并在现实中持之以恒。这一切,最终成就了他一番精彩的人生。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告诉我,梦想固然重要,但坚守梦想,并为之奋斗、拼搏的决心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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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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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喜欢《木偶奇遇记》这本书,因此,我没事就喜欢看它,一共看了五遍。

匹诺曹一开始很不听话,很不懂事。他的爸爸非常穷 ,为了给他买一本识字课本,竟然卖掉了自己身上唯一一件大衣。匹诺曹虽然当时很感动,可是第二天在上学的路上为了看马戏,就把识字课本卖了,买了一张门票。从此以后,他遇到了很多奇怪的人和事。但是,他很幸运,一直有一个深蓝色头发的仙女在帮助他,让他最终又回到了爸爸身边,并由一个木偶变成了真正的孩子。

书中通过杰佩托、仙女、蟋蟀的话语让我知道:一个好孩子不能挑食,不能说谎,不能不听大人劝告……虽然我知道这是书中作者的想象,不是真实的,但我仍然害怕说谎后鼻子会变长;害怕每天贪玩,不学习,以后会变成一头小毛驴……

是的,匹诺曹就像我们一样:贪玩、不爱学习、挑食、懒惰、说谎……他身上有着每一个孩子都会有的毛病。但是,他在经历了一些苦难之后,终于改掉了那些坏毛病,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孩子。我要吸取他的教训,趁早改掉坏毛病,成为真正的好孩子。因为,我也不想去经历那些恐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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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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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离去,也代表着独特的意义。落花不言婉辞树,流水无情悄入池。英子的童年,令我懂得了人性的真善美,使寒冷有了温度,使孤独有了陪伴,使离别有了价值。

英子跟随父母,离开了故乡台湾,漂洋过海来到了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这里的全部都使她无比着迷,感到稀奇。在这期间,英子认识了太多太多有趣的人和事,但它们都离开了英子,但它们给英子带来的欢乐,它们的笑声却久久不能抹去。伫立在胡同口等待女儿的“疯女人”秀贞,遍体鞭痕的伙伴妞儿,母女相认却最终惨死;荒园中认识的一个迫不得已的小偷;身染重病终眠地下的慈父;朝夕相处最终回故乡的宋妈……

在英子眼中,所有事物都像湖水清澈。“疯子”、小偷在她眼中都是未被时代污染的好人。英子偷出母亲的镯子,送给秀贞母女做盘缠,不料却永远送走了她们;她深信的叔叔竟是窃取他人之物的小偷……事实多么残酷!可英子依旧坚持她的善良,微笑面对事实,所以,英子身边的全部人都是善良的。善良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至高无上的心灵,不是嘴角挤出的假笑,而是和英子一样,用真诚的微笑,用善良荡起他人心中的涟漪。

英子的世界一片纯美,她从不关闭心灵之窗,甚至不分海与天。她的思想如金子一般闪亮,如牡丹一般纯洁。

善人怀着一颗纯美的心走遍世界各地。他们不厌恶乞丐,而是慷慨解囊,给予帮助;他们不具名利之心,而是追求平等,给势利小人重击;他们从不假笑,而是以诚待人,以爱温暖人间。他们所到之处,必定鲜花盛开,阳光明媚。

世界以痛吻我,我亦回报以歌,做善人必定在物质上收到委屈,但却可以在精神上得到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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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一的儒林外史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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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是清代小说家吴敬梓出在哪工作的一部小说,全书以一位正直文人王冕的故事为引子,接着写了周进、范进中举的故事,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有很多的感受,对封建社会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周进是个老童生,一生之中科举不得意,直混到给商人管帐的地步。在商人的资助下,他捐了个监生,又先后中了举,成了进士,官至广东学道。在南海主考时,他拔了五十四岁的老童生范进。范进中举后,竟发了疯病,被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醒。范进中举后,书中这样写:“他笑了一声,道:”噫!好了!我中了!‘说着,往后一交跌倒,牙关咬紧,不省人事。灌醒过来,竟发了疯,一边叫’我中了!一边往门外飞跑,一脚踹在塘里,挣起来,头发都跌散了,两手黄泥,淋淋漓漓一身的水。此时竟需要他平日害怕的胡屠夫打他一巴掌,他才清醒过来。“他周围的人在他考中前后也俨然两副嘴脸,其中尤以胡屠户表现得最为典型:先前的”现世宝穷鬼“一下子变成了”贤婿老爷“,连”尖嘴猴腮“也顿时变成了”体面的相貌“这个故事揭示了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及整个社会毒害之深。

《儒林外史》之所以广为流传,其主要优点有三:其一是小说的讽刺艺术:《儒林外史》讽刺的矛头虽然直接落在某一个人的身上,却始终使人感到人身上的罪恶归根到底是社会的产物,是当时的科举制度造成的罪恶。比如像周进看见号板一头撞倒,范进听见中举忽然发疯,马二先生游西湖无心赏景,只是大嚼零食,留意于自己所选八股文的销路,都使人感到是那个社会造成的。其二是《儒林外史》在讽刺上并不排除夸张:像严监生临死为两根灯草不肯咽气,周进撞号板,范进中举其母快乐得一命呜呼都是。但作者的夸张并不使人感觉虚假,而是从现实生活中提炼出来的。其三《儒林外史》的结构独特:它没有贯穿全书的中心人物和主要情节,而是分别由一个或几个人物为中心,其他人物作陪衬,组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故事。每个故事随着有关人物的出现而展开,又随着有关人物的隐去而结束。

《儒林外史》以封建士大夫的生活和精神状态为中心,揭露了科举制度对士人的毒害,进而讽刺了封建官吏的昏聩无能、地主豪绅的贪吝刻薄。附庸风雅的名士的虚伪卑劣,以及整个封建礼教制度的腐朽和不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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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论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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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口气买下了宋代大儒朱熹之《四书集注》、钱穆老先生的《论语新解》和杨伯峻先生的《论语译注》,准备要好好的读读《论语》。不是为了其他的,以前南怀瑾老先生的《论语别裁》和于丹大姐《论语心得》也都读过,只是想了解得更深入、更系统些。

记得梁启超老先生在讲到读国史典籍一个很重要的方法就是要善于做学案,学案的浅层次就是读书笔记,所以便欣然从之,既算是对学问的一种自我领悟,也是对坚持的一种自我历练。我人生第一本真正好处上的读书笔记正式开始(颇有些感叹为时已晚,自愧啊)

1·1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上学以来,我们就一向朗诵着,但是我们很多同学往往只记住了前两句,而把最精髓的一句给落下了,这句就是:“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能够说,此段既有学习方法的阐述,又有学习态度的思考,更有学术境界的提炼,切不可肤浅析之。

从学习方法言,学习务必“时习”,即“当日复日,时复时,年复年”,反复不已,老而不倦,个性是此中之“习”,不能简单理解为温习,其还有“演习”之意,因为孔子个性要求所学务必与当时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密切结合,即学习务必与实践相结合,不能是空洞的理论、说教。

从学习态度言,一为“说”“乐”,即务必对学习感兴趣,学为乐,在学习中感觉到快乐,把学习读书当做是一件快乐之事,有兴趣才能有所成,有所成才能“有朋自远方来”,钱穆老先生就说:“学者惟当牢守学而时习之初境,斯可有远方朋友来之乐。”二为“不愠”,即学习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不是为了扬名天下,让人“知”,不是为了追求功利,成为谋生手段,而是为了成为“君子”,何为“君子”,乃成德之名。

从学习重要性言,朱熹老夫子在其《四书集注》中有云:此为书之首篇,故所记多务本之意,乃入道之门、积德之基、学者之先务也。”而首篇之第一段,也是全书的第一段就将学习之要,由此可见学习对于做人做事的重要性。孔子一生重教,孔子之教又重在学,孔子教人以学,又重在学为人之道。列此为篇首,实有深义。

从学习境界言,在此余颇同钱穆老先生言,其曰:“学而时习,乃初学事;有朋远来,则中年成学后事;不知而不愠,达于最高境界。”解之,“朋”之义,不仅仅仅是指“朋友”,更多所指"“求学者”或“弟子”;“不知”之义,乃指学日进,道行越深,至于别人已不能领会,就像孔子自己所言:“知我者其天乎。”此段实乃叙述一理想学者之毕生经历,实亦孔子毕生为学之自述。

由此所感,《论语》的确博大精神,半部《论语》治天下在此就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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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雷雨读书笔记高中

全文共 1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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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接触雷雨是上高中时,课本上讲的,当时听老师讲了那么多还是不能从中有所感悟。直到最近我右一次读它,才真正从中思考分析。曹禺曾说:“我从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心灵上是十分孤单而寂寞的”。这句话让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是顺利的,平坦的。这也让我更加深信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才使他产生了伟大的作品,诉说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难。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残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胁,是真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习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因为爱,都是因为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即使曾经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承诺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爱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

至于鲁侍萍,悲剧的核心承受者,她的命运无疑是坎坷苦难的,但何尝又不是可悲的。回想三十年前的那场爱情,她也是错误缔造者之一。可女人啊女人,你为何纠缠一场无疾而终的情爱三十年,三十年以后还仍拘泥于自己所受的委屈与灾难爱也好,恨也好,难道最终受伤的不是自己么。既然如此为何又苦苦沉溺,深陷其间你将这一生的苦难归于命运,归于看不见莫不着的生命之线,念叨着如何苦如何凄惨,紧紧抓住那血红色的恨意,执拗的不愿放手。难道这就是你生命价值的所在么堂堂正正的对峙,随后潇潇洒洒的扬头离去,总比自行降自己于他人身下要舒畅,不是么。

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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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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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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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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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花夕拾》里读到了青年的鲁迅有份深藏不露的志气。《父亲的病》里写到,在父亲因庸医愚昧而去世后,为避开那无聊的流言,也为了母亲,鲁迅毅然到陌生的他乡求学。

在日本留学时,为了救国图存,毅然谢绝了藤野先生的极力挽留,又放弃自己的专业,孤独地投入艰难的文艺运动——虽然这一切在文中都只是轻描淡写,但是蕴藏在字里行间的那股无形的爱国热情,把每一位读者的心都点燃了,这是在许多作家作品中都找不到的感觉。难怪一位日本学者说:“纵使日本有一千个川端康成,也比不上中国,因为中国有位鲁迅。”

人生阅历的疏密、时代氛围的错落,造就了不同时代不同人的思想。过多的“斗士”形象的渲染,让人过多的感受到鲁迅的“冷峻”,就像最常见的那尊他的胸像。当我们忘记鲁迅身上的光环,或者忘记鲁迅,细细品读《朝花夕拾》,就会发现一个“冷峻”外的鲁迅。从而发现鲁迅内心深处的一片净土。正是在这片净土上,散发着鲁迅许多人性的灵光,使他的文章洋溢出浓浓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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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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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改变了我的生活方式,要强,事事以自我为中心的我渐渐的从书籍中获得了做人的道理:“退一步海阔天空。固执、不懂得变通的我从书籍中懂得了灵活变通的重要性,懒散,拘泥于时事的我从书籍里明白了时间的可贵。”

暑假里我读了《西游记》这本金典小说。《西游记》以丰富瑰奇的想象,描写了师徒四人在去西方取经的路途上,和琼山恶水、妖魔鬼怪斗争的历程,并将所经历的千难万险形象华为妖魔鬼怪所设置的九九八十一难。以动物幻化友情的精怪。师徒四人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取回了真经。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聪明、有感、机灵,而且对师傅勤勤恳恳,即使他的师傅会用紧箍咒让他痛的死去活来,他也不会怀恨在心。

而我就不一样了。因为想下楼与同学们玩,所以把作业都乱写一通,就和他们一起去玩了。在奥数课上,老师因为这件事情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批评了我,并让我回家重写,因为这件事让我恨极了那位老师。早上我到教室,也不向她问好,上课时也心不在焉。现在想起来真后悔极了。老师对我提出这样的要求其实是为了我好,我不领情反而记恨她这样是不对的。

我想:我今后一定要虚心听取他人的建议,改正错误。就像孙悟空那样尊敬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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