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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小鸭》读书优秀笔记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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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丑小鸭》这篇文章,我发自内心的想,我多么像一只“丑小鸭。”

“丑小鸭”不是鸭子,而是一一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一只天鹅,它别一只母鸭孵出来的,所以人人以为他是只鸭子。由于它的体积庞大、特别,处处受欺负,还自己一个人经受害冷的冬天,终于春天来临,他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

一个像丑小鸭的我,读书落后,上课好动。而我这只丑小鸭却人缘很好,不会受到欺负,我羡慕成天宇的聪明才智,而且去年还得啦一大堆的奖状;我羡慕王沛妍的头脑,每次考试,不是第一就是第二;我羡慕周志鹏的胆量,每当上音乐课的时候,他总是会去大胆的唱,哪怕他唱的跑调,我羡慕……

我不喜欢读书,一天到晚只想着玩。我多么想走回头路;我多么想改过自新,做一个有出息,让爸妈有面子的人;我多么想有一双翅膀,飞到那些美丽的天鹅那里,不做一只丑小鸭;我多么想……

我多么想变成一只美丽的天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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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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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它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对小狼的给予的伟大母爱,想让狼儿们当上狼王。

事情是这样的: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臭水塘边,卧着一只母狼。它的名字叫紫岚,她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紫岚忧虑狼崽是否能平安出世是否有足够的奶水。她怀孕后,食量大的惊人,总是吃不饱,而且一直没有捉到可口的动物,饿极了只能用老鼠充饥。

一天,紫岚想到了一个奇妙的主意,在附近,有一个养鹿场,它想去叼一只鹿补补身子,那天晚上,紫岚叼了一只鹿后反回洞里。可是,如果叼回洞的话,鹿血已经变冷,所以它吸完血再回去。路上下起了大雨,紫岚只能露宿了。在路上,它就生了。一共五只狼崽,由于太粗心落叼了一只。等它发现时,已经晚了。

那几只狼崽,三公一母,一只叫黑仔,一只叫蓝魂儿,一只叫双毛,母的叫媚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四只狼只剩下了媚媚。不过,媚媚将会继续繁殖,来完成紫岚的狼王梦。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我们的母亲一直爱着我们,只要有爱,一切将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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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的好处英语作文初中

全文共 1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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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am a love reading girl, since I was young, I very love books, and book

the indissoluble bond. I put the book as an indispensable nourishment, he saw a

book like the hungry to see bread, fondle admiringly. Because the book is the

source of human wisdom, is the ladder of human progress. Book give me knowledge

and wisdom, and also gave me strength and courage. In my room, there is a large

bookcase, there are all books, every birthday, mom and dad asked me to want what

gift, I will blurt out: "a book, I as long as the book." When reading, I often

forget all about eating and sleeping, as if into another world.

Reading, can make us grow many knowledge, solve the problem. On one

occasion, grandmother domesticated some hares, hares to depilate, grandma see

hares like bite lice, gradually to open mouth, the neck fur with red meat, and

then use the tongue to the sides, and behind them in a hurry to say to me: "you

see how this rabbit. Red meat are exposed, it doing?" . I to grandma said with a

smile: "it is the hair removal, then fluff will regrow of glistening." My

grandma listened to, smiled and said to me: "how do you know?" I proudly said:

"from the book to see." It seems that these reading useless really big ah.

Colorful in the book, read the "lei feng diary let me know how people live

to be more of others, read" how the steel was tempered "which I understand the

difficulties cannot be back, have the perseverance and strong will to overcome

difficul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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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汤姆·索亚历险记》读书收获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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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汤姆.索亚历险记》。

汤姆.索亚是一个淘气鬼,在大人的眼里,他是一个调皮的男孩子。可是在他的朋友眼里,他是一个善良,勇敢的好伙伴。

有一次,波利姨妈叫汤姆去刷墙,他就想出了一个坏点子来,他让朋友们相信刷墙是一件很好玩的的事,让朋友们用各种各样的东西来换刷墙的机会,这样一来,汤姆不但有了许多战利品,

而且没有受累。当波利姨妈发现这面墙被刷了整整三遍后,汤姆得到了表扬,这表现出了他的机智。

还有一次,汤姆和蓓姬在山洞里迷了路,在他们不知所措的时候,又遇见了大坏蛋乔,乔听见了汤姆的叫喊声就跑了,汤姆凭着勇气和乐观带着蓓姬走出了山洞。

看完这本书后,让我觉得在学习中,要多加勤奋,不要气馁,应该向汤姆一样正直诚实,遇到困难,要勇敢镇定,不要放弃,就能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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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父与子读书笔记 植浩钧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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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爸爸一起读了一本书,叫做《父与子》。这本书的俩位主人公经常搞一些搞笑的动作,或者弄一些有趣的事情。

我记得看到有一页是这样记述的。有一次,父与子两人准备出海游玩,他们的男保姆把他们的行李搬上船,然后他们也跟了上船,船开了,船很快就开到了海中央,父与子两人到船尾看一看后面的风景。突然,父与子两人看见有一只手在海里,他们以为是一个人,就立刻跳下海里救人,可是那个不是人,而是一块木块,手背上写着“向前”这两个字,他们两个坐上了那根木条,就眼睁睁看着船远去,慢慢的就飘到了一个荒岛上。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遇到突发事情的时候,要了解清楚状况,以及周围的环境,如果不想清楚,就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就会像父与子一样。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好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理清头绪再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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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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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叫《木偶奇遇记》的书。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科洛迪的原著。书中主要描写了老木匠杰佩托有一次在森林里得到一段神奇的木头。之后他把这段神奇的木头精心雕刻成一个木偶,他还给木偶取了一个名字,叫皮诺乔。

老木匠杰佩托非常喜欢皮诺乔,可木偶皮诺乔却是个让人失望、淘气、撒谎、不爱读书、好吃懒做的孩子。杰佩托为了让皮诺乔能够好好地学习,卖掉了自己的上衣给皮诺乔买本子。可这淘气的皮诺乔却卖掉了自己崭新的识字课本,买了门票到马戏团去看戏,马戏团好心的班主看他家里很穷,就给了皮诺乔五个金币,叫他带给爸爸用。在回去的路上,拿着金币的皮诺乔相信了假扮成穷人的瘸腿狐狸和瞎眼猫,结果被他们的花言巧语骗去了所有的钱。后来,皮诺乔跟着班上的同学小灯芯到了玩儿国,他们整天在玩儿国里玩。有一天他洗脸的时候,发现自己变成一头驴子,他害怕极了,幸好有个披着蓝头发的仙女帮助了皮诺乔,但仙女告诉他要好好学习,孝敬父母。他醒来的时候,已回到了老木匠杰佩托身边。从此,皮诺乔刻苦学习,他不在是木偶了,而是一个聪明漂亮的男孩子了。

我最喜欢看《木偶奇遇记》里的最后一篇,皮诺乔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那时皮诺乔有多么高兴啊。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很多道理。一是要听父母的话,做一个孝敬父母勤奋学习的好孩子;二是不能像皮诺乔那样不动脑筋,随便听坏人的话,结果被骗去了金币;要想想有些事情会不会发生;三是做错一件事后要马上改正,不能像木偶皮诺乔那样,经过了一连窜的教训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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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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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老师介绍我们阅读一本日本作家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读完之后,我一直沉浸在书中“巴学园”的故事里。

故事的主人公是小豆豆,她是一个顽皮、很难管教的孩子,她在上课的时候向上看,而且不停地掀着课桌的盖子,她还在上课的时候看窗边的宣传艺人……,最终一年级就被原来的学校退学,就是这样一个老师不被老师看好的学生走进“巴学园”,一个有着电车教室,很多大树的学校后,身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她不仅学会了遵守纪律,还学会了关爱老师和关心他人,还热爱上了学习。

我觉得小豆豆是幸运的,因为在她成长的过程中,她的妈妈并没有因为她的顽皮放弃她,而是又给她转进了新的学校“巴学园”,这个学校里学生可以不按课程表来上课,下午还可以到外面散步,校长小林先生热爱大自然,他让孩子们保持自然的性格,所有的孩子都有了自信,所有的孩子都很快乐,小豆豆已经变成了一个好学生。

我多么羡慕小豆豆啊,她有幸碰到了一个细心呵护每一个学生的校长,碰到了一个美丽、自由、快乐的学校,碰到了永不放弃她的爱她的妈妈,才使她有了后来的成就。

我们现在的学校每天早上老师都让我们晨颂诗歌,还让我们热爱读书,让我们做一片爱读书的树叶。在羡慕巴学园的同时,我也更爱我的学校,我会向后来的小豆豆一样热爱学习,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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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以喜欢读书话题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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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书,也爱读书。古人说过,万贯家财,不如一卷香书。如此来说,百万富翁也没有我家富啊!我家有很多好书,作业写完了,闲暇之余,我便会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如此,我便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从小,我就爱读书,在小时候,我妈妈就买带拼音的书给我看,《伊索寓言》、《中华上下五千年》都是我最爱看的书。

长大了,我认识了很多字,妈妈就买了些没有拼音的书,这样既锻炼的我的识字能力,又增加了我的阅读量。我更爱读书了,一天不看书就不舒服。

上了小学,班主任鼓励我们看书,在假期还订书给我们看,在班主任的引导下,我爱上了看动物小说,其中曲折离奇的情节,引人入胜,所以新书一发到手,我便读了半本。眨眼功夫,已经十点多了,只好本书放在枕头下,我的心还是沉浸在书中的意境里。晚上做梦还梦到了呢!沈石溪描绘的草原,我化为一只狼在上面奔跑;牧铃勾画的天空,我化作一只雄鹰在其中飞翔。

现在,我不再像小时候,去书店买书,不再看什么好玩就买什么,而更加注重书的意境,不再盲目买书,;回来都市也不再像从前,一次性读完,之后就不再问津,现在,我慢慢读书,慢慢品书,体会书的思想。

书中自有黄金屋,如果把书海比作大海,那我才喝了一滴水,书中的黄金屋还等着我去探索呢!

我爱读书,读书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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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七年级作文读书真让我着迷

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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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文学家、教育家朱熹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意思说,人如果要心智澄明,就要多看书,读书。是的,读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我喜欢读书,四岁的时候,我就认得很多字了,一本《唐诗宋词》来到我身边,当时我读着里面朗朗上口的诗句,我便对《唐诗宋词》爱不释手。那时的我,虽不能读出“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心境,“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豪情,“知否、知否,因是红肥绿瘦。”的婉约柔情,却能让我感受到读书的快乐。

妈妈说,我小时候只要一书在手,就可以随便在哪个墙角蹲上半天,也就是对读书的这份痴迷,也让我常常闯出“弥天大祸”,比如临近期末考试,妈妈说:“洪愉淇,你少看点课外书,好好复习。”我哪听她的,依然沉迷于那一摞一摞的书中,每天至少完成一本课外书,导致期末考试差得一塌糊涂,妈妈知道了没讲一句话,不知道是对我失望透顶,还是直接不想和我说话,我心里也好不是滋味,我都对自己失望,既对不起妈妈,也对不起老师,更对不起自己。马上就要上中学了,照这样下去还了得?经过这次事件,以后我不会再在学习时间看课外书了。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头扎进题库里,很少碰课外书,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把妈妈给我买的一套小升初模拟考每一份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爸爸说:“对了嘛!完成得相当不错,拿出这个精气神来,会有考不好的吗?”我马上回道:“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妈妈马上过来:“你骄傲的老毛病又犯了。”我本认为我的地位又回来了,不料被老妈一句话打回了原形。

因为喜欢看书,闯祸也连连不断,昨天中午妈妈在炖鸡汤时,对我说:“愉淇,我出去买菜,厨房里炖着鸡汤,汤开了记得关火哟!”我当时正拿着《欧也妮。葛朗台》看得津津有味,并心不在焉地应答:“哦,知道了。”然后又一头扎进书海。十分钟,半小时,一小时……

“铃铃铃……”电话响了,“喂,愉淇,你的试卷做了吗?”原来是爸爸“审查工作”来了,“做了,做了,就等您老人家大驾光临检查啦,嘻嘻——哎,老爸,先不谈了,隔壁张大婶家不知道烧糊什么东西了,我去关一下门。”“烧糊?你这糊涂蛋,不会是你把你妈的鸡汤烧糊了吧?”听到这里,我连忙跑进厨房。

天哪!黑烟从锅中争先恐后地跑出来,黑糊糊的鸡块粘成了一团,满屋子都是难闻的焦臭味儿。这时,妈妈拎着大包小包回来了,看到这一幕景象……

“洪!愉!淇!你这小书虫,罚你上中学之前,再也不许看课外书!”妈妈歇斯底里地喊道,我连忙捂上我的宝贝耳朵。“唉!我脑子也真是进水了,怎么能把任务交给你这个马大哈呢?”妈妈随即换了一种语气,生无可念地说道。

“我说老妈,饭可以三日不吃,书不可以一日不看呐!”唉!书真是个让人着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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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范佳艺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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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书,在我伤心的时候默默地陪我哭泣;我爱书,在朋友不理解我的时候,是它不离不弃的一直站在我的身边;我爱书,他可以逗我笑、给我欢乐。说起书我的话不由得就多了起来,他可是我成长过程中最亲密的伙伴呢!今天,我想给大家谈谈我与《皮皮鲁传》的渊源。

喜欢上《皮皮鲁传》得益于哥哥,哥哥喜欢《皮皮鲁传》,为了看这本书他可是什么法儿都使尽了:向同学借、求父母买。在他这种精神的感召下,我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很想看看这本书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

机会终于来了,一个星期天,哥哥不在家,爸爸妈妈也出去了。我就偷偷地溜进哥哥的房间,一看书架上一排溜放的都是《皮皮鲁传》,我拿起一本随手翻开,不知不觉我就沉浸在了这本书中。我和皮皮鲁一起去看流星雨;和皮皮鲁一起去领教他老师的“厉害”,皮皮鲁的老师可凶呢。记得书中写道皮皮鲁的同学刘振宇在课堂上回了一下头,皮皮鲁的老师就要求他把一篇课文背50遍,一直背到刘振宇口干舌燥……

《皮皮鲁传》里可爱的人物形象、引人的故事情节,让我在快乐中拥有了丰富的想象力,更有了动手的欲望,一些新鲜、奇怪的想法总会时不时的出现在我的脑海。

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皮皮鲁用手劈砖的奥秘;发现了奇异服装店30分钟用机器人做一套演出服的秘密……其实还有很多很多。此时,我终于明白:书真的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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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时间简史》读书感悟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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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从亚里士多德的发现,到托勒密的模型,再到哥白尼的改善,最终证明太阳是太阳系的中心。而地球是绕着太阳转。这个真理是多少个天文学家、科学家奉献一生,坚持探索的成果!他们精神使我们感动。正是这份坚定,是人类的思想进行了深刻转变,使现代科学对宇宙的理解更加深刻。

宗白华曾说过:“宇宙是无尽的生命,丰富的动力,但它同时也是严整的秩序,圆满的和谐。”当我们仰望天空时,是否真正看清了宇宙的秘密?在我们疑问的同时,《时间简史》已经给了我们答复。

《时间简史》已成为科学著作的里程碑,作者迷人而生动的表达方式,用最权威的语言,最精确的数据,使宇宙这个令人敬畏的话题变得更加清晰。

时间,使这些深奥的道理逐渐被人们明白。库尔德·哥德尔发现了爱因斯坦方程的新解,这使物理定律允许时间旅行的预示,并且之后科学家们发现了超光速的时空旅行。

这就意味着你可以进行逆时空旅行。你可以回到2008年,并且如果你的旅行过快的话,你甚至可以在北京奥运会未开始前,买票去看比赛。

这些道理的总结,到归功于霍金。他虽然在21岁患了病,但他从不放弃,在轮椅上发表着他的看法。他的奋斗让我们惊异与赞美。他用他的行动证明了他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并使他被誉为继爱因斯坦后最杰出的物理学家之一。

一个人不因环境恶劣而气馁,坚持努力着,并最终找到属于自己的价值。生命都是值得敬畏的,我们要珍惜它,并要做一位坚强而勇敢的人。

我们从宇宙中探索和发现,我相信只要我们利用我们善于发现的眼睛,就一定会找到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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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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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我读了一本名叫《木偶奇遇记》的书。

他主要讲皮诺曹是老木匠老乔用木头雕刻的一个木偶,不料木偶却活了起来。木偶皮诺曹调皮、逃学、说谎、偷懒、贪玩,在经历了受骗、鼻子变长、在玩耍国变成驴子、在鲨鱼的肚子里仍想着搭救父亲等一系列历程。他渐渐认识到自己缺点的害处,不怕吃苦的改变自己,努力学习,诚实待人,最终他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通过这本书里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一定要诚实,不要说谎,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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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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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一本描写阿富汗人民的小说《追风筝的人》风靡全球。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出人性的本质,故事残忍,但又饱含着温暖,读起来令人荡气回肠。

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了保护阿米尔,其实在阿塞夫的武力威胁下,哈森还是毫不犹豫的拿起了弹弓,说着与身份性格不符的话;为了让安米尔拿到风筝比赛的第一名,获得父亲的赏识,哈森不顾一切的去追逐那顶蓝风筝,即使将受到非人的伤害,他也没有将蓝风筝拱手让人,之后仍铭记着自己的承诺,将蓝风筝送给了阿米尔;在被污蔑偷窃时,他没有揭发阿米尔的所作所为,而是恳求阿里守住这个秘密,在自己名誉受损的第一时间,他想到的仍是阿米尔。

“他为什么这么傻?”每次读到关于他的事件,关于他对阿米尔至死不渝的忠诚时我都在想。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或许是哈森的身份让他清楚地明白阿米尔是主,自己是仆;或许谁哈森一直打心眼里的认为阿米尔自己的朋友;或许哈森一直把阿米尔当做是自己最重要的人;或许……

后来哈森走了,但他留下来的索拉博也继承了他良好的品质。他善良正直,在某次事件中,为了保护阿米尔而攻击了阿塞夫。那一刻他爆发了,他用自己小小的身躯保护了阿米尔。

索拉博一直铭记着父亲哈森的话,“不能攻击任何人,哪怕是坏人,他们也只是无法分辨好坏才误入迷途的。”

索拉博就像是另一个哈森,阿米尔想在索拉博身上来弥补自己当初所犯下的错。他对索拉博很好,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亲生孩子。

就如同当初哈森对他说的话一样。

为你,千千万万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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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朝花夕拾》个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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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这是鲁迅在他的回忆性散文《朝花夕拾》小引中的一句话。我将这句莫名其妙的话记在摘抄本上,带着疑问继续往下看……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鲁迅的童年与青年时期。那个年代,时局的混乱和社会的动荡,是我们现在难以想象的,可是我却可以切身体会到那一份回忆的情怀——经过了时间的筛选,留下来的是最深刻的记忆,最有意义的瞬间。早晨沾着露水的花,待到傍晚望去,依然挂在枝头怒放的,便是最坚韧的那一朵。

我想起了小学生活。那时候班里的同学都很“秀逗”,玩一些五花八门的游戏,开各种让人啼笑皆非的玩笑。每天放学回到家里,我都会和父母“报告”这一天在学校里遇见的“奇葩”事,时而捧腹大笑,甚至“喷饭”。妈妈建议我,可以尝试着把这些事情写下来,留作回忆。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想法,但脑子里虽然有了文章的脉络,到真正下笔的时候,却无论如何也写不出那份纯粹的快乐和蕴含的感情来。

我对自己非常失望,认为自己不擅长写作,连发生在身边的事情都不能写生动。我还很着急:时间会让人忘记好多东西,等我长大了,写作水平提高了,这些好玩的事情会不会忘记了?

“写写我的小学生活”这个愿望一直埋藏在心底。

六年级下学期临近毕业的那段时间,不知是因为学习压力还是青春期的困扰,我发现很多同学失去了童年时的那份活泼、调皮,而我也因为即将毕业离别对老师和同学有些不舍,于是心底那个愿望又慢慢浮出水面。再一次面对童年时的纯真,心中竟升起几分敬意来。那些曾经认为自己的水平不足以写得栩栩如生、有一些细节已经模糊等等的担心,在真正开始动笔之后,都无影无踪了。而那些年一幕幕欢乐的瞬间不停地奔涌出来,在我的笔下定格成永恒。

现在,回过头来看鲁迅先生在《朝花夕拾》里写的那句话:“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我懂了:时间,确实蹂躏了一部分记忆,但是最精华的那部分,却在岁月之中慢慢沉淀到心底深处,永远都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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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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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笔下的散文集《朝花夕拾》,这本书主要讲了鲁迅先生回忆童年、少年、青年的生活。

《阿长与》主要回忆保母阿长的善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而快乐的童年生活和在三味书屋里读书的日子;《琐记》主要写了鲁迅先生在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主要写了鲁迅先生怀念在日本留学时的老师藤野,写了作者弃医投文的经过。

鲁迅先生热爱并向往童年时期的生活,向往自由,向往大自然。

《朝花夕拾》写出了对逝去日子的回忆,对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

这本书会使我们跟着鲁迅先生去回忆童年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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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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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本书都有自己的故事,有的让人感到愉快,有的让人感到悲伤,有的让人感到振奋,也有的让人感到压抑。但有一本书,它让我知道了阅读能让我感动——《追风筝的人》。此书由美国作家卡勒特﹒胡赛尼所作,书中讲述了两个男孩的故事。

童年时期的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要好的朋友,他们快乐地生活在阿富汗。但是,1975年的放风筝比赛,打破了他们之间所有的宁静。在比赛中,哈桑去帮阿米尔追回那只风筝,却不料遭到三个男孩的侮辱,阿米尔看到了事件的全过程,但他却一直躲在角落里,不敢出来。事后,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颜面对友好忠诚的哈桑,为了躲避哈桑,甚至想办法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着父亲去了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通过拉辛汗得知自己和哈桑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并且得知哈桑去世的消息。阿米尔觉得再也没有机会弥补对哈桑的愧疚了,但哈桑还有唯一牵挂的儿子索拉博。为了寻找索拉博,38岁的阿米尔又重新回到了阿富汗。现在的阿富汗已经不是阿米尔童年时的那个阿富汗了,四处都弥漫着暴力、硝烟、战火,稍有不慎,就会有性命之忧,但是阿米尔还是冒着生命危险去寻找索拉博。为了索拉博,他和阿塞夫大战了一场,阿米尔全身都是鲜血,可是他并没有感到害怕。

想起哈桑拿着石榴,在头顶揉碎,衣服全被染红的样子,他此刻觉得自己的心病被治愈了。最后,他和索拉博一起逃走了,然而,此时的索拉博心灵早已受到了重创。为了给索拉博重新找回生活下去的勇气,在故事最后的风筝比赛中,阿米尔成为了帮助索拉博追风筝的人,带着对哈桑满满的愧疚。

“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这不仅是阿米尔心中对索拉博的诺言,更是对逝去的哈桑所许下的永恒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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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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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叶圣先生的作品“皇帝的新衣”。这一篇文章是接着安徒生写的“皇帝的新衣”写的,这一篇文章主要说了,在皇帝没穿衣服走在大街上被别人嘲笑后,皇帝宣布了一条新的法律,谁在笑皇帝谁就要被杀,可是还是有人笑,皇帝只好命令士兵去抓消得人,将他们就地正法。后来几个人想了一个办法劝皇帝,可是还是没有劝住。又一次皇帝带兵去离宫,到了大街上,大街上空无一人,皇帝命令去找,结果人们从家里出来看见皇帝就打。

读完这篇文章,我知道了犯了错误之后就要及时改正,不要为了要面子就继续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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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骆驼祥子》读书感悟800字左右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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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我读了老舍先生写的《骆驼祥子》读后我有许多感受想和大家分享。

它讲的是一个生活在底层世界的车夫祥子,起先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他想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他既不喝酒也不赌钱。他有的是力气,他宁可自己累些也要攒钱。为实现他的梦想,他不停地跑啊,三年过去了,他终于攒够了钱买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他还幻想者拥有自己的车厂。可好景不长,一天,他的车被几个乱兵给抢走了,他咒骂着他们可他还没灰心,辛苦地攒的积蓄又被孙侦探全给骗了去。当他再拥有一辆车是以和车厂刘四爷女儿虎妞成婚为代价的,他不再努力跑车了,跑了也是闲的,虎妞难产又给他十分大的打击,他去找小福子可听说她早已自杀,祥子彻底绝望了,他屈服于了命运。他迷上了烟酒,吃喝嫖赌,没钱就去骗,去出卖别人。他变成了垃圾,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麻木狡猾.

一个曾不屈于命运的青年也难逃命运的魔爪。

“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来,可是现在却把自己的同类驱逐到野兽中去。祥子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老舍先生生动地再现了了旧社会的黑暗无比,反映了下层劳动人民的艰苦生活,也告诉我们,单凭自己的力量是摆脱不了贫穷的。

我曾经羡慕过祥子,他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拼搏,为他遇到困难爬起来继续前进而佩服;为他的积蓄被抢走而同情;可现在,我为他的金钱至上的,为了金钱不惜牺牲一切的做法而鄙视他,为他那扭曲的人格而感到可惜。环境改变人啊,它能把一个追求梦想不懈坚持的青年改变成一个被金钱迷失了双眼的行尸走肉。

祥子判若两人实际是生活态度的转变,他不是什么英雄,只是一个劳动者,想摆脱贫困的青年,他想改变自己低贱的处境,反抗命运。可最后呢?“将就着活下去是一切,什么也无需想了”他忍受着屈辱和损害,没有怨言地屈服了。

我为自己生在一个民主的时代而庆幸,祥子的悲剧使我下定决心要更加珍惜自己现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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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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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的记忆里出现了一位文学大家——巴尔扎克。这是一位不屈不挠的现实主义批判作家,在他的一生中,创作了著可等身的作品,其中最磅礴的要属西方红楼—《人间喜剧》。这是一部恢宏的史诗,这个假期,我有幸一气呵成地读完了他享誉盛名的一部作品:《欧也妮葛朗台》。

过去的人都说,在莫里哀之后没有人会在写吝啬鬼,可巴尔扎克却冒了这个险,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让小说中的主人公葛朗台成为了四大吝啬鬼之一。

这是一部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决斗的杯具。箍桶匠葛朗台在他应对金钱可耻的嘴脸下,一夜暴富,成为小镇上最富有的人,但他却仍不满足,裹着比乞丐还不看的生活。为的只是能在每一天晚上看着金子,在甜甜的入睡。葛朗台一切都斤斤计较:每一天用的蜡烛,全家人吃的面包都由他亲自分配;家里有客人,他从不加菜招待,最多只是用佃户送来的乌鸦熬汤招待;家里的炉火,只能在每年固定的月份点燃,不管天气多么严寒。妻子在他的冷酷无情中被慢慢地折磨死,但他最关心的是不能让女儿分了妻子的遗产。女儿因为把金币偷偷的送给了心上人,他的堂弟,老头的侄子,但父亲却破了产,把他交托给叔叔。老头明白后,对他平时最好的女儿发怒了,欧也妮关进了黑屋子,说是不认她了,只给她冷水和干面包……

为了金钱,葛朗台是那么的冷酷无情,但在他死后,却不能把一分一厘带走,他这辈子活的是那么的可悲,看似金钱的主人,却是金钱的奴隶。而欧也妮,一个善良单纯的女孩,在被感情伤害后,无味的活在父亲留下的一百七十万黄金下。

故事看完了,让我深切地感受到旧世纪欧洲的金钱关系,黄金战胜了一切,人与人之间感情淡漠。但回过头来想想,这是否是现世纪的可悲现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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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喜欢读书600字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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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什么?我凝视着金色的树叶缓缓落下,痴痴地说。它是世间最美味的甘露;是为成功播下的一粒小小的种子;是人生的向导……对于我来说,书,给了我无尽的知识:从令人费解的历史疑案,到神奇的昆虫世界;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到平行宇宙;从与作家的交谈,到美妙的童话世界……我用指尖轻轻抚摸着书柜里花花绿绿的书,我感受到,一股强大的书香的味道迎面而来,里面夹杂着人生百味。

记忆的蒲公英一片片地飘落,而我读书的记忆仍然还像昨天的事一样。

我从小就爱看书,我最早看的书是有许多插图的童话书,那时,我看得如痴如醉,早上一爬起来,满脑子都在想,昨天看到什么地方了,那本书在哪里,会不会不见了……焦急万分的找到后又开始没有白天与黑夜地读起来。有些时候,跟着书中的人物落泪、忧愁、开心。

上小学了,我爱上了各式各样的小说,我常常在下课时废寝忘食地看。《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和《穿靴子的猫》让我与他们一起开启神奇的冒险;《感动人心的故事100集》和《成功的哲理》使我若有所思;《我只是一个小小孩》和《长袜子皮皮》常常使我捧腹大笑……

记得有一次,我独自一人到书店看起书来,我的眼睛急切地在书柜里转来转去。我穿过拥挤的人群,拿起一本书,找了个位置就一屁股坐了下来。我像一匹饿狼,急忙地打开书,开始吸取书中的营养。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不久,我的腿开始麻木起来,我极不情愿的伸了伸腿,又开始目不转睛地看起来。一不小心,我的头重重地打在了后面的书架上,真疼!没关系,继续!我用手轻轻地揉了揉,但还是隐隐作痛,可是,我已完全投入到书中,跟着书中的人物一起走进历史的碎片,渐渐把他们拼合起来。我合上书,喝了一口水,好像把所有的知识都吞进去了,才又取下另一本书,又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有些时候,我会早早地来,因为人很稀少,就可以慢悠悠地看书了。有些时候,我会将没看完的书买下来,回到家,边做笔记边看书。有些时候我日思夜想的书被人买光了,我会知趣地看起另外的书来。

如果你问我,你会选择什么陪你环游世界,我会回答:“一本能给予我知识与品德和涵养的书!”我爱书,我愿意在全国各地,一遍又一遍的读那本书,尽管你读了一百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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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夏洛的网》读书感悟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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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夏洛的网》这本书。

夏洛是一只很有爱心的蜘蛛。小猪威尔伯即将被人宰杀,夏洛用自己的一技之长——织网帮助了威尔伯。

威尔伯曾问夏洛为什么要帮自己,自己是什么事情都不做,什么都不付出。夏洛说:“生命到底是什么啊?我们出生,我们活上一阵子,我们死去。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谁都知道人活着应该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

夏洛的这句话深深地震动了我。帮助他人,会让再简单不过的生活也变得富有意义。要学会帮助别人,这正是“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啊!

那么我呢?我可以帮助一位行动不便的老人拾起地上的东西;我可以帮助爸爸妈妈干点家务活;我可以帮助同学解决一道难题;我还可以帮老师倒一杯水……

我也要织一张网,一张有爱心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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